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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 言
土地開發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積,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土地質量,促進土地集約化經營的重要手段。積極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對于緩解人地矛盾,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農村現代化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為更好地開展項目區土地開發整理,編制本規劃。
1.1 項目來源 河北省青縣土地開發整理示范項目規劃設計報告.zip
關鍵詞:土地開發整理;耕地質量;對策
中圖分類號:F3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3)-06-0035-1
0 引言
土地開發整理是我國對現有的土地進行科學的規劃與分配,進而保證我國耕地占有率以及面積的具體安排與運籌。其主要分為土地補充耕地的部分以及對土地進行復墾的部分。而土地開發整理的過程就是使用我國土地專項管理資金對農村的未開發或未利用的土地進行使用,對農田、樹林等土地形態進行綜合處理,進而提高我國耕地占有面積,增強我國耕地質量與占有率。[1]我國在1999年頒布的《土地管理法》中就有國家對土地整理這一問題的設計,其中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的合理規劃,對未使用、荒廢土地的合理整治,提高耕地面積與質量的各種措施等。這也是我國首次將“土地整理”這一詞匯法律化。
1 我國土地開發整理及耕地質量的問題表現及原因
1.1 土地開發整理及耕地質量的內涵
世界上對于土地開發整理的含義解釋多種多樣,土地開發整理是在一定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通過采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等手段,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調查、改造、綜合整治,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過程。耕地質量是土地受各種自然、地理、環境等因素影響的總稱,其質量好壞表現在耕地環境狀況的好壞、農產品生產質量的高低等等。土地開發整理在通過科學手段的指導下,對土地自然地理環境進行研究分析,并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整、治理,改善耕地利用結構和生產,從而增加耕地有效供給量,增加耕地質量,提高耕地利用率和產出率。
1.2 我國土地開發整理及耕地質量的問題表現及原因
現階段我國大部分地區的土地開發整理重點是擴大耕地或其他農業用地面積,還未能把生產能力、生態環境放在首要位置上,土地開發整理過程中耕地質量管理問題一直影響土地開發整理的工作的進展。國內大部分區域的荒地十有八九都被開發了,但是土地開發的腳步很難停下來,只要是荒地就進行開發,表面上顯示土體開發不斷進行,離目標似乎不遠了,但停下來研究發現開發整理土地質量參差不齊,目標不僅沒有實現,還嚴重破壞了土地質量。土地開發整理不能看量不看質,土地面積是不斷的再增長,土地質量同時也應該得到保障。土地開發整理過程中環境保護意識不強烈。在我國農村土地開發整理過程中,為了滿足農作物對水資源的需求、為了建設新農村美化村民居住環境,設計者們絞盡腦汁的設計規劃方案,將大面積的鋼筋混凝土灌溉水渠修建在土地上,雖然灌溉水渠滿足了農作物對水資源的需求,但是混凝土構造的水渠無法涵養水源,影響了土地生態系統的結構,導致生物群落穩定性下降、生物種類越來越少,給農業生產帶來安全隱患。
2 土地開發整理及耕地質量管理問題對策
政府相關部門在面對土地開發整理及耕地管理時,在權衡耕地占補平衡時所關注的數據不能僅僅局限在耕地面積上,還要嚴格監控耕地的質量,只有當耕地面積和質量同步得到發展,才視作土地開發整理的進步。同時政府應組建專業小組,對各個地區的不同地形提供技術支持,真正意義上地做到耕地數量和質量相對等。在全國范圍內,土地開發整理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十分嚴重。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耕地受工業、鄉鎮企業、農藥污染面積達到2190萬公頃左右,大約是全國耕地總面積的16%。[2]耕地受污染影響,一些直接荒廢,一些能夠被利用的耕地生產的農產品也是被污染的,最終給人的身體造成危害。面對這種現象,黨和政府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問題再度發生:加強人們對耕地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將耕地環境保護列在土地開發整理的首要位置。全國各地在土地開發整理過程中,必須重視土地開發規劃與土地保護規劃,并不是每一片土地都是以開發整理為目的,必須結合當地特有的氣候、地形、人文等綜合因素,明確開發地的可開發區域和不可開發區域,這樣才能有效的利用每一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率。[3]此外,在土地開發過程中作為設計單位也要合理設計每一寸土地,在施工作業中施工單位更要依據設計單位的設計適度開發,只有在各個環節都有意識的對土地加以保護才能有效的利用土地,從而實現土地的可持續發展。
3 結束語
通過以上對土地開發整理及耕地質量管理內容的探討,可以預見,土地開發整理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社會系統工作,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土地開發整理的內容隨著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
參考文獻
[1] 李明月,張琛,劉越巖.基于層次分析法的土地整理綜合效益評價[J].科協論壇(下半月),2008(11).
[2] 胡振琪,趙艷玲,姜晶等.土地整理復墾項目驗收方案研究[J].農業工程學報,2009(06).
[3] 吳紅妹,胡靜.土地整理復墾項目驗收分析[J].土地探索,2010(09).
