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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體系是社會經濟活動中貨幣轉移的制度和技術安排的總和。社會經濟發展離不開資金運動,資金的運動離不開支付體系的支撐。支付體系作為社會公共支付清算與結算平臺,能夠為各銀行以及金融市場提供資金清算與結算服務,有利于加速社會資金周轉,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隨著2006年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兩大核心系統,即大額支付系統和小額支付系統,分別完成了在全國的推廣工作,輔以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賬戶管理系統、票據交換系統、銀行卡支付系統等,標志著以現代化支付系統為核心、商業銀行行內系統為基礎、其他支付結算系統為補充的支付體系已經基本形成。人民銀行作為支付體系的組織者、管理者、監督者,應行使好支付結算管理職能,大力發展和創新支付結算工具,改善支付內外部環境,協調支付結算各方利益,確保整個社會支付清算的安全、高效。
一、改進支付結算手段,服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處在初期發展階段,信用制度尚不健全,信用觀念比較淡薄,運用支付信用工具疏導、規范社會信用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因此,人民銀行應采取積極的措施,加大力度推廣和運用支付信用工具,為社會提供支付結算服務。
(一)推廣票據使用,促進商業信用健康發展。要繼續宣傳推廣商業匯票和信用證結算,各商業銀行對企業間的商品交易要積極做好商業匯票的承兌和信用證開證,以及商業匯票貼現和信用證議付,逐步形成在大宗商品交易中使用商業匯票和信用證結算。擴大票據交換覆蓋面,積極推廣使用銀行本票,減少現金流通,方便客戶結算,繼續擴大支票的使用范圍和對象,提高票據信用,鼓勵具有良好信譽的個人使用支票,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
1.加大宣傳與推廣力度,提高金融機構和企業對商業承兌匯票業務的認知,提高金融機構對商業承兌匯票業務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轉變經營觀念和本位主義思想,增強票據市場意識和金融業整體風險意識,在充分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逐步使商業承兌匯票業務成為一個新的利潤增長點;推動企業認識并廣泛使用商業承兌匯票,使獲取商業承兌匯票簽發資格成為企業的榮譽和優勢的標志。促使企業在承兌與支付中誠實守信,共同維護和提高商業承兌匯票的信用度,使商業承兌匯票成長為我國經濟活動中的“金牌”支付工具。
2.建立完善征信管理體系,降低風險評估成本。改善商業信用環境。一是建立和完善我國企業征信管理體系,盡快把企業商業匯票信息導入人民銀行信貸登記系統,把企業所有支付結算信息納入征信管理,逐步實現企業信用信息的完整性與權威性,為商業承兌匯票信用評估提供低成本及時全面的咨詢信息,促進商業承兌匯票推廣的穩妥進行;二是制定統一的企業信用評級標準,規范對企業的信用評級,避免因金融機構信用評級各自為政而導致企業存在多個信用等級,提高企業信用等級的通用性;三是引導各金融機構真實、完整、及時地將企業支付結算、信貸等方面的不良記錄輸入相關征信系統,確保企業信用信息的全面性與透明度;四是加強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溝通與協調,實施合力制裁,使喪失信用的企業在融資、結算等業務中享受“差別”待遇,形成有效的制裁制度,以此強化企業信用約束,樹立和培育企業的信用觀念,逐步改善商業信用環境,提升社會整體信用。
3.積極創新金融產品,拓寬商業承兌匯票市場。金融機構應積極適應經濟發展需求,在國家經濟金融法規和宏觀經濟政策的允許范圍內,不斷創新業務,推出新的金融產品,助推商業承兌匯票業務的開展。如參照招商銀行的商業承兌匯票保貼、中國光大銀行的商業承兌匯票包買等業務,通過將銀行信用引入商業承兌匯票的票據權利義務中,對某些特定的企業給予一定商業承兌匯票貼現額度的授信,鼓勵實力雄厚、資信情況良好的大型企業集團和上市公司簽發使用商業承兌匯票,拓寬融資渠道,提高商業承兌匯票的變現能力和流通性,讓更多的企業從使用商業承兌匯票中得到實惠,以進一步推廣使用商業承兌匯票,拓寬商業承兌匯票市場。
4.修改與完善相關制度法律。一是修改與商業承兌匯票債權保全相關的法律規定,使商業承兌匯票債權與其他形式債權具有相同的法律權利;二是增加對商業失信懲罰的法律法規條款,提高失信成本,加大對商業失信的懲罰力度,維護商業承兌匯票的信譽;三是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修改<票據法),取消商業匯票必須具備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設定,放開純粹融資性票據,使商業承兌匯票真正成為一種完全有價證券,充分達到支付、信用及融資的目的。
(二)推廣運用新的支付工具。商業銀行要積極研究探索新的支付結算手段。為客戶提供方便、靈活、快捷、安全的支付工具。要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創新電子支付工具,廣泛開辦定期借記、直接貸記業務,擴大轉賬結算,減少現金使用,便利公眾交納水、電、通訊、房租等公用事業費、保險費、稅款以及工資等。積極推廣貸記信用卡業務。引導消費信用,刺激消費需求。人民銀行要抓緊研究規范支付工具創新的管理辦法,進一步推進支付工具的電子化和支付手段的現代化,提高商業銀行的整體服務水平和競爭能力。
(三)積極推行支付結算的業務。人民銀行應按照《支付結算業務辦法》,做好商業銀行之間支付結算的指導和協調工作,按規定做好支付結算業務制的監督管理;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要充分認識支付結算制的重要意義,轉變經營觀念,提高服務意識,通過銀行間支付結算業務的相互,互惠互利、互為補充,更好地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滿意的金融服務。
二、強化支付結算監管.維護支付結算秩序
強化支付結算監管是維護結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信用好轉,防范支付風險和案件發生,提高金融服務水平的重要保障。因此,人民銀行在改進支付結算服務的同時,必須強化支付結算監管。
(一)加大支付結算的監管力度。重點對支付結算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各商業銀行支付結算內部管理和內控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支付結算的違規違紀行為以及銀行賬戶開立和使用等方面加強監管。加強對各項重要支付結算業務準入和退出審批的管理,規范商業銀行業務經營行為,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二)建立支付結算監督管理責任追究制度。辦理支付結算業務的商業銀行營業機構因管理混亂,內控制度不落實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和案件的,要按照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管理行未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對支付結算制度和中國人民銀行的各項管理要求貫徹不力,實施不到位,對其分支機構發生的嚴重問題不處理、不糾正,致使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和案件的,要按照規定追究有關主管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人民銀行分支行,未認真履行支付結算的監管職責,造成轄內支付結算秩序混亂,經常發生違規違紀行為和案件,影響較大的.要按照規定追究有關人民銀行分支行的責任。
(三)強化不良支付行為規范管理。1.加強支付結算制度建設,建立舉報、投訴制度。疏通持票人舉報、投訴渠道,規范持票人舉報方式和方法,對舉報人給予一定的獎勵,使基層人行增加及時發現簽發空頭支票行為的渠道;z加強結算紀律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結算管理體制。由人民銀行牽頭,建立支付結算糾紛調解機制,同時通過實行不良支付行為社會舉報制度、銀行機構定期檢查報告制度、不良支付行為處罰制度等系列規章制度,促使銀行、單位和個人嚴格遵守支付結算紀律,維持正常的支付結算秩序;3.加強對空頭支票的業務管理。進一步明確商業銀行發現空頭支票行為后的權利與義務,對于不履行空頭支票報告義務的商業銀行,應給予經濟處罰,可適當提高商業銀行出票行提取處罰手續費比率,進一步維護持票人的合法權益;4.應用新的科技手段,提高支付結算監管水平。加強科技應用能力,不斷提高支付結算監管科技含量,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資源強化對支付結算的管理,實現支付結算監管的現代化,主動適應對商業銀行支付創新業務的監管,并不斷引導商業銀行進行結算創新,加快資金周轉。
(四)加強支付結算安全管理。要認真貫徹中國人民銀行近幾年來出臺的關于加強支付結算安全管理的各項措施;加強落實內控制度,強化相互制約和事后監督;研究制定統一通用的支付密碼業務和技術標準,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其使用范圍,實現客戶一機通用,保障銀行和客戶的資金安全;加強對基層臨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他們對重要的支付結算憑證及票據真偽的識別能力,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提高案件堵截率;針對目前偽造票據進行詐騙比較嚴重的狀況,研究嚴厲打擊制造假票據的犯罪活動的措施,確保良好的票據使用和流通環境,維護正常的支付結算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
三、強化支付系統風險防范,提升資金使用效益
現代支付系統的建立為商業銀行和金融市場提供了優質的支付清算服務平臺,但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支付系統中存在的各種風險成為目前支付系統管理工作中的重點。應切實增強風險防范意識,落實風險防范措施,提高風險管理功能。
(一)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是防范支付風險的有效途徑。大小額支付系統運行后,全國金融系統支付網絡連在一起,金融機構的風險往往發生在支付結算環節,如果一家機構的清算問題將會導致支付風險,會引發連鎖反應,蔓延到整個支付系統并產生系統性風險。因此,對支付系統運行過程的監督和管理,是支付系統風險防范框架中的核心問題,應該把支付系統運行的安全和高效作為核心公共政策目標,采取一系列舉措來控制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同時在實施過程中,明確支付體系的監督重點,強化事后監督和非現場監控,更多地運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達到提高監管,優化服務的目的。
(二)加強制度建設是現代化支付體系建設風險防范的可靠保障,應盡快制定包括中小外資金融機構在內、涉及所有支付系統參與者準入、退出的管理辦法、票據交換管理辦法,完善支付系統的風險防范措施,完善支付系統的運行維護和應急機制。同時,將研究開發支付管理信息系統和業務監控系統,為貨幣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和加強支付系統運行的業務監督和管理,以維護金融穩定。
(三)在推進支付系統建設的同時,完善支付系統的運行維護機制,確保支付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成為央行的工作重點。加強系統安全建設是防范支付系統風險的強有力的保障,在大額和小額支付系統全面推廣運行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系統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系統資源的利用效率,確保系統的安全高效穩定運行。
(四)規避票據交換工作風險。目前,在票據交換工作中存在對風險性認識不充分,部分交換員身兼數職等問題,票據交換員的行為不能得到有效牽制和制約,票據交換過程中手續不夠嚴密,這是同城清算中可能發生案件的一個最重要隱患。加之部分金融機構對票據知識宣傳不夠,部分客戶不知如何正確使用票據,常因收款人名稱、收款人賬號、金額有誤或者復寫憑證底聯不清造成退票或錯匯現象。人民銀行要進一步加強領導,經常召集參加票據交換的金融機構以座談會、聯席會等各種形式提高有關領導和票據交換人員識別風險的水平,加強對票據交換風險性的認識。對票據交換風險意識淡薄、管理不利的清算機構在轄區內予以通報,直至停止其參加交換資格。
(五)加強賬戶管理是防范支付結算風險的重點。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是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的有效支撐,涉及人民銀行各級機構和銀行所有網點。賬戶管理系統的建設運行,對規范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有效防范利用銀行結算賬戶套取現金、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支持征信體系建設等提供了重要手段。賬戶管理系統擁有豐富的存款人信息資源,應當以完善查詢立法為基礎,開發專門的協助查詢功能,準確獲取存款人的有關信息,為有效遏制利用銀行賬戶違規支付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技術支持。賬戶管理系統依托現代化支付系統平臺,以進一步落實銀行賬戶實名制為契機,打擊金融犯罪,提高社會信用,維護社會及金融穩定,營造和諧、穩健、守信的金融環境。
