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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常住人口1.04億全國第一
根據普查數據,此次人口普查登記的全國總人口為13.4億人(加上港澳臺的人口總數為13.7億人),與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0年增加7390萬人,增長5.84%,年平均增長0.57%,比1990年到2000年年均1.07%的增長率下降了0.5個百分點。從四大區域人口分布情況來看,沿海發達省份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重在增加,更多的人口從中西部往東部發達地區遷移、流動。東部地區人口占全國常住人口的37.98%,與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上升2.41個百分點。
從各地區人口變化情況看,數量方面,按常住人口口徑統計,廣東已經超過河南,常住人口達到1.04億人,也是全國唯一一個常住人口數量超過1億的省份,其常住人口數量占全國總人口比例為7.79%。山東9579萬人位于第二位,河南9402萬人位于第三。而在2000年,河南常住人口排名第一。此外,全國僅有6個省份常住人口減少,其他省份均為增加。10年間,常住人口增加最多的5個地區是廣東、浙江、上海、北京、山東,分別增加1800萬、766萬、628萬、580萬和500萬,均處于發達地區。常住人口減少的6個省份為湖北、四川、重慶、貴州、安徽、甘肅,其中湖北人口減少最多,10年間減少了304萬。增長方面,公布數據的21個地區中,共有13個地區增幅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北京、天津、上海、廣東的增長幅度最大,10年分別增長了44.5%、37.53%、29.27%、20.69%,年均增長率為3.8%、3.24%、2.6%、1.9%,都遠遠超過了國家0.57%的平均增長率。
實際上,此前聯合國在2008年的全球人口展望中,曾預測2010年中國總人口會達到13.54億人。而在2010年11月中國開始統計人口數字時,聯合國的人口統計學家曾預計中國人口現在將達到14億。造成中國人口增長落后于預期的背后原因則是近十年來中國人口生育率的下降。中國之前估算的生育率為1.8,而根據此次普查結果估算,中國總和生育率很可能只有1.5,甚至更低。2010年,中國0~14歲少年人口占比為16.6%,相比2000年的22.89%下降了6.29個百分點,而2000年比1990年僅下降了4.8個百分點,這意味著過去10年少年人口占比在加速減少。此次普查的數據還顯示中國的總生育率(一位育齡婦女一生所生子女個數的平均值)可能已經降至1.4,這遠遠低于2.1的人口替代率,而專家表示,這種局面最終會走向人口穩定狀態,未來將有可能出現人口不增長甚至減少。
人口數量增加最多5個地區和減少最多4個地區比較
21個地區10年間人口年均增長率比較
上海外來人口比重39%全國最高
此次人口普查,全國流動人口大幅增加,流動人口總數為2.6億,比2000年增長81.03%。廣東、浙江、上海、北京等地區公布了本地區流動人口情況。從流動人口數量來看,廣東流動人口數量最為龐大,為3128萬人,占常住人口的30%,占全國流動人口的12%。其中屬于省外的2150萬人,省內的978萬人。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10年間廣東跨鄉鎮流動的人口增加1023萬人,增長48.58%,其中省外人口增加643萬人,增長42.71%。在省內外流動人口數量之龐大,是廣東成為全國第一人口大省的主要原因。其次為浙江,共有外來人口1182.4萬人。外來人口比重方面,上海外來常住人口為897.7萬人,占常住人口的39%,是外來人口比重最大的地區,10年共增長159.08%,年平均增長率高達9.99%。其次是北京外來人口的比重已由2000年的18.9%提高到2010年的35.9%。
顯然,外來人口已經成為廣東、上海、北京等地區常住人口中極為重要的一部分。外來人口可以說推動了這些地區近些年來的經濟繁榮和快速增長,而這些地區也為外來人口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就業崗位和家庭收入的快速增長。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外來人口的集中性聚集也給這些地區的發展帶來了諸如大城市病、社會治安不穩等一系列的問題。對于在“十二五”時期積極推進產業結構升級的東部地區和承接產業轉移的中西部地區而言,確立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協調是一個良好的機遇。
部分地區外來人口數量及占常住人口比重比較
注:1.表示流動人口以流入為主;表示四川流出人口數量。
2. 廣東為流動人口數量;浙江、上海、北京、天津為外來常住人口數量。
3. 流動人口是指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重慶65歲及以上人口占比11.56%老齡化程度最嚴重
按國際的通行標準,一個國家或地區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達到7%,即標志其進入老齡化社會。人口普查結果顯示,中國的老齡化進程在加快,過年10年間,14歲以下的小孩在總體人口中比重下降6.29個百分點,而65歲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個百分點。從公布數據的24個地區的情況看,19個地區65歲及以上人口占比超過7%,步入老齡化社會。其中重慶65歲及以上人口占比11.56%,是老齡化程度最嚴重的地區。而北京、天津、上海、廣東則由于外來人口基本以中青年為主,給本地區帶來了很大的人口紅利,延緩了人口老齡化的進程。北京、天津、廣東分別為8.7%、8.52%、6.75%,均低于國家平均水平。上海雖然超過了10%,但上海也是10年來唯一一個老年人口占比出現下降的地區。
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斷加大,顯然驗證了學者們對中國“人口紅利”問題的普遍關心。聯合國的人口展望數據預測2010年中國65歲以上人口占比為8.2%,而中國的老齡化速度已經超出了權威機構的預期。而如果這種狀況繼續下去,意味著未來15~20年間,在一面加速老齡化、一面勞動力減少的此消彼長作用下,中國的人口紅利將快速衰減。根據聯合國的數據推測,2025年中國的人口紅利(以15~64歲勞動人口占比衡量)將下降到全球平均水平。此外,中國的老齡化問題也將進一步嚴重,如果按照7%的老齡化社會標準,中國已經進入了老齡化社會,并有進一步加重的趨勢,“未富先老”將是未來需要解決的難題。
