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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為國民基礎性產業,農業發展狀況關系到14億人的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農業生產的弱質性更容易使其遭受自然災害所帶來的經濟損失,甚至讓農戶面臨巨大損失,而農業保險的政策性與社會性在推動農業健康、高質量發展過程中起著關鍵作用。在分析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現狀以及問題的基礎上,提出創新農業保險險種、增加財政補貼、加大農業保險與金融的融合等建議,以更好地促進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實現農民富裕、鄉村振興。
關鍵詞:農業保險;發展問題;對策
1研究背景
我國從2007年開始正式對農業保險予以補貼,之后,農業保險快速發展。截至2018年底,農業保費收入從2007年的51.8億元增加到572.7億元,風險保障水平從1126億元增加到3.46萬億元,服務的農戶數量從4981萬戶增加到1.95億戶,農業保險賠款從29.75萬億元增加到423.15萬億元[1]。盡管成績顯著,但由于我國農業保險發展時間較短,發展不充分、不全面,體系還不夠完善。農業作為基礎性產業,抵御自然風險能力弱、產量不穩定,而且農民整體素質偏低,這些都會制約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而農業保險無論是在分散風險、損后補償,還是在提高農民積極性、穩定農業經濟方面,都有先天優勢。但是目前,我國農業保險覆蓋率還不足1%,偏遠地區保險網點少甚至沒有。農業保險在發展過程中面臨著產品種類少、信息不對稱、農戶缺乏參保意識等問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一系列戰略背景下,亟需農業保險的高質量發展作為支撐[2]。
2文獻綜述
自2001年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農業保險作為支持農業發展的重要“綠箱”政策工具,其發展一直受到眾多學者的重視。高菲(2016)[3]基于財政補貼的角度研究農業保險的發展,認為把握好財政補貼農業保險力度仍是需要思考的問題。許睿智(2016)[4]從我國農戶規模以及土地經營制度出發,探討農業保險的供需不足問題,并結合各國農業保險實踐經驗提出合作互助制的創新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王穎冰和陳盛偉(2019)[5]基于DEA-Tobit面板模型,對山東省17個地級市農業保險穩產效率及其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得出大多數地級市生產效率未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且投保率、理賠額、保險密度等因素均影響著生產效率。
3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現狀與問題
3.1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3.1.1保障水平不斷提高農業保險的首要功能表現為風險保障。從整體來看,我國農業保險保障水平處于上升態勢,從2008年的3.66%上升到2018年的23.21%,增速較快。與其相對應的,保險金額從2007年的1720.22億元增加到2018年的3.46萬億元,增長了20多倍。從產業發展來看,農業保險保障水平一直呈現出產業不均衡的現象,2008—2018年,養殖業的保障水平一直低于種植業保障水平,呈現出“種強養弱”的特征。在2018年,養殖業中畜牧業的保障水平達到12.88%,是多年來第一次略超種植業11.98%的保障水平,我國農村保險正朝著均衡方向發展。
3.1.2承保面積不斷擴大隨著農業保險的快速發展,農業保險承保覆蓋面迅速擴大,從2013年的0.73億hm2增加到2017年的1.4億hm2,增加了近2倍,占全國農作物播種面積的84.1%。玉米、水稻、小麥3種糧食作物農業保險覆蓋面達70%以上,逐步成為農業分散風險、防災減災的中堅力量。從我國農業保險保障廣度來看,雖然低于美國,但已發展為世界領先水平,甚至高于加拿大、日本等國家,并且仍有進一步發展的空間。
3.2農業保險面臨的問題
3.2.1農業保險制度體系有待完善我國對農業保險的法制化建設隨著《農業保險條例》的頒布開始步入正軌,這也標志著我國的農業保險進入了規范化發展新階段。但我國農業保險的制度化建設起步較晚,農業保險體系不健全,需要結合實際不斷創新和完善,以滿足現代農業發展的需求。農業生產經營的特殊性以及社會性決定了農業生產需要政府給予支持,需要財政局、氣象局、銀保監會、林草局等部門協同合作,因此對各級政府補貼職責的劃分、對各部門具體職責的分配,有必要通過法律進行約束,形成統一的協調監督機制,提高服務效率。農業保險市場參與主體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大災風險管理機制、費率厘定機制等一系列問題都需要有法律法規予以明確,保障農業保險健康發展。
3.2.2農戶保險意識淡薄農業保險的需求方是農戶,而我國農戶長期處于小農經濟中,整體文化素質較低,對新事物接受能力較差。很多偏遠地區農戶甚至對自然災害的發生存有僥幸心理,寧愿祈求神靈的保佑也不愿投保。農戶對保險的認識只局限于基本概念,對農業保險的損失補償、風險分散、保障農業生產等經濟功能認識不足,對險種劃分更不了解。同時,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的宣傳不夠。由于經營成本較高,保險公司很難深入基層為農戶介紹各種保險產品以及農業保險的重要性。
3.2.3政策支持不足首先,農業補貼結構性問題突出。盡管近年來政府不斷增加對農業保險的政策支持,但與農業現代化發展目標還有一定差距。其次,財政負擔加大。我國對農業的補貼多集中在保障糧食生產和收益方面的“黃箱”政策,補貼方式較為單一,沒有充分運用與農民收入掛鉤的補貼制度。再次,沒有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政府過多承擔了農產品保增收的責任,導致國內農產品市價以政策性價格為準,不能反映真實的供求關系。
4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建議
4.1豐富農業保險險種
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指出要探索開展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險試點,以滿足不同經營主體的需求,這給農業保險險種的創新提供了新的發展方向。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要充分運用大數據、云平臺的優勢,不斷創新農業保險產品,實現農業保險險種的現代化發展,使我國農業保險由產量保障為主的模式向保障水平更高的完全成本、價格、收入、指數轉變,提高保障水平,增強農戶抵御生產風險與市場風險的能力。
4.2增加財政補貼
為了更好帶動農業發展,我國從2007年開始對5大類糧食作物實施補貼,充分調動了農戶參保的積極性,使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從2006年的8.48億元增加到2007年的53.33億元,增加了將近6.3倍。2018年,我國對農業保險補貼約320億元,不足農業總產值的0.5%,這說明我國對農戶保費補貼的空間很大。在對16個品種進行補貼的基礎上,我國可以適當擴大補貼范圍,增加對特色農產品保費以及保收入類險種的補貼,加大保費補貼力度,真正實現農民參保無負擔。
4.3加大農業保險與農村金融的融合力度
保險公司可以與當地金融機構加強合作,促進雙方業務的發展。一方面,農村地區的保險公司了解農戶信息,可以為金融機構放款提供信息支持,解決金融機構在提供貸款時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更好地甄別不良借款人,減少貸款風險。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在放款時都會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擔保或者抵押品,但農戶可供抵押的資產很少,而農業保險的分散風險與災后理賠機制可以為農業貸款提供風險保障。
參考文獻:
[1]人民銀行.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2018)[EB/OL].[2019-09-20].
[2]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六項建議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N].農村金融時報,2020-01-13(B06).
[3]高菲.我國財政補貼視角下的農業保險發展研究[J].現代商業,2016(34):183-184.
[4]許睿智.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問題及對策———以農業保險為例[J].中國商論,2016(33):64-65.
[5]王穎冰,陳盛偉.農業保險穩定農業生產效率的研究———基于DEA-Tobit面板模型[J].山東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21(3):79-83.
作者:王超 杜金向 單位:天津財經大學金融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