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納稅人管理辦法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購物中心應當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飲食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202號)規定,飲食店、餐館(廳)、賓館(家)、賓館、飯店等單位附設門市部、外賣點等對外銷售貨物的,仍按《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關于兼營行為的征稅法規征收增值稅。小型購物中心是賓館對外銷售貨物的賣場,銷售工藝品為賓館的兼營行為,所以應當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的;(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本條第一款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規定,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根據以上規定,該賓館的購物中心如果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且又是單獨納稅的兼營行為,應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規定,下列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一)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二)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性單位;(三)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對照以上規定,由于工藝禮品銷售業務不常發生,似乎可以適用第三類情況,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若干條款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稅函〔2010〕139號)對此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是指非增值稅納稅人;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是指其偶然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很明顯,小型購物中心日常以銷售貨物為主,是增值稅納稅人,增值稅應稅行為不是偶然發生,不符合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條件,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
納稅人需要關注的是,為避免涉稅風險,銷售額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后,應在收到主管稅務機關《稅務事項通知書》后及時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逾期未報送的,將按《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餐飲部不用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關于賓館餐飲部自行加工銷售糕點的納稅問題,要分清餐飲部糕點是隨餐飲消費時食用還是做好后單獨對外銷售。《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飲食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202號)規定,對于飲食店、餐館(廳)、賓館(家)、賓館、飯店等單位發生屬于營業稅“飲食業”應稅行為的同時銷售貨物給顧客的,不論顧客是否在現場消費,其貨物部分的收入均應當并入營業稅應稅收入征收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也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繳納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按照上述規定,如果賓館將糕點在店內作為顧客餐費消費取得的收入部分,應按飲食業稅率繳納營業稅。
另外,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兼營應稅行為和貨物或者非應稅勞務的,應當分別核算應稅行為的營業額和貨物或者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其應稅行為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或者非應稅勞務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行為營業額。如果賓館餐飲部設有專門的糕點銷售窗口,或者賓館餐飲部把糕點推銷到超市等場所進行銷售,沒有伴隨著營業稅“飲食業”應稅行為,則是兼營行為,應該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如果賓館餐飲部兼營行為銷售額較大,達到標準用不用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呢?同樣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若干條款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稅函〔2010〕139號)有關不用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納稅人的相關規定。賓館餐飲部為營業稅納稅人,且糕點銷售業務是賓館餐飲部不經常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雖然銷售額大,但可以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不認定一般納稅人。
賓館經營者應當關注的是,在銷售額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且接到稅務機關通知辦理認定的《稅務事項通知書》后,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表》,否則,將按《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直至納稅人報送上述資料,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方可停止執行。
一、推行“一站式”征管改革的目的和意義
隨著國家政治、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依法行政、執法為民”成為各級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則。稅務機關作為政府的重要經濟執法部門必須堅持這個原則。隨著ctais和多元化申報的推行、《行政許可法》的實施以及納稅服務的深入,稅務機關必須更新觀念、重新定位,稅收征管工作需要深化改革。
(一)深化征管改革是完善ctais系統和推行多元化申報的需要。一是ctais的推行,建立了以信息化為依托的征管平臺,如何有效運用這些基礎信息提高征管效能,需要進行征管改革;二是金稅工程的運行,微機取代了手工比對發票和票表稽核,專管員的案頭稽核日益弱化,管理職責需要重新明確;三是多元化申報的實施,引起了征收方式的變化,電話申報、網上申報、郵寄申報等取代了柜臺征收。因此,稅務管理的重心應由以“征管”為主轉向以“監管”為主。
(二)深化征管改革是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的需要。一是在行政許可范圍內的事項,要嚴格按《許可法》和總局規定的條件、程序、期限辦理,做到規范、準確、及時;二是未列入行政許可范圍內的涉稅事項不再由稅務機關審批,只能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并將管理的職責由事前審批向事后管理轉移;三是《許可法》充分體現了“便民原則”,要求稅務機關對涉稅事項必須簡化程序、統一受理,提高辦稅效率、降低納稅成本。
(三)深化征管改革是嚴格執法、落實責任制的需要。一是征管工作程序和職責,隨著ctais的推行和《許可法》的實施已發生變化,原有的執法責任、過錯追究等考核的內容和考核的方法,需要進行相應地改進;二是目前執法責任的分解還不夠科學,一些責任追究難以落到實處;三是落實責任制的考核機制不完善。沒有專職機構,沒有完整的考核辦法,責任追究和表彰獎勵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四)深化征管改革是開展深層次納稅服務、進一步提高辦稅效率的需要。一是雖然近兩年辦稅服務廳先后采取了12小時延時服務等措施,收到了較好效果,但由于辦稅服務廳功能單一,沒有徹底解決“多頭跑辦、多次審批”的問題;二是“服務”的觀念局限于窗口單位,需要系統地改進服務措施,把納稅服務貫穿到各個部門、各環節的工作中,提高服務水平;三是對服務質量需進行效能監控,應對服務承諾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對未按程序傳遞、未按時限辦結的要追究責任,這也是落實《許可法》和稅企共建誠信的客觀要求。
二、“一站式”改革的主要措施和內容
該局這次改革圍繞“一站式”辦稅服務這一重心,重點是集中受理、簡化審批、優化流程,全面提高服務層次;稅源管理科以稅源監控、納稅輔導和納稅評估為重點,實行管理責任制,加強后續管理,全面提高征管質量;機關職能科室以貫徹落實各項稅收政策為主責,重點研究改進管理辦法,加強日常督導和工作考核,實行績效掛鉤、“兩制追究”,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同時,理順組織機構,明確崗位職責,培訓工作人員,以適應新的征管模式。其主要做法是:
(一)深入調查,做好改革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這次改革不僅僅是部分業務的調整和技術的更新,也是一次深刻的執法理念的轉變,是一次涉及到稅務方方面面的系統改革。為此,該局做了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一是深入學習《行政許可法》和《征管法》。讓每一名稅務干部明白,必須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否則就會違法。從而根本上扭轉稅務人員的部門特權思想,樹立執法為民是責任、優質服務是義務的思想,積極引導廣大干部理解改革、參與改革。二是梳理現行業務流程。由征管、稅政、法制等職能科室牽頭,對現有的征管方式和業務流程進行清理、審查,看是否符合《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是否符合“簡化審批、優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則。共計對118條審批事項進行了清理,對其按取消、保留和改革進行了分類,取消了56項審批,保留和改革了62項審批事項。三是開展調查研究,廣泛征求稅務人員和納稅人意見。先后召開了局領導、中層干部、職能科室、一線征管人員和納稅人座談會,就改革的原則、方法和內容進行反復研討。最后確定改革的原則和內容是:依法確定審批項目,依職確定審批權限,依責簡化業務流程,依崗明確工作標準,依績開展效能考核。改革的方法:堅持先業務、后政務,先重點、后一般,先試行、后確定。四是集中力量制定管理辦法和操作規范。從今年年初就ctais上線后的業務工作進行了規范;4月份就多元化申報進行理順;利用“五一”長假,結合《行政許可法》和國家稅務總局《辦稅服務廳工作規程》,對全局各項工作進行了全面規范,并制定了《橋西國稅局稅務工作管理辦法》,6月份以規范“一站式”服務為契機,又全面重新修訂了《稅務工作管理辦法》。這套管理辦法包括業務類、政務類和考核類三個部分,對全局14個科室和92個崗位,就各項工作職責、內容、標準、時限、流程和考核進行了規范,它對提高全局征管質量和服務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完善辦稅服務廳功能,實施“一站式”服務