寧夏城鎮化率上升15%高出全國1.56個百分點
根據普查結果,全國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6.66億人,城鎮化率為49.68%,城鎮化率10年上升13.46個百分點,凈增2億人,不論是年凈增量還是城鎮人口總量,都已經長期處于世界第一的位置。這充分說明近10年城鎮化進程在加快,也標志著我國工業化和現代化水平的不斷提高。但同時流動人口已經超過 2.6億人,城鎮化呈現出“半城鎮化”的狀況,正嚴重影響著中國城鎮化的質量。從地區情況看,共有浙江、北京等7個地區公布了城鄉人口情況。城鎮化率方面,東部經濟發達省份城鎮化水平較高,北京的城鎮化率最高達到86%,高出全國平均水平36.32個百分點。廣東66.18%,比全國平均水平高16.5%。甘肅、青海、貴州等西部地區較低。城鎮化率變化方面,寧夏城鎮人口增長較快,較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上升15.02個百分點,高出全國13.46%的上升幅度1.56個百分點。 城鎮化率達到近50%,十年中凈增2億城鎮人口,中國的城鎮化速度可以說已經冠絕全球。快速增長的城鎮化率帶動了城市經濟的繁榮,也促進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工業化轉移。可以說,城鎮化的加速對于中國近年來消費經濟的發展和形成產生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在快速城市化的同時,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遠遠落后于城鎮化進程,大批在城市中工作和生活的外來人口享受不到與當地人平等的社會保障和福利制度安排,而對于大批的農民工而言,這個問題更加嚴重。有研究認為,如果以就業作為城鎮化水平的認定標準的話,那么目前中國的城鎮化水平至少達到60%以上。
7個地區10年間城鎮化率變化情況比較
天津人口性別比114.52 最不合理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4.02.007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鎮化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然而,城鎮化是一把雙刃劍,具有兩面性。一方面,它在推動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同時也給城市人口再生產帶來諸多不確定性風險。因此,研究概括轉型期城市人口風險的主要表現,對探討、梳理、防范和化解城市人口風險的對策與建議具有重要意義。
一、新型城鎮化推進中的人口風險與主要特征
(一)城市人口風險的基本涵義
城市人口風險是與農村人口風險相對應的一個概念,其涵義是指城市人口在再生產過程中面臨或遭遇的損失、損害或不利事件的可能性、不確定性。具體而言就是城市人口數量、人口結構、人口素質、人口分布、人口遷移或人口健康等面臨或遭遇的損失、損害或不利事件的可能性、不確定性。這里的城市是指大城市、中小城市,不包括縣城和小城鎮。城市人口風險是由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風險損失等要素組成。
(二)城市人口風險的主要特征
一是損害性。不管是無子化風險、失獨化風險、先衰化風險,還是貧困化風險、社會穩定風險、城市病風險,都可能使其遭遇一定的損失、損害或不利事件,具有損害性。
二是不確定性。按照當前條件分析,10年或者20年后城市人口發展的好或壞、利或弊、多或少、快或慢、獲利或損失等情況,由于經濟社會發展變數太大,難以確定或者保證,具有不確定性。
三是可變性。城市人口發展的好或壞、利或弊、多或少、快或慢、獲利或損失等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一定條件下,這些情況都可能會發生變化,具有可變性。
四是社會性。人是社會大家庭的一員,人不能脫離社會而孤立生存,人與政治、經濟、文化等有千絲萬縷關系,反之,社會發展也需要人,離不開人。個人的、家庭的風險必然累及社會其他人員,因而具有社會性。
(三)城市人口風險的劃分與分類
根據城鄉二元結構理論,人口風險包括城市人口風險與農村人口風險兩大類。進一步而言,城市人口風險又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一是直接風險與間接風險。直接風險就是基于城市人口再生產過程中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例如少子化風險、無子化風險、出生型殘疾化風險、貧困化風險、老齡化風險等,就屬于直接風險。間接風險就是內部風險對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或者外部風險對城市人口再生產的影響。例如,外力型殘疾化風險、污染致病化風險、人口被城鎮化風險等,就屬于間接風險。
二是經濟風險與社會風險。經濟風險就是適齡勞動力減少或嚴重不足對城市經濟發展產生的影響和損失。例如貧困化風險、經濟衰退風險、創新活力不足風險等,就屬于經濟風險。社會風險就是城市人口比例失衡而對城市教育、醫療、衛生產生的社會影響和損失。例如單極化風險、老齡化風險、社會失穩風險等,就屬于社會風險。
三是結構風險與規模風險。結構風險就是城市老中輕比例失調或男女比例不合理而產生的風險。例如老中輕比例失調、男女比例失調、區域人口不協調等,就可能出現結構風險。規模風險就是城市某一地區或某一階段人口數量過多過密或過少過稀而產生的風險。例如某一個大城市承載人口極限為3000萬人,超過3000萬人,就可能出現規模風險。
二、新型城鎮化推進中的人口風險與主要表現
當前乃至未來相當長時間內,城市人口再生產主要面臨或遭遇7大風險。
(一)少子化風險
少子化風險就是城市家庭人口越來越少而可能產生的風險。主要有三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政策規定一對夫妻只允許生育一個孩子。根據我國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凡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原則上一對夫婦只能生一個孩子。經過30多年的發展,城市人口增長減緩趨勢明顯,三口之家成為城市家庭主流。另一種情況是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規律使得一個家庭一般只要一個孩子。進入21世紀以來,伴隨著城鎮化加速和生活節奏過快,一部分家庭無力或不愿意,導致具備生育條件的家庭也不愿意多生育孩子。再一種情況是單身獨身者增多。大城市單身獨身比中小城市嚴重,北上廣單身獨身最為嚴重。
