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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自1997年世界上第一例知識產權證券化—音樂版權證券化出現以來,知識產權證券化逐漸被金融界與知識產權界所認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將其作為未來的一個“新趨勢”。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工具,知識產權證券化不僅有助于充分挖掘知識產權的內在價值并促進知識產權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也可以讓發起人在保留知識產權所有權的情況下提前獲取知識產權的未來收益,從而避免了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
1 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本理論
1.1 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定義 知識產權證券化的通常定義為:發起機構(通常為創新型企業)將其擁有的知識產權或其衍生債權(如授權的權利金),移轉到特設載體,再由此特設載體以該等資產作擔保,經過重新包裝、信用評價等,以及信用增強后發行在市場上可流通的證券,借以為發起機構進行融資的金融操作。
1.2 知識產權證券化的特點 知識產權證券化以后,融資者仍然保留對知識產權的自主權。這對于融資者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在證券化過程中,被轉移到特設載體進行證券化的資產,通常是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授權他人實施知識產權所取得的現有回報或將來的提成(應收賬款),而非知識產權本身。在證券化交易后,發起人仍可保有、并且管理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證券化具有破產隔離機制。發起人和發行人用以保證融資的特定資產與發起人和發行人的其他資產從法律上進行分離,確保融資擔保資產不受發起人或發行人經營惡化及其他債權人追償的影響,并且在發起人或發行人破產的情形下不被列入破產財產。這樣以來,風險被大大降低了。
1.3 知識產權證券化的作用
1.3.1 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推動創新型國家的建設 當前,我國正在進行創新型國家建設,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主體在于企業。因此,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必然要求。知識產權證券化利用知識產權杠桿作用,使得企業把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作為提高自身實力,增強綜合競爭能力的重要途徑,把大量的財力用在產品研發和服務創新上。
1.3.2 有效破解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融資難的困境 融資難是企業面臨的普遍難題,特別對處于創業階段的中小企業來說,更是頭等大事。目前傳統的融資模式是抵押貸款,往往需要大量的抵押資產,而處于創業階段的中小企業來沒有原始積累,缺乏可抵押資產。知識產權證券化為中小企業融資難打開了一個突破口,讓處于初創階段的企業獲得資金來源。
1.3.3 降低風險,維護穩定的市場經濟秩序 知識產權證券化的產品具有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既可能給投資人帶來巨大的利益,也隱藏著巨大的風險。知識產權證券化的產品往往具有高科技性,超前性,但是這樣潛在的價值需要經過市場的檢驗,能否被消費者接受還是一個未知數。知識產權證券化可以使風險由發起人分散給眾多的的投資人,使得風險降低,從而維護了市場的穩定。
1.3.4 降低綜合融資成本,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 我國目前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率非常低,有很多好的技術和專利因為缺乏啟動資金而閑置在實驗室里,過高的融資門檻擋住了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的去路。知識產權證券化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融資模式,降低了融資成本,使得這些潛在的價值充分的挖掘出來。
2 知識產權證券化的交易流程分析
2.1 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本交易流程主要是:①知識產權的所有者(原始權益人、發起人)將知識產權未來一定期限的許可使用收費權轉讓給以資產證券化為惟一目的的特設機構(spv);②spv聘請信用評級機構進行abs發行之前的內部信用評級;③spv根據內部信用評級的結果和知識產權的所有者的融資要求,采用相應的信用增級技術,提高abs的信用級別;④spv再次聘請信用評級機構進行發行信用評級;⑤spv向投資者發行abs,以發行收入向知識產權的所有者支付知識產權未來許可使用收費權的購買價款;⑥知識產權的所有者或其委托的服務人向知識產權的被許可方收取許可使用費,并將款項存入spv指定的收款賬戶,由托管人負責管理;⑦托管人按期對投資者還本付息,并對聘用的信用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付費。
2.2 知識產權證券化資產池分析 在知識產權證券化的過程中,資產池的構建是相當重要的,這一點與傳統的資產證券化相類似。資產池,即一組能夠產生未來現金流的資產組合,發起人提前獲得未來折現現金流,投資者依其持有的權益憑證獲得了資產組合在未來的一系列現金流。優化資產池的構建,不僅可以降低投資風險,還可以實現預期穩定持續的現金流。
資產池的構建在于穩定收益,降低風險。要盡量避免單獨以一項專利權來構建資產池,將包括專利、商標和版權等各種優質的知識產權資產組合,形成一定規模,這樣能有效分散市場的非系統性風險和部分系統性風險。在選擇知識產權時,應考慮其規模應足夠大、單筆應收款數額相對小、知識產權使用人人數較多且地域分散。這樣,即使某個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人拒絕或遲延履行其債務,其影響比較有限,而且眾多許可使用人同時違約的機率也較低,低風險可以提高資產池的價值。
3 我國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的發展策略
3.1 知識產權證券化在國際上的發展歷程 知識產權證券化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模式,在美國和歐洲等西方發達國家受到熱捧,增長速度相當快。從1978年到2000年,歐美主要企業的“無形資產”和“市場價值”的比值從20%提升到了70%。
世界上最早的一例知識產權證券化實踐即是英國著名的搖滾歌星david bowie將其在1990年以前錄制的25張唱片的預期版權(包括三百首歌曲的錄制權和版權)許可使用費證券化,于1997年發行了bowie bonds,為其籌集到5500萬美元。此后,知識產權證券化對象資產范圍不斷擴大,從游戲軟件、音樂、電影、娛樂、演藝、主題公園等與文化產業關聯的知識產權,到時裝品牌、最新醫藥產品專利、半導體芯片,幾乎所有的知識產權都已成為證券化的對象。隨著投資者對知識產權這一新型資產類別更為熟悉,發行人不斷探索更多元化的融資途徑,今后將會出現更多富有創意的知識產權證券化類型以及更大規模的知識產權證券化交易。
3.2 我國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的發展策略 我國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備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以及行之有效的司法和行政執法“兩條途徑,并行運作”的執法體系,為知識產權證券化提供了法律保障。經過數十年的快速發展,我國已經積累了相當規模的可證券化的知識產權資產,為知識產權證券化打下了堅實基礎。我國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的條件已經初步具備。
3.2.1 建立政府主導型的知識產權證券化模式 在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初步階段,由于信用基礎比較薄弱,資本市場不成熟等因素,建立政府主導型的知識產權證券化模式是適合中國國情的一種有效途徑。要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證券化主管機構,政府搭建平臺,銀行和企業互相配合,充分整合有效資源,建立“政銀企”協作機制。
3.2.2 完善相關法律制度,為知識產權證券化提供法律保障 要想推動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健康有序發展,法律制度的完善是最根本的途徑。雖然我國在知識產權證券化方面的法律制度已經初步構建,但是針對具體細節還存在著一些法律盲區,還需要不斷完善。
3.2.3 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知識產權證券化人才隊伍 大力發展知識產權證券化,人才建設是關鍵。我國目前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最大的瓶頸就是人才。人才的匱乏,使得我國目前只能開發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初級產品,缺乏增長的后勁。要積極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人才培養機制,適當引進國外優秀人才,充實人才隊伍。
3.2.4 建立健全相關監管制度,規范知識產權證券化市場 知識產權證券化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模式,理論不夠成熟,實踐中又沒有很成功的先例,所以在初期階段,很容易引起不規范行為。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對相關的流程進行全程監管,及時遏制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知識產權證券化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楊亞西.知識產權證券化:知識產權融資的有效途徑[j].上海金融,2006,(10).
