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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注冊登記方面
1、程序更簡化。凡大學生(畢業后兩年內,下同)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或申辦私營企業的,可通過各級工商部門注冊大廳“綠色通道”優先登記注冊。
其經營范圍除國家明令禁止的行業和商品外,一律放開核準經營。對限制性、專項性經營項目,允許其邊申請邊補辦專項審批手續。對在科技園區、高新技術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經濟特區申請設立個私企業的,特事特辦,除了涉及必須前置審批的項目外,試行“承諾登記制”。
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書、驗資報告等主要登記材料,可先予頒發營業執照,讓其在3個月內按規定補齊相關材料。凡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大學生的人力資本、智力成果、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作為投資的,允許抵充40%的注冊資本。
2、減免各類費用。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工商部門自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收其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包括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補照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各種證書費。對參加個私協會的,免收其1年會員費。
對大學生申辦高新技術企業(含有限責任公司)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如資金確有困難,允許其分期到位;申請的名稱可以“高新技術”、“新技術”、“高科技”作為行業予以核準。大學生從事社區服務等活動的,經居委會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后,1年內免予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免收各項工商管理費用。
提醒:據省工商局個體處的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有關政策已經執行,大學畢業生在辦理自主創業的有關手續時,除帶齊規定的材料,提出有關申請外,還要帶上大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等有關資料。
金融貸款方面
1、優先貸款支持、適當發放信用貸款。加大大學生自主創業貸款支持力度,對于能提供有效資產抵(質)押或優質客戶擔保的,金融機構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對大學生創業貸款,可由大學生為借款主體,擔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親屬家庭成員的穩定收入或有效資產提供相應的聯合擔保。
對于資信良好、還款有保障的,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適當發放信用貸款。
2、簡化貸款手續。通過簡化貸款手續,合理確定授信貸款額度,在一定期限內周轉使用。
3、利率優惠。對創業貸款給予一定的優惠利率扶持,視貸款風險度不同,在法定貸款利率基礎上可適當下浮或少上浮。
稅收繳納方面
凡大學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當年安置待業人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大學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免納所得稅3年。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后,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企業運營方面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金融支持;創業貸款
一、創業、就業大學生融資需求情況
第一,資金問題是大學生創業難的首要問題。在百名調查對象中,有創業意愿人數為41人,普通就業意愿人數為59人。從調查情況看,多數大學生選擇普通就業而非自主創業,是因為對剛畢業的大學生特別是來自農村的大學生來說,創業面臨多重難題。首先,沒有啟動資金,一些學生上大學就靠貸款或借債,沒有錢去支持創業;其次,國家雖出臺了一些扶持大學生創業的貸款優惠政策,但是由于大學畢業生缺乏經驗,創業成功率低、風險高,倘若失敗,連基本生活都成問題。原本想通過上大學致富,卻可能導致窮上加窮、債務纏身。從問卷調查結果看,認為大學生創業難的主要原因依次是缺資金(40%)、缺經驗(33%)、缺人脈(20%)、缺創意(7%)。可見,資金問題是目前大學生創業難的首要問題。
第二,四成高校畢業生需要銀行貸款支持。有創業意愿的41名學生中,在創業資金預期來源方面,銀行借貸成為首選。有26名學生選擇銀行借貸(占63.4%),另有8人選擇自籌(占19.5%),7人選擇政府援助(17.1%)。在具有普通就業意愿的59名學生中,由于就業不需要太多先期投入,需要金融支持的人數相對較少。總體看,在百名被調查高校畢業生中,需要銀行貸款的為41人。
第三,畢業生貸款需求體現獨有特點。首先,在貸款額度上,由于大學生首次創業以中小型項目為主,多數學生選擇中間檔次(2-5萬)的貸款額度,占比51.8%。其次,在貸款期限上,由于創業需要有一定的周期,多數學生選擇1-3年,占比為60.7%。再次,在償還方式上,為分散還款壓力,多數學生選擇分期還本付息,占比為73.2%。最后,在貸款優惠條件的選擇上(可多選),要求政府貼息成為首選。選擇政府貼息、免除擔保和央行基準利率的學生占比分別為71.4%、42.9%和21.4%。大學生貸款需求額度如圖1所示。大學生貸款需求期限如圖2所示。
第四,多數高校畢業生不了解貸款的手續和條件。由于錦州市內金融機構多未開辦大學生創業貸款業務,加之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力度不夠,在被問及“你是否了解貸款的手續和條件”這一問題時,選擇不了解的學生占76.8%。
二、金融機構提供創業、就業貸款的問題與障礙
第一,全國性商業銀行二級分行業務權限受限制。市內4家國有商業銀行、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開辦某項業務均需得到上級行的批準。而目前,6家銀行尚未收到上級行關于開辦支持大學生創業、就業貸款業務的指導性文件。
第二,大學生創業貸款違約風險較高。多數金融機構認為,大學生有知識、有理想、有抱負,有想干大事成就大業的雄心與激情。但他們接觸社會實際較少,缺乏市場調查,眼光高,不務實。過分追求獨樹一幟,創業計劃盲目性大,可操作性差,容易導致創業失敗或創業計劃流產,形成不良貸款。調查問卷顯示,8家金融機構都將“違約風險大”作為提供創業就業貸款的最大障礙。
第三,創業貸款管理成本高、借款人資質難以認定。大學生創業貸款單比金額小,筆數多,創業大學生人員流動性較強,貸后管理難度較大。在貸款資質上,多數金融機構要求借款人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以有照經營為前提,成立了相應的經濟實體作為創業經營的主體,經營項目有一定的自籌資金,項目可行且預期能夠創造足夠的現金流量用于償還貸款。但創業大學生是否符合以上條件,在認定上較為困難。在8家被調查金融機構中,選擇貸款管理成本高的有4家,占比為50%;選擇借款人資質難以認定的有3家,占比為37.5%。
第四,部分學生無力提供抵押物作擔保。由于大學生創業貸款違約風險較大,為提高資產安全性,銀行多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抵押或質押物作擔保。但相當一部分學生無力提供擔保物,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貸款的發放。在被調查大學生中,選擇希望銀行將免除擔保作為貸款優惠條件的占比為42.9%。而錦州市8家金融機構中,僅有3家金融機構愿意簡化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兩家金融機構愿意提供央行基準利率作為貸款優惠條件,卻沒有一家金融機構愿意將免除擔保作為貸款優惠條件。
第五,將大學生列入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支持對象范圍也存在問題。首先,貸款額度相對較小。現有政策規定,小額擔保貸款金額一般掌握在兩萬元左右,這一額度無法滿足部分學生的資金需求。其次,貸款利率規定不夠靈活,不利于調動商業銀行的貸款積極性。現有政策規定小額擔保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水平確定,不上浮。而大學生創業貸款風險大、管理成本高,若禁止利率上浮,銀行無法通過靈活確定貸款利率覆蓋其風險溢價。在轄內8家被調查金融機構中,愿意以執行央行基準利率作為創業、就業貸款優惠條件的只有兩家。再次,財政貼息范圍及額度有限。從問卷調查看,政府貼息成為大學生對貸款優惠條件的首選,占71.4%。現有政策規定,對持《再就業優惠證》及《復員轉業退役證》的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由中央財政實行全額貼息。對持失業登記證的其他城鎮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然而,一些農村生源的大學生畢業后戶籍即遷回本地,不符合城鎮失業人員這一條件;一些畢業生需要政府貼息,但從事項目并非微利項目,也不符合貼息條件;另外,50%的貸款貼息額度對創業學生的幫助也十分有限。
三、加大金融支持大學生創業、就業力度的建議
第一,鼓勵全國性商業銀行總行盡快下發《關于開辦大學生創業、就業貸款的指導意見》。支持下級行積極開辦此項業務,逐步完善相關管理辦法及操作細則,結合地區及本行實際為大學生貸款提供優惠條件。
