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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安全生產;法治培訓;安全培訓;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X9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18-0237-01
引言:檔案整理的質量直接關系到檔案的利用價值,檔案整理是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要想真正的解決檔案整理中所存在的問題,就必須從實際出發,提高文檔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加強檔案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工作,
只有加強安全生產法治培訓,不斷強化全員安全法治意識,增強全員防范意識,才能筑起牢固的安全生產思想防線,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隱患。本文就提高安全生產法治意識,從觀念、制度、內容、形式、考核體系方面,從根本上提高檔案的質量。
一、目前安全生產法治培訓中存在的問題
(一)對安全生產法治培訓重要性認識不夠。一些企業甚至地方領導,對安全生產法治培訓工作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沒有將安全生產法治培訓擺上重要工作日程。不少企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無視有關安全生產法治培訓的規定,一旦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損失慘重。
(二)安全生產法治培訓法規制度尚不健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政府監管機制的變化,尤其是面對安全生產黨政同責的規定,我國現有安全生產法治培訓法規制度已暴露出不少問題:首先是有些法規修訂滯后,造成安全生產法治培訓職能交叉,一定程度上加重企業負擔;二是部分立法遲緩,可操作性上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法律、法規或標準存在縫隙,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需要進一步完善。
(三)安全生產法治培訓投入尚顯不足。近年來,由于不少國有企業陷入經營困境,無力保證安全生產法治培訓的投入,很多非公有制企業又不愿意在安全生產法治培訓方面進行投入,沒有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法治培訓經費,導致生產經營單位的整體安全素質、安全意識偏低。
(四)監督管理機制還未健全。目前全國安全生產培訓網絡體系已基本形成,但是培訓的監督管理考核機制相對滯后,對安全生產法治培訓的組織機構約束不夠,培訓考核欠規范。同時,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情況的監督檢查也明顯缺乏力度。
二、 提升安全生產法治培訓工作水平的對策
(一)切實擔負起地方的監管責任。地方黨委和政府要高度安全生產法治培訓工作,領導的高度重視將為做好安全生產法治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組織保障。堅持主要領導全面抓,分管領導親自抓。要明確安全生產法治培訓的重大意義,提高對安全生產法治培訓工作的認識,把握總體目標,按照 “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明紀律、務求實效”的要求,由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成立安全生產法治培訓工作領導小組。按“一切工作具體化”的要求,明確安全生產法治培訓的工作任務,詳細制定學習、考評、后勤保障等各項措施,確保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層層到位,確保安全生產法治培訓質量。
(二)安全生產法治培訓內容應重點突出。安全生產法治培訓必須根據受教育的對象的情況,安全生產法治培訓的內容、層次應該有所不同,要有針對性和實用性并突出重點,不能面面俱到。否則,不僅起不到安全生產法治培訓應有的效果,還可能使受學習者產生逆反心理。因此對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法治培訓要在培訓大綱范圍內,加強培訓需求判研,完善不同培訓對象的培訓模式,努力做到培訓形式的多樣化、培訓對象的層次化、培訓方法的多元化和培訓內容的實用化,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因人施教,增強安全生產法治培訓的針對性。
(三)必須加大安全生產法治培訓的投入力度。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職工培訓經費應在安全生產保障預算中足額列支并且在實施技術改造、項目升級時要專門安排專項安全生產法治培訓資金。同時,考慮到安全生產法治培訓工作的重要意義,各級政府應當加大對安全生產法治教育培訓的投入力度,將安全生產法治培訓部分經費納入財政保障范圍,逐步建立由政府、企業有機分擔的企業安全生產法治培訓的投入機制,在全社會形成安全生產法治教育齊抓共管的合力。
(四)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法治人才獎勵制度。將培訓考核結果與經濟鼓勵相結合,運用經濟杠桿去調動學習的積極主動性。對學習成績優秀的職工給予適當獎勵,對在安全生產法治培訓工作中做出成績的人才進行表彰獎勵,適時舉辦法治知識創新、比賽和評選活動等,都是值得推薦的好舉措。這種培訓效果與經濟獎勵動態結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調動了企業職工的學習積極主動性,從而達到全面提高企業職工的安全素質和技能的目的,促進企業實現安全好、效益高、發展后勁足的良好局面。
(五)完善培訓考核體系。培訓考核體系的完善為實現安全生產法治培訓工作創新提供有效的檢查、監督、獎懲和激勵。無論是觀念、制度、內容還是形式的創新,都要以考核體系的創新為保障。應建立一套長效、科學、客觀、公正、權威、方便操作的安全生產法治培訓考核體系。首先,對考核體系的設定,要秉持科學精神,做到重點突出、兼顧一般、格式規范、整體協調。其次,加強日常制度建設。要檢查安全生產法治培訓工作的組織機構、系統規劃、考核考試制度建設。最后,要以實效性為切入點,把安全生產法治培訓的投入與產出進行量化對比,通過具體而實在的成效來反映所做的工作。
一、組織領導
局成立執法大比武活動領導小組,匡勇局長任組長,李家凱副局長任副組長,局辦公室、監察室、法規科和各執法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局法規科,負責對活動具體開展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和督促。
各執法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責任部門,落實具體工作人員,制定本單位活動方案,確保圓滿完成執法大比武各項工作任務。
二、參加人員
參加執法大比武活動的對象為各單位所有持部、省執法證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
三、活動內容
(一)執法技能培訓。學習內容:憲法、行政法;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和規章;國家、省市依法行政工作政策文件;交通運輸執法風險預防和應急處置;交通運輸執法行為規范、文書制作、考核評議和過錯問責等。
(二)執法崗位練兵。開展知識模擬競賽、文明執法討論、執法演練、隊列隊形訓練等活動,提高實際運用能力。
(三)執法大比武。組織開展執法知識競賽、論文比賽、現場執法文書制作競賽、執法應急處置能力競賽、執法行為規范競賽(動作、手勢、文明用語、隊列隊形、執法演練)等活動。
四、時間安排與工作分工
