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丁香婷婷妞妞基地-国产人人爱-国产人在线成免费视频麻豆-国产人成-91久久国产综合精品-91久久国产精品视频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匯編范文

保險公司管理制度匯編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保險公司管理制度匯編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第1篇:保險公司管理制度匯編范文

關鍵詞:促進;健康保險;建議

中圖分類號:F84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論促進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策略

收錄日期:2013年2月5日

在許多國家的保險業構成以及國民醫療保障體系構成中,商業健康保險都是一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發生重大調整,人們的保健意識也逐漸增強,健康保險作為這種新的消費需求的重要載體,正日益受到人們的青睞。雖然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已基本建立,但是社會醫療保險的保障程度較低,通過健康保險提高國民的醫療保障水平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要切實推動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良性發展,就必須把研究和發展有機地結合起來,切實解決制約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問題。

一、商業健康保險的理論基礎及現實意義

(一)理論基礎。健康保險的發展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過程,從以傳統的補償型健康保險為主,到以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為主,最后到以客戶為中心,提供健康信息、預防保健、疾病管理和病歷管理的健康管理。

我國的健康險最早始于1982年,為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推出的醫療保險險種,此后,隨著國內保險市場的逐漸成熟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中國商業健康保險業務開始全面展開,短短的幾年之內,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和其他中外保險公司已經在最初定額給付的重大疾病保險和附加住院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進一步開發出住院津貼保險、住院費用保險和高額醫療費用保險等一系列健康保險產品。

健康險定義具體在不同國家、不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有差異。在我國,《保險知識讀本》中定義健康保險為:“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保證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的費用或損失獲得補償的一種人身保險。”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00年所發的《關于印發的通知》(保監發[2000]42號)則作了如下分類:“按保險責任,健康保險分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收入保障保險。”2006年6月12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則如下定義:“本辦法所稱健康保險,是指保險公司通過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護理保險等方式對因健康原因導致的損失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二)商業健康保險的保障優勢及其社會職能。由于我國當前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還不很健全,中國的商業健康保險有著重要而又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具體保障優勢:一是有效分散風險;二是提供多樣化和個性化服務產品;三是合理控制費用;四是提高管理效率;五是提供精算技術支持;六是預防疾病發生。商業健康保險的強大社會職能:一是有利于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二是有利于支持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促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的形成;三是有利于滿足健康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四是有利于增強消費信心,拉動消費,促進國民經濟發展。

二、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現狀

(一)有利的發展環境。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改善。從1991年至2011年,國內生產總值增長了20.65倍,人均GDP增長17.54倍,為居民收入增長提供了巨大的推動力,加速了人們對享受醫療保健、尋求身心健康需求的釋放。

1998年12月,國務院在認真總結近幾年來醫改試點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頒布了《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指出:“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性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2002年12月,中國保監會下發《關于加快健康保險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了加快發展健康保險業務、加強健康保險專業化經營和管理的原則要求。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對其經營管理、產品管理、銷售管理、精算要求和再保險管理做出了明確規定。以上都為健康保險的騰飛奠定了基礎。2012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保監會等六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將原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合并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并在此基礎上就開辦大病醫療保險從開辦模式、資金來源、保障程度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在分頭制定各自的實施方案。

(二)中國商業健康保險存在的問題。雖然中國商業健康保險已經有相當規模的保費收入和逐年高企的增長速度不容置疑,但仍面臨以下問題:一是政策層面的支持力度不夠,法律體系不夠健全;二是行業內外對健康險的認識都還有待提高;三是專業能力缺乏,保險公司架構的不完善,專業性、獨立性的健康險經營模式尚未形成,行業監管的能力有限。

三、促進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策略

正是由于我國商業健康保險在快速發展的情況下,仍存在著多個層面的不足和問題,同時還面臨著保險市場對外開放的巨大壓力,所以促進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必須求真務實,實事求是。

(一)國家對健康保險行業給予大力支持和正確引導。一要做好行業發展規劃,樹立長期發展戰略。要明確戰略與社會職能和行業利益是否一致,戰略是否能帶來長期的經濟效益,做出投資、收購、合并以及經營方式等戰略選擇;二要營造寬松的外部經營環境。給予商業健康保險應有的社會地位;在財稅政策方面給予支持,提高商業健康保險的社會認同感,引導公民健康意識;三要探尋以專業化經營為主體、多種經營模式并存的行業體系;進一步促進現有保險公司健康保險的專業化經營,盡快設立專業化的健康保險公司,同時適度發展合作社性質的健康保險組織。

(二)緊隨國際保險業發展潮流,借鑒國際健康保險業經驗。一要處理好外延式發展與內涵式發展的關系。注重內涵式發展,在其承保能力允許的范圍內,注重業務的質量,保持保費規模的穩定增長;二要建立與國際慣例相一致的保險制度,在保險合同、主要條款、產品定價等方面應當遵循國際慣例;三要建立與國際慣例相吻合的市場環境,做到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多元化,評估機構專業化、市場化,市場規則透明化和公正化;四是引入國外醫療保險成熟條款,如協調給付條款、慣常合理費用條款、既存狀況條款、止損條款,等等。

(三)商業健康險行業自身實現專業化經營管理與運作。首先,要實現服務與管理的專業化;必須調整內部組織和業務流程,創新管理技術和模式,不斷提高管理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努力使價值鏈中的所有功能都能夠了解、服務和滿足顧客,每一個環節貼近市場。實現全程質量管理;實現管理服務技術的標準化,在承保過程、服務過程、理賠過程上實現精細化管理。在具體的實踐中,要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要與醫療組織進行信息聯網,分步搭建健康管理平臺。其次,行業內部誠信體系建設專業化。要完善我國健康保險法律法規建設,建立剛性的誠信管理制度和信息采集及披露制度,不斷完善《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研究制定《商業醫療保險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商業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等,為健康保險的專業化經營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再次,實現道德風險控制的專業化。一方面保險公司與醫療機構應盡快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形成利益共同體;此外,還要通過一系列硬指標規范醫院、保險公司的行為,建立完善健康險的專業化標準體系和醫療風險管理體系、技術指標體系、風險控制體系等形成一個“硬約束”體系,從而有效控制風險。最后,還必須實現產品營銷策略專業化以及人才資源專業化。一是做好產品效益評估、產品開發、需求研究;二是應該雙管齊下,有計劃、有步驟地引進和儲備一批優秀管理人才,建立醫療保險各類人員的專業評聘體系、專業培訓體系和考核系統。

