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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縣政府三次全會精神,切實抓好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圓滿完成市下達我縣農村人力資源開發任務。縣政府決定召開全縣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會議,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認真總結前階段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對下階段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進一步分析形勢,明確目標,強化措施,扎實工作,加快推進全縣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健康協調發展。
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前階段工作簡要回顧
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積極協調,緊密配合,堅持把勞務輸出工作作為促進農民增收的一項重要手段來抓,不斷健全網絡,加強引導,強化培訓,大力組織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截至4月底,全縣已轉移輸出農村勞動力80538人,占全年目標任務的91.3%,實現務工工資性收入2.89億元、務工純收入1.45億元。總結前階段工作,取得的成績主要有:
(一)措施有力,返鄉農民工安置工作有效開展。一是對返鄉農民工進行摸底調查,研究和掌握農民工返鄉原因及進出情況,對正常返鄉和受金融危機影響返鄉農民工進行分類造冊,實施返鄉農民工動態監測管理,并實行零報告制度,定期報告返鄉農民工動態情況。二是積極對返鄉農民工進行創業培訓,切實幫助解決農民工最迫切、最需要的問題,針對返鄉農民工技能單一的實際,在摸清返鄉農民工底數的基礎上,突出以提高返鄉農民工專業技能為重點,對返鄉農民工提供就業援助。同時,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制定返鄉農民工“特別”培訓計劃,大力開展技能型人才儲備培訓,為返鄉農民工實現再就業做好“充電”服務。三是積極引導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協調金融部門將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到有意愿自主創業的農民工手中,逐步把開展創業培訓等扶持政策向農村延伸,協調相關部門優先為返鄉創業農民工辦理相關證件,簡化辦證手續,及時幫助解決農民工創業中遇到的困難。目前,全縣因金融危機返鄉農民工達18200人,已實現就業13335人。
(二)拓展培訓項目,提高農村勞動力就業能力。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實施“陽光工程”培訓、示范基地培訓和大面扶貧培訓項目,采用“流動課堂”、“夜校培訓”等方式,扎實開展農村勞動力引導性培訓和基本技能培訓。截至4月底,全縣共開展培訓85期6045人,實現培訓后轉移3900人,其中:開展引導性培訓62期4558人,開展以電工、電焊工、縫紉工、鋼筋工、砌筑工等專業技能培訓23期1487人。
(三)加強市場對接,促進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與社會中介機構的作用,積極為農民工轉移就業牽線搭橋,做好市內外務工人員創業情況調查統計,采取內外輸出結合的方式,合理有序引導農民工轉移就業。自去年10月以來,共為我縣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及縣內企業輸送農民工4380人。截止今年4月底,全縣新增轉移輸出農村勞動力21790人,其中因受金融危機影響返鄉農民工重新安置轉移12950人,尚有4865人待逐步培訓后轉移。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縣在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中存在困難和問題。一是返鄉農民工安置問題不容忽視,若不能及時再就業,部分返鄉農民工家庭將出現返貧。據統計,我縣返鄉還未實現再就業的農民工有4865人,若不能實現再就業,年內將有4500個左右農村家庭戶均減少收入10000元以上。二是農村勞動力素質偏低,勞動技能單一,大部分外出務工人員從事勞動強度大而收入低的行業。三是組織化輸出程度還需進一步提高,農民工盲目無序流動的局面還需進一步扭轉。四是部分鄉鎮對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的重視不夠,工作流于形式,應對農民工返鄉工作有針對性的分析研究和抓落實不夠,培訓補助資金的使用渠道不明確等情況普遍存在。這些問題將嚴重影響今年我縣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各鄉鎮和縣直相關部門務必引起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分析形勢,正視困難,切實增強抓好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盡管今年勞務輸出面臨很大困難,但我們也要看到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的有利條件和積極因素:一是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勞務輸出是我縣農民增收的重點項目,抓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對實現全年農民增收目標起著決定性作用,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該項工作,有利于我們調動和整合各類資源。二是培訓力度不斷加大。以“陽光工程”、勞動力轉移培訓、農民工夜校培訓試點、“科技入戶”工程等項目為載體,深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有利于提高農民工素質。三是國家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實施擴大內需項目加大固定資產投資的政策,我們要緊緊抓住實施國家擴大內需項目需要大量農民工參與建設這一大好機遇,抓好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建設與勞務輸出工作的對接,有效促進擴大農民工就業。
抓好農村人力資源開發,是推進我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舉措;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農村城鎮化的的根本途徑;是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調動農民積極性、促進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受金融危機的影響,面對返鄉農民工人數增加,勞動力轉移輸出壓力大等困難,我們的思想不能松懈,措施要更加扎實,充分看到危機中的機遇,把勞務輸出作為我縣農民增收的重點項目抓緊抓實,堅持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返鄉農民工創業“兩手抓”。各級各部門必須加強領導,明確目標,落實責任,把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進農村勞動力由農村向城鎮轉移,向非農產業流動,培養一支合格的勞務大軍,做大培強我縣勞務經濟。
三、明確目標,強化措施,認真抓好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
轉移農村勞動力、發展勞務經濟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也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既要全面部署、整體推進,更要突出重點、狠抓關鍵,總的要求就是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能人帶動”的原則,按照培訓服務齊抓、需求供給對接、就業創業并舉的思路,加強培訓,規范管理,搞好服務,提高勞務輸出的數量和質量,促進農民增加收入,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打下堅實的基礎。我縣2009年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總體目標是:全年轉移輸出農村勞動力8.82萬人;實現務工工資收入8.1億元以上,凈收入3.43億元;完成大面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1.6萬人,高田鄉務工人員夜校培訓4900人。圍繞以上目標,重點抓好7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切實抓好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做大培強我縣勞務經濟產業,真正把勞務輸出當作一項“富民工程、德政工程”來抓,在今天的會上,縣政府將與各鄉鎮簽定目標責任書。同時,各鄉鎮和縣直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按照張縣長4月24日在縣政府三次全會上對全縣農村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的安排部署,結合今天會議的要求,明確目標任務,強化工作措施,落實人員責任,認真抓實各項工作,確保年度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與周邊地區和沿海發達地區相比,我縣農村人力資源開發起步較晚,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運作體系,廣大農村群眾對該項工作的認知度不高。各鄉鎮要深入搞好宣傳發動,擴大宣傳聲勢,開辟宣傳專欄,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培訓、勞務輸出、務工信息、維權保障等方面的宣傳報道,認真抓好相關宣傳資料的制作和發放,切實做到在服務中宣傳,在宣傳中抓好服務,營造密切關注農民工的良好氛圍。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合作,密切配合,緊緊圍繞讓農民“出去有路、就業有崗、務工有為、回鄉有成”的思路,認真做好輸出前、輸出中和輸出后的各項服務工作,真正把勞務輸出做成一項“富民工程、德政工程”。
(三)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勞動力就業能力。要進一步提高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就業能力,一是要認真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各類培訓項目,制定培訓計劃和方案,合理設置培訓課程,要以提高職業技能為重點,進一步突出開展市場急需的職業技能培訓。二是要加強與各大企業、用人單位聯系,建立長期的勞務合同關系,大力組織定單培訓,同時要開展政策、法律法規知識、安全常識和公民道德規范等引導性培訓,增強農民工遵紀守法意識,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三是要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培訓。縣人力資源辦、勞動就業局、職教中心要聯合建成培訓系統,整合現有培訓資源,充分利用現有培訓機構的培訓場所、設備、師資等,積極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新培訓模式,把培訓班延伸到鄉村,促進更多的農村勞動力培訓就業,努力做到培訓一人,合格一人,轉移就業一人,確保技能培訓時間達20天以上,培訓后轉移就業率達85%以上,培訓發證率達60%以上。同時,實施勞動力培訓必須做到“兩個公示”,一是要把實施的農村勞動力培訓項目公示到村組一級,二是要把每期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資金使用情況等公示到村組一級。
