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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現代群體對影視等精神文化的需求表現出多樣化、個體化特征,傳統的影視文化產業法律法規與管理制度已經無法滿足新時期社會發展提出的要求。文章首先解讀構建影視文化產業法律制度的現實意義;其次闡述當下影視文化產業發展階段法律制度建設與執行現狀,剖析其存在的問題;最后,以完善我國影視文化產業法律制度為宗旨,從立法技術、行政執法以及司法審判等方面提出建議,以促進影視文化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關鍵詞:影視文化產業;法律制度;現狀分析;完善建議
近年來,中國市場經濟與文化體制均有一定完善,充實度也有很大提高,影視文化產業的變化是巨大的,產業大門逐漸向全球開放,呈現出包容萬象的發展格局,國外電影、跨國影視企業持續發展,勢必會對我國影視文化產業穩健發展形成一定沖擊。
一、構建影視文化產業法律制度的現實意義
從宏觀層面上分析,影視文化產業需要一套和自身國情相匹配的影視文化產業法律制度體系,為使影視文化產業健康發展,擁有更大動力,盡早達成“文化強國”目標,就一定要確立執行度高的法律制度對該產業形成強大支撐[1]。
二、影視文化產業法律制度現狀
(一)法律制度體系不夠完善受傳統計劃經濟體制與思維的束縛,國內影視文化產業傾向于利用行政命令的形式開展相關工作,影視文化產業法律制度建設腳步遲緩,制度體系的完善性還有很大提升空間。當下,中國影視文化產業的法律始源主要有憲法、刑法、民法等基礎性法律和與本產業有關的條例、行政機關編制的專項法規及相關條文,新聞出版及文化等部門擬編的有關規程等。但通觀以上法律規定,不難發現以監管新聞傳播的法律條例始終占據著主導地位,急需強化和影視文化產業發展有關的可操控性法律制度。
(二)立法程序存在不足解讀中國影視文化產業法律制度體系,發現其不完善主要表現在如下兩方面:一是立法機構欠缺科學性,政企不分、管辦混淆等現象較為嚴重,長此以往會使影視文化產業健穩發展過程中遇到諸多阻礙;二是立法程序的完善性明顯不足。國家廣電總局盡管對影視立法程序作出了規定,針對影視法律的編制機制、立項、起草與審查、公示等環節均做出相關要求,但聽證環節缺失。
(三)法律法規執行不嚴為最大限度地提升法制建設水平,不僅需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做支撐,還需確保法律制度真正落到實處與規范化執行。近些年,在國家相關部門的正確引領下,中國影視行業的法律體系完善度有很大提升,但在具體實施階段,多種主客觀因素對其形成干擾甚至是制約,以致現存的法律制度沒有將自身的價值充分發揮出來[2]。分析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法律制度執行不嚴格,二是獨立性與公平性特征共存的監督機構尚未實現規模化建設。亟須規范影視市場運作態勢,產業發展過程也需有法律做保障與支撐。但當下國內的法制觀念整體處于較低水平,影視文化產業法律制度建設滯后,導致影視作品在制作、發行環節頻繁引發商業糾紛事件。
三、完善影視文化產業法律制度的建議
(一)編制并優化影視文化產業的有關立法首先,應盡早編制《影視文化產業促進法》。因當下我國文化產業發展速度迅猛,立法腳步較滯后,尚未形成統一且明確的立法規則,故而關于立法模式的選擇上,推薦采用漸進式、分立式形式進行,為后續產業立法改進與完善留置空間,以《影視文化產業促進法》[3]立項,推進本產業有關立法表現出較高的適應性。針對立法框架與內容,主要包括:一明確立法目的與調整范疇,構建文化產業市場的公平競爭體制,確保產業內各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范圍涉及電視、電影、動漫、廣告等主體。二確立主體權利義務與責任。創設可操作性較強的從寬市場準入體制,基于資本出資樣態、內部治理構造上采用現行法律模式內最低標準進行規制,積極使用資質級別分類管理模式,增強市場主體的信譽度,引導他們自覺樹立激勵意識。將行業協會的督導作用充分發揮出來,增強參與主體完善精神文明建設水平的職責。三是關于部分文化產品立項的審批,需組織多個部門加強協調管理,發改委執行審批權,國家新聞出版署、文旅部等行使準入管理的職權。其次,加快影視文化產業有關法律的修訂速度。