主要參考文獻:

[1]張肖敏,醫療保險基本理論與實踐[M],世界醫藥出版社,1999

[2]蔡仁華,中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實用全書[M],中國人事出版社,1998

[3]陳風志,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用手冊[M],地震出版社,1999

第2篇:保險公司管理制度匯編范文

中圖分類號:R749.0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6729(2010)002-0081-06

doi:10.3969/j.issn.1000-6729.2010.02.001

受德中心理治療研究院(German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德文簡稱DCAP)等單位的邀請,中國醫院協會組織心理治療考察團于2008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訪問了德國。代表團在德國期間訪問了德國衛生部,參觀了德國的心身醫院、精神病醫院,與衛生部官員、保險公司、大學和心理健康保健系統的重要專家進行了廣泛深入的研討。代表團在德國的訪問過程中,德中心理治療研究院主席Margarete HaassWiesegart和Alf Gerlach博士全程陪同。研究院的多位德國著名的心理治療專家Wolfgang Senf,Tomas Plnkers,Thomas Fydrich,Alf Gerlach,Ansagar Lottermann等為代表團做了學術演講。

德國是開展心理治療最早的國家之一,其心理治療服務管理已有約100年的發展歷史。心理治療發展的里程碑是1998年德國聯邦政府頒布的《心理學心理治療師和兒童青少年心理治療師法》。該法律確立了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職業,確定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非醫學背景的心理學或者社會教育學專業人員可從事心理治療工作。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獲得了與精神科醫師、心身醫學科醫師一道,在醫療衛生領域內向成人患者或者兒童青少年患者提供心理治療的執業資格,并建立相應管理制度,健全了相應的健康保險付費機制。本文將結合訪問的情況與相關資料,重點介紹德國對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的培訓要求和管理模式,為中國發展心理治療的教育培訓及健全管理體系提供借鑒和參考。

1 德國心理治療歷史及心理治療立法

弗洛伊德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于奧地利創立的精神分析學說很快在德國傳播。1910年,德國建立了第一個相關組織:柏林精神分析組織(Berlin Psychoanalytical Organization,德文縮寫BPV,于1926年改為德國精神分析學會,German Psychoanalytic Society,德文縮寫為DPG)[1]。

20世紀20年代德國相繼開辦了第一個精神分析門診和第一家精神分析醫院。同一時期,Georg Groddeck在BadenBaden開設了第一家接受住院病人的心身治療診所。這一時期許多德國的精神科醫生對心理治療和精神分析發生興趣,他們開始講授相關課程,并出版了一批心理治療的教科書[1]。盡管官方的精神病學組織一直排斥心理治療,使其一直獨立于精神病學,但1927年,第一個醫生的心理治療組織(Allgemeine rztliche Gesellschaft für Psychotherapie)還是正式成立了[1]。

30年代,特別是1933年,在納粹勢力的影響下,DPG學會有許多猶太籍成員被殺害,1936年這一學會被迫解散[1]。這一時期許多猶太籍精神科醫生和心理治療師移居其他國家,柏林的精神分析診所也被迫關閉。在納粹時期,有大批的精神病人被殺害。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心理治療才在德國重新得到發展。

1945-1950年,德國的幾個與心理分析和心理治療相關的組織成立,1945年柏林成立了第一個由政府資助的精神分析診所。1946年柏林成立了第一個由保險公司開設的心理疾病研究所(Versicherungsanstalt Berlin) ,此研究所對心理動力學治療的有效性進行了研究。60年代初,Annemarie Duhrssen及其同事的研究證明了心理動力學治療的有效性,這使得心理治療指南于1967年進入法定的健康治療體系[1]。

從1957年開始,經過培訓的醫生可以“心理治療”的名義工作,1978 “精神分析”學派的理論和治療被認可,醫生開始以“精神分析”的名義從事心理治療工作。1945年以后,德國出現了大批以心理治療或精神分析為名稱的醫院或科室;50年代開始,在德國涌現出許多心身治療醫院。這些醫院和科室最初都是以精神分析理論為基礎進行治療,到80年代,特別是1987年,行為治療成為第二個被認可的治療學派后,開始了以認知行為治療為理論基礎的心理治療工作[1]。

1967年心理治療指南進入了德國政府制定的法定的健康治療體系之后,由醫生提供的精神分析治療在部分健康保險公司列入了可以報銷的治療項目[2]。20世紀70年代后,由于患者對心理治療需求增加,而從事心理治療的醫師數量不足,德國開始探索非醫療人員向患者提供心理治療的措施(1970年,當時的東德建立了“心理治療專科醫師”制度)。從1971年開始,經過心理治療培訓的心理學工作者和教育學工作者,被允許與精神科醫生聯合進行心理治療工作[3]。

1971年,德國政府聯邦議院任命成立了一個專家委員會,致力于研究德國精神醫學狀況并為精神醫學的改革提出建議。1975年提交給德國聯邦議院的報告詳細描述了德國精神醫學的狀況,并為精神醫學的改革提出了建議。1980-1985年,聯邦政府在6個州實施了一項大型改革示范項目;并在1979-1986年,成立了一個顧問委員會,起草并撰寫了精神醫學改革的計劃書。發表于1988年11月的計劃書中涉及了心理治療的概念、應用領域和職責范圍,并在建議部分明確指出應為在精神病學領域工作的心理治療師制定職業法規 [4]。

