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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公積金繳存基數范圍規定存在的缺陷及分析
目前,全國各地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范圍仍沿用《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統字〔1990〕第1號令,以下簡稱1號令)中對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計算公積金繳存基數,而這一規定難以囊括當前社會出現的工資性名目費用。職工依據《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文件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企業工資總額管理有關口徑問題的函》(人社部函〔2010〕51號)等文件主張將新增名目的工資性費用(如交通補貼、節日補助、通訊補貼等)納入到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征繳范圍內,但這些費用名目不在1號令工資總額構成范圍中,職工主張的訴求無法得到維護。因此,進一步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范圍是徹底解決住房公積金少繳、欠繳問題,有效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關鍵。
通過分析,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范圍存在問題的主要根源是國家統計局1990年1號令中關于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中沒有囊括當前職工所主張的工資性費用。現行關于工資總額構成的政策法規與當前社會實際情況脫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仍依據20多年前出臺的政策法規核定工資總額,這就是矛盾的核心所在。真實準確地將職工工資性收入反映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中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雖然在2005年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但該意見第三條解釋中仍明確規定了“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這一規定雖然賦予了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制定歸集住房公積金標準的權力,但制定標準仍局限在1號令所規定的范圍內,當前職工的訴求仍得不到有效解決。同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于1999年頒布,2003年進行了修改,如今又過去了10多年時間。這期間,住房公積金制度在各地方逐漸普及、迅速發展,原有的管理條例已經不足以全面保障各地住房公積金的歸集與運用,條例的適時修訂對住房公積金的持續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近年來,財政部的財企〔2009〕242號和人社部的人社廳函〔2010〕51號文件中,均規范了各自部門管理范疇內的工資總額口徑,突破了1號令對職工工資總額構成規定的限制,這些經驗做法都是住房公積金制度中應當借鑒的方法。從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級分析,1號令作為國家部委規章要低于行政法規,但諸多法律、法規均在工資總額構成中沿用了1號令的規定,既然1號令已經不足以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那么,為了從根本上解決當前問題,就應當進一步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范圍,將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給職工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以及節日補助、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等統一納入到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范圍中。
二、解決公積金繳存基數范圍存在問題的建議
一是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范圍做出明確規定。對有關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范圍的認定不再局限于1號令中關于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作為各地貫徹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根本依據,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范圍對于充分有效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將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困境;對策
中圖分類號:D632.1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5)011-000-02
我國國務院于1999年頒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使得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并擁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1]。隨著多年的發展和完善,我國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不斷增加,且覆蓋的企業職工人數越來越多。然而,就目前一些企業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情況來看,相當一部分企業不按規定行事,住房公積金制度并未落實。為有效維護職工惡化公民權益,就需要通過行政執法手段進行干預和監管。而當前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面臨著較大的困境,主要體現在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外部環境較差、執法法規存在諸多不足和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人員素質較低等問題上[2]。
一、當前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面臨的主要困境
1.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外部環境較差
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既需要行政執法部門采取有效的執法手段,還需要外部環境的有效配合,才能確保良好的執法成果。然而,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公眾法律意識較為淡薄,對于自身的權益和企業的責任、義務了解并不深。在面對企業不履行住房公積金繳存義務的情況時,為保證自身的工作崗位不被剝奪,只好采取沉默的態度。公眾對于執法行為的支持程度不高,對于自身服務的企業存在的違法情況雖然有了解,但不會主動尋求執法幫助,導致行政執法面臨較大的困難。
2.當前執法法規存在諸多不足
當前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面臨的另一大難題,是當前的執法法規存在諸多不足,造成執法上的巨大阻礙。首先,現有額執法法規可操作性并不強,一些具體的執法實施細則并未出臺和落實,執法部門無法明確自身的執法權限。其次,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賦予的執法手段單一,且強制性不足,無法保證良好的執法效果。此外,針對企業職工自身維權的權利和渠道也沒有明確的規定[3]。許多維權職工無法尋求有效的維權渠道,且在公積金糾紛發生時,相應的仲裁辦法也無明確規定,造成執法時的尷尬和困惑。
3.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人員素質較低
此外,我國的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人員往往存在執法素質不高、專業水平較低等問題。對于住房公積金的行政執法,既需要執法人員掌握相關專業的法律知識,還要掌握具體的執法程序和執法辦法。而目前我國的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人員往往由其他專業人員轉換而來,并不掌握綜合的執法知識,導致執法過程中出現執法程序的錯誤,或者在利用相關法律進行執法指導時,出現相關法律錯誤,導致執法效果不佳。以《行政處罰法》為例,執法人員需要掌握該法律并在執法時進行案件調查和取證。由于法律知識較欠缺,也就導致執法過程出現相應問題。
