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意義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規劃的生命力源于其科學性。規劃指標的預測直接影響到規劃方案的制定,關系到規劃方案的合理性。由于目前尚無全國統一的總體思路或技術體系,因此,就新一輪規劃修編中規劃指標預測進行初步探討。
一、 科學預測的基礎
1、端正規劃理念
首先應端正對規劃的認識,不應寄希望于規劃預測能夠沒有偏差,關鍵是要及時發現、尋找原因、適當修正,從而更好發揮規劃的引導作用。其次要遵循理性發展理念,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做好“五個統籌”的要求,將規劃作為保證土地資源永續利用,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發展協調統一的基本手段。
2、準確把握形勢
首先應準確把握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態勢,為判斷土地供需形勢、制定土地利用戰略奠定基礎。其實應準確把握當前土地利用規劃加快走向規范化、成熟化的發展趨勢,例如定位由部門規劃向區域規劃轉變,內容由側重資源保護向保障可持續發展的多目標轉變,方法由指標控制向空間控制型轉變,決策由領導控制型向空間控制型轉變,實施由目標導向型向過程導向型轉變等。
3、統籌規劃目標
規劃編制的過程是多目標統籌協調的過程。在制定規劃目標過程中必須樹立全局觀念、彈性觀念更新和動態觀念,必須緊緊圍繞人口、資源、環境和經濟協調發展的要求,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土地規劃與其他規劃等方面的關系。
4、扎實的基礎工作
準確、現勢的現狀基數是規劃科學預測的前提條件。客觀評價上輪規劃實施效果,特別是分析規劃目標的執行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是改進規劃預測工作的基礎。深入研究土地利用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是增強規劃預測科學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依據。
5、適宜的方法選擇
首先是預測基本思路的確定,由于規劃的上次是實現土地資源的最優化配置方案,因此應當建立多約束多目標的預測體系。其次是具體預測方法的選擇,應當結合實際情況選用適合的技術方法,同時選用恰當的標準及參數。最后是預測方案的優選,運用不同方法可以得出不同的預測方案,要最終確定規劃方案,必須經過反復的部門協調、專家認證、上下銜接和公眾參與過程。
二、 預測的理論方法
預測是預先或事先的推測或估計,主要依據三個原則:一是源于事物發展變化規律連續性特征的慣性原則;二是源于事物之間具有普遍規律性特征的類推原則;三是源于事物之間普遍聯系性特征的相關原則。預測方法可分為定性預測、定量預測、組合預測以及其他方法。
1、 定性預測方法
定性預測方法,是根據掌握的歷史資料和直觀材料,運用知識經驗和分析判斷能力,對未來市場需求的發展趨勢在性質上或程度上進行預測的方法。其主要優點是:簡便易行,易于普及和推廣。需要注意的是,因其缺乏客觀標準,往往受預測者經驗、認識的局限,帶有一定的主觀片面生。常用方法包括個人見解法、集思廣義法、市場調查法、特爾菲法和主觀概率法等。
2、定量預測方法
定量預測方法,是利用歷史統計數據,選定若干指標,建立預測模型,對未來市場需求的發展趨勢在數量上予以估計。其主要優點是:運用客觀指標和標準,可以大大降低主觀片面性。需要注意的是,一般需要統計資料,計算手段和設備,需要一定的甚至是高深的知識準備,方法選擇難度大,計算量也較大。常用方法大致可分為時間序列預測方法(也稱趨勢外推法)和因果分析預測方法(也稱回歸分析預測方法)兩類。其中,時間序列預測方法的常用模型包括增長趨勢模型、周期波動趨勢模型、生命周期趨勢模型等大類;因果分析預測方法的主要工具是回歸分析技術,常用模型可分為線性回歸和非線性回歸兩大類。
3、組合預測方法
不同的預測方法往往能提供不同的信息,如果簡單地將一些預測結果舍棄掉,將會丟失有用的信息。合理的作法是,將不同的預測方法進行適當組合,盡可能地提高預測精度。采用組合預測的關鍵是確定各個單項預測方法的加權系數。
4、其他方法
【關鍵詞】鄉鎮規劃;白馬寺;可操作;探討
1 前言
公眾參與是土地利用規劃的內在要求,是通過規劃切實保護耕地的重要保障。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的迅速發展,耕地持續減少、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受到威脅,農村土地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不合理等問題日益突出,上一輪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不能適應新農村建設發展的要求。對于不同級別和類型的土地利用規劃,公眾參與的地位與作用應該予以區別,鄉鎮規劃是土地規劃規劃體系中最基層的規劃,這一層面的規劃應更多地吸收基層百姓參與,落實到具體的地塊,這樣才能從本質上提高鄉鎮規劃的可操作性與現實性,使得鄉鎮規劃方案能夠真正實施。因此,本文結合荊州市江陵縣白馬寺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踐,探討了如何提高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操作性與現實性。
2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情況
我國到目前為止開展了三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就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研究狀況而言,由于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剛剛起步,與國家,地市,縣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比,具有難度大、工作量大、定性、定位、定量要求高,要求落實到具體地塊等特點,很多地方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還處于探索研究階段。
3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核心任務與內容
4 荊州市江陵縣白馬寺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基本情況
4.1 研究區概況
白馬寺鎮地處江陵縣東北部,距荊州市市中心40公里,東與沙崗鎮相鄰,南抵普濟鎮,西鄰熊河鎮,北鄰六合垸農場。
2005年全鎮36個行政村,276個村民小組,2005年末人47449人,其中農業人口38601人,農業勞動力15366人,城鎮人口8848人,城鎮化水平18.65%,土地總面積14942.95公頃,其中耕地10156.68公頃。
4.2 上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存在的主要問題
4.2.1 建設用地空間布鎮矛盾較為突出
由于建設用地空間布局矛盾較為突出,建設用地實際需求與規劃布局錯位,造成鎮部建設用地指標不足。在規劃實施過程中,給規劃實施管理帶來一定的困難,導致規劃隨項目而不斷調整。
未來規劃期內,新的城鎮化發展戰略要求城鎮發展重新定位和設計,空間布局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需要高度重視區域發展對建設用地的不同需求,以及建設用地布局對城鎮及各類建設的集聚導向作用,科學、合理確定布局和分區方案,使規劃更加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形勢需要。
4.2.2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水平不高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上,目前還沒有一套成熟完善的規劃管理信息系統,管理效率較低。尚需積極探索運用現代高科技成果在土地規劃實施管理中的應用,不斷提高土地規劃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4.2.3 工業集中發展區建設用地保障程度較低
由于近年來經濟發展面臨的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特別是周邊縣市城市整體水平的提高,白馬寺鎮經濟發展的速度加快,工業集中發展區對用地的需求十分迫切。規劃實施幾年來,由于工業集中發展區建設用地保障程度較低,其發展建設的速度較慢。隨著區域經濟的不斷發展,現有企業及產業的格鎮與周邊城市總體發展矛盾越來越突出。
4.2.4 規劃編制缺乏公眾參與
我國以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按行政層次“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辦法編制,規劃控制指標是自上而下地層層分解下達,這對于處于規劃最低層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來說非常不利,為了落實上級規劃打三制指標,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很難顧及其他方面,很少考慮農民對農村上地利用的愿望,基本上只是機械性地執行上級規劃控制指標,因而使規劃缺乏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無特色性可言。加上長期以來規劃走的是封閉性的行政干預式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路線,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不具開放性,缺少參與度和透明度,農民對鄉鎮土地規劃的具體執行措施也很少有人過問,這樣就加大了規劃實施的難度。
4.2.5 規劃缺乏對土地利用形勢變化的適應性
上輪規劃在方案編制時以剛性為主,彈性不足。對土地利用變化缺乏適應性,規劃的用地位置與實際項目選址要求不符的現象比較常見,線狀工程用地和一些工業用地尤其突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頻繁調整,說明規劃對未來土地利用趨勢變化預測還不夠準確,但在管理上又缺乏相應的調節手段,只有通過規劃調整來解決問題。規劃調整固然可以解決規劃與用地需求不相符的矛盾,但規劃調整過于頻繁,勢必影響規劃的嚴肅性。
4.2.6 規劃的現實地位不高
