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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專利審查工作中,首先要對發明有準確的理解,不能局限于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技術方案,而應全面解讀申請文件,把握申請人的發明構思,以此提高檢索精準度,縮減審查程序。
關鍵詞:產業轉型;技術方案;技術特征;技術效果
1引言
隨著經濟增長和產業轉型升級,中國專利申請量持續快速增長,這就要求審查員能夠提高審查效率。在審查中,以發明構思為指導,可以開闊思路,更加全面地檢索和客觀地評判技術方案是否具有創造性。發明構思是針對特定技術問題而采取的解決問題的思路與方向,發明構思不等同于技術方案,發明構思統領技術方案,技術方案體現發明構思。《專利審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2節中指出,“審查員在開始實質審查后,首先要仔細閱讀申請文件,力求準確地理解發明。重點在于了解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理解解決所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并且明確該技術方案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特別是其中區別于背景技術的特征,還應了解該技術方案所能帶來的技術效果。審查員在閱讀和理解發明時,可以做必要的記錄,便于進一步審查”[1]。可見,為準確把握申請的發明構思,需要全面、深刻地理解發明。深入理解發明,可以幫助審查員篩選出更合適的對比文件,正確地預判案件走向,發出合理、有效的審查意見通知書,縮短審查周期。
2案例分析
以下通過具體的案例來分析審查實踐中理解發明的深入程度對審查程序的影響。以某案例(申請號2012104318599)為例,本案請求保護一種地板。權利要求1內容如下:一種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包括兩組相對的邊沿,一組相對的邊沿具有鎖扣結構,其中一個邊沿的鎖扣結構為公榫,另一個邊沿的鎖扣結構為母槽;所述公榫包括橫向伸出的舌狀榫和位于舌狀榫下側邊的掛接鉤,所述母槽包括與所述舌狀榫對應的舌狀槽和與所述掛接鉤對應的掛接槽;另一組相對的邊沿具有搭扣結構,其中一個邊沿的搭扣結構為公扣,另一個邊沿的搭扣結構為母扣。本申請的鎖扣結構和搭扣結構如圖1所示。通過閱讀本申請說明書部分可以知道:本申請要求保護的地板具有兩組相對的邊沿,一組相對邊沿為鎖扣結構,通過鎖扣結構實現相鄰地板的緊密連接;一組相對邊沿為搭扣結構,通過搭扣結構使得相鄰地板安裝簡單。通過搭扣和鎖扣的配合達到相鄰地板組裝簡單、連接牢固的目的。審查員在該理解的基礎上,著重檢索同時具有搭扣和鎖扣的地板,檢索到對比文件1(CN1195386A),具有鎖扣的地板作為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結合具有搭扣的地板對比文件2(CN101629449A)來評價權利要求1的創造性,如圖2所示。申請人針對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提交了意見陳述書以及修改后的權利要求書,在權利要求1中加入以下特征:所述舌狀榫的上表面為水平面,所述舌狀槽的上方為一個向上傾斜的斜面,使得所述舌狀槽從槽內向槽口逐漸張開。申請人在意見陳述中認為,上述結構的作用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公榫在裝入母槽內時,公榫尾部向上,頭部向下,以傾斜方式逐步裝入母槽內,上述過程公榫在母槽內平滑過渡,無外力需克服;②拆卸時,公榫尾部向上,頭部向下,公榫以傾斜方式逐步脫離母槽,上述拆卸過程公榫在母槽內也為平滑過渡,無外力需克服。基于該技術特征,權利要求1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提高地板安裝方便性、延長地板重復使用過程中的壽命。基于申請人的意見陳述和修改后的權利要求書可以發現,對比文件1無法作為最接近的現有技術來評價修改后的權利要求1的創造性。針對“母槽上表面傾斜”這一技術特征,審查員重新檢索,獲得新的對比文件3(CN1396978A),如圖3所示。審查員更換新的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在對比文件3的基礎上結合原對比文件2發出第二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后,申請人逾期視撤。雖然申請人在原始權利要求書中沒有涉及“母槽上表面傾斜”這一技術特征,但在說明書的實施例中,申請人對該特征進行詳細的描述,同時還詳細地描述了通過該特征如何進行地板的安裝與拆卸。審查員在檢索到對比文件1時,就應該通過附圖敏銳地發面對比文件1的母槽的上表面與本申請附圖中母槽的上表面存在不同,深入理解發明,確定該特征是否存在特殊的作用,并基于對申請文件的全面理解去檢索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從而獲得最有效的對比文件,提高審查效能,避免發出無效通知書。
3結語
理解發明應該結合說明書的內容分析發明的背景技術,從發明解決的技術問題出發,了解申請人的發明構思,對發明構思了然于心。在檢索時,要以發明構思為指導,在此基礎上制訂和調整檢索策略,對檢索關鍵詞、分類號等進行擴充和豐富。當說明書中部分體現發明構思的技術特征沒有記載到權利要求書中時,要預判申請人在答復通知書時是否會將這些特征補入到權利要求書中,從而在一通時選擇更有說服力的對比文件,縮減審查程序。對于經驗不足的審查員,有時會因對發明了解不充分而沒有體會到真正的發明構思,進而在對比文件篩選、創造性評述等方面出現偏差,影響了審查程序。總之,在審查過程之初就應該對發明進行了解,在此過程中審查員也可以更加接近本領域技術人員。在審查前期投入一定的時間全面、深入地理解發明后,后續的審查工作往往可以事半功倍。
參考文獻:
[1]黃清明.專利審查指南[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9:223-224.
作者:賀煥 錢李義 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湖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