據有關部門統計,2010年中國0~14歲人口占人口總數的16.60%,比2000年下降了6.29個百分點,總和生育率約為1.18%,由此步入超低生育率和嚴重少子化國家行列。[1]
(二)無子化風險
無子化風險就是一個家庭只有夫妻二人沒有子女而可能產生的風險。主要有三種情況:一種情況是丁克家庭。近年來,隨著城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生活成本的進一步提高,為數不少的夫婦都選擇了不要孩子的無子模式家庭,被稱為丁克家庭。另一種情況是不孕不育家庭。或者是錯過生育年齡而不能生育,或者是一方患有不孕不育癥,使得家庭無子女。部分大都市晚婚成明顯趨勢,生育率下降,形成無子化不良態勢。再一種情況是失子化家庭。由于疾病、車禍、自然災害等導致子女死亡,導致部分失去子女的家庭成為無子化家庭。
(三)勞動力短缺化風險
勞動力短缺化風險就是年輕的、新生的勞動力減少而可能產生的風險。主要有三種情況:一種情況是人口紅利消失風險。政策性少子化的強制性規定,導致年輕人越來越少而老年人越來越多,年輕人與老年人占比倒掛,持續30年的人口紅利逐漸褪色乃至消失。另一種情況是企業創新活力減弱。年輕勞動力逐漸減少而中老年勞動力逐漸增多成為一種不可阻擋的趨勢,由此必然降低企業創新發展的生機或活力。再一種情況是企業用工荒嚴重。近年來新生勞動力逐漸減少導致沿海發達地區,包括部分中部地區企業招工難、用工難,引起用工荒的短缺狀態。
根據專家統計,2010年,中國勞動年齡人口達到峰值,人口紅利接近臨界點,2012年一年,15~59歲的人口減少了345萬。[2]
(四)單極化風險
單極化風險就是為數不少的流動遷徙人員偏好北上廣等大城市而不愛中小城市而可能產生的風險。主要有二種情況:一種情況是人口流動偏好于北上廣,人口膨脹,導致大城市病。不管是大中專畢業生,還是外出務工經商,人們大都喜歡到北京、上海、廣州去就業、去打工、去經商。另一種情況是人口流動偏好于省會城市,不喜歡中小城市,導致城市病。我國新生代流動人口已經成為流動人口的主體,超過一半是80后,新生代流動人口20歲前已經外出流動的占75%,七成希望落戶大城市。[3]
據有關部門統計分析,全國范圍內人口減少趨勢明顯,但同時人口向北上廣集中的現象也在持續。大都市企業多、人口集中固然可以促進經濟發展,但是一旦遭受災難,其風險也會十分嚴重。
(五)人口承載極限風險
人口承載極限風險就是超過某一個城市在一定時期和一定條件下所能夠容納的人口最大值而可能產生的風險。主要有二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城市內循環式人口快速膨脹所致。城市人口再生產發展太快、失去控制或任其發展,導致人口快速膨脹,形成內因式人口承載極限風險。另一種情況是城市內外循環使外來流動人口快速膨脹所致。城市自身人口再生產與外來流動人口共同作用,導致人口快速膨脹,形成外因式人口承載極限風險。
據有關部門測算,上海市人口承載極限值為3000萬人口。也就是說,在2040年至2050年期間,上海市常住人口應控制在2800萬至3000萬之內,與目前人口水平相比,約增加400萬至600萬,超過3000萬極限值就會出現風險。[4]
(六)城市貧困化風險
城市貧困化風險就是部分城市居民源于無子化、失能化、收入偏低或失業致貧而可能產生的風險。主要有四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少子化、無子化、失獨化、失能化、殘疾化引起貧困。另一種情況是低收入階層因上學貴、看病貴、生活貴引起貧困。城市低收入階層因為收入增長困難、上學貴、看病貴、生活貴引起貧困。再一種情況是就業難和失業引起貧困。一部分城市居民因為文化水平低、沒有教育學歷,就業難,或者有機會就業了但很快又失業了,由此引起間斷性貧困。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失地農民被城鎮化。雖然被轉為城鎮戶口,但沒有工作,也不會從事企業的技術工作,雖然補償了一大筆征地費,但不會使用,更不會投資,乃至不經意中被花光用盡,淪為貧困之人。
據專家統計,目前中國城市低保對象約 2300萬,加上流動人口,貧困人口超過3000萬,每年新增城市貧困人口不少于80萬。[5]
(七)人口老齡化風險
人口老齡化風險就是老齡化提前到來或老年人過多而可能產生的風險。主要有三種情況:一種情況是人口老齡化提前到來的風險。截至2008年底,中國60歲及以上人口15 989萬人,約占全國總人口的12%,全面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6]另一種情況是未富先衰、未富先老的風險。中國的人均GDP不高,尚處于不發達國家行列,然而,老齡化卻急速而來,呈現出未富先老的特征。再一種情況是失獨化、失能化、殘疾化、空巢化的風險。
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近2億老年人口中約半數子女不在身邊,精神慰藉的缺乏威脅著空巢老人。截至2012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到了1.94億,占全國總人口14.3%。到2013年底,我國老年人口有可能突破2個億,2025年將突破3個億。[7]
三、新型城鎮化推進中的生育國策與風險應對
(一)堅持計劃生育國策不動搖,提高城市人口風險意識,樹立科學的城市人口安全觀
一是堅持計劃生育政策不動搖,樹立與時俱進的生育政策觀。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不動搖是基本原則,但計劃生育政策不是一成不變的,當人口過多、過快時,可以實現計劃性、限制性生育政策,當人口偏少、偏慢時,則可以實現鼓勵性、非計劃性生育政策。這就要求有關部門堅持與時俱進的原則,適時對計劃生育政策進行局部性、結構性微調。
二是要正確認識城市人口風險,切實提高城市人口風險意識。一方面,城市人口風險與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密切相關,具有損害性、不確定性、可變性與社會性等特征。要正視城市人口風險的不確定性,絕不能輕視城市人口風險的嚴重危害性。在一定條件下,城市人口風險可控可防,并非深不可測或者無能為力。另一方面,現階段中國城鄉人口過快增長勢頭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大大減緩了城市人口壓力與風險,但城市人口系統整體上并不穩定,增長勢頭還較為強勁,潛在的、不確定性城市人口風險依然存在。
