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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歸屬
第一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包括水旱田、坡園地等耕地,熱帶經濟作物、果樹、茶園等用地和林地、草地、荒地、水面、灘涂、自留地、自留山和宅基地除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屬于農村農民集體所有,由村經濟合作社經營和管理。集體土地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村經濟合作社是土地承包經營的發包方。社員、專業戶和聯合體是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的承包方,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農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可以屬于各該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
人民公社時期已明確劃歸大隊所有的土地或者聯產承包后已辦理合法手續歸管理區及其直屬廠場使用的土地,應當歸管理區勞動群眾集體所有。
在人民公社時已劃歸公社(即現在的鄉、鎮)的水利工程用地,農業生產基地和近年來鄉、鎮已辦理合法手續的農業和工業用地,屬鄉、鎮勞動群眾集體所有。
第二條 鄉、鎮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學校所使用的土地、國家設置在農村的國營企事業單位所征用土地,其土地權屬歸國家所有。
第三條 凡是農村擁有集體土地權屬的單位,經過核實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貌準確并設置了社區合作經濟組織的地方,應當由市、縣人民政府登記造冊,給土地所有權單位頒發所有權證書,以確認土地所有權的合法性。
集體土地承包后,應當由市、縣人民政府給承包者頒發土地使用證,鄉、鎮人民政府主管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應建立土地卡片,加強土地檔案的管理。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者,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土地占有方不得占有地下礦藏,不得擅自開采;土地經營使用方要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不得擅自進行土地買賣。國家因公共事業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用。
第五條 農村集體土地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凡利用集體土地從事農、林、牧、漁業經營的,應當由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單位進行發包,使用者必須簽訂承包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承包土地必須貫徹有償使用的原則,并通過合同有關條款加以確定。
第六條 加強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依法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權利,監督雙方履行應盡的義務。集體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都有義務保護耕地不受破壞,維護農田水利工程設施。承包者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培養地力,不得丟荒耕地和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及地貌,不準在承包地上蓋房、葬墳、建磚瓦窯、挖塘、采礦。違者給予經濟處罰以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章 完善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第七條 逐步改進和完善土地承包經營形式。目前我省水旱田、坡園地等耕地采取按人口或人勞比例平均承包的形式可以繼續維持,但要注意適當調整連片。原來沒有留機動田的村社要注意從因人員“農轉非”、去港出國、死亡絕戶而余出的田地和丟荒田地收回一部分,適當留足機動田地,以利解決新的人地矛盾和增加集體經濟收入。機動田地一般實行一年一包的專業招標承包。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實行“兩田制”,即口糧田按人口平均承包,責任田專業招標承包。集體開發成片的熱作地、林地、果園地、水面、灘涂,可采取專業承包。目前尚未開發的荒山荒地和灘涂,應采取統一規劃,聯合開發經營或者專業招標的形式承包。
第八條 社區合作經濟組織應當根據各類型土地和農林牧副漁各業的特點,合理確定各種土地的承包使用期限。承包期滿后,重新發包或者進行調整。我省一九八四年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對農田耕地的承包期延長至十五年,并規定五年小調整,現在已到調整期,可以在大穩定的前提下根據實際進行小調整。
第九條 逐步實行土地達標承包制度,促使承包者處理好用地與養地的關系。達標承包的內容包括:產量或者產值指標,關鍵生產措施指標,完成種植計劃和上交國家、集體任務指標,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和保養指標,培養地力指標等。各地可根據具體情況,從簡到繁,先易后難,選擇部分指標寫入承包合同,定期檢查督促,并兌現獎罰,達標的獎勵資金,可以從集體土地建設基金中提取。罰款應當歸入集體土地建設基金。
第十條 逐步促進土地經營使用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和集約經營。土地承包經營者因從事第二、三產業或者缺少勞力而無法耕種原承包土地,經發包方同意,可以轉包并辦理轉包手續。
第三章 完善積累機制,搞好土地建設
第十一條 國家、集體和農戶對土地建設都負有責任。市、縣、鄉、鎮政府主要負責本地域范圍內的農田水利建設和后備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對大、中型農田水利工程進行規劃、扶持和組織實施;管理區和村社主要負責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長期的地力培養;承包戶負責培養提高地力及與其承包土地相聯系的農田水利設施的保養、維修。
第十二條 把土地建設作為國家農業發展基金投放的重點項目之一。農村社區合作經濟組織要從土地承包金或者集體提留,以及集體經營的收入和鄉、鎮企業補農資金中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作為集體土地建設基金,專門用于土地建設。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集體土地建設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健全制度,保證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實行勞動積累工制度。農村勞動力每年每人要完成十至十五個勞動積累工,主要用于農田水利建設,改善生產條件和開發資源,發展集體經濟。鄉、鎮政府、管理區和村經濟合作社對勞動積累工要造冊登記,定期公布,總結評比。
第十四條 推廣有利于培養地力的輪作制度。鼓勵施用綠肥,增施農家肥。
第四章 強化農村集體土地管理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護耕地,維護排灌工程設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水土流失,制止荒廢、破壞耕地的行為。
國家建設和鄉、鎮、村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杜絕亂占濫用耕地。
第十六條 防止土地污染,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執行環境保護法規,對已造成污染的土地進行治理;對違反環境保護法規而造成土地、水源污染者應依法追究其責任。
關鍵詞: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問題探討
前言
現如今,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又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城鄉一體化建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對于城鄉一體化建設而言,土地管理法制建設是不可或缺的準備工作,它不僅可以對土地的使用情況進行分析,而且還能對土地的經濟價值和土地所有權問題進行詳細的分析。因此在這一時代背景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在城鄉一體化建設工作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本文中,我⒍暈夜土地管理法制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幾點解決土地管理法制建設過程中遇到問題的方法,希望可以為有關部門提供幫助。
