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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與不斷變革,企業集團財務會計管理工作也隨著經濟的發展不斷革新與完善。現階段,諸多企業積極推行實施會計委派制,來實現財務職能的充分發揮,以更好地適應新的管理需求,會計委派制與財務垂直管理理念應運而生。財務垂直管理模式是對會計委派制的深入發展和創新,對于強化集團對各級子公司的財務監管,維護集團整體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基于此,本文就針對企業集團會計委派制與財務垂直管理展開詳細論述。
關鍵詞:企業集團;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委派制;財務垂直管理
在集團企業管理工作中,會計委派制是常用的一種有效管理手段,該管理模式突出體現會計委派人員的獨立性,將會計委派人員的監督與約束作用得以充分發揮,以保障集團企業經營活動的順利開展以及企業利益的最大化維護。財務垂直管理,簡單來講就是集團企業的下屬單位的財務部門由集團企業總部相關部門直接進行對接管理的一種經營管理模式。在集團企業中,應用會計委派制與財務垂直管理模式,可以有效加強集團企業對各下屬單位的財務監管,維護集體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實現。
一、會計委派制實施與管理
(一)會計委派制實施集團企業總公司直接委派財務總監和財務主管到下屬單位,代表集團總公司開展財務管理職能。針對于一類公司單位,集團總公司通過委派財務總監和財務經理來直接行使集團企業作為控股股東的權利。實施該方案,其一,集團公司可以通過委派人員對下屬公司財務人員與集團公司利益關系進行密切監管,集團企業的財權得到了有效的強化,有利于集團總公司財務監管職能對下屬公司的管理監控。其二,強化了所屬企業選擇適合本企業需要的財務管理人員,促進了集團公司財務人員整體素質的有效提升。其三,利于集團企業財務人員與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協調配合以及集團內部財務人員的調配和崗位輪換,促進了集團企業人力資源配置的進一步優化。針對于二類公司單位,集團總公司可以依據所屬單位的控股情況以及實際運行狀況,酌情合理的進行會計人員的委派工作,在進行會計人員的委派過程中,需要由企業總公司出具書面認可憑證,方可實行。針對于三類公司單位,只需要將所屬單位在職相關財務人員向集團總公司備案即可,原則上是不給予委派財務總監與財務經理的。集團總公司對財務委派人員的選拔與聘任,主要流程包括:首先,財務委派人員的招聘與選拔要有集團總公司財務產權部門提交申請,然后,組織選拔與招聘的任務交由綜合管理部門負責,通過對選拔應聘的相關人員進行綜合分析比較,提出建議性意見,確定好初步人選,將人員名單與意見上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由集團總公司將通過審批錄用的財務委派人員集中納入集團公司人員編制,進行統一聘任分配,其薪酬考核、人事檔案、勞動保險、福利待遇均由集團直接管理。
(二)集團總部委派財務人員管理1.被委派到集團下屬公司單位任職的財務總監與財務主管人員,其個人的薪酬考核、福利待遇發放、勞動保險等相關事宜均由集團總公司人事管理部門統一管理,保持下屬公司單位財務人員的獨立性。2.集團企業下屬公司單位任職的委派財務總監與財務主管人員均屬于集團總公司的編制人員,嚴格依據集團總公司的財務制度進行下屬公司單位經營決策與財務管理,由集團總公司進行考核、評價。3.集團下屬公司單位主管領導與集團總公司財務委派人員屬于行政隸屬關系,被委派財務人員具備獨立業務權利,而下屬公司單位其他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人事關系仍由下屬公司單位管理。
二、財務垂直管理制度與理念
財務垂直管理制度主要是由會計委派制演變而來的,其在會計委派制對相關財務人員考核與管理基礎上,更進一步的擴寬和創新了管理理念深度,同時深化了對基本財務制度、財務機構的管理以及對財務管理權限的劃分。集團企業應用實施財務垂直管理的核心目標是,集團總公司通過對所屬各個下屬單位財務監管的進一步加強,從而保障各個下屬單位的發展目標與集團總公司整體利益最大化目標的一致性,實現對集團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與有效維護。集團總公司通過應用實施財務垂直管理制度,在明確總經理與財務負責人關系基礎上,由集體總公司對下屬公司財務委派人員的委派權以及管理控制權進行掌控,由此在強化集團企業對下屬各級公司實施財務監管的同時,還保障了管理決策過程中所需要的會計數據及信息的質量。
