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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區電商運營 環境植根性培訓 培訓形式
在創業浪潮推動下,電商運營下的創業項目已經逐漸走進了尋常百姓家。同時,在社會網格化管理模式下,改良社區電商運營環境并助力社區居民參與電商創業,便成為了當前十分重要的工作。但就現階段的培訓工作來看,如何適應社區電商運營培訓的需要,仍未得到足夠的重視。從而,目前所呈現出的則是基于標準流程下的培訓內容和形式。那么為何要突出環境植根性要求呢?通過調研發現,社區居民從事電商項目創業面臨這樣幾個問題,即運營意識單一、倉儲資源匱乏等。這就決定了培訓內容的問題導向,而這本身就是對環境植根性的融合。
本文的結構是這樣安排的:首先,分析兩大不足產生的原因。其次,給出環境植根性下的培訓模式定位。最后,在定位驅動下構建起培訓模式來。
(一)培訓內容方面存在的不足
正如上文所指出的,培訓內容的構建需要遵循問題導向原則,這樣才能在短時間內提升社區電商的運營能力。然而,在標準化和程式化的培訓內容下,不少社區電商經營者都在反復學習基本的知識和操作要點,而較少在培訓講師的引導下去反思當前的運營問題,以及如何適應目前的社區電商運營環境。很顯然,這樣就直接弱化了培訓的效果,也直接浪費了創業培訓資源。事實表明,與那些電商運營的村落環境不同,社區電商運營者往往是兼職開設網店或從事電商業務,所以培訓內容就需與之相配合。
(二)培訓形式方面存在的不足
培訓形式外在于培訓內容,并關系著培訓內容的傳遞和接收效果。目前針對社區電商運營者的培訓工作一般外包給某中職學校,或者其它相關的社會培訓機構。這種基于班級管理式的培訓形式,盡管可以批量化的完成培訓任務,但卻缺少學員與培訓講師之間的互動,特別是不少學員在電商項目選擇、網上營銷等領域存在困惑,而在班級培訓形式下這些困惑則將一直被保留。
二、環境植根性下的培訓模式定位
那么環境植根性下的培訓模式應怎樣定位呢。作為邏輯連貫的培訓工作,其工作模式可以從目的、手段、效果等三個方面來進行定位。
(一)培訓目的定位
在大眾創業氛圍下,針對社區電商運營者的培訓應聚焦在促使他們經營能力提升方面。作為低進入門檻的電商運營,社區電商運營者需要不僅需要掌握基礎的電商技術,而且還需要熟練運用網絡語言技巧。可見,在這樣的培訓目的定位下,便能倒逼培訓方認真思考社區電商運營培訓的著力點問題。
(二)培訓手段定位
在社區從事電商運營業務的居民戶,大都以兼職的方式參與其中。這就要求,在對他們進行培訓時應追求立竿見影的效果,以及小范圍培訓模式。特別針對當前的班級式培訓形式,則需要在加強學員與培訓講師之間的互動效果上下工夫。再者,在電商運營中也時刻會面臨著新情況、新問題,如何使學員及時獲得解惑也是需要解決的問題。
(三)培訓效果定位
毫無疑問,培訓效果需要與培訓目的相契合,從而是否實現了培訓目的便成為了評價效果是否達成的關鍵。但在現實中卻難以進行培訓效果評價,畢竟最終融入到電商運營中去的能力提升效果信息具有內隱性。由此,這就需要考慮如何將內隱性信息外化為可視的信息圖譜。
三、定位驅動下的培養模式構建
(一)調研社區電商運營特點
在問題導向下來開展培訓工作,先就需要針對社區電商運營環境進行調研,并從中來獲得目標社區的電商運營特點。調研方式包括:電話訪問,以及通過電子郵件提交問卷調查。這里需要注意的一點便是,培訓方還應實地訪問若干樣本對象,對他們的電商運營內容和硬件資源進行考察。根據考察所獲得信息,來調整標準化的培訓內容。
(二)確定培訓內容的著力點
通過筆者調研發現,社區的電商運營內容大多與小飾品銷售,或者當地的土特產銷售為主。另外,在倉儲硬件資源普遍匱乏的情況下,經營著一般根據訂單親自到相關實體店要貨。這就決定了,在培訓中需要突出如何與上游供應商保持良好的供貨關系,以及在價格制度上如何獲得優勢。另外,怎樣向客戶介紹產品信息也是培訓的重點。
(三)引入移動終端培訓形式
培訓講師不能只是紙上談兵,還需要根據學員的業務開展情況及時給予智力支持。因此,為了更為方便的進行培訓指導,需要引入以智能手機為平臺的移動終端培訓形式。學員與培訓講師可以通過QQ、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進行聯系,并采取在線留言和在線交流的方式來進行問答。
(四)借助“點贊”進行評價
針對社區電子商務運營的培訓本身帶有公益性的特點,這就意味著不方便對培訓講師的培訓效果進行嚴格量化。為此,可以采取給培訓講師點贊的形式來進行橫向比較,每期根據獲得點贊情況篩選出優秀培訓講師進行鼓勵,并進行經驗交流。
最后再次強調,通過調研發現,社區居民從事電商項目創業面臨這樣幾個問題,即運營意識單一、倉儲資源匱乏等。這就決定了培訓內容的問題導向,而這本身就是對環境植根性的融合。由此,隨著不同社區之間在電商運營必然存在差異,但只要開展實地調研和培訓模式創新,便能適應社區電商運營者的需要。
四、小結
本文認為,環境植根性培訓模式包括:調研社區電商運營特點、確定培訓內容的著力點、引入移動終端培訓形式、借助“點贊”進行評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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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溈.喵喵微店:移動電商的社區化試驗[J].中國中小企業,2014,(12):40-41.
一、當前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工商所整體執法水平亟待提高
歸納起來,工商所整體執法仍存在三種現象:一是“重罰輕糾”現象。通過調查,發現一些工商所在執法辦案時,只注重對當事人罰款,而對違法行為可能產生的嚴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糾正重視程度還不夠,雖然有些地方也在市場中推行了“警示預警”制度,但在實踐中,這種制度沒能被很好的貫徹,這在執法中就走進了“重罰輕糾”的誤區。具體表現形式有:1、只罰不糾。即對市場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只罰款,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隱患的產品不認真追查;2、只打不追。一些工商所只對查到的問題進行處理,而對表面現象背后的隱患問題不注意追查。3、手段單一。通過我們對部分工商所處罰文書的調閱,發現部分基層執法人員對行政法律規定的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領會不深,處罰決定書的處罰條款往往只有罰款一項,不會運用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改正、責令停業整頓等措施,致使某些違法人員誤認為執法機關只要罰款,不管糾正。二是“重實體、輕程序”現象。這類現象通常表現為:1、隨意簡化程序。其一,將一般程序案件作簡易程序案件處理。簡易程序只適用于罰款和警告兩類,而且罰款的幅度法律也有明確規定,但在基層執法實踐中,有的執法人員將沒收財物、停業整頓的案件作為簡易程序案件,有的將罰款幾千元的案件也以簡易程序處理,一味圖簡單省事。其二,任意簡化某個程序中的某些環節。如在簡易程序案件中,有的執法人員往往就只給當事人開一張處罰決定書,省略了亮證、告知等現象。2、有意規避法定程序。其一,對行政處罰案件進行變通處理來規避法定程序。一些被處罰的當事人為了自身利益和聲譽,要求工商部門不要下處罰決定,自己以變通的方法交罰沒款,如交贊助費或交管理費等,這樣既可以將不計入成本的罰款變為計入成本的各項費用逃避稅收,又可以抓住工商部門的把柄,牽制工商部門以后對自己的查處。其二,執法人員主動與當事人協商來規避法律。少數工商所鑒于當地執法環境,社會各方面的壓力很大,一些執法人員為了盡快結案、息事寧人,就主動和當事人協商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只要談妥,就憑當事人的認識材料處罰。但這種行政處罰只要當事人提起復議或訴訟,工商部門將必敗無疑。3、故意違反法定程序。這些程序包括回避程序、調查程序、告知程序、時效程序等。有利害關系的不回避、進行調查時不亮證、勘驗后不請鑒證人簽名、符合聽證條件的不告知聽證權、采取先行登記保存超時限,這些問題許多執法人員覺得無關緊要,但在訴訟中往往就是這些小細節成為工商部門的死穴,只要當事人訴諸法律,工商部門極有可能“吃官司”。三是“重證據、輕規范”現象。這種現象集中體現在基層工商所的大量案卷文書中,一些工商所法律文書的制作在實踐中不規范,歸納起來,主要有:1.有的文書沒有執法人員的簽名;2.有的案件當事人在文書上不簽字,只按手印;3.有的詢問筆錄修改過后不要求當事人簽名;4.處罰決定書和罰沒收據上的當事人不一致;5.收集的證據沒有提供人簽字,證據來源不清;6.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內容過于簡單,不反映違法事實和違法現場涉案物品的數量、質量和狀態;7.復議期間和復議機關交代不準確等。
上述三種現象的發生和存在,極大地影響了工商所的執法工作,雖然近三年來,我市基層工商所在執法辦案的數量上有了很大的提高,每年工商所辦理的案件占案件總量的百分比達到了%,但大案要案很少,萬元以上的案件比率只有%。究其原由,主要有以下幾點:
1、工商所缺少綜合執法人員。現有的不少執法人員以前從事的是個體或企業專管工作,大多沒有系統涉獵過執法知識,這就導致他們不熟悉法律、法規,不懂得執法程序、執法技巧及有關查帳、取證等專業知識,因此,這一部分人在辦案過程中往往問題不斷。
2、少數辦案單位和執法人員思想偏差,存在一切向“錢”看的傾向,對已經流向市場、存在隱患的涉案物品的危害性認識不足,而且存在怕麻煩、怕費事、怕人情、怕出錯的消極畏難情緒,認為差不多就可以了,沒有必要深究不放。
3、是綜合執法手段不強,工商執法依據不足。在眾多工商執法法規中,有執法力度和強制措施的甚少,而且可操作性不強,這就導致行政執法依據不足,手段不硬,難以達到理想的執法效果。
(二)基層執法體制不盡完善
這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兩個認識”不統一
一是縣局各股室對執法辦案工作的觀念認識不統一,重視程度不統一,指導力度不統一,難以形成合力。出于職責本位考慮,公平交易局側重于執法辦案,法制股側重于執法監督和案件質量,辦公室或財務股側重于收支和財務紀律,各業務科室則偏重于各自業務范圍內的事。這本十分正常,但涉及執法辦案工作時,往往出現各持各的態度,各出各的力,各支各的招,很難協調一致形成合力。
二是縣局機關各股室對基層分局(所)具體執法辦案的指導意見不統一,基層難以執行。由于職責不同,各有側重,各科室站在不同角度考慮問題,發出指導意見。意見的不統一,甚至相左,讓基層很難應對,有的直接影響到辦事效率和執法效力。
2、“三個方面“不完善
一是機構設置方面,仍然存在著職責交叉問題,沒能很好解決統分結合的矛盾。如縣區局的公平交易局、直屬局、市場監管往往三管齊下,一項工作,工商所往往以一對三,做無用功,導致基層工商所彼于應付。