(二)創新生育政策觀念,引領生育潮流,有效增加城市人口總量
一是適時調整一胎生育政策,有計劃地放開二胎政策,化解少子化風險。要大膽放開一胎與二胎間隔時間限制,加快人口生育速度;要有計劃地放開二胎政策,緩解處于生育率警戒線的低生育率困境;對人口密度過稀的城市,可以試點一對夫婦均可以生育兩個孩子;要轉變一胎化的習慣思維,倡導至少生育二胎化新觀念;要鼓勵適齡夫婦及時結婚生子,不鼓勵不提倡過度的晚婚晚育。
二是倡導生育光榮,強化生育責任感,化解丁克家庭化和單身化風險。大力宣傳生育光榮,強調養兒防老的必要性與重要性,培養生育的積極性;強化繁衍子孫人人有責的基本理念,增強養兒育女的責任感;不鼓勵不提倡丁克家庭化,積極引導丁克夫婦生育或收養子女;不鼓勵不提倡單身化,積極引導單身再婚組建新家庭,生育或收養子女。
三是放寬收養、領養政策門檻,鼓勵無子化家庭收養、領養子女,化解無子化風險。對于三口之家的少子化家庭,可以鼓勵和支持再收養、領養一個子女;對不育性無子化家庭可以鼓勵和支持收養、領養一個或兩個子女;對失子化家庭可以鼓勵和支持收養、領養一個或兩個子女;對收養、領養子女的家庭,國家實行一定的經濟補償制度。
(三)加大城鄉人口調控政策力度,有序引導人口流向,化解城市人口規模化風險
一是加大城鄉人口調控政策力度,嚴格控制大都市人口規模,化解人口承載極限風險。對北上廣等大都市人口規模進行嚴格的剛性宏觀調控,制定限制性人口規模,化解城市人口規模風險;可以通過房地產價格、文化水平、工資收入、生活成本、專業技術、招工就業等因素,對人口規模進行必選條件式調控。對省會級大城市人口規模進行寬松的柔性宏觀調控,制定階段性人口規模,化解城市人口規模風險;可以通過房地產價格、文化水平、工資收入、生活成本、專業技術、招工就業等因素,對人口規模進行選擇條件式調控。
二是有序引導人口流向,形成大中小城市協調流動的態勢,化解城市人口單極化風險。北上廣等大都市要重點發展高端服務業、高精尖技術產業與金融中心,有條件地招引國內外的一流知識技術精英,實行有計劃的人口流動管理模式。省會級大城市要重點發展中低端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與總部基地,廣泛招引省內外的各類知識技術精英,形成人口有序流動的良好態勢。中小城市要放開進城門檻,拓寬人口流動渠道,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到中小城市落戶就業,允許進城務工經商農民落戶城區,有效吸納各類流動人口,逐步增大中小城市人口規模。
(四)加大扶貧力度與覆蓋面,多渠道增加貧困居民收入,化解城市貧困化風險
一是加大扶貧力度與覆蓋面,減緩或降低貧困化風險。要進一步加大對失獨化、失能化、殘疾化家庭的扶危濟困力度。扶貧政策既要覆蓋到少子化、無子化、失獨化、失能化、殘疾化家庭,也要覆蓋到低收入家庭、失業家庭、失地被城鎮化農民家庭。有條件的城市要逐步提高扶貧標準,加大扶貧力度,讓貧困人口真正脫貧,分享改革開放的經濟發展成果。
二是多渠道增加貧困居民收入,減緩或降低貧困化風險。要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推進。要創造條件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保障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要因地制宜,不斷拓寬貧困居民就業、創業、投資、社保、幫扶等多元化增收渠道。對失獨化、失能化、殘疾化家庭人員,盡可能地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增加家庭收入。要盡可能地增加適合低收入階層的就業崗位,增加其工資收入。對失地被城鎮化農民,征地單位要盡可能地因人而宜安排其就業,也可以留出一定的土地讓農民從事商業開發,增加工資性、經營性收入。要加強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扭轉城鄉、區域、行業和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五)加快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步伐,積極發展養老服務產業,化解城市老齡化風險
一是加快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步伐,化解機構缺失引致的城市老齡化風險。要建立健全市、區(縣)、鄉鎮街道、社區與居委會四級養老服務機構,主導引領養老服務工作。要進一步改革完善公辦養老機構,積極發展民辦養老機構,建立公辦、民辦并存與公平競爭的養老服務機構體系。要加快養老服務隊伍專業化建設步伐,進一步提升養老服務專業化水平,確保養老服務機構有序運轉。積極試行養老服務機構責任保險,鼓勵引導各養老服務機構積極參保,提升自身抗風險能力。
二是積極發展養老服務產業,化解產業缺失引致的城市老齡化風險。要加快發展養老服務產業,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組織健全、規模適度、運營良好、服務優良、監管到位、可持續發展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為各類服務主體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環境,實現社會養老服務可持續發展。要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線”的基礎上,銳意改革創新,發揮市場活力,推動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角”。要求積極探索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促進養老服務與醫療、家政、教育、健身、旅游等領域互動協調發展。
參考文獻:
[1]楊琳.中國步入“少子化”時代 專家稱應正視人口風險[J].《望》新聞周刊,2012(2012-07-25).
[2]楊瓊.專家呼吁通過戶籍制度等改革維持中國人口紅利[EB/OL].國際在線,2013-09-25.http:///42071/2013/09/25/6071s4265630.htm.
[3]李瑩.國家衛計委:七成新生代流動人口希望落戶大城市[EB/OL].新華網,2013-09-10.http:///politics/2013-09/10/c_117312622.htm.
[4]徐瑞哲.專家稱上海最多承載3000萬人口[N].日報,2013-09-22.
[5]王東.應警惕城市人口膨脹和貧困化所致風險[N]. 學習時報,2012-03-12.