作者簡介:吳桂華(1985-),女,滿族,遼寧丹東人,就職于遼寧天宇國土規劃整理有限公司,研究方向:土地開發與整理;吳溪(1985-),女,滿族,遼寧本溪人,就職于遼寧天宇國土規劃整理有限公司,研究方向:土地開發與整理。
1.土地開發整理及耕地質量的內涵
世界上對于土地開發整理的含義解釋多種多樣,土地開發整理是在一定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通過采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等手段,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調查、改造、綜合整治,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過程。耕地質量是土地受各種自然、地理、環境等因素影響的總稱,其質量好壞表現在耕地環境狀況的好壞、農產品生產質量的高低等等。土地開發整理在通過科學手段的指導下,對土地自然地理環境進行研究分析,并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整、治理,改善耕地利用結構和生產,從而增加耕地有效供給量,增加耕地質量,提高耕地利用率和產出率。
2.我國土地開發整理及耕地質量的問題表現及原因
現階段我國大部分地區的土地開發整理重點是擴大耕地或其他農業用地面積,還未能把生產能力、生態環境放在首要位置上,土地開發整理過程中耕地質量管理問題一直影響土地開發整理的工作的進展。國內大部分區域的荒地十有八九都被開發了,但是土地開發的腳步很難停下來,只要是荒地就進行開發,表面上顯示土體開發不斷進行,離目標似乎不遠了,但停下來研究發現開發整理的土地質量參差不齊,目標不僅沒有實現,還嚴重破壞了土地質量。土地開發整理不能看量不看質,土地面積是不斷的再增長,土地質量同時也應該得到保障。土地開發整理過程中環境保護意識不強烈。在我國農村土地開發整理過程中,為了滿足農作物對水資源的需求、為了建設新農村美化村民居住環境,設計者們絞盡腦汁的設計規劃方案,將大面積的鋼筋混凝土灌溉水渠修建在土地上,雖然灌溉水渠滿足了農作物對水資源的需求,但是混凝土構造的水渠無法涵養水源,影響了土地生態系統的結構,導致生物群落穩定性下降、生物種類越來越少,給農業生產帶來安全隱患。
土地開發整理及耕地質量管理問題對策
政府相關部門在面對土地開發整理及耕地管理時,在權衡耕地占補平衡時所關注的數據不能僅僅局限在耕地面積上,還要嚴格監控耕地的質量,只有當耕地面積和質量同步得到發展,才視作土地開發整理的進步。同時政府應組建專業小組,對各個地區的不同地形提供技術支持,真正意義上地做到耕地數量和質量相對等。在全國范圍內,土地開發整理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十分嚴重。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耕地受工業、鄉鎮企業、農藥污染面積達到2190萬公頃左右,大約是全國耕地總面積的16%[2]。耕地受污染影響,一些直接荒廢,一些能夠被利用的耕地生產的農產品也是被污染的,最終給人的身體造成危害。面對這種現象,黨和政府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問題再度發生:加強人們對耕地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將耕地環境保護列在土地開發整理的首要位置。全國各地在土地開發整理過程中,必須重視土地開發規劃與土地保護規劃,并不是每一片土地都是以開發整理為目的,必須結合當地特有的氣候、地形、人文等綜合因素,明確開發地的可開發區域和不可開發區域,這樣才能有效的利用每一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率[3]。此外,在土地開發過程中作為設計單位也要合理設計每一寸土地,在施工作業中施工單位更要依據設計單位的設計適度開發,只有在各個環節都有意識的對土地加以保護才能有效的利用土地,從而實現土地的可持續發展。
結束語
【關鍵詞】土地開發整理 對策建議 新疆
一、前言
新疆地處祖國西北邊陲,是我國重要的能源資源戰略基地,是西部地區經濟增長的重要支點,是我國向西開放的重要門戶,是我國西北的戰略屏障,在全國發展和穩定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戰略地位。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工業化、城鎮化步伐的加快,人多地少的形勢越來越嚴峻,“吃飯”與“建設”的矛盾越來越突出,面對嚴峻形勢,新疆開展了大規模的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并取得顯著成效。2000年以來,新疆耕地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凈增339.98萬畝,成為全國近三年來耕地面積唯一連續增長的省區,特別是列入《全國土地開發整理規劃》“七大工程”之一的伊犁河谷地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的啟動實施,標志著新疆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已進入全面發展的新階段,土地開發整理逐步形成了制度比較健全、投入相對穩定、效益日趨明顯、事業健康發展的良好局面。然而,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特別是新疆的現代土地開發整理工作進步較晚。在當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的新形勢下,需要對土地開發整理實踐進行深入探索,以期推動該項工作的進一步發展。
二、土地開發整理的內涵
土地開發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通過采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等手段,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調整、改造、綜合整治,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過程。
三、新疆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1、補充了有效耕地面積。2000年至2008年,利用國家、自治區專項資金和社會資金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工作,
共增加耕地210余萬畝,為全區增加耕地面積、實現耕地占補平衡作出了突出貢獻。
2、提高了耕地生產能力。我國84%的國家投資土地整理項目和多數省級投資項目,是以現有耕地和基本農田為重點進行的綜合整治。新疆大力實施土地開發整理后,生產能力普遍提高了10%~20%,生產成本降低了5%~15%。