二、加強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的對策
1.提高公眾法律意識,創建良好執法環境
良好的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效果,需要公眾的全力配合,在公眾與執法部門的通力合作之下,才能確保企業職工的權益受到保障。國家應運用行政執法和宣傳手段相結合的辦法,在政策性宣傳的引導下,使公眾了解自身的權益,并提高法律維權意識。使得廣大群眾全面參與到維權和行政執法的過程當中,以確保行政執法擁有良好的執法環境。同時,加強行政執法宣傳,使企業充分了解自身的義務和責任,并主動保障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權益。對于違反相關法律的企業予以處罰,以提高法律的嚴肅性和可行性。
2.健全并完善住房公積金相關法規體系
應當健全并完善住房公積金相關的法規體系,使得行政執法過程更加具有權威性,且執法過程能夠擁有足夠可靠明確的法律依據,確保行政執法過程的規范性和有效性。首先,應當給予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部門明確的檢查權和執法權,使其能夠對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檢查和取證,確保執法過程的順暢[4]。其次,應當確保企業職工擁有明確的維權法律保障,并提供有效的維權渠道,能夠獲得行政執法部門的幫助,針對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進行相關處罰,并責令其進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落實。
3.提高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人員素質
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決定了執法過程的準確性和規范性,保證執法行為的嚴肅性,既能為企業職工提供維權幫助,也不致造成企業的錯判錯罰,造成公平性問題的發生。相關部門應當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有效培訓,讓其掌握足夠的專業法律知識和執法知識,能夠確保其專業執法素質。其次,應借鑒其他執法部門的先進經驗,以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效率和執法質量。同時,執法人員應通過主動學習以實現自身綜合素質的提高。
三、結語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公民權益實現的重要部分,應當確保其有效落實,保障企業職工的權益。在行政執法上,應當認識到當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采取積極有效的辦法加以解決。應當提高公眾法律意識,創建良好執法環境,健全并完善住房公積金相關法規體系,提高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只有這樣,才能確保行政執法工作的有效落實,為我國企業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權益的實現提供重要保障。
參考文獻:
[1]譚臻,劉巖.住房公積金風險分析與管理對策[J].中國房地產業,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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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 解決辦法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民營企業的從業人員越來越多,但從目前情況來,民營企業絕大多數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如何有效的在民營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讓廣大的民營企業職工享受到這一優惠政策,解決職工住房問題,將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當前一項重要工作。
一、我市民營企業的現狀
截止到2011年底,在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戶的單位共有6800余戶,開戶職工約102萬人,其中,民營企業約有800戶,開戶職工約5萬人,但是有很多單位只是開個空戶,并未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而太原市的民營企業約有17萬戶,從業人員119萬人左右(2010年底統計數字)。所以,絕大多數的民營企業并未建立住房公積金。隨著城鎮化速度的加快及越來越多的外來務工人員進入城市,在當前房價高漲的情況下,他們僅憑工資收入很難實現住房夢,也就難以融入城市。因此,大力在民營企業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讓更多的人享受到這項政策,是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當前工作的重點。
二、民營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困難的原因
(一)法規強制性不足,威懾力不夠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雖然規定單位應該給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對違反規定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予以處罰,但沒有出臺具體化的行政執法措施及辦法,《條例》所規定的行政執法手段也很空泛,缺乏強制執行手段和必要的檢查或審查權,并且處罰數額不大(1-5萬元),對企業缺乏威懾力。
(二)民營企業領導及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意識淡泊
大部分民營企業的領導及職工對住房公積金制度缺乏了解,甚至將住房公積金理解為國家征收的一項費用。職工也不清楚住房公積金不僅個人要繳納,單位也要繳納,而這筆錢最終全部歸個人所有,用于他們自身的購房。由于住房公積金對提取有一定限制,只能用于自住住房消費,如果職工沒有購房行為,就只有等到退休才能提取,這也影響了一部分人。再有就是很多企業外來務工人員多,職工的工資水平較低,每月再扣除住房公積金后,實發工資相對更少,職工認為不如不繳納公積金而將其直接發給個人,增加其收入。而對于企業領導來說,即使按最低基數、最低比例繳納住房公積金,對企業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數額,在當前企業稅賦比較重的情況下,這是一個不小的負擔,因此也影響了企業領導建立住房公積金的積極性。
(三)民營企業職工法制意識不強
我國目前勞動力資源充裕,勞動用工的主動權在企業,職工為了保住工作,對企業不合理的制度不敢提出異議,許多單位與職工根本不簽訂勞動合同,職工連基本的權益都難以保障,更不用說繳納住房公積金了。對于企業的違法行為,只能是“敢怒不敢言”。還有的企業收入差異很大,效益好的單位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等收入很高,年薪可達幾十萬元,住房公積金對他們來說可有可無;效益差的單位以及沒有技術、沒有專長的一般人員收入很低,只有幾百、幾千元,即使繳納住房公積金也是額度較低,甚至連最低的基數也達不到,也就影響到其貸款,造成住房公積金在解決其住房困難方面作用有限,也影響了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積極性。
(四)民營企業領導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好處認識不足
只簡單的認為建立住房公積金會增加企業成本,沒有看到對企業和職工的好處,比如,可以加快企業的正規化建設,留住更多的人才等。
三、主要對策及辦法
(一)加強法律法規建設,完善各種配套措施
國家應修改相關法律、出臺相應的支持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擴大執法權限,加大對違反相關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二)加大宣傳力度
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條例》和有關文件精神,重點要對企業的領導及職工代表進行宣傳,使他們了解住房公積金制度,以此來統一思想認識,形成有利于推進這項工作開展的氛圍。通過宣傳擴大住房公積金的影響,增加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三)完善服務,做好中心本職工作
