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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 高新技術企業如何充分利用好國家給予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是個重要課題。本文從稅收的角度詳細分析了高新技術企業如何在合理合法的基礎上降低企業的稅負。
近年來,我國的高新技術產業迅速崛起,已成為國民經濟中增長最快、帶動作用最大的產業,在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促進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方面起了關鍵作用。在依靠外部環境改善和國家政策支持謀求發展的同時,高新技術企業如何利用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結合自身的企業特征及運營特點,為企業量身定制一套最優稅收籌劃方案,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降低企業整體稅負,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是每一家高新技術企業必須要關注的問題。
一、未雨綢繆——做好前期規劃工作
這是作為每個企業投資者首先必須抓住的基本要點,更是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能否成功的關鍵。
一是要確定有利的產業領域。我國高新技術企業涉及的產業領域很多,有電子產業、機電一體化、生物工程、軟件開發、集成電路等等,不同領域產業所涉及的稅收政策也不盡相同,這就要求投資者認真考慮不同領域稅收政策的差異,進行必要的稅收規劃。
二是要辦理必要的資質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享受,往往是建立在企業資質之上,每項政策優惠最終能否獲得,關鍵看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和審批,其直接依據就是各類資質證書文件。所以,企業應盡快申報自身的知識產權或提前安排以獨占使用方式擁有該自主知識產權,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軟件企業證書等資質至關重要,這也是稅收籌劃不得不把握的關鍵環節。
三是要與稅務機關保持良好的溝通。一項稅收優惠能否獲得,稅收籌劃能否成功,最終決定在當地稅務機關對稅收優惠的審批這一關上,這就要求企業的相關財務人員和管理人員時常與當地稅務部門保持良好的溝通,及時了解和掌握最新信息,適時調整納稅籌劃策略,才能保證籌劃的時效性、超前性和成功率。
二、明智選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高新技術企業銷售、進口貨物以及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都必須依法交納增值稅。增值稅的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及會計核算健全與否,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雖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權按規定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享有進項稅額的抵扣權;而小規模納稅人不能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享有進項稅額的抵扣權,但是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不一定會重于一般納稅人。
首先,最近新修訂的增值稅條例對小規模納稅人不再設置工業和商業兩檔征收率(6%和4%),將征收率統一降低至3%。同時對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也作了調整,將工業和商業小規模納稅人應稅銷售額標準分別從100萬元和180萬元降為50萬元和80萬元。該項規定的調整,無疑大大減輕了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尤其是初創期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負。其次,高新技術企業的產品多為高附加值產品,增值率高的可達60%以上,但其消耗的原材料少,因而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較少。再次,企業在暫時無法擴大經營規模的前提下,實現由小規模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的轉換,必然要增加會計成本。如增加會計賬簿,培訓或聘請高級的會計人員等。如果小規模納稅人由于稅負減輕而帶來的收益尚不足以抵減這些成本的支出,則寧可保持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最后,企業購入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被排除在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的范圍外,這無疑加重了利用先進技術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負擔,直接影響了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
總之,高新技術企業由于生產的大多為高附加值產品,這些技術含量高、增值率高的高新技術產品中可以抵扣的進項稅的成本含量很低。所以,對于規模不大的高新技術企業,選擇為小規模納稅人較合適;對規模較大的高新技術企業一般納稅人,可以通過分立的形式,盡可能降低分立后各自的銷售額,使其具備小規模納稅人條件而變為小規模納稅人,從而取得節稅利益。
三、降低稅基——費用最大化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具體來講,原計稅工資標準取消,可以按實際支出列支;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標準、捐贈扣除標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條件放開,對于內資企業來說,扣除限額得到大幅提升。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在新所得稅法限額內,在不違規的前提下,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即在規定范圍內充分列支工資、捐贈、研發費用及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盡量使扣除數額最大化,實現企業稅后利潤最大化。
例如,新《企業所得稅法》第30條規定,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實行100%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結合過渡期稅收優惠政策,特區新辦高新技術企業“三免三減半”,西部地區鼓勵類企業“兩免三減半”的優惠,對于研發費用集中性的投產初期的企業可以做一定的選擇,以便能充分享受稅收優惠。
四、準確把握——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籌劃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可以將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及時、充分享受到位。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新設高新技術企業需經營一年以上,新設立有軟件類經營項目的企業可以考慮先通過申請認定“雙軟”企業資格,獲取“二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五年經營期滿后,再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能獲取更大的稅收利益;無法掛靠“雙軟”企業獲得優惠政策的企業,可以通過收購并變更設立一年以上的公司獲取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在不同的時期都有許多條款,如:免征增值稅、不征收增值稅、軟件生產企業軟件產品的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集成電路產品其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政策,一般納稅人銷售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可按6%的征收率計算納稅,并準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等。高新技術企業要具體分析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同稅收優惠政策的條款相對照,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
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中,有利于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更是隨處可見。舉例如下:
一是對于符合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所得稅優惠稅率,其中對于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作出了規定,因而對于欲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的企業必須對研發費用從長計劃。
二是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三是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轉讓技術所有權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是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從稅收的角度看比直線法可以增加當年的費用,抵減企業應納稅所得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應做好準備,規劃好企業的經營范圍、研發費用、高新收入、科技人員等關鍵性的技術點。
另外,高新技術企業在日常核算中也要關注細節。在財務核算上,注意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的差異;避免將資本性支出變為經營性支出;正確區分各項費用開支范圍,注意不要將會務費、差旅費等擠入業務招待費;在免稅和減稅期內應盡量減少折舊,在正常納稅期內應盡量增加折舊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等等。