四、加強調查研究。不斷改進支付結算管理工作
關鍵詞:國際結算,托收,匯付,信用證
在國際貿易業務中,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于妥善處理付匯。
1.托收與匯付相結合
付款交單托收與匯付方式的結合使用,主要是為了使出口商的收匯更有保障。匯付方式的用途主要是預付貨款或訂金,基本做法是:出口商與進口商約定采用付款交單托收貨款,要求進口商在貨物出運前以匯付方式預付一定比例的貨款或訂金,然后再出口商發運貨物后委托銀行辦理托收時,在托收貨款中扣除已付款項或訂金部分。這樣,若屆時進口商拒付,因為有預付款項的保證,出口商可彌補運回貨物的運費、利息等損失。免費論文。在具體交易中,匯付部分的比例,可視進口商的資信、商品的特點以及運輸費用、貨款總額等情況來確定。
2.信用證與匯付相結合
信用證與匯付方式的結合使用是在一筆交易中,部分貨款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以匯付方式支付。免費論文。匯付部分通常用做訂金或預付款,在裝運貨物前支付。如延期付款方式中,預付部分以匯付方式支付,剩余部分可采用信用證方式分期支付。有時也可根據交易商品的特點,在交貨后以匯付方式結算余額(或差數),如對礦砂等初級產品的交易,因其數量與質量等難以控制,所以雙方可以約定:信用證規定憑貨運單據先付總貨款的若干成,等貨到目的地后再根據檢驗核實的數量與質量,計算出確切的金額后,再將余額以匯付方式支付給出口商。
3.托收與信用證相結合
信用證與托收方式的結合使用,習慣上又稱為“部分信用證、部分托收”。是指一筆交易的部分貨款用信用證方式支付,其余部分以托收方式支付。免費論文。其基本做法是:進口商開立合同交易總額一定比例的不可撤消信用證,余額以付款交單方式支付。具體手續是:信用證中規定出口商開立兩張匯票,屬于信用證部分的貨款憑光票付款,全套貨運單據附在托收部分的匯票項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信用證與托收方式的結合使用,對進口商來說,能夠減少開證金額與開證保證金,少墊資金;對出口商來說,因其有嚴格的交單條件規定,能夠保證收匯的安全。
4. 托收與備用信用證相結合
采用備用信用證與托收相結合作為支付方式,這是為了防止跟單托收項下的貨款一旦遭到進口商拒付時,可利用備用信用證的功能追回貨款。
5. 全額托收與全額信用證相結合
此種結算方式的組合主要用于進料加工時的出口結算。因為此種貿易形式下出口企業從外方進料階段的風險較小,所以出口企業向國外進料時可采用承兌交單托收方式付款,而出口成品時則采用即期信用證收款,并以出口貨款來償付進口貨款,從而在降低收匯風險的同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出口利潤。
6.托收與保理相結合
當國內出口商在采用托收方式繼續蔓延并對進口商資信狀況沒有很大把握的情況下,為保證收匯安全,可以申請敘做國際保理。尤其是對賣方風險比較大的D/A,可以與國際保理結合使用,將收匯風險轉移給相關機構,專心從事生產和收購等商業活動。
一般做法是:出口商在貨物裝船后,將發票、匯票、提單等有關單據無追索權地賣斷給保理商,如遇進口商破產或違約拒不付款的情況,進口保理商負責賠償信用額度內的全部款項。此外,出口商還可以要求保理商提供不超過信用額度80%的融資。
7.信用證與銀行保函相結合
銀行保函與信用證方式的結合使用主要用于一些期限較長的大型交易中,如成套設備的交易以及工程承包等業務。在這些業務中,除了正常的支付貨款外,還會有預付款或保留款的收取。這時,可以用信用證方式支付貨款,保留款的支付及預付款的歸還可以用銀行保函來擔保。
8.銀行保函與匯付相結合
匯付與銀行保函的結合使用主要用于分期付款與延期付款的交易中。在實際業務中,某些成套設備或大型機械產品的交易,履約時間都比較長,通常采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的辦法,可以將匯付與銀行保函方式結合起來運用。在分期付款中,進出口合同規定,在貨物出運前,進口商以匯付方式預交部分貨款作為訂金。其余的貨款按不同階段分期支付,買方出具銀行保函,或開立不可撤消的即期付款信用證。合同中還須約定貨款分幾期付請,每期如何結算等。
在延期付款業務中,做法與分期付款大體相同,區別在于訂金以外大部分貨款是在交貨之后若干天內分攤償付,買方開立的是遠期信用證。合同中還須明確延期辦法、分為幾期、利率水平等。
綜上所述,會直接導致出口人是否能夠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在選擇國際貿易支付方式時,為了使出口人是否能夠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使進口人順利得接收貨物,更多地靈活運用組合的、綜合的支付方式來進行國際貿易的結算,將促成貿易更順利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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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按照鐵路籌融資、資金運用和管理對資金結算工作精細化要求,結合實際工作對一些容易發生風險的情況進行深入分析、討論,并從建立有效、可操作性強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結算工作人員職業敏感度,加強結算工作人員業務能力等方面,研究從源頭上規范和強化資金安全控制,防范資金風險的長效機制。達到維護鐵路財經秩序,進一步增強抵御風險、管好資金的能力,為和諧鐵路建設提供可靠的資金保證。
一、引言
目前,和諧鐵路建設正在如火如荼地開展,推進大規模的鐵路建設,加快技術裝備現代化,深化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設和諧穩定的內部環境等,都需要有一個堅定的經濟基礎,需要可靠的資金保障。伴隨鐵路大規模的投資,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的多渠道等都給資金管理工作帶來新的課題,確保資金安全,防范資金風險,使得這一課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日益突出。鑒此,從具體經濟業務中就必須高度重視,以防微杜漸,集中力量完善資金管理,以杜絕資金風險對于鐵道建設的不利影響。
二、資金結算工作的重要性
資金結算中心是充分發揮資金結算系統的平臺。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防范和化解資金風險,確保資金安全是資金結算中心的關鍵環節。資金結算中心是集銀行金融管理和企業資金管理于一身,通過“結算管理”和“信貸管理”對各項資金實行歸口管理,降低資金分散風險,建立鐵道結算中心系統資金的調撥渠道,作好資金統一有償調劑工作。并及時把企業的經營目標貫徹于財務部門、計劃部門、運輸部門等,通過與工行、建行等協作銀行協商,為鐵路生產和建設提供可靠的資金保障。
三、資金結算工作的具體防范措施
(一)強化柜臺監督,完善對帳程序。柜臺結算人員對不合規的業務應堅決做到不予受理、不予支付,站好結算管理工作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第一班崗,保證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的實時監管。在每日營業時間終了前,各結算網點應與協作銀行書面核對結算總戶資金是否一致,并簽字蓋章確認。其目的是達到結算總戶不墊付款。
(二)結算總戶是由各內部開戶單位構成的。根據結算中心的特點,不允許內部開戶單位辦理“倒提付款”和“銀行自動劃款結算”業務,因為這將出現結算總戶墊付款的情況出現,必須杜絕此類業務的發生。
(三)運輸收入進款管理是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運輸收入進款管理上,必須執行統收統支的制度。首先,對運輸收入專戶原則上是“只收不付”,若要付款只能向各局運輸收入專戶上繳運輸收入。即收款單位特定、用途特定。付款票據只能使用“內部轉賬付款委托書”。若發生向付款人退款的特定情況,例如因意外原因造成客運退客票款、貨運退運費等,則運輸收入專戶應持上級收入處同意退款的批文,再加上原收款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有主管領導及財務負責人簽字認可后方可支付。其次,貨運的貨物運輸進款收入采用大量“倒提支票”下賬,我認為其間還是存在一定的資金風險。隱含的風險有:首先是付款單位透支而無法收回運輸進款;其二付款單位密碼不符而無法收回運輸進款;其三付款單位印鑒變更而無法收回運輸進款;其四收款單位由于使用倒提而背書,造成收款單位印鑒滿天飛;其五收款時間滯后。而對于收款單位來說由于收到“倒提支票受理聯”就辦理貨運業務,此時運費并未入賬,這就造成一定的墊付資金風險。因而建議對于不經常發生倒提業務的收款單位積極采用支票順下,對于經常發生倒提業務的收款單位則應與付款單位簽訂合同,收取一定的保證金,使資金風險控制在可控的范圍內,保證企業的資金安全。
(四)根據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內部開戶單位應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如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因而對賬單是保證銀行存款真實性的唯一合法依據。這就導致對賬單存在一定的風險。由于以前出現過出納人員領回對賬單后,偽造對賬單盜取企業資金,給國家和企業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因此必須由出納人員以外的人到銀行領取對賬單。在具體操作上,建議各結算網點采用客戶領取對賬單時由會計人員親自簽字領取的方式運作。
(五)強化大額資金支付過程的監督管理控制。從近些年發生的一些重大資金損失的案件分析,多數是大額資金使用沒有履行正常的程序,缺乏有效的監督造成的。各單位應構建縱橫結合的資金支付安全管理體系,明確各級、各部門、各崗位在資金支付各個環節的職責。加強崗位間的互聯互控。在實際操作中應根據成鐵財[2008]349號文件規范,首先是建立大額資金使用集體討論決策制度并及時登記備案。鐵路局及專業運輸公司要動用大額資金,包括對內投資、承擔擔保責任、向銀行貸款、內部調劑資金等屬方針、政策性大事的,必須經過集體討論、民主決策等形成討論決策意見并登記備案。其次是嚴格執行大額資金使用聯簽制度。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過單位法人代表、總會計師(經濟)師、財務負責人聯簽。實際支付時,必須經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在財務支付憑證上簽字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資金支付。第三是要認真落實大額資金動態報告和監控制度。加強對大額資金支付的全過程控制。這也是確保資金安全的核心環節。
(六)規范單位的出納人員到開戶銀行下賬的行為。若臨時有必須不到的情況,單位財務負責人應出具書面說明并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方可由其他人員來辦理銀行結算業務。若出納人員變更,則單位財務部門應填寫相關信息并送結算中心備案。例如90年代某內部開戶單位就由其他人員慌稱該單位出納人員生病不能來下賬,并盜取全套印鑒章騙取銀行信任把支票轉賬出去,后經多方努力才追回此筆款項。所以我們一定要引以為戒,樹立風險意識。
(七)對職工個人的支付要創造條件通過銀行直接支付,減少現金的流動,堵住“小金庫”的來源。這也是廉政建設的需要。一方面符合資金安全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實現職工收入顯性化的有效手段。
(八)關注金額較大或巨大的資金的投向,判斷資金的用途是否合理合規。鐵路企業的財務管理基礎還較薄弱,企業“亂投資、亂擔保、亂借款”的行為會造成了嚴重的資金風險和損失。這就要求提高結算中心現場監管力度,努力識別企業借其他用途逃避資金監管將資金盲目投向資本市場,直接影響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例如收款人為“××投資公司”,而用途卻為“貨款”,或者用途是購買的材料與付款單位主營業務成本完全不符。這就充分說明該筆資金有問題,應立即實施追溯調查,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再或者付款用途是“往來款”,實際作為投資轉出以逃避資金監管。
(九)應加強財務歸口管理和集中管理,建立預算管理制度。企業所有財務收入應集中在企業財會部門集中管理,不得多頭開戶,造成資金分散。這既降低了資金使用的效率,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加大了資金的風險。同時也是產生“小金庫”滋生腐敗的溫床。要嚴格銀行賬戶管理,凡是有資金結算中心的地區,未經批準不得在資金結算中心以外開立銀行帳號,并作為一條鐵的紀律執行。通過在業務辦理中對資金的出口進行柜臺監督,實現對資金全過程的控制,降低資金使用風險。而實施預算管理也是確保資金規范使用的有效保障。
(十)結算工作人員一定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部、局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及各種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結算紀律,堅守財會職業操行,加強自身業務鍛煉,把防范風險和防止資金損失的工作貫穿于各項工作中,從事前、事中、事后的不同階段,抓住源頭性問題和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強化內控制度的有效運行。大力加強稽核力度,監督投資交易行為和監督檢查業務處理情況,監控資金去向、以及內部單位多頭開戶和資金外流問題,發揮風險預警作用。利用現場與非現場稽核相結合的方法,做好風險監測和風險防范的預見性工作。為防止企業銀行系統被盜用,同時也阻止計算機的侵入系統登錄采用密碼保護系統,同時企業資金調撥堅持專人密碼操作,權限設定原則,即對于每一筆資金的劃撥應在數量上設定權限,專人必須有起專用密碼,并與特定數量資金的調撥權限相適應。確保資金安全、有效和合規。