關鍵詞:城市化;逆城市化;戶籍制度;社會保障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大城市交通堵、就業難、房價高、看病貴等“城市病”問題越來越突出,在一些地方出現了城市人口向農村或者遠效轉移的現象,如“逃離北上廣”、“非轉農”、“城轉農”,等等。據此,國內很多學者認為我國城市化水平已經進入了“逆城市化”階段。同時,也有人認為中國當前出現的城市人口向農村轉移,與理論上的“逆城市化”根本不是一回事。如何客觀認識我國城市化發展的現狀,科學分析我國城市化過程中出現的“逆城市化”問題,對于我們找到一條適合國情的城市化發展道路,不斷推進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逆城市化”問題的提出
“逆城市化”是相對于“城市化”而言的。當城市的發展到了一定極限,就得調整和優化城市的功能結構和空間結構,由此,中心城市的各種功能,比如政治中心、經濟中心、文化中心以及居住和休閑娛樂等功能紛紛向有條件的中小城鎮及鄉村分解,這些功能分解過程就是“逆城市化”。
(一)“逆城市化”的概念
“逆城市化”的思想是英國人霍華德于1898年在他的專著《明天的田園城市》中最早提出來的。在這本書中,霍華德想盡力創建一個人類理想的“田園城市”,即在不影響英國社會既得利益集團利益的情況下,建設一個集農村和城市優點于一身的人居環境,以此來提高城市人群的生活質量。霍德華的這一思想,可以說是“逆城市化”思想的最初起源。
真正意義的“逆城市化”,是在人類社會發展到20世紀70年代以后才出現的。19世紀70年代,發達國家的城市化在經歷快速發展之后,邁入了城市化進程的高級階段,出現了大城市人口停止增長甚至不斷縮減,人口和其他資源逐步向中小城市甚至農村流動的現象,特別是流向大城市周圍的郊區和小城鎮。這種現象被美國的地理學家波恩在1976年首先發現,并命名為“逆城市化”。其含義是西方國家城市化發展到一定階段后,城市中出現了人口增多、交通擁擠、犯罪增長、環境污染等“城市病”問題,一部分城市人口開始向農村和郊區流動的現象和過程。也就是說,“逆城市化”是由于城市化過程中的“城市病”問題,導致城市生活中的壓力日漸增大,引發的以人口集中為主要特征的城市化由此發生逆轉的一個過程。
(二)“逆城市化”的特征
相對于城市化而言,“逆城市化”則表現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典型特征。
1.人口郊區化。人口郊區化是城市化的繼續,也是“逆城市化”的開始。在城市化進程中,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城市中交通擁堵、環境污染、生活成本上漲和競爭壓力等因素,使得大城市人口開始向郊區轉移,或者人口白天黑夜往返于郊區和城市之間,呈“鐘擺式”人口移動,這些都是城市人口郊區化的表現。
2.大城市人口減少。在“逆城市化”發展進程中,由于城市人口不斷流向城市周邊的郊區和農村,大城市人口就會出現明顯減少的趨勢。這在西歐一些國家表現得比較明顯,如英國,20世紀50年代大城市人口每年減少2萬,20世紀60年代每年減少4萬,20世紀70年代每年減少9萬人,人口減少數量表現出逐年遞增態勢。而其他國家如日本、德國、法國、意大利、美國等,城市人口的發展趨勢也是如此。
3.郊區和農村人口回升。隨著城市人口的不斷外移,越來越多的城市人口遷往郊區或城市附近的農村,郊區和農村人口開始逐步回升,城市人口比重則逐步下降。
(三)“逆城市化”的原因
“逆城市化”的出現,是城市化進程中人口遷徙流動的結果。究其原因,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形成“逆城市化”的根本原因。隨著人類社會生產力的不斷提高,人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也在不斷提高,于是就出現了人口向物質文化水平比較高的大城市轉移的現象,這時城市化的速度和規模開始加快。而隨著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城市中的地價上漲、就業困難、資源枯竭、環境惡化、交通擁堵等問題日益嚴重,此時,城市開始出現各種“城市病”。因為不堪“城市病”的壓力,有條件的居民開始向遠離市區的郊區或農村擴散,這一過程就表現為“逆城市化”。
2.現代城市工業布局變化是形成“逆城市化”的重要推手。在一些工業高度密集、工業結構老化大城市中,一些企業因為生產成本、環境污染等問題,不再適合繼續在城市生存,不得不遷出城區,在郊區或農村建立新工廠,吸引勞動力由城市流向郊區或農村。此外,一些國家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政策,也會引起本國城市工業的重新布局,導致城市人口向郊區或農村轉移,形成“逆城市化”現象。
3.交通、電訊、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是形成“逆城市化”的技術因素。高速公路、電子通訊等高技術交通和通訊手段,大大縮短了城鄉之間的距離,為人們的出行和信息溝通提供了巨大便利。網絡技術特別是近幾年來移動互聯網技術的迅速發展,使人們無論身處何地都可以隨時隨地辦公、娛樂和購物。這些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使人們白天聚集于城市,晚上分散于鄉村成為可能。
二、我國的“逆城市化”現狀
發達國家進入“逆城市化”階段,是在城市化水平達到一定程度之后,人們主動選擇向小城鎮和農村靠攏。反觀我國城市化進程的現狀,目前雖然也有部分地區城市人口向郊區或農村回流的現象,但這種回流并不是人們的自由選擇,而是束縛于戶籍的非正常流動,與真正意義上的“逆城市化”還相去甚遠。
(一)土地價格制度導致的反常“非轉農”現象
近年來,在我國人口流動比較頻繁的地區浙江省,戶籍管理部門調查發現,全省辦理“農轉非”手續的人在逐年減少,個別地方甚至出現了有人把戶口從城市遷到農村的現象,而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我國目前執行的號稱是世界上最嚴格的土地制度。目前,我國為了保證農業生產的穩定,國家劃定了18億畝耕地的紅線,為了保住這一“紅線”,政府嚴格控制征地和土地轉讓,再加上各地政府為了把土地賣出高價,都會心照不宣地執行“非飽和供地”策略,土地供給遠遠滿足不了市場需求,地價越來越高。對于城市而言,征地只能從城市近郊的農村開始,因而,城市近郊的農民就能夠在政府的拆遷中獲得巨額的征地補償,正是這些巨額的經濟利益,才促使很多城市人口把戶口遷往農村。
(二)農村戶口升值引發的公務員主動進村“當農民”現象
