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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策劃之于建筑設計的意義
長期以來,學術界普遍認可莊惟敏教授在1990年代給予的建筑策劃概念。建筑策劃是指規劃立項之后、建筑設計之前,科學制定建筑設計任務書的過程。這一概念界定,源自西方建筑策劃研究,在其過程中更加重視業主需求,并在建筑策劃過程中提出了各種調查方法與研究過程。但是,我國的現實條件與國外存在較大不同,尤其是土地所有權和建設投資過程的差異,使得國內房地產市場業主只能是潛在的,即設計之前甚至是建設過程中都無法直接接觸,使得業主需求帶動的建筑策劃過程需要有一個轉化。在土地、資金和社會資源的市場配置中,建筑策劃的主要作用可以簡略概括為,根據城市經濟和區域人口狀況,運用經濟、城市規劃、消費心理等原理和理論深入分析地塊的具體條件和發展方向,確定項目的性質、規模、內容、消費對象等內容,并進一步針對某具體的建筑工程項目,基于實態調查,依據有關法規、規范、標準,運用建筑學的基本原理和多學科相關知識,并盡可能在總規劃指導下,明確建筑(包括單體、群體或房地產綜合開發區等)項目的目的、意義、建筑性質(使用對象、等級標準、功能特征等)、建筑規模及其對區域或周圍整體環境的作用和影響,確定設計的基調和品位。
二、建筑策劃對于建筑設計前期的擴展
1、尋找潛在的使用對象,并分析其需求
建筑策劃以需求為導向,需求離不開使用者,但是使用者在哪里?與國外建筑策劃直面業主不同的是,我國建筑市場特別是住宅建筑市場,在設計之前并沒有明確的業主,即未來使用者。需求是建筑之所以存在的基本條件,無論盈利與否,建筑都是為了滿足某一類需求而存在的。需求的對象也就是建筑的直接使用者,他們在項目策劃階段可以定義為目標客戶。建筑策劃人員必須幫助投資者確定其項目開發的目標客戶,并通過對他們的年齡、性別、階層、收入等進行一定的設定,從而掌握他們的行為方式與消費心理。
2、尋找與地塊相匹配的需求,以期實現地產價值的最大化
項目的實施往往受到經濟效益驅使,策劃階段存在兩種可能,一是項目內容已定而選擇合適場地,一是場地已定而選擇合適項目。兩種情況下,場地條件都是決定項目成功與否的關鍵。場地條件包括場地的地理位置、周邊設施、市政配套、地質情況、開發成本等。土地的開發成本往往是投資機構最關心的問題之一,但是這不僅與地價相關,還涉及項目的配套使用,以及為營銷地塊所需要投入的資金。受到諸多社會、環境條件的限制,項目策劃必須了解地區法規、區域規劃、環境要求、環保節能等規定,以及居民意愿,甚至于社會、經濟動向等。
3、建筑策劃與城市未來發展相適應
建筑策劃涉及各類現狀、場地、環境條件資料的收集,其中從自然到社會的各個方面都包含其中。歷史、文化等城市深層隱性因素的分析,更是建筑策劃中需要重點研究的內容。因此,在此基礎上展開的建筑策劃工作對于維系城市文脈、保障開發建設項目綜合效益和整休提升城市環境品質都將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建筑策劃工作不僅在于充分掌握并分析現狀資料、理解并積極轉化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的引導和限定,同時,對于因建筑項目落成而產生的各種城市環境方面的正面或負面的影響也應做出充分的預計和論證。由于建筑項目自身產生的各種能源消耗、場地條件狀況的變化帶來區域交通、人流、空間質量、環境等的改變,甚至于大型公共建筑項目可能引起城市整體空間結構的改變或是城市消費形式、經濟發展狀況的變革。在城市發展中仍然能夠看到某些區域的興衰變化與城市中建筑物的區位選擇及級別確定有直接關系,最明顯的當屬城市商業環境變迀的過程。具體來看,建筑策劃對于城市發展的影響,包括物質空間環境、城市交通、城市景觀、公眾行為、生態環境、物理環境等方面,積極且合理的策劃工作將引導健康且富有創造力的設計理念和設計行為。
三、建筑策劃教學要求
1、執業建筑師業務要求
1995年,我國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自此建筑設計行業開始實施注冊建筑師制度。注冊建筑師制度是指對具備一定專業學歷的設計人員,通過考試和注冊確定其執業的技術資格,獲得設計文件簽字權的一種制度。注冊建筑師是指依法取得注冊建筑師證書并從事房屋建筑設計及其相關業務的人員。依據規定,注冊建筑師執業范圍包括建筑設計、建筑設計技術咨詢、建筑物調查與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由此可見,建筑策劃是注冊建筑師業務的一個部分。
