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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經濟的概念,最初是由英國在溫室氣體大量排放導致的全球氣候變暖已經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造成嚴重威脅的情況下提出的。2003年2月24日,英國政府發表的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一個低碳經濟體》,呼吁世界各國高度重視氣候變暖問題,從減少化石能源的使用人手,建立一種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發展模式,即低碳發展模式。但是到目前為止,作為一個具有廣泛影響的前沿經濟理念,低碳經濟還沒有一個約定俗成的嚴格定義,國內普遍認同且被普遍采用的概念是:低碳經濟是一種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為基礎的經濟發展模式,其實質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創新清潔能源結構,核心是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發展觀的演變。與此相關聯,碳生產力、碳鎖定、碳足跡、碳中和、碳稅、碳源、碳匯等與低碳經濟密切相關的一系列新概念、新術語也相伴而生。通過這些概念與術語,也可以從不同的層面來理解低碳經濟的內涵與特征。碳生產力,簡單地講,就是指每排放一定量的碳,所能夠生產出的GDP或產品的實物量。在全球都在嚴格控制C0排放的大背景之下,實現碳生產力價值的最大化是一種必然的選擇。
發展低碳經濟,實質上就是一個不斷提高碳生產力的過程。碳鎖定最早是由西班牙學者格利高里•烏恩魯提出和使用的,是指自工業革命以來,對化石能源系統高度依賴的技術盛行于世,政治、經濟、社會與其結成一個“技術一制度綜合體”,并不斷為這種技術尋找正當性,并為其廣泛商業化應用鋪設道路,結果形成了一種共生的系統內在慣性,導致技術鎖定和路徑依賴,阻礙替代技術(零碳或低碳技術)的發展。發展低碳經濟,核心就在于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觀念創新,從根本上解除碳鎖定。碳足跡,指的是一個人或者團體的碳耗用量。碳就是石油、煤炭、木材等由碳元素構成的自然資源。2007年12月,聯合國開發署的《應對氣候變化:分化世界中的人類團結》對碳足跡的解釋是:一個國家的碳足跡可以通過存量和流量進行衡量。國家碳足跡的深淺同過去和現在的能耗方式密切相關。盡管發展中國家總的碳足跡在加深,但發達國家更應承擔排放的歷史責任。碳中和是指計算出個人或者團體的CO,的排放總量,然后通過植樹、投資建設節能環保新設施等方式把這些排放量抵消掉,以此達到環保目的。這個概念最初是由英國倫敦的未來森林公司提出,旨在通過節能環保、植樹綠化來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碳稅也叫碳關稅,是指根據化石燃料的碳含量征收的一種貨物稅,因而僅限于含碳燃料。長期以來,經濟學家和國際組織一直主張征收碳稅,因為同傳統的碳減排政策相比,碳稅可以用較低的成本實現同樣的減排目標,還可為探索清潔技術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
碳匯與碳源是兩個相對的概念,《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將碳匯定義為從大氣中清除CO的過程、活動或機制,將碳源定義為向大氣中釋放CO:的過程、活動或機制。碳源量和碳匯量就是指在這個過程中形成的碳量。所以,低碳經濟也被稱為碳匯經濟,是指由碳源、碳匯相互關系及其變化所形成的對社會經濟及生態環境影響的經濟,即碳資源的節約與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的提高。可見,低碳經濟是一種新的發展模式,是21世紀人類最大規模的經濟、社會和環境革命,將比以往的工業革命意義更為重大、影響更為深遠。低碳不僅意味著環保和節能減排,同時也意味著人類生產、生活方式以及價值觀念的重大轉變。因為低碳經濟正在創造一種新的規則,碳排放是其新的價值衡量標準,從個人到企業再到國家,每一個參與者都將在新的標準下重新謀劃;低碳經濟也將催生新一輪的科技革命,以低碳經濟、生物經濟等為主導的新能源、新技術將改變未來的世界經濟版圖,每一個國家都會在這場巨變中重新定位,以新的姿態迎接未來的機遇與挑戰。
由于低碳農業在我國的發展僅僅處于起步階段,所以相關的研究還比較零散,不夠系統。筆者就目前所掌握的資料,通過文獻回顧的方式對低碳農業的概念、特征和功能作簡要的述評,由此對低碳農業的基本內涵進行大致的界定。
2.1低碳農業的概念
吳一平等認為,“低碳農業就是以低消耗(能源、資源)、低污染(環境、產品)、低排放(廢棄物、CO等溫室氣體)為基礎的現代農業,實質是能源、資源利用高效率和清潔能源結構以及清潔生產問題,核心是能源、資源利用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人類發展觀念的根本性轉變”。張全國強調,“低碳農業是一種現代農業發展模式,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利用等多種手段,盡可能地減少能源消耗,減少碳排放,實現農業生產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而且進一步解釋說,低碳農業是生態農業、綠色農業的進一步發展,不僅像生態農業那樣提倡少用化肥農藥,進行高效的農業生產,而在農業的能源消耗越來越多,種植、運輸、加工等過程中,電力、石油和煤氣等能源的使用都在增加的情況下,低碳農業還更注重整體農業能耗和碳排放的降低。許廣月則從農業與溫室氣體排放的關系、農業的功能、農產品的生命周期等方面對低碳農業的內涵進行了全面分析,指出低碳農業是在低碳經濟背景下出現的以低能耗、低物耗、低排放和低污染為特征,以提高碳匯能力和減弱碳源能力為突破口,統籌經濟功能、生態功能和社會功能,在整個生命周期內進行低碳化設計的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農業形態。
2.2低碳農業的特征
梁龍等認為,完整的低碳農業應該具有以下4個特征:①它是一個自然生態系統光熱資源利用最大化、外源性投入最優化、資源循環高效利用的開放性系統;②它是一個高固碳、高中和、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兩高三低”的高技術集成系統;⑧它是一個從原料開采、農資生產,到農業生產,再到產品使用和廢物處理的全生命周期過程;④它是安全型系統,必須采取多種措施,將農業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中可能對社會帶來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限度。吳一平等則認為,以農業多功能為核心的低碳農業具有3個特征:①實現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的統一。低碳農業必須在符合經濟規律的基礎上,遵循生態平衡自然規律的要求,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和諧統一。②完善以農業為核心的產業鏈。農業多功能性,隨著現代科技和經濟的發展,農業與其他部門的結合空前緊密,迅速形成互進互動的一體化生產體系,進而使得農業和其他產業聯系更加緊密,形成良性循環。③低碳農業的多目標性。農業生產方式的綠色化,農業投入的高效化,使得現代低碳農業的整體收益較之傳統農業迅速提高,可以滿足社會、經濟和環境等多重目標的需求。
2.3低碳農業的功能
李曉燕等認為,低碳農業具有多元功能,概括起來主要有5個方面:①農業生產功能。低碳農業是一種新型農業,它通過轉變農業生產方式和調整農業結構等手段,既保證作物高產穩產,又不會對氣候變化增添壓力??沙掷m性的農業生產是低碳農業的基本功能。②安全保障功能。低碳農業采用的是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農業生產體系,通過推廣節能減排技術、發展生物質能源等手段改善農業生態環境,提升農產品國際競爭力,保障農業安全。③氣候調節功能。低碳農業提倡發展農業生物燃料代替化石燃料,如生物燃料作物、作物秸稈等,提倡發展循環農業和立體農業,以減輕農業生產對氣候變暖的壓力。④生態涵養功能。低碳農業的生態涵養功能主要體現在治理農業污染、改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自然生態資源等方面。⑤農業金融功能。低碳農業具有其他農業形態所不具備的資金融通功能,即發展低碳農業所減少的碳排放量可以在市場上進行交易,既做到了節能減排保護大氣,又能獲得不菲的收益。許廣月則對傳統農業過分注重經濟功能的傾向進行了利弊分析,強調低碳農業應該統籌兼顧經濟功能、生態功能和社會功能,實現3種功能的有機統一。綜上所述,盡管人們對低碳農業的內涵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見解,但就其實質來看,至少在以下3個方面是沒有異議的:①低碳農業是低碳經濟理念在農業發展中的實現形式,是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②低碳農業的“低碳”體現在農業生產、經營、消費的全過程,關鍵是通過技術和制度的創新,實現碳能源的低消耗、環境的低污染、溫室氣體的低排放,同時獲得最大社會收益;③低碳農業本質上是一種節約型、安全型、健康型、效益型經濟。
3發展低碳農業的主要障礙
低碳農業是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中應運而生的一種綠色的農業發展模式,是對現有高碳農業模式的一種反思,它要求在農業生產、經營、消費的全過程實現碳能源的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從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節約有限資源,降低農業生產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最終實現可持續發展。顯然,發展低碳農業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也是我國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動農業轉型升級的優先選項,理應大力推廣。但在現實中,和工業的轉型升級相比,農業的低碳發展和轉型升級卻面臨著更多的障礙。
3.1思想觀念的障礙
低碳農業是低碳經濟背景下應運而生的一種新生事物,理論上的探討仍然有限,實踐中也存在著認識上的偏差,盡管理念先進,但卻沒有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首先,對地方領導干部來講,招商引資、發展工業是重中之重、頭等大事,因為投資和項目是地方經濟實力的象征,也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保障。而農業往往投入多、收效慢,很少有領導去認真研究低碳農業的發展問題。其次,對廣大農民來講,大多數人由于經歷、經驗和知識所限,只能局限于眼前利益,認為低碳經濟和低碳農業離自己很遙遠,沒有積極性。其三,與工業對環境造成的明顯影響相比,整個社會對農業生產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認識不足,許多人可能還不知道現代農業也是一個高碳產業,是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第二大來源,因而對發展低碳農業重視不夠。
3.2體制機制的障礙
改革開放后在我國農村實行的,曾經極大地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促進了我國農業生產的迅速發展,成功地解決了土地集體所有制下農民的溫飽問題。但要發展低碳農業,這種體制就不適應:首先,分田到戶是典型的小農經濟和散戶經營,投資少、規模小,因而,能夠看得到的短期利益是經營者優先考慮的目標,他們對保護生態和低碳技術的應用、推廣缺乏動力;其次,農戶分散經營的小農經濟模式與規模化經營的低碳農業發展模式,從根本上說是不相容的,推廣低碳農業難度較大;其三,目前農村的土地流轉制度對農民進行土地流轉限制太多,不利于土地的規模經營,也不利于低碳農業的發展。
3.3生產模式的障礙
在農業生產方式上,農民長期以來形成了對化肥、農藥使用的嚴重依賴和慣性思維,這種高碳化的化學農業生產模式對農業生態環境造成了巨大破壞。首先,化肥、農藥的長期使用,造成土壤板結、肥力下降,結果又導致新一輪種植時化肥、農藥用量增大,形成惡性循環;其次,由于農技人員缺乏,農戶很少得到系統的技術指導,農民所購買的化肥、農藥包裝上說明又不夠充分、恰當,導致化肥、農藥的使用結構不合理、方法不科學,既增加了農業投入成本,又污染了環境;其三,國家提高糧食產量、確保糧食安全的需要,也在無形中強化了這種農業生產模式,化肥、農藥的使用量還在增加,農業的低碳化發展仍有不小的阻力。
3.4技術標準的障礙
發展低碳農業,關鍵是要有新技術、新標準對農業的低碳化發展給予強有力的支撐和推動,但在我國,由于科技投入不到位、科技成果轉化困難等原因,支撐、推動低碳農業發展的新技術、新標準仍然比較缺乏。首先,支撐低碳農業發展的成熟對路、前景廣闊的技術比較少,一些急需的技術出現空白,無法滿足實踐的需要;其次,現有的、成熟的低碳技術,由于推廣應用不到位,沒有起到降低農業生產成本的作用,反而造成了發展低碳農業的“不經濟”,影響低碳技術的推廣、應用;其三,相關技術規范和評價標準不完善,沒有考慮到前后銜接的問題,比如,有關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標準常常政出多門、前后不一,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低碳農業的發展。
3.5人力資本的障礙
與一般農業相比,發展低碳農業需要較高素質的勞動力,或者說經過培訓、具有一定知識的人力資本是發展低碳農業必須投入的前期成本之一。但在我國農村,目前的現狀、勞動者的素質令人憂慮。首先,素質較高的青壯年勞動力大量流向城市,留在農村的基本是老人、婦女和小孩,農業勞動力呈現“老弱婦孺”化傾向,根本沒有能力發展低碳農業;其次,與城鎮居民相比,我國農村居民接受教育的年限普遍較短,文化程度較低,接受新知識、新觀念的速度較慢,不利于低碳農業的發展;其三,農村的教育培訓機構不健全,農民接受新知識、新觀念、新技術的培訓渠道和培訓機會都不多,這也在一定程度限制了農村勞動力素質的提高,影響低碳農業的發展。
4促進低碳農業發展的對策
發展低碳農業,農民是主體、政府是主導、技術是關鍵,低碳農業在實踐中所面臨的各種問題,幾乎都與這3個方面密切相關。所以,在推進低碳農業發展的問題上,任何思路的設計、對策建議的提出,都要充分考慮到這3個主要因素,綜合協調,匯聚共識,使低碳農業真正成為帶動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發展的可持續農業發展模式。
4.1形成有利于低碳農業發展的政績考核導向低碳農業
能不能順利發展,政府的主導作用至關重要,而政府作用的充分發揮,歸根結底還是要靠各級領導的重視和推動。這就涉及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也可以說是核心問題,即如何才能使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并全力推動低碳農業的發展,最好也是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考核,把低碳農業的發展納入到各級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體系,以考核機制的剛性轉變保證低碳農業的發展。就目前來講,政績考核機制的轉變,首先必須有助于從根本上消除長期以來形成的4種偏好,即:GDP偏好,以實現經濟的片面增長為核心;投資偏好,以盲目擴大投資為動力;外資偏好,以超國民待遇吸引外國直接投資;外貿偏好,以不計成本的出口創匯為功勞,把各級領導干部的注意力切實引向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主題。其次,要加大“三農”問題,特別是農業的轉型升級、農村的生態保護、農民的培訓教育等事關農業長遠發展問題在領導干部政績考核中的比重,引導各級領導干部真正從思想上、行動上重視農業、發展農業。
4.2建立有利于低碳農業發展的激勵約束機制
制度經濟學理論認為,制度比技術更重要,好的制度會促進創新,不好的制度則會遏制創新。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制度具有激勵和約束功能。制度構成了社會的保護和激勵結構,使人們對創新具有可以預見的期待,從而極大地激發整個社會的創新熱情和創新積極性。就發展低碳農業而言,激勵約束機制的建立,關鍵是要通過激勵與約束手段的運用,達到鼓勵低碳發展、限制高碳發展的目的,從而有效地引導農業低碳化發展。比如,可以通過政策優惠、金融支持、生產補貼等各種措施,旗幟鮮明地對低碳發展予以鼓勵和獎勵。也可以通過生態補償等手段,對高碳農業征收生態補償費用,加大高碳農業的成本,通過經濟利益的反差,引導各經濟主體自覺走向低碳發展。
4.3完善支撐低碳農業發展的技術創新體系
低碳農業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為基礎的一種新的農業發展模式,低碳技術是其最重要的支撐。所以,發展低碳農業就必須牢牢抓住科技創新這個關鍵,通過技術創新、引進、吸收、消化等多種途徑,關注低碳技術前沿,跟蹤低碳技術趨勢,盡快完善我國的低碳農業技術體系,為低碳農業的發展提供堅實的技術基礎。完善我國農業低碳技術體系,亟需解決以下問題:首先要加大對農業低碳技術的研發投入,確保農業低碳技術的開發、應用、推廣有足夠的資金支持;其次,要制定促進農業低碳技術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低碳技術的研究、開發、引進、轉讓和使用予以稅收方面的優惠;其三,要優先開發通用性強、使用范圍廣、經濟效益高的低碳農業技術,比如種養殖清潔生產技術、農業固碳減排技術、農村新能源技術等。
[關鍵詞] 低碳旅游 低碳旅游景區 長白山景區 策略
一、引言