根據《河北省國稅系統對納稅人涉稅事項實施全程服務“陽光操作”制度》和市局要求,對辦稅服務廳窗口設置、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及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進行了規范。一是明確辦稅服務廳工作目標。即以辦稅服務廳為載體,以信息技術為依托,以加強管理、優化服務為宗旨,建立辦稅功能齊全、業務流程簡捷、內部運轉順暢、管理科學嚴密、服務優質高效的“一站式”服務工作機制,全面提升稅收管理質量和服務層次,實現稅收管理與服務的最佳結合。二是規范辦稅服務廳窗口設置。為充分發揮辦稅服務廳直接面對納稅人服務的功能和優勢,將納稅人所有62項涉稅申請事項前移到辦稅服務廳受理,改納稅人辦稅“多頭申請”為“一站受理”,統一實行“窗口受理、內部流轉、全程服務、限時辦結”的辦稅模式。辦稅服務廳統一設置綜合服務、發票管理、申報征收三類窗口。綜合服務窗口負責稅務咨詢、辦理稅務登記、稅務認定及非即辦事項涉稅文書的受理工作;發票管理窗口主要負責發票領購、發票發售等項發票管理工作;申報征收窗口負責受理各稅種的申報征收工作。三是梳理征管業務,簡化辦稅程序。將納稅人的所有涉稅事項劃分為即辦事項和非即辦事項兩大類。即辦事項無需流轉,由大廳窗口當場辦結;非即辦事項,由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窗口受理,并對附送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及時受理,出具受理涉稅事項通知書,注明受理日期、承諾辦結期限,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向下一個工作環節傳遞。在窗口受理環節,對于納稅人申請資料不齊全、不準確的,能當場更正的允許納稅人當場更正;不能當場更正的,出具補正材料清單,一次性告知納稅人,待補齊后受理。對于不能辦理的涉稅事項以書面形式告知納稅人,并說明理由。對于不屬于本單位受理范圍的事項,告知納稅人向有關單位申請辦理,辦稅程序由632個環節減為245個環節。四是科學制定工作標準,明確承辦時限。以往的工作流程只是明確征管業務的步驟,而這次改革既要制定每個環節的工作標準也要規定承辦時限,使每個崗位的稅務人員不僅知道干什么?怎么干?而且知道工作標準和承辦時限,實現“內部運轉順暢、管理科學嚴密”的工作目標。五是公開業務流程,方便納稅人監督。以稅企誠信為前提,將有關稅收政策和日管信息對納稅人全部公開,并把有關的稅收政策、辦稅流程、資料文書、崗位人員和職責輸入電子觸摸屏,納稅人辦理涉稅業務,即便是第一次來,只要輕點觸摸屏的多級菜單,涉稅事項怎么辦、哪個部門辦、找誰辦一清二楚。其次,將5類行政許可項目和常用的23類非行政許可但目前暫保留審批的項目上墻公示,對每項業務按即辦事項和非即辦事項進行分類,并明確受理窗口、納稅人需提供的資料、承諾辦結的時限,以及該項業務的法律依據。第三是印制和發放關于改革的《宣傳資料》和《辦稅指南》11000多份。通過采取上述措施,使納稅人的知情權得到了充分保障,并將稅務機關的征管行為置于納稅人監督之下。
(三)多措并舉,推行各種特色服務。依法治稅和納稅服務是稅收征管的兩個方面,依法治稅是征管的目的,納稅服務是征管的一個手段,只有二者有機結合,才能做好稅收征管工作。一是在辦稅服務廳實行延時服務和限時服務。針對辦稅服務廳有效工作時間短,納稅人辦事等候時間長,以及稅務干部多、人浮于事,且大廳人員不安心工作的現狀,于去年初在稅務系統首次實行了7:00—19:00十二小時不間斷的延時服務,辦稅服務廳內部人員實行兩班倒。通過這項改革:首先是將有效服務時間延長了近一倍。其次是納稅人等候時間縮短了近一半;再次,辦稅服務廳成了全局年輕女同志首選的崗位,原來大廳每人每月補助300元也都沒人愿意來,現在取消了補貼倒吸引人,主要原因是年輕女同志孩子小、家務重,僅給補助費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給時間才能解決問題。第四是限時服務落到實處。每月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辦事的次數和辦事所需的時間相對穩定,在不增加窗口的情況下,只有延長稅務人員的工作時間才能真正實現限時服務。現在在大廳等候辦事的時間一般不超過5分鐘。二是實行預約服務和上門服務。對28戶大型企業和用票、認證大戶實行預約服務;通過避開高峰期、電話預約的方式,及時辦理涉稅事宜,這樣可以解決其他小單位排隊等候的問題。對防偽稅控設備使用、多元化申報有問題或殘疾人不方便到稅務局辦事的,稅務人員可上門服務。三是開展“專家”組服務和綠色通道服務。對年納稅額100萬元以上的單位實行“專家”組服務,專家組由專管員、科長和主管局長組成,對納稅人的急事和特殊涉稅問題,專家組可以簡化程序,依法先核準、后補辦手續。對有特殊情況的納稅人實行綠色通道服務,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盡量滿足納稅人的合法要求。四是實行提醒服務和救助服務。對新辦企業及時發放《辦稅指南》,對需納稅人報送、報告的涉稅業務,最后一天通過電話提醒,盡量減少無意識違章和不必要的行政處罰。對涉稅事項的聽證和復議,以及涉及工商、地稅等部門協調的,開展服務咨詢,實行救助服務。五是實行首問負責制。開展全程服務、全面服務和全員服務。樹立每個部門都是一個窗口、每個崗位都開展服務、每個干部都體現國稅形象的觀念,把納稅服務貫穿于稅收征管全過程。
(四)加強后續管理,實行稅源監控。
ctais上線后規范了納稅人的基本信息,多元化申報的推廣解決了柜臺申報征收問題,金稅工程的深化減輕了票表比對和案頭稽核的負擔,“一站式”服務的實施簡化了業務流程、減少了審批環節。上述改革后,稅源管理科原有的工作減少了,工作重點和職責有了新的變化。為了充分發揮占全局干部60%以上的稅源管理科人員的作用,該局一是強化戶籍管理,針對不同類型的納稅人實行不同的管理方法。個體稅源科實行管片責任制,將全區53平方公里的管轄面積結合12個辦事處界線,重新劃分為36個片,每個征管片由2-3人負責,每片有多少戶納稅人必須清清楚楚;企業稅源科實行管戶責任制,一個專管員負責50戶左右,出現失蹤戶和稅款流失問題的,按專管員所管戶數與失蹤戶數、應征稅款與流失稅款的比例,對專管員進行責任追究。二是加強涉稅審批事項的后續管理。“一站式”服務的推行,對納稅人辦稅來講是“鋸門檻、鋪地毯”,方便了納稅人。但是,如不加強后續管理,有可能出現“一放就亂”的局面。因此,該局規定涉稅審批事項后續管理由稅源管理科負全責,發現審批認定有問題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個體稅源科重點對定額核定、減免稅批準等事項的準確性進行監督和檢查,企業稅源科重點對一般納稅人認定、稅收優惠以及非正常戶確定進行后續管理;三是開展納稅評估,加強稅源監控。個體稅源管理崗逐月對轄區業戶逐行業、逐地段、逐規模的進行稅源分析和納稅評估,個體定額由“定額評定委員會”確定,片管員個人無權調低定額;所轄個體戶超過規定的漏征面和漏溢率要實行責任追究;企業稅源管理崗按年納稅100萬元以上、10-100萬元、5-10萬元企業、5萬元以下四個標準,分別按月、季、半年、年進行稅源分析和稅源評估,并寫出稅源分析報告;對約談取證發現問題的企業每次要寫出分析報告。評估過程中要求充分使用ctais系統及各種信息資料,對企業銷售、庫存、成本、利潤等指標與其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進行綜合分析比較,從數量和質量兩方面評估納稅申報的真實性,預測下一階段稅源變化趨勢,對應征與實征差距明顯的要入戶核查。四是結合企業信譽等級評定,深入開展巡查尋訪活動。與地稅局聯合開展企業信譽等級評定工作,并按企業等級對a、b、c、d類企業分別按年度、半年、季、月進行一次巡查巡訪,做到有所側重、有的放矢。
(五)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條線管理
辦稅服務廳和稅源管理科主要是以塊管理為主,機關職能科室主要是以條線管理為主。“一站式”服務在辦稅服務廳實施后,減少了職能科室的審批環節工作任務,所以職能科室的工作重點也應調整。一是轉變觀念,自我革新。主動下放審批權限,簡化辦稅程序,把62項涉稅事項的受理和其中26項即辦事項的審核審批全部移交辦稅服務廳,使職能科室從大量的事務性審批工作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做好本職工作;二是加強各職能科室業務培訓。派業務骨干對辦稅服務廳人員就申請材料的審核和即辦事項的審批進行專門培訓,全面提高其業務素質,做到“有關審批交出去,具體管理留下來”。三是加強稅收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職能科室先后組織9期所得稅匯算清繳、一般納稅人年審和多元化申報培訓,參訓稅務人員和企業財務人員達4000多人次,印制和發放有關業務須知、再就業優惠政策明白卡等12000多份,擴大了宣傳的廣度和深度。四是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今年職能科室先后對ctais系統應用、多元化申報的推廣以及“一站式”服務、納稅評估、個體定額評定、科室職責劃分等9項工作進行了重點調查研究,對征管改革和各項政策的落實起到了關鍵作用。五是發揮職能科室的督查作用。制定完善工作標準,加強工作考核,把每項工作落到實處。
(六)實行分級考核,全面落實責任制。
為了落實各項稅收工作和自定的《稅務工作管理辦法》,該局不斷加大考核力度。一是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副局長及有關科室正職為成員。考核辦公室設在法制辦,人員有法制、人教、監察等科室骨干組成,負責具體的考核工作。二是明確考核內容和工作標準。根據有關稅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工作要求,結合本局實際,選擇了103條189項工作進行重點考核,并把考核內容和工作要求以及扣分標準下發各部門,使被考核人懂得每項工作怎么干,干好的標準是什么,考核人員清楚每項工作怎么考,記分和扣分的標準是什么。三是制定科學的考核辦法。采取“以塊為主,以線為輔、三級考核、雙向監督”的辦法進行考核。第一級即考核辦公室負責對全局各職能科室、各稅源管理科、辦稅服務廳等部門,每半年考核一次。第二級即職能科室按照各自職責對分管工作每季度考核一次;第三級即各科室每月對本科室每個崗位、每個人員考核一次。考核辦對第二、三級考核進行監督指導;“雙向監督”即上一級對下一級監督和下一級對上一級監督。通過“三級考核、雙向監督”,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的落實。四是對各級領導干部實行連帶責任考核。即各級領導干部本職工作考核占總分60%,主管下級平均得分占總分的40%。這種考核辦法,從上到下,無一例外均為考核對象,加強了領導責任,贏得群眾擁護。五是考核與獎懲掛鉤。半年兌現獎懲一次,努力發揮考核的積極作用,鼓勵先進,鞭策落后。
三、推行“一站式”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過幾個方面的改革,該局在稅收征管、納稅服務和隊伍建設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體現在:
(一)理順了征管機構,明確了崗位職責。一是在不增加機構的前提下,通過充實法制辦和稅警室,解決了市區內實行一級稽查后,沒有專職檢查人員的矛盾。法制辦僅用兩個月時間就完成上半年注銷戶和低稅負戶的檢查,二是通過調整充實辦稅服務廳機構和人員,原分散在全局各科室的62項涉稅受理審批事項,在辦稅服務廳集中受理后,工作非常順暢高效。三是對全局9個職能科室和6個稅源管理科,92個工作崗位職責重新界定,解決了原來職責不清、扯皮、推諉問題。
