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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商品經濟市場經濟計劃經濟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政治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發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中國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影響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經濟的歷史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問題,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科學分析,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1]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自然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內容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2]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而是取決于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當生產力的發展十分低下時,人類只能依靠“人的依賴關系”來戰勝自然,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人與自然之間的“自然經濟”時期;當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同時伴隨勞動成果有了剩余而產生私有制以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關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形式上,即人們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滿足自身的需要,隨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形式也就進入了“商品經濟”發展時期;當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使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勞動將成為人類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隨之消亡,個人得到全面發展,那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就不需要通過“交換”的形式來實現,也就不需要“價值”插手其間,而是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從而進入“產品經濟”的發展階段。
可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是一個客觀的“自然歷史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因此,“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問題。
社會客觀經濟形態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商品經濟”形式的發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簡單商品經濟”也稱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復雜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市場”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樞紐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可見,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網絡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經濟”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網絡結構的社會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規律,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發展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5]“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問題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科學理論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影響。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理論,從分析和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規律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社會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科學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終于被認識了的本性來對待這種生產力的時候,社會的生產無政府狀態就讓位于按照社會總體和每個成員的需要對生產進行的社會的有計劃的調節。”[9]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在此基礎上,列寧對“計劃經濟”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發展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經常的、自覺保持的比例性也許確實是計劃性”[10]。這被認為是對“計劃經濟”經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們深思,它表明“計劃經濟”的內涵在本質上就是要經常的、自覺的保持社會各個生產部門發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計劃經濟工作問題上,列寧更是強調對計劃“應該根據實際經驗和更詳細的研究來修正它”,否則“我們就會盲目行動”[11]。他堅決反對用主觀計劃來代替實際工作,并且明確地告誡說:“完整的、無所不包的、真正的計劃=‘的空想’。不要追求這種空想”,如果把國家經濟計劃化了,“這是莫大的危險”[12]。這對我們重新認識和正確理解“計劃經濟”,為計劃經濟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
我們從經典作家對計劃經濟的論述中可以看出,他們所主張的“計劃經濟”是建立在符合客觀實際,并且根據實際的變化不斷修正和完善的、科學意義上的計劃經濟,為的是達到合理、充分地調節社會經濟資源和發展社會經濟的目的。這表明,計劃經濟應該建立在客觀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并且反映經濟規律的要求。因此“計劃經濟”是指: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客觀規律的要求,社會(國家)從具體情況出發,預先擬定經濟的發展方案,并在實施過程中不斷地進行修正,從而對社會經濟活動實行“自覺”的組織管理和調節,它是自覺運用經濟規律的主觀表達形式。這就不難看出,“計劃經濟”實際上就是依靠“社會的理智”通過事先的計劃對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計劃經濟”=宏觀調控,宏觀調控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這應該是計劃經濟的本來含意。它與“市場經濟”一樣,既是一種經濟制度,又表現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和自發的“市場經濟’制度相對立,是自覺地按經濟規律組織和管理社會經濟活動的表現形式;作為一種經濟運行機制,它表現為一只“看得見的手”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的調節和控制,以實現資源的合理、有效的開發和利用。
內容提要:當我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現了一種全盤否定“計劃經濟”的思潮。究竟應該如何認識“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這是一個經濟理論界長期爭論不休的理論問題。本文從歷史的角度論證了二者是“主客觀”之間的關系,他們既存在著誰是第一性的問題,也存在著同一性的問題。科學意義上的計劃經濟應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的結果,這是計劃經濟思想的本意。所謂“宏觀調控”實質上就是計劃經濟的表現形式。
關鍵詞:商品經濟市場經濟計劃經濟宏觀調控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十幾年的討論和探索,終于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模式。這無疑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重大突破,也是對政治經濟學的重要貢獻。然而,伴隨著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現了另一種思想傾向,即全盤、徹底地否定“計劃經濟”,一時間對“計劃經濟”的口誅筆伐鋪天蓋地,使國人誤認為我國改革開放以前經濟發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計劃經濟”造成的,大有“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發達不起來的“萬惡之源”之勢。結果是使“計劃經濟”聲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計劃經濟”還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場經濟”才是解決我國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才是中國的最終出路。有人甚至公開講:“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上個世紀影響最深的一場“國際馬拉松大賽”,其結果是經過70多年的激烈較量,以“計劃經濟”的失敗而告終。對此,筆者以為:這種認識如果不是無知的話,就是與當初我們全盤、徹底地否定社會主義存在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一樣,犯了同等程度的錯誤。為了澄清這些思想上的迷誤,有必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問題,以使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避免犯過去同樣的教條主義錯誤,同時也使我們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這就是撰寫本文的宗旨。
一、市場經濟的歷史演進及其本質屬性
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對“市場經濟”存在著多種解釋,但可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一種形式,這是主流認識;另一類是把其看成為商品經濟高度發展了的一種經濟運行形式。實際上這兩種解釋有內通之處。國外對“市場經濟”的解釋大體也有兩種: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市場對商品生產實行調節的一種方式,也是個資源配置問題,另一種是把市場經濟看成是一種經濟制度而等同于資本主義經濟,成為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這是主流觀點。
究竟應該如何認識“市場經濟”及其本質屬性呢?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表達了一種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們深思,這就是:“對人類生活形式的思索,從而對它的科學分析,總是采取同實際發展相反的道路。這種思索是從事后開始的,就是說,是從發展過程的完成的結果開始的。”[1]因此,只有通過對歷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們對所研究的對象認識得更加清楚。
自從人類誕生以后,就產生了人與自然界的物質變換關系問題。這一關系的實質內容就是: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2]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而是取決于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當生產力的發展十分低下時,人類只能依靠“人的依賴關系”來戰勝自然,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人與自然之間的“自然經濟”時期;當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同時伴隨勞動成果有了剩余而產生私有制以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關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形式上,即人們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滿足自身的需要,隨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形式也就進入了“商品經濟”發展時期;當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使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勞動將成為人類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隨之消亡,個人得到全面發展,那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就不需要通過“交換”的形式來實現,也就不需要“價值”插手其間,而是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從而進入“產品經濟”的發展階段。
可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是一個客觀的“自然歷史過程”,每一階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經濟形態。正如馬克思當年批判蒲魯東時指出的:“社會——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們交互活動的產物。人們能否自由選擇某一社會形式呢?決不能。在人們的生產力發展的一定狀況下,就會有一定的交換(commerce)和消費形式。”因此,“人們借以進行生產、消費和交換的經濟形式是暫時的和歷史性的形式。”[3]