二是人員培訓方面。上級對基層工商所培訓滯緩,沒有很好解決執法指導的問題。基層所精通法律、懂業務、善執法的業務骨干非常少,能辦案、有經驗的經檢人員不成比例,現行的培訓工作明顯存在不足,從各縣區局自行組織的培訓來看,一是培訓的內容滯后,新的法律、法規或規章出臺,上級機關不能及時進行培訓,如何運用,只能由基層去摸索;二是培訓的方式落后,所舉辦的執法培訓多是從規范角度講述不能怎樣做,禁止怎樣做,至于可以怎樣做,應對問題可以怎樣變通適用,無這方面的培訓指導。這就使得執法培訓在指導性、實用性上大打折扣。
三是在執法機制和裝備方面,首先是機制不活。縣區一級只制定了嚴格的懲罰措施,有明確的責任追究機制,但激勵機制明顯不足。出現了這樣一個不合理局面:執法辦案存在過錯追究,不執法辦案則無任何責任追究,導致“干事的人是非多”的現象發生,使執法人員的積極性受到了挫傷。其次是裝備落后。從我市整體情況看,仍有個工商所沒有執法車輛,占基層工商所的%。至于微型攝相機、現代化的檢測設備等更是寥寥可數。再有就是辦案經費難支,在調查中,發現相當一部分工商所由于經費的問題已經影響到日常監管執法。有的工商所苦于拿不出檢測費,甚至放棄案件辦理。
3、“四個矛盾”較為突出
一是高標準要求與低素質狀況的矛盾。機關股室順應依法行政和監管方式改革的需要,對于指導、規范基層分局(所)執法辦案工作,提出了較高要求,而基層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不盡如意,其實際執行能力與預期要求相距離甚遠。這是一個長期性的根本矛盾。同時,執法人員嚴重不足也是制約基層工商執法的一個重要問題。例如,以我們調查的無為縣蜀山工商所為例,該所一線在編人員僅8人,承擔著轄區5個鄉鎮、3個綜合市場、780戶個體工商戶和211戶個私企業的監管任務,其難度可想而知。另外,年齡結構偏老的問題也是我們在基層調查所遇到的一個突出問題,以無為縣局石澗工商所來說,該所在編的一線7人當中,35-40歲的2人,40-50歲的1人,而54歲以上的竟達4人,年齡結構嚴重老化。這與我市自管理體制垂直以來一直很少進人有著很大的關系。由于后續力量不足,目前,我市有個縣局的個工商所人員缺編,平均只有5-6人。
二是實行剛性標準與謀求彈性空間的矛盾。不管是法律、法規的硬性規定,還是各種辦法、規定、制度及考評標準等,均體現了對基層執法工作的剛性約束。而基層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希望在操作上給予盡可能大的彈性空間。就是說原則性與靈活性的度難以掌握執行,不能很好地做到因所制宜、因案制宜。基層埋怨機關箍得過死,機關指責基層隨心所欲。
三是指導不力與落實不夠的矛盾。站在基層工商所的立場上,現實隊伍素質狀況,使得基層執法辦案需要強有力的業務指導和工作支持,希望機關各科室能很好地發揮指導、參謀、協助、支援等作用。但由于機關股室人員的調配受多種現實因素的制約,實際素質達不到指導職能的內在要求,指導、協調作用體現得并不充分。在這種情況下,基層反映機關股室指導不力,不無道理。站在機關股室立場上,很好的工作安排、工作調度,因為基層的認識偏差、執行不力而流產,達不到預期效果,則是基層落實力度的問題。正反兩方面的問題,都是今后加強基層執法工作中應著力解決的現實難點。
四是職能辦案機構與基層分局(所)爭搶案源的矛盾。應該說,這是一對積極的競爭矛盾,但問題是在競爭中形成了互不信任、互不理睬的“兩張皮”局面。按理,縣局公平交易局是辦案的指導、協調機構,是系統各基層分局(所)執法辦案的總“頭目”,但由于公平交易局和各基層所均承擔有很重的預算任務,迫于預算任務壓力,在辦理案件上產生了爭搶案源的“分灶吃飯、單打獨斗”的局面。公平交易局忙于自身辦案、辦大案,無暇顧及指導基層辦案,基層發案后欲獨立完成,不愿請公平交易局參與辦理。這種只分不合的狀況,分散了有限的辦案力量,發揮不了整體合力優勢,體現不了執法辦案的拳頭作用。
(三)基層執法環境亟待改善
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是多頭執法的問題突出。如與質監、衛生等部門職能重疊,執法范圍模糊不清,常常出現某些領域的交叉執法、重復執法。例如,今年8月份,無為縣姚溝、蜀山、白茆等地有不少經營戶反映,在今年6月份工商部門己對他們經營的商品進行了全面檢查,可未隔幾天,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又對他們出售的奶粉進了抽檢,并對其中3戶下了處罰通知書,要給每戶幾千元的處罰。類似這樣的例子,在鄉鎮還有不少。
二是孤立執法。具體表現:許可審批部門發放許可證、批準文件或者吊銷、撤銷許可證(或批準文件),并不主動通知工商部門,完全靠主體當事人自覺行為來溝通。反過來,即使工商部門對主體當事人作出了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也僅僅只公告而已,各行政許可部門仍然按照本部門的規定作出行政許可行為。孤立執法,缺乏有效的行政執法鏈接,必然影響工商部門的行政執法效力。
三是協作困難。當出現暴力抗法事件時,工商部門只能依靠公安部門來處理;當事人拒不履行處罰決定書規定的義務時,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此時的工作主動權已不在工商部門手中,公安、法院的辦事效率如何,提出怎樣的要求或條件,工商部門只能看別人的臉色行事。高門檻、高成本的執法協作,使基層工商部門始終處于十分尷尬的境地。
四是執法“死角”較多。基層工商所管轄的區域一般在農村,隨著農村購買力的旺盛,在城區監管較嚴的情況下,違法分子往往認為,廣大農村是消費的金礦,也是有關管理部門不設防的空檔、薄弱處,他們紛紛將大批假冒偽劣產品從城市向農村進軍,發生在農村的違法案件逐漸增多。而根據目前工商所的職權,許多案件不能處理或處理的力度明顯不足。相對于城區來講,農村經營者的法律意識相對較差,各種違法行為相對較多,對抗檢查的心理較強,過激行為也較多,查處難度較大。農民的法律意識不強,缺乏舉報違法行為的主動性和責任性,自我保護意識薄弱,普遍存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或為了那么點吃虧,何必去較真的思想,既讓違法者有機可乘,客觀上縱容和助長了各種違法經營行為的產生和蔓延,又影響了工商機關對各種違法行為的查處。例如我們在調查中就發現,執法人員在檢查經銷假煙的商店時,圍觀的農民就說,假煙便宜,又不會吃死人,查它干什么。在這樣的環境中執法,難度是可以想象的。
五是執法(或處罰)難。現在,在基層工商行政執法過程中,說情太多、干預太重、執行太難等問題較這突出。現代通信聯絡的發達,使得案件的說情越來越多,原則在人情的攻勢下往往會作出讓步;行政干預過重的問題還一時得不到很好解決。處理好服務企業、優化環境與強化監管執法力度之間的矛盾很難把握。基層工商所執法更是兩頭為難。在被調研的無這縣石澗工商所反映,基層工商所的很多工作普遍處于“兩難境地”,無論做好做不好總有一頭不滿意,例如,既要依法嚴把糧食、棉花市場主體的準入關,又要為鄉村財貿任務的順利完成,而給糧食、棉花的收購、加工企業“開綠燈”、創造“寬松環境”;既要完成上級層層下達的報刊征訂任務,又不得違反“自愿征訂”原則的紀律;既要加強市場監管,但又沒有必要的經費保障和檢測檢驗設備;既要打假除劣,但又沒有及時、有力、低成本的執法手段等等。至于執行難,是說不清道不明,一個案件辦結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又要過新一輪人情關。何況法院是否將案件執行到位,申請人無法監督。我市無為縣開城工商所在查處一起無照經營案件時遇到執行難的問題,后通過法院輾轉反復近3個月才把案件辦結,費用化了好一筆,雖然有一定的社會效應,但實際上得不償失,類似這樣的案件,在我市為數不少。
在這次調研中,基層工商所在普遍反映執法難同時,還涉及到暴力抗法的問題,以無為縣局為例,近年來,該局基層工商所遭遇暴力抗法的事件,先后有5個工商所的11名基層執法人員在執法中受到了暴力侵擾,1名執法人員受傷。近3年來,全市工商系統共發生暴力抗法事件起,先后有名執法人員受到侵害。
綜合分析影響基層執法環境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我市經濟水平總體發展不平衡,就業形勢不容樂觀,下崗再就業人員不斷增多;同時做生意難,無照經營者也不斷增加,經營者素質良莠不齊,等等,給基層執法帶來很大阻力。
二、消費者自我維權法律意識不強,客觀上縱容和助長了各種違法經營行為的產生和蔓延。從我市四縣一區查處的案件來看,由投訴發生的比例是相當低的,只占年案件量的%。消費者缺乏舉報違法經營行為的主動性和責任性,影響了工商機關對各種違法經營行為的及時查處。
二、強化基層工商所執法的幾點建議
1、配強人員,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的高素質執法隊伍。目前的執法隊伍現狀,較難適應日益復雜的行政執法重任,理應結合機構改革和公務員制度的實行,將人員力量合理地向執法崗位傾斜,配齊配強各類執法業務人員,逐步加大執法力度。可以通過考評考核,盡快把那些政治、業務素質過硬的人員充實到執法崗位,并通過循環考評淘汰制度,優化執法隊伍。同時,由于勝任執法工作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在系統培訓的基礎上,盡可能穩定這部分人員,不能“走馬燈”似的調換,以保證執法穩定性、連續性。
2、優化環境,為基層創造相對寬松的執法條件。特別是縣(市)局機關,要重點解決暴力抗法的應對、解決辦案手段的不足、解決案件的有效執行、解決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執法鏈接、解決地方行政干預等問題,為具體執法辦案工作減輕阻力,排除干擾,并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3、改善裝備,解決基層辦案交通、通訊、經費支出等困難。必要的執法裝備是提高執法效力的有力保證。目前,相當一部分基層分局(所)沒有配備辦案用車,攝像機、照像機等還沒有提到議事日程,至于辦案經費也沒有實行單項列支、專款專用,而是隨收支兩條線的財務帳一同周轉,支出困難,這與執法辦案快速反應的基本要求不相適應,應盡快解決。
4、把握原則,科學處理好嚴格執法與規范約束的關系。本部門自上而下有關執法的指導思想和原則,雖然看不見,但實實在在的影響基層執法工作。在基層隊伍素質還不能一躕而就的前提下,必須注意把握鼓勵執法辦案與嚴格執法約束之間的平衡。沒有執法辦案的規范是空洞無物的依法行政,基層的執法工作,走“發展-規范-再發展”的路子。在指導執法辦案方面,堅持循序漸進、松馳有度的原則,既不能一味強調案件的高質量而箍得過死,也不能一味強調加強案件辦理而放松質量要求。在這一問題上,統一發展觀念、統一執法思路、統一操作原則、統一考評標準,十分必要。
5、基層工商所要積極抓住工作的重點、難點和社會熱點,作為改善執法環境,樹立工商形象的突破口,并以此帶動其它工作的開展。例如,可結合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大力查處與人民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違法經營行為(例如欺詐消費、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樹立起切實為群眾辦實事的良好執法形象。同時,要善于抓住執法機遇,營造執法聲勢。如對電子、電腦游戲、網吧和各類娛樂場所的整頓,基層工商所要在轄區開展有力的執法行動,堅決取締無照經營電子、電腦游戲場所和各類無照經營美容院茶室、舞廳,對娛樂業中存在的各類違法經營行為進行嚴厲查處,進而樹立工商執法威信,獲得群眾的好評。
