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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凡在*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進行建設施工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施工工地環境衛生包括施工場內,施工工地外人行道(含在建人行道),施工工地進出口道路,進出運輸車輛等的環境衛生。
第四條管理職責分工。
(一)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二)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場內的環境衛生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三)施工工地場外的環境衛生管理由城市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
第五條管理要求及標準。
(一)施工現場應設圍作業,設圍標準應符合文明施工有關規定。
(二)建筑渣土和建材的運輸車輛應采取以下措施,避免出現沿途拋、灑、滴、漏現象,影響市容環境衛生。
1.車廂底板、側板、尾板齊全無破損;
2.禁止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重量,并確保裝載物不沿途拋、灑、滴、漏及散發異味;
3.建筑渣土的運輸車輛應按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和規定的時間行駛。
(三)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應遵守下列規定:
1.設置各種防護設施,防止施工中產生的塵土飛揚及廢棄物、雜物飄散,有效預防和減少施工塵土對環境的污染;
2.及時清理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預防和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四)施工人員應文明作業,并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施工中產生的污水經沉淀池沉淀后,首先回用滿足拌料用水,使用不完的,方可排放入城市下水道;
2.施工中產生的各類垃圾應及時清運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嚴禁隨意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綠化帶、空曠地帶和生活垃圾容器內;
3.施工中不得隨意拋擲建筑材料、廢土、舊料和其他雜物。
(五)成片開發建設區應先進行道路硬化建設,如先進行硬化有困難者也應采取臨時硬化措施;一般施工工地接入城市道路或開發建設區內的硬化道路應硬化或采用片石等建筑材料作臨時硬化處理,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出場車輛進行沖洗,禁止車輛帶泥污染街道。沖洗廢水經隔油、沉沙后回用沖洗。
(六)建筑工地應將環境衛生管理要求寫入文明施工牌,并按下列規定設置相應的設施:
1.按照衛生標準和環境衛生作業要求設置相應的廁所、化糞池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實專人管理,按規定時間清除;廁所必須有沖洗設備,便池貼瓷磚,并保持清潔衛生,廁所廢水應進行處理,達標排放;
2.按照衛生、通風和照明要求設置更衣室、簡易浴室等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建立定期清掃制度,洗浴廢水經處理后回用,其排放必須治理達標后排放;
3.落實各項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孽生。
(七)施工停工后應做必要維護,停工期間保持工地出入口圍欄附近環境衛生,圍欄在工程竣工前不得拆除。建設工程竣工后,應及時清理平整場地出口和周邊環境衛生,及時移交管理部門或組織專人進行日常清掃保潔。
(八)凡在城區內施工的單位及個人應按照《*州市“門前三包”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到責任區內不亂堆亂放物品,不擺攤設點,不占道經營,確保責任區內的環境衛生,并制止破壞市政環衛設施的行為。
為加強對專項整治的領導,區政府成立整治規范城區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運輸秩序領導小組(簡稱“整規辦”,名單附后),由副區長擔任組長,區政府應急辦主任、區建設局局長、區城管辦主任、區城管執法分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環衛處、區公安分局、區交管所、區監察局、區和群眾工作局、區目標辦、交警一大隊、交警四大隊、區新聞辦、市廣電局工作部、街道辦事處等單位有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區城管執法分局,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區城管執法分局黨總支副書記張宇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分別從區建設局、區城管執法分局、交警一大隊、交警四大隊、區交管所、市環衛處抽調人員組成,實行集中辦公。
二、整治活動的范圍、時間、內容
整治范圍:城市規劃區內。
整治期限:年3月1日—6月10日。
整治內容:(1)違反《市城區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運輸管理辦法》的行為;(2)違反《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關建筑工地管理規定的行為。
三、整治規范對象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及其負責人和駕駛人員、建設工程從業人員等。
四、整治步驟及責任分解
(一)啟動階段(年3月1日—3月31日)
1.開展法規宣傳。
區城管執法分局:采用設置流動宣傳點、流動宣傳車、印發材料等方式,宣傳整治規范活動。確保每處建筑工地和渣土運輸公司、從業人員了解整治規范工作。
區新聞辦、市廣電局工作部:利用報紙、電視臺、電臺等媒體向廣大市民廣泛宣傳整治規范活動的目的、意義、步驟、成效、典型案例,形成強大輿論氛圍。
2.統一業務培訓。
區城管執法分局:組織抽調人員集中培訓,提高參與人員的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
區建設局:組織城區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施工企業、運輸企業負責人、施工工地管理人員、駕駛人員學習《市城區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運輸管理辦法》及《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筑工地管理相關規定。
3.開展“兩走進”送法活動。
區城管執法分局:制作相關法律宣傳手冊,進工地、進企業進行宣傳,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增強守法自覺性。