(四)加大市場開發力度,促進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由于我縣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起步較晚,勞務市場機制發育不健全,尚未形成良好的基礎和優勢,目前還有許多農民工屬單槍匹馬、零星分散地盲目外出,遠遠適應不了勞務市場對農民工大批量的集中需求,因此,加強區域內外的勞務市場對接,努力開辟勞務用工市場,積極引導組織農民有序轉移輸出,是提高轉移質量和打造勞務品牌的必然途徑。一是要通過參加各種勞務洽談會搞好對接,進一步拓寬沿海發達地區勞務市場,積極同輸出地的用工企業進行溝通聯系,認真考察用工崗位,確立合作意向,有組織地輸送農村勞動力,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的有組織輸出任務。二是要依托務工能人、勞務中介機構、勞務經紀人開辟縣外用工市場,充分發揮其信息靈通、聯絡面廣的優勢,使其成為政府組織的有利補充,在組織引導勞動力合理流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三是縣人力資源辦要制定出具體的組織化輸出方案,將具體任務分解到各鄉鎮。縣人力資源辦、勞動就業局、縣職教中心、各鄉鎮人力資源辦等相關部門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建成一套完善的組織輸出系統,認真搞好農民工的轉移輸出服務,真正達到“輸出一個、帶動一批,輸出一批、帶動一方”的效果。
(五)抓好維權服務,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目前,農民工權益受侵害的現象時有發生。縣人力資源辦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切實做好農民工維權救助工作。一是要在維權重點上實現突破,加強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完善勞動合同,規范勞動合作行為,堅持做到“四不轉移”:即用人單位合法資質不全不予轉移,勞動強度過大不予轉移,工資收入沒保證不予轉移,國家規定的工傷等保險不繳不予轉移。要規范中介市場,嚴厲打擊黑中介坑害農民工的行為。二是要在維權環境上形成聲勢。要積極協調各職能部門有計劃開展專題咨詢活動,借助新聞媒介廣泛宣傳農民工對社會所做的貢獻,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關注、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要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向農民工普及維權知識,強化維權意識,努力形成在參與中維權、在幫扶中維權、在輿論監督中維權的強大聲勢。三是在維權工作上形成合力,加強與勞動、教育等部門的聯系與合作,要加強跨地區越部門合作,在維權過程中協調溝通,做到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人聽、有人管、有人為之伸張正義。要充分發揮好農民工法律服務中心的職能作用,發揮好駐外農民工服務站及聯絡點的作用,使之成為農民工轉移的橋梁和紐帶,切實維護所在地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六)抓好基礎建設,完善工作機制。一是要規范臺帳管理,加強信息網絡平臺建設。各鄉鎮要在健全臺帳的基礎上,認真抓好農村人力資源數據庫建設,搞好動態追蹤管理,進一步摸清本地農村勞動力資源情況,及農村富余勞動力資源總量、求職愿望、外出務工人員輸出數量、務工地點等基本情況。縣人力資源辦要充分利用縣人力資源開發網,隨時收集和勞務用工信息,加強對外勞務市場對接,努力搭建勞務信息平臺。縣、鄉兩級人力資源辦要認真做好培訓臺帳及轉移就業臺帳的管理,切實做到帳實相符。二是完善制度管理,建立健全農民工服務體系。要建立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農村人力資源調查制度、農村勞動力培訓管理制度、農村勞動力轉移輸出制度、農村勞動力維權救助制度、情系農民工活動制度等。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手段,提高服務能力,形成一套工作運行高效、督促檢查有力、信息反饋靈敏、上下步調一致、左右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要及時成立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站,建立健全技能鑒定工作制度,加大技能鑒定工作力度,使更多參加技能培訓的農民工獲得職業技能鑒定資格證書。三是嚴格資金管理。各培訓項目資金要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用好管好培訓資金,杜絕出現違法違紀行為,確保培訓資金使用安全,使有限的資金發揮出最大效益。
一、活動主題
“送崗位、送信息、送培訓、送信心”。
二、服務對象
農民工和需要轉移就業的農村富余勞動者,重點是受金融危機影響失去工作的返鄉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
三、工作目標
通過在全縣集中統一開展“四送”活動,把春風行動做得更好、更扎實、更富有成效,為農村勞動者組織提供5000個縣內外的用工崗位;為1000名有培訓意愿的農村勞動者提供免費培訓機會;幫助3000名農村富余勞動者實現轉移就業,確保全縣就業局勢基本穩定。
四、活動內容
(一)統一組織大型“招聘會”活動。4月6日至26日連續組織2至3次大型招聘活動。4月6日上午9時,由勞動保障部門在縣汽車站舉辦“四送”活動啟動儀式。各鄉鎮統一組織到縣參加招聘活動,城關、馬橋、歇馬、馬良、寺坪每鄉鎮組織不少于500人,其他鄉鎮組織不少于300人的農民工參加招聘活動,各地要按照全縣統一部署,廣泛宣傳,認真組織,確保活動開展到位。
(二)組織“實用技能培訓”活動。縣直及各鄉鎮于4月6日前擬定活動計劃方案,做好相關組織準備工作;4月10日前通過會議、宣傳單等各種宣傳方式,農村勞動力尤其是針對返鄉農民工的實用技能培訓項目和招生信息;4月11日至16日各定點培訓機構、職業學校、就業訓練中心共同舉辦針對農民工的實用技能培訓大型招生會。
(三)組織“就業援助”活動。4月10日前,將適合就業困難群體、“零就業家庭”成員和家庭困難登記失業大學生的就業崗位準備到位,重點是開發一批適合就業援助對象的公益性崗位。4月6日,采取集中崗位信息、組織專場招聘會等形式,在縣人力資源市場綜合服務場所開展針對就業困難群體、“零就業家庭”成員和家庭困難登記失業大學生的大型就業援助活動。同時建立健全就業困難群體、零就業家庭登記認定制度和“一對一幫扶”就業援助制度,做到“隨時出現、隨時認定、及時幫扶”。
(四)組織“回歸創業”扶持活動。自4月13日開始,在縣人力資源市場綜合服務場所開展扶持返鄉農民工創業的大型活動,為返鄉農民工創業提供創業服務。將返鄉農民工納入創業政策扶持范圍,組織有一定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的農民工自主創業,落實稅費減免、金融信貸、政策扶持、創業服務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五)組織“高校畢業生就業對接”活動。4月20日開始,以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為主,積極組織舉辦高校畢業生與大中型企業、民營企業等用人單位就業對接活動。活動期間,動員和鼓勵大中型企業、民營企業在活動期間,積極創造條件,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充分發揮高科技企業集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作用,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
五、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農民工工作特別是返鄉農民工轉移就業工作重要性,切實抓好返鄉農民工工作。縣政府成立“四送”活動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王宗惠任組長,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為成員。各鄉鎮相應的成立領導小組,制定活動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提前做好政策宣傳和開展活動的準備工作,確保活動順利開展。縣將組織督查組赴各地對活動進展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并通報。
六、有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各部門要按照縣政府的統一要求,在當地“四送”活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共同推動活動的順利開展。
1、勞動保障部門要做好“四送”活動的統籌協調工作,積極搭建就業信息溝通平臺,及時交流勞動力輸出地的輸出情況和輸入地的需求形勢,做好有組織的勞務輸出工作,幫助農民工有序流動和外出就業。對于暫時難以實現就業的農民工,要提供有效的培訓信息,引導他們參加適合的技能培訓。要結合當地企業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積極吸納一批農民工實現就業。
2、工會要充分發工會組織的作用,搭建與勞動保障部門就業信息共享平臺,為農民工免費提供及時、有效、適合其特點的就業信息服務,積極開展對口勞務協作。
3、共青團組織要深入車站、城鄉結合部和返鄉青年農民工和進城務工青年集中的地方,了解未就業青年的思想狀況,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做好輿情收集和宣傳工作。要發動青企協會員企業和用工單位,在返鄉青年農民工和進城務工青年集中的地方舉辦專場招聘會,為進城務工青年提供就業機會。要依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組織未能就業的青年農民工通過參加就業見習積累就業經驗。
4、婦聯要深入了解婦女轉移就業的需求和困難,積極組織開展適合婦女的專場招聘洽談會,協調婦女企業家、創業帶頭人和用工單位等社會力量,為女性農民工和失業失地婦女等提供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和崗位信息。要充分發揮婦聯系統家政服務機構、手工編織企業和專業協會的作用,廣辟就業渠道,幫助失業失地婦女和女性農村勞動力實現創業和就業。
5、各鄉鎮要對本地返鄉農民工進行宣傳引導,調查并登記就業困難群體、“零就業家庭”成員和家庭困難失業大學生,培訓招生信息,組織他們到縣培訓機構開展就業培訓和在人力資源市場開展招聘活動,協同縣直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返鄉農民工的轉移就業工作。
(二)注重招聘實效。各地、各部門要依托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展摸底調查,掌握本地適合農村勞動者的用工信息和勞動力資源信息。充分發揮縣域經濟的優勢作用,搭建勞務對接平臺,將勞動力輸出地人力資源情況與勞動力輸入地用工需求情況,及時進行匹配和對接,集中組織一批農村勞動者實現有序轉移就業。在開展活動中要講求實效,以實際就業人數為實績,在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上狠下功夫,把工作做好、做實。
一、建設農民工返鄉創業基地的現實意義
1 有利于以工哺農,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調整農村勞動力布局,引導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推動產業規模化發展,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前提條件。但發展農業規模產業,需要一大批有知識、懂技術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而興國因長期的勞務輸出,造成大量青壯年勞動力外流。據調查,現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青壯年勞動力不足20%。因此,鼓勵一大批接受了城市文明熏陶的優秀青壯年返鄉創業,將外出務工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帶回來與家鄉的各種資源進行整合,因地制宜發展特色規模化種植、養殖業及農副產品加工業等農業產業,促進農業生產向產業化、規模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從而進一步激活農村經濟自主增長的內生動力,真正實現農業現代化。
