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適應性研究的建筑空間設計淺析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建筑的建成到壽命結束有百年之久,但是當今社會變化飛速,固定的建筑形式和變化的人群使用情況之間形成了尖銳的矛盾。建筑空間又是建筑的核心部分。因此該如何對建筑空間進行設計成為了設計所關注的核心問題,文章通過探討建筑空間形式設計的主導因素來辨析該如何進行建筑空間的設計。
關鍵詞:建筑空間;適應性;功能;形式
一、形態服從于功能
芝加哥的現代主義建筑大師路易斯•沙利文提出過“形式追隨功能”。現代主義建筑設計應該說是迷茫的,無論是文藝復興運動,巴洛克還是洛可可運動,此時的建筑平面和數百年前沒有明顯的變化,建筑師和藝術家的角色也相當模糊。此時建筑所迸發出最耀眼的光芒不過是柱式和山花,在功能方面沒有實質性的改變。直到現代主義運動的到來,建筑師才受到了思想上的洗禮,認識到建筑的本質是功能。“少就是多”和“功能大于形式”代表了這時期以來設計界廣泛的思想意識,建筑的功能決定其外在形式。現代主義的改變并非空穴來風,什么讓建筑師去關注功能而不是形式?答案是建筑空間的研究。值得關注的是在1893年奧古斯特•舒馬佐發表的公開演講《建筑創作的核心》,這是建筑思想改變的一個標志。建筑師從以往對建筑外形也就是形式方面的關注一下子轉到對內部空間的關注,意識到建筑最重要的部分是內部空間的部分,是人群使用的功能部分。之后吉迪恩1930年在論著《空間•時間•建筑》一書中把建筑空間分為三個階段。但是他所提到的空間依舊還是形式上的空間,依舊逃脫不了“實體”的標簽。布魯諾•賽維針對吉迪恩的觀點論著《如何品評建筑》一書,詳細地論述了建筑的空間不是建筑圍合的六個面本身,而是供人活動圍合空間的部分。至此為止在空間的設計思想才真正地關注到了建筑內部被使用的空間,觸及到了建筑的使用功能方面。他們把重心放在了建筑內部人群的使用功能上,刻意弱化建筑的裝飾而強調內部。之后,諾博茨•舒爾茲于1960年在《存在•空間•建筑》一書中提出了建筑現象學和存在空間的定義。他繼承了賽維的意識,將建筑空間的意義擺脫了三維定義,去談在建筑內部的功能活動,可以概括為場所空間。這個時期的空間研究關注的更多的是人的感受,體驗意識等方面。因為現代主義已經盛行了半個世紀,已轉變為國際主義。從簡潔、功能性強的好評轉變為千篇一律、枯燥的差評。建筑師為了滿足人群感受的需求,注重建筑的情趣,于是出現了后現代主義、解構主義等能夠帶來很強烈人群感受的建筑,滿足人群的心理感受。這些建筑無論任何風格,都有夸張的外表,多變且不規則的內部空間,復雜的裝飾細部。縱觀建筑的發展,無論是現代主義、后現代主義建筑,還是解構主義,追根到底都是根據空間需求(包括使用需求和心理需求)要求下而形成的,是功能決定形式的體現。此階段應該可以稱之為功能決定建筑空間的形式。
二、時間對功能的否定
功能決定建筑形式同時決定空間形式。建筑空間以滿足這些需求的姿態出現,恰當地解決當下的需求。但是這是固定時間節點上情況。隨著時間的推移,社會環境發生變化,人群的需求發生根本性變化,原本根據需求而定的建筑空間便不能夠適應新的需求。例如我們需要一個開放連續的展覽館于是便出現了巴塞羅那德國館,它突破了傳統磚石結構的限制,有著十分開敞的內部空間,通透的玻璃外墻。但是在展覽期限之后這棟十分恰當完美的建筑瞬間變得不那么好用,面臨被拆除在原址建設更合適的建筑的困境。這就要引入時間的因素。談到時間就不得不從空間的時空觀著手。時空觀在數學、物理、哲學等幾個領域首先得到發現,是相對論否定絕對時間觀念,指出時間不能脫離和獨立于空間。人在時間的維度上在空間之中運動,時間維度發生變化和調整,人對世界的認識和行為模式隨即發生變化,在空間中的活動形式也發生變化。建筑空間幾乎是恒定的,縱使能夠做出些許改變也不能和社會和人的變化平行。因此從古至今因為觀念習俗、朝代更替而導致的建筑大拆大建比比皆是。建筑不能夠隨著時代和社會的改變而實現自身的功能轉變無疑成為最被動的軟肋。因此建筑空間的設定如何在設計之初就能夠應對后期不可預知的改變成為建筑學科最迫切解決的核心問題。
三、形態與功能的分離———不確定空間
建筑師伯納德•屈米對上述的疑惑在其著作《建筑與分離》中指出“形態與功能是彼此分離,彼此分裂的”。他的這個觀點與現代主義的形式服從功能,功能決定形式這一長期貫徹而來的意識大相徑庭。按照他的說法,即使是相同的形態,功能也可以自由轉換。比如有時候大教堂也可以變為保齡球場,這樣相同的形態下轉換不同功能,也許被認為是一種創新。屈米并不認為多功能用途的建筑是好的,他更關心的是對于設定了某些功能的建筑當需要做其他功能的時候,其本身會產生哪些新的變化。換一種說法就是“形態服從虛構”,而形態是與某些事物關聯之后形成的。這個觀點是在設計過程中使得彼此關聯的事物與各自的功能相分離,這樣設計就不會被功能所束縛,與純粹的形態理論聯系在一起。屈米將建筑看成為事件、行為和功能三者的結合,這三者沒有先后和高低的關系,是平級存在的。這一觀點強烈對抗功能決定形式的固有觀點。