第一階段,執法技能培訓階段(2013年3月-4月),由各執法單位負責,根據培訓內容并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執法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學習。
第二階段,執法崗位練兵階段(2013年5月-6月),由各執法單位負責,結合上級條線工作安排和本單位實際,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執法崗位練兵活動。
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各執法單位也可以同時進行。若將這兩個階段工作同時進行的,需要在6月底之前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活動開展情況上報活動辦公室。
第三階段,執法大比武(2013年7月),根據上級活動安排,縣局將組織各執法單位的人員參賽。
五、活動要求
(一)各執法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執法大比武活動的重要意義,將此作為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重要抓手,與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行風建設和行業管理工作緊密結合,按照省廳、市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計劃。同時,要圍繞行動主題,突出行動重點,豐富行動內容,創新工作特色,扎實有序推進行動的有效開展,務求取得實效。
(二)各執法單位要妥善處理好日常執法和活動開展的關系,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時,要抽出時間組織集中學習培訓、開展崗位練兵、執法大比武等活動,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活動任務。
(三)各執法單位要將本單位的活動計劃、方案報局法規科,局法規科應加強對活動開展的監督與指導。
全面加強統計法規制度建設,為更好地開展統計調查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二、整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統計法制建設年”活動,不斷提高全社會的統計法制意識,增強統計調查對象依法履行統計調查義務的自覺性,全面推進依法開展調查、依法管理調查、依法治理調查,從而確保統計調查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三、主要內容
(一)精心策劃,注重實效,認真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學習活動
針對我隊工作人員和輔助調查員的不同特點,分類組織學習憲法、依法行政理論、程序法、實體法和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等,增強全員依法調查的意識,提高依法調查的水平和能力。
一是全隊人員認真自學《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省統計管理條例》、《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是分專業組織我隊人員和輔助調查員集中學習統計法律法規知識以及專業統計調查制度。并通過書面交流、模擬應用等方式,促進全隊人員和輔助調查員理解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調查制度內容,掌握統計調查制度要求。年底專門組織召開全隊性的年、定報會議匯報交流會,由各專業人員匯報總隊年、定報會議精神和年、定報調查制度貫徹實施意見,以確保各項統計調查制度執行到位不走樣。
三是全年至少舉辦2次法制講座,宣講內容主要以統計行政執法責任制、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行政執法程序等為重點。
四是以現場問答形式,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知識有獎競賽活動,參與對象為我隊全體人員和有關輔助調查員,以鞏固學習成果,強化依法統計的意識。
(二)拓展思路,創新舉措,深入開展統計普法宣傳活動
針對調查對象和社會公眾,繼續做好“四個結合”,即結合統計調查業務工作、調研走訪工作、行政執法工作和重要節日,認真組織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同時,堅持業務工作開展到哪里統計普法宣傳就延伸到哪里,注重加強與有關部門及媒體的合作,運用多種形式加大統計普法宣傳力度。
1.結合統計調查業務工作,開展“一小時學法”活動。利用各項工作會議和培訓會,運用統計執法案例,形象生動地講解統計法律法規條款和統計法律文書等內容,同時發放《統計法宣傳手冊》,重點宣傳統計調查對象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等。
2.結合調研走訪和行政執法工作,開展送法進鎮(街)、進村(居)和進調查樣本點(企業、戶)活動。將統計普法宣傳貫穿于調研走訪和行政執法工作之中,每到一處進行調研走訪和執法檢查,相關工作人員都必須進行《統計法》的宣講,并贈送《統計法宣傳手冊》等。
3.結合重大節日,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統計普法宣傳活動。加強合作,認真組織實施好“9.20”中國統計開放日、“10.20”世界統計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和“12.8”《統計法》頒布紀念日的統計普法宣傳活動。以統計法征文、統計調查知識有獎競答、街頭咨詢、漫畫征集等形式,積極向調查對象和社會公眾宣傳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調查專業知識。
(三)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嚴格依法規范統計調查和管理行為
以貫徹統計行政執法責任制為抓手,積極推進統計調查依法行政。從依法管理調查項目、依法開展調查、依法管理調查、依法履行保密義務等環節進一步明確處室責任,強化管理,并將依法行政納入全員目標責任制管理。
1.嚴格執行統計調查制度,依法開展調查工作。認真執行國家統計局關于國家統計調查項目分工調整和理順、規范國家抽樣調查任務工作機制的規定,嚴格執行統計調查制度,不隨意改變調查方法、調查范圍、調查頻率和調查指標等,確需變更或要增加調查項目的,依法履行調查項目的備案或審批手續。根據實際需要,新增加的市級調查樣本點或自行拓展的調查項目,由隊綜合處統一牽頭,各相關業務處積極配合,及時向調查總隊履行報批手續,以確保各項調查工作的合法有效。
2.推行實施五項制度,依法管理調查工作。一是全面推行統計調查事務告知制。堅持以《統計調查事務告知書》形式,依法履行統計調查事務告知義務。告知的內容包括:調查依據,統計調查資料提供的內容、時間和方式、主要指標解釋及數據采集渠道,應設置的原始資料和統計臺帳,調查對象的法定填報義務及相應法律責任,統計人員必須獲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政府統計部門的保密義務等。
二是堅持執行統計調查報表簽領簽收制。統一規范《統計報表簽領冊》和《統計報表簽收冊》,各專業認真做好統計調查報表的簽領簽收工作,并以此為依據,建立調查樣本點遲報、拒報臺賬。采取網上直報的,以網絡系統時間記錄的調查樣本點報送時間為準;采取紙質報表報送的,以統計報表簽收冊上記錄的報送時間為準。
三是實施統計調查事務提醒制。利用移動通信終端,建立短信群發平臺,各有關專業在報表上報期前,通過短信提醒各調查樣本點和輔助調查員按時上報統計調查資料。
四是依法履行統計調查事務查詢制。針對具有法人資格的調查樣本點,有不配合統計調查工作的現象和發現統計調查數據質量問題的,及時發出《統計檢查查詢書》,就存在問題及時予以查詢。對不配合統計檢查查詢,拒不答復《統計檢查查詢書》和拒不改正統計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立案查處。