規劃的現實地位不高,存在規劃跟著項目跑的現象。規劃實施的權威性不高,總體控制作用發揮不充分。由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時間還不長,社會對規劃重要性認識還不深,出現了規劃的法律地位雖然很高,但在實施管理中的隨意性卻相對較大的現象。一些地方的領導對用地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認識較高,但在用地安排時卻片面要求規劃方案適合用地要求,一味要求國土資源部門修改規劃以滿足用地需求。由于種種原因,違法占地近幾年居高不下,有些違反規劃的用地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處理。一些行業用地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發展目標、統計口徑、基期數據、規劃期限等方面不一致,土地利用規模上下協調,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綜合控制作用的發揮。
5 提高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操作性與現實性探討
5.1 要增強特色分析和公眾參與
公眾參與貫穿了規劃的全過程。在規劃前期研究階段,規劃專班加強專家咨詢和公眾參與,廣泛聽取各方面專家和公眾意見,加強論證,實行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在《大綱》編制階段,就規劃布局方案和規劃指標的分解,征求有關部門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外業調查階段通過召集各村主任,支書把各村情況收集,在實地對照圖紙記錄簽字蓋章。在《總體規劃》編制階段通過聽證會再次把規劃情況展現公眾,收集反饋意見進行修改。
5.2 與變更調查工作的銜接
土地變更調查不但是土地規劃的基礎性工作,也是總體規劃實施的主要手段,耕地保有量、建設用地占用耕地,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增加耕地等規劃的主要控制指標都要通過土地變更調查來檢驗,所以本次規劃基礎數據應該將“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的結果與“變更調查”結果結合。
本輪規劃期限為2006-2020年,規劃基期為2005年,社會經濟等基礎數據均為2005年統計數據,各級下達指標均以2005年為基期年,因此采用的土地利用規劃基數也應該是反映2005年的土地利用狀況的數據。由于土地二次調查數據反映的是2009年現狀,必須進行基期的調整才能作為本輪規劃的規劃基數。本次試點通過相關統計資料和實地調查,切合實際地將2009年數據還原到2005年。數據基期調整主要進行了三大方面的調查,一是2006-2009年新增加的建設用地,二是耕地,三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還原。對于建設用地,在二調土地利用現狀圖上對各類建設用地逐塊核查,找出2006-2009年新增建設用地地塊,在圖上進行標注,并注明發生變化的地塊在2005年的利用狀況。對于耕地標注出2006-2009年因農業結構調整占用的耕地地塊,同可調整地類一并標注在圖上。對于開發整理項目,將2006-2009年實施的開發整理項目標注在圖上,并注明項目區在2005年的土地利用現狀。
5.3 指標圖數的一致性
為確保規劃基礎數據和基礎圖件一致性,在具體的操作中可以考慮在“二調”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的基礎上,根據規劃基數,對“二調”現狀圖進行相應調整還原,真正做到規劃基期年圖件與數據一致。
5.4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容易出錯的幾個問題
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具體調整中有幾個特別容易出錯的概念與敏感的體系將會影響鄉鎮總體規劃的操作性與現實性,在新一輪鄉鎮總體規劃中要多加注意。
5.4.1 基本農田與基本農田保護區
基本農田保護區是指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而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法定程序確定的特殊保護區域。其中絕大部分是耕地也包括耕地間零星分布的園地、林地草地等其他農用地。基本農田則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其土地類型是耕地。基本農田保護地塊匯總表中的耕地面積就是該鄉鎮的基本農田面積。因此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區匯總表中基本農田保護區面積應大干基本農田面積,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應至少等于上級下達的基本農田保護指標。
5.4.2 一般農田與一般農地區
基本農田保護保護面積表內的一般農田面積和土地利用分區類型表內的一般農地區面容易混淆。一般農田是指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為農業使用的后備資源和其他零星非耕地,坡度大干25 但未列人生態退耕的耕地、泄洪區內的耕地和其他劣質耕地,其土地類型是耕地;一般農地區是指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外,為農業生產發展需要劃定的土地用途區域其土地類型主要包括耕地(一般農田),園地,其他農用地。因此從理論上講兩者面積決不可能相等。
5.4.3 基本農田保護率的計算
用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耕地面積除以規劃期末的耕地面積,其他的計算方法比如用基本農田保護區的面積除以規劃目標年的耕地面積,用基本農田保護區的面積除以規劃基期年的耕地面積,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耕地面積除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面積,用基本農田保護區的面積除以鄉鎮域總面積,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耕地面積除以規劃基期年的耕地面積等等這些計算方法都是不對的。
5.4.4 基本農田保護區位調整
區位調整為主指標調整為輔是本發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必須遵循的原則。因此各鄉鎮要在原規劃指標體系下合理調整建設用地和基本農田區位,進行鄉鎮間的建設用地和基本農田的區位調整,即在鄉鎮范圍內進行村莊間的建設用地和基本農田的區位調整。不能只針對建設用地區位調整,基本農田不進行區位調整。例如:有的鄉鎮雖然布局了工業園區,建設用地增加,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減少(沒有低于上級下達的耕地保有量指標),但是基本農田面積并沒有相應的有減少,出現了基本農田面積大于耕地保有量的情況。有的鄉鎮因工礦用地或者居民用地集中到工業園區,或者鄉鎮有較大的復墾整理潛力,規劃期間凈增耕地面積較大,但是基本農田并沒有增加,出現基本農田面積遠遠小于區域內耕地面積,導致基本農田率低的情況。這兩種情況說明鄉鎮或村莊沒有進行基本農田的區位調整,基本農田保護沒有落到實處,導致整個鄉鎮規劃的可操作性與現實性降低。
6 結束語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基礎,提高鄉鎮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操作性與現實性,關系到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影響到鄉鎮經濟的發展。未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必將有越來越多的公眾、團體和政府部門積極加入,如何在公眾參與的情況下提高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可操作性與現實性需要在規劃實踐中逐步完善。
參考文獻
[1]李志國,花峰.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中幾個問題探討[J].維普期刊,2003,11:40~42
[2]鄧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證研究[c].西南大學碩士論文,2008
[3]劉志堅,歐名豪土地利用規劃公眾參與缺失的成因分析[J].南京農業大學學報2006,6(3):7~11
[4]涂春松.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操作性思考[J],1994-2011
[5]諸培新,顧湘,曲福田.土地利用規劃的公眾參與機制研究[J]江西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5
[6]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
關鍵詞:土地;規劃;協調;研究
Abstract: China's large population, relative shortage of per capita resources, reserve resources are very scarc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people and land prominent. Current and future a period, is the key to building a well-off society in China, and also an important period of the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uture urban development, the occupation of cultivated land is inevitabl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land supply and demand will become increasingly acute. Contradiction of city scale increase and cultivated land decrease, is a practical problem that at present our country urgently needs to solve.