目前,全球氣候變暖,災難性氣候屢屢出現,已經嚴重危害到人類的生存環境和健康安全。隨著資源環境與經濟發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發展以低能耗、低物耗、低排放、低污染為特征的“低碳經濟”似乎成為了人類社會發展的一條必經之路。
基于“低碳經濟”而提出的“低碳旅游”,似乎為旅游業未來發展提供了一個新的思路。它是借用低碳經濟的理念,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綠色旅游,它在世界范圍內都是一個新形式。在我國,一些低碳旅游的方式已在旅游的各個方面初見端倪,例如徒步旅游,垃圾帶回,旅館不提供一次性物品。
打造低碳景區,探索低碳旅游發展模式是旅游業走低碳化發展道路的必然環節,是旅游業謀求內涵式發展的必要途徑。長白山自然保護區是我國最早加合國人與生物圈保護區網,列為世界保留地之一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創建長白山低碳景區對實現景區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達到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二、低碳旅游與低碳旅游景區的內涵
1.低碳旅游的內涵
“低碳旅游”是在低碳經濟的大背景下產生的,2009年5月世界經濟論壇“走向低碳的旅行及旅游業”的報告中首次出現了“低碳旅游”的概念。
目前,尚沒有對其的準確定義,一般借用低碳經濟的理念,低碳旅游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綠色旅游。國內學者有其各自見解。低碳旅游,就是在旅游活動中計算二氧化碳,盡量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旅游,并用自己的行動彌補行動所釋放的“碳”。因此,也可以認定“低碳旅游”是一種更深層次的環保旅游(富筱琦,2009)。低碳旅游是指在旅游發展過程中,通過運用低碳技術、推行碳匯機制和倡導低碳旅游消費方式,以獲得更高的旅游體驗質量和更大的旅游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的一種可持續旅游發展新方式(蔡萌、汪宇明,2010)。
總之,作為經濟活動之一的低碳旅游,是低碳經濟基礎上的新型旅游方式,其內涵是以環境為中心,以減少對環境的傷害為重點,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旅游經濟模式,強調保護環境而非享受環境。
2.低碳旅游景區的內涵
“低碳景區”的內涵主要包括自然和人文內涵兩部分。自然內涵是指,把對景區的開發建設與低碳理念緊密相連,在開發和運營全過程堅持低碳化操作。人文內涵是指,低碳景區的建設要有一個良好的倡導低碳旅游的社會環境,要有對建設低碳景區的深度意義充分理解的廣大參與者(包括建設者和游客),把建設和保護低碳景區作為一種自覺意識和本能行動。
三、長白山景區發展低碳旅游的優勢及意義
1.長白山景區發展低碳旅游的優勢
長白山位于吉林省東南部地區,是中、朝兩國界山,是圖們江、鴨綠江、松花江的發源地,國家AAAAA級風景區。長白山自然保護區是我國最早加合國人與生物圈保護區網,列為世界保留地之一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它以其生物種源豐富、生態系統完整享譽全世界,具有極高的保護和科研價值。長白山景區本身是一個生態良好的景區,多年來始終以“保護”為主題進行建設,這使得景區發展低碳旅游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
第一,長白山是歐亞大陸北半部最具有代表性的典型自然綜合體,是世界少有的“物種基因庫”和“天然博物館”。 長白山森林資源豐富,氣候四季分明,森林的季相變化千姿百態,讓人們能感受到大自然的無窮魅力。根據相關調研資料顯示: 森林得天獨厚的自然環境,能夠為旅游者解除工作壓力、調節心理平衡、獲得身心健康,滿足旅游者求知、求美、探奇等需求。目前,世界的森林旅游業規模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長,成為當今世界旅游的熱點。就目前的基本形態來看,長白山森林生態旅游的發展潛力巨大,它的發展同時也將低碳理念帶入到具體旅游消費中,讓更多人通過健康的旅游方式來愉悅身心,保護環境。
第二,保護是長白山永恒的主題。多年來,黨和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在保護方面下了很大功夫。2005年6月長白山保護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成立,實行長白山區域 “統一規劃、統一保護、統一開發、統一管理”的方針。管委會為省政府的派出機構,正廳級建制,代表省政府依法對管理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行政事務,以及自然資源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管委會的成立使保護開發事業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
第三,長白山景區立足于以旅游為主導的產業開發,千方百計的擴大投資規模,高標準的推進旅游景區的項目建設。景區在2009年重點開發了78個項目,總投資達到了61億元??梢钥闯觯芪瘯诎l展長白山景區旅游上,積極完善長白山景區的旅游設施和旅游服務功能。同時,管委會通過招商引資的方式,加快景區的發展。目前,長白山景區正在興建一個投資高達220億元的開發項目。越來越多的投資商看上長白山這片寶地,相繼進行投資,為景區的發展提供了資金支持。
第四,長白山作為中國北方民族的發祥地和關東文化的根據地,有著“原始、源頭、元氣”和“神奇、神圣、神秘”的文化內涵,是關東人民世代繁衍生息的搖籃,也是東北旅游的靈魂和地標,更有朝鮮、韓國等將長白山視為其民族的發祥地。發展低碳旅游,保護長白山生態環境,是廣大關東人民和朝韓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定會得到他們的大力支持。
2.長白山景區發展低碳旅游的意義
首先,創新景區發展規則。低碳景區的創建是一個系統工程,由于其系統性則催生了新的景區發展規則。在諸如怎樣將低碳的衡量指標融入到現有的景區評價體系、怎樣在低碳運營模式中改革現有景區的管理模式、怎樣實現替代傳統能源的新能源和新技術、生態文化綜合效益能否最大化等等都需要制定規則予以引導。長白山低碳景區的創建會改革景區發展模式,適應大背景大形勢,實現可持續發展。
其次,促進區域低碳產業的整合開發。長白山景區在低碳的建設與改造中, 不可避免地將低碳的發展理念向其他產業和區域全面滲透,有利于激活區域優勢資源,構建整合互動機制,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最終實現區域其他產業的低碳進程,構建互惠共贏的區域發展模式。長白山低碳景區構建將成為未來吉林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之一。
最后,促進公眾養成低碳的生活習慣。在低碳旅游景區的游客無論在飲食、住宿、交通、通訊等各個方面都能親身體驗到低碳生活的方式,并且通過景區低碳知識的宣傳、碳補償等活動深入了解低碳的意義,教育他們節約資源,主動保護生態環境,在旅游活動結束后繼續堅持低碳生活,逐漸形成生態文明時代的生活方式。
四、長白山景區發展低碳旅游策略
1.政府的低碳導則
低碳旅游作為新興的旅游方式,與傳統旅游相比,成長時間較短,綜合配套設施較弱,在起步發展階段,受到技術、資金等方面的限制,亟需政府的大力扶植培育,改善發展環境,增強發展動力。成立于2005年的管委會作為保護和發展長白山景區的主體,應發揮其發展低碳旅游的主力軍作用,從而真正實現對長白山的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保護和統一開發的戰略目標。
管委會應充分學習和實踐景區《低碳建設專項規劃》,合理規劃旅游區環境承載力,并通過科學制定規劃摸清景區低碳家底。管委會應該給旅游企業給予一定的資金政策扶持,如:旅游企業運用相關低碳產品或引進低碳技術,管委會可以對該企業進行減稅或退稅。發展低碳旅游的主要障礙之一,就是低碳旅游的標準問題。管委會應加快對景區碳排放量、垃圾處理、低碳公共交通方式等制定嚴格標準,特別是在星級酒店和A級景區的評定標準中,突出增加和細化對各項設施碳排放標準的制定、執行、測評和檢驗,并最終從法律和制度層面將低碳旅游標準化和制度化。管委會可以通過建立完善區域間合作機制,統籌遼寧、黑龍江、吉林三省及長白山景區周邊地區的人力、物力等資源,形成合力發展長白山景區低碳旅游的長效機制,開展低碳旅游的國際間合作。
2.構建低碳旅游設施
旅游設施是旅游目的地旅游行業的人員向游客提供服務時依托的各項物質設施和設備,它是旅游景區的物質基礎,一個景區要想真正實現低碳化首先應該考慮的就是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低碳旅游設施。低碳旅游設施的建立不能只依靠傳統的節能環保的理念,更應該把當前世界先進的低碳技術或低碳技術產品直接或間接地應用到建設過程中。
長白山景區的環保型旅游觀光車仍是柴油汽車,其燃料仍是能源利用率很低的化石燃料。要想達到真正意義上的交通工具低碳排放甚至零碳排放,應該利用生物能、氫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為交通工具提供主要動力以及推廣無碳交通方式。景區應建立完善的廢棄物綜合處理系統,引進先進的垃圾處理技術,建立完善的生活污水處理系統,污水控制措施上由傳統的“集中收集、統一管理”模式向“局部區域分散式管理”模式轉變。結合長白山景區特有的地形和自然條件,采用最新的生態系統工程技術――無動力型高效生態綠地污水處理系統,通過加壓泵站或吸糞車將污水輸送到生態綠地進行處理。景區能源供應設施低碳化的主要途徑是增加太陽能采集板的應用,加強對地熱能利用技術的關注與應用。建立低碳化的旅店及餐館,不提供一次性餐具,不主動為顧客提供包裝塑料袋等。
3.營造低碳旅游吸引物
低碳旅游吸引物是指用來吸引旅游者前來旅游的一切有形的、無形的,物質的、非物質的,自然的、人工的低碳旅游吸引要素,既可以是各種自然低碳景觀;如濕地、海洋、森林等自然旅游資源,也可以是人工創造的低碳設施景觀,如低碳建筑設施、低碳產業示范園區;還可以是多樣化的低碳旅游活動產品,如運動休閑活動、文化娛樂活動等。
據管委會2010年的一則公告中顯示,自該年起,長白山景區的建設進入到了一個展新的階段。僅2010年一年,全區將安排10億元以上項目3項、1億元以上項目10項,重點建設白溪、臥龍、和平、漫江旅游休閑度假區。在未來幾年中,景區打算圍繞長白山自然保護區為核心,以3大旅游服務功能區(北、西、南線)為基礎,建立7個主題旅游小鎮(溫泉小鎮、運動小鎮、生態小鎮、養生小鎮、滑雪小鎮等)。這些旅游度假區及主題小鎮的建設,無疑會大大拉動長白山旅游的發展,但也正是因此,長白山景區建設者們應該充分的意識到低碳旅游的重要性,應該合理、有效地引進先進的低碳化的景區設施建設方案,并且應該把前沿的低碳技術有效地應用到人造設施景觀吸引物的建設中去。努力做到在長白山內建立起一套以低碳產業園區、低碳休閑娛樂區、低碳社區和低碳旅游公共休憩場所為元素的低碳旅游吸引物。
4.倡導低碳旅游消費方式
低碳旅游消費方式是指旅游者在旅游消費的過程中,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來減少旅游者的個人旅游碳足跡。它是一種科學文明的現代旅游消費方式。
倡導低碳旅游消費方式,最主要的是轉變人們的觀念,讓人們形成低碳的思維方式。政府在低碳旅游消費方式上主要起到引導和宣傳的作用。管委會可以發出一個倡議書,鼓勵旅游企業形成低碳聯盟,推廣、交流節能減排技術。對導游和游客采取免費發放《景區游客低碳旅游消費指南》,進行有效的宣傳教育。旅游企業一方面要積極建設旅游者可以進行低碳旅游的平臺,另一方面也要加強宣傳和積極引導。旅游者作為低碳旅游消費方式的主體,應盡量以徒步、自行車、環保車等相對低碳的旅游交通方式;盡量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在購物時,不使用商家提供的免費塑料袋和過度包裝;在選擇旅游活動時,應優先選擇體育、運動、康體低碳旅游體驗活動;自覺進行“碳補償”,通過個人付款給專門機構,由他們通過環保項目抵消二氧化碳量或者自己親自植樹補償。
5.培育碳匯旅游體驗環境
旅游體驗環境是通過旅游的硬件基礎設施和軟性的文化,管理和服務等各個方面來為游客提供一種旅游的體驗。碳匯旅游體驗環境綜合了各種形成和影響低碳旅游體驗的自然和人文社會因素,主導作用是景區自然碳匯機制的強化、弱化或者最大程度降低旅游活動過程中的碳排放強度。
營造碳匯旅游體驗環境是低碳旅游發展的最基本層面。培育碳匯旅游體驗環境主要通過政府、旅游企業、旅游社區以及旅游者的共同努力才能實現。政府要通過推行旅游碳匯機制,制定碳匯旅游體驗環境的評估指標和監督機構,不斷增強旅游目的地或旅游區的碳匯能力。旅游企業要引入碳匯機制的旅游環境培育理念,注重提供企業生態文明建設,盡快實施低碳技術裝備和服務方式轉型,打造低碳旅游企業。旅游社區要積極參與旅游環境的建設與維護,實施低碳社區行動,構建和諧暢爽的低碳旅游社區環境。旅游者要自覺規范自身的旅游行為,樹立“碳中和”的旅游消費理念,實行“碳補償”或“碳抵消”的旅游消費方式。由此,共同實現旅游體驗環境優化,最大限度地提高旅游環境的碳匯能力。
五、結語
發展低碳旅游是順應世界經濟發展潮流的必由之路。創建低碳景區是新形勢下旅游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可以推動相關企業走低碳之路,有助于傳播低碳理念,增強環保意識。低碳景區的創建是一個系統工程,納入低碳旅游的政府導向、低碳旅游設施、低碳旅游吸引物、低碳旅游環境以及低碳旅游消費方式等五大要素,才可以實現景區的低碳轉型,實現景區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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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鐵路行業低碳發展對策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低碳經濟。
所謂低碳經濟,是指在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下, 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等多種手段, 盡可能地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 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一種經濟發展形態。
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 是人類社會繼農業文明、工業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進步。低碳經濟實質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潔能源開發、追求綠色gdp的問題, 核心是能源技術和減排技術創新、產業結構和制度創新以及人類生存發展觀念的根本性轉變。
1 為什么要發展低碳經濟
1.1 低碳經濟提出的背景
低碳經濟提出的大背本文由收集整理景,是全球氣候變暖對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嚴峻挑戰。隨著全球人口和經濟規模的不斷增長,能源使用帶來的環境問題及其誘因不斷地為人們所認識,不止是煙霧、光化學煙霧和酸雨等的危害,大氣中二氧化碳(co2)濃度升高帶來的全球氣候變化也已被確認為不爭的事實。
在此背景下,“碳足跡”、“低碳經濟”、“低碳技術”、“低碳發展”、“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會”、“低碳城市”、“低碳世界”等一系列新概念應運而生。而能源與經濟以至價值觀實行大變革的結果,可能將為逐步邁向生態文明走出一條新路,即:擯棄20世紀的傳統增長模式,直接應用新世紀的創新技術與創新機制,通過低碳經濟模式與低碳生活方式,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
1.2 我國面臨的挑戰
在全球氣候變暖的背景下,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低碳經濟”成為全球熱點。歐美發達國家大力推進以高能效、低排放為核心的低碳革命。著力發展低碳技術,并對產業、能源、技術、貿易等政策進行重大調整,以搶占先機和產業制高點。低碳經濟的爭奪戰,,已在全球悄然打響。這對我國是壓力也是挑戰。
1.3 發展低碳經濟的意義
發展低碳經濟,一方面,是積極承擔環境保護責任,完成國家節能降耗指標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調整經濟結構, 提高能源利用效益, 發展新興工業, 建設生態文明。這是摒棄以往先污染后治理、先低端后高端、先粗放后集約的發展模式的現實途徑, 是實現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保護雙贏的必然選擇。
2 我國鐵路行業低碳節能減排的現狀和優勢
近年來,我國鐵路事業的發展蒸蒸日上,同時,國家為了應對金融危機推行了擴大內需的經濟政策,加快了基礎建設的步伐,4萬億的基建投資將更加有利于我國鐵路事業的發展。2009年11月25日鐵道部統計中心1-11月份全國鐵路主要指標完成情況,全國鐵路運輸經營繼續呈現良好局面。全國鐵路完成裝車153962車,創下歷史最高水平。
2.1 鐵路是低碳節能環保型的運輸方式
據國家有關單位統計,國家鐵路單位運輸工作量能耗約為公路的10.3%、民航的7.1%、管道的16.7%,與水運基本持平。雙線高速鐵路與6車道高速公路相比,鐵路占用土地約為公路的1/3;鐵路完成單位運輸量所占用的土地面積約為公路的1/10。2008年鐵路運輸總能耗1820.9萬t標準煤,占交通運輸業用能總量的10%,完成了國內運輸33.3% 的旅客周轉量和44.2% 的貨物周轉量。
2.2 鐵路低碳節能減排取得顯著效果
通過制定規劃,加強管理,依靠技術進步,推動節能減排。在客貨運量持續大幅度增長、列車運行速度提高、客運舒適度改善的情況下,能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2008年國家鐵路單位運輸工作量能耗比2003年降低23.5%,取得節能減排的顯著效果。