第二,發揮小額擔保貸款對拉動大學生就業、創業的倍增效應,積極推動其逐步向商業可持續的個人創業貸款平穩過渡。進一步擴大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支持對象范圍,擴大政策覆蓋面,將貸款對象由下崗失業人員擴大到所有無業人員;針對學生的需求適當提高貸款額度;允許貸款利率上下浮動,并確定一個合理的浮動范圍,實現用利率溢價覆蓋貸款風險,穩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創業、促就業的長效機制。
第三,進一步拓寬財政資金的使用渠道,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對于大學生創業、就業貸款,微利項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財政全部負擔;公共財政還可以通過補貼擔保費用等方式為金融機構提供信貸風險補償;通過財政資金成立公益性擔保機構和擔保中心,為青年創業提供擔保,探索建立政府、銀行、青年共同承擔的風險防范機制;重點給予特定的金融機構更多的激勵和必要的成本費用支持,調動金融機構支持大學生創業、就業的積極性。
第四,加強對創業、就業大學生金融知識的宣傳。人民銀行可聯合團市委、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舉辦“金融支持青年創業就業推進會”活動,在全市銀行機構選拔優秀青年專家組建金融講師團,設立青年創業金融大講堂,為大學生創業提供融資和財務輔導。
截至2012年9月末,海南省共有大學生村官966名,除1名碩士研究生外,其余全部為本(專)科學歷,在任1年以內的占比39.23%,1~2年的占比37.47%,3年以上的占比達到23.29%。從創業情況來看,創業項目已啟動和有創業計劃的僅分別占到大學生“村官”總數的1.97%和19.98%。就金融支持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情況來看,2012年前三季度,無大學生“村官”申請貸款創業,也未發生貸款發放,前期發放貸款已全部清償。
二、海南省大學生“村官”創業面臨的問題
(一)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大學生“村官”之間缺乏有效溝通機制。由于地方政府與金融機構間缺乏橫向溝通機制,地方政府既沒有鼓勵大學生“村官”結合當地實際積極創業,也未能向當地金融機構反饋大學生“村官”這一特殊群體的創業融資需求,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金融機構開辦這一業務的步伐。與此同時,雖然轄區金融機構表示大學生“村官”可以申請助業貸款,但由于缺乏相關宣傳和溝通渠道,信息不對稱,導致這部分群體遲遲沒有申請貸款,信貸投放渠道受阻。
(二)政策扶持力度不夠,沒有專項貼息政策。一是地方政府沒有設立專項扶持基金,用于支持大學生“村官”優質的創業項目。由于大學生“村官”這部分群體人數少,在帶領當地農民創業致富方面也不具有代表性,且地方財力有限,無法拿出一定的資金用于扶持大學生“村官”的創業項目;二是金融機構缺乏與大學生“村官”的合作意向。縣域金融機構(縣市農行、郵儲銀行和農信社)均表示執行的是上級行的貸款政策,無法自主放寬貸款金額、利率等條件,無法滿足大學生“村官”群體低利率(甚至免息)、大額度的創業啟動資金需求。
(三)大學生“村官”缺乏創業知識和創業經驗。盡管大學生“村官”具有學識稟賦優勢,但他們普遍缺乏社會閱歷和經驗,對項目不具備完整的運營思路,往往找不準項目,同時缺乏種植、養殖的相關專業知識,對創業項目市場前景的分析、預判、處理能力不強。一些大學生“村官”雖有創業想法,但是大部分對創業知識知之甚少,對市場調查、成本核算、營銷策略以及創業過程中辦理手續、程序流程等了解不夠,影響了大學生“村官”創業的有效推進。
(四)當前信貸產品難以滿足大學生“村官”的創業需求。雖然縣域部分金融機構推出了“青年創業貸款”業務品種,規定鄉鎮青年只要由所在地鄉鎮團委推薦,并且有一個領取財政工資的人作為擔保人就可以申請貸款。有貸款需求的大學生“村官”可以申請此類貸款。與其他貸款品種相比,借款人如在當地信用社有一定存款,貸款利率可適當優惠。實際上,此類貸款雖然表面上涵蓋了大學生“村官”這一群體,但并未專門針對大學生“村官”,因此對于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生“村官”而言,并未具備太大的吸引力,對于他們較強的貸款需求和較弱的利息負擔能力而言,這類貸款難以滿足大學生“村官”的創業需求。
三、進一步推動金融支持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政策建議
(一)多項政策措施合力,著力解決大學生“村官”創業難問題。一是地方政府要根據大學生“村官”創業貸款難現狀,設立融資擔保基金,加強與當地金融機構之間的溝通協調,有效發揮擔保基金的撬動作用,著力解決大學生“村官”申請創業貸款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二是地方政府要制定大學生“村官”創業獎勵和貼息政策。設立專項貼息扶持基金,對大學生“村官”創業給予適當的獎勵(如貸款貼息、貸款額度放大、轉為公務員編制等);三是各相關部門要相互協調,著力服務好大學生“村官”創業。對大學生“村官”創業項目,在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在工商管理費及稅收等方面,給予適當的優惠。
(二)加強對大學生村官創業技能和金融知識培訓。一方面搭建大學生“村官”創業平臺。借助再就業中心培訓機構,建立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培訓基地,負責創業培訓工作的組織協調、技術指導和質量監控;提供創業指導、政策咨詢、項目推介、后續服務,承擔示范性創業培訓工作任務。結合當地產業發展政策和創業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創業基本知識培訓,幫助大學生“村官”掌握好經營管理、市場營銷、法律法規、融資理財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另一方面可定期舉辦大學生“村官”金融知識培訓班,由縣市人民銀行牽頭,聯合縣域農行、郵儲銀行和農信社給大學生“村官”進行授課,宣傳當前農村金融信貸政策,信貸品種,讓大學生了解相關金融知識及信貸產品。
(三)創新大學生“村官”創業信貸品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金融機構針對大學生“村官”特殊群體,研究開發創業性的信貸產品,積極進行創新,推出“大學生村官+農戶”等貸款模式,將大學生村官創業和農戶致富緊緊地結合起來;二是改進貸款管理方式,簡化貸款手續,采取靈活、彈性的授信方式,提高服務效率。在貸款擔保條件、發放和還款方式、期限上給予一定的彈性空間;三是對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信貸品種應單設科目、單獨統計、單獨核算和考核。著眼于長遠利益,將支持大學生“村官”創業作為拓展培育潛在優質客戶、樹立金融企業形象的契機;四是要強化和延伸相關金融服務,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在信息搜集、項目引導、技術創新、利潤核算等方面幫助大學生“村官”進行詳細的分析論證,力爭開創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局面。
主要參考文獻:
[1]蔡楊.“大學生村官”制度的改革與創新-基于北京市百位“大學生村官”的調查[J].華中師范大學學報,2010.7.
關鍵詞:大學生創業;創業融資;融資方式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9.063
目前,我國大學生就業形勢越來越嚴峻,自從1999年啟動高校擴招政策以后,我國大學生畢業人數急速上漲。從2009年開始,大學應屆畢業生每年都保持在600多萬人的水平,在2014年突破727萬人,2015年高達749萬人,2016年更是創下歷史新高,達到765萬人,這將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待就業群體。2015年總理在“兩會”做的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擴大就業、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進社會縱向流動和公平正義”。鼓勵大學生積極投身到創業大潮中,以創業帶動就業,是解決大學生就業難的一個有效手段。在大學生創業之路上,融資難已經成為大學生自主創業之路的一大攔路虎。本文對國內外大學生創業融資方式的現狀加以分析,提出合理化的具有針對性地創業融資方式,對于積極推進大學生創業,具有極為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1 國外大學生的創業融資方式分析
1.1 國外政府積極為大學生創業提供資金支持
英國私人股權融資的水平非常高,其私人股權創業投資市場是當前歐洲最大、最發達的市場,每年提供大約38%的創業投資資金,為大學生創辦科技型企業提供持續的資金支持;韓國為了激發大學生的創業熱情,幾乎每所大學都有“創業支援中心”,韓國政府和學校嚴格篩選要求進入創業中心的大學生。出于發展戰略的考慮,韓國政府提供了與商業企業同樣的金融和政策支持,甚至大學生創業企業在貸款方面要比商業企業還要優惠;美國政府積極倡導風險投資和天使投資為大學生創業所需資金提供支撐。從2002年到2012年,天使投資市場平均每年投資額在200億左右,占投資總額的50%。
1.2 貸款容易并由政府出資建立信貸擔保體系
一方面,國外大學生創業所需資金獲得貸款容易,如英國大學生在創業融資時,借助
良好的商業計劃書就可獲得貸款;而美國大學生可利用信用卡借貸來進行創業融資。另一方面,由國外政府出資建立信貸擔保體系。例如,加拿大的SBLA貸款擔保計劃,英國LGS貸款擔保計劃等。
2 國內大學生創業融資方式分析
2.1 自籌資金
自籌資金是創業初期最為常見的融資渠道。包括創業者自身積累存款、親屬和朋友資助。自籌資金由于是自身的投入或者向親友借錢,籌資的成本很低,可以很快地籌集到資金,并且資金的風險很小。但是,對于大學生創業者來說,自籌資金的金額是有限的,隨著企業的擴張,自籌資金會越來越不適應企業的發展,很難把其作為一個長期融資源泉。