2、建筑師職業范圍拓展
在早期建筑活動中,由于建筑功能的單一性與投資者和使用者的同一性,決定傳統的封閉型建筑的概念向開放型發展的過程中,建筑策劃填補了傳統建筑與城市之間的溝壑,將實現建筑自身功能與城市功能相結合的空間組合及城市公共環境元素(如地下或空中人行步道、交通換乘點等)的接口、在開放的空間環境中維持有效的建筑內部管理秩序、運用有效的經濟手段和開發途徑確保規模龐大的復合結構的有序建設等都納入建筑策劃的考慮范疇。建筑策劃工作的開放化是由于其自身特有的城市意識和環境觀念以及團隊中多種相關學科專家(規劃師、城市設計師、開發商、生態學專家、經濟師、工程師、政府管理或公務人員等)的合作,并積極引入公眾的民主參與及公共媒體的參與而產生的。建筑策劃在其過程中將建筑功能、形象與城市環境的需求必然地聯系在一起,為建筑與城市環境的積極互動創造了條件。
四、建筑策劃教學內容設置和課程組織
1、建筑策劃的獨立性與建筑設計輔助性相平衡
建筑設計最關心的問題主要集中于功能、空間與形式,在現有的建筑策劃過程中都會有所涉及。例如,什么樣的空間適合于什么人的需求,這其中反映出對于使用者行為心理以及空間使用效率的分析研究。又比如在技術策劃層面,對材料、構造、建造過程分析,工期和造價分析等。_方面,技術條件決定了建筑構想實現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它與經濟效益緊密相連。新的材料、新的設備以及新的施工手段都可能導致建筑形式翻天覆地的變化。因此,因時因地的做出適宜的技術選擇是技術構想的目標。建立在扎實的基礎資料與嚴密的事實分析基礎之上的建筑設計,可以避免建筑師的主觀意識造成建筑設計方向的偏差,同時與業主共同探討確定的建筑定位,也有利于后期建筑設計意識的切實執行。雖然不是所有的建筑項目都是為了獲得經濟效益,但是在土地資源有限的城市,發揮土地的最大效益卻是城市開發中毋庸置疑的目標。另一方面,建筑開發必然涉及資金投入,無論投資者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投資商,還是以公益事業為目標的政府機構,保證投資者資金投入高效性的原則是不變的。如何導入資金、將資金重點投入到什么地方、資金如何運轉,這些都是項目前期必須決策的具體內容。與此同時,建筑策劃在項目前期的工作主要就項目的性質、類型、規模、選址以及資金、周期進行論證分析。某種層面上看,建筑策劃作為獨立業務出售的前提,是保證項目的投資回報,即土地價值的最大化,既可以理解為資金的有效利用,也可以看作資源的合理使用。結合以上兩個方面的討論可以看出,建筑策劃的課程內容設置需要兩者兼顧,即作為獨立業務出售的建筑策劃所需要的,與項目直接經濟效益發生必然聯系的使用者、項目與場地匹配的前期分析,以及建筑設計過程中所重點關注的設計任務書確立。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聯系,由使用者限定的空間與功能需要,由資金和后期使用方式決定的技術支持,及由建成后能源消耗而弓丨起的資金投入對于使用方式的限制等。由此,可將建筑設計過程看作一個系統,建筑策劃在其中的作用不言自明。
2、職業素養和職業思維方式訓練
1)使用者與使用方式
就某一方面而言,建筑的實質是創造某種符合某一類人使用需求的空間,而在其中的使用方式可以簡單描述為功能,其具體指向可以概括為面積、層高、開間進深、色彩、采光、曰照等物理條件,以及空間帶來的心理感知。但是,在建筑策劃層面,使用者與使用方式最初的聯系建立在經濟基礎的選擇之上。擴展之后,策劃過程中結合行為科學,進行以下幾方面的研究:總平面規劃的目的、對設計方案的特殊限制和制約、建造場地的特點、場地的開發需求、設施的功能要求、使用者的特點、特殊的設施要求、空間的相對彳立置和相互關系、預算、在功能上對于未來生長和變化的適應性、各種需求中需要優先考慮的元素等十一個方面的內容。這些內容完全是以建造使用為基礎,以建筑設計為終極目標,體現了建筑策劃作為建筑活動第一部分的前期預見性。其中的目標確定、空間構想、預測和評價等相互交叉進行,且互為依據和補充。
2)空間、功能與形式