2 有利于揚優抑劣,加快城鎮化發展步伐。近年來,興國縣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但是興國山多地少、道路崎嶇、縣鄉之間交通不便,圩鎮開發投入嚴重不足,城鎮化建設面臨內力不夠、外力不強的困境,并且由于大量勞動力外出務工,造成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斷檔和一些老人的晚年生活無人照料,引發了突出的社會問題。因此,在全縣選定一批中心鄉鎮和中心村建設農民工創業基地,發揮勞動力豐富的優勢,實現農村富余勞動力就地進入第二、三產業,帶動資金、技術、信息、人才等經濟要素向小城鎮集聚,發展小城鎮的基礎設施和配套產業,使公共服務向鄉村延伸,切實化解政府投入不足對小城鎮建設的影響,有效解決留守兒童、空巢老人等社會問題。
3 有利于示范帶動,促進農村脫貧致富。興國縣由于受戰爭的創傷和自然條件的制約,貧困落后的現狀未得到根本改變。面對現實,要實現農村脫貧致富,不是靠政府救濟,而是要培養有自力更生能力的農民。但長期以來,絕大多數青壯年勞動力進城打工,農村出現了嚴重的勞動力短缺,老人、婦女成了發展農村經濟的主力軍,這些人因為體力和知識上的欠缺,很難擔負起發展農村經濟的重任。因此,建設好農民工創業基地,鼓勵那些經過市場這所“大學”培育出的農民返鄉創業,把外力和內力有機結合起來,把打工時掌握的資源與家鄉的資源整合起來,實現農業增產、農民增收,推動農村經濟快速增長。
二、農民工返鄉創業基本現狀
目前,全縣現有勞動力46萬人,農村勞動力39.3萬人,外出務工農民工達20.94萬人,占農村勞動力總數的53.9%;其年齡結構大多在18-50歲之間,每月勞務收入一般為1800左右;集中分布在廣東、福建、浙江等地,主要從事服裝生產、機械制造、食品加工、電子信息、建筑等行業。近年來,受葉落歸根的思想、長期漂泊的艱辛和經濟形勢不景氣,導致企業停產或破產等因素影響,陸續有在外務工人員返鄉回流,截止2013年5月,扶持返鄉農民工創業1000余戶,吸納3000余人就業,主要從事餐飲、建筑、交通運輸、服裝生產等行業。從目前情況來看,興國縣農民工返鄉創業面臨著諸多問題,主要呈現出“三缺三差”的特點:
1 缺乏服務,創業環境差。個別部門和鄉鎮對農民工返鄉創業沒有足夠的重視,認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是“小打小鬧”,交稅少,發展慢,只能解決他們自己就業增收的問題,對縣域經濟發展、財政增收作用不大。甚至不相信農民工返鄉創業能成功,沒有把服務返鄉創業擺上位置。造成企業審批程序繁瑣,辦事效率低下,甚至出現吃、拿、卡、要現象,并且由于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配套服務跟不上,大大提高了企業成本,嚴重制約了企業發展,導致不少返鄉農民工“業未創、心先疲”。
2 缺乏知識,經營能力差。返鄉創業的農民工素質參差不齊,雖有強烈的創業愿望,但整體發展能力不強。他們當中大多數人早年外出務工,受教育層次不高,在打工過程中,也是從最基層的操作員工做起,基本上是只懂技術,不懂管理,營銷觀念落后,市場開拓能力差。特別是一些零星分布在瀲江鎮、長岡鄉等鄉鎮從事服裝生產,只有十幾個人的小作坊,因缺乏有效經營管理,在市場夾縫中生存。還有的在創業項目選擇上,對市場發展程度、產業發展導向、消費習慣及水平不清楚,要么把自己務工從事的產業項目硬性搬回來,要么跟風趕浪重復別人,導致“南橘北枳”或“滿天星”的情況。
3 缺乏資金,發展后勁差。農民工返鄉創業主要依靠打工積累或者親友借貸等方式自籌資金,數量和來源都很有限。據調查,近3年來,全縣只有不足三分之一的返鄉農民工創業獲得過銀行貸款,多數回鄉創業者全憑在外地務工時掙得的資金,相對創業初期用于租地建廠和設備投資所需資金而言只是“杯水車薪”。部分企業在運轉過程中,產品有市場,但因流動資金短缺,無力擴大規模失去了發展機遇。
三、建設農民工返鄉創業基地的對策建議
只有建設返鄉創業基地,才能充分發揮農民返鄉創業的聚變效應,才能把勞務大軍真正變成縣域經濟發展的“人才庫”、“資金庫”、“項目庫”,形成推動發展的巨大動力。為此,圍繞如何建設好農民工創業基地,筆者認為重點抓好“三個三”:
1 做好“三篇文章”,培育創業主體,形成千帆競發的創業態勢
一是做好氛圍營造文章。注重宣傳引導,利用節假日在外務工人員集中返鄉期間,充分運用電視、報刊、專欄等宣傳手段,加大對外出務工人士返鄉創業典型的宣傳,激發在外鄉想返鄉創業的熱情。加大情感聯絡,在粵、閩、浙等在外務工人員集中地區,充分發揮商會和駐外辦事處的橋梁紐帶作用,通過舉辦鄉賢懇談會、老鄉聯誼會,介紹返鄉創業的優惠政策,吸引更多有實力的外出務工人員返鄉投資創業,做到“人回鄉、廠回遷、錢回流”。
二是做好規劃選址文章。充分發揮返鄉創業基地的集聚效應,實現“一人創業,影響一鄉,致富一方”的目標,科學規劃是關鍵。充分考慮資源、交通、人口等要素,結合城鎮化建設和產業發展布局,選定高興鎮、古龍崗鎮、良村鎮和長岡鄉、埠頭鄉等中心鄉鎮及縣城周邊鄉鎮,整合現有存量非農建設用地(包括閑置土地、村鎮邊角地),由政府免費或低價租賃方式提供創業場地。并與農村土坯房改造集中安置區、移民扶貧搬遷區相結合,完善路、水、電、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建設“農民工創業園”、“農民工創業一條街”等創業基地。
三是做好項目選擇文章。根據貫徹《若干意見》的產業政策、市場發展前景,結合縣資源優勢、農民工自身技能特點和項目支持重點,制定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建立返鄉創業項目庫。支持返鄉人員投資勞動密集型、資源綜合利用型產業、鄉村旅游業和服務業。堅持靠大聯強,圍繞縣主攻建設機電產業園的方向,鼓勵在外從事機械制造產業的鄉賢返鄉創業。結合和諧秀美鄉村建設,鼓勵返鄉農民工參與農村經濟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苗木產業和農副產品加工企業。
2 狠抓“三個平臺”,提供創業動力,形成凝心聚智的創業合力
一是狠抓政策扶持平臺。從農民工返鄉創業面臨的實際困難出發,結合《若干意見》及系列配套政策,出臺專項文件“量身定做”扶持政策,在項目選擇、立項審批、證照辦理、市場準入、稅費減免、創業用地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特別是金融信貸和財政支持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設立企業信用和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為返鄉農民工創業提供貸款擔保。鼓勵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為農民工創業提供融資服務,放寬貸款額度、還貸時間及抵押貸款物范圍。
二是狠抓能力培養平臺。積極實施農民創業培訓工程,以產業發展和創業項目為導向,進行創業觀念、創業準備、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培訓,激發其自主創業的信心和激情。組織優秀返鄉創業農民工到河南、四川等地區的返鄉創業典型企業進行實地學習考察,提高管理水平和創業能力。同時,充分利用好“雨露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培養工程,將農民工返鄉創業招用的農村富余勞動力,納入就業培訓計劃,對其無償進行技能培訓,并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三是狠抓市場開拓平臺。針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企業規模小、競爭力不強、市場反應慢等情況,政府主動靠前服務,助力企業開拓市場,建立市場信息共享平臺,印發信息簡報,為企業提供多方位市場信息;實行干部一對一幫扶企業制度,發揮相關協會橋梁紐帶作用,幫助企業拓展產品銷路,對相關農副產品,建立農超對接機制,減少中間環節,提高企業利潤空間。
3 構建“三項機制”,強化創業保障,形成強勁有力的創業后盾
一是構建組織服務機制。加強對返鄉創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農民工返鄉創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縣級層面成立專門機構,負責農民工返鄉創業工作的管理,分解好工作任務,明確好相關部門職責,形成扶持農民工創業的工作合力。實行縣鄉聯動的“一名領導、一支隊伍、一抓到底”服務機制,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協調落實有關政策,優化創業外部環境。
【關鍵詞】返鄉農民工;創業;扶持政策;調研
伴隨著全球金融風暴的襲擊,珠三角和東南沿海地區的一些企業因經營不善,需大規模裁員,更為甚者不少中小企業紛紛倒閉,相當一部分的農民工失去了就業崗位,農民工返鄉成為不可回避的現實。面對返鄉農民工利用在外務工積累的資金、學到的技術、掌握的信息和管理經驗返回家鄉創業這一新生事物,國家和各地政府都相應出臺了各種政策為返鄉創業“鋪路搭橋”和“保駕護航”,以保障返鄉農民工的創業熱情,爭取以創業帶動就業,保障當地經濟發展。
江蘇政府同樣也開始鼓勵返鄉農民工在農村自主創業,通過技能培訓、政策扶持、建立服務體系等來鼓勵農民工積極創業,化解農民工返鄉困局。蘇中蘇北地方政府更是緊緊把握優質人力資源的回流的時機積極扶持返鄉創業,徐州豐縣和泰州泰興作為江蘇重要的勞務輸出城市,無論是農民工返鄉創業的積累,還是相關政策的頒布都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效。為此我們借助江蘇省此次“大學生實踐創新訓練計劃”項目,試圖通過問卷調查、走訪參觀、面對面交流等形式對返鄉農民工目前的創業情況和扶持政策有效性來來進行比較深入的研究與探討,以了解當地人民就業轉變與農村發展的相關情況,以求總結出適合各地發展的共性,給各地返鄉農民工創業和政府后續政策的出臺提供參考,以實現農村經濟的大發展,使各地安然度過經濟寒冬期。
一、江蘇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原因和條件
(一)蘇南、上海、廣東等地的打工經歷成為返鄉創業的孵化器
在金融危機以前,蘇北、蘇中地區的農民工主要集中在蘇南、上海、廣東等地打工,外出打工的經歷讓這些農民工積累了較好的創業條件,也孕育著返鄉創業。蘇南、上海、廣東等地經濟的快速發展成為了蘇北蘇中地區農民工學習創業本領的搖籃。打工的收獲不僅在與獲得一定的勞動報酬,更重要的是打工者本人的成長:掌握從事工商服務業的技能、行業知識,積累務工經商的經驗,社會經濟觀念和生活理念、追求轉變等。返鄉農民工中既有熟練的產業工人,又有企業的技術管理骨干,也有在城市有打工者變為企業家的創業者。
(二)江蘇經濟區域性轉移成為農民工返鄉創業較快發展的有利背景
多年來江蘇經濟區域發展不平衡,主要的勞動密集型產業也主要集中在蘇南地區,蘇北、蘇中地區的經濟發展差異性也比較大,與蘇南地區的經濟發展也有較大差異。但隨著江蘇經濟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蘇南地區勞動力成本的上升,大量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逐漸地向蘇北、蘇中地區轉移。蘇北、蘇中地區的農民工返鄉創業順應了這一經濟趨勢發展的變化,成為了主要的媒介和轉移載體。隨著江蘇經濟區域發展逐漸平衡,這些曾經在蘇南一些企業的產業工人、技術管理骨干或者中小企業主開始在自己的家鄉創辦事業。
江蘇省經濟結構和產業的調整會給蘇北蘇中地區創造良好的創業環境,一方面創業所需要的市場環境逐漸地打開,另一方面政府對于創業的扶持政策也會逐步地完善,這無疑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提供了良好的機會。
(三)蘇北、蘇中地區發展環境和條件的改善是農民工返鄉創業的重要條件
在江蘇全省經濟結構調整的大環境下,蘇北、蘇中地區政府需要轉變原有思想觀念,從原來的勞動力輸出轉變到現在的人力資源引進,把返鄉創業農民工作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由于蘇北、蘇中地區當地人力資源較為豐富,勞動力成本較蘇南地區有明顯優勢,這為返鄉農民工創造了良好的機遇。調查中發現,原來在蘇南的蘇州、無錫地區一些服裝企業打工的農民工現在紛紛回鄉,創立起屬于自己的企業,并帶動當地的勞動力勤勞致富,同時,他們也和原來的生產廠商保持著聯系,大量的生產訂單從蘇南轉移到蘇北、蘇中地區。一方面利用當地的勞動力成本較低的優勢,另一方面和蘇南、上海、廣州、深圳等其他沿海較發達地區又保持著天然的聯系,返鄉農民工創業者在家鄉掀起了一股股的返鄉創業熱潮。
蘇北、蘇中地區的農民工在家鄉創業有著得天獨厚的條件,快速的經濟增長蘊藏著巨大的商業機會,地方政府對縣域、鄉鎮經濟的扶持,對相關工業集中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大力投入等,都為農民工返鄉創業提供了良好的發展平臺。
(四)強烈的創業愿望和與家鄉的天然聯系是農民工選擇返鄉創業的自身動力
農民工返鄉創業既是自己的主觀意愿,也是客觀需要。在南京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80%以上的被調查者機會成熟將會回到自己的家鄉進行創業。他們對自己的家鄉有著深厚的感情,而在南京等一些一二線城市打工往往不具有城市的歸屬感,難以扎根。在豐縣、泰興的調查解釋了農民工為什么會最終離開那個打工的城市而選擇返鄉創業,在外打工有的城市的戶籍制度比較森嚴,子女的教育也得不到好的解決,有時家里面的老人還需要照顧,這些都是個人的因素。與個人和家庭的客觀因素相比,農民工的主觀意愿起到了更大的作用,有60%以上的被調查者表示返鄉創業是想創立一番屬于自己的事業。由于對自己的家鄉有著深厚的感情,對自己家鄉的一些政策也比較熟悉,這就可以幫助創業者利用家鄉的有利條件,積極創業。而另一方面,外出打工者的打工經歷也讓他們視野開闊,積累的豐富經驗也讓他們有了想要帶動家鄉人共同創業、共同致富的想法,從而提升自己的社會價值和社會地位。這些內在的動力是廣大的農民工返鄉創業的重要因素。