2.2 金融機構貸款
金融機構貸款,特別是銀行貸款被稱為創業融資的“蓄水池”。從當前情況來看,大學生創業者能夠使用的銀行貸款有三種:一是抵押貸款,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的方式。二是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借款人無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擔保僅憑自己的信譽就能取得貸款的方式。三是擔保貸款,指以借款人或者第三方擔保人的信用為擔保而發放的貸款。銀行貸款的優點是利息支出可以在稅前扣除,具有節稅的稅盾效應。缺點是一般要提供抵押品,并且手續繁瑣,借貸者需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2.3 政策基金
政策基金通常由政府撥付一定比例資金或者通過政策引導其他資金的投入,用于鼓勵大學生創業者進行自主創業。政府提供的政策基金通常被稱為創業者的“免費皇糧”。其優勢是不用擔心投資方的信用問題;政府的政策基金一般都是免費的或者比較低的利息,可以降低或者免除融資成本。但是政策基金申請者有嚴格的程序要求;由于政府每年的投入有限,投資的額度較小,使得融資者還需要與其他融資者進行競爭。
3 國內大學生創業融資體系的構建對策
3.1 政府加強政策上的引導
難以獲得創業啟動資金是大學生創業時面臨的最大困難之一。一般情況下,創業者可以從兩種渠道獲得創業啟動資金:其一,銀行商業貸款,其二,小額信貸。對于缺乏經驗和財富積累的大學生,上述兩種渠道都難以落實。因此,政府應該建設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平臺,搭建項目團隊與投資機構對接的橋梁,欲投資大學生創業者項目的企業,可以在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平臺注冊登記,可以詳細知悉創業者的創業計劃書及創業者的相關信息。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平臺通過這種方式,為大學生進行創業提供良好的融資平臺。
3.2 高校設立大學生創業基金
高校應該設立大學生創業基金。如2015年,南京大學首設創新創業基金,總額高達1.118億元。新疆財經大學提供2000余平方米的教學用房,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并與企業合作設立了百萬元大學生創新創業基金,支持在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每項經評審進入基地的創新創業項目,給予5萬元到10萬元資金支持。中國泛海控股集團和復旦大學共同設立“復旦大學創新創業學院泛海發展基金”5000萬元,用于支持復旦大學創新創業學院的籌建、課程建設和人才培養。武漢大學首設億元“珞珈創新天使基金”,旨在扶持武大師生創新創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部分可對社會開放。應該積極推廣這些高校的創業基金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都應該設立大學生創業基金。
3.3 加強金融產品創新
金融機構應該根據大學生的群體特點,針對性地設計出適合大學生的金融產品。例如,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與同濟大學合作推出的“銀校合作大學生自主創業貸款”項目,校方負責向銀行推薦綜合條件優秀的畢業生,銀行則負責向創業者提供融資資助,通過銀校結合向符合要求的大學生群體創業提供了一定的金融支持。在此項目中,符合要求的大學生自主創業者,最高額度為30萬元。這一額度不僅可用于貸款、信用卡透支、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票據貼現、貿易融資等,并可根據所開辦企業從事的業務和融資金額,分別采用抵押、質押、信用擔保及無擔保信用方式提供融資。其中,無擔保信用貸款的額度最高可以達到5萬元。金融機構通過金融產品的創新為大學生創辦的企業健康發展做了很好的鋪墊。同時金融機構也通過對大學生創業者金融支持獲得一定的利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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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學生創業;融資方式
一、背景
據教育部統計,我國高校畢業生規模從2009年的611萬,一直增加到2011年的760萬人。與之相悖的是,自2008年經濟危機爆發后,我國的就業情況一直萎靡不振。在這背景下,政府表示,要積極支持和引導大學生自主創業。這不僅可以緩解就業壓力,也有利于推動高校創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但是,由于資金、經驗、人脈等諸多方面的限制,大學生創業之路極為坎坷。有報告顯示,在所調查的156個大學生創業的實例中,失敗率高達83.97%。而資金問題,是創業失敗的重大原因。
二、文獻綜述
對于大學生創業融資方式,已有研究論文提出多種選擇,但多數因為沒有對在校大學生的特點進行深入了解,所以提出的方式沒有針對性,有些并不適合大學生創業者應用。本文則基于對在校大學生的調查和對大學生創業者的走訪,結合大學生創業融資的特點,提出了適合大學生創業的融資方式,并且分析了每種融資方式的利弊,以供創業者們根據自身的情況做出合理的選擇。另外,本文還提出了我國相對于國外大學生創業融資的欠缺,并用實例對比闡釋國外做法給我們的啟示。
三、我國大學生創業融資特點
(一)融資渠道匱乏
通過訪問幾位大學生創業人士,我們了解到,他們的首筆創業資金多是源于父母或銀行貸款,鮮有從其他渠道獲得。而在我們對在校大學生的問卷調查結果中,也表明了這一現象。
在82份有效答卷中,大多數人選擇金融機構小額貸款(43.9%)和向父母親戚借錢(32.93%)。其次是參加創業比賽獲得獎勵(17.07%),很少有人選擇向朋友借錢(僅僅為2.44%),還有3.66%希望通過先工作進行資本累積。由此可以看出,我國大學生創業融資渠道較為單一,需要金融機構多樣化、專業化的融資業務支持。
(二)創業環境先天不足
這方面主要體現在創業優惠政策的落實和風險投資商的吸引上。雖然近年來我國已陸續出臺各種扶持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包括稅收、信貸、基金支持等,但我們在走訪中發現,這些大學生創業人士幾乎都沒有切實享受到政策的優惠。事實上,這些政策也并未得到廣泛的落實,創業者們只能望而嘆息。有關人員表示,這些政策的真正實施需要一個過程。
再讓我們聚焦風險投資。美國是世界上創業投資最發達的國家,有成熟的資本市場,因而美國大學生的創業計劃多數很容易得到風投的青睞。相比之下,我國資本市場較為落后,創業投資處于起步階段,融資較為困難。我國現有的風險投資商以參股形式進入企業,一般都更青睞高科技、高風險、高回報行業。但剛進入社會的畢業生們一般不會選擇這些項目,而是從小規模、低成本的項目做起。因此風險投資與大學生創業融資往往失之交臂。
四、大學生創業融資方式的利弊分析
大學生創業者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客觀條件決定了并不是每一種融資方式都適合他們。因此,選擇適當而有效的融資方式至關重要。在我國,大學生的融資方式分為兩種類型: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內源融資原指企業不斷將自己的儲蓄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和抗風險的特點。外源融資原指企業通過一定方式向企業之外的其它經濟主體籌集資金,主要包括:銀行貸款、發行股票、企業債券等,此外,企業之間的商業信用、融資租賃在一定意義上也屬于外源融資的范圍。大學生創業者不存在企業自己的儲蓄,所以這里以下所指的內源融資是指親情融資,而外源融資則主要介紹政策基金、銀行貸款、合伙融資、風險投資等方式。
(一)內源融資:親情融資
由于大學生剛畢業涉世不深,缺乏經驗和人際關系網絡,而且創業的首筆資金數額一般不會很大,所以向親友借錢是個人籌集創業啟動資金最常見最簡單最有效的方式。這種融資方式因由情意牽線,所以對于籌資者來說基本不存在中途撤資的風險,而且一般都是一次性支付。其突出的優點在于一般沒有利息支出或為低利息支出,籌資成本很低,同時也不需要信用記錄或抵押。
盡管從親友那里獲得資金較為容易,但也有其缺陷。創業者應全面考慮投資的正負面影響,以公事公辦的態度將通過親情融資取得的資金細節進行整理,并最后形成一份正規的協議。如果創業出現問題,無法按時還款,可能會傷及雙方感情,以后再借很難。所以,選擇這種融資方法的創業者,在籌資時應向親友說明創業計劃的可行性與預期收益以及潛在風險,爭取讓其明白投資所用。
(二)外源融資
1.政策基金
近年來,我國促進各級政府和社會組織設立了大學生創業基金,為大學生創業者提供資金幫助。這種基金融資一般分貸款和入股兩種形式。其中貸款需要承擔還款壓力,而入股則需要考慮股份的分配和公司控制權的占有率問題。但他們都具有資金鏈穩定和籌資成本較低的優點。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就是公益性的創業“天使基金”,也是培育自主創新創業企業的“種子基金”。其下設兩種資助計劃:“創業雛鷹計劃”和“創業雄鷹計劃”,他們分別以債權與股權兩種方式對青年創業者提供資金上的幫助,并提供相應的后續支持與服務。
在我們采訪的幾位大學生創業者中,有近一半采用了該種融資方式,而這一半全部采取了貸款這種形式。究其原因,我們得知,同一機構提供的以入股形式的融資金額一般比貸款形式的大。初創企業很少需要這么一大筆資金。另外,大多數大學生創業者都是憑自己的興趣或是為了自己的夢想而創業的,如果有這么一個大股東進入,很可能出現經營理念分歧,公司就無法按著自己的設想進行下去,而是成為單純的掙錢機器,這樣就違背了當初創業的真正意愿。所以,大多數創業者都會選擇小額的貸款支持。
2.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被譽為創業融資的“蓄水池”,在創業者中很有 “群眾基礎”。它可進一步細分為擔保貸款、抵押貸款、信用貸款、創業貸款等。但很顯然,初出茅廬的大學生既沒有可靠的擔保人或擔保機構,也沒有貴重的抵押物,更不存在優質的商業信用,因此對于大學生創業者來說,前三種貸款方式形同虛設。