【關鍵詞】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策略;經濟;競爭
中圖分類號:D923.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知識產權作為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和戰略資源,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是形成核心競爭優勢的關鍵所在。企業作為知識產權創造和應用的主體,是整個國家和地區知識產權運用能力的終極體現,其知識產權工作在整個知識產權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本文就企業的知識產權問題,進行分析與探討,并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策略進行研究,以備同仁借鑒。
二.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概述
知識產權,又稱智力成果權,在《美國遺產詞典》第四版(2000年)中被定義為“一種具有商業價值⋯⋯的智力產品”。知識產權保護能給企業帶來商業價值,因此,企業應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依照我國法律,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不同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側重點不同,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企業注重知識產權保護具有重大意義。首先,知識產權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知識經濟時代,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比重越大,表明企業越具有競爭力。如,微軟公司的賬面價值僅占公司總價值的10%,余下90%的公司價值都是通過以知識產權為主的無形資產創造的。其次,知識產權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動力。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才能賺取較高的利潤,有足夠的資金進行后續技術的開發,步入良性發展軌道。再次,知識產權是企業對外貿易的戰略選擇。中國企業現在面臨著發達國家主導下的技術主導型的貿易壁壘:主要體現為以技術標準與技術專利所形成的技術壁壘和環保標準與產品質量標準所形成的綠色壁壘。中國企業要在對外貿易中占據主導地位,就需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因此要大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三.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1.從企業對外關系的發展上來看,制定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策略應當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合同界定策略
在知識經濟時代,企業要擁有含金量高的知識產權,技術開發研究是必須要走的路子,也可以走委托開發、合作開發等形式。
通過合作的形式或者以委托開發研究、委托設計等方式,在合作之前所簽訂的合同,就應當對今后研制出來的知識成果的歸屬和具體處理作出明確的界定,如: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我國合同法及有關的知識產權法對于委托和合作開發,明確了權屬問題的“約定優先”原則,即允許合同的當事人對于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在合同中事先加以明確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才按照法律規定處理。
(二)依法確權策略
知識產權與有形的財產權相比,具有專有性、地域性、時間性、法定認可性、客體的無形性等特點。其中,法定認可性是指作為一項無形的知識產權,有些必須經過認可性是指作為一項無形的知識產權,有些必須經過有關的主管機關審核、頒證的程序加以認可,持有相應的有效的證書文件,才能證明權利的歸屬。持有法律認可的有效的專屬權利證書來證明權利屬于自己,不但程序上簡單,而且直接和清晰;當沒有權屬證書時,就需要另尋證據來證明其屬于本來是自己在先的東西,兩者相比,后者要困難得多,而且把握也不大。
(三)及時備案策略
對于不便于頒發專利證書加以休護的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的計算機軟件。我國于1992年4月6日開始實施《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實行著作權登記制度,經過登記的計算機軟件,對其著作權的認定,具有較高的效力,而當計算機軟件權利發生轉移時,當事人如果不向軟件登記中心備案,則不能對抗第三者的侵權活動,對于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設計者可以依法申請登記。
(四)停止使用策略
按照我國商標的自愿注冊原則,除了人用藥品、煙草制品以外的商品,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有商標以及是否對商標申請注冊,一般商品可以沒有商標,也可以使用沒有申請注冊的商標,但是不得與他人的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也不得與同類商品或者服務上他人已經注冊了的商標相同或相似,否則構成侵權。
企業使用每一種技術、生產某一種產品、使用哪一種商標,確定哪一種包裝裝潢甚至進行廣告宣傳,事先都應當進行有關的查詢工作,以便排除在不知情的狀態下構成對他人知識產權的侵犯,知識產權狀態查詢,是企業應盡的義務。如果企業沒有查詢而盲目地開展經營活動,很容易就侵犯他們的知識產權。而當明知道侵犯他們知識產權的情況下,必須立即停止相關的行為并且采取效的措施盡力消除不良影響。
(五)維護權益策略
企業作為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其有權依法自己行使權利或者許可他人合法使用,當權利受到侵犯的時候,有權依法要求行政機關對侵權行為進行查處或者采取訴訟的方式要求救濟,對于自身權利的維護,有時還會影響到企業創名牌的工作。
積極創新,善于使用,尊重權益,合法保障是企業對待知識產權的應有態度,在不正當競爭行為還比較普遍存在的社會環境下,企業更應當及時依法維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如果放任侵權者的侵權行為,不僅對自己的企業發展不利,也間接地放任了侵權人對消費者的侵害,還對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2.從企業內部關系的理順上來分析,知識產權的保護問題,也應當制定出相應的策略。包括獲取信息策略,有效創新的策略,嚴格保密策略、知識管理策略等。
(一)獲取信息策略
世界的科學技術發展迅速,及時掌握有用的信息,才能及時跟進世界潮流,不斷創新。信息技術對于企業競爭優勢可以產生積極的影響,世界范圍內的各種文獻信息量之巨大,并且每年均以一定的比例增長,其中專利文獻的增長量也是相當大的,如不及時獲取有用的信息,只局限于“閉門造車”,不但可能研究出不切實際的所謂“成果”,還很有可能研究出前人已經成型且擁有權利的東西。
(二)有效創新策略
在技術創新過程中,對于現有的技術特別是對于別人擁有知識產權的東西,應認真對待,要避免直接、簡單的抄襲,在改革開放的初期,一些企業為了盡快地生產,簡單地從海外進口一些成套的設備,并從國際市場上購進暢銷商品的樣品,在國內高薪聘請技術人員進行仿造生產。這種做法盡管在設廠、生產、銷售的環節上縮短了時間。但是一旦大規模生產并占有一定市場的時候,往往就受到了侵權的指控,最后被迫停產甚至賠償。創新必須有效。而有效則表現為合法,能夠產生積極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因此,從這個意義上分析,跟在別人后面走“小打小鬧”的改進是豪無意義的,特別是基于別人擁有知識產權上的所謂“創新”也是危險的。
(三)嚴格保密策略
在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中,對于不同的作品、圖案設計、技術創新方案、商業機密(包括技術機密和經營秘密)等,應當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由于缺乏保密意識,我國一些傳統產品的生產企業在合資或者對外經濟活動中商業秘密流失嚴重,有的已經嚴重影響到了權利的獲得和歸屬。
對于秘密的保護,針對不同的客體和情況,有不同的策略,對于正在研究開發并準備成功后申請專利的項目和技術,應當嚴格界定接觸資料、開發、討論審定者的范圍,準確把握技術產品化的時間,對于作為商業秘密保護的信息,應當制定嚴格的檔案保管制度,可以在封面或者醒目的位置上加注“密級”和“借閱人員范圍”等。對于存在著的行業競爭的崗位,在有對借閱的前提下設定“商業限制”等。
(四)知識管理策略
在知識經濟社會中,知識管理已經不僅僅是作為一個概念提出來了,它已經成為了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和提高組織競爭力的重要手段,整合及有效地運用集體的智慧,以提高組織應變能力的知識管理,通過樹立知識共享,不斷學習,以人為本、團隊合作等理念,使組織的顯性知識和隱性知識都能夠發揮出最大化作用。