針對立法思路的變革,應從結構、立法重心以及法律語句闡述等方面進行。比如在立法重心上,不僅要實現對產業的規范化管理,還要加大對受侵害者(著作權人、投資人等)權利的維護力度。解讀《憲法》與最新的《立法法》[4]精神內涵,擬定影視文化產業基本法,立法部門盡早梳理現有政策法律,科學作出淘汰決策,也要主動將立法權下放到地方立法機構,參照影視文化產業最新發展動態制定新的管理與規定。最后,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國家相關部門應盡早擬定統一的知識產權戰略,撰寫產業知識產權法典,幫助影視文化產業將自身優勢充分發揮出來,循序漸進實現產權化、市場化。因此,應把編制知識產權戰略設定為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頭號任務,將其作為產業知識產權立法、執法以及司法的參照背景。依據國情,有針對性地完善與影視文化產業相關的著作權法、合同法等法律制定。關注國際社會知識產權發展動態,及時調整有關法律保護力度。
(二)優化執法環境首先,加強網絡侵權的執法力度。提高證據采集效率是查處影視文化作品網絡侵權問題的重點。執法人員在實踐中要加強與各個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若掌握可信度較高的舉報或證據,應盡早把有關信息與材料呈遞給版權部門或法院,讓侵權案件證據采集工作在訴訟之前進行。在案件執行階段,要確保快速形成書面文件、細致且完整的記錄,從基礎環節保證辦案效率。其次,加大對影視及其衍生產品內容的監管力度。為規避廣大影視受眾視覺上遭受暴力、低俗及色情影視內容的侵染,打造出一個綠色、健康、富有活力的熒屏環境,要加強對影視作品內容的監管力度。設置一個嚴格的行政準許門檻,限制影視產品流進市場內部的過程,不利于社會和諧團結的產品均不可通過審批[5]。最后,提高主管機構的內部協調管理水平。文化執法工作牽扯到工商局、文化局、版權局等諸多行政執法部門,由于在執法功能與職權上均有一定關聯性,容易導致執法階段出現混亂狀況。為應對以上問題,不同執法部門之間應盡早制定聯動執法機制,以互聯網與數字化技術為支撐,構建聯動執法網絡平臺,平臺的功能不僅局限在處理案件方面,還能較客觀地測評執法人員的服務態度、效率與工作能力等,設定級別,作出明確標識,允許社會公眾監督與參與。
(三)改善司法進程規范法院立案流程。為規避各地法院以案件受理量為借口,對立案登記制度形成沖擊,建議最高人民法院盡早頒布新規,明確規定不進行受理的案件,把禁止等級清單公示在人民法院網站最顯眼位置。設置登記后申請人的補救方法,可有選擇性地參考國外聽證組織的實踐方法,允許訴訟申請人參與審查程序,闡述主觀見解或填補立案相關材料。大力推行“陽光司法”的監督機制。最高人民法院參照各類案件特性、法院所屬層級、公開類型與時間等,有針對性的細化與補充司法透明指數,擬定統一標準化的評級格式供法院應用。還需創設一個陽光司法研究數據庫,指派專員采集、分析與歸納。每年度均要進行評估,針對司法透明指數偏高的法院與部門作出適當嘉獎,進而提升執行“陽光司法”的力度。
四、結束語
我們可以將影視作品看成是反映現實生活狀態的鏡像,影視文化產業作為國家對外的重要窗口,只有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方能確保影視文化產業后期發展階段規避各種干擾、管束與沖突,實現對自身合法權益的有效保護。應積極完善立法,持續規范與加強執法、司法,在多方協同努力下,使我國影視文化產業法律制度的建設水平進一步提高。
參考文獻:
[1]郭維真,張雨虹.影視文化產業國家促進的法制建構——以財稅優惠政策為視角[J].行政管理改革,2020,47(01):61-69.
[2]劉靜,韓慶鑫.新媒體環境下我國影視文化產業發展趨勢探析[J].河北經貿大學學報(綜合版),2019,19(04):22-27.
[3]柳雯麗.我國影視版權保護的法律問題研究[J].法制博覽,2019,23(11):197-198.
[4]劉正山,慕玲.中國電影行業稅收的框架、問題與對策[J].中國電影市場,2019,22(04):52-57.
[5]任晟姝,曾薇佳.稅務風暴下的叩問——海外影視行業稅收政策經驗及啟示[J].電影藝術,2019,11(01):150-155.
作者:李海 單位:南京藝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