唯一可以考慮的就是創業貸款。創業貸款是近年來銀行推出的一項新業務,凡是被認定為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的個人,因創業需要均可申請。這種貸款不僅利率較低,而且有的地區有一定的補貼,一旦申請成功,創業者即可享受較為優厚的條件。但是其門檻很高,對申請企業的要求很嚴苛。這對于大學生創業者來說,無疑是一個大難題。因此,想要獲得創業貸款,必須有一個嚴密可行的創業計劃,充分考慮還款壓力和還款時間與企業預計經營狀況的關系,確定貸款金額。另外,創業者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因為申請貸款還需要經過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部門、中介機構等許多關卡,手續繁瑣,任何環節都不能出問題。
3.合伙融資
如果新創企業是合伙形式的,那么就可以通過合資來獲得企業的首筆資金。合作伙伴之間還可以實現優勢互補,整合人脈資源,實現新創企業健康快速的發展。該種融資方式的風險存在于財務和管理兩方面。因為合伙企業是無限責任制的,一旦公司出現危機,合伙人必須以全部財產按比例承擔責任,這樣的條件必然會讓初出茅廬的大學生望而生畏。此外,合伙人之間的協調也十分重要。創業大學生們往往都是一腔熱血,有自己的創業理念,這就導致合伙人之間很容易出現摩擦。在采訪一位大學生創業者時,她向我們道出尋找志同道合的合伙人的不易,創業三年間合作伙伴換了又換。最終她得出結論,無論企業初創時有多少人與你并肩作戰,在進入正式運營后,公司必須有一個最終決策人,否則極易造成公司管理混亂。
因此,在合伙創業開始之前,創業者要與合作者將權利、義務以及如何經營,如何獲取投資收益,如何區分工資所得與股東權益所得等一系列問題談清楚。合伙融資最應該注意的是合伙人之間是否具有相互信任的基礎,如果僅僅是因為資金的缺乏而選擇合伙,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在合伙之前將所有可能發生的問題以法律合同的形式固定下來,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4.風險投資
風險投資起源于美國,一般是高科技企業贏得資本的方式。我國在風險投資這方面還沒有得到完善發展。風險投資商多關注以高新技術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型產品的投資,比如IT、藥業、電子產品制造業等。風險投資的著眼點不在于投資對象當前的盈虧,而在于他們的發展前景,以便通過上市或出售取得高額回報。它是一種流動性較小的中長期投資。創業者往往在創業初期投入資金,經過3~7年才能開始漸漸取得收益。投資人并不以在某個行業獲得強有力的競爭地位為最終目標,而是把它作為一種實現超額回報的手段。
創辦高新技術企業的大學生是否能爭取到風險投資基金的青睞主要取決于個人的信用保證以及項目的發展前景。風險投資商除了關心創業者的技術,也同樣關注創業者本人的素質和新創企業的盈利模式。有這方面意向的大學生可以通過創業大賽、委托專門的風險投資公司、在網上或其他媒體尋資信息以尋找投資人。此外,還可以參加創業培訓班,在老師的幫助下通過制訂科學嚴謹可行性強的“創業計劃書”來說服風險投資者。
五、國外大學生創業融資方式的啟示
我們調研小組對上海的幾位大學生創業者進行了采訪,重點了解了他們創業資金的籌集狀況。目前他們主要有兩種融資方式:親情融資和政策基金。為什么只有這兩種呢?
首先,由于客觀原因,剛畢業的大學生一般會選擇較小的創業規模,如果沒有較硬的技術支持,他們更傾向于首筆投資不是很高且資金回流較快的項目。在我們的采訪對象中,他們所選擇的行業集中于服務業或外包項目。筆者認為這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大多數剛畢業大學生的思想還是比較保守的,不愿承擔太大的風險。再者,雖然我國宏觀上已對大學生創業予以一定重視,但政策落實得都還不是很到位。這就讓大學生創業者有了顧慮,在選擇創業項目時縮手縮腳,不敢嘗試生產型技術型項目。
第二,現在擺在大學生面前的其他融資方式,都有較高的門檻和限制條件。如銀行貸款這一方式,銀行的每一筆貸款支出都有嚴格的審核程序,從對借貸項目的考察到項目的進程再到資金運用的情況,可謂是過五關斬六將,這對初出牛犢的大學生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考驗,很難堅持到最后,所以很多人都望而卻步。風險投資就更是難上加難了,先不說大學生的項目能不能吸引風險投資者,即使有人投資,為了今后的合作,也需要找到與自己經營理念相投的投資者,還要考慮股份的分配和管理上的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學生創業者傾向選擇親情融資和政策基金這兩種容易獲得和控制的融資方式也就不難理解了。
相比之下,國外的大學生創業融資不僅渠道比我們廣泛,其成功率也大得多。這不僅得益于國外各種促進大學生創業的政策和計劃,也得益于他們對大學生創業教育的完善性。以下是幾個實例:
例一,英國王儲查爾斯王子大力倡導大學生創業,在王子基金的支持下,英國啟動了“青年創業計劃”。它通過聯合企業界和社會力量為青年大學生創業提供咨詢指導以及資金、技術、網絡支持,幫助青年大學生創業。其主要方式是提供債券式的創業啟動金,數額在1500-3000英鎊不等。
例二,1998年,德國大學校長會議和全德雇主協會聯合發起一項名為“獨立精神”的倡議,呼吁在全國范圍內創造一個有利于高校畢業生創業的環境,使高校成為“創業者的熔爐”。為此,德國實施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包括優惠的投融資政策,如允許創業投資公司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等法律形式注冊經營;優惠的稅收政策,如對用于新一輪創業投資的股權轉讓收益免征稅。
六、結論
由于大學生創業者的特殊性,我們需要針對他們的特點提供特定的融資方式,創業者也應根據自身情況對比斟酌。另外,我國大學生的融資渠道有待拓寬。一方面,大學生自身需提高創業素質,加強對各種融資方式的認識分析。另一方面,有關部門需加強對大學生創業的支持,爭取把政策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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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北京 100089
[摘要]資金瓶頸、自身創業準備不充分、經驗缺乏、創業教育的不完善以及政府支持政策的不全面是造成大學生創業成功率低的主要原因。根據其原因本文從政府扶持政策角度,研究了以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為例的大中型城市對大學生創業者提供的公共服務與政策扶持,為大學生創業者創業初期提供理論依據。
[
關鍵詞 ]大學生創業;失敗原因;扶持政策
一、大學生創業現狀概述
近年來,隨著各大高校實行擴招政策,導致大學畢業生就業人數急劇增長,“大學生就業之難,難于上青天”的戲謔之言也非常流行,這也從側面反映了大學畢業生就業難的尷尬現實。目前,在支持大學生多渠道就業的同時,鼓勵畢業生自主創業,既是社會發展的需要,也是大學生主動融入社會的積極選擇。在政策利好的驅動下,越來越多的大學畢業生將目光投向了自主創業。
2013年,麥可思針對2008-2012屆中國大學生就業調查顯示,從總體趨勢上,這5屆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比例在持續增長。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對畢業三年后的大學生進行的跟蹤調查中發現,在大學生畢業半年后自主創業的群體中,三年后有約7成的人退出了創業。2015年7月,智聯招聘首席執行官郭盛透露,通過智聯統計數據,一年以前有創業意愿的學生占比為3.2%,現在增長到6.4%,但統計也顯示在創業初始有60%的學生首要考慮“政府有什么政策支持”,而并非市場或者產品。與此同時,一份針對全國2000所高校發放的20萬份問卷調查顯示,學生創業資金來源80%來自親友資助,僅2%獲得政府資金支持。
由此可見:我國大學生有創業想法的人數較多,但實際創業成功率低,資金來源、政府支持、企業管理等方面無不為成為當今大學生創業路上的攔路虎。
創業,這個讓年輕人激動的想法,為什么會遭遇這種尷尬的局面?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資金不足仍是制約大學生創業的主要瓶頸。大學生創業需要國家各級政府、企業各界及社會輿論等多方面的支持,盡管近年來國家和各地政府為大學生創業出臺了多項扶持政策,但整體還不夠完善。想創業的大學生們往往找不到相關政策,或者很難符合優惠條件。
2.創業者缺乏創業知識和經驗。多數大學生創業往往僅空憑一腔熱情,自我定位模糊、在企業管理特別是財務管理上經驗不足,這些原因使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黯然退出。
3.國內創業教育的不完善。大學生創業率低,并不能簡單歸咎為大學生創業意識薄弱,高校的創業教育嚴重滯后也是問題癥結所在。目前,我國的創業教育還處于起步階段,缺乏系統的理念和體系,實踐環節薄弱。雖然很多高校都開設了創業方面的課程,但創業教育基本上仍屬于“業余教育”,僅僅是進行書面指導,很少將創業理念投入到實踐中去。
二、大中型城市促進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初探(以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為例)
為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各級政府出臺了許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稅收、培訓等諸多方面。對打算創業的大學生來說,深入了解并更好地利用政府出臺的這些創業扶持政策,才能走好創業的第一步。
1、資金支持
在資金支持方面,全國各省市政府都為大學生創業者提供了優惠的融資貸款政策,這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大學生創業群體在創業初期資金短缺的屏障,讓更多的大學生可以投身到創業的浪潮中去。