3、惠及了廣大農民群眾。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后,隨著一批高產穩定農田的建成,保證了農民長期受益。同時,農民通過項目建設,還直接增加了勞務收入。土地開發整理已成為深受廣大農民歡迎的“惠民工程”。
4、優化了農村土地利用結構。通過對田、水、路、林、村的綜合整治,農用地、水利設施用地、道路林網用地和農牧民居住點用地布局更加合理,開發整理后的耕地利用程度普遍提高了3%~10%,農村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約化水平得到提高。
5、促進了農田生態功能進一步發揮。新疆作為西北干旱地區,通過土地開發整理,鹽堿地得到治理,植被覆蓋率逐步提高,防風固沙能力不斷增強,農田生態景觀和生態屏障功能得到進一步發揮,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四、新疆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土地開發整理的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土地開發整理的重要性尚未得到廣泛關注,社會各界對土地開發整理的了解還不夠全面,部分地區對土地開發整理的重視程度還不夠高,鼓勵農民群眾參與土地開發整理還不夠有力。
2、土地開發整理統籌兼顧經濟、社會和生態的綜合效益有待進一步加強。當前還存在著項目目標單一、片面強調補充耕地數量、“重數量、輕質量和生態”的問題,個別地區對提高人居生活條件和改善生態環境的考慮還不夠充分,影響了土地開發整理綜合功能和效益的發揮。
3、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方式有待進一步深化。上下工作關系、橫向部門工作關系需要進一步理順;一些地區基礎工作比較薄弱,項目設計、施工、監理等還比較粗放;個別地區“重申報、輕管理”的現象還比較突出;人員隊伍整體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工作要求,責任不明確、監管不到位、管理方式單一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地存在。
4、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有待進一步規范。撥付慢,截留、挪用、抵沖等現象時有發生,個別項目還存在以撥代報、大額支付現金等問題。
五、加強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建議
1、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對土地開發整理重要性的認識。土地開發整理是近年來國內理論界提出的解決土地開發利用、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一條新途徑。土地開發整理不僅是農村、農業、農民的主要工作,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項戰略性措施。要深入開展土地基本國情和國策教育,加強土地開發整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提高全社會對土地開發整理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新農村建設,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保護和建設生態環境中重要作用的認識。樹立依法依規進行土地開發整理的觀念,增強公眾的參與和監督意識。
2、創新投資體制,探索完善土地開發整理經濟運行機制。土地開發整理具有高投入、收益慢的特點,對資金的要求很高,如果不能形成多元化的投資體制,僅靠政府投入是遠遠不夠的。要從當前土地開發整理的實際出發,加大對項目投資體制的研究力度,探索實現土地開發整理投資結構的多元化。可在現有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復墾費、土地出讓金用于農業土地開發部門等資金的基礎上,結合農業、林業、建設、水利、規劃等相關部門的配套資金,建立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資金的集中投入機制,統籌規劃,共同開展項目建設。支持鼓勵單位和個人靈活運用農用地整理指標折抵和建設用地指標置換政策,有償流轉,籌集資金。按照“誰投入、誰受益”的原則,完善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利益分配機制,吸引更多社會資金和民間資金投入土地開發整理,逐步形成土地開發整理多元化投資融資機制。
3、強化基礎工作,提高土地開發整理工作整體水平。規劃、制度、標準和隊伍是做好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基本保證。要緊密結合正在開展的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加強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評價和監測,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各級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發揮好規劃的宏觀指導作用。完善項目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大力推行項目管理責任制、問責制和項目運行規則,確保項目規范運作。加大各級土地開發整理隊伍建設,完善工作機構,盡快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土地開發整理專業技術隊伍。
4、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安全。隨著國家和自治區對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高度重視,今后土地開發整理的資金投入規模會越來越大,任務也越來越繁重,管好用好項目資金,使其發揮最大效益,是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要高度重視和加強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項目資金必須實行專款專用,單獨核算,項目承擔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不得用于與項目無關的其他支出;加強項目審核和稽查,重點對資金的分配使用、項目質量、任務完成和績效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與下一年度資金分配掛鉤;加強項目招投標管理,防范暗箱操作等腐敗問題的發生。
【參考文獻】
[1] 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與實務[M].北京:中國人事出版社,2005.
