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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扶貧工作是國家全面實現小康,2020年解決貧困的關鍵環節。近幾年,國家加大了扶貧力度,扶貧活動的專項經費投資也逐漸增加,扶貧活動立見成效。但是,由于扶貧經費有涉及面大、項目多、分布分散、監管困難等特征,監督與管理方面顯現出了很多問題,繼續深入整改與監管。
關鍵詞:扶貧工作;資金管理;創新成效
扶貧資金主要指國家財政預算分配用于扶持各省、地方加速社會經濟增長,改善扶貧主體基礎生活工作條件,促使貧困對象提升收入水平,加快消除農鄉貧困問題的專項經費。由于扶貧資金存在監管難度大的特征,在扶貧過程暴露出了很多問題,急需多種政策進行嚴格監管。
一、扶貧資金應用中出現的問題
(一)扶貧經費重復補貼,利用率較低
扶貧活動包含農業、民政、水利、公路等各個領域,并非只是某一單位或某一部門的任務。在扶貧資金控制中,應當統籌兼顧,保證“將錢用在刀刃上”。在生產生活中,各個部門有自身特殊的扶貧經費與扶貧方案,只重視自己業務領域內的工作,和其他相關部門缺少良好溝通,產生了不同的單位機構重復補貼現象,導致扶貧資金利用不科學,利用率較低,占用了其他扶貧工作的經費支持,不能及時補貼其他應急經費業務。
(二)財政補貼經費不夠,扶貧經費應用較難
要保障貧困鄉、貧困戶徹底脫貧,不斷提升貧困鄉的居民生活質量,要求在教育、醫療、基建項目、產業轉型等層面加強精準幫扶,所有項目均需要巨大的經費幫扶,扶貧經費的補貼金額有限,是扶貧活動持續開展的重大困境。
(三)資金監管不當,專項資金控制缺失
在扶貧經費直補到戶時,會面臨多種多樣的情況,造成項目補貼不準確。例如,非貧困戶隨意申報成貧困戶,早期申報成貧困戶后續已脫貧、關系戶與人情戶等不滿足貧困戶要求的。相關部門核實不嚴,監管缺失,就會占用真實貧困戶指標,扶貧目標缺少精準性,虛假領取扶貧經費的情況十分常見。
(四)注重現象項目與短期利益
扶貧項目是一個長久、艱巨的任務,有些單位部門為追求業績,出現了挪用扶貧經費,搞形象項目的現象,貧困戶的真實現況卻未得到改善,違背了扶貧項目的初衷。
二、創新扶貧經費管理的方法
(一)“一上劃”
“一上劃”即員工編制上劃,實施“統管”。轉變以往基層農鄉扶貧辦、扶貧發展中心、世行服務站“3塊牌子、2張桌子、1個人”的現狀,把基層鎮扶貧辦組織、人事、薪資、扶貧工作等全都上劃,通過扶貧辦集中管理,項目實行由基層政府負責,各個鄉鎮均設置鎮扶貧開發中心,員工在全縣區域內選擇,定編、定員、確崗、定責任,機構完善,團隊穩定。
(二)“兩下沉”
縣下沉至鎮、鎮下沉至村,保證監管沒有盲區。縣扶貧辦建立扶貧經費財會稽查組織,把全縣扶貧業務經費融入縣級“統一核算”,縣下沉至鎮給鎮扶貧辦負責記賬,處理基層財務核算不標準等情況,各鎮設置專門的報賬員,定時報賬。讓基層扶貧辦有更多時間,一心一意的下沉至村、戶,支持村互助經費協會記賬,督促村、組開展扶貧活動,真正保證扶貧工作有人抓,扶貧經費有人管。
(三)“三級聯動”
村鄉縣各級黨委齊抓齊管。縣扶貧辦和縣財政機關強強聯手,執行縣級黨委、鎮、村業務職責與責任,協調各職能部門共同參與,對扶貧經費的來源、方向、審批、報賬等每個環節進行嚴格監管。每一分項目經費支護,都先通過村委會、村監委會進行初審;公示沒有爭議后交給鎮扶貧辦與分管領導再次復審;然后由專門報賬員提交縣扶貧辦、縣財政機關依次核實以后,再交由扶貧經費稽核中心統一記賬[1]。經部門交流、上下聯動、多項并舉,保證扶貧經費安全、穩定。
三、加強扶貧經費管理的創新策略
(一)綜合部署,統籌策劃