Keywords: land planning; coordination; research;
中圖分類號:F301.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兩規協調是解決這一棘手問題的重要途徑之一。兩規在規劃目標、編制思路、技術方法與相關數據采用等方面存在一些分歧,導致了當前兩規在指導區域城鄉土地的開發利用上的諸多矛盾,帶給城鄉土地管理極大的不便。因此,盡快協調兩規的關系對于改善我國人地關系,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發展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兩規的相互關系
(一)兩規的區別
1、對象和范圍
土地是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共同規劃對象,但各自側重點不同,從范圍來看,城市總體規劃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城市規劃是在城市土地使用組合基礎上進行城市空間形態布局,主要是對城市用地進行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則是全域覆蓋,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及其它土地,通過調節土地布局和各行業土地規模,合理規劃利用土地。由此可以將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理解為點與面、部分與整體的關系,互為依據、相互銜接。
2、目標及任務
城市規劃為了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其任務則是合理確定區域城市的性質、規模、功能和發展定位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則是開發利用、整治和保護全域的土地,通過分析土地利用結構現狀,根據國家經濟發展對土地的需求,結合區域的土地供給能力、人口承載力以及開發利用戰略,確定規劃目標年的土地控制指標。
3、規劃內容
城市總體規劃包括區域重大基礎設施的建設,根據區域定位、人口、經濟、社會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區域的發展規模及方向、城市綠化和配套農產品基地建設等,對城市的各項建設活動作出規劃。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依據區域土地自然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研究分析土地利用現狀的基礎上,結合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考慮各項經濟社會建設的用地,以保證整個轄區經濟社會的發展需求,是以土地利用為中心,優化土地利用結構為主要內容的規劃。
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規劃與建設,土地供給與土地需求的關系。
(二)兩規的一致性
1、根本原則一致性
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是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為根本原則。
城市總體規劃是區域性和綜合性的規劃,基本出發點和最終歸宿是為了合理利用土地,完善空間功能布局,統一部署安排各項經濟社會活動。
兩項規劃的側重點各有不同,但都以土地作為主要規劃對象,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相關各部門的發展規劃為參照進行規劃編制,核心內容都是圍繞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共同的目標都是為了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2、要求一致性
兩規具有共同的編制要求,即實現土地利用的集約節約化,兩規應當在集約節約利用土地的過程中發揮至關重要的控制性作用。
3、任務一致性
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任務都是統籌安排各類用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作為全局性規劃,其規劃的是規劃行政區域內全覆蓋的各類用地;城市總體規劃的側重點是統籌安排規劃區,集中體現在規劃建成區內的各項建設用地。
在土地利用中,兩者互相聯系、互相作用、互相指導。城市規劃要依據土地利用規劃,依據土地供給趨勢進行城市規劃編制;土地利用規劃要充分結合城市、城鎮和大型設施的發展布局情況,做到與城市總體規劃及城鎮相關規劃體系相一致,否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難于編制和實施。因此,兩項規劃在土地利用上應當彼此互相協調、有機銜接、彼此制約和互為補充。
4、法律地位的一致性
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各自有與之配套的相關法律法規。
二、兩規不協調的根本原因
上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核心是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兩個基本點為切實保護耕地、嚴格控制非農業建設用地。規劃的基本指導思想是“以供給定需求”,采用自上而下,層層指標控制,指標下達的方法。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量不能突破上級規劃分解下達的控制指標,補充耕地量不得低于上級規劃分解下達的控制指標。
城市總體規劃的基本指導思想是“以人定地”、“以需定供”。城市建設用地是通過經濟社會現狀,然后預測規劃期間的人口及城市化水平,確定人均建設用地等標準;各類用地、功能分區是根據對土地的實際需要,經綜合平衡、論證后確定的,沒有嚴格的控制指標。
由于指導思想與方法的明顯不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結果自然會有不同。
三、兩規協調建議
1、制定合理的社會經濟發展目標。充分考慮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條件,以及自然環境承載力狀況,制定符合地區發展實際,社會、經濟與環境相協調的發展目標,形成對地區發展的統一指導。
2、協調統一建設用地規模、人均城市建設用地指標、人口規模預測值、用地分類指標和城市建設用地范圍等。城市規模的確定是兩規協調、銜接的重點,也是兩規爭議集中所在。
3、從宏微觀兩個層面協調兩規的用地布局,且在規劃實施上要一致有效。在兩規的協調過程中,城市總體規劃應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指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用地布局上起到的宏觀調控作用,城市總體規劃則詳細的布置城市建設范圍內各類用地的布局。
關鍵詞:土地利用;環境影響;評價研究
中圖分類號: P285 文獻標識碼: A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開展執行主要是從決策源頭上減少生態的破壞和環境的污染,有助于環境、經濟和社會之間的和諧發展,是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中不可缺少的關鍵環節。但就目前來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特別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簡稱總體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簡稱環評)工作在我國剛剛起步,其研究的技術方法體系處于探索階段,目前還很不成熟。再加上部分地區都以經濟的增長作為其發展的唯一衡量標準,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缺乏科學性和可預見性,這就造成了對資源的不合理利用和對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下面我就將從不同的層面就我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做一個分析探討。
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評的概念及意義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評指的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對土地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的實施可能對環境帶來的影響做出預測、分析和評價,把環境因素納入到土地利用和社會經濟發展的綜合決策之中,并提出相應的預防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由于決策失誤帶來的環境影響,它是協調環境和經濟、社會發展關系的一種科學規劃手段。
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評的理論基礎
2.1、可持續發展理論
可持續發展是以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良好的生態環境為基礎的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的發展。它從環境角度規劃實施資源的可持續性,并提出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的改善措施,為最終實施土地利用規劃提供環境依據。
2.2、景觀生態學理論
景觀的生態學研究的是由相互作用生態系統組成的異質地表的結構、功能,它是與地理學以及生態學相交叉的科學,主要把地理學研究的自然地理同生態學研究的生態系統的方法相結合,進而研究景觀空間格局以及生態過程的相互關系。
2.3、生態承載力理論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評價工作中的生態承載力主要是從一個全新的角度考慮人類與生態環境的關系。這個方法主要提供了一個核算地區以及個人對自然資本利用狀況的簡明框架,通過測算人類對自然生態服務的需求以及自然所能夠提供的生態服務之間的差距,以此來評價人類對自然資源利用的實際情況,進而更為準確地判定評價對象的可持續發展程度。從理論體系來看,生態承載力模型表示的是一個國家或者區域的人口所擁有的現實生物的生產面積,為正確評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環境影響提供了量化依據
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評的方法