關鍵詞:城鄉一體化;土地管理;研究
中圖分類號:D922.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1004401
1 當前城鄉一體化建設中土地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1)城鄉一體化建設中土地開發整理后的土地質量低,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占補平衡”。《土地管理法》在確立占補平衡制度時,對補充耕地的質量要求作出了,明確規定:占補平衡必須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但是,不少開發整理項目為了使建設項目占用耕地能夠得到及時的補充,以滿足建設項目占用耕地審批的需要,對補充耕地的質量往往只停留在幾個簡單的數字上,項目質量不符合要求,開發出的耕地質量較差,很難形成一定的生產能力,甚至一邊開發整理一邊拋荒。這不僅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耕地占補平衡”,而且造成了資源的破壞和開發資金的浪費。
(2)城鄉一體化建設中土地管理過程中以犧牲長遠的整體利益來換取近期的局部利益。土地開發整理投資周期長、投資金額大,一些地方急功近利,追求當年開荒、當年收益而不顧被開發區域的小氣候環境、土壤環境和土質水文環境,對后備資源的開發沒有充分考慮生態環境的適應性。這邊退耕還林,那邊毀林開荒;這里退耕種草,那里毀果園開發的怪現象,或者在土地整理項目中只重視田塊的方整,而忽視對河流、丘陵地等生態景觀的規劃,其結果是短期得益,隨著時間的推移小區域環境的惡化將逐步顯現,致使所開發的土地再一次荒蕪。
(3)城鄉一體化建設中土地管理專業隊伍素質不高。土地開發與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涉及諸如:農業工程、林業工程、環境工程、機械土方工程、建筑工程、農田水利工程、道路橋梁工程、農業設施工程等眾多分項工程,具有跨行業、多學科和多技術的特點。
(4)開發城鄉一體化建設中土地管理的投資主體較為單一。對于土地開發整理,應當尊重市場經濟規律。目前,政府的投資存土地開發整理工作中發揮了重要的導向作用,發揮了主渠道作用。政府的投資主要來源于包括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上地開墾費、農業重點發展基金等等。但是,單靠政府的力量,難以包攬土地開發整理所需的資金。
2 加強城鄉一體化建設中土地管理工作的對策
(1)土地開發管理要適應經濟結構調整和切實增加農民的收入為前提。土地開發整理要與當地農村經濟的發展結合起來,與發展高效農業、生態農業、特色農業結合起來,與增加農民的收入結合起來,成為農村經濟和農民收入的增長點。土地開發整理的指導思想、管理政策與規劃設計上,要從增加和建造高質量耕地與農用地出發,立足干服務現代農業,服務農業規模經營,服務提高農業質量和綜合經濟效益,只有這樣,土地開發整理才真正具有生命力。
(2)土地開發規劃應充分考慮保護生態環境。土地開發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水利工程規劃、林業規劃、小流域治理規劃結合起來。實行生態型土地開發整理,搞好必須的農田基本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適應農業產業化、現代化的發展趨勢,使其融合于現有農地與社區景觀中,構成和諧的統一整體,做到既增加耕地,又不破壞環境。實現經濟效益、資源、環境三者有機地統一。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以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任常務副組長,分管國土和農業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縣府辦、縣公安局、縣國土房管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縣移民局、縣監察局、縣水利局、縣環保局、縣林業局、縣審計局、縣農綜辦負責人為成員的土地開發整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費文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處理全縣土地開發整理日常工作。
二、工作職責
(一)部門職責。縣府辦負責土地開發整理協調工作;縣公安局負責配合協調土地開發整理過程中的社會矛盾和處置突發事件;縣國土房管局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申報、招投標、實施、竣工驗收、申請收購、質量監督、土地開發整理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縣林業局負責配合國土房管局項目建設選址和項目區的綠化工作;縣水利局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農田水利技術指導;縣發改委負責指導和監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招投標工作;縣財政局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監管;縣審計局負責對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縣監察局負責對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全過程督查和監察;縣環保局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縣農業局、縣農綜辦負責配合縣國土房管局對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進行選址,加強對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土壤進行質量檢測;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實施主體,在縣國土房管局的領導下負責土地開發整理的具體事項。
(二)鄉(鎮)政府工作職責。一是對轄區內適宜實施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土地進行規劃和申報,配合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進行選址;二是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宣傳發動工作;三是負責土地權屬調查和土地調整工作;四是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工程施工環境協調處理工作;五是落實青苗補償的丈量、登記造冊、公示工作;六是工程竣工后,負責落實土地的管護利用工作。
三、工作目標和進度安排
(一)工作目標。2009年,我縣共實施土地開發整理新增耕地15000畝。其中,通過公開招投標模式開發整理土地新增耕地5000畝;通過招商融資模式開發整理新增耕地10000畝。
(二)進度安排。3月20日前,完成全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選址、測繪及審查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項目規劃設計工作;5月底前,完成工程立項工作;6月—12月,完成工程施工,組織專家驗收和上報資料;2010年1月前,全部工程項目獲得《*市建設項目耕地占補平衡開發整理合格證》和《*市補劃基本農田儲備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實施土地開發整理,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進農民增收的一項“民心工程”。各相關鄉鎮要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務。
