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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整治現狀
我國在推進城市化進程中,城市建設需要的土地不斷增加,而18億畝耕地的紅線又不能突破,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工程”顯然是解決這一矛盾的創新之舉。
近期的《2010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數據顯示,“十一五”期間,全國通過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50萬公頃,超過同期建設占用耕地面積。郴州市的土地整治成績同樣引人矚目,僅以蘇仙區為例,2001年來實施項目50多個,新增耕地面積萬余畝,為當地和郴州市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用地保障,實現了土地綜合整治的最大效益。
2 存在的問題
就郴州市而言,土地整治的總體形勢較好,但各地發展不平衡,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
一是土地綜合整治的綜合程度不夠。土地綜合整治是個新生事物,就其內涵而言,整治項目工程中應有田、水、路、林、村等諸多內容,但在各地目前實施的項目中,工程僅涉及田、水、路的整治,林、村的整治涉及較少,有整治而無綜合。
二是村莊綜合整治規劃滯后。村莊綜合整治規劃也是新生事物,其編制規劃尚未出臺,規劃成果也沒有相關標準。土地綜合整治規劃項目要求與新農村建設規劃相結合,而村莊綜合規劃成為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組成要件,村莊整治規劃應怎樣規劃、規劃成什么、規劃編制經費如何解決是一個亟需解決的問題。
三是政府各部門配套資金難以落實。土地綜合整治涉及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農村公路建設、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扶貧開發、電力、通訊、煙草等相關涉農資金的集中使用。目前,由于各自強調本部門利益,部門承諾配套資金難以到位,不能形成合力。
四是項目實施時協調配合不夠。土地整治項目實施時涉及到很多部門,協調好了可以形成合力事半功倍。但在項目實施中,往往各自為政,不注重協調,導致意見不一,配合不夠,有時甚至相互制肘,事倍功半。
五是后期管護力度不夠。有些項目驗收完成后就萬事大吉,移交給當地村組后不重視甚至放棄監管;有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接收整治后的土地后只注重“用”而不注重“養”,不重視后期管護,導致土地產能下降,沒有充分實現土地整治的作用。
3 對策和建議
為切實加強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把好事辦好,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要充分發揮綜合效應。只要是圍繞實現綜合整治目標的所有工程都應列入土地綜合整治內容,應與傳統土地整理項目有所區別,不能局限于土地平整、農田水利和田間道路等工程,諸如農村居民點改造等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的工程也應在列。將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其他涉農項目有機地結合起來,真正做到綜合整治,發揮其最大效益。
二要加快村莊綜合整治規劃。土地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首先編制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情況下,合理規劃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布局農村產業結構,正確引導農民集中建房。
一、意義和任務
綜合整治土地是提高耕地質量,改善農業綜合生產條件,開發土地后備資源,增加耕地面積,確保耕地占補平衡和總量動態平衡,以建設促保護,節約集約用地,保障科學發展。按照《#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縣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重點整治空心村、磚瓦窯、工礦廢棄地、灘涂地、荒草地和通過改良為基本農田的一般耕地,計劃五年時間全縣綜合整治土地面積8萬畝(基本農田4.5萬畝,未利用地3.5萬畝),其中:20*年綜合整治1.9萬畝(基本農田0.9萬畝,未利用地1.0萬畝)。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安排綜合整治任務(詳見附表)。
二、整治工作的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整治范圍包括:全縣行政轄區內的“空心村”、拆除后的磚瓦窯場和工礦廢棄地、灘涂、可通過改良為基本農田的一般耕地。
(二)對象。
整治對象包括:1、違法占地開辦的磚瓦窯場和拆除后的磚瓦窯場;2、用地期限已屆滿的工業和采礦用地;3、因經濟效益低或其他原因,停產的工業和采礦用地;4、村內和周邊長期不用的空閑地;5、已另外選址建新房的農戶原有的宅基地;6、長期不用的宅基地;7、需整治的打谷場用地;8、農村其他依法應整治的土地;9、大廣高速公路占補平衡整治用地;10、灘涂、丘陵地;11、災后重建后已搬遷的村莊;12、已拆除的磚瓦窯場不能轉產的土地;13、可通過改良為基本農田的一般耕地。
三、方法和步驟
(一)調查摸底。根據各鄉鎮初步調查統計,全縣可以開發利用的耕地后備資源豐富,潛力巨大。各鄉鎮要在4月30日以前完成調查摸底、實地核查工作,進一步澄清底子,逐塊逐類進行統計,上圖上簿進行臺帳管理。
(二)科學規劃。綜合整治土地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搞好前期規劃設計意義十分重大。在項目規劃設計和選址上,要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因地制宜、實事求是,按照集中連片、先易后難、穩步實施、全面推進的原則,搞好與新農村建設、基本農田整治、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第二次土地大調查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結合與銜接,做到科學規劃、合理選址。
(三)嚴格管理。綜合整治土地要嚴格按照國家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度、招投標制度、工程監理制度、公告制度、合同制度等五項制度,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立項申報、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預算編制、公開招標、簽定合同、組織實施、竣工驗收、決算審計和申請終驗制度。要完善檔案管理,加強后期管護,注重項目實施質量,充分發揮其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四)成果利用。占補平衡項目的新增耕地驗收合格后按程序納入補充耕地儲備庫管理,作為規劃調整指標和占補平衡使用。驗收合格的新增基本農田可按程序作為規劃調整、規劃指標和建設用地補劃基本農田使用。
四、土地整治任務分配原則
1、土地整治要依據就高不就低,就遠不就近,就大不就小的原則,科學規劃,認真實施。2、以各鄉鎮土地詳查數和耕地后備耕資源調查數為基礎,確定各鄉鎮每年應整治的任務。3、土地整治要結合新農村建設、災后重建、拆除磚瓦窯場、本鄉鎮發展經濟的需要、小集鎮建設和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適度安排。4、土地整治要體現先易后難,先整治先利用的原則。5、土地整治要體現有利于全縣建設項目安排使用為前提,長期規劃,分年度逐步實施。
五、驗收的條件和標準
(一)條件。
各鄉鎮對符合整治要求的項目,在圖、表和實地相統一的前提下,以鄉鎮人民政府為單位書面申請縣政府驗收,縣政府上報市政府核準驗收。
(二)標準。綜合整治的耕地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質量達到一般耕地或基本農田標準。
六、措施和要求