3.1、對規劃設計方案的分析
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評而言,對其主要的規劃目標以及方案的分析尤為重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目標應該主要包括有相關的總目標和具體目標。總目標一般作定性描述,而具體目標主要包括有耕地總量的動態基本農田保護目標、相關的平衡目標、低產農用地改造目標、建設用地控制目標、生態環境改善目標等等。
3.2、現狀調查與分析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評的工作中對其現狀的分析和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通過對規劃區社會、經濟與環境的問題分析,以此來確定當前主要環境問題和其產生的原因;還有就是對規劃區內生態敏感區進行重點分析,比如對于特殊的環境、特有的濕地、水土保持區、生態退化區、特有人文以及自然景觀等等。
3.3、環境影響識別與評價
環境影響識別與評價指標的確定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而言也是相當重要的,環境影響識別的內容主要為規劃目標以及方案的影響因素進行識別。要特別注意在進行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的識別時,可把相關規劃的目標或者規劃的方案進行分解,將其分成若干經濟行為,比如土地的開發、復墾、治理水土流失、退耕還林等等,然后再依據這些經濟行為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識別,找出環境影響的發生原因和受影響的環境因素,將它們與土地利用規劃中的土地經濟行為相對應。
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評存在的問題
4.1、評價模式欠佳
目前在國際上,很多國家的環境評價戰略大多采取“自我評價”的模式。而再在國內,由于相關的負責單位在其評價模式上大多沒有自己的主見,在思路上是多是效仿人家建設項目的方法,采取“第三方”的評價模式。而這樣的方式雖然在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評的科學性以及合理性上有了一定的保證,但是對規劃的編制不能有效地介入,這就導致對已經制定出的規劃方案、環境保護的措施等起不到保護環境的目標和要求。
4.2、評價技術不成熟
目前,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評的實踐中,我國主要引用建設項目環評的思想和技術方法,但這個評價技術方法在實際用于規劃環評中是不能完全試用的。其原因主要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評是對處于高層次的規劃和計劃的環評,而項目或區域環境影響評價的預測是在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的基礎上進行的。
4.3、理論和實踐相脫節
就目前我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評發展的現狀而言,存在很多技術方法以及理論實踐方面的問題。在技術方法的理論研究中,幾乎是沒有制定出符合我國國情的一套理論方法,不能滿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評的實踐要求;而在技術方法的實踐中,往往也都脫離了實際情況,只對原則性的要求進行說明,沒有關于在不同情況下采用不同的技術方法去解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評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可行性不是很高,不能形成具有一定理論依據。
5、改善規劃環評的措施
5.1、加強人員隊伍建設
在具體的工作中,對于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要有針對性。比如根據工作基礎和背景情況對參加培訓的人員給予分類的培訓,提高培訓的效率。同時強化大眾參與的力度,可以在實踐中充分的利用媒體網絡的普遍性,向公眾宣傳規劃環評的作用,從而使他們能自覺的參與對規劃環評的監督,成為推動規劃環評的主要力量。
5.2、保證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首先,在具體的工作中根據規劃環評自身目的的要求,改進評價中的評價模式,推進“自我評價”模式在評價工作中的應用。其次,加大對規劃環評相關技術方法的研究,國家也應組織相關的專業研究小組進行技術改造,成立一套完整的符合我國國情的規劃環評的技術方法。最后,進一步擴大規劃環評試點的范圍。促進規劃環評理論與實踐兩方面相結合的體系的完善,推進其在全國范圍內的開展。
5.3、優化規劃、評價方案
在具體的工作中選將指標法與格局分析法的評價結果進行綜合對比,選取最優規劃方案。保證整個工作的有效開展。
5.4、完善評價制度與體系
在具體的工作中完善相關的評價體系,并以此確定相對應的評價范圍和內容以及工作的程序、評價技術方法手段等等。還要加強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完善評審體制和健全環境影響評價法律責任制度三方面的研究。從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及可操作性
綜上所述,規劃環評有很大的現實意義,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應該從政策的制定、條例的實施、人員的培養等多方面進行努力,以此提高整個工作效益,保證我國經濟、文化的可持續化發展。
參考文獻
[1]蔣文德,鄧杰波,蔡剛剛,楊明勻,何昌杰. 我國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進展中的問題及建議[J]. 資源節約與環保,2014,02:60-61.
[2]陳文波,趙小敏,武春友. 規劃環評理論與方法初探[J]. 江西農業大學學報,2006,01:134-138.
Abstract: China's social economy has developed rapidly in recent years. Some areas blindly pursue economic benefits and ignore the rational planning and utilization of land. Reasonable use of land is an important and practical matter. In this paper,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land use planning are studied, and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關鍵詞: 土地;利用;規劃;建議
Key words: land;use;plan;suggestion
中圖分類號:F30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4)08-0316-02
0 引言
土地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根本,對土地資源合理規劃和利用,是人類社會必須履行的職責。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對土地進行了掠奪式的開發和利用,土地受到破壞的面積越來越大,人口與資源之間的矛盾也越來越突出,所以,我們應該認識到現在土地使用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找到有效的解決措施,從而對土地進行合理的開發利用。
1 土地規劃的概念和意義
土地利用規劃亦稱土地規劃。是指在土地利用的過程中,為達到一定的目標,對各類用地的結構和布局進行調整或配置的長期計劃。是根據土地開發利用的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歷史基礎和現狀特點,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等,對一定地區范圍內的土地資源進行合理的組織利用和經營管理的一項綜合性的技術經濟措施。
土地利用規劃不僅是政府調節土地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而且能夠有效的解決土地利用中的問題,另外,土地利用規劃是土地利用管理的重要依據。主要有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控制性和權威性五個特點。
2 我國土地利用規劃存在的問題
2.1 土地退化問題嚴重,治理措施薄弱
長期以來,人們只顧從自然生態系統中不斷地掠奪索取資源發展經濟,卻忽視了經濟與生態的協調發展,導致水土流失不斷加劇,生態環境逐步退化,我國現在水土流失嚴重,得不到有效及時的治理,導致耕地肥力下降,甚至喪失耕種能力。一些河流因為水土流失導致水質污染,從而影響生態平衡。另外,由于水土流失也導致一些河道,湖泊淤積。以浙江省為例,雖然相對別的省市浙江水土流失現象不太嚴重,但是省內仍有八條水系的河床普遍增高了0.1至0.2米,內河的航行里程相對60年代也減少了1000公里。雖然,近些年,在水土流失方面政府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治理的過程中,盲目重視工程質量而忽略了生物的維護措施,對過去已經成熟的林地和人工草地,亂墾亂伐的現象沒有得到遏制,從而致使水土流失的現象未能從根本上得到治理。
2.2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之間的沖突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當地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對土地的開發利用保護在時間上所做的總體安排和布局,是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礎;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據社會發展規劃和國民經濟及當地的整體狀況,為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和規模,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在一定期限內作出的具體安排和綜合部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之間是相互利用和相互制約的關系,城市總體規劃是土地規劃的一部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核心,他們都使為了能夠使土地資源能夠得到合理利用,從而促進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兩者的規劃思路不同,土地規劃屬于有控制規劃,城市規劃則屬于無控制規劃,我國地方政府普遍都熱衷于城市總體規劃,希望把自己的城市規模做的越來越大,規劃部門為了迎合上級政府的旨意,和自己的私利,也總是把城市做成大規劃,大規模,從而導致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困難。另外,兩種規劃參數的統計口徑、土地分類體系,法律地位以及政府的行政態度均不一樣。
