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小農經濟邏輯與發展方略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長期以來我國經濟建設主要集中于城市,勞動力、資金和土地等生產要素不斷從農村流出,因而農業生產依舊以家庭單位為主體,雖然近些年來規模化農業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在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中所占比例依然較低,這也是由我國人多地少、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能力有限等具體國情所決定的。因此,小農經濟必然長期存在,研究小農經濟的發展方略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問題的提出
小農經濟是指建立在為數眾多的小規模農民家庭基礎之上的經濟模式,報告中指出要“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這也是黨代會上首次肯定“小農戶”的功能和地位。據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數據顯示,截止2016年底我國經營耕地面積在10畝以下的農戶依然高達2.1億戶,占全部農戶比例的79.6%,即使按照國務院印發的《國家人口發展規劃(2016-2030年)》,到2030年我國實現70%的城鎮化率目標,但由于2030年將達到14.5億人左右的預估峰值,屆時仍將有4.35億人口生活在農村。近些年來,學界對小農經濟的認識存在較大的分歧,部分學者認為工商資本進入農業領域后將形成規模經濟效應、知識溢出效應和社會組織效應,因而將小農經濟視為農村衰敗和落后的根源。但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研究員劉守英的調研數據顯示,雖然土地規模經營之后勞動生產率有所提高,但土地的生產力卻實際上有所下降。就世界范圍而言,小農戶的單位面積產出也高于大農場,如日本的單位面積糧食產量就高于美國,這同日本以小農經濟為主的農業生產體系密切相關。因此,在農業生產中小農經濟憑借其自我監督和精耕細作的特性擁有其他經營方式難以達到的效果,同時從現階段我國工業化的發展水平、城鎮的社會保障能力及公共服務能力來看,有限的吸納能力難以充分保證被擠出農業領域的農民能夠在城市立足。因此,小農戶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并存將成為我國農業發展體系的主要特征。
二、小農經濟的存在邏輯
(一)基礎性。據農業部統計,截至2017年底我國小農戶戶均耕地面積約為5畝左右。同時,農民工城鎮化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因而農業生產長期面臨人多地少的困境,小農經濟仍將是我國農業生產經營的主要組織形式。此外,進城農民工大多從事體力勞動,因為技術含量低導致替代率高,一般35歲以上很難進廠打工,40歲以上很難進入建筑工地,50歲以上則很難從事服務業,因此農民工面臨著常規性失業和突發性失業的雙重風險。不過,我國的基本國情是農民既可以進城務工,又可以回家務農,即使他們失去了城市工作機會,也不會引致嚴重的社會動蕩,究其原因在于鄉村是農民的“休養地”,有田可種為個體、家庭以及國家的穩定發揮了基礎性作用。(二)堅韌性。小農經濟是基于我國農村實際發展狀況的理性選擇,農業作為傳承我國農耕文明的主要載體,奠定了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孕育和延續的經濟基礎。因此,以小農戶為主體的家庭經營具有極強的堅韌性,盡管當前人地關系相對尖銳,但通過兼業經營、農工結合和精耕細作等多種方式頑強地生存下來。即使在20世紀50年代,國家通過行政手段使小農經濟暫時消失,但對小農經濟的內在彈性帶來的影響并不具有持續性,如1956年浙江省永嘉縣的“包產到戶”實踐和1978年安徽省小崗村的“大包干”實踐等。由此可見,小農經濟具有強大的內生動力,無論外部條件如何變化仍能以各種方式得以再生,并在實踐中探索和開辟新的道路,這也正是黨在報告中賦予“小農戶”以歷史地位的深層次動因。(三)互補性。根據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數據,到2016年底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際的耕地面積僅占全國總量的28.6%,無法取代小農戶的主體性地位,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小農戶在農產品結構上存在著共生關系,由于小農戶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擁有的要素稟賦各異,因而具有較為明顯的互補性特征。一般而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要是生產糧食等大田作物,因為品種相對單一有利于生產效率的提高,而小農戶主要從事經濟作物和果蔬作物等的種植,兩者的產品結構是互補關系。因此,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需要在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上實現多元互補,確保小農經濟這一基本的農業生產模式的穩定性。
三、小農經濟的發展方略