二、江蘇返鄉農民工創業的現狀和特點
(一)返鄉創業者以中青年男性為主,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質、生產技能和社會資源
根據對徐州市豐縣206位返鄉創業者問卷調查顯示,回鄉創業者的平均年齡為37歲,年齡在30―45歲之間的占了78.3%。根據調查,返鄉農民工創業者中男性占87.6%,女性占12.4%。僅看這組數據,不足以發現女性在返鄉創業中的作用,但從這些創業例子中發現,夫妻共同創業的占31.2%,協助創業的占39.3%,很少單獨參加創業活動,而務農或者承擔家務的只占29.5%。同時,70%以上的配偶(女性為主)共同外出打工,她們對創業的貢獻是從打工開始的。
返鄉創業的人群受教育程度普遍要高于當地農村地區的平均文化程度。返鄉創業者中,具有小學學歷的占7.1%,具有初中學歷的占35.7%,高中及以上學歷占57.2%。這些返鄉創業者平均累計外出打工6.7年,他們在外都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外出前,僅有16.3%的勞動力接受過技術培訓,但在返鄉時已經超過60%的農民工分別掌握了操作數控機床、駕駛、磨具、電器維修、土木建筑、培育經濟作物等技術,還有掌握了財會知識和企業管理經驗,為返鄉創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返鄉創業者大多從事非農產業,企業形式以個體和私營為主
從產業結構來看,農民工返鄉創業涉及到很多的領域,如加工業、餐飲服務業、運輸業、特色種植養殖業、零售連鎖業、個體經營等。從總體上看,農民工返鄉創業在第一、二、三產業的總體分布情況為:作為第一產業的農業占到33.2%,第二產業的工業、建筑業占32.8%,第三產業27.9%,其他占6.1%。雖然返鄉創業者大多從事非農產業,但調查也發現96%以上的農民工創業者所在家庭還有承包耕地,他們和農業之間天然的聯系仍然存在。
根據對兩市的返鄉創業農民工調查,返鄉創業最主要的經營方式是個體經營,所占比例為57.2%,其次是私營企業,占25.6%,合伙制企業占21.4%,其他形式為4.2%。
(三)返鄉創業初具規模,創業步伐加快
從這兩市返鄉農民工的創業情況來看,所創辦的企業規模主要以中小企業為主。企業除此規模在5萬元以下的占到了六成以上。年產值10萬元以下的約五成。
從規模上來說,可以把創業企業分成三個類型:第一類是就業謀生型的,創業主要是解決個人和家庭就業問題;第二類是成長謀利型的企業;第三類技術層次較高的現代企業。據調查,企業工人數超過50人的有23家,占11.6%,企業年產值超過100萬元的有16家,占8.1%,可見一部分企業已經有了相當的規模和較高的技術水平了,江蘇的大部地區的創業步伐正不斷加快。
(四)民工選擇在農村或靠農村近的城郊創業,創業條件艱苦
調查結果顯示,返鄉創業者因為土地、資金等局限,一般選擇在村或和離農村較近的城郊創業,這個比例占到了一半以上。這說明和農村的天然的聯系決定了大部分返鄉農民工所選擇的創業地點和形式,這也將直接造福當地農業的發展。根據調查,這些農民工創業者中已經獲得城鎮戶口的占到了所有被調查者的17.5%,為取得城鎮戶口的人中,約三分之一的創業者希望通過在城鎮創業能夠獲得城鎮戶口。而在村鎮進行創業的創業者中,創業的條件相對比較艱苦,很多的創業場所都選在創業者自己的家里或向親戚朋友租住的房子,購置的機器設備也是比較原始的,創業者自身又要當老板又要當伙計,條件比較艱苦。
(五)蘇北、蘇中地區返鄉創業存在較大差異
通過對蘇北的徐州市豐縣和蘇中的泰州市泰興市調研比較發現,蘇北蘇中地區的農民工創業形式存在較大的差異。主要表現在:1、蘇北地區的創業主要集中在第一、二產業,而蘇中地區的創業已經向第三產業快速轉變;2、蘇北地區的創業主要以原材料加工為主,而蘇中地區主要以商業經營為主;3、蘇中地區的初次創業投資規模明顯比蘇北地區高;4、蘇中地區對返鄉創業的政策扶持力度比蘇北地區高,創業環境更加有利。
三、江蘇返鄉農民工創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一)對農民工返鄉創業認識不足,缺乏特定優惠政策
根據調查,蘇北蘇中地區的返鄉創業得到政府支持的面還比較狹窄,相關的政策還是沿用原有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甚至有的地方政府直接采用鼓勵再就業的政策,對于農民工返鄉創業還沒有相關明文的規定。這使得農民工返鄉創業時在稅收、財政、土地批復等方面存在較大的阻力。還有好多人認為,農民工創業應該和普通的創業者一樣,應該遵守現有的政府政策和法律規定,這些都大大減緩了政府關于返鄉農民工創業政策的有效性制定。
同樣受全省經濟轉移的影響,蘇北蘇中地區的一些地方把經濟發展的重心主要集中在引進外資和大中型企業上,并為之大開方便之門。而作為本土的返鄉農民工的創業則往往被看輕或者被認為不成氣候,主要把返鄉農民工的創業當作普通的解決就業問題來看待。返鄉農民工的創業形式同樣幫助當地鄉親的就業和增收問題,在一些城市還得不到稅收減免、小額信貸等優惠政策的扶持,相對于蘇北、蘇中的一些勞務輸出大市來說不能夠起到很好的作用。
(二)融資難,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滯后
在豐縣的調查訪問中我們發現,被調查對象的七八成反映在家鄉創辦企業遇到的最大的難題就是融資難的問題,由于創業前期需要大量的流動資金用于租用房屋、購買設備等,很多農民工很有市場的創業點子和產品都因為融資難的問題無力擴展自己的業務。據對206位返鄉創業者的調查,創業時籌集資金的困難大大高于當地交通不變、消費者市場購買力不強、缺乏產業配套等遇到的問題。創業資金的來源主要集中于創業者自身的自有資本和對親戚朋友的借款,占到了所有資金來源的81.5%,其次是向地方私人借貸公司的借貸,占13.9%,只有4.6%的農民工創業者的創業資金來源是來自于商業銀行的貸款。
商業銀行在返鄉農民工創業時原本可以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能夠大力促進農民工道德創業活動,而目前銀行每年用于借貸給當地農民的資金卻只有很少。大部分的返鄉農民工創業者不采用商業銀行貸款,這主要是因為:商業銀行信貸利息較高;貸款的形式主要為抵押貸款,而非信用貸款,擔保機制也不夠完善,這就大大制約了返鄉農民工對社會資金的利用,也不利于他們創業行為的壯大。
(三)辦事難,長期打工在外沒有積累有效的社會資源
由于返鄉農民工長期在外打工、創業,在本土沒有積累有效的社會資源,在返鄉創業過程中一方面遇到地方政府辦事效率低下的問題,另一方面也因為“朝中無人”而舉步維艱。在蘇北、蘇中地區的實地調研發現,一些地方政府未能夠從根本上轉變政府的職能,對普通的創業規模不是很大的農民工創業的態度還不是很好,很多農民工在先期攜帶少量創業資金返鄉創業前受到的招待還比較好,準備辦廠時也有人服務,但是一旦落地創辦開始之后,再尋求政府幫助時就會無人問津。根據對返鄉農民工創業者的有效調研,認為審批企業或立項難的占到59.3%,認為政府部門亂收費導致企業負擔較重的約占30.1%,認為在創業項目審批過程造成資金浪費的占到10.6%。
開辦企業的過程復雜,手續復雜,程序較多,一家企業的成功開辦往往要有多個政府部門經手,辦事效率大大降低,再加上這些地區的政府電子商務水平還比較低,政府官員的辦事主要依靠手動,在現代信息化的商業社會里,未能讓返鄉農民工獲得良好的創業優勢。
(四)農民工創業者自身素質有待提高
返鄉農民工中很大一部分的文化知識都只有初中水平,最早出去打工的初衷也是因為可能家里的負擔比較重而放棄了繼續求學的機會,他們中很多人有著良好的創業理念和激情。在打工的過程中,從最基礎的操作員工做起,基本上是懂技術但不懂得管理,自身的知識水平、個人素質直接制約了企業的發展壯大。他們的知識體系還不是很完善,對財務、管理、經濟方面的知識需要進一步開發和挖掘,自身素質需要進一步提高。知識的缺乏對返鄉農民工的創業是不利的,一旦所創辦的企業突破狹小市場空間內的競爭,不能夠實現企業的跨越式發展的話,他們所創辦的企業就有可能會長期處在產業鏈的底層。為此,包括所調查的徐州豐縣、泰州泰興市在內的蘇北蘇中地區都在大力引進返鄉農民工創業培訓項目,旨在幫助返鄉農民工對于創業知識進行系統的培訓,從而有效地幫助他們提高創業必須素質。
四、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政策性建議
(一)完善農民工返鄉創業的管理和服務體系
對于這股逐漸興起來的返鄉農民工創業熱潮,蘇北、蘇中地方政府首先需要逐漸放寬準入條件,凡是國家法規沒有明確禁止和限制的領域,不應該再設置苛刻的限制,特別不能收取額外的費用,堅決查處亂檢查、亂攤派、亂罰款、亂收費的現象,要逐步地規范各級政府的行為。其次,要簡化企業創辦的程序和辦事手續,加快蘇北、蘇中地區政府政務信息化管理,提倡一站式服務管理,提高辦事的效率。最后,要完善地方各級政府的監察監督制度,及時地處理和糾正各種擾亂創業市場秩序和干擾正常企業經營的行為,尊重農民工創業者,為農民工創業者監督檢舉各種不法行為提供便利之處。
(二)加大財政、稅收扶持力度
現在蘇北、蘇中地區的返鄉農民工創業尚且處在起步階段,資金是其遇到的最大問題,地方各級政府應在財政、稅收政策允許的限度內給予必要的支持。蘇北、蘇中地區的很多縣市還保留著給外商的巨大財政、稅收的優惠政策,而對于本土比較薄弱的弱勢群體創業,政府更應該提供相對合理的優惠政策,尤其是江蘇省政府可以從整體上給予政策性的指導。對農民工所創辦的企業能夠吸收當地閑散剩余勞動力就業并引導大家致富的,政府應該重點扶持,可在三五年內暫不征稅。在財政支持方面,通過省、市、縣各級政府的財政支持,并結合蘇北、蘇中地區的具體情況,加強區域經濟之間的聯系,形成“一對一”幫扶,培育并扶持一些創業典型,真正開創有效創業的新熱潮。
(三)改善金融服務,監督信貸秩序的完善
針對返鄉農民工創業(注冊資金在5萬元以下的)的金融信貸政策主要為小額信貸政策,從先前調查的結果來看,近四成的返鄉創業者認為申辦的程序過于繁瑣,近三成的返鄉創業者認為一般的創業者沒有較好的金融資源很難借貸到,只能望“貸”興嘆。針對這些情況,政府需加快農民金融業務保障政策的制定,完善用于支持“三農”建設的小額信貸政策。首先要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返鄉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支持,能夠提供給農民工期限長、利息低、覆蓋面廣的貸款,并對此種貸款模式形成行之有效的監管。其次要建立對中小企業發展和返鄉創業的信貸扶持擔保機制。各級政府財政可以撥出相應的一部分用來充實中小企業和返鄉創業的擔保,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建設。另外要適當放寬蘇北、蘇中的農村地區抵押物的范圍,例如農村的居民所有土地的使用權、農村宅基地、自留地的使用權、房屋產權等都可以用來做抵押。最后是國有商業銀行應逐步地建立與返鄉農民工小額信貸相適應的新型的信貸激勵和考核機制,有專門地信貸負責人負責對這批資金的跟蹤調查,并對返鄉農民工的創業資金理財知識的指導。
(四)建立健全創業輔導和培訓服務體系
一是要加強創業輔導,信息和技術的服務。徐州、鹽城等多個縣市都開始建立有助于返鄉農民工的創業體系,逐漸引進的SIYB培訓體系漸漸地在返鄉農民工中受到歡迎,在蘇北、蘇中地區正掀起一股股創業的熱潮。不過,這時更需要政府出面來規范和引導,各地的政府部門所接觸的資源和信息都是來自全國的,可以有效地幫助返鄉農民工整合相關的市場和創業信息。另一方面,由政府來出面可以加強各農民工創業者之間的聯系,同時為他們提供創業培訓、市場信息、開業指導、管理咨詢、融資等服務,促進信息、技術的流通,提高一個地區的農民工創業能力。
二是職業能力提升培訓。農民工創業者的專業技能相對比較扎實,但對相應的提升技能又比較缺乏,尤其在企業管理、財務、營銷方面的知識有待于進一步開發和完善。當地政府針對這些情況可以開設相應的實訓培訓課堂,多開展農民工創業群體的交流會,互相交流經驗,互相學習,讓自己的企業得到長足的進步,也讓這些“創業者”最終成為“企業家”。
三是要延續政府職能,提供上門服務。調查中發現很多的農民工創業者反映政府在其創業前期時比較注重,但一旦企業落戶當地后續就很少對這些企業進行提供幫助的服務了,遇到問題需要解決時更是找不到什么門路。針對這一情況,當地政府可以對所轄區范圍內的返鄉農民工創業情況建立相應的數據庫,對其創業進程進行跟蹤,力所能及地幫助解決后期遇到的一些問題和創業困難,并且能夠提供必要的上門服務,將扶持農民工創業真正做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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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江蘇省高等學校2009大學生實踐創新訓練計劃項目:“江蘇返鄉農民工創業模式與扶持政策研究”階段性研究成果。指導教師:李乾文教授。
作者簡介:
卞紅蘭(1989―),女,江蘇南京人,大學本科,現就讀于南京審計學院管理學院2007屆工商管理專業。