巢湖市工商局轄四縣一區,共有 個工商所,
名工商干部,其中 %分布在工商所,承擔著全市 戶國有集體企業、 戶個私企業及 戶個體工商戶的監督管理工作。基層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前沿陣地,是整個工商工作的基石,基層工商所的執法形象直接代表著黨和政府在老百姓中的形象,工商所監管職能能否充分發揮是能否搞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礎。當前,基層工商所的行政執法現狀如何,存在哪些問題及產生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近年來,通過對我市基層公平交易執法及部分工商所調研,從當前實踐來看,仍然存在著諸多矛盾和問題,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一、當前基層工商所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工商所整體執法水平亟待提高
歸納起來,工商所整體執法仍存在三種現象:一是“重罰輕糾”現象。通過調查,發現一些工商所在執法辦案時,只注重對當事人罰款,而對違法行為可能產生的嚴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糾正重視程度還不夠,雖然有些地方也在市場中推行了“警示預警”制度,但在實踐中,這種制度沒能被很好的貫徹,這在執法中就走進了“重罰輕糾”的誤區。具體表現形式有:1、只罰不糾。即對市場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只罰款,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隱患的產品不認真追查;2、只打不追。一些工商所只對查到的問題進行處理,而對表面現象背后的隱患問題不注意追查。3、手段單一。通過我們對部分工商所處罰文書的調閱,發現部分基層執法人員對行政法律規定的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領會不深,處罰決定書的處罰條款往往只有罰款一項,不會運用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改正、責令停業整頓等措施,致使某些違法人員誤認為執法機關只要罰款,不管糾正。二是“重實體、輕程序”現象。 這類現象通常表現為: 1、隨意簡化程序。其一,將一般程序案件作簡易程序案件處理。簡易程序只適用于罰款和警告兩類,而且罰款的幅度法律也有明確規定,但在基層執法實踐中,有的執法人員將沒收財物、停業整頓的案件作為簡易程序案件,有的將罰款幾千元的案件也以簡易程序處理,一味圖簡單省事。其二,任意簡化某個程序中的某些環節。如在簡易程序案件中,有的執法人員往往就只給當事人開一張處罰決定書,省略了亮證、告知等現象。 2、有意規避法定程序。其一,對行政處罰案件進行變通處理來規避法定程序。一些被處罰的當事人為了自身利益和聲譽,要求工商部門不要下處罰決定,自己以變通的方法交罰沒款,如交贊助費或交管理費等,這樣既可以將不計入成本的罰款變為計入成本的各項費用逃避稅收,又可以抓住工商部門的把柄,牽制工商部門以后對自己的查處。其二,執法人員主動與當事人協商來規避法律。少數工商所鑒于當地執法環境,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壓力很大,一些執法人員為了盡快結案、息事寧人,就主動和當事人協商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只要談妥,就憑當事人的認識材料處罰。但這種行政處罰只要當事人提起復議或訴訟,工商部門將必敗無疑。 3、故意違反法定程序。這些程序包括回避程序、調查程序、告知程序、時效程序等。有利害關系的不回避、進行調查時不亮證、勘驗后不請鑒證人簽名、符合聽證條件的不告知聽證權、采取先行登記保存超時限,這些問題許多執法人員覺得無關緊要,但在訴訟中往往就是這些小細節成為工商部門的死穴,只要當事人訴諸法律,工商部門極有可能“吃官司”。三是“重證據、輕規范”現象。 這種現象集中體現在基層工商所的大量案卷文書中,一些工商所法律文書的制作在實踐中不規范,歸納起來,主要有: 1.有的文書沒有執法人員的簽名; 2.有的案件當事人在文書上不簽字,只按手印; 3.有的詢問筆錄修改過后不要求當事人簽名; 4.處罰決定書和罰沒收據上的當事人不一致; 5.收集的證據沒有提供人簽字,證據來源不清; 6.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內容過于簡單,不反映違法事實和違法現場涉案物品的數量、質量和狀態; 7.復議期間和復議機關交代不準確等。
上述三種現象的發生和存在,極大地影響了工商所的執法工作,雖然近三年來,我市基層工商所在執法辦案的數量上有了很大的提高,每年工商所辦理的案件占案件總量的百分比達到了 %,但大案要案很少,萬元以上的案件比率只有 %。究其原由,主要有以下幾點:
1、工商所缺少綜合執法人員。現有的不少執法人員以前從事的是個體或企業專管工作,大多沒有系統涉獵過執法知識,這就導致他們不熟悉法律、法規,不懂得執法程序、執法技巧及有關查帳、取證等專業知識,因此,這一部分人在辦案過程中往往問題不斷。
2、少數辦案單位和執法人員思想偏差,存在一切向“錢”看的傾向,對已經流向市場、存在隱患的涉案物品的危害性認識不足,而且存在怕麻煩、怕費事、怕人情、怕出錯的消極畏難情緒,認為差不多就可以了,沒有必要深究不放。
3、是綜合執法手段不強,工商執法依據不足。在眾多工商執法法規中,有執法力度和強制措施的甚少,而且可操作性不強,這就導致行政執法依據不足,手段不硬,難以達到理想的執法效果。
(二)基層執法體制不盡完善
這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兩個認識”不統一
一是縣局各股室對執法辦案工作的觀念認識不統一,重視程度不統一,指導力度不統一,難以形成合力。出于職責本位考慮,公平交易局側重于執法辦案,法制股側重于執法監督和案件質量,辦公室或財務股側重于收支和財務紀律,各業務科室則偏重于各自業務范圍內的事。這本十分正常,但涉及執法辦案工作時,往往出現各持各的態度,各出各的力,各支各的招,很難協調一致形成合力。
二是縣局機關各股室對基層分局(所)具體執法辦案的指導意見不統一,基層難以執行。由于職責不同,各有側重,各科室站在不同角度考慮問題,發出指導意見。意見的不統一,甚至相左,讓基層很難應對,有的直接影響到辦事效率和執法效力。
2、“三個方面“不完善
一是機構設置方面,仍然存在著職責交叉問題,沒能很好解決統分結合的矛盾。如縣區局的公平交易局、直屬局、市場監管往往三管齊下,一項工作,工商所往往以一對三,做無用功,導致基層工商所彼于應付。
二是人員培訓方面。上級對基層工商所培訓滯緩,沒有很好解決執法指導的問題。基層所精通法律、懂業務、善執法的業務骨干非常少,能辦案、有經驗的經檢人員不成比例,現行的培訓工作明顯存在不足,從各縣區局自行組織的培訓來看,一是培訓的內容滯后,新的法律、法規或規章出臺,上級機關不能及時進行培訓,如何運用,只能由基層去摸索;二是培訓的方式落后,所舉辦的執法培訓多是從規范角度講述不能怎樣做,禁止怎樣做,至于可以怎樣做,應對問題可以怎樣變通適用,無這方面的培訓指導。這就使得執法培訓在指導性、實用性上大打折扣。
三是在執法機制和裝備方面,首先是機制不活。縣區一級只制定了嚴格的懲罰措施,有明確的責任追究機制,但激勵機制明顯不足。出現了這樣一個不合理局面:執法辦案存在過錯追究,不執法辦案則無任何責任追究,導致“干事的人是非多”的現象發生,使執法人員的積極性受到了挫傷。其次是裝備落后。從我市整體情況看,仍有 個工商所沒有執法車輛,占基層工商所的 %。至于微型攝相機、現代化的檢測設備等更是寥寥可數。再有就是辦案經費難支,在調查中,發現相當一部分工商所由于經費的問題已經影響到日常監管執法。有的工商所苦于拿不出檢測費,甚至放棄案件辦理。
3、“四個矛盾” 較為突出
一是高標準要求與低素質狀況的矛盾。機關股室順應依法行政和監管方式改革的需要,對于指導、規范基層分局(所)執法辦案工作,提出了較高要求,而基層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不盡如意,其實際執行能力與預期要求相距離甚遠。這是一個長期性的根本矛盾。 同時,執法人員嚴重不足也是制約基層工商執法的一個重要問題。例如,以我們調查的無為縣蜀山工商所為例,該所一線在編人員僅8人,承擔著轄區5個鄉鎮、3個綜合市場、780戶個體工商戶和211戶個私企業的監管任務,其難度可想而知。另外,年齡結構偏老的問題也是我們在基層調查所遇到的一個突出問題,以無為縣局石澗工商所來說,該所在編的一線7人當中,35-40歲的2人,40-50歲的1人,而54歲以上的竟達4人,年齡結構嚴重老化。這與我市自管理體制垂直以來一直很少進人有著很大的關系。由于后續力量不足,目前,我市有 個縣局的 個工商所人員缺編,平均只有5-6人。
二是實行剛性標準與謀求彈性空間的矛盾。不管是法律、法規的硬性規定,還是各種辦法、規定、制度及考評標準等,均體現了對基層執法工作的剛性約束。而基層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希望在操作上給予盡可能大的彈性空間。就是說原則性與靈活性的度難以掌握執行,不能很好地做到因所制宜、因案制宜。基層埋怨機關箍得過死,機關指責基層隨心所欲。
三是指導不力與落實不夠的矛盾。站在基層工商所的立場上,現實隊伍素質狀況,使得基層執法辦案需要強有力的業務指導和工作支持,希望機關各科室能很好地發揮指導、參謀、協助、支援等作用。但由于機關股室人員的調配受多種現實因素的制約,實際素質達不到指導職能的內在要求,指導、協調作用體現得并不充分。在這種情況下,基層反映機關股室指導不力,不無道理。站在機關股室立場上,很好的工作安排、工作調度,因為基層的認識偏差、執行不力而流產,達不到預期效果,則是基層落實力度的問題。正反兩方面的問題,都是今后加強基層執法工作中應著力解決的現實難點。
四是職能辦案機構與基層分局(所)爭搶案源的矛盾。應該說,這是一對積極的競爭矛盾,但問題是在競爭中形成了互不信任、互不理睬的“兩張皮”局面。按理,縣局公平交易局是辦案的指導、協調機構,是系統各基層分局(所)執法辦案的總“頭目”,但由于公平交易局和各基層所均承擔有很重的預算任務,迫于預算任務壓力,在辦理案件上產生了爭搶案源的“分灶吃飯、單打獨斗”的局面。公平交易局忙于自身辦案、辦大案,無暇顧及指導基層辦案,基層發案后欲獨立完成,不愿請公平交易局參與辦理。這種只分不合的狀況,分散了有限的辦案力量,發揮不了整體合力優勢,體現不了執法辦案的拳頭作用。
(三)基層執法環境亟待改善
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是多頭執法的問題突出。如與質監、衛生等部門職能重疊,執法范圍模糊不清,常常出現某些領域的交叉執法、重復執法。例如,今年8月份,無為縣姚溝、蜀山、白茆等地有不少經營戶反映,在今年6月份工商部門己對他們經營的商品進行了全面檢查,可未隔幾天,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又對他們出售的奶粉進了抽檢,并對其中3戶下了處罰通知書,要給每戶幾千元的處罰。類似這樣的例子,在鄉鎮還有不少 。