北京:從2006年5月起,除擁有北京《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外,持有本市戶籍應屆及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也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金額最高100萬元,采取小額擔保貸款、大學生村官等免擔保方式,由區財政進行貼息。
天津:大學生創業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可給予最高30萬元貸款;對已經成功創業且帶動就業5人以上、經營穩定的創業者可給予貸款再扶持,貸款總額度最高5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對符合國家和本市貼息規定的,給予貼息。
上海:小額貸款擔保政策的扶持范圍擴大到創業后三年以內的創業組織,擔保金額提高到100萬元。其中,10萬元以下的項目可免個人擔保。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向銀行申請開業貸款擔保額度最高可為7萬元,并享受貸款貼息。
重慶:優先向高校畢業生(含非重慶戶籍)發放小額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10萬元,并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政策。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并持續經營6個月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2、減免費用、降低門檻
減免注冊登記、房屋租賃管理等費用,放開申請門檻,這在實際意義上不僅幫助大學生創業者節省了創業期初投入的啟動資金,更在一定程度上簡化了創業前期企業的申請流程,易于大學生創業者前期運營,讓更多的創業者能有機會實現創業夢想。
北京:公司股東(發起人)可自主約定注冊資本總額,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凡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高校畢業生的人力資本、智力成果、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投資的,允許將其抵充40%的注冊資本。
天津: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首次出資額允許為零,允許高校畢業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圍內的相應場地作為經營場所進行注冊登記。允許具有管理才能、技術特長或者有專利成果的畢業生以人力資源和智力成果向私營企業投資入股,最高可達注冊資本的20%。
上海:畢業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投資設立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冊,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注冊資本。從事個體經營的,自注冊登記之日起三年內,免收相關行政事業收費。
重慶:落實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先照后證”登記制,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大學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1年內可免繳行政事業性收費。
3、稅收優惠
免征增值稅營業稅、降低稅率,這些都是政府給予大學生創業者的特殊優惠,這些政策的出臺有利于大學生創業群體節省企業運營資金,降低運營成本,減輕企業負擔,這也是政府從另一角度給予的資金支持。
北京: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下文稱為“兩證”)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的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下文稱為“稅費”)。
天津:持有“兩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稅費”。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海:對持“兩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稅費”。
重慶:對持“兩證”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在3年內按照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稅費”。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4、建立創業園、孵化基地
為破解大學生創業缺資金、少項目、沒經驗的三大難題,不少省市都為大學生創業者興建了創業實訓基地、創業孵化中心、創業產業園等專門的創業場地,進一步解決了大學生創業者創業前期“孵化”難題,使不少創業項目可以順利的進行下去。
北京:由市教委牽頭籌建高校大學生創業園,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場地,并每年投入專項資金,用于支持500個左右的大學生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高校大學生創辦科技企業的優先入駐中關村科技企業孵化器、中關村示范區創新型孵化器和高校大學生創業園等孵化器。
天津:為創業大學生提供一至兩年的免費創業場地,同時提供資金申請、登記注冊、法律、工商、稅務、財務等“一站式”服務。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由市就業資金給予房租補貼,未入駐孵化基地但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自主創業企業,按同樣標準給予企業房租補貼。
上海:張江、虹橋臨空、徐匯及科技創業孵化基地等創業園可為創業者提供創業資助基金、孵化基金、種子基金、融資擔保等資助,并可協助其企業申請國家、地方創新基金等。
重慶:由重慶高技術創業中心創辦,為初始創業的大學生創業者提供共享服務空間、經營場地、政策指導、基金申請、咨詢策劃等多類創業服務。
5、創業指導和培訓
為大學生創業者提供全方位的創業指導和培訓,有助于解決其在創業初期盲目投資、管理混亂等諸多經營問題。通過對創業流程、企業管理等方面的指導和培訓,大大降低創業失敗比率,幫助大學生創業群體更好、更快的明確企業運營流程、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問題,為提高大學生創業成功率提供了極大助力。
北京: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免費為創辦企業的畢業生、優惠為創辦企業的員工提供一次培訓、測評服務。
天津:大學生可到具有創業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參加免費的創業培訓。在校生可到所在院校就業創業指導部門申請創業培訓;畢業生可到各區縣人力社保局申請創業培訓。
上海:設立專門針對應屆大學畢業生的創業教育培訓中心,培訓中心開支由政府提供,免費為大學生提供項目風險評估和指導,幫助大學生更好地把握市場機會。
重慶:每年組織10000名有創業意愿的在校大學生開展“產生你的企業想法”(GYB)創業培訓,按照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每年組織6000名有創業培訓需求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辦你的企業”(SYB)或微型企業創業培訓,成功創業的按照不超過1500元/人和1000元/人標準給予補貼,未創業的按照60%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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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創業融資 融資模式
全球創業觀察(GEM)中國報告,中國的創業活動在全球效率驅動和創新驅動型經濟體中仍然處于活躍狀態。根據我們完成的2014年數據調查,中國創業活動指數(15.53)高于美國(13.81)、英國(10.66)、德國(5.27)、日本(3.83)等發達國家。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形勢下,當代大學生創業仍然面臨著諸多困難。有研究者通過調查發現,財務資源是大學創業者最缺乏的創業資源,62%的大學生認為創業最缺乏的是資金。而且創業融資的模式選擇較為單一,主要來源于人脈融資和合伙人投資。麥可思研究院2014年的《中國大學生就業藍皮書》 顯示2013屆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的資金80%來源于父母、 親友投資或借貸和個人儲蓄;商業性風險投資僅占比2%;政府資助小額貸款占比2%。
對于大多數高校而言,大學生創業是解決大學生就業難問題的一劑良藥,然而,大學生畢業之后創業與高校的聯系比較薄弱。高校針對大學生創業融資的支持也微乎其微,高校對大學生創業融資的輔助功能尚未有效發揮。因此,如何解決大學生創業融資難問題是本文研究的重點。本文將針對創業融資模式類型的特點進行分析,結合大學生創業的階段性需求以及風險控制需要,給出各階段適用的融資模式及組合。并且文章將分別從高校和創業期大學生的角度給出創業融資對策。
一、大學生創業融資模式的類型及適用性分析
(一)大學生創業融資模式的類型
郭偉威(2010)認為,我國大學生創業融資的來源主要包括政策基金、親情融資、天使基金、合伙融資、風險投資、金融機構貸款。王亞娟(2015)將創業融資模式類型分為內源和外源,主要包括親友借款、大學生創業者勤工儉學等積蓄;銀行貸款、 合伙融資、 天使投資、 風險投資和民間借貸、政府推動的融資渠道等。吳佩君(2016)將天使投資歸納入風險投資,實證研究4項占比最高的融資模式,人脈融資、風投融資、金融貸款、合伙融資。