四.結束語:
通過以上的分析,明確了企業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有兩個方面,一是自己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而不予以侵犯,二是善于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除了打擊侵權行為以保障企業的知識產權的同時,企業還要結合有關的行政管理制度,當非法行政行為影響到自身權益的時候,也應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維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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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孫文全《中美貿易摩擦對中國外貿發展的影響及啟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06-03-01
(一)有利于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知識產權不僅滲透到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之中,直接影響著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的質量,而且,正在發展成為一種獨立的貿易形式,這就是知識產權貿易。所謂知識產權貿易,狹義的理解就是指以知識產權為標的的貿易,它包括知識產權許可、知識產權轉讓等內容,如專利許可、商標許可、專利的轉讓、商標的轉讓、版權的許可、版權的轉讓、商業秘密的許可等等,這些都是知識產權貿易。廣義的知識產權貿易,還應該包括知識產權產品貿易。
所謂知識產權產品,就是指那些知識產權的價值占產品價值相當比例的產品,如計算器軟件、集成電路、影視作品、音像制品、出版物等。在知識經濟時代,版權產品的生產、銷售更為活躍,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近年來,以知識產權轉讓、許可為主要形式的無形商品貿易有了很大的發展。因此,從促進國際貿易發展的角度考慮,應當保護知識產權。
(二)有利于形成國際市場競爭優勢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知識密集型產品和服務在國際貿易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越來越多。由于知識產權具有專有性,未經知識產權人的許可,他人是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知識產權的,這在事實上就為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奠定了優勢地位。
(三)促進形成非關稅壁壘
隨著經濟的全球化,關稅壁壘將逐漸消除。而知識產權就成為重要的非關稅壁壘。取得知識產權的企業所屬國家就可以要求進口到本國的產品或服務達到該知識產權所達到的高標準,這必然成為其他國家出口的一道壁壘。
我國進出口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分析
(一)我國進出口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
首先,從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來看。我國已立法保護的知識產權有: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商業秘密、原產地域產品、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具有涵蓋知識產權保護主要內容的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實施辦法》等,并頒布了一系列相關的實施細則和司法解釋。
其次,從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實施情況來看,我國形成了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并行運作”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有多個部門分別履行保護知識產權的職能,主要包括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新聞出版總署等。
(二)我國進出口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1.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比較薄弱。我國進出口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我國企業每年取得省部級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幾萬個項目,而申請的專利數卻不到10%,企業較為重視有形資產的保護,卻忽視了無形資產的保護,從而導致我國每年有很多知識產權被“搶注”。所以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已成為企業家的共識,加強企業知識產權法律保護也已成為企業發展的“原動力”和“分水嶺”。
另外,許多企業把知識產權管理單純理解為專利管理,實際上專利只是知識產權的一種類型。知識產權還有其他類型,例如品牌,一些企業只是簡單地依靠廣告來擴大知名度,而不重視增加品牌的技術含量;還有的重視專利而忽視技術秘密,將不應當公開的核心技術申請了專利,像寶鋼等有規范的企業技術秘密管理制度的企業很少;再有就是不重視專利與技術秘密等其他知識產權形式的有機組合使用,沒有形成由多種保護形式共同構成的完整的知識產權體系。此外,大多數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還停留在防御階段。
2.我國從事知識產權保護人才缺乏。
據調查,目前在我國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專業課程的高校僅限于北大、人大等幾所院校,整個社會受過正規教育的知識產權人才僅有二千人;我國現有的有限知識產權人才資源是嚴重制約企業管理水平和競爭力提高的因素之一。
國內大多數企業尚未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沒有專門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人員,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識產權知識的人才不多。如果企業萬一牽連到知識產權爭端,要么處于極其被動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額費用聘請外部人員應訴。一些專業性很強的包括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產權談判及分析工作,因為專業人才的缺乏而無人勝任。
社會上有關知識產權管理、保護、分析和經營的專業人才和專業咨詢機構很少,高等學校在相關培訓教材、師資力量、實戰能力等方面也需要加強。目前,雖然專利和商標申請的機構較多,但無法對大量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提供有效的人才和知識支撐。
3.相關法律亟待完善。我國有些法律和TRIPS相關法律還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許多空白。知識產權是法律賦予的一種合法壟斷。一些跨國公司企圖利用知識產權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競爭實現其壟斷地位。針對濫用知識產權的非法壟斷行為,許多發達國家都通過制定反壟斷法進行制約,但我國目前反壟斷法還不夠完善,從而在國內市場上對其他企業的壟斷行為常常束手無策、在國外市場上遇到嚴格的反壟斷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尷尬境地。
由于法治觀念落后、相關立法滯后等多方面原因,我國的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制度在實踐中還存在許多不可忽視的問題,如:對高新技術帶來的日益增多的知識產權糾紛,還缺乏相應的法律規范來調整;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關的組織機構不夠健全和穩定,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執法的方法技術和物質條件尚需完善等等。
加強我國進出口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一)我國政府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