(二)簡化了審批手續,優化了征管流程。通過推行“一站式”服務,一是原審批事項由118項減為62項,審批環節由632個減為245個。二是重新規定的征管流程,各工作環節之間既實現了順暢銜接,又體現了相互制約,納稅人想疏通關系,也不知道找哪個人,只有按正常程序到辦稅服務廳辦稅。這樣,既有利于稅務機關依法行政,也有利于行風廉政建設。三是“一站式”服務的推行,促進了全局各項征管工作的改進,征管質量明顯提高。
(三)規范了管理辦法,促進了依法治稅。一是《稅務工作管理辦法》的制定,依據是《征管法》和《行政許可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保證了管理辦法的合法性,二是《稅務工作管理辦法》包括業務類、政務類、考核類三部分,涵蓋了稅務工作的方方面面,充分體現了依法行政的完整性。三是《稅務工作管理辦法》的考核類,充分體現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的嚴肅性。四是《稅務工作管理辦法》的實施,規范了稅務工作,提高了征管質量,促進了依法治稅,保護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四)完善征管措施,強化稅源監控。通過這次改革,一是強化了戶籍管理,減少了漏征漏管戶和失蹤戶,防止了稅源流失。二是通過稅源分析和納稅評估,確保了稅基不受侵蝕,實現了應收盡收,減少了稅收差額。三是實施了巡查巡訪、見面約談、專項輔導性檢查,堵塞了稅收漏洞。四是嚴格控制延期繳納稅款審批,防止出現新欠,及時辦理免、抵、退稅手續,確保稅源預測準確。
摘要:注銷稅務登記制度是稅收登記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在實踐中,因為立法的不完善、執行的不統一、監管的不到位,致使注銷稅務登記的制度產生了注銷稅務登記的法律規定之間銜接不足、未規定國稅地稅注銷登記的先后順序和時限、納稅義務問題無明確法律規定、注銷登記過程隨意化,缺少監督等問題,本文將從注銷稅務登記制度存在的問題、原因進行分析,提出改善的建議。
關鍵詞:注銷稅務登記;納稅人義務
變更、注銷稅收登記是稅收登記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于我國稅收征管的順利進行,但由于我國立法規定不完善,執法管理存有漏洞,在實踐中產生了大量的涉稅問題,如不繳稅款、 未結票證、 跨區套購發票、 逃避繳納稅款等,稅務人員也存在潛在的稅收執法風險。因此, 加強和規范變更、注銷稅收登記制度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注銷稅務登記存在的問題:
(一)注銷稅務登記的法律規定之間銜接不足
2012年某某投資有限公司向市工商局郵寄了申請從北京市遷入浙江省寧波市的申請材料,因申請材料中缺少稅務部門的完稅證明,市工商局未同意該投資公司的申請。某某公司稱自2008年2月21日從山東省遷入北京市后,北京市稅務登記部門一直未準予其辦理稅務登記,因而無法提供完稅證明,經行政復議無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市工商局就某某公司遷址調檔申請履行法定職責。法院經查明該公司在遷出山東時未辦理稅務注銷登記,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依法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①。
原告在上訴時卻主張遷址進行工商登記,應當適用《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一審法院適用《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屬于適用法律錯誤。之所以產生這樣的問題是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并沒有明確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必須提交稅務注銷結論以及具體什么時間辦理注銷手續②。盡管我國2001年修訂的《稅收征收管理辦法》第十六條以明確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注銷稅務登記”,但在2006年修改《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時也未作出規定,在實踐中會造成稅務登記為注銷,工商登記已被注銷的現象。
(二)、未規定國稅地稅注銷登記的先后順序和時限
2006年1月, 某市地稅分局在對比國地稅信息資料中發現了某化工公司2005年未向地稅部門申報納稅的在國稅部門90多萬元銷售開票。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該公司在2005年6月向地稅部門已經申請注銷,并在當年7月份獲得通過,該公司遂及時辦理了注銷手續。公司負責人稱之所以在向地稅部門申請注銷的同時并沒有向國稅部門申請注銷,是因為考慮到公司卻已破產,處理分存貨要開具發票。直到2005年底公司處理完存貨,隨即就向工商部門和國稅申請注銷登記③。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對納稅人破產注銷登記作出規定,“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縣以上(含本級)國家稅務局(分局 )、地方稅務局(分局)是稅務登記的主管稅務機關,負責稅務登記的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和稅務登記證驗證、換證以及非正常戶處理、 報驗登記等有關事項”。上述兩個法條并沒有規定企業在注銷稅務登記后什么時間內注銷營業執照和國地稅稅務登記注銷的先后次序,也沒有規定完成兩個注銷登記的時限,對在這個過程中產生的稅款是應該直接向原登記機關直接補交,還是重新進行稅務登記和申報登記,法律也沒有作出規定,所以本案中該公司做法的違法性值得商榷,我國法律也應該進一步作出明確規定。
(三)、注銷稅務登記后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問題無明確法律規定
對于上述化工廠,地稅分局要求公司在 15日內辦理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并向該公司發出 《限期改正通知書 》,對該公司的行為按偷稅論,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處以不繳或少繳稅款 50%的罰款。
對納稅人不按規定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根據《稅收征管法》 在第六十條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 并根據情節處以兩千到一萬的罰款。所以地稅分局作出的改正決定符合法律規定,但是其可操作性不強,形同虛設,因為納稅人一旦經營業績不佳或發生逃避繳納稅款行為,發生解散、破產、撤消等情況,往往是不依法繳納稅款、滯納金就逃之夭夭了,稅務機關想要進行空管很難。
本案是將該公司的行為定性為偷稅行為,原因是由于納稅人已注銷稅務登記,屬于未辦理稅務登記,而對不申報納稅又未辦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按照《征管法》 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于不繳或少繳稅款的應進行處罰。在實踐中,公司在注銷稅務登記以后,大量存在著在稅務機關監管的范圍外以不同的身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④,這種行為被發現后,稅務機關向其發送書面通知,要求公司進行納稅申報而拒不申報,對于辦理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就認定為偷稅行為,應該按照偷稅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處理。對于沒有辦理納稅登記只是為了辦理了注銷登記的納稅人,這種行為只能承擔一般的違法責任而不能被定性為偷稅。也就是說,在稅務機關主動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情況下,使部分納稅人可能會合法地逃避法律的制裁。
(四)、注銷登記過程隨意化,缺少監督
2002年被告人海修坤在任商丘市睢陽區國家稅務局新區征收點負責人期間,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職責,在商丘市興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陽光小區時,沒有主動到睢陽區國家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被告人海修坤沒有到所管轄內對應納稅戶依法巡查,對漏征漏管戶進行清查,也沒有安排新區征收點其他人員開展此項工作,2005年3、4月份,商丘市興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商丘市地稅局直屬分局注銷稅務登記,致使商丘市興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納企業所得稅96萬余元而沒有繳納,給國家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⑤
我國法律對公司設立時的稅務登記規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有效的減少了漏征漏管的問題,對注銷登記卻沒有足夠的重視,片面地認為納稅人不再生產經營了, 給其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中止其納稅義務就完事了,而沒有認識到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檢查和清算的必要性,而實際上在稅務注銷階段,可以對納稅人的納稅情況作出全面審查,及時發現問題。關于本案,被告沒有履行對納稅戶依法巡查的職責,致使稅款流失給國家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構成罪無疑,但也看出了我國稅務注銷登記的隨意性,未對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納稅情況予以審查,若有這一過程存在同樣可以避免國家稅款的流失。同時也注意到法律對漏征漏管規定了責任人和處罰方式,而對注銷登記過程沒有追究任何人的過錯,也沒有設立相應的監管責任制度。
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各地在稅務注銷方面做法不一,有些地方稅務登記注銷的納稅檢查、征稅、稅款管理由不同部門履行,如由稽查部門負責檢查,由征收部門負責稅收,由發票管理部門負責收繳發票及有關證件。有些地方則有一個部門負責全部⑥;另外,稅務機關自行掌握在對納稅人納稅情況檢查時,檢查哪一年度,在對納稅情況進行核實時,是核實哪個時段等等。稅務機關想看哪年的帳就看哪年的帳,存在很大的隨意性,如果沒有標準,這就容易出現拉關系講人情的問題, 腐敗也在所難免。稅務注銷制度沒有事后監督,在企業注銷后,稅務機關就不會再對其進行監督管控了,國家稅款也可能會流失于悄無聲息之中。
二、產生稅務注銷登記的原因
(一)、立法上的疏漏
雖然注銷稅務登記存在上述諸多問題,而且注銷稅務登記涉及到稅收征收管理的各環節,但到目前為止我國尚未制定出全國統一的稅務登記注銷管理辦法,雖然有少數地區如上海市國稅局,制定了比較規范的政策和辦法,但并不能用于指導全國的稅收征管工作,這種制度的缺失不利于基層稅務機關加強對注銷稅務登記的有效管理,應盡快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
(二)、部門間卻是協作,不能實現信息及時溝通