良好的服務可以拉近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公積金繳存人之間的距離。在具體工作中,要努力改善軟硬件環境,在服務方面,要多站在繳存人的立場上考慮問題。如在業務大廳設立告知欄,準備好各種宣傳資料,使職工辦事時做到心中有數。要辦好住房公積金網站,使群眾可以通過網站隨時了解住房公積金的有關信息,解決有關問題。
(四)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
通過完善相關政策來降低住房公積金的開戶、繳存、提取、貸款等相關業務的門檻,特別是提取和貸款政策,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開辟新的業務,提高資金的使用率,使更多的繳存人能享受到住房公積金,使這項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同時要靈活掌握政策,對確有困難的企業,經批準可以采取較低的比例和基數,以減輕企業負擔,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在職工中,也可以先讓一部分人建立住房公積金,待以后隨著企業的發展,再逐步擴大。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保障性住房建設;內部控制
中圖分類號:F8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1-0-01
一、加強內部控制的重要性
防范資金風險,確保資金安全是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重中之重。內部控制的目標就是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范圍內。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連同此前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標志著適應我國企業實際情況、融合國際先進經驗的中國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基本建成。與此同時,國家建設部等部委推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在全國范圍內逐步推開。如何在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的指導下,準確識別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中存在的風險、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控制、保證資金安全非常重要。
二、存在的風險因素
內部控制有五大要素,包括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內部監督五大方面。其中,風險評估是依據。對于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這個新生事物,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全面開展風險評估,關注引起資金風險的主要因素,準確識別項目貸款活動與實現控制目標有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
(一)內部風險
1.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導干部的職業操守、職工的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管理組織機構、資金運營、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3.項目貸款財務狀況、保值增值、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二)外部風險
1.國家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經濟形勢、政策法規等經濟因素;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等法律因素;3.安全穩定、文化理念、社會信用、教育水平、繳存職工消費行為方式等社會因素。
三、權衡風險與收益,制定風險防范措施
(一)提供可靠的組織保障和制度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職責。實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試點城市應當由政府牽頭,成立專門的“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導組”,分工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為領導小組中的重要成員,是貸款資金發放的主體單位,將獨立承擔貸款風險,因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積極主動地推動相關工作的進展,將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設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更好地實現對項目貸款的管理。
2.做好人員配備工作。項目貸款無論從業務復雜程度還是風險控制等方面都對管理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要求成立專門的部門負責項目貸款的管理及操作,并以職業道德修養和專業勝任能力為標準選拔和配備工作人員,注重工作人員職業道德水平、政策法規、業務流程的培訓,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素質。
3.完善制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除執行國家部委保障性項目貸款相關規定,與開發商簽訂《委托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資金封閉管理協議》外,還應建立試點項目貸款工作職責、資金監督管理辦法、檔案管理辦法、責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二)規范審批程序,實行封閉管理
1.嚴格執行報批程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成立審貸領導小組,負責貸款項目的調查評審,對“借款人基本情況、資信情況、項目概況、建設情況、項目市場情況、項目財務情況、貸款抵押情況、還款來源、銷售預測”形成詳細的評審報告;按照職責權限和審批程序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市政府審批;落實貸款抵押,貸款必須以在建項目、房產、土地使用權足額抵押,不得重復抵押;建立項目專管員制度,實時掌握銷售情況,監督工程進度。
2.完善會計系統控制。按照《利用住房公積金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相關業務會計核算辦法》合理設置賬戶,登記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設立資金監管專項賬戶,對貸款資金流動實行全程封閉管理,嚴格審核資金使用申請,確保專款專用,對建設項目全部流入、流出資金進行全程封閉管理;按照住建部試點項目貸款運行監管平臺的要求,實現與住建部信息系統聯網。確保每筆業務在監管平臺內正常運行,保證信息數據的真實性。
(三)建立住房公積金對保障房貸款擔保機制
風險轉移是風險防范的措施之一。保障性住房非常顯著的特點是建設工作受政策影響大、盈利性差、投資回收期長、利率風險和市場風險大,因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必須結合當地實際,選擇合適的擔保方式,進行風險轉移,降低資金風險。
(四)加強廉政建設和嚴格落實政策監管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從主觀和客觀上全面落實政策要求,加強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保證資金安全。一是自覺接受國家、省、市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二是適時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現場監督;三是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市“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導組”匯報貸款工作進展情況;四是將項目貸款列入年度審計計劃,對借款人和項目貸款管理部門的運行管理進行專項審計。
(五)建立項目評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項目貸款實施過程中的文件資料,建立完整的項目貸款檔案;以此為基礎,建立項目貸款評估制度,重點評價項目貸款預期目標的實現情況和項目投資效益等,并作為責任追究的依據。
參考文獻:
[1]高級會計實務[M].經濟科學出版社,2012.