四、結論
充分發揮資金結算系統作用,建立并嚴格執行安全、有效、可操作性強的內部控制制度,提升結算工作人員的職業敏感度,練好內功,提高業務能力與風險判斷能力,研究建立從源頭上規范和強化資金安全控制,在此基礎上建立防范資金風險的長效機制是資金結算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夯實各項工作基礎,防止資金風險,才能全面推進和諧鐵路建設,促進國民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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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股份支付 實施 利潤操縱 建議
一、股份支付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20世紀90年代初,我國開始引入股權激勵機制。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和企業薪酬制度改革的推進,眾多企業開始將股權激勵機制等股份支付形式納入它們的薪酬體制當中。中國證監會于2005年12月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建立進行了推動和規范。中國財政部于2006年2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以下簡稱為“《股份支付》準則”),對股份支付進行了專門的規范,結束了我國股份支付長期以來缺乏統一的會計準則規范的局面,為企業一定程度上提供了理論及實務方面的指導。
我國股份支付準則的發展歷史較短暫,因而相對來說不夠成熟,細節上也還不夠完善。同時,準則的制定沒有充分考慮我國當前的經濟環境和制度背景帶來的影響,缺乏操作性和適應性。股份支付準則自身的缺陷以及我國目前的各種不成熟條件,很大程度上為利潤操縱提供了方便之門。
(一)股份支付準則自身的缺陷
1.攤銷期被任意延長或者縮短。根據《股份支付》準則的規定,企業的股份支付,無論是以權益結算,還是以現金結算,都應當在等待期內的每一個資產負債表日,對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或者可行權權益情況進行最佳估計,并以此最佳估計數為基礎,按照權益工具授予日或者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金額,將當期所取得的服務計入當期相關的成本或者費用,以及資本公積或者相應的負債。換而言之,企業應當將股份支付的費用分攤到每一個等待期內,若等待期被延長,則每一個等待期內攤銷的費用減少,反之則每一個等待期內攤銷的費用增加。因此,企業可以通過調整攤銷期達到利潤操縱的目的。
2008年4月,海南海藥在其2007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中,將股份支付費用的分攤方法進行了調整,延長了攤銷期,因此當期股份支付的費用比原業績預告金額減少了,進而減少了虧損,達到了利潤操縱的目的。
2.行權條件自由化。企業激勵對象的可行權條件一般會與企業的業績相掛鉤,但它們之間存不存在關聯以及存在的是什么樣的關聯都極具自由性。
行權條件自由化的典型做法,就是企業將股份支付的可行權條件的標準訂得很低,在業績中也不考慮股權支付成本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比如伊利集團在2006年4月20日召開的五屆董事會臨時會議中通過的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議案中的一項行權條件:首期行權時,上一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17%,而且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不低于20%。而伊利集團2001年到2005年的凈利潤增長率分別是22.7%、19.8%、40.6%、18.6%、21.5%,很低的期權激勵門檻會導致伊利集團的高管可以輕松地獲得巨額股份。
3.股份支付授予日及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最佳估計數的隨意選擇。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方式中,股份支付費用=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的最佳估計數×權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價值。
當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很小時,即使等待期的股票價格不斷上漲,企業計入當期相關成本或者費用的金額也是很小的。所以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利益需要來選擇授予日。
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的最佳估計數也是可以調整的。《股份支付》準則規定,在資產負債表日,有后續信息表明可行權權益工具的數量與以前估計的有所不同的,則應當進行調整。對于可行權條件為規定業績的股份支付,則應當在授予日根據最可能的業績結果來預計等待期的長度。因此,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的最佳估計數也是可以縱的。
4.不同股份支付方式的選擇。不同股份支付方式的選擇,會形成不同的成本和費用。以權益結算股份支付時,權益工具按照“授予日”的公允價值計量;以現金結算股份支付時,權益工具按照“行權日”的公允價值計量。不同方式的選擇給企業帶來了利潤操縱的空間。
當股票價格持續上漲,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會持續增加,這時如果企業選擇以權益結算,就能夠確認較少的股份支付費用,反之,當股票價格不斷下跌,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會持續減少,這時如果企業選擇以現金結算,就能夠確認較少的股份支付費用。所以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利益需要,來選擇不同的股份支付方式,從而達到利潤操縱的目的。
5.權益工具估值模型的選擇。股份支付,無論是以權益結算,還是以現金結算,都是按照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進行計量的。公允價值的確認和計量目前來說,對各個國家都是一個難題,對我國更是如此。我國可行權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嚴格來說根本不存在活躍市場,所以,采用何種估值技術對其公允價值進行計量,《股份支付》準則并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只是有要求企業對權益工具估值模型進行表外披露。不同的估值模型計算出的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也是不同的。因此,企業也可以根據自身的利益需要,自行選擇權益工具的估值模型,從而操縱利潤。
(二)我國經濟環境和制度背景對該準則的實施影響
1.我國不具備一個完善合理的資本市場。股權激勵是股份支付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股權激勵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股票價格應與公司業績相互對應。在一個完善合理的資本市場下,公司業績良好,股票價格相應上升,反之下降。然而我國當前不具備這樣完善的資本市場。不規范的股票市場,股票價格不能反映企業的真實業績,股權激勵不能反映經營者的真實業績,通過股權激勵實現企業長期發展的目標就會落空,股權激勵的實施難以真正奏效。
2.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健全的公司治理機制是股權激勵發揮作用的必要條件,股權激勵的效果與公司治理機制密切相關。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機制還不健全,現代企業制度還未完全建立起來,在很大程度上也影響了企業股權激勵的效果。
3.股權激勵計劃設計不合理。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應當包括多方面的因素,比如:用于激勵的股票價格、數量、激勵方式、范圍和行權價格等等。然而,我國很多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沒有結合自身的具體情況制訂,大多數方案都是差不多的。無論從當前的經營狀況或者所處的發展階段等內部因素分析,還是從它所在的行業以及所在的地區等外部影響來看,上市公司之間的差異很大,但是股權激勵計劃卻都很相似。股權激勵計劃的設計和公司的實際狀況不相適應,這些不良因素都降低了股權激勵實施的效果。
二、提高股份支付實施效果的建議
(一)細化《股份支付》準則,壓縮利潤操縱空間
進一步細化《股份支付》準則的規定。比如,對攤銷期的規定,準則可以規定根據不同的股份支付業務規定不同的等待期。
(二)推進資本市場的改革,完善公允價值的計量準則
實行股權激勵的一個重要條件是完善的,規范的資本市場。政府要著力加強對市場的規范,推進資本市場的改革,使我國資本市場能盡快健全起來,使股票價格能夠反映公司業績。
2012年5月,財政部辦公廳了《企業會計準則第X號——公允價值計量(征求意見稿)》,對企業自身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的計量提出了若干條征求意見,基于此,《股份支付》準則還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來完善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的計量:第一,明確規定可供企業選擇的估值模型,以及不同估值模型適用的范圍。第二,明確要求會計報表附注中詳細披露“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
(三)發揮中介機構的評估鑒證作用,監督公允價值的計量和披露
要求上市公司按照《股份支付》準則實行股份支付后,在確定授予日或者行權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時,聘請中介機構對公允價值作出評估,并在披露權益工具公允價值計量方法的同時將中介機構的評估情況予以披露。上市公司編制的附有業績條件的股權激勵計劃,應當涉及以后年度的業績預測,并在每一個資產負債表日,由負責年報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核。
(四)規范表外信息披露的內容
表外信息披露的內容可以增加:企業高管在報告期內出售通過股權激勵獲得的股票的情況;股權激勵計劃在報告期內調整過的情況;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對當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以及按照目前情況估計的對以后年度財務狀況的影響。
(五)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機制,提高企業高管的道德水平
公司治理機制是規范公司各方面權、責、利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是現代企業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它包括公司董事會、股東、經理層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一整套關系。公司應不斷完善公司治理機制:第一,調整公司的產權結構,從而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第二,為充分發揮股東大會的作用,應切實落實股東大會作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的法律地位;第三,為強化董事會的決策支持作用、防止董事會內部利益合謀,應健全董事會制度,堅持實行獨立董事制度,從而保護中小股東們的利益;第四,為確保公司治理機制更加透明,應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在公司治理機制不斷完善的同時,還應當提高企業高管的道德水平。許多上市公司在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時候,會過多考慮公司高管的報酬而忽視中小股東們的利益,因此才會發生通過《股份支付》準則來操縱利潤的行為。比如,很多公司在制訂股權激勵計劃時,會制訂很低的行權價格或者很高的行權比例,從而達到使自己最終順利行權的目的,已獲得巨額報酬。在西方,環球電訊的破產、安然的倒閉等等已經給我們帶來了慘痛的教訓;在我國,海南海藥和伊利股份也被指為“利益獻高管,損失留公眾”的典型。因此,要真正杜絕通過股份支付進行利潤操縱的行為,就應該從根源上提高企業高管的道德水平。一方面,企業高管們應當自覺選擇有助于公司長期發展的道路,將《股份支付》準則與企業高管的股權激勵計劃緊密聯系在一起;另一方面,應當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和社會輿論的監督約束作用,促使他們多關注企業的長期發展,而非著眼于個人的“眼前利益”。
(六)鼓勵上市公司選擇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方式