3 我國鐵路運輸行業發展低碳經濟的對策
通過現代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鐵道系統體制的完善,我國鐵路行業這幾年正經歷跨越式的發展,這也為鐵路低碳經濟的實施提供了條件,因此根據現在的經濟發展狀況有幾項對策可以施行。
3.1 設立碳基金,鼓勵低碳技術的研究和開發
碳基金的資金用于投資方面,一是,促進低碳技術的研究與開發;二是,加快技術商業化。我國碳基金模式應以政府投資為主,多渠道籌集資金,按企業模式運作。碳基金公司通過多種方式找出碳中和技術,評估其減排潛力和技術成熟度,鼓勵技術創新,開拓
轉貼于
和培育低碳技術市場,以促進長期減排。必須強化自主創新能力,鼓勵企業開發低碳技術和低碳產品,整合市場現有的低碳技術,加以迅速推廣和應用。
與此同時,積極倡導綠色消費、綠色經營的理念,使公眾真正參與進來。人類活動加劇氣候變化的趨勢如不扭轉,那么生態系統崩潰、水資源缺乏、疾病肆虐等系列問題必將威脅人類的生存。因此,要緊緊抓住低碳發展的主軸,配以生態的要求,推動技術發展和建立低碳經濟,從而最終實現由“高碳”時代到“低碳”時代的跨越,真正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3.2 實施內涵擴大再生產,提高運輸效率
堅持內涵擴大再生產,充分利用六次大面積提速帶來的技術進步,實施了鐵路局直接管理站段的改革,對運輸生產力布局進行了全面調整,極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率,優化了運力資源配置;大力創新運輸組織,推行長交路、車循環、輪乘制,最大程度地挖掘路網整體能力。2002—2008年,在路網規模僅增長9.5%的情況下,鐵路運量實現了大幅度增長。2008年,全國鐵路客運量、貨運量、總換算噸公里,比2002年分別增長38.2%,61.6%,59.3%。貨車周轉時間壓縮到4.73天,比2002年的5.07天壓縮了6.7%,相當于每年增加貨車4.6萬輛。我國鐵路以占世界鐵路6%的營業里程完成了世界鐵路25%的工作量,運輸效率世界第一。
3.3 依靠技術進步實現節能提效
批量投入運營的國產化和諧型動車組,采用交直交傳動、再生制動等先進節能技術,以流線型車型減少運行阻力,以輕型車體減少自重,大大降低了能耗。據測算,和諧號動車組列車每小時人均耗電不足16kw·h,以京津城際鐵路高速動車組為例,從北京—天津運營時間為0.5 h,每小時人均耗電不足8kw·h。
3.4 大力發展高速鐵路
高速鐵路在節能環保、防治噪音、節約土地以及降低外部成本等方面相對于其他交通運輸方式和普速鐵路具有很大優勢。
【關鍵詞】低碳經濟;低碳審計;應用建議
近年來,隨著全球環境問題的日益嚴峻,低碳經濟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新經濟發展模式成為國內外關注的熱點。低碳經濟的發展模式就是在實踐中運用低碳經濟理論組織經濟活動,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三低三高)為基礎,以節能減排為發展方式,以碳中和技術為發展方法,不僅能源行業,同時建筑、化工和制造業等等也都朝著低碳化、無碳化方向發展的綠色經濟發展模式。面對我國經濟發展的現實需要,我國“十二五”(2011年~2015年)規劃提出了單位GDP能耗下降17.3%的目標。審計作為經濟生活中的監督和促進力量,對低碳經濟發展,確保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應發揮重要作用,開展低碳審計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低碳審計的目標
審計目標是指在一定的環境下,審計主體通過審計時間活動所期望達到的境地或者最終結果,是人們通過審計活動所期望實現的根本目的、要求的總和。低碳審計的總體目標較多體現在為政府實施低碳經濟提供建議,通過審計監督促進低碳政策、低碳經濟杠桿、低碳技術的合理、有效應用,同時也保障低碳經濟的健康發展,減緩氣候變化,促進人類可持續發展。低碳審計的具體目標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低碳政策、法規和制度過程的科學性,實施過程的適當性和遵循性;(2)中央、地方政府和企業單位低碳責任履行的效果性;(3)低碳產品補助資金使用的效率與效果;(4)低碳財稅減免的符合性、真實性和效果性;(5)加強對低碳交易體系的研究。
二、低碳審計的內容
低碳經濟審計模式可以沿著低碳生產、低碳技術、新能源開發與環境績效審計、節能減排審計、能源審計相結合的方向進行探索。由國家機關進行的低碳經濟審計屬于宏觀層次,其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第一,對于國家制定的低碳政策執行的效果進行審計,同時也為低碳經濟制度體制、方針和政策的發展完善服務。低碳審計可進行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后審計。事前審計結合低碳評價,事中審計對節能減排的執行過程定期監督,事后審計主要對效果進行反饋,發現問題,及時修訂和管理政策法規。第二,對低碳經濟資金進行績效審計,從對資金的預算、籌措、管理、使用到投資進行環環審計,對其科學性、合理性以及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做出評價。審計監督的傳統范疇在低碳經濟的環境下要進行適當調整。低碳財稅資金是針對低碳項目或者產品而劃撥或者減免的,審計中要嚴格審查項目或者產品的符合性,避免搭便車現象存在。另外,嚴格審查資金使用的真實性以及使用效果,即是否達到預期的低碳促進效果進行審計,發現問題并及時反饋。第三,對低碳經濟行為和產品的審計認證。根據目前歐美國家的經驗,購買和使用低碳產品有激勵政策,如使用節能設備和節能建筑等低碳技術開發行為。稅收減免和補貼政策需要以低碳產品和低碳行為進行認證為前提。同時我國擁有龐大的碳排放市場,中國科學院――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鋼透露“十二五”將在國內開設碳交易市場,碳交易也需要對碳源和碳匯進行確認。通過政策手段,由國家林業局與幾大能源公司開展碳交易,帶動國內碳交易的形成和完善。我國尚未建立碳交易平臺,按照英國實施碳交易慣例,這個平臺的核心就是第三方的獨立認證機構,只有這樣機構的存在才能對排放量進行審核和確認,交易成為可能,這也是我國碳交易平臺建設的瓶頸。除了宏觀層次,企事業單位還應該進行微觀層次的低碳審計。審計的內容主要側重于制度、政策、目標、標準的貫徹執行,以及責任的落實完成。企業在建設低碳經濟的過程中,短期內的支出會大于收獲,因此,需要實施低碳審計來監管督促企業開展低碳活動。通過低碳審計,能夠發現企業在低碳消費中存在的問題,揭示風險并運用法律法規等手段查處杜絕這些問題,督促企業采取低碳消費方式。
三、低碳審計的程序和方法
在開展低碳審計的程序上,第一,審前需要根據審計對象生產經營和管理特點,有針對性地確定與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相關的審計重點、評價指標與計算方法。審計重點在傳統的財務審計基礎上可側重于節能減排、環境績效、低碳技術創新與運用、清潔能源的貢獻份額等。由于低碳審計要求比較量化的審計證據作為支持,相關的參考評價指標的收集及制定顯得比較缺乏。我國審計隊伍的現狀可能無法勝任,但可多咨詢低碳和環境等方面的專家人才的意見,集中培養同時涉及兩個領域的專業人才。國家也需要盡快出臺相關的低碳審查標準。合規性審計中需考慮的低碳指標主要是二氧化碳的總排指標和相對指標。計算二氧化碳排放量時可以引用測算模型CO2=ΣKi×Ei(其中Ei表示不同的能源類型,Ki表示不同的碳排放系數)。由于此模型只是估算總的排放量,為了更具有針對性和準確性,可以根據需要對每個行業的碳排放量,比如能源行業、建筑行業、制造工業、居民和交通運輸業,作為二級指標進行審計檢查。第二,事中審計或者現場審計時,審計人員深入了解低碳投入、運營費用、經濟產出等經濟效益指標,綜合考慮審計對象生產環境和技術實力等的低碳發展趨勢。目前我國的建筑碳排放占了全國全部碳排放的將近一半,因此,碳審計的重點應該放在建筑物上,也就是說能耗最大的建筑業應該借鑒香港的經驗,實行碳審計系列活動,這樣就能夠分析出現有的建筑物溫室氣體的排放,找到潛在的節能減排措施。審計師實施審計的過程主要取決于對“風險”的評估。在審計過程中,突出和創新使用實地觀察法、問卷調查法、現場跟蹤法等等審計調查方法,考慮企業整個生命周期鏈條的碳排放量,還要考慮外部性因素,技術創新經濟型指標以及效益性指標,使用計量法和審計人員專業判斷相結合的評價方法來綜合執行審計過程。第三,總結和撰寫審計報告并提出合理的審計建議。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經有不少公司自主把碳排放量寫入可持續發展報告中,一方面以督促減少碳排放量,另一方面也向市場傳遞信息使自己脫穎而出。公司公開披露溫室氣體排放資料以及有第三方保證的自愿參與日益成為一種趨勢。審計報告提供的科學合理的數據,有助于分析使用者的行為或者相關設備運行狀況,從而找出潛在的節能減排措施和能源高效利用方法,讓政府、企業、公眾都明白能源都消耗在哪里,而碳排放又排放到何處,從而促使整個社會形成節能減排的意識。
四、對我國低碳審計發展的建議
(一)宏觀層面
第一,完善低碳審計的體制、政策法律法規和評價標準。審計信息具有非競爭性、非排他性,法律的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可以彌補市場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矯正外部性產生的根源并實現社會效用最大化。審計關系中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以及審計主體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會導致機會主義行為,良好的制度規范可以促使審計主體的審計動機轉化為履行公共受托責任和增進社會公共利益。目前我國正在制定開展低碳審計理論與實踐相關的法規,但具體到審計的行為規范與工作指南的更新工作還沒有跟上,應該結合國情,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建立評價低碳消費成本和效益的原則及指標體系,加快建設低碳審計的法律法規體系。第二,盡快建立碳交易平臺。按照《京都議定書》的要求,工業發達國家到2012年至少減少50億噸的二氧化碳的排放。但專家預計,發達國家至少有25億噸的減排量需求無法得到滿足,從而需要其他國家的協助。碳減排市場給發展中國家提供了一個龐大的市場。對中國來說,碳交易仍然是個巨大的、尚待開發的市場。一方面,可以通過碳價格控制,在交易中實現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我國在從事碳交易的同時,應著眼于從清潔發展機制(CDM)中獲取國外先進的節能減排技術,由此不斷改善中國的環境狀況。碳交易平臺的建立需要成熟的碳認證業務,因此社會審計機構的碳認證領域的業務拓展開發具有市場空間。第三,做好低碳意識的推廣工作,相關專業人才的培養投資必不可少。低碳審計模式是一種全新的模式,大力宣傳低碳經濟的概念、內涵、方法和措施,同時在探索中有所創造。開展低碳經濟審計的目的是為國家和企業的低碳生產管理,尤其是對節能技改管理提供科學的改進意見,從而推動低碳經濟的發展。因此,審計意見的科學性非常重要。為此,一方面,需要有一支專業化的審計隊伍,在管理、計量、統計、能源利用、能效分析、財務分析、環境保護、低碳生產等方面有充分的從業經驗,以保證改進意見的科學性;另一方面,企業管理部門也應有專職的低碳經濟生產管理師,他們既能為低碳生產、能源利用進行科學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分析和管理,克服資源浪費,又能較好地配合審計工作的開展。
(二)微觀層面
作為低碳審計主體的核心,會計師事務所應擴展相關碳審計業務,可以借助已有的客戶資源和專業技能優勢實現業務范圍的逐步滲透和擴張。并通過引進專門人才,與外部專家合作等多種途徑,逐步確立審計技能的優勢,擴大市場影響,進而不斷拓展碳審計市場份額。由于與傳統的審計框架不同,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區別對待傳統的以鑒證服務為主的業務和碳審計業務??梢酝ㄟ^與相關專業機構合作的方式,借助客戶資源優勢,挖掘潛在新客戶,不僅在專業勝任能力上增加了籌碼,同時也拓展了市場份額。在部分國家,以產品的碳足跡為樣本的試驗計劃已經在進行中。在英國,20家公司已經與政府資助的碳信托合作,試點碳基金股票單位級的碳審計及零售產品的碳認證。在法國,連鎖超市對26項自有品牌產品進行了碳追蹤,并使用了“紅綠燈”標記作為碳編碼系統以顯示碳評級。德國的十個大公司,包括巴斯夫、漢高、利樂、REWE集團對小部分樣本進行了碳足跡試驗。在日本,30個公司合作的“生態產品”計劃正在運行中,而在韓國試點進行了對十大消費產品的碳評級??梢姡诠姾推髽I界,在產品層面建設碳審計和碳認證是低碳經濟發展中的根本動力。創造培養多領域專業人才的機會。在香港,由能源學會主辦的Certified Carbon Auditor Professional(CAP)的專業培訓課程和資格認證得到開展,為社會各界有興趣并致力于投身低碳事業的人士提供了很好的機會。
對于企業個體來說,應該考慮長遠,以可持續發展為目的,減少碳排放為直接動力,革新生產技術,才能立足國際市場有力競爭。通過碳審計使企業明白能源消耗在哪里,碳排放到哪里,從而幫助企業充分了解自身的產品,以應對國際市場的挑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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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氣候變化;國際碳排放權;氣候正義;分配
中圖分類號:D99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6604(2015)01―0034―07
為控制溫室氣體的排放,通過氣候協議制定減排制度已一種共識。然而《京都議定書》之后,國際社會并沒有形成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原因是各國對國際碳排放權的分配存在巨大分歧。如何為各國分配碳排放權才是正義的引起了各國政府的關注。為此,本文從氣候正義的視角提出國際碳排放權分配的原則和路徑。
一、國際碳排放權的緣起
國家對溫室氣體的排放,從不受限制的自由到一種由協議規定的權利,主要基于三個方面的事實。即科學界、國際社會和國家間對溫室氣體排放限制的共識。
(一)全球變暖已是科學界不爭的事實
氣候變暖問題首先是由科學界提出并推動的。1820年開始,全球變暖就引起西方科學家的關注。德國天文學家Herschel最早研究太陽黑子對地球氣溫的影響。1827年,法國物理學家Fourier提出了二氧化碳可能吸收太陽能的結論。1861年,愛爾蘭物理學家John Tyndall通過實驗發現,大氣中的水分子和二氧化碳具有很強的熱輻射吸收和釋放能力,其量變可能引起氣候的異常。1896年瑞典物理學家Arrhenius將Fourier的理論定義為“溫室效應”,并首次提出人類活動釋放的二氧化碳對氣候造成顯著影響。
全球變暖問題在20世紀后半葉引起了科學家們的重視。1971年,美國大氣研究員會的威廉?凱洛格在一次會議中提到“因人類的疏忽而對氣候造成的影響”問題。1979年,第一次世界氣候大會提出:倘若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仍如現在這樣不斷增加,那么20世紀末氣溫的上升將達到可以測量的程度,到21世紀中葉將出現顯著的增溫現象。1989年,世界氣象組織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成立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PC)”,該組織現在是氣候變化報告最權威的機構。截至目前,IPPC已經了五次評估報告,結果證實全球變暖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同時,證據也表明“溫室效應說”解釋全球變暖是科學的。關于氣候變化的理論有“溫室效應說”“太陽活動說”“天文冰期說”“潮汐調溫說”“海洋調溫說”等理論,但只有“溫室效應說”屬于人類影響氣候的范疇,并得到科學界的普遍認可。對冰芯的空氣采樣研究表明,過去長達65萬年內,大氣二氧化碳的碳濃度一直保持在180ppm和300ppm之間。但從工業化革命早期到2005年,這一數值從大約為280ppm達到了379 ppm,并且其他溫室氣體的濃度也在快速增長,如甲烷從715ppb上升到2005年的1 774ppb,氧化亞氮從270ppb上升到319ppb。雖然甲烷和氧化亞氮在大氣中的濃度小,但甲烷對增溫效應的貢獻是15%,氧化亞氮單分子增溫潛勢卻是二氧化碳的310倍。目前,溫室氣體濃度的增加被認為是地球升溫的主要原因,而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卻導致了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的上升。因此,從科學上講,防止氣候變暖必然要限制化石燃料的使用。
(二)氣候變化引起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
20世紀70年代,國際社會開始關注氣候變化問題。1979年,世界氣象組織發起了第一屆世界氣候大會,大會以“氣候和人類”為主題。大會承認因人類活動造成氣候變化問題的嚴重性,特別是二氧化碳大量排放造成全球變暖的問題需要迫切的解決。大會同意由世界氣象組織、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國際科學委員會共同負責制訂一個世界氣候研究計劃,定期討論全球氣候變化問題。
20世紀80年代,全球氣候變化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1982年在內羅畢人類環境特別會議的召開表明:國際社會不但意識到氣候變化的嚴重性,而且開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問題。1985年在奧地利召開的溫室氣體國際研討會呼吁,必要時考慮草擬一個控制溫室氣體、氣候變化和能源利用方面的國際公約。1988年在加拿大召開的主題為“變化中的大氣:對全球安全的影響”世界大會,呼吁全球應當采取共同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問題。1989召開的幾次有關氣候變化的會議,均表明國際社會對氣候變化的重視和采取共同行動應對氣候變化的共識。