五是建立對調查對象的統計基礎工作和數據質量情況反饋制。及時反饋各調查對象上報統計調查資料的時效性、數據質量情況以及統計基礎工作情況,督促各調查對象認真履行義務,配合完成好我隊的各項調查工作。
3.統一基礎資料設置,依法加強基礎建設。各專業要分別規范統一本專業調查樣本點應設置的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格式,并在年定報會議或培訓會議上發放,從形式和內容上統一規范調查樣本點的基礎資料。發現未按規定設置統計臺賬和原始記錄,或雖然設置了統計臺賬和原始記錄但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嚴肅查處。
4.做好三類資料保密,依法執行保密制度。我隊各專業人員和輔助調查員對在日常統計調查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要嚴格按照《統計法》中保密規定,依法對其保密,不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同時,自覺主動接受調查對象的監督。
(四)規范執法,加大力度,嚴肅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
1.規范調查行政執法行為。切實加強調查隊自身執法工作的規范化建設,認真執行國家統計局《統計執法檢查規定》、《調查隊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辦案規程》和《調查隊行政執法紀律規定》等,確保執法行為在執法主體、執法程序、執法依據、和執法內容上合法、規范、有效。同時,繼續完善統計法律文書的格式和運用,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2.組織開展遲報專項整治活動。為切實提高調查資料的時效性,5-7月份組織開展遲報專項整治活動。遲報專項整治活動將專題發文,對市區直接調查的調查樣本點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和法律責任,并提出遲報專項整治具體要求。各專業應于當期調查資料上報前,通過短信平臺予以提醒。遲報專項整治期間,調查樣本點如發生遲報行為的,一律發出《統計報表催報單》。對發生遲報和經催報仍未按規定期限報送調查資料構成拒報統計資料行為的單位,一律立案查處。
3.加大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力度。堅持將常規檢查、專項檢查和執法檢查相結合。各相關專業在做好常規數據質量檢查的基礎上,要專門制定執法檢查計劃,重點檢查調查樣本點的統計基礎工作和調查數據質量。對在各類檢查中發現的統計調查上的違法違紀行為,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2011年實現查處統計違法違紀案件零的突破。
4.認真做好案件審理工作。在檢查活動結束后,要及時組織案件審理會,從執法的主體、程序,處理的證據、法律依據等方面認真進行審理,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做出處理。
5.規范案卷制作和管理。在案件處理結束后,各辦案人員要嚴格按照統計行政執法案卷制作的要求,分類規范制作統計行政執法案卷。其中,標準案卷由各辦案人員自行制作,綜合案卷由辦案人員按要求整理資料交綜合處統一制作。
(五)深入調查,強化研究,不斷完善統計調查方法制度
1.做好國家和調查總隊的統計制度方法改革方案的落實工作。一是按照“統一標準、統一方法、統一指標、統一抽樣、統一程序”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國家城鄉住戶調查一體化方案。按一體化要求認真測算評估歷年收入和消費數據。提高收入統計的科學性,加大對基礎數據的抽查和審核評估力度。二是精心組織工業生產者價格調查和以2010年為基期的新一輪居民消費價格調查。三是加強對以農作物用地圖斑庫為抽樣框的對地抽樣調查試點和方法研究,積極推動遙感技術在農作物調查中的業務化應用,改進農產品中間消耗調查方法,強化糧食、棉花等重要農產品產量科學調查、依法調查。
2.組織開展統計調查制度方法改革研究和論文評比活動。各專業人員要深入基層,認真搜集統計調查制度實施中存在的不足,深入研究探索改進統計調查的方法、手段和途徑,加強與區、鎮(街)統計人員的合作,加強專業處室之間的合作,積極撰寫統計調查制度方法改革研究論文,為完善統計調查制度方法建言獻策。認真組織好統計調查制度方法改革研究論文評比活動,并將獲獎論文積極向各類報刊、雜志投稿,擴大影響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隊成立“統計法制建設年”領導小組,對“統計法制建設年”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
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了解工作進展情況,總結工作經驗,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2.精心組織。要盡早籌劃“統計法制建設年”各個階段、各項專題工作,結合實際精心制定實施方案,各項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落實、有總結。綜合處要充分發揮牽頭、組織、協調作用,各處室要按照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要求,各司其職,各項工作做到全員參與、步調一致、形成合力。
公正廉潔執法,維護公平正義,是黨和人民對政法機關的基本要求,也是社會各界對政法機關的熱切期盼。檢察機關應以此為目標,突出抓好班子隊伍建設、健全自身監督制約機制、強化法律監督,確保公正廉潔執法。
一、始終堅持把班子隊伍建設作為檢察機關公正廉潔執法之關鍵
加強檢察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使干警自覺筑牢思想防線。深入開展黨的政治紀律教育和廉潔從檢教育,注重引導干警轉變作風,提高職業道德素養,增強廉政意識和自律意識,珍惜政治榮譽,珍惜工作崗位,自覺落實黨風廉政各項規定和要求。
強化領導班子的帶頭表率作用,使干警學有榜樣。班子成員帶頭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黨性修養,帶頭轉變黨風和作風,勇于改革創新,敢于攻堅克難,善于秉公執法,嚴格律己,帶頭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員首先做到,真正為整個隊伍帶好頭、引好路。
提升檢察隊伍的執法能力,使干警能夠公正廉潔執法。在新形勢下,法律監督工作面臨的環境越來越復雜,承擔的任務越來越繁重,這就要求監督者必須具有更高的法律水平、更強的業務能力。為此,檢察機關應積極開展“以案說法”、“庭審觀摩”等形式多樣的崗位練兵活動,堅持每周五學習日制度、每月案件點評制度、每季度專家輔導制度和每年論文研討制度,積極營造大學習、大培訓、大練兵的濃厚氛圍,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擴大教育培訓規模,增強教育培訓效果。
二、始終堅持把自身監督制約作為提高執法公信力之基礎
以執法辦案為重點,構建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實行批捕、公訴部門由不同的領導分管;設立司法會計查賬組、法警協辦組,強化對自偵、自查案件各環節的監督制約;對扣押凍結款物開展專項清理,完善管理機制,實行查扣部門、管理部門和處置部門的分離和相互監督制約,以此橫向加強各線條、各部門之間相互配合和相互監督制約關系。
完善和規范接受外部監督的工作機制。根據《關于加強同縣人大代表聯系工作的意見》及《關于加強同縣政協聯絡,自覺接受民主監督的意見》,設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辦公室,配備專職人員,自覺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監督。加強人民監督員工作,對直接立案偵查的職務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擬撤案、擬不的案件全部進入人民監督員監督程序。聘請檢察聯絡員對執法辦案活動進行監督,并收集和反饋社會各界對檢察工作及黨風廉政情況的意見建議,進一步密切了檢察機關與社會各界的聯系,自覺接受監督。