首先,構建知識產權壁壘的管理體系。一是應建立專門的克服知識產權壁壘的咨詢和信息服務機構。該機構負責收集、研究主要貿易國家可能采取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特別是那些正在進行“暗箱”操作的,要立即采取應對措施,并建立嚴格、規范的合格評定程序和用于處理有關技術性貿易爭端的信息傳遞機制。二是要加快國內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并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我國在采用國際標準的同時,應當組織更多標準化專家參與到國際標準的制定當中,打破發達國家對國際標準制定的壟斷。更多制定我國自己的標準,在制定這些標準時,應當以我國的核心技術為中心。三是我國應當成立專門的專利許可委員會,對于國外的專利在我國的專利許可收費,實行總量控制。
其次,加快制定我國的反壟斷法,對于外國企業濫用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加以規制。美國等的反壟斷法甚至把法律效率延伸到了國外,我國的反壟斷法對此也應當采取對等措施。同時應當建立專門的限制知識產權濫用的執法審查機構,增加法律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
最后,合理運用法律手段。從法律運用的角度看,我國應建立一種機制或渠道,使我們的企業能及時向政府反映它們在出口前線所受到的各種不公,使我們的政府能及時得到這種呼聲,并能在必要時盡快啟用WTO爭議解決程序;對國外的知識產權壁壘,應學會運用作為WTO成員的權利,聯合相關利益方,以談判與磋商的方式降低知識產權壁壘的影響,合理利用法律設置自身的保護條件。
(二)我國進出口企業應重視知識產權保護
首先,制定國際化經營策略和市場多元化戰略。在跨越知識產權壁壘的過程中,出口企業應制定國際化經營策略,適時調整產品的出口經營策略是一種有效的辦法。區域化集團貿易已經成為當今世界經濟貿易發展的一大趨勢,在這種模式下包括技術性貿易壁壘在內的各種貿易壁壘相對要少得多,因此,我國的企業應該轉變經營思路和營銷策略,在國外建立分支機構,把投資放在產品的主要市場和經濟一體化區域內,這樣會在很大程度上繞過知識產權壁壘的限制。出口企業應走市場多元化道路,通過建立國際經銷商網絡、密切與外國駐華機構的聯系、組織參與國內外大型展銷活動、建立信息中心等措施加大國際市場營銷與開發力度;避免由于一國市場關閉而導致企業陷入困境的情況;重視了解各國在產品進口貿易中的各種法規,注意避免在同一時期將一種產品向一個國家或同一個市場大幅度增加出口。
其次,應強化知識產權意識,了解出口國相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搜集相關信息,建立知識產權預警機制,避免因知識產權壁壘造成的損失。應正視發達國家在經濟、科技和知識產權方面擁有的優勢以及對我們形成的巨大壓力,盡快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主導產業、技術和產品,改變專利工作的被動局面,才能突破國外知識產權壁壘。對于國外企業濫用訴權和知識產權等時,應當敢于大膽或應訴。當發生知識產權壁壘時,應積極主動的利用世貿組織的爭端機制進行抗辯。
再次,加強對以知識產權為主的國際標準和質量認證體系的學習和借鑒,逐步確立本土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認證體系。我國企業要加強對國際標準和質量認證體系的學習和借鑒,結合自身特點和市場發展狀況,選取適當的可行的技術標準,為我所用。我國企業應當掌握本行業的標準前沿,加強與國內外企業的合作,必要時建立標準戰略聯盟。
最后,加快對專門人才的培養。加快對專門人才的培養政府部門可以采取多種形式,培養一批熟悉世貿組織規則、精通外語、熟悉知識產權貿易壁壘的專門人才。這些專門人才可以成為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系統的必要人力資源。
(三)行會應督促并促進知識產權保護
首先,建立知識產權壁壘預警與應急機制。建立有關國家和地區知識產權壁壘的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動態數據庫,建立相應的信息咨詢服務網絡,為產品出口企業提供可靠的經營決策信息來源。組建本行業或本專業的專利網,使企業能夠及時了解本行業或本專業的專利研況,從編制的專利網中尋求突破口,通過對專利網的分析,有關部門能夠及時發出專利預警,如出口預警和研發預警等。同時,政府應積極主動地收集和掌握國外對華貿易政策的發展趨勢、正在實施或擬定中的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壁壘措施,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壁壘通報和快速反應機制,使我們在獲知貿易伙伴的貿易政策和措施的變化后,能迅速有效評估該變化對我有關產業和對外貿易產生的影響,并分析其是否符合多邊貿易規則,同時通知國內產業,適時采取調整和適應措施。建立知識產權壁壘預警系統的方案:確定重點行業或產品、重點出口國家;作為系統工程,建立專門的機制和數據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立與相關機構的聯絡;吸取其他機構的經驗教訓;充分利用企業的資源,形成政府和企業之間的互動。
[關鍵詞] 中小企業 知識產權 保護策略
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資產作為重要的生產要素,成為企業新的競爭力的主要來源,知識產權保護也成為企業經營的一部分,對企業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加強自身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制定適合自身發展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中小企業的必然選擇。
一、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
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產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并且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根據1967年在斯德哥爾摩簽訂的《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知識產權包括: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權利;對人類一切活動領域的發明享有的權利;對科學發現享有的權利;對工業品外觀設計享有的權利;對商標、服務標記、商業名稱和標志享有的權利;對制止不正當競爭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工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里一切智力活動所創造的成果享有的權利等。
傳統經濟需要大量資金、設備,有形資產起決定作用,而知識經濟時代,知識信息已成為第一生產要素,知識、智力等無形資產起決定作用,企業的財富中心是知識和知識產權。當今有一個被普遍認同的公式:“公司價值=賬面價值+無形資產價值”,而且無形資產價值遠遠大于賬面價值。如微軟公司的股票價值是公司賬面價值的10倍,即該公司的有形資產只占實際資產的10%,這些無形資產主要來源于知識資產。
二、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知識產權觀念不強,企業知識產權擁有量低
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普遍薄弱。當初,我國中小企業普遍是通過仿制國外的產品打市場,相對而言其技術積累和研發能力較薄弱,在發展過程中一直不注重知識產權的保護,許多中小企業的成功大多歸功于當時我國市場發育程度低,企業憑著膽識和冒險精神取得初步的成功,并大多集中在簡單模仿的勞動密集型產業上,依靠低成本占領市場。
2.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能力不足
首先,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制不健全。目前多數中小企業實施的是家族式管理,管理機構的非規范化導致中小企業缺乏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許多企業沒有把知識產權保護納入企業的整體管理體系。其次,中小企業缺乏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的專業人才。知識產權的屬性,要求其管理者應當是高層次、實踐性和復合型的人才,通曉法律、經濟、科技和管理等知識。由于管理人才的缺乏,有的企業在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時束手無策,不知道有哪些救急手段,不知道選擇最佳的救急方式。有的甚至漏交專利年費,商標過了續展期卻不知曉,導致企業喪失自己的知識產權。
3.知識產權流失嚴重
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觀念薄弱,保密制度不健全,人員流動又快,與雇員的勞動合同中往往欠缺保密條款和同業禁止的規定,雇員跳槽時帶走專利技術、商業秘密等企業的知識產權時有發生。此外,以往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而被批評的中國內地企業,現在卻不得不因為自己的知識產權頻頻被海外企業和個人惡意侵犯感到頭疼。據報道,近幾年中國內地著名商標在海外被侵犯或惡意搶注的至少在300件以上。