值得指出的是,稅收籌劃作為納稅人的一種理財手段,可以為企業節約納稅,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壯大企業經濟實力,但也存在籌劃不當違法偷稅的風險。因此,高新技術企業應立足資源優勢,不斷加大技術創新的投入和產出,遵循科學的稅收籌劃原則,正確掌握和熟練運用稅收籌劃策略,才能真正取得稅收籌劃的成功,為企業創造出較高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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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微企業;西安;稅收政策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27-000-02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截止至2015年底西安工商登記的小微企業法人單位數61531個,從業人員943126人,西安法人單位共計79270個從業人數2893959人,其中小微企業占企業總量的77.6%,活躍在農、林、牧、漁、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等等各個領域,是地區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繁榮西安經濟、創造物質財富、彌補市場不足、增加就業機會、促進社會進步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然而,由于內受限于自身發展勁頭和創新能力不足、用工荒等問題,外面臨稅費高、融資難、成本居高不下的嚴重生存困境,使得小微企業的經營現狀不容樂觀,此時如果政府再對小微企業征收較高的稅收,無疑是雪上加霜,導致小微企業步履維艱。
一、現行小微企業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1.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規定降低了小微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根據稅法規定,小規模納稅人一律采用的是3%的征收率,但是小規模納稅人不得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并且在市場競爭中,由于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使得小微企業失去與大中規模企業交易的資格,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2.小微企業的所得稅優惠力度不夠
通過實地調研的數據發現,大中小微企業的實際所得稅稅負率幾乎相差無幾。所得稅優惠稅率的標準只適用于小型微利企業,而事實上有相當一部分小型微型企業都不在標準限定的范圍內。
另外,對于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政策的企業來說,其年應納所得稅額低于6萬元,按照其所得減按50%計算應納所得稅額,再按照20%的稅率上繳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10%,即使按最高標準6萬計算,年應納稅額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納稅由12000萬元減至6000元,平攤至每月僅減少稅款500元。
3.稅收優惠政策條件門檻較高,納稅人主動申請稅收優惠積極性不高
從總體來看,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措施基本上都設置了一個前提條件:擁有比較健全的會計核算制度,能夠比較準確的核算其生產經營成本費用和收入,采用查賬征收稅款的方式。而有相當一部分的小微企業沒有建立健全的會計制度,會計賬目混亂,難以準確核算成本費用,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繳納稅款,不具備享受優惠的基本條件。另外,對于企業來說,在優惠力度不大,享受稅收優惠還要承擔一定的稅務風險成本的情況下,納稅人主動申請稅收優惠的積極性大大的降低了。
4.稅收優惠執行程序繁雜
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需要進行備案,備案手續比較繁瑣,其他的費用也需要在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后才能享受優惠。且在實際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過程中,存在稅收任務與稅收征管的矛盾。稅收任務一直都是稅務機關考核部門工作完成情況的重要績效指標,為此有時各級稅務機關為了完成稅收任務繳盡腦汁,在執行稅收優惠政策時對于納稅人的要求會要相對嚴格一些。對于那些稅源不夠充足地區的稅務部門來說,落實這一政策難度較大,稅務部門會對納稅人進行嚴格的稅收征管來完成既定的稅收收入任務,從而使得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不夠到位。對于財務管理非常薄弱的小微企業來說,稅制如此復雜,在判斷如何申報繳稅,交哪些稅和交多少稅額方面確實存在一些困難,流程過于繁瑣的稅收優惠備案過程使得一些企業不愿意為了不多的優惠奔走浪費精力和時間。
二、國外發展小微企業對促進西安小微企業發展的有益借鑒
1.建立小微企業稅收政策體系
目前針對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較零散,很多是在原有的政策上通過修改補充的方式,穩定性差,時限性強,沒有形成統一的規范。“依法治國”已經成為了主旋律,站在法制化的角度看,以小微企業為主體,從小微企業的特點和需要出發,加強立法,盡快建立全國性的小微企業稅收法律體系,突出針對性、系統性、完整性、規范性和穩定性。有了統一全面的法律體系,為解決各種問題提供法律依據,在實踐中也變得有法可依。
2.改進增值稅政策
增值稅的改進主要是對其納稅人的認定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標準應以財務會計管理的健全為依據,并且調低納稅人的起征率。同時,允許小規模納稅人抵扣進項,小規模納稅人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規定降低了小微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企業在創立初期階段,固定資產投入較多,但是收入較少,小微企業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固定資產進項無法抵扣不利于其發展壯大。建議適當放寬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限制,試行允許小規模納稅人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逐步拓寬增值稅抵扣鏈條的覆蓋面,減輕小微企業的階段性稅負,幫助企業順利渡過創業階段的初始困難期。
3.推動所得稅政策的優化
在企業所得稅方面,要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并使低稅率具有豐富性,制定不同檔的稅率,在此基礎上,才能夠實現對小微企業的關照。同時,在小微企業所得稅方面,要運用減半征收的方法,并且要使其期限逐步延長。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按 15%的低稅率征稅,但必須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而該項認定需要滿足 6 個條件,對于研發實力弱小的小微企業來說,很難達到要求。另外,工信部小微企業的含義與稅法中的小型微利企業并不等同,兩者存在差異,使得很大一部分的小微企業并不能享受企業所得稅法中稅率按 20%的優惠政策。因此應擴大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使絕大部分的小微企業都可以享受。
4.加大優惠力度
采用定期減免、降低稅率、加速折舊、增加費用扣除、投資抵免、虧損抵補等多種稅收優惠措施,大力促進西安小微企業的發展,特別是對新創辦的企業,針對新技術、新產品開發企業,制定詳細的稅收優惠政策,使不同類型的各種企業都能得到稅收政策的支持和鼓勵。同時,制定貫穿小微企業創辦、發展、再投資、科技開發、聯合改組等各個環節的稅收優惠政策,切實減免小微企業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等各個稅種的稅負,可以改流轉稅減免為政府財政補貼,變全額性的優惠為定額補貼,注重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并重,盡可能為小微企業提供針對性、個性化納稅服務政策。要明確小微企業的界定,進而不同類型的企業均能夠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5.加強政策宣傳,注重政策落實
小微企業是經濟的特色和活力所在,政府在近些年出臺了很多關于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果執行不到位,政策也就成了擺設,因此政策好也需要到位的執行。企業從政策上享受了優惠,但是后續的發展并沒有完全跟上,很多“個”轉“企”的僅僅是在形式上轉變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產業升級。另一方面,大多數的小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欠缺,企業的財務人員專業素質不高,稅務部門應該逐漸轉變自身的觀念,建立以服務為導向,多多走訪小微企業,深入調查了解企業包括生產、經營、資金、稅收等在內的一系列經濟信息,宣傳稅費優惠政策,分析企業經營現狀,為企業出謀劃策,在政策上享受更多優惠,促進小微企業創業成長。還要進行跟蹤指導,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建立臺帳,對政策落實情況實時跟蹤,幫助企業規范財務會計,不定期到小微企業進行指導,如果存在符合小微企業優惠政策條件卻沒有享受的,要查明原因并幫助企業享受到優惠政策,同時盡量簡化審批程序。
6.優化納稅服務,營造和諧稅收環境
在企業轉型升級中,稅務部門要優化納稅服務,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正確引導小微企業用好用足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權力,并且正確履行義務,幫助企業安全納稅,減少稅務風險。強化各個部門之間的工作聯系,在財稅部門、工商部門等多個政府部門之間搭建溝通的橋梁,以提高政府的辦事效率,降低企業的辦事成本。在辦稅服務大廳提供優質服務,主要包括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免填單服務、預約服務、同城同辦、辦稅公開等服務。辦稅服務大廳是處在第一線的稅務工作,直接面對廣大納稅人,更應創建一個一站式服務模式,以方便納稅人為主要目的,以節省納稅人的辦稅時間,樹立稅務部門的良好形象。
7.改革稅收優惠管理方式
在對小微企業的認證中可以引入稅務師事務所,從專業性上對小微企業形成精準性的認定。引入第三方的認證,可以促使稅務機關減少工作量,使其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企業的日常管理中來。建議取消備案資料的報送等,采用電子報送的方式,簡化行政審批程序,促進對小微企業的便利性管理,切實給小微企業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定期向其小微企業會員發送最新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組織他們進行相關的會計和納稅申報培訓,從而使小微企業不但能了解到最新的稅收優惠政策,并且使他們具備享受稅收優惠的基本條件,提高主動申請稅收優惠的積極性。如果存在符合小微企業優惠政策條件卻沒有享受的,要查明原因并幫助企業享受到優惠政策,同時盡量簡化審批程序。