(二)集中治理(年4月1日—5月31日)
1.加強建筑工地及運輸管理
區城管執法分局:(1)4月5日前,完成城區建筑垃圾專業化運輸、處置公司組建的引導工作。(2)4月5日前,建立建筑工地與建筑垃圾處置公司臺帳。一是建立轄區建筑工地管理臺帳。主要是掌握建筑工地的地址、建設工程許可證辦理情況、建設起止日期、建筑企業及法人代表(開發企業及法人代表)、簽約建筑垃圾運輸處置公司及法人代表、《渣土處置許可證》辦理情況、運輸車輛及運輸線路和垃圾傾倒地點等基本情況。二是建立建筑垃圾運輸、處置公司管理臺帳。主要是掌握各登記注冊的城區建筑垃圾處置公司住址、法人代表、運輸車輛數量及硬質全封閉情況、駕駛員情況、簽約建筑公司、進場時間、渣土運輸線路和傾倒地點等基本情況。(3)按規定做好《渣土運輸處置許可證》辦理前置審批。
區建設局:(1)嚴格按《市城區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運輸管理辦法》規定審核發放《渣土運輸處置許可證》。(2)4月5日前,與城區現有工地建筑方、渣土處置專業公司簽訂《文明施工運輸責任書》。(3)全面推廣電子監控。4月5日前,根據轄區建筑工地分布情況,在城區重要路段和主要建筑工地進出口通道設置電子眼,完成電子監控平臺建設并投入使用。
2.加大檢查執法力度
區整規辦:(1)采取現場抽問、隨機提問的辦法,對建筑工地和渣土運輸、處置公司及從業人員學習《辦法》情況進行檢查。(2)開展拉網式檢查方式,逐一檢查轄區建筑工地對《辦法》的執行情況,建筑工地是否打圍作業、是否設置沉砂池、是否硬化工地進出口、是否安排進出口保潔人員、檢查運輸車輛是否硬質材料全密閉及證、照辦理情況等。(3)設置聯合執法檢查站點。4月5日前,在濱江大道故居、北干道市防疫站、市政新區財政局等處設置流動檢查站,安排從相關部門抽調的執法人員組成聯合執法小分隊24小時監控、查處。同時加大機動巡查力度,及時查處違規行為。
區建設局、區交管所:對建筑工地和渣土運輸、處置公司實施計分管理,計分辦法另行規定。
區和群眾工作局:對專項整治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受理、妥善處理。
區公安分局:對整治活動中出現的堵橋堵路、沖擊黨委政府或其他暴力抗法行為迅速處置,確保社會穩定。
街道辦事處:收集掌握轄區建筑工地情況,安排人員對轄區建筑工地蹲點監控,對違規運輸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行為及時制止并向整規辦報告。
(三)檢查驗收階段(年6月1日—6月10日)
將此項工作作為相關部門和各街道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每月評分排位和年終綜合排位的重要內容,區環治辦負責督察考評。
(四)長效治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參與部門認真分析總結整治工作的經驗和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五、組織保障措施
(一)嚴肅工作紀律。抽調人員必須在辦公室領導下集中辦公。原抽調單位要及時調整工作安排,確保抽調人員專職做好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日常管理,杜絕執法人員遲到、早退、無假外出等情況。
(二)加強協調配合。規范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運輸秩序工作涉及城管、建設、交警、街道等多個單位和部門。各級各部門要互通信息、協調配合,切實履行自身職能職責,形成工作合力。
一、市建筑垃圾管理情況
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為市、區(縣)分級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組織實施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城市管理(建設管理)是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本轄區內建筑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139號令)頒布實施以后,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對城市建筑垃圾的運輸、處置及經營服務企業許可管理;市建設委員會對城市建筑垃圾的運輸、處置及經營服務企業市場準入管理,凡從事城市建筑垃圾經營服務企業,城管頒發的《城市建筑垃圾經營服務企業資格證書》;對建筑工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簽署責任書和預收衛生保潔費用的措施。對全市渣土運輸車輛的實施密閉改裝管理工作,其政策正在報批。在建筑垃圾消納處置管理工作,主要以調劑回填為主,市還沒建設有專用建筑垃圾消納場地。
二、市建筑垃圾管理情況
市(地級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為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其直屬市特種垃圾管理處(全民事業)組織實施管理工作。在管理體制上從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與之相的管理機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機隊成立四中隊,6名干警與渣土管理處合署辦公;市城管行政執法支隊成立直屬三大隊也與渣土管理處合署辦公。管理體制,加大了管理,融管理、服務和執法于一體,了行政管理效能。
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健全,制定了《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暫行辦法》、《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種垃圾管理規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準運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證>使用暫行規定》、《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工作規定》、《市渣土運輸行業規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運輸車輛安裝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統暫行規定》等10多個規范性文件。對建筑工地的監督管理,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配備洗車(洗輪機)設備,并一名衛生監督員,不經監督員同意,車輛不準出場。預收的衛生保潔費用,以利于監督考核。
早在的時候,市對從事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裝置的改造,由市辦公室牽頭,市城管局、執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環保局、質監局聯合下發通告,工作要求。為這項工作的,市還決定,優惠的鼓勵政策,在規定的內車輛改造的,市經費補貼。全市120余輛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市共補貼40多萬元。遏制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亂棄土偷倒,對車輛gps全球定位系統實施全程監控。