(一)組織領導。為加強對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了副縣長蔣文俊同志任組長,縣政府法制室主任錢長鵬同志、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申軍同志任副組長,縣發改委、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縣水利局、縣電業局、縣交通局、縣國土資源局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國土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國土資源局,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組織,保證綜合整治土地的順利實施。
(二)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關于貫徹財政部調整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20*〕85號)、《##省財政廳、物價局、土地局關于印發〈##省耕地開墾費、土地閑置費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外字〔1999〕40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調控嚴格土地管理的通知》(#政辦〔20*〕33號)等有關文件規定,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全額用于整治土地。縣政府安排土地出讓金總價款的5%用于綜合整治土地和基本農田建設。土地整理項目由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審核立項。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土地出讓金總價款5%由縣財政部門安排當年預算,資金下撥到項目承擔單位,專款專用,專戶管理。縣財政和審計部門對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同時,采取多元投融資渠道,運用各種優惠政策,吸引單位和個人資金,本著“誰整治、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群眾自發組織實施綜合整治土地。
(三)獎懲措施。
1、綜合整治土地工作納入縣政府目標管理,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采取定期督查、通報制度,對整治的面積、質量、效果進行量化,嚴格考核,獎懲兌現。縣政府對綜合整治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優先安排年度用地指標、土地開發整理項目。
2、對超額完成土地綜合整治任務的鄉鎮,縣政府授予土地整治先進單位,鄉鎮長、分管領導和國土資源所長授予先進個人稱號,并給予獎勵。
3、鼓勵單位和個人投資進行綜合整治,經驗收達到一般耕地標準的,給予投資者500元/畝的補助,并使投資者在土地承包期內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受益權。
關鍵詞:土地整治;投資估算;資金籌措
Abstract: In order to better guide the Guangdong Provincial Land remediation planning (2011-2015) and completed the planning objectives, the study focuses on analysis and calculation during planning of land consolidation project total inverstment and inversment in key projects;land remediation task in Guangdong Province during the "12th five-Year "funding measures were analyzed.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total investment in land remediation projects in Guangdong Province and investment in key projects are large; facing explore funding narrower, and how to introduce social capital.
Key words: Land remediation; Benefit evaluation; Analysis
中圖分類號:F301.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廣東省土地整治投資估算研究根據《廣東省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的整治任務,選取不同土地整治類型的典型項目進行抽樣分析,得到廣東省土地整治投資標準,并測算規劃期內的總投資量和重點工程的投資量;同時就近期投入的資金籌集渠道和相關措施展開分析,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項目提供依據,為土地整治規劃提供專題性參考[1-2]。
1單位面積投資標準測算
土地整治項目單位面積投資以廣東省近幾年土地整治項目單位面積投資量平均水平為基礎,對土地整治項目進行工程費用測算,綜合考慮典型項目單位面積投資量、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關于影響因素的修正等因素,確定各類型土地整治項目單位面積投資標準[3-4]。
1.1 典型項目測算法
由于歷史實施項目存在投資額度和時空差異,為保證數據的現勢性和連續性,研究選取近五年實施的土地整治典型項目。其中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選取土地國家級和省級投資土地整理項目,農用地整治補充耕地選取利用園地山坡地補充耕地項目,自然災毀土地復墾選取水毀農田復墾,生產建設項目土地復墾選取省級評審的礦山和線性工程土地復墾項目,農村建設用地整治選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宜農未利用地開發選取國家級和省級土地開發項目。典型項目抽樣數目見表1。
經初步測算,廣東省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單位投資量區間取 [0.24,0.27] 萬元/畝;農用地整治補充耕地單位投資量區間 [0.68,0.71] 萬元/畝;自然災毀土地復墾和生產建設項目土地復墾項目歷史數據較少,且樣本值顯得比較離散,不構成顯著規律,取其均值為下限,最大值為上限,則自然災毀土地復墾項目投資量區間為[0.36,0.87]萬元/畝;生產建設項目土地復墾項目投資量區間為[1.56,2.19] 萬元/畝;農村建設用地整治主要考慮拆舊區的土地復墾,設定其投資量與生產建設項目土地復墾等同,即[1.56,2.19] 萬元/畝;“三舊”改造項目取均值為下限,最大值為上限,則投資量區間為[122.26,140.45] 萬元/畝;宜農未利用地開發取土地開發標準,即[0.68,0.71] 萬元/畝。
1.2 工程費用測算法
現有或類似的項目類型,可利用已知的工程構成,對其進行費用測算。農村建設用地整治、“三舊”改造、圍海造地等特殊性強,不做測算;主要針對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農用地整治補充耕地、廢棄土地復墾和宜農未利用地開發項目,其費用構成包括工程施工費、設備購置費、其他費用和不可預見費等。其構成內容繁雜,往往因整理項目點的位置、地形、地貌、水源、土質等因素而出現較大差別。為保證測算結果更符合實際,按《規劃》統一劃定的分區,將全省分為珠三角平原城鎮發展綜合整治區、粵東沿海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區、粵西沿海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區和粵西北山區生態保護綜合整治區分別進行測算,全省平均數采用四個片區簡均。測算得到規劃基期和預期規劃期末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單位投資量 [0.27,0.29]萬元/畝(見表2),農用地整治補充耕地單位投資量[0.27,0.29]萬元/畝,宜農未利用地開發單位投資量[0.68,0.70] 萬元/畝。
1.3 后期管護和單位投資標準的確定