二是孤立執法。具體表現:許可審批部門發放許可證、批準文件或者吊銷、撤銷許可證(或批準文件),并不主動通知工商部門,完全靠主體當事人自覺行為來溝通。反過來,即使工商部門對主體當事人作出了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也僅僅只公告而已,各行政許可部門仍然按照本部門的規定作出行政許可行為。孤立執法,缺乏有效的行政執法鏈接,必然影響工商部門的行政執法效力。
三是協作困難。當出現暴力抗法事件時,工商部門只能依靠公安部門來處理;當事人拒不履行處罰決定書規定的義務時,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此時的工作主動權已不在工商部門手中,公安、法院的辦事效率如何,提出怎樣的要求或條件,工商部門只能看別人的臉色行事。高門檻、高成本的執法協作,使基層工商部門始終處于十分尷尬的境地。
四是執法“死角”較多。基層工商所管轄的區域一般在農村,隨著農村購買力的旺盛,在城區監管較嚴的情況下,違法分子往往認為,廣大農村是消費的"金礦",也是有關管理部門不設防的空檔、薄弱處,他們紛紛將大批假冒偽劣產品從城市向農村"進軍",發生在農村的違法案件逐漸增多。而根據目前工商所的職權,許多案件不能處理或處理的力度明顯不足。相對于城區來講,農村經營者的法律意識相對較差,各種違法行為相對較多,對抗檢查的心理較強,過激行為也較多,查處難度較大。農民的法律意識不強,缺乏舉報違法行為的主動性和責任性,自我保護意識薄弱,普遍存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或"為了那么點吃虧,何必去較真"的思想,既讓違法者有機可乘,客觀上縱容和助長了各種違法經營行為的產生和蔓延,又影響了工商機關對各種違法行為的查處。例如我們在調查中就發現,執法人員在檢查經銷假煙的商店時,圍觀的農民就說,假煙便宜,又不會吃死人,查它干什么。在這樣的環境中執法,難度是可以想象的。
五是執法(或處罰)難。現在,在基層工商行政執法過程中,說情太多、干預太重、執行太難等問題較這突出。 現代通信聯絡的發達,使得案件的說情越來越多,原則在人情的攻勢下往往會作出讓步;行政干預過重的問題還一時得不到很好解決。處理好服務企業、優化環境與強化監管執法力度之間的矛盾很難把握。基層工商所執法更是兩頭為難。在被調研的無這縣石澗工商所反映,基層工商所的很多工作普遍處于“兩難境地”,無論做好做不好總有一頭不滿意,例如,既要依法嚴把糧食、棉花市場主體的準入關,又要為鄉村財貿任務的順利完成,而給糧食、棉花的收購、加工企業“開綠燈”、創造“寬松環境”;既要完成上級層層下達的報刊征訂任務,又不得違反“自愿征訂”原則的紀律;既要加強市場監管,但又沒有必要的經費保障和檢測檢驗設備;既要打假除劣,但又沒有及時、有力、低成本的執法手段等等。至于執行難,是說不清道不明,一個案件辦結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又要過新一輪人情關。何況法院是否將案件執行到位,申請人無法監督。我市無為縣開城工商所在查處一起無照經營案件時遇到執行難的問題,后通過法院輾轉反復近3個月才把案件辦結,費用化了好一筆,雖然有一定的社會效應,但實際上得不償失,類似這樣的案件,在我市為數不少。
在這次調研中,基層工商所在普遍反映執法難同時,還涉及到暴力抗法的問題,以無為縣局為例,近年來,該局基層工商所遭遇暴力抗法的事件,先后有5個工商所的11名基層執法人員在執法中受到了暴力侵擾,1名執法人員受傷。近3年來,全市工商系統共發生暴力抗法事件 起,先后有 名執法人員受到侵害。
綜合分析影響基層執法環境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我市經濟水平總體發展不平衡,就業形勢不容樂觀,下崗再就業人員不斷增多;同時做生意難,無照經營者也不斷增加,經營者素質良莠不齊,等等,給基層執法帶來很大阻力。
二、消費者自我維權法律意識不強,客觀上縱容和助長了各種違法經營行為的產生和蔓延。從我市四縣一區查處的案件來看,由投訴發生的比例是相當低的,只占年案件量的 %。消費者缺乏舉報違法經營行為的主動性和責任性,影響了工商機關對各種違法經營行為的及時查處。
二、強化基層工商所執法的幾點建議
1、配強人員,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的高素質執法隊伍。目前的執法隊伍現狀,較難適應日益復雜的行政執法重任,理應結合機構改革和公務員制度的實行,將人員力量合理地向執法崗位傾斜,配齊配強各類執法業務人員,逐步加大執法力度。可以通過考評考核,盡快把那些政治、業務素質過硬的人員充實到執法崗位,并通過循環考評淘汰制度,優化執法隊伍。同時,由于勝任執法工作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在系統培訓的基礎上,盡可能穩定這部分人員,不能“走馬燈”似的調換,以保證執法穩定性、連續性。
2、優化環境,為基層創造相對寬松的執法條件。特別是縣(市)局機關,要重點解決暴力抗法的應對、解決辦案手段的不足、解決案件的有效執行、解決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執法鏈接、解決地方行政干預等問題,為具體執法辦案工作減輕阻力,排除干擾,并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3、改善裝備,解決基層辦案交通、通訊、經費支出等困難。必要的執法裝備是提高執法效力的有力保證。目前,相當一部分基層分局(所)沒有配備辦案用車,攝像機、照像機等還沒有提到議事日程,至于辦案經費也沒有實行單項列支、專款專用,而是隨收支兩條線的財務帳一同周轉,支出困難,這與執法辦案快速反應的基本要求不相適應,應盡快解決。
4、把握原則,科學處理好嚴格執法與規范約束的關系。本部門自上而下有關執法的指導思想和原則,雖然看不見,但實實在在的影響基層執法工作。在基層隊伍素質還不能一躕而就的前提下,必須注意把握鼓勵執法辦案與嚴格執法約束之間的平衡。沒有執法辦案的規范是空洞無物的依法行政,基層的執法工作,走“發展-規范-再發展”的路子。在指導執法辦案方面,堅持循序漸進、松馳有度的原則,既不能一味強調案件的高質量而箍得過死,也不能一味強調加強案件辦理而放松質量要求。在這一問題上,統一發展觀念、統一執法思路、統一操作原則、統一考評標準,十分必要。
[關鍵詞]我國 飼料企業 營銷 對策
一、中國飼料企業營銷中存在的問題
1.營銷觀念落后
營銷觀念是企業營銷行動的指南。營銷觀念早已從傳統的生產觀念、推銷觀念發展到市場營銷觀念、社會營銷觀念、綠色營銷觀念等現代營銷觀念,然而在我國飼料企業中仍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停留在傳統的生產觀念或推銷觀念階段,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仍然是從企業自身出發,沒有樹立為顧客服務、以顧客為中心的思想。
2.飼料企業缺乏明確的市場定位
多數企業經營管理者無法或沒有或不愿對企業進行準確定位。沒有發展目標,沒有經營思路,沒有企業生命周期概念,從而導致管理隨意性,想到什么做什么,哪里起火救哪里,方案沒有嚴肅性,考核沒有延續性,產品缺乏穩定性,結果缺乏可靠性。
3.飼料產品安全性控制差
飼料是人類食物鏈的一個重要環節。優質的飼料是生產優質動物性食品的重要保證,飼料產品的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畜禽和動物性食品的安全性,關系到我們人類生存環境的安全和人類自身的安全,因此,飼料的安全性也就成為本世紀飼料工業所面臨的重要問題。我國的飼料產品存在的涉及動物產品安全性和對環境污染的問題比較突出,如飼料中抗生素的濫用和飼養者不按飼料使用說明使用飼料,導致動物產品中藥物殘留,影響出口以及危及人身安全的問題,以及大量使用某些添加劑如砷制劑、銅制劑等造成環境污染與潛在危害的問題等。涉及安全性的問題還有以下幾種:國外禁用、限用、淘汰的飼料或飼料添加劑流入市場;新產品在安全性、有效性和對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不明的情況下,貿然投產;產品的有害殘留物超標等。一些小型企業在高附加值產品的生產上,為了降低成本,賺取利潤,在飼料配方等方面大做“文章”,嚴重地影響了飼料產品的質量,擾亂了市場秩序,破壞了市場環境,給飼料工業發展造成重大損失,也使今后飼料安全及產品質量工作受到嚴峻挑戰。
4.飼料市場產品賒銷情況嚴重
在飼料行業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飼料企業為了保持現有的市場,賒銷已成為飼料企業搶奪客戶“最簡單、最實用”的手段。賒銷對促進畜牧業的快速發展曾起到積極作用,能起到銷售產品、維持市場作用,但是在相關法律不完善又缺乏經濟約束的情況下,往往會造成賒銷容易回款難的狀況,給企業帶來大量的經濟損失。賒銷對企業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一些養殖戶養殖虧本,不能按時還清所拖欠貨款。這使得飼料企業要么把這一款項作為呆賬處理,要么繼續賒銷使其繼續養殖,以期將來能回收貨款,但這可能造成更多的呆賬、壞賬。二是一些養殖戶不講信譽,故意賴賬。結果使飼料企業損失此筆貨款,并失去這一客戶。三是一些養殖戶,不想歸還所欠貨款,還反咬一口,以產品質量不合格為借口,或者以偽劣產品的名義反告飼料企業,不僅使飼料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受影響,而且對企業的聲譽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四是對經銷商賒銷,經銷商自己沒有風險,沒有壓力,不會全力促銷,營銷飼料企業的銷量。
5.飼料產品流通渠道多亂雜
隨著畜牧業的不斷發展,對飼料的需要量的增加,飼料市場快速發育。一些飼料生產者為了占領市場,擴大銷售,在各地紛紛設立辦事處,尋找經銷商、商,迅速增加銷售渠道和銷售網點。由于點多、線長、面廣,飼料企業對銷售渠道的管理力不從心;同時這些經營者中,有的經營素質低,法制觀念淡薄,造成飼料產品的銷售渠道出現了多、亂、雜的情形。有無證經營者;有坑蒙拐騙者;有以次充好銷售假劣者等等;這些不僅損害了飼料企業的形象和利益,而且也擾亂了飼料市場正常的經營秩序。
6.飼料企業規模效益差,行業獲利率低
目前世界80%的工業飼料是由不足3500家企業生產。而飼料產量僅占世界15%左右的我國,飼料企業竟達到了1.3萬家。企業規模過小,一般來說缺乏市場競爭實力,容易造成產品質量低劣和缺乏穩定性,沒有檢測手段或實力,資金和技術力量不足,設備簡陋,工人素質低下,當然也談不上規模效益。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競爭能力弱,生存艱難。在2004年世界飼料生產企業產量排名前25家中,中國只有希望集團榜上有名,排名第14位,但產量與第一名差距很大。因此,無論從國內行業之間,還是從與國外企業之間競爭角度看,這種資源組合現狀已經到了必須盡快改變的地步。加速飼料企業規模化、集團化發展已迫在眉睫。由于飼料行業的進入門檻過低,我國的飼料企業“大而不大”的現象很突出。即“大”企業并沒有獲得足夠大的銷售收入比例和市場份額。在經過了較充分發育的飼料市場上,飼料業的獲利能力正全面下滑,行業平均凈利率在2%~3%左右,遠遠低于其他行業。