(二)大學生創業融資模式的特點及適用性分析
戈爾曼認為大學生創業選擇何種融資方式,應結合投資的性質、 企業的資金需求、融資的成本和財務風險以及投資回收期、投資收益率、舉債能力因素(吳佩君,2016)。本文采納吳佩君(2016)的分類方式(人脈融資、風投融資、金融貸款、合伙融資),并加入“政策基金”,圍繞大學生創業融資資金量的需求及財務風險的控制需求進行分析。本文從融資數額、融資成本、財務風險、融資難度四個方面分析大學生5種主要創業融資模式的適用性。
第一,人脈融資:王亞娟(2015)認為人脈融資通常利率較低甚至沒有利息; 籌措資金速度快,風險小,成本低,易獲得。但是寧茹(2015)認為這種融資方式所籌集的資金往往非常有限,難以滿足創業者的需求。
第二,風投融資:吳佩君(2016)以粵東六所高校為例的大數據分析結果顯示風險投資是大學生創業者的首選融資方案。因為風投融資不需要擔保抵押,也不需要償還。 風險投資基金的投資方式一般為股權投資,參與企業的重大決策活動,協助企業進行經營管理,有助于降低大學生創業風險。但是王亞娟(2015)認為風險投資方比較青睞科技含量高、商業模式新、背景與現金流良好、發展迅猛的項目和高發展潛力的創業者及其團隊。但是大學創業者很難得到他們的關注,而且高校也缺乏有效的風險投資進入和退出機制。
第三,金融貸款:金融機構貸款是指企業向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介入的資金,其中商業銀行是國家金融市場的主體,資金雄厚,可向企業提供長期貸款和短期貸款(寧茹,2015)。但是王亞娟(2015)研究發現金融貸款存在貸款利率高于普通商貸利率且還款期限較短等問題。吳佩君(2016)也認為金融貸款額度過低,對抵押物要求高,手續繁瑣。
第四,合伙融資:合伙融資即按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利潤的原則,直接將個人或相關單位的投資進行吸收的一種融資途徑(寧茹,2015)。合伙融資有利于資源的利用和整合,增強企業信譽,盡快形成生產能力。缺點是容易產生意見分歧,辦事效率低,甚至會動搖合伙根基(王亞娟,2015)。
第五,政策基金:政府政策性融資是政府為鼓勵創業,支持技術創新和專業化發展,用于新企業運作而建立的融資基金,是大學生創業最應爭取的融資方式之一(寧茹,2015)。王亞娟(2015)列舉了財政專項資金、創業基金以及創新創業計劃( YBC 基金)。各項基金贊助的數額與數量各有特色,具有低利率、低風險等優勢,但是三種基金具有針對性不強、地域局限性、申請程序嚴格和資金來源有限等問題,并不能滿足廣大大學生創業者的需求。
二、大學生創業融資模式的適用及建議
(一)推動高校創業融資平臺搭建
針對大學生創業融資資金量的需求、創業融資風險的控制需要,建議高校成立創業孵化基地、組建天使投資基金會、建立創業大學生資源庫。首先,成立創業孵化基地,整合具有專業經驗知識的教師與企業家共同指導大學生創業。再者,由高校牽頭,帶動合作企業組建天使投資基金會。基金會主要扶持具有發展潛力的創業項目。創業大學生可以通過路演和競賽的形式展示創業項目。基金會成員可以給予創業項目資金投入與技術指導。最后,建議高校建立創業大學生檔案庫,與創業畢業生建立密切聯系,如每年定期召開創業研討會,分享創業經驗。創業成功的同學亦可以加入天使投資基金會,扶持其他創業項目。
(二)大學生創業融資模式建議
Reynolds (2005)根據 GEM (全球創業觀察)報告的定義,將創業進程分為四個階段:創業機會識別期,創業機會開發期、新企業成長期以及企業穩定期。本文將大學生創業分為兩大類別,分別為科技創新與開發類和傳統實體店類。科技開發類項目前期需要大量的研發資金與技術支持,傳統實體店則在新企業成長期需要更多的資金擴大經營。考慮到兩種類型企業在各時期的風險承受能力與發展需要,給出以下各階段適用的融資模式。
基于上述分析,人脈融資、合伙融資具有低風險、低成本的優勢,比較適合處于創業識別期的傳統企業;科技創新與開發類創業項目前期需要大量研發與推廣資金,風投融資財務風險低,而且其中的股權融資,使得風險投資人參與項目的研發與管理,規范創業項目。創業機會開發期需要大量低風險資金,此時企業償債能力較弱,建議傳統實體店采納合伙融資與風投融資的組合,科技創新與研發項目采納風投融資與政策基金組合的模式。新企業成長期是企業走向成熟的過渡時期,此時企業具有一定的財務風險承受能力和償債能力,若有資金需求,可以增加金融貸款的比例,降低股權稀釋的風險。處于企業穩定期的企業將有能力使用自有資金進行運轉,如需擴大發展與影響力可考慮股權融資甚至IPO上市(如表1)。
(三)政府在政策上給予更多扶持
大學生創業初期,缺乏融資經驗,需要高校指導與跟進。首先,政府可以在政策上組織或激勵高校建立大學生創業檔案與創業融資平臺,促進高校與創業畢業生的交流以及技術指導工作的開展。其次,政府可以提供貸款或設立專項的支持基金。一方面降低大學生創業貸款門檻,增加貸款數額,一方面設立專項基金扶持有特色的創業項目,使得更廣泛的創業大學生可以滿足融資需求。
三、結語
大學生創業正在蓬勃發展,但大部分創業企業對融資模式的選擇并不完全適合發展階段的需要。原因在于創業大學生的理論水平尚難以自主選擇適合的融資模式。社會給予的融資方式存在種種問題和障礙。大部分高校尚未建立針對創業大學生長期有效的培育機制。因此,本文從大學生創業融資模式的類型及適用性進行分析,發現各階段創業融資的需求可以由5種基本的融資方式組合來滿足,這種融資方式的組合稱之為融資模式。若進行更深一步的研究,在融資模式中各融資類型的比例可以根據企業發展階段的各項指標進行估算。本文討論給出的創業融資模式將對下一步實證研究提供指導。
(作者單位為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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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創業;融資;困難
一、大學生創業融資現狀分析
(一)大學生創業現狀。近日,總理強調“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調動起來”。大眾“創業潮”契合政府經濟轉型的“創新潮”,共同匯聚成一股充滿活力的時代洪流。大學生作為創業者色鮮明的一個群體值得人們關注。作為日益成為社會主要力量的大學生,更傾向于自己規劃和主宰自己的職業生涯,因此創業成為了他們實現自己夢想的重要途徑。但是,他們在創業過程中會遇到很多方面的困難,其中,融資難是主要的問題之一。
(二)大學生創業融資難的原因
1.融資渠道狹窄不暢通,且融資成本高。目前我國的創業投資機制還不是很健全,融資渠道不僅狹窄而且不夠暢通,這給大學生創業帶來了很大的困難。調查顯示,65.66%的大學生團隊通過自己集資進行創業,而通過銀行貸款籌到資金的只有11.53%。另外,通過政府創業基金、風險創投和導師投資獲得資金所占的比例分別為2.9%、447%和1.32%。銀行對大學生創業者信貸管理嚴格,出于審慎考慮,“為不錯貸,寧可不貸”。
中小企業在融資過程中貸款利息、抵押物登記評估費用、擔保費用、風險保證金利息等融資成本較高。
2.我國風險投資事業不夠發達。雖然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二經濟體,而且風險投資事業處于穩步上升期,但我國的風險投資機構無論是規模還是發展程度仍受到國外機構的影響,這必將會制約我國建設創新型社會的目標,使得大學生創業者獲得創業資金更加困難。
二、大學生創業常用的融資方式
通過文獻查閱,了解到大學生創業常用的融資渠道,大學生融資的主要問題在于渠道單一,我們對其優缺點進行如下分析:
1.政策基金。政府提供的創業基金通常被稱為創業者的“免費皇糧”。政府的投資一般都是免息的,降低或者免除了融資成本。但是申請創業基金有嚴格程序要求;政府基金更傾向于扶持朝陽產業,新興產業,普通的創業項目申請不易。
2.高校創業基金。高校在大學生創業期間起到鼓勵、促進的作用,大多數高校都有設立相關的創業基金以鼓勵本校學生進行創業嘗試;以與所屬城市政府、大型商社等共同推出基金項目為主。
學校有專門的創業項目培訓指導課程,有利于培養大學生理性處理問題的能力。與此同時資金規模不大,支撐力度有限,面向的對象不廣,大多針對開創技術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
3.金融機構貸款――銀行小額貸款。銀行貸款的放貸主體以各大銀行為主,主要是面向本地區的大學生及個人的一種激勵型貸款。銀行財力雄厚,貸款性質來說,屬于信用貸款。但是手續繁瑣,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所貸款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營業收入要經過銀行結算。
4.風險投資。風險投資是一種融資和投資相結合的全新投資方式。對科技含量高、運營模式新、團隊背景豪華和現金流良好、發展迅猛的有關項目來說,融資速度快,接收資金量大。融資項目局限,投資門檻高,操作程序復雜。我國風險投資來源渠道狹窄,主要來自政府。
5.民間借貸。民間借貸的形式靈活、簡便,融資速度快,收益率高,服務人性化,具有信用約束優勢。但是民間借貸聲譽較差,利率高于銀行利率,融資成本高,風險大;一旦創業失敗,融資者將面臨一筆數額巨大的債務。
三、創業融資難的分析與建議
(一)不同行業對創業融資渠道的影響。大學生創業雖然方式以及模式多種多樣,但是創業融資方式選擇能力低、選擇范圍狹窄成為束縛大學生創業的主要問題。選擇行業的不同對于融資方式以及渠道的選擇產生較大影響,以下本文對于目前大學生創業的幾個熱門行業進行簡單分析。
1.服務業創業融資特征。由于服務業的創業門檻低,退出較容易,成為許多大學畢業生創業的首選。其資金投入相對較少,資金使用面較窄,創業者承擔的風險較小,因此是一般中小型比較愿意給予貸款的對象。
2.電子商務創業融資特征。電子商務逐漸成為大學生創的又一熱門,由于當今電商市場規模的局限,以及電子商務本身所具有的前期投入多、投資回報期限長、風險大等特點,往往面臨著銀行不愿借貸的融資困境。基于上述分析,因此天使基金,風險投資成為電子商務融資的主要方式,但是電子商務的融資結構還有待進一步發展完善。
3.科技創新型創業的融資特征。科技型企業有形資產少,無形資產比例高,因此,一般銀行大多不愿意向高科技創業企業提供信貸資金,而以創業者和科研人員的個人投資為主,之后,資金需求逐步由私人投資轉向“風險投資基金”,銀行還是不愿意大規模介入。