1 現階段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1.1 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較低
現階段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過程中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較低。在土地管理法制建設過程中,人員的綜合素質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如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低下,那么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將很難進行。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就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較低。正所謂“態度決定一切”,如果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缺乏責任意識,那么他們的工作態度必然會不端正。這樣一來就會嚴重影響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的進行,甚至會在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發生嚴重錯誤,這對于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所產生的影響無疑是極為巨大的。甚至會在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產生危害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的嚴重問題。其次就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掌握程度較為低下。這種危害體現在,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不能準確的對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從而使法治建設工作產生誤差,使農民土地財產方面產生安全問題。這對于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所產生的消極影響是極為巨大的。最后就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的執行力較低,執行力也是體現綜合素質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如果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的執行力低下,那么整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將會受到很大的影響,不僅土地管理法治建設工作的工作周期會延長,而且工作的效率也會下降。因此提高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顯得尤為重要。
1.2 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的協調與溝通較少
現階段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過程中遇到的第二個問題,就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的協調與溝通較少。在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中常常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包括土地管理法制建立和土地管理法制實施兩個方面。土地管理法制建立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而土地管理法制的實施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的最重要的環節,只有將土地法制管理投入實際的管理過程中,才能更好地進行土地管理工作。因此,這兩個過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如果在這兩個過程中缺少協調與溝通,那么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將會受到嚴重的影響。例如,會出現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效率低下,脫離實際的情況;會出現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偏離最初的意愿,造成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不能真正為農民服務的問題。這些都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缺少協調和溝通所造成的后果[1]。
1.3 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不能使用先進的科學技術
現階段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過程中遇到的第三個問題,就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不能使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在這個科學技術日益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的先進科學技術涌現出來,這些先進技術為社會生產力的進步做出了突出貢獻。然而,我國的一部分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缺少先進的技術支撐,這就導致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效率嚴重降低,不利于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的進一步進行。
2 解決現階段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存在問題的方法
2.1 提高現階段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現如今,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在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我國作為一個人口大國,對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極為重視。那么在這一過程中,提高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就顯的尤為重要,這不僅關系到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也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要想提高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首先就要從每一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入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管理部門可以針對那些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專業知識掌握程度較差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通過這些專業知識的培訓,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得到提升,使這些工作人員在應對復雜情況下的建筑工程項目成本管理工作時,能夠快速地找到問題所在,并且有效地解決問題。其次,針對這些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可以通過談話、加薪等方式提高他們的責任感,改變他們對工作的消極態度,從而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最后,土地管理法制建設管理部門可以通過組織學習小組,交流小組的方法促進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之間的交流和相互學習,從而有效提高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2.2 加強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的溝通與協調