總之,小微企業是經濟的特色和活力所在,西安政府應全面分析小微企業的經營現狀,在政策制定上為企業能夠享受更多的優惠出謀劃策,從而促進小微企業持續地創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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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納稅人的營業規模的大小和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可以將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這兩種納稅人在稅率的適用、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發票的使用等各個方面都有所不同,這樣最后的稅負也不相同,所以進行增值稅稅收籌劃時,企業應該在設立初期或者發展的初期,根據自身的經營情況,來選擇稅負較輕的納稅人身份。下面就其稅負的比較進行分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含稅的銷售額*17%(13%、11%、6%)—不含稅的購貨額*對應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不含稅的銷售額*3%征收率根據上述兩個等式可以求出無差別平衡點增值率設X為增值率,S為不含稅銷售額,P為不含稅購貨額,并假定一般納稅人的稅率為17%,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為3%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率為X=(S-P)/S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S×17%-P×17%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S×3%兩者納稅額相等時即可得到X=17.65%,低于17.65%時選擇一般納稅人稅負低,高于17.65%選擇小規模納稅人稅負低。當一般納稅人的稅率分別為13%、11%、6%時計算同理,通過計算可得。當然不能單純的看營業額和會計核算是否健全來確定選擇哪種增值稅納稅人的身份,一般還應結合企業所在國家的具體的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等進行整體考慮再做決定。
二、采購環節的增值稅稅收籌劃
采購環節的過程中憑票抵扣的進項稅額會直接影響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的大小,根據銷項合理安排進項,這樣可以減少當期的增值稅稅額。
(一)對采購對象的籌劃
企業的采購對象有兩類: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如果企業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身份,那么從其他納稅人那里購進貨物并取得相應的合法憑證,符合條件的可以憑票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但如果納稅人身份為小規模納稅人,那么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無法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當然若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無論從小規模納稅人處還是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貨物,都不能抵扣進項。
(二)購貨運費的籌劃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只有當企業取得運輸公司開具的專門發票時,并且發票上的名稱必須和購貨方的名稱一致時,才可以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如果銷售方幫其代墊了運費,那么運費可以作為價外費用計算相應的進項稅額,但是與運費相關的其他費用如裝卸費、保險費等不能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應該作為價外費用進行增值稅稅額的計算。
(三)采購結算方式的籌劃
企業采用不同的結算方式,對應的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也不同。如果企業采用合適的結算方式,就可以達到延期付款的效果,這樣就為企業取得一筆免息貸款,充分利用資金的時間價值可以進行其他投資實現資金的增值。賒購方式是對企業最有利的結算方式。但具體采用哪種計算方式要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盡量延遲納稅的結算方式。
三、生產環節的增值稅籌劃
針對生產環節增值稅的稅收籌劃可以從存貨計價方式和生產方式兩個方面考慮。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式,計算的期末存貨成本和銷貨成本不同,進而計算的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也不同。此外企業在生產環節,自己生產還是委托其他企業生產,其計算的增值稅也不同。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對自己比較有利的存貨計價方式和生產方式。
四、銷售環節的增值稅稅收籌劃
(一)對銷售方式的籌劃
首先要區分混合銷售行為和兼營行為及稅法對其的特殊規定。混合銷售行為是指一項銷售行為同時涉及增值稅應稅貨物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如果銷售企業在銷售貨物的同時提供非應稅勞務,這就是一項混合銷售行為,以銷售貨物為主的企業,應視同銷售并繳納增值稅;其他經營企業發生的混合銷售行為繳納營業稅。
(二)銷售地點和結算方式的籌劃
一、原營業稅優惠政策仍將延續
國務院試點方案明確規定,原來營業稅所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改征增值稅之后還將延續。“營改增”試點力圖保持現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連續性,試點行業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基本得以繼續延續。并根據增值稅的特點,隨著“營改增”的深入而予以調整,納入改革試點的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可按規定抵扣。
為保持現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連續性,對現行部分營業稅免稅政策,在改征增值稅后繼續予以免征。具體而言,試點期間的增值稅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免征增值稅項目和增值稅即征即退項目。其中,免征增值稅項目主要包括:個人轉讓著作權;殘疾人個人提供應稅服務;航空公司提供飛機播灑農藥服務;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提供的應稅服務等。增值稅即征即退項目主要包括:注冊在洋山保稅港區內試點納稅人提供的國內貨物運輸服務、倉儲服務和裝卸搬運服務;安置殘疾人的單位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等。此外,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如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等。
二、營改增全國擴圍差額征稅優惠政策基本取消
《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對前期試點的稅收政策進行了整合,并根據前期試點中反映的情況,對部分政策進行了調整和完善。《通知》中最大的變化之一,就是取消了原試點地區中對營業稅差額征稅的相關規定。營改增之前,營業稅征收過程中采取差額征稅的政策,試圖在一定范圍內解決重復征稅問題。此前試點地區在計算銷售額時,對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允許其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非試點納稅人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而《通知》中則在差額政策方面做出了調整,其他行業差額征稅全部取消,僅保留融資租賃行業。
新的試點方案只保留了有形動產融資租賃的差額政策,即經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銀監會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擔的有形動產的貸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安裝費、保險費的余額為銷售額。“因為融資租賃行業還有一部分費用是支付給保險公司、銀行等,這些行業還是交納營業稅的,所以保留了這部分的差額征稅政策。
對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轉付或代墊資金的行業的小規模企業影響較大,營改增前,其代收代墊金額,予以合理扣除計算營業稅;營改增后,不能差額,又因為是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其影響程度可想而知。
三、地方營業稅優惠“土政策”是否延續需重新審視
按照我國現行的稅收管理體制,除中央政府有明確授權的以外,各級地方政府均無權制定稅收減免政策。然而現實情況是,地方政府為招商引資,越權制定了各種減免稅“土政策”,包括納稅前的減免優惠和納稅之后的稅收返還,即先征后返,在稅歉入庫之后,財政進行“退庫”,將稅款返還給企業。因為某些稅種是中央、地方共享稅種,地方如果擅自減免就等于變相侵蝕了中央收入。
當前,各地為了吸引外資,不惜一切代價,紛紛給予外商各種優惠政策,特別是稅收優惠。如擴大稅收優惠適用范圍、提高優惠比例、延長優惠期限、違規減免稅收等問題。特別是有一些地方,因為招商引資等原因,在營業稅的征收上制定有一些優惠的“土政策”,這部分地方稅收優惠的“土政策”是否延續難以預料,需要視情而論,重新審視和調研論證。
按照我國現行的稅法制度,除中央政府有明確授權的減免之外,各級地方政府均無權制定“土政策”。現實情況是,在招商引資工作走在前頭的地區正面臨其他地區的強有力的競爭壓力,互挖墻腳的事情屢見不鮮。鑒于此,為了吸引外資,在優惠政策制定上,各地更是花招百出。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有可能對地方招商引資過程當中,制定的那些土政策是一個損害。比如說,我們看很多地方為了招商引資,營業稅全免,說我這現在要搞一個文化產業園,我引進搞動漫的,搞文化的企業,3%的營業稅全免,但是現在你不能免,你必須要進入到增值稅的這個渠道里,要通過國稅局征上去。當然你可能想辦法把這個錢再還回去,但是這個過程就變得更困難,或者更復雜。那么以前給人家許諾出去的那樣一些政策,能不能兌現?對地方政府來說,可能就是一個新的問題。廣東省財政廳已經發文,以前已經執行的,還按照原來的額度進行返還,那么就保證了政策的連續性。但相對而言,以后再出臺類似的在招商引資當中,你要出臺這樣的一些優惠政策,它是個束縛,這個束縛在一定程度上,對地方招商引資會造成一些負面的影響。
四、警惕不當延續原營業稅優惠政策的稅務風險
稅收優惠有一個很大的特點,對企業來講是直接的經濟利益和潛在的法律風險,存在是非常顯著的,因而影響也是非常直接的。