三、提高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1.強化知識產權意識
首先,要尊重知識產權。不尊重他人的權利,就會受到權利人的侵權指控,而且成本沒有計入知識產權費用的低價產品也容易受到反傾銷指控。在這個問題上,不少中小企業一直處于盲目狀態,一開始不分青紅皂白,將別人的知識產權拿來就用,而一旦遭遇到權利人的相關權利訴求就亂了陣腳,無所適從。因此,企業應提高知識產權法律意識,強化自主知識產權的創造與管理,嚴禁假冒侵權。其次,應充分利用知識產權制度,保護自己的知識產品。知識產權制度是保護智力勞動成果的一項基本法律制度。中小企業自己研制出的產品,應盡快申報專利,自己設計使用的商標,應盡早申請注冊,特別應注意在多個國家申請和注冊,獲取在多個國家的專利權和商標權。
2.熟悉國際知識產權法律規則
隨著世界市場的逐步形成,我國企業將會越來越多地走出國門,參與國際競爭,如果不熟悉國際規則,就將舉步維艱。中小企業要生存,要發展,必須熟悉國際規則,在國際市場上尋求自身發展的合理空間。我國加入或簽署的知識產權國際條約有巴黎公約、馬德里協定、伯爾尼公約和TRIPS協議。其中TRIPS協議是在關貿總協定的框架內建立的一套新的知識產權保護體制,較大程度的引人了發達國家的標準,其保護知識產權的水準已遠遠超過了原有的知識產權國際保護體系。知識產權保護范圍的擴大化、保護標準的國際化、保護水平的高程化對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小企業應認清形勢,盡快轉換角色,適應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潮流。
3.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中小企業在利用外部法律保護自有知識產權的同時,也應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1)加大知識產權工作的投入,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以提高知識產權的質量,增加知識產權的數量,從而提升自身的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力。(2)建立激勵機制,中小企業應建立以激勵和保障技術創新,鼓勵科技人員研發新技術、新產品并形成知識產權為目標的有效運行的激勵機制,將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納入員工績效考核體系。(3)明確知識產權歸屬與保護責任,與員工簽訂知識產權相關協議。(4)規范知識產權轉讓與引進的合同管理,建立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機制。
參考文獻:
[1]馮曉青:企業知識產權戰略[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1.35~38
( 新鄉學院,河南 新鄉 453003)
摘 要:隨著我國進出口貿易額的不斷增加,國與國之間的競爭已經演變成高新科技和知識產權的爭奪。目前企業往往通過率先搶占知識產權來保證市場的競爭優勢,并且建立完善相關的知識產權制度加以約束,從而使得企業利益最大化。本文在調研的基礎上獲得大量數據,分析了我國的知識產權現狀和出口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特征。
關鍵詞 :出口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中圖分類號:D923.4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5)01-0087-01
知識產權保護對提高我國出口企業的競爭力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根據相關資料和數據不難發現,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策略主要圍繞以下幾點進行:一是更加注重知識產權的運用范圍,確保策略的全方位實施;二是專利知識產權優先進行戰略性實施;三是運用更多國際標準的知識產權,并且知識產權策略的實施和發展都需要以政府為依托,運用國際法律和相關貿易規則來保護我國知識產權的順利實施和不受非法侵犯。
一、我國出口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現狀
近十余年來,我國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已得到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的應用范圍已經擴展到各行各業,一些新興產業也重視其運用,其中包含商標、專利、核心技術、著作權、軟件著作權、科研機密等多項保護,并且努力和國際標準接軌,使得出口企業的利益也得到有效維護。雖然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仍有些方面需要提高,例如:國外企業有意打壓我國出口企業;未很好的標記原產地導致商業泄密;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不重視等。
二、出口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策略
從相關政策和法律可以看出,我國現已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尤其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實施積極的知識產權保護和適度權利限制的知識產權策略極為重要。本文主要從如下層次談我國出口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一)企業的相關團隊要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研究
企業應該從思想方面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設立專門的組織機構深入研究知識產權并與國際標準接軌,成為企業熟悉知識產權規則的得力助手。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由于貿易需要涉及多個國家進行開展,相互合作的領域以及深度會不斷增加,與之相關的國際知識產權條約也會大幅度增加。如果不熟悉國際方面的規約,參與到國際競爭中就會步履維艱,甚至自己的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事實表明,我國企業在這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很多時候憑借著企業的慣性思維來解決問題,使得企業陷入違法和侵權的泥潭,甚至影響到項目的實施和企業的生存發展。這就告誡我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應該看清國際形勢,在知識產權的保護下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二)擴大國內企業的聯合
有些企業可以相互使用對方的專利技術,但在出口時應該保持一致,對外收取統一費用。事實上,我國絕大部分企業缺乏相互合作的態度,重心更偏向于競爭,這就導致有些企業重新耗費巨資來研發已經成熟的技術。我國又是創新能力較弱的國家,假如不形成研發聯盟,僅靠單打獨斗,很難在國際上獲取一席之地。合作不僅能為企業帶來良性運營,而且能改善我國的企業競爭結構,更能有效遏制國外耗能大、污染重的公司進入我國市場。
(三)企業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通過調查不難發現,我國的制藥企業99%生產的是仿制藥,摩托車行業的發動機等一些核心技術也是效仿日本一些企業。根據以前的國情來看,雖然自產自銷式的經營活動已經能夠滿足人們的需求,但自從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外國大量的知識產權申請和注冊已經進入我國,倘若仍然效仿會造成非法侵權。因此,我國企業要增加自身的科研力量,從加強自主創新做起。
(四)成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培養知識產權專業人才
通過有些企業在知識產權上侵權的案例可以看出,很多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沒有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比如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知識產權談判,知識產權分析及增值等都是非專業人士來做,不僅后期工作會出現漏洞,也會缺少很多必要的流程,造成知識產權遲遲申請不下來,而被其他企業搶占先機。因此,企業應當加強知識產權專業人才的培養,盡量為員工提供更廣闊的學習進修空間,從而造福整個企業。
(五)企業應當提高維權意識和防范意識
知識產權是時展的產物,要以積極的心態去對待,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保護自己企業的知識產權并進行維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在與國外企業合作時,不僅要尊重外方的知識產權,也應當注意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不應該認為簽訂了合同,對方就可以大肆運用本企業的專利,避免實行一張合同多處運用。值得一提的是,在外貿交易中不免會和別的企業發生摩擦,企業要從容面對跨國公司的知識產權指控,一旦產生糾紛要沉著應對,找出問題的癥結,妥善加以解決。企業還要發揮行業協會在應對跨國公司的知識產權訴訟中的有效作用,必要時向行會尋求幫助,讓他們出謀劃策,共同應對。