在就業壓力增大、無數人爭考公務員的當下,浙江義烏市前些年卻出現了部分公務員把戶口遷入農村愿意“當村民”的現象。擁有公務員身份的群體之所以選擇“下鄉”,既不是因為農民地位提高了,也不是因為農村生活環境改善了,主要是因為他們看到了附著在農村戶口上巨額的經濟利益。比如在義烏市,假如本人戶口在農村,舊村改造后,就能憑戶口分到108平方米的宅基地,并可以在這片土地上蓋起4層半的房子,這樣一來,這片土地上的房產每年僅房租收入就可達十幾萬元。一紙農民“名分”,使他們既可以享受城市公務員的收入與待遇,還可以憑農民身份獲得巨額征地補償,一些村集體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他們還可以憑農民身份參與村集體經濟收益的分紅。正是看到了農村戶口的潛在“價值”,一些城市的公務員才選擇了放下身段,把戶口遷移到農村。
(三)大城市生活成本高昂、社會保障不到位造成的被動“逃離北上廣”現象
我國改革開放后,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入城市,既為中國經濟長期增長提供了巨大動力,也為城市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可隨著一線城市生存壓力逐漸加大,從普通農民工到大學畢業生,許多人開始對大城市失去了興趣。據瀟湘晨報聯合大湘網的調查顯示,有近四成受訪者有過從一線城市“逃”回二三線城市的經歷,從城市“逃”到集鎮和農村者也不乏其人。這與當前城市吸納農民工和大學生的主要目的在于獲取廉價的勞動力,而同時又盡可能少的承擔對他們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有直接關系。以上這些原因,使得進城務工人員長期在基本收入低、生活質量低、保障水平低的社會底層徘徊,生活被日益邊緣化。再加上不斷上漲的房價、持續走高物價,使很多進城務工人員難以實現自己的城市夢,不得不被動選擇返回農村或二三線城市生活。
三、對中國“逆城市化”現象的反思
我國個別地區的城市人口反流郊區或農村的現象,雖然對緩解城市的人口壓力、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就業環境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從城市化進程理論和我國“逆城市化”的現狀來看,我國部分地區出現的城市人口反向流動與真正意義上的“逆城市化”還有很大差距。只有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不斷完善城市公共服務保障體系,加強城市環境保護,注重城市資源集約利用,才能不斷提升我國城市化的質量和水平。
(一)加快推進城鄉戶籍制度改革,使城鄉居民基本權力均等化
我國的“逆城市化”現狀表明,戶籍改革已經迫在眉睫。目前中國的戶籍制度,與住房、消費(如購車)、教育、社會保障等利益直接掛鉤,不同的戶籍有不同的待遇,人為地把人們的身份劃成三六九等,使得人們在變換工作、跨區流動時不得不考慮自己戶口上所附著的各種利益,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人口的自由流動。要推進城市化,尤其是加快中小城鎮快速發展,必須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切實剝離附著于戶口上的各種利益,讓生活在城鄉的每個公民都能獲得平等的社會化公共服務。
(二)不斷完善城市公共服務保障體系,讓城市各階層平等享受城市化發展成果
由于與城市化發展相適應的基礎設施、公共福利等各方面的構建還不到位,均等的保障制度、社會服務還沒有建立,生活在城市中的流動人口還難以擺脫生活成本高、個人收入低這一尷尬境況,不能很好地、體面地、有尊嚴地生活,不得不選擇返回農村老家或到二三線城市奮斗。科學推進中國城市化進程,政府就應該加快完善城市公共服務保障體系,為農民工、大學畢業生等進城務工者申請保障性住房創造條件、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提供就業扶植服務,使進城的農民工、大學畢業生和本地城市居民能夠真正地享受到實質上的平等待遇。
(三)加強城市化進程中的環境保護,還城鄉居民綠色生活環境
城市環境日益惡化是部分人選擇逃離城市的一個重要原因。當今城市發展實踐也充分證實,城市化進程是一把“雙刃劍”。城市化進程在推動區域經濟增長的同時,也使城市及其周邊地區的資源、環境、生態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巨大壓力。要促進城市化進程的良性發展,就必須改變城市發展重量不重質的陳舊發展理念,在積極推動城市建設發展的同時,統籌搞好城市的發展規劃,大力發展城市第三產業,為城市居民和郊區農村創造良好宜居的生活環境。
(四)注重城市資源的集約利用,走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化道路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城市中資源能源短缺的狀況也日益凸顯,成為推動城市生活成本高漲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在推進城市化進程中,必須走一條資源集約利用的道路。一方面應著重于創造資源組合、轉化的良性循環機制;另一方面要加強城市土地、能源、水資源等利用方面的引導與調控,實現資源的合理節約利用,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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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氣候變化;人口控制;生育權
一、氣候變化應對措施中控制人口數量增長的缺失
20世紀70年代在世界范圍內發生了多起歷史罕見的極端氣候事件,1974年聯合國第六次大會要求世界氣象組織對此展開研究,氣候變化問題開始進入國際視野。目前國際社會主要是采取技術措施、經濟措施從減緩和適應兩方面應對氣候變化,人口數量因素完全未被提及。但事實上,人口增長已經成為影響氣候變化的重大因素之一,全球人口從今天的約68.0億人增至2050年91.5億 將不可避免地導致溫室效應的顯著增加,進而影響氣候變化。