(一)過濫延續營業稅優惠政策
試點開始前有很多享受營業稅優惠政策的企業,按照規定優惠政策還將延續,雖然營業稅和增值稅都屬于流轉稅,但由于增值稅優惠的標準和內容與營業稅不同,計稅依據和征稅方式也是不一樣的。從計稅依據來看,營業稅納稅人基本上按照其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取得的營業額、轉讓額、銷售額,依照該營業稅應稅勞務適用的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而增值稅是以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在實際操作中采取的是環環征收、道道抵扣的征收方式,納稅人購買增值稅應稅項目時繳納的增值稅可以在銷售應稅項目時全額抵扣,只需對本環節的增加值繳納增值稅。因為營業稅和增值稅的計稅依據不同,因此,兩者是不能作簡單的數字比較的。營業稅優惠政策究竟該如何連續?稅務機關如果從嚴控制,一些企業可能失去享受優惠政策的機會,最后只能將優惠之門打開,盡量放寬準入條件。在這種情況下,不可避免會有一些企業鉆政策的空子,對此應當如何去防范,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原有營業稅優惠延續終止造成稅負增加
“營改增”后,原有的營業稅優惠政策將如何過渡,也會影響到企業的稅負高低。原營業稅差額征收優惠幅度更大,相比而言,增值稅稅率更高,這也會使企業稅負增加。因為營業稅和增值稅的計稅依據不同,因此兩者是不能作簡單的數字比較的。營業稅優惠政策究竟該如何連續?稅務機關如果從嚴控制,一些企業可能失去享受優惠政策的機會。試點地區試點納稅人已經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了營業稅稅收優惠,在剩余稅收優惠政策期限內,符合相關規定的列舉行為可享受有關增值稅優惠政策。換言之,文件規定未有列舉的行為不能享受有關增值稅優惠政策。
(三)未經辦理登記備案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原享受營業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應對照公告的有關優惠事項確認是否繼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繼續享受優惠政策的試點納稅人,須辦理稅收優惠備案手續。應及時按規定提供申請資料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增值稅退(免)稅資格認定、減免退稅審批或報備手續。增值稅優惠備案類項目按納稅人享受增值稅稅收優惠類型,分為減免稅資格備案和簡易征收備案兩種。納稅人享受備案類稅收優惠項目,應提請備案,經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后,按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未經稅務機關辦理登記備案,一律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四)放棄減免稅權利導致企業多繳稅
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減稅,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減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減稅。一經放棄免稅權、減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以及應稅服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也不得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或勞務以及應稅服務放棄免稅權。因此,相關企業如果準備放棄減免稅權利,應當充分認識到放棄減免稅權利的法律后果,即未來三年內均按照適用稅率全額征稅。因而企業在做出放棄減免稅權利時,應當著眼于長遠,統籌企業的整體經營,并慎重的做出放棄免稅權的決定。
(五)錯誤延續稅收優惠政策
基于現有營業稅優惠政策包含的政策內容及試點后的管理要求的考慮,本次“營改增”試點在增值稅優惠政策設置時采用了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關于稅收優惠政策,雖然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即征即退和增值稅零稅率均屬于稅收優惠方式,都可以達到減稅的效果,但是三者之間仍存在一些的差別。在此提醒相關企業,重視不同稅收優惠方式給企業經營和收益帶來的差別,在具體申請相關稅收優惠過程中,應當高度重視各項優惠政策的具體適用范圍、條件、期限、抵扣額度、審批程序等規定。
直接減、免稅,是指對提供應稅服務的某個環節或者全部環節直接免征或減征增值稅。納稅人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提供免稅應稅服務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一、電子制造企業稅務工作概述
(一)電子制造企業稅務工作的特征
電子制造企業應用的技術比較高端,制造的產品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特征,所以電子制造企業的在稅務工作方面也呈現出不同的特點。
1.電子制造企業享有稅收優惠較多
電子制造企業是知識密集型產業,其工作內容主要對高新技術進行研究和開發,運用高科技技術成果,制造精密的電子產品并進行銷售。所以電子制造企業具有較高的自主知識產權和比較領先的高新技術。目前,我國對科研技術的投入不斷增加,對于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不斷加深,相應地對于電子制造企業也有一定的政策傾斜。這種政策傾斜表現在稅務工作上,就是電子制造企業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了較多的稅收優惠政策。
2.進口產品對企業應稅工作有較大影響
電子制造企業重視的是科研和技術活動,產生的產品具有較高的附加價值。目前,由于我國客觀條件的限制,一些產品的核心技術主件要從國外進口。這些主件的產品生命周期一般不長,同時也具備一定的風險,對于電子制造企業最終生產的產品非常關鍵。這些進口主件的完稅價格會對電子制造企業產品的納稅稅額產生直接的影響。
(二)電子制造企業的增值稅和所得稅
電子制造企業需要繳納的稅種較多,但可以進行有效稅務籌劃的稅種主要集中在增值稅和所得稅上。其中,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目前我國對于增值稅的計算主要采取抵扣的方式進行計算。另一個稅種是所得稅,我國采取的所得稅稅率為25%。企業所得稅稅額涉及企業納稅成本、費用等許多方面。
二、加強電子制造企業稅務籌劃的辦法
電子制造企業的稅務工作整體來說比較復雜,在執行時有標準的操作流程,企業的財務部門要加強對稅務工作的認識,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徑開展稅務籌劃工作,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確保企業的良性發展。
(一)電子制造企業增值稅的籌劃辦法
1.區別電子制造企業增值稅納稅人的種類
電子制造企業在對增值稅稅率進行選擇的時候,要注意區別納稅人的類型,目前我國增值稅納稅人的類型主要包括三種,分別是基本稅率納稅人、低稅率納稅人以及小規模納稅人。總體來說,電子制造企業對增值稅稅率的選擇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考量:一是企業選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可能性,以及相應的好處;二是在購買企業分別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的情況下,銷售企業選擇什么樣的納稅人身份對于企業來說最有益處。
2.電子制造企業產品的稅務籌劃辦法
電子制造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和一般制造企業的產品具有較大的不同,通常電子產品的銷售和軟件銷售是捆綁在一起進行的。同時,一些電子產品售出后還需要良好的后期服務,這些服務通常都是有償服務,而且利潤率比較高。可以說,電子產品本身的銷售和后期服務的銷售具有極強的關聯性,這給電子制造企業在應稅稅率的選擇上提供了較大的可操作性。我們假設電子制造企業的增值稅率用A表示,那么A等于營業稅率和增值稅稅率的比值。在實際稅務工作中,通過計算得到實際的增值稅率B,如果B的數值大于A,那么電子制造企業可以選擇其相應產品進行拆分,將其中的一部分改交增值稅;如果B小于A,那么電子制造企業全部繳納增值稅對于稅務籌劃更有幫助。
3.電子制造企業購買設備的稅務籌劃辦法
電子制造企業要對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研讀,從而更好地開展稅務籌劃工作。例如:在稅收優惠政策中規定企業如果購買特定行業生產的國產設備可以實行增值稅退稅。所以,電子制造企業在購買設備的時候要對國內設備的價格、國外設備的價格以及享受的增值稅退稅金額進行綜合考量。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國內的設備價格減去增值稅退稅金額后比國外進口設備價格低,那么電子制造企業選擇國內設備進行采購比較合適。在稅收政策中有對來料加工復出口產品的稅收優惠,這一點對于我國沿海地區的電子制造企業比較有利。稅法規定來料加工復出口產品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的計算公式為:
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數=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材料進口金額×(征稅率―退稅率)
通過公式可以較為清晰地看出,如果材料進口的金額比較低,那么電子制造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就比較高,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選擇國內采購和國外采購的份額,從而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
(二)電子制造企業所得稅的籌劃辦法
1.加強電子制造企業的科研工作
我國在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創新方面具有一定的優惠政策,目的是鼓勵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創造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電子制造企業要合理享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地開展自主創新,加大科學研究力度,創造出屬于企業自己的品牌,從而在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同時,享受更多的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具體來說,電子制造企業的科技研發費用指的是企業研究新技術、開發新產品等投入的費用。電子制造企業的科技研發的加計扣除辦法根據是否形成了無形資產分為兩類,如果沒有形成無形資產的,在進行100%扣除之后,還要依照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50%;如果已經形成了無形資產,那么要依照無形資產的150%進行攤銷工作。可以看出,如果企業科技研發投入越大,那么企業所享受的稅收優惠也就越多。