解決現階段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存在問題的第二個方法,就是要加強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的溝通與協調。只有進行正確有效地協調與溝通,才能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正常地進行,才能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符合廣大農民生產生活的需要。土地管理法制建設管理部門可以在進行相關工作的同時建立交流溝通意見反饋小組,從而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與此同時,土地管理法制建設管理部門還可以建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進展評審小組,從而促進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2.3 將信息技術與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相結合
解決現階段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存在問題的第三個方法,就是將信息技術與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相結合。隨著計算機硬件技術的發展,計算機在人們日常生活中已經得到普及。信息技術成為人們生產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么,我們將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相結合,就可以極大的提高法制建設工作效率,減少法治建設過程中所產生的紕漏,提高工作精度。與此同時,在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我們還可以應用信息技術對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進行建模,從而找到最適合實際情況、最有效的土地管理法制條款。從而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更加高效地進行[2]。
結束語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正在穩步進行中,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對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具有不可磨滅的重要作用。在本文中,我對現階段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幾點解決現階段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過程中存在問題的方法。希望這些能夠促進我國土地管理法制建設事業的發展,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設工作更好地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更好地服務農民,為促進城鄉一體化建設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土地測繪;測繪質量;問題;處理方法
一、土地測繪方法
1、運用比例尺和鋼卷尺
把那些較為不規則的土地進行分割,使其成為若干土地塊的一個整體,然后再進行相應的測繪操作,最終總結其總面積。雖然這種測繪方法較為簡單,但在實際情況中,受人為主觀因素的影響往往較大,所以會存在一定的誤差,如果遇到折線弧等復雜問題,很難對其進行正確的處理,為后續工作帶來一些不便。
2、運用經緯儀和鋼尺
經緯儀的出現為測繪帶來了很大的便利,在實際工作中,只需將調試完畢的經緯儀放置在拐點處,對角度進行實時測量,然后用鋼卷尺測出長度,最后將二者進行結合即可得到土地的面積等數據信息。
3、運用全站儀
全站儀將取代傳統意義上的測繪方式,而且可以對十分復雜且巨大的土地進行測繪。相應的工作人員只需將其架設在目標點上,然后將棱鏡按照一定的順序和方向進行擺放,就可以對土地進行測量,只需一名工作人員就可完成整個測量工作,而且測量效率和準度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二、土地測繪質量問題的影響因素
1、測繪人員專業素質不高
土地測繪人員在整個土地測繪中是一個發揮著主觀能動性的崗位,他們在土地測繪中的認真負責或者散漫等都會對土地測繪質量起到非常重要的影響,所以說,土地測繪人員的測繪因素是絕對不能輕視的。土地測繪在實際的測繪中,雖然說有許多的測繪方法以及測繪步驟都是可以有機器代替完成的,但是,一些測繪方案以及編寫報告都是必須要測繪人員來完成的。這就是考驗土地測繪人員測繪工作優劣以及測繪工作態度的時候了,如果測繪人員對土地測繪這方面的知識以及工作職能不夠完善的話,那么實際的測繪結果也將必然會受到影響,所以說,在實際的土地測繪當中,人為因素也是一項影響土地測繪的重要因素。
2、儀器設備因素
與測量相關的工作都會對儀器的精度有一定的要求,越是精密準確的測量結果,就越是需要高精度的測量儀器來支持。儀器設備的類型必須要滿足當時的條件,儀器的精度要達到數據層面的要求,儀器的性能要具備一定的穩定性,不能今天測的是一個數據,明天測出來是另一個數據等等。為了保證儀器的精密度和使用效果,一定要對儀器進行定期的檢驗。但是現階段大部分土地測繪過程中運用的設備依然較為陳舊和傳統,大量高精度、高密度和高質量的儀器尚未普及。
3、環境條件
在開闊平坦的地面上作業較為簡單,數據的準確度也比較高,復雜的環境對于數據測量的結果也有較大的影響。同時,測量時的天氣也是影響測量質量的一大因素,特別是在采用航空攝影技術這樣依賴天氣質量的技術時,更要進行慎重的考慮,避免出現無法測量的情況。
4、測繪人員對儀器操作不當
4.1測繪儀器的使用可以減輕測繪人員的工作負擔,同時還可以有效的提高測繪數據的精確度。但在實際的測繪中,部分單位的工作人員,知識對儀器的使用,卻沒有對儀器進行一定的保養,這樣容易導致儀器的損壞,嚴重會使測繪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同時,測繪儀器的更新也是測繪單位內部的一項難題,因為單位為了節省自己,不愿意去更換新的儀器,還是使用以前不是特別先進的儀器進行測繪工作,這樣看表面上是節省了資金,但實質是阻礙了測繪人員的工作,使其工作效率降低,甚至會影響測繪的準確性。
4.2測繪儀器是一種比較精密的儀器,其對環境的變化,操作過程中的流程都有著嚴格的要求。有時候小問題的出現,都會導致測量結果與實際的偏差。另外,由于測繪單位缺乏對測繪人員的培訓,導致一些測繪人員操作儀器出現不規范的現象,對儀器的精確度造成影響,致使整個土地測繪工作出現質量問題。
三、土地測繪質量影響因素的處理
1、強化責任意識,提升人員水平
需要測繪單位不斷強化土地測繪人員的責任意識,通過培訓、宣傳等方式讓工作人員在充分掌握各項儀器使用規范和操作方法的同時深化土地測繪的責任意識。另一方面,廣大土地測繪單位還應當積極進行土地測繪人力資源的引進、開發和管理,不斷提升工作人員的科研水平和理論知識。最為重要的是構建一套符合土地測繪工作的人員管理體制,深化土地測繪人員的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讓廣大工作人員從根本上樹立土地測繪的責任心。
2、完善測繪設備維護
為了避免儀器問題為測繪帶來不利的影響,應不斷完善測繪設備的維護工作,定期對儀器和設備進行檢查,尤其是那些比較容易損壞的零部件,如果發現問題,應立即對其進行維修或更換。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應引起一些先進的高端設備,從而增強測繪的硬件力量。結合測繪的環境要求,大力開展測繪工作的研究活動,在確保測繪質量的前提下,對原有的方案和計劃進行完善和整改。土地測繪的種類有許多種,每一種都有自身的特點和要求,在實施測繪的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適宜的測繪方案,運用真正有效的方法,從而提高測繪的質量。
3、優化測繪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質量體系
科學、有效和合理的測繪方式不僅能夠有效降低土地測繪過程中人員的工作量,還能達到土地測繪質量提升的效果。故而,廣大土地測繪人員在進行測繪方式選用的過程中一定要結合起實際情況進行。同時,在自身原有土地測繪經驗的基礎上選擇工藝優良、操作簡便和可行性高的測繪方式方法,不斷優化測繪過程。另一方面,廣大土地測繪單位還應當從測繪方式方法的方面尋找契機,建立健全土地測繪質量的管理體系,進而保障土地測繪的質量。
4、強化對環境因素的適應
測繪過程中,要對測繪環境進行全面的考查和分析,進一步摸索環境的變化規律。同時,要結合實際的環境因素與特點制定科學堯合理的測繪方案。此外,需要將潛在的一切環境因素進行綜合性的分析,并使用一定的方法,控制不利因素的產生和影響。
同時,還要充分的了解一些市面的土地測繪儀器以及土地測繪儀器的實用方法,從而將土地測繪的基礎提升到最高,以提升土地測繪工作的質量,對于有些土地測繪儀器的損壞等狀況,應該及時的停止土地測繪,及時的更新土地測繪儀器或者是修理等。
5、提升土地測繪的工作經驗
在土地測繪工作當中,工作的方法也會在一定程度影響實際的土地測繪質量,因此要想提升土地測繪質量,那么首先應該提升土地測繪的測繪方法,提升土地測繪的方法有很多,比如說加強土地測繪實習,提升工作經驗,這樣的做法可以讓土地測繪人員做到孰能生巧,從而降低因為測量方法的不對而造成土地測繪的誤差。其次就是讓工作人員多去一些大型的土地測繪地點去進行考察觀摩,也是提升工作經驗。這兩點做法都可以從一定程度上降低因測繪方法而對土地測繪質量所造成的影響。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土地測繪作為一項系統性和復雜性的工作,受到的影響因素較多。因此,要想提高土地測繪質量,測繪人員應先從土地測繪工作的實際問題入手,
不僅需要加大投入的力度,還要結合技術,制定全面的測繪方案,從而推進我國土地測繪工作質量的提升。
參考文獻
[1]宋永桂.土地測繪技術手段的變遷與測繪質量控制探討[J].廣東科技,2013,(J):101-102.