(一)構建現代農業發展體系。現代農業發展體系的完善,不僅需要培育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促進土地的適度規模化經營,同時應根據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目標,針對小農戶生產規模小、要素聚集能力差、抗風險能力弱和生產技能不足等弊端,積極引導小農經濟進入現代農業發展體系,進而探索多元化、混合型的發展模式。各地應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基于多維視角制定針對性強的扶持政策,以幫助小農戶節本增收、對接市場,逐步將小農經濟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讓小農戶也能夠分享我國經濟發展的成果。同時,部分學者認為農地規模流轉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出現可能會損害小農戶的利益、壓縮小農經濟的發展空間,其實通過構建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以充分帶動小農經濟的發展。基于此,應鼓勵農業生產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與小農戶進行深度合作,以合同或股權形式帶動小農戶參與其中,通過保護價收購、利潤返還或股金分紅等方式提高小農戶參與農業生產的積極性,并充分發揮在技術、管理和營銷等方面的優勢,解決小農戶在農業生產中遇到的諸多難題。同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模的不斷擴大也為其申請財政扶持提供了充足的理由,能夠激發起將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體系的動力。(二)調整農業補貼方式。基于要素投入和產出的視角來考量,可以發現我國農業補貼政策在宏觀上效果較好,但在微觀上由于主體數量龐大效果并不理想,農業補貼的政策效應呈遂年遞減的態勢。目前,我國對小農戶實施統一的補貼標準,即按照耕地面積乘以單位面積的補貼金額予以補貼,多數地區的補貼水平處150~300元/畝的區間,在農民收入水平較低的情況下,掛鉤的農業補貼能在一定程度上激發小農戶從事糧食生產的積極性,但隨著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補貼的效用有限,因為這種普惠式的大田作物生產補貼方式在小農戶的收入構成中占比較低,因而應調整農業補貼政策以提高政策效能。對實際耕種面積較多、地塊整理效果較好的小農戶加大補貼力度,并根據糧食價格的不斷變動相應地調整補貼標準,同時在耕地保護、地力改良和環境保護等方面提出相應的要求。如此則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小農戶在保障糧食安全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降低農業補貼的政策執行成本,進而降低了“黃箱”補貼水平,擴大了“微量允許”的剩余空間。同時,應向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的小農戶適度傾斜,提供財政幫扶、低息貸款和技術支持等,鼓勵小農戶積極發展生態農業、設施農業和定制農業等,帶動和吸引更多的小農戶將資金和勞動力投入農業生產當中,以提升農村經濟的活力并提高小農經濟的發展質量。(三)開展農業生產托管。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組織,可以幫助小農戶解決自身所無法解決或合理解決的問題,而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是破解小農戶進行現代化農業生產難題的極為有效的策略,這是一種將農業生產中的耕、種、防、收的部分作業環節委托給服務組織的經營模式,并且在農資采購和干燥倉儲等附加作業環節亦可實施,如將農資采購由分散改為集中,則成本可以下降15%至30%左右,病蟲害防治的規模化效應也能夠得以顯現,從而釋放出較大的利益空間。近年來在我國很多地區出現了由社會化服務組織完成農業生產重點作業環節的探索和實踐,如湖北省的“代耕代種”和四川省的“農業共營制”等,這些均屬于農業生產托管,但總結各地的經驗筆者認為還有一定的優化空間。一是發放免費服務券。鑒于一些地區面向小農戶的農業生產托管成本較高,應對面向小農戶的社會化服務組織減免增值稅,并通過向小農戶免費發放服務消費券的形式支持小農經濟的發展,鼓勵小農戶加快農業生產方式的轉變;二是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我國農地的零碎化在很大程度上阻滯了農業生產托管的開展,因此地方政府應加大農田水利、機耕道和農機場庫棚等方面的建設力度,使農機進田有路、田網灌排通暢,從而為農業生產托管奠定基礎。
四、結束語
由于小農經濟能夠發揮“蓄水池”、“緩沖器”的作用,有助于降低工業化和城鎮化的成本。因此,我國小農經濟不應也不會消失,同時從整體主義視角而言,為了有效地解決“三農”問題,發展和完善小農經濟是當前的必然選擇和必由之路,只從單一視角出發進而否定小農經濟的效用可能會適得其反。這也正如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姚洋所言,在現代社會中小農經濟常常背有“惡名”是缺乏現實依據的。當前,人們的消費結構正在從以糧食為主轉向與西方類似的“糧、肉、魚”并重的結構,而蔬菜、水果的種植和肉蛋奶的生產在土地利用方面需要更高的單位面積勞動力投入,因而可以吸納更多的農村勞動力就業,務農收入的增加也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農業內卷化的壓力,中國長期以來人口對土地的壓力問題也將相應得到緩解。
參考文獻
[1]劉鵬凌.我國主要糧食補貼政策效應及調整完善研究[D].安徽農業大學博士論文,2016.
[2]楊華.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小農經濟[J].農業經濟問題,2016(7):60-73.
[3]冀名峰.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我國農業現代化歷史上的第三次動能[J].農業經濟問題,2018(3):9-15.
[4]楊婷婷,趙翠萍.基于產業鏈視角的糧食生產托管決策權安排—以河南省為例[J].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學報,2018(6):7-12.
[5]劉守英.農業戰略需要重大轉變[J].農村工作通訊,2016(16):40-41.
[6]孔祥智.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J].農村經營管理,2017(5):20-22.
作者:吳雨豪 單位: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