許杰(1988―),男,江蘇蘇州人,大學本科,現就讀于南京審計學院管理學院2007屆工商管理專業。
《意見》指出,支持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通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使廣袤鄉鎮百業興旺,可以促就業、增收入,打開新型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發展新局面。要加強統籌謀劃,健全體制機制,整合創業資源,完善扶持政策,優化創業環境,全面激發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熱情,全面匯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熱潮,加快培育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催生民生改善、經濟結構調整和社會和諧穩定新動能。
《意見》提出,要堅持普惠性與扶持性政策相結合,堅持盤活存量與創造增量并舉,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協同,堅持輸入地與輸出地發展聯動,通過促進產業轉移、推動輸出地產業升級、鼓勵輸出地資源嫁接輸入地市場、引導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等渠道帶動返鄉創業。
《意見》強調,要健全基礎設施和創業服務體系,加強基層服務平臺和互聯網創業線上線下基礎設施建設,依托存量資源整合發展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強化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業培訓工作,完善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公共服務,改善返鄉創業市場中介服務,引導返鄉創業與萬眾創新對接。
《意見》提出了支持返鄉創業的5方面政策措施:一是降低返鄉創業門檻。二是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減征企業所得稅、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等稅費減免政策。三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人員,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具備享受支農惠農、小微企業扶持政策規定條件的納入扶持范圍;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可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四是強化返鄉創業金融服務。運用創業投資類基金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加快發展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和小額貸款公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加大對返鄉創業人員的信貸支持和服務力度,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創業擔保貸款。五是完善返鄉創業園支持政策。
為了保障返鄉創業活動的順利開展,《意見》提出了一系列組織實施辦法。
一是加強組織協調。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健全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細化配套措施,跟蹤工作進展,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關鍵在地方。各地特別是中西部地區,要結合產業轉移和推進新型城鎮化的實際需要,制定更加優惠的政策辦法,加大對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支持力度。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抓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綱要(2015―2017年)》(見附件)的落實,明確時間進度,制定實施細則,確保工作實效。
一、過年五年我縣勞務經濟發展情況
五年來,我局根據我縣勞動力富足的特點,采取培訓與引導相結合的方法,推動勞務經濟不斷發展壯大,全縣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并呈現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農村勞務輸出數量大幅度增加,行業、地域分布較為廣泛。據統計2006年,我縣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輸出已達29萬人次,2011年預計將超過45萬人次;五年來,勞務經濟收入總計超過100億元。在輸出人員中,地域不斷拓寬,呈現縣內縣外相結合,當地轉移和外出務工相結合的局面,在行業分布上較為廣泛,涉及建筑、裝潢、服裝、機電、織造、運輸、計算機等。
二是農村勞務輸出方式發生了明顯變化。從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到離土離鄉進城務工經商,農民勞務輸出正在由自發向有組織、由短期向長期、由縣內省內向省外轉變。有組織外出的農民數量占勞務輸出的比例不斷提高,有的鄉鎮已發展到以有組織輸出為主;各地長期外出人員大量涌現,一些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已在城鎮定居。
三是涌現了一批勞務輸出的典型。在工作中,各地都發現和總結了一批具有不同特色的典型經驗,如望疃、中疃、馬店孜、鞏店等鄉鎮等,通過各級新聞媒體和會議進行廣泛宣傳,較好地發揮了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尤其是中疃的運輸、胡集的縫紉、孫集的家政服務等在省內外小有名氣。
二、今年以來工作開展情況
今年以來,我局加大了勞務經濟發展工作的力度,加強了新型農民工培訓,狠抓組織領導,完善輸出體系,鞏固基地建設,以面向我縣工業園用工為主,然后有組織的進行有序輸出。外抓招商引資,內抓返鄉創業,勞務經濟呈現良好發展態勢。1-10月份,全縣實現勞務輸出40萬人次,勞務經濟收入近30億元。主要措施是:
一是加強領導通力配合。勞動力轉移及輸出是一項系統化工作,我局成立了勞務經濟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鄉鎮、黨委政府的積極配合下,我局建立了多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并且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加強了與人社、農業、教育、城建、民政、工商、稅務、財政等部門的協作,形成了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在各鄉鎮都加強了勞務輸出工作機構建設,設立專門辦公場所,明確專人負責,一級抓一級,落實了工作目標,形成了上下聯動的工作局面,保證了勞務輸出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是完善勞務輸出服務體系。努力完善網絡體系,加強基礎服務工作,對勞動力資源建立了“三冊一表”檔案,即,勞動力資源名冊、輸出人員名冊、有輸出愿望人員名冊和輸出情況統計表。做到了資源底數清、輸出底數清、資源情況清、輸出去向明,進一步完善了輸出人員檔案和勞動力資源檔案。年初以來,我局結合規范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工作,在全縣各鄉鎮普遍建立了完善的工作組織網絡和信息服務網絡,形成了縣、鄉、村三級服務網絡系統,及時收集和用工信息,使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提高,規范了勞務輸出工作。
三是加強勞動技能培訓工作。我局以提高勞務輸出人員的技術水平為出發點,加大培訓工作力度,在全縣范圍內大力實施農民工技能培訓工程,并對培訓工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分解目標,落實責任。通過開展勞務輸出人員基本常識、擇業觀念、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勞務輸出人員的適應能力。我們堅持“實用、實際、實效”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了專業技能的培訓,對國家規定的一些崗位工種進行了崗位培訓,做到了持證上崗。積極探索并開展了“訂單式培訓”和“個性化培訓”,開展了送知識,送技能,送崗位的“三送”活動,實現由體力型輸出向技術型輸出的轉變。截止到目前,今年共未完成新型農民工培訓、農民工技能培訓等各類培訓50000余人。其中,農村勞動力轉移陽光工程培訓16200人;完成農業專業技術培訓3900人;完成農民科技示范培訓3300人;完成雨露計劃培訓2000人,完成農民工技能培訓22600人。
四是加強信息網絡平臺建設。利用春節前后農民工返鄉過年的有利時機,積極配合縣工業園區組織了大型用工招聘會,2600余人在縣園區企業實現就業。我們還協調有關部門,加大對信息網絡建設的投入力度,在全縣建立了“兩級管理、三級服務”的信息網絡系統,形成了全縣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信息服務網絡,并且和國內有些地區實現了信息共享,從而實現了勞動力供求信息的有效溝通,及時、快捷地開展勞務輸出工作。通過加強網絡建設,營造了良好的信息溝通環境、促進了勞務輸出工作的開展。
五是大力發展“人聯誼總會”分會建設。積極拓寬勞務經濟發展渠道,推進“招商引資”“返鄉創業”和我縣農村勞動力在異地順利就業。為了搞好這項工作,縣委、縣政府分別在北京、廣州、新疆、合肥、無錫、天津、無錫、成立了人聯誼分會。并在以上各地建立了勞務輸出基地,便于及時捕捉各種經濟信息和各地用工信息,為我縣“招商引資”和”返鄉創業”提供了發展平臺。通過政府搭橋,部門協調,個人溝通等多種形式,構建了“招商引資”和“返鄉創業”工作良好的外部環境,使越來越多的農民工更好地了解了我縣經濟發展的大好形勢,并積極的投入到經濟發展的大潮中。
六是將招商引資與返鄉創業相結合。今年縣委縣政府成立了無錫、溫州2個招商分局,我局積極響應號召,副局長樊彬到無錫任分局長,為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牽線搭橋。1-10月份,我局共完成招商項目固定資產投資3500萬元。同時,我局還狠抓返鄉創業工作,積極引導外出有成人員回鄉創業。1-10月份,我局參與引導闞疃大地木業、王人鎮鑫農肥業、永興鎮新型墻材等投資500萬元以上的返鄉創業項目10余個。
七是加大“返鄉創業”宣傳力度。我局及時與縣新聞機構溝通,通過廣播、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返鄉創業”工作,有針對性地宣傳我縣經濟發展的大好形勢,大力宣傳“返鄉創業”的典型人物和事跡,讓外出農民工轉變創業觀念,通過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跡,帶動周圍的人,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形成以點帶面,以個人帶動局部,以局部帶動整體的氛圍。鼓勵外出創業成功人士積極返鄉創業,為經濟發展作貢獻。
三、2012年工作計劃
今年的勞務輸出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著較多的欠缺或問題,我縣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還不高,大部分勞務輸出還處于粗放型、體力型范疇,我局的招商引資力度和效果還達不到縣委縣政府的要求等等。針對這些存在的問題,我們將采取切實措施,認真加以克服。2012年我局將集中力量,加大力度,采取積極措施,推動工作深入開展,切實圍繞1個中心,深入抓好2項重點,積極實施3大工程,努力實現4個轉變。
“切實圍繞1個中心”,即圍繞農村勞務輸出工作這一中心工作,力爭2012年外出務工50萬人次,實現勞務收入50億元。
“深入抓好2項重點”,即抓好招商引資和返鄉創業兩項重點工作。認真分析招商引資工作規律,制定切實可行措施,實現招商引次1.2億元;同時有針對性做好返鄉創業項目謀劃工作,力爭實現10個以上1000萬元返鄉項目在落地。
關鍵詞:返鄉購房;新生代農民工;城市融入
中圖分類號:F24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1494(2014)04-0116-05