1992年,在多方要求下,德國聯邦醫學協會( German Federal Medical Association) 在其第95屆年會上,決定成立一個新的專科醫師分支,即心理治療醫學的醫師( physicians for psychotherapeutic medicine)分支,其中包括精神病學和心理治療的專科醫師以及兒童青少年精神病學和心理治療的專科醫師。這個決定促進了精神衛生相關學科的教育改革,使心理治療的教學內容成為醫學教育的重要內容。自此,所有學習醫學的學生,其所學習的課程中必須包括心理治療醫學的課程[1]。

1998年德國聯邦政府正式頒布了《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和兒童青少年心理治療師法(The law for Psychological Psychotherapists and Childand YouthPsychotherapists)》[23](以下簡稱心理治療師法)。按照該法律,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非醫學背景的心理學專業人員或社會教育學專業人員,具有向患者提供心理治療的執業資格,并建立相應管理制度,確立了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職業,使醫療衛生領域中由非醫療人員向患者提供心理治療合法化,同時健全了相應的健康保險付費機制。自此法出臺后,那些沒有得到官方認可而從事心理治療者不得再使用“心理治療師”的稱謂[1]。現在,心理治療在德國作為醫學臨床治療的一部分,在心理治療師的培養、考核、從業管理制度等方面均有較高要求,管理嚴格。

2003年,德國將心身醫學的專科醫師重新命名為心身醫學和心理治療專科醫師[2]。心身醫學是從德國發展起來的一個專門學科,學習心身醫學的學生需要大學醫學系畢業,同時進行醫學和心理治療方面的培訓。目前,德國許多醫院有心身醫學科,許多地區有心身醫學診所。與其他國家,尤其是英語國家不同,在德國、瑞士、奧地利,心身醫學科是與精神科平行的獨立臨床專科。這種格局有其歷史原因。最主要的是精神分析學說的影響,以及精神病學界在納粹時代所犯的錯誤。心身醫學十分強調心理治療,所以全稱為“心身醫學與心理治療學”;臨床科室稱為“心身醫學與心理治療科”,在醫院工作的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和心身醫學的專科醫師共同在心身醫學與心理治療科工作。

2 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培訓與心理治療師資格

2.1 心理治療與心理咨詢的區別

1998年德國制定的心理治療師法,確定了心理治療屬于醫學領域的服務內容之一,心理治療人員在醫療機構和私人診所進行服務,其服務費用由病人的保險機構支付,這使得心理治療與心理咨詢在德國得到明確的區分:心理咨詢工作通常在社區咨詢中心開展,這些中心得到政府或慈善機構的資助,服務是免費進行的。德國的心理咨詢服務對象為正常人群,而心理治療的服務對象是有明確診斷的病人。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在人員培訓、從業機構、經費來源等方面有很大區別,在管理方面也沒有心理治療那樣規范和嚴格。

2.2 不同類別的心理治療師及其培訓途徑

心理治療師法出臺以后,允許心理學出身經過系統心理治療訓練的人員在醫療領域從事心理治療。以此法律為基礎,心理治療師按其培訓背景可分為兩類,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和醫學的心理治療師;按其專業培訓內容也可分為兩類,針對成人的心理治療師和兒童青少年(出生至21歲前)的心理治療師[1]。

希望成為心理治療師的人員,必須先在大學學習醫學或心理學。醫生中獲得心理治療師資格的途徑:精神科醫生要加心理治療培訓,其他科加心理治療培訓,或各科加兒童心理治療培訓。大學中心理學專業畢業生(在德國,本科學習通常為5年,畢業后得到的學位相當于碩士,大學的學歷培養中沒有另外的碩士培訓)在參加政府認可的培訓機構或大學的培訓機構的心理治療職業培訓后,方可獲得心理治療師資格。兒童和青少年心理治療師,教育學背景者也可申請參加培訓。不同教育背景人員在分別接受規定的培訓課程后通過國家舉辦的考試可獲得心理治療師資質(如圖1所示)。

到2007年德國共有19917名心理治療師,其中醫學背景的心理治療師4484人,約為所有心理治療師的25%;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共15433人(其中成人心理治療師12728人,兒童青少年治療師2705人)[5]。

2.3 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的培訓及國家考試

目前德國共有173家獲得政府發放的許可提供心理治療培訓的機構,其中33家在大學內,集中在柏林、海德堡、漢堡等4個城市。現在德國獲得聯邦心理治療科學委員會及社會保障委員會認可的心理治療學派為心理動力學和行為治療,各培訓機構可以在心理動力學、行為治療中選擇一個方向進行系統深入培訓。對兒童、青少年心理治療師的培訓也有嚴格的規定,其差別在于培訓內容偏重在成人或兒童和青少年。全德國現有100所機構做心理動力學培訓,73家做認知行為治療培訓。學習認知行為的學生與學習心理動力學的學生其數量比為3∶1[5]。

現在許多人希望參加心理治療的培訓。申請者需要經過嚴格的考核和篩選,例如申請參加精神分析培訓者需要經過3次訪談的評估[6],通過者方可參加培訓;行為治療的培訓也需要經過2天的考核篩選[5]。因此,進入心理治療培訓者,通常都是心理學系或教育學系畢業生中的優秀者。

對于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的培訓分為5個部分。(1)理論部分:培訓時間至少600小時;(2)實踐培訓部分:培訓600小時為治療小時數,另外接受督導150小時;(3)臨床實踐部分:1800小時,包括在精神病院工作600小時,另外600小時在法定承認的醫院或私人開業門診的實踐,在心身醫院工作600小時等(通常在醫院對住院病人工作1200小時,對門診病人工作600小時,完成全部實踐小時數通常需要1.5年);(4)自我體驗部分:120小時;(5)其他理論學習及論文報告等930小時。共培訓4200小時[5]。4200小時僅是政府規定的培訓時間,在許多高水平培訓機構或大學中,對參加培訓者的培訓要求實際上高于這一標準,精神分析培訓所需要的時間比4200小時更長,培訓更為嚴格[67]。按照政府規定,全日制培訓需要3年,半脫產培訓需要5年才能完成,而實際上要完成各培訓機構的培訓標準和要求,許多學生需要花費更長時間(完成心理動力學培訓平均約需要8.5年,完成認知行為治療培訓平均約需要5年時間)[5]。