2.合理選擇稅務主管機關
目前,我國在稅收政策的制定上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同樣的稅種在不同的地區實行征繳的稅率不盡相同,這是由于地域條件的客觀性決定的。電子制造企業可以充分利用地域間的不同稅收優惠政策,采取區域分配機制,主動選擇應稅稅率以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具體來說,電子制造企業可以將企業總部設置在個人所得稅優惠較多的地方,將生產制造部門設置在對于采購生產環節具有優惠政策的地方。通過統籌分配、合理布局,實現電子制造企業的稅務籌劃。
3.增加企業運營規模
根據稅法的規定,銷售費用和產品生產成本的扣除方法不盡相同。銷售費用是一種期間費用,按照規定是可以在當期就進行稅法上的扣除,而生產成本只能夠扣除已經實現銷售、確認收入的部分,如果沒有實現銷售、確認收入,那么就要在以后進行收入確認時再進行扣除工作。所以,電子制造企業可以將計入企業產品生產成本的費用進行合理規劃,確認到銷售費用中,這樣可以在當期就進行稅前扣除工作,那么這部分應該繳納的所得稅就會相應地延后,這對于電子制造企業增加資金流動性,具有重要的意義。在企業的實際經營過程中,企業可以通過設立獨立銷售機構的方法來享受這種所得稅優惠政策帶來的好處。同時,通過所得稅的延后繳納可以有效地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間接增加電子制造企業的運營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4.選擇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工作人員
目前,我國稅法中規定了對于特殊人員就業實行一定的稅收優惠,并且也取消了對于特殊人員的數量的限制。例如:如果企業給特殊人員發放的工資為每月2000元,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那么企業在每一名特殊人員身上就享受到了500元的稅收優惠。國家制定這種稅收優惠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充分保護我國特殊人員的基本利益,鼓勵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而電子制造企業的工作中,一些行政工作,例如門衛人員、保潔人員等對于員工的知識水平要求都比較低,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平衡好自己的人員組織結構,可以在這些崗位招聘一些特殊人員,從而享受到稅收優惠。同時,招聘特殊人員對于企業的社會責任的承擔、企業形象的良好宣傳也具有很大的幫助。
(三)進口組件完稅價格的籌劃辦法
對于電子制造企業來說,進口組件的完稅價格對于企業的應繳稅費的計算具有很大的影響。我國稅法相關條例規定,進口產品的完稅價格指的是進口產品的成交價格經過國家海關的審定,以此價格為基礎的產品到岸價格。在對稅價估定之后,一般按照以下價格進行相關的固定工作:相同貨物的成交價格,相似貨物的成交價格,國際市場上相似貨物的價格以及其他由海關相關部門制定的價格。電子制造企業引進的產品技術含量都較高,很多都是最新研制出的產品,由于開發時間較短,市場接受程度不高,所以市場上對于這些產品的價格定位比較模糊,不能做到準確的價格定位。同時,這些產品的研發費用較高,所以最開始企業在對產品進行價格制定的時候,一般都會高于市場上已經出現的同類低級別產品。而海關部門對這些產品價格的認定,對于電子制造企業主要部件、原材料的相關關稅和所得稅的計算具有重要影響。電子制造企業的財務部門要對相關的稅法變化引起重視,對海關的價格認定保持高度關注,從而第一時間掌握相關資料,為合理避稅提供及時的信息。
一、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農業發展的理論依據
所謂稅收優惠,是政府根據一定時期內經濟與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對某些特定的課稅對象、納稅人或地區給予稅收鼓勵和照顧措施。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和完善,稅收政策導向對經濟增長的影響越來越大,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促進農業發展責無旁貸。
1.農業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農業具有良好的外部社會效應性。我國農業是典型的小農生產,和國外農業農場制的生產方式明顯不同。國外尤其是發達國家由于地廣人稀、產業化水平高等特點,農業具有明顯的商業化生產性質。我國農村人口比例大,土地資源稀缺,農產品商品化率低,土地不僅僅只是生產資料,已成為農業生產者生存保障的基礎,因而農業承擔了一定的社會職能。長期以來,我國工農業“剪刀差”一直存在,農業始終扮演著為工業和城市集聚資本的角色。因此,我國農業具有相當的公共產品的性質,國家應從稅收政策等方面給予優惠和支持。
2.稅收優惠影響農業技術進步。加快農業發展,最根本是要促進農業科學技術的發展。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業技術進步具有促進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農業企業研究開發費用供給。為支持農業技術開發工作,可以將企業用于研究開發的支出看做是企業的一種投資,實行“費用扣除”和“所得稅抵免”的雙重優惠。二是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有效地促進企業承擔更大的風險。常見的激勵企業承擔風險的稅收措施有:資本性損失可抵免所得稅,允許損失轉期,降低資本利得稅的稅率并對投資于科技開發領域的資金給予特殊的稅收優惠待遇等。
3.稅收優惠政策影響農業結構調整。中國農村資源短缺,如何將有限的資源,尤其是短缺的資本資源用于農村經濟發展的薄弱部門和對經濟增長有著整體推動作用的主導產業,如何決定向哪些部門投資,哪些項目應當優先發展,政府部門可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目標,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引導。稅收優惠政策以其主動、靈活、直接、剛性的調節方式,成為政府調節產業結構和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對于制約經濟發展的瓶頸產業可給予稅收優惠政策傾斜,促使其優先發展;另一方面,可根據產業發展規律和經濟發展長遠目標,選擇主導產業和支柱產業,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重點扶植,以推動產業結構的升級。從理論上分析,稅收調節產業結構的機制有二:一是實行差別稅率或通過稅率變動來影響相對價格結構,相對價格結構的變動影響投資結構,進而引起產業結構的變化;二是通過稅收優惠的激勵措施調節稅后投資收益,進而影響投資結構和技術狀況來達到調節產業結構的目的。
二、我國現行農業稅收優惠政策考察
除農業稅廢除外,現有稅收政策在流轉稅、所得稅、地方稅等多個稅種對農業發展給予優惠。按照其享受稅收優惠的形式,稅收優惠可以分為影響應納稅額的稅率減免、稅收抵免的直接優惠和影響應納稅所得稅額的加速折舊、費用加計扣除的間接優惠。一般而言,直接優惠要企業盈利才能夠享受,而間接優惠則與企業盈利與否無關,能較好體現政府與企業在技術創新領域風險共擔的原則。本文結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各種稅收條款,對中國現行支持農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分稅種、分形式考察,并按時間序列進行分類歸納。
1.支持農業發展的流轉稅優惠政策。流轉稅中支持農業發展的稅種主要涉及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等,多采用稅額減免、稅率減免等優惠形式,屬于直接優惠,具體優惠措施(限于條款內容較多,本表只歸納了當前影響面比較大的主要優惠政策措施)。
2.支持農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支持農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大部分是近幾年出臺的,稅收優惠的形式主要是采用直接優惠,但隨著稅務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和企業會計制度的日趨完善,稅前扣除等間接優惠形式也逐漸被應用。稅收優惠政策的具體內容(表略)。
3.支持農業發展的其他稅種優惠。為支持農業發展,中國在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稅種方面也有一定的優惠,(表略)
三、我國現行農業稅收優惠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
1.稅收優惠難以充分體現對農業的支持。我國農業稅收優惠政策不少,對農業產前、產中、產后和涉農企業都規定了減免稅優惠,這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納稅人稅收負擔。但有些優惠政策并未充分體現對“三農”的支持。第一,增值稅條例對“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由于農業產品的需求彈性小,增值稅很容易轉嫁,因而對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實際上是對農產品消費者的一種稅收優惠,并非對農業生產者的免稅照顧。第二,國家對農業生產資料給予減免增值稅政策,政策初衷是為了照顧農民利益,減輕農民負擔,但實際上真正獲利的是生產廠家或經銷商,生產資料水漲船高,農民并沒有真正得到實惠。第三,農民購進農業生產資料所包含的增值稅進項稅款不能在銷售農產品時得到抵扣而是由農民自己承擔。據測算,農民購置農業生產資料的增值稅稅收負擔率平均為農產品總產量的7.8%。在農產品總產量中,能夠真正成為商品進入流通領域的僅占35%~40%。即使按40%計算,將農民購進農業生產資料負擔的7.8%的增值稅稅款換算成銷售農產品的商品所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金,則稅負達19.5%(7.8%÷40%),比一般貨物的增值稅的稅率還要高出2.5個百分點。農民從事農產品生產實際承受了比一般加工品生產還要高的增值稅稅負。第四,在車輛購置稅方面,除個別車型外,農民從事農業生產購置的農用運輸車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農民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載貨機動車船、人力或畜力非機動車船還須繳納車船使用稅。這勢必降低農民對農用車輛的購買需求。第五,對農村電管站在收取電價時一并向用戶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免征增值稅,對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并無實際意義。
2.稅收優惠形式單一。目前針對我國農業發展的稅收優惠形式主要是稅收豁免和優惠稅率等直接優惠,使得優惠政策對農業的照顧作用遠大于鼓勵作用。在涉農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中,大多是以定期減免稅的直接優惠方式為主,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等間接優惠方式較少運用。不利于農業企業利用稅后利潤來進行資本積累,完成產品結構調整和擴大再生產。單一的稅收優惠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但不利于農業及涉農企業的投資增長和技術進步,也不利于農業生產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缺乏政策導向作用。