在建筑垃圾消納處置管理工作,主要以調劑回填為主,市還沒建設有專用建筑垃圾消納場地。,市從事建筑垃圾處置施工有18家,主城區有5家。主城區有建筑垃圾棄置場4家。行業管理,市于12月經市民政批準,成立了是建筑垃圾處置協會,2年多的和強化,其行業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發展軌道。
三、市建筑垃圾管理情況
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為市、區(縣)兩級級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市固體廢棄物管理處(全民事業)受南寧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市市容管理條例》、《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規定》、《市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情況檢查、監督、、工作。主要包括:渣土的產生、運輸、消納和建筑垃圾綜合、處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發展規劃和日常整理工作;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統計及上報工作;、、檢查各區渣土管理工作;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處置核準,核發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運輸準運證;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場的設置審批;并依法對渣土處置違章查處。
市對市區建筑施工工地的監管大,對市區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裝設置無線視頻監控設施,對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進出車輛沖洗和保潔實施監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運輸車輛監管,市于實施渣土運輸車輛密閉化改裝、和市場準入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健全,渣土運輸行業自律管理規范。
11月22日,市頒布實施第262號令,規范渣土設置場的審批和監管,以獎勵的措施鼓勵、和市民對規定的實施監督,加大了建筑垃圾處置監管。與此,在建筑垃圾消納處置(調劑)管理,市固體廢棄物管理處制定了渣土(泥漿)處置場的審批條件及標準、渣土處置費補償標準及審批規定,使渣土(泥漿)消納處置場的審批和監管工作規范化。
四、意見和建議
綜合這次考察的情況,3個城市在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管理模式、體制,的建筑垃圾處置管理職能;建筑垃圾管理政策法規健全,都有互通的建筑垃圾核準信息監控平臺和的聯動機制。的工作,為建筑垃圾處置管理工作,建議:
1、健全建筑垃圾處置核準信息互通監控信息平臺,制定出臺建筑垃圾運輸市場準入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運輸、消納處置核準和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化。
一、寧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情況
寧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為市、區(縣)分級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城市管理(建設管理)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建筑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139號令)頒布實施以后,寧波市城市管理局(甬城管一[xx]232號)依法對城市建筑垃圾的運輸、處置及經營服務企業實行許可管理;寧波市建設委員會(甬建市發[xx]402號)對城市建筑垃圾的運輸、處置及經營服務企業實行市場準入管理,凡從事城市建筑垃圾經營服務企業,必須取得城管部門頒發的《城市建筑垃圾經營服務企業資格證書》;對建筑工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采取簽署責任書和預收衛生保潔費用的措施。對全市渣土運輸車輛的實施密閉改裝管理工作,目前其相關政策正在報批。在建筑垃圾消納處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調劑利用回填為主,目前寧波市還沒建設有專用建筑垃圾消納場地。
二、鎮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況
鎮江市(地級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為統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其直屬單位鎮江市特種垃圾管理處(全民事業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工作。在管理體制上從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發,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管理機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機動大隊成立四中隊,6名干警與渣土管理處合署辦公;市城管行政執法支隊成立直屬三大隊也與渣土管理處合署辦公。這種管理體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務和執法于一體,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鎮江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相對比較健全,制定了《鎮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暫行辦法》、《鎮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種垃圾管理規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準運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證>使用暫行規定》、《鎮江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業務工作規定》、《鎮江市渣土運輸行業行為規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運輸車輛安裝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統暫行規定》等10多個規范性文件。對建筑工地的監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須硬化處理,配備洗車(洗輪機)設備,并確定一名衛生監督員,不經監督員同意,車輛不準出場。同時采取預收一定數量的衛生保潔費用,以利于開展監督考核。