學生經正規培訓機構培訓畢業后,須參加德國聯邦國家考試,通過后方可獲得心理治療師執照。考試包括筆試(理論部分)和由3人專家小組進行的面試。筆試內容包括:心理治療的理論,疾病分類學,對不同疾病的診斷與評估、預防與康復,不同心理治療學派對疾病的概念化及治療方法,專業倫理及法律知識等。面試部分由學生現場抽取題目,考試的范圍和內容包括:了解既往病史和診斷的能力,分析發病機制、辨別疾病指征及對治療理論及方法選擇的能力,與病人建立關系的能力,把握職業倫理和法律問題的能力等[3]。通過國家考試者,可申請心理治療師開業許可,得到許可后方可以此為職業。

3 心理治療系統與管理及質量控制體系

3.1 心理治療立法及行政管理

德國政府對心理治療的管理分為聯邦政府一級的管理和州政府一級的管理。

聯邦一級負責立法及相關規定的修改,執行立法由州一級政府相應機構負責。德意志聯邦政府出臺的法律法規中與心理治療密切相關的法律一個是“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和兒童青少年心理治療師法”;另一個是社會保障法,這一法律要求所有聯邦公民都需要進入社會保障體系。德國的社會保險制度包括5類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事故保險、養老金保險、失業保險和老年護理保險[8]。其中涉及心理治療的保險為醫療保險。

州政府一級的管理,德國各州政府勞動福利部下屬的衛生局精神衛生機構負責培訓機構的認證工作;較大的州有獨立的衛生部負責此方面工作。此外,州一級政府相應的主管部門還具有控制和監督法律實施的作用,社會保障法的執行情況就是由州一級衛生部或勞工福利部進行監督的。

3.2 心理治療學派的科學許可和保險付費認可

法律授權德國聯邦科學顧問委員會負責心理治療學派的科學許可工作。該委員會下設有心理治療科學委員會,包括有12名成員,其中6位為心理學和兒童青少年心理治療師,6位為精神科醫生。委員會的核心任務是從治療過程、療效方面審查心理治療學派及其治療方法的科學性[9]。目前,該委員會批準的心理治療學派有:精神分析治療和心理動力學治療(1978年獲得批準),行為治療(1987年獲得批準),人本主義心理治療(2006年獲得批準),系統家庭治療(2008年獲得批準)。

心理治療科學委員會在決定某一心理治療學派的科學性時,采用多種科學指標進行衡量[9]:該學派對各種心理障礙病因的解釋、治療的理論及科學的實證性研究的證據。最后一項至少需要有三項對不同心理障礙的研究為證據,并且這些研究需要同時符合隨機對照、有清楚的治療過程、采用真實病人的研究及有干預后的隨訪等條件。

德國的法律認可獲得科學委員會科學許可的心理治療學派進入醫療保險系統,但這不意味著被納入國家健康保險支付的治療項目,而獲得保險支付需要得到德國聯邦社會保障委員會的批準。德國的聯邦社會保障委員會在聯邦科學委員會批準的心理治療學派基礎上評估該學派的治療效力。目前,獲得這一委員會批準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的心理治療種類僅包括1978年通過的精神分析與心理動力學的心理治療和1987年通過的認知行為治療。

3.3心理治療質量管理與行業協會的作用

3.3.1 心理治療師行會(Chamber,德文: Kammer)

各州均成立有心理治療師行會“Chamber”,全國行會由各州行會組成[3]。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在取得心理治療師的資格后都必須加入心理治療師行會。心理治療師行會負責的是心理治療師本身的質量控制。行會會員必須按時交納會員費用,并按照規定每年完成一定課時的繼續教育學習。

心理治療師行會對會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行業的行為規范和倫理法則進行管理,接受患者投訴。各州的心理治療師行會設立有專門處理違反倫理規范的委員會,有自己聘請的律師。這個專門的委員會的職責是處理相關倫理投訴。心理治療師行會以此方式保障在各州從事心理治療的心理治療師的學術資質和倫理水準。

心理治療師行會要求其會員遵紀守法。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心理治療師治療的患者必須是符合ICD10診斷系統中某種診斷標準的人,或具有診斷標準中某些癥狀的人。不符合這些條件者,不屬于心理治療的對象。而且按照規定,符合ICD10診斷標準者在不同科室的治療也有分工。如:重性精神病、藥物依賴、重型抑郁等歸精神科診治;焦慮障礙、軀體形式障礙、進食障礙、輕型抑郁、創傷后應激障礙、人格障礙及各種心身障礙等歸心身醫學科診治[1]。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主要在心身醫院或科室從事臨床工作,或在私人診所從事臨床實踐,所接待的病人為后一大類,應按照規定從事心理治療工作。此外,根據法律,得到執照可以開業的心理治療師,可以進行心理障礙的診斷,其診斷權如醫生一樣。但如果病人有器質性病變,必須將其轉介給醫生。

此外,心理治療師行會制定有心理治療師的行為規范和倫理法則,所有會員必須遵守。例如,如果病人有明確的自殺和傷人傾向,治療師必須向相關部門告知;治療師不得與病人發生性關系等。如果心理治療師違反了行會的倫理規范,將面臨處罰甚至被吊銷開業許可。情況更為嚴重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3.3.2 法定健康保險醫師協會

心理治療師行會的成員如果私人開業從事心理治療的話,必須加入該州的Aships(Associations of Statutory Health Insurance Physicians),即各州的法定健康保險醫師協會。Aships管理并代表所有開業醫師(包括心理治療師)的利益(特別是私人開業醫生的利益)與社會保障系統協調,并獲得保險付費[10]。德國聯邦的全國性法定健康保險醫師行會稱為Naships,Naships管理各州Aships的機構,由17個州或地區的Aships組成,負責管理15萬醫療從業人員,包括心理治療師。