深入推進“陽光檢務”,廣泛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通過“陽光檢務”,深入推進檢察機關辦案工作的透明公開,建立了案件信息查詢制度,專人負責錄入檢察環節辦理案件的實時信息,方便案件當事人及其辯護人、人、近親屬查詢案件辦理情況,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推行申訴公開聽證審查制度和檢察文書說理制度。對不服不、民行不抗訴案件和重信重訪的案件,實行公開聽證或公開審查,并在制作檢察文書時充分闡明處理的理由和根據,增強檢察文書的說理性,接受當事人的監督,規范自身執法行為,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
三、始終堅持把強化法律監督作為推進公正廉潔執法之核心
堅決打擊職務犯罪,推進反腐倡廉。檢察機關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地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不斷加大對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的打擊力度。通過開展各個專項活動和訴訟監督,嚴肅查處執法不嚴、司法不公背后隱藏的職務犯罪案件,促進公正廉潔執法。
關鍵詞:流動商販; 合理性; 管理; 對策
流動商販主要是指城市中那些沒有營業執照,沒有固定場所,以販售一些廉價生活必需品為主的流動經營群體。
一、流動商販存在的合理性
我國目前的社會處在一個重大的轉型時期,這意味著社會各階層的利益正在進行著不斷的分化和重組。當前社會分化比較明顯,但矛盾也是比較突出。一部分人生活已經相對富裕,但另一部分還處在貧困狀態。由此就可以看出社會各階層利益取向不同,各自有各自的利益訴求。如果單從市容市貌的角度來講,流動商販經營確實存在臟亂差的現象,影響了市容市貌建設,一些有關取締他們的說法沒有什么錯誤。但是,流動商販的出現并不是毫無根據和社會背景的,在這個利益分化明顯的社會,應該考慮各方利益,否則光從市容市貌的角度出發來解決問題,流動商販的存在必然是不合理的。一方面流動商販大部分是進入城市的農民,城市低收入者等,謀生是他們的主要目的;另一方面城市中的大部分人希望有一個,干凈衛生的城市生活秩序。但是流動商販,又要在城市里生活,無法為城市秩序付出相應的成本,所以小商小販亂擺攤設點的現象才會在社會中存在。“秩序”只能說明一部分人的利益,不能代表社會各階層各群體的利益,反過來城市流動商販的存在也解決了一系列社會問題。
1.緩解了全國的就業壓力,解決很大一部分低收入者的就業問題
隨著我國現階段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產業轉型、市場化穩步加速以及全球化進程的提速,我國經濟長足發展,但失業現狀并沒有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而改善,整個勞動力市場呈現出“失業率愈高、攤販從業人口增加愈快”的現象。所以流動商販的存在,即可以解決這部分人生存自身的需要,又可以解決一部分人就業問題。政府在解決就業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但是也不能解決所有人的就業問題。所以這些自發的就業途徑和渠道就非常必需,而且還具有積極的社會意義。
2.有效緩解了社會貧困度和社會保障壓力
流動商販基本上是社會的弱勢群體,生活負擔重,文化素質低,生活在社會底層。在正規途徑無法就業的情況下,小攤販就成為他們生存的主要手段,收入雖然不高,但對于攤販本人以及背后的家庭來說也是一條出路,這部分人缺乏必要的社會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所以他們取得的收入,是其生存和生活的重要保障。
3.滿足了城市低收入群體的生活需求和服務需要
城市化是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存在必然有他的合理性。流動商販的經營活動能夠滿足城市低收入者的部分生活需要,城市人口多,各種層次的人都存在,流動商販的存在就是城市多元化的一環。
4.極大地豐富和繁榮了城鄉市場,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城鄉文化的交流
城市流動攤販加強了城鄉的經濟聯系,首先農民可以從城市了解一些市場信息,通過對市場信息的了解有助于農民改變傳統農作物種植結構,生產適銷對路的產品,使農產品能過快速有效的進入市場,滿足市場需求,繁榮城市經濟,另一方面流動商販來到城市必然形成需求,拉動城市發展,促進經濟發展。其次流動商販通過長時間的與城市的接觸必然改變其對待人生、對待生活的看法,各種思想觀念傳到農村,并深刻影響著其下一代,長此以往,有助于實現城鄉思想觀念的融合,逐步消除城鄉二元化結構。
5.城市特色文化景觀的需要
地攤文化是城市文化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當中常常可以展現出一個地區最本真最淳樸的文化,泰國玲瑯滿目的攤販,烏魯木齊的羊肉攤,各地的生產生活都會催生出相應的文化形式來,攤販一方面是提供商品,另一方面也是一道很有特色的文化景觀。
二、流動商販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管理目標單純
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為廣大城市居民創造一個生態優美、秩序井然、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的生活、工作、學習環境。城市管理要達到的目標就是實現城市整體的協調運轉,環保、清潔、有序,是市民生活更美好。一些城市的管理部門提出了建設“無攤城市”的城市管理目標,這種理念脫離了中國現階段的發展實際,違背了科學發展觀,容易引發利益沖突,激化矛盾,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
城市要求整齊、清潔和漂亮,這本來是對的。但是真正決定一個城市形象好壞的是這個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只有城市居民少有所教,老有所養,安居樂業才能證明這是一個好城市。流動商販正是那些為了那些自己的幸福生活努力拼搏的個人。城市的整齊,漂亮是在各個階層的老百姓有衣穿,有飯吃的基礎上形成的,是在徹底解決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后的整齊漂亮。不然一味追求整齊漂亮,只要一時的城市漂亮,不顧相關利益人的需求,最終只會使各種矛盾越積越深,不利于社會的長治久安。
2.管理理念滯后
中國對社會的管理模式,基本上沿用與計劃經濟相適應的管理模式。政府主導,強制而缺乏柔性,整體上缺乏有效的溝通和對話。在具體的操作實踐中,一部分管理者對流動攤販管理工作認識模糊,缺乏對街流動攤販的準確定位和正確認識。管理就是抓、罰、取締為主,沒有對流動商販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具體如何有效管理做深入的思考。經常是集中了大量人力、物力進行突擊整治,投入高,效果不明顯,存在的問題周而復始。
3.管理人員素質較低
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經常運用粗暴、野蠻手段,導致商販對法律的歪曲認識,認為法律的制定和實施,并不是保護其權利的,而是強迫、壓制的。執法人員要嚴格執法,但是更應該文明執法,這樣才有利于問題的解決。
4.行政執法缺乏有效監督,濫用權力
在行政執法中,除了有本部門內部的自我約束外,缺乏有力的外部約束。現有的監督,主要也是突擊式的,而完全忽視了,長期的,事前、事中、事后,這樣一個系統的,完整的監督。經常導致執法人員濫用權力,隨意擴大自由裁量權,不能有效的解決問題,反而還帶出來其他的問題,導致整個行政執法監督機制的運行失去應有的效能。
三、完善流動商販管理的對策研究
1.對流動商販的經營行為進行培訓
由于流動商販的文化素質普遍不高,所以在其經營過程中出現一些有悖市容市貌的行為也在所難免,所以有必要對其進行集中培訓,告知其相關部門的一些基本要求和規定,讓其了解其在面對行政執法時的權力,以及執法人員的執法權限,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并對其在經營過程中的一些不文明行為進行教育示范,讓其心領神會,以減少相關行為的發生,降低執法成本,使城市更加美好。