3.稅收優惠環節不全面。現行稅優惠政策主要集中在農業生產環節,農產品儲運、保鮮和深加工環節的優惠較少。在加工環節,稅收政策對農產品簡單加工免征增值稅、農產品初級加工免征企業所得稅,沒有形成從種養、加工、銷售環節全程滲透激勵機制。而農業產業化是一條從種(養)植、收購、初加工、深加工直至營銷的鏈條。稅收優惠環節不全面,一方面導致稅收優惠政策割裂了生產與前后環節平衡連續性,沒有激勵從農產品的初加工向深加工轉變和傳統規模型增收向科技創新型轉變的機制,也相應提高了農業產業化企業的稅負。另一方面會導致稅負不均,目前農產品收購環節增值稅進項抵扣率為13%,而銷售環節增值稅率為17%,考慮到抵扣是按買價直接乘以13%,因此二者“高征低扣”相差1.5%左右,再加上農產品加工企業基本為勞動密集型企業,本身風險很大,產品利潤少,農產品加工企業增值稅實際稅負過高。三是有失公平。現行增值稅政策對從事種植、養殖并實行深加工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來講,主要原材料為自產不是外購,無法取得進項稅額,從而造成稅負畸重,不利于農業產業化經營。同專業化生產企業可按購進農產品依13%扣除率抵扣進項稅額相比,稅負不公平。
4.稅收優惠范圍較窄。第一,我國稅收政策往往只對部分農產品實施優惠,而且一般只針對特定的初級農產品。初級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這割裂了農業產業鏈條的連續性,使農業加工企業被迫采取變通做法,人為割裂生產前后環節平衡連續性,增加了社會成本。而WTO所指農產品既包括上述初級產品,還包括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品(如啤酒、葡萄酒、奶粉、奶制品、食糖等)。第二,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免征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到大部分農業企業,但對花卉、飲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種植和養殖業特別規定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而這些產業都是農業領域前景無限的陽光產業。第三,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除了農村、農場和農民個人將土地承包(出租)、轉讓符合條件的給予免征營業稅外,采取互換、拍賣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稅收上尚未明確。第四,對個人來源于農業企業等投資分紅收益,按現行政策規定須繳納個人所得稅,挫傷了投資者投資的積極性。第五,缺乏對農村新興產業的營業稅優惠政策,如觀光農業等。
5.稅收優惠政策不利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我國農業生產規模小、數量大、經營分散,小農戶與大市場的矛盾突出,制約著農村經濟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可以在小農戶和大市場之間起到連接紐帶作用,提高農業生產的規模化,有效解決農民增收、農產品增值問題。但目前我國對農業專業合作組織的稅收扶持政策并不到位。第一,優惠范圍窄。現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農業生產、加工、流通和服務等方面,但范圍過窄,力度不夠,對合作社成員之間開展培訓、技術、信息、認證等服務的稅收優惠政策還是空白。第二,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上,沒有對農民個人減免的稅收優惠政策,不利于提高農民入社的積極性。第三,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的社會力量捐贈、收入、政府資助等沒有規定是否免稅。第四,對社會力量向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服務,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列支受到嚴格的政策限制。第五,對農產品主要銷售者———農村經紀人沒有優惠政策。
6.農產品出口退稅率偏低。目前,我國農產品出口退稅率實行5%為主、13%為輔的兩檔退稅率,不僅低于一般發達國家水平,而且比國內其他出口行業平均15%的出口退稅率也要低。這使得大部分農產品的出口價格中包含尚未退還的間接稅,增加了農產品出口成本,削弱了農產品出口的價格競爭力。據了解,國家在2008年之前取消了給小麥、稻谷、大米、玉米等品種支付的13%的出口退稅,部分品種甚至還增加了出口關稅。此外,中國出口退、免稅的稅種只有增值稅和消費稅,隨同增值稅等三稅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實質是增值稅等的附加稅,目前并不在退稅之列。
7.稅收優惠政策有失公平。(1)目前許多稅收優惠政策存在城鄉差異,有失公平。比如勞動就業服務企業減免稅政策、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軍隊退役干部就業稅收政策只局限于城市失業或就業人員,農村人員不能享受,在稅收政策上沒有體現出農村與城市、農業與工業、農民與工人之間的平等。吸納下崗職工的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不包括農業企業和鄉鎮企業。農業產業化企業也是勞動密集型的企業,卻沒有同等的稅收政策扶持,顯示出城市與農村、農業與工業、農民與工人的不平等性。(2)新改革的燃油稅沒有很好地顧及到農村。中國燃油稅改前,農機用油沒有稅收壓力,不需要繳納養路費,享受免費過路、過橋的優惠政策。燃油稅改后,農機用油也繳燃油稅,其中包含養路費和部分過路過橋費等。這使農業機械作業成本大幅度增加,加重了農民的生產負擔。國外實現農機化的國家普遍實行農機用油免稅政策,農機供油征稅明顯不合理。(3)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一些原先屬于高檔消費品的商品已成為普通消費品。如摩托車現在已成為大眾化的交通運輸工具,2/3的消費群體在農村,普遍將摩托車用于生產運輸。消費稅稅目調整的滯后性影響了對這些商品的消費。
四、優化中國農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的建議
1.完善增值稅優惠政策。(1)對農戶購入農用機械、種子、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時,依據取得的收購憑證、普通發票或其他合法銷售憑證,對其所含的進項稅額實行退稅。(2)對從事農產品加工的一般納稅人企業,不論規模大小、不論加工程度深淺,其增值稅銷項稅率均降為13%。(3)對種養、加工、銷售一體的企業給予一定期限增值稅全免或全退,并對其長期給予低稅率的政策鼓勵,將稅收優惠政策從注重生產向加工、銷售轉變,刺激農業投入和產業鏈的延伸,提高農業產業附加值。(4)對農業專業合作組織為農業生產提供的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統購統銷的行為視同農業生產者給予免征增值稅或即征即退政策。(5)擴大農產品初加工范圍,對沒有納入農產品初加工范圍的初加工項目或不合理的項目重新界定。
2.完善所得稅優惠政策。(1)為支持農村中小企業發展,在費用扣除方面,對種植業、養殖業的科研費用,可全額從收入中扣除;對一些科技含量較高或價值較大的機器、設備折舊采用加速折舊法,以促進農業生產向科技化、現代化方向發展。(2)對農村興辦的農產品經銷組織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農村各類經濟實體、社會中介機構舉辦的農民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免征所得稅。(3)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生產、農產品流通、初加工,提供農業技術、培訓、信息、倉儲等服務所得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的股息、紅利、盈余返還等免征個人所得稅(4)對個人來源于農業企業等投資分紅收益,免征個人所得稅;對農民和其他個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和捕撈業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對農民工打工收入免稅,對農村村民、或者在農村村組投資經營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個人所得稅;對各級政府和部門給予農村科技人員的個人獎勵,免征個人所得稅;凡在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的人員的收入全部免征個人所得稅,對農村義務教育工作者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均可酌情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照顧。(5)對農民專業合作取得的政府資助、社會力量捐贈、收入給予免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向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捐贈支出,在繳納所得稅時全額扣除。(6)對農業產業化企業吸收農民就業的享受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民進城從事第三產業的享受下崗再就業稅收優惠,鼓勵農民走集約化和產業化之路。(7)對外發包的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如農村住房、公路、電信和供電、沼氣、飲水、水利等,對取得此類建筑安裝工程收入的施工單位和個人,可減征所得稅。(8)對農村信用社向農業貸款收入給予減免所得稅的優惠;對商業銀行涉農貸款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9)對集體和個人投資開發荒山荒地造林,前三年內免征各種稅費;對固定資產投入可免稅和采用加速折舊法;經營虧損可享受延轉期攤銷;如遇自然災害的年份,可享受遞延納稅甚至減免稅。(10)鼓勵各類經濟實體參加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居民生存環境。凡從事農村住房、公路、水利、飲水、沼氣、電信和供電等基礎設施建設的,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關鍵詞:稅改背景;小型企業;稅收籌劃
小微企業是我國市場主體,貢獻了超過80%以上的就業,超過60%的GDP,因此小型微利企業的發展對我國經濟具有重要影響。在進入經濟新常態后,小微企業市場競爭加劇,加之疫情的反復,為中小企業的經營帶來了一定壓力。為了更好地促進小微企業的長久、穩定發展,我國政府自2019年之后,頒布了一系列關于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中小企業應把握機遇,響應國家號召,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實現稅收收益。
一、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解讀