20世紀90年代后,氣候變化不但成為人類共同關注的問題,而且由國際社會達成應對的國際公約。1990年,第二屆世界氣候大會呼吁立即開啟氣候變化公約談判,聯合國大會通過了關于保護氣候的第45/212號決議,決定成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政府問談判委員會。1991年,政府問談判委員會正式成立,氣候變化談判進入實質性階段。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通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序言中承認,氣候變化及其不利影響是人類共同關心的問題。1994年公約生效,為評估應對氣候變化的進展,公約締約方自1995年起每年召開締約方會議(COP)。1995年,公約第一次締約方大會召開,通過了“柏林授權”,并成立“柏林授權特別小組”,負責進行公約的后續法律文件談判。
(三)各國政府共同制訂《京都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開啟了國際社會以具有約束力的國際協議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時代。為了保證公約得到有效實施,1997年公約第三次締約方會議通過了《京都議定書》,提出了碳排放的總量控制目標,即“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平,進而防止劇烈的氣候改變對人類造成傷害”。同時該議定書明確了附件B中的締約方在第一減排階段減排目標,并規定了締約方實現減排目標的三種機制。應當說,《京都議定書》最大的優點是其具有法律約束力,而它的指導思想就是如果不采取多邊協定的方式約束締約國的,就無法在對抗氣候變化上取得顯著進步。所以,《京都議定書》的簽署和生效,標志著控制和減少碳排放已經成為全球共識并上升至法律層面,碳排放權成為一種由法律賦予或規定的權利。
二、國際碳排放權的厘定
全球大氣環境中,一定含量的溫室氣體不會引起氣候變化.但如果溫室氣體超過一定的濃度,就會造成明顯的氣溫升高,引起氣候變暖。應對氣候變化要將溫室氣體含量控制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碳排放權就是這種容許范圍內的一定數量的溫室氣體排放指標,它不同于傳統的權利,而是由人類發展過程中產生的一種新型權利。
(一)國際碳排放權的內涵
國際碳排放權是國際法主體為了生存和發展的需要,由國際條約所賦予的向大氣排放一定數量溫室氣體的權利,其實質是權利主體獲取的一定數量的氣候環境資源使用權。這種權利不同于傳統的權利,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權利的本質上不僅僅是權利,更是義務。國際碳排放權形式上表現為國際條約允許某個國家(地區)或國際組織溫室氣體排放的指標,實質上是重在限制溫室氣體排放,即只有在該指標規定的數量范圍內排放溫室氣體才是合法的,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權利的主體范圍廣泛。氣候資源無法為任何國家獨占使用,是公共物品,全人類都有權使用.所以國際碳排放權的主體是全人類。但國際碳排放權經過分配后,其主體包括國家、國際組織、自然人、法人等。
第三,權利的客體是大氣環境的溫室氣體容量資源。碳排放權概念是在大氣環境容量理論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該權利以大氣環境容量為客體 。人類的早些時期,溫室氣體排放量不大,并沒有超過大氣環境的自凈能力或一定的溫室氣體含量.也就沒有將大氣環境的溫室氣體容量作為一種資源。只是由于化石燃料大量使用,溫室氣體的排放增長太快,嚴重超過了大氣環境的自凈能力,使得大氣環境的溫室氣體容量日益成為一種稀缺資源。這種資源不具有特定性和排他性,與傳統物權法中的客體有所不同。
第四,權利的內容是主體對若干大氣環境溫室氣體容量資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具體而言,權利主體可以占有其擁有的排放指標而不做任何使用,也可以自己排放一定數量的溫室氣體,或者將盈余的排放指標贈予、出賣給其他主體。但權利主體一旦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了排放指標,這種權利就予以消失。
(二)國際碳排放權的屬性
關于碳排放權的性質,目前存在準物權說、生存權說和發展權說。本文重在國際碳排放權的分配,所以僅分析其生存權和發展權屬性。
1.國際碳排放權是一種生存權。
生存權是基于人類生存本能而產生的自然權利或者是“法前”權利,即伴隨人的出生而產生的一種權利,是指在一定社會關系中和歷史條件下,人們應當享有的維持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條件的權利。它不僅指個人的生命在生理意義上得到延續的權利,而且指一個國家、民族及其人民在社會意義上的生存得到保障的權利;不僅包含人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還包括人們賴以生存的財產不遭掠奪、人們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得到保障和不斷提高。
國際碳排放權是國家存續的前提。無論是個人,還是國家或民族,只要存續,其衣、食、住、行等過程必然產生溫室氣體,所以碳排放權的享有及其指標多少直接關系到個人、國家或民族的生存空間和狀態。從這個意義講,國家爭取碳排放指標就是保障國家的生存空間,滿足人民的生活需要,碳排放權是其他權利的基礎,沒有碳排放權就沒有生存權。產生影響。第一,它是一項天然權利,其是否享有與國家或國際組織的社會地位和經濟發展程度無關,分配過程中不能隨意剝奪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的需要。第二,對于一個國家和民族來說,人權首先是生存權,沒有生存權,其他一切人權都無從談起。國際碳排放權對國家和民族的生存空間意義如此重大,分配方案應考慮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的生存需求。第三,它最終是為了滿足國民生存的基本需求,分配方案應當考慮國家的人口因素。第四,生存權是一種靠國家的積極十預來實現人“像人那樣生存”的權利。,意味著積極謀求碳排放權是國家的一種責任,國家不能在氣候談判中隨意妥協。
2.國際碳排放權是一種發展權。
發展權是個人、民族和國家積極、自由和有意義地參與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并公平享有發展所帶來的利益的權利。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新生的發展中國家為了擺脫受西方發達國家在經濟上的剝削和控制,爭取平等的發展機會和發展權利而提出的。后來,瓦薩克提出第三代人權理論時,將發展權歸為第五代人權。l979年,聯大第34/36號決議通過的《關于發展權的決議》強調發展權利是一項人權,平等的發展機會不僅是國家的特權,而且是各國內個人的特權。1986年,聯大通過的《發展權利宣言》指出:“發展權利是一項不可剝奪的人權”。
目前的大多數二氧化碳排放是現代工業文明發展的過程中的“副產品”,“氣候變化既是環境問題,也是發展問題,但歸根到底是個發展問題”。所以發展中國家強調氣候變化本質上是可持續發展問題。有關研究表明.任何發達國家的發展過程中均出現了人均二氯化碳排放高峰期的現象,所以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難免就要增加碳排放,排放問題本質上是發展問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就要改變原有的經濟社會發展方式,因此排放權是…種發展權,這種觀點也體現在有關氣候變化的國際條約中。
發展權的實現需要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之上,也需要發展中國家積極努力消除發展的各種國際,進而平等的參與國際氣候事務,還要求發達國家應采取行動為發展中國家的全面發展提供便利條件。應對氣候變化是各國共同的義務,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責任不同。具體而言,在國際碳排放權的分配中,應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的發展需要,給予特殊的制度安排。
三、氣候正義在國際碳排放權分配中的適用
氣候正義是環境正義運動向氣候變化領域的延伸,它強調在對氣候變化領域中的利益和負擔進行分配的過程中,各個主體必須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氣候正義關系到減排協議是否能夠被各個國家所接受,所以“如果不解決氣候變化與正義之間的相互影響,就絕不可能成功應對氣候變化。但是,公平、正義作為判斷一種法律制度具有正當根據的價值標準,具有豐富的內涵, 正如美國法學家博登海墨說:“正義有一張普洛透斯似的臉,可隨心所欲地呈現出極不相同的模樣”。但從發展中國家來看,氣候正義至少應當包括了程序正義、矯正正義和代際公平。國際碳排放權的分配亦應遵從合國際法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和國際帕累托主義原則。
(一)合國際法原則
國際法體現了各國的協調意志,是各個國家互諒互讓、的結果。國際碳排放權問題事關各國的生存和發展利益,其分配必須符合國際法,否則其分配協議無法得到有效的實施。合國際法原則要求國際減排協議應當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其內容與現存的氣候協議相一致。首先,國際減排協議的擬定過程是透明和民主的。公約所有締約方都有參與協議擬定的機會,都能充分表達自己意愿,而不僅僅是個別強權國家或利益集團的參與,或者是由個別利益集團依據區域性條約進行的制度安排。如歐盟單方面對國際航班征收碳稅的措施,引起了各國政府和航空公司的不滿,其合法性也受到了質疑。其次,國際減排協議的談判應建立在已有的氣候協議機制之上,如《公約》《京都議定書》等,不能拋開現有的機制,以未被國際社會接受的新機制進行。最后,國家減排協議的內容應與現有的國際法規范一致,如《聯合國》、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國際習慣.特別是他們不能與《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規定存在矛盾或沖突。
(二)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
國際環境法領域中,“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最早出現在1972年《斯德哥爾摩宣言》中,最終由1992年《里約宣言》予以確認。同時,該原則也寫入了1992年公約的序言、第3條和第4條?!毒┒甲h定書》雖然沒有明確規定共同但有區別的原則.但對公約附件一國家和其他國家規定了不同的減排義務,這種制度安排是共同但有區別原則的具體實施。氣候變化是由溫室氣體累積的排放造成的,發達國家較早進入工業化,溫室氣體歷史排放值多,發展中國家的工業化起步較晚,歷史排放值少。且發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脆弱度也明顯強于發展中國家。所以,在國際碳排放權分配過程中,不能完全按照“祖父原則”,應考慮各國的碳排放和碳匯貢獻,針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做出不同的制度安排。同時,還應當考慮發展中國家減排的壓力和面臨的困難,由發達國家給予發展中國家減排技術和資金的援助。
(三)國際帕累托主義原則
國際帕累托主義不是一條倫理原則,而是一種實利性制約因素:在國家間體制下,如果協議得不到所有國家的認同,那么它是不可能達成的,國家只會加入服務于自身利益的協議。全球減排協議必須遵守國際帕累托主義原則,即所有國家必須相信自己會因為國際減排協議的簽署而使自身境況自然好轉。并且,“有效的氣候行動必須把絕大多數乃至所有的排放量較大的國家動員起來”。所以,全球減排協議必須反映各國的利益需求,讓所有國家能享受到減排帶來的好處,不能因為減排讓某些國家的發展受到阻礙,或者讓個別國家享有“超額”利益。
四、國際碳排放權的分配路徑
國際碳排放權的分配路徑,是國際社會通過何種方式將碳排放權分配給各個國家(包括地區)和國際組織的問題。氣候變化的應對需要全球各個國家共同行動,國際減排協議的實施更有賴于各國的積極遵守,所以其擬定者應滿足全球性、政府性和職能性三個特征。目前主要有兩種路徑,即國際社會以公約締約方大會、聯合國專門機構的大會的形式通過碳減排協議,分配國際碳排放權。
(一)公約締約方大會
根據公約的有關規定,公約的締約方會議有權通過國際碳排放權分配的協議。公約第二條規定:“本公約以及締約方會議可能通過的任何相關法律文書的最終目標是:根據本公約的各項有關規定,將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防止氣候系統受到危險的人為干擾的水平上。這一水平應當在足以使生態系統能夠自然地適應氣候變化、確保糧食生產免受威脅并使經濟發展能夠可持續地進行的時間范圍內實現。”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締約方會議作為本公約的最高機構,應定期審評本公約和締約方會議可能通過的任何相關法律文書的履行情況,并應在其職權范圍內作出為促進本公約的有效履行所必要的決定……”據此,公約締約方大會有權通過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文書和促進公約有效履行的必要制度,這種法律文書和必要制度當然包括含有國際碳排放權分配的減排協議。事實上,公約第三次締約方會議通過了《京都議定》,各締約方也積極履行了議定書的內容,說明國際社會承認公約締約方大會通過氣候協議分配碳排放權的方式。目前締約方大會主要是通過柏林授權特別小組,負責進行公約的后續法律文件談判。
關鍵詞:初中化學;基本概念;理解;掌握
中圖分類號:G633.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992-7711(2014)08-0034
一、引言
加強基本概念教學,能使學生對化學所研究的物質及其變化的認識不僅僅停留在低級的感性階段,能使學生更深刻地認識化學所研究的物質及其變化規律。掌握好化學基本概念是學好理論、定律、公式的前提,也是發展學生邏輯思維能力的必要條件。因此,本文較系統地闡釋了提高化學基本概念理解與掌握的方法。
二、化學基本概念的分類
初中化學的基本概念包括了表示物質組成、結構、性質、變化、化學量和化學用語等各個方面。根據“分清層次、突出重點、明確要求、抓住關鍵”的指導思想,可以把基本概念按不同的要求進行劃分:1. 物理變化、化學變化、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分子、原子、元素、單質、化合物、化學式、相對分子質量、相對原子質量、化學方程式、催化劑、化合價、溶液、溶劑、溶質、溶解度、電離、酸、堿、鹽、金屬氧化物、非金屬氧化物、中和反應、化合反應、分解反應、置換反應、復分解反應、氧化-還原反應、質量守恒定律;2. 純凈物、混和物、離子化合物、緩慢氧化、爆炸、催化作用、元素符號、吸熱反應、同素異形體、吸附作用、溶解度曲線、結晶、潮解、酸堿指示劑、氮肥、磷肥、鉀肥;3. 溶解性、有機化合物、無機化合物、有機分子材料合成塑料、合成纖維、合成橡膠,蛋白質、糖類、維生素、微量元素、著火點。其中第一類內容是初中階段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要求透徹理解并能靈活運用這些概念去解釋有關問題,同時能舉出例子來說明這些概念。第二類內容屬于比較重要的概念,它要求學生能理解運用,并能對某些易混淆的概念加以區別。第三類內容屬于一般定義,只要求作一般了解或初步理解。
三、化學基本概念的學習方法
1. 通過感性認識掌握概念
化學概念的掌握可以從已有的感性認識開始。例如,通過觀察鎂條在空氣中燃燒和碳酸氫銨受熱分解的演示實驗,可以形成“化學變化”的概念;通過氧氣與碳、磷、硫、鎂等反應的演示實驗,形成“化合反應”的概念等等。這種通過觀察演示實驗形成新概念的方法,是化學學習中常用的一種方法。
2. 通過比較掌握概念
為了弄清概念,對有聯系或容易混淆的概念,可以采取對比方法加以區別。如原子、元素、單質是幾個重要的化學概念,它們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初學化學時往往容易混淆,常常用錯。為了避免出現錯誤可以列表比較其區別和聯系。還有“溶解度與溶質質量分數”、“化合與分解”、“原子與離子”等內容,也都可以緊緊抓住其特點,列表比較。
3. 揭示概念的內涵和外延
當一個新概念引入后,首先要會用準確、精煉的語言,充分揭示該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例如,學習“電解質”概念,首先要將這類物質“溶于水或熔化狀態下能導電”這一內涵準確地揭示出來,說明這是電解質的一個共同的本質特征,是判斷某物質是不是電解質的依據,要知道其中“溶于水或熔化狀態”的條件與“能導電”的結論是互為條件的。接著再將電解質是一類化合物這一外延弄清楚。第一,它是一類化合物而不是所有化合物,是“溶于水或熔化狀態時能導電的化合物”,如無機物中的酸、堿、鹽等。第二,它是化合物而不是單質,金屬雖能導電,但不屬于電解質的范圍。第三,它是純凈物而不是混和物,電解液溶液能導電,但溶液不能稱為電解質。
4. 弄清概念的組成
要弄清每個概念由哪些因素組成,各個因素之間的關系又是怎樣的,其中關鍵因素是哪一個。例如,氧化物的概念:氧化物是兩種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其中一種元素是氧。這個概念包含三個因素:(1)“化合物”;(2)“兩種元素組成”;(3)“其中一種元素是氧”。缺少任何一個因素都不是氧化物。關鍵因素是“兩種元素組成”和“其中一種元素是氧”。關系分析清楚了,關鍵因素找到了,就能運用概念辯論哪些是氧化物,哪些不是,同時對于書寫氧化物的化學式也是有益的。又如,酸的概念包括:電解質、電離、陽離子、氫離子、化合物五個因素,其中“全部是氫離子”是個關鍵因素。若陽離子不全部是氫離子,那么酸式鹽也能電離出氫離子,豈不成了酸嗎?