【關鍵詞】城鄉一體化;農村;土地管理;創新性;探索
1城鄉一體化對農村土地管理的作用
1.1提升農產品的供給保障力
民以食為天,我國作為一個人口大國,解決好糧食問題,保證糧食安全,是治國安邦,實現國家穩定、長久發展的前提,同時這也是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基礎。隨著城鄉一體化進度的不斷推進,中國的經濟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在不斷提升,城鎮化的腳步加快了,社會的農產品的需求也增長了。當下我國的耕地資源存在的問題在于人均耕地占有量較低,且耕地的后備資源不足。所以,要想切實有效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糧食需求,我們不能從耕地數量的增加入手,也不能單純地依靠化肥物質去提高產出,我們需要鉆研出一條適合現代農業發展的,高科技、現代化道路。
1.2為城鄉一體化建設提供用地保障
要想實現城鄉一體化的發展,需要切實有效地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實現我國精神文明的整體進步。當下,不僅新農村的建設需要擴建土地,城鎮化發展、工業化道路同樣需要有用地保障,通過土地征收,將農村地區的集體土地轉化為國有,這是一條提供保障的有效道路。城鄉一體化發展必然會使得大量的農村土地用地減少,影響到農村土地的使用。這就需要我們在處理城鄉一體化建設、主要農產品供給保障這幾個方面的問題時,做好協調工作,實現用地的合理布局,盡量開發未占用的土地,避免對優質良田破壞。
2農村土地制約城鄉一體化發展的主要問題
2.1現代化農業建設步伐緩慢
為了進一步提升農產品的供給能力,國家做了諸多努力,保護耕地已經成為了國家的基本國策之一,發展現代農業也將成為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建設方向,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形式并不容樂觀。改革開放后,中國提出了農田保護制度,在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方面出臺相關政策,并對耕地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但是由于缺乏切實有效的執行主體,以及社會的普遍認可,耕地管理的效果并不如人意,最終耕地的質量出現了下降的趨勢。雖然近些年來國家一直鼓勵耕地流轉政策,并倡導耕地經營向適度的規模靠攏,但是外出打工的農民數量越來越多,農村耕地缺乏充足的后備軍,導致耕地經營的經濟效益不高。除此之外,城鄉管理一體化部門中沒有形成良好的默契,協作機制欠缺,甚至出現了耕地浪費、重復建設等問題,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2.2農村土地利用率較低
從理論上來看,城鎮一體化實則是一個土地集約化的過程,城市的人均用地遠遠低于農村的人均用地。隨著城鎮一體化的不斷推進,中國農村的宅基地總量不斷提升。原因在于農民進城務工,然后在城市安居落戶,原有的農村地基就被閑置了。雖然國家規定“一戶一宅”,但是具體如何實現,卻始終沒有得到明確的規定。農村的宅基作為一種固定資產,不能隨意買賣,如果放棄也得不到任何的補償,所以很多農村居民寧愿閑置也不愿意轉讓給別人。這就使得我國農村土地利用進入到了一個十分尷尬的局面。
3城鄉一體化中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創新性策略
3.1完善惠農方式
要想切實有效地提升農村對耕地的保護熱情,就需要從提升耕地經濟效益入手,這和國家的惠農政策是息息相關的。由于耕地為社會提供了生產,所以對耕地的保護已經成為世界范圍內的共識。對耕地實行保護也成為了國際慣例。隨著國家在糧食、耕種、生產資料等方面給予了大量的補貼,國家的糧食安全生產保障已經初具規模。為了進一步提升惠農力度,國家還要積極改變農業的補貼制度,將資金用于解決農業發展瓶頸上,切實有效得提升耕地的質量和經營規模,優化耕地的環境,提升耕地質量的提升。
3.2提升耕地利用水平
為了促進農村用地的流轉向優化的方向發展,將農村的閑置用地盤活,提升節約集約的利用水平是必然的選擇。各個地區要制定和完善“一戶一宅”的政策,拓展相關細則,為農村用地流轉提供驅動力。不僅如此,國家在法律層面也要允許集體用地的流轉,并制定流轉管理的相關細則,對農村用地的流轉權、流轉形式進行具體的規范。積極回收農村的閑置用地,具體可以參照城市國有土地儲備的有關制度,由集體到個體的方式,建設和完善使用權,放棄對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并對此進行一定的補償,將宅基地分配于農村的公共建設當中。創建新型農村基地使用制度,為新農村社區建設提供保障。
4結語
研究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實現對農村土地管理的革新和創新,是實現國家統籌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需求。它不僅能夠為提升糧食產量提供充足的保障,同時也能夠為城鎮化建設、工業化道路建設提供用地基礎,為城鎮居民的生活創建良好的物質條件。
參考文獻
[1]曾堅.城鄉一體化背景下的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制度研究[J].東方法學,2013(04):45-59.
[2]蓋志毅,史俊宏,張永軍.城鄉一體化背景下的農村土地制度研究——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為例[J].內蒙古財經學院學報,2010(02):19-24.
(赤峰學院 圖書館,內蒙古 赤峰 024000)
摘 要: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對知識的渴求度越來越高.作為高校知識儲備量最充足、知識傳播最廣泛的部門,圖書館在整個高等教育的進程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高校圖書館管理工作任務艱巨,傳統的圖書館管理運用的是第一代知識管理模式,隨著以人為本服務理念的逐步深化,第二代知識管理模式風靡全球.本文以此為切入點,先從概念層面分析了第一代知識管理和第二代知識管理的異同之處,接著指出我國高校圖書館管理中存在的弊端,重點介紹第二代知識管理在高校圖書館管理中的具體運用.
關鍵詞 :知識管理;高校圖書館管理;具體應用
中圖分類號:G25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260X(2015)02-0140-02
“知識管理”(Knowledge management)自1990年被美國麻省萊克星頓的思圖微星國際咨詢公司提出以來,已經經歷了由第一代知識管理系統到第二代知識管理系統的嬗變.第一代知識管理系統以技術為核心,第二代知識管理系統側重人力資源在處理問題中的主觀能動性.知識生命周期、知識過程、知識規律、知識結構、嵌套的知識域、組織學習和復雜性理論是第二代知識管理系統的著力點.[1]
1 第一代知識管理與第二代知識管理的異同
1.1 兩代知識管理的不同之處
1.1.1 側重點不一樣
第一代知識管理的核心是文檔管理、數據挖掘、數據倉庫、群件、成像等,側重在組織內進行對現有知識的分享.它的關注點集中在如何從日常商務進程中促進知識流通,以及如何對企業內部商業運作過程進行知識層面的支持,這樣,就徹底解決了知識共享中面臨的技術障礙.由此可見,對現有知識進行合理編碼和共享是第一代知識管理系統的側重點.
第二代知識管理系統和第一代側重點的不同在于,雖然第二代知識管理不排除對知識進行共享,但它更注重創新能力和創造環境自然而然的產生.認為強有力的學習能力可以幫助組織更快地在創造新知識的過程中提高市場競爭力,只有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優勢,才能持久的獲得比其他競爭對手更快捷的學習能力.由此可見,高效率的學習能力是第二代知識管理的主要側重點.