結語
知識產權已經成為我國企業發展的助推器,尤其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有些大企業雖然遭遇過坎坷挫折,但也從中總結了以上的應對策略,使得我國企業能在國際舞臺上大放異彩。同時企業也應加強自身對國際規則、相關保護策略和途徑的學習,使得自身權益不受非法侵害,同時提高發展中國家在世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中的地位。
參考文獻:
關鍵詞:知識產權;技術標準;協同發展;策略
一、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和標準化協調發展的重要性
知識經濟和經濟一體化將成為今后經濟發展的兩大主題,知識產權已成為企業戰略性資源,是一個企業甚至國家贏得競爭優勢的關鍵因素。通過保持知識產權的領先,可為企業帶來巨大的競爭優勢。然而伴隨著經濟一體化及自由競爭經濟的深入發展,越來越多企業將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相捆綁,通過控制技術標準來達到控制競爭市場的目的。技術標準的實質和核心就是技術體系中對應于技術的知識產權。但是傳統意義上看技術標準與知識產權是相互排斥的,因此企業在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如何保持與技術標準化協調發展對于企業來說就顯得尤為重要,若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能良性結合和相互協調發展,就可能形成“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許可化”這一良性發展模式。否則,出現從專利排他性發展到技術標準壟斷性,從而打擊個人或企業的創新積極性,最終也會影響到整行業的向前發展。
二、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的協同關系演化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下近年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兩者之間的關系有了協同發展趨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是知識產權對技術標準的保護作用。知識產權是一種合法的壟斷權,這就促使行業組織在制定各類技術標準時對標準中涉及的所有知識產權作出甄別,技術標準是公開的,因此對于那些知識產權可獲取,那些需要聲明都是制定標準中要考慮的。因此各種標準化制定組織中都會制定相應的知識產權政策,這雖是出于保護自身這一出發點,但建立在知識產權法律地位基礎上,可視作知識產權對技術標準的一種保護作用。 二是技術標準化對知識產權的促進作用。在傳統產業里,經濟效益主要取決于生產規模和產品質量,行業在沒有形成技術標準前往往處于一種行業自由發展和競爭狀態,因為沒有一個有約束力的規范,行業在一種自由競爭狀態下發展,可能會出現重復研發,惡性競爭的后果。但是如果形成了技術標準就有可能形成技術和市場的良性競爭,行業內組織將集中精力來研發,從而推動行業的技術進步,也就促進了行業的知識產權發展。另一方面技術標準也可以促進技術創新成果的加速傳播,為技術創新活動提供了信息利用和共享機制也可以促進知識產權發展。
三、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的發展策略
(一)實現利益平衡。標準的實施者和知識產權權利人雙方代表不同的利益,雙方可能存在利益競爭,因此要實現雙方利益平衡是知識產權發展策略的關鍵。對技術標準許可進行反壟斷審查是實現雙方利益平衡的重要手段,因此制定技術標準時必須要進行反壟斷審查。專利聯營和交叉許可是技術標準許可反壟斷審查的重點。聯營協議和交叉許可就是指兩個或多個不同知識產權人之間的一種協議,這種協議規定合同各方將各自擁有的專利、專有技術的使用權相互許可使用,互為技術供方和受方。因此,通過這種交叉許可方式可以降低操作的復雜性。
(二)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競爭。發達國家標準化戰略中最突出的特點是強調了企業在戰略實施中的主體地位,積極促使企業參與國際標準競爭。企業通過參與國際標準競爭一方面可以促使企業創新和管理的規范化。另一方面可以把握國際標準的主動權,為企業參與市場競爭贏得先機。
(三)建立相應的標準管理機制。企業在標準競爭取得成功之后,要想使其標準能保持持久的競爭力,就必須建立起相應的標準管理機制,這種標準管理機制可以有助于企業在技術研發、專利申請與技術標準修定等。技術是不斷向前發展的,企業必須依靠一定的管理機制才能緊跟技術發展和保持對技術領先的敏感。二是要持續保持企業已經形成的市場標準的領導地位,我國政府和企業都應該積極地參與全球標準制定,國家、政府和企業應形成合力,并借助于國內廣大的市場為依托,通過一系列的戰略和務實的行動參與全球標準的制定與推廣。
結論:從世界經濟發展進程可以看出,每一次經濟發展到一個新階段背后的重要推動力就是生產技術發展。各國為激勵創新而設計的知識產權制度具有內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一方面企業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會分利用知識產權制度的合法“壟斷”特點。另一方面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趨勢也令行業的技術標準也成為企業追求的目標。如何實現兩者的平衡,使兩者的協同存在合理性將影響企業甚至一個產業的發展進程。
[關鍵詞] 電子商務 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保護
一、電子商務環境下知識產權的內容及特點
1.電子商務環境下企業知識產權的內容
知識產權是指個人或集團創建的并受到法律保護的思想、設計、概念和其他的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在電子商務環境下,企業的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商標、域名、版權、專利權等方面的內容。
(1)商標
商標是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志,使用在相同或相似種類的商品上,并且必須具有顯著性,從而發揮識別商品的功能。隨著多媒體與網絡通訊技術的成熟,電子商務的發展更需要動態商標、帶有聲音商標的出現。
(2)域名
域名是一種資源標志符,是因特網主機的IP地址,由它可以轉換成特定主機在因特網中的物理地址。域名具有惟一性、易實現性、可增值性、永久性的特點。域名作為一種在Internet上的地址名稱,在區分不同的站點用戶上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隨著域名商業價值的不斷增強,法律已經開始將某些知識產權的權利內容賦予域名,以保護權利人利益。
(3)版權
所謂版權,也稱作者權,在我國被稱為著作權,是基于特定作品的精神權利以及全面支配該作品并享受其利益的經濟權利的合稱。在信息時代,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多媒體技術給版權的客體帶來了新的內容。目前,世界上已經建立了一個比較全面的版權保護法律體系,將計算機軟件納入版權保護中,給軟件提供更加及時和完善的保護。
(4)專利權
專利權指的是一種法律認定的權利。它是指對于公開的發明創造所享有的一定期限內的獨占權。電子商務的發展使得很多技術都成為專利的新客體,包括計算機程序、通訊協定、密碼技術、電子銷售系統;此外,資料的處理和檢索技術,界面的設計等都可以成為申請專利的客體。
2.電子商務環境下知識產權的特點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知識產權載體、傳播方式和手段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與傳統知識產權相比,電子商務知識產權具有新的特點。
(1)客體的無形性
傳統知識產權內容大多以實體文檔保存和體現,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知識產權內容更多以“無形的”磁體介質和“虛擬的”網絡保存和體現;
(2)公開、公用性
傳統知識產權的特點之一就是它的“專有性”,而網絡上受到知識產權保護的信息則是公開的、公用的,很難受到權利人的控制;
(3)無國界性
“地域性”是傳統知識產權的又一特點,而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由于網路傳輸的“無國界性”,知識產權開始跨越國界,所以對涉外知識產權的保護,顯得更為重要。
二、電子商務中知識產權的主要侵權行為
1.網上侵犯商標權的行為
(1)超級鏈接引起的商標侵權――錨的表里不一
網頁制作者特意選擇一些精美圖片文字作為錨,來吸引更多的點擊數,出現一些錨的表里不一現象。直接在自己的網頁上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并把它連接到自己的內容上,甚至連接到“垃圾內容”上,這種連接行為往往構成“電子形式剽竊”,是對他人商標的盜用和濫用,屬于不正當競爭,淡化了他人商標的價值,損害了他人商業信譽。