在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選擇以權益結算股份支付,在這種方式下,權益工具等指標的波動性較大。以現金結算股份支付,股份支付同時相應確認的是負債,除非公允價值在等待期內發生了巨大的變動,嚴重影響了損益,否則,其對權益的影響是較小的;其次,以現金結算股份支付時,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有后續信息表明企業當期承擔債務的公允價值與以前所估計的有所不同時,應當對負債的公允價值從新估值,將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因此,以現金結算股份支付,更能真實地反映股權激勵的情況,對企業更有利。
上市公司應當根據公司自身的情況來考慮公司高管獲得股權的條件、確定合理的行權價格,同時又應當避免引發股價的劇烈波動、兼顧中小投資者們的利益,從而使股份支付政策能起到真正激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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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子貨幣銀行金融
貨幣在發展過程中經歷了三個階段:商品貨幣、紙張貨幣和電子貨幣。從貨幣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貨幣制度的變遷是為了提高貨幣流通速度、降低貨幣流通費用,從而降低商品交易費用。20世紀70年代以來,電子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一體化使經濟在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特別是以因特網為代表的網絡技術的迅速普及,使人類社會逐步向信息社會邁進。由于金融業對信息有超乎其他產業的特殊需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在這個網絡經濟時代,現代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金融業在業務處理、顧客服務、經營決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術環境。這些革命性的變革無疑都必須依賴于貨幣及支付手段相應的電子化。電子貨幣的出現和發展是20世紀末支付領域最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將會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改變銀行的經營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費用上的巨大優勢,電子貨幣取代傳統通貨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當然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戰,商業如何應對電子貨幣的沖擊就成了商業銀行發展過程中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一、電子貨幣相關概念解析
20世紀以來,電子商務在世界范圍內悄然興起,作為其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也隨之產生和發展。電子貨幣的產生被稱為是繼中世紀法幣對鑄幣取代以來,貨幣形式發生的第二次標志性變革,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的應用與發展不僅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進行,而且會影響到全球的金融體系。
(一)電子貨幣的定義
電子貨幣就是由消費者(及相對的特約商戶)占有的,存儲在一定電子裝置中,代表一定的貨幣價值的“儲值”或“預付價值”的產品。具體而言,這里所講的電子裝置通常包括兩種形態:以IC卡為媒質的智能卡和以計算機為基礎的電子貨幣載體。電子貨幣的貨幣價值以數字信息的方式存儲在電子裝置載體中,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儲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支付的貨幣形態。電子貨幣不是紙質的,也不像電子資金劃撥一樣涉及到銀行,這種新的貨幣形態可以離開銀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過程中不用同存款發生密切聯系。就其現階段而言還只是一種新的支付形式,還要以現有存款為基礎。
(二)電子貨幣的特性
1、電子貨幣是以計算機技術手段為依托,通常以各類電子設備(如智能卡)及計算機存儲器為價值載體的貨幣
電子貨幣主要有卡類和計算機兩種載體。以卡類為載體的電子貨幣,卡中的芯片能夠根據事先存儲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銷售終端或其他設備(如電子錢包)的指令存儲和處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設備和終端,卡中代表金錢的信息可以被識別,并且按照指令進行轉移。而以計算機為載體的電子貨幣進行交易時,需要借助個人計算機和互聯網,交易前要先下載或從發行人那里獲得專門的軟件,通過特殊的軟件和計算機的處理能力,實現電子貨幣數額的計算和轉移。這種強大的存儲和處理能力是傳統的提款卡所不具備的。提款卡主要是通過輸入密碼同中央數據庫相聯系,通過中央數據庫增減相應的金額,卡本身不存在代表電子貨幣信息的增減。
2、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務的商家后,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3、電子貨幣價值傳送的無紙化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一般來說,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里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里的貨幣。商家將其手里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行人從其手里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行人進行結算。整個過程是無紙化的。所謂無紙化是與票據、信用卡相比較而言。而且,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別。電子貨幣在這一點上,很類似于真正貨幣的功能。
4、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準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于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行貨幣職能的準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準,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于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后,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并不能用于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后,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可見現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對傳統銀行業的挑戰
伴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網絡化,銀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賴于存、貸款數量的資金中介功能,向為顧客提供電子清算服務和信息服務功能的重心傾斜。在這一變化中,傳統銀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信用創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規避電子清算系統風險;三是銀行傳統的經營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經營轉變,與金融電子化趨勢相適應。
(一)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
目前國際間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這一金融監管的對象的認識尚存在較大分歧。歐洲大陸各國認同這樣的觀點,即電子貨幣的發行應該包含在金融機構的業務中,其發行主體應該屬于金融監管的對象之一。1998年,歐盟委員會在歐盟理事會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規定,發行電子貨幣的機構與傳統意義上的“信用機構”享有同樣的市場準入權利和相同的競爭條件。這體現在:第一即使電子貨幣發行機構無意從事傳統信用機構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務,它依舊有權在整個歐盟成員國范圍內自由從事經營活動;第二電子貨幣發行機構只接受設立地成員國一國的管理和監督,這也使其在經營條件上與傳統的信用機構完全相同。在美國和英國,占主導性的觀點則是,若對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進行嚴格的監管和限制,會損害民間機構的技術開發和創造精神,把電子貨幣的發行限定于金融機構還為時過早,因為一些證券公司、特殊貸款公司、非銀行支付供應商、信用機構也能提供電子貨幣服務。如果將電子貨幣的發行主體限定于中央銀行,則存在著尖銳的矛盾和沖突。因為貨幣是中央銀行獨有的利益,它來自貨幣發行權,即能使市場參與者將其負債作為貨幣的權利,該利益反映在對生息資產通過以發行貨幣的方式進行無息或者低息融資的回報上。如果法定貨幣被私人電子貨幣所取代,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來源就會喪失或者減少。如果由中央銀行以某種形式發行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無風險的電子支付產品,還可以換回貨幣收益的損失。但這樣做的代價很大,因為政府的介入會沖淡市場活力的發揮,抑制私營領域的發展,阻礙進一步的金融創新,而且高風險的新興商務可能會浪費納稅人的錢財。從目前來看,各國只允許銀行發行電子貨幣,從而有利于對其監管。
(二)銀行的結算職能
隨著小額結算方法的多樣化,以及開放式網絡結算服務使用者隊伍的不斷擴大,結算業務作為銀行固有業務的地位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結算業務的提供者已超出銀行范圍。例如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帳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用作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另外,以往企業間交易的買賣雙方,其資金授受都是通過銀行中介進行的,銀行可以從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但是,隨著金融EDI的應用,促進了貨款的相互抵沖及企業間的差額結算,這對企業無疑有效地削減了手續費支出。同時,隨著企業EDI應用的發展,這種結算方法必將在企業集團內部普及。其結果是,雙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過銀行即可相互交換,貨款的抵沖也不必經過銀行即可進行,銀行不僅喪失了手續費的收入,而且無法掌握企業的資金流向。這對銀行的結算職能及資金監督職能又是一個挑戰。
(三)結算網絡的國際競爭
電子貨幣、電子結算發展的結果,將為使用者跨越國境利用由外國經營者提供的結算服務創造了更多機會。特別是由于因特網的發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圍的通信網絡,以電子貨幣進行的結算服務,已出現無國籍化的動向,國內金融機構與外國機構之間將處于直接競爭的環境。如何增強結算網絡的國籍競爭力,已成為各國銀行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同時,為了保護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國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會議(G10)下設的電子貨幣作業部的報告書中指出:關于跨越國境的電子貨幣及電子結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轄權問題是復雜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確的,即使是對國內的使用者,其保護措施和監督體制也不盡完善。因此,由外國主體發行的電子貨幣和提供的結算服務,目前應限定其范圍。
三、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及應對策略