2.3 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存在弊端
我國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的土地預審制度不完善,批后建設監管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另外驗收監管欠缺,執行不嚴,驗收制度存在漏洞,對建設用地有些地方沒有進行竣工驗收,并且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禁止農村宅基地流轉,為了擴大征地范圍,低價征收農民的土地,現如今強拆事件不斷出現,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政府征收農民的土地價格過低,造成農民財產的流失,圈地,賣地現象嚴重,現在各地城市邊界都在不斷擴張,大造新城現象屢屢不斷,最后導致的結果就是政府有錢了,開發商富了,貧富差距越來越嚴重了。政府壟斷建設用地供給,導致很多違法用地的事情出現。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政府大樓壯觀豪華,禁而不絕,因為一些建設用地是無償劃撥的,所以導致用地的粗放利用,大大降低了土地的利用率。
2.4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法律制度不健全
土地規劃法律法規不夠完善,雖然我國的《土地管理法》清晰的明確了土地利用規劃的法律地位,但是國家并沒有針對土地利用規劃管理制定出相關的法律政策,如何對土地利用進行宏觀控制尚不明確,土地利用活動中的違反規劃的現象也無法進行及時有效的管理。
3 對策分析
3.1 做好水土保持,實現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 首先要減少坡面徑流量,減緩徑流速度,提高土壤吸水能力和坡面抗沖能力,并盡可能抬高侵蝕基準面;其次要進行強化造林治理,針對造林不易成功的陡坡地,要輔以培地埂,挖水平溝,修水平臺地等工程強化措施;加強預防監督職能的發揮,依法防治水土流失;處理好生態效益與社會經濟效益的關系;加強水土保持的科技投入,提高科學治理水平。做好水土保持,可以涵養水土,保護植被、調節氣候、凈化環境、美化景觀,保證生態系統各種生物鏈條的正常運轉,實現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
3.2 提高規劃質量,注重規劃間的協調與銜接 依據我國目前的國情,將各種規劃整合為一個整體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我們能做的就是盡量做好各種規劃之間的協調與銜接的工作,尤其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之間的協調,這兩者之間協調的基礎是圖件的比例尺,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城市規劃可以使用較大的比例尺進行實測,以便保持現狀圖的真實性,這樣地界線和用地范圍才能有一個較好的協調。另外要針對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的不同點進行修正,同時,還要注重總歸內部的自我協調,做好總體規劃與其他專項規劃之間的協調,當前重點是做好總體規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則及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協調。
3.3 深化土地使用管理制度 明晰土地產權,加強對土地產權的管理,在法律上對土地所有權進行明確界定,理清中央與地方政府在土地權利中的地位,使土地配置能夠真正反映國家與地方利益的協調;細化土地權能,建立如空間使用權、地役權、土地發展權等權能,有效的促進城市土地使用管理;建立土地價格機制,規范土地市場行為,加強土地市場制度建設和監管力度,避免地方政府在土地一級市場亂用權利,對土地價格進行操縱;完善城市土地儲備制度,建立政府授權委托下的土地儲備市場運營機制,理順土地收購儲備機構的角色和定位;建立城鄉統一土地市場,從根本上打斷政府壟斷征地特權的局面;對原劃撥用地采取靈活的政策,將其納入合法的運營軌道,以適應城市經濟發展和城市土地市場有序發展的需要。
3.4 加快規劃法規建設,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土地管理法》進行修編,是保障土地利用規劃落實的重要依據,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機制,才能使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耕地制度得到全面落實,才能對違反規劃的現象進行嚴肅查處,從而維護法規的權威性,也有助于土地利用規劃管理與城市規劃之間的協調。另外,要對公民進行對規劃法規的教育學習,提高依法用地的意識。完善相關制度和配套政策,推動依法行政。完善規劃管理領導責任制、規劃公示制度、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制度、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制度、農用地專用和土地征用審批會審制度、規劃審查制度、規劃實施監督檢查制度。適應社會經濟發展新形勢,不斷完善各項實施細則,提高各項制度的科學性、適應性和可操作性。
4 小結
土地是生態系統存在的基礎,是經濟活動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合理利用土地資源關系著生態系統的平衡與穩定,關系著人類基本需求的供給保障,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途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國家從長遠利益及全局出發,對我國土地的開發、利用、整治和保護等方面做出的長遠規劃和統籌安排。因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意義重大,因此,十分有必要加強對其進行深入研究。
參考文獻:
[1]王萬茂.土地利用規劃學[M].中國大地出版社,1996.
[2]韓蕩.適應城市規劃的土地利用計劃體系初探[J].城市規劃,2002,26(11):46-48.
[3]同濟大學.城市規劃原理[M].中國建設工業出版社,1991.
[4]安萍莉,張鳳榮.土地和總體規劃的理論體系研究[J].資源科學,2000(3).
[關鍵字]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 信息化建設 GIS
[中圖分類號] F301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2)-10-83-1
1 土地利用規劃成果管理的重要性
土地利用規劃方法包括:系統分析法、統計分析法、數學規劃法、回歸分析法、目標規劃法,最基本的共同點都在于其規劃過程均圍繞著各種各樣的數據,其成果同樣均為各種數據集合,所以如何自動化、信息化管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種形式的成果(例如:文本、圖形、數據等等)直接關系到土地利用規劃的工作效率。基于傳統的人工管理存在著許多這樣那樣的弊病,信息形式不能多樣化、長期保存難易丟失或損壞等等。隨著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非農建設用地增加引發的土地供求矛盾與日俱增,新土地利用規劃工作迫在眉睫。如何建立一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信息管理系統來宏觀調控土地利用,我們將目光放在了日益發展的GIS技術上,GIS技術在用地調整、數據更新、用地量統計、動態決策等方面有著實用的功能。以GIS為基礎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信息管理系統,使之成為其實施管理的重要平臺,對實現土地管理信息化,及時、準確地提供基礎規劃數據,提高土地科學管理的水平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
2 土地規劃信息管理系統設計理念與方法
2.1建立數據庫,以土地利用規劃原始數據及成果數據作為基本庫,以GIS為基礎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
2.2建立數據管理系統,將GIS系統與SQL Server數據庫進行關聯,具有數據即時輸入輸出與動態更新、編輯處理、數據匯總、統計分析、自動成圖出及數據更新等功能,與Windows操作系統緊密結合大大方便數據管理與操作,不但具有強大的數據處理能力,更有著友好的人機交互界面與操作。對實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時監測、規劃數據的統計分析及快速更新有著積極的作用。
2.3 數據庫應滿足的基本要求,首先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訂、實施及管理的基本規范和要求,包括行業術語、地形圖圖式、土地分類規范、土地利用數據庫標準等等都需要與以GIS為平臺的數據庫數據結構相適應,嚴格執行國家行業相關的信息系統建設標準和行業規范;其次,系統應該滿足矢量、柵格及與之關聯的屬性數據的管理,具有數據輸入、編輯處理、查詢、匯總、統計、成圖、輸出、實時更新等功能,能夠滿足日常信息管理、規劃實施的基本要求,具有易學性、可操作性;最后還需要設置留有與行業中流通較廣的其他軟件與系統的數據交換接口,甚至可以嘗試與之建立有共同屬性的標準數據格式,方便以后發展過程中用戶之間的數據共享和軟件、系統的協作開發。現在一般采用ArcInfo的格式管理空間數據,通過結合SQL Server關系型數據庫進行設計與開發。系統的建立是以規劃數據的利用和規劃管理為主要目的。簡言之,就是數據庫、操作運行系統和一系列輔助功能組成的綜合系統。
2.4數據庫涵蓋的數據信息,包括基礎地理信息、土地利用現狀數據、規劃成果和規劃實施等,通過文本(規劃文本、規劃說明、專項或專題報告、規劃編制組織實施文本、規劃工作報告、規劃論證報告等)、表格(各項經濟、計劃、規劃指標和基礎數據)與圖形(土地利用規劃圖、功能分區和現狀土地利用圖等等)三者相結合的方式綜合反映土地利用規劃的整體信息。
3 核心功能的設置
3.1系統應具有數據輸入與輸出(包括上述的三種數據方式:文本、表格數據和圖形文件)、數據編輯(如地物屬性的增刪改等)與查詢、投影轉換、統計分析、系統維護和數據加密與保護等基本功能;值得注意的幾點功能包括:
3.1.1投影轉換,包括國際通用投影方式之間的轉換。
3.1.2查詢分析,包括地圖瀏覽(放大、縮小、漫游)、量算(面積、長度等)、空間查詢(包括屬性和圖形)、緩沖區分析、疊加分析等.