二、中國飼料企業營銷中應采取的對策
針對目前我國飼料營銷中存在的問題,我國飼料業應采取如下營銷對策:
1.樹立綠色營銷觀念
綠色營銷觀念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強調需求的全面性。包括對健康、安全、無害的產品的需求,對美好生存環境的需求,對安全、無害的生產和消費方式的需求,對和諧社會關系的需求。二是強調不僅要發現需求、滿足需求,而且要引導需求。三是強調經營活動的可持續性。要求企業在生產和消費中,使資源可得到補充和不超過環境系受污染能力,以確保人類長期的生存和發展需要。四是要求擴展后營銷的內容。即對顧客購買產品后,消費產品時和消費產品后對環境和他人的影響進行追蹤,指導消費者進行綠色消費,倡導環保意識,在使用過程中和使用之后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環境的污染。五是要求重建競爭觀念。生態系統的整體性,把整個企業的命運連在一起,企業之間除了競爭,還有相互合作、相互聯系的一面,所有企業都使經濟體系的命運共同體,更是整個生態系統的命運共同體。
樹立綠色營銷觀念,首先,要求飼料企業充分認識到綠色革命和可持續發展已經勢在必行。企業要發展,必須抓住綠色革命這一機遇,否則將會被市場淘汰;其次,要理順企業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經濟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關系;最后,通過教育和培訓,使企業從普通員工到最高決策管理層在綠色觀念上形成統一的認識,同時向社會廣泛宣傳,讓人們樹立綠色消費觀念。
2.進行科學的市場定位
市場定位就是確定企業的整體形象在目標市場上的位置。具體來講,就是企業為了要在消費者心目中建立與其他競爭名牌不同的形象,并使消費者了解組織的產品與競爭產品的相對差異而進行的努力。制定市場定位的有效策略可以從產品價格的高低、服務、產品用途、分銷渠道等方面著手。飼料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自己的定位,具體方法是:首先,分析本企業目標市場顧客所重視的產品或服務特征,以這些特征為變量勾畫出目標市場的結構圖;其次,明確本企業潛在的競爭優勢,選擇自己相對的競爭優勢;再次,把企業所選擇的相對競爭優勢通過一系列的宣傳促銷活動讓目標市場了解認識自己的競爭優勢;通過以上步驟本企業的市場定位就可明確下來了。
3.保證飼料產品的安全性
在全球化營銷的趨勢下,飼料企業面臨著新的問題――綠色貿易壁壘,“綠色貿易壁壘”就是進口國以環保或者安全為理由,對進口產品除征收一般關稅外,在征收額外的關稅或者拒絕進入。飼料企業為了提高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必須嚴格執行《動物源性飼料產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和《綠色食品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按規定正確使用飼料藥物添加劑,強化加藥飼料的管理,確保畜產品安全;發展應用無毒副作用、無殘留、安全性飼料添加劑,如飼用微生態制劑、中草藥添加劑、酶制劑、有機微量元素添加劑等;發展應用生物飼料與有機飼料;推行HACCP管理,實施飼料配制過程安全控制,確保飼料安全。
4.拒絕賒銷,走出飼料賒銷困境
在飼料企業營銷過程中賒銷的對象一般是經銷商,真正對養殖戶賒銷的很少。分析經銷商賒銷的原因,一是經銷商對產品銷售缺乏信心,二是經銷商可以拿著賒銷的款項去經營別的產品。因此解決了經銷商的問題就解決了賒銷問題。要解決經銷商的問題,一方面要增強經銷商對產品銷售的信心,最好的辦法不是用嘴說服經銷商,而是通過業務員的協銷,即幫助經銷商銷售,用實際行動征服經銷商。只要讓經銷商賣出信心,讓經銷商獲得利潤、嘗到甜頭,經銷商自然就愿意經銷該產品。另一方面飼料企業在決定是否對經銷商賒銷時,立場要堅定――拒絕賒銷。若飼料企業是強勢企業或者幫助經銷商增強了銷售信心,拒絕賒銷就很容易被接受。若飼料企業是弱勢企業,經銷商處于強勢地位,拒絕賒銷難度就很大,此時飼料企業就應選擇有發展潛力的新經銷商合作,找新經銷商,雖然其經驗不足、下線客戶少,但只要飼料企業能夠給經銷商提供足夠的指導,再加上其本身具備發展潛力,新經銷商迅速打開銷路并不是很難的事。因此,通過業務員的協銷,幫經銷商賣出信心是解決賒銷問題,走出賒銷困境的最好辦法。
5.積極探索新的分銷模式
可通過以下幾個方面探索新的分銷模式:(1)服務功能性渠道的開發。有意識地扶持當地有影響力的獸醫經銷或合作經銷飼料,利用其行醫防疫的服務力和影響力,占領區域市場現有養殖戶群,企業向其提供其他的養殖配套服務支持,引導發展以該“獸醫經銷商”為中心的養殖聯合體。(2)分銷兼容性渠道的嫁接。由于飼料市場終端普遍賒銷,對渠道資金量要求較大。在渠道改造和開發時,可以積極嫁接其他農資產品的分銷渠道,如經銷農藥、化肥、種子等的經銷商和農村供銷社網絡,利用原來經銷商的客戶關系,向養殖戶提供融資服務、配套養殖技術和信息服務,共同發展養殖戶。這樣經銷商在原來業務中增加了飼料銷售,提高整個經營效益,而養殖戶也獲得了購買的便利和更多的服務支持。(3)區域養殖價值鏈的協同。通過嫁接當地的屠宰加工和內外銷售等企業,與經銷商組織的養殖戶簽訂定點收購的長期合同,經銷商賒銷飼料,回購畜產品,飼料企業組織良種供應和獸醫服務,構建區域性養殖產業鏈,展開各環節協同,實現一條龍的運作,提高了養殖效率。在這種區域性的產業合作中,各相關主體均獲得了利益,尤其是養殖戶的養殖效益明顯提高,風險得到有效分擔。飼料企業則建立了穩定的渠道、忠誠的客戶和良好的企業形象,獲得區域市場競爭的絕對優勢。
6.重視供應鏈管理,降低成本。
組建以飼料企業為主導的供應鏈,以降低飼料原料的采購成本,提高自己的市場競爭能力。飼料企業的利潤受原材料價格變動的影響比較大。2004年糧食產品短缺,糧價上漲約5%。造成了飼料加工業2004年全行業的虧損,而飼料加工企業應對手段單一,大企業僅通過規模來降低成本,而小企業大多通過限產來應對,這又極易導致小飼料企業的破產行為。因此飼料企業必須重視飼料原料采購,從而降低成本、提高自己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重視飼料原料采購可以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注意建立或參與供應鏈中,與自己的上游企業和下游企業建立聯盟,以共同抵御競爭;另一方面,善于捕捉市場信息,對原材料價格進行預測,把握好進貨時機。但市場預測很難完全準確,且要大量進貨需占用巨額資金,因此,組建以飼料企業為主導的供應鏈或者參與相關的供應鏈與上下游企業結成聯盟效果更佳。
三月如歌,萬物齊吟。三月,鶯飛草長,我們耕耘著希望。全省上下正邁著整齊、奮進的步伐,高唱振興發展的主旋律,為實現好全年各項既定目標,揮灑熱情和汗水。
唱響振興發展主旋律,必須磨“軟”功。這個“軟”功就是著力營造重商、親商、安商、富商的軟環境,就是傾心培育引鳳筑巢、投資興業的“梧桐樹”。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要謀振興、抓振興,必須站在事關發展全局的高度,反躬自省我省軟環境建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貫徹落實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年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櫧躉,進一步強化責任感、緊迫感,把優化營商環境建設作為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緊盯薄弱環節、解決突出問題,努力打造誠實守信、公正法治、服務高效的社會環境。全省上下要走“一盤棋”,敢用硬手段,把優化軟環境作為當前的頭等大事來抓,從嚴懲處破壞軟環境的行為和干部,高高舉起執紀執法的利劍,為振興發展之路清阻破障,切實構建起“親”“清”的新型政商關系,營造出“人人關心營商環境,人人維護營商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以公平、法治、便捷、透明的軟環境,引得鳳凰來。
唱響振興發展主旋律,必須唱“高”調。科技創新是民族振興和社會進步的基石,是時展的永恒主題。當前我省正處于發展動力轉換、方式轉變、結構調整的關鍵節點,遼寧要走出一條質量更高、效益更好、結構更優、活力充分釋放的發展新路,實現好全面振興各項目標,必須高舉科技創新的大旗、高唱科技創新的凱歌,必須向科技創新要質量、要效益、要動力。惟創新者進、惟創新者強、惟創新者勝。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全省科技創新大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發展理念,把科技創新擺在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全面振興,著力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突出科技的支撐作用,不斷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為振興發展插上科技的翅膀,確保創新型遼寧建設邁出新步伐。
唱響振興發展主旋律,必須當“才”迷。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也是創新活動中最為活躍、最為積極的因素。加快推進振興發展,實現好我們每一項既定的目標任務,關鍵在黨,關鍵在人,關鍵在人才。“尚賢者,政之本也”“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當前,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必須貫徹落實好省委印發的《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堅定不移地做好人才這篇大文章。要牢固樹立強烈的人才意識,把人才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緊跟時代潮流,樹立全球視野,深刻把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提高人才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激活人才發展的“一池春水”。特別是全省各級領導干部要尋覓人才求賢若渴,發現人才如獲至寶,舉薦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盡其能,做名副其實的“才”迷,為全省振興發展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持。
“草樹知春不久歸,百般紅紫斗芳菲。”歲月輾轉成歌,時光流逝如花。目標在前,責任在肩,我們要以時不我待的強烈責任感和緊迫感,緊緊抓住當下的每一寸光陰,推動遼寧振興發展的車輪滾滾向前!