我國已由中國人民銀行為牽頭單位,配合國家各主要商業銀行及金融機構聯合建設中國金融數據通信網和全國銀行卡信息交換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統電子化基礎設施,加強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職能,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逐步確立和完善我國支付清算體制,加快實現全國范圍內銀行卡跨行、異地支付業務授權及清算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我國金融卡發卡量超過10300萬張,全國金融卡信息交換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衛星網擁有646個衛星站,覆蓋了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和700多個縣,全國電子聯行平均每天往來5萬多筆,轉匯金額平均每天達800——1000億元,大大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平均每天為企業減少利息開支500萬元。金融卡的發行,使得消費群體、商業領域和銀行之間形成了互相支持、簡易方便、安全可靠、促進發展的緊密關系,非金融卡發卡量突破1億張,廣泛地應用于交通、水電、煤氣、醫療衛生、安全保衛等方面。
(一)電子貨幣對商業銀行經營的沖擊
1、對銀行生存和經營的挑戰
電子貨幣的普遍使用,使得網絡銀行的出現成為必然。就目前而言,網絡銀行有兩類:一種是完全依賴于互聯網發展起來的網絡銀行,另一類是指傳統銀行運用公共互聯網,把網上銀行業務作為銀行零售業務柜臺的延伸,達到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目的,并節省銀行的經營成本的模式,完全意義上的網絡銀行即第一類網絡銀行。根據美國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調查報告,網絡銀行經營成本僅相當于經營收入的15%——20%,而傳統銀行的經營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開辦一個互聯網銀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萬美元,還可用電子郵件等技術提供一種全新的真正的雙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個傳統銀行分支機構需要150萬——200萬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經營費用35萬——50萬美元。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網絡銀行業務成本優勢顯著,對傳統銀行的經營已構成威脅。
2、對客戶市場占有率的沖擊
電子貨幣是通過電子網絡發行并可在全球范圍內流通的貨幣,這就使一國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的權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擁有先進技術和大量資本的機構和個人(如軟件公司、電信業者、中介業者等)像商業銀行一樣都將發行和經營電子貨幣作為其主要業務。這種狀況給商業銀行進行信用創造的基礎帶來了嚴重沖擊。如果其他公司發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電子貨幣,那么這些公司就可能越過銀行單獨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其中包括向客戶提供電子貨幣。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發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賬戶”。例如儲值卡的發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奪去更多的機會。
3、對銀行經營方式的沖擊
傳統銀行的銷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獲取規模經濟的途徑是不斷追加投資和多設網點,發展的基礎是資金利差。隨著電子貨幣的出現,其經營方式將受到極大的沖擊。一方面電子貨幣的使用多依賴于計算機網絡系統,這就使僅有廣泛分布的營業網點而沒有便利的計算機服務網絡的銀行經營寸步難行;另一方面電子貨幣的多樣性會無形中削弱銀行信貸的規模,也將使得銀行賴以發展的基礎發生動搖。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識之士指出,商業銀行如果近幾年內拿不出可行的電子貨幣,那么其他電子貨幣發行單位將搶占更大的市場。這無疑對傳統的商業銀行經營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二)我國商業銀行應對電子貨幣的策略
電子貨幣產品的開發對銀行業務發展的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目前,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步伐的加快,各家商業銀行的競爭生存意識迅速加強,利用金融業務及工具創新來擴大市場份額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業銀行都已意識到了電子貨幣市場所蘊藏的巨大商機,哪家銀行在該領域領先一步,其就將獲得巨大的發展空間。
1、加快金卡工程建設速度,開發以金卡為核心的表外業務品種
1993年國務院聽取電子部關于實施電子貨幣工程(金卡工程)的總體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國家金卡工程協調領導小組。標志著我國金卡工程的開始。我國金卡工程的應用目標是先從銀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現代化的實用電子貨幣系統,具體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銀行卡授權、結算、發卡、流通、服務體系,最終減少現金流通量,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現金流通,與國際金融支付體系接軌。實施“金卡工程”發卡銀行之間可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存通兌,可以實現銀行電子化、網絡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點在于推廣信用卡和其他銀行卡的應用。這是由于我國網絡環境相對歐美而言比較差,且我國的支付工具也相對比較落后,現金交易占了交易總金額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確定先發展銀行卡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礎上發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銀行卡發展的比較高級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國12個金卡工程試點城市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全面投入運行。1999年初,各商業銀行卡發卡量達1億多張,銀行IC卡300多萬張。我國IC卡產業起步雖晚,但發展迅速。IC卡在我國的生產、應用發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貿、交通、電信、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業收費管理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國IC卡發卡金融機構達55家,發卡量達3.8億張。可以受理銀行卡的飯店、商店、賓館等特約商戶約13萬家,各金融機構裝備的自動柜員機總計5萬臺,銷售點終端機34萬臺,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電子化業務網點13萬個,截止2002年交易總額為84532億元。其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世界平均增長的水平。我國金融電子化系統建設己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實施了電子貨幣(銀行卡)工程。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種類較多,使用范圍局限性較大,使用成本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國四大國有獨資銀行應加快信用卡合作開發步伐,將現在的四大信用卡合為一卡,增強信用卡的服務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戶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業銀行降低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同時為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創新提供合作的條件。四大國有獨資銀行可率先統一表外業務創新的標準,開發以信用卡業務為核心的各種新型服務工具,隨著金卡工程的實施推動我國電子貨幣的使用,同時加速電子貨幣創新步伐,用以抗擊網絡銀行對其業務的可能沖擊。
2、積極開發新工具,進行業務創新
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擴展原來的銀行業務如在柜臺之外辦理存款取款,開設個人理財賬戶如消費賬戶、投資賬戶、外匯交易賬戶等,以辦理及個人消費信貸、教育投資信貸、投資組合工具等業務,積極與各大型商場、超市等電子貨幣使用頻繁的單位聯系,在以上單位設立POS機等,將銀行、單位、政府、個人連接起來,形成一個以商業銀行為核心的龐大的服務網絡,以降低風險,增加收益,抵御電子貨幣帶來的商業銀行收益減少的危險;另一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進行網上銀行業務的創新。隨著以IP網絡技術為主導的信息革命的深化,傳統銀行以存款、貸款和轉帳結算為主的資金信用中介將逐漸弱化,因為新的在線電子支付的手段不斷更新將不斷削弱銀行在結算方面降低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過程交易費用的比較優勢,從而網上業務的重點將日益向為公司和個人提供理財咨詢和金融增值服務方面轉移,Internet網、電子商務和電子貨幣使傳統銀行在分支機構和結算體系方面的優勢蕩然無存。借助Internet網,總分行制商業銀行能夠在網上實時、快捷地提供個性化、互動性極強的金融服務,結算支付將逐漸成為廉價的、甚至在將來是免費的無償金融服務,因為這是網上銀行爭奪客戶和網上金融市場份額所內生的競爭機制的必然結果,網上銀行將日益向網上證券交易、網上保險、網上拍賣和其他網上投資業務方面發展,網上銀行在這些領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務,隨著網上銀行電子貨幣資金的相對充裕,網上投資理財技能將成為稀缺的信息資本,銀行業與證券業將日益走向融合,關于投資咨詢和理財的信息資本的運營效益將日益成為決定網上銀行成敗的關鍵。
3、建立以客戶為導向的主要營銷方式
電子貨幣的應運而生使商業銀行之間和其他金融企業、非金融企業對電子貨幣的流通總規模有重要的影響,從而商業銀行的職能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商業銀行之間將為爭奪網上電子貨幣支付、結算上的市場份額而進行激烈的競爭,為此商業銀行必須不斷地提高在線電子貨幣支付和結算的服務質量,甚至會導致這幾項業務走向完全的免費,商業銀行和其他在線金融服務企業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更加激烈。網上商業銀行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在本質上就是爭奪網上客戶群,就是爭奪網上金融市場份額。網上銀行收回經營成本所依賴的經營收入和資本收人,將主要依賴網上廣告收人、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收人和馳名品牌、商業銀行的馳名網站門戶的數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場增值。商業銀行要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進行金融創新,提供與其需要相適應的電子貨幣類的金融服務。同時采用一定的激勵手段,如為強化消費者信心,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對在使用電子貨幣中遭受損失的客戶給予一定的賠償。商業銀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戶為導向的營銷模式,使客戶不管何時何地都可以享受銀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務,爭取占有更多的顧客群。
4、建立完善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