1.1.2 知識結構的差別
第一代知識管理首先打破了人們對傳統知識的理解,將知識劃分為顯性知識與隱性知識,并承認了沒有經過系統化處理的經驗類知識.而第二代知識管理在新的環境下,將知識從商業的角度劃分為陳述式知識與程序式知識,同時兩者在不同環境下,或新的知識進入時,兩者將有所調整.
1.1.3 知識處理的過程迥異
從兩代知識管理的概念中可以看出,第一代知識管理是在假設的前提下認為只是自然存在著,成員所共享的知識是數據庫中現成的,所以第一代知識管理僅僅是對現有知識進行管理,忽略了成員的主觀能動性和創新能力的存在.對知識進行搜集、編碼、共享是第一代知識處理的結構框架.第二代知識管理的結構框架為:在知識產生之初就對其進行驗證,通過編碼、整合,繼而用技術手段對知識進行傳遞和共享.它較為注重知識的創新和知識產生前的驗證.
1.1.4 管理模式不同
注重員工個體行為特征,強調對員工進行個體管理是第一代知識管理系統的模式;第二代克服了第一代員工之間溝通交流欠佳的不足,更加注重組織之間的學習與管理.
1.2 兩代知識管理的相互關聯
1.2.1 目的一致
由上所述,第一代知識管理和第二代知識管理存在著很多差異,但有一點毋庸置疑,那就是他們的目的都是通過對知識進行整合,促進知識創新,使知識得到傳播共享,并通過對共享知識的合理有效利用,加強組織團結協作能力,提高可持續發展水平.
1.2.2 一代支撐二代,二代創新一代
雖然第二代知識管理在創新能力和團結協作方面超越了第一代知識管理,但是第二代知識管理的創新和發展是在第一代的理論和實踐基礎之上發展而來的.缺少了第一代知識管理的積蓄,就不可能有第二代知識管理的飛躍.
2 我國高校圖書館管理的弊端
2.1 工作人員構成不合理
很多高校在引進人才時,都以承諾解決配偶工作為吸引力.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教職工家屬、教職工子女、碩士博士配偶等沒有專業圖書館管理知識的人員就被大量引進高校圖書館.這些人中間,真正具備業務知識、學歷高、素質好的少之又少.不僅造成了圖書館管理科學有效性不高的局面,還使真正的人才由于缺少崗位空缺造成流失.隨著改革發展的深化,雖然這種局面得到了有效遏制,高校在引進圖書館人才時,以教職工家屬為主的局面有所改善,但隨著大量專業軍人流入圖書館管理,相當一大部分人員編制被擠占.種種現象導致我國高校圖書館人員素質和能力相對處于劣勢,已經無法滿足高校師生對高標準圖書館的要求,長此以往,圖書館在高校信息和知識傳播中的地位會相應受到削弱.
2.2 工作人員積極性不高
圖書館管理工作引起自身的特點,如工作內容枯燥、工作空間固定、不受學校重視、工作不被師生尊重、工作流程機械性等原因,造成工作人員在長時間辦公中出現懈怠、冷漠等情緒.于是在工作中遇到問題時不積極尋求解決辦法,逃避問題,甚至與讀者出現口角之爭.客觀方面,由于高校對圖書館職能劃分不清晰,給工作人員提供了相互推脫的借口.另外,圖書館在高校教學、育人管理中受到的重視程度不高,使得圖書館長時間處于被冷落的地位,廣大師生只是把圖書館當成一個借書還書、上自習的場所,忽略了它的重要作用.
2.3 資源沒有充分利用
隨著國內外文化、教育、科研等的交流程度越來越高,為了滿足廣大師生對科研的需求,圖書館在大量購置專門圖書的同時,還引進了很多先進數據庫資源供師生使用.但是這些資源并沒有被充分利用,從而造成了資源的浪費.例如《維普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數據庫》、《萬方期刊數據庫》、《人大復印報刊資料全文數據庫》、《中國學術期刊全文數據庫》等數據庫被引入后,利用率處于前兩位的只有維普和萬方,首先這種結果的造成與師生的搜索習慣有關,其次是高校在引入這些資源之后,沒有在師生之間進行有效的宣傳.
2.4 設備管理不當
為了配合教育部要求建設數字化校園的號召,也為了滿足讀者更高層次的要求,多數高校引進了很多先進的數字化設備,例如電子計算機、觸屏閱讀器、電子檢索器等,但是由于沒有對師生進行專業的使用指導和培訓,使得很多先進設備不能被有效充分利用,造成財力、物力的極大浪費和圖書館空間資源被不合理的擠占.
2.5 對讀者管理欠缺
在圖書館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員較為注重借閱證的辦理、回收,師生借書還書日期是否延遲、書面是否整潔、是否有撕毀現象等,忽視了學生最為在意的圖書館占座現象.圖書館作為一個公共學習空間,不允許出現占座現象.很多高校圖書館出現了桌面上堆滿書籍,主人長時間不來,其他同學無法學習的怪像.這就要求圖書館管理人員采取適當措施,對占座現象進行規范.
2.6 組織機構設置不科學
圖書館部門過多,造成職責重復,部門之間相互推諉,溝通協調困難,或者相同部門的重復設置等現象,不僅使師生在辦事過程中摸不著頭腦,更在整體上削弱了圖書館職能部門辦事效能的發揮.
3 第二代知識管理在高校圖書館管理中的運用
3.1 以人為本,優化員工結構
上文提到,第二代知識管理注重發揮人在管理中的主觀能動性,與之相應,圖書館朝著何種方向發展,最終取決于圖書館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因此,加強高校圖書館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優化員工結構是未來圖書館發展中的首要問題.對此,高校在引進圖書館管理人才時,嚴禁以裙帶關系為依據,注重人才專業管理水平和自身道德文化修養,廣泛吸引一批高學歷、高水準的業務人才進駐圖書館.因為圖書館管理工作不只是認真負責好借書還書等工作,更要圍繞廣大學生急需解決的問題,通過對圖書館信息資源的挖掘、整合、編碼、將最新鮮的第一手資料得到共享,為讀者提供優質、深層的服務.