2.鼓勵建立流動商販協會
在城市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過程中,相關各方的利益都能夠得到表達和體現是很重要的內容。流動商販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很重要一個原因,就是他們的利益沒有被發現或沒有被認可。有統一的流動商販協會,既可以維護其自身的合法權益,又有利于政府部門的管理。如果商販協會可以自行依照有關法律進行管理,政府對流動商販的管理就可以由直接管理變為間接管理,節約管理成本。
3.通過就業培訓轉移商販向其他方向就業
“打鐵還要自身硬”,流動商販文化素質低,缺乏必要的勞動技能,從事這份職業也是無奈之舉。如果政府能夠通過辦就業培訓機構,讓他們掌握必要的生存技能,他們自然會轉向其他收入更高的行業。這樣能減少流動商販的數量,便于管理和疏導。
4.興建大量集貿市場和攤販中心,引攤入市,規范攤販市場秩序
攤販既然能夠滿足城市部分人民生活的需要,有著重要的價值,就應該按照城區布局和人口分布,合理布局一些地段和攤位給他們經營,對遷入攤販中心的發給正式的營業牌照,放松管制,降低賦稅,規范攤販市場經營,以增強“攤販中心”的吸引力,將攤販中心建設成“美食中心”、“傳統文化中心”等,以展現當地的文化特色和人文風采。
5.分區管理
政府牽頭,結合城市的功能分區、城市布局及原有攤販的發展程度,兼顧城市管理與群眾謀生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在不影響交通、不影響居民休息的情況下可對街頭攤販采取分區治理和分時監督的措施,允許擺攤設點、流動經營,將流動攤販徹底融人到城市文化中去。以漢城為例,政府將市區劃分為絕對禁止區域、相對禁止區域和誘導區域,對攤販規模、設攤時間和經營范圍等項目進行不同程度的限制。區域和時間的清晰劃分,有利于執法部門差異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也有利于促進街頭攤販自覺遵守規則。既解決了流動攤販的生存和就業問題,又解決了流動攤販占道經營的問題,還滿足了群眾生活需求。
6.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執法能力
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是一個系統的過程,前幾步不對,不能要求最后一步對。制定科學合理的法律法規是關鍵,做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是第一步;執法必嚴是第二步,科學合理的部門和職能設計又是執法必嚴的重要前提,在具體的執法過程中,罰繳分離、收管兩條線、統一的執法程序和文書等配套制度等,是使權力徹底與利益脫鉤、建立權責對等的行政執法體制的重要環節;違法必究是第三步,對于那些知法犯法,不能按照法律程序處理相關案件,破壞和有損法律威嚴的執法人員來說就應該給予嚴厲的處分;有法還得合理,合理是第四步,法律是硬邦邦的,執法人員除了堅守法律,合情合理的執法也是體現一個執法人員執法能力的重要標準,所以在執法方式上要做到多樣化、人性化,在執法過程中做到執法公開、公平、公正、公信,保證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只有這樣才能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作者單位:廣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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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論人民幣升值對勞動就業的影響及對策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論人民幣升值對勞動就業的影響及對策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論人民幣升值對勞動就業的影響及對策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摘要:勞動就業問題難度大,直接影響著國家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而自2005年7月21日中國啟動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并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體制之后,在國際和國內雙重經濟因素的作用下,人民幣的升值對中國勞動就業也產生不同方向和程度的影響,我國必須采取政策和法律上的措施為解決勞動就業問題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關鍵詞:人民幣升值;勞動就業
中圖分類號:F8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08-0168-01
1我國目前勞動就業的總體情況
近年來,盡管我國經濟增長勢頭良好,但隨著經濟結構的調整,就業的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當前我國的就業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具體表現為:一是勞動力總供給嚴重大于勞動力總需求,同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失地農民的就業問題日益突出。二是就業結構性矛盾突出。下崗失業人員多,就業難。有技能的勞動者短缺,勞動者總體素質偏低,技能人才特別是高技能人才短缺,大學生當年畢業群體每年都在激增,就業壓力大。三是地區和部門間發展不平衡。中西部和老工業基地、困難行業、資源枯竭地區的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難度加大,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問題也十分突出。
2人民幣升值對勞動就業的影響
一是直接影響進出口貿易進而影響就業。出口是我國經濟和就業增長的主要引擎之一,人民幣升值,出口商生產成本和勞動力成本則會相應提高,相對于發達國家以資本技術優勢參與國際分工來講,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是以勞動力成本為優勢的,作為中國優勢企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產品檔次不高,附加值含量低。在國際市場價格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出口利潤的下降將嚴重影響出口商的積極性。同時,人民幣升值引起進出口相對價格的變動,導致出口減少,從而導致已經就業的人員失業。
二是對國內商品的價格指數產生影響。近年來,進口成本的增加已經嚴重損害了中國出口商的利潤。我國出口企業的成本大幅度上升,但出口產品價格卻一路走低。人民幣適度的進一步升值,可以降低出口企業的成本,穩定出口利潤,對我國的整體經濟和就業具有積極的作用。
三是影響外資進入。目前我國的提供新增就業機會的主要是出口和外資企業。外商直接投資的減少導致提供的新的就業機會減少,而人民幣升值導致的房地產、基礎設施以及服務業、勞動力價格的上升,會使外商的投資成本上升,但人民幣升值在提高外商投資成本的同時,也提高外資利潤的匯出比例。在吸引外資方面,優化投資結構和提高外資的投資質量相當重要。
3宏觀經濟政策方面的措施
3.1堅持正確的匯率改革方向
在匯率改革方面,堅持“主動、可控和漸進”的原則,盡量避免人民幣在短時期內的大幅升值,以給產業結構調整和就業結構調整留出時間和空間同時,在人民幣進一步升值不可避免的情況下,應制定應對升值的進出口政策,如出口退稅、農業補貼和農產品進口配額等,盡量減少升值給就業帶來的負面影響。
3.2實行結構調整政策緩解就業壓力