(二)針對大學生融資問題的建議。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務院出臺的一系列措施助力小微企業,激發民間個人投資活力,大力支持大學生創業。其在稅收上一些列減免措施,也從側面減輕了大學生創業融資的難題。因此大力落實政府相關政策成為耽誤之急。
1.落實小額信貸制度。小額信用貸款的主要對象是個人或是家庭。貸款的金額一般在1000到十萬元之間,具有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擔保的優勢。自2004年以來,國家陸續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小額信貸的發展,如中安信業已經得到廣泛認可,接著幾大銀行也陸續開展了小額信貸業務。貨幣市場小額信貸作為創業的大學生的一個融資渠道,尚存在一些問題,只有解決這些問題才能真正的為創業的大學生帶來福音。
2.放寬大學生申請貸款的優惠年限。國家應針對大學畢業生會先到企業工作幾年再去創業的現象,適當放寬大學生創業申請貸款的期限,不要只應用在“應屆畢業生在畢業當年創業者”,調低擔保要求,或者提供免擔保貸款。由于需要貸款的人不一定有足夠的能力提供擔保,因而銀行和小額信貸機構應該針對不同經濟背景的學生要求不同程度的擔保量。
3.簡化申請小額信貸的程序。信貸機構應將申請時需要的文件和流程提前在網上或者辦事處里詳細公布,以及完善機構內部的工作承接關系,以免因申請人帶不足資料而帶來不便,或者因工作的連接上的缺失而導致工作沒人做或重復做。
4.預取工薪。創業者憑借個人履歷通過目標企業面試考核并簽訂兩至三年后的長期勞動合同,工薪標準為正常標準的90%。企業負責為創業者向銀行作擔保,為其貸得資金。
創業者自身必須擁有足夠的素質與能力,獲得對方投資信任以及雇傭信任。若創業失敗,則要承受未來數年收入偏低的風險,并且在創業失敗后的就業選擇上受到合同限制。
企業必須擁有充足的閑置資金,并且承擔資金回籠時間長、收益可能不如其他方面投資的風險。若創業者創業失敗,企業則需替創業者向銀行先行墊付貸款。創業者創業失后的工作狀態對其工作質量也會有所影響,企業必須有相應的應對機制。(作者單位:重慶工商大學經濟學院)
項目基金:2014年大學生創新課題基金項目結題成果
參考文獻:
[1] 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與破解途徑新探,王敏,陜西理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08-20
[2] 論大學生創業融資制度的優化,應永勝,呼倫貝爾學院學報,2013-10-30
[3] 我國大學生創業資金籌集的難點及對策,邢楠,經濟縱橫,2012-01-10
創業投資是從“Venture Capital(即VC)”翻譯過來的,現代意義上的創業投資起源于美國,它體現了資金、管理、技術、創業精神的有機結合,是一種有別于一般投資的金融創新行為,它指的是在資本上支持那些風險較高的創新活動。我國的創業投資興起較晚,它始于我國20世紀80年代。國內對“創業投資”一直具有不同版本的譯法,具體可以參看表1。
由此可見,國內對“VC”具有多種不同的叫法,那么國家在進一步規范創業投資行業方面就比較困難,而且也很難予以政策上的支持。“Venture”這個詞最初的意義是“冒險”,但是,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在企業創業領域,“Venture”并不僅僅指的是“冒險”,它現在已經逐漸被賦予“創業”和“冒險創建企業”這發面的特點內涵。因此,“Venture Capital”就有了“創業資本”這樣一個資本形態的名稱。后來隨著人們對這個詞的不斷深入認識,最后又被賦予了動態的概念,即現在所稱的“創業投資”。但是,這并不是說“Venture Capital”在任何情況下都指的是“創業投資”,在現在的創業投資領域,根據具體的不同語境,它還是可以翻譯為“創業投資”或者是“創業資本”。
從嚴格意義上來講,“創業投資”這個概念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創業投資一般包括兩種不同形式的投資。一種是非正式私人投資(Informal Business),這種投資的投資量一般比較小,范圍也比較狹窄,它完全是由個人自行決策。另外一種是制度化創業投資(Venture Capital)。狹義的創業投資則主要指的是現代意義上的制度化的創業投資。
二、大學生創業投資風險分析與規避
大學生創業投資可以很好地解決就業難的問題,而創業投資是一個高風險與高收益并存的行為。因此,在創業投資時,必須認真把握風險問題,然后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規避。從創業投資的風險來看,主要分為融資階段、投資階段、退出階段三個階段,下文將從三個階段出發,分析其存在的風險以及規避的方法。
(一)融資階段創業投資風險與規避措施 具體如下:
(1)融資階段風險。大學生創業投資始于融資,如果在融資階段就遇到資金短缺,那么就會嚴重影響創業投資的發展。表2是我國創業投資機構投資金分布圖。一是融資渠道單一。大學生創業投資的業務流程是從融資開始的,它為后續開展投資、管理、退出等業務提供良好的前提條件。因此,融資階段對大學生創業投資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就目前我國大學生創業投資的融資渠道來看,非常單一,大多是依靠銀行貸款,大學生的資金來源比較有限,嚴重影響了大學生創業投資后期工作的開展。二是信用風險。大學生在創業投資時,由于自身的特點,比如認知有限,不能夠有效降低自身的經營風險,大學生創業投資所處的信息不對稱環境等,導致很多金融機構不相信大學生創業投資,對大學生的信用產生了懷疑,所以采取了不利于大學生創業投資的貸款審批辦法,比較常見的有不授予基層銀行以貸款決策權,或者是對貸款審批權不收等方面的辦法,最終給大學生創業投資的融資帶來很大的風險問題。
(2)融資階段的風險規避措施。具體為:
一是拓寬融資渠道。想要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就需要多方面的支持。政府方面要予以政策上的支持,設立大學生創業投資基金。根據大學生創業投資的融資情況,政府可以將扶持大學生創業投資發展基金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另一類是創業投資企業風險補貼資金,這方面的資金必須要由財政專項資金來安排預算。一方面,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可以根據大學生創業投資的具體情況,采取兩種不同的方式來扶持大學生創業投資,一種是跟進投資方式,另外一種是參股創業投資方式,有針對性地幫助大學生解決融資問題,大力支持大學生創辦的高新技術產業。另一方面,創業投資風險補貼資金則是為大學生的創業投資所提供的風險補償機制,能夠有效幫助大學生規避融資風險。在國家信貸收緊的形勢下,政府設立大學生創業投資發展基金,可以有效幫助大學生初創期的融資問題,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制定相應的管理方案,從而更好地為大學生創業投資服務。財政部門要進一步采取相關的措施,對這方面的基金進行監管,確保基金的使用,然后定期向相關部門上報資金的運作情況,然后針對其中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政府要做好引導工作,通過多種運作方式來為大學生創業投資提供融資服務。
二是創辦大學生創業比賽和培訓。在學校中創辦創業比賽,通過一系列的創業模擬練習,可以讓大學生提前了解創業投資的相關知識,進一步鍛煉大學生各方面的能力,比如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投資意識,積累創業投資知識,提高創業投資素質,這需要社會和學校的共同合作。1983年,美國的奧斯汀德州大學舉辦了第一屆大學生創業競賽,后來很多學校紛紛舉辦了大學生創業競賽。在校期間就組織學生進行創業投資,讓大學生積累關于創業投資方面更多的知識,提高了這方面的能力,也能在很大程度上規避融資階段的風險。
三是金融機構的貸款傾斜。大學生在創業投資階段,受各方面因素的影響,社會上很多的金融機構不太愿意將資金貸款給大學生。為了解決這方面的難題,政府機關應該給予幫助,讓金融機構在貸款上做一些傾斜,促進大學生的創業投資取得良好發展。具體來講,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解決:其一,優先貸款支持,適當發放信用貸款。為了能更好地解決大學生融資階段的貸款問題,解決大學生的信用風險,對那些高校畢業生的貸款,可以由大學生自己作為借款主體,而貸款的擔保方可以是其家庭成員,但是需要其擔保人具有穩定的收入或者是擁有有效資產,這樣可以實行聯合擔保。此外,對于那些還款有保障(比如創業投資的項目收益大、風險相對較低等)、資信良好的擔保人,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可以適當發放一些信用貸款,解決大學生創業投資的融資問題。其二,進一步簡化貸款手續。大學生在創業投資時,需要的資金流動性比較大,如果貸款手續復雜,則會嚴重影響大學社的貸款熱情,而且還會影響創業投資的后期發展。因此,金融機構在充分保證貸款的各項流程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外,進一步簡化貸款手續。其三,利率優惠。考慮到大學生創業投資的具體情況,金融機構可以根據貸款風險度的不同,在貸款利率上給予大學生一定的支持,即充分考慮法定貸款利率,然后根據情況不同,做出適當的下浮或者上浮,從而為大學生的融資貸款服務,幫助大學生規避融資階段的風險。
(二)投資階段創業投資風險與規避措施 具體有:
(1)投資階段風險。在大學生的創業投資中,創業投資在運作的過程中伴隨著多方面的風險,這些風險都會影響大學生創業投資后期的發展。具體來講,這些風險主要表現在:
一是技術風險。一般來講,大學生在創業投資時,大部分投資的企業是處于種子期或者是初創期,且這些企業大多是屬于中小型的高新技術企業。那么這些企業的科技成果還不太成熟,處于向新成品、新技術轉化的過程。此外,這些新產品和新技術都是處于發展期,沒有經過市場和大規模生產的檢驗,本身還不太成熟。在實際的生產中,人們無法預知這些技術的可行度有多高。因此,這方面的投資風險就比較大。技術方面的風險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新技術在轉化為產品之后,并不是完美的,往往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缺陷。另一方面,配套風險。在這些高新技術企業中,如果想要將技術轉化為生產,其中需要很多方面的配套,比如多種專業相關技術配套、其他資產配套等。如果在轉化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利因素,比如相關技術不成熟、原材料稀缺等,這些都會嚴重影響科研成果向產品的轉換。