xx年,鎮江市對從事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實行密閉裝置的改造,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城管局、執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環保局、質監局聯合下發通告,提出具體工作要求。為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市政府還決定,采取優惠的鼓勵政策,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車輛改造的,市政府給予經費補貼。全市120余輛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市政府共補貼40多萬元。同時為了遏制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亂棄土偷倒行為,對車輛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統實施全程監控。
在建筑垃圾消納處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調劑利用回填為主,目前鎮江市政府還沒建設有專用建筑垃圾消納場地。目前,鎮江市從事建筑垃圾處置施工單位有18家,其中主城區有5家。主城區有建筑垃圾棄置場4家。為了加強行業管理,鎮江市于xx年12月經市民政部門批準,成立了鎮江是建筑垃圾處置協會,經過2年多的引導和強化,其行業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發展軌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況
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為市、區(縣)兩級級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南京市固體廢棄物管理處(全民事業單位)受南寧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條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規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負責對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情況進行日常檢查、監督、指導、協調工作。主要包括:負責渣土的產生、運輸、消納和建筑垃圾綜合利用、處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發展規劃和日常工作計劃;負責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統計及上報工作;指導、協調、檢查各區渣土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處置核準,核發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運輸準運證;負責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場的設置審批;并依法對渣土處置違章行為進行查處。
南京市對市區建筑施工工地的監管力度大,對市區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裝設置無線視頻監控設施,對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進出車輛沖洗和保潔行為實施監管。
一、本通告所稱建筑物料,是指在新建、改建和擴建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網以及裝飾裝修房屋、城市綠化等過程中使用的砂石、水泥、土方、混凝土、涂料等散體物料。本通告所稱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網以及城市綠化,河道、市政設施清淤、裝飾裝修房屋等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余泥及其它廢棄物。
二、本通告所指的運輸車輛主要包括:城區范圍內從事建筑物料、建筑垃圾運輸的車輛;商砼企業運輸車輛;經營性貨場、堆場等散裝物料運輸車輛;途經城區的運輸建筑物料、礦石、煤炭(渣)等的車輛。
三、從事建筑物料、垃圾運輸的車輛必須實行密閉運輸。要求車箱板必須牢固密閉,無破損變形;運輸時必須采用蓬布苫蓋等密閉措施,嚴禁運輸途中撒漏、飄散和揚塵污染;商砼企業運輸車輛必須車容整潔,并采取必要的防漏措施。
四、從即日起,市區內運輸建筑物料、建筑垃圾實行限路線、限時間、限車速、限載重的“四限”管理。
(一)建國路、大眾街、共和路、花園南街、花園北街、南小街、北小街、翠南路、東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東關大街、長江路、黃河路、同仁路、西關大街、五四大街、冷湖路、昆侖大道(共和路口至同仁路口)、七一路(報社路口至建國路路口)等道路禁止核定載重量4.5噸以上(含4.5噸)的運輸車輛通行。
(二)運輸建筑物料和建筑垃圾的車輛在上述道路通行時間為凌晨0:00至7:00。
特殊情況需用4.5噸以上車輛以及規定時間外在禁止通行的道路運輸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的,須到轄區交警部門辦理車輛臨時通行證。
(三)團結橋以西、柴達木路(湟水路)以東、祁連路(互助路)以南、南山路(南川東路、南川西路、香格里拉大道)以北范圍內運輸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的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0公里/小時;其他區域不得超過60公里/小時。同時,上述區域內禁止運輸車輛鳴號。
(四)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裝載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五、運輸車輛上路行駛時,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以及車輛臨時通行證、建筑垃圾準運證等證件。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線路行駛,并做到車容整潔,禮讓三先,文明行駛。