為了推動小型微利企業的全面發展,我國自2019年開始,先后出臺了一系列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并在《通知》①中指出,查賬征收或核定征收方式的小型微利企業,均能夠享受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為了更好地做好稅收籌劃工作,企業必須要及時掌握政策變化,并加以利用[1]。本文從所得稅優惠政策與增值稅優惠政策兩方面進行解讀。
(一)所得稅優惠政策解讀在《通知》中加入了企業所得稅超額累進計稅辦法,對小微企業年應繳納所得稅進行了分檔,分為100萬元以下、100-300萬元之間兩個檔,分別減按照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負直接降到5%、10%。在新稅改政策實施后,小微企業最為受益。
(二)增值稅優惠政策解讀第一,關于小微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解讀,首先要了解政策對企業月銷售額的規定,月銷售額包括銷售貨物、服務、勞務、無形資產以及不動產。若企業的月銷售額不足10萬元,免征增值稅;若超過10萬元,則要將不動產的銷售額刨除之后再重新計算,若重新計算后,不足10萬元,那么除不動產之外其余部分免征;若重新計算后仍在10萬元以上,那么按照規定進行征稅。第二,對于從事生產、生活業的企業而言,可按照規定,基于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加計10%。[2-3]
二、稅改背景下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籌劃路徑-以H公司為例
(一)H公司基本情況H公司是一家集生產、銷售于一體的公司,符合小微企業認定標準,主要生產、銷售各種乳制品,H公司近兩年收入組成情況如表1所示。2020年,該公司員工總人數186人,資產總額為1143.5萬元,應納稅所得額158.2萬元,企業目標在2021年,納稅在100萬元以下。從成本費用來看,H公司2020年的成本費用相比于2019年,增長率達到了6.10%,營業成本率為39.21%。綜合來看,H公司近兩年的營業收入增長率比較高,盡管營業成本有所降低,但是成本費用還是逐漸增加,其中稅金與附加項目的增長幅度是最高的。從納稅情況來看,在2019年之前,H公司不屬于小微企業,所以一直是按照一般納稅人2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率按照16%繳納;2019年之后,新稅收政策的實施后H公司符合小微企業認定條件,按小微企業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率按13%繳納。
(二)稅收籌劃路徑由前文可知,H公司的企業稅負中,企業所得稅與增值稅是主要稅種。在2019年新稅收政策頒布后,極大地增加了該公司的節稅空間。本文結合H公司的實際情況,按照新稅改政策,基于企業所得稅與增值稅這兩個角度,對H公司進行稅收籌劃。1.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本文結合H公司的實際情況,對其應納稅所得額進行調整,主要從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以及其他費用等三個方面展開籌劃,以充分享受稅收優惠。第一,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的稅收籌劃。H公司可以酌情利用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政策,即通過購買特定固定資產的方式,將資金計入企業的成本費用當中,以達到節稅目的。H公司預計2021年應納稅所得額設為固定值a(萬元),若H公司購買X萬元的固定資產,當X<(a-100)萬元時,H公司可以節省X*10%(萬元)的所得稅;當(a-100)(萬元)≤X≤a(萬元)時,H公司的稅負可以減少[(a-100)*5%+X*5%]萬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量購買固定資產,容易為企業帶來一定負擔,H公司應量力而行。第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稅收籌劃。文件②指出,針對致力于創新、研發新技術的企業,可給予研發費用加計75%扣除的優惠,形成企業無形資產的,要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H公司預計在2021年研發費用投入為200萬元,研發專利無法在年底快速形成企業的無形資產,經篩選,該公司的研發費用符合扣除標準,由加計扣除政策,H公司可享受350萬元(200*175%)的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可以少繳納7萬元左右。第三,其他費用的稅收籌劃。H公司的其他費用主要包括業務招待費與公益性支出兩方面。在業務招待費的稅收籌劃方面,稅法規定業務招待費可以依年發生額的60%扣除,扣除額最高可以達到愜意年銷售額的0.5%,超出部分則不允許在稅前扣除,這種情況下企業所得稅便會增加。結合H公司的實際情況,預計2021年的銷售總額為1526.71萬元,年業務招待費預計15.43萬元,那么按照規定,H公司業務招待費最高扣除額為7.63(1526.71*0.5%)萬元,那么H公司有7.8(15.43-7.63)萬元無法在稅前扣除。這種情況下,就要找到業務招待費的“最佳額度”,來合理節稅。由計算可知,當業務招待費是銷售收入的0.833%時,H公司能夠享受業務招待費最大限度地扣除。在公益性支出的稅收籌劃方面,根據規定,企業的公益性指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下的部分,可以在稅前扣除。
H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結合自身年應按稅額,通過公益性組織或政策進行捐贈,可以節省一定企業所得稅,但節省的額度相對較小。2.增值稅的稅收籌劃第一,納稅身份籌劃。小微企業享受新稅收政策優惠的前提,要先決定企業究竟要作為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H公司的銷售成本率為37.90%,根據目前H公司的銷售合同,其2021年預計將有1042.73萬元的合同收入,這些收入均是采用直接收款方式。而若將收款方式變成分期收款或者賒銷的方式,并且收款日期設定為2021年,那么H公司在2021年的應稅銷售額就會降到341.5萬元。這種情況下H公司有兩種原則,一是作為一般納稅人,這種情況下增值稅額僅需要繳納30.85萬元;二是作為小規模納稅人,按照3%征收增值稅,稅額為12.50萬元。因此,本文認為,H公司可以通過賒銷的方式來銷售產品或勞務,再將稅款延續至下一年度繳納,同時也可以讓H公司享受更多的優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H公司要格外關注款項入賬的時間,嚴格按照合同操作,不可出現舞弊。第二,月銷售額與納稅期限選擇的籌劃。按照新稅改政策,對月銷售額低于10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增值稅,而且還為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了兩種納稅期限的選擇,即按月或按季度。所以,對于H公司而言,納稅期限的不同,會直接影響公式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方式。結合H公司的實際情況,變更成小規模納稅人之后,2021年應稅銷售額為341.5萬元,那么其月銷售額還是遠超于10萬元,因此還需要進一步籌劃。H公司同樣可以通過改變銷售方式的方法,合理合法延遲銷售額的入賬確認時間,將前三個季度每一個季度的應稅銷售額分別降到30萬元,10月份與11月份的銷售額分別降到10萬元,余下的231.5萬元,都放到10月份入賬,這種情況下增值稅可以再降低3.3萬元。
【關鍵詞】 中小企業;稅收政策;增值稅;企業所得稅
中小企業是推動國民經濟發展,構造市場經濟主體,促進社會穩定的基礎力量。據2008年底國家統計局公布,我國有工商企業7 341 517個,其中中小企業7 335 101個,占99.2%,數量之多,在世界上獨一無二。這些小而精、小而專、小而優、小而特的中小企業是現代化生產的重要基礎之一。 以萍鄉地區為例,截至2009年底,萍鄉市國稅系統登記企業戶數(不包含個體工商戶)4 235戶,其中中小企業戶數4 159戶,占98.21%,全市中小企業安排就業人數達13.56萬人。從以上數據看出,無論是企業戶數,還是解決社會就業,維護社會穩定方面,中小企業的位置舉足輕重。因此,研究如何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迫在眉睫。
一、稅收政策對發展中小企業的促進作用
眾所周知,企業的發展離不開技術、資金、市場等要素,而這些要素的培育都離不開政府優惠政策特別是稅收政策的支持。稅收政策是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重要經濟杠桿,其優惠方式主要有三種:減稅、退稅或抵免稅。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引導企業投資,增強微觀經濟主體活力,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增值稅方面
1.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 。允許繳納增值稅企業購進或自制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費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降低設備投資稅收負擔,支持企業更新技術裝備。從2007年7月1日在中部6省開展的第二批增值稅轉型試點,到2008年底,實際完成增值稅抵退逾百億元。2009年1月1日,增值稅轉型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后,中部6省前8個月實際完成增值稅抵退156億元。增值稅改革給企業送來“真金白銀”,有利于促進企業技改,提升企業的綜合實力;有利于降低企業稅負,增強企業盈利能力;有利于加速資金周轉,促進企業發展壯大。就拿江西省萍鄉市某公司來說,以前主打專利產品的外殼部分主要靠外經委,產品質量得不到保證,技術保密性不夠強,售后服務方面也跟不上,對企業來說是個瓶頸。正當騎虎難下之時,固定資產增值稅轉型試點之風刮到萍鄉,企業乘著政策之風,對該項目進行投資,其中機器設備投資近百萬元,固定資產退稅額13.86萬元。用企業老總的話說:“這可真是件大好事。”不僅項目投資建成,成為萍鄉首家壓力容器制造廠家,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無形之中,降低了成本,確保了產品質量,售后方面也不會產生糾紛,還創造了就業機會,發展了當地的經濟。
2.降低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從2009年1月1日起,國家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分別從工業6%和商業4%統一降低為3%,大大降低了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
(二)企業所得稅方面