近年來,中部地區出現了很多新生代農民工返回家鄉的地級市和縣城購買商品房現象,當地稱為返鄉置業或返鄉購房。這挑戰了關于農民工或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問題的現有觀點,而且,既有研究只從政府視角、經濟視角進行分析,沒有將新生代農民工婚姻、文化因素、子女入學等問題進行綜合探討,更缺乏新生代農民工對住房選擇的主體性視角。本文通過長期在江西、湖南、浙江等地的調查研究,力求從新的視角研究此問題。
一、從住房保障視角到綜合性視角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
農民工住房問題在1998年前沒有得到過關注,1998年以后農民工住房問題才漸漸進入學界視野,學者較早關注的是農民工惡劣的住房狀況、強調住房對農民工城市融入的重要性和住房條件惡劣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1][2]。鑒于西方發達國家移民與我國農民工有一定相似性,學者試圖從西方發達國家解決移民住房問題的措施中尋找到解決路徑[3]。學者認為,發達國家住房保障制度的經驗是住房保障的層次性;政府財政支持;依據住房發展階段決定保障方式;建立動態調節機制[4]。也有的通過介紹發達國家中私人為貧困人群提供低成本的廉價房的經驗,指出私人經營方式不但可以將政府的政策落到實處,也可以通過人性管理幫助貧困人群改變人生態度[5]。當然,公民住房權的實現,不但要依靠公民的努力,而且要通過法律明確政府的責任,才能保證公民住房權的實現[6]。還有些學者對南非的住房權,印度、巴西貧民窟問題進行了探討希望對解決我國農民工住房問題有所助益。沿著國外經驗與理論研究思路,我國學者也著重從強調政府責任的住房保障視角和強調社會化的綜合性視角來論述農民工(包括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問題。有的學者用社會排斥理論分析了農民工住房政策的缺位和住房權的缺失問題[7][8],認為政府責任不到位和資金投入不足是主要原因[9]。也有學者從積極意義上認為農民工的住房政策的實施有利于經濟增長[10]。由于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的政策變化較緩慢和城市保障房制度的排斥,老一代農民工住房問題也順延到了新生代農民工身上。近年來,學者開始分析新生代農民工的保房保障問題[11],有的學者認為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的住房保障權缺失,提出了構建新生代農民工住房保障的政策體系[12],有的認為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問題是政府與市場雙重缺失的結果[13]。有的從代際比較視角分析認為,新生代農民工住房消費要求較高且越來越呈分層化趨勢[14],在住房保障研究基礎上,學者采取了綜合性視角分析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問題。綜合性視角強調多途徑解決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問題,具體措施包括農民工公寓、廉租房和住房公積金政策等。用學者的話來說就是建立“四位一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即規范農民工住房租賃市場,完善農民工住房公積金制度,農民工住房補貼制度,財稅支持制度,金融服務制度,土地供應制度和規劃保障制度[15]。當然,已經有少數學者關注到了新生代農民工返鄉購房現象,對其中的原因作了大致分析[16]。有的對此還作了趨勢分析,認為今后湖南將有近80%的新生代工返回家鄉縣城購房[17],有的更是從促進我國城市化道路選擇的作用方面進行了高度評價[18]。由于這方面相關成果不多,仍然有深入探討的空間。
首先,目前所有的研究成果大多數都是從政府的角度和經濟方面解決農民工包括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問題,忽視了新生代農民工的主體性選擇。其次,既有研究都從總體框架上設計解決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問題,關注政府責任和市場調節,但沒有突出政策重點,而新生代農民工對住房和居住地的選擇才是政策的重點,因為任何政策的實施不能只注重決策者、執行者,目標群體的主體選擇性也會影響政策目標的實現。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現實抉擇:返鄉購房的原因
從起源來看,城市歷來都是國家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在城市居住不但生活便利、就業機會多,而且是高社會地位的象征。我國現有的城鄉二元結構更是拉大了這些方面的差距,強化了人們對城市的向往。無論如何,農村是無法抗衡城市的綜合優勢的[19]。因此,改革后大量農民涌入城市,再苦再累也要呆在城市。一方面發展了城市經濟,改善了農民處境;另一方面,引發了農村的凋蔽。全國政協委員、北京中華民族博物館館長王平曾建議農村學生不要考大學[20],結果遭到一片譴責。而那些聚集了大量農民工的沿海城市在短期內也難以解決他們融入城市的所有問題,包括住房問題。比如,廣東東莞市要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及家庭融入城市問題,所需養老、醫療、義務教育職業培訓等費用數額巨大,僅解決流動兒童在公辦學校入學的經費就要占東莞財政預算的1/5[21]。
更為重要的是,僅住房政策單兵突進,事實上也難以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城市融入問題,沒有其他措施的配套,效果也存疑,因為新生代農民工還要考慮到將來子女入學――現在主要是異地高考問題,整個家庭遷移還將面臨生活成本問題。筆者幾次調查也顯示,在湖南、江西很多縣城購房的新生代農民工業主占小區業主的30%以上,筆者在上饒市調查的一個市郊小區新生代農民工業主占到了46.3%。在所有訪談對象中僅有1人明確表示在家庭經濟支持下也愿意在打工的沿海城市買房,大多數仍然愿意回鄉買房,寧愿選擇工作地與居住地的暫時分離。大量研究者問卷調查顯示大部分新生代農民工愿意留在城市,但問卷調查并沒具體說明是指沿海城市或大城市,還是家鄉城市,這可能會造成新生代農民工理解上的誤差,因為他們認為融入家鄉城市和喜歡城市生活并不矛盾,所以,如果在問卷中將城市分為打工的沿海城市或大城市、家鄉城市的話,結果可能會不一樣。因此,這幾次調查其實和其他的調查結果并不沖突,甚至可以相互印證,只是居住的城市的選擇有區別。在大城市排斥、人力資本較低的情況下,新生代農民工也不會回到農村。很多研究者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生活方式已經城市化,家鄉就業機會缺乏,權利意識增強,從生存型過渡到了發展型的訴求[22]。因此,他們是回不了農村。但是,回不去并不等于不回去。他們在農村還有近年來不斷升值的土地權益,扯不斷的親情和難以割舍的鄉土情結。這幾次調查也發現,春節期間各村的新生代農民工基本回家了,不過相矛盾的是,他們一方面表示在家感到很親切,生活輕松,另一方面又不斷地夸耀自己在城市中的經歷和生活,刻意與在農村的居民拉開身份的距離,似乎忘記了他們的農村身份。筆者稱此種現象為“自我歧視”。
在沿海城市或大城市融入不了甚至也不想融入,又不愿意回農村居住的情形下,大多數新生代農民工選擇了一種既可以在城市生活和提高社會地位,又可以照顧農村利益和家庭的“中間道路”――在家鄉地級市或縣城買房居住。經過調查,具體原因主要是以下幾種:
第一,經濟上的考量。經濟因素無疑是能否融入發達地區城市的基礎性因素,這幾次調查發現,大多數新生代農民工收入難以在沿海的打工城市買房,并且他們常常要一次性支付,難以辦按揭貸款。訪談的40多位新生代農民工中很多收入也較高,有6位訪談對象年收入在10萬以上,但他們說他們沒有考慮過在工作城市買房,而選擇經濟壓力較輕的家鄉縣城或離家近的地級市買房。筆者調查時經常看到的情形是,收入較高的新生代農民工在家鄉買房后還買了小汽車,在工作的沿海城市或大城市是開車上下班或做生意。用他們的話說是,既享受生活,又沒有經濟壓力。訪談中,很多人將自己的大城市夢寄托給了下一代,也正在為此進行財富上的積累。
第二,結婚的必要條件。在中國人的婚姻中,房子的權重是非常大的,湖南、江西農村至今保持著相親后“看房子”的習俗,名義上是女方親朋好友去男方家做客,實際上是女方親戚朋友到男方家去看對方家庭條件,男方如果住房條件不好,那是一件比較沒面子的事情,要是沒房子娶親是比較困難的。筆者在湖南、江西調查發現,90年代以前有一棟瓦房(平房)是結婚的重要條件,90年代以后,二層以上的樓房在婚姻中占重要比重,而近5年來,要是沒有三層以上樓房,女方常常是不滿意的。隨著在城市打工的農村女孩人數增加,時間不斷延長,見識也隨之增長,也喜歡城市生活,大多女孩找婆家第一個要求就是要在縣城有房子,并且離城市越遠的農村越是如此。另外,同村女孩找婆家也會相互攀比和跟風,現在湖南、江西等地縣城的新開發的樓盤主要購房群體就是農村的新生代農民工。在縣城買房作為結婚條件慢慢已經形成一種新的風氣,可以預見,返鄉購房的新生代農民工將會越來越多。
另外,一個重要發現就是,新生代農民工留城意愿是隨年齡增長和婚姻的到來而逐漸發生改變的。因為筆者對江西豐城市幾個村莊的新生代農民工已經有近9年的追蹤調查,最早的被調查者從未婚到已婚,甚至有些人的小孩都在上小學了。筆者發現他們的心態發生了比較大的變化,一般年輕時剛進入城市打工是最不愿意回家的時間段,而結婚后,他們大多會選擇回家鄉縣城買或在家建房(如果父代沒有建的話)。有的訪談對象也表示年齡大了,考慮的事情也多,更理性了,回鄉的意愿當然會增強。這是目前所有調查,特別是問卷調查所忽視的問題。雖然留在城市,不管是沿海城市還是家鄉縣城都是城市,這一點是共同的,但對我們制定政策和提出建議指引的方向卻有根本的不同。
第三,家庭的需要。中部地區很多農村父母對小孩的婚姻仍然有重要的發言權或建議權,實際上,父母的偏好會在家庭社會化過程中傳給下一代,他們的偏好常常會成為小孩的偏好。目前令人關注的新生代農民工的“閃婚”現象背后就是男女雙方家長“控制”的結果。江西有句俗話“娶親問三代”,也就是說一定要知要知底,父母也不想女兒嫁太遠。或許這是春節期間新生代農民工閃婚的重要原因。那么,他們一旦結婚,就意味著所有親屬都有家鄉,同時,隨著年齡增長,家庭責任意識在增強,對父母照顧等都變成了現實的問題。更為重要的是,只要在家鄉縣城買房后,不但可以解決父母、祖父母的照顧問題――許多新生代農民工對祖父母有非常深的感情因為他們大多是曾經的留守兒童。同時,因為縣城買房可以讓子女戶口遷入城市,可以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權利,特別是受教育的環境得到了巨大改善,真正實現了城市人的夢想,而目前在大城市買房這些權利是沒有的,無法解決戶口問題及附著在其上的其他權利。
第四,不適合居住的村莊或沒有宅基地。筆者調查時發現,有些山區并不適合居住,很多地方的移民建鎮工程也是出于有的山區不適合居住的考慮,而有些山區居民不愿意居住在政府安置的農村,條件好一點就會選擇在縣城買房。沒有移民建鎮的山區,有的新生代農民工收入改善后大多也選擇在縣城購房。即只要工作穩定、經濟條件允許,新生代農民工都會將整個家庭整體移入縣城。在江西農村很多地方也有極少數人在村莊沒有宅基地,或者在老房子上重新建房成本較高,基礎設施差等,而選擇了在縣城購買住房。
第五,落葉歸根的觀念。雖然新生代農民工在外打工多年,習慣了城市生活方式,接受了城市文化就成了現代人,但農村經歷使他們難以實現脫胎換骨的轉變,母體文化無論如何是在短期內難以消除的。筆者調查的對象絕大多數都有年齡大了回鄉購房的想法,游子之心仍然存在,落葉歸根觀念仍然在大部分人思想中存在。
最后,近年來中部地區縣城都在積極推動經濟發展,特別是推動房地產業,正以各種優惠條件吸引新生代農民工回鄉買房和就業。春節期間,筆者在各縣城新建樓盤都發現巨幅標語,如“歡迎新生代農民工返鄉置業”、“家鄉房子不比外面差,要買就選家鄉房”、“夫妻雙雙把家還,歡歡喜喜進入工業園”。
總之,新生代農民工返鄉購房受以上因素影響,但需要強調的是,筆者認為,我們難以區分上述幾個因素中的哪一個起主要作用,常常是這幾個因素共同起作用。各因素的權重因人因家庭條件而異,甚至某一個情境性因素就會導致一個不重要的因素變成了決定性因素。
三、返鄉購房是解決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問題的重點
正如前文所言,現在研究沒有突出重點,將來有越來越多的新生代農民工會返鄉購房,無疑會影響到政策設計,因為沒有對政策目標群體的現實處境、文化和認知的了解,就不會有最優的政策。所以,應該從新生代農民工家庭整體來考慮解決住房問題,堅持多途徑有重點的原則,發展地方經濟促進中小城市發展,實現新生代農民工就業地、居住地和社會保障等的整體合一。
(一)堅持多途徑有重點原則