功能決定形式是根深蒂固的慣性思維,這實際上假設了生活上具有某種合理的使用要求,而建筑必須根據這一要求來設計。這就是標準的機械主義思想,它無視了生活的真實性。這就是建筑大多千篇一律的原因。1968年巴黎“五月風暴”把街道變成了戰場,這就是所提到的“事件”對日常生活的滲透,屈米認為是這樣一個“事件”使得功能和形式完全分離。屈米還有一系列滑稽的假設比如在教堂里滑冰,自助洗衣店里騎自行車,電梯井里跳傘等。事實上,火車站成為博物館,教堂作為夜總會在現代是可以成為現實的。事件作用下功能與空間之間的聯合具有顛覆性的變化。因為它既挑戰了功能,同時也挑戰了空間和形式。因此在現代建筑設計中,由“事件”發展的空間概念不同于現代建筑的功能空間。現代建筑的設計通常賦予空間一個統一、確定的功能,其空間都是定型和均質的。而屈米提倡的“事件”建筑空間,強調以多樣化、不確定性、功能不明確的形態出現。為滿足上述的要求,屈米提出了敘事性的空間設計,就是建筑空間不能有單一的線性的流線,即使建筑的組織方式是線性的,那感知和體驗路線也不能是線性的。只有通過多種使用方式產生不同的感受才能使得這個建筑能夠應對多種功能要求。
四、弱建筑曖昧空間———一種新的建筑空間實踐
藤本壯介是北海道的日本建筑師,他和屈米有著相近的觀點,“常規的建筑以‘功能主義’之名把我們的世界系統化。可是我們的當代生活是由巨量的處于他們之間不可預料的行動所支撐的。不像互聯網,空間不能瞬間的由0切換到1。但是空間的魅力必定存在于現實中實現從0到1漸變的可能性的能力”。建筑師按照現代主義貫徹的功能決定形式的思路,就是明確功能的方法在某種程度上對個體差異以及變化存在極大的忽視。因此建筑空間的模糊和曖昧應該被提倡,因為這樣的空間所宣告的是建筑能夠容納事情的千變萬化。所以建筑空間不能僅僅是為了滿足功能性而設定,而是更多的為使用者留下參與開發的余地。弱建筑其主要意圖是削弱建筑本身強制的功能性,而以一種模糊的相互關系引導人們相互間接觸并由人際關系的變化來造成建筑空間的改變。不能把建筑的功能強加在人的身上,減少設計師個人的設計意識和參與度,鼓勵使用者開發想象的退讓型建筑。北海道兒童心理疾病康復中心是藤本的一個代表作,看起來像是一堆散落在地的盒子。看似無規則的方盒子并沒有引起混亂的狀態,它們之間圍合出了豐富的空間。原本看起來毫無意義的空間反而成為了主角,成為了孩子們游樂和生活的場所這個建筑的隨意的組合形態形成了很多具有各種可能性的空間,豐富空間和交通組織使走道并不是走道而是供孩子玩耍的空間,角落也不是角落而是一個餐廳。這樣靈活多變的空間設計在現代主義設計的世界中是沒有的,但是現在建筑是需要這樣的空間,它能夠根據需求的不同進行自身的調整和完善,不同使用者會對建筑做出不同的改變,使這個建筑可以適應每一個人,從而達到適應性的目的。
五、結語
現代主義功能決定建筑空間的設定似乎成為了司空見慣思路,從上世紀至今建筑界的建筑師都在使用這樣一條黃金寶典來進行建筑的設計。但是時代是發展的,社會環境的改變使人群對建筑的需求不斷發生變化。因此需要一種不確定的空間設置思路來解決這樣的現實與建筑設計的矛盾。不確定空間一開始便沒有明確每個空間的具體功能,建筑的各個空間是以一種曖昧模糊的形式而存在,可以滿足不同使用者的不同需求來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因此不確定空間的這種形式能夠有效地解決建筑適應性這個問題。
參考文獻:
[1]五十嵐太郎.關于現代建筑的16章[M].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5:10.
[2]布魯諾•賽維.建筑空間論———如何品評建筑[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6.
[3]陳治邦.建筑形態學[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6.
[4]顏雋.再造空間:當代建筑空間的多元解讀[M].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2012.
[5]朱雷.空間操作[M].南京:東南大學出版社,2010.
[6]趙榕.“事件-空間”———伯納德•屈米的設計策略及其實踐[J].建筑與文,2010,(01).
[7]齊康.建筑•空間•形態———建筑形態研究綱要[J].東南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0,(01).
[8]張毓峰,崔燕.建筑空間形式系統的基本構想[J].建筑學報,2002,(09).
[9]杜小輝,翟炳博.弱建筑:住在曖昧的空間里———藤本壯介作品解讀[J].華中建筑,2011,(08).
[10]胡穎.伯納德•屈米:同時擁有新與舊[J].東方藝術,2005,(01).
作者:李乾 李幸憶 單位:華南理工大學設計學院藝術設計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