安全性一直是電子貨幣使用過程中最為關注的問題,就總體形勢來看,為保證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專門簽訂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電子交易協議,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統。目前正在運行的無條件匿名電子支付系統和可記錄的匿名電子現金支付系統能在相當程度上保證電子貨幣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網絡安全技術的局限,目前人們對銀行電子貨幣安全性的擔憂并未減輕,任何經營電子銀行業務和電子貨幣業務的機構都希望他們的帳戶管理和風險管理系統能受到嚴格的控制,能夠防止虛假電子貨幣在系統上進行交易。但事實上,由于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多條信息途徑的使用,系統的安全性越來越難以得到保證。計算機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過網絡進入電子銀行系統。安全性風險的防范越來越重要。對于電子貨幣業務,如果安全系統被破壞,則可能導致欺騙業務發生。而對于其他形式的電子銀行業務,未經授權的闖入既可為銀行帶來直接損失,也可以產生其他問題。例如電腦黑客通過網絡闖入電子銀行業務系統,尋找使用客戶的機密材料,使客戶利益受損。而缺乏對系統的嚴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闖入系統設置病毒,會給銀行帶來更大的損失。電子銀行及電子貨幣既可能遭受外來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內部職員的破壞。某些心術不正的職員可通過在暗中獲得的數據進入客戶的帳戶竊取資金,而另外一些職員不經意的錯誤也可能對銀行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產生危害。這就要求商業銀行繼續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促進電子貨幣業務的發展。
結論
雖然我國金融電子化起步較晚,離國際先進水平尚有較大距離,但近年各家銀行相繼推出了各種與電子貨幣有關的服務,主要集中在零售業務領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銀行POS系統,以及使用IC卡代替現金用于小額支付的預付式系統等。隨著經濟發展和國內網絡用戶的不斷擴大,社會對電子貨幣、網絡銀行業務的需求必將迅速增長。對于商業銀行而言,面對信息技術進步、金融國際化、傳統銀行業務衰退等國際性發展趨勢,重新認識銀行固有的結算、信用創造、資金中介等職能,重新檢討銀行業務的發展方向,制定新的經營戰略,是經營管理層當前的重要任務。其中,對目前正在開展的電子交易業務,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如何與Internet結合,應積極研究并及時展開工作。首先抓緊時機上網,以防再度發生被搶注“域名”事件。網絡銀行業務可從信息、提供信息服務、咨詢服務開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務,分階段逐步展開。否則,將會喪失發展機遇,其損失無可估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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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項目施工,造價控制,工程審核
引言
項目實施階段,在實際操作中嚴格按約定辦理協助業主分析索賠事項,分清責任,及時提出反索賠,挽回不必要的損失;按合同和已經約定的規定,及時計算每次變更引起的造價變動,為業主投資決策控制提供依據[2]
1.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的特點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施工階段是整個項目建設過程中時間跨度最長、變化最多的階段,對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來說也是最難、最復雜的,也是全過程造價控制的一個重要環節下面我以我公司的一個真實案例來來闡述造價控制的管理工作
項目名稱:某醫院臨時過渡用房改造裝修工程
建設地點:上海市某某路某某號
工程工期: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
建設單位:上海市某醫院
工程簡介及特點:本工程為某醫院在某工廠舊廠房的基礎上改造原有廠房并新建部分建筑物,將其做為醫院臨時過渡房使用,18000平方米,共分10個建筑單體及室外工程計劃總投資額為3100萬元
本工程拆除改造工程量較大,單體多,工期緊,施工圖設計深度不夠,大部分施工節點都是邊深化邊施工,工程施工對周邊居民影響較大以上這些工程特點使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工程變更、工程簽證較多,給造價控制帶來一定的難度
2.造價控制工作范圍和目標
本工程的造價控制工作范圍為:項目實施階段、項目結算階段
嚴格控制本工程中標價不超設計概算,合同價不超中標價,結算價不超合同價,同時對本工程的各項前期費用和其它建設管理費用進行跟蹤管理,從而使結算總投資不超立項總投資
3.造價控制服務內容及各階段造價控制情況
為了有效地確定和控制工程造價,將工程造價的發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和核定的造價限額以內,我們對本項目分階段進行了動態的、事先的、主動的造價控制
3.1施工準備階段(事前控制)
a、根據本工程特點和現場實際情況,制定項目各階段的投資控制實施細則和詳細的工作流程(如工程進度款審核支付流程、施工中簽證及變更審核工作流程、索賠處理工作流程等)并嚴格遵照執行
b、根據項目總投資和進度計劃,分解各階段的投資控制目標,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c、熟悉設計圖紙、設計要求、招投標文件等,明確工程費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環節,明確投資控制重點如本工程的放射科、手術室、液氧供應室等,由于圖紙設計深度不足,專業施工性強,造價比重較大,我們將其作為重點控制對象在選擇各專業施工單位之前,我們對其施工方案和工程報價都進行了擇優選擇,僅液氧供應站一項就節約投資60多萬元
d、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建筑設備、材料的市場價格信息和比選方案的參考造價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材料、設備價格本工程分項工程的綜合單價如無工程變更,均按投標文件執行,如投標時為暫定品牌和單價的(如塑鋼門窗、墻地磚、衛生潔具等)主要材料,在采購前均要經甲方、施工監理確定品牌、規格、質量,投資監理核定單價后(核價原則為:不能超過招投標時的暫定價,如超過并對總造價影響重大時,應報告采購中心并經審批后方可執行),調整主要材料的價差,其他材料、人工、機械及費率按投標時的優惠條件執行
3.2施工階段(事中控制)
a、在工程設計交底后根據施工圖及有關圖紙資料在15天內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預算,確定施工圖造價控制目標;同時把編制的施工圖預算與投標時的概算及財政批復內容分別做逐一比較,指出增減變化內容,報送業主由于本工程招標時采用的是擴初圖紙,施工圖預算完成后,經對比,發現新建建筑物基礎、玻璃幕墻工程、屋面防水保溫工程等與招投標時的工程量清單造價差距較大,有突破合同總價的危險,我們馬上將其分析對比報告向業主匯報,起到了預警的作用
b、根據施工承包合同價、進度計劃, 協助業主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c、參與本工程主要材料、設備采購、專業工程分包、市政配套等經濟合同的審查和談判工作,對相關的經濟條款提出審核意見,并做好合同執行情況的檢查和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我們在每月提交的《投資控制月報》中將本工程新簽訂和已簽訂的合同名稱、合同金額、合同款支付情況等都進行列表匯總,使業主了解各項合同的履行情況
d、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加強對施工方案的技術經濟比較施工組織設計是施工單位編制的,用以指導施工準備和施工全過程的技術經濟文件,施工方案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選擇合理的施工方案,既可以縮短工期,又可以提高經濟效益論文參考網。
e、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主要是對施工方案的審批,而施工方案的審批一般是運用定性和定量方法,考核質量、工期、造價三項技術經濟指標,使三項指標有效的綜合在一起,從而控制工程造價如:因為本工程為臨時過度用房,裝飾工程的標準不高,在組織拆除方案時,我們對哪些部位應該拆除新建,哪些部位可以盡量利用原結構裝飾(如原大理石地面、原鋁合金窗等),只經簡單翻新即可,進行了方案論證,從而不但節約了拆除費用,還節約了一部分新建費用
f、深入施工現場, 動態掌握施工狀況,按時參加工程例會及其他與造價控制有關的工程會議,及時協調處理施工中出現的有關問題,使工程造價始終處于受控狀態
g、嚴格控制工程變更與現場簽證 在項目的實施進程中,由于不可預見的多方面因素的影響,經常出現諸如施工條件的變化、原設計條件的變化、地質地貌情況的變化等情況,而發生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這些變更將影響造價控制目標,有可能使項目投資超出原預算,從而影響項目投資效益,因此,我們特別重視對工程變更與現場簽證的審核在審核工程變更時,對影響工程造價的各個因素詳加分析,對多個技術方案進行篩選,并進行技術經濟分析比較,盡量減少變更費用;對簽證事項進行審核時,嚴格審查簽證事項發生的內容、原因、范圍、價格,必要時配以簡圖和文字說明,減少工程結算時的扯皮
h、嚴格督促施工方按照批準的設計規模、設計標準進行工程建設,對施工單位擅自提高標準、擴大規模、不按圖施工的情況即時向甲方和財政報告并向有關部門反映在建設過程中當發現有投資突破的預兆時,提出應急節約成本的建議,并及時向甲方和財政報告及通報有關部門,盡快采取措施進行控制由于本工程從一開始就明確了投資控制的制度和流程,甲方也很重視,施工單位和施工監理單位都積極配合,本工程基本做到按圖、按標準施工
i、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動態控制,定期進行投資實際支出值與計劃目標值的比較,如有較大的超估算、超預算情況出現,及時分析原因,寫出專題報告進行分析并呈報甲方必要時,協助甲方調整投資控制目標.
j、審核施工單位上報的月度工程量報表,與施工監理協作,審核確認實際完成工作量,并根據施工合同的約定與工程進度,為甲方簽署支付工程進度款的詳細審核意見;
k、在每月25日前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和采購中心提交投資控制監理報告,就當月的工程形象進度、工程各項資金使用情況、各項合同履行情況等內容作出詳細匯報,并與控制目標進行對比分析,如有發生或即將發生的重大變更情況及其他可能對建設資金的控制產生影響的情況,給出投資控制的合理建議論文參考網。
3.3項目結算階段(事后控制)
a、審核竣工工程內容是否符合合同內容條件要求且驗收合格
b、審核是否按合同約定的結算方法、計價原則、取費標準、主材價格和優惠條款等執行如由于工程變更等原因新增的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未按招投標時的計價、取費等優惠條件進行結算,提高了取費標準,我們在結算審核時按原招標優惠條件進行調整論文參考網。
c、認真審核工程量的計算是否準確在工程竣工決算書中,因子目多、篇幅大,工程量的計算最容易出錯,特別當變更較多時,很容易出現重復計算或漏算的情況
d、詳細編制工程結算審核報告,載明每一項核減或核增的計算結果和依據,做到公平、公正、科學、合理,協助甲方與承包單位確定合理的、雙方都能接受的結算款額
e、編制工程保修期內各承包單位的付款計劃
向甲方提供整套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整個項目各項費用匯總表,并對實際總支出與項目總概算進行比較,分析資金增加原因
f、 編制工程保修期內各承包單位的付款計劃;
g、將最終審定的工程造價與合同價進行對比,分析資金增減原因,總結投資控制工作成果,出具《投資控制成果報告》
3.4造價控制工作總結
本著“獨立、客觀、公正” 的工作原則,投資監理組認真地完成了本工程全過程的造價控制工作在整個控制工作過程中,我們共參加工程例會26次,協助業主簽訂合同12份,審核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5次,出具近郊控制監理月報及相關專題分析報告8份,最終投資控制成果報告1份本工程最終審定的總投資為2768.72萬元,與送審價相比,核減率為12.68%,與計劃總投資相比,節約金額332多萬元,達到了預期的控制目標
結束語
我國是現今世界上工程建設投資額最大,工程建設項目最多的國家,然而我們現有的一些建設項目造價管理方法還是比較落后,我們在這方面的無論是理論還是實踐都遠遠趕不上發達國家所以我們這一代造價咨詢業同仁們的齊心協力,造價咨詢單位認真參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真正發揮造價咨詢機構的作用,使建設項目從立項開始的整個過程都處于受控狀態,為合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領域的管理,控制建設工程造價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3]
參 考 文 獻
[1]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參與全過程造價管理的探討, 作者:胡建明
[2]上海建設工程咨詢,2004年第5期P11
[3]中國建筑市場規范化管理與建筑業的發展, 中國工程建設網
關鍵詞:國內信用證 開證 付款 結算 融資 保障
中圖分類號:F830.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3)03-174-01