鑒于新生代農民工經濟分層呈加快趨勢,心理變化隨年齡增長發生變化,他們居住地的選擇會隨著時間和經濟條件的變化而改變,因此,學者提出的職工宿舍、廉租房、住房金融制度和城中村等政府與市場多途徑解決仍然十分必要。這樣,可以增加新生代農民工選擇性程度,滿足不同層次和不同年齡階段的新生代農民工的需求,發達地區可以通過以上途徑吸納愿意留下的新生代農民工。對愿意回農村建房的新生代農民工基本不存在障礙,因為絕大多數有經濟條件和宅基地。考慮到大量新生代農民工選擇在縣城購房,應該以縣城為重點解決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問題。另外,目前的研究沒有區分新生代農民工個人和家庭的住房問題。筆者調查發現,不管是未婚還是已婚,大多新生代農民工考慮住房問題都是從整個家庭或即將建立家庭的角度進行考慮,并為未來作打算。所以,解決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問題的另一個政策重點是家庭而不是其個人。否則新生代農民工的住房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特別需要提到的是,從筆者調查來看,各地為了經濟發展,推動房地產發展,增加財政收入,給新生代農民工返鄉購房有非常多的優惠措施,購房者所有權益都可以轉入城市,這有非常重要的積極意義。只是目前中部地區縣城社區建設或社區管理沒有跟進,今后的工作應該從以推動經濟發展為導向轉為社區服務為導向,引導新生代農民工及其家庭成員轉變角色,提高社區管理和服務的質量。
(二)以就業為基點和政策配套為關鍵
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穩定是他們家庭融入城市的基礎,否則,其他在城市中的相關問題如子女城市入學等就無法談起。因此,要積極推動中部地區經濟發展,健全勞動力市場,做好用工信息的宣傳等。更為重要的是,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必須與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職業培訓制度、子女入學政策等綜合考慮,政府制定農民工政策時要注意各政策間的配套與銜接,發揮政策合力作用,從而最終解決農民工問題。以流動兒童在城市入學為例,如果新生代農民工沒有穩定的工作,流動兒童在城市入學的政策就難以真正落實。同理,沒有穩定的就業也難以真正解決新生代農民工的住房問題。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解決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問題又依賴于社會保障政策的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一視同仁、職業培訓制度的健全、社區建設制度的整體推進。總之,解決農民工問題衍生而來的留守子女、留守老人、留守婦女和流動兒童問題,需要政府通盤考慮,改變目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政策單方面推進及政策間缺乏協調銜接的狀況,只有這樣,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問題才能得以很好地解決。
(三)發展縣域經濟
新生代農民工返鄉購房后,給縣城帶來的問題是新的留守問題及家屬工作問題。一定時期或適當機會下,新生代農民工會返鄉就業或創業,那么發展縣域經濟十分重要。適宜發展工業的縣,要增加招商引資的力度,雖然目前招商引資存在很多問題,但問題不在招商引資而在于相關制度設計不合理。因此,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提高中西部地區的工業化水平,調整產業布局,消化或吸引將要回鄉就業與創業的新生代農民工是縣域經濟著重要考慮的問題。另外,筆者調查也發現,旅游型的縣市并不適宜發展工業,如江西婺源,可以發展服務業,提升服務水平和提倡服務多元化,盡可能多地解決就業人口。對農業縣則要以發展特色農業為主,實現農業規模化和現代化。從而最終實現新生代農民工就業地、居住地和社會福利的一體化。
四、結語
新生代農民工選擇居住地受經濟因素、文化因素和血緣關系等多種因素影響,甚至受同質群體因素影響[23]。而目前的研究只注重農民工權利和經濟因素,借助人力資本、社會資本和社會排斥等理論分析了城市化進程中農民工的住房需求,著重論述政府的責任和市場供給,卻忽視了需求者――農民工的選擇和主動調適過程。而西方發達國家的移民住房相關政策都是建立在市場發育良好的經濟條件和一定社會政治條件基礎之上的,經驗也難以移植到我國。還有值得注意的是,大多學者默認新生代農民工應該選擇在打工的城市居住,所以提出了很多留在城市的對策,有意無意以自己的觀點代替了新生代農民工的主體選擇。事實上,新生代農民工的主體性選擇無論如何不能忽視,同時他們隨年齡的增長和婚姻關系的建立,心態會發生變化,居住地的選擇也會隨之發生變化,而這種變化又具有決定性,決定著他們返鄉購房并定居于家鄉縣城。
本調查與諸多調查有共同的發現,就是越來越多的新生代農民工選擇在家鄉地級市,主要在縣城居住,這樣既融入了城市,又可以照顧到農村利益和家庭,本研究的貢獻就是通過實地調查和訪談進一步揭示了具體的原因與機理。正是因為新生代農民工返鄉買房考慮到了子女入學、社會保障等眾多因素,尤其重要的是,新生代農民工在大城市買房不能解決戶口、子女入學問題和其他福利,因此他們大多數人才不會選擇在那些地方買房。所以,才應該從整體角度解決新生代農民工住房問題,政策制定不能單兵突進,要發揮政策合力,將新生代農民工就業、培訓與子女入學,甚至其父母的養老問題等整個家庭問題統籌考慮。本文的框架可以總結為下圖。
新生代農民工返鄉購房也對學界關于我國發展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爭論有啟示意義。本研究有力地支持了發展中小城市的論點――這是內生的、自發的,是新生代農民工主動選擇的結果。雖然有時也不排除被迫的因素,但與當年發展小城鎮完全不一樣。當年發展小城鎮主要是因為中央的政策就是要農民“離土不離鄉”,是農民流動并不完全自由,市場化并不充分背景下的產物。現在這些情況大有好轉。事實上,“離土不離鄉”的政策后來被農民工的主動選擇所否定。新生代農民工返鄉購房是在充分市場化和主體性選擇的基礎上實現的,他們返鄉也許會從內部促進中西部地區的工業化進程,他們在發達地區積累的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可以在家鄉創業中促進內地工業化發展,解決中部地區城市化水平和工業化的內生性問題。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先生在《小城鎮 大問題》一文中提出發展小城鎮的思想是特別有意義的,但他也只是說小城鎮是發展為小城市和中等城市的途徑,并沒有說只能停留在小城鎮層次[24]。我們今天只要在浙江觀察一下就可以發現,原來的城鎮都發展成了縣城的規模了,有的鄉鎮比中西部地區的縣城還要大還要好,因此,發展中小城市應該是我國未來的城市化發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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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召開全市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全省勞務輸出工作會議精神,經市政府研究。總結“十一五”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取得的效果,懲辦獎勵去年勞動力轉移就業先進單位,謀劃“十二五”發展規劃,安排布置今年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
就抓好全市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講三點意見,下面。同時,借此機會,對抓好今年核桃“三率”大會戰作個要求。
一、扎實工作。
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十一五”以來。始終把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作為促進農民增收的一項重要產業來培育,作為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結構調整,促進農村穩定的一項根本措施來抓。依照“抓培訓、強素質、重轉移、促增收”思路,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培訓和服務,拓寬轉移就業渠道,擴大轉移就業規模,逐步形成了政府推動、部門聯動、社會力量帶動,自發轉移、就近就地轉移為主”工作局面。十一五”期間,全市累計培訓農村勞動力60萬人次,完成“十一五”目標任務的200%累計完成農村勞動力轉移55萬人次,完成“十一五”目標任務的222%實現轉移收入31億元,完成“十一五”目標任務的155%
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后續影響和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災,去年。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動,及時決策,采取“農業損失非農補”工作措施,全面實施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特別行動計劃”全市完成培訓17.3萬人,占省下達培訓任務的147.3%占市級下達培訓任務的136.2%完成轉移就業15.9萬人,占省下達轉移就業任務的228%占市級轉移就業任務的144%全市共實現轉移收入11.7億元,與2009年同比增8.4億元,增長2.4倍,農民人均工資性收入增加370元,取得了大災之年農民繼續增收的顯著效果。
一)抓培訓。努力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農村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體系,充分利用“陽光工程”雨露計劃”春風行動”綠色證書”等培訓工程,依托市農業學校、市技工學校、縣(區)職教中心、農村中小學、職業高中及社會其他機構的場所、設備、師資力量開展培訓,全面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技能培訓質量。針對省外用工需求,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有效性,大力開展訂單式培訓。鼓勵農民工參與守業培訓,進行自主守業,引導經培訓后的農民工參與職業技能鑒定,受訓的農村勞動力60%以上獲得職業技能鑒定證書,提高了農民工轉移就業能力。
二)抓好就近就地轉移。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中低產田地改造等有利時機,因地制宜組織群眾就近就地轉移。
三)抓好勞務對接。鞏固珠三角勞務市場的基礎上,積極開拓長三角地區和環渤海灣等地勞務市場,拓展外輸能力。創新工作方式,實行農民工轉移輸出專人分片掛鉤負責制,主動加強與省外勞務輸入地黨委、政府及用工企業的溝通協調,聯系用工需求,組織農民工外出務工。
四)舉辦多種形式的勞務招聘會。廣泛收集、準確了解、及時勞務需求信息的基礎上。為供求雙方搭建用工平臺,讓用工企業與農民工相互溝通,達成用工協議,發明就業機會。
五)強化調研宣傳。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全面了解農村勞動力的培訓需求和就業愿望,做到情況清、底數明。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采取多種宣傳形式,營造有利于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良好環境,激發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但仍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一是勞動力培訓的投入缺乏,市在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培訓設施和師資困乏,農民自身投入能力弱,農村勞動力參與技能培訓率不高;二是輸出人員技能型人才所占比例較低。市農村勞動力中,大多數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有相當一局部屬半文盲,缺乏應有的文化素質和勞動技能,就業競爭能力弱,輸出人員主要以體力型勞動為主,勞務收入偏低;三是服務勞動力轉移輸出的網絡還需進一步完善,服務的機制還需進一步健全。
二、創新機制。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臺了關于深入推進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的意見》和《市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考核獎勵方法》明確了十二五”目標任務:全市累計舉辦各類現場招聘會210場次以上,為加快推進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完成72萬人次以上農村勞動力培訓任務,轉移農村勞動力60萬人次以上,農民人均工資性收入年均增加20%以上。今年,全市舉辦各類現場招聘會28場次以上,完成15萬人以上農村勞動力培訓任務,實現新增轉移就業15萬人,確保凈轉移13萬人以上,實現轉移收入12億元,力爭農民人均工資性收入增加20%以上;創立2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縣,8縣(區)每個縣(區)創立1個農民守業示范園區和1所公共實訓基地。