[2]牟濤.論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風險及應對措施[J].經濟研究導刊,2011(09).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XX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以全面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健全住房保障體系為目標,以加強住房公積金歸集和監督力度為重點,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低存低貸的政策優勢和互助保障功能,大力推進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工作,努力提高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和使用水平,重點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努力實現“住有所居”民生目標,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任務
通過扎實推進歸集擴面“百日攻堅戰”活動,確保新增歸集擴面人數人以上,確保當年提高工資人員匯繳基數和新增人員公積金繳存及時調整到位,使全市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率由2014年度的%提高到%以上,年度歸集率穩定在90%以上,努力使更多的職工享受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政策優惠。
三、工作分工
成立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領導小組,分三個工作組:
第一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是:針對全市應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單位但尚未建立的進行一次調查摸底、普查,掌握全市應建未建的原因、單位性質、應建人數等,并利用“百日攻堅戰”時間,具體分工,明確職責,使更多單位建立公積金制度。
第二組:由工商銀行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針對已經在工行建立公積金帳戶的單位進行一次普查,掌握這些單位的的基本情況、單位性質、公積金繳納比例,摸清正常繳納的帳戶情況,是否存在欠繳、少繳,欠繳的具體情況,存在的原因是什么,要將這些基本情況形成表格,將每月變化情況上報給公積金中心。
第三組:由建行工作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與工行要求一致。
根據目標要求,對全市已建立公積金制度的單位按歸集科現有人數分解任務如下:
XXX:負責戶
XXX:負責戶
XXX:負責戶
XXX:負責戶
XXX:負責戶
四、時間要求和方法步驟
這次“百日攻堅戰”活動從2015年4月1日開始,到2015年6月30日結束,具體分三個步驟進行。
1、宣傳發動階段(4月1日—4月10日)。擴大公積金政策法規宣傳,營造和諧發展的濃厚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采取靈活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對住房公積金各項政策法規和歸集擴面管理動態進行廣泛宣傳報道,使公積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戶曉,調動廣大干部職工維護自身權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的社會認知度和滿意度。
2、調查摸底階段(4月11日—4月30日)。認真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對每個單位建立一個臺賬。根據歸集政策法規規定,對現已建立公積金制度單位性質進行區分(機關、事業、企業),未建立公積金制度的單位是什么性質。具體分工要形成動態管理,制度化管理,實行上報制度,歸集科要落實到每人。與公積金委托銀行進行數據核對,并按中心報表制度要求向有關科室提供相關數據,做到不推諉、不拖延,保證中心統計工作的有效進行。調查摸底后應知道機關、企、事業單位有多少單位已建立公積金制度、未建立公積金制度。
3、完善制度階段(5月1日—6月20日)。推進制度創新,實現健康持續發展。一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各項制度,努力營造用制度管事、管權、管人、管錢的制度環境,從制度上和機制上堵塞管理漏洞,實現管理創新、服務創新。“百日攻堅戰”以發放聯名卡為契機,在聯名卡發放100天內,對不符合條件而未發放聯名卡的單位起到促進作用,以此為切入點,使各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二是完善提取操作規程,使公積金提取更具人性化。為進一步簡化提取業務辦理手續,提高工作效率,在保障資金安全運營的前提下,我科將修改完善提取操作規程,整合業務票據,合并相關表冊,簡化操作手續,并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為公積金繳存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三是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制度的連續性、嚴肅性和有效性。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對全市欠繳單位進行電話催繳、上門催繳,使全市各類單位做到應建盡建、應繳盡繳,普遍建立起公積金制度。三是創新調研工作制度,促使調研工作重點圍繞更新發展觀念、轉變發展思路、探尋發展舉措等問題展開,深入調查研究公積金發展的突出問題和原因,同時對初步形成的一些有益的工作經驗要及時總結、提煉和推廣,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依據。通過各項制度的出臺,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營和管理,從而創造一個規范、文明、有序的工作環境,切實推動公積金日常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
4、檢查驗收階段(6月21日—30日)。對這次活動進行總結,并寫出總結材料上報。按照這次活動的要求,要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嚴整工作紀律,規范工作程序。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把這項活動貫穿全年的主要工作,促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住房公積金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規規定的所有用工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也是每個在職職工依法享有的權益。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覆蓋面,有效解決職工特別是中低收入職工家庭住房困難,不斷提高職工居住水平,是關注民生、紓解民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是加快城市化進程、衡量城鄉文明程度的重要標準,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各單位要從踐行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統一思想認識,增強大局意識、法制意識、責任意識,重視和加強住房公積金制度建設,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2、落實措施,應建盡建。根據規定,新設立單位自工商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繳存登記手續,開設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單位錄用職工,自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用工單位為其辦理開戶或轉移手續,從次月起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凡正常生產經營而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在本方案下發后盡快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繳存開戶手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進一步加大公積金執法力度,鞏固已建單位,督促新建單位,鼓勵有條件的單位適當提高公積金繳存比例,擴大了公積金覆蓋面,穩步提高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總量。