首先,人口增長有助于增“源”減“匯”,從而削弱了目前應對氣候變化減緩措施的實施效果。因為要滿足人類快速增長的需求,人類就必須向大氣層排放更多的溫室氣體。趙白鴿博士 在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介紹了兩組數據,一組是近百年來世界人口每增長十億人所需的時間,另一組是同一時間里全球人類活動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的動態變化,指出這兩組數據呈現了極大的相關性,隨著人口的增加、人類活動的頻繁,溫室氣體排放也大幅增加。又因為,人口增長意味著糧食需求的加大,這必然會引起農牧業生產的擴大,也就需要更多的耕地。而這些新耕地的主要來源就是開墾森林和草地,進而就會導致森林碳匯的減少。同時,人口增加還意味著會有更多的廢棄物被排放到海洋中,特別是一些廢油漂浮在海面上,抑制海水蒸發,使海上大氣變得干燥,從而減少海面潛勢的轉移,導致海水溫度變化增大,使海洋失去了調節氣溫的作用。森林和海洋作為地球上最主要的碳匯,它們從大氣中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的下降,也增強了地球的溫室效應。
第二,人口增長使各個國家特別是不發達國家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減弱。隨著人口不斷增加,休耕期正在縮短,加劇了土壤退化和沙漠化,糧食產量下降,于是遷移在所難免。例如,盧旺達在其應對氣候國家方案中就提到,人口數量增長使適應氣候變化的脆弱性加劇。由于人口快速增長,高密度人口區過度開發土地,植被遭到嚴重破壞,出現了土地侵蝕和滑坡。于是,人們開始從北方人口最稠密的省份向東南亞人口最少的省份遷徙。這些遷移人口使得新的區域土地荒漠化的風險增加。同時,淡水短缺也是伴隨人口增長的典型情況,通常由于氣候變暖淡水供應減少,污染水平上升也會影響淡水供應,但人口增長會日益增加對淡水的需求,所以人口增長使得人類對淡水供應的適應能力減弱。比如孟加拉國在應對氣候國家方案中就強調了海平面上升和人口增長對淡水供應的雙重影響:由于氣候變暖,海平面上升和地面下沉,在河口海水入侵合并進入地下水使得淡水供應能力下降。而不斷增長的人口壓力和由于經濟發展不斷增長的需求壓力,將進一步降低淡水供應相對可能性。所以,人口增長加劇了人類應對氣候變化所致的自然災害的脆弱性。
綜上,可以看出其實在氣候科學界已經普遍承認人口變化的規模和速度以及增長結構是氣候變化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第四次評估報告中也指出:“在20世紀最后30年里,單位GDP和人口增長是全球排放量增加的主要驅動力。”但是為什么在國際法律文件或氣候變化談判中一直沒有將控制人口數量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之一呢?西方世界的質疑聲或許能回答這個問題。
二、控制人口數量應對氣候變化的理論之爭
2009年11月18日聯合國人口基金了主題為“人口與氣候變化”的《世界人口狀況報告》。該報告從人口增長的角度,探討氣候變化與人口穩定、性別和年齡構成、人均收入等因素的關系。同年12月10日,中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趙白鴿主任在哥本哈根建議,將人口問題寫進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的成果文件。以上兩事件合在一起被認為是國際社會首次將氣候變化和人口數量聯系起來,但這卻沒有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推崇,反而迎來了西方世界的廣泛質疑。原因很簡單,因為控制人口增長被認為是一個困難并負有爭議的措施。主要的批評觀點如下:
(一)缺乏科學上的確定性
該觀點的代表人物有英國肯特大學社會學家Frank Furedi,他在英國著名網絡雜志《刺》上發表文章 闡明兩點主張:第一,人口規模和氣候變化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他舉例說越多人使用土地其結果往往是土地被更好的管理,而土地破壞嚴重的地區卻是人口密度較低的地區(如薩赫勒地區);第二,人類不是簡單地排放二氧化碳,制造污染,消耗資源,他們也創造和改變生存環境,把目光局限在“自然限制”人口增長上,社會將脫離繼續尋求創造性的方法解決貧窮、饑餓、資源不足等問題的軌道。
實際上,主張一是指人口數量和氣候變化之間的關系具有科學上的不確定。根據人類目前的認識水平,科學上確實不能證明人口數量和氣候變化之間的直接因果關系。《2009年世界人口狀況報告》承認,人口增長對排放的影響是復雜的,還受其他因素的影響,人口增長和溫室氣體排放量提高的關系并不是直接的。但是,國際環境法公認的風險預防原則正是專門針對科學上尚未得到最終明確證實,且如果等到科學證實時才采取防范措施為時已晚的環境風險而制定的。根據風險預防原則的要求,即使目前不能確定人口增長直接導致氣候變化也應該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積極應對。主張二則是人口與資源關系樂觀派的翻版。古典經濟學家西蒙在《沒有極限的增長》一書中認為,隨著人口的增長,所消耗的自然資源必然增加,這將迫使人們推動技術進步,尋找更多的、更廉價的資源,借此消除人口增加所帶來的資源壓力。而新的資源往往比老的資源更便宜也更豐富。所以,在人類歷史上,人口增長是同資源增長而不是資源減少聯系在一起的。這一觀點初看似乎有點道理,其實則不然。因為,技術創新的原動力在一個復雜的社會中不是或主要不是由人口因素所引起的資源短缺,而是由其它非常復雜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所決定的。所以,人口的增長、資源的短缺并不一定導致技術創新,相反很有可能阻礙技術創新。這是由于工業社會中的技術創新是以節省勞動、提高勞動生產率為特點的,這點與利用大量勞動力的勞動密集型經濟不同,它難于由人口眾多產生出來。因此,在解決資源危機的技術進步和減少人口增長率這兩種方式中,更方便、有效的是后者。英國“理想人口” 智囊團組織就提出,應對氣候變化――一個簡單的被認為是比科技發明更好的投資。
(二)對人權的侵害
該觀點是目前西方世界的主流觀點,也是控制人口數量一直不能被接受為應對氣候變化良方的根本原因。在西方,生育一直被認為是人類神圣的權利和義務,很少有人敢于公開支持運用法律政策等國家權力控制人口增長。而中國的人口政策是最常被抨擊的對象。西方某些人以20世紀60、70年代關于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的一些負面失實報導為依據,強調以國家強制力控制人口數量,就是在沒有得到孕婦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為其進行絕育手術等違反人權的手段。2009年12月12日,Maurice Vellacott在加拿大《金融郵報》發表了題為“應擔憂人口減少,不要擔憂人口過多”的文章,他認為中國當初根本不需要實行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是一項以減少中國人口為目的的國際戰略陰謀。文章說包括中國在內,面臨的不是人口過多,而是人口太少,人口太少將引發很多經濟問題。