3.2 優勝劣汰,強化組織結構
圖書館要想提升在高校文化教育建設中的競爭地位,必須努力對圖書館進行組織結構的優化.圖書館很多老化職能部門的存在,以及一些新業務部門的開拓,使得部門之間職能重復,人員冗雜,造成圖書館運營不暢,功能失調.因此,必須要對圖書館進行機構重組.首先要砍去老化重復的職能部門,增設新進部門,將各部門之間的功能職責清晰化,保證圖書館的正常順暢運作.這樣做不僅可以將圖書館工作層次化,滿足全校師生多元化的知識需求,還有利于資源整合,增強圖書館的競爭力.
3.3 與時俱進,創新文化氛圍
和高校班級管理一樣,圖書館各項制度的創新離不開團隊文化的建設,優秀的制度文化、和諧的工作氛圍對每個員工來說都是一種隱性的福利和鞭策.高校圖書館在進行文化制度創新中,要充分發揮圖書館眾多優秀典籍的作用,創新文化機制建設,使圖書館成為每個員工發揮自己能力、進行知識交流、信息共享的良好平臺.這也正適應了第二代知識管理以人為本的核心理念.圖書館在引入人才時,要將第二代知識管理進行系統講解,使員工在相互信任、相互促進、共同依賴、共同進步中開發知識,對圖書館未來的發展做出自己貢獻,也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3.4 高瞻遠矚,加強組織學習
十之后,全國各地各組織都在積極踐行學習型社會的創建,因此高校圖書館在工作中也要加強對圖書館內部人員的組織學習,充分發揮每個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提高員工的學習能力,建設一支有機的、扁平的、符合人性的、高度柔韌的可持續發展的,以信息和知識交流學習為基礎的組織.工作人員在不斷的學習和工作中,提高業務能力,不斷加強自我的完善;在工作中具備良好的團結協作能力和集體意識,遇到問題不逃避、不推諉,主動承擔責任,虛心向別人請教;廣泛學習多種先進技術知識,創建高效、快捷、人性化的圖書館服務系統.
4 結束語
第二代知識管理在圖書館管理工作中的具體運用,高校圖書館在自身人員素質建設和資源共享、技術創新方面,一定會取得突破性進展,學校的各項職能部門也會更緊密的合作,促進學校各項事業共同進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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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燕平.略論知識管理在高校圖書館中的應用[J].河南圖書館學刊,2011(4).
關鍵詞:土地增值稅;清算
土地增值稅是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
土地增值稅清算,是納稅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后,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土地增值稅有關政策規定,計算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并填寫《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資料,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結清該房地產項目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款的行為。
一、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
土地增值稅清算分為納稅人主動性清算和被動性清算兩類。
納稅人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或者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或者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應主動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并在滿足清算條件之日起9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手續。
納稅人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竣工驗收,且該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或者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3年仍未銷售完畢的,或者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在限定的期限內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二、土地增值稅清算單位
土地增值稅以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備案的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于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分期開發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開發項目或分期項目開發周期較長,納稅人自行分期開發的,其收入、成本、費用按規定分別歸集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將自行分期項目確定為清算單位。
三、土地增值稅核算對象
土地增值稅以納稅人房地產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項目或核算對象為單位計算。同一開發項目中包含的多種類型房地產的,按普通標準住宅、其他類型住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非住宅類房產作為核算對象,分別計算收入、扣除項目金額、增值額、增值率,繳納土地增值稅。
四、關于房地產轉讓收入的確認
(一)轉讓房地產的有關經濟利益的確認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房地產的全部價款及有關的經濟收益。”包括納稅人因轉讓房地產收取的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分期付款(延期付款)利息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經濟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確認“有關的經濟利益”前提是納稅人發生了轉讓房地產行為,即房地產交易完成。如果房地產交易未發生或者未完成(被撤銷),即使納稅人取得了“經濟利益”,也應當屬于與轉讓房地產無關的“經濟利益”,不應確認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所以“因房地產購買方違約,導致房地產未能轉讓,轉讓方收取的該項違約金不作為與轉讓房地產的有關的經濟利益,不確認為房地產轉讓收入。”
(二)售后返租收入的確認
單位和個人轉讓房地產,同時要求購房者將所購房地產無償或低價給轉讓方或者轉讓方的關聯方使用一段時間,其實質是轉讓方獲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對以此方式轉讓房地產的行為,應將轉讓房地產的全部價款及有關的經濟收益確認為轉讓收入,依法計征土地增值稅。如轉讓房地產價款以外的有關經濟收益無法確認的,應判斷其轉讓價格是否明顯偏低。對轉讓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應采用評估或其他合理的方法確定其轉讓收入,依法計征土地增值稅。
(三)房地產轉讓價格明顯偏低的收入確定
對納稅人申報的房地產轉讓價格低于同期同類房地產平均銷售價格10%的,稅務機關可委托房地產評估機構對其評估。納稅人申報的房地產轉讓價格低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交易價,又無正當理由的,應按照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價格確認轉讓收入。
五、同一開發項目不同類型房地產成本費用分攤
(1)同一開發項目中建設不同類型房地產的,按該類型房地產建筑面積占該項目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以下簡稱“土地成本”)。但對占地相對獨立的不同類型房地產,應按該類型房地產占地面積占該項目房地產總占地面積的比例計算分攤土地成本。
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應當區分不同類型房地產分別計算增值額、增值率,繳納土地增值稅,所以就產生了成本費用(扣除項目)在不同類型房地產之間的分攤問題。在分攤土地成本時應當分兩步進行:第一步,先將占地相對獨立(一般是指有道路、圍墻等分隔)的不同類型房地產,按該類型房地產實際占地面積占該項目房地產總占地面積的比例計算分攤土地成本。第二步,對于剩余混建的不同類型房地產,應當首先確定混建房屋占地的總土地成本,然后根據混建房屋中某一類型房地產建筑面積占該項目混建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土地成本。