3、突出重點,全力推進。高度重視機關、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建立工作,努力克服困難,做到應建盡建,應繳盡繳。堅持“低門檻,廣覆蓋”的原則,在繳存對象上,首先覆蓋改制醫院、幼兒園、工業企業,并逐步向其他企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延伸,爭取全覆蓋。對優秀人才、有特殊貢獻者,單位可實行補充住房公積金。在繳存標準上,按照省、市相關規定實施。在加大在非公有制企業單位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力度上,積極探索有效的促繳方式,推進公積金制度到邊到角到位,加快推進公積金制度向改制重組企業、民營個體企業、三資企業延伸。針對不同類型單位勞動用工制度和工資制度的特點,不斷探索和完善歸集制度,努力擴大公積金制度覆蓋面,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歸集率。
1、思想不到位。在非公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方面,還存在一些思想障礙,主要表現為:一是非公企業老總法制觀念淡薄,認為繳納公積金是向企業收費,給企業增加額外開支和負擔;二是非公企業員工認為目前收入不高,繳存公積金會減少他們收入,還不如以工資補貼形式直接發到手實惠,而且我縣的企業一般本地民工較多,不少職工在農村已建住房,建不建上公積金抱無所謂態度。
2、重視程度不夠。雖然《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強制實行的制度,但尚未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沒有形成政府層面的逐級考核機制,沒有像抓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一樣重視抓好公積金擴面工作。目前我縣開展住房公積金擴面工作既沒有政府的重視、也沒有有關部門的配合,僅靠公積金管理部門這單一的力量是難以形成擴面工作的合力。
3、政策宣傳力度不夠。盡管我們做了一些政策宣傳工作,但總體上對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宣傳力度和深度還不夠。一是向非公企業法人代表宣傳少,造成很多企業老總不清楚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規的規定;二是向社會宣傳的廣度不夠,有許多職工不清楚實行住房公積金是職工的合法權益,不清楚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優惠和好處。
4、執法存在障礙。盡管國務院《條例》頒布已有8年多,但在全國范圍內一直沒有積極執法氛圍,也沒有統一的公積金行政執法程序。由于執法存在障礙,公積金執法力度要加大就成為一句空話,也導致很多人認為公積金制度可建可不建。
二、我縣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工作的基本情況
我縣自*年實施住房公積金制度以來,在公積金管理人員的艱苦努力下,住房公積金工作從無到有,公積金歸集規模也不斷得到擴大,公積金建制人數、覆蓋率也逐年增長和提高,受益面較以往也越來越廣。截止到20*年3月,我縣已有260個單位5917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累計歸集公積金總額26833萬元,累計歸集余額19497萬元。分析我縣公積金歸集擴面工作,具有以下特點:
1、目前建立公積金制度的單位主要是國有單位即行政事業和國有企業。據統計我縣國有單位有179個,其中已繳存177個,占應繳的99%,未繳存的單位僅有過壩管理處和污水處理廠2個單位;從繳存人數來看,國有單位繳存人數已達5613人,占全縣繳存公積金總人數的95%,國有單位沒有繳存公積金的人員主要是一些行政事業單位自聘的臨時工人數。
2、非公企業建立公積金制度的比例極低。據統計,全縣有非公企業1000多個,從業人員有8000余人,已建立公積金制度的僅有48個,繳存人數也僅有304人,占應繳人數的3.8%。
3、從繳存的金額來看,非公企業建立公積金制度職工繳存的金額也較低,非公企業月繳存額為9.3萬元,占全縣公積金月繳存額的1.8%,人均僅為306元。
從以上分析不難看出,我縣住房公積金工作雖然得到了一定的發展,但依然存在非公企業建制率不高、覆蓋面不廣的問題,因此我們今后的工作重點就是要做好非公企業的歸集擴面工作。
三、新形勢下加強我縣住房公積金擴面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1、加強領導,注重配合。政府應高度重視住房公積金擴面工作,以確保職工享受住房公積金的合法權益。為此,建議政府成立由分管縣長任組長,房改(公積金管理中心)、財政、工商、稅務、勞動保障、總工會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非公企業住房公積金建制工作領導小組,以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中心要積極為政府當好參謀,因地制宜,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同時要加強與財政、勞動保障、稅務、工商、總工會等部門的聯系溝通,積極爭取各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各相關部門要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從而真正形成公積金擴面工作的整體合力。
2、加大宣傳,統一思想。在非公有制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必須切實做好宣傳發動和輿論引導工作。一是開展集中宣傳,通過報紙、廣播、電視、宣傳車、橫幅、宣傳資料、會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住房公積金法規、政策,宣傳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意義以及實行住房公積金后個人在收益、買房貸款等方面的一些業務知識;二是做好平時的宣傳。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絡等媒體,不間斷地宣傳《條例》和有關文件精神,以及宣傳住房公積金工作開展以來的成效;三是加強上門宣傳。重點對非公企業的法人代表進行宣傳,有針對性地解答企業提出的問題,幫助企業提高繳存公積金認識。通過宣傳,提高全縣上下對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認知度,使廣大職工群眾進一步了解政策,增強單位、職工自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積極性。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
一、住房公積金制度之發展現狀
(一)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積極功能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在推行住房制度改革過程中,為解決城鎮職工住房消費問題而推行的一項強制性的長期住房儲金制度。作為住房實物分配向貨幣分配機制轉換的重要形式,它已成為基礎性制度和核心制度。經過十多年的探索實踐和制度創新,已經初步形成“單位資助、個人繳存、互助貸款、廉租保障”的政策體系,住房公積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改善了居民消費結構,促進了住房消費。
(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發展態勢