今年,圍繞上述目標。要重點抓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農民工技能培訓。尤其是市內基礎設施建設所需的技能型人才,有針對性地開展勞動力培訓工作。要健全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工作體系,完善財政補貼政策和責任考核制度,繼續實施“陽光工程”雨露計劃”春風行動”和“鄉村流通人才”等轉移培訓工程,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整合資源開展培訓。根據國家職業規范和不同行業、不同工種、不同崗位對農村勞動力技能的不同要求,分層次、多形式開展技能培訓。依托農校、財校、衛校、技工學校和縣(區)職教中心、鄉鎮化學校等現有資源,有計劃的開展培訓工作,提高技能型人才比例,提升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能力,提高農民工資性收入水平。
二)拓展轉移渠道。充分發揮駐外辦事機構和外出打工勝利者的作用,著力在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灣和省內外地區建立健全勞務輸出網絡,搭建轉移就業平臺,強化服務,推進勞務對接,促進農村勞動力市外轉移。抓住國家繼續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擴大內需的機遇,依托全市交通、水利、城鎮、新家園行動計劃、城鄉居民收入倍增計劃、中低產田地改造、中低產林改造等重大項目建設,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加快發展鄉鎮企業,二、三產業及微型企業,吸納更多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堅持農業內部轉移與農業外部轉移結合的原則,充分挖掘農業內部潛力,加快發展綠色食品、畜禽產品、水產品等優勢農產品精深加工業,加快發展以旅游業為龍頭的第三產業,大力發展為農村服務的農機作業、農資配送、農產品和日用品購銷、糧食加工、疫病防治等服務業,努力擴大就業。大力推廣訂單式輸出,建立起針對性強、穩定的輸出和用工關系,確保農民工能穩定就業。要打造品牌,突出特色,重點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勞務品牌,特別是要重點打造佤族歌舞品牌,證書式培訓上要創出特色,帶動轉移就業。
三)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合理安排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資金,落實必要的工作經費。從今年起,市、縣(區)財政每年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和轉移就業服務。同時,要拓寬資金籌措渠道,積極引導和帶動社會資金投入,創新資金管理方法,統籌使用培訓資金。要加強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專項審計,嚴格資金管理,嚴禁擠占挪用,防止虛報冒領,對違反資金管理使用方法的要嚴肅處理。
四)強化服務。加快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要建立統一的培訓和轉移臺賬,加強對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的管理。加大力度解決農民工看病難、居住難、子女上學難等問題,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制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勞動保證守法誠信制度建設,逐步完善各項社會保證制度,解決農民工轉移就業后顧之憂。
五)積極引導農民工返鄉守業。積極推進創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縣和農民守業示范園區建設,并結合實際,制定優惠政策,資金、場地、工商登記、稅費等政策方面給予相應扶持和服務,積極引導農民工返鄉守業就業。對外出務工返鄉青年、種養殖業大戶、農機大戶、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帶頭人和有志于創業的農村大中專畢業生開展守業培訓,積極引導農民工返鄉守業就業。要堅持把農民守業與培育發展微型企業結合起來,認真落實微型企業扶持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發展微型企業,帶動農民守業就業。
三、強化措施。
一)加強領導。統籌協調指導全市農村勞務輸出工作。各級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協調外地的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各縣(區)要建立相應機制,明確責任,按要求認真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規劃方案和實施意見。
二)強化責任。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縣(區)黨政主要領導、市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同時,要完善農村勞動力培訓和轉移就業信息專報制度。
三)完善考核機制。建立目標責任考評制度。要嚴格執行《市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考核獎勵方法》落實獎懲機制。由市委農辦牽頭,市級有關部門參與組成督查組,對全市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實行跟蹤督查,加強日常管理,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四、抓住節令。
核桃“成活率、生長率、掛果率”得到較大提升,自2009年全市組織開展核桃“三率”建設大會戰以來。核桃產業得到較快發展。當前,正值核桃管護的大好時節,就抓好核桃“三率”大會戰工作,作幾點要求:
一)強化措施。高度重視,統籌布置,科學制定工作措施和工作流程。切實健全領導機構,明確職責分工,迅速組織力量,深入一線做好指導服務工作。要深入掛鉤村,協助基層解決具體困難和問題。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類宣傳媒體,加強宣傳動員工作,掀起新一輪核桃“三率”建設的新,確保6月5日前全面結束大會戰。
二)嚴格規范。分解細化到戶、山頭地塊,落實到每一棵核桃樹。同時,要認真抓好除草除雜、松土、追肥、開挖排水溝、苗木清理等工作,確保大會戰取得實實在效果。
三)保證經費。廣泛發動群眾,確保資金投入到位。要嚴格資金管理,專款專用,確保各級投入資金足額足量用到核桃撫育管護上。
四)加強指導。整合技術力量,進一步加大對種植農戶核桃撫育管護的技術培訓。要結合實際,派出核桃大會戰技術指導工作隊,配合好市級督查工作組、技術指導組,深入各地巡視檢查,從細節入手,嚴標準、抓整改、重落實,加強服務指導,保證大會戰的進度和質量。
五)強化管理。做好化肥、農藥等物資采購,確保所推銷物資價廉質優,堅決杜絕坑農害農事件的發生。
農民工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涌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是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5號,以下簡稱國發5號文件),切實做好對農民工的金融服務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真學習領會國發5號文件精神,高度重視做好對農民工的金融服務工作
國發5號文件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指導農民工工作的綱領性文件,銀行系統要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學習領會并做好貫徹落實工作。要圍繞深化金融改革、改進金融服務、創新金融產品、完善信貸管理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主題,著眼于支持和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以人為本,高度重視做好對農民工的金融服務工作。要深入基層,加強金融知識和相關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做好農民工金融服務狀況的專題調查研究,積極探索和創新符合農民工實際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方式,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不斷改進和加強對農民工的金融服務工作。
二、加強銀行賬戶管理,探索建立和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各金融機構要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5號)的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相關工作。不斷改進和完善銀行農民工工資的業務管理。對勞動保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指定設立工資保證金專戶或要求在指定賬戶中預留工資保證金的,要積極予以配合。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事業單位,要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具體懲戒措施,并按規定及時將相關信用信息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企業征信系統。
三、積極探索支持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有效措施,支持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
相關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和完善符合職業教育培訓特點的貸款管理辦法,對農民工和農村適齡青年在就業有保障、國家認證的教育培訓機構接受一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的,可探索采取由教育培訓機構統一“承貸承還”的辦法,向參加職業教育培訓的農民工或農村適齡青年提供商業性助學貸款服務。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應積極創造條件,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和農村適齡青年參加正規職業教育發放助學貸款。相關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做好農村貧困家庭學生助學貸款發放管理工作,幫助貧困家庭學生完成學業。同時,要大力支持面向農民工和農村適齡青年的職業教育、技能培訓機構改善辦學條件和擴大農村招生規模,發展訂單式培訓,提高職業教育培訓能力,為更多的農民工和農村適齡青年接受技能培訓和職業教育創造有利條件,促進就業。
四、完善支付結算服務,為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及時匯兌提供技術保障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農村地區支付結算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272號)的精神,推進農村信用社支付清算系統加快發展,積極協調指導各地農村信用聯社加快開發和完善省內農村信用社通匯系統,暢通農村支付清算渠道,提高農村地區支付清算效率。總結貴州省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試點經驗,加快在全國范圍內組織推廣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大力支持城鄉支付結算創新,積極探索開發和推廣適合農村實際、農民喜歡的支付結算服務品種,方便農民工現金支付和非現金支付。完善支付結算業務制,暢通農村金融機構的匯路,增強支付清算系統為農民服務的功能。
五、發揮信貸政策的積極作用,擴大農民工就業市場的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