以上這些以人權為借口,攻擊、指責中國計劃生育政策的觀點,實屬不切實際之言論,是對人權的片面理解和對我國國情的認識不足,也是對計劃生育政策的誤解和偏見。我國計劃生育是通過控制人們的生育行為消除和緩解利益沖突,反映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就是消除和緩解人們享有的生育權自由與人口增長導致氣候變化加劇之間的利益沖突。在我國,一家多生育一個孩子,就會多占一份基本的生存資料,獲得比其他家庭更多的利益。但一國總的資源數量是有限的,所以每個公民的份額就會相應減少。該原理推廣到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也是一樣的,一國人口數量越多就意味著越多的溫室氣體排放和更多的人口紅利,也就相應獲得更大的經濟發展利益,于是每個國家都想獲利而不愿控制人口,導致氣候變化加劇。可地球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每個國家都放任人口增加,終有一天會超過地球承載能力,導致人類的滅頂之災。所以,避免人口增長導致氣候變化加劇是人類生存權的需要。生存權作為首要人權,是人之為人最基本的權利,與憑借本性是同義的。而生育權是公民權的一種,是生存權的具體應用,所以當公民生育權利與基本生存權相沖突時,政府有責任在整體上對個人生育行為加以引導和適度控制,進而從根本上保障人權。所以,中國通過控制人口數量應對氣候變化不僅不是對人權的踐踏,反而是保障人權的重要措施。
三、控制人口數量應對氣候變化的現行法律政策及其完善
除了中國的計劃生育以外,印度、巴西也都有控制人口的法律政策,另外,世界上40個最不發達國家在向全球環境基金提交的應對氣候變化國際方案中,有37個國家確認了人口迅速增長或加劇了氣候變化的影響或阻礙了適應的能力,這些都為控制人口數量應對氣候變化提供了有益的經驗。但是,從世界范圍來看,國際層面以及發達國家卻一直沒有將控制人口數量納入應對氣候變化,特別是在法律政策層面幾乎呈現空白狀態。因此,筆者認為我國可以從國內、國外兩方面努力,逐步實現控制人口增長應對氣候變化: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中國政府一直把實行計劃生育作為基本國策,使人口增長過快的勢頭得到有效控制。我國于2007年6月4日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詳盡闡述了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指導思想、原則、成就、目標及相關政策和措施。這是我國第一部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文件。根據該方案,我國將實施計劃生育,把有效控制人口增長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之一。中國實施30年計劃生育政策以來少出生了4億人口,按照目前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4.57噸計算,中國如今每年減少18.3億噸二氧化碳排放。同時,也必須承認我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已經居于世界首位,人口總量大是溫室氣體排放量持續增加的重要原因。只要有人,就會有溫室氣體排放。 因此,今后我國應進一步加強計劃生育工作力度,嚴格控制人口增長。在鞏固已有成果的基礎上,重點解決流動人口、富人名人、涉外婚姻的計生工作難題,同時也要配合其他有效手段,如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的機會、完善生殖健康服務體系和其他社會保障體系。尤其是在農村,要讓老百姓永遠不再為養老、看病擔心。這樣,農民養兒防老的觀念自然就會發生轉變。計劃生育工作要以人為本、以家庭為基礎、以社區為重點,逐步改變群眾理念,最終從國家控制轉變為群眾自愿優生優育。
在國際層面,今后我國應該充分利用氣候變化國際談判等重要場合,反復重申控制人口數量應對氣候變化的必要性,并且建議將以下具體內容寫進氣候變化會議的成果文件:關注氣候變化和人口發展的相互作用;優先開展對相關數據的研究和收集,以提高對于氣候變化過程中的人口動態的全面系統理解;對各國政府的建議性措施,如自愿計劃生育,加強對婦女教育,完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務,推廣現代避孕手段避免意外懷孕等等;在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下,要求各國政府逐步在本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和其他國內立法中體現控制人口數量的法律政策規定等。特別是一些發達國家的成員國,盡管他們人口總數不大而且增長速度不快,但是他們的溫室氣體高人均排放量決定了,其每減少一個人,溫室氣體減排量相當于發展中國家減少5至6個人。因此,強調發達國家控制人口數量是有積極意義的。當然由于和法律傳統不同,我國并不會要求發達國家推行強制計劃生育或基于義務的計劃生育政策,但是可以變通為基于權利的方法實行人口控制,如利用各種宣傳教育、經濟刺激的手段傳導:這是對人民福利需求的反應,而不是對全球人口過剩國際關注的反映。
總之,沒有人是真正的“碳中性”,因此,每一個人都是氣候變化問題的一部分,每個人都必須以某種方式成為解決問題的一部分。全人類需要在每一個溫室氣體影響因素方面共同努力,這當然應該包括對于人口數量的控制。對于欠發達地區,人口數量已經占到目前世界人口的五分之四,控制人口增長是其應對氣候變化措施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領域;對于發達國家,“應該對世界二氧化碳排放量百分之五十負責”,所以,也沒有借口拒絕控制人口數量。任何一個國家、政府都必須采取計劃生育政策,不論這些政策是基于義務還是權利、強制還是自愿,但是必須有所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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