隨著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與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日趨密切。首先,住房公積金通過個人繳納、單位資助、長期存儲的方式,建立的職工的自我保障機制。其次,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實物轉變為貨幣化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最后,住房公積金制度為城鎮職工積累了一筆長期、穩定的政策性住房儲金,提高了職工的住房保障能力,促進了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的建立。
二、完善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一)建立住房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基礎
我國現有城鎮居民4.9億人,到實現“全面小康”的2020年,我國城市化水平將達到55-60%,城鎮居民將增長到8-8.5億人。在此期間約有3億左右的新增城鎮人口需要解決住房問題。同時,原有城市人口改革住房條件的需求也很迫切。這就必須進一步發揮公積金制度的作用,切實管好用好公積金,鞏固和發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果。
(二)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益的根本保證
公積金使用有“低存低貸”的特點,更適合廣大中低收入城鎮居民貸款購房的需要。目前,由于一些地方公積金管理混亂,服務質量差,公積金使用效益不高,必須盡快改變這種狀況,努力提高公積金的管理和服務水平,確保資金安全,搞好資金運用。
(三)防范公積金風險的有效措施
住房公積金制度在公積金決策和管理方面暴露出來的問題,嚴重影響公積金的安全運行,這不僅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將失信于民,滋生腐敗,影響社會穩定。加強公積金管理,最主要、最迫切的是防范公積金的風險,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強化監督,堵塞漏洞,化解和消除潛在風險隱患,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運行。
三、住房公積金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保障功能范圍小
由于政府職能轉變;事業單位改革,財政供養人員逐步減少;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國企改制,國有單位職工也將減少;很多非公有制單位的職工:個體工商業者、社會自由職業者、進城務工人員尚未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基本上游離于制度之外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因此,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范圍有縮小的趨勢。
(二)地區發展不平衡,行業繳存差距大
城市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導致區域間業務發展的不平衡性進一步加大;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存在較大差異,職工公積金余額最高的有十幾萬元,最低的只幾千元,折射出職工在工資收入上存在不公平現象。過大的繳存差距有損制度的和諧。
(三)住房公積金的效用不高,業務范圍有待拓展
就全國而言,2007年末,住房公積金使用率(個人提取總額、個人貸款余額與購買國債余額之和占繳存總額的比例)為74.58%,住房公積金運用率(個人貸款余額與購買國債余額之和占繳存余額的比例)為57.24%。巨額資金沉淀于銀行,部分地區運用率不足30%。有的地方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公積金歸集余額的比例為60%,說明資金使用還沒有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住房消費市場。如何一方面加大資金籌集力度,拓寬籌集渠道,另一方面,在繼續加大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投放的同時,實現資金的多元化投資和運作,確保資金的保值增值,使住房公積金受惠于民,是一個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
(四)管理機構尚未完全理順,監管機制不完善
由于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缺乏必要的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挪用住房公積金等違法亂紀現象時有發生,這不僅嚴重影響了管理中心的聲譽,而且也嚴重影響著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發展。
(五)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不配套,行政執法難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雖然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機構、監督等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但沒有相應的實施辦法和具體的操作規程。國家相關部門出臺的有關政策與住房公積金的有關政策不配套、不嚴密,增加了執行的難度。一些單位和企業受眼前利益和狹隘思想的驅動,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重視不夠,認識不夠到位,總是強調各種困難拖欠公積金,有些職工也對這項制度漠不關心,形成了業內人士所歸納的“法人不執法,主人不做主”的狀況,造成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更為艱難。
四、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對策建議
(一)強化歸集,擴大覆蓋面
加強住房公積金的宣傳工作。通過大力宣傳住房公積金制度的重大意義,努力使住房公積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戶曉,為深入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群眾基礎。按“明確重點、狠抓難點、依法管理、積極促繳”的思路,采取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的辦法,逐個解決系統、領域的問題,積極推進公積金制度向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延伸,把公積金制度的覆蓋面擴大到外資、民營、私營企業和組織。開拓在農民工中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將他們納入城市住房社會保障體系。嚴格執行國家關于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比例規定,對于高收入者公積金的繳存額實行限高封頂政策,防止不同階層公積金繳存差距擴大化,建立和諧發展的公積金制度。
(二)建立規范化的運營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
大力推進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財務、計算機系統、檔案管理等業務管理辦法,規范業務流程和操作規程。同時要認真研究如何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問題,借鑒商業銀行普遍實行的內部控制制度,制訂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通過網絡管理系統,加強對分支機構和業務經辦網點日常業務活動的監督,形成管理中心相關部門和崗位之間的相互制衡機制,保證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活動的正常進行,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資金風險。
(三)提高公積金的效用,促其保值增值
因地制宜確定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運作方式,注意兩點:公積金歸集與個人住房貸款方式的協調一致,能夠實現以貸促繳;最大限度地化解風險,保證公積金的流動性、安全性和增值性。