對“產品經濟”形態的認識雖然并不是本文論述的主題,但有必要在這里順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說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問題。
社會客觀經濟形態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商品經濟”形式的發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簡單商品經濟”也稱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就象伊壁鳩魯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猶太人只存在于波蘭社會的縫隙中一樣”[4]。“復雜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市場”已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樞紐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可見,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表現形式。圖示如下:
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網絡結構。因此,一方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這種社會經濟活動組織形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客觀的社會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是社會經濟系統的一種運行機制,它依靠市場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所形成的市場機制,來推動社會經濟活動的運轉,從而形成由市場為導向的資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市場經濟”是以商品生產和交換為網絡結構的社會經濟活動系統。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設置,也是一種經濟運行機制。作為經濟制度,它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在商品經濟階段成熟起來以后的表現形式;作為經濟運行機制,它表明“市場”成為商品經濟運行的樞紐,是通過市場要素自發的有機運轉進行資源配置的方式,表現為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調節作用。不過,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一定的經濟制度必然會產生與之相適應的經濟運行機制。因此,兩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賴于人的主觀意志而存在的客觀經濟形式。對于客觀經濟形式,人們不能任意選擇或否定,只能根據“現有的生產力所決定和所允許的范圍之內”去認識它,揭示它的內在規律,并運用這些規律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二、“計劃經濟”的產生及其本質屬性
一種思想的出現,總是與客觀事物的產生和發展相伴隨,因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5]“計劃經濟”同樣如此,它絕不是憑空想象或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發展的過程中,針對這種生產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資本主義(早期)市場經濟“自發”運行所帶來的問題和困難而產生的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自覺”組織的思想。最初它萌發于16世紀產生的空想社會主義者那里。例如: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深刻批判的基礎上,論述了未來理想社會的生產狀況是由社會領導機構根據“估定”的社會需要量進行生產,并且根據不同地區對某種產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濟虛”地進行調節來滿足各地的消費需求[6]。這說明莫爾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經濟活動的思想萌芽。這一思想在康帕內拉的《太陽城》和摩萊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到18世紀,法國的巴貝夫對未來社會實行計劃經濟的思想則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們未來的制度將使一切都按計劃來進行”,因而社會中“不再有盲目經營的危險,不再有任意生產或生產過剩的危險”,并且論述了社會對勞動投入的有計劃調節[7]。19世紀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根據資本主義生產的社會化和無政府狀態之間的矛盾深化,不但繼承和發展了這種“計劃經濟”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們所設計的實業制度中,第一次把“計劃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制度來設置,并且對計劃的制定、審查和實施過程進行了具體闡述。當然,這時的計劃經濟思想還不是建立在科學理論的基礎上,帶有很強的主觀理想主義色彩。但是,它對后人認識社會經濟活動并“自覺”進行組織的問題無疑產生了重要影響。
馬克思恩格斯運用他們所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理論,從分析和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規律出發,批判地繼承空想社會主義關于有計劃發展社會經濟的思想,建立了科學的計劃經濟理論,并且把它與未來社會聯系起來,指出這是未來社會經濟形式的重要特征。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種不同的需要量相適應的產量,就要付出各種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會總勞動量。這種按一定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必要性,決不可能被社會生產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變的只是它的表現方式,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規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能夠發生變化的,只是這些規律借以實現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達過: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生產資料終將由社會占有,而那時“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并且比喻說:“社會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樣,在我們還沒有認識和考慮到它們的時候,起著盲目的、強制的和破壞的作用。但是,一旦我們認識了它們,理解了它們的活動、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們越來越服從我們的意志并利用它們來達到我們的目的,就完全取決于我們了。這一點特別適用于今天的強大的生產力。……。當人們按照今天的生產力終于被認識了的本性來對待這種生產力的時候,社會的生產無政府狀態就讓位于按照社會總體和每個成員的需要對生產進行的社會的有計劃的調節。”[9]從他們論述中可以看出三點:第一,社會經濟活動是有規律的,它與自然規律一樣,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第二,雖然社會經濟規律是客觀存在,但人們可以認識它,自覺地利用它來人類服務;第三,當人們自覺地利用認識了的經濟規律來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時,就是計劃經濟形式。雖然他們在這里并沒有使用“計劃經濟”概念,但已包含這一思想,“計劃調節”就是“計劃經濟”的具體表現形式。據此可知,馬克思恩格斯的“計劃經濟”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一種經濟形式。
在此基礎上,列寧對“計劃經濟”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發展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經常的、自覺保持的比例性也許確實是計劃性”[10]。這被認為是對“計劃經濟”經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們深思,它表明“計劃經濟”的內涵在本質上就是要經常的、自覺的保持社會各個生產部門發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計劃經濟工作問題上,列寧更是強調對計劃“應該根據實際經驗和更詳細的研究來修正它”,否則“我們就會盲目行動”[11]。他堅決反對用主觀計劃來代替實際工作,并且明確地告誡說:“完整的、無所不包的、真正的計劃=‘的空想’。不要追求這種空想”,如果把國家經濟計劃化了,“這是莫大的危險”[12]。這對我們重新認識和正確理解“計劃經濟”,為計劃經濟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導意義。
關鍵詞:設計市場學 人類設計發展 市場需求 歷史源流
“設計市場學”是設計、藝術類學科與經濟、市場類學科相融合的一門新興交叉學科。面對當前國內設計教育與市場發展愈來愈明顯的脫節現象,亟需進行“設計市場學”學科建設及其基礎理論與方法、原理的研究。從歷史發展的角度探索設計與市場的關系,可梳理“設計市場學”的發展軌跡,辨析其內在規律與原理,對“設計市場學”學科體系的構建具有重要的基礎性意義。
設計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更確切的說,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需求”促進了設計的產生與發展。隨著商品經濟的出現,人類社會的生存與發展需求逐步通過市場體現出來,這就是市場需求產生的根源。因此,市場對設計的推動作用是隨著商品經濟的出現而出現;隨著市場的發展及其范疇的擴大,市場對設計的發展產生的推動作用也愈來愈明顯。
根據人類歷史的經濟發展程度,人類設計活動的發展歷程可初步劃分為四個階段:原始萌芽設計階段、手工藝設計階段、工業化設計階段、信息化設計階段。在這四個發展階段中,市場的推動作用無處不在,以商品經濟發展及市場需求為線索,可以更加明顯的發現“市場之手”對設計發展的推動性作用。
追溯人類歷史,在原始社會后期,逐步產生了少量以物易物的現象。隨著第一次社會大分工的發生,物物交換得到初步發展,商品經濟開始萌芽,生產力得到大幅提升。人們開始掌握礦石冶煉和金屬加工,帶有設計意識的造物活動也隨著金屬加工的發展得到了初步發展。原始社會末期,隨著第二次社會大分工的發生,商品交換的范圍繼續擴大。金銀等貴金屬逐步成為貨幣商品。并且出現了直接以交換為目的的商品生產——商品經濟產生了。人類的設計活動也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在原始社會瓦解,奴隸制社會形成時期,隨著第三次社會大分工,專門從事商品交換的商人階級出現了。商品買賣時間大幅縮短,商品銷路擴大,進一步推動了商品生產和交換的發展——商品經濟初具雛形。市場是商品經濟產生和發展的基礎。隨著交換的產生與不斷發展,商品市場逐步形成。商品只有拿到市場上交換才能實現其交換價值,設計與市場逐漸產生了聯系,實用而美觀的器物在商品交換中處于優勢。于是促使造物者開始在功能與形式上對器物進行改良與創新,市場銷路開始成為影響和推動設計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說,正是市場的潛在需求推動了設計的發展。
一、原始萌芽設計階段——為生存需求而設計,開創了設計歷史
在遠古時代,人類生存環境極為嚴酷。人類最早的設計就是在受到自然威脅的情況下,為保護生命安全、滿足生存要求而出現的。早期設計與造物活動的代表性器物(如狩獵工具、防護武器、遮體衣物、洞穴掩體等)大多是為了抵御野獸襲擊和惡劣的自然環境。在生產力極為底下的條件下,正是生存的迫切愿望和需求催生出“生存式”設計。
人類最初只會用天然石塊或棍棒作為工具。以后漸漸學會了挑選石塊、打制石器,作為敲、砸、刮、割的工具。人類早期使用的石器一般通過打制成型,較為粗糙,該時期被稱為“舊石器時代”。它們已體現了一定程度的標準化,每種類型都適于其特定的工作,這本身即體現出了“設計意識”,人類的設計文明在這時萌發了。
在“新石器時代”,人類在進一步改進了石器的制作:選擇石頭并打制成石斧、石刀、石鏟、石鑿等工具;然后磨光,使其工整鋒利;還鉆孔裝柄或穿繩。從而大大提高了石器的使用價值。另外,經過磨制的精致石器具有一定的形式美感,體現出制作者對于形態的控制能力。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石器并非為觀賞而生產出來的,而是為了滿足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而產生的。而且在使用過程中,工具本身被證明是有效的。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功能與形式相統一的主觀設計意識。同時,設計的標準化程度進一步加強。例如:用作武器的石器的基本形狀大致相同,但有不同的尺寸系列。小的是箭頭,較大的則被用作標槍頭,這些武器都是根據獵物的不同種類而設計的。另外,原始社會的人們在制作石器時,在石材選料上十分注意硬度、形狀、紋理的選擇,以符合不同的使用和加工要求。如石刀呈片狀,所以多選用片頁巖以便于剝離——這同樣體現出了初步的設計意識。
按照達爾文適者生存的理論,人類作為自然物種之一,其生存取決于適應自然環境的能力。這種“適應”必然包括了設計制造有效工具來保護自己、提高生存水平的能力。在危急條件下,正是生存的愿望和需求催生出生存式的設計。而且,這種生存式設計的質量往往可以決定設計者的生與死。如果設計失誤,后果有可能是致命的。因此,設計中的失誤會迅速得到糾正,從而取得了很多成功的設計。經過無數次反復修改的設計過程,早期人類的設計在當時人們的物質條件下達到了較高的水平。最有說服力的事實體現在:很多石器時代的器物造型與功能被沿用數千年,至今仍然保持著很多初始的特征,如刀、鏟、斧、鋤等。
雖然在遠古時期尚沒有產生市場,但觸發設計的萌芽是人類的生存需求。因此可以說設計一開始就同需求緊密聯系在一起,這也成為設計市場學研究的重要線索之一。
二、手工藝設計階段——為手工業生產需求而設計,締造了設計文化
手工藝設計階段由原始社會后期開始,經過奴隸社會、封建社會一直延續到工業革命前。在數千年漫長的發展歷程中,人類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手工藝設計文明。各地區、各民族都形成了具有鮮明特色的設計傳統。在手工藝設計階段,市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對設計的影響仍處在較為宏觀的層面。根據商品生產規模及社會經濟、文化、地域特征的不同,不同程度的體現在工藝設計風格上。