3.1.3統計分析,包括統計專題圖、業務統計報表制作等。例如目前常見的DEM柵格數據結構分析,可以方便的從數據中獲取等值線等重要數據,借助DEM還可以完成等高線繪制和坡度的信息獲取進行空間疊置分析。
3.1.4系統維護,包括系統的正常運行維護、數據庫維護、用戶權限設置、數據加密、網絡安全設置等等。
3.2規劃管理功能,這里尤指成果管理,指的是對經批準的土地利用規劃成果及在規劃實施中形成的相關規劃成果的管理,包括圖件成果和文檔成果管理。圖件成果管理,包括規劃成果圖件的存檔、查詢、調閱、統計、修改、輸出等功能;文檔成果管理,包括文檔的存檔、查閱、輸出等。
3.3實施管理功能,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系統輔助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建議、擬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實施方案。具有核減使用管理的功能,核減每一宗農用地轉用項目的占用農用地面積和耕地面積,形成現時計劃使用剩余指標,供查詢和制表輸出;自動生成省級行政區域計劃使用臺帳,供查詢和制表輸出;統計、核算該行政區域內上一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執行情況;計算上年度節余指標。
3.4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項目受理,生成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臺帳,根據項目劃分的邊界點坐標在圖上自動標識項目的準確位置;初審是否符合供地政策、規劃和用地定額標準;生成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和申報圖件。
3.5其他綜合實用功能的設置,輔助編制包括規劃的方案擬定、方案比較、成果輸出等;規劃局部調整和修改包括對規劃指標、用地布局等的調整;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規劃審查;城鎮分批次建設用地規劃審查;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規劃審查;計劃執行情況分析;規劃實施情況分析;土地利用情況分析等等很多。
4 結語
土地利用變化間存在著復雜的關聯性、鄰域性、競爭性及政策約束性,充分管理并最佳限度的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作用,以GIS為基礎,明確目標、理清設計思路、嚴格把握設計依據來建設并豐富數據庫建設內容,完善系統功能必將對城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起到切實可行的積極作用,甚至能夠為地球科學、環境科學和工程設計、乃至企業管理等方面的規劃、管理和決策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
參考文獻
[1]安國輝.土地利用規劃.科學出版社.2008.12
[2]鄭新奇.土地管理地理信息系統.武漢大學出版社.2008.08
[3]邊馥苓.GIS地理信息系統原理和方法.測繪出版社.1996.08
[4] 姜晨光。高等測量學。化學工業出版社。2011-05
關鍵詞:土地利用規劃 綜合指標體系評價方法 科學發展觀
1、引言
土地資源的數量和質量,對各國國民經濟有著明顯的制約作用,因此,各國都非常重視對土地利用進行規劃。而我國現實中,土地規劃控制指標屢被突破,規劃嚴重脫離實際,已無權威性和約束力可言。人地關系進一步緊張,生態環境惡化加劇。上述問題,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就規劃而言,需要從編制、評價、審批、實施和監督檢查的整個管理工作中去分析。在上述各個環節中,規劃的評價是極其重要的一環,科學的規劃評價為方案優化和評審決策提供基礎和依據。因此,探討統一的、客觀的評價方法,十分必要。下面本文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綜合評價方法和指標體系進行初步探討。
2、土地規劃評價述評
2.1、規劃評價的類型與內容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價,是指運用一定的方法,根據一定的指標,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內容所作的評價。其可分為:
2.1.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綜合評價,是指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目的任務和成果要求,對其內容進行量化處理而進行的綜合評價。
2.1.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單項評價
是指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某一方面所進行的評價。主要包括:
(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行性評價,是指在目前的經濟社會條件下,按照一定的技術標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操作的程度;
(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費用效益評價,是指對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效益和投入之間的量化關系進行的評價;
(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后對環境所產生的影響的評價;
(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持續性評價,是指以社會經濟發展為出發點,對規劃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經濟性進行的評價。
2.2、評價體系與方法
土地規劃評價體系包括以下3個部分:
(1)評價主體
評價主體是對規劃評價的執行者。當前一般是由上級政府官員和該領域的學者專家組成。
(2)評價客體
評價客體就是被評價的對象,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其相關成果。
(3)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包括評價方法和評價的指標體系。評價方法有定性評價方法和定量評價方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評價十分復雜,有些內容不易量化,只能做定性描述。對于能夠進行量化或大體量化評價的內容,要建立評價指標體系。
3、土地規劃評價的新理念
3.1、規劃評價問題分析
當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價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不足和題:
3.1.1、評價標準的粗泛化
目前,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完成后,進行專家評審時多是作一些文字評述,難以進行量化評價,帶有較大的主觀性和人為因素。
3.1.2、缺乏較完善的評價體系
因而,對評價主體、客體、內容的界定往往不夠明確,重點不突出,使得評價缺乏規范性。
3.1.3、評價主體相對單一
公眾,是規劃實施的對象,公眾參與不僅僅是公示制度,更應成為規劃評價的內容指標。
3.1.4、評價機制不健全
規劃的評價機制應包括評價體系制定機制、評價的監督機制和公眾參與機制。目前,這三個機制都很不健全,特別是公眾參與機制更是未被充分重視。
3.1.5、評價目標相對滯后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國內外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土地規劃評價目標需要根據社會發展總戰略目標進行調整。
3.2、評價目標確立
評價目標,是評估客體實現其目的與功能。具體說來,土地規劃目的與功能,就是科學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正確處理好經濟建設和保護耕地的關系,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重點控制建設用地,大力推進節約和集約用地,充分挖掘用地潛力,統籌規劃各類用地,實現保護土地與保障發展的戰略目標,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穩定、協調地發展。
對于土地利用規劃的綜合評價,要從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角度進行評價。一個成功的可持續土地利用規劃模式,有賴于一套科學的反映區域環境質量和社會經濟發展的指標體系,要建立這樣的一套指標體系極為復雜,涉及到人類活動的各個方面,迄今為止,尚未形成一個公認的指標體系。但可從規劃方案的生態可適性、經濟可行性和社會可接受性等幾個方面建立初步評價指標體系,實現區域土地的社會一經濟一環境的協調發展,為可持續土地利用規劃服務。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方案的評價是指對總體規劃科學性、可行性的評價。
3.3、原則與制約
根據上述的土地規劃評價目標,評價指標體系構建應該遵循以下的原則:
3.3.1、發展與市場經濟
對中國來講,可持續發展的首要問題是發展,資源與環境問題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但它的實質仍然是經濟問題,發展經濟是解決資源與環境問題的基礎和支撐。市場經濟條件下,土地利用方式和結構要求適應市場供求變化進行調整。規劃應跳出規劃地區本身,從區域經濟的比較優勢,從市場的角度,考慮經濟發展與土地資源調配的協調問題。
3.3.2、以人為本與公平
規劃應確實反映廣大民眾建設美好家園的要求。規劃地區的公民不僅熟悉規劃地區的情況,而且對自己生活的地區未來的發展設想最具有發言權。要把公眾的愿望和理想變成切實可行的方案,通過公眾參與開放式規劃,讓政府、學者、公眾、開發商、各部門、其他利益枚關者參與博弈,達致均衡實現公平,從而修正規劃。公平,既要體現空間特點,即考慮區域之間的公平,也要體現時間特點,即代際公平,還應不同階層人群之間的公平。