關鍵詞:飲食服務業 環保 監管 創新
中圖分類號:X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2)11(b)-0190-01
1 青秀區飲食服務業概況
南寧市青秀區位于廣西首府南寧市東部,是廣西壯族自治區黨、政、軍首腦機關所在地和南寧市的政治、經濟、文化、科技、教育、金融、信息中心,中國東盟博覽會的主要活動場所所在地的城區。市區建成區(包括仙葫經濟開發區)面積約176 km2,常住人口約60萬。
作為南寧市核心城區,青秀區飲食服務業相對發達,以2007年污染源普查統計數據為起點,2007年城區中聚集了600多家飲食服務單位,且自2008年至2010年以年新增200多家的速度遞增,飲食服務企業的密度和總量位居全市第一。
2 飲食服務業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2.1 飲食服務業營業時會產生大量的廚房油煙,產生的油煙如若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會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引起大量強烈的環境投訴
根據《南寧市服務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飲食服務業有以下幾個要求:一是項目建設前必須依法申辦環境影響審批手續;二是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油煙經過凈化處理達標后通過專用煙囪高空排放,排放口至少與所在樓體持平;三是必須使用清潔能源。
青秀區環保局自2005年成立以來,接收到的關于飲食服務業油煙問題的投訴每年都占南寧市同類投訴案件的50%以上,遠超其他城區,且隨著城市發展速度呈逐年遞增現象。一直以來,做好飲食服務業污染防治工作一直是青秀區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但通過傳統的行政手段監管飲食服務業,收效甚微。2005年至2007年,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投訴只增不減。
2.2 飲食業務業環保監管困難,總的來說有以下原因
一是很多飲食店建設開業前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不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環保部門不能從源頭上對建設項目的選址合理性和污染治理設施進行把關。
二是除了近年新建的商住樓外,大部分老舊的建筑物商鋪均未建設商用油煙管道,進駐的飲食業店鋪油煙無處排放,只能自行從建筑物外墻搭建煙囪高空排煙。由于相關法律法規對違規餐飲服務業的最高罰款金額不多,而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搭建煙囪所花費的成本較大,造成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很多飲食店往往選擇利用排風扇等設施直接外排油煙。
三是飲食服務業特別是個體工商戶業主變更頻繁。環保相關法律規定,對個體工商戶是視為個人而非企業來監管。對違法排放油煙的飲食店,行政處罰的對象是飲食店的業主。環保部門依法進入行政處罰程序后,若業主將該店轉讓給他人,則之前的一切工作全部被,不得不重新進行現場檢查和取證。造成監察人員疲于奔命,重復作業。
3 青秀區飲食服務業環保監管手段創新及取得的成效
近年來,青秀區環保局吸取前幾年的經驗教訓,通過創新環境監管手段,在飲食服務業污染防治上取得了較大突破。2008年至2010年,城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投訴量增長速度放緩,重復投訴占投訴總量比例開始減少。
3.1 實施工商營業執照注冊環保前置機制
2008年起,青秀區環保局通過與南寧市工商局青秀分局協商達成一致,城區所有飲食服務業在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時必須出示環保審批文件,未通過環保審批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一律不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通過建立這項制度,杜絕了以前飲食服務業沒有環保手續仍能繼續經營的尷尬現象,從源頭上把好了飲食服務業的環保準入關。
3.2 執法理念上從“重處罰”向“重整改”調整
居民對飲食業的油煙污染投訴,情節有輕重,影響有大小,若全部走法律程序進行查處,時間長、程序復雜,既不現實也不利于問題的快速解決。經過實踐論證,青秀區環保局對違法排放油煙的飲食服務業,先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在期限內完成整改的,可免予處罰。對選址不符合條件、沒有整改空間的飲食服務業,首先建議業主選擇改變經營方式,不進行炒賣等產生油煙的經營行為,以最小的行政成本和經濟代價解決污染問題。此外,在對違法項目依法處理的同時,還將情況通報項目所在建筑的物業公司,督促物業公司不引進類似的產生污染影響的項目,從而減少餐飲服務業因轉讓、業主變更而持續污染的概率。
3.3 結合教育手段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
從2007年起,青秀區環保局堅持每年舉辦一次三產服務業環保法律法規培訓班,組織轄區內飲食服務業業主參加培訓,宣傳與飲食業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避免業主們因盲目投資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4 探索油煙在線監控思路,用信息化技術開展環保監管
目前青秀區污染治理設施在線監控管理已經在工業環保監管領域得到成熟應用,但油煙在線監控應用尚是一片空白。青秀區環境監察人員僅有6人,除了飲食服務業監管,還負擔轄區內其他環境監察工作。走油煙在線監控的飲食業監管路子,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監管成效的有效手段。
所謂油煙在線監控,就是“有油煙產生就要有凈化設施,有凈化設施就要安裝在線監控設備;上規模的(100餐位以上)就要安裝規范化排污口標牌”。油煙在線監控系統還擁有油煙凈化設施清洗自動警報和凈化設施超長時間停機警報等功能。實行油煙在線監控后,環保執法人員只需坐在電腦前用手指“輕輕一點”,飲食服務企業油煙凈化器的運行狀況便一目了然。
青秀區環保局2012年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赴先進地區考察油煙在線監控運行模式和監管成效,探索在本城區實施油煙在線監控的可行性,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完成油煙在線監控系統在飲食服務業領域的全面覆蓋。
4 關于飲食服務業環保監管創新手段的存在的不足之處
青秀區環保局通過采取多方位的監管手段,使飲食服務業環保監管取得了較大成效。但還是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實施工商營業執照注冊環保前置機制從國家層面沒有以立法的形式確定下來,僅靠兩個平行的行政機關的協商,類似口頭契約,隨著機關領導者更換等原因,隨時都可能實施不下去。此外,油煙在線監控系統的普及受到經濟、技術等因素的較大制約,涉及監控系統設備成本的承擔者、設備安裝后的使用和保養、技術人員的培訓和聘用等問題。如何更好地解決這些問題,做好飲食服務業的環保監管,同時維護居民和飲食服務業的合法權益,有待于環境保護部門在工作實踐中不斷發揚創新精神,完善監管機制。
參考文獻
為了擴大銷售,晉商還采用了靈活的銷售手段來推動商品銷售。晉商所采用的靈活的銷售手段即為針對不同地區的人們制定適合的銷售方式。例如在蒙古地區銷售商品,根據當地居民居住不固定的特點,晉商實施流動貿易,將商品送到牧民眼前,促進商品銷售。通過有針對性的開展營銷活動,有效的擴大了晉商經營范圍,為晉商遍布各個地區創造了條件。
2當今市場營銷的特點和現狀
2.1當今市場營銷的特點
(1)全員參與現代市場營銷是一項艱巨的工作,在社會競爭越來越激烈的情況下,產品市場營銷稍有不足,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所以,為了保證市場營銷能夠順利且高效的實施,需要企業員工齊心協力,共同加入到產品市場營銷活動中,才能夠有效的開展市場營銷活動。市場營銷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其中需要對產品特點、受眾群體、產品宣傳方式、產品銷售手段、產品銷售預期效果等相關方面進行分析,這需要企業員工參與到市場營銷各項工作當中,為有效的進行產品營銷創造條件。(2)創新性在市場環境不斷變化的今天,企業營銷管理需要不斷市場變化局面,合理的規劃、監督、控制企業產品營銷活動,為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而做準備。“創新”則是營銷管理的關鍵。在人口、地域、經濟、政治、文化、法律、社會等因素都有可能影響市場營銷的情況下,創新市場營銷手段、模式、方法、觀點等,可以促使產品市場營銷出奇必勝,贏得市場,贏得消費者。(3)信息化。快速變化的經營環境、日益復雜多樣的顧客需求、激烈的行業競爭,使得企業市場營銷活動有效實施越來越重要。而實現市場營銷活動有效運行,需要時下信息作支撐。信息是企業營銷的命脈,掌握市場信息、社會信息、行業信息等,可以根據信息,合理的規劃市場營銷活動,為規范的、合理的開展市場營銷活動創造條件。
2.2當今市場營銷的現狀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市場營銷引導國民消費行為。指導國企生產活動的功能日益顯現,其重要性與日俱增。盡管如此,現階段我國市場營銷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為:(1)市場營銷認識不充分在我國市場營銷概念越來越大眾化,市場營銷活動越來越普遍的情況下,國民對市場營銷的認識并不是非常的準確、完整。很多人們將市場營銷與傳銷混為一談,促使市場營銷受到一定的影響。可以說,市場營銷理念和理論并沒有被人們理解和充分運用,這使國企在開展市場營銷的過程中可能存在一些不足,影響市場營銷活動試試效果。(2)市場營銷觀念滯后在我國存在一個普遍顯現象,即企業領導有一定的市場營銷概念,當在經營活動過程中,市場營銷效果并不是非常好。究其原因,主要是企業領導的市場營銷觀念滯后,依舊以傳統的銷售觀念為主。傳統觀念先入為主,規劃的市場營銷活動并沒有擺脫傳統銷售的陰影,市場營銷活動必然會受到影響。所以,與時俱進,改變傳統的營銷觀念是實現市場營銷活動有效果開展的關鍵。(3)市場營銷手段單一在市場營銷活動應用越來越廣泛的今天,市場營銷活動能否取得預期的效果與市場營銷手段是否有效應用有很大關系。但由于當今社會中信息傳播較快,行業內各個企業所掌握的市場營銷手段幾近相似并且比較單一,相應的推出的市場營銷活動非常相似,長此以往會促使消費者產生視覺疲勞。
3晉商營銷藝術在當今市場營銷領域的可研性
當前我國市場營銷領域中市場營銷效果并不是非常好,營銷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問題,直接暴露了我國市場營銷的缺陷。對此,借鑒晉商營銷藝術,利用晉商營銷經驗、思想、手段來改革當今市場營銷,或許可以提升市場營銷效果,推動市場營銷領域更好的發展。以下筆者從幾方面來研究晉商營銷藝術在當今市場營銷領域中應用是否可行。
3.1審時度勢,掌握市場先機