土地整治后期管護是土地整治工作綜合效益發揮長期作用的重要保障。土地整治后期管護主要包括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耕地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評價;溝渠的清淤、泵站等農田水利工程的檢修等;對田間道路工程的檢修;對防護林進行澆水、施肥、噴藥、修剪和補栽等。目前國內土地整治后期管護的主要資金落實渠道有地方政府列支、農村集體組織自籌和受益人自籌等[5]。本研究考慮靜態投資,結合廣東省土地開發整理實踐經驗,并參考其他省份關于土地整治項目后期管護的做法,初定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管護每年單位投資量為0.015萬元/畝,主要用于耕地質量監管監測;土地開發(包括農用地整治補充耕地和宜農未利用地開發)管護每年單位投資量為0.01萬元/畝,主要用于種植獎勵和地力培肥;農村建設用地整治管護每年單位投資量0.03萬元/畝,用于拆舊區客土培肥和苗木管護。初步考慮符合規劃土地整治項目實施后連續10年的投資,故農用地整治后期管護投資量為0.15萬元/畝,土地開發后期管護投資量為0.10萬元/畝,農村建設用地整治后期管護投資量為0.3萬元/畝,自然災毀土地復墾管護投資量0.35萬元/畝。其中生產建設項目土地復墾一般在復墾方案中考慮到若干年管護工程的資金安排,故不對其追加后期管護的費用;“三舊”改造項目不追加相關費用。
綜合兩種預測方法得到的平均單位投資量與后期管護產生的費用,取兩者平均值為下限,期末的單位投資量為上限。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和自然災害損毀土地復墾主要安排在《規劃》近期實施,故不考慮其后期管護費用。具體見表3。
表1土地整治樣本項目數量匯總 單位:個數
表2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工程費用測算單位:元/畝
表3各類型土地整治單位投資標準 單位:萬元/畝
2總投資規模估算
利用單位面積投資標準和規劃期末各土地整治類型規模、新增耕地潛力等要素,估算得到規劃期內農用地整治需要投入511.5億元,占總投資的3.43%;農村建設用地整治需要投入168.75億元,占總投資的1.13%;“三舊”改造需要投入14000億元,占總投資的93.94%;宜農未利用地開發需要投入24億元,占總投資的0.16%;土地復墾要投資199.5億元,占總投資的1.34%。
估算總投資量,即將各類型項目進行匯總,得到該土地整治總投資量(C),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Ii 為i類項目單位面積標準投資(萬元/畝);Si為第i類規劃項目面積(畝);C為規劃總投資額(萬元)。
根據規劃目標確定的農用地整治、損毀土地復墾和建設用地整治等各類型土地整治的潛力規模,分別估算各類投資并進行匯總。經測算,廣東省土地整治總投資規模為14903.75億元。
3重點工程投資估算
高標準基本農田綜合整治工程。以工程量測算為基礎,結合土地整治平均投入成本測算,確定完成高標準農田綜合整治工程共需要投入約100.4億元。其中,高標準基本農田集中區建設共需投資65.9億元;高標準基本農田整備區建設共需投資34.5億元。
城鄉統籌建設用地整治工程。按照土地整理平均投入成本測算,實現工程確定的整治目標,共需要投入約298.4億元,完成農村建設用地整治25萬公頃,“三舊”改造4萬公頃。
圍海造地工程。主要圍繞沿海灘涂利用和圍海造地兩項任務來開展。工程總投資60億元,其中沿海灘涂開發整治工程投資26億元,圍海造地工程34億元。
土地復墾工程。包括歷史遺留用地土地復墾工程、生產建設項目損毀土地復墾工程和自然災害損毀土地復墾工程。工程總投資206.7元,其中歷史遺留用地土地復墾工程投資7.3億元、生產建設項目損毀土地復墾工程投資47.9億元、自然災害損毀土地復墾工程投資151.5億元。
4結論與討論
(1)通過基于單位生產能力估算法而確定的典型項目測算法和工程費用測算法,制定單位面積標準,是切實可行的估算土地整治總投資和重點工程投資的科學方法。
(2)后期管護直接影響到土地整治的投資及項目的可持續性,土地整治生物、工程管措顯得非常重要。
(3)廣東省規劃期內(2011~2015年)的土地整治總投資約為14903.75億元,其中重點項目投資為665.5億元;規劃期內預計政府投入資金520億元,主要用于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和農用地整治,引入社會資金14383億元,用于土地復墾和“三舊”改造,規劃期內投資供需平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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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鹽縣當前土地利用現狀
海鹽縣位于浙江省北部富庶的杭嘉湖平原,屬嘉興地區,全縣包括4個街道(武原街道、西塘橋街道、元通街道、秦山街道)和5個鎮(澉浦鎮、百步鎮、沈蕩鎮、通元鎮、于城鎮)。根據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及海鹽縣最新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成果,海鹽縣土地總面積為87.74萬畝,其中:農用地為54萬畝,占土地總面積的61.52%,農用地中耕地為39.16萬畝,占土地總面積的44.63%;建設用地為18.54萬畝,占土地總面積的21.13%,建設用地中城鄉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6.30萬畝,占土地總面積的18.57%,城鄉建設用地中農村村莊面積12.05萬畝,占土地總面積的13.73%,占建設用地總面積的65%;其他土地面積15.2萬畝,占土地總面積的17.35%。
根據海鹽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至2020年,全縣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03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達到32.34萬畝,標準農田保護面積達到25.11萬畝,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2.49萬畝以內。新增建設占用土地規模控制在3.43萬畝以內[1]。
2.海鹽縣土地整治規劃
從1999年―2010年末,海鹽縣共實施土地整治項目175個,主要類型為土地整理、土地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涉及整治面積47.5萬畝,新增耕地7.38萬畝,其中建設用地復墾新增耕地7050畝。
在編制海鹽縣土地整治規劃時,以各行政村內自然村為單位,調查了農村建設用地(主要為農村居民點用地)的房屋新舊程度、戶型和農戶們的整治意愿等信息。在此基礎上,結合海鹽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海鹽縣域總體規劃、各鎮(街道)村莊布點規劃及交通、電力、文物保護和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劃,確定了海鹽縣農村建設用地整治區域。通過分析與測算,規劃到2020年,整治農村建設用地5.45萬畝,其中近期至2015年,安排土地整治項目35個,整治面積1.76萬畝,遠期至2020年,安排土地整治項目55個,整治面積3.69萬畝。各鎮、街道土地整治計劃安排情況見表1.1。
3.海鹽縣農村建設用地主要現狀
(1)人均用地規模偏大
海鹽縣位于平原地區,地勢平坦,縣域內大部分地區適宜建設,而且經濟較為發達,因此農村建設活動較為頻繁,農村建設用地率有待提高。根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和海鹽縣統計年鑒,海鹽縣2010年農村居民點總面積為8031公頃,農業人口為23.76萬人,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大約為338平方米,而國家規定的農村居民點用地最高標準為人均150平方米,海鹽縣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遠高于國家規定標準[2]。
(2)農村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
海鹽縣農村居民點用地建設普遍存在缺少規劃的現象,具體表現為農村建房布局零散,農村居民點內部功能局部混亂、整體檔次不夠高,已使用的土地與閑置土地交叉分布,部分村莊僅為兩層建筑物,利用方式過于粗放,這些都導致了村莊內部土地資源的浪費和建設用地結構的不合理,不利于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配套設施的建設,影響提高農村居住環境水平[3]。