5. 注意概念理解的發展和深化
有些概念的學習,隨知識的擴展,可以逐步理解,不斷深化。例如,在學習氫氣的性質時,從得氧和失氧的關系中,初步介紹了氧化――還原反應、氧化劑、還原劑的概念。在高中化學學習中,從化合價的升降關系中深化了氧化――還原反應的有關概念。此時學生就可以認識到單質可作氧化劑,不含氧的化合物可作氧化劑,以及分子內部不同元素之間也可以發生氧化――還原反應。又如,在學習燃燒定義時,燃燒指的是可燃物跟空氣里的氧氣發生的一種發光發熱的劇烈氧化反應。在高中學習氫氣在氯氣中燃燒時,又會知道燃燒不一定要有氧氣參加。
6. 注意概念的概括和系統化
在學完一個單元或一章的內容之后,學生還要及時地總結概念,根據概念間的聯系,將一些單個的概念歸納到完整的概念系統里去歸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兩種:
(1)按概念間的屬種關系歸類。例如,學完初中化學的各種概念之后,就可以從組成、性質、變化、量等方面進行歸納,形成一個系統。
(2)按概念間轉換關系歸類.運用上述兩種歸納方式,將所學的知識串連起來,把零散的概念化為整體,對概念的掌握就會更深入一些。
四、結束語
關鍵詞:低碳旅游 旅游公共服務有效供給機制
旅游公共服務是公共服務在旅游領域的延伸,旅游公共服務供給水平不僅反映現階段接待國(或地區)旅游業發展水平,同時也是影響其未來持續發展的關鍵。近年來,隨著我國旅游規模的迅速增加以及游客出游方式、消費層次的變化,公眾對旅游公共服務的需求高速增長,加強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務已成為我國各級旅游管理部門一項迫切而重要的任務(祝善忠,2010)。同時,人與自然、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需要也要求旅游業必須采用可持續的發展方式,低碳旅游作為一種新興的旅游業態和我國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在此背景下,旅游公共服務供給必須關注水平與效率。
文獻回顧
(一)低碳經濟的關注日益增多,“低碳旅游”的系統性研究相對較少
在ScienceDirect Online全文數據庫和維普資訊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分別以“low-carbon economy”、“低碳經濟”為題目或關鍵詞檢索國內外近20年文獻,共找到近1000條相關記錄,成果內容集中在幾個方面:一是對低碳經濟內涵、低碳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關系、與個體的關系進行探討,研究低碳經濟發展的重點;二是對不同行業(主要是高能耗、高碳行業)實現低碳化發展途徑的研究,如航運業、林業、鋼鐵業等;三是對低碳經濟的幾個核心即技術創新、新材料開發、政策體系建立的探討;四是對國外低碳經濟發展的經驗借鑒與國內外對比。
針對低碳旅游的研究雖也有一定的成果,但在我國則處于起步階段。蔡萌、汪宇明(2010)認為,較之可持續旅游、生態旅游,低碳旅游的可操作性更強,營造低碳旅游吸引物、建設低碳旅游設施、培育碳匯旅游體驗環境和倡導低碳旅游消費方式是低碳旅游發展方式的主要實現路徑。石培華等(2010)認為,旅游業仍有很大節能減排空間,旅游景區、酒店、旅游城市、旅游企業的低碳化發展是低碳旅游業應瞄準的四大領域,并應形成扶持獎勵等四大機制。黃文勝借鑒臺灣坪林低碳旅游景區建設的經驗,分析了低碳旅游景區建設的重要意義。
(二)公共服務供給的相關研究成績顯著
公共服務應實現多元化供給的觀點在學界已達成共識。例如ERNST J.等(1995)認為, 政府提供公共服務與私人提供服務可以并存;Christopher Hood (2000)提出政府可以通過和其他部門簽署契約(PSBs)來解決公共管理改革中的矛盾;E.S.薩瓦斯(2002)認為民營化(即市場化)有助于降低政府成本且能夠提高公共服務效率;新公共服務理論認為政府作為“服務者”,除關注市場、制定法律法規和職業標準外,還應積極引導科學的社區價值觀,等。
隨著我國社會的發展,有關政府職能的研究和實踐也逐步深化。如張文禮等認為,通過有效的制度安排,引進市場與社會力量可以公正、透明、高效地為公眾和社會提供優質公共產品和服務,從而實現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孫春霞(2010)認為城市公共服務是形成和完善城市多種功能、發揮城市中心作用的基礎性工作,并對美國城市公共服務的供給機制進行了詳細研究與介紹。
但也有學者認為,受人的有限理性、信息不對稱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公共服務供給主體的多元化發展也會因契約失靈而降低公共服務的績效,從而出現公共服務市場化失靈(魏偉、盧少云,2010)。典型的公共服務市場化的應用工具包括合同外包、特許經營、用者付費、內部市場、產權交易、憑單制、放松管制,等等。這些成果對旅游公共服務的研究和實踐都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三)旅游公共服務的研究成果較少
因國內外研究與行文習慣的差異,在ScienceDirect Online全文數據庫檢索未找到直接以“tourism public service”為題目或關鍵詞進行研究的文獻,但有學者對旅游服務質量(Arie Reichel、Oded Lowengart、Ady Milman,2000)、旅游交通(Wemer Gronau、Andreas Kagermeier,2007)、旅游政策等進行了相關研究。在CNKI中國知網數據庫以“關鍵詞”=“旅游公共服務”進行跨庫檢索,僅有記錄15條且均在2008年以后發表,相關理論探討明顯不足。
代表性觀點如成蔭等(2005)(2007)(2010)認為,遠在南宋時期,地方官府便積極為西湖風景區的旅游活動提供公共服務;李爽(2008)認為旅游公共服務的對象從廣義來看,不僅包括最終受益的旅游者,還包括政府、旅游企業、社區等作為公共服務主體存在的中間受益者;張泰城等(2009)認為旅游公共服務是基于國情和旅游業發展需要而衍生出來的公共服務,隨著旅游公共需求的變化而應不斷補充新的內容;劉小軍(2007)、劉德謙(2010)、李爽等(2010)分別對旅游公共服務內容進行了體系劃分。
此外,關于旅游公共服務供給,李武武于2004年提出“三層次城市旅游管理模式”;楊大明(2006)主張通過差別服務提高旅游公共服務供給水平 ;李爽(2008)提出構建旅游公共服務復合供給機制;李慶雷等(2010)則認為,在新公共服務思潮的影響下,第三方力量(the Third Sector)因其具有的民間性、志愿性、公益性和靈活性特征,在治理“市場失靈”、“政府失靈”、“契約失靈”的困境中可以發揮重要的作用,應該成為除政府、市場(企業)外旅游公共服務供給主體的重要組成部分,等等。
(四)其它相關研究與實踐
在CNKI中國知網數據庫以“題名”=“旅游服務體系”跨庫檢索共有記錄12條,其中約半數研究集中在對自駕車及自助游客公共服務的需求上(如邱丹,2002;朱生東,2005;王文玉,2005)。部分學者對節事活動中旅游公共服務供給進行研究(如郭勝,2008;吳源、郭盛暉,2010);另有學者如張廣瑞(2008)、李爽(2008)、李爽和甘巧林(2010)、黃燕玲(2010)等分別提出北京、廈門、廣州、桂林等城市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對策。這些研究成果對構建旅游公共服務有效供給機制均有一定借鑒意義。
在實踐中,2006年,上海提出就城市舉辦重大節事進行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問題研究;2007年12月,我國首個城市旅游公共服務體系規劃――《廈門市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綱要》通過專家評審;2010年1月,我國首家旅游公共服務管理機構――桂林市旅游公共服務管理處掛牌成立;2010年底,由國家旅游局組織編制的《中國旅游公共服務“十二五”專項規劃》開始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我國已經開始全面、系統地進行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綜上所述,近年來理論界和業界均已開始關注旅游公共服務的相關研究,其中對旅游信息服務、旅游交通等子系統以及散客等細分客源市場關注較多,系統性、整體性研究相對較少;在供給模式上,形成以政府為主導的多元化供給格局基本已成共識,但具體協作機制尚不十分明確;同時對供給效率問題也開始給予關注,但基于資源環境約束所做的系統性研究還較薄弱,且科學的供給評價機制缺位;增加旅游公共服務投入的呼聲高而對投入產出比(尤其是增加資源環境因子后)的關注較少。當前,低碳旅游對公共服務供給機制提出了更高要求,故基于低碳的前提衡量旅游公共服務績效,研究成果對解決科學供給機制缺位導致的資源配置效率低、有效供給不足等問題,以及促進旅游業可持續發展有一定意義。
低碳背景下旅游公共服務有效供給的內涵
(一)旅游公共服務范疇的界定
關于旅游公共服務的范疇,李爽等(2010)認為旅游公共服務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會組織提供的,以滿足旅游者共同需求為核心,不以營利為目的,具有明顯公共性的產品和服務的總稱,具體包括旅游基礎設施類服務、旅游公共信息類服務、旅游行業指導類服務以及旅游公共安全監測類服務4個子系統。劉小軍(2007)將旅游公共服務的供給劃分為基礎性、市場性和管理性三大類。劉德謙(2010)認為,旅游公共服務除了對公共基礎設施(如交通、通訊)的提供外,還包括旅游公共信息系統、旅游安全救助系統、民眾旅游科普系統、旅游專業教育系統、旅游公益事業系統(這些正成為新型公共服務的主要環節),以及旅游公共服務監管系統,其中的非市場供給部分也應由政府主管部門來主導。
本文認為,旅游公共服務應由多元化主體協作提供,其核心職能是服務于旅游消費者(現實的和潛在的)在游前、游中、游后的公共利益訴求。與低碳經濟密切相關的旅游公共服務包括基礎設施類服務、低碳旅游信息類服務、技術創新類服務、低碳旅游科普類服務、政策管理類服務等(見圖1)。
(二) 有效旅游公共服務供給不足
雖然近年來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各級政府的公共服務能力也得到很大提升,但面對快速增長的需求,我國旅游公共服務能力建設還存在種種困境,既無法滿足社會需求,又加劇了資源的浪費,嚴重制約了我國旅游業的健康發展。
低碳旅游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的一個重要途徑,而低碳旅游產業的形成對公共服務有著特殊的需求,如在影響低碳旅游產業形成的諸因素中,游客低碳消費理念和旅游供給者低碳經營理念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行政部門的引導和有關政策制度的約束。
此外,低碳旅游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對低碳技術創新的需求、低碳景區信息傳播渠道的建立等等,這些均屬于旅游公共服務供給的范疇,同時又對其供給機制與模式有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國旅游業剛剛開始向低碳化轉型,旅游公共服務供給有效性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三)碳約束下旅游公共服務有效供給內涵
碳排放約束下旅游公共服務供給有效性受多重要素制約,建設人類與自然相協調、經濟與環境相協調的和諧社會,就必須考慮在提供公共服務中的績效和成本問題。通過合理的機構設置、科學的供給與考評模式達到在滿足旅游消費者需求的同時,最大限度降低管理成本、減少旅游經營與消費中碳排放的目的,從而實現旅游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旅游業以其相對低污染、低成本、高收益的特點而成為眾多國家和地區發展區域經濟、平衡區域發展差距的重要手段。而在人類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資源環境壓力越來越大、旅游業又與環境密切相關的背景下,旅游公共服務的提供不僅要關注消費者滿意度,專注于滿足社會需求,還應關注資源和環境需求,通過發展低碳旅游,對其他產業實現良性替代,形成產業補償,從而實現供給的可持續。
因此,提高旅游公共服務有效供給水平,首先亦應確定合理的供給目標。即在提供公共服務的過程中,既增加旅游公共服務的投入和供給量,又通過資源環境的有效配置降低消耗,節約成本,提高供給效率(見圖2)。
建立旅游公共服務有效供給的對策
(一)建立復合評價體系,提高供給水平
低碳背景下對旅游公共服務水平的評價除關注現實與潛在消費者因子外,還應加強對資源環境投入產出比的衡量,確定“游客滿意+社區滿意+資源環境配置最優”為供給有效性評價的基本標準,進而通過需求感知干預和供給干預,提高旅游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如圖3所示。
(二)干預需求,培養低碳消費理念
旅游消費者(現實的和潛在的)是發展低碳旅游的重要參與者與旅游公共服務的受益者,其主觀意愿和行為模式都與低碳旅游息息相關。只有旅游者對發展低碳旅游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認識,才能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才能更好推動低碳旅游業的發展。而游客自身價值觀、消費經驗等主觀因素導致其對旅游公共服務水平判斷呈現差異化特征。游客對低碳旅游認知度高,則其對綜合考慮資源環境要素后供給的旅游公共服務的滿意度就相應會較高,二者呈正相關。其中,消費者滿意度(物質和心理兩方面的滿足程度)是評價供給水平的重要依據。因此,在資源環境約束下僅關注供給本身無法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務,必須通過需求感知干預培養科學的社區價值觀。
需求感知干預的渠道:
一是消費渠道,即政府、環保公益組織與社區合作對社區居民科學價值觀的培養。社區居委會、服務站等是直接與消費者接觸、與居民關系最密切的基層組織。社區應在宣傳低碳經濟、樹立居民低碳消費理念方面起到關鍵性作用。在政府的引導和扶持下,社區既可以與相關環保組織、協會合作,舉辦各種與環境、資源、低碳經濟相關的知識講座,也可以組織居民進行低碳生活與低碳消費競賽,組織低碳生活經驗交流會;或為居民提供低碳旅游信息,組織居民參與低碳旅游活動。通過這樣一系列活動的開展使低碳消費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二是供給渠道,即在旅游景區,企業在供給產品時通過營造碳匯景觀、采用低碳技術、以及設立低碳解說和標識系統強化游客認知。
(三)干預供給,強化旅游企業社會責任
從事旅游工作的各旅游企業是推進低碳旅游的主體,是發展低碳旅游的關鍵與核心,以此對供給的干預主要針對市場主體即旅游企業,旅游企業要增強社會責任感,采取更為先進的管理模式、組織方式和適用技術,兼顧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向低碳化經營轉變。通過政府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以政策約束旅游企業經營行為。使其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必須考慮資源、環境成本。如成立“旅游消費者協會”,接待投訴、監督服務、為政府和企業提供建議并作為公共服務供給有效性的評價標準之一;對供給過程中的碳排放、能耗結構等指標實行全過程、全方位監控,以達資源環境最優配置等。
(四)靈活的供給模式,明確的協作機制
發展低碳旅游,是一個需要政府、企業和旅行者共同參與的行動,是一個牽扯到旅游服務、加工制造、種植養殖等多產業的活動,僅僅依靠某一方面或某一環節,很難有效實現低碳旅游業的發展。除政府需要在發展低碳旅游的行業規劃、政策引導、技術標準等方面加強工作,加強對發展低碳旅游業的宏觀指導外,還需要多管齊下,系統推進。如旅游交通運輸和旅游景區建設過程中的各種節能設備的應用,需要加工制造等相關行業的支撐;在增加旅游景區碳匯方面,需要在草地、林地、水面等相關建設方面有更合理的搭配與更好的技術支撐,等等。