為最大限度地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在提高職工住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體現住房公積金的社會“保障性”,要從三個層面抓好落實工作,進一步提高公積金的使用率。積極支持職工直接使用公積金用于購房、還貸、維修和支付房租,為改善職工住房條件助一臂之力,通過公積金的資金運作,努力實現增值收益,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社會保障作用。
(四)發揮縣人民政府的積極性,加強縣級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設與管理
要認真研究如何發揮縣級政府積極性的問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依賴于當地政府的通力配合與協作,在現階段,管委會形成的決議的執行以及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繳存比例的調整、逾期貸款的清收等,如果離開了當地政府的支持與配合,僅靠市管理中心與縣分中心的力量是不夠的。
(五)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監督機制
為了確保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管理的安全有效,必須建立和完善上下監督、同級監督機制和體系:堅持住房公積金管理政務公開;提高職工個人明細賬的透明度、賦予職工“四權”(即知情權、使用權、監督權、所有權);采取各種措施保證住房公積金的安全運營,防止資金流失和信貸風險。地方財政部門通過定期檢查資金運營賬務,監督評價資金經營狀況;審計部門通過審查資金來源,使用投向及使用結果,考核資金負債、成本效益、合規經營、服務質量等指標,做出審計結論,全面檢查資金歸集使用的合規性和合理性;金融主管部門主要借助于各種金融法規,檢查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金融合法性;司法部門則從法律的角度對“中心”的資金管理及繳存者行為的規范進行監督,對各種住房公積金管理使用糾紛進行審理裁決,依法維護住房公積金管理使用的公正性。
總之,要樹立科學發展觀,與時俱進,加強調查研究,開拓進取,不斷適應新的形勢要求,及時研究新情況,努力解決新問題,用創新的思維,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這是保持住房公積金制度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出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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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防范
當前社會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城市化進程逐步加快,社會上很多中低階層的人們根本就買不起房,沒有地方可以住,但是他們對商品房的要求依然很大,為了解決這個矛盾,中國推出了 住房公積金貸款 這個政策,這個政策的出現加快了住宅建設以及相關行業的迅速發展,使得住宅業實現了可持續發展,還解決了大部分人的就業、住房問題,推動國民經濟快速穩定的增長。但是,這項政策依然存在缺陷亟待解決。
一、住房公積金
(一)國內的住房公積金制度
目前,國內的公積金制度主要是指職工和職工所在單位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儲金,在購買或建造住房時可以提取,滿足一定條件的還可以進行貸款的一種制度,是政府強制性實施的一項政治制度。它以法規的形式規定了有關住房公積金的機構及其職責、繳存、提取、和使用、監督、責罰等各方面的詳細內容。
(二)公積金制度的管理及其特點
1、管理原則。目前中國住房公積金管理體系遵循的原則是: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儲存、財政監督。各部門分工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風險。
2、住房公積金的儲存。職工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額都有明確的規定。
3、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如果職工要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離休、退休,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購房貸款本息均已償還,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等情況,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款,在提取之前還要有相關證明。
4、國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特點:強制性,它是一項由國家強制實施的國策制度;互;保障性;政策性等,公積金制度是中國政策性住房金融的核心。
從下表可以具體看出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不同:
由上可知,住房公積金是一項有保證、讓人民用起來放心,給人民送實惠的制度。通過調查可以看出,住房公積金為廣大的人民接受,在21世紀初,這項制度剛開始的時候,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迅速增長:
2003年以后,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還在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長,說明,在中國,個人住房貸款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二、住房公積金存在的風險
任何制度都有風險,特別是在大力發展的過程中,各種風險就會慢慢的出現,給相關人員帶來不同程度的風險。在進行公積金貸款時,總共有三個主體負責: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及借款職工,但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可知: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風險事實上主要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來承擔。
(一)管理中心需要承擔的風險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需要承擔的貸款風險主要包括:
1、來自職工的風險:欺詐風險、違約風險、擔保風險
2、來自外部環境的風險:法律風險和政策風險。
來自職工的欺詐風險主要是由于管理中心與借款員工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會出現個人信息不真實;虛假抵押;多頭抵押;遺漏抵押等狀況,以求騙取貸款。違約風險是借款職工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以違約來放棄抵押房產,給管理中心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政策風險主要是指宏觀的經濟風險以及利率風險,這是由市場經濟的不穩定造成的。法律風險則是因為法律制度的不健全、職工的信用觀念淡薄等原因引起的,借款職工拒絕償付債務,導致管理中心的經濟損失。
(二)職工應該承擔的風險
職工作為風險的承擔者之一,他們應該承擔的風險有:
1、由貸款規模不合理造成的貸款規模風險;
2、因為存貸的不對稱給職工帶來的經濟風險;
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機構體制、監督管理體制操作不當引起的管理中心機構運作風險;
這些風險都會給人民、社會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政府只有加強監督管理,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人民增強自身的素質等等,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風險的發生,保證人民的利益,維護政府、社會的利益。