從宏觀經濟政策上講最根本的有兩條:一是擴大內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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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國內市場的擴大來消化和彌補出口下降造成的總需求下降;二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升產業層次,實現我國產品由低勞動成本優勢向技術優勢和品牌優勢的轉變,大力發展國內經濟。應實行結構調整政策以緩解失業壓力,鼓勵中小企業及第三產業發展,擴大中國產業結構。
3.3在就業戰略和勞動力市場方面
打破城鄉和地區分割,實現農民的自由遷徙權,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加快改革戶籍制度,剝離附著在戶口上的各項“權益”,實行居住地戶口登記制,實現農民的自由遷徙權;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減少勞動力市場障礙,改變目前分割的勞動力市場狀況,引導勞動力合理流動;同時,應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強化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建立土地的市場化退出機制。
3.4注重開發性就業方式的運用
開發性就業的優點在于:(1)能夠減少現有企業因承擔過多的失業安置任務,而使長期存在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局面得到根本性改觀;(2)能夠較好地發揮勞動者的個人潛質,充分實現人盡其才;(3)能夠帶動整個社會產業結構的調整,使它們趨于合理化,形成就業安置與經濟發展互相促進的良性循環格局,因此該安置方式應予特別關注。開發性就業的渠道有:(1)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2)鼓勵創辦一些有市場需要的勞動密集型產業;(3)挖掘原有企業和產業的就業潛力;(4)加大所有制結構調整的力度,培植大批民營職業企業家階層。
3.5將提高我國勞動者素質作為一件戰略性任務來抓
應建設一大批高水平的職業學校,加強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提高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切實加大政府的投入,特別是加大對農民工職業教育和培訓的投入。
3.6制定應對人民幣升值的就業促進政策
應考慮擴大前一個時期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就業扶持政策的覆蓋面,包括對那些出口受影響嚴重、涉及就業人數多的行業,實行必要的稅收優惠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并實行與增加就業掛鉤的各項優惠政策,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失業。
4法律方面的應對措施
4.1要加強和完善勞動立法,從立法上保障勞動者享有切實的勞動就業權
《勞動法》及相配套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雖然出臺,但依舊不利于依法治國的實現,有必要盡快制定《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反就業歧視法》、《就業保障法》、《社會保險法》等勞動就業法律,構建完備的保護勞動者勞動就業權的法律體系。
4.2要完善勞動監察制度,從執法上保障勞動者勞動就業權的實現
目前我國勞動監察制度還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如人員和設施配備不足、職權不夠明確、監察力度不夠、地方政府重視不夠、地方行政干預過強等問題。必須給予勞動監察必要的職權和行政支持,在制度上保障勞動執法的順利進行。在勞動就業法律中,有必要賦予勞動監察機構必要的職權并大力加強執法,從執法上保障勞動者勞動就業權的實現。
4.3完善司法制度,從司法上保障勞動者勞動就業權的實現
我國目前制定專門的勞動訴訟法尚有困難,應該充分考慮勞動爭議的特點,在現有訴訟論人民幣升值對勞動就業的影響及對策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論人民幣升值對勞動就業的影響及對策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論人民幣升值對勞動就業的影響及對策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制度的基礎上制定一些特殊的規則,如完善司法援助制度、靈活運用先行判決和先予執行等來解決上述問題。待條件成熟,可設立專門的勞動法庭或勞動法院,適用專門的程序來處理各種勞動爭議案件。
論文關鍵詞 公務人員 瀆職犯罪 執法秩序
一、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瀆職犯罪的案件特點
(一)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成瀆職犯罪主要構成主體
近年來,由于執法壓力不斷增大,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作為一類特殊的執法主體,其數量在不斷增加。然而由于素質不高、收入偏低、法律和責任意識淡薄等原因,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雖然往往手中職權不大,但仍然很容易濫用職權或懈怠不作為,是瀆職犯罪的主要構成主體。從黃埔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瀆職案件看,犯罪分子為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的占全部瀆職案件的55.2%。瀆職犯罪案件中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罪案件所占的比例有不斷增大的趨勢,凸顯出對這一群體行使的公共執法職能加強監督管理的緊迫性。
(二)多表現為濫用職權,往往伴有利益交易
2011年以來,黃埔區人民檢察院查辦的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瀆職犯罪案件中,87.5%犯罪分子涉嫌的罪名均為濫用職權罪。同時,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濫用職權犯罪的利益驅動十分明顯,均與受賄、索賄行為相互交織,甚至圖的僅僅是“小恩小惠”,如辦理的城管系統羅某、朱某等5人濫用職權系列案,涉案的城管協管員僅是收取了無牌商販小額現金和香煙的“好處”,即不惜濫用職權搞亂正常市場秩序,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因為貪圖小利而觸犯刑事法律走上犯罪的道路,反映了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法律意識的淡薄以及對職務廉潔性認識的缺失。
(三)內外勾結特征明顯
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往往與非從事公務人員相勾結,以正常的經濟交易為幌子,為權利尋租散布煙幕彈并提供媒介,從中收取回扣和好處費,實現曲線受益。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查辦的黃埔勞動就業培訓中心吳某濫用職權案,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獲取農民工培訓生源信息后,將生源私自截留并介紹到廣州市某人力資源培訓學校,并收取該學校的回扣;又如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機動車尾氣路檢組紀某、陳某等6名檢測員涉嫌濫用職權、受賄案,檢測人員利用職務便利,超越職權,違反規定,與社會人員楊某相互勾結,違規要求尾氣排放超標的車輛到楊某指定的修理廠進行“檢修”從而收取楊某好處費。紀某、陳某等5名機動車尾氣檢測員長期在室外工作,環境檢測中心站缺乏相關的監督制約機制,其工作表現也根本無法準確掌握。正是由于主管部門對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管理的松散以及對其行使職務行為監督的缺失導致內外勾結輕而易舉。