因此,低碳背景下提供旅游公共服務的各主體也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機協作、互相補充,通過制度約束形成明確的協作機制可以大大促進旅游公共服務供給的效率和水平。其中行業協會、社區、消費者組織等第三方作為政府和市場供給主體的補充,應成為旅游公共服務供給的重要力量(見圖4)。
例如,加強旅游企業的社會責任,鼓勵低碳經營需要政府和市場協作(G-T1);進行低碳技術研發需要政府通過資金、政策、行政組織力等對企業進行支持(G-M);對社區居民進行需求感知干預、培育民眾的低碳消費理念更需要政府、協會、社區等不同層次主體的共同協作(G-T2-T4);在宣傳促銷、安全保障等領域通過政府和非政府組織、企業合作,把一些專業性的服務外包,通過政府招標采購,實現公共服務。
(五)明確的技術創新協作機制
提供創新的低碳技術支持是低碳背景下旅游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之一。然而,低碳旅游作為一種新興的旅游業態和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后應采用何種模式發展?如何減少旅游活動中的碳排放?應用何種低碳技術能夠更好兼顧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游客的滿意度?目前對于這些問題還都處在探索階段,沒有成熟的理論和技術可資借鑒或應用,都需要加強研究,增強這方面的理論儲備和技術支撐。
因此,要結合國際上對碳排放的整體研究趨勢,按照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要求,基于“碳源、碳匯、碳流”屬性及其可測性量度、構建、考核旅游業績效和發展低碳旅游的技術經濟指標,對我國旅游業碳排放現狀、減排潛力、減排的技術政策支撐等方面進行科學評估,并盡可能與國家所確立的2005年基準年掛鉤,目標瞄準2020年,按照國家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在旅游交通、旅游酒店、旅游餐飲、旅游景區等旅游者最集中的環節或空間,先行研究發展低碳旅游的核心環節和突破口,同時按照發展低碳旅游的要求,探索減少碳排放、增加碳匯、完善碳中和等方面的技術途徑。
(六)推廣“低碳旅游志愿者”項目
包括旅游業在內的低碳經濟的實現需要民眾的廣泛參與,消費者需要養成低碳消費、低碳生活的基本理念與習慣。旅游信息服務是旅游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通過將志愿者服務植入旅游服務,不僅豐富了志愿服務的內容,同時也是旅游服務供給方式和手段的創新,增益雙方。組織、招募“低碳旅游志愿者”并對其進行相應引導與管理,使其形成長期的制度需要政府和企業的共同協作(M-T)。例如,高等教育資源極為豐富的北京市,可以充分發揮高校學生資源優勢,通過各種招募形成較為穩定的低碳旅游志愿者隊伍。
低碳旅游志愿者服務的內容包括:進行低碳旅游產品信息傳播并提供信息咨詢;日常低碳旅游及低碳生活方式宣傳;節假日等旅游旺季及熱點景區秩序維護,低碳旅游宣傳員;低碳景區經營活動監督員,監督并評價景區經營行為,等等。通過“一增一減”提高旅游公共服務的供給效率,即通過志愿者的旅游服務,增加旅游消費者的低碳旅游行為,從而減少旅游過程中產生的碳源,并使相應的管理成本降低。
結論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旅游已經成為我國國民休閑的重要方式與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旅游業也得到了長足發展。而旅游活動常態化、大眾化、散客化、個性化發展的趨勢,又使我國旅游業發展對旅游公共服務的需求更為迫切。旅游公共服務水平的高低不僅直接關系到旅游整體服務質量的優劣,也已成為衡量一個地區旅游業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低碳旅游與我國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的科學發展的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線相吻合,是一種符合時展需要的旅游模式。在此背景下所提供的旅游公共服務也應有其特殊性。只有建立明確的供給主體協作機制、靈活的供給模式、科學的供給評價體系、供給方和需求方共同努力,才能提高旅游公共服務供給的有效性,盡最大可能降低旅游公共服務供給的成本,這也是最終真正實現低碳旅游業發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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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關鍵詞:低碳經濟;能源;環境;經濟增長
中圖分類號:F062.2文獻標識碼:A
一、低碳經濟提出的背景
第一次工業革命以來,溫室氣體(最主要是二氧化碳,下文簡稱CO2)濃度一直處于快速上升趨勢(IPCC,2000)。全球單位能源消費的CO2排放量曾經呈現為下降趨勢,但這一趨勢在2000年之后出現了逆轉,并隨著能源消費的增長,CO2排放量以更快速度在增長。到2005年,大氣中CO2的濃度(379ppm)遠遠超過了過去多少年自然變化的范圍(IPCC,2007)。據諾獎得主阿雷利烏斯(1996)的預測,溫室氣體(CO2)濃度到2050年將達到550ppm,并將擾亂自然生態系統的各種因素,而CO2等為主的溫室氣體被不斷排放到環境中,可能是導致氣候災難的主要原因(IPCC,2001)。
氣候的長期改變增強了紫外線輻射,促使洪災、干旱、極端天氣等出現頻率增加,動植物都將受到劇烈影響,比如人類的皮膚癌發病率增加等等。這些不利的影響具有不可撤消性和長期性,其損失也具有累加性(Daly和Cobb,1994;Clarke,2003)。Stern(2006)用大量的事實和嚴密的科學方法,展示了氣候變暖的后果。2007年IPCC再次報告,提供了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導致全球氣候變化的更有力證據。
由于CO2的大量排放意味著對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耗,以及其他污染物的大量排放,IPCC(2007)認為溫室氣體(CO2)濃度快速上升的根源,以及高碳經濟和高碳社會的客觀基礎,是世界能源結構中對化石能源的過度依賴,CO2的大量排放表明了化石能源消耗的大幅增長。根據世行報告(陳詩一,2009),全球CO2排放70%來源于化石能源消耗,以及石灰、鋼鐵等工業生產過程,在發展中國家這一比重更高。當前全球環境技術并不完善,而且各國技術水平極不平衡;全球石化能源的消耗帶來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煙塵的大量排放,而石灰、鋼鐵等工業生產過程除了帶來空氣污染外,還會帶來大量水污染、固體廢棄物等。
不可再生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耗和環境不斷被污染破壞,促進人們逐漸認識到應該改變過去高能耗、高污染的傳統工業文明和高碳經濟發展方式。1972年羅馬俱樂部發表報告《增長的極限》,逐漸在全球范圍內掀起了對傳統工業文明的深刻反思。英國政府在2003年了《我們未來的能源——創建低碳經濟》白皮書,首次提出發展低碳經濟,認為低碳經濟是通過更少的自然資源消耗和更少的環境污染,獲得更多的經濟產出;低碳經濟是創造更高的生活標準和更好的生活質量的途徑和機會,也為發展、應用和輸出先進技術創造了機會,同時也能創造新的商機和更多的就業機會(UK Government,2003)。此后,發展基于節能減排基礎之上的低碳經濟逐漸成為國際共識。
總第428期溫懷德:低碳經濟:一個研究框架及文獻評述····商 業 研 究2012/12二、中國發展低碳經濟的必要性
1.強大的制造和出口能力,使得中國(大陸)面臨著越來越嚴重的能源和環境問題(Fredrich和David,2008)。根據世界銀行網站公布的2011年世界發展指數(下文簡稱WDI2011)①,中國2008年每千克標準石油所產生的GDP僅為3.57美元(按購買力平價計算),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65.5%,也就是說單位GDP能耗明顯地高于世界平均水平。WDI數據庫從1971年開始對中國的化石能源消費量占總能源消費量的比重進行統計,當年比重約為60%,但此后這一比重基本上一直在增加,至2008年達到86.9%。強大的生產能力,較高的單位GDP能耗,加上不合理的化石能源消費比重,促使中國對化石能源的需求激增。按目前經濟增長速度,若單位GDP能耗和化石能源消費量占比得不到抑制,到2018年,中國化石能源消費量將翻番至59.4億噸標準煤,屆時中國乃至全球面臨的能源形勢都將更加緊張,可見控制單位GDP能耗、改善能源消費結構非常有必要性。
2.大量化石能源消費也必將導致中國CO2排放形勢的進一步惡化。根據WDI2011的統計,至2007年中國人均CO2排放4.96噸,僅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由于中國人口眾多,2007年中國排放CO2已經達到65.33億噸,是2000年的兩倍,占同期世界排放增加量的64%。中國已連續第二年超過美國的排放量,成為世界上最大的CO2排放國(姚昕、劉希穎,2010)。中國預期在未來一段時期內CO2排放還將繼續擴大(林伯強,2010)。正如Thomas(2007)的預測,若單位GDP排放的CO2比率保持在2001年的水平上,到2018年中國CO2排放總量超過90億噸,遠遠高于任何其他國家。
正因為上述原因,中國在氣候問題上遭到了來自各方面的批評和發達國家的壓力,加劇了包括貿易在內的各種經濟摩擦。目前,歐美將很可能逐漸開征碳關稅,以換回碳密集制造業的競爭力。所謂“碳關稅”,是指對高耗能的產品進口征收特別的CO2排放關稅(Ismer和 Neuhoff,2004)。以氣候問題之名,歐美一些國家將碳關稅逐漸擺上了日程。例如2009年6月底,美國眾議院通過了一項征收進口產品“邊界調節稅”法案,主要就包括對他國“高碳產品”征收碳關稅,隨后法國等也開始效法。由于技術上的相對落后,處在工業化進程中的中國單位GDP的CO2排放量比較高,因此歐美征收碳關稅實際上針對的就是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夏先良,2009)。作為中國最大的出口目的地,歐美碳關稅的實施勢必成為一種貿易壁壘,影響中國的出口(王俊,2011)。盡管發達國家無視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利,執意要實施碳關稅,遭到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但這確實成為我國將要面對的貿易威脅。因此,我國非常有必要做好對應的研究工作。
3.基于國際壓力和國內能源與環境形勢,中國的高碳發展之路受到了嚴峻挑戰。根據中國面臨的能源消費和碳排放形勢,Jiang et al,(2010)認為中國建設低碳經濟將是必然選擇。2009年12月7日,全球約192個國家的代表齊聚哥本哈根,召開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共商環境保護大計。哥本哈根會議雖然沒有太多實際成果,但它已成為全球關注低碳經濟的標志。中國代表在哥本哈根會議上承諾到202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這一目標遠遠高于美國宣布的減排17%、歐盟提出的最高減排30%的目標。因此, 中國未來近10年的碳減排任務十分沉重,這也預示著國內碳減排風暴和低碳經濟建設即將來臨。
三、節能減排與經濟增長雙贏的可能性分析
在節能減排的同時實現經濟增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這本是發展低碳經濟的應有之意,然而目前理論界對于節能減排和經濟增長能否實現雙贏還存在著爭議,一些研究認為節能減排的低碳道路與經濟增長存在矛盾。Winkler(2006)認為一些國家經濟增長依賴于生產的粗放式能源消耗,而能源消耗又不得不面臨環境與氣候的挑戰。部分調查研究顯示,一些非洲國家由于經濟發展滯后,生產中劣質煤消費比重高,CO2排放不容樂觀,而經濟增長的強烈沖動進一步加劇了這一情況(Masera et al,2000;Winkler et al,2000)。另外,一些國家在發展對外貿易或吸引外商投資時,維持較低的環境標準(甚至降低標準),結果在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刺激了高消耗和高污染部門的擴張,從而引起“污染天堂”或“向底線賽跑”現象(Baumol和Oates,1988;wheeler,2001;Kellenberg,2009;Cole和Fredriksson,2009)。為了減輕環境壓力,一些國家提高碳排放等各種環境標準,客觀上迫使企業提高環保成本,造成部分企業轉移到國外,從而降低了增長率和就業率(Baumol,1971;Michael,2005)。在發達國家,碳減排與經濟發展的協調問題似乎也存在爭議。一個現實的例子就是美國拒不批準《京都議定書》,而且在歷次氣候大會上對發展中國家態度強硬,拒絕履行碳減排和扶持義務。當然這也遭到了大多數國家和學者的批評,有學者認為美國政府是擔心承擔太多減排義務會帶來巨大的經費支出,引起能源價格上升,并對經濟發展和就業造成重創(孫江濤,2010)。
目前,很多研究也指出節能減排與經濟增長可以和諧統一。環境波特假說(Porter,1991;Ambec和Barla,2002;Cerin,2006)認為高能耗、高排放,實際上表明了經濟浪費和資源無效運用,而基于經濟激勵導向的嚴格環境規制在長期中可以激發創新、促進節能減排技術或新能源技術的研發,改進生產無效性和提高投入生產率,并可以優先于其競爭者在國際市場中獲得更多青睞和競爭力,最終抵消短期執行環境政策的成本,為廠商帶來凈收益,因此節能減排和經濟發展的最終雙贏是可能的。
Mohr(2002)、Murty和Kumar(2003)、Beaumont和Tinch (2004)、Cerin(2006)等,從不同角度證實了環境波特假說。氣候集團的報告《In the Black:The Growth of the Low Carbon Economy》分析了低碳道路帶來的收益,表明在主要發達經濟體市場,低碳生產具有更高的投資回報率,能夠顯著地增加產量、縮短生產周期、提高生產可靠性,改善產品質量、改善工作環境并鼓舞員工士氣,在新增就業方面具有出色的潛力,其增長速度也大于其它經濟形態(蘇瑾,2007)。
在對外貿易和國際投資方面,Birdsall(1993)、馬麗等(2003)認為減排成本并非企業生產成本中最重要的因素,也不會成為促使企業向海外遷移的動力,環境標準較低的地區在刺激經濟增長的同時,未必成為“污染天堂”。Eliste和Fredriksson(2002)認為沒有充分的證據支持“向(環境標準)底線賽跑”的論斷,Antweiler et al(2001)認為貿易自由化有益于環境保護,即一國的貿易限制越少,污染排放也就越少。另外,“污染光環”假說也認為跨國公司對東道國的投資傾向于散播綠色技術,通過運用統一的環境標準有利于東道國節能減排(Eskeland和Harrison,2003)。另外,Boyd和McClelland?。?999)度量了環境規制可能造成的效率損失,認為節能減排和經濟發展能夠雙贏或不能雙贏的兩種情況都是有可能的。Xepapadeas和De Zeeuw (1999)把環境政策效應分解為生產率效應和利潤,認為雖然很難實現環境規制導致排放減少和利潤增加的雙贏情況,但某種折衷是可能達到的,比如對利潤的負影響小于生產率增加,以及減排帶來的正效應。