各州Aships的委員會與保險公司會按照每個地區人口與心理治療師的比例,共同決定每個地區需要配備多少開業醫生。目前德國的情況為:大城市居民與不分學派或類別的心理治療師之比大約為2000∶1[11]。心理治療師只有成為Aships會員,在其管理下,為病人進行的心理治療服務才能獲得保險公司的付費。保險公司將費用付給Aships,再由Aships付錢給私人開業的醫生或心理治療師。由此可以看出,Aships的職能是負責心理治療師的市場準入和操作性管理。

3.4 社會保障體系及其對心理治療行業的監控

在德國,患精神疾病的人得到精神科醫生和心理治療師的治療可以獲得保險支付。目前保險公司僅為心理動力學治療和認知行為治療付費。法律規定社保必須包括心理治療,目前保險公司為心理治療師每個小時的心理治療服務付費為70歐元~80歐元。以個體門診治療為例,心理治療師必須對接待的每一個病人,完成系統評估和診斷報告,說明自己的治療計劃及方法,并將報告提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將報告轉給一個獨立的資深心理治療師進行評估;經專家評估合格,申請獲準后,心理治療師給病人進行的心理治療,才能獲得保險公司的付費。保險公司為不同心理治療學派付費的治療小時數是不同的,對行為治療服務通常付費45小時,最大限度付費80小時;精神分析治療付費通常為160小時,最大限度付費300小時[11]。保險公司以此方式對治療師的心理治療服務起到監控作用。

心理治療服務于上世紀70年代就開始獲得保險公司的支付,其原因在于當時已有實證研究表明,罹患心理障礙的患者,使用心理治療服務者消耗的醫療資源明顯少于不使用心理治療服務者。而民眾對心理治療的需求,促使醫學領域向心理學的心理治療師開放,使心理學背景的心理治療師可以在醫學領域從事心理治療,這使得專業人員缺乏的狀況得以緩解。而將心理治療服務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獲得醫療保險的支付,則是民眾可以真正使用心理治療的福音。

弗洛伊德曾經指出:總有一天,社會會形成共識,窮人和富人都能免費享受心理治療。 來自德國杜伊斯堡-埃森大學的Senf教授認為弗洛伊德的話在德國已經很大程度地得到了實現[2]。盡管德國的心理治療系統及管理體系也存在其自身的問題,但其組織管理框架和發展的思路,仍可以給中國心理治療的發展以某種啟迪。

參考文獻

[1]KrauseGirth C.Germany[M]∥Pritz A,ed.Globalized psychotherapy.Vienna,Austria:Facultas Verlagsund Buchhandels AG,2002:134-154.

[2]Senf W.Mental illness and psychotherapy in Germany: History,facts and current structure[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Stuttgart,Germany,December 4th,2008.

[3]Munz D.Psychotherapist law,professional code of conduct,ethical principles[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Stuttgart,Germany,December 4th,2008.

[4]波恩精神病患者行動委員會整理編輯.德意志聯邦政府專家委員會建議匯編.在聯邦政府精神疾病模式計劃的基礎上實施精神醫學及心理治療/心身治療領域的照管改革[G].聯邦青年、家庭、婦女及衛生部,1988.

[5]Bents H,Kammerer A.Psychotherapy training focusing on cognitivebehavioral therapy[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Heidelberg,Germany,December 3rd,2008.

[6]Plnkers T.Training at the Frankfurt Psychoanalytic Institute[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Frankfurt,Germany,December 2nd,2008.

[8]Lottermann A.Structure of public health system in Germany: The role of the country Baden Wuerttemberg[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Stuttgart,Germany,December 4th,2008.

[9]Fydrich T.Quality assurance for psychotherapy in Germany[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Stuttgart,Germany,December 4th,2008.

[10]Clever B.Structure of public health system in Germany: Psychotherapy[C].Presentation on symposium of the German Chinese Academy for Psychotherapy.Stuttgart,Germany,December 4th,2008.

第3篇:保險公司管理制度匯編范文

[關鍵詞]銀行業;世貿組織;制度接軌;轉型發展

銀行業是服務貿易領域的重中之重。15年的“入世”談判歷程當中,銀行業談判就用去3年。“入世”過渡期內,外資銀行的準入、經營限制越來越少,中外資銀行間的競爭逐漸激烈。中國銀行業應當按照世貿組織要求,盡快完成制度接軌,實現轉型發展。

規則轉變

“入世”過渡期內,中國銀行業不但受到國內金融法規約束,而且受到世貿規則和國際慣例約束。約束規則的轉變,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服務貿易總協定》及其附錄和《全球金融服務協議》成為開放準則

按照世貿組織金融服務貿易自由化的要求,其成員的金融業開放必須遵循市場準入原則、國民待遇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透明度原則、發展中國家逐步自由化和更多參與原則。依照上述開放準則,中國對銀行業開放做出了如下承諾:

1.商業存在方面,中國“入世”時即著手撤除現存準入壁壘和經營壁壘。

(1)地域限制方面:中國“入世”時,即取消對外資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的地域限制。按照中美協議規定的時間表,逐步取消對外資金融機構人民幣業務的地域限制。中國“入世”5年內,取消對外資金融機構的各類地域限制。

(2)客戶限制方面:中國“入世”時,即取消對外資金融機構的外匯業務客戶限制。中國“入世”2年內,向外資金融機構開放中資人民幣業務。中國“入世”5年內,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向中國境內所有客戶提供人民幣業務。獲得在中國境內某個地區從事人民幣業務許可的外資金融機構,可向位于已開放同類業務的任何其他地區的客戶提供服務。

(3)營業許可方面:中國金融服務監管部門的審批標準必須是審慎性的(即不含需求測試,或者營業許可的數量限制)。中國“入世”5年內,取消限制外資金融機構所有權、經營和機構設置的任何非審慎性措施,包括對內部分支機構和營業許可的限制措施。允許滿足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設立獨資銀行或獨資財務公司、外國銀行分行、中外合資銀行或中外合資財務公司。允許在中國開業3年、申請前連續盈利2年的外資金融機構從事人民幣業務。