中國古代社會受專制中央集權政府的制約,土地可以自由買賣。地主沒有掌控行政權、司法權。因此小農與封建地主之間的人身依附關系相對松弛;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相對比較開放;地主、小農都與市場有一定程度的聯系。君主制的中央集權制度,使中國長期處于大一統的局面。比較有利于商品的流通,促進了市場的繁榮。秦漢時代,中國商品經濟市場尚處于萌芽期。這一時期的手工藝品更多的體現了漢民族本身的文化特色,其風格質樸大氣。到盛唐之時,由于與其他地域或國家市場交流頻繁,市場化程度有所發展。手工藝品設計受其影響,逐步體現出中外藝術與審美趣味的融合——自由奔放,甚至頗有“胡氣”。到清朝時期,相對封閉的市場成熟安定。人們注重享受,追求奢靡的風格。這一時期的工藝品精雕細琢,花樣繁雜,極盡裝飾之能,忽略了功能上的要求。從設計的角度分析往往是形式大于功能,審美水平也不是太高。總體來說,由于市場化程度不高,中國的手工藝設計更多的體現出政治、文化特色,處于循環式遞進上升的態勢,產生了大量的藝術精品。
埃及處在一個地理位置相對封閉而又高度集權的君主專制國家。這種市場環境與古代中國類似,其手工藝設計的發展也和中國有異曲同工之處。特別是種類齊全的古埃及家具很富有特色。有不少是折疊式或可拆卸式的,為后世家具的設計發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古希臘和古羅馬是古代著名的海洋民族。它們借助地中海這個海上走廊,大力開展商業貿易活動。這種外向型擴張的市場環境使其手工藝呈現出浪漫主義氣質。后來羅馬取代希臘成為西方文化和經濟的中心,其設計風格更加宏大、壯美。
西方步入中世紀后,封建領主掌控著行政權、司法權,對農奴實行超經濟的強制。各莊園自成一體,形成了封閉的生產與消費體系。市場發展進入冰凍期,除了宗教意味極濃的哥特式風格,這一時期的工藝設計也乏善可陳。
16世紀末風靡歐洲的文藝復興運動帶來了科學與藝術革命。西歐資本主義從14世紀在意大利開始興起,15世紀后遍及各地。由于社會勞動分工促進了生產技術的革新,商品生產和商業日趨興旺。城市新興的資產階級要求在意識形態領域開展反對教會的斗爭,因此形成了為資本主義建立制造輿論的“文藝復興運動”。在商品經濟大發展的刺激下,文藝復興時代的設計風格——反中世紀的刻板僵化。追求具有人情味的曲線和優美的層次,顯示出更大的自由度。曲線被廣泛的應用,家具的起伏層次更加明顯,呈現出使人親近的感情。
17世紀時文藝復興運動衰落,但商品經濟繼續孕育發展。歐洲設計也進入了新的歷史時期,史稱浪漫時期。該時期的設計風格主要是巴洛克式和洛可可式。巴洛克式風格突破了古典藝術的常態。它一反文藝復興時代藝術的莊嚴、含蓄、均衡,而追求豪華、浮夸和矯揉做作的表面效果。洛可可風格是從東方藝術中獲得靈感而發展起來——輕巧、纖細,繁瑣而華麗;注重細節的精雕細琢;體現出一定程度上的創新。浪漫時期由于市場化程度大大加強,商品經濟快速發展,人們耽于享樂。該時期的設計也體現出奢侈靡費之風。圖1.1-6提現出了洛可可家具與東方傳統藝術的對比與聯系。
總體來看,手工藝設計階段的設計是為了滿足手工業生產發展的需求而設計。由于商品經濟的發展程度仍然有限,因此該時期的設計具有極強的地域化特征。更多的體現出文化藝術氣質,但也為以后的設計發展提供了一定的物質基礎和豐富的創意源泉。
三、工業化設計階段——為機器生產需求而設計,開辟了現代設計
工業革命把人類社會帶入了工業化時代。現代化的機器設備成為高效的規模化生產工具,大大提高了商品的生產率,直接促使商品交換的進一步擴大。隨著現代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生產的社會化,市場在商品經濟中的地位進一步提高——逐步形成了市場經濟。隨著市場經濟的極大繁榮,市場發展迅猛,迅速超越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成為推動設計發展的決定性因素。使設計的發展掀開了歷史性的新篇章。
工業革命使大規模工業化生產成為可能,并引發了城市化進程。為滿足對原材料和銷售市場的需求,歐美國家相繼在海外大規模開拓殖民地,客觀上推動了世界市場的形成。工業革命以機器生產和現代大工業逐步代替了工場手工業。使持續上千年的農業經濟體制轉變成為以工業與城市為主體的工商業經濟體制。新式工業在這樣的背景之下認為:工業生產什么,就能賣出什么。集中精力于專業分工、技術改革、擴大生產規模、降低生產成本——以求獲得更高的利潤。這種經營思想被稱為“生產觀念”。在其影響下,生產商只關注產品功能,對產品的審美需求考慮不足。其設計體現為典型的功能大于形式。這是由于當時的市場是賣方市場,產品易于銷售,因此生產者更加關注生產成本與產量。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日益激烈,設計逐漸成了一種重要促銷方式。但生產商們只是將裝飾圖案生搬硬套的印制在產品上。準確的說,這屬于產品涂裝設計,而不是產品設計。1851年的巴黎水晶宮的很多展品體現出這一特色。正是在這種功能與形式分離的設計背景下,拉斯金和莫里斯倡導了工藝美術運動:強調手工藝,反對機械化生產,崇尚自然主義和東方藝術。從而開創了新的設計風格。但把復興手工藝的思路,不符合設計發展規律。于是,19世紀末,新藝術運動在法國展開并傳播到其他國家。該運動追求創新設計的美感,追求繪畫裝飾效果及線的表現力。主張用從自然中抽象出來的形式代替程式化的古典裝飾,完全放棄傳統形式的借鑒——為現代工業設計的興起開辟了道路。
1900年以來,隨著時展,新產品不斷涌現。傳統的概念與形式已無法適應新的功能要求。而新的技術和材料則為實現新功能提供了可能性。與此同時,以頌揚機器及其功能與美學的未來主義、風格派和構成派等現代設計流派興起。機器美學風靡這個時代。格羅皮烏斯和柯布西埃等人為探索現代設計發展方向,在1919年創立了“包豪斯”設計學院,標志著現代設計的開端。
包豪斯強調功能性,擯棄裝飾性圖案,其設計具有理性化的簡潔、現代的特征。但它忽視了人們使用產品的心理層面需求。當市場發展到一定程度,功能性產品達到了飽和度,人們不再滿足于使用缺乏人情味與生命力的產品。在此之后,工業設計開始注重功能與形式的統一;情感化設計開始出現;各種充滿生命力的設計風格和流派開始形成。
縱觀工業化設計階段的設計:在全球化的超大市場背景下,受限于機器大生產的產品量化特征,產品設計往往注重功能性,形態盡量簡潔以便批量生產——可以說是為滿足機器生產需求而設計,而缺乏對人的關注。在工業化初期階段,這種設計由于市場廣闊,尚沒有顯露其弊端。隨著市場的飽和,競爭加劇,僅能滿足功能需求的設計已無法滿足市場需要。設計逐步趨于能夠深入滿足人的內在需求。除實用功能外,還要滿足審美、品牌認同等多種心理需求。綜上可知,正是市場環境和市場需求的變化推動著設計不斷發展,更好的滿足著人們生產與生活需要。
四、信息化設計階段——為人性化需求而設計,進化為多元復合設計
20世紀80年代以來,由于計算機的快速普及及因特網的迅猛發展,人類進入了信息爆炸的新時代。信息化的出現更加速了經濟全球化的進程。特別是步入21世紀以來,信息化和經濟全球化成為當今世界兩大不可逆轉的潮流。這種巨大的變化全面改變了人類社會的特征,對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均產生了深遠影響。作為人類科學技術與文化藝術融合結晶的工業設計,正在經受這場劇烈變革的沖擊和挑戰,并產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變化。
信息技術和因特網絡的發展改變了工業格局:信息產業迅速崛起,開始取代鋼鐵、汽車、石油化工、機械等傳統產業,成為知識經濟時代的生力軍。在此背景下,工業設計更加趨向于為高新技術產品提供服務。正是設計把高新技術轉化為人性化商品,并產生了許多經典案例。美國蘋果電腦公司在這方面具有代表性,如圖1-8為蘋果公司生產的iMac電腦。其前期產品采用半透明塑料機殼,造型雅致而又略帶童趣,色彩則采用誘人的糖果色。完全打破了先前個人電腦嚴謹的造型和乳白色調的傳統。高技術、高情趣特征得到了完美體現。
隨著人類由以機械化、電氣化為特征的工業社會走向以信息化、網絡化為特色的“后工業化社會”。工業設計范疇也大大擴展:由先前主要是為制造型的工業企業服務,擴大到為金融保險、商貿旅游、影視娛樂等第三產業服務;由具體的產品設計擴展到產品譜系、品牌戰略、企業形象等方面;由有形產品的設計擴展到“交互設計”、“體驗設計”、“形象設計”、“非物質設計”等無形產品的設計——工業設計逐漸擴展為內涵豐富的全方位現代“多元復合式設計”概念。
隨著現代市場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知識經濟社會的到來。設計創新形態正在發生嬗變——設計逐步由專業設計師的工作向更廣泛的用戶參與演變。以用戶為中心的、用戶參與式的創新設計方法日益受到關注。以用戶體驗為核心,以協同式創新、開放式創新、融合式創新為特點的用戶參與設計的創新模式正在逐步形成。體現出在當今信息化社會,在市場競爭的白熱化狀態下,設計為滿足更深層次的人性化復合需求的特點。這更說明了經濟與市場對設計的內在推動力。另外,文化藝術與人性化是現代設計的重要創意源泉——設計把文化、藝術、科學、技術等多方面因素進行整合。并且以人性化為切入點,通過市場的作用,越來越強烈的改變著人類的生活。
作者:薛景元
立法者和執法者的主觀思想狀態不無意義。恩格斯進一步指出:“經濟關系反映為法原則,也同樣必然使這種關系倒置過來。這種反映的發生過程,是活動者所意識不到的;法學家以為他是憑著先驗的原理來活動,然而這只不過是經濟的反映而已。這樣一來,一切都倒置過來了。而這種顛倒—它在被認清以前是構成我們稱之為思想觀點的東西的—又對經濟基礎發生反作用,并且能在某種限度內改變它,我以為這是不言而喻的。”最后,我們還是引用恩格斯所舉的、在民法中占有重要位置的繼承權為例來說明民法與經濟的關系。他說:“以家庭的同一發展階段為前提的繼承權的基礎就是經濟的。盡管如此,也很難證明:例如在英國立遺囑的絕對自由,在法國對這種自由的嚴格限制,在一切細節上都只是出于經濟的原因。但是二者都反過來對經濟起著很大的作用,因為二者都對財產的分配有影響。”。由上述可以看出,馬克思、恩格斯對民法與經濟的關系,是由靜態關系到動態關系的認識。這一點很重要。某些機械地理解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原理的認識,某些割裂民法與經濟的聯系,或者顛倒二者的關系,把法看成獨立的內在之物的看法,都是不正確的。因此,恩格斯指出歷史的發展是經濟和法律(尾法當然占重要地位)、法律和其他上層建筑之間的交互作用的結果。法律的發展除了與經濟和其他上層建筑的交互作用外,還必須保持自身體系內部的和諧一致。這個問題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的信》中已深入分析過,前已提及。所以,我們在弄清這些關系之后,也同時要看到民法的外部關系和作用,要研究民法自身運動的規律,兼及這些與外部的相互關系,才能對其本質與作用有較全面的認識。
一百年以前馬克思、恩格斯從法的一般理論到民法理論,作出如上述的精辟論斷,至今讀起來猶覺獲益非淺。究其原因,是他們并不僅就法律現象作出某種解釋,而是對其本質和作用進行深入而透徹的考察和研究,找到了物質生活關系這一深刻的根源,又進一步從它們之間的相互聯系與作用,由靜態分析到動態分析,從而能夠系統而全面地給出法科學和民法科學的基本原理。盡管隨著時間的推移,今天的國際社會已非百年前可比,各國的社會、政治、經濟和歷史狀況也大大變化,法科學包括民法科學也有所發展;但是,由于馬克思、恩格斯的有關論述揭示了民法的本質和作用;所以在當今時代用以考察和研究民法問題仍不失為有力的工具。在西方社會,長期以來形形的法學理論和學說都沒能完滿解釋法的本質和作用,當然也沒法對民法間題作出任何說明。諸如社會學法學派強調法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或效果以及各種社會因素對法的影響,然而并沒能從根本上說明法與社會生活的深刻聯系和相互影響,表面的、片斷的理解最終要導致不正確的結論。至于象新黑格爾主義法學派繼承黑格爾關于法是文明現象的觀點,提出法律準則是根據不同時間、地點的文明條件確定的;心理法學派將法的基礎最終歸結為心理因素,則是走得更遠了。古典自然法學派從人的理性、人性、人的權利去強調私有財產權和契約自由等等,則純粹是維護資產階級利益的說教,披上“學說”外衣而已。雖然,馬克思和恩格斯并沒有專門就民法理論寫過著作,上述基本原理大都散見于一些論文中,但是,并不失其理論的完整性。如果對之進行一番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這些基本原理豁然可見。本文僅作些初步探討而已。馬克思、恩格斯對民法的本質和作用等的論述,至今仍有現實意義。長期以來,人們對傳統民法的認識停留在固定的觀念上,馬克思、恩格斯對羅馬法的評價著重在它促進簡單商品經濟的發展,而有的立法者在資本主義條件下由一般到特殊、從共性到個性對民法的把握成功地起到發展生產的作用,這絲毫不意味著主張墨守成規,這和人文主義法學派認為羅馬法的人類法律的基本淵源毫無共同之處。我國近十年民法理論研究較為活躍,注意到了民法與商品經濟的關系,但也受到某些機械觀念的影響。民法理論并不限于經典作家對民法的直接論述,而應包括他們對商品經濟的有關論述,只有把兩者結合起來,才能正確掌握民法的某些基本原理。馬克思曾經指出,極不相同的生產方式都具有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的現象,盡管它們在范圍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只知道這些生產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范疇,還是根本不能了解這些生產方式的不同特征,也不能對這些生產方式作出判斷。要使民法促進社會主義的商品經濟發展,就要知道民法共有的、抽象的范疇,也要知道特殊的、具體的范疇。所以,我們應開創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民法表現形式,要借鑒有用的經驗也不能囿于陳規。在民法與經濟法的劃分與關系上花太大力氣,甚至把兩者對立起來,只能妨礙各自的發展。現在有了《民法通則》,但它不是民法的唯一表現形式,某些配套法規尚胭如,這使調整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造成一些困難。例如,對民事主體(經濟法律關系本質上也是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規定,作為法人的公司就必須有公司法,但卻遲遲未出臺。《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也制定得太晚,雖然在此之前有過一些工商企業和公司的管理規定,但都不過是解決登記程序而已。然而實體規定一什么是公司、應具備什么設立條件,其組織、營運、解散等等卻沒有,只有登記程序規定是不能遏止種種不合法公司的。當前的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要用行政命令,也要用法律形式,尤其不應忽視民法形式,當然也不排斥行政、經濟法律形式。近幾年國家關于清理整頓公司的決定、通知或指示已不只一次,為什么仍未收效?無法可依,尤其是民法形式的忽視,是原因之一。如果不加快公司立法,五花八門的所謂公司、行政性公司和劣質公司還會變相出現。會司立法使它能在經濟活動中以民事主體的資格出現,促進其積極作用而限制其消極作用,才能從根本上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在關于民法的調整范圍和調整方法問題上,調整商品經濟關系似較易被理解,而同時調整某些非商品經濟關系,曾不被人理解。殊不知民法同時調整某些非商品經濟關系并非缺點,而是它的優點,結合調整方法,正是注意到兩種關系的有機聯系,從對財產關系的調整出發,可使和諧一致。因為經濟關系最終要落到財產關系包括財產所有和財產流轉這一民事法律關系上。