另一些研究指出碳排放等環境指標的惡化與改善與經濟發展程度有關,不同經濟發展程度的國家或同一國家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各時期,其環境情形是不同的。由于不同發展水平國家不同的比較優勢與不同的環境政策,Copeland和Taylor(1994)指出貿易等對一個國家環境的影響是不同的,對于北方國家可能是改善的,而對南方國家可能是惡化的。Grossman和Krueger(1995)提出了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理論(EKC),隨后Schmalesee(1998)、Galeotti(1999)的研究,證實了CO2排放與人均收入之間也符合EKC理論,該理論認為在經濟較落后時期,經濟增長帶來環境惡化,但當人均收入達到某一轉折點后,由于技術進步、人們對清潔環境的需求,以及經濟結構的優化等因素,伴隨著人均收入的持續增長,環境將自動改善,即環境改善與經濟增長可以同時實現。Copeland和Taylor(2003)指出一國以資本積累為主要源動力的階段,過渡到以人力資本為主要源動力時,隨著收入持續增長,污染排放水平也會出現先增加,而后逐漸出現下降的趨勢。
針對中國的研究,大部分與上述幾方面類似,即也存在一定的爭議。魏濤遠和格羅姆斯洛德(2002),王燦等(2005),蔡昉等(2008),林伯強、何曉萍(2008)等等的研究,在指出環境規制措施帶來節能減排的同時,也會對經濟增長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張紅鳳等(2009),陳詩一(2010)等的研究,盡管表明短期會對經濟利益有一些影響,但是在長期中,通過結構調整和科技進步等措施,節能減排與經濟增長可以實現雙贏。另外,劉渝琳、溫懷德(2006),譚晶榮、溫懷德(2010)等還認為我國政府在經濟生活中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這對于保障經濟發展、控制污染、節能減排而言可能是一個優勢。
總體來看,節能減排與經濟增長的關系還存在爭論,從動態的角度預期當經濟發展到較好的階段,節能減排與經濟增長更有可能實現協調,盡管從較短的時期看,或者在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階段,這二者就不易實現雙贏。這里就可以有幾方面的啟示,第一,低碳經濟與經濟增長完全有可能實現雙贏,但這可能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第二,持續健康地推動經濟發展是實現中國節能減排與經濟增長雙贏的前提性因素;第三,由于經濟發展階段的不同(中國處在經濟、能源需求、碳排放都快速增長的階段),發達國家采取的一些低碳經濟的“成功”做法,可能未必適合發展中國家,中國建設低碳經濟,應基于中國當前發展階段,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和理論時切不可完全脫離發展階段;第四,實現節能減排與經濟增長的雙贏,通常需要有一些必要的條件,例如經濟結構調整優化、技術進步,等等。
四、發展低碳經濟可選擇的主要路徑
1.碳稅。就目前而言,除了行政命令外,國際上通行的碳減排途徑主要有兩類,一是征收碳稅,二是碳排放權交易,這兩種途徑和傳統的行政命令手段以及技術政策相比有著顯著的優勢(曹靜,2009)。
碳稅的理論基礎最早可追述至Pigou(1920)提出的庇古稅,時至今日與其相關的理論研究仍然是學術界重點之一。雖然碳稅或多或少對經濟發展有一定的沖擊,但因為經濟短期沖擊的損失與未來彌補環境所付出的代價相比仍是很劃算的,且能顯著地減少碳排放量,還能一定程度上避免其他一些碳減排措施的弊端,因此仍被許多經濟學家認為是更合適的碳減排有效途徑(Baranzini et al,2000;Nordhaus,2006;Wissema和Dellink,2007;等等)。Bruvoll和Larsen(2004),Callan et al,(2009),Bureau(2010)等學者利用CGE模型等方法,對碳稅的資本積累、經濟增長、居民和企業福利等方面的效應做了深入研究,部分學者也認為碳稅的實際作用可能具有不確定性。如Bruvoll和Larsen(2004)分析了1990年到1999年間挪威的碳排放增速減慢的情況,認為能源強度和能源結構的變化是主要原因,而非碳稅的作用。Lanzi和Wing(2010)認為碳稅的效果與資本在產業間的流動性相關(即資本的可延展性),若資本具有完全延展性,資本將以較低的成本從高碳部門向低碳部門轉移,此時碳稅就是最有效的減排政策;但若資本是不完全延展的,資本在產業間的調整能力受限,碳稅可能帶來的是碳漏出效應,而不會顯著較低全球碳排放水平。
一般而言,資本延展性在不同地區或不同發展時期是有差異的,因此碳稅的實際效果可能未必一定是好的。目前,國內已經有許多優秀成果對碳稅進行了研究,這些研究涵蓋了碳稅和其他碳減排措施的比較,碳稅對中國GDP、福利、消費、投資、碳排放、其他污染物排放等帶來的影響,以及碳稅開征的時機、納稅人、征稅范圍、計稅依據、稅率、征收環節和稅收優惠等等方面(徐玉高等,1998;魏濤遠、格羅姆斯洛德,2002;曹靜,2009;李齊云、商凱,2010;張明喜,2010;朱永彬等,2010;等等)。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環保部等部委也就碳稅做了專題研究報告,對我國碳稅制度的實施框架,以及相關的配套措施等提出了建議。
總的來看,雖然存在的一定的爭議,但在各種碳減排措施中,國內外學者仍較多的傾向于征收碳稅,因為征收碳稅可操作性強,可以部分地避免其他各項碳減排措施的弊端。對于中國而言,利用WTO規則,實施碳稅還可以應對可能的國際碳關稅,防止稅源外流。對于資本延展性問題,基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情,適當的政府扶持政策將可以加速資本在產業間的流動,從而有利于發揮碳稅的積極作用。當然實施碳稅的時機選擇仍然需要十分謹慎,并非需要立即實行。若經濟發展水平較低,資本延展性不夠,縱然有再多政府扶持政策,碳稅的實際效果也可能不好。
2.碳排放權交易。1997年在日本京都通過的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國際條約《京都議定書》,成為催生國際“碳交易”市場的直接動因。該條約規定了2008-2012年的碳減排目標和主要發達國家的減排義務,并架構了CO2減排的國際合作機制,即溫室氣體減排“三機制”:聯合履行(JI)、清潔發展機制(CDM)和“碳排放權”貿易(ET)。發達國家可以與發展中國家合作取得“碳減排權”,緩解減排壓力,以履行《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減排義務;發展中國家可以出售“碳減排權”獲得收益,這使得發展中國家有動力提高技術水平,發展低碳經濟。
碳排放交易主要是基于產權理論,認為只要環境資源產權明晰,且能夠得到完善保護,通過排放權交易,市場就會自動克服負外部性。Posner(2007)、Green(2009)等指出碳排放實際上一種發展權。樸英愛(2008)認為碳排放交易不僅可以對經濟主體提供穩定的價格信息,讓他們意識到溫室氣體排放的社會成本,還能夠相對有效地利用市場機制實現減排目標。曹靜(2009)進一步指出在氣候變化的國際談判中,碳排放交易所依據的定量化減排目標較為直接,更易于各國在責任分擔上達成協議,而且考慮到發達國家已有的碳排放市場,例如歐盟的ETS等,全球碳稅談判在政治上要比全球的碳排放權交易更難達成一致的協約,因此國際碳排放權交易將成為一個的趨勢。
自碳排放權交易的提出,大量學者就針對其市場勢力問題、交易機制問題、價格機制問題、福利問題等等進行了研究。和其他理論一樣,碳排放交易也存在一些理論爭議。通過理論模型推導,Helm(2003)認為碳交易對總排放量的影響不明確,甚至有可能提高總排放量。Nordhaus(2006)等指出排放權交易存在著諸多內在問題,而且它的推廣還必須面對全球很多地區市場經濟體制不健全的問題,因此一些國家或地區未必適合推行排放權交易。另外,對于排放權初始分配是免費分配方式還是拍賣方式,以及拍賣的具體形式等也形成了廣泛爭論(Goeree et al,2010;Benz et al,2010;Cong和Wei,2010;Burtraw et al,2009;Montero,2009等等)。
雖然仍然具有爭議,但基于排放權交易兼具減排保障和成本低效率高的優點,排放權交易已然成為一種廣泛運用的環境經濟手段(張立飛、彭瑩瑩,2011)。目前,碳排放權已經成為國際市場的商品,并在全球形成了20多個交易平臺,遍布歐洲、北美、南美和亞洲市場。2008年開始,我國相繼在上海、北京、天津成立了環境能源和排放權交易所,隨后湖北、廣東、浙江、云南、河北、山東也成立了環境權益交易機構。江西、四川、山西等省份也正在積極籌建中。2009年11月17日,在天津排放權交易所,中國國內首筆合同標的為6 266噸碳排放量的“基于碳足跡盤查的碳中和交易”達成。目前,我國已經是全世界核減排量(經審核的減排量)一級市場的最大供應國,是全球碳供應市場上較重要的部分(鄭偉,2010)。國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逐漸形成,將有利于國家對整體碳減排任務進行層層分解。
由于碳稅的減排目標較為間接,可能并不足以保證中國實現碳減排國際承諾,因此對于中國而言,研究、發展和完善碳排放權市場變得十分必要。不過中國發展碳排放權交易還存在諸多方面的難題,一是市場平臺的建設和協調問題,二是碳排放監測與監督問題,三是排放權初始分配問題,四是管理體制與機制問題,五是配套政策法律法規問題,六是技術創新問題,七是融資問題,八是國際協調與合作問題,其中最具緊迫性的難題是排放權初始分配,以及碳排放監測與監督問題。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問題主要是碳排放權的初始分配不公平,尤其是由此帶來的尋租問題;碳排放監測的困難主要是技術原因,但其內在根源是監督機制原因。碳排放實際上就是占用大氣資源,而大氣資源顯然是一個“公地”,就目前來看這一資源仍可以廉價使用,“公地悲劇”就成為了碳排放監測困難的內在原因,碳排放“公地悲劇”性質增加了碳排放監測監督機制設計的困難。碳排放監測必須依賴技術的進步,也需要在研究“公地悲劇”問題基礎上完善有關監督機制。
3.技術進步。IPCC(2001)認為低碳或無碳技術的研發規模和速度,決定未來溫室氣體排放減少的關鍵。Abdeen(2007)也認為在低碳經濟發展中,技術創新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碳中和等方面將發揮關鍵作用。Bovenberg(1995)、Aghion和Howitt(1998)、Smulders et al,(2003)等在增長模型中,分析了技術進步對于環境的積極作用。當然,對于技術外生性或內生性的不同假設,將有可能影響技術進步對于環境的作用方式,傳統的外生技術假定較容易推導出最優的低碳經濟政策。然而最近的大量研究表明技術進步具有相當程度的內生性,雖然內生技術變遷提高了減排效果,但也使得減排目標變得不確定,張可云、張理凡(2011)對此有專門的綜述研究。也有學者指出技術進步也未必一定能有效地促進減排,例如Mcfarland et al,(2004)認為在技術特定性資本理論下(基于資本不完全延展理論),所對應技術的擴散程度和速率具有較高上限,其被淘汰并退出該產業的速率會下降,也就是說將阻礙更先進技術的引進,因此技術進步帶來的減排效果可能不盡人意。Sachs(2008)指出低碳技術創新具有高沉沒成本、高研發風險及強外溢性,這些會造成企業進行低碳技術創新與應用的動力和能力不足,往往效率低下甚至難以持續。
常進雄(2001)、樊海潮(2009)對技術進步進行了分類,探討了技術進步對于環境機制正反兩個方面的作用,以及如何從技術進步中獲得有益于環境的結果。對中國而言,羅堃、葉仁道(2011)認為技術引進也是低碳發展的有效途徑,例如清潔發展機制(CDM)下的低碳技術轉移,這對企業低碳技術進步及節能減排也具有重要意義。Wen和Tan(2011)指出中國低碳技術自主研發能力比較薄弱,雖然技術引進可以部分彌補技術能力的不足,但技術引進之后還是很難形成技術創新,僅靠學習引進恐怕還難以形成持久的科技能力,最后只能形成引進、落后、再引進的循環。
目前,中國低碳技術主要以學習引進為主,但這并不能使國內企業在世界低碳競爭中取得勝利,只有當企業具備了自主創新能力,才能真正在世界經濟中成為成功者,我國應堅持學習引進和自主研發并舉的策略。另外,基于中國國情,有效發揮政府的作用,將有可能降低技術進步的減排效果的不確定性,例如可以考慮通過政府扶持政策解決資本不完全延展問題和研發風險問題。
4.法律與政策管制。托馬斯·思德納(2002)分析了環境管制的兩種基本方式:價格型政策和數量型政策,價格管制的目標是“外部成本內部化”,以最小的社會成本削減污染,其代表有環境稅(碳稅)、排污費等(Baumol和Oates,1988;Williams,2003等)。若政府擁有污染削減成本——收益函數等完全信息的話,也可以選擇數量型政策,政府直接干預的政策大多就屬于數量型政策;但若政府難以掌握完全信息,價格和數量控制目標的混合管制政策才是社會最優的(Weitzman,1974;Cason et al,2003)。
國家的環境管制包括法律管制和政策管制兩個具體方面,完善和強有力的法制體系是實施碳減排的關鍵之一,地方性環保法規的制定與完善,也對碳減排的實施具有重要作用(John,2010;Alfred和Tim,2011;葉必豐,2005;孟濤,2008;金碚,2009等)。這些法制管制的條款應包括碳排放負擔的原則、違法者的追究、碳排放干預機構及辦事程序,以及對政府管制缺位、政府不當干預或者“政府失靈”情況的制度安排,等等(于良春、黃進軍,2005;王曦,2008)。政府的政策管制范圍較廣,包括碳信息披露、碳排放許可證、處罰與收費、建設項目的碳排放評價與保障措施、對高碳部門的直接關停并轉、低碳產業的培育與扶持、低碳技術創新的扶持、能源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等等。DEFRA(2003),Kei Gomi(2007),于良春、黃進軍(2005),崔二平等(2008),湯進華、鐘儒剛(2010)等等從不同角度提出或分析了這些政策。當然地,一些研究也表達了對政府不當管制的擔憂,例如Miller(1992)、李摯萍(2006)、金慧華(2009)等。基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情,國家的積極干預,將是實現低碳發展與經濟增長雙贏的關鍵因素之一。在目前條件下,首要的問題是必須提高政府的科學決策能力,這就需要培養官員的低碳經濟意識,改變官員的政績考核模式,建立必要的法制體系和監督機制,提倡科學發展觀。
5.環境型非政府組織和非營利組織。Harold(1984),Jepson(2005),王名、佟磊(2003),譚晶榮、溫懷德(2010)等指出非政府組織(NGO)和非營利組織(NPO)等環保方面的組織,不同于傳統的政府或企業,它們既不像企業那樣完全以經濟利益為目標,也不像政府那樣完全以公共利益為目標,而是以包括生態環境效益在內的綜合效益為追求目標,因此可以在環境管理中發揮更積極的作用。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如UNEP、ISO、國際商會、各類國內協會等)在推動排污企業改進環境行為的各種自愿性環境保護、環境行為準則、環境管理標準、環保宣傳、搭建國際合作平臺、組織公民積極參與等等方面,有積極作用(馬小明、趙月煒,2005;王亞玲,2007)。
我國環境型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發展還面臨諸多約束條件,難于有效發揮作用(王亞玲,2007)。然而世界范圍內,各類環境型非政府組織已經對低碳發展發揮了諸多積極作用,因此我國還應不斷提高環境型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的各項基本能力,例如生存能力、活動組織能力、信息搜集能力、技術能力等,使之真正成為促進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的第三種力量。此外,低碳農業、低碳城市、低碳消費方面的研究也受到了廣泛關注,但究其具體環境措施仍然或多或少與上述五個方面有關。另外,國外已經推行過的碳基金、“綠色證書”制度、“白色證書”制度等,也對我國低碳經濟建設有啟示作用。這里不再累述。
五、關于兩個研究方向
1.低碳經濟與轉型升級理論。轉型升級是一個內涵非常豐富的概念,大量國內外學者在這一領域做出了重要理論貢獻。低碳經濟實際上是低碳約束下的經濟轉型升級活動,例如孫秀梅、周敏(2011)就把發展低碳經濟認為是低碳經濟轉型,但是將低碳經濟明確地與轉型升級理論聯系起來的研究還非常少。Redgwell et al,(2008);Liu et al,(2011);Zhang et al,(2011);解振華(2008);劉軼芳等(2010);劉美平(2010);閆云鳳、楊來科(2010);張明龍,張瓊妮(2011)等的研究將低碳經濟與貿易或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聯系起來,認為轉型或升級活動可以有利于緩解碳排放的增勢。由于上述研究,基本上是將低碳經濟直接與結構轉型或產業升級的具體活動進行聯系,還很少基于對轉型升級理論的深刻分析,研究空間還很大,因此預期這一領域的研究將來可能會成為一個熱點。