對于國地稅部門管轄分工往往存在認識不清,在注銷登記工商營業執照時僅需填寫完稅證明情況,所以存在很多只有一個稅務機關的證明情況,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樣為這些企業辦理注銷登記。在日常生活中還出現一些納稅人工商營業執照被吊銷,而稅務登記仍未注銷,或稅務登記已注銷而工商營業執照仍在使用的,或總機構辦理注銷而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等情況。這就是各部門之間缺少信息溝通造成的,應該建立一個信息溝通平臺,加大注銷登記環節的宣傳力度,避免因部分納稅人因不了解注銷相關程序及政策,在解散后便一走了之的情況發生,因為該情況一旦發生就致使稅收管理人員因納稅人未按期申報,去實地核查時才發現人去樓空,只能按非正常戶處理。
(三)、稅務人員素質不高,缺乏執法力度
部分稅務人員學歷低,業務能力低,不符合征管工作需要的高質量要求。還有一些稅務人員政治覺悟低,自覺性差,經不住錢財誘惑,容易被企業拉攏,為納稅人提供保護,明知納稅人違反稅收征管規定,仍舊開為其辦理注銷稅務登記,這些行為都嚴重影響我國稅收征管的正常進行,也破壞了政府形象。在基層稅務機關,一些不具有專業技能的人員負責對注銷登記進行檢查,會造成執法力度不強的現象,不利于對納稅人實施監控。一般情況下,對于“失蹤”企業不進行注銷檢查,僅對那些申請注銷的企業實行。所以為了加強執法力度應該選擇有專業技能的稅務人員從事賬務核查工作。
三、完善稅務注銷登記的建議
(一)、完善立法,明確稅務機關享有注銷稅務登記的權利
應制定全國統一的《稅務登記注銷管理辦法》,對注銷稅務登記的管理、注銷稅務登記的資料提供、注銷稅務登記的審核檢查要求及法律責任等基本內容做出具體規定。可以規定法人代表或者負責人的法律責任,也可對不經注銷稅務登記卻先辦理了工商登記注銷的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只有完善的立法才能有效地遏制納稅人利用注銷稅務登記制度漏洞逃避繳納國家稅收的問題,也能有效地防止稅務瀆職等違法甚至犯罪行為的發生。制定有效的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對各個環節和程序加以明確,對內部職能部門的責任作出明確界定。對于非正常戶,即無欠稅、無攜票走逃無稽查在案等未結涉稅事項的納稅人,在公告一定時間以后仍無法查找其下落的,應賦予稅務機關直接吊銷其稅務登記證的權利,以解決因導致稅務部門無法查找其下落,無法責令其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
(二)、加強管理,完善稅務注銷登記注銷程序
加強內部管理,對于各崗位職責,每一個崗位的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都應當有規定加以明確,建立健全在征管過程中各環節的工作規章制度,達到所有的工作有規可循,都有章可依。同時也應該進行考核,強化監督,確保責任落到實處。對內外監督管理體系進行不斷完善,可以有效解決管理中存在的疏忽問題,以及責任被淡化的問題。稅務機關應不斷加強對注銷稅務登記工作的重視,并對注銷稅務登記制度不斷完善, 對注銷登記的程序做出具體而明確的規定。為防止企業利用注銷登記偷漏稅款, 在注銷過程中,必須嚴格審核其是否繳銷稅款、罰款、滯納金等,同時還要組織清查,避免其為逃避法律制裁而故意注銷稅務登記。
(三)、加強部門間的信息溝通,建立共享平臺
如果實現信息共享,就可以有效避免不辦理注銷手續卻在異地辦理稅務登記的情況,如若發現就可以及時追繳偷逃稅款,并依法對其進行處理。要注重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國地稅和各類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聯絡的信息傳遞,建立電子化交流等手段完善信息交流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對注銷稅務登記納稅人的跟蹤管理工作,嚴防納稅人以注銷稅務登記為名逃避稅務機關的監管稅務機關。同時也要加強內部各部門之間的互相配合,納稅人注銷登記時,在對資料進行審核后,應及時將信息進行共享,以使稅源管理部門可以進行調查。檢查清算工作必須由相關部門進行,以防范和打擊假注銷稅務登記現象的發生。(作者單位: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
參考文獻:
①案例來自于北大法寶網案例庫
②曹福來,《稅務登記注銷制度探析》,稅務與經濟,2013年第2期
③薛峰,郁云嵐,《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后發生納稅義務應如何處理》,涉外稅務,2006
④此案例來自于北大法寶網
2、繼續加強稅收征管,大力提升征管質量和效率。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行為,提高征管質量和執法水平。首先要按照省局及市局的要求,切實搞好稅收征管改革,在精細化管理、科學化管理上狠下功夫,不斷加強征管質量考核,努力提高征管水平和效率。其次是要實地調查,深入分析稅源,將企業稅收落實到稅種、分解到項目,責任到征收管理人員。加強企業稅收進度考核和情況通報,促使企業稅收均衡入庫。第三是嚴格執行稅收管理員制度,摸清納稅戶底數,實行納稅人戶籍資料“一戶式”管理。落實納稅人分類管理辦法,強化稅源監控,全面加強各稅種管理,抓好重點稅源、重點企業稅收征管,實施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管理制度。搞好納稅評估,加強案頭分析,提高管理效能。第四是完善征管格局,努力提高征管工作質量。將全縣所有的企事業單位及及行政部門的稅收實行全縣集中征收和統一管理,對納稅人實行電算化管理,實行適時跟蹤,動態監控。
3、著力抓好稅收法制工作,全面推進依法治稅。以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綱要》為主線,以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為重點,嚴格執行重大案件審理制度,加強稅收執法監督,嚴格執法過錯責任追究,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堅持依法組織收入原則,正確認識和處理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的關系,既不能人為調節收入進度違規批準緩稅,也不能寅吃卯糧收過頭稅。嚴格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絕不能越權擅自減免稅收。認真貫徹“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的工作方針,不斷創新稅收管理機制。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扎實開展“五五”普法工作。加強征收管理基礎設施建設,我局將按照市局統一安排,在縣委、縣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隊伍建設,切實整頓干部隊伍作風,緊緊圍繞稅收中心工作,全面貫徹落實新時期的治稅思想,以科學的發展觀統領地稅工作,加強業務培訓,努力造就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執法公證、服務規范”的地稅隊伍。
4、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的規定,繼續強化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建立高收入者個人檔案,全面推行雙向申報制度與全員全額申報制度相結合的辦法,完善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對年收入12萬元以上納稅人的主動申報納稅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促進納稅人自覺申報納稅。
5、加強重點稅源稽查,努力提高辦案質量。積極推行“陽光稽查”,按照“大稽查”的要求,用好稽查“鐵拳”,從嚴查處偷、逃稅行為。一是落實稽查計劃,制定稽查目標,對重點企業、重點行業仍實行專項稽查。二是對個人所得稅進行全面的清理檢查,尤其是未主動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的行政事業單位進行專項檢查,對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加大處罰力度。三是以查假票、假賬、假申報為主要內容,加大對電力、交通、建安、電信、金融、有限責任公司和私營企業等高收入行業和個人的檢查力度。四是繼續加強與公安、國稅等部門配合,進一步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檢查中,涉嫌構成偷稅罪的要按規定移送公安機關,絕不能“以補代法”、“以罰代法”;對查處案件阻力較大的,提請公安部門和市稽查局介入,協助檢查。
6、認真執行欠稅公告制度,大力清繳欠稅。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欠稅公告辦法》的規定,為了督促納稅人自覺繳納欠稅,防止新的欠稅發生,保證國家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經研究,縣局決定成立清理欠稅領導小組,對欠繳稅款的納稅人進行重點監控,在理清分戶欠稅原因的基礎上,針對不同情況,切實采取措施,大力清繳欠稅。我們將在*年欠稅公告的基礎上,加大力度,嚴格按照規定對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包括扣繳義務人)的情況分別通過辦稅服務廳、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予以公告。除依法公告外,還將積極催繳并嚴格按日加收滯納金,直至采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清繳欠稅,確保國家各項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近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減免稅相關文書資料的規范性、完整性不夠。
根據總局《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現行減免稅分為報批類和備案類減免兩大類,而備案類又分為事前備案和事后備案兩種。報批類是指應由稅務機關審批的減免稅項目;備案類是指取消審批手續不需稅務機關審批的減免稅項目。不同的減免稅事項使用的文書資料各不相同,但總體要求應當規范、齊全、完整,并符合法定形式,稅務機關方可予以受理。然而,在執法檢查中總是會發現,審批類或備案類減免資料存在著諸如納稅人申請報告內容不祥、要點不明、稅務機關的調查報告內容簡單、模糊、文書簽字、時間、內容填寫不全,備案文書混同審批文書等這樣那樣的問題。
2、減免稅辦理的及時性不夠
根據《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審
批類減免稅,縣、區級稅務機關負責審批的減免稅必須在20個工作日作出審批決定;地市級稅務機關負責審批的,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在規定期限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級稅務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納稅人;備案類減免稅應當在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登記工作。然而,通過執法檢查發現,出于對稅收執法責任及風險的考慮,減免稅逾期審批的情況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有的屬于事前備案的項目,也要待來年才受理,其實事前備案的減免稅是在本年年初即可辦理的項目。另外有的部門干脆把備案表日期欄空著,最后在期末集中填寫,用于應付執法檢查。這種行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影響了納稅人的正常生產經營決策和經營活動,也影響了稅務機關的執法形象。