為進一步改善農業基礎設施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加大土地開發、整理和建設用地復墾力度,確保耕地占補平衡,保障建設用地供給,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經市政府研究,現就進一步推進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抓好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近年來,我市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大力推進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加快標準農田建設,提高耕地綜合生產能力,確保了全市耕地占補平衡。但是,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發展,建設占用耕地的需求不斷增大,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任務更加艱巨。繼續深入開展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是當前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主要途徑,也是加強耕地保護的有效舉措。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科學規劃,明確職責,狠抓落實,按照“選址合理、設計科學、實施到位、驗收嚴格”的總體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任務,為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資源保障。
二、理清思路,進一步明確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立足保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通過科學規劃、規范項目管理、加大財政投入、創新開發模式等措施,全面提高土地開發整理復墾水平,有效提供可利用土地資源,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二)總體目標。按照保護耕地和保障發展并重的原則,結合義烏市市域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資源潛力調查基礎上,科學規劃,明確開發復墾重點區域,通過加大投入,加快推進,使土地利用效率和耕地質量明顯提高,從而切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有效緩解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用地矛盾,實現耕地占補平衡。
三、完善政策,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的積極性
(一)加大財政補助力度。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由市財政實行“以獎代補”:
1、土地開發:土地開發按項目總面積給予補助,但開發、復墾前原耕地面積超過總面積30%的,超出部分的耕地面積按標準農田建設的補助標準進行補助。建成標準農田的給予補助9500元/畝,建成水田的市財政給予8500元/畝的補助;建成旱地的市財政給予7500元/畝的補助。
2、建設用地復墾:宅基地復墾后,建成標準農田的市財政給予新增面積13000元/畝的補助;建成水田的市財政給予新增面積12000元/畝的補助;建成旱地的市財政給予新增面積11000元/畝的補助。
獨立工礦用地、交通等基礎設施用地復墾后,建成標準農田的市財政給予新增面積8500元/畝的補助;建成水田的市財政給予新增面積7500元/畝的補助;建成旱地的市財政給予新增面積6500元/畝的補助。
3、標準農田建設:根據平原、亞平原、丘陵等不同的地形地貌和建成的標準農田面積,市財政分別給予2500元/畝、3500元/畝、4000元/畝的補助。
4、政策處理費: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按竣工驗收面積給予2000元/畝的政策處理、前期工作和竣工驗收等費用的補助。
5、耕種補助費: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及時落實耕種的,符合現代農業發展扶持政策可按實際耕種面積給予每畝200元的補助;參與土壤改良耕作的,前三年可享受市級沃土工程政策按原補助標準增加50%的補助。引導集中耕種,規模化經營,享受現代化農業發展扶持政策,從根本上解決土地開發后的土地經營利用。
6、根據山體地形墾造耕地中部分確需存在田坎之間存在1米以上高差,在項目工程田坎石塊干砌加固超出總項目田坎量30%的,在原補助標準基礎上增加每畝3000元的補助。
7、對廢棄礦復墾和經農業部門認定必須開展耕作層剝離再利用的復墾項目,給予項目實施鎮(街道)按實際完成面積2000元/畝補助。
8、對部分投資大、群眾認可度高、并有示范作用的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經國土部門會同農業、財政等部門論證后,可列為市重點工程,資金上給予重點保障。
(二)指標有償調劑。土地開發整理取得的補充耕地指標(新增耕地)和建設用地復墾取得的復耕指標,優先歸各鎮(街道)使用,并對項目所在村新農村建設給予一定的指標支持。土地指標有剩余的,原則上由市國土局統一收購,用于全市的耕地占補平衡,如確有需要,可在全市范圍內自行調劑,但應報經市國土局審批同意。
補充耕地指標收購或調劑款標準為2.5萬/畝(每年年初確定),復耕指標收購或調劑款標準為10萬/畝(每年年初確定)。指標有償調劑款收入可由各鎮(街道)確定一定比例對項目所在行政村進行獎勵。
四、突出重點,加強對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的規范化管理
(一)項目規劃設計。各鎮(街道)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測量和規劃設計,項目規劃設計要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設計規范》(TD/T1012—2000),從標準上把好質量關。要注重保護生態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做到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應當征求項目所在行政村的意見,并由市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領導和專家進行評審。經評審的項目報國土部門立項審批,項目立項批準后,各鎮(街道)應及時組織編制工程概算。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批準后,各鎮(街道)應嚴格按照批準后的規劃設計方案進行施工,設計方案和工程概算確需變更的,須報有立項審批權的單位批準。
對建設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工作的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規劃設計單位應將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工程納入預算,并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體現其耕作層剝離再利用的主要做法和相關內容。
(二)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對廢棄礦復墾和農業部門認定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在實施前耕作層未達到耕種標準的項目,必須進行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再利用覆土,要選擇近距離、有條件、時序差異不大的建設和利用項目開展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工作,確保現有耕地質量得到有效保護,確保新增耕地質量顯著提高。