外資金融機構可以同外商投資企業、非中國人、中國自然人和中國企業建立業務關系,無須經過監管機構的個案批準。允許外資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汽車消費信貸,并享受中資同類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同等待遇。中國“入世”5年內,外資銀行可以向中國居民個人提供汽車信貸。允許外資金融租賃公司與中資金融租賃公司同時向中國境內客戶提供金融租賃服務。

2.跨境服務提供方面,僅保留對外資金融機構的個別限制。自然人存在方面,除中國“入世”文本中的有關規定之外,對外資金融機構不做限制。境外消費方面,對外資金融機構亦不做限制。

(二)《巴塞爾協議》的有關規定成為中國銀行業的監管尺度

在強制程度、約束廣度和深度方面,“巴塞爾協議”和世貿組織銀行業規則存在差異。在確保公平、促進競爭意義上,兩者卻是相輔相成。

在“巴塞爾協議”體系中,最重要的是1988年巴塞爾委員會頒布的《關于統一國際銀行資本衡量和資本標準的協議》(簡稱《巴塞爾協議》),要求商業銀行最低資本充足率達到8%。為彌補《巴塞爾協議》的不足, 1999年巴塞爾委員會公布了“新資本協議”,即《新的資本充足比率框架》征求意見稿。“新資本協議”于 2001年底定稿、2005年正式實施,全面取代了 1988年《巴塞爾協議》。“新資本協議”倚重最低資本要求、外部監管和市場約束“三大支柱”,強調“三大支柱”在銀行風險管理中的互補協調。

《巴塞爾協議》是金融監管領域的國際通則。如果哪個國家不按照《巴塞爾協議》要求,對本國從事國際業務的銀行實施監管(或者是這類銀行沒有達到最低資本充足率標準),那么該國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必將受到歧視性待遇。“入世”過渡期內,中國銀行業按照《巴塞爾協議》實施商業銀行監管勢在必行。

(三)“超國民待遇”、“低國民待遇”并存的扭曲現象必須消除

20多年來,中國憑借優惠政策吸引外資銀行入境,給予境內營業性外資金融機構某些“超國民待遇”。在稅收負擔、經營范圍、政策負擔、銀行收費、金融監管方面,外資銀行享有中資金融機構無法享受的寬松待遇。同時,中國的法律法規又嚴格限制外資銀行業務范圍,構筑各類進入壁壘、經營壁壘,對營業性外資金融機構施加“低國民待遇”。中國對外資銀行的設立、登記實施嚴格管理,明確規定外資銀行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的各種條件,外資銀行只能在經濟特區和規定城市開設營業性分支機構;中國對外資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營運資金、放款規模、投資總額、固定資產規模等均有明確規定,境內的外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合資銀行只能從事外匯存放款和外匯票據貼現、外匯匯款、經批準的外匯投資等業務;中國從1996年開始審批外資金融機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許可,但外資銀行開展人民幣業務的服務對象和地域仍然受到限制。

“超國民待遇”同“低國民待遇”并存,不符合世貿組織的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原則。“優惠政策+業務限制”的做法,被外資銀行指責為“違反國民待遇”。停止營業性外資金融機構的“超國民待遇”,同時消除各類進入壁壘、經營壁壘,解決營業性外資金融機構的“低國民待遇”問題,是中國銀行業實現規則轉變過程中的首要步驟。

2001年12月,國務院公布《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取消了“設立外資金融機構的地區,由國務院確定”的限制。外資金融機構只要滿足審慎性的準入條件,可以在中國境內任何城市申請設立營業性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在華提供外匯服務,沒有服務對象限制。規定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取消人民幣業務市場準入程序中的外資金融機構業務規模限制;放寬設立中外合資銀行或合資財務公司程序中對中方合作伙伴的限制,不再要求中方出資者為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可以和自己選擇的任何中國實體合營。外資銀行的“低國民待遇”得到實質性改善。外資銀行的“超國民待遇”問題,也須盡快通過統一中外資銀行稅率、減輕中資銀行政策負擔、加強對外資銀行監管等措施解決。最新的《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將依照《巴塞爾協議》的審慎監管原則實施外資銀行監管,此舉有利于消除外資銀行的“超國民待遇”。

制度接軌

“入世”過渡期內,中國銀行業必須同世貿制度框架全面接軌,按《巴塞爾協議》的規定辦事。中國銀行業的制度接軌,需要政府、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協調配合,通過三個主體、三個層面整體推進。

(一)政府層面

政府是簽訂“入世”協議的主體,也是法律法規變革的實施者。適應開放領域的迫切需要,政府在清理、廢止不符合世貿原則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同時,需要及時制定、公布一批操作性強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消除國內、國際制度規則的碰撞和摩擦,通過行政立法為規則轉換創造前提。

在銀行業制度接軌問題上,政府宜采取市場化傾向,放松行政管制,減少行政審批,把經營管理權交給商業銀行。在上述放權市場化過程中,政府需要履行以下職責:

1.全面整理現行金融法規。中國“入世”前頒布的金融法規中,某些規定與國際上的通行規則沖突。政府需要本著法制統一、非歧視和透明度原則,全面清理現行金融法規,即時修改、廢除與世貿原則不符的銀行業法律法規,制定與世貿基本原則、朋艮務貿易總協定》、銀行業監管國際慣例相符的法律法規和實施細則。改革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促使商業銀行制度向審慎性會計準則靠攏。截至2001年底,中國已經公布廢止了6批金融規章。自2002年1月1日起,財政部頒布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將在所有上市金融企業施行。最新的《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也將于 2002年2月1日起施行。金融法規的除舊布新工作全面展開。

2.填補現行金融法制空缺。制定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的法律制度;適應中小金融機構聯合、兼并及重組需要,出臺《金融機構并購法》;制定規范存款保險公司或基金的法律規定;制定規范新型金融業務(如網上銀行)的法律制度。2001年11月23日,國務院頒布《金融機構撤銷條例》,旨在維護金融秩序、保護公眾利益,彌補了金融機構退市方面存在的法制空缺。