3、季(月)度納稅申報和年度匯繳審核把關不到位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是實行按季(月)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申報方式。減免稅批復未下達前,納稅人應按規定申報繳納稅款。但我們在檢查中發現,有些納稅人已上報減免稅申請但在減免稅批復未下達前(日常申報時)往往人為調節,應預繳稅款而不繳、遲繳或少繳所得稅的現象較為普遍。納稅人為了減少資金占用,往往要等到年終匯繳或減免稅批復下達后才進行一次性繳納或一次性補充申報,這就是所謂的“保險起見”。這反映了當前減免稅審批管理中逾期審批、人情審批等不規范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影響著稅務機關審批管理的誠信度和公信力。
4、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后的評估檢查不到位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參加匯繳的主體及其相關法律責任,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質量的好壞必須通過我們稅務部門加大評估和檢查力度來加以驗證,從而減少稅源的流失,防范稅收執法風險。但我們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普遍現象是:匯繳評估和檢查往往流于形式,有的甚至就沒有開展,對于減免稅企業更是放松了管理。這一方面是當前部分稅務人員業務素質和業務技能還達不到所得稅管理的要求,不能適應復雜多變、專業性很強的所得稅業務發展要求,制約著所得稅管理的深度和廣度。另
一方面這也是思想認識的不到位。由于所得稅是中央地方分成收入,地方只占到40%的比例,因此財政稅務部門重流轉稅輕所得稅的傳統思想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影響著稅收征管的整體質量和效率。
5、減免稅后續管理工作有待加強
減
免稅事項的審批和備案是對納稅人提供的資料與減免稅法定條件的相關性進行的審核和備案,但這并不改變納稅人真實申報責任。但在實際工作中,稅務工作人員重審批輕管理及輕備案的認識較為普遍地存在著,對減免稅企業的后續管理往往跟不上。《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要求主管稅務機關應每年定期對納稅人減免稅事項進行清查清理,加強監督檢查,同時納稅人必須是查帳征收,財務會計核算健全,能準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總額才能享受減免稅。但在實際工作中,一旦納稅人取得減免稅批復后或是備案后,稅務部門基本上就不再對其進行日常巡查監管。個別稅務人員認為既然都已經免稅了,還去檢查干什么,查出問題也只是罰款了事,不愿或認為沒有必要投入更大精力進行日常監管。因此,納稅人季度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財務核算的健全程度往往成為稅收征管的盲區,這就影響著減免稅管理質量和效率的進一步提高,削弱了稅收優惠政策的調控力度。
二、做好減免稅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1、加強所得稅業務知識的學習。目前,不少基層局由于人員調整變化較大,很多所得稅管理干部又都是新進干部,業務知識能力還不強缺乏實際經驗,再加上所得稅管理又是所有稅種中最復雜和專業的,因此造成了所得稅管理工作存在著一些被動。因此,有必要不斷加強基層稅務干部的學習培訓,轉變思想認識,使其真正了解所得稅特別是企業所得稅減免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熟練掌握具體操作流程,在此基礎上才能做好所得稅的管理工作。
2、加強監督,規范流程。上級機關應當加強對基層稅務部門的減免稅管理的監督指導,糾正在減免稅管理工作當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同時不斷完善執法檢查、監督,補充相應內容,規范工作流程,促使減免稅管理工
一、影響個體建賬的主要原因
1、納稅人主觀意識不強影響建賬。一是以前普遍實行定期定額征收,計稅方法、辦稅手續簡單,省時省力,迎合納稅戶的心態,部分納稅人不想建賬。二是實行建賬建制手續繁多,部分個體戶對建賬建制抱消極態度,產生抵觸情緒,不愿建賬。三是有些個體戶認為經營規模太小,不必要建賬;有些個體戶文化水平低,沒有能力建賬。四是有些個體戶認為建賬后,經營情況暴露無遺,稅務機關一目了然,按實交稅比定額稅稅負重,自己無利可圖,從個人利益出發,不敢建賬。
2、稅務機關督導不力影響建賬。一是個別稅務干部對個體建賬政策領悟不透,業務水平較低,導致對納稅人建賬宣傳不夠,輔導不力;二是少數國稅干部對個體建賬缺乏正確的認識,認為個體管理幾十年都是實行定額征收,既省事又方便,督促個體戶建賬既費時又費事;三是部分國稅干部認為,個體戶就是建賬也純粹是敷衍了事,建假賬是普遍現象,建賬后更難管理,對個體建賬放松了管理;四是在建賬過程中,對納稅人反映的實際問題沒有進行深入研究,對納稅人提出的具體困難沒有及時進行解決,導致建賬工作不能順利開展。
3、社會環境影響建賬。一是少數個體戶愿意建賬,但自身能力和水平有限,想聘請中介人員代為建賬。但自身經濟承受力又不允許。目前,我縣中介機構雖有,但因報酬少、風險大,而且沒有一套健全的管理辦法和激勵機制,使代賬業務開展不深。特別是現在個體戶經營進、銷貨法定核算票據少,影響建賬真實性,對不真實賬目,中介機構不敢“代賬”。二是雙定戶和個體建賬戶稅負客觀上存在不公平,同等規模,同行業或同等經營水平建賬戶的稅負相對較高,同時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稅負也不公平的,導致納稅人不愿意建賬。三是國、地稅、工商等職能門沒有統一的建賬管理辦法,造成管理對象相同,管理方式卻不同,影響了建賬工作的開展。
4、發票管理不力影響建賬。一是銷貨不愿開具發票。目前對個體定期定額戶稅收征管實行“定額+開票”的管理模式,通過發票比對等方法,個體定期定額戶經營額連續三個月超出定額30%的,稅務機關要重新核定稅款,造成個體戶銷貨不愿開票;二是進貨索取發票困難。我縣工業品生產不發達,多數經營戶在武漢、襄樊、十堰等地的批發市場進貨,難以索取發票。只有極少數從廠家進貨,但也是小規模納稅人或家庭工廠的產品,也無發票可取。致使納稅戶難以取得原始發票,缺少建賬建證的基礎,即使建賬也是一本“流水賬”或“糊涂賬”。三是消費者沒有索取發票的習慣。盡管近年來我們對發票知識進行了廣泛宣傳,積極推行定額有獎發票的使用,但推行面不廣,消費者沒有養成進貨索取發票的習慣。
二、規范個體戶建賬的對策
1、要提高建賬意識。首先我們要高度重視個體建賬工作,要認識到個體建賬可以改變過去那種簡單粗放的“定稅”管理,有利于個體規范化管理,有利于推進依法治稅,努力從安于現狀的征管模式向克服困難、勇于創新上轉變,為建賬工作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其次要大力宣傳建賬的作用、目的和意義,讓納稅人充分認識建賬不僅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誠信納稅的需要,更是公平稅負、促進個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使廣大個體工商戶自覺轉變思想觀念,積極主動地配合稅務機關搞好建賬建制工作,從而促使他們誠實經營、依法納稅。再次要正確對待建賬中的矛盾和困難,隨時跟蹤檢查建賬戶所建賬務,積極研究建賬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新措施,推廣新經驗。
2、要優化建賬環境。我們一是要輔導個體建賬,從目前個體工商戶總體來看,文化素質普遍較低,財會專業知識相當缺乏,如果不經過培訓,是難以建起賬證的。為此,我們要經常開展建賬培訓活動,使個體戶懂得基本的財會知識,懂得基本的建賬方法和記賬原理,并根據個體工商戶經營規模大小和文化層次的高低區別對待。二是要注重點面結合。以抓“大戶”帶動“小戶”,選擇縣內個體稅源大戶,選擇法制觀念強,文化素質相對高的個體工商戶做為建賬試點,在保證建賬質量的前提下逐步擴大建賬戶的數量,從而達到以點帶面的目的。三是要提高部門協作意識,就國、地稅管理對象來看,存在著“共管戶”;就稅收政策來看,國、地稅同時執行著國家稅務總局的建賬管理辦法,具有“統一性”。因此,國、地稅部門對個體戶建賬在認識和管理應做到思想統一、口徑一致、相互配合、協調管理,共同推進個體建賬管理工作的開展。
目前,我國許多地區的車輛購置稅征收業務已移交基層國稅部門。縣級國稅局負責本轄區范圍內的汽車、摩托車、拖拉機掛車和農用運輸車的征收管理。車購稅業務下放后,有效的起到了服務納稅人、增加縣級稅收收入的作用,但在車購稅的征收過程中仍然面臨著許多問題。
1.部分汽車經銷企業開具車價信息不真實。納稅人在購買車輛時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一般以銷售者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發票聯、報稅聯)為憑據,這又是銷售者繳納增值稅的依據。車輛購銷雙方,在此有一個共同的利益趨向:虛開、少開發票,既達到購車者少繳車購稅、又為機動車銷售商隱瞞銷售收入、達到少繳增值稅的目的,主要形式有:在沒有現車的情況下,以收據的形式預先收取購車用戶一定數額的定金,待提車時沖減相應的購車款;將車輛部分選裝配置,如空調、影像系統、倒車雷達等改為配件的形式,以普通貨物銷售發票開具或開具白條;二級經銷商不開發票,直接將一級經銷商發票開給購車人,中間差價開具白條收據。
2.有的車型最低計稅價更新不及時,與實際銷售價懸殊比例較大。按照規定,對于“申報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車輛生產企業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核定計稅價格”確定計稅價格。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信息不對稱――信息向上采集和向下相對滯后,新車型的價格不能及時采集,老車型的價格變動后又不能及時更新。特別是掛車底盤在銷售時,汽車生產廠家或經銷商為滿足用戶的要求,一般都會將輪胎和掛車底盤分開銷售,更重要的是購銷雙方往往會把發票價格略高于最低價格,有的甚至直接低開。
3.車購稅征管軟件中部分車型車輛信息劃分不詳。根據《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規定,主管稅務機關在為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手續時,應實地驗車;但有的車輛經過實地驗車后,在驗車結果上往往因車輛的配置問題與納稅人產生爭論。
4.車購稅征收管理措施有待加強。納稅人繳納車購稅后,車輛如發生過戶、轉籍、變更等情況,需到稅務機關辦理相應的檔案變更手續。根據《車輛購置稅征管理辦法》規定,車輛發生過戶、轉籍、變更等情況時,車主應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變動手續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檔案變動手續。但因沒有處罰規定,經常會出現納稅人到公安車管部門辦理車輛變動后,不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完稅證明變動手續;甚至有的納稅人將車輛經過反復轉賣幾次后,才到稅務機關辦理完稅證明變動手續,以致因中間變動手續、資料缺少,導致車輛購置稅檔案資料出現不連續的情況。
二、完善基層國稅機關車購稅征管工作的建議