借鑒Humphrey和schmitz(2000),Ernst(2001)等關于轉型升級的分類研究,可將低碳轉型升級方式劃分為五種類型:一、產業間轉型升級:在產業層級中從高碳部門向低碳部門移動,從低附加值產業向高附加值產業移動;二、要素間轉型升級:在生產要素層級中,產品從“自然稟賦”向“后天稟賦”(即物資資本、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移動,使得“兩高一資”產品向清潔產品、科技產品移動;三、能源間轉型升級:在能源層級中,從不可再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移動、從高碳能源到新能源移動;四、產品功能轉型升級:在價值鏈層級中,產品往微笑曲線兩端移動,提高產品知識、技術含量,提升附加值;五、鏈接上的轉型升級,從有形的商品生產到無形的、知識密集的支持產品生產??梢酝ㄟ^以上五種低碳轉型升級方式探討促進產業低碳化發展的路徑和政策。
2.低碳發展機制:“公地”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理論。Garrett Hardin(1968)提出了著名的“公地悲劇”理論,即當資源產權不清晰時出現的公眾過度使用而造成的外部不經濟。隨后的研究把這一外部性與環境破壞聯系在一起,并且大量的研究開始致力于研究如何解決“公地悲劇”帶來的環境問題(Williamson,1967; Miller,1992;McCabe,1994;Leiby和Rubin,2001;Simon,2006;等等),但是這一難題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2008年獲得諾貝爾獎的Ostrom提出了“公地”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理論(Ostrom E,1990、2005),盡管該理論并非針對碳減排問題,但合理應用該理論不僅有利于解決碳排放的監測監督問題,對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問題,以及其他碳排放管理問題也都有很好的啟示意義。該理論摒棄了外部強制管理的方式,通過清晰界定“公地”邊界(包括明確規定“公地”的有權使用者),促使資源使用者以自我激勵的方式去監督他人的活動,通過其他資源占用者、政府或他們兩者的分級制裁,從而實現有效監督。
在促進型政治體制的良好推動下,經過漸進、連續和自主轉化的過程,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體制將可以逐步建立。Ostrom基于對自主治理成功案例的研究,表明許多自治組織自主設計的治理規則本身既增強了組織成員進行相互監督的積極性,又使監督成本變得很低。雖然該理論一開始是針對“小范圍公地”治理的,但Ostrom也指出了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如何由小范圍公地擴大至更大范圍的路徑。充分利用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理論的“社會資本”研究方法,以及在參與者自我激勵、相互監督等方面的研究方法,將可以為低碳經濟建設供非常有益的理論借鑒。
國內陳麗華(2007);毛壽龍、陳建國(2008);李雪梅、王子彥(2010);雷玉瓊,朱寅茸(2010)等做過類似的研究,也為低碳經濟與該理論結合的研究提供了一定基礎。只要將特定的區域碳排放者利益進行適當的綁定,這個區域就可以設置環境自治組織。中國擁有許多工業園區、產業聚集帶等區域,為實現環境方面的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可以在這些區域內以碳排放企業為基本成員,通過選舉方式建立環境自治的最基本的管理機構,而政府則將基本的環境管理權下放(或部分下放)至這些組織。組織成員繳納一定數額的資金作為組織的“低碳基金”,政府也可以向這一基金注資,這一基金用于對成員的環境行為進行獎懲,以及對成員的低碳技術創新進行低息貸款等。政府按照碳減排任務將碳減排目標分解至各個“公地”組織,“公地”組織將分配到的碳排放權按“祖父原則”,或組織內投票商定的其他方式再分配至各企業,并適當留有余地。區內的排放總額可以通過從區外購買排放權從而增加額度,或者銷售排放權從而減少額度。新建企業根據政府減排總量控制向行政部門申請排放權,若獲得通過,則企業所在地“公地”組織相應增加碳排放權總量,同時企業向所在地“公地”組織的“低碳基金”進行注資。區域內企業的投入產出表和相關會計報表、碳排放監測讀數等需相互開放,以利于相互監督。對于超標排放的企業,必須認繳更高額度的“低碳基金”作為懲罰,政府此時也做出相應的處罰(即分級制裁),而實現碳減排的企業則可以獲得“低碳基金”的獎勵(不論排放權是否出售),并將優先獲得基金在技術創新方面的低息貸款。政府在區內建立碳排放監測站,進行總量監測(濃度),防止區域碳排放超標,并幫助企業建立碳排放監測體系。若區域整體碳排放屢屢超標,但是組織并未對任何企業做出處罰,則對區域整體進行處罰,削減區域內整體碳排放額度,并迫使組織成員在更低的排放額度內重新分配排放權。區域內企業在長期交往中將形成一種寶貴的“社會資本”,區域內企業通常不會輕易的選擇失去這一資本,這將有利于區域內的監督。并且比政府的不定期監督檢查可能更加高效、節約。
以上理論的應用設想將可能使得碳排放監測監督問題,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問題,以及其他碳減排管理問題得到較好解決。是按照Ostrom的理論,“公地”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體制在碳減排管理方面的應用,還有許多需要深入研究的地方:(1)清晰界定“公地”邊界;(2)規定占用“公地”的相關規則;(3)集體選擇的安排;(4)監督;(5)分級制裁;(6)對組織權的最低限度的認可;(7)分權制企業,等等。
六、總結
當前氣候問題逐漸演變為國際政治與經濟議題,發展低碳經濟的呼聲日益高漲。作為CO2的最大的排放國和經濟發展最快的大國,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國際社會壓力,大規模的化石能源消耗與CO2排放,也使得國內能源環境壓力巨大。在此背景下,中國有必要將低碳經濟發展戰略提上日程,在保證經濟增長的前提下,研究并采取適合經濟發展階段的各種措施,使得經濟增長與低碳發展實現雙贏。基于中國國情,目前可以選擇的措施包括必要的管制,實施碳稅,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積極發展環境型非政府組織,等等。雖然還存在一些理論上爭議,但仍然可以嘗試通過研究找出應對解決辦法。另外,轉型升級理論、“公地”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理論等,與低碳經濟結合的研究,很可能成為未來的研究熱點,因而也值得進一步研究。
注釋:
①參見世界銀行網站:http:///。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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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的低碳節能社會。本文就對低碳理念在城市規劃設計中的應用做了簡要分析。
關鍵詞:低碳理念;城市規劃;設計
中圖分類號: S611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隨著科技的進步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了,因此,人們對環境與居住條件要求也提高了,在居住要求方面,不僅僅只是面積和功能方面了,現在要求生態、自然的居住環境,回歸自然、接近自然、綠色環保、節能高效是當前人們對居住的要求。然而隨著世界經濟與城市化進程的深入發展,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在逐年增加,導致全球氣候變暖并威脅到人類未來的生存發展,如何讓在城區的規劃設計中,以低碳發展為主軸,推動各項生態技術的發展,創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可持續發展的新型城市,成為城市建設者和居住著的共同話題,同時由于“低碳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低碳城市、低碳生活、低碳建筑等新的概念也越來越多地被提及,未來居住區的建設與發展必須符合低碳概念。
2、城市規劃中的低碳理念概述
2.1、基于低碳理念城市規劃的的意義
2003年英國政府的《我們能源的未來:創建低碳經濟》中首次提出了“低碳經濟”,2007年,日本進行了“低碳社會”的探索。在實踐低碳理念的過程中,城市是居民生活生產的載體,也是溫室氣體排放的場所及主體,碳的排放與城市化的進程是相互交織的,基于此,城市必須要做好“低碳社會”和“低碳經濟”的融合,不僅強調低碳生產,還要強調低碳消費。
具體來說,城市規劃屬于國家宏觀調控中非常重要的手段,具備較強的公共政策屬性,具有持久的結構性調整效能。此外,城市區域性基礎設施建成之后不僅是難以改變的,而且也會時時刻刻對居民的經濟、生活等產生影響,因此我們必須要調整產業結構,通過發展理念和產業轉型升級,有效降低城市活動帶來的溫室氣體的排放。由此可見,根據城市不同的發展階段和類型,提出相應的低碳生態規劃戰略,并在低碳理念指導下進行城市規劃與設計研究是非常必要的,此外,低碳生態城市規劃是一個涉及面廣、復雜的系統工程,可在綠色能源、綠色建筑、綠色生態水循環、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等多方面進行規劃。
2.2、低碳城市的理論和內涵(1)低碳城市應該要符合自然、社會、經濟之間協調發展過程中所存在的客觀規律,以及尊重低碳經濟發展中的根本原則,來以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的理念指導下,利用現代化的科學技術,落實生態環保建筑的發展戰略,對于能源、資源、信息要進行高效利用和良性的循環,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共同建設低碳的城市居住區。因此,在低碳城市內部應該實現生態的平衡,逐漸的滿足居民的日益增長低碳生活需求,比如在居住區內實現垃圾廢棄物的分類存放收集,在最大的程度上實現資源的循環再生利用,充分利用可再生的能源來構建低碳綠色的居住環境。(2)低碳城市是通過最少的地球資源和能源消耗、最大化的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以及生產數量最少的廢棄物的建設方式來進行城市規劃。低碳城市注重的是資源和能源的有效利用,是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相關材料資源的回收利用,降低垃圾廢棄物的生產量,徹底的貫徹現代的節能減排原則,強調城市中居民和自然之間的共處和諧,強調低碳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3)在進行城市規劃時,應該基于低碳、生態、可持續發展的基本理念來進行設計,居住區的結構和布局應該合理便捷,所具有的功能之間相互協調,并且符合其所在地區的外部環境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在城市居住區中實現高效的資源能源利用率,采用現代化的可持續發展的消費模式,使用節能的生產工藝。在居住區交通部門,能夠構建合理尺度和功能主導的交通系統,輔助以步行和自行車交通方式,在區域內構建便捷的公交系統。在規劃時應該大力倡導綠色型建筑,引領建筑實現節能減排,在建設過程中嚴格的按照國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規來執行。低碳城市還應該擴大自身的碳匯系統和所處地區自然資源的相互結合,提升碳匯的總量,保持居住區的生態平衡度。低碳城市應該配備有完善的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能夠創造舒適的生活空間和建筑共建環境,能夠有效的提升居民的身心健康,提升他們的生活質量。在低碳城市中,居民應該自覺的參與到低碳生活方式的構建中來,大力提倡生態文明和節約意識,參與到城市的環境管理工作中來。實現政府、社會和居民三體合一的調控體系和決策系統,實現自我參與和自我調節。
基于低碳城市理念的城市規劃策略
3.1、進行科學的城市空間布局
建立科學、合理、有序、穩定的高效的城市空間結構,對于防止交通擁擠、空氣污染、城市熱島效應等大城市病的發生,提高城市運行效率,降低城市內耗,減少城市能源消耗水平具有重大意義。針對我國城市的現狀,要盡快遏制大城市主城區“攤大餅式”的蔓延趨勢,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對主城區人口密度過高和功能過分集中的城市要進行適當的有機疏散,并通過規劃合理的城鎮空間體系,適當遏制大城市的無限膨脹,降低城市的熱島效應,從而減少城市夏季的空調能源消耗。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也應適當集中緊湊布局,以減少交通能源消耗。
3.2、建設城市綠地系統 在城市規劃中為體現低碳理念,我們可以合理規劃綠地系統,采用碳中和的方式減少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植物種植采用喬—灌—草相結合的綠化結構,以鄉土樹種為主,讓其消耗掉居民平常生活中產生的二氧化碳。 一方面,從城市實際情況出發,確定城市各個階段綠化建設的目標和指標,分析得出在一個城市的市域(或城市中的一個區域)范圍內,生態、社會綜合效益最佳的園林綠地布局結構,制訂各類綠地規劃、樹種規劃、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及避災綠地規劃等專類規劃,并為綠地系統規劃目標的實現進行切實可行的建設安排。 另一方面,必須進一步提高市中心綠化覆蓋率,鼓勵屋頂綠化、垂直綠化,加強三維綠化層次,建筑物的屋頂綠化和墻體綠化能使建筑物在夏天的能耗降低30%左右,減少熱島效應,提高城市環境衛生狀況與環境質量;同時,修復損壞的城市自然景觀,使自然景觀納入城市空間與城市生活,吸收城市中排放的二氧化碳及污染物。
最后,規劃完善的城市生態系統,保護城市賴以依托的生態林地、耕地、水系、園地等自然生態要素,構建和諧的城市生態系統網絡。
3.3、進行合理的城市產業規劃
產業結構對于構建低碳城市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有必要對高碳產業的發展進行減緩,并強化經濟結構的調整,通過技術革新,實現產業轉型升級,此外,還要加強監管力度,明確排放標準以及準入門檻。以上措施對于化工、有色金屬、建材、電力、輕工以及鋼鐵等行業來說尤為重要。
在產業布局上來說,可以通過優勢帶動、轉型驅動和存量盤活,集中同門類產業或相關產業,實現產業集聚,發揮規模效應。針對部分污染企業,首先要加強減排減污,其次,如果可以,考慮將其遷至市郊,并通過綠化防護帶的建設起到控制作用。
4、結束語
低碳城區的規劃與設計,不僅僅是環境問題的改善,同時也是我們每個人對自己的生活方式、價值觀與自然觀進行重新審視和定位。要發展理想的低碳城市,僅通過節能減排的技術手段尚不足以解決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問題,低碳生態的城市景觀理論和方法是必然的關鍵技術,需要運用生態修復、有機循環、平衡共生等技術法進行規劃與建設。
參考文獻:
[1]戴堃.低碳理念在城市總體規劃中的作為初探[D].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