所以,恩格斯以繼承權為例,指出像遺囑的立法方式即使有絕對自由和嚴格限制的區別,卻都因其對財產分配有影響而反過來對經濟起到作用。眾所周知,封建土地所有制上產生的繼承制度對該所有制的作用是顯然的。拘泥于法的部門劃分或法的調整對象的絕對單一化而忘卻法的目的和作用,就可能貶低民法的作用,不能有效地開創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民法表現形式。民法對經濟關系的反作用也不容忽視。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注意到經濟法對經濟關系的調整作用,而未充分認識民法對之的調整作用,尤其是對民法對經濟關系的調整方法(作用方式)。這指的是兩方面的意義:一是民法可以其特有的調整方法從另一個方面對經濟關系調整,以與經濟法協調;一是民法對非商品經濟關系的調整,由于其與商品經濟關系的有機聯系而在調整經濟關系上達到和諧一致”。前者必須完善民事基本法規,不能滿足于現有的《民法通則》,同時應重視配套法規。例如民法上擔保法律制度對商事活動或經濟法律關系的調整意義,隨著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已不能滿足現實要求。有關的基本規定僅見于《民法通則》的個別條文,巫應有專門法規以便為經濟法中的特別規定提供基礎。例如,國際慣例中擔保貸款采持續性擔保(ContinuingGuarantee),在不超過擔保額度和期限的條件下,主合同(原合問,變更不必一一經擔保人同意,這既為商業活動提供迅速方便又不失擔保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我國《境內機構提供外匯擔保的暫行管理辦法》直到前年仍規定值權人與債務人“如未經擔保人同意修改原合同,擔保人的擔保義務將自行解除”,未能區分民事與商事的不同特點,原因之一在于民法特有的對經濟作用未能在立法上得到體現。后者必須來個觀念上的改變,即認為民事僅僅是涉及個人利益的問題。即以婚姻家庭的法律調整狀況來說,幾年來出現的“第三者插足”現象,其對社會的、經濟的、秩序的影響,雖說是潛在的、間接的卻是不可忽視的。在運用民法的反作用原理時要兼顧及這二個方面。公司作為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其出現使得近代商品經濟以前所未有的規模發展,法律給以承認而規范之,使它發揮積極作用而限制其消極作用。在西方國家是通過被視為民法特別法或商法的公司法來實現的。這是例證。關于反作用的方式,恩格斯已指出三種情況,第三種方式可能產生第一或第二兩種效果之一。這都不意味著反作用的作用方式的消極意義。我國因貶治以前的“管”、“卡”而走向放任,幾至失控。事實上,限制不等于不是積極作用,放任也未必都起積極作用。外國民商法中某些規定是放中有管,恰到好處,值得借鑒。而近年來在立法中未恰當掌握反作用原理,出現一些弊端,如企業承包、租賃經營問題則應引以為戒。作為思想理論體系對社會科學包括法學的指導意義,由上述關于民法學基本理論的介紹可見一斑。本文僅就其中一些問題作初步探究,旨在拋傳引玉。
關鍵詞:平均利潤規律;農村;教訓;充分利用
中圖分類號:F323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8)19-0061-03
一、馬克思的平均利潤理論
按照馬克思揭示的平均利潤規律,深化相關改革,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首先要正確理解馬克思平均利潤理論的主要內容。
1.平均利潤理論的核心內容是“等量資本獲取等量利潤”。就是說,在一個社會中,不同的經濟主體,無論其生產經營的內容差別有多大,也不管他們投資的部門、區域又有如何的不同,只要他們所投入資本(物化勞動、活勞動)的量相同,各自所獲得的利潤趨于相同,這個利潤即是平均利潤。馬克思曾明確指出:“通過競爭而平均化為一般利潤率,而一般利潤率就是所有這些不同利潤率的平均數。按照這個一般利潤率歸于一定量資本(不管它的有機構成如何) 的利潤,就是平均利潤。”[1]
2.平均利潤的形成是不同部門資本家競爭的結果。馬克思指出:“在勞動剝削程度不變時,利潤率會隨著不變資本各個組成部分的價值變化以及資本周轉時間的變化而變化。由此自然可以得出結論說,如果其他條件不變,不同生產部門所使用的資本周轉時間不同,或者這些資本的有機組成部分的價值比率不同,那么,同時并存的不同生產部門的利潤率就會不同。”[1]
由資本的本性所決定,各部門的利潤率不同,必然導致不同部門之間資本家的競爭。競爭是平均利潤形成的杠桿。競爭,首先在一個部門內實現的,是使商品的各種不同的個別價值形成一個相同的市場價值和市場價格。進而,競爭在不同生產部門之間進行,以取得最有利的投資場所, 獲得高額利潤,“只有不同部門的資本的競爭, 才能形成那種使不同部門之間的利潤率平均化的生產價格。”部門之間的競爭采取資本轉移的方式,即資本從利潤率低的部門轉向利潤率高的部門,原來利潤率高的部門,由于資本量的增加,產品供過于求,價格下降,利潤率下降,相反原來利潤率低的部門,資本量減少,產品供不應求,價格上升,利潤率上升。“通過這種不斷的流出和流入,總之,通過資本在不同部門之間根據利潤率的升降進行的分配,供求之間就會形成這樣一種比例,以致不同的生產部門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潤,因而價值也就轉化為生產價格。”[1]
3.平均利潤的形成,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有條件的。馬克思指出:“商品按照它們的價值或接近于它們的價值進行的交換,比那種按照它們的生產價值進行的交換,所要求的發展階段要低得多。而按照它們的生產價值進行的交換,則需要資本主義的發展達到一定的高度。”[1] “資本主義在一個國家的社會內越是發展,也就是說,這個國家的條件越是適應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資本就越能實現這種平均化。”關于平均利潤形成的條件,馬克思指出:“第一個條件的前提是,社會內部已有完全的商業自由,消除了自然壟斷以外的一切壟斷,即消除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本身造成的壟斷。”在這個前提下“資本有更大的活動性,也就是說,更容易從一個部門和一個地點轉移到另一個部門和另一個地點。”“這第二個條件的前提是:廢除了一切妨礙工人從一個生產部門轉移到另一個部門,或者從一個生產地點轉移到另一個生產地點的法律。”在這個前提下“勞動力能夠更迅速地從一個部門轉移到另一個部門,從一個生產地點轉移到另一個生產地點。”[1]這就是說平均利潤的形成,要求生產資料、勞動力、資本等生產要素,不受地區和行業的封鎖,不受各種壟斷的限制,能夠自由流動。
二、平均利潤規律的作用不能發揮是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緩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建立以后,很長一段歷史時期,教條主義地對待馬克思的經濟運行理論,沒有從中國社會所處的發展階段出發,否定社會主義經濟是商品經濟,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由于平均利潤規律是商品經濟的規律,否定社會主義經濟是商品經濟,從而使平均利潤規律失去了存在和發揮作用的條件。
平均利潤規律的作用不能發揮,對中國經濟的發展的影響是多方面的,農業經濟發展的緩慢就是一個重要的方面。農業經濟發展緩慢突出地表現為,在整個國民經濟中農業仍然占較大的比重,國民經濟還沒有實現工業化;農民的收入還比較低,城市和農村還存在比較大的差別。
按照馬克思的平均利潤理論,平均利潤率規律的存在和發揮作用,要求勞動力在不同部門的自由流動。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緩慢,國家沒有實現工業化,農民收入比較低,農業沒有實現現代化,農村人口、農業勞動力多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眾多的農村人口、農業勞動力滯留在農村,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我們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否定平均利潤規律的作用,通過戶籍制度,阻止農村人口的自由流動。在很長的歷史時期,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只有很窄的兩條道,即考入大學和參軍。對于絕大多數或者說近百分之百渴望進入城市的農村人只是一個美好的夢想。
按照馬克思的平均利潤理論,平均利潤率規律的存在和發揮作用,要求資本在不同部門的自由流動。農村經濟的發展,要“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要“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發展“適度規模經營”;要“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和龍頭企業發展。”[2]上述要求的實現都需要大量資金的投入,然而中國農業的歷史和現狀決定了靠農民的自身積累是很有限的,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沒有資本市場,資金不能在不同的生產部門自由地流動,從而平均利潤規律的要求不能實現,農村經濟的發展受到阻礙。
平均利潤規律,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是以價格形成與運行機制為核心。依據馬克思的分析,市場機制對于社會經濟運行調節,是自動調節“作為一種內在的、無聲的自然必然性起著作用”[3];是市場機制的各個構成要素的作用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的;是通過對市場主體的切身利益的影響來發揮市場機制的內在作用。按照上述特點,商品的價格要在市場競爭中形成,要隨著供求關系的變化而變化,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要有自身獨立的利益。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農產品的價格既不是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決定,也不受供求關系的影響,農產品的價格由國家統一定價,而且確定的價格低于價值長期不變。由于農產品的價格低于價值,即使沒有資本流動的限制,也不會有資金流入解決農業資金發展不足的難題。由于農產品的價格低于價值,農產品再供不應求也不會使價格提高,從而無法激發農業生產的積極性,產生了一個農業大國,幾億人口搞農業,而農產品又嚴重短缺的怪現象。
三、適應平均利潤規律的要求,深化相關改革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黨的以后,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新的歷史時期,黨的十四大明確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近三十年趨向市場經濟的改革實踐,已經為平均利潤規律存在和充分發揮作用創造了條件。勞動力市場的建立和完善,為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創造了條件;資本市場的建立和完善,為資本的自由流動創造了條件;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已經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為資本的自由流動創造了動力。
平均利潤規律在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已經是客觀的存在,我們也已經按照這一規律的要求調節經濟的運行。但筆者認為,僅就農村經濟的發展而言,這一規律的積極作用還沒有充分地發揮出來,有待于適應這一規律的要求深化相關的改革。
首先,資本向農村的自由流動還有障礙,需要深化改革。資本向農村的自由流動的障礙,主要是流入的障礙。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特別是農業的規模經營、農業的產業化和龍頭企業的發展,需要來自農村外部的較大數額的資金或資本。筆者在調查中了解到,有許多有意向、有能力投資農業的人,但沒有投資于農業,主要是擔心承包期之后的“變”,即土地承包經營權到期后的重新劃分。土地承包權到期后的重新劃分阻礙土地的集中和規模經營的實現。因為實現土地大規模的集中和規模經營,需要擁有較大數額資金的經營大戶的出現,這些經營大戶一般要追求更為長遠的利益,甚至是幾代人的利益,再有他們一般要對土地有更為長遠的打算,而不是維持經營的現狀。這樣定期、不定期對承包地的重新劃分,或者說不確定的繼續承包,經營大戶就很難出現,規模經營、農業的產業化和龍頭企業的發展也就落不到實處。
筆者建議,土地經營權流轉后,不論是本村人、他鄉人還是城里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到誰的手中,在下一個承包期,誰就取得了優先承包經營權,而且不論面積大小。而不是把承包經營權再交回原承包人或村集體,使取得承包經營權的人再一次有償獲取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性轉讓不僅有利于農村經濟的發展,而且對于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民也是有利的,因為對于獲取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經營者,希望承包期越長越好,獲取的承包經營權越長,就肯支付更多的流轉費。已經客觀存在的東西,如果它存在是合理的,又反映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用法律、政策把它明確地肯定下來,將會更加有利于農村經濟的發展。
阻礙資金向農業的自由流入還表現為,有的地區規定,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只能在村集體成員中流轉,排斥外來資金的流入。在現實的生活中有的城里人已經在農村購買了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但大都是借用原集體某一村民的身份,當該村民年紀比較大時,又要將承包權轉到另一年齡比較小的村民身上,購買土地承包權的人心理總是不塌實,這種不塌實必然影響外來資金向農村的自由流入。
其次,勞動力的自由流動還有障礙。在勞動力的流出方面,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4]為了保證農村人口和勞動力的正常流出,上述規定需要完善。上述規定,在一定意義上是鼓勵農村人口向小城鎮的流動。然而,從農村人口和勞動力流出的總體趨勢看,流出的人大都是希望進入“設區的城市”,這符合人口學中的人口流動高位移規律,即勞動力流動遵守就高原則,總是從邊際效益低的區域,流向邊際效益高的區域。
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這個問題上,流入“設區的城市”與流入小城鎮不應該區別對待。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土地是歸集體成員共同占有的重要生產資料,就是建立在這樣一個實際基礎上的。國有企業轉制,工人可以“買斷”得到相應的收入,而作為集體成員農民,進入了“設區城市”無條件地交出對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對于該部分農民集體所有在經濟利益上實際就沒有任何體現。在現實生活中,農民對土地依賴程度還很高,具有特殊的感情。如果進城就必須無條件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他們就是能離開農村或者工作已經離開了農村,也不會放棄農民的身份,尤其在國家取消農業稅,加大對農業補貼的情況下,農民更會這樣。我們急需遵循十七大報告提出的“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 [2]
農村人口和勞動力流出的障礙還表現為,在許多城市為農村人口和勞動力的流入還設許多的門檻,在子女入學升學等方面還有差別的待遇。在許多城市原來的農村人,要變成有戶口無差別待遇的城市人還有一定的難度。按照平均利潤規律的要求各級行政部門不該再設立阻礙人口自由流動的門檻,在國民經濟實現工業化的進程中應該創造更有利的條件促進農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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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y Developed the Effect of the Law of Average Profit and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Countryside Economy
GU Chun-xiang
(Bihai university, Liaonin Jjinzhou 121000, China)
關鍵詞:經濟人;合理內核;借鑒
Abstract:Thoughtheassumptionofeconomicmancriticizedbydifferentschools,it’sbasiccoreisstillreasonable.Ifwecanovercometheassumption’ssomelimitationsandmakeitperfect,itwillbeusedforreferenceforChineseeconomics.