(3)基礎服務設施配套不全
由于村莊規模、分散布局、資金、建設周期等一系列的原因,區域內村莊基礎服務設施配套不夠完善。除了靠近縣域或集鎮的部分農村居民點外,大部分村莊只具備了通路、通自來水、通電的基本生活保障措施,醫療服務、污水處理、信心、文化休閑娛樂設施尚未全面覆蓋。
二、海鹽縣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矛盾與問題
1.村莊規模偏小且分布不夠集中
根據海鹽縣土地利用現狀和實地調查發現,海鹽縣存在呈現二級結構,即行政村和自然村,大部分的自然村規模較小,布局分散。從村莊空間形態分布來看,村莊主要沿道路、河流、水網帶狀或點狀分布在空間分布上表現出很強的地形關聯性,平原地區村莊分布較為密集,山村丘陵地區分布較分散[4]。農村居民點用地呈自然村落分布狀態,分散建設,不利于中心城鎮和小城鎮建設發展,制約了農業農地和非農建設用地規模優勢的形成和發揮,影響了農村產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進程,加大了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難度。
2.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未封閉運行,導致整治成本巨大
海鹽縣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未封閉運行,導致整治成本巨大,未能體現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的優勢[5]。農村整治項目成本計算上,不僅包括了搬遷農戶的補助,安置地塊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也包括了建新地塊的農戶拆遷成本和土地取得費用。指標的挪用,意味著可用于增值收益的掛鉤地塊減少,如“通元滕涇”和“百步得勝”2個項目,整治出來的指標全部用于農房安置,沒有掛鉤平衡地塊可用于第二和第三產業獲取增值收益。
3.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實施中對農民利益和農村發展關注不夠
海鹽縣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申報實施中對農民權益保障和農村發展的關注度不夠,主要體現在整治項目中涉及農民安置用地的沒有及時辦理用地手續,目前在農村土地整治項目中安置用地辦理供地手續1061畝,但實際動工建設面積遠遠大于這個面積,影響下一步集體土地和農村宅基地的確權發證。根據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的要求,在現代化新市鎮和城鄉一體化建設和農村土地整治項目中,涉及集體產權建設用地置換后的建設用地指標,應優先安排村級集體經濟創收項目,但實際操作中此種情況少之又少。
4.整治項目資金投入大且籌措較為困難
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資金投入相當大,在投入大量資金之后后續資金的籌措較為困難[6]。一方面由于項目設計大量用于農房安置造成項目投入與產出不協調,造成巨大差距;另一方面農村土地整治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在實施過程中會涉及道路、水利、電力、電信、衛生、教育、文化等配套設施,這些由不用部門分管,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資金整合難度較大,各部門的資金由各部門管理使用,實際工作中存在著“各唱各的調,各吹各的號”的問題,使得資金不能得到有效整合。
5.相關部門各自為政,缺乏合作
關鍵詞 土地整治 新常態
農村土地整治是推動農村生產生活改善的重要抓手。然而,因土地整治理念導致的項目難以確立、關系難以協調等因素客觀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土地整治項目的實施成效,如何加強農村土地整治,推動實施更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顯得尤為迫切。本文以德州市陵城區為例,詳細分析當前農村土地整治存在的主要問題,對推進新常態下土地整治工作進行分析并提出對策。
一、陵城區土地整治項目實施情況
陵城區自2011年開始啟動了以土地整治助推新農村建設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結合陵城區實際,通過實施一系列增減掛鉤、工礦復墾、土地開發整理等項目,實現了農民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轉變,新農村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地區經濟水平有了顯著提高。 另一方面,陵城區現代農業強勢推進,土地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高,糧食產量實現“十三連增”。農業基礎生產條件全面改善,高效節水灌溉試點縣項目全部完成,建成規模連片的“旱能澆、澇能排、田成方、路成網”的高標準農田。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土地整治理念難轉變
近年來,陵城區土地管理部門和人員對土地綜合整治的認識有所增強,工作力度逐步加大,但土地整治理念相對滯后。在農村土地規劃、村莊建設上,思路不夠清晰,統籌協調城鄉發展觀念不強,對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缺乏整體、系統意識,尤其在新農村產業協調推進與基礎建設上,超前預測能力較弱。“十二五”以來陵城區新建農村社區24個,同時結合社區建設,新建、擴建49個產業園區,但園區發展粗放,缺乏規劃以及園區類型過于單一等問題依然突出。
(二)農村土地整治項目難選擇
當前,在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進程中,客觀存在著項目整治項目難選擇,重點難確定等問題。陵城區“十二五”期間新農村建設主要依靠的是增減掛鉤項目、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等。由于調查研究不深入,現場勘察不到位,以及對土地綜合整治內涵理解不透,致使項目設計宏觀性強,微觀針對性、可操作性弱,新農村建設中產業發展、規模生產及農村規劃建設結合不緊密,使耕地集約節約利用大打折扣,農村建設用地壓力有增無減。“十二五”期間陵城區建設24個農村社區,將全區原來989個行政村合并為404個
社區(村),建立了以農村社區為管理單元的農村行政管理體制,但城鄉建設用地利用結構并未有實質性改變。截止到2014年城鎮和農村建設用地兩者面積比重仍為18.4∶81.6。
(三)土地整治各項保障難到位
土地整治,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長期性工程,既需要持久深入的推動,來增強土地綜合整治的后勁與活力。從當前陵城區運行情況看,各項保障整體推進意識不強、相關保障不到位等問題客觀存在。目前,社區建設籌資渠道較窄,市場化手段應用不夠,土地指標交易平臺遲遲不能開通等原因制約著兩區同建工作的進一步發展。另一方面,新建社區設施建設標準普遍較低,部分社區配套基礎設施缺乏,導致農民缺乏入住積極性。部分安置區農民在入住社區后,無法適應新型的發展環境。
(四)土地整治對象關系難協調
在新農村建設背景下,土地綜合整治的重點是通過土地空間結構的調整、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打造城鄉一體化格局,使土地布局更加合理,現代農業建設穩步推進。“十二五”以來。陵城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斷擴大,耕地增幅明顯低于建設用地,耕地占補任務較重,加之田、水、路、林、村建設系統性較強,選址、規劃、監理、排污等要素缺一不可,長效管理機制不健全,給土地流轉和土地綜合開發帶來了一定難度。另一方面,當前陵城區土地、建設部門對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形勢認識不清,在項目投資渠道、建設目標上宣傳教育不到位,導致農民對工程不認可,參與土地綜合整治意識不強,積極性、主動性欠缺,部分新建的農村基礎設施利用率低,造成了資金和資源的浪費。
三、推進土地綜合治理工作可持續發展的有效對策
(一)著眼長遠,樹立土地綜合整治新理念