晉商經營實踐成功因素之一是審時度勢,掌握市場先機。晉商在經營過程中,非常注重對市場、社會、百姓需求等方面的分析和考慮,往往會經過深思熟慮,確定產品銷售市場,盡量把握市場先機,贏得市場,推出滿足百姓需要的商品。晉商最忌諱的就是貪圖短期利益,自毀前程的行為。這一點與現代市場營銷學中推出的SWOT法不謀而合。SWOT法指出企業所面臨的機會、風險;企業內部環境辨識;分析企業優勢和劣勢。這充分的說明晉商審時度勢,掌握市場先機是正確的。所以,我國企業在開展市場營銷活動過程中借鑒晉商“審時度勢,掌握市場先機”這一營銷手段是非常必要的。
3.2立足市場,注重調查預測
晉商營銷成功與掌控市場發展是密不可分的。首先,晉商組織經營是以市場為出發,在當時封建社會中,晉商利用多種渠道掌握與市場息息相關的信息,對市場進行深入研究,進而準確預測經營方向。其次是晉商注重市場調查,通過各種手段了解市場行情,掌握各地區市場物質銷售情況。以此為依據,開展與市場需求相匹配的經營活動。最后,晉商善于鉆研市場變化情況,根據所掌握的市場信息,對市場發展方向進行預測,以此來掌握市場先機。而在現代化的今天,市場營銷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就是市場調研。通過市場調研,掌握市場以及與市場相關的信息,根據信息來和規劃市場營銷方案。這也就充分的說明,具有五百年經驗的晉商已經參透市場營銷的關鍵,即立足于市場,注重市場調查和預測。所以,當今市場營銷領域中借鑒晉商營銷藝術是非常必要的。
3.3創造需求,開創票號業務
山西票號的產生歷史就是企業創造市場,并取得成功的做好例子。由于晉商經營的成功,促使經商在各個地區創建了經營分號,但是各地區款項的劃撥需要通過鏢局運送來完成,這不僅增加了款項運送風險,還影響商品經營。此種情況下,晉商開創了票號經營匯兌,創造了票號市場,同時也推動了晉商票號業務發展。可以說,晉商開創的票號業務所采用的創新營銷手段,充分的說明了創新在市場營銷中運用的重要性。當今我國市場營銷領域中應當根據營銷需要,對市場營銷進行創新。
3.4誠實守信,塑造金字招牌
品牌作為消費者識別產品或服務的主要標志,在市場營銷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這一點在晉商營銷藝術中得到印證。就以晉商運用“三玉川”這個標示來說,晉商所生產的磚茶,其包裝上都標示“三玉川”這三個字,代表著晉商商品,也代表著晉商產品質量。蒙古人只要看到這個標示的茶葉就會信任,并且終身飲用。所以說,誠實守信,塑造金子招牌對于市場營銷絕對有很大影響。
4結語
關鍵詞:微商;納稅;稅收管理
微商作為以信息網絡技術的手段,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逐漸成為消費者們心中交易的首選途徑。與傳統商業活動相比快捷方便,經營成本低,交易效率高等優點是微商能夠在眾多經營模式中脫穎而出的重要因素。分析和研究微商的相關稅收征收管理條例的實施辦法和實施稅收的具體情況,探究有關微商的稅收征收管理現狀,微商稅收管理行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以及微商行業所反映出來的稅收方面的弊端和相應解決方案。如何有效的對微商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并且針對微商這種新模式的特點進行歸納總結,從而得出科學系統的結論是目前的首要解決目標。因此,分析微商稅收管理現狀,提出新問題,研究應對的新方法,改善現狀和更好的完善稅收體制為當務之急。
一、微商及其稅收管理的現狀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目前微商并沒有一個統一的認知定義。一般是指以“個人”為單位的、利用web3.0時代所衍生的載體渠道,將傳統方式與互聯網相結合,不存在區域限制,且可移動性地實現銷售渠道新突破的小型個體行為。通俗一點來講,微商就是在移動端上進行商品售賣的小商家。微商也包括我們通俗意義上的微信電商,而微信電商卻不是微商的全部,僅僅是微商經營活動的其中一個媒介載體。微商和淘寶一樣,有天貓平臺(B2C微商)也有淘寶集市(C2C微商)。而不同點則是微商基于微信“連接一切”的能力,能夠實現商品的社交分享、熟人推薦與朋友圈展示。
在移動終端的進步與發展的同時,各類社交應用軟件也已經逐步深入我們的生活當中,尤其是微信等社交軟件更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應用軟件。“ 溝通即是商機”。微商便是捉住了這個機遇,從傳統的電子商務平臺中脫穎而出,儼然已經成為時下電商模式的后起之秀。據針對大學生的調查中的不完全統計顯示,每十個人中,都會至少有2人知道、接觸過微商或者有朋友選擇微商這種經營模式。而這十人中,又起碼會有1人會選擇微商這種購物模式或表示正在觀望中。促使他們購買的原因各不相同,也同樣有人表示會考慮有機會可能成為微商的可能。
但是由于微商模式的過快發展,以及微信的龐大用戶量,導致相關的規定和配套的法律法規并沒有及時的做出應對措施。所以微商作為一種新興的商業模式,卻沒有一套完全適應的制度和政策以及健全的行業規范。在對于微商行業稅收管理的現狀信息采集的結果中顯示,4627%的人認為微商需要交稅,2836%的人則沒有明確的意識到微商稅收管理上面的問題。
我的觀點是,微商作為一種銷售模式,姑且認為這是一種品牌行為,且不考慮的品牌是否經工商部門注冊,單純就這一角度來看,這種企業線上營銷手段也屬于分支機構的一種,所以也應該具有稅務登記證,即應該交稅。而對“如果您也是微商,您是否會對于稅收方面的相關稅收標準有所研究呢?”這個問題,絕大多數同學給出的答案都是不清楚或可能會考慮。這說明,對于稅收管理條例的相關普及方面還是有所欠缺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但是根據我所調查到的資料顯示,目前大多數的微商商家在經營中并沒有得到有效的監管。所以我認為,我國應當采取對微商征稅的政策。否則將造成市場上同類經營者卻有著不同的稅收負擔的現象,這一點不利于市場的公平競爭原則。而現今的當務之急是要盡快完善稅收的法律規定和稅收征收管理辦法,逐步修正不足,以此來規范微商稅收征管。
二、微商在稅收方面存在的問題
21世紀是信息時代,是網絡時代。在電子商務高速迅猛的發展的同時,也留下了諸多難以忽略的問題。而微商這種銷售模式作為電子商務網絡下新興的分支,除了和電子商務有著相同的問題之外,還有這自身特性所帶來的亟待解決的一系列關于稅收管理的問題。這些問題反應了微商在稅收管理方面還有著很大的改進空間,與傳統的銷售模式既有相同之處,又存在著需要改革的地方。
(一)線上經營往往沒有在相關單位注冊,導致稅務機關無法明確掌握應納稅人的具體信息
稅務登記指的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法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登記的法定制度,個體工商戶同樣需要向生產經營所在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這樣做將有利于稅務機關了解納稅人的基本情況,掌握稅源并且加強征收管理。但是線上經營者往往都鉆了這個空子,由于無需在工商局注冊,所以就不會被稅務機關約束。這樣會導致稅務機關無法明確地掌握應納稅人的具體信息,進而可能會有漏管漏征的事情發生。無經營地點這一便捷的、低成本的銷售方式同樣給稅務機關提出了難題:無法使用傳統的現場查驗方法來掌握商鋪具體信息,導致所經營的商品的具體數據收集工作也無從下手。
(二)經由網絡銷售的商品多數采取數字化和電子化,不能對其進行有效的稅務監督
稅務監督是國家稅務機關在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根據稅法和財務制度制定的,這樣一來可以促使納稅人依法經營,在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加強會計管理工作,二來還可以督促納稅人依法納稅,遵守法紀。但是由于沒有辦法做到有力的監管,所以不利于建立健全的利于納稅的基礎工作,也顯現出容易出現稅收漏洞的問題。與傳統的經營模式相比,微商行業多采取零售的方式,支付方式一般不直接經由銀行,具有數字化、信息化等特點,并且無法完全杜絕偽造,修改等行為,導致相關部門無法通過銀行進行對賬戶的監管,無法有效的調控稅款流失的風險,也給傳統的查賬帶來困難。微商通過使用移動終端和現代通訊等技術,使得交易在相對不公開、隱蔽的空間完成,模糊了有形商品、無形勞務之間的概念,這就使得商品、勞務難以區分,而模糊的邊界亦導致對征稅對象難以準確判定。整體過程中沒有產生任何單據、紙面憑證,甚至專門從事分銷的微商連同進貨和發貨的環節都一并省去了,給稅收征管帶來了很大的難題。
(三)我國現行的稅法制度大多以實體交易為對象,但是微商的出現導致稅收法律要素的界限進一步模糊
傳統的貿易形式下,很容易界定納稅義務人的身份,但是對于絕大多數未成規模的微商來說,由于沒有實體店,并且不排除存在刻意隱藏的情況,所以無法明確誰是納稅義務人。納稅地點往往涉及稅收管轄權和常設機構等問題,微商的交易活動則恰恰沒有固定的物理交易場所。而交易涉及的其他方面,如服務器、賣方、支付方和物流所在地等就都因此可能處在不同的位置。這也導致了納稅的服務地點和稅收的管轄權難以確定。微商的最大優勢就是便捷。而這種便捷則體現在沒有具體的店鋪這一方面。由于沒有店鋪進行監督,就模糊了實體商品和交易的信息,給了商家可乘之機。交易完成后,稅務機關無法確定具體商家,故而更加無法核定其收入和成本。這樣一來相關部門甚至無法根據商家的經營特點和經營范圍來核定企業的應納稅種和稅目,直接影響到了報稅和納稅申報,無法開展接下來的工作。
三、對于微商在稅收征管方面存在問題的改進意見
(一)完善相關法律,明確微商納稅的相關納稅要素
微商改變了傳統的銷售模式,行業規范尚未形成。但是由于微商模式的過快發展,以及微信的龐大用戶量,導致我國現行的稅收理論沒有及時適應新的銷售模式,財務制度有所欠缺,相關的規定和配套的法律法規都沒有及時的做出應對措施。解決微商稅收征收管理問題的關鍵是需要大量的信息來輔助,而信息商家的上報信息只能全部憑借自覺來進行,這也需要法律的協助。商家之間的競爭也很激烈,不排除有依法上報信息的誠信商家,可是相比較之下稅收的公平性原則就會得不到保障。所以微商作為一種新興的商業模式,卻沒有一套完全適應的制度和政策以及健全的行業規范來制約它的發展是不安全的。對于納稅主體、征稅對象、納稅期間和納稅地點等重新進行界定,將微商作為電子商務的一個分支這一情況充分考慮進來,結合和借鑒電子商務這種銷售模式進行分析。盡快明確和完善針對于微商的相關法律規定,授予稅務機關合法的權利去執行收集數據和有關關聯方的涉稅信息,并且明確要求微商的經營者提供涉稅信息,指定一些專門的管理機制來監管微商的經營活動。與此同時,微商作為電子商務的一個分支,應該也享有享受稅收優惠的資格。例如,針對海外代購現象,應明確微商的稅收管轄權,規范進出口商品的稅收管理制度。作為小微企業,享受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在掃除微商商家的盲區的同時,也為商家解除了后顧之憂。與此同時,工商部門也需要根據微商的特點,簡化相關的微商工商注冊登記等流程。
(二)解決數據收集和信息的可靠來源的相關問題
作為解決微商稅收征收管理問題解決的途徑之一,就是盡快解決數據的收集和整理的工作來約束微商的“自由發展”。與傳統銷售方式相比,微商的銷售模式十分具有創新性,導致一方面傳統稅收中長期存在的效率低、稽查力量薄弱等老問題依舊存在的同時,另一方面又面臨了微商小額交易,網絡交易無實物,信息無法有效的收集整理的新問題。新老問題的雙重作用下,使微商的稅收管理現狀不容樂觀。國家的監管力度雖然加大了,但是也無法全面的進行實地核查。所以,是否能夠開發出一種電子自動監管機制,用來自助的檢測微商甚至電子商務全行業的稅收相關數據,來解決不適應于傳統的銷售模式的稅收理論的相關問題呢?