1.完善車購稅征收管理方法。納稅人在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時,對同一型號有多種配置,納稅人申報不是最高配置的車輛,或者納稅人申報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得車輛,除現場進行驗車外,還要要求納稅人提供購車合同原件及車輛詳細配置單,防止以普通銷售發票開具價外費用或改裝費等逃避繳納車輛購置稅。
2.完善車輛稅收一條龍管理政策,加大對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臨界點納稅人的核查力度。在清分比對時,建議設定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警戒幅度范圍,并向上浮動一定比例,將警戒比例范圍內的納稅人,也列入發票價格異常納稅人核查清單,以便進行核查落實,盡可能消除納稅人的僥幸心理,堵塞政策漏洞,減少稅源流失。同時,還應結合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各環節各崗位職責,落實責任。對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價格中發現疑點的汽車生產企業或經銷商,應及時按規定列入評估對象或者移交轉稽查部門對其實施稽查。
3.摩托車車購稅政策有待于調整。摩托車作為普通百姓,尤其是低收入群體的代步工具已經進入千家萬戶,像自行車一樣普遍,可上牌的時候除了牌照費,保險,車船稅外還要按規定繳納10%的購置稅。而現實中的實際情況是車輛管理部門在摩托車用戶進行登記注冊時,為了自身部門的經濟利益以及方便本部門對摩托車的管理,在給摩托車用戶上牌前,有沒有繳納車購稅不再嚴格把關,直接就為摩托車用戶進行登記注冊,默許了摩托車用戶不繳納車購稅的做法。因此,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車購稅優惠政策時予以考慮,予以摩托車減免或者給與減征的政策優惠。
4.完善《車輛購置稅價格信息管理辦法》中最低計稅價格的采集方式。辦法第七條規定,主管稅務機關在采集汽車、掛車、農用運輸車及電車價格信息時,對于同一車輛生產(改裝)企業生產的相同產品型號,因配置不同有多個出廠價格的車輛,應按照產生價格差異的主要配置分別采集。但對載貨汽車、自卸汽車、牽引汽車、專用汽車、掛車、農用運輸車車型產生價格差異的主要配置采集項目并不是太明確。鑒于這部分車輛都是從事商業運輸的特殊性,有些車輛的部分構件,也都具有可隨時增加或減少的特點。因此,在車輛價格信息采集時,有必要對這部分車輛價格信息予以細化。
[論文摘要]稅收管理專業化不是簡單的分類管理,不走稅源管理部門單打獨斗,不是一專到底,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務,不是唯收入論成敗。根據實踐中的問題稅收管理專業化而是應該進一步完善分類管理與層級管理相結合的模式,努力建立專業化人才隊伍,積極推動納稅服務專業化,全面推進管理專業化。
專業化管理是根據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和不同特點,通過建立高素質的專業人才隊伍,充分運用其專業技能,實行分類管理和規模化管理相結合的模式,達到加大管理力度、強化管理深度的目的。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所有制結構發生深刻變化、市場主體日趨多元化、市場分工越來越細的經濟社會背景下,稅收管理專業化是大勢所趨。據筆者調研,20o7年婁底市國稅局適應這種趨勢,大力推行稅收專業化管理,著重改革管理的組織結構,按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和個體戶、所得稅三個類別分設稅源管理機構,實行針對性管理。專業化管理推行一年多來,收到了明顯成效,稅收征管質量得到一定提升,補辦稅務登記2836戶,個體稅收增長44.6O%,高出總收入增長水平20.42個百分點,所得稅收人增長53.5%,高出總收入增長水平29.92個百分點。但是,總體來說,目前的專業化管理還只是“破冰”之舉,尚未達到“融冰”、“化冰”的境界,專業化管理的深度、廣度還有很大的拓展空間,尤其是在專業化管理方法、專業化管理手段、專業化管理目標等方面還大有文章可做。本文擬從認識和實踐兩個層面對推進專業化管理縱深發展提出幾點淺見,供工作中參考。
一認識上應該厘清的幾個問題
1、專業化管理不是簡單的分類管理,而是全方位、立體型、深層次的專業化管理。有人認為,按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和所得稅納稅人進行了分類就是進入了專業化管理,這是錯誤的。分類是專業化管理必備條件,是基礎,但不是全部。目前,我們的專業化管理還停留在淺層甚至表面上,形式上轉型了,實質上還沒轉型,管理的手段、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程序還是老套路、老辦法。在一般納稅人管理上,稅源管理部門沒有做進一步的細化、分工,也沒有制定對應的管理辦法,更沒有形成系統的管理體系;在所得稅管理上,缺少專門的稅源監管,缺少多元化的信息網絡,缺少專業的納稅評估;在個體稅收管理上,稅源底子、納稅人戶籍還不是很清楚,稅額調整方式還比較粗放,個體大戶的征管還不是很到位。真正的專業化管理應該是專到了每個行業、每個稅種、每個納稅人、每個工作點上,還應該有專門的辦法、專門的手段、專門的目標。
2、專業化管理不是稅源管理部門單打獨斗,而是多個部門共同參與、相互聯動。有些人一提專業化管理就認為是稅源管理部門的事,與自己無關,因而置身事外。誠然,稅源管理部門是專業化管理的主體,但是,其他部門也是專業化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專業化管理模式下,信息技術部門應提供專業化的信息技術支撐,征管部門應提供專業化的征管制度和辦法,稅政部門應提供專業化的政策服務,計統部門應提供專業化的統計分析,因此,不能把各類業務彼此割裂,而應該各單位各部門、各崗位明確分工、強化職責、密協協作,尤其要理順綜合管理部門和專業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落實和完善稅源管理良性互動機制。
3、專業化管理不是一專到底,也應有適當的多元化管理。專業化管理是縱向的延伸,多元化管理是橫向的延伸,缺少多元化的專業化是狹隘的專業化。比如:管理增值稅的部門既要管理好增值稅,也要注意所得稅的管理,及時將增值稅管理中發現的問題向所得稅管理部門反饋;管理大企業的部門,既要探索大企業稅收管理新方法,也要對大企業下的子公司、小企業加強管理;管理甲行業的稅收管理員,既要加強對本行業的稅收管理,也要注意與甲行業相關的乙行業的情況,做到相互融通、相得益彰。因此,專業化管理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4、專業化管理不是要管理不要服務,而是要在專業化管理上實現專業化服務。重管理、輕服務本來就是一種錯誤的理念,推行專業化管理后,部分人甚至加深了這種理念,片面強調專業化管理而忽視納稅服務,征管制度變得越來越冗長,征管措施變得越來越繁瑣,征管流程變得越來越復雜,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管理,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納稅人負擔,犧牲了優質服務,并且兩種效益不對等,犧牲大于收獲。在推進專業化管理上,要特別重視專業化服務,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納稅人,采取不同的服務方式,逐步實現個性化服務,使納稅服務的觸角伸得更長、更深、更廣。
5.專業化管理不是唯收入論成敗,而要把提高征管質效作為主要標桿。近年來,經濟的快速發展、經濟效益的明顯提高帶動了稅收收入的較快增長,這是經濟決定稅收的產物,這種表象容易掩蓋稅收征管質效的本質,讓人誤以為這完全是專業化管理的功勞,并在這種成果下沾沾自喜。檢驗專業化管理的成效既要看稅收收入的增長,更要看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益,看征管漏洞是否存在,看征收率是否提高,看征管秩序是否好轉,看納稅人是否滿意。
二實踐中應該解決的幾個問題
(一)進一步完善分類管理與層級管理相結合的模式
進一步打破稅源管理部門內部屬地管理的模式,分行業、分規模進行管理。一般納稅人管理部門設立大企業管理組,大企業以外的企業按行業進行分類設立若干個組,商業與工業分開,甲行業與乙行業分開,每個稅收管理員專門負責一個或幾個行業的稅收管理,加強對各個行業的比較分析,采取針對性管理措施,同時,在職能建設上,要將管理與評估分離,專門設立評估組,負責互動平臺下發現的疑點企業的納稅評估;所得稅稅源管理部門可以比較一般納稅人的管理進行分類管理;小規模納稅人和個體戶管理部門則要按地段、按規模、按行業進行分類管理,監控到每一個個體工商戶,監控到開業、歇業、復業等具體的經營活動,監控到每一張發票的開具情況。同時,市局要積極參與到稅收征管實踐中來,重心下移、業務貼近基層,市局直接對大型企業進行評估,對大型企業進行重點監控,對一定規模以上的企業進行直接稽查。
1、抓緊規范管理制度。隨著管理方式的轉型,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規程也必須相應轉型,否則,就會出現管理空擋。要適應專業化管理的新要求,重新規范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詳細的行業稅收管理辦法、納稅評估管理辦法、發票管理辦法、稅務稽查管理辦法、納稅服務實施辦法,使各項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要適應專業化管理的新要求再造管理流程,科學設置稅收征管基礎工作流程、辦稅服務流程、部門銜接流程、互動協作流程,使各項工作順利流轉,防止工作斷鏈;要適應專業化管理的新要求,強化檢查考核,明確內部分工和崗位職責,建立目標管理機制,完善考核辦法,為專業化管理提供保障和動力。
2、著手強化配套措施。要將征管、稅政、稽查、計統、信息中心等部門納入專業化管理工作范疇,形成大專業化管理格局,增強整體合力。各部門要以專業化管理為核心,積極主動為專業化管理服務,及時調整工作思路,改進管理辦法,創新管理手段。征管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包括所有行業的稅收管理辦法,供基層征收管理機關執行,進一步擴充納稅評估模型庫,建設類型齊備、典型具體的納稅評估模型庫;稅政部門要著重完善民政福利企業、廢舊回收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管理辦法,提出精細化管理舉措;稽查部門要加強典型案例的剖析,掌握各個行業偷稅漏稅的慣用伎倆,為稅源管理部門實行專業化管理提供參考;計會統部門要走出傳統的統計分析習慣,將統計分析細化到各個產業、各個行業和細分行業,將統計分析指標細化到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使統計數據更加準確、全面,使分析結果更加科學、可靠;信息中心要發揮技術支撐的作用,建立稅收數據處理中心,把各稅種、各類經濟活動信息進行歸納整理、儲存,加強稅收數據的深層次開發使用。
(二)努力建立專業化人才隊伍
人才是基礎,沒有專業化人才就無法實現專業化管理。目前,干部隊伍中行業分析專家、反避稅專家、所得稅管理專家、轉讓定價調查專家、納稅評估專家、計算機審計專家、個體稅收管理專家還很稀缺,制約了專業化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各級國稅機關要高度重視專業人才的培養,把它作為專業化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先行性工作來抓。要及時調整教育培訓的方向,從學歷教育、基本技能教育、綜合性教育轉向專業教育、針對性、高精尖教育,使受教育者多獲取特定行業、特定領域的專門知識,多培養行業分析專家、納稅評估專家、稅務稽查專家、計算機專家;要建立和擴充各級各類人才庫,對專家級人才統籌管理、合理調配、因才適用;要確保專業化人才隊伍的基本穩定,每年專業人才的崗位異動率不能超過20%,并要實行“退一補一”的辦法,順利實現專業人才的新老交替。
(三)積極推動納稅服務專業化.