3.完善商業銀行立法模式。《商業銀行法》以“內外分立”雙軌制立法模式為基礎,主要針對內資銀行而設,缺少針對外資銀行的有關規定。內、外資機構分而治之,不符合世貿組織國民待遇原則。商業銀行立法模式有必要轉向以國民待遇為基準,實現內、外資銀行監管法規并軌。

4.銀行政策運作透明化。中國銀行業政策運作具有封閉性,慣于把涉及銀行工作的規定、要求以及業務流程納入保密范圍。這種做法與世貿組織的透明度原則不符,需要通過提高銀行政策運作透明度、建立有效信息披露機制、完善外部審計監督加以解決。

(二)中央銀行層面

“入世”過渡期內,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應當成為政府和商業銀行間的紐帶。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貨幣政策實施,確保金融市場穩定;通過貫徹金融法規,推動商業銀行變革,發揮體制上的承接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對現行金融法律、法規的清理、修改已經全面展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即將出臺,銀行業監管的國際慣例、審慎監管、本外幣合并監管原則從中得到貫徹落實。

在監管體系構造上,中國人民銀行注重監管框架的一致性,力求做到:監管重點上,風險監管與合規監管統一;監管過程上,市場準入、風險控制與市場退出統一;監管方式上,現場與非現場的統一;監管內容上,本外幣、表內外、境內外統一;監管目標上,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統一;監管模式上,國內需要與國際慣例統一。在商業銀行監管制度建設上,中國人民銀行應當重點考慮:

1.完善監管約束機制,明確中國人民銀行各級機構、內部監管部門之間、上下級之間的監管職責以及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置權限,建立有效的監管考核體系和獎懲制度。全面監管信用、利率、流動性、操作風險,推行現場、非現場結合的監管方式。將商業銀行作為統一法人監管,健全商業銀行內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相關信息透明度。

2.拓寬監管渠道,形成監管合力。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建立順暢的信息反饋渠道,加強公眾的金融法規和風險意識;建立銀行業自律組織,制止、避免不正當競爭;充分發揮會計、審計、律師事務所的中介作用,增強商業銀行在資金、管理、業務和信用方面的透明度,提高監管效率。

3.依托《巴塞爾協議》,加強對境內外資銀行的監管。中國人民銀行利用巴塞爾委員會“東道國有權禁止母國監管不足的銀行進入市場”等規定,在不違背國民待遇原則基礎上,將風險拒之門外。對外資銀行的監管,應當從東道國監管為主轉向以母國監管為主。加強與外資銀行母國監管當局的合作,實施合并監管。同時,依照巴塞爾委員會有關跨境銀行監管的要求,與東道國監管當局在劃分監管責任基礎上加強合作,交流信息,確保中資商業銀行境外機構得到充分監管。 2001年8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實施《商業銀行境外機構監管指引》,對中資商業銀行境外機構監管做出了明確規定。

(三)商業銀行層面

商業銀行是銀行業的主干。中資商業銀行改革、發展和國際化的快慢,決定了整個中國銀行業的體制績效。

中國的商業銀行體系分為兩個部分: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中小型民營股份制商業銀行。20多年來,各類商業銀行取得了長足發展,同時產生了很多深層問題:產權歸屬不清、激勵機制扭曲、創新能力較差、資本比率不足、不良資產增多,存在結構性弊病。

面對上述狀況,中資商業銀行亟需改革管理體制,實現國際化、規范化運作。中資商業銀行的制度接軌,可以采取以下步驟推進:

1.化解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是制度接軌進程中的緊迫任務。在清理不良資產基礎上,按《公司法》、《商業銀行法》規定,實施增資擴股,推行股份制改造是化解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基本途徑:首先,按照國有獨資公司形式,更新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制度;其次,具備條件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改組為國家控股股份制商業銀行;最后,將符合條件的國家控股股份制商業銀行上市。

中國銀行積極推行股份制改造試點工作,準備利用3-5年時間,使中國銀行成為治理完善、功能齊全、布局合理的國際化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準備通過分拆上市,逐步改制推行股份化:利用1年時間,設計股份制改造方案;再用2—3年時間,完成經營模式和機制轉變。

2.全面推行貸款分類管理,是與國際慣例接軌的現實需要。巴塞爾委員會在經過修訂的貸款會計處理指導文件中,將貸款風險分類管理視做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的基礎。1999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全面推行貸款五級分類工作的通知》,要求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試點基礎上實施貸款風險分類管理。目前,在華外資銀行基本上都實行了貸款風險分類管理。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02年 1月1日起,正式全面推行貸款風險五級分類管理。此舉對提高貸款質量、降低銀行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3.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是商業銀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根本要求。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法人治理權責不明,既制約了經營者的積極性,又加劇了信貸風險滋生。問題的解決途徑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以股份化重塑產權制度,完善一級法人體制。目前,《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外部監事制度指引》(征求意見稿)已經公布。2002年 1月10日,《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實施。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應當參照上述各項法規,擬定適合自身情況的方案措施,加速公司治理結構改造。

轉型

在“入世”過渡期內實現轉型發展,是銀行業的戰略目標。政府、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應當合理分工,共同肩負這個重任。

(一)政府為銀行業轉型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亞洲危機表明,只有以完善、公司治理、透明度為主體的金融基礎設施,才能抵御金融危機侵襲。為了完善金融基礎設施,中國需要重組銀行體系,化解銀行不良貸款。政府應當充分利用世貿組織對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待遇和例外條款,爭取更多金融服務貿易保護,遵循審慎原則,分階段、分步驟開放銀行業,為國內銀行業轉型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我國實行分業制銀行制度,多數世貿成員則實行綜合經營、混業監管的銀行制度。“入世”過渡期內,這種體制差異容易造成沖突。政府應當考慮采取混業經營、分業管理方式,支持組建大銀行為主體的金融控股集團,兼容銀行、證券、保險和資產管理業務,推動國內銀行體制向混業制過渡。,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信貸資產、投資與證券資產、其他資產之比為77:3:20,這種資產結構不利于財務狀況和效益改善。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而言,混業經營可以啟動內部補償機制穩定利潤,有利財務狀況改善,實屬可行之舉。