(三)項目工程質量標準。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浙江省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建設標準》的要求。要根據項目區地形地貌和土地利用現狀,因地制宜地確定耕作田塊類型。
(四)項目實施過程監管。項目由各鎮(街道)負責實施、監督,項目工程招標、監管參照《義烏市新農村建設工程管理辦法》(市委辦[2008]151號)執行。投資超過100萬元的項目,各鎮(街道)必須落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投資在100萬元以下項目,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或聘請質量監督員,工程質量監督員應有當地國土所和土地所有權人參與,確保項目施工質量。
(五)項目竣工驗收程序。嚴格執行鎮(街道)自驗、縣級初驗、市級復驗、省級復核認定制度,層層把好項目工程質量關。項目竣工土地承包到戶或統一流轉后,各鎮(街道)及時組織自驗,通過自驗后,各鎮(街道)向市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初驗申請。市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及時組織國土、農業、水利、林業、統計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土資源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驗收規程》
TD/T1013—2000等上級有關規定進行預驗收,并提出整改意見;各鎮(街道)整改完畢后,由驗收小組對項目進行驗收或上報上級部門驗收。
各鎮(街道)應對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工程質量和新增耕地面積嚴格把關,必須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立項驗收申報材料的通知》(浙土資辦[]87號)要求,凡立項、驗收申報材料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立項、驗收。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驗收要杜絕“走過場”,對不按規劃設計施工、存在質量問題或不落實后期管理措施的項目,不予通過驗收要并責成限期整改,重新組織驗收。
(六)嚴格資金管理
1、資金申撥。實施項目開工后,由實施鎮(街道)提出申請,經國土部門會同農業部門現場勘察簽署意見送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按工程進度、立項面積和補助標準進行審核,并預撥各鎮(街道)70%工程建設補助資金和政策處理費,項目通過上級部門竣工驗收后給予結算撥付剩余補助款。
各鎮(街道)應按施工合同、工程進度及時兌現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前要提取20%的工程建設補助資金作為工程質量和耕作保證金,待項目竣工一年后,沒有出現質量問題,并落實耕種的,經農業部門認定并出具無質量問題和落實耕種的書面意見后,工程質量和耕作保證金給予退押。
2、專款專用。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專項資金必須用于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和復墾項目及與其相關的前期工作、政策處理等費用的支出,建立嚴格的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做到專款專用。工程補助資金、政策處理費、省級項目獎勵經費等如有節余,應用于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的后期管護和項目實施地的新農村建設。
3、加強監督。市財政部門對國土部門提出的資金安排計劃應及時足額落實,嚴格審核把關。市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該項資金的審計監督;市監察部門要對挪用、截留、擠占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資金或弄虛作假、騙取用地指標等形為進行嚴肅查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一)明確職責分工。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府辦副主任、市農辦主任和市國土局局長為副組長,國土、農業、林業、水利、財政、審計、統計、監察、環保、建設、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等部門的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市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土局。各鎮(街道)建立相應機構,由鎮長或辦事處主任負主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
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牽頭執行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標準,編制全市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計劃,組織實施項目規劃設計、項目預算的論證、評審和項目初驗,指導鎮(街道)做好項目管理工作,并協調各有關職能部門開展工作。
市農辦:負責對全市農村新社區建設、異地奔小康工程、村莊整治過程中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檢查考核,并指導鎮(街道)的宅基地復墾項目的建設。
國土局:負責統籌組織完成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建設任務,組織項目實施、項目管理和權屬調整,會同相關部門對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的實地踏勘,項目實施期間的質量監督和技術指導,負責項目立項審批和驗收材料審核,協助各鎮(街道)做好項目立項、竣工面積驗收、項目質量驗收和初驗前期準備工作,組織開展績效評價等工作。
財政局:負責項目補助資金的籌集、核撥和使用監督等,參與項目的立項論證、績效評價等。
建設局:在辦理工程建設許可時,嚴格審查用地項目耕作層剝離情況。
水務局:負責項目涉及的水利設施的質量監管,參與項目的立項論證、驗收、監管和技術指導。
農業局:負責項目驗收前的耕地質量評估,對通過上級驗收的項目進行接收、使用、管理,參與項目的立項論證、驗收、監管和技術指導。
林業局:負責項目涉及林地的審批,參與項目的立項論證、驗收、監管和技術指導。
監察局:負責項目工程招投標等工作的監督、檢查。
審計局:負責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
環保局: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保護措施落實的監督和檢查,參與立項論證、驗收、監管和技術指導。
統計局:負責項目中竣工面積、新增耕地面積的驗收管理和統計工作,參與項目驗收工作。