管理與服務是一對連體嬰兒,有相應的管理就有相應的服務。隨著管理的深人、細致,納稅服務也應該緊隨其后,步調一致。推動納稅服務專業化首先要樹立“顧客導向”意識,對企業來說,顧客是市場營銷活動的中心,企業的一切活動,都應該圍繞著顧客需求、顧客滿意來進行,對稅務機關來說,納稅人就是稅務機關的顧客,所有的管理活動都應該以顧客需要、顧客滿意為標準,當然,這種需要和滿意是建立在依法依規的基礎之上。其次,要建立大客戶稅務經理制,達到一定規模的納稅人,稅務機關要指定一名專門人員作為企業的稅務經理,成為稅企溝通的基本渠道,對企業進行全程跟蹤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各類涉稅問題。再次,要拓展納稅服務的方式方法,實行同城辦稅、網絡服務、數字稅收等新的服務方式和手段,提高辦稅效率,盡最大努力方便納稅人。
(四)全面推進管理專業化。
l、推進一般納稅人管理專業化。摸索大企業專業化管理新途徑。目前,省級以下稅務機關尚未建立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但是我們可以進行探索,為以后大企業的稅收管理積累經驗。大企業的標準可按銷售規模、納稅規模、資本規模和其他特殊情況綜合確定。每個大企業明確專門人員進行管理,管理員負責了解大企業的財務核算和相關的生產經營情況、資金流動情況、發票開具情況、稅款入庫情況,同時,根據掌握的情況對申報資料進行評估,對申報資料、稅款入庫、爭議稅款進行動態監控,定期進行跟蹤性稅收風險分析,及時發現和糾正申報中的異常情況,對發現重大問題的企業實施專業化稅務審計,審計過程中可以召集行業分析專家進行集中“會診”,必要的情況下,大企業可實行專家組專門管理,但是,對專家組成員要明確職責,量化指標,用簡易的考核辦法加強考核,確保駐廠員忠實履行職責。
深入推進行業分類管理。當務之急是要在專業化的稅源管理部門內部進一步打破屬地管理的格局,按照“突出特點、規范制度、重點推進、逐步細化、完善體系”的總體要求,合理劃分行業、合理分配征管力量進行分類管理。根據目前的情況,分行業管理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細,太粗了專不起來,太細了人員力量有限,應以兩人為一組,每組專管1—3個行業(包括細分行業)。要逐級建立行業稅收信息庫,搜集各類經濟稅源信息,樹立行業指標標準,定期指標體系,根據行業的發展變化適時調整各種指標標準,為稅源監控和納稅評估提供參考。要加強行業研究,行業稅收管理員定期出具行業發展報告,定期提供行業經營、發展情報,定期召開行業分析例會,對特定的行業問題,采取專家咨誨、實地考證等辦法加強研究。要完善行業納稅評估模型庫,開展專業化評估,專業化評估的特點是人員專業、知識專業程序專業、方法專業。
2、推進所得稅管理專業化。今年是新所得稅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年,總局和省局專門召開了所得稅管理與反避稅工作會議,提出了“分類管理,優化服務,核實稅基,完善匯繳,強化評估,防范避稅”的24字方針,為所得稅專業化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應按行業、按規模進一步細化分工,適當增加所得稅專業管理人才,調整所得稅管理事項。縣(市、區、局)應迅速積極探索在稅政科設立由2—3人組成的專門小組,重點抓好所得稅納稅人除稅務登記、申報征收、發票管理外的稅源監控、納稅評估、重點涉稅事項管理、匯算清繳等重點事項工作。
拓寬信息渠道,強化專職監管。所得稅管理的瓶頸是信息失靈,因此,有必要建立專職監管部門,專門負責加強信息情報的搜集和稅源的監管,理想的模式是建立稅收數據處理中心,綜合各種經濟稅收信息,統一自動采集、自動儲存、自動篩選、自動分析。當前的選擇是健全信息網絡,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可以從產權交易機構、工商部門、公證部門采集重大產權交易、產權變更、經濟合同及協議等情況,可以從金融部門采集銀行開戶、資金流動情況,可以從新聞媒體采集經營發展變化、重要產品上市情況。
建立所得稅專業評估體系。所得稅納稅評估是對稅源監管信息的分析、利用的過程。所得稅專業化評估有別于原來的“大一統”評估,評估的精細化程度更高,側重于收入成本的審核,強調行業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相結合。應加快建立包括行業稅負率、零負申報、財務比率、財務項目分析指標等在內的指標峰值,建立指標警戒體系,將低于警戒值的納稅人作為評估對象。運用管理學、統計學等相關知識和科學的數學模型進行計算分析:找出疑點,指導評估。
按照“二八律”建立重點稅源監管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抓好2O%等于抓好10o%的“二八率”是現代管理的機理,也是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哲學原理在稅收管理中的應用。要編制重點稅源監管調查指標體系,調查分析重點稅源企業報表數據、納稅申報數據和生產經營情況,分析稅源、稅負變化動態。要明確規定納稅人發生重大盈虧、資產損失、產權變更、投資轉讓、破產重組等變化時,必須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所得稅清繳手續,并將重大事項報告情況作為稅務獎懲的一個重要指標。
嚴格核定征收。對連續虧損、行業平均利潤率低于預警值的一般納稅人、符合核定征收的小規模納稅人全部實行核定征收;對零申報和負申報的企業核定征收面要達到60%以上。
加強反避稅工作的研究和管理。積極培養一批反避稅專家,依靠專家推進反避稅工作。定期剖析反避稅典型案例,增強反避稅工作的針對性,以典型案例指導反避稅工作。對長期虧損或跳躍性盈利又不斷擴大投資規模等違反營業常規的企業、實行關聯交易有較大避稅嫌疑的企業,開展內、外部調查,加強情報交換,做好信息比對和功能風險分析。
大力開展所得稅專項檢查。切實扭轉所得稅檢查是條“橡皮尺”的觀念,進一步增強所得稅檢查的剛性。稅務稽查的重點、檢查的技能逐步從增值稅轉向所得稅,大力培養所得稅檢查專業人才,探索所得稅檢查的新方法、新手段。所得稅稽查收入與全部稽查收入要協調發展。
3、推進個體稅收管理專業化。
細化個體戶戶籍管理。定期對管轄區內的漏征漏管戶進行清理檢查,全面深人分析、監控個體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納稅情況,做到基本情況清楚、涉稅事項清楚、增減變化情況清楚、停歇業、走逃戶、非正常戶情況清楚、稅控裝置使用情況清楚。
1、個人所得稅扣繳管理軟件應用推廣。我們分局去年自主開發出了“個人所得稅扣繳管理系統”軟件,今年又對軟件版本進行了升級和維護及宣傳推廣。在軟件升級方面,經過我們研究小組經過加班加點、改寫程序、調試運行,完成了升級。我們一是對數據庫平臺進行升級,將原Foxpro數據庫升級到SQLServer數據庫,程序原代碼也將采用PowerBuilder重新編寫,提高了數據的安全性;二是增加了開放式模糊查詢功能,新的程序中查詢功能更加強大,用戶可以自行設定條件進行查詢;三是改變了軟件界面,請專業的平面設計人員進行軟件界面的設計,使之更加美觀;四是增加了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工資批量錄入、工資賬冊、計算器等大量的輔助功能,使納稅人在使用該軟件過程中更加得心應手。在軟件推廣和維護方面,我們一是積極服務扣繳單位,及時收集用戶對軟件提出的新需求、新問題,為軟件的升級提供新的依據。二是對華興民爆、化輕公司等12家使用單位進行管理版軟件的安裝和升級,輸入并維護、更新扣繳單位的數據庫。三是展開對扣繳單位的培訓,保證了軟件的正常使用,使之能正確利用計算機進行工資核算,打印工資表、工資條,打印扣繳稅款報告表,按時報送電子申報數據和“個人所得稅扣繳稅款報告表”軟盤。四是分局積極做好扣繳單位報來數據資料的接收工作,正確引入微機,建立稅務電子檔案。五是編印了新的《個人所得稅扣繳軟件操作說明書》,為軟件的順利推廣加強了宣傳力度,為下一步在全省推廣軟件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個人所得稅扣繳管理軟件推廣以來,取得的主要成績:一是“個人所得稅扣繳管理軟件”,已在XXX市地稅系統7個縣市、區局全面推廣,先后有XXX市地稅直屬局、稽查局,XX直屬局等單位來參觀學習,外地購買該軟件的10家企業和分局轄區內已安裝使用的12家企業普遍感到很滿意,操作簡便、適用,受到了省局X局長、X局長和省市局領導的一致肯定,最近將在全省全面推廣。二是軟件自推廣以來,元至11個月共入庫個人所得稅358.13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40.33%,增收102.93萬元,實現了個人所得稅管理規范化、科學化,達到了預期效果。
2、交通運輸業稅收管理辦法探索。按照《XXX市地方稅務局運輸行業稅收征收管理暫行辦法》,我們采取“一車一證、按座征收、以票管稅、重點檢查”的辦法。一是進行稅源清查,摸清稅源底冊。對公交公司、汽車客運站、長途汽車站三家客運企業所有承包及掛靠的車輛進行稅源清查。核清了每輛車的車主姓名、車牌號、乘座人數或貨運噸位等詳實資料,其中公交公司有車58輛,汽車客運站195輛,長途汽車站96輛。根據我市車輛運輸情況,每車均在10-40座之間,屬城鎮運輸,每座每月征收營業稅10.56元。三家運輸企業年應納稅額共計903893.76元。二是辦理一車一證,委托企業代征稅款。按市局要求,目前我們已向三家運輸企業下發三百多份個體戶稅務登記證申請表,對每一輛車辦理稅務登記證;與三家運輸企業簽定了委托代征協議書,積極做好政策宣傳和催繳入庫工作,為規范交通運輸業稅收管理打下了堅實基礎。三是實行以票管稅,加強管理。目前,汽車客運站、公交公司客運發票從我分局領取,長途汽車站隸屬于三門峽運輸總公司管理,所用發票從總公司直接領取,它是獨立核算企業,在我分局交納各種稅款,接受管理。對此,我們已向市局寫出申請要求將長途汽車站的發票從分局領取。對于客運發票的管理,我們按企業每月用量發售,并有重點的進行發票檢查,核實其每月具體收入,依法查補。對于道路貨運發票的管理,目前由我分局統一代開并征收稅款,下一步將按照省局規定對申請自開票單位進行認定。