這是一個順應時展而必然會面臨的話題。培養相關人才,專項治理關于微商行業的稅收管理現狀,針對上述幾大問題進行深入的專項管制,既能夠有效的防止微商出現偷漏稅的現象發生,又能夠解決就業環境下人口多,就業難的問題,是一項一舉多得的好事。
(三)從根源上抓起,對微商實行嚴格的實名制注冊管理
既然微信根植于網絡,發展于社交應用軟件,那就應該要求移動社交平臺、支付平臺和銀行做好微商的開戶管理,規定微商在平臺上收支活動只能通過唯一一個實名認證的賬戶進行,工商、質監,包括微商移動社交平臺應當聯合做好交易商品的管理。相比之下微信支付的提現功能必須通過實名認證后才能進行就顯得更加趨于制度化、標準化。而就在今年三月份,微信新出臺了對于零錢提現收費規則的說明,標明了自2016年3月1日起,每人僅累計享有1000元的免費提現額度。對于超出額度的提現行為,則按照提現金額的01%來收取手續費,也就是每提現1000元會相應的收取一元的手續費(單筆手續費小于01元的,按照01元收取)。這一現象也正是說明了國家層面和運營微信的主管團隊也已經注意到了微商大肆盛行的問題,并對此做出了一些相應舉措。網絡交易環境是與我們大家的生活都息息相關的事,只有大家一起聯合起來,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由此我們完全可以期待,未來的微商服務會在越來方便大家的基礎上,保持強勁的發展勢頭,在合理合法的范圍內迸發新的生機與活力。
四、總結
對于隊伍越來越壯大的微商行業的稅收管理系統的相關研究,是符合當前社會以及經濟的發展趨勢的,這樣的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這個飛速發展的信息化時代,我國的稅收制度雖然也在順應時代變化下作出了極大改變,但是還是存在著一些弊端和不足,有些不足已經發展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及時的革新我國的稅收管理方法,完善我國的稅收管理制度和監控措施是可行的并且十分有必要的。本論文在理論上為網絡盛行下的微商行業的健康發展方面增補當前存在的不足,同時能夠在實際上為電子商務活動能夠有效的保證稅收征收管理的實踐活動提出可借鑒的實踐方案。相信我國的稅收管理會結合網絡這把雙刃劍發展的越來越好,更加適應我國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作者單位:延邊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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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微商 產品質量 監管
到目前為止,“微商”尚未有明確定義。一般認為,微商即微電商,指依靠微信、微博等使用人數較多的社交軟件和淘寶、天貓等平臺直接或間接銷售產品的個體,也指在可移動設備上實現的個體銷售模式。微商有多種形式,而依托微信平臺開展的小型銷售是其代表模式。這種模式也可分為兩類:一是利用微信公眾號進行銷售,即B2C微商;二是借助朋友圈進行營銷的C2C微商。微商于2013年進入大眾視野,以其低成本、易操作的優勢迅速吸引個體參與,于2015年達到頂峰,全國微商經營者從1000萬激增到近2000萬人。然而,在高速發展之后,微商遭遇沖擊性下滑,信用水平飽受質疑,短短幾年時間,就從風頭無限變為危機重重。微商急需突破阻滯,開辟新的發展道路。
一、微商的現狀
(一)優勢
微商的迅速崛起對實體經濟和傳統電商都造成了很大沖擊,其發展之快,與其自身特有優勢有關。
(1)零門檻,成本低。創業并非易事,實體經濟高昂的經營成本和復雜的限制條件使得個體難以參與其中。個體能力存在差異,經營風險也有不同,失敗破產者不在少數,這也使得個體對待實體經濟異常謹慎,甚至望而卻步。但微商提供了一種互補的經營模式:幾乎不設準入條件,經營成本低,風險小,自主性強。這使得有需求的個體紛紛進入微商領域開展經營,微商也得以迅速發展。
(2)操作便利,主動性強。微商多在手機等移動設備上開展,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與傳統電商相比,微商不需要租借場地進行大規模囤貨,它只關注銷售本身,依靠商家的人際關系,在虛擬空間內實現商品的買賣。微商經營的自主性很強,商家與消費者均沒有時間限制,隨時可進行交易。商家可以直接給客戶發送產品消息,不用客戶自己查找,能夠提高經營的主動性,擴大經營范圍,提升產品的影響力,形成品牌效應。
(3)營銷模式多元化。相較于傳統的零售業銷售模式,微商顯得更多元化。商家可以向客戶發送文字信息,也可發送語音和圖片,以多種形式實現與顧客的聯系,有利于提升客戶的接受程度。隨著二維碼應用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商家通過二維碼的形式來推廣自己的產品,由顧客自己決定是否添加,也給顧客留下了選擇空間。另外,在海外直購的渠道不充分的條件下,微商代購滿足了喜愛海外品牌的消費者的需求,進一步推動了微商的迅速發展。
(二)微商發展中的問題
微商前期締造的成功案例使想要快速致富的人看到了機會,無資金支持的個體蜂擁進入微商領域,期望從中賺取財富。但未成熟模式的過快發展,加上功利主義的催化,使得微商的發展不可避免的陷入瓶頸。
(1)熟人體系難以持久。在中國的社會關系中,熟人往往可以幫助個體獲得更多優勢。微信的朋友圈就是熟人體系的一個縮影。商家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商品信息,出于對其的信任,客戶購買商品的傾向增加,這是前期微商發展良好的一個原因。但隨著微商的繼續發展,商家的商品推廣數量增加,越來越多的商品推送占據朋友圈,逐漸演變為暴力刷屏。而依靠熟人體系經營的微商沒有穩定的客戶基礎,消費者購買商品多為臨時起意,而非對商品的偏好,因此當商品的信息充斥整個朋友圈,影響正常生活時,消費者就會對此產生反感,這與微商營銷的初衷背道而馳,阻礙了微商的持續發展。
(2)產品質量難以保證,微商信譽度下跌。消費者最重視的是產品的質量,產品質量不過關,微商模式就難以為繼。微商成本低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省去了中間環節,這使得品質沒有保障的產品從廠家直接進入銷售領域,在公共平臺上隨意展銷,嚴重影響了整個市場環境。隨著越來越多的產品質量問題被媒體曝光,微商的信譽度直線下降,遭遇滑鐵盧。
(3)監管治理缺乏。目前,我國沒有對微商經營的明確的規則約束,也沒有明確的監管部門,這使得微商違規事件多發,而消費者在自身權利受損時往往投訴無門。由于進入門檻低,微商經營者中很大一部分是法律意識欠缺的自由職業者,這類群體沒有受過專業的培訓,在利益的驅動下難免出現拒絕退款,寄發殘次品等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完善的監管體系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微商突破困境的對策
(1)保證產品質量是重中之重。無論哪種商業模式,要想實現持續經營,都要在產品源頭上把好關。遭遇危機的微商要突破困境,首先要加強自我約束,保證產品的質量,增強消費者對其的信任。針對信用監管不健全的現狀,微商可模仿淘寶建立信用評級制度,由用戶對商家的經營行為進行評價,作為其他消費者的參考依據。這會對微商經營者的行為產生有力的約束,有助于改善微商整體經營環境。
(2)建立配套的監管體制。頻發的產品質量問題及交易違約問題使得微商的發展急轉直下,要實現持續經營,微商迫切需要完備的規則制度來引導和約束。目前,針對微商存在的問題,微信平臺已有限制微信好友人數上限,加大對被舉報商家的處理力度等措施。但這些措施的影響范圍有限,其約束力也不足,仍需要建立有針對性的監管制度,從產品質量、物流配送、售后服務等各方面對微商進行管理,讓消費者重拾對微商的信心,為其發展開拓新的出路。
微商在經歷高發展后進入低迷是新興經濟散漫發展路徑的一個典例。新興經濟模式是對現有經濟的彌補,前期自然受到追捧,但隨著進一步的發展,其內含的諸多問題都會暴露出來。作為新經濟模式的微商要實現逆轉,需要改變原有松散的經營模式,加強監管,提升產品質量,保障消費者權益,才能突破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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