六、加強對城區建設工地的管理。城區內所有建筑(拆遷)工地一律圍檔施工,并保持圍檔整潔。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須硬化和設置沖洗裝置,運輸車輛必須經清洗后方可出場。車輛夾帶泥土上路行駛污染路面的,視為遺撒建筑垃圾。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中,必須采取有效的“降塵”、“降噪”措施,嚴防揚塵污染和噪音擾民。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須與所在地區的城管、建設、環保等部門簽訂環境衛生、控制揚塵和噪音污染的責任書。
七、實行工程證件辦理部門間相互備案制度。從即日起,辦理“建筑施工許可證”、“房屋拆遷許可證”、“建筑工地車輛臨時通行證”、“城市建筑垃圾準運證”等證件時,須在建設、房產、公安交警和城管部門同時備案。未取得其他“三證”的,不予辦理“建筑垃圾準運證”。建筑垃圾必須按相關部門指定的地點傾倒,禁止隨意傾倒建筑垃圾。
八、所有工程建設、施工以及從事建筑物料、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本通告。對違反通告規定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對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將按照上述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高額度予以處罰。
九、各級城管、建設、房產、交警、環保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專項治理力度,加強對建設工地的管理,強化建筑物料、建筑垃圾運輸環節的監督檢查,密切配合,聯合執法,保證運輸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秩序良好,市容環境衛生整潔。
要以主干街路、迎賓路線、旅游景點商業繁華區域為重點,對樓體燈、橋體燈、廣場燈及其他各類燈飾景觀景點進行全面檢修,更換補齊破損燈具,修復老化陳舊線路,燈飾設施完好率達到98%,亮燈率達到100%。要建立健全燈飾亮化管護責任,加大節日期間燈飾亮化巡視檢查力度,確保重點區域燈飾亮化設施晚19時開啟,23時關閉,切實達到美化、亮化效果。
二、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要全面清理、整飾破損、褪色、蒙塵、設置不規范的牌匾和各類戶外廣告;清除各類公共設施、臨街建筑立面、門窗上的亂貼亂畫、亂扯亂掛;要全面擦洗整飾戶外地面交通護欄、公交站廊等公共設施;要嚴格執行清掃作業標準,主干街路和中心區域的環境衛生做到“兩掃全保”;要及時收集和清運垃圾,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裝修垃圾及時清除,垃圾站點保持整潔干凈;要全面清除臨街透視柵欄內、背街背巷、出城口(城鄉結合部)及居民庭院內的“三堆”,消滅環境衛生死角;要加強早夜市場的環境衛生管理,及時清掃清運場區垃圾污物,達到場區整潔,環境清新。
三、加強園林綠化管理
要加強樹木的撫育管理工作,及時伐除枯死樹,清理枯死枝,對全市新植樹木的支架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破損松動的加固調整,對綠籬、草坪進行一次全面修剪,徹底清除綠地內的垃圾雜物;要在市區主要街路、廣場、公園、游園擺放盆花,大力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氣氛;各公園要安排好節日期間的游園活動,要認真檢修維護好公園設施設備,確保游人安全,為市民提供一個良好休閑環境。
四、加強城市道路管理
要嚴格按標準做好道路坑槽、破損路面的維修工作,補齊、更換破損的邊石、步道板,保證城市道路完好暢通;要加強挖掘道路管理,9月30日前完成全年道路挖掘工程,10月15日前挖掘道路路面修復工程要全部結束;挖掘道路工地要做到按規范封閉遮擋,文明施工;建筑工地圍墻破損、殘缺的要及時修補,恢復原貌,主要干道建筑工地景觀圍墻附屬設施整潔完好;要加大對路面井蓋設施巡視檢查頻率,及時維修、更換破損丟失的井蓋設施,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五、加強城管監督指揮工作
要充分發揮數字城管敏捷、高效、全時段,全方面采集、處理城管信息的優勢,做到12319服務熱線24小時受訴,視頻24小時監控,網絡24小時接收,應急24小時處置,微波車全天巡查。要強化采集信息督辦落實,對市民投訴的問題做到快速反應,快速解決;要做好城管各類應急事件的處理工作,發揮數字城管網絡應急搶險聯動作用,做到險情發生時統一指揮,快速反應,處置及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保障人民權益的總體要求,加強建筑工地食堂衛生安全監管工作,維護建筑工人的健康權益,嚴防集體中毒事件發生,切實保障建筑工人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為全面實現我市經濟建設總體目標創造安全穩定的發展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各建筑施工企業要提高對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立即對本單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檢查,并建立健全本企業的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制度。
(二)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建立食品衛生責任制和有關食品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保證食堂環境、食品采購、貯存及加工等符合《食品衛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三)施工現場安全員在抓好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工作的同時,也要抓好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并把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檢查放到與安全防護檢查同等重要的地位。
(四)食堂采購人員要對所采購食品負責,不得采購“回收米面”、腐爛變質蔬菜和食品以及未經過檢疫的肉制品;蔬菜食品制作前要充分浸泡洗凈,加工過程中要嚴格按工藝操作,保證做熟,尤其是豆角,必須做熟后食用;嚴禁給農民工食用變質腐爛食品。
(五)農民工一旦發現食品出現異常現象,要停止食用,及時報施工現場負責人或電告市衛生防疫部門及市建設安全監督部門。
三、宣傳教育
從即日起將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加大對食品衛生安全宣傳報道,增進廣大施工人員食品衛生安全防護意識;市安全監察站將印發有關加強施工現場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文件,提出相關要求,并利用集團語音發送系統有關預防食品衛生安全信息。
四、日常檢查及方式