三、加強企業集團會計委派制與財務垂直管理的建議和策略
(一)集團管理層要正確認識會計委派制集團企業高管人員必須要明確會計委派制的目標定位,以平等互利的思想來正確的看待委派方與被委派方的地位與利益關系,要將集團企業整體利益放在首位,確保整個集團企業的合理、健康經營。此外,要重視對其行政主導的弱化,強化被委派會計人員的客觀獨立性,聘用自身能力與素質較高的相關會計人員進行委派,保證被委派會計能夠獨立客觀的完成集體所賦予的委托任務。
(二)明確企業集團會計委派后的工作職能要求其一,在財務管理方面,被委派的財務管理人員嚴格依照集團企業財務制度標準制定下屬公司的預算與資金計劃,實現對下屬公司資金、資產、成本、費用的有效分配與管理,從而實現下屬公司資金、資產使用效率的有效提高,并嚴格的對其成本費用支出加以管控,在保障公司經濟業務活動可以順利開展的前提下,保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實現。其二,在財務監督方面,建立健全會計監督機制,被委派人員充分發揮自身所具備獨立業務權利與管理控制權,依法組織開展會計核算與監督職能,并鼓勵所在下屬公司其他會計人員可以依法行使職權,積極參與所在下屬公司財務收支、資產運行、執行國家及公司財經紀律等經營活動,并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同時,還需要被委派會計人員承擔所在下屬公司對外報送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與違反集團公司財務規定以及國家財經紀律行為的相應連帶責任。會計委派人員還需要定期向集團總公司匯報所在下屬公司的財務收支情況、重大經營管理和違法、違紀事項。
(三)健全集團內部會計委派的管理制度第一,依據集團企業經營戰略要求,設置科學合理的組織架構,并實行聯簽制度,實現集團總公司對下屬公司的監控。第二,強化集團總公司的內部控制體制建設力度,建設利于集團企業內部發展的平衡機制,并定期的開展本集團的內部控制工作,保障集團企業財務會計信息的準確性與真實性、可靠性,促進集團企業的健康發展。第三,強化對被委派會計人員的管理工作,主要做好會計人員的自身建設工作和協調好會計委派人員與集團總公司及被委派下屬公司的關系。
(四)加強對企業集團會計委派人員的管理會計委派人員是集團企業與所屬分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正常規范運行的核心,因此,要重視委派會計人員的管理工作。首先,需要招聘具有較高財務專業知識水平與能力,高素質的會計人員擔任,并由集團總公司對其個人的薪酬考核、福利待遇發放、勞動保險等相關事宜均由集團總公司人事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其次,在集團總公司內部,委派會計要在財務部門和委派機構的雙重領導下開展委派工作。而且,委派會計也要接受集團總部和受派企業單位的雙重考核,確保真實全面地掌握委派會計工作狀況,保障委派會計職權與監督職能的充分發揮。最后,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對委派會計實施薪資待遇的核定,避免集團企業與委派人員的利益糾葛。
(五)建立合理的垂直管理組織機構對于企業集團下屬分、子公司財務部門的管控,需要集團綜合公司設立一個統一的會計機構部門進行直接管理。可以采用分級管控法來對那些具有較多分、子公司的集團企業進行財務管控。所謂分級管控法指的是在財務總監下設立財務職能部門,然后對下屬分、子公司的資金配置、會計核算、成本控制等會計管理工作由財務職能部門進行管控,然后將管理過程中出現的重大事項上報財務總監決策。
(六)對財務工作建立考核機制與分、子公司的財務審計工作在對集團企業下屬分、子公司實施垂直管理過程中,可以通過建立考核機制,來對財務工作定期進行財務信息質量、總公司財務制度執行狀況、資金的安全管控、會計核算狀況等相關工作的考核,由此既滿足了垂直管控的剛性要求,又可以依照下屬單位的實際工作需求實施柔性管理,有效激發集團下屬分、子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此外,集團企業要不斷完善內審制度,并單獨設置內部審計部門,定期對所屬分、子公司通過賬務審核、資產盤查等方法進行財務審查管理,保障公司整體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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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樹平 單位:國家電投集團貴州遵義產業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