二是市場風險。創業投資項目的風險往往會受到市場的影響,比如市場競爭環境、市場定位環境等,從而嚴重影響了大學生創業投資發展。具體來講,其風險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競爭對手的數量問題。就目前我國的科技水平來看,還存在信息不充分的問題,這就造成好幾家公司同時開發某一技術,無形中提高了競爭的風險程度。其二,需求分析問題。大學生在創業投資時,還需要做好目標市場定位,調查所投資的項目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場需求,從而為后期的決策提供良好的依據。如果市場需求分析不可靠,那么就會提高投資風險的程度。
三是外部環境風險。從創業投資是周期來看,它屬于一種中長期的投資,而投資階段又存在很多不確定的因素,比如國家政策的改變、市場經濟的景氣程度等,這些都會增加大學生投資階段的風險問題。
(2)融資階段風險規避措施。投資階段是影響大學生創業投資的核心階段。因此,大學生在創業投資的投資階段,一定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及時規避投資階段的風險問題,從而促進投資階段的順利進行。具體來講,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著手解決:
一是合理選擇投資形式。一般來講,每個項目在不同的階段和領域,其面臨的風險也是不一樣的。所以大學生一定要根據項目的特點,合理選擇投資形式。常見的投資形式有以下幾種:其一,組合投資。這個組合投資又可以進一步細分為兩種方式。階段投資組合。一般來講,創業企業都要經過五個不同的發展階段,分別是種子期、起步期、擴張期、成熟前期、重建期。這五個階段所需要的投資額以及面對的風險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從我國創投項目的階段來看,其投資的金額可以參看表3。行業投資組合。對于不同的項目而言,其面臨的風險是不一樣的,那么大學生在投資的時候,一定要實行分散投資,從而最大程度上規避投資風險。其二,聯合投資。大學生的資金畢竟有限,那么在投資的時候,如果某個項目需要的資金量比較大,大學生不能獨自承擔投資風險,那么就可以聯合其它創業投資企業一起投資,這樣可以大大分散投資風險。一般來講,由那些投資經驗比較豐富的創業投資公司充當“領投”的角色,大學生就可以扮演“跟投”的角色,這樣可以大大降低投資風險,還可以學習“領投”企業的投資經驗。
二是慎重選擇項目。是否選對創業的項目直接影響大學生投資的成敗。因此,大學生在選擇投資項目時,一定要慎重,避免僅僅依靠想象或是理想來做事。在創業前期,一定要做好市場調查,比如調查項目的市場定位、競爭對手的數量、項目的消費人群、項目的優勢和劣勢等,從而做到理性投資。此外,在創業的初期,在選擇項目的時候,必須要做到以下兩點:其一,盡量選擇那些自己比較熟悉或者是擅長的項目,這樣可以讓自己盡快適應行業業務,節約成本,還能進一步縮短項目的摸索時間,從而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其二,關注政府的相關政策,盡量選擇那些享受政策優惠的項目,大學生選擇這些項目后,可以充分利用這些政策優勢,促進項目的良好發展。其三,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這就需要大學生及時關注國家相關的政策法規。大學生在創業投資階段,很容易遇到各種風險,比如合同詐騙、知識產權侵權等。因此,大學生一定要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避免掉入各種陷阱,充分利用法律法規來捍衛自己的權利,同時提供警惕,確保投資階段的順利發展。
三是充分利用合同。大學生在創業投資時,選擇創業投資的項目后,一定要充分利用合同來規避投資風險,其中涉及多方面的知識,比如聯合售賣權、保險保障條款、參與和監督條款、反稀釋條款等,從而最大程度上規避投資風險。
(三)退出階段創業投資風險與規避措施 創業投資的退出,它指的是大學生所投的企業發展成熟之后,將之前投入的所有資本通過某種形式,最終轉化為資金形態予以撤回。大學生創業投資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良好的收益,大學生只有將投入的資本退出,才可以最終實現收益,然后再將創業資本投資到其它項目中,這樣就可以獲取更大的利益。
(1)創業投資退出途徑。從創業資本的退出途徑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首次公開發行。就目前我國創業投資的退出途徑來看,首次公開發行是目前最為成功的方式,它獲得的收益也最高。這種退出方式指的是創業企業轉變募資方式,即由之前的向個別股東募資轉變為公眾募資,這種退出方式具有多方面的優勢,比如可以根據股票的市場價格來靈活控制退出時間、取得價格優勢、為企業融資提供良好的道路等。二是第二期收購。創業投資企業通過資本投資,扶持創業企業的經營,但是創業企業的發展并不是非常好。那么創業投資企業就可以將手中的股權轉讓給別人,這樣并不影響創業企業的股權結構。這是目前我國比較常用的創業投資退出方式。三是并購。創業投資企業在退出資本時,中間遇到了轉讓股份的困境,它涉及到創業企業的所有股東的股權所有問題,那么就需要創業投資企業各方面的配合,這種創業投資退出方式實行起來比較困難。四是回購。所謂企業回購,它指的是所投創業企業,因為企業經營的需要,想要從創業投資企業手中贖回他們所擁有的股權,從而實現了企業股權的內部化。這種退出方式操作起來也比較簡單,耗費的時間也比較短,所以也比較常用。五是清算。創業企業在其生產經營中,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比如經營不善、管理不當等,創業企業的發展陷入困境,失去發展的可能性。創業投資企業就會采取清算的方式來退出。從清算的操作方法來看,主要是將創業企業的資產采取拍賣手段,最終將其變現,從而獲取自己應有的殘值。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種清算方式是一種不成功的退出方式。
(2)退出階段風險。一般來講,創業投資企業在實行股權投資時,最終的目的是通過最終的退出來獲得最大程度的資本增值。但是,創業投資企業在退出時,并不是一帆風順的,在退出的時候也面臨多種風險。具體來講,退出階段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創業企業價值下降。大學生在創業投資時,面臨著巨大的風險。比如創業企業在資金投入階段,創業企業的技術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但是,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在創業投資退出時,其市場價值猛然下降,那么大學生就失去了最佳的退出時機,不能獲得理想的價格,最終造成了很大的損失。二是創業企業不配合。大學生在創業投資退出時,需要創業企業的配合。但是,當創業投資企業需要退出時,與創業企業或者是創業企業的管理層出現了利益沖突,兩者之間沒有達成共識,那么就會嚴重影響創業投資企業的退出。三是產權交易市場的缺陷。產權交易市場是創業投資退出的重要途徑之一,但是就目前我國產權交易市場來看,還存在很多的缺陷,從而嚴重影響了創業投資的退出。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其一,產權交易市場分散。由于我國缺乏對產權市場的宏觀調控,所以導致其交易市場分散,不利于創業投資的退出。其二,市場定位模糊。就我國產權交易的市場定位來看,政府的行政命令較多,產權交易市場大多依賴于國有企業改制服務,從而大大降低了產權市場的匯集。其三,產權交易市場的很多功能難以發揮出來。
(3)退出階段風險規避。為了進一步規避創業投資在退出階段的風險,必須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予以解決,使得創業投資得以順利退出。具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合理選擇退出方式和時機。大學生在創業投資中,為了實現收益的最大化和盡量避免與創業企業發生利益沖突,充分結合創業公司的特點,選擇合適的退出方式以及退出時機,規避退出階段出現企業價值驟降的風險問題。這里就需要大學生關注市場動態。對于創業企業的產品,了解市場發展動態,從而掌握好其發展趨勢,在最合適的時機選擇退出。這樣既能獲得最大的收益,又能與創業公司達成共識,最終獲得良好的收益。
二是充分利用合同的制約作用。大學生在創業投資時,為了避免退出階段出現的各種糾紛,就可以對后期可以預料到的各種風險,以合同的形式事先約定好,這樣就可以通過合同的強制性特點來規避風險問題。一般來講,在合同中涉及到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退出條款,其中要包括回購保證、強制轉讓、轉換條款;優先清算條款,從而保障創業投資的順利退出。
三是拓寬退出渠道。為了最大程度上規避創業投資中退出階段的風險,必須要進一步拓寬退出渠道。具體來講,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著手解決。其一,政府部門應該要充分考慮我國資本市場的現狀,結合現有的條件,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進一步規避中小高新企業資本退出風險。其二,充分發揮產權交易市場的作用。產權交易市場對創業投資的退出具有重大的影響。因此,必須要充分發揮產權交易市場的作用。要不斷擴大產權交易的品種,在原有的物權交易的基礎上,進一步大力發展股權等多方面的交易。要統一交易規則,確保交易信息得以充分披露,這就需要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方便創業投資企業能夠在一個完善的產權市場中順利流通,保證創業投資的順利退出。要采取有力的措施打破產權交易市場地域分割的格局,確保產權交易市場的無障礙交易。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