(2)搜索引擎引起的商標侵權――埋置他人商標
Yahoo、Infoseek等著名商標網上搜索引擎都有自己的網站源代碼數據庫,把很多著名商標放入自己的庫中,吸引更多的用戶。在網站制作中,網主往往將他人的商標放在自己網頁的源代碼中,這樣雖然用戶不能在網頁上直接看到他人的商標,但是當用戶使用網上搜索引擎查找他人商標時,該網頁就會位居搜索結果的前列。與顯性的商標侵權不同,隱性使用他人商標信譽,把用戶吸引到自己的網頁,雖沒有直接在自己的商品上或商品廣告中使用他人的注冊商標,但至少淡化、貶低了他人的商標。
2.網上惡意搶注域名的行為
域名搶注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故意把別人知名或比較知名的商標或商號大量注冊為域名,這是真正意義上的“域名搶注”,這些搶注者通常還將搶注的域名進行出售、出租或讓商標或商號權人高價“贖回”;另一種則屬于域名注冊人與知識產權人之間的權利沖突,即域名注冊人并無故意“搶注”,是由于域名的唯一性和“先申請先注冊原則”,不可避免地與知識產權人發生權利沖突。這種情況雖有搶注的事實,但卻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域名搶注”。域名搶注者就如同信息高速路上的車匪路霸,對網絡上電子商務的發展非常有害。
3.網上侵犯版權的行為
網絡使用者未經許可將傳統的版權作品進行數字化,制作成為數據庫在網絡上傳輸;在網站的網頁或廣告中非法使用受版權保護的圖像或音樂作為背景,吸引點擊,從事營利活動;未經許可下載或轉載網絡上傳輸的作品,并用于商業目的;非法從網絡上下載并復制他人作品,制作光盤,并用以營利;越權或超期非法使用共享軟件;破解他人具有版權作品,將破解后的作品放在網絡上供他人使用和轉載等。這些行為對版權所有人造成了損失。
4.網上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的商務模式在許多行業中都會產生變革性的影響,因而會刺激很多技術領域的革新,其中包括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硬件和無線通信等。這些技術的開發工作量大,開發成本高,而復制這些技術卻非常容易。它們可以帶來巨大的商業利潤,因此極易被盜用,從而造成對研制開發者利益的損害,發展電子商務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專利權的保護。
三、電子商務環境下知識產權的保護策略
1.我國現階段應采取的政策措施
(1)建立和完善網絡法律體系
一方面,建立和完善電子商務中知識產權法律保障體系。組織法律和電子商務方面的專家,根據我國知識產權和電子商務的實際情況,參照發達國家的成功做法,將電子商務活動納入法律管制的范疇,制定專門性的電子商務操作規范性法制,強調電子商務過程中對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使合法與非法行為有一個明確的界定,減少新形勢下出現的新種類知識產權的權利不穩定及法律法規“真空”狀態,初步形成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與國際經濟貿易接軌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另外,應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國際保護規則的制訂和修改,才能在國際貿易和國際交往中更好地維護我國的利益。另一方面,加大執法的力度。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要給予嚴厲的制裁。只有嚴格的執法,才有可能實現競爭狀態的良性循環,才能真正體現知識產權制度對科技創新的引導、激勵、保護作用。
(2)提高網絡技術和基礎設施建設
在20世紀90年代初,我國開始實施對外貿易中的電子數據交換(EDI)制度,應該說,我國很重視EDI的推廣,并在進出口許可證管理、海關保護自動化和無紙化、國際貨運中的電子合約以及電子化郵政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是,EDI是在互聯網尚未普及之時提出的,現已被更先進的電子商務(EC)所代替或包容。EC與EDI相比,對基礎電信的要求更高,并且不局限于經營外貿業務的廠商范圍,而是開始形成了一個全球電子商務大市場,使任何廠商乃至普通百姓,都可參與交易。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基礎電信建設還跟不上全球電子商務的發展步伐,必須加快建設。
2.企業可采取的知識產權保護策略
(1)合理運用法律手段保護知識產權
目前,在保護電子商務中知識產權的規定中,國際上已經有較成型的國際公約,如《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WCT)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WPPT)。我國也制定了《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以及《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一系列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企業應聘請專業的熟悉電子商務法律法規的律師,一旦發現自己的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應及時運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2)運用技術手段來保護知識產權
除了運用法律手段來保護企業知識產權外,借助一定的技術手段也能達到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的目的。首先,網絡經營商(ISP)與管理者應制定網絡使用申請程序和相關制度,如網絡使用者在申請登錄使用權限時通常均需經過網絡經營者與管理者所制訂的注冊程序,根據使用者所提交的材料和申請的服務范圍,設置和開放不同的權限和使用范圍,并告知應該遵守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等,保護網絡著作權及相關權利;其次,企業應充分認識到域名作為知識產權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的重要性,及早進行域名的注冊工作。域名可以在申請商標前注冊,且域名有地域之分,所有,企業應及時向計算機域名管理機構(國內和國際)申請注冊域名,防止自己的域名被他人搶注;再次,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發展,專利權的內容也在隨之擴展,除了傳統的專利權,那些突破傳統的商業方法和交易方式也正在被承認可以專利性的,企業應注意這些方面專利權的申請,以保護企業的利益;最后,企業要加強對網絡商業機密的管理,如對公司資料的機密分等級,對接觸各種資料的員工設定不同的權限,建立企業的Intranet,安裝防火墻,對進出企業網絡資料進行監視和備份等。
(3)運用經濟和道德教育保護知識產權
行為人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主要是為了獲得經濟上的利益。因此,可采用一些有效的經濟措施來保護知識產權。如采用適當的分配制度來保護知識產權,給予那些掌握著企業關鍵技術的工作人員較為豐厚的待遇,或允許他們擁有公司的部分股權,這樣既能防止人才流失,又可達到保護知識產權的目的。
另外,還可以從提高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增強道德修養方面來保護知識產權。可通過宣傳、教育來培養人們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增強人們的職業道德、學術道德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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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知識產權保護中存在的危機
(一)缺乏知識產權保護人才
當前,知識產權人才缺乏、創造能力不強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知識產權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我國高校需要大量具備高知識產權專業水平、精通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熟悉國際規則的管理專家。就戰略層面看,應當做好高校師生的宣傳咨詢和高校決策層的顧問工作,這對高校知識產權保護具有重要作用。調查顯示,當前我國只有極少部分高校開設了知識產權學習教育課程,且人才培養規模相對較小。總體而言,知識產權課程還未能成為高校必修課程,這就導致知識產權保護人才極度缺乏。
(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
相較于西方發達國家,我國知識產權制度仍需完善。當前,許多高校師生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未充分認識到無形資產的價值,對知識產權保護重視度較低。同時,一些學生與教師對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缺乏全面了解,對知識產權法也不甚熟悉,這對知識產權申請與保護極為不利,甚至部分師生在被侵權后未能及時察覺,且不知道如何維權。當前,我國許多高校在評優評先和晉升職稱時,多關注教師的數量,對師生的專利技術則甚少關注。一些合同對知識產權未作出明確要求,致使一些科研成果知識產權逐漸流失。除此之外,許多高校未能充分重視商標權的注冊,導致社會上出現一些冒用高校名稱培訓或招生的現象,使高校名譽受到嚴重損害,與之相關的無形資產也受到侵害。