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負責對鎮(街道)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招投標工作的指導、監督,并協助鎮(街道)完成較大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各鎮、街道: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政策處理,組織項目自驗,提供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立項、施工和驗收中所需的有關圖件、文本、影像等材料,落實新增耕地耕種等。
[關鍵詞]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規劃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84.1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42-0143-01
一、土地開發整理的內容
土地開發整理主要是指國家為實現我國有效耕地資源保有量的增加、提高我國耕地資源的質量而采取的一系列宜農土地的開發與整理措施。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踐的內容主要包括土地整理、土地開發以及土地復墾三方面。
1.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是一項相對復雜且長期的工作,主要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通過采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手段,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調整、改造、綜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土地整理按整理后的用途可以劃分為農用地整理和建設用地整理兩部分內容。
2.土地開發
土地開發是增加我國有效耕地保有量的一項重要手段,其主要方式是對未利用過的土地資源進行利用潛力與開發價值的評估,并合理進行規劃,對適宜開發利用的土地資源進行改造,使其轉化為可利用的土地資源,供人們進行耕種作業,或作為備用耕地資源。土地開發的主要內容包括荒山改造、荒水改造以及荒灘開發改造等。
3.土地復墾
土地復墾也是土地開發整理的一項重要組成內容,主要是對一系列在建設與生產過程中因受到破壞而被廢棄的土地資源進行有效的改造,恢復這些廢棄土地的利用價值。造成土地廢棄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既有人為因素也有自然因素,如工礦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對土地造成的破壞、因原居民遷移所造成耕地廢棄、工業污染造成的土地破壞以及自然災害造成的土地廢棄等。土地的復墾與土地改造相關技術的發展有著很大的關聯,一些廢棄土地在廢棄之初,由于受到技術條件的限制,不具備復墾的能力,而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以及相關土地改造技術的不斷革新,也使許多土地的復墾得以實現。另外,一些原本不適宜利用的廢棄土地,如因鹽堿化嚴重而廢棄的土地、受污染的土地,隨著時間的推移,在自然作用與生物作用下,會逐漸對土地質量進行自然改善,使土地恢復利用價值,為土地的改造與復墾提供可能。
二、現階段我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制度體系不完善
目前我國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著管理制度體系不完善的問題,雖然管理制度的文件制定與出臺方面各級政府及部門都有所加強,但管理制度的約束力上明顯不足,無法實現對土地開發整理相關部門的監督與約束。并且在一些地區由于對土地開發整理需求較大,相關開發整理項目的種類與項目實施中所涉及的問題多種多樣,而管理制度在制定中無法做到將所有問題考慮在內,這也使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效率難以有效提高。
2.項目質量參差不齊,項目申報前準備不足
一些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在申報之前并沒有充分做足準備工作,對于項目的選址、項目的可行性、項目預算、項目實施的難度等因素沒有進行充分的研究,加之對土地利用整體規劃以及復墾整理專項規劃缺乏足夠的認識與掌握,造成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存在“先天缺陷”。也有一些地區在項目申報前沒有做好對村組、群眾意見的調研,使項目實施與群眾意見相違背,也導致項目后續的實施較為困難。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了項目質量的參差不齊,無法保障項目目標的有效實現以及土地開發整理的效果。
3.項目后續管理存在不足,新增耕地使用情況不理想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的目的并非單純的對土地進行改造,而是為了實現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增加有效耕地的面積,因此,項目價值的實現并不在項目實施的過程中,而在于項目結束后的土地利用效果上,對于項目驗收完成后的后續管理具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部分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在完成驗收后,對于后續管理十分不重視,土地所在村鎮也沒有對土地進行及時的發包耕種,使新增土地資源被荒廢,而一些新增耕地雖然進行了耕種利用,但由于管理的缺失,導致生產配套設施的建設滯后或維護不足,土壤改良方面資金投入匱乏,使項目新增耕地的使用情況十分不理想,無法發揮出項目的應有價值。
4.項目資金使用缺乏有效監管,資金使用違規現象嚴重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申報的出發點應該是通過項目的實施增加有效耕地的面積、進而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但一些地方由于受到功利思想的影響,在項目的申報過程中,以獲得項目資金作為主要目的,對于項目資金的使用中存在著很多違規情況,挪用、占用現象嚴重,項目預算、核算過程中也存在著不規范的行為,而對于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管上存在著嚴重的不足,監管缺乏效力,這也加劇了項目資金違規使用的情況。
三、關于加強我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效果的建議
1.加強對相關管理制度的建設,形成完善的管理體系
面對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與管理實踐中存在的種種不足,必須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對管理體系進行不斷地完善,通過管理制度的優化與管理力度的強化,增強對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相關部門的約束力度,促進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實施與管理過程中各項行為的規范化。要加強相關管理制度與政策實施細則的制定,對管理工作進行細化,增強管理制度與政策的針對性,并采取靈活管理手段,針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有效地管理。
2.加強項目申報前期考察、調研等準備工作,保障項目申報的質量
為確保項目的質量,項目主管部門應加強在項目申報前的實地考察、社會調研以及對相關政策法規的了解,確保項目設計規劃的合理性,同時項目審批部門也要嚴把審批關口,對項目方案進行嚴格的審核,確保項目與土地利用整體規劃以及復墾整理專項規劃相適應,與民意相符合,并確保項目實施的可行性,以此來保障項目申報的質量。
3.強化項目后續管理工作,確保新增耕地的合理有效利用