將扶貧活動脫離出來,設置一個單獨的部門,主要負責扶貧項目,控制扶貧經費。要把每一筆資金均用于最關鍵的地方,為防止重復補貼情況的出現,能夠集中監管各部門管理的扶貧計劃經費,由扶貧獨立部門進行統計,保證把扶貧經費最大限度的用在最需要財政扶持的地方,促進項目經費整合,統籌準確,保證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創建、產業轉型、教育培訓等層面的經費需求,減小貧困區域和發達區域在教育、文衛等方面的差距,提升貧困戶的生活質量。
(二)開發特色產業,制定扶貧信貸開發體系
要讓貧困區域完全邁出貧困的怪圈得以脫貧,首先能夠按照本地具體情況開發特色養殖與生態農業,擴展貧困居民的收入渠道,不僅僅是依靠低保與扶貧經費來維持生計,還能夠發揮出財政經費撬動信貸經費的功能,優化金融扶貧開發體系,結合各大銀行、農商機構、金融單位等,實施低額扶貧信貸擔保項目,依靠資源優勢,促使低額信貸項目發展,增加貧困區域發展的動力與活動,實現貧困戶徹底脫貧,提高收入。
(三)加大扶貧經費監管力度,保證精準補貼
要全面預防騙取專項扶貧經費的現象,使真正滿足貧困標準的群體及時獲得扶貧經費支持,必須強化各級部門幫貧監管力度。組織以戶為單位的具體貧困調查,創建貧困戶信息檔案,仔細審核貧困居民申報程序,對貧困居民資料實現動態管理,公布調研結果,使居民自覺監督,精準辨別扶貧目標,保證扶貧經費真正用于貧困戶身上。
(四)優化扶貧工作制度,加大財政經費利用率
對于扶貧工作制度的缺陷,基于精準扶貧觀念,對原本的扶貧工作制度及扶貧工作措施進行優化改進,以規范的制度保證扶貧經費用在準確方向上,嚴格查處違章利用扶貧專項經費的行為,防止產生資金短缺與挪用情況[2]。針對扶貧資金應及時公開,接受人民監督,傾聽人們的意見及建議。
(五)規范政策支撐,地區政府配套
現如今,在扶貧工作持續開展的階段,大部分貧困村達到了脫貧目標,還有部分貧困地區由于地處偏遠區域、交通、水利等環境的制約,開展扶貧工作存在較大難度。扶貧制度不完善、扶貧經費整合力度薄弱,要有國家政策扶持,中央及省級部門配套,從政策上改善扶貧經費使用現狀。制定扶貧經費利用監管制度,在專項扶貧經費短期內很難見效果的狀態下,要求持續投入經費,以期獲得預計成效[3]。這時就要求相關部門制定長久的扶貧經費監管體系,由此保障扶貧資金融入扶貧工作中。
(六)加強扶貧經費統一核算控制
遵循一個“籠”進,一個“漏斗”出的原則。地區財力應增加對扶貧工作的投資,防止扶貧經費配套不全面和假配套。需進一步強化扶貧經費的監督控制,對大額扶貧經費支付,也別是項目管理資金級科技培訓資金支出的監督,防止虛開套現現象的出現;要加大對專項用工代賑業務管理資金,均要引入縣級集中核算領域;扶貧單位對報賬票據要認真核實,避免不合格發票與虛開發票報賬情況的出現。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扶貧資金是用在貧困區域扶貧活動的。在專項扶貧經費應用階段,由于諸多主客觀原因,造成諸多扶貧經費應用亂象,給貧困居民實現脫貧,解決貧困居民的目標造成了較大阻礙。加強扶貧經費管理工作,要求完善扶貧經費項目控制,執行嚴格的流程,加強檢測力度,及時公示,為及早實現全面創建為小康社會,實現無貧困居民的目標不斷努力。
參考文獻:
[1]李彥軍.縣級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的問題與對策研究[J].財會學習,2018(21):203-204.
[2]梁艷鴻,覃娟.精準扶貧與精準脫貧的財政政策研究——以廣西為例[J].西部發展研究,2018(01):54-66.
[3]王秀卿.我國農村扶貧資金配置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研究[J].農家參謀,2018(12):297.
作者:王昕 單位:四川省國農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