(二)中央銀行為銀行業轉型發展提供政策支撐

“入世”過渡期內,中國人民銀行的前瞻任務,是為銀行業的轉型發展提供政策支撐:中國人民銀行支持商業銀行在合法經營、穩健管理前提下的金融創新;打破銀行業的壟斷格局,建立競爭性銀行體系;理順利率結構,實現利率市場化;以利率市場化為基礎,以公開市場操作為工具,以市場利率為中介目標,以核心消費物價指數為最終目標,建立新的貨幣政策框架。

加強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獨立性,是金融體制改革的重點。《中國人民銀行法》對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獨立性做出了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政策運作,必須獨立于財政部和其他部委。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必須擺脫地方政府干預,以增強監管過程的獨立性、公開性和嚴肅性。中國人民銀行的基本職責在于實施宏觀調控、確保金融體系穩定。

(三)商業銀行為銀行業轉型發展提供技術基礎

商業銀行是銀行體系中比重最高的部分。商業銀行的改革創新,為銀行業的轉型發展提供技術基礎。“入世”過渡期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積極應對,實施了多維度轉型發展戰略:

1.鞏固傳統業務、開拓新型業務。為確保傳統業務市場份額,中資商業銀行擴大存款業務,強化貸款管理;調整資產結構,增加債券持有,減少現金持有。為開拓新型業務,中資商業銀行積極開展市場調研、合理選擇目標市場、尋求最佳營銷組合,提高新型業務市場份額。個人消費信貸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近年來,中資商業銀行開辦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和汽車、助學貸款,但業務數量相對較低。目前,中資商業銀行消費信貸規模僅占貸款規模的4%-5%,西方發達國家同類指標為20%-25%,說明中資商業銀行消費信貸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2.積極拓展中間業務。中間業務是外資商業銀行最具競爭力的領域,也是中資商業銀行的薄弱環節。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占全部收益比重平均值為8.5%。2001年6月21日,《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推出,體現了審慎監管前提下,中國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發展中間業務的支持。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準,商業銀行可以開發金融衍生業務、證券業務、投資基金托管、信息咨詢、財務顧問等投資銀行業務。中資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發展獲得了新機遇。

3.加快國際化與金融創新。國際化是中資商業銀行充分享受世貿組織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的必要前提。截至2000年底,中資商業銀行設立境外營業性機構68家,資產總額1560多億美元。2001年上半年,中國工商銀行香港分行成功并購香港友聯銀行,組成中國工商銀行亞洲集團。同年10月,歷經兩年的中銀集團重組終于落下帷幕。

加快金融創新是提高中資商業銀行核心競爭能力的根本途徑。發展消費信貸,開展銀團貸款、并購貸款和保理貸款;引入可轉讓大額存單、貨幣市場互助基金 (MMM)、存款證券化;建立準確高效的轉賬、支付、清算系統是中資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基本內容。

4.適應混業趨勢,建立策略聯盟。“入世”前后,中資商業銀行紛紛與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簽約組建策略聯盟。2001年8月,中國工商銀行與華夏銀行簽署了全面合作協議和兌付銀行匯票業務合作協議。2001年12月26日,中國工商銀行與光大銀行簽署了全面合作協議和兌付銀行匯票業務合作協議。截至 2001年底,除銀行之外,國內其余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地方性銀行都與中國工商銀行簽署了支付結算業務協議。中信實業銀行與國通證券、深圳證券,中國建設銀行與大通證券簽署了全面業務合作協議,在資金存管與拆借、國債回購、搭橋融資、投資銀行、基金業務、資產管理、網上服務方面全面合作。

5.外資參股中資股份制商業銀行。目前,亞洲開發銀行持有光大銀行3%股權,國際金融公司(IFC)持有上海銀行5%股份。2000年12月,國際金融公司以 2700萬美元收購南京商業銀行15%股份,并準備參股民生銀行,購入該行2%股份。外資參股中資股份制商業銀行,是“入世”過渡期內的必然趨勢。

“入世”過渡期內,中國銀行業具備了在更廣泛、更公平基礎上參與國際競爭的資格。規則轉換給中國銀行業帶來壓力,也帶來動力。政府、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應充分利用制度接軌的契機,共同促進中國銀行業的轉型發展。

(1)、賀小勇:《世界貿易組織》,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國際清算銀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文獻匯編》,中國金融出版社,1998年版。

(3)周戰強、王子健:《銀行業的世貿規則及國際慣例》,中國言實出版社,2001年版。

主站蜘蛛池模板: 91av综合| 亚洲欧美日韩精品香蕉 | gay毛片 | 欧美日韩一区二区综合 | 日本特一级毛片免费视频 | 国产黄色网 | 国产亚洲精品成人a在线 | 国产精品日韩欧美一区二区 | 三上悠亚免费一区二区在线 | 深夜做爰性大片中文 | 免费永久国产在线视频 | 免费女人18毛片a级毛片视频 | 狠狠色丁香婷婷久久综合不卡 | 18视频免费网站 | 成年午夜性视频免费播放 | 亚洲精品高清国产一久久 | 亚洲在线播放视频 | 久久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不卡牛牛 | 国内自拍在线观看 | 久久99精品久久久久久国产越南 | 亚洲欧洲国产成人精品 | 奇米5555| 成人在线高清 | 激情欧美一区二区三区 | 九九色网 | 久久久www免费人成看片 | 日本一级高清不卡视频在线 | 一级国产视频 | 久久久一区二区三区 | 国产成人精品在线观看 | 一级特黄爽大片刺激 | 亚洲精品欧美精品中文字幕 | 欧美一区二区三区不卡片 | 欧美一级毛片大片免费播放 | 欧美三级黄| 成人软件18免费 | 91av手机在线| 久久精品亚洲 | 毛片免费在线播放 | 国产精品观看在线亚洲人成网 | 欧美精品在欧美一区二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