需要說明的是,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是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付出的代價,在土地征用和拆遷階段,房地產開發行為尚未開始,因此不宜將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直接歸屬于房地產開發成本,而應當先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中歸集,然后根據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占用土地情況,分攤至房地產開發項目。
(2)同一開發項目中建設的不同類型房地產應分攤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不同類型房地產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計算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利息支出以外的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計算扣除。
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不同類型房地產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10%計算扣除。
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據實扣除利息支出需要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第一,如果納稅人存在非房地產經營項目,應當能夠將利息在房地產項目和非房地產項目之間準確劃分;第二,利息支出能夠在不同清算單位之間準確歸集;第三,利息支出能夠按不同類型房地產計算分攤;第四,能夠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納稅人支付的委托貸款利息支出屬于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利息支出)。允許據實計算扣除的利息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利息支出不能同時符合上述四個條件的,則應當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計算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如果納稅人實際發生的利息支出小于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計算扣除。
利息支出以外的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一律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計算扣除,不必考慮納稅人的實際發生額。
六、關于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的扣除
(一)房地產開發成本核定扣除
納稅人在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時所附送房地產開發成本憑證或資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實的,稅務機關可參照當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造價定額資料,結合房屋結構、用途、區位等因素,核定開發成本的單位面積金額標準,并據以計算扣除。
(二)公共配套設施成本費用的扣除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各項公共配套設施,建成后移交給全體業主或無償移交給政府、公共事業單位用于非營利性社會公共事業的,準予扣除相關成本、費用;未移交的,不得扣除相關成本、費用。項目規劃范圍之外的,其開發成本、費用一律不予扣除。
人防工程的使用權和收益權未無償移交給全體業主的,其相關成本、費用不予扣除。
(三)裝修裝飾費用的扣除
凡以建筑物或構筑物為載體,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或者功能受損的裝修裝飾物支出,可以作為開發成本計算扣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裝修裝飾費用支出,一律不得作為開發成本扣除。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處等營銷設施的裝修費用,應計入房地產開發費用。
(四)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費用的扣除
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地價款,應以納稅人實際支付土地出讓金(包括后期補繳的土地出讓金),減去因受讓該宗土地政府以各種形式支付給納稅人的經濟利益后予以確認。
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的土地閑置費不得扣除。
(五)相關費用、基金的扣除
房地產開發企業代收費用,應當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第六條的規定進行處理。即對于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房時代收的各項費用,如果代收費用是計入房價中向購買方一并收取的,可作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計稅;如果代收費用未計入房價中,而是在房價之外單獨收取的,可以不作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對于代收費用作為轉讓收入計稅的,在計算扣除項目金額時,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許作為加計20%扣除的基數;對于代收費用未作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計稅的,在計算增值額時不允許扣除代收費用。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人防工程異地建設費不得加計扣除,也不作為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的計算基數。
參考文獻:
【關鍵詞】有償使用;現存問題;原因分析;對策
一、我國土地有償使用中的現存問題
1.土地利益分配關系扭曲
國有土地所有權被虛置,中央政府和地方的利益分配不公。大部分的國有土地出讓金歸負責具體實施的縣或市政府所有,而中央和省級政府僅僅提取少部分。于是,地方政府有很強的經營土地的動力,大肆通過圈地運動和賣地來增加地方性財政收入,嚴重扭曲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關系。
另外,地方政府和農民之間也存在收益分配不公。法律明確禁止集體土地的所有權直接交易,對于被征土地農民的經濟補償應包括安置補償費、土地補償費以及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三部分。但是,由于農民缺乏對補償費的了解和認識以及相關立法的缺失,常出現把土地補償費克扣在村委會和地方政府,僅將安置補償費以及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發放給農民的問題。
2.土地市場既不規范也不健全
由于土地的使用行為具有廣泛的外部性,因此,土地市場公開化就顯得尤為重要。早在1999年,國土資源部就已開始籌建全國土地市場信息系統,但是目前在土地市場信息傳導和披露等方面仍然存在著信息公開完備性不足以及渠道過于單一等問題,而且,在征地過程中,農民參與土地活動的渠道也不夠通常暢,缺乏透明度。
城鄉土地市場不一致,缺少統一的土地市場,這也是目前存在的嚴重問題。在農村,集體土地不能流轉進入土地一級市場并參與土地一級市場的收益分配,而在城市,土地則可以流轉成建設用地和商業用地并參與到土地一級市場的收益分配,從而導致城鄉土地市場二元化。
二、現存土地有償使用問題的原因分析
1.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職責以及目標不相容
理論上,中央政府對土地的使用具有無可爭辯的決定權,但在具體實施中,中央政府的影響力卻很難體現。中央政府是土地政策的制定者,擁有批準占用土地的權力,而地方政府則是土地政策和土地占用補償的具體實施者。地方政府通過各種手段操縱和變通占用補償政策,應付和規避中央政府的規劃和管理,通過土地出讓和招商引資等方式增加財政收入,彰顯其政績。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職責以及目標不相容,有的地方便出現低價出讓土地,大量土地亂占和閑置等情況。