針對當前一些土地管理部門和人員對土地綜合整治工作認識不到位、統籌協調意識不強等問題,一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通過對農村環保產業的調整,土地的綜合整治與優化,進一步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二要樹立創新協調理念。針對當前農村土地利用少規劃、不規劃、盲目規劃和項目設計不合理等問題,要以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為契機,將村莊建設與產業發展融為一體,根據農村配套設施建設實際,優化設計項目,重點對耕作半徑、農村產業、進行合理安排,使土地綜合整治與農村各項建設統籌發展、協調發展。
(二)精準確權,適應土地整治改革新形勢
社會經濟發展新常態,賦予了新農村建設一些新的任務,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針對當前在土地綜合整治中存在的項目難選擇、重點難突出等問題,要加強調查研究。要增強土地整治平臺的支撐力,切實提高規劃設計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實用性。要在適應穩增長形勢中,增強分項治理的針對性。當前,國家穩增長、調結構、保民生政策的實施,為耕地占補平衡賦予了新的任務,明確了較高的標準。比如,在農村耕地整治中,要加強宅基地與集體用地的治理,科學規劃,重點提升耕地保護的數量與質量。
(三)加大保障,夯實土地綜合治理新基礎
完善項目實施過程監管機制,在對耕地、村落整治,以及發展非農產業,加快小城鎮建設中,要進一步規范招標的程序與操作步驟,加大對整治過程中土地質量的監督,尤其要關注工程的管護,確保跟蹤督導不斷線,監管制度不空缺。同時拓寬資金籌措渠道,在加強農業、循環農業土地整治中,要將公共服務建設融入基礎建設進程,共謀劃,同推進。同時,針對土地流轉的特點,改變當前依賴地方政府墊付的現狀,探討由鄉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單位融資的路徑,從而加大資金的保障力度。同時,要關注農民住房拆遷補償問題,著力做好惠民生相關工作。
(四)注重協調,提升土地綜合整治新活力
針對當前土地整治對象關系難協調的問題,加強教育引導,增強群眾參與的積極性。要明晰社會經濟新常態、美麗宜居鄉村新目標對土地綜合整治工作明確的新標準,以解決助力發展與保護土地矛盾、推進管理方式改革、提升土地資源與環境承載能力的維度,認清形勢,提升站位;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群眾的宣傳教育,擴大受眾面。進一步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土地綜合整治的法治建設。優化隊伍結構,增強管理人員素質,確保編制、崗位、人員相對應,隊伍素質精良。
(陳軍偉單位為山東省臨沂市國土資源局;曾亮單位為山東省平邑縣國土資源局)
參考文獻
[1] 張艷彬.浙江“美麗鄉村”建設中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現狀分析[J].浙江國土資源,2016(3).
范圍:應拆未拆老屋、亂搭亂占以及法院已受理需強制執行的“兩違”案件。重點是中心城區相關村和已列入村村新“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的村及重點入口處。
二、綜合整治工作的指導思想
以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提出的新農村建設走在全省前列的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為載體,大力開展“兩違”綜合整治,全面推進“村村新”工程建設,改善人民群眾居住環境,提高生活質量,實現村容村貌大改變。
三、綜合整治工作中“兩違”的處理原則和政策意見
1、處理原則。(1)堅持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專項綜合整治工作的重點是*年以來的“兩違”案件,但嚴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村鎮建設規劃的。
(2)堅持嚴肅法律、統一口徑的原則。法院裁定的各行政機關下達的拆除類案件一律予以拆除。法院裁定的各行政機關下達的沒收類案件,可以按照國有資產進行處置,實行作價或出租。如現在已符合兩個規劃,可以補辦相關手續的,按照有關政策予以補辦審批手續。
(3)符合兩個規劃和“村村新”建設要求的原則:(1)中心城區范圍內非法占地的,一律拆除;城郊結合部屬規劃范圍內的非法占地,影響“村村新”建設的,原則上拆除。(2)示范村、整治村內占用基本農田,影響村容村貌,影響“村村新”規劃的,原則上拆除。(3)應拆未拆老屋,原則上拆除。
2、政策激勵。村民點規劃區內的應拆老屋,由當地政府牽頭,村級組織實施,土地由村集體收回,按規劃進行新農村建設,近期不用的,采取長規劃短安排,可建設標準廠房,用于出租,解決中小企業用地難問題。村民點規劃之外的應拆老屋,只拆不建,積極推行宅基地復墾,復墾獲取的用地指標,先滿足本村村民建房和其它建設需要,對尚有節余的指標由市政府統一收購,優先安排所在鎮、街道使用。②在實施“村村新”土地整理和復墾過程中,對符合村莊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按照整理或復墾凈增耕地面積每10畝安排2畝,最高不超過15畝的標準,進行國有土地有償出讓,所得凈出讓金(扣除8%的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和12%的失土農民社會保障資金后)全額返還給村,用于“村村新”工程建設。③“村村新”工程涉及的本村合法正屋,原則上拆一還一,但每戶最高額為通天式排屋二間或小康型住宅一套。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的房屋,經村民委員會同意,鎮、街道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可調濟給本村內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對合法產權的房屋,在本村村民范圍內可以實行等間調換。
四、綜合整治工作的職責與分工
(一)街道是此次綜合整治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單位,負責組織對“兩違”建筑物的拆除。各管理區及聯村干部要掌握本轄區的用地、建設動態,并及時報告處理,聯村干部要掌握本村情況,并為動態巡查的第一責任人。“兩違”綜合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
(二)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在街道領導下全力配合做好“兩違”綜合整治工作。規劃辦、國土分局、監察大隊等部門要對清理出來的“兩違”案件及時立案處理,做好對“兩違”建筑物的拆除工作。法院作為執行主體,對未結案件進行分類,根據不同類型制定執行方案,街道負責實施,部門全力配合,進行集中執行。要對本轄區內未執行案件實行包干。派出所要對綜合整治工作中出現的暴力抗法事件采取果斷措施,予以嚴厲打擊,妥善處理好可能出現的。
五、綜合整治工作的方法與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年3月8日—4月1日)開展宣傳發動、召開班子會、機關干部會、村主要干部吹風會、大型村級骨干動員會,層層發動,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組織力量,加強動態巡查,對正在違法違章搶建的建筑物及時予以拆除,把新發生的違法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嚴防邊清理查處、邊搶建的現象發生。
開展調查摸底,逐村對亂搭亂建、應拆未拆開展摸底調查,核實土地權源,查明違法主體、違法性質、違法數量、土地座落、土地類別、符合規劃等情況,并在各村公開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需要立案查處的,由建設、國土、水利、交通等部門立案,進一步查清違法事實。
2、綜合整治階段:(4月1日—4月20日)根據市綜合整治的要求,村實施方案意見及“兩違”建筑物拆除計劃。
實施鼓勵自拆,要加大政策的宣傳力度,努力引導和督促黨員干部帶頭自行拆除,敦促違法當事人自行拆除,盡量減少,這樣既減少工作量,又減少應拆未拆老屋戶和違法當事人的損失,提高工作成效。
實施分類拆除,對拆除難度大,應拆未拆老屋及違法當事人屢勸不拆的戶,分類處置依法組織。按照“摸清實際情況、制定處理意見、發出拆除通告、限期自行拆除、組織”的工作步驟分類處置。
(一)必須拆除:“兩片兩線”和示范村、整治村范圍內占用基本農田、嚴重影響村容景觀、影響村村新規劃的“兩違”案件,不管是作出沒收還是拆除處罰的,一律予以拆除。影響景觀或嚴重存在安全隱患的一律予以拆除。