以各施工單位及施工現場以自檢自查為主,各區、縣(市)建設局、市安全監察站要將食品衛生安全檢查納入日常檢查之中,并將其做為檢點;市建委聯合檢查組將通過聯合檢查方式對施工現場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抽查。對施工現場食品衛生安全檢查采取自檢與聯檢、抽檢相結合,平時與節假日檢查相結合,行業主管部門與衛生防疫部門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五、組織機構
為加強施工現場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哈爾濱市施工現場衛生防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幸福”的總體目標,按照“鞏固、提升、精細化”深化年活動的要求,以打造“最干凈城市”為抓手,突出治理城鄉環境衛生的薄弱環節,進一步提升整治標準、推進長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實現城鄉環境衛生管理一體化,促進全區城鄉環境質量的全面提升。
二、整治提升內容、時限及責任分工
年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提升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調查準備階段
1.對全區范圍內的所有積存垃圾,特別是城鄉結合部、鎮、村垃圾管理的盲區和重點地段進行全面排查摸底,根據排查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垃圾清理清運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內容、整治標準、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責任單位:區環衛局)
2.根據先進城市經驗,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出臺區關于規范建筑渣土處置實施意見。(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環衛局)
3.制定出臺對鎮、街道辦事處環境衛生考核標準及獎懲辦法。(責任單位:區環衛局)
4.提高城鄉結合部和鎮、村環境衛生管理標準,在現有體制基礎上對人員配備、機械車輛配置及垃圾箱等環衛設施的設置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城鄉環境衛生一體化長效管理實施方案。(責任單位:區環衛局)
5.對漫泗河村南、東四路南段南灃村等處常年積存的建筑垃圾堆制定綠化等整治實施方案。(責任單位:區園林局)
6.對老張南路沿線積存垃圾、亂堆放等情況,制定綜合整治方案。(責任單位:南定鎮、傅家鎮)
7.對轄區村內現有保潔人員、機械車輛、垃圾箱等環衛設施情況調查摸底,提升保潔標準,加大環境衛生巡查力度,嚴格獎懲到位。同時,對村莊、自管小區、物管小區積存垃圾進行排查摸底,制定切實可行的垃圾清理清運實施方案。(責任單位:各鎮政府)
8.對轄區內的自管小區、物管小區的積存垃圾排查摸底,制定切實可行的垃圾清理清運實施方案。(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二)集中治理階段
1.按照垃圾清理清運實施方案的要求,對全區范圍內積存垃圾進行集中治理。對102省道杏園街道辦事處商家村東側、102省道杏園街道辦事處上湖村東邊路北側、房鎮鎮小高村濱博高速橋下、中埠鎮張皇路張家村和國家村沿線等處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進行重點治理,并確保不反彈。完成時限月日前。(責任單位:區環衛局、各鎮、各街道辦事處)
2.按照城鄉環境衛生一體化長效管理實施方案的要求,對城鄉結合部、鎮、村配足配齊環衛保潔人員、機械設備、垃圾箱等設施,對現有垃圾箱等環衛設施重新進行合理設置。完成時限4月15日前。(責任單位:區環衛局)
3.按照老張南路綜合整治方案,對積存垃圾、亂堆放等采取封堵、清理、清運、圍擋等方式全面完成老張南路的綜合治理。
4.對南定鎮崔軍村北、南定鎮翟家村垃圾中轉站東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進行清理。完成時限月日前。
5.按照區建筑渣土管理實施意見,加大對建筑渣土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等管理、查處力度,從源頭上遏制建筑垃圾亂拉亂倒現象。二層以下(含二層)且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或者投資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限額以下的建筑工程所產生的建筑渣土,由各鎮、街道辦事處負責監督建設單位按照區建筑渣土管理實施意見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并落實建筑渣土的清理清運工作。加強建筑工地施工垃圾的清運管理,對出入建筑工地的車輛實行強制清洗制度,避免帶泥上路,污染路面。(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環衛局、區住建局、各鎮、各街道辦事處)
6.按照綠化整治實施方案,對漫泗河村南、東四路南段南灃村等處常年積存的建筑垃圾堆采用集中堆放、覆土等方式,全面完成垃圾堆的綠化整治任務。完成時限月日前。(責任單位:區園林局,配合單位:南定鎮、灃水鎮、區環衛局)
7.東四路中段昌城村處建筑垃圾采用深挖填埋、表面覆土或采用集中平整、表面覆土的方式,完成對垃圾堆的整治任務。完成時限月日前。
8.由區環衛局牽頭督導各鎮對村莊內現有積存垃圾進行全面清理。完成時限月日前。(責任單位:各鎮)
9.按照常住人口3‰的標準配齊村莊保潔人員,增加相應的環衛設備,加大掃保頻次,實行“一日一掃,巡回撿拾,全日保潔”的作業規范,達到“六凈六無”標準。“六凈”即:路面凈、邊角路牙石凈、公交站點地面凈、綠地樹池凈、下水口凈、果皮箱凈;“六無”即:無煙頭紙屑、無瓜果皮核、無塑料袋、無灰土磚石雜物、動物排泄物、無積水污泥。完成時限月日前。(責任單位:各鎮、杏園街道辦事處,配合單位:區環衛局)
10.提升背街小巷、開放式小區環境衛生管理標準,達到無衛生死角、無亂堆放、無亂搭亂建、無店外經營、路面無坑洼、管網無堵塞、無雜草、無死株等現象。完成時限月日前。(責任單位:區環衛局、區園林局、區城管局、區市政工程管理處,配合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11.對自管小區、物管小區現有積存垃圾進行集中治理。督促、指導自管小區、物管小區配足配齊保潔人員和增加相應的環衛設施,增加掃保頻次,縮短垃圾存放時間,全面提升小區環境衛生水平。完成時限4月15日前。(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12.提升國道、省道、縣道、林帶、河道環境衛生保潔標準,達到無垃圾、無白色污染。完成時限月日前。(責任單位:區交通局、公路分局、區林業局、區水務局)
(三)長效管理階段
1.加強對全區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統管、統運工作,強化對鎮、辦環境衛生的督導、檢查、考核力度。城區、城鄉結合部、鎮、聯村路等衛生保潔堅持“一日兩掃、巡回撿拾、全日保潔”制度,達到路面凈、人行道凈、設施凈;城區主干道保潔率達到100%,路面定期灑水降塵;公廁、果皮箱等環衛設施衛生整潔、無破損。實現我區環境衛生管理的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達到城鄉環境衛生管理一體化。(責任單位:區環衛局)