目前我國鋼鐵市場已進入買方市場,購貨方占主導地位,銷售方一般情況下只有在貨物驗收交付后才能得到貨款或買方的承兌匯票。如市場行情發生變化,即使合同訂立在先,買方一般也會要求對合同價格或其它方面予以修改,而這可能使銷售方遭受一定損失。而筆者所在的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長期以來的營銷政策是預付款發貨,即只有收到購買方的貨款才能發貨。這種情況下勢必給購買方帶來很大的資金壓力。而隨著國內信用證在我公司的運用,給購貨方(客戶)帶來了資金面的好處,同時也為我公司提供了充分的銀行保證。我公司可以按信用證要求組織生產,只要單據與信用證條款嚴格一致就能夠確保資金的安全回籠。
國內信用證Domestic Letter of Credit(簡稱信用證),是適用于國內貿易的一種支付結算方式,是開證銀行依照申請人(購貨方)的申請向受益人(銷貨方)開出的有一定金額、在一定期限內憑信用證規定的單據支付款項的書面承諾。
我國信用證為不可撤銷、不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不可撤銷信用證,是指信用證開具后在有效期內,非經信用證各有關當事人(即開證銀行、開證申請人和受益人)的同意,開證銀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銷的信用證;不可轉讓信用證,是指受益人不能將信用證的權利轉讓給他人的信用證。
信用證結算方式只適用于國內企業之間商品交易產生的貨款結算,并且只能用于轉款結算,不得支取現金。與匯票、支票、匯兌、委托收款、銀行本票等幾種結算方式相比,能夠兼顧買賣雙方的利益,同時兼有融資功能等優點。
辦理信用證的基本程序:
一、開證
1.開證申請。開證申請人使用信用證時,應委托其開戶銀行辦理開證業務。開證申請人申請辦理開證業務時,應當填具開證申請書、信用證申請人承諾書并提交有關購銷合同。
2.受理開證。開證行根據申請人提交的開證申請書、信用證申請人承諾書及購銷合同決定是否受理開證業務。開證行在決定受理該項業務時,可根據申請人資信情況要求其提供抵押、質押或由其他金融機構出具保函。信用證的基本條款包括:開證行名稱及地址,開證日期,信用證編號,不可撤銷、不可轉讓信用證,開證申請人名稱及地址,受益人名稱及地址(受益人為有權收取信用證款項的人,一般為購銷合同的供方),通知行名稱(通知行為受開證行委托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證的銀行),信用證有效期及有效地點(信用證有效期為受益人向銀行提交單據的最遲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信用證的有效地點為信用證指定的單據提交地點,即議付行或開證行所在地),交單期(交單期為提交運輸單據的信用證所注明的貨物裝運后必須交單的特定日期),信用證金額,付款方式(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議付),運輸條款,貨物描述(包括貨物名稱、數量、價格等),單據條款(必須注明據以付款或議付的單據,至少包括發票、運輸單據或貨物收據),其他條款,開證行保證文句。
二、通知
通知行收到信用證,應認真審核。審核無誤的,應填制信用證通知書,連同信用證交付受益人。
三、議付
議付,是指信用證指定的議付行在單證相符條件下,扣除議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給付對價的行為。議付行必須是開證行指定的受益人開戶行。議付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證。受益人可以在交單期或信用證有效期內向議付行提示單據、信用證正本及信用證通知書,并填制信用證議付/委托收款申請書和議付憑證,請求議付。
四、付款
從2009年開始,我公司同佛山某不銹鋼有限公司開展國內信用證業務。該客戶是我公司不銹鋼產品的重要客戶,在廣東地區的經營范圍很廣,影響很大。我公司派專人去佛山考察該客戶的相關情況,其資信良好,具有支付信用證款項的可靠資金來源和能力,近五年來無不良貸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記錄。于是,在2009年10月至12月,同意其使用信用證付款方式,共計開證8700萬元,付款迅速及時。
2010年至2011年,我公司逐步擴展了信用證業務,客戶包括浙江元通、常州威諾德、無錫寶昌、江蘇大明、佛山鋼展等多家用戶。2011年1月至11月,共計開證109900萬元,貨款均已按時進賬。
通過國內信用證這種付款方式,消除了合作雙方的付款顧慮,促進了企業之間的貿易往來。同時,信用證也沒有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所設的金額限制,融資成本比簽發銀行承兌匯票要低很多。不僅如此,客戶還可以利用在開證銀行的授信額度來開立延期付款信用證,提取貨物,用銷售收入來支付國內信用證款項,不占用客戶的自有資金,優化了資金使用效率。從我公司的角度來看,工作程序也較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簡單,而且也減少了我公司因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的財務費用,節約了資金成本及銀行承兌匯票的管理成本,增加了利潤,保證了我公司的資金使用和流轉。同時,由于以銀行信用作保障,可以有效杜絕拖欠、壞賬,加快了應收賬款周轉率。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國內信用證在我公司的運用,解決了融資和支付兩大問題,消除異地應收款的煩惱,利用銀行信用保障,實現我公司的安全理財。同時也可以幫助我公司拓展銷售渠道,鎖定市場銷售終端,擴大市場份額,從而為我公司的進一步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參考文獻:
1.張振浩(導師:丁正平)北臺鋼鐵集團供應鏈融資探討.大連理工大學碩士論文,2010.11
2.王寶山(導師:李玫)國內信用證有關法律問題研究.對外經貿大學碩士論文,2005.3
論文摘要:該文從進步醫院基建資金使用效益的角度,就基建項目內部會計控制審計與基建資金張羅與治理、本錢核算、工程造價、收進核算、賬務處理這幾個方面進行了具體的審計設計,為醫院基建財務治理的內部審計提供了一個清楚的審計思路和方法。
醫院基建項目內部審計對于降低醫院本錢,進步醫院的資金使用效益,規范基建程序,維護醫院利益都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醫院大都采用外部審計來保證審計的效果,但是基于內部審計外包中的審計合謀風險和進步醫院治理水平角度來講,內部審計是不可或缺的一個部分,它可以通過全過程的參與基建項目,來評價和完善醫院的內部控制制度,從而搞好醫院建設,保證工程質量,節約投資,維護醫院的正當權益。建設項目內部審計是財務審計和治理審計的融合,風險治理、內部控制、效益審查和評價貫串于建設項目的各個環節。下面主要從評價醫院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財務治理的具體內容來談如何作好基建項目財務治理的內部審計工作。
1.基建項目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審計
基建項目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醫院基建財務治理的一個主要方面,做好這項工作對于防范工程項目治理中的差錯與舞弊,進步資金的使用效率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定期對基建項目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和評價,發現內部控制中的題目和薄弱環節,應當積極采取措施,及時的加以糾正和完善。具體包括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
1.1不相容職務的混崗現象。其不相容崗位主要包括:項目建議、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實施與價款的支付;竣工的決算與竣工的審計。
1.2重要業務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經辦人對于越權審批的工程項目業務,有權拒盡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分報告。
1.3決策責任制度是否健全,賞罰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單位是否有工程、技術、財會等部分的相關職員對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出具的評審意見;單位是否對工程項目實行集體決策制度,并有完整書面記錄。
1.4概預算編制的依據是否真實,是否按規定對概預算進行審核。
1.5工程款、材料設備款及其他用度的支付是否符合相關法規、制度和合同的要求。
1.6是否按規定辦理竣工決算、實施決算審計。
2.基建項目財務治理內部審計
2.1審查建設資金的張羅與治理,進步資金的使用效益。
2.1.1在資金的張羅方面:包括審查資金的來源是否合規、完整、落實;審查籌資方式的公道性、正當性、效益性;檢查籌資數額的公道性、分析所籌資金的償還能力。
2.1.2在資金的治理方面,首先是審查資金是否按照建設計劃及時到位,是否與工程用款進度同步,有無超前融資閑置資金增加本錢,有無產生缺口影響工程進展。第二審查資金的治理是否合規。查明有無轉移、侵占、挪用資金或造成資金流失,有無銀行開戶過多,造成資金治理分散。
2.1.3審查資金的撥付。第一,開工預支款的支付:1.憑證是否齊全。支付申請書,履約保函、開工預支款保函,以及經監理簽字的開工預支款支付證書;2.是否有工程部分的審核意見;3.財會職員對施工承包商申請支付的金額是否與招標文件核對,核定應付款金額,并報部分負責人簽署支付意見。在核定應支付金額時,若銀行保證金額與合同規定的支付金額不一致時,超過合同規定金額的,按合同規定金額支付,不足合同規定金額的,按照開工預支款保函金額支付。財會職員付款、進賬。第二,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是指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向承包商逐筆支付的款項。由工程部分、會計部分及監理部分共同保障實施,層層把關。1.憑證是否齊全。施工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請,經監理部分審核的工程進度報表,包括申請支付理由、申請支付金額、工程進度報告等,同時要附上現場簽證等相關證實材料;2.醫院基建部分的審核意見;3.會計部分應根據技術負責人核定的已完工工程量及合同總價款、合同變更金額、累計已付款金額以及工程合同中的其他規定等,核定本次應付進度款金額;4.單位負責人簽署支付意見,嚴格控制“超付”。第三,工程結算款支付:結算款是指工程竣工后,雙方對工程總價進行結算所確認的工程款,對已付工程款與結算款的差額部分,建設單位應予支付。支付時應審核:是否有醫院內部審計部分或會計師事務所對工程結算的審計報告,單位主管領導是否按審計結果核定的最后結算額。
2.2審查建設本錢的核算與治理,加強控制治理,堵塞漏洞。
2.2.1審查建設總本錢回集與分配程序是否恰當與合規。查明本錢核算范圍是否與批準概算相符,列支的依據與手續是否合規;查明有無混淆本錢項目界限,混淆與其他項目的本錢界限,混淆各部分分項工程本錢界限,混淆資本和收益性支出界限;查明有無虛增和虛減投資完成額,有無擅自挪用預備用度,有無虛增支出,賬外設賬。如進行票據事前審計,將違規違紀題目消滅在萌狀態;加強材料治理審計;搞好設備耗費審計。
2.2.2審查建安投資中工程款的支付、甲供料劃轉、價差結算與結算范圍調整是否合規與公道。
2.2.3審查設備投資中貨款及運雜費、采保費支付是否合規與公道、是否按設計要求。
2.2.4審查待攤投資與其他投資中建管費、培訓費、征遷費、設計費、大件運輸費等用度支出是否合規與公道。查明共同用度分攤是否公道、資本化時間與范圍是否恰當,有無將各項非稅收進掛賬支用、不沖減相應的建設本錢。審查勘察、設計、監理、征遷等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其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2.2.5審查其他財務收支及債權債務核算是否恰當、完整和合規。
審查活動債權是否真實和完整,有無隱瞞、轉移或者挪用資金,形成呆賬損失,對于大額或賬齡較長活動債權,要抽樣函證是否真實;審查活動債務是否真實完整,有無虛列債務,將資金掛賬直接支用,抽樣函證大額或賬齡超長活動債務是否真實。
2.2.6審查財務審批制度的執行情況。
2.3以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審計為重點,減少支出,避免浪費。
2.3.1審計工程量。工程量是編制預算、決算最基本的內容,也是整個建設項目取費的基礎。審計重點是注重設計要求,定期勘察現場,核對施工記錄,審核虛報重報多計題目。如單層木門油漆工程量計算應該為洞口面積,而有的施工單位按照木門正反兩面面積計算就錯了,工程量大了兩倍。所以實際勘察現場就顯得尤為重要。
2.3.2開展工程定額使用審計。主要是審核定額套用是否符合現行規定。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筑的新工藝、新方法不斷涌現,與定額不相同做法的項目越來越多。在審計過程中,審計職員應該重點審計施工單位有無高套定額或重套定額的現象,定額換算是否公道正確,補充定額編制依據是否充分。如有的該套用修繕定額的卻套用裝飾定額或新建定額,有的該套用某一部分項目工程單價的卻高套另一單價。
工程取費是否按照施工企業的性質,級別,建設項目的種別標準來確定。
2.3.3材料價格的審計,審計材料價格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實際材料價格與預算定額發生價差進行調整。不僅應從資料、圖紙、賬目上進行審計,還應從施工現場、材料市場進行審核和調查把握第一手材料。
2.4審查基建凈收進的清算。
審查基建凈收進是否合規、完整和真實,有無隱瞞或轉移收進,有無擴大其他基建開支范圍;審查各項基建凈收進留成、上繳、沖銷或核銷是否合規。
2.5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規性。