(四)瀆職造成執法不公損害執法公信力
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瀆職犯罪的最直接后果是執法不公,嚴重損害了執法公信力,引發執法者與被執法者之間的隔閡和不信任,導致執法矛盾不斷升級。如辦理的城管系統羅某、朱某等5名協管員濫用職權系列案,該5人在利用管理無牌商販職權,索取小販“好處費”后,放任無牌商販非法占道經營,對其他沒有給好處費的無牌商販則進行驅趕或通知城管部門到場處罰,執法不公行為引起了群眾強烈不滿,導致區城管部門履職過程中多次遭遇暴力抗法事件。又如廣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機動車尾氣路檢組紀某、陳某等6名檢測員涉嫌濫用職權、受賄案中,該6人檢測員利用機動車尾氣檢測執法的便利,謀取暴利,該事件影響惡劣事件,經媒體曝光后引起了廣泛的異議。
二、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瀆職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人員素質低,權力意識、法律意識薄弱
行政機關或具有行政管理職權的事業單位在聘請合同制員工時未經過一定的選拔程序,且入職前后沒有進行相關的培訓,導致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的文化水平和素質偏低。這些人員普遍權力意識模糊、法律意識淡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不強。對接受委托的執法權力缺乏正確的認識,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觀念泛濫;對自己瀆職行為缺乏法律上的認識,法制觀念淡薄,心存僥幸。
(二)收入不合理,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薪酬偏少
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大多屬于臨聘編制,薪酬水平普遍較低,甚至接近最低工資標準。低工資待遇導致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甚至不作為、濫作為,致使其想法設法利用職務便利搞點“外快”。低工資高要求也體現了權利和義務的不對等,勤勉盡責地工作了生活又沒保障,而不認真履職又有可能觸犯刑法承擔刑事責任。權利義務的不對等,一定程度上使他們漠視工作職責,在利益驅動和主觀意識薄弱作用下,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濫用職權、索賄受賄等行為出現高發。
(三)執法安排不科學,人員監管存在真空
行政執法活動中,不安排具有行政執法權的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而全權委托聘請的合同制工作人員進行執法。主管部門對聘用人員的工作情況不能有效監管,使得聘用人員的執法活動存在監管漏洞。在查辦案件中,辦案人員了解到由于行政執法部門職能比較多,而人員編制少,遠遠不能滿足行政管理的需要,即使聘用了一批合同制員工,也沒有足夠的人員和精力來對臨聘人員進行管理、監督。很多職能需要聘用人員在室外公共場所履行職責,主管部門對聘用人員履行職責的狀況實施監督管理更加困難。如城管系統濫用職權系列案、環境檢測中心站機動車尾氣路檢組成員濫用職權案中均沒有相關具有行政執法權的國家工作人員參與執法,協管員和路檢員的執法活動完全脫離了主管部門的監督。
(四)管理機制不完善,流程控制不嚴密
在行政管理和執法中,管理思路以“放權”為主,對行政權力的行使把控不到位。同時,相關部門沒能制定有效的執法流程標準和細節約束規則,對執法人員執法過程中的流程控制不嚴,依法行政不能落到實處,越權、濫用權、不作為等執法現象難以發覺和管理,導致瀆職和腐敗的發生。
三、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瀆職犯罪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適當增加行政執法人員的編制,讓更多具有執法權的工作人員參與執法,確保執法活動中有一名具有執法權的正式職工參與,加強對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的監督管理。對于確需聘用臨時人員從事公務管理的,設定一定的標準,經過選拔,挑選有一定文化水平、素質較高的人員,并在上崗前進行法律、廉政、業務等教育培訓,樹立對權力、法治的正確認識。同時,適當提高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的工資待遇標準,為其安心、勤勉履職提供基礎保障。另外,應將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納入合理的人事管理體系中,借鑒企業管理的激勵機制,建立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的工作績效考核機制,設立科學的考核標準,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給予物質獎勵,激勵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依法依規行使職能。
(二)加強執法的過程控制
在保證有執法權的正式國家工作人員參與執法、管理的基礎上,制定嚴密的流程管理體系,將請示、審批等程序落實到監督管理制度上,使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工作置于主管部門的管理視野下,防止委托出去的權力失控。必須重視對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監督約束,落實專人對這類人員的跟蹤監督制度。在完整的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人事管理體系上,進一步健全委托職權的規范化行使制度,把“過程控制”的管理理念應用到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規范執法中,嚴格落實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工作中的逐級審批、決定制度以及作出最終處理決定后的報告、反饋機制,從而將受委托從事公務人員置于嚴整的監督管理機制下。
論文關鍵詞:商業賄賂,治理工作
一、當前存在商業賄賂的各種違法行為
在市場經濟不斷向縱深發展的今天,一些有實權的人物在利益的驅動下,在金錢物質的刺激下,有諸多行業的違法者,挖空心思、絞盡腦汁、不擇手段,在經濟流通領域里:勒、卡、要,大吃回扣,收受賄賂以及分成等等手段撈取錢財。據悉,特別是在房地產開發,土地征用轉讓;醫藥購銷,教育圖書發行,學生輔導材料攤派購買,旅游交易,各種促銷,政府購物,以及各類廣告等等行業,他們以多種名譽,多種辦法去以權謀私,進行權錢交易,并在私下大搞財物交易。收受商業賄賂。視國家法律與不顧,縱然上有政策他下有對策。對中央的各種政策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二、堅持不懈地開展監管查處商業賄賂行為
在上述筆者提及的收受商業賄賂的行業中,他們時刻都在千方百計,用盡各種手段,巧立帳目,顛倒事非,混淆黑白,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去真存偽。逃避辦案人員的查處。
特別是在龐大的醫藥行業,房地產開發等復雜的行業經濟領域交易中,他們私下的賄賂交易是相當嚴重和詭秘的。如:在帳目上,有很多方面不設帳。沒有傳票發票憑證,或者不入帳,不體現。或者是張冠李戴。其次設有明帳暗帳等等卑劣的手段,去搪塞,掩蓋辦案人員的眼目。另一方面他們經常拒絕辦案人員的檢查。如:借口不接待、或說財會不在、或說領導公出、或說帳目被上級調走。對此筆者認為,他們的伎倆就是用:一拒、二拖、三搪、四躲、五不見、六等著、七拿假帳。以種種手段方法設障礙,使執法人員耐何不了。因為他們知道只有公安、法院紀檢等部門才能制裁他們。因此說辦理商業賄賂案件必須有政法部門的配合。才能得到有力的監管。