2.土地市場化程度低與土地供給的雙軌制
在我國,土地一級市場被壟斷,土地的使用取決于政府的行政計劃和管理,什么時候轉變土地利用類型以及轉變成什么類型,這都是由各級政府的行政屯批和規劃決定的,因此,市場機制不能優化配置土地的使用。另外,由于土地供應的雙軌制,使得市場價格和非市場價格同時存在,并有很大的差異,加之政府行政劃撥的價格指導,這又造成了土地的市場價格不能客觀體現土地的真實價值,從而出現低價補償的情況。
3.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或不完善
首先,由于沒有相關的法律指導,在土地征用過程中,農民對如何參與到征地方案的制定中,沒有具體的參與方式和途徑,對征地農民的土地補償也沒有具體的標準說明,因此,地方政府低價補償以及克扣農民土地補償金的現象也屢禁不止。其次,土地規劃的效力也大打折扣,由于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公眾對規劃應由哪些部門負責、多長時間進行一次、政府如何向公眾公示以及公眾如何參與規劃等問題都無法獲得確切答案。最后,由于相關法律的缺失,土地被肆無忌憚的征用和閑置,尤其是對農民耕地的違法占有。
三、促進土地有償使用管理的對策
1.土地利用規劃方面的對策
努力建立一套系統科學、穩定權威、可操作性強、公眾參與度高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為土地政策和計劃的有效實施打下基礎。
首先,要加強公眾的參與度,保證公眾意見直通渠道的暢通,重視專家在土地利用規劃中的關鍵作用。由專人講解規劃方案,并經電視、報紙等媒介公布規劃方案,通過匿名反饋意見和代表協商等形式,暢通電話、微博、匿名書信等渠道,對公眾認為不合理的地方做出詳細的答復,讓公眾親身參與到土地利用規劃中來。其次,突出不同產業和不同區域的土地利用特點,統籌安排用地規模、范圍和時間。重點保護好城市發展的周邊區域和農民耕田,嚴格限定城市建設用地總量。在城市內部,在滿足生產生活實踐需求的前提下,抑制城市建設用地的不合理增加,減少重復建設和盲目建設。在城市外部,減小對農、林以及濕地的破壞,保障糧食產量和安全,維持生態平衡。
2.土地市場方面的對策
2.1 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性配置作用
發揮市場機制基礎性的配置和調節作用,政府調節只作為市場體制的補充。首先,相關政府部門要完善市場規則,凈化土地市場環境,增加市場信息透明度,讓市場機制調節和控制土地價格,引導土地合理使用。其次,相關政府部門要積極地進行土地使用政策指導,在必要時可給予適當的優惠,促進土地的社會效益能夠最大限度的發揮,保證土地有償使用的可持續發展。最后,建立提供土地市場信息服務的中介機構,嚴格審核其條件和資質,規范中介行為,保證其能夠在評估土地市場價格和土地市場供需雙方土地信息等方面提供正確而及時的服務。
2.2 建立城鄉一體的土地市場
打破集體土地不能直接流轉進入市場一級市場的原有格局,實行集體土體和國有土地同地、同價和同權。不論是農村的集體土地還是城市的國有土地,都可以在統一的土地市場進行土地活動。遵照市場公平的原則,通過轉讓、出租等形式,集體土地所有者可以把土地使用權轉交給任何需要建設用地的企業或個人,以市場機制控制的價格作為土地使用權的價格,集體土地所有者和國有土地所有者一樣擁有獲得工業化與城市化利益的權利,從而切實保障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利益。
3.法律法規等司法體系方面的對策
盡快建立并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只有明確規定政府和公眾參與土地有償使用管理的權利和義務,使土地有償使用活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才能更好的促進土地的合理使用。結合我國現存的主要問題,針對我國土地有償使用的法律法規等司法體系有以下建議。
首先,開展土地規劃立法工作,保證土地規劃具有法律效力,明確公眾的參與權,從而解決土地重復建設和盲目建設的問題,遏制非法圈占土地的行為。其次,改變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同時存在的土地二元化格局,破除土地一級市場壟斷局面,通過相關立法使集體土地能夠直接進入土地一級市場,從而在源頭上減少設租、尋租和壟斷的危害。第三,在法律上明確說明和確認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利,例如,農民宅基地的申請和出租、宅基地的財產權利等。最后,完善司法體系,設立獨立于政府部門之外的公共機構和組織,專門解決土地使用糾紛,保障土地規劃和土地征用中的各方利益。
四、結束語
只有從土地利用規劃、土地市場和法律法規等司法體系三個方面聯合解決當前我國土地有償使用中的問題,才能促進我國的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穩定前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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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精簡整編部隊員額減少后,可調整出部分空余土地。合理開發這些空余軍用土地,有利于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優化配置,緩解城鎮土地的供需矛盾;有利于培育土地市場,支援地方經濟建設;有利于增加軍隊收入,減輕國家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中國房地產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開發利用軍用空余土地,要以不影響軍隊建設需要和保守國家軍事機密為前提,有領導、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轉讓空余軍用土地,不論數量多少,均應報經總后勤部批準。凡轉讓土地的團(含)以下單位,今后除調防、擴編等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再申請劃撥土地。如確實需要,由軍隊、地方土地管理部門協調解決。
二、軍隊依法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包括以土地使用權為條件與地方合建、換建房屋,興辦合資合作企業,出售、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等,用地單位需持解放軍土地管理局制發的《軍用土地補辦出讓手續許可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當地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辦理土地變更登記。在補辦土地出讓手續時免交土地出讓金。
三、對于軍隊土地轉讓、出租時的土地收益金,由總后勤部統一收取,并按交易總額5%上交中央財政,地方不參與軍隊土地收益的分成。當地土地管理部門可依照(92)財綜字第172號文件及(1988)后營字第766號文件規定,收取土地出讓業務費和登記費。
四、留給軍隊的土地收益,列入專項資金管理,用于軍隊的房地產事業和干部住房建設,國家免征預算調節基金和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軍隊內部土地收益分配辦法和使用管理,由總后勤部作出規定。
一、預算級次
根據《實施辦法》第五條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的預算級次劃分,現決定20%為取得收入的城市的地方預算固定收入,由財政部門用于城市土地開發建設;48%為地方預算收入(中央財政暫不參與分成,省級財政是否參加分成,由地方自行確定),32%為中央預算收入,全部上繳中央財政。根據規定收取的滯納金,也按照這個比例進行分配。
二、預算科目
在“1989年國家預算收入科目”第十二類“其他收入類”中增設第242款“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收入”一個“款”級科目。“款”下增設三個“項”級科目,即第1項“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收入(中央預算)”、第2項“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收入(地方預算)”、第3項“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收入(地方固定)”。按規定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收入,根據規定的預算級次,分別歸入本“款”各“項”級科目反映。
在“1989年國家預算支出科目”第二十五類“其他支出類”中增設第278款“城市土地開發建設支出”一個“款”級科目,本科目反映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城市土地開發建設支出。
以前有關預算科目問題的規定與本“通知”有抵觸的,應按本“通知”執行。
三、繳庫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