(二)暫緩拆除:對拆除類案件,占用非基本農田、不影響村容景觀、不影響村村新規劃以及下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時有意向將該地塊調整為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可以考慮暫緩拆除,但必須附合一定條件。
(三)沒收案件:對作出沒收建筑物處罰的案件,除符合必須拆除對象的外,沒收的建筑按照國家資產進行處置,根據村、街道的意見,由各部門按規定辦理沒收建筑物租賃手續,對個人住宅符合劃可以補辦用地審批手續的,可以作價后補辦手續。如影響景觀的,由街道提出整改意見,責令當事人限期整改。
(四)應拆未拆老屋:對應拆未拆老屋,各地要根據該村的新農村建設規劃視情處置,對位于排屋中間難以拆除的,可以由村委會收購后根據規劃實施進程集中拆除。
3、檢查驗收階段:(4月20日—5月1日)街道將組織考核驗收組采取聽取匯報、查看資料、走訪群眾、查看現場等形式,組織對“兩違”綜合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和考核,驗收不合格的要補課,直至達到驗收合格為止,對工作成績突出的要予以表彰。
六、綜合整治工作的要求
關鍵詞:土地整治規劃 效益分析 效益評價
從我國發展現狀來看,我國目前正處于一種土地資源緊缺的背景之下。為了緩解土地資源緊缺帶來的人地矛盾,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率,同時也為了保證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在執行了土地整治措施以后,我們需要對土地整治方法、過程的合理性,土地整治的結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以使土地整治工作更加完善。因此,我們有必要對土地整治規劃效益分析與評價工作相關的內容進行研究
一、土地整治與土地整治效益評價
土地整治是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及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措施。它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及土地利用規劃中確定的土地用途兩方面因素對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結構和土地利用關系進行的改造。科學的土地整治是緩解人地矛盾、保證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重要保障。
土地整治效益評價是土地整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土地整治效益評價是通過一種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來對土地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綜合的測定。它是對土地整治規劃在具體實踐過程中所預計表現出來的效果和利益的評價。它主要從土地整治規劃對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土地開發等方面的統籌安排;對農田整治、農村政治、市區土地整治等方面的統籌;對農村生產生活問題、農村生態問題的籌劃以及對耕地保護、國民經濟發展、自然資源的節約利用新農村建設以及城鄉發展的統籌規劃等方面對土地整治規劃的預計表現效果進行分析評價。土地政治效益評價是分析土地整治活動與經濟效益的效應、土地活動對生態效益的效應、土地活動對社會效益的效應這三種影響的重要工具,也是豐富土地整理理論的重要工具。可以說,土地活動對土地整理實踐活動的規范與指導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土地整治規劃效益分析的評價指標
談到土地整治效益評價,我們就不可能不提及土地整治規劃效益的分析評價指標。土地整治規劃效益分析評價指標是國家土地整治宏觀目標實現情況的一種體現。它不是單個土地整治項目的效益疊加,而是在土地整治項目的績效評價及后評價研究的基礎之上對土地整治評級指標構建原則及構建思路等內容的發展創新。通過對目前的土地整治效益評價體系進行研究,我們可以發現,土地整治的目標可以分為國家目標層次、專項目標層次和指標層次三個部分。在這三種土地整治目標層次之中,國家目標層是國家對土地整治提出的目標的總體規劃,專項目標層則是國家土地整治目標的一種細化。專項目標層主要根據耕地保護、新農村建設、自然資源的節約利用、城鄉發展和國民經濟發展這5大方面來確立評價指標。指標層是對土地整治專項目標的細化。它主要從14個方面來確立評價指標:耕地面積的增加情況、糧食產能的增加狀況、耕地質量等級提高、高標準基本農田面積的變化、建設用地盤活量、建設占補平衡量、土地節約面積、水資源節約量、機耕土地面積增加量、農村居民點面積增加量、農民人均年收入增加量、土地權屬明晰情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情況、土地整治基金投入量。
三、土地整治規劃效益評價指標的確立依據
(一)響應節約資源基本國策
在中國的發展過程中,節約資源這一措施已經成為了我們國家一項重要的基本國策。在這一基本國策的影響之下,通過土地整治這種方式節約土地資源自然成為了國家的一種必然選擇。從國內一些地區采取的節約措施來看,舊城改造、城中村拆除、農村廢棄土地復墾工作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土地資源的浪費。農村地區灌溉排水工程建設力度的加大使得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基于這樣的狀況,在土地整治規劃效益評價指標確立的過程中,我們有必要將水資源節約量、節約用地面積等因素作為重要的評價指標
(二)擴大內需,保障經濟增長的需要
土地整治是實現耕地占補平衡、保障耕地“紅線”的重要措施。為了更好地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在對土地整治規劃效益進行評價的過程中,我們有必要將建設用地平衡量、建設占補平衡量等因素作為評價指標。
(三)順應新農村建設的要求
通過對新農村建設的要求進行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新農村建設對村莊整治提出了嚴格的要求。農村地區要通過村莊整治實現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的發展,要形成農民居住相對集中,環境優美的新農村。這就要求國家在土地整治過程中要注重對土地平整、農田水利建設、田間道路維護,田間防護林建設等工作的強化。因此土地整治規劃效益評價體系之中就應該包含機耕土地面積增加量、農村新建居民點面積增加量、農村人均年收入增加量等方面的因素。
(四)土地整治規劃效益分析方法
通過前文的論述,我們可以知道,土地整治規劃效益分析是對土地整治過程中未發生的事情進行一種具有預測性的分析評價。同土地整治績效評價相比,在技術方法上還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因此土地整治規劃分析也需要一定的科學方法。以黑龍江省為例,黑龍江省在土地整治規劃效益分析過程中采用了統計預測、類比分析與專家調查相結合的方法。省級土地主管部門在2006年了《黑龍江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對新增耕地面積、農村建設用地盤活量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劃[3]。對于一些沒有可利用的歷史數據的土地整治規劃效益分析評價采用借助省內典型案例進行類比分析的方法;對于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等缺乏原始資料、統計數據、以及典型案例的土地整治規劃內容采用專家實地調查的方式,這種組合的實施對預測結果的正確產生有著重要的幫助。
四、結語
土地整治規劃效益分析評價是關乎國計民生的一項重要問題。在分析評價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借助科學的方法對土地整治規劃效益進行分析。只有將土地整治規劃效益評價指標與經濟社會生態三大效益相結合,才能更好地促進我國土地整治工作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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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孟勉.黑龍江省土地整理項目績效評價研究[D].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2015.