Keywords:Economicman;thereasonedcore;useforreference
“經濟人”是新古典經濟學的一個基本假設,是西方主流經濟學理論研究的出發點。盡管這一概念自提出之日起就受到了種種批評,但其基本內核仍然是合理的,對中國經濟學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經濟人”假設的演變和發展
“經濟人”概念并不是近代才提出來的。早在春秋戰國時期,中國的一些思想家就明確指出,趨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孔子指出,人具有追求富貴、逃避貧賤的心理傾向:“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1荀況對人性進行了詳細的論述,提出了有關人性的一些基本命題:(1)人性是先天生就的:“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2)人性是人所共有的:“凡人之性者,堯、舜與桀、跖,其性一也;君子與小人,其性一也。”(3)人的本性是惡的:“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生而有疾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2墨子、商鞅、韓非也認為,追求名利、趨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管子》對“經濟人”的論述更為全面:人的本性“見利莫能勿就,見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賈,倍道兼行,夜以繼日,千里而不遠者,利在前也。漁人之入海,海深萬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雖千仞之山,無所不上,深源之下,無所不入焉。”3可見,《管子》已把追求經濟利益視為人們從事各種經濟活動的根本動力。中國先秦時期的思想家對人性的論述,是“經濟人”概念的雛形。但奴隸社會的主要經濟基礎是自然經濟,自然經濟社會中人與人的經濟關系是簡單明了的,沒有產生經濟學的社會基礎。因此,這種“經濟人”概念不可能成為經濟學的一個基本假設。
孟德維爾是近代較早提出“經濟人”概念的作家。他在《蜜蜂寓言,或個人劣行即公共利益》一書中,提出了一個重要思想:每個人自由地進行利己的活動,會自然而然地促進全社會的繁榮,而且其效果要比以非利己為目的而進行的活動大得多。他指出:在蜜蜂的社會里,如果(被認為的)劣行和奢侈風行,那么這個社會就繁榮昌盛;如果代之以(被認為的)道德和簡樸,那么這個社會就冷落衰退。他還認為,一個人之所以成為社會動物,不是友情,不是善性,不是惻隱之心,不是裝模作樣的殷情厚意,而是他那最卑鄙和最可惡的本性,這本性是使他能夠適合于這個最大的、世俗地說也就是最幸福和最繁榮的社會的最必要的條件。
但《蜜蜂寓言》畢竟不是一本嚴格的經濟學著作。最初把“經濟人”假設引入經濟學,并使之成為經濟學的出發點的,是英國古典經濟學家亞當•斯密。他在《國民財富的性質與原因的研究》中,明確提出了“經濟人”的概念。他指出:“人類幾乎隨時隨地需要同胞的協助,想要僅僅依賴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如果他能夠刺激他們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訴他們,給他作事,是對他們自己有利的,他要達到目的就容易多了。不論是誰,如果要與旁人作買賣,他首先要這樣提議。請給我所要的東西吧,同時你也可以得到你所要的東西,這句話是交易的通義。……我們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飲料,不是出自屠夫、釀酒家或烙面師的恩惠,而是出自于他們自利的打算。我們不說喚起他們利他心,而說喚起他們利己心的話。我們不說自己有需要,而說對他們有利。”4但是,按自利原則行事,并不能保證人們不去做有悖于常理的事情。為了使經濟學有別于精神分析學或精神病理學,還必須假定“經濟人”的自利行為同時也是一種理。在斯密的時代,理性作為一種不言自明的假定隱含在所有經濟行為的描述中。“經濟人”的每一種行動,不是出于任意的想象或盲目的沖動,而是以可以理解的方式進行的,或者說,是可以從利害得失的比較中推導出來的行動。在斯密那里,理性表現為對得失和盈虧的正確計算。5在斯密看來,自利原則不僅是個人經濟行為的原始動因,而且是促進整個社會發展的“第一推動力”。人們在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時,會在一只“看不見的手”的引導下,最大限度地增進全社會的利益。在從事經濟活動時,每個人所考慮的不是社會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是,在市場機制這只“看不見的手”的作用下,他對自身利益的追求自然會或不如說必然會引導他將資源運用于最有利于社會的用途。因此,埃奇沃思把人的行為受自身利益的驅使稱為“經濟學的第一原理”。
西尼爾在經濟學說史上第一次區分了實證經濟學和規范經濟學,并第一次明確提出了這樣一種思想:經濟學的基礎是為數不多的幾個一般的理論前提,這些理論前提是公認的公理,用不著加以證明。從這些前提可以推演出各種經濟學理論。他把這些理論前提歸納為四個:(1)每個人都企圖用盡可能少的犧牲求取最大限度的財富。(2)人口的增長有超過生活資料增長的趨勢。(3)勞動者借助于機器進行勞動,能夠生產出剩余的純產品。(4)農業受報酬遞減規律的限制。6其中的第一個前提,進一步發展了斯密的“經濟人”概念。
約翰•穆勒發揮了西尼爾第一個理論前提所包含的思想,第一次提出了“經濟人”的術語,并從方法論的角度對這一概念的合理性和內涵做了詳細的論述。他于1944年出版了《經濟學上若干未解決的問題》的經濟學論文集。在該書中,他把“經濟人”與經濟學的研究對象聯系起來。他指出,政治經濟學并不是論述社會中人類的一切行為,它所關注的人僅僅是作為一個人,他占有財富的愿望,而且他賦有達到這種目的的能力,它將其他每一種人類或動機完全抽象掉。政治經濟學認為,人類把全部精力都用于取得和消耗財富,這并不是說人類生活真正是這樣組成的,而是因為這是科學要前進而必須采取的方式。政治經濟學探索這樣一個問題:如果沒有其他欲望的阻礙,這種欲望所產生的行為是什么。因此,穆勒“經濟人”概念的內涵,是從人類行為的各種動機中抽象出來的經濟動機,其中最主要的是財富最大化的動機,這種動機要受有限的收入和對閑暇的喜愛的制約。穆勒所說的“經濟人”,就是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追求自身財富最大化的人。
19世紀70年代的“邊際革命”,使經濟學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而“經濟人”概念也朝著精細化方向發展。邊際學派把注意力從對經濟世界的一般描述轉向市場本身更復雜的模型。它強調個人作為消費者和生產者對希望與欲望的滿足。在完全競爭的條件下,對效用的計算支配著個人的理性選擇,并引起價格調整過程。這個調整過程是走向均衡的理想條件。在均衡狀態下,所有資源都被充分調動起來,以便更好滿足需求。瓦爾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論對此做出了最好的詮釋。他從家戶的效用最大化行為出發,得出家戶對各種產品的需求函數和對各種要素的供給函數,從廠商的利潤最大化行為出發,得出廠商對各種產品的供給函數和對各種要素的需求函數,并把各種商品(產品和要素)的供給和需求都看作所有商品價格的函數。以此為基礎,瓦爾拉斯對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唯一性、穩定性和效率性進行了系統的論述。至此,“經濟人”的概念始終與經濟行為的動機聯系在一起。
20世紀30年代,邏輯實證主義進入經濟學。這種實證主義認為,無需關心“經濟人”的心理假定是否正確,只要他的行為與預測的結果相一致就可以了。受這種哲學觀的影響,“經濟人”的概念日益具有行為主義的色彩,并補充了一些新的內容,如偏好的可傳遞性公理。其含義是:如果你認為A優于B,B優于C,那么你一定認為A優于C。可傳遞性公理使經濟學家可以使用數學方法來描述和分析個人行為。20世紀50年代,“經濟人”理由莫里斯•阿萊斯提出了更明確的定義,并為西方經濟學家所普遍接受。他指出,按照科學的邏輯,如果一個人被看成理性的,那么:(1)他追求的目標是相互一致的;(3)他使用的手段與他追求的目標相適應。所謂目標的相互一致,其含義和偏好的可傳遞性相同,即一個人不能認為A優于B,B優于C,而又認為C優于A。手段與目標相一致是指,手段正好是達到目標所必要的條件,即不能出現“南轅北轍”的現象。當個人行為出現上述兩種不一致時,這種行為就視為非理性的。但主流經濟學假定,在市場上活動的各交易當事人,其行為都符合理性的要求。在此基礎上,阿羅和德布魯運用數學上的不動點定理,對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問題進行了嚴格的論證。之后,一般均衡理論獲得了許多發展,但這種發展大多是枝節性的。
二、“經濟人”假設招致的批評
早在18世紀末19世紀初,就有人對“經濟人”概念提出過零星的批評,約翰•穆勒則從方法論的角度論證了這一概念的正當性。美國經濟學家凱里直接對穆勒的觀點提出了批評。他指責說,英國古典經濟學家提供給我們考慮的是一種純粹的野獸,這種“政治—經濟人”褻瀆了大寫的“人”。他們的理論只討論人的最低本能,而把人的最高尚利益看作是純粹干擾其理論體系的東西。
德國歷史學派對“經濟人”概念的批評同樣是強烈的。克尼斯認為,“經濟人”觀念實際上是說人總是受純粹自私動機的驅使,這就是否認有任何良好動機的存在,就等于把人看作具有許多在作用上互不相關的心理活動中心的生物。希爾德布蘭德則指出,以孤立的個人經濟動機作為分析的基礎,就是把政治經濟學變成了一部單純的利己主義的自然歷史。抽象的“經濟人”并沒有反映人的全貌。實際上,“人作為社會的一員,是文明的嬰兒和歷史的產物。人的需要、人的人生觀、人和物質對象的關系以及他和他人的關系,都不會相同的。地理影響著他們,歷史改變著他們,而教育的進步可能完全改造他們。”7布倫坦諾也批評說,斯密的“經濟人”是經濟的利己主義者,是惟利是圖的“抽象的人”。
歷史學派在美國的變種——制度學派對“經濟人”概念也持批評態度。凡勃倫認為,新古典主義的完全競爭體系,連同其潔白無暇的“經濟人”,當然是科學想象的功績,但不是對事實的有力表現。它是科學推理的一種權宜之計,而且只能用到一些抽象原理和基本的科學法則上,而這些原理和法則僅存在于抽象領域內。可是,一旦這樣做了,這些原本不是實際上的東西卻被理解為真實的而被接受,成為研究思想習慣的一種有效成份,形成關于事實的知識。新古典理論不僅不能有效地解釋現代社會,反而有害于人們對社會真象的探討。新古典經濟學失敗的根本原因,在于它那種非歷史的、簡化的“經濟人”人性觀。這種“經濟人”以享樂主義心理學為基礎,把人視為“純粹的一束欲望”,是完全錯誤的。他不同意新古典經濟學關于“經濟人”總是很小心地使每一美元花費帶來的效用相等的觀點,認為從“生活進程”的角度看,新古典經濟學原理對決定福利水平并沒有真正的作用。因為消費者對商品的當前享受,更多地取決于其他人的消費方式、習慣、炫耀的需要和明顯消費,而不是取決于理性計算。他還提出“社會人”的概念,以取代新古典主義的“經濟人”。8
西蒙對“經濟人”假設的批評,主要針對其完全信息和完全理性。他認為,由于環境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人類認識能力的有限性,個人不可能把所有的價值考慮統一到單一的綜合性效用函數當中。了解所有備選方案及其實施后果實際上是辦不到的。所以,人們在決策過程中所尋求的并非最優解,而是滿意解。西蒙特別強調人自身理性能力的限制,主要表現在個人無法準確無誤地接受、儲存、檢索、傳遞和處理信息。因此,他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我們可以把那類考慮到活動者信息處理能力限度的理論稱為有限理性論。”9在他看來,“有限理性”比“完全理性”更接近于現實。