3.3.3、糧食與生態安全
人多地少,耕地后備資源不足,是我國的現實國情。加強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是我國當前土地規劃的重要任務。耕地保護應在更宏觀的社會經濟環境下進行分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資源是可以流動的,土地利用的需求往往帶有很大的不確定生,用地規模也會發生較大的變化。因此,糧食用地的需求應考慮市場因素對其的影響,耕地保護應更多考慮人口發展規模、消費水平變化、耕地的單產水平等因素。同時,若對土地資源進行掠奪式開發和利用,將使土地環境的污染日益嚴重,生態惡化,對人類自身的生存發展造成危害。
3.3.4、節約和集約利用
按照以內涵挖潛為主,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的原則,圍繞保障宏觀經濟平穩運行和建立資源節約型社會的目標,從規模、結構和時序等方面,合理確定城市規模和城市生質,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盤活存量用地。
3.3.5、政策實踐可行
土地規劃從更高層次上參與社會經濟發展過程,在注重理論研究的同時,必須針對國家需求,為了更好地完成國家目標,規劃與土地政策、法規相一致;新增建設用地、農保區面積等指標符合地區的現實發展要求;規劃管理措施及配套明確、易操作、有實效;應變機制的動態晌應與彈性。
4、土地規劃的綜合評價體系
4.1、指標體系的構建框架
通過規劃目標科學性和現實可行性綜合評價土地規劃。其中目標科學性的研究建立在由土地資源基礎一、社會系統一、經濟系統一、生態環境系統構成的立體復合框架(見圖1)。該框架以土地資源為基礎,強調三個系統之間以及系統內部的公平、協調和發展。通過該框架確定評價目標科學生的綜合發展指數,進而根據現實可行生調整,得出有效發展指數。該指數作為綜合評價土地規劃的指標。
4.2、指標體系結構
該指標體系是一個由目標層、領域層、準則層和要素層組成的,包括近30個指標的層次體系。其中目標層由領域層加以反映,領域層由準則層和具體的要素層加以反映,即從目標科學性和現實可行性衍生的資源、經濟、社會、生態、可行等五個領域反映發展指數,而各領域由發展水平、后續能力、協調度等準下的各要素給予評估。為了避免以往許多指標體系過于龐大,可操作性差的情況,在選擇指標時主要以能夠影響和主導四個子系統發展方向和態勢的因子為對象。而為反映土地資源集約利用,各項指標一般優先采用人均指標。
4.3、計算與評價方法
對土地規劃進行評價時,考慮到系統高階性、非線性的特點,采用層次分析法,把客觀判斷與主觀推理,定性描述與定量分析結合起來。應用層次分析法的基本步驟是:首先建立土地規劃評價各因子間的判別矩陣,然后進行層次單排序、層次總排序和一致性檢驗,最終得出土地規劃評價各項指標的權重。
采用模糊綜合評價法對土地規劃綜合指標進行評價和分級,主要步驟為:
(1)建立因子集、權重集和評價集;
(2)確定評價因子權重;
(3)分五級(很差、差、中等、好、很好)確定隸屬函數;
(4)建立模糊關系矩陣;
(5)模糊線性加權進行綜合評價。單項指標可以歸納為兩類,第一類是機會指標,第二類是風險指標,在實際評價中,根據這兩類指標屬性的差異,分別采用不同的計分方法。綜合發展指數是在指標計分和指標權重確定完成的基礎上進行的,其加權求和公式,為:
結合現實可行性系數,得到綜合評價結果有效評價指數。
5、應用與展望
(1)在選定評價因子和確定權重時,盡管征求了專家和同行的意見,但在某些因子的選擇和權重確定上還存在不同意見。因此,在因子選定和權重確定方面還需要進一步研究和統一。為具普遍指導意義,這里只提出一般性的指標評價因子,在運用于特定地區時,宜相應調整評價因子。
關鍵詞:耕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總體規劃
前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持續的發展,占用了大量的土地;同r我國又是一個人多地少的大國,13億人吃飯的問題永遠是我國的首要問題。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保護土地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任務更加艱巨。2008年以來發生的世界范圍的糧荒,使國家的糧食安全問題已經實實在在的擺在了國人面前。而要保障我國的糧食安全和國家安全,就必須始終把農業發展放在我國國民經濟的首位。因此,鞏固和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嚴格地保護耕地,科學、高效、集約使用土地,已成為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中之重。
1 我國耕地保護狀況及面臨困難
近幾年,我國耕地保護取得些許成果。首先,耕地保有量穩中有增。一是新增耕地超過建設占用耕地。二是耕地保有量增加。其次,基本農田保護基礎工作有所加強。一是完成了基本農田數據庫建設。二是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各項法律制度。及時掌握了全市基本農田保護動態情況,確保了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三是開展了耕地保護情況調研。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加以整改,增強了本地區保護耕地的意識和責任。
然而,耕地保護中依然還面臨著人均耕地面積少、項目建設占用耕地面積逐年增大、農業結構調整和退耕還林減少、濫用耕地現象比較嚴重、耕地質量下降等困難和問題。
新形勢下加強耕地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毋庸置疑。糧食需求量大,人均耕地占有量少,是我國的基本國情。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資源環境承載壓力日趨增大,保護耕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任務越來越重。因此,嚴格劃定、特殊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嚴格規范設施農用地管理,成為當前保護耕地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工作。
2 如何強化耕地保護
2.1 強化耕地保護的行政主體責任
各有關街道辦事處應將耕地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作為重要的工作內容。行政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耕地保護各項制度,依法行政,依法查處耕地違法違規行為。加大耕地保護資金投入,確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耕地和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布局基本穩定,確保按年度實現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
2.2 落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承包農戶耕地保護的直接責任
依法享有耕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依法取得耕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是耕地保護的直接責任主體,負有耕地保護的直接責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監督承包農戶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制止撂荒、閑置、轉變用途及其他破壞耕地的行為。承包農戶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維持農業用途,對耕地撂荒、閑置或造成永久性損害的,應予以抵制、制止或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有關部門舉報。
2.3 實行耕地保護動態巡查、統計核查、公告、聽證制度,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行為。建立巡查臺,做到經常性的巡查與重點巡查相結合,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掌握本市耕地數量、質量和結構變化情況。強化監管,增強工作的透明度,增強耕地保護工作的科學性和民主性。本市人民政府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方案,由本市國土資源局組織聽證,充分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2.4 認真開展宣傳工作,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維護耕地的認識
應用多種方式普遍宣傳土地治理相關法律和我國的國情、國策以及國土資源部關于基礎農田的有關規則。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開展立體的、全方位的政策宣傳,讓基礎農田維護政策眾所周知、家喻戶曉,加強人民群眾維護基礎農田的自覺性、主動性。重點做好6.25土地日宣傳工作,進一步加強全市干部群眾的法律認識和維護耕地的觀念。
2.5 嚴格建設用地治理,統籌規劃各類用地
嚴格建設用地治理,堅持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準則和前期論證工作,堅持以規劃、方案對建設用地總量節制準則以及農地轉用的審查報批準則,使占用耕地一直處于緊密的監控之下,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鄉村建設要本著維護耕地的準則,盡量占用荒地、劣地,少占或不占耕地。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落實基礎農田保護區的規劃。在制訂和施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要以提高土地利用率、維護耕地為重點,統籌安排各類用地,與社會經濟可繼續發展和維護生態環境相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其他各項規劃在用土地安排上都必需與土地應用總體規劃相聯接。