(一)評價指標權重確定。
目前,指標權重的確定方法主要是特爾菲法。本研究根據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特點及征詢他人工作經驗,也采用特爾菲法對績效指標分配權重。本研究設計了調查問卷,組織多領域專家根據自己的經驗和知識,對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各級次指標權重分值做意見征詢,經過反復幾輪的征詢,使專家意見趨于一致,將反饋結果匯總加工整理,得出指標權重。1、專家意見收集。根據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指標,對指標性質進行定義,綜合匯總成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績效評價指標權重意見征詢表。(表1)為了使收集的專家意見既全面又具代表性,我們選取來自行政管理部門、科研院校、系統內事業單位及國土資源局土地管理部門、財務部門、業務處室的25位專家進行了指標權重意見征詢。通過詳細介紹本研究寫作出發點及目前面臨的急需解決的指標權重分配問題,各專家明確了待咨詢的任務,并給予了支持和配合。共回收有效問卷20份。2、特爾菲法分配權重。用特爾菲法計算過程如下:第一輪共分三個步驟:第一步,將各專家賦予各因素、因子分值的數據進行均值計算,求出相應的各項均值;第二步,在均值計算的基礎上,進行對專家賦予分值數據均值的方差計算,求出相應的各項均值的方差σ2;第三步,計算各因素、因子專家賦分的均方差σ,當均方差大于5時,進行下一輪賦分,并置信區間為95%給定各專家取值區間,進行第二輪打分。第二輪共分五個步驟:第一步,將各專家賦予各因素、因子分值的數據進行均值計算,求出相應的各項均值;第二步,在均值計算的基礎上,進行對專家賦予分值數據均值的方差計算,求出相應的各項均值的方差σ2;第三步,計算各因素、因子專家賦分的均方差σ;第四步,計算最大值和最小值,其中最大值公式為均值+均方差,最小值公式為均值-均方差(因為出現負值,不能采用2倍均方差);第五步,計算權重值,最終確定土地管理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見表2。(表2)
(二)評價指標評分標準確定。
根據專家打分和對大量土地開發整理目的分析,確定了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績效評價等級。結果等級劃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和較差四個等級。優秀是指項目計劃與預算完成情況、質量達標情況、項目時效情況和管理規范情況達到優秀水平,綜合分值(M)M>85(分);良好是指項目計劃預算完成情況、質量達標情況、項目時效情況和管理規范情況達到良好水平,綜合分值(M)70<M<85(分);一般是指項目計劃與預算完成情況、質量達標情況、項目時效情況和管理規范情況一般,綜合分值(M)60<M<70(分);較差是指項目計劃與預算完成情況、質量達標情況、項目時效情況和管理規范情況較差,綜合分值(M)M<60(分)。
(三)土地綜合整治績效評價
(四)結果分析。
龍池鎮的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綜合分值(M)=80,即項目績效結果為良好。項目大部分目標已經實現,相對于成本而言,項目實施達到了預期的目標和效益,評價結果與項目施工單位、管理單位與評審專家的意見基本一致,與項目實際狀況也較符合。存在問題的方面主要是資金撥付和后期管護情況,重要的是缺乏民眾的熱情,民眾對項目工作的理解認識不夠,并且部分工作因為破壞了當地的生態環境引起群眾的不滿。雖然知道這是一項民心工程,是政府為民眾辦實事的好事,但一涉及到個人利益的時候就會產生消極、被動、抵觸的情緒,難以讓民眾積極投入配合到這項工作上來,有的農民甚至會在實施過程中提出一些無理的要求,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土地綜合整治工程村民也能做,為什么一定要招投標讓外地人來做,群眾還有不同的意見等等,容易使組織實施者陷入被動狀態。
二、黃河三角洲地區土地綜合整治模式建議
(一)公眾參與式土地綜合整治模式。
通過龍池鎮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績效評價發現,土地綜合整治過程中公眾參與度低是較為嚴重的問題,也是黃河三角洲地區土地綜合整治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參與式土地綜合整治模式步驟主要包括:準備工作階段、公眾意愿收集與處理階段、初步設計方案提出階段、初步成果審查與完善階段、設計方案的公眾認可度評價階段及設計方案公示階段。與傳統規劃設計相比,公眾參與規劃設計的過程更多融入了公眾參與機制,這樣設計出來的東西就很難較好地滿足農民使用的需要。公眾參與設計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規劃設計單位會將規劃成果向公眾公布,讓廣大群眾了解規劃成果的具體方案,為土地綜合整治規劃實施奠定堅固的群眾基礎,也能為今后土地綜合整治規劃項目的實施、監督及成果的后期管理維護提供保障。
(二)注重生態環境治理型整治模式。
【關鍵詞】新形勢;創新改革;農村;土地整治
新形勢下創新改革農村土地的整治工作不僅是協調土地資源供需緊張的矛盾,強調耕地保護措施,推進新農村建設和提高城鄉統籌發展水平的客觀要求,也是促進農業與農村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黨的十明確提出:為了實現讓農業發展擁有更多的農田這一戰略發展目標,就必須積極推進土地的開墾復墾和整理,加大投入積極建設農村基本設施,提高土地的出讓資金,提高新增的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金額在農業開發的占比[1]。由此可知,土地整治是保護農村耕地,提升耕地總體生產能力,優化土地資資源的利用率,保障土地資源集約化發展,改善農村環境的主要途徑。隨著新形勢下社會各行各業經濟的發展,農村土地整治工作面臨著新的難題,因此必須正確認識當前形勢下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存在的問題,樹立新的土地整治改革理念,采取正確的創新的改革措施,不斷完善與創新改革農村土地整治的運行機制,以促進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向著健康的方向發展。
1 農村土地整治
農村土地整治是依法在農村地區,依靠權屬調整、工程項目以及生物措施等對利用率低、出現損毀或是退化以及未利用的土地,以及包括田、路、水、林等進行整體的綜合整治,目的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以及發揮土地資源的效益[2]。當前我國農村土地的整治工作尚處在探索與積累的發展階段,未能將土地整治工作同新農村的建設形成一種互惠互利、協調共進的和諧關系;土地整治工作的目標重在增加耕地的數量,而忽視了對耕地質量的提升;有的整治項目嚴重影響了農村生態環境的平衡,不符合新形勢下對農村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創新改革要求。因此,作為作為負責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機構或部門,應深刻正確認識新形勢下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創新改革的理念,促進農村土地整治的運行機制的創新改革,保障農村土地的整治工作健康持續開展。