X效率學派不同意新古典經濟學關于“經濟人”具有完全理性的觀點。萊賓斯坦指出,個人具有兩種不同的人格傾向。一方面,個人希望像他們所應該的那樣行動,即堅持標準,使用“嚴格的”決策程序,進行精確的計算,努力追求最大化。這種人格傾向稱為“超我功能”。另一方面,個人又希望像他們所喜歡的那樣行動,即本能地不受約束,使用“松散的”決策程序,不注意細節,不用心追求最大化。這種人格傾向稱為“本我功能”。由“超我功能”決定的受約束和由“本我功能”決定的不受約束,是個人人格特征的兩個“極端點”,這兩個極端點之間存在一系列中間狀態。新古典理論那種完全關心約束的“理性經濟人”,只是一個極端的特例,是某些人在某些時候可能采取的特殊決策程序。一般人通常采取的決策方式則介于兩個極端點之間,這種人被稱為“有選擇理性的人”。因此,“完全理性的決策是一種特例,通常,決策只是有選擇的理性。”10
新制度經濟學也對“經濟人”假設提出了批評。威廉姆森接受了西蒙的“有限理性”說,認為“經濟人”的自利行為常常會導致機會主義,即經濟中的人不但自利,而且為了利己不惜去損人。他會借助于不正當的手段去謀取利益,會隨機應變,投機取巧,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信息,按個人目的對信息進行篩選和扭曲,并違背對未來的承諾。因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不可能對復雜和不確定的環境有完全的了解,所以一些人可能利用信息優勢向對方說謊和欺騙,或利用某些有利的談判地位背信棄義,要挾對方,以謀取私利。當然,這并不意味著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時間都會按機會主義方式行事,但總有一些人在有的時候會采取這種行為方式。問題在于,人們事先很難知道什么人、在什么時候、按什么方式采取機會主義行為。在交易雙方以前沒有交往或交往很少的情況下,尤其如此。諾斯則強調意識形態的重要性。意識形態是決定個人觀念轉化為行為的道德和倫理的信仰體系,它通過提供給人們一種世界觀而使行為決策更加經濟,能對人的行為產生強有力的約束作用。他承認有限理性和機會主義假設,但認為特定的意識形態對“經濟人”的機會主義具有“淡化”作用。人類的利他行為和克服了“搭便車”動機的大集團行動,就源于意識形態的作用。
行為經濟學對新古典“經濟人”理性同樣持批評態度。它要求“經濟人”理性和“非經濟人”理性兩分經濟學的天下。“經濟人”理性的要求效用最大化,行為經濟學也講功利最大化,但這個功利最大化是指快樂最大化。行為經濟學成為正統新古典經濟學的叛逆者,不在于它屬于心理學陣營,而在于它不承認“經濟人”理性。首先,它不承認“經濟人”這個前提,認為人的本性中有利他的一面,可以從利他中直接得到快樂,不承認利他是從利己中派生的。其次,它不承認“理性”作為絕對前提,不管是完全理性,還是有限理性,都不是無條件承認。它認為,人可以依據非理性直接行事,而按理性行事反而可能是派生的。此外,非理性是指“非經濟人理性”,而不是否定理性。
如果說,上述批評都只是針對“經濟人”假設的某個方面展開的,那么Tormer對“經濟人”的批評則是全方位的,批評的依據是生命周期說和需求層次說。根據Wilber的生命周期說,人的發展過程可以分為三個基本的發展階段:(1)潛意識或前個人階段,(2)自我意識或個人階段,(3)超意識或超個人階段。人在剛出生時,無論對于內部與外部,主體與客體,身體與環境,都是沒有分離的。在潛意識的發展階段,小孩開始認識到外部世界和自己的不同,并開始以本能的、沖動的、本我的方式與外部世界互動。在這個過程中,個人逐漸產生一種與外部世界不同的自我意識。在發展階段過程中,個人開始從潛意識狀態中覺醒,并逐漸獲得語言能力,開始使用符號和概念,學習承擔各種角色、遵守規則,發展出理性理解、內省思考、演繹推理和社會可接受的行為能力。最終,個人發展出整合思考、把觀念與觀念、事實與事實、心靈與肉體聯系起來的能力。在超個人階段,個人可獲得比日常的、外部導向的經驗更敏銳的意識過程,獲得一種更高的精神意識,從而超越自我,經歷極樂,與神性相通,甚至與神性合二為一,最終達到非二元體的、無主客體之分的狀態。
這些階段又可進一步劃分為兩個部分:外部弧和內部弧。外部弧是從潛意識到自我意識的運動,其特點是自我維護,個體化,征服外部世界。內部弧是從自我意識到超我意識的運動,其特點是自我實現,向內發展,超越自我,實現物我一體。
根據Maslow的需求層次說,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可分為六個不同的層次。它們是:(1)生理的需要,(2)安全的需要,(3)歸屬或愛的需要,(4)自尊的需要,(5)自我實現的需要,(6)超然存在的需要。當較低層次的需要得到滿足,而輔助條件存在時,較高層次的需要就會出現并居于優勢地位。每一個層次向下一個層次的發展,都涉及到一種轉化,在這種轉化中,較低層次的元素包含并整合在較高的層次之中,較高層次的元素與較低層次的元素沒有分別,但與更高層次的元素有分別。Tormer認為,Maslow的需求層次說和Wilber的生命周期說在實質上是一致的。
Tormer認為,從人性的觀來看,“經濟人”假設存在明顯的缺陷。第一,“經濟人”只關注自我是有缺陷的。盡管人類追逐自我利益是正確的,但重要的是他們在什么程度上主要關注自我利益。對于那些已經達到外部弧的終點的任一階段的個人來說,這一點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確的。但是對于那些在內部弧上達到更高階段的人來說,其正確性就非常有限。第二,“經濟人”關于個人與物質的人類世界相分離的觀點是有缺陷的。對于處于較低發展階段的個人來說,他還沒有實現與外部世界的分離,而對于處于向超我階段發展的個人來說,他已經程度不同地和外部世界融為一體了。第三,“經濟人”機械般的理性是有缺陷的。在前個人階段,年輕人還沒有獲得理性所需要的想象、概念和計算能力。而在超自我階段,個人的確已經具有理性經濟行為所需要的心理能力,但他們又不會以這種方式行事,因為他們的行為更具有整合性。只有那些處于個人階段的人,才會大致按理性“經濟人”的方式行事。第四,“經濟人”的非反思方面是有缺陷的。對那些處于個人階段的較高層次和超個人階段的個人來說,這一點尤為正確。由于教化和社會化的作用,他們已經內化了道德的、倫理的、宗教的及其他方面的觀念,而這些觀念會促使他們對選擇的正確與錯誤進行反思。第五,“經濟人”的不改變的方面也是有缺陷的。從Wilber的生命周期說可以看出,隨著人的潛力的發展,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人性也會發生重大變化。從這個意義上說,人性不是一成不變的。11
三、“經濟人”假設的合理內核
如上所述,“經濟人”概念在西方學術界招致了許多的批評。這些批評雖然未必全部正確,但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問題。
第一,“經濟人”概念是歷史的,還是非歷史的?歷史唯物論認為,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經濟范疇是經濟關系的理論表現。在原始社會,人們利用公有的生產資料共同勞動,產品在社會成員之間平均分配。個人尚未脫離氏族或公社的臍帶,還意識不到個體的存在,因而沒有個人利益的觀念。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分工和交換關系出現,原始社會解體,公有制被私有制所取代。人們開始意識到個體的存在,并開始追求個人利益。在這種歷史背景下,奴隸社會的一些思想家提出了人的本性是趨利避害的。這種利己主義人性觀是“經濟人”概念的雛形。但“經濟人”概念取得比較成熟的形式,并成為經濟學的基本假設,則是隨著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經濟學作為一門獨立的科學產生以后才開始的。因此,“經濟人”是個歷史的范疇,超歷史的人性和“經濟人”概念是不存在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歷史學派對“經濟人”的超歷史性的批評確有其正確的一面。
第二,人性是利己,利他,還是兩者兼而有之?在商品經濟社會,勞動、資本、土地等生產要素分別歸不同的個人所有。為了生產商品,商品生產者必須以某種方式向他人購買各種生產要素,同時向消費者銷售自己生產的商品。而要做到這一點,他就必須以其銷售收入來彌補生產成本——購買生產要素的支出。在市場競爭的環境中,生產者僅僅為了生存,也必須在購買生產要素和銷售產品時,斤斤計較于自己的經濟利益。“人們所扮演的角色不過是經濟關系的人格化,人們是作為這種關系的承擔者而彼此對立著。”12而“經濟人”概念不過是商品經濟社會商品生產者之間商品交換關系的人格化。否認商品經濟社會人的利己性的做法是不正確的。當然,即使在商品經濟社會,個人也可能有利他的動機,在某些情況下,這種利他動機還可能表現得十分強烈。一些人為了慈善的目的,可以向素不相識的人捐獻大量的錢物,為了挽救生命垂危的病人,可以捐獻自己的器官。但這種行為顯然屬于道德領域的范疇,不應成為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在經濟領域,這種利他動機不可能居于主導地位。所以,以人的利他動機和利他行為否來定“經濟人”假設是不恰當的。
第三,“經濟人”是僅僅關注物質利益,還是同時關注非物質利益?Wilber的生命周期說和Maslow的需求層次說,從心理學的角度正確揭示了人的發展階段和需求層次。經濟學作為一門研究人的行為的科學,有必要借鑒心理學的研究成果。但經濟學研究的個人行為,不是一般的個人行為,而是正常人的經濟行為。因此,生命周期說對個人發展階段的劃分,需求層次說對個人需求層次的劃分,不能原封不動地照搬到經濟學之中。就生命周期說而言,處于前意識和超意識階段的個人行為,都不是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就需求層次說而言,除基本的生理需要外,其他層次的需要,都與人們的經濟行為無關或關系不大,同樣不適合作為經濟學的研究對象。因此,盡管人們關注非物質利益,但這種對非物質利益的關注不是經濟學的研究對象。
第四,“經濟人”理性是完全的,還是不完全的?如前所述,有限理性和選擇理性假設都認為“經濟人”理性是不完全的。但這兩種假設和完全理性假設有一個重要的共同點,即認為不同個人的理性程度是相同的。如果說任何一個正常人都具有理性是正確的話,那么同樣正確的是,不同個人的理性程度是有差別的。完全理性的和完全無理性的個人都只是少數,大多數人的理性介于兩個極端之間。或者說,人類理性不是均勻分布的,而是服從正態分布。這也解釋了,在商品經濟—市場經濟條件下,特別成功和破產倒閉的生產者都只是少數,而大多數生產者處于可以維持的狀態。
第五,對個人利益的追求是否必然導致社會利益的最大化?在商品經濟—市場經濟社會,人都具有利己性,追求個人利益是人們從事各種經濟活動的根本動力。但不同個人利己的程度顯然是有差別的。如前所述,由于信息不對稱等原因,機會主義行為是存在的,個人可能利用各種便利條件損人利己。意識形態對個人行為的作用是十分明顯的,而意識形態又是有區別的。不同性質的意識形態對個人行為有不同的作用。有的有助于遏制機會主義,有的反而會助長機會主義。因此,意識形態對個人行為的影響是不確定的。在法制健全、市場機制正常運行的社會,機會主義只能是少數人的行為。所以,總的來看,“經濟人”追求個人利益的行為是能夠促進全社會的利益的。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成就,是對這一命題的最好注腳。