在中小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的優惠方面,主要表現在小型微利企業等方面。2008年國家制定和頒布了《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25%,統一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負,使中小企業與外國企業處在同一水平線上,將小型企業稅率調低為20%,稅率由過去按利潤額大小的三檔稅率18%、27%、33%統一設定為按資產規模、職工人數和利潤額為依據,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為解決中小高新技術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支持創業投資企業為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投資,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凡遵照《創投企業管理辦法》完成備案程序,經備案管理部門核實,投資運作符合規定的“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專業性創業投資企業,若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兩年以上(含2年)的,可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在當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納稅年度逐年延續抵扣。創業板的推出使許多創業投資基金能夠找到真正的投資渠道,從而真正激活投資市場,使得我國廣大中小科技型企業獲得廣闊的融資渠道,增強走向國際市場的信心,體現了國家產業扶持政策,有利于風險投資盡快回收,減少投資風險,促進高新企業建立和成長。
為提高中小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中小企業同樣還可以享受企業研發費用的稅收優惠政策,新企業所得稅法設定高新企業稅率為15%,研發費支出可以加計扣除,取消研發費比上年增長10%才能享受優惠的條件限制;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未形成無形資產的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
稅收優惠政策的貫徹實施,使中小企業戶數不斷增多,規模也不斷擴大,其財政收入占國稅收入的比重不斷增強。以萍鄉國稅部門2009年統計數據為例,中小企業由1994年的1 800戶,發展到2009年底的4 159戶,占全市企業戶數的98.21%,;中小企業入庫國稅稅收收入92 318萬元,占2009年萍鄉企業入庫國稅稅收總額的53.17%,比1994年增收60 122萬元,占2009年萍鄉國稅增收總額的80.13%。這是很好的一個例證。
二、完善中小企業稅收政策建議
由于中小企業資產規模、技術力量相對弱小,大部分中小企業處于創業起步階段,抗風險能力比較差。雖然國家對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制定了一部分稅收優惠政策,但真正涉及中小企業有關發展內容的稅收政策并不多,起到的作用并不大。如中小企業稅收負擔偏重,支持企業研發力度不夠,在減少企業風險投資考慮不多等等。綜觀發達國家的做法,結合當前實際情況,從稅收政策的角度,擬提出以下建議,以支持中小企業不斷發展和壯大。
(一)增值稅方面
完善增值稅政策,公平稅負。建議改變認定企業規模的標準,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應稅銷售額作為認定標準的規定,改之以財務會計管理是否健全為標準。企業不分大小,只要有固定經營場所、財務制度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的會計核算資料,遵守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制度,沒有偷稅行為,都可按一般納稅人對待,消除政策歧視,以公平稅負。對不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中小企業,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按稅收征收率征稅,按法定稅率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可以減少由于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對中小企業正常的生產和銷售所帶來的消極影響,提高其競爭力,讓企業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二)企業所得稅方面
1.設立稅收優惠期,鼓勵國民創業。(1)由于新辦企業屬創辦初期,無論生產技術,還是企業內部管理都是探索階段,建議稅法對新辦企業設立所得稅稅收優惠期限,鼓勵國民創業。或在稅法中明確中小企業在創辦3-5年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占其50%的費用,或者可在創辦當年及隨后3-5年,對經營的利潤全部或部分免稅,5-8年減半征收。(2)為鼓勵中小企業用利潤進行再投資,降低投資風險,允許其抵免下年度的企業所得稅,讓企業做大做強,建議:對中小企業的經營利潤用于再投資的部分,給予免稅;對中小企業購買機器設備的支出可以按一定比例從應付稅款中扣除,若企業當年發生虧損,則向后和向前結轉,可以結轉的期限與虧損結轉的期限一致,建議后轉至10年,同時增加前轉的優惠,建議可以前轉3年。
2.完善所得稅稅前扣除相關規定,減輕中小企業負擔,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做大做強。(1)建議提高中小企業研發費用投入的扣除比例,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做大做強。目前我國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低,據有關資料統計,全國工業企業中研發投入的比重僅占銷售額的0.78%,大部分企業沒有研發活動。建議借鑒美國的做法,假如中小企業課稅年度的科研投入超過過去3年的平均水平,超過部分的50%可以從應納稅額中扣除。特別是對萍鄉市這樣一座資源瀕臨枯竭的城市,更應該重視和培育企業的自主創新意識,鼓勵中小企業做大做強,增加經濟增長點。(2)提高貸款呆賬準備金率,允許商業銀行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全部扣除,降低貸款風險,鼓勵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放貸。中小企業資產規模較小,又以私營企業居多。以萍鄉市為例,2009年私營中小企業約2 334戶,占中小企業總戶數的56.12%。但由于中小私營企業擔保機構少,可抵押的資產更少,資信等級不夠,銀行認為信貸風險較高,不敢也不愿為中小企業放貸,故此出現中小企業尋貸難,銀行有錢不放貸的尷尬局面。提高呆賬準備金率,允許商業銀行在稅前扣除,就可以較好地解決商業銀行與中小企業的這一矛盾。
(三)納稅服務方面
優化對中小企業的納稅服務。良好的納稅服務可以降低企業納稅成本,優化資源配置。當前稅務部門應適時糾正在服務上“重大輕小”的傾向,要做到小、中、大企業一視同仁,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宣傳和納稅輔導,及時為中小企業辦理涉稅事宜。尤其要創造條件,為那些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水平相對落后的中小企業提供建賬建制的指導、信息、培訓、企業發展分析等服務,提高服務的質量和工作效率,減少企業報稅時間,降低納稅成本。同時,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戶籍管理和稅源監控,強化責任制,及時掌握中小企業經營狀況,把優質服務和強化管理結合起來,促進中小企業在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基礎上提高稅收貢獻率。
【參考文獻】
[1] 劉成龍.發達國家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及啟示[J].經濟縱橫,2009(9).
我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可能給企業帶來實際的稅負增加的風險、稅收優惠風險、增值稅專用發票引發的風險、增值稅申報時間引發的風險、企業財務核算與納稅不符合規定等多種風險。
第一,從企業實際的稅負增加的風險角度進行分析,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地區的情況來看,多數的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從5%的營業稅稅率改征3%的增值稅稅率,稅收負擔明顯下降;而多數的一般納稅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增加了其稅負。而該類企業能夠從上游企業獲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能性基本沒有,由此造成該類企業的稅負明顯增加。簡言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有力地支持并促進了我國小微企業的健康有序發展,而對于一些一般納稅人而言,比如,不知道如何運用一般納稅人的抵扣政策或是抵扣流程的企業,其稅負是明顯增加的。
第二,從企業稅收優惠風險的角度進行分析,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企業在享受稅收優惠方面主要是分為免征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增值稅兩種,那么,企業就要根據自身的情況判斷企業是否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如果符合了優惠政策條件,企業是否需要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來進行必要的操作流程和備案手續,是否可以對企業的應稅項目和免稅項目做出準確的核算,是否可以處理好免稅項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兩者間的關系等。如果企業不能對這幾個方面做出正確的判斷與核算,那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就會對企業引發稅收風險。
第三,從增值稅專用發票可能引發風險的角度進行分析,很多企業會希望通過取得更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來進行增值稅的抵扣,從而實現少繳稅的目的,將不得抵扣事項進行抵扣、虛開、代開等違法犯罪行為;也可能出現因為對增值稅的相關法規了解不足而導致錯失了從上游企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機會,或是錯失了抵扣稅款的機會。
第四,從增值稅申報的時間引發的稅務風險的角度來看,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會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做出推遲納稅等行為,以便實現節稅的目的。一旦被主管稅務機關查出,不僅要依法追繳應繳而未繳的增值稅,還要對企業進行罰款,給企業造成更多的經濟損失。第五,從企業財務核算與納稅不合規的風險的角度進行分析,一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對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企業會計核算工作多由兼職會計或是記賬公司會計來做,那么,就容易因該會計缺乏對企業全面的經營狀況的了解而導致會計核算不健全,最終或因偷稅漏稅受到主管稅務機關的處罰或是引發刑事責任等。
二、我國企業因營業稅改增值稅應做的稅務風險控制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