三、減少風險的對策建議
住房公積金貸款這一項政治制度,只有盡可能的降低風險的發生,才能真正成為一個有利于人民,有益于社會的政治制度,才能更好更快的推進城市化的進程,建議政府應該全方位的建立起多元化的住房金融監管體系:
1、首先,應該建立社會審計監管體系。保證收支活動的合法性,減少因為可以避免的失誤而造成的損失;
2、建立外部的評估約束系統,接受社會的監督,提高信用度;
3、建立同業監督系統,以利益為紐帶,互相監督,實現自我的嚴格管理。
4、加強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的素質培養;
5、合理規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模。
四、結語: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一項為了解決普通大眾的住房問題而發行的政治制度,只有這項制度更加完善了,才能更好的為人民服務,更好更快的推動社會的迅速發展。公積金貸款的發放一定要有步驟、有計劃的進行,要按照公積金貸款的相關條例,如果一味的放松貸款的限制條件,就會造成另外的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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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認識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擴面工作的重要意義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及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繳存的一種具有保障性、互、屬職工個人所有的長期住房儲金。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有利于形成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共同負擔解決住房問題的籌資機制,更好地支持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提高購房支付能力,實現安居樂業。
目前,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和條條管理的國有企業已全面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解決了一大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難問題。但應當看到,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覆蓋面還不廣,多數非公企業還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非公企業職工住房難的問題還比較突出,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擴面工作,重點是在非公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在非公企業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擴面工作,有利于改善就業環境,促進不同所有制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開展公平競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利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拉動國民經濟增長;有利于加快城鎮人口集聚,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推動城市化進程。因此,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出發,積極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擴面工作。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㈠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積極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擴面工作,加快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符合企業單位特點的職工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不斷改善職工居住條件。
㈡基本原則。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擴面工作,要堅持依法辦事、以人為本、有序推進、注重實效的原則。依法辦事就是要依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省人大常委會《**省住房公積金條例》的法規規定,依法全面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擴面工作。以人為本就是要從維護職工切身利益出發,努力做好這項暖人心、得人心、穩人心的工作。有序推進就是要結合當地實際和企業特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積極推進。注重實效就是要切實幫助中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困難,有效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受益面。
㈢工作目標。要進一步加大推進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工作力度,按照依法推進、有序推進的要求,力爭每年新增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企業職工人數達到上年已建立職工人數的10%以上;爭取用3—5年時間,住房公積金制度在非公企業達到全覆蓋,構筑起比較完善的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
三、進一步落實有效的工作措施
㈠積極推進,抓好重點。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要求和我市實際,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擴面工作,要按照“低門檻進入,逐步到位和抓好重點,先大后小”的原則進行。“低門檻進入,逐步到位”就是允許非公企業按2002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單位、個人各按8%比例計算,每月繳存132元,即每月單位為職工繳存66元,職工本人繳存66元。實行低門檻、低標準進入,以后逐步提高繳存比例,有條件的企業,按現有的規定繳存比例一步到位。“抓好重點,先大后小”就是要求上市公司、準備上市公司、明星企業、重點骨干企業及其職工率先全部、全員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改制企業應恢復建立;在同行業經營規模較大、職工人數較多和影響較大的企業先行建立;其他企業分批分步實施。對用工不穩定的企業,可先在企業管理層和生產經營骨干范圍內建立,以后逐步擴大參建范圍。對繳存確有困難的企業,可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緩繳手續。
㈡完善現有政策,提高制度的適應性。根據非公企業實際,完善現有的提取和貸款政策。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政策,應與非公企業職工流動性較大的新情況相適應。適當擴大提取范圍,適度放寬職工與企業中止勞動關系后的提取條件。要扶持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度較低的企業職工貸款,適當延長貸款期限,增加還款方式和貸款最高限額。要方便職工申請,規范和簡化辦事程序,提供優質服務。針對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對象從單一的穩定群體向多元群體轉變,要進一步完善防范貸款資金風險的制度和措施,確保資金放得出、收得進、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