2.6 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
在組織編制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要統籌安排各行業、各區域用地,尤其要明確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的數量和布局,落實到圖斑地塊。各類與土地利用有關的規劃,必須符合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要求,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規模和總體布局安排。要嚴格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從嚴審查各類規劃的用地規模和標準,切實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必須及時調整和修改,核減用地規模,調整用地布局。
2.7 加強耕地保護的基礎工作
耕地保護的基礎工作是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的重要條件。要加強對國土資源工作的領導,保障耕地保護工作經費。當前及今后一段時間,著重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劃定永久性基本農田等工作。摸清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情況,建立完善基本農田檔案、保護責任書、永久性標志牌和數據庫。
3 耕地保護的意義
保護耕地的意義是由耕地的重要性所決定的。首先,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耕地是農業生產的基礎,工業特別是輕工業的原料主要來源于耕地;其次,耕地是社會穩定的基礎,耕地為農村人口提供了主要的生活保障,是城市居民生活資料的主要來源。我國是有13億多人口的大國,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積少,而且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人均耕地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還會進一步減少。所以,在我國未來經濟發展中,必須采取嚴格的措施,對耕地進行特殊保護,穩定一定的耕地面積,不斷提高耕地質量。
參考文獻
[1]李相范.土地違法行為的經濟學分析[D].吉林大學,2010.
[2]朱永恒.耕地生態質量評價理論與方法研究[M].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
關鍵詞:小城鎮建設;發展;土地;合理利用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1723(2012)09-0069-02
一、引言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之一,土地合理利用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基礎。近年來,大連市金州區農村城市化建設和工業化進程不斷擴大并迅猛發展,土地的重新規劃與開發利用面臨新的挑戰。因此大力提倡小城鎮在建設過程中要堅持土地的合理利用。
二、小城鎮建設的意義和作用
(一)小城鎮建設的意義
小城鎮建設是符合我國國情的農村城鎮化建設道路,是帶動廣大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對擴大內需、開拓市場、推動國民經濟增長、增加農民收入、提高生活質量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小城鎮建設的作用
重新合理配置農村資源,調整農村產業結構,推進農村城鎮化;改善鄉鎮工業過于分散的布局;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避免盲目流入大城市;小城鎮的集散作用,小城鎮是聯系農村與大中城市的紐帶,促進城鄉交流,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小城鎮建設與土地合理利用存在的問題
(一)小城鎮建設用地劇增,耕地銳減
小城鎮的規劃與建設是符合客觀實際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但小城鎮建設用地的迅速增大,造成耕地的日漸縮小和人均占地的急劇減少,使得人地關系惡化。
(二)小城鎮擴建,鄰近良田遭殃
小城鎮用地在空間的擴展最主要表現為其周圍土地首先被占用。小城鎮占地不僅是數量的問題而且是質量的問題,這是造成耕地總體質量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小城鎮建設,要注重農田保護
在具體落實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和規劃建設區時,不能“犧牲農業搞工業,吃飯靠買糧”,對耕地保護要高度重視。
四、小城鎮建設中土地合理利用的主要途徑
(一)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促進小城鎮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認真貫徹“合理布局,科學規劃,規模適度,注重實效”的原則,做到小城鎮建設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小城鎮規劃的建設用地總規模要嚴格控制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范圍內。如果規劃確需調整,必須經過法定程序。調整的規劃批準后,仍必須按規劃管地用地。
(二)加強規劃管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配置小城鎮建設用地
小城鎮規劃管理要加強宏觀調控能力,建立與市場機制相應的規劃管理機制,實行以行政、經濟、技術、法律等手段相結合的綜合管理。
要建立與土地出讓、轉讓的市場機制相適應的規劃用地管理機制。對于出讓、轉讓的土地必須規定明確的土地使用條件,保證小城鎮總體規劃的真正落實。
要建立規劃實施反饋機制。為加強規劃對土地開發利用的及時調控能力,要建立規劃實施反饋機制,保證規劃的指導作用。
要建立規劃實施的監督機構:上級政府對所審批的規劃實施監督機制;同級人大的監督機制;規劃報批前公開展覽制度和重要地區的規劃實行聽證制度等公眾參與與監督機制。
小城鎮國有建設用地,除法律規定可以劃撥方式提供外,都應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供地。對經營性用地要以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方式配置;對土地利用方式,實行規劃控制和用途管制,加強集體建設用地管理;對已經列入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必須納入城市用地統一管理、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外的小城鎮集體建設用地,要統一規劃、加強管理;對已合法取得的集體建設用地的調整、改造,要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禁止國有土地和集體非農建設用地向不符合規劃要求的方向轉變。
(三)立足存量,內涵挖潛,促進小城鎮建設集約用地
小城鎮建設用地須立足于挖掘存量建設用
地潛力。用地指標主要通過農村居民點向中心村、鎮集中,鄉鎮企業向工業小區集中和村莊整理等途徑解決,做到在小城鎮建設中鎮域或縣域范圍內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凡是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設項目或已確定撤并的村莊不得再增加新的建設用地。
(四)積極參與小城鎮建設工作,加強文明建設,提供優質服務
國土部門要依法認真履行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國土資源的重要職責。對小城鎮的建設用地要加強指導,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按照法定程序審批小城鎮建設用地,做到依法批地、合法用地。要切實加強小城鎮的土地登記工作。要加大行政執法監察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批地、用地行為,為小城鎮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用地環境。
發展小城鎮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要高度重視社會主義物質和精神文明建設。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要適應廣大農民的需要,抓好教育、醫療、文化、教育、娛樂場所的建設。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抓好法制建設,搞好社會治安,使小城鎮建設沿著有序、健康的軌道前進。
參考文獻
[1] 宋啟林.中國現代城市土地利用學[M].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2.
[2] 林增杰.城鎮土地管理[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 《城鎮環境衛生規劃規范》編制組.部分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調研綜合報告[R].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