三、為什么被查處單位如此不擇手段
依筆者之見,當前我們一些執法部門特別是工商部門;一些年齡較大的有豐富辦理經濟案件能力的執法人員,有的退居二線;有的已退休。因此目前在執法辦案機構中,大都是年輕人員較多,而且有的是新分配來的大學生。或者科室人員經常串換調配。因此使一些人員辦案經驗不足不豐富。力度不強,辦案手段跟不上。尤其是查處商業賄賂的帳目上,似懂非懂,有的根本不懂。查處商業賄賂案件與其它案件有截然的不同。你辦案人員必須精通會計的各種科目,方能在各種帳目中看出弄虛作假或者查出破綻。否則,在查處案件中就會蒼白無力。
可謂在目前我們查處的商業賄賂案件中,違法單位和個人,他們慣用的就是返奷計。因為他們看出我們的執法人員業務不精通,手段不高明,執法水平薄弱。從而他們伺機慷國家之慨,中飽私囊。大發不易之財。而且對執法人員不屑一顧。
針對此情況,筆者認為,必須取得公安、法院、等部門的有力配合,夠追究刑事責任的堅決按著法律程序辦理。這樣才能加大案件的查處力度。別外還要著力提高辦案人員辦案素質。在通常中應適時請來高深的財會人員,對辦案人員進行財會培訓,使其不斷提高執法者的辦案素質。通過經常培訓,才能掌握大量的辦案知識。才能有力地監管和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的發生。
四、盡快提高執法人員辦案能力確保商業賄賂的查處
綜上所述,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在查處商業賄賂案件中,我們工商、公安、法院、等執法人員必須提高綜合辦案能力。那么如何開展好商業賄賂治理工作?這就需要我們刻苦鉆研各種辦案知識,學好法,多懂法;提高綜合素質特別是財會科目。應該胸有成竹地撐握和提高辦案人員素質和能力,人人都是多面手。從而在商業流通領域里才能有力地查處和偵破各種商業賄賂案件的各種違法行為。
在筆者看來,我們在查處治理商業賄賂中,必須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不能讓那些腐敗分子以及違法者逍遙法外,否則,我們是必大有不作為之嫌?倘使要對違法者產生極大的震懾作用,我們就必須深入研究。經常收集案情,摸底調查找線索。不斷在流通領域里進行跟蹤調查順藤摸瓜;直至撐握足夠的證據和一手材料,用業已具備的各種辦案知識和方法,方能有力地監管和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的發生。我想,只有我們的執法力度上去了,才能讓那些違法者心悅誠服。才能讓他們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促使他們自覺的抵制腐敗,嚴以律己,遵紀守法。
論文摘要:隨著監獄體制改革步伐的不斷推進,加快監獄人民警察能力建設是我們隊伍建設的必然選擇,為解決當前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作為監獄民警建設的一個重要途徑——合理設置民警的培訓課程至關重要。本文主要研究如何設置監獄警察培訓內容。
目前針對監獄警察教育培訓設置的課程創新新不夠強。很多培訓,只是簡單的業務學習,沒有從根本上引進新的知識系統,進行創新性教學。學院的收獲并不大。因此,面對當前存在的困境,筆者認為我們警察的培訓課程應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設置:
一、在培訓課程的內容設置上
培訓課程設置要全面進行設計,特別是突出實踐性和前瞻性。課程體系應該與監獄的具體工作實際相結合,實行課程動態調劑,做完整的培訓課程設置。以此進一步開闊民警視野,拓展民警工作思路,優化知識結構,增強工作能力,使監獄民警實現從“看守型”向“專家型”、“戰員型”的轉變。因此,針對上述困境,警察培訓課程應該體現“三個服務”,課程的安排也應該體現這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服務于監獄企業經濟。這方面的服務主要在于通過監獄經濟的發展來反哺于監獄罪犯的改造,為罪犯的改造提供財力保障,從而使生產真正成為為罪犯改造服務,提高改造質量,更好的實現“首要標準”。從這個方面考慮,監獄警察課程設置應有企業經濟的課程,如創新監獄企業安全生產,監獄經濟,罪犯勞動管理等課程。
第二,服務于監獄罪犯改造。從這個角度設置課程的主要目的則是通過一系列的課程來使我們的監獄民警掌握一定的技能,能夠運用這種技能來調整罪犯的思想動態,情緒,安心接受改造。這些課程主要是服刑人員的個別教育,溝通與管理,服刑人員的心理矯治,談判技巧等。
第三,服務于監獄警察業務。一方面是提高監獄干警的業務技能,如服刑人員管理技能,獄內偵查,獄政管理,應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樹立防范意識等。另一方面則是從獄警的自身修養角度和作風建設出發,如開張警察身心保健,社會主義法制理念建設,黨政廉政建設等課程。監獄民警首先只有保證一個健康的身心才能夠勝任所從事的監管和改造工作,否則是得不償失。另外,通過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設來加強民警的法治觀念,強化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樹立執法者的良好形象,監獄的良好形象,維護司法權威,最終也將促進監獄的監管和改造工作,達到司法的最終目的。
二、在培訓課程設置的模式上
(一)在培訓的時間和周期上
在改良課程內容的同時,應在確保不影響基層警力的條件下,適當延長培訓時間及縮短培訓間隔時間,必要情況下可實行動態的培訓時間調節模式。可以將單次培訓時間延長,根據不同的培訓形式及課程配置的需要將培訓時間延長至兩個月甚至更長,同時將培訓間隔時間縮短。我們可以在兩次晉升培訓的間隔期內插入有針對性、分受眾群體的專業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要增加民警受訓的頻率,一般來說,最好每年培訓一次,保證監獄警察的知識更新速度和接受新的管理手段和技術的能力,從而,更好地參與到工作中來,學有所用。同時動態的培訓時間調節模式也是必不可少的,培訓,不必局限于單一的授課,可以以各種方式進行,比如,拓展訓練等等。在基層單位警力緊張時期可采取下基層式的培訓形式。這樣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合理調節培訓周期,不僅充分保障了監獄民警受訓的時間,而且切實更新了監獄警察的知識結構層次,充分保障了監獄警察受教育的權益。
(二)強化教育培訓的系統性、層次性,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
警察培訓具有系統性、長期性的特點。因此,提高培訓質量并非一朝一夕或一個階段的事情,也不是幾個教育活動的簡單拼加,而是一個連續的、系統的過程,它需要有貫穿始終的指導思想、精心選取的教育內容、組織有序的管理機制、訓練有素的師資隊伍等一系列教育要素。具體來說,第一,要建立完善的警察教育體系,不能局限在一般的職業教育,僅僅將培訓作為過程,二要進行學歷教育;第二,重視警察的正規化、系統化培訓,分層次,針對性強。如英國警察培訓分三個層次:初級培訓(新警培訓),中級培訓(晉級培訓),高級培訓(針對高級指揮人才)。法國警察培訓的方式大致分為:警員培訓、初級警官培訓、中級警官培訓、高級警官培訓、治安輔助人員培訓、行政、技術人員培訓以及部分司法人員的培訓,理論學習與實踐緊密結合。另外,教學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實行開放動態的師資隊伍模式,應該在全國范圍內,各個領域,選擇優秀的專業教師,進行針對性的授課,要多選擇大學教師進行授課,不僅要重視業務,還要重視文化。教育培訓的方式要理論與實踐結合,要求聘用多領域專家型教授授課,傳授新的經驗知識,實現教學與實戰部門一體化。
三、結語
以上是筆者的一些不成熟看法和建議,綜上,本人認為在新的形勢下,只有緊跟社會的步伐,抓住監管改造的大環境,合理的設置培監獄人民警察的培訓課程,緊緊圍繞“三個服務”來進行,保持與時俱進,全方位,多層次,嚴要求,高標準的培訓我們的監獄警察,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改進他們的業務技能,才能更好的進行監管改造工作,推進監獄事業的更大發。
參考文獻:
[1]范方平.深入開展基本素質教育建設高素質的警察隊伍.中國司法.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