2.加強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維修改造,確保路面平整;排水設施完好,井蓋無缺損、管網無堵塞;橋涵設施完好,護欄及時維修刷新;完善河道護欄、警示牌、隔柵、橡皮壩等配套設施,定期清淤疏通河道;背街小巷路燈亮燈率達到98%以上,路燈設施完好。(責任單位:區市政工程管理處)
3.加強綠化分車帶、人行道兩側綠地、街頭游園的養護管理,確保綠地、游園設施整潔、完整,無雜草、無斷檔、無苗木枯黃現象;行道樹無死株、枯株、缺株、定期修剪補植、噴灑藥物,保持整潔、美觀。做好垃圾堆綠化后的養護管理工作。(責任單位:區園林局)
4.嚴禁店外經營、占道經營和堆放貨物、雜物,確保街巷道路暢通;及時清除建(構)筑物及地面上的亂貼、亂涂、亂畫,對外墻漆脫落、空調罩破損、實體圍墻損壞等問題,及時進行修復,保持外立面外形完好、美觀整潔;清理各類門頭牌匾、落地燈箱廣告等。依法查處未經批準設置的各類早市、夜市、探頭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完成健康街、美食街、西二路和新世界商業街的綜合整治任務。(責任單位:區城管局,配合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5.建筑施工現場實施標準化圍擋,主體工程封閉施工,物料堆放整齊,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出入口實施硬化,對出入建筑工地的車輛實行強制清洗制度。(責任單位:區住建局,配合單位:區城管局、區環衛局、環保分局)
6.加強林帶的養護管理,及時清理死株枯枝,充實、補植、提升綠化質量,提高綠化檔次,保持林帶整潔美觀。(責任單位:區林業局)
7.加強河道日常管理,河道內的各類垃圾、白色污染及時清理,確保河道整潔衛生。(責任單位:區水務局)
8.繼續按照《區人民政府城市停車管理辦法(試行)》和《區城市停車泊位設置規范(試行)》規定做好規范停車管理;今年完成聯通路、西五路等9條道路的規范化停車管理,把華光路、柳泉路、世紀路、共青團路打造成示范道路。(責任單位:區交警大隊)
9.突出抓好污染物總量減排,環境空氣質量好于二級標準的天數達到市政府規定的指標要求;主要河流水質穩定,達到省、市政府規定的指標要求;城市污水處理廠全部達到一級A類排放標準,實現中水的資源化利用;城鎮生活垃圾100%得到無害化處理;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廢棄放射源安全收貯率分別達到100%。(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10.國道、省道及縣道采取定時清運、集運措施,定期灑水降塵,保持路面無污染、無垃圾;公路上無堆放物品、擺攤設點;各類公路設施完好。(責任單位:區交通局、公路分局)
11.加大對村莊、自管小區、物管小區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力度,全面落實“戶集、村收、區處理”的運行機制,鎮村生活垃圾收集率達100%。(責任單位:各鎮政府)
12.加大對自管小區、物管小區的監督檢查力度,不斷完善社區功能,達到無衛生死角、無亂堆放,做到環境優美、功能齊全。(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13.各鎮、街道辦事處在全面完成第二階段集中整治任務的基礎上,對轄區村莊、自管小區、物管小區的環境容貌進行鞏固提升,并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爭創星級村莊、星級自管小區、星級物管小區活動。年內,各鎮、街道辦事處達到星級村莊、星級自管小區、星級物管小區的數量不少于轄區村莊、小區總數的70%,剩余村莊、小區年全部達到星級標準。(責任單位:各鎮、各街道辦事處)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整治活動的開展。根據環境衛生整治重點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治措施,并抓好落實。
一、工作目標與防控任務
通過明確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職責,調動各部門、各單位和社區群眾力量,有效落實登革熱預防和控制各項措施,在預防控制工作中逐步掌握我市登革熱流行病學規律,提高防制、診療技術水平,形成一個多部門協作、群眾廣泛積極參與的防制機制,最終減少乃至消除登革熱疫情對我市居民健康和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不良影響。控制和消滅白紋伊蚊是當前最有效的預防和控制登革熱的措施。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充分發動群眾,堅持落實以環境整治、清除室內外白紋伊蚊孳生環境為主導的綜合性防制措施,將白紋伊蚊密度控制到不致發生流行的程度。
二、防制措施
(一)開展健康教育。
利用電視、報刊、廣播等媒體開展廣泛、有效的宣傳教育,普及登革熱防制知識,使群眾自覺行動起來,清除室內外白紋伊蚊孳生場所,預防控制登革熱。
(二)加強環境治理及媒介監測和控制。
通過整治市容環境衛生,清除室內外蚊蟲孳生地,落實以環境治理為主的綜合防制措施,組織開展全市經常性防蚊滅蚊行動,控制或消滅登革熱傳播媒介,阻斷登革熱傳播途徑。開展白紋伊蚊密度、消長、生態習性、抗藥性等監測和白紋伊蚊綜合防制的調查研究,指導控制傳播媒介。
(三)加強人間疫情監測。
加強登革熱病原學、血清學監測和登革熱疫情監測工作,掌握全市疫情發展動態、流行病學規律和影響因素,為預防控制登革熱提供科學依據。建立市、區(縣級市)防疫機構和臨床醫療單位間的監測網絡,確保監測系統靈敏、可靠。及時分析監測信息,并向有關部門交換或通報疫情和監測動態。
(四)開展業務培訓。
大力開展培訓工作,提高監測人員、疫情處理人員、臨床醫務人員登革熱防制知識水平,保證監測、防制、診療工作質量。
(五)嚴格控制疫情。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市傳染病防治規定》和《登革熱診斷標準和處理原則》等,加強傳染源管理與蚊媒控制,及時、規范地處理疫情,隔離治療病人;緊急殺滅成蚊,清除蚊蟲孳生地,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圍。
(六)提高救治水平。
提高登革熱診斷水平,減少登革熱漏診和誤診現象;必須將病人送入指定醫療機構及時救治,做好危重病人搶救工作,力爭不發生死亡病例。
(七)開展科學研究。
加強登革熱流行病學、媒介生態學、實驗室診斷、應急疫情處理、臨床診治、危重病人救治技術的研究。
三、組織機構與經費保障。
建立以市政府分管衛生工作的副市長為召集人,市宣傳、衛生、愛衛、建設、城管、市政園林、環衛、教育等部門參與的市登革熱防制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疫情,分析、研究防制形勢,協調各部門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放辦法,指導全市登革熱的防制工作。各區(縣級市)政府、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相應建立和健全登革熱防制領導機構,加強對當地登革熱防制工作的領導。各級財政部門根據疫情防制的實際需要,投入必要的防制經費及以環境治理為主的滅蚊工作經費。
四、職責分工