今天,當建筑發展成為一種商品,建筑活動中參與者與最終的使用者不發生直接聯系,使用功能的多效性也造成了建筑的復雜性,空間組織與活動形式成為影響建筑形式的最主要因素。在此發展過程中,建筑使用的經濟性與建筑使用者的社會和心理需求被擺在了重要位置。建筑師在設計之初需要研究空間、尺度、特性及其相互關系,以及不同類型的建筑材料和建造體系,這其中還要聯系行為科學與社會學分析,從而降低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計不當造成的昂貴費用。建筑策劃對于建筑設計的根本意義是在對項目各種基本條件進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指導建筑設計的方向,而建筑策劃的開始也是確定目標、目的,這種同一指向表明在項行動的開始,目標和目的是最重要的。具體而言,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對于使用者行為心理以及空間使用效率的分析硏究。(2)經濟目標和目的涉及到關于資金與費用的各種問題。(3)運營成本,建筑在投入使用后需要一定的維護費用,另外對于能源的使用、銷售費用等都需要有一定的規劃與計算。
3、建筑過程的整體控制
建筑創作的過程,即計劃^設計施工——運營全過程,是一個項目的實施過程,應遵從項目管理的組織概念。在運營維護過程中,目標、進度、造價、品質、信息、維護等全領域為達成投資者利益最大化所作的計劃、協調、控制的全部工作及其技術。建筑項目由計劃到實施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涉及的人員與工作內容繁多,要實現一個優秀的建筑作品,必須照顧各方面的實際。在統籌全局的過程中,建筑策劃以其預測性和計劃性,希望在項目立項之初能夠通過各類分析對后期活動進行控制。其一是對建筑設計的引導,其二是對施工的準備,其三是對運營的指導。無論是對建筑設計的各種限制條件的分析,還是對施工條件的考察,實際上都是為后期活動做準備。就傳統意義而言,建筑設計涉及的內容只是形體、空間、功能、流線等,而在建筑策劃的概念引導下,建筑設計還需考慮經濟效益、施工可能以及人員配置等,建筑策劃過程進行的大量的使用者行為分析,也是為了在后期使用過程中不致發生改變建筑空間組合以適應使用者需要的事件。由此可見,建筑策劃的工作實績都是一種后期活動的準備,它的成效、優劣都有待后期活動的檢驗,尤其是建筑建成之后使用者的最終評價才是建筑策劃活動的終極目標。
4、建筑策劃課程主要內容
建筑策劃的內容涵蓋不應僅只限定于任務書的設定,或者說是面積,規模,數量、使用空間需求和技術手段等與建筑設計工作直接相關的部分,而應將建筑策劃的內容向深度和廣度擴展,從城市層面的區域定位、經濟發展、人口、GDP等內容出發,將確定地塊與項目的性質、定位、投資、運營等內容都包含進入。
1)城市經濟發展和人口情況
對于項目的生存與可行性而言,城市經濟狀況和未來發展定位是首要考慮的問題,這在根本上決定了項目的未來,屬于宏觀方面的內容。除此之外,還包括城市人口規模、人均收入狀況、可支配收入、消費習慣等決定潛在消費對象的基本情況。
2)場地適宜性
場地的地形、地貌、水文、大小、方位、形狀、日照、朝向、景觀、植被、開發成本等。除此之外,還需要分析場地的限制條件、局部小氣候、當地建筑材料、施工技術水平、市場情況等。場地的自然特征可以通過文獻調查的方式獲得,人文環境特征則還需要實地察看。
3)資金可行性
建筑項目作為一種投資行為或是開發過程,在建筑策劃初期業主已經有一個投資計劃,即使只是一種投資意向,也對資金的投入量有了初步的計劃。在資金量和業主的策劃目標之間存在一定的限制關系,當發生矛盾之時,就需要策劃者對資金的預測收益與建筑目標之間建立明確的對應關系,以幫助業主分析資金投入的價值高低。
4)總平面規劃
包括城市交通狀況與出入口的選擇、城市市政設施對平面功能分區的影響、周邊環境對建筑布局的要求、城市限高對體型的影響、總平面環境設計與居民行為方式、地質條件對建筑的要求等。
5)數量要求
統計活動時間表、分析空間關系矩陣、圓形圖標、框架圖等,對空間建立起數量上的需求。?確定建筑的合理規模,也是為了協調建筑物尺寸和項目費用。項目過大會造成預算的超支,項目過小不能滿足使用,再擴建仍然是對資金的浪費。建筑策劃的教學在課程組織中,應當注重于建筑設計的前期分析,將場地條件分析擴展為建筑適應性分析,將使用需求的模擬調整為經濟與功能的適用性,并且,將建筑空間內容的設定轉變為項目的價值開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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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悅 陳瑜 單位:京工業大學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