項目竣工后,項目實施單位及時將工程移交給項目所在村使用和管護,建立健全各項工程管護制度,落實工程管護措施,加強對各項工程和設施管護情況的檢查,以此來確保新增耕地的有效合理利用。要明確項目結束后的收益分配制度,從收益所得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項目管理經費,促進土地整理項目后續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4.加強對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資金使用合理合法
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的管理力度,制定完善的監督機制,對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全程跟蹤監管,對于私自占用、挪用、截留項目資金的相關部門及責任人進行處罰,同時要對項目預算、核算過程及結果進行監督與審核,確保預算、核算過程的規范性,杜絕預算、核算造假情況的發生,嚴格控制項目預算的使用,以此來確保項目資金使用合理合法,保障項目資金的有效利用。
總結:土地開發整理對于我國的農業生產與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都有著重要的意義,因此要加強對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監督與管理,提高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的科學性與規范性,進而保障我國土地開發整理工作有效進行,實現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我國農業經濟的穩步發展。
關鍵詞:土地;開發整理;規劃;閑置;綜合效益;發展;工程
中圖分類號:[Z-00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2)-10-0043-1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建設的需要,造成大量的耕地被占用,同時又由于農業結構的調整占用耕地,非農建設占用大量耕地,從而導致耕地逐年遞減。針對這種耕地逐年遞減的現狀,又要實現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那么就要做好土地開發整理工作,使有限的土地不斷提高利用率,發揮其更大的利用價值。
1 土地開發整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土地開發整理是一項復雜的工作,其方式就是要打破原有的生態平衡,建立新的平衡關系。這樣存在潛在的因素不明顯體現,同時又與生產方式密切相關,短階段影響社會生產,從而造成開發整理存在諸多影響因素。
1.1 土地開發整理的積極性不高
由于土地開發整理的一些優惠政策宣傳力度不夠,土地整理需要投入大量的財力、人力。在較短的時間里成果不明顯,見效較慢,使一些地方的干部及人們對土地整理信心不足,積極性不高,從而會影響土地開發整理的工作速度和質量,形成土地開發整理的制約因素。
1.2 部門重視程度不夠
主要是由于個別直屬部門對土地的相關法律了解不夠透徹,法制意識不強,觀念淡薄,領導追求功名成績,從而造成重開發輕整理的現象。而且還存在嚴重的地方保護主義思想,從而使有償使用的土地經濟丟失,鄉鎮對中低產田改造重視程度不夠,這些問題的存在都直接影響土地整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和進行。
1.3 地塊開發整理不平衡
由于人力、物力、財力有限,所以導致一些地塊開發較早,一些地塊開發整理較晚。不能進行同時開發整理,使有些有很大潛力的土地沒能及時開發整理或利用率低,就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對一些中低產田的改造速度較慢,并存在停止不前現象。
1.4 土地開發整理的資金不足
土地整理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有大量的資金做保障。目前由于綜合開發資金短缺,中低產田改造資金不到位,使許多有價值、有潛力的開發項目得不到落實。所以無論是基本農田的工程,還是中低產田的改造,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
1.5 利用率低,效益不明顯
當前在土地開發整理過程中,由于部門的重視程度不夠,積極性不高,資金不足等諸多問題,使土地開發整理的效益不明顯,土地利用率低,直接影響農業經濟的發展。
1.6 閑置土地增多,沒能有效地開發整理,利用不充分
城市及周邊的企業破產,土地大多處于荒廢不用狀態,其面積是可觀的,鄉鎮企業倒閉土地也處于閑置狀態,這些閑置的土地沒能進行有效的開發整理,沒能達到充分利用,使土地資源嚴重浪費,這些因素的存在勢必制約著社會經濟的發展。
2 土地開發整理應采取的主要措施
土地的開發是人類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擴大對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圍,提高對土地利用深度,以滿足生產、生活發展的需要。土地整理是人類對土地利用不斷建設,重新配置土地的過程,是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對土地進行綜合整治,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環境,是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戰略性措施。
2.1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做好土地開發整理的前提因素是加強領導,做到部門重視,領導有方,才能使土地開發整理得以進行。完成土地開發整理的關鍵是強化責任。責任明確,其他部門積極參與,搞好配合,制定規劃,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確保項目的高速有效實施,保證達到預期效果。
2.2 廣開融資渠道,確保資金到位
要充分利用國家土地整理項目專項資金,并利用地方財政配套投入,連片開發,吸納社會閑散資金,分期開發等。就是廣集開發資金,保證土地開發整理的資金投入,加快中低產田的改造和閑置土地的開發再利用,確保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2.3 加大宣傳力度,調動積極性
土地整理是一項社會性系統工程,需要全民參與。所以要加大力度,對土地開發整理的宣傳,讓人們懂得土地開發整理的重大意義,了解土地開發整理的優惠政策,調動各部門及群眾參與進來。齊抓共管,普遍進行開展,使土地得到開發、保護和利用,讓群眾在開發整理中受益,提高他們的參與積極性,擴大開發整理的人力、物力。
2.4 綜合開發,提高土地利用率
要集中財力、物力、人力,突出重點,集中突破。要堅持開發與整理并重的原則。宜耕則耕,宜林則林。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2.5 統籌兼顧,提高綜合效益
土地開發整理需要系統、科學地進行。要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通過開發整理,最大限度地恢復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使中低產田通過整理達到高產程度,增加農民收入,提高經濟效益。通過開發整理,要不斷改善土地資源肥力,減少水土流失,提高抗自然災害的綜合能力,要不斷調節用地關系,合理配置優化結構,提高生態效益。
2.6 開發整理閑置的土地,盤活存量土地
深入實際,有組織,有領導,有規劃地充分開發整理現有的閑置土地,使大量的閑置土地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因地制宜盤活這些存量土地,彌補增量土地的現實需求,減少占用耕地,保證耕地的總量動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