(一)各區(縣級市)政府、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各區、縣級市政府要協調和督促本轄區各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和社區執行防治方案,落實各項防治措施,預防登革熱的發生與流行。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是所轄區域登革熱預防控制的主要組織者和執行者。應經常組織發動和督促本轄區開展愛國衛生行動,定期清理衛生死角,清除積水,做好防蚊滅蚊工作,消除室內外白紋伊蚊孳生地,確保達到蚊媒控制指標。防控工作要覆蓋本轄區各居(村)委、機團單位、住宅小區、公共地帶、工地等。疫情發生時應立即組織由衛生、防疫、愛衛、宣傳、教育、城建、街道消殺站、社會消殺公司等部門或單位組成的登革熱疫情處理專業隊伍,根據市、區(縣級市)登革熱疫情處理機構提出的疫情控制意見開展行動,宣傳登革熱防制知識,發動群眾共同做好本轄區緊急滅蚊、清除蚊蟲孳生地的工作。
(二)宣傳部門。
定期開展預防控制登革熱宣傳,組織電臺、電視臺、報社等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全市"消滅蚊子,預防登革熱"的公益宣傳,在黃金時段播放登革熱預防知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使群眾自覺參與防治登革熱行動。
(三)衛生部門。
衛生部門是登革熱預防控制策略和技術方案的制訂者和防制效果的評估者。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登革熱疫情控制領導小組和工作隊伍,統一指揮、協調,保證人、財、物的到位,把登革熱防制工作作為衛生防疫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來抓。開展登革熱人間疫情監測和蚊媒監測。對登革熱流行病學規律、流行相關因素進行調查,組織登革熱實驗室診斷、臨床治療技術的研究。通過監測和調查研究,了解登革熱的分布規律、變動態勢和影響因素,盡早發現疫情的流行或暴發,及時分析疫情形勢和監測信息并向有關部門通報,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策略、技術措施、方案,并評價防治效果。
制訂全市登革熱預防控制的長期和近期計劃,組織計劃的實施和評價。提出登革熱疫情預防控制方案。檢查、指導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評估疫情控制效果。加強對登革熱預防與控制的技術指導。舉辦登革熱防制技術、防蚊滅蚊技術培訓班。積極配合愛衛部門做好全市防蚊滅蚊工作。在疫情發生時,區、縣級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防疫站)在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按照流行病學調查結果確定疫點范圍,并迅速組織疫點媒介控制工作的實施。做好病人救治工作。各醫療單位發現疑似登革熱病例,要立即電話報告當地防疫機構,同時填報傳染病報告卡。收治登革熱病人的醫療機構要做好防蚊滅蚊工作,防止院內感染。開展登革熱防治知識培訓,特別是急診、內科、兒科門診醫生要掌握登革熱診療技術,提高診療水平,做好危重病人搶救工作,努力減少死亡病例。
(四)愛衛部門。
負責組織全市愛國衛生運動,提高城市衛生水平。市愛衛辦要制訂全市防蚊滅蚊計劃,積極發動群眾和機團單位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組織全市統一防蚊滅蚊行動,督促檢查各區、縣級市落實防蚊滅蚊措施。區、縣級市愛衛部門要負責轄區內防蚊滅蚊工作,充分發動群眾和機團單位采取以環境治理為主的各種有效措施降低轄區內蚊媒密度。定期抽查轄區內防蚊滅蚊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向衛生部門通報。組織消殺站、專業消殺公司對轄區所有學校、醫療機構、工廠等機團單位和居民小區、公共地帶、工地等反復進行滅蚊,確保達到蚊媒控制指標。疫情發生時與衛生部門一起組織街(鎮)、居(村)委會積極做好疫點及鄰近范圍的滅蚊工作。加強對城市衛生的檢查,提出檢查方案和整改措施。
(五)建設部門。
加強建筑工地的環境衛生管理,制訂建筑工地的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定期監督檢查建筑工地特別是停建工地滅蚊和清除蚊蟲孳生地的工作,配合街道落實建筑工地的防蚊滅蚊措施。
(六)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
積極配合建設、愛衛部門,加強對建筑工地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對違反防蚊滅蚊有關規定的建筑工地,依照有關法規責令整改,并予以處罰。區城管部門要加大檢查力度,定期檢查轄區內建筑工地的各類積水,確保建筑工地不成為蚊蟲孳生地。
(七)市政園林部門。
做好市政設施及公園的防蚊滅蚊工作,搞好公園環境衛生,清理公園、廣場、花圃、苗圃的垃圾,清除廢棄和閑置的積水容器,水池、水景、溝渠等積水應有防蚊措施。做好下水道的清疏工作,保障排水通暢,防止形成蚊蟲孳生地。掌握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狀況,督促業主完善二次供水的防蚊管理,檢查二次供水設施落實防蚊措施的情況。在登革熱流行季節,在公園內開展預防登革熱的宣傳。
(八)環衛部門。
加強環境清掃及垃圾的清運工作,及時清除地面積水及各類積水容器。
(九)教育部門。
督促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大搞環境衛生,清除蚊蟲孳生地。秋季開學前組織學校對校園進行全面滅蚊并清除蚊蟲孳生地。將預防登革熱知識納入健康教育課本,對學生開展健康教育。要求學校每學期在月、月對所有學生講授一節預防登革熱健康教育課,并發動學生回家清除蚊蟲孳生地。
五、考核評估
(一)評估內容。
組織機構年度運作情況。各區(縣級市)、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經費投入情況。健康教育開展情況。包括健康教育覆蓋率、群眾(或學生)登革熱知識知曉率、行為正確率(要求入戶開展問卷調查,每街、鎮調查 位市民)、宣傳材料發放數量、小區宣傳欄宣傳情況、公共媒體宣傳情況(統計次數,累計小時)。環境治理情況。包括閑置工地數量及管理情況,拆遷工地數量及管理情況,公共地帶、樓房間、雨棚、天臺垃圾清理情況。發動愛國衛生運動次數、參與率(按"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相關指標進行檢查)。蚊媒密度指標。行政街或建制鎮民居的布雷圖指數控制在以下,行政街除民居以外的各種室內外環境各類存水容器和積水中標準間指數達到以下,廢棄及閑置積水容器率不超過%。疫情處理指標。疫點布雷圖指數必須在周內控制在以下,對疫點采取措施后在一個最長潛伏期之后沒有新發病例,疫情持續時間,每一疫點殺滅成蚊次數、間隔時間。監測指標。完成監測計劃情況(病原學、血清學監測數量),蚊媒監測頻次,是否建立監測數據庫,是否定期分析監測數據,疫情報告情況,監測網絡人員培訓情況,登革熱知識掌握情況(試題考查)。傳染病管理與病人救治指標。住院隔離率,首診誤(漏)診率,平均發病至入院天數,平均發病至確診天數,入院至接到報病平均天數,平均住院天數,人均住院費用,病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