(三)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不完善
當前,我國大部分高校都沒有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致使高校知識產權遭受侵害時,不能及時制定維權措施,導致知識產權流失。同時,許多高校的知識產權管理都由行政部門負責,但行政部門大多沒有完善的管理措施,只是簡單地將科研成果登記或者報獎,關于商標權、技術轉讓、著作權的管理則很少涉及,這就導致知識產權缺乏專利保護。此外,高校對知識產權缺乏全面了解,導致部分知識產權流失,管理上出現許多漏洞,科研成果被竊取。目前,我國許多高校制定了科研管理條例,但沒有知識產權管理條例,部分學校雖然制定了相關條例,但規章制度缺乏完善性和可行性。
二、高校知識產權保護的主要策略
(一)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下,完善高校知識產權制度已經迫在眉睫。當前,中科院為了提升自主知識產權的地位,規定對技術創新項目的評價要以發明專利的數量和取得知識產權為重要指標。并明確規定必須先申請專利才能夠申報技術發明獎,這對專利工作的長遠發展無疑有很大幫助。在這種情況下,高校應當正視當前知識產權管理不規范、缺乏完善制度的問題,進而構建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這個體系應當由校長直接領導,并設立相關的管理機構,全面負責高校的知識產權工作,所有涉及知識產權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充分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以構建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此外,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還應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一方面,要包括對外知識產權的法律職能,另一方面,還要包括學校內部的管理職能。既要有制約、監督措施,又要有激勵機制,促使高校科研人員自覺維護自己與學校的利益。
(二)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首先,高校管理服務層和決策層以及科研人員,應當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斷加強知識產權管理,進而促使知識產權保值增值;同時,還應當制定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其次,要及時轉變知識產權價值觀,努力營造有利于發展知識產權的環境。最后,要充分認識知識產權保護的艱巨性與長期性,不僅要完善制度,還應當關注宣傳教育,定期舉辦講座或培訓,以不斷增強高校師生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除此之外,高校還應當重視科技成果轉化,保證科技人員能夠取得相應的物質回報,增強他們的榮譽感,并獲取良好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
(三)培養知識產權保護人才
關鍵詞:網絡知識產權存在問題侵權措施
一、我國網絡知識產權存在的問題
網絡知識產權就是由數字網絡發展引起的或與其相關的各種知識產權。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我國使用網絡的人以每年10倍的速度發展。因國際互聯網絡的廣泛應用給知識產權帶來了一個大課題。隨著國際互聯網的商業化發展,網絡正日益深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然而網絡提供的更多便捷、更龐大的資源共享體系,給知識產權的保護帶來了更大的困難,網絡環境下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日益增多,嚴重侵害了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利益,影晌了網絡環境的正常秩序。而立法的空白、懲治的不力是導致侵犯網絡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屢屢發生的重要因素。
二、網絡知識產權受侵權的原因
1、網絡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化人們在傳統的社會現實與網絡社會中的道德觀念存在很大差異。傳統的社會,依靠法律法規,社會道德以及社會輿論等的監督,以及周圍人們的提醒或者注視下,傳統的法律和道德都會相對很好的被維護。而網絡社會是一個相對非常自由的空間,既沒有中心,也沒有明確的國界和地區的界限,人們受到的時間空間的束縛大大縮小。
2、法律不健全現行的(著作權法》對作品的保護僅局限于支付報酬,是不完整的,其中已發表的作品可以作為文摘、資料刊登的規定,也是不完善的。當網絡論文在網絡環境下以數字化形式存儲、傳播時,各類作品之間的界限變得模糊,傳播形式發生很大變化,速度更加迅捷,而且作品一旦在網上被公開,就會產生傳播,下載,復制等一系列的行為。在網絡環境中,傳統的知識產權法即沒有起到指導人類行動規則的作用,也沒有起到強制作用,法律的權威在網絡侵權者眼中蕩然無存。
三、保護網絡知識產權的措施
1、加強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在信息網絡技術迅速發展的今天,網絡人享有比以往任何時候更充分、更廣泛的信息自由權利,它的合理利用,將有力地促進人的自由自覺地全面發展和人類社會的進步。互聯網本身就是通過互通有無、互相幫助建立起來的。作為網絡社會的一員,在深被網絡社會的福澤的同時,也應有維護網絡秩序和安全、為網絡社會作貢獻的意識。在網絡上,有些信息的獲得需要交納一定的費用以回報提供服務者的勞動,信息是生產人高投入的結果,我們應該尊重信息生產人的勞動,試圖“不勞而獲”,或者“少勞多得”則是不道德的行為。
2、加大執法力度,保護網絡知識產權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第犯條第2款的規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這種“法定許可”制度,是對知識產權的有限保護,是在法制還不夠健全的情況下的一種權宜之際。盡管如此,這樣的權宜之際,實際執行效果卻不十分理想。對此,有必要采取措施使法律的規定落到實處,以維護論文作者應有的合法權益。
2.1加強法律意識的宣傳。當前,知識產權的法制宣傳比較弱,全社會的法制意識還沒有完全樹立起來。大家在充分享受網絡帶來的實惠、盡享人類文明成果的同時,缺乏一種良好的輿論氛圍和法制意識。因此,有關部門,特別是法制宣傳部門,要通過報刊、電視、電臺、網絡等多種形式,宣傳《著作權法》等法律法規,提高網民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促使他們自覺按法律的規定辦事。多數網絡用戶在使用BT下載的時候,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做侵權行為。加強普法教育可以使公民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違法的。
2.2加大執法力度。“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除了通過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人的自覺性來保證法律法規的實施外,還要通過有關部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懲治違法行為,從而把法律的規定落到實處。這樣,就可以把自覺執行與督促執行相結合,以收到事半功倍的實效。因此,知識產權保護部門,要采取隨機抽查、突擊檢查與經常性檢查等多種措施,加大行政執法檢查監督的力度,并定期公布違法的典型案例,維護網絡論文作者的合法權益。
2.3加大監督力度,促進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鑒于知識產權保護,尤其是網絡論文的保護,主要是社會效益,沒有或基本沒有什么經濟效益,相對于其他方面的執法,沒有利益的驅動,執法部門的積極性普遍不太高的實際情況,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要發揮職能作用,定期聽取和審議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報告,適時組織人大代表開展視察調研活動,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督促政府有關部門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并把保護措施落到實處。
2.4技術保護。數字網絡環境下,權利人僅僅享有控制作品在網上傳輸的權利還不夠,還必須借助于一定的技術措施實現自己的權利。為了保障信息系統安全和網絡中涉及的知識產權,可采用加密技術、數字簽名技術、數字水印技術、控制復制技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