綜上所述,盡管新古典經濟學“經濟人”假設存在某些缺陷,但其基本內核是合理的。只要克服這個概念的某些缺陷,并對其做出必要的補充,就可供中國經濟學借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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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按勞分配按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分配按生產要素分配
中圖分類號:F046.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949(2005)-10-003-02
一、我國現階段不可能實行馬克思原意上的按勞分配
按勞分配是馬克思關于“未來社會”的一個重要思想,其經典含義是“在一個集體的、以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為基礎的社會里,勞動產品或者集體勞動所形成的社會總產品,在作了各項必要的扣除之后,按照勞動者個人所提供的勞動量的比例,在勞動者之間進行分配”。[1](
具體說來,馬克思的按勞分配有以下內涵:
第一、勞動是分配的唯一尺度。“在這個‘未來社會’里,除了個人的消費資料,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轉為個人的財產” [2](P304),因此,沒有任何個人可以憑財產所有權獲得收入;另一方面,由于個人勞動直接作為總勞動的組成部分,因此社會能直接計算出產品包含的社會總勞動以及其中的個人勞動量。
第二、社會在勞動者之間分配的是作為個人消費品的勞動產品,而不是個人消費資料的價值。按勞分配的對象之所以只是個人消費品,是因為在馬克思設想的“未來社會”里,“除了自己的勞動,誰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東西,另一方面,除了個人的消費資料,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成為個人的財產。”[3])分配的之所以不是價值,則是因為個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已不存在,商品貨幣關系已經消亡,個人財產權已經與價值范疇一起失去了意義。
由上述內涵可見,馬克思設想的按勞分配有其嚴格的邏輯前提和實現條件,可以看作是實行按勞分配的“馬克思條件”:
第一,生產資料公有制。社會直接占有全部生產資料,每個社會成員在生產資料占有上是平等的。除了勞動以外,其他非勞動要素都是公有的。
第二,商品貨幣關系已經消亡,生產者之間的商品交換由勞動交換代替。
第三,勞動的特點。個人勞動具有直接社會性,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不再存在。
很明顯,我國現階段的社會現實與“馬克思條件”還有很大差距。
首先,我國現階段的生產力水平遠未達到取消市場,超越商品經濟的程度。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充分發展商品經濟是實現工業化和生產社會化、現代化的主要條件,而商品經濟是一種貨幣經濟,是受市場調節的經濟。因此,我國現階段不僅不能取消市場,反而必須大力發展和培育市場。
其次,我國現階段的所有制是多元的。針對生產力總水平較低且發展極不平衡的現狀,我國對單一的所有制結構進行了改革和調整,公有制退出了一些行業和領域,非公有制比重上升,逐步建立起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所有制格局。
由上可見,我國現階段尚不具備實行馬克思原意上的按勞分配的“馬克思條件”。如果教條式照搬馬克思在特定歷史背景下所提出的理論設想,就會脫離我國現階段的社會實際,就會無視自然歷史規律的不可抗拒性――“一個社會即使探索到了本身運動的自然規律,它還是既不能跳過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發展階段”。[4](過去,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我國片面追求按勞分配的形式,人為地、強制地“消滅”商品貨幣關系,使得按勞分配最終淪為平均主義。
在防止教條式照搬的同時,也要注意另一種傾向:有人以馬克思在論述按勞分配時沒有看到社會主義仍然存在商品經濟為理由,認定馬克思的按勞分配理論是錯誤的,甚至從來就不是一個科學命題。持上述觀點者并沒有正確理解馬克思的思想,也沒有真正理解什么是科學研究。如前所述,馬克思的按勞分配理論有十分明確、嚴格的前提條件,是在特定社會歷史前提下提出的合乎邏輯的結論。在“不現實”的假設下形成理論,是科學研究中的普遍現象和基本方法。由此得出的“不現實”的結論有其理論意義和認識價值,需要在改變其假定前提的情況下,進一步研究并得出新的結論,而不能直接套用原有結論。
如果真正理解了馬克思的思想,我們就會發現,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按勞分配正是在現有的社會條件下,通過改變前提條件,進一步科學研究所得出的新結論,即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按勞分配是按勞分配原則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轉化。
二、我國現階段按勞分配的時代特點
我國現階段按勞分配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具體說來,有以下幾點:
第一,按勞分配的主體不是社會,也非國家或行政單位,而是企業。馬克思原意上的按勞分配是指在產品經濟條件下,國家代表社會進行分配。在我國現階段,一方面,企業是生產的主體,產品都是企業員工的聯合勞動產品;另一方面,每個企業都是獨立的經濟實體,不同企業之間的差別很大,只有承認差別,才能調動企業的積極性。由于企業都要接受市場的檢驗,因此,分配的主體說到底是市場。
第二,按勞分配體現的不是等量勞動交換,而是等價交換。馬克思在設想“未來社會”的按勞分配時認為,“等價交換的內容和形式都改變了”,交換的內容不再是價值,而是勞動;交換的形式不再是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交換之所以保留下來,是因為歷史慣性。然而現實總是比理論復雜得多,我國現階段生產力水平客觀要求實行等價交換,要求承認差別,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無形的手”的作用,才能拉開差距,激發競爭,才能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我國現階段的按勞分配在現實中表現為:多勞不一定多得,少勞不一定少得。城鄉差別、地區差別、腦體差別在我國現階段客觀存在,人為否認、強制消除“三大差別”只會引向共同貧窮。
第三,按勞分配的“勞”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不是自然勞動時間(即各勞動者的個別勞動時間)。這兩種時間有著重大區別:
(1)自然勞動時間是可以絕對地、直接地計算出來的勞動時間,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相對地、間接地計算出來的得到社會承認的勞動時間。如果以前者為分配尺度,就會導致人們只關注勞動支出而忽視勞動效果,雖然在形式上實現了“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但本質上卻不利于生產力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如果以后者為分配尺度,則人們關心的是勞動創造的價值量的大小,因而多勞未必多得,少勞未必少得,但顯然更有利于強化全社會的效率意識,推動生產力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2)自然勞動時間只承認人的自然差別,只能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不僅承認人的自然差別,而且承認人的社會差別(包括社會地位、社會關系、教育、資本、機遇等等),因而有利于調動各種要素所有者的積極性。總之,只有以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為分配尺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調動各種要素所有者(尤其是稀缺要素所有者)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促進社會全面進步。
由此可見,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按勞分配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遵循價值規律的按勞分配。這種按勞分配的微觀主體是企業,宏觀主體是國家調控下的市場,分配對象是剩余價值(利潤),分配尺度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5](生產者只有不斷改進客觀生產條件和主觀生產條件,才能獲取更多利潤。而不斷改進生產條件的過程,就是不斷擁有更多更好的生產要素(包括資本、技術、信息、土地、管理人才、熟練勞動者等)的過程。可見,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按勞分配的實質就是社會主義條件下的按生產要素分配。社會主義條件下的按要素分配不同于資本主義條件下的按要素分配的根本點在于,強調勞動作為一種生產要素的重要性,強調在分配時不能把勞動者排除在外。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資本的擴張力必將不斷增強,按要素分配最終將被按資分配取代。當然,社會主義條件下的按資分配必定不同于資本主義條件下的按資分配,即前者在分配時強調勞動資本化,防止工農(勞動者)邊緣化。否則,我們的社會主義理想就面臨破滅的危險。在此必須特別指出,過去我們討論按勞分配時,曾經一度認為按勞分配就是“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甚至就是計時(或計件)工資或等級工資制。其實,工資制體現的是一種交換關系,而非分配方式。
參考文獻:
[1]周為民,陸寧: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從馬克思的邏輯來看[J]。中國社會科學,2002.4。
[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資本論,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5]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作者簡介:
一、 我國房地產業發展的改革探索階段(改革開放后到1998年)
1.房地產業發展與住房商品化改革的關系