2 新形勢下創新農村土地整治改革工作應遵循的五大理念
2.1 保護生態環境的理念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進步,人們的生活方式和理念出現發生了新的變化,他們已經逐漸意識到以高污染、高耗能的經濟發展方式只會帶來一時的經濟利益,這樣負面的發展方式只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那么長遠的經濟利益無從談起,最終會對人類的健康的發展造成致命的威脅。農業經濟的發展必須建立在適宜的自然條件下,不能脫離生態環境而獨立存在,只有適宜的氣候、光照等自然條件才能保障農作物的持續生長。農村土地的整治工作是依靠權屬調整、工程項目以及生物措施等對利用率低、出現損毀或是退化以及未利用的土地,以及包括田、路、水、林等進行整體的綜合整治,會對農村的生態環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因此,在創新改革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同時,應確保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促進土地整治同農村建設的協調發展,遵循自然環境的發展規律,做好相應的保護措施,保障農村生態環境的平衡。
2.2 統籌協調的發展理念
土地資源是人來開展各項社會和經濟活動的重要前提條件。農村土地的整治工作不僅僅是包括農業生產領域,也包括農村不同產業發展的調整和布局,是對農村人地關系進行重大調整的活動,所以,創新改革農村土地的整治工作必須著眼于全局,統籌規劃,協調發展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站在整體和長遠發展的角度,綜合考慮農村地區的自然環境、政治、經濟、社會、人文等諸多因素,在各級土地利用、各類別建設發展規劃的基礎之上,科學設計土地項目發展規劃方案、做好土地權屬關系的分析和調整等工作,確保統籌發展農村經濟和土地資源的利用。
2.3 因地制宜的整治理念
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創新改革應秉承因地制宜的理念,綜合考慮農村自然條件、社會條件以及經濟條件同農村發展的關系,對農村的生產條件和生活條件進行因地制宜的調整和改善。另外,因地制宜的整治理念要求開展土地整治必須結合當地農村的土地類型、水利資源、農業種植傳統模式等地域特點,繼續擰科學規劃,統籌布局,以滿足當地發展農業產業化經濟的客觀要求,促進土地資源效益的最大化發揮。
2.4 科學高效的利用理念
創新改革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堅持科學高效的利用理念有助于充分發揮城鄉統籌發展以及促進新農村建設有著重要推動作用。當前我國在農村土地整治領域尚不夠成熟,管理方面和技術使用等方面還處于積累經驗的時期,仍存有管理不科學、工作水平較低等問題,需要不斷的探索和創新。在土地整治工作上,要積極引進先進的管理理念和技術,需要做到:第一,推進整治項目的科學化,開展土地整治工作應以長遠利益以及綜合效益作為發展前提,推進土地整治的科學規劃、專項規劃,確保項目實施的可行性與合理性。第二,提高項目的管理水平。在土地整治項目上應做好選址工作、組織審批、規劃分析研究以及后期監管驗收等流程工作,健全土地整治工作的管理制度,保障整治工作的規范化和高效率。
2.5 產業化發展的理念
當前,我國農村土地整治工作開展的資金來源仍是依靠政府的投入和支持,組織規模化發展效率受限,不利于大規模以及機械化土地整治發展的需求。所以,在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創新改革的帶路上應秉承產業化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在社會上設置專業化的中介結構專門負責開展土地整治工作,負責專業設計土地整治方案,利用專業化、技術化的人才隊伍提高農村土地整治的整體效率和質量,全面控制土地整治產生的管理成本。
3 新形勢下創新農村土地整治改革工作的對策
新形勢下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運行機制必須滿足新形勢和新發展任務的需要,在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優化土地利用率以及推進新農村的建設等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因此土地整治工作機構或部門應注重自身的建設與發展,推進農村土地整治運行機制的創新改革。
其一,推進監管制度的建設與程序建設。提高各省、市、縣土地主管機構或部門對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視度,強調主體責任意識;根據管理制度明確各個崗位的職責,落實項目專崗專人管理要求;通過獎懲、約談等方式加大對土地整治項目監理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力度,嚴格全面把關土地整治工程的質量和效率,規范流程操作,保障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持續發展。
其二,強化部門的交流協調。開展農村整治項目工作時,在項目的選址、應急事件的處理方案等問題上,應加強部門交流和協調,提高項目實施的質量和效率;此外還應站在群眾角度上,充分協調利益,為更好地開展工作奠定群眾基礎;提高相關人員的業務水平,接受定期業務和技術培訓,推動機構創新,充分發揮機構管理職能。
其三,新形勢下創新農村土地整治改革工作的對策:首先,堅持“六位一體”綜合整治的標準,在確保農用地同村莊用地得到協調整治的基礎上,重點農村領域的整治。當前我國社會已經步入城鄉統籌發展的轉型期,改革農村土地整治工作應注重協調新農村建設、協調城市和鄉村共同發展,這是保護有限耕地、優化土地資源的重大舉措。
其四,積極構建農村土地整治改革的創新機制。積極構建城市與鄉村經濟社會統籌一體化的發展格局,努力破除保護耕地同保障發展帶來的雙重壓力,積極推進土地產權的機制、利益分配的機制,投資融資的機制,城鄉用地協調發展的機制以及城鄉土地資源調控機制這五大機制的創新與改革,推動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順利持續展開[3]。
參考文獻:
[1]鄖文聚,宇振榮.土地整治加強生態景觀建設理論、方法和技術應用對策[J].中國土地科學,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