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建筑設計企業會計收入確認探討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近幾年來,伴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建筑設計企業也獲得了較快的成長,從筆者熟悉的企業情況來看,最近10年,年收入的增長幅度達到30%左右。為了搶抓機遇,迅速做大做強企業規模,伴隨業務的擴張,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增長更快,這種現象必然引發建筑設計類企業和灼手可熱的專業技術人才相比處于劣勢地位,而建筑設計類人才,尤其是具有一定經驗,擁有專業技術職稱或是資格證書,又有一定項目實踐經驗的人才更是讓建筑設計類企業求賢似渴。建筑設計企業對人才的渴求和在市場競爭中對人才的高度依賴,形成了建筑設計類企業獨特的經營管理模式,這種模式是以人為中心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模式。這種模式的特征是和個人直接相關,主要表現在:一是個人業績和薪酬直接掛鉤,你創造的價值越多,收入越高;二是業務開發和項目前期費用全部采用個人借款的方式,最終業務成果沒有被委托方確認,所簽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個人承擔,也就是開發成本主體是個人;三是設計結束后,對方開始支付部分設計費時,由于設計行業主要是人員費用,企業對成本管理存在困難,因此,收入也暫不入賬,能否盈利是決定是否計入會計收入的重要依據之一;四是質量保證尾款一般難以收回,能否收回和設計人員的水平和個人市場開發能力有很大關系;五是設計在施工過程中不斷變更,實際結算金額往往和合同簽訂金額存在較大差異,受托個人因為經濟利益和委托方容易產生爭執,矛盾進一步使得設計收入具有加大波動性。既然,這種以人為中心的經營管理模式有一定的缺陷性,為什么還采用這種模式呢?主要理由是收入的不確定性是由人的因素決定的,人的因素又受到特殊的外部市場環境所影響,外部市場環境使得業務具有特殊性,這種特殊性具體表現:一是現在很多項目是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如果項目設計方案沒有入圍,項目委托方就不能支付相關費用,入圍了,但是,設計成果最終沒有被采納,項目委托方只會給予部分象征性補償,只有被最終采用才能夠簽訂有效合同,設計才有價值;二是很多項目的尾款無法收回,現在建筑設計的主體業務以房地產開發項目為主,房地產開項目多為民營企業,為了保證項目來源的穩定性來保證收入的穩定,建筑設計企業一般不敢輕易為了5%~10%左右的尾款而得罪開發商,最終的設計收入一般要比合同或是最終的協議價要少,尾款收回存在一定困難;三是部分項目設計是為了特殊的業務目的,如果特殊的業務主體不復存在,更不用說去收取設計費。綜上所述,建筑設計企業為了適應市場競爭和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選擇了這種經營管理模式。既然這種模式是最適合企業生產經營所面對的現實,作為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的企業財務必然會選擇相應的會計處理方法。不考慮企業生產經營模式的缺陷和是否符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單從會計收入結轉的角度來看,這種管理模式也存在以下問題:
一、不符合會計準則收入的確認要求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收入第十四條、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1.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的,按照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并按相同金額結轉勞務成本。
2.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夠得到補償的,應當將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計入當期損益,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而建筑設計企業從生產經營管需要實際出發,對于委托設計單位不能明確采用的設計合同,或是有明顯證據證明合同不能履行的,建筑設計企業不允許該項合同的負責人報銷相關成本費用,這一企業規定使得收入準則無法在企業會計核算中準確記錄相關經濟業務。
二、不符合會計收入完整性要求
建筑設計企業按照既往的經驗,一般尾款不能收回,按照會計準則等到應收款到期后,經過催要無法收回才能作為壞賬處理,但實際操作中這一部分在未收回時已經是壞賬,如果計入實際是虛增收入,要是不計入收入就不完整,企業對個人的考核側重于收付實現制,有時負責合同設計設計的個人迫于各種原因會主動放棄該部分收入,形成建筑設計企業對該部分不入賬。
三、存在收入不入賬的違法違紀行為
為了規避稅法和審計時難以通過檢查和審計,企業就采用放任的方式,對于不需要開具發票的業務,一般即使有收入也是象征性的補償,補償部分無法彌補全部成本,因此,建筑設計企業干脆將該部分收入不入賬,由建筑設計責任人自行處理。四、確認收入存在管理手段缺乏的問題面對現在建筑設計行業的充分競爭,方案不能被最終采用是很正常的事,加強管理必然增加成本,而且投入成本有時無法收回,為了簡化管理,建筑設計企業采用對合同簽訂管理,但不是管理的主要手段,管理的主要手段是開具發票管理,無論你如何處理相關業務,中標了,委托單位履行合同支付價款,支付部分是需要開具發票供委托單位確認成本,否則工程設計等無法實現賬務結算。會計工作是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如果過分強調收入按照設計進度來確認,必然會出現虛增收入成本,甚至是利潤的問題,也干擾了企業的適應市場能力,降低建筑設計企業市場競爭力和企業活性。為此,財務部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有效完善會計收入結轉的真實性。具體包括:
1.做好項目臺賬管理工作。為了加強對外承包設計業務管理,在財務部設立管理臺賬,沒有經過臺賬管理的業務,不允許借支業務經費,從源頭上加以管理。
2.加強壞賬計提管理。所有的賬務處理按照全收入價款的全部入賬,對于尾款,參照前幾年的實際情況分別計提壞賬損失,計提壞賬后,將該部分應收款交由債務處理部門實施專門管理,但是該部分不作為對個人的績效薪酬兌現部分,這樣既不會增加業務部門負擔,同時也增強了對應收債權的管理。
3.實施財務對催要賬款的跟蹤制度。對于催要賬款的發函,需要由財務部門或是賬務清理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制度,對于上門催要需要由財務部門或是相關部門參與,實施共同催要制度,增強催要力度,防止出現壞賬損失。
4.加強對違紀人員的懲罰力度。對于不能按時要回的壞賬,財務部門需要進行賬務處理,同時,對無法律判決等具有法律效力文書所做的核銷壞賬,財務部門需要定期復查,對其中發現業務人員私下收取業務款的不法行為,將給予嚴厲懲罰,以防止貪污受賄行為的發生。
5.對收入確認方法在審計報告中予以披露。為了客觀公正的給相關權利人對企業生產經營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收入的記賬方法要在年度審計報告中予以披露,維護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利。
作者:歐邦法 單位:國網安徽省電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