3、稅源管理責任制探索。我們一是澄清稅源底子,明確管理責任。3月份集中人力對三個管理科室所管業戶的稅源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登記造冊,經稽查后,確認了12戶非正常戶;對已辦證但未納入正常管理的業戶,經稽查確定了其申報方式,通過調查摸清了稅源底子。我們把所有納稅人按規模、行業分為重點稅源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和中小企業三類,管理范圍明確到管理科室,管戶責任到人。二是建立企業分戶臺帳,對企業各稅申報入庫情況、欠繳稅款情況,接受檢查處罰情況進行按月登記;建立稅源管理明細卡,一戶一卡,將管戶的基本情況填入明細卡中,做到稅源管理“一口清”,即“管理戶數清、稅源底子清、稅收政策清、業生產經營情況清和納稅申報情況清”等五清,由專管員隨身攜帶,隨時記錄,并通過日常對企業調查掌握情況,結合企業納稅申報及企業利潤增長和下降情況進行調查分析,有針對性地開展組織收入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企業檔案。7月底,我們又深入各個企業對稅務登記中的法人變更、銀行賬號變更情況,發票取得、填開、保管,“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小稅種納稅資料進行了認真審核,對檔案資料進行了補充和完善。今年7月,我分局還組織開展了一次“稅源管理一口清”競賽活動,增強了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實行稅源管理責任制為提高征管質量和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打下了良好基礎。
4、重點稅源管理辦法探索。今年我們對重點稅源企業:XX公司、電業局、電信局等進行試點探索。一是加強稅基管理,嚴格抓好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檔案管理等各環節的管理。登記好稅收臺帳;健全所得稅匯稅清交檔案,做到年度中間的連續性;健全檢查、稽查、減免稅、彌補虧損、財產損失申報批準等檔案;提醒企業在所得稅匯算期間通過稅收減少偷稅、漏稅發生等。二是做好財務分析,對黃金生產企業,我們采取建立納稅評估指標體系,逐戶進行納稅評估的辦法,并通過“企業所得稅稅源統計表、其它稅種統計表、主要產品產量明細表和主要產品指標分析表”等四表,對企業可能存在的核算不實、虛報利潤等原因進行分析,及時發現問題。這些措施保證了重點稅源按期、如實申報,重點稅源企業比上年增收2600余萬元。
5、建筑安裝業稅收管理辦法探索。我分局專門成立了建筑科,今年以來我們一是加強了稅源管理和監控。對轄區內的建筑企業進行登記造冊,掌握工程進展情況。登記每個工程的承建單位、委建單位、應納稅款、已納稅款、開工日期、完工日期、工程造價、工程進度等事項,并按月旬巡查,跟蹤管理。同時,建立了納稅人稅源檔案,嚴格外來施工單位報驗登記的各項資料的收集。二是實行“雙向申報”的納稅制度。建筑安裝業實行按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結算價款,實行按月繳納稅款。規定建筑業納稅人在次月七日前進行申報納稅;與此同時,我們與建設單位簽訂委托代征協議,督促扣繳工作。工程決算結束后,納稅人到稅務機關開具建筑安裝業專用發票,清繳應納的稅款。三是嚴格建筑安裝業專用發票的代開制度,對建筑安裝業的發票采用專人領取,專用開具,專人保管。實行以票管稅,納稅人在開具發票的同時繳納稅款。針對建筑業納稅人難管理的情況,我們還做好了幾項工作:一是對納稅人作好稅收法規政策的宣傳,輔導其建帳;二是為解決以前納稅人只交營業稅,少交不交應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對沒有交納所得稅的納稅人,不予開具建筑業發票,嚴格把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明確了建筑業納稅人和委托代征單位的法律責任,如對工程的委建方我們下了便函,內容為:1、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財務人員應當拒收;未拒收造成稅款流失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2、對委托代征代繳稅款的,應嚴格按照協議的規定辦理相關涉稅事宜;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導致承建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稅款的,將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截止11月底,建筑營業稅入庫224萬,比去年170萬有了較大幅度增長。
6、代征代繳稅款管理辦法探索。我們認真落實省局委托代征管理辦法,一是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確定代征的行業、稅種和代征單位。目前,我們實行委托代征的稅種主要為營業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和其它需要代征的稅種。代征單位有8戶。并建立了代征代繳稅款檔案。二是做好委托代征協議的簽定和證書的發放。明確了代征單位的責任,包括:代征代繳的范圍、代征代繳的稅種、代征代繳稅款的期限、代征代繳稅款結報及有關手續、雙方的權利、責任和其他有關事項。三是加強對代征企業的監管,積極宣傳有關政策,明確法律責任。監督其按規定建立代征稅款帳簿,按時解繳稅款,杜絕占壓、挪用稅款的情況發生。其中僅XX高中、衛生局、XXXXX廠三家,今年就代征建筑營業稅37.6萬。
7、稽核評稅管理辦法探索。過去在檢查中,我們發現大多數企業在主觀上并沒有偷稅的意識,但由于對稅收政策把握不全面或者對稅收政策理解有偏差容易出現少繳或漏繳的情況。對此我們積極推行稽核評稅的辦法,在申報征收環節,對納稅人執行稅收政策進行防范性審核監控,壓縮零申報率,提高征管“七率”,防止稅款流失。特別是對異常申報戶,通過對納稅人當期的申報表、財務報表及其附送資料當期申報的準確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分析,及時評定處理。今年我們所做的工作是:建立誠信稅收機制,提高管理服務深度。在稽核評稅中,對當期審核出的問題,以約談的方式幫助納稅人準確理解和掌握稅法,減少并糾正納稅人因對稅法理解偏差產生的涉稅稅問題,讓納稅人自動自,限期糾錯,減少或消除檢查中可能發現的問題,減少了企業的損失,這種做法受到了廣大納稅人的歡迎。我們達到了較好的效果:一是提高稅收征管和稅務檢查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在實施稽核評稅前,查一個企業,從調帳、找人、取證和執行,快則十天半月,慢則一個月,費時費力,最后效果還不一定好。稽核評稅為稽查案源提供了一種新的手段,對發現問題的直接進行處理。涉及以前年度的立案查處,無問題的直接放過,避免了“撒大網捕小魚”的局面,增強了稽查立案的針對性,提高了稽查效果和效率。二是推進法制建設,優化征收環境。通過實踐我們看到,推行稽核評稅讓征納雙方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交流對話,創造一個讓納稅人沒有理由不繳稅、少繳稅甚至偷稅的環境,讓納稅人能夠及時了解和掌握稅收政策。今年我們稽核評稅38戶,為分局領導提供稽核情況反饋表30份,稽核出稅款約80萬元。
8、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探索。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較為復雜,影響企業所得稅的因素較多,所以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難度較大。我們在探討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時,力求具備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并與目前企業所得稅的管理辦法相兼容。為此,我們查閱了企業檔案資料,對照《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企業所得納稅申報表和企業財務報表等內容,設計出了《企業收入、支出明細表》、《企業主要財務指標動態模型基礎表》。具體實施辦法是:1、每月30日前,由管理人員深入企業,根據企業的收入帳和費用帳填制《企業收入、支出明細表》并歸檔,在次月初例征期納稅戶來申報時,將其申報表上的收入、費用同《企業經營收入、支出明細表》的數據相核對,看其是否真實。2、每月15日前,根據企業報送的財務報表填制《企業經營指標動態模型基礎表》,根據該表管戶人員可以對一些動態指標及靜態指標進行分析,了解、掌握企業經營狀況,并可準確地對稅源做出預測。3、在企業報送季度、年度申報表及納稅項目調整表時,將自行申報和調整的數據同《企業經營收入、支出明細表》上的累計數字相核對,發現超過規定標準的項目和不允許列支的項目,可對企業提醒作用,并督促其及時改正。實施后所能達到的目的是:1、使管理人員通過所歸集的數據,能夠及時掌握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稅源變化情況,對稅源做出預測;2、從《企業經營收入、支出明細表》能夠為來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工作提供了大量的數據,從而減輕了稽查工作量,使稽查工作落實在日管工作中,使征管質量得到提高。3、在企業日常申報和年度申報時,可將數據進行核對,可發現少申報或不申報項目,及時堵塞偷、漏稅行為。通過實施以來,目前收到的效果是:能夠了解掌握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可確定有關應稅收入、費用支出的真實性,而且能為稽查工作提供大量基礎性數據,缺點是:一是企、事業單位不能兼容;二是由于影響企業所得稅因素較多,不能系統、全面地加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