2.5.1檢查“工程物資”科目,有無盲目采購的情況,有無違規多付的情況,是否按合同的規定扣除了質量保證期間的保證金,對于完工后的剩余工程物資的盤贏、盤虧、報廢、毀損等是否作了正確的財務處理。
2.5.2檢查“在建工程”科目累計發生額的真實性、正當性和公道性。是否包括了概算外的其他項目,據以付款的原始憑證是否進行了審批,是否正當,齊全;是否按合同進行付款;是否將不應屬于在建工程的用度記進其中。
以上筆者對于基建項目財務治理內部審計從微觀的角度進行了一些具體的闡述,但是為了保證內部審計的效果,還應該從進步內審職員的綜合素質,使其不僅具有財務方面的知識,還應具備工程方面的知識,參與建設項目的全程治理,從而進步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醫院的正當權益。
[論文摘要]隨著經濟的全球化以及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化,傳統的結算手段已經不能滿足企業間交易的要求,而交易的復雜性也使傳統的債權制度很難對債權人的利益進行有效的保護。電子債權集安全性和快速性于一體,為債權人提供充分安全的結算手段。因此,電子債權的開發和發展也將成為信息社會的必然趨勢。
一、電子債權的開發背景
1.企業間結算手段電子化的要求
(1)政策的要求
B2B指的是BusinesstoBusiness,asinbusinessesdoingbusinesswithotherbusinesses,商家對商家的電子商務,即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服務及信息的交換。B2B作為一種快速的交易平臺,它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垂直B2B模式。它主要是面向制造業或面向商業。另一種模式是水平B2B。它是將各個行業中相近的交易過程集中到一個場所,為企業的采購方和供應方提供了一個交易的機會和條件。
作為電子債權應用范圍內的B2B可以是以上兩種形式。因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結算是不能以現金的方式進行的。在傳統的結算方式下,它可以票據的方式進行,此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主要體現為票據上的債權債務關系。由于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使得企業間的交易形式被無紙化,常常具有跨地域性,如果仍然以傳統的結算方式進行,必然會占用大量的時間,浪費大量人力和財力。而在電子商務環境下進行結算相對傳統的紙面化結算方式而言,速度更快,成本更低,但是它潛在的危險性更大,更不易被發現。所以,電子債權是為了B2B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的電子結算手段而開發的。
(2)社會的要求
B2B的大致交易流程如下:
商業客戶向銷售商訂貨并發出“用戶訂單”,銷售商根據“用戶訂單”的要求向供貨商發出“訂單查詢”,供貨商審核“訂單查詢”,銷售商向運輸商發出有關貨物運輸情況的“運輸查詢”,在確認運輸無問題后,銷售商給供貨商發出“發貨通知”,并通知運輸商運輸,運輸商接到“運輸通知”后開始發貨,接著商業客戶向支付網關發出“付款通知”,支付網關向銷售商發出交易成功的“轉賬通知”。
從以上可以看出,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生產商和供應商或者說采購方和供應商之間最為理想的電子結算手段是在同一銀行的金融系統下,并按照同一模式解決。但在錯綜復雜的交易情形下,他們在同一銀行進行交易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絕大多數情況下交易雙方或多方是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雙方或多方的開戶行之間進行結算就會經過很多的程序,造成時間的浪費和安全性的降低。因此,交易雙方就要尋求在交易行不同的情況下可以使用的銀行共同模型,它就要求有一種相應法律制度來保護在這種結算模式下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所以,電子債權的產生和開發關系金融系統的利益,也關系到交易主體的利益,它是全社會的要求。
2.票據缺點的克服與優點的結合
(1)連鎖拒付的控制
票據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或委托他人于到期日無條件按票面金額付款的有價證券。在我國票據只限于匯票、本票、支票。在以前,它是一種銀錢運輸工具,而如今卻是一種信用結算工具。它最為主要的特征就是無因性和流通性。無因性促進流通性,保障了交易的安全。商事主體在暫時沒有足夠資金的情況下能通過票據轉讓做成交易,促進商品的流通,這是票據最大的優點所在。
票據作為一種具有信用證明的有價證券,具有提示和回收兩個特點。提示是指持票人在票據提示付款期限內應該進行有效的付款提示;回收是指票據債務人在付款的同時,有權將票據收回,此時,因在票據上設定的票據權利已經實現,票據關系即告終結。然而,持票人雖然進行了有效的付款提示,但是付款請求卻因為票據債務人沒有資金或者其他信用方面的原因遭到拒絕,票據重新退回到持票人手中,這一過程我們稱之為退票或票據的拒付。如果票據上的每一個債務人或幾個債務人都出現了上述的問題,就會形成連鎖拒付的情況。這不僅會嚴重損壞債務人的信用,而且債權人的請求權和追索權也很難實現。作為一種支付和結算方式,票據所固有的這些缺點通過自身是無法克服的。因為它上面所代表的金錢債權在沒有實現之前只是一種觀念上的貨幣,并沒有轉變為現實的貨幣,就永遠存在不能被承兌的風險。電子債權它是由銀行通過債務人的申請發行的,同時經過嚴格的登記管理程序,它的發行本身就代表著一種信用。所以,電子債權具有消除這種風險的能力。
(2)偽造風險的補救
票據的偽造是指未經他人授權以他人的名義進行票據行為的行為。它可以分為偽造基本票據行為和偽造附屬票據行為。前主要是指出票行為的偽造,即偽造票據的簽發。后者主要是指出票行為以外的其他行為的偽造,如背書、承兌、保證等。無論什么種類的偽造,總的來說就是其上的簽名是假的。
對票據偽造的法律后果而言,根據我國《票據法》第14條的規定,偽造票據者,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偽造簽章的無效不影響票據上其他真實簽章的效力。那么對誰的利益影響最大呢?無疑是付款人和持票人。尤其是就付款人而言,只要它不能核實票據上的簽名是假的而持票人又合法持有票據的情況下,它就必須付款。所以票據偽造的風險在傳統的法律制度下是難以避免的。因為債務人的簽名很難被證明是偽造的,即使證明了,以后也沒有效的方法去杜絕。
在電子債權制度下,債務人的簽名是以電子簽名的方式進行,如我國的《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規定,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視為可靠的簽名:
①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
②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有電子簽名人控制;
③簽名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④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預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此外,本法的第十六條還規定了電子簽名的認證制度。
在以上的法規中,可靠的電子簽名制度從內部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像票據上假冒的簽名,而電子簽名的認證從外部進一步保證了簽名的可靠性。所以筆者認為電子債權相對于票據而言,它是最能保證付款人的利益的,是對票據偽造風險的最有效的補救。
二、電子債權的定義
1.電子債權的推進經過
在電子債權制度的設計和運作方面,走在世界前列非韓國莫屬。它曾有過兩輪金融開放。第一輪金融開放后,它放松了對短期資本流動的控制,形成了大量短期債務,為金融危機的爆發提供了溫床。第二輪金融開放是在金融危機以后,韓國政府加強了對金融系統的監管,同時提高了對不良債權的審查力度,它的金融危機的教訓表明:金融危機后,雖然說IMF給韓國金融危機的建議是盡量減少政府對金融系統的干預,但事實證明,只有政府干預才是讓韓國走出金融危機的困境,而金融信息化也是必由之路。因此,在2000年9月,韓國政府決定將電子債權的開發作為金融信息化事的一個環節。2001年2月,指定金融結算院作為委托的對象,由它具體負責電子債權的審查與登記管理工作。2001年12月,電子債權交易條款(基本條款、銷售企業和購買企業用的使用協議書)開始制定。2002年3月,電子債權制度開始運作。2006年4月,韓國政府頒布了《電子金融交易法》,明確了有關電子債權的基本規定。
2.電子債權的定義:
根據韓國《電子金融交易法》,電子債權是指符合以下各要件的電子文書中記載的債權人的金錢債權:
(1)債務指定債權人;
(2)電子債權中應當記載債務內容;
(3)必須由《電子簽名法》第2條第(3)項中的經過電子認證機構認證的電子簽名簽署;
(4)必須經過金融機構,并且依據韓國《電子金融交易法》第29條第1款規定,于電子債權管理機構進行登記;
(5)債務人應將具備第(1)項至第(3)項的所有文書,依據《電子交易基本法》第6條第1款的規定向債權人送達;債權人依據同法第6條第2款進行送達;
三、電子債權的特征
1.法理構成上的特征
(1)電子債權是指名債權
債權者,乃特定人對相對特定人得請求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也。債權,依債權與證券的緊密關系可分為指名債權和證券債權。
證券債權,指債權的成立、持續、讓與、行使依賴有價證券的債權,即證券化的債權。證券債權通過債權和證券的有機結合,將債權和證券一體化,充分利用證券流通性的優勢,有效地促進了債權的交易和流轉。“指名債權,它是從權利的角度而言的,指與證券債權相對的、普通的、一般的債權人有特定債權意義之債權”,實際上它就是指名之債,是未證券化的普通債權。例如,在借款合同約定,由甲借款給乙;或者在買賣合同中約定,由乙交貨給甲。債權人都是特定的,債權人只能是甲,這些債都不表現為證書形式,甲與乙之間的債即為指名之債。
電子債權是電子商務高速發展下的一種新型債權,但是它畢竟是在傳統債權理論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仍然符合傳統債權的特征。從電子債權的定義可以得知,如果要發行一個電子債權,其間的債權人是債務人指定的,也即是說電子債權中的債權人是特定的,債務人只向他發行的電子債權中的特定債權人履行債務,所以從傳統債法理論上而言,電子債權是指名債權,具有指名債權最基礎的特性。
(2)電子債權的有因性
債之發生,系指客觀的新生債之關系。債的發生原因可以分為事件、行為以及其他法律規定。事件是人之行為外之法律事實。行為可分違法行為與適法行為。所以,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能否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完全取決于債產生的原因有效與否,電子債權也不例外。在發行電子債權之前,電子債權中的債權債務人之間必然有一個最為基礎的合同關系,此合同關系就是電子債權了生的原因。如果合同關系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該合同關系就自始無效,電子債權據已存在的原因就消失了,即使是該電子債權已經發行了,它也是一個無效的電子債權。
2.電子債權發行上的特征
(1)變更權的行使
電子債權是指名債權,同時又與原因債權具有關聯性。電子債權是通過銀行發行的,在債務人與銀行之間有一個使用金融系統的電子債權系統的合同。當債務人發行一個電子債權時,它必須向發行銀行提出申請,這實際上是一種發行電子債權的意思表示,也要滿足傳統民法上的意思表示三要素,即目的意思、法效意思、表示行為。同時,這又是一個民事法律行為,又必須主體合法、意思表示真實、標的合法。由于在沒有發行電子債權以前的債權是原因債權,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可以用票據形式表現。而電子債權是明顯的指名債權,是不能以票據形式表現的。所以,債務人在申請發行電子債權時的意思表示就是在行使債權變更權,將原因債權變更為指名債權。當然,債務人行使這種債權變更權以及所產生的電子債權能否有效,還要由發行銀行和專門的電債權管理機構來進行審核與登記。
(2)承諾
根據前述的電子債權的定義中的第(5)項可知,債務人如果要發行電子債權,還必須將發行的事實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必須根據本法的相關規定接受才行。那么通知是由債務人了出呢?還是由發行電子債權的銀行發出呢?筆者認為應由銀行發出。因為銀行同意為債務人發行電子債權時,它是基于對債務人的高度信賴。在發行電子債權的整個環節中,它承擔的義務是最大的,通知義務便是它最重要的義務。反之,如果不將電子債權發行的事實通知債權人,而只進行登記,則債權人權利的行使有可能產生問題。比如說當發行的電子債權的內容與先前原因債權的內容不一致時,債權人的救濟是很困難的。當通知到達債權人以后,債權人必須明確表示接受。這里的接受就是一種債權人對銀行發行的電子債權的承諾,同意債務人發行的電子債權里記載的所有內容。所以,就承諾這個法律行為而言,它不是由債權人單方完成的。如果沒有銀行的通知,它就沒有為單方做出承諾的權利。所以,承諾是由銀行和債權人共同來完成的。
(3)登記
根據韓國《電子金融交易法》的相關規定可知,電子債權由于它的技術要求比較高,事關整個金融業的穩定,相對于傳統的債權而言,更具有風險性,所以就必須有更為嚴格的管理制度與更為專業的管理機構。在韓國,它是以金融結算院來完成電子債權的登記與管理工作的。由于電子債權系統是由金融系統共同開發的電子結算系統。因此,如果企業間要想用電債權的方式來進行結算,就必須接受它的管理。電子債權的登記就是一個必不可少的最重要的環節,只有在電子債權管理機構進行了合法登記的債權才是最終發行成功的電子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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