改革開放后,國家開始城市房屋綜合開發和商品化經營試點,我國房地產業在經歷長達20多年的缺位后才重新得以發展。劉洵蕃、周敏敏(1989)指出發展房地產業的主要目標就是在計劃商品經濟的體制下通過住房商品化改革將房地產巨額財富投入到社會生產、流通、消費的商品經濟循環中去;張秋舫(1990)認為要發展房地產業,就必須積極穩妥地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實現住房商品化。王育琨(1992)基于產業結構合理化的考慮也指出必須通過推行住房商品化把硬預算約束的居民推上房地產市場,以其有效需求約束房地產的發展。但是,周政(1998)基于商品化的等價交換法則對提租補貼、售房補貼等房改措施的商品化程度進行分析后也指出這些措施阻礙了房地產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2.房地產價格與投資過熱
這一時期,我國商品住房價格快速增長,遠遠超過同期經濟增長率和通脹率。石小抗(1991)對住房價格構成的分析發現房價上漲是成本推動而不是需求拉動的結論,其原因在于對征用地過程中產生的“經濟租”缺乏明確有效的政策調節、土地權屬嚴重不清和缺乏價值評估基礎、城市基礎投資的負擔通過行政性收費轉移到房地產價格中以及興建高層建筑導致的建安成本上升等;而一默(1995)從我國現實經濟機制的視角將價格過高和投資過熱的原因歸結于對經濟高速發展的預期、地方政府優惠引資、房地產市場不發達、缺乏高收入的投資場所以及國有資本和銀行貸款不受約束地用于房地產投資等因素;田吉龍(1998)則強調房價過高是由于稅收設計不合理,大量的公益性、經營性項目的成本分攤到住房價格中以及過高的土地成本等方面。過高的房價既是這一時期住房制度改革不徹底的體現,同時也阻礙了住房改革推進和房地產市場發展。
3.如何促進房地產業發展的研究
房地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基礎產業,具有市場需求容量大、影響產業鏈長等特點,其對促進經濟增長、改善產業結構的重要作用已是廣大學者的共識,如何促進房地產業發展自然也成了重點研究的問題。趙傳葆(1993)提出從重構管理體制,建立權責分明的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體系、創新企業制度,確立企業獨立法人地位,規范政府與企業的關系、轉換運行機制,壟斷土地供給,競價出讓轉讓三項基本內容入手轉換房地產開發目標模式。
對于房地產市場,宋春華、梁云斌(1994)認為價格管理是房地產市場體系運作的核心,構建科學的房價體系是房地產價格管理的關鍵;侯孝國(1996)認為房地產市場存在不完整、不完全、不規范、房價偏高、不健全、不協調等問題,并提出合理規劃房地產開發規模、調整房地產開發結構、合理規劃房地產開局、加強房地產業立法、積極推進市場體系建設、推進住房制度改等對策;高波(1998)則認為必須進行制度創新,建立起一套適合于房地產產權交換的制度,來促進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和規范化運行。
對于房地產業,曹振良、李晟(1995)認為加速房地產業發展能拓寬投資渠道,鼓勵生產、規范活躍市場,鼓勵流通以及增加住房消費;宋春華(1995)指出必須發揮城市規劃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作用,通過加強對土地出讓的計劃、規劃管理等措施引導房地產業健康發展;丁健、印華(1998)指出應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為前提條件,建立和健全房地產法規,創新和完善房地產管理體制,制訂和實施市場競爭規則等一系列規范化措施來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郭鴻懋(1998)認為房地產業發展應以推動國民經濟發展、實現優質生產、形成規模經濟、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的協調為目標取向,并以此為基礎提出城市房地產產業政策應包括投資導向政策、市場行為規范政策、產品質量管理政策、產品技術開發政策、產業規模政策、產業金融扶植政策、房地產開發成本和產品價格管理以及政府行為等八項內容。
還有一些學者從如何促進房地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的研究目的出發,對房地產業發展問題進行了有益探討。印坤華(1998)分析了房地產業成為新經濟增長點的制約條件,指出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房地產資源配置方式、投資體制和約束機構、金融服務體系、法律保障五個方面是約束房地產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礎上提出分地區分層次分階段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強化一級市場土地供給的計劃調控和規劃約束、降低交易成本、理順市場房價、放開搞活房地產二、三級市場、發展房地產金融和住房金融、推進市政公用配套部門的經營機制改革等房地產業政策調整的基本思路:田吉龍(1998)、鄒東濤(1998)等指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激活房地產市場是使住房建設成為經濟增長點的重要途徑,即通過終止福利性實物分房促使城鎮居民“愿意買”,同時通過提高收入、公積金制度、降低房價、發展住房金融業務等措施解決“買得起”的問題。
二、我國房地產業的高速發展階段(1998年后至今)
1998年住房貨幣化改革以來,我國房地產業進入高速發展階段。房地產價格一路攀升,年均增長率超過15%,即便在2008年受金融危機影響,我國房地產價格指數出現短暫下跌,但在積極財政政策和寬松貨幣政策支持下,2009年房地產價格又出現了快速上漲局面,全年新房成交價格漲幅達到24%。可以說,高房價是這一階段房地產市場的主要特征,房價問題自然也是這一階段房地產業發展的重點問題,備受學者關注。
1.房地產價格的發展趨勢
許多學者從不同角度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論述,大多數學者認為從長期看,我國房地產價格存在不可逆的上漲趨勢。張曉晶、孫濤(2006)研究了房地產周期與金融穩定的關系,指出在驅動本輪房地產周期的因素中,增長面因素仍會在今后較長一段時期發揮作用,無論是房地產業發展還是房地產價格總水平,在今后較長時期內仍然會處在一個穩中趨升的態勢;劉洪玉(2007)也指出房價將繼續上漲,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給是未來幾年的重要任務。
2.房地產對國民經濟的影響
大多數學者都認為房地產行業對于國民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十分顯著。梁云芳等(2006)認為房地產投資的沖擊對國民經濟有著大約10-20年的同向影響,房地產行業投資周期長的特征使其不僅具有前向推動、后向拉動的作用,還具有側向關聯作用,可以帶動眾多產業發展,從而推動經濟增長。唐志軍等(2010)計算得出當房地產投資額的增長率上升1個百分點時,國內生產總值額增長率上漲0.1181個百分點,且1個單位的房地產投資波動的沖擊對GDP增長率有正向影響。但劉維新(2009)也提出我們要正確看待房地產行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房地產在國民經濟中應當作為先導產業,而不適宜作為支柱產業。
3.房地產發展是否存在泡沫
對于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是否存在泡沫具有頗多爭論。自從2000年魏杰提出我國房地產市場存在泡沫之后,許多經濟學者對這一觀點進行了檢驗。周小川(2003)第一次公開指出,貨幣供應量的過度增長轉移到房地產、股票及其他投資價格上,形成資產泡沫,會造成很大危害;袁志剛、樊瀟彥(2003)利用經濟“泡沫”理論,構造了一個房地產市場的局部均衡模型,認為房地產業已經存在泡沫;沈悅、劉洪玉(2004)則強調房價若缺乏相應的經濟基礎支持,則會損害經濟發展;姜春海(2005)利用房地產供給函數測算了房地產商品的基本價值、泡沫及泡沫度,結果顯示目前房地產市場不但存在泡沫,而且還比較嚴重。
當然,也有部分學者否認房地產市場存在泡沫。孫燕波、王慧慧(2010)通過具體的指標并結合案例,分析了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狀況,得出了房地產泡沫的臨界值,并以此認為我國目前還不存在全國性的房地產泡沫,但房地產持續過熱會存在著一定的泡沫風險。從已有的研究中可以看出,目前學界缺乏統一的判斷房地產泡沫的標準。多數學者的研究思路是通過計量模型選擇相關指標進行分析,判斷價格是否超過合理界限,由此來界定泡沫。然而,由于不同學者指標選取的標準不同,建立模型的方法也不同,因此得出的結論也不盡相同。
4.房地產價格上漲主要原因分析
(1)供求失衡說。董昕(2009)認為造成房價上漲的原因是由于我國目前的商品房供應中的住宅與辦公商業用房的供需比例不匹配,同時商品住房供應中的中高檔住房與普通住房比例不匹配,加之需求方面快速城市化、自主需求、投資需求與供給方面地方政府及開發商利益驅動共同造成了房地產價格的推高效應,因此,要遏制高房價,主要措施在于抑制有效需求與增加供給。董志勇等(2010)同樣基于供求角度,從供給、需求、政府三方角度研究了我國房地產價格的各種因素,研究結果顯示,房價推動力的主要來源是需求及地方政府,應當采取抑制投機需求,使地方政府擺脫對于“土地財政”的依賴等手段調控房價。
(2)貨幣寬松說。寬松的貨幣政策使得市場流動性充足,在一定程度上成為高房價推手。周京奎(2005)通過計量分析房地產價格和貨幣政策之間的關系,發現房地產價格上漲與寬松的貨幣政策有緊密聯系,指出當開發投資和住宅抵押貸款源源不斷涌向房地產業時,消費者會產生價格持續上漲的預期,從而推動住宅價格脫離正常軌道,打破住宅價格與經濟基礎的均衡關系;廖湘岳, 戴紅菊(2007)的研究表明,商業銀行對房地產業的大量信貸資金投入是推動房地產價格持續走高的重要原因。
(3)土地財政推高說。吳航、竇爾翔(2007)強調地方政府的利益驅動導致土地價格被炒高,認為壟斷市場容易人為造成土地供應量不足,一方面引導開發商競相提高競價并囤積土地,另一方面則推動土地價格上漲,進而推動房價上漲,增加了房地產泡沫;王岳龍、武鵬(2009)通過計量模型分析顯示,土地招拍掛制度使得全國房價整體水平提高13.2%,無論長期還是短期,房價對地價的需求拉動作用明顯,而長期中存在地價對房價成本的推動作用。
(4)羊群心理說。心理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消費者的消費行為。位志宇、等(2007)從羊群行為的角度探討了房地產價格與宏觀經濟的關系,認為房價的快速上漲推動了羊群行為的出現,同時進一步導致房價上漲;劉旦(2008)通過對我國長三角地區購房者進行問卷調查,發現房地產市場中需求超過供給,市場中存在著“買房即掙”的信念,造成了群體性的非理性購買行為,推動房價上漲。
(5)調控失敗說。朱宇、尹宏禎(2006)運用博弈論的方法,分析了銀行和房地產開發商之間的信貸關系、政府監管當局和銀行之間的監管關系,發現我國政府力圖通過金融調控政策以達到控制房價的目的難以實現;徐江(2007)分析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之間委托—、管制—被管制的博弈關系,指出房地產領域中的企業價格合謀現象以及地方政府的設租現象會在相當大的范圍內長期存在下去,中央政府在設計房地產宏觀調控機制時要著重降低對地方政府設租行為的監督成本;王華春、趙蕊(2009)認為不同宏觀調控政策的組合會為人們帶來不同的預期,從而影響到房地產價格的變化。
三、亂象還是系統工程?
回顧我國房地產業的發展歷程可見,改革開放后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住房改革是房地產業復興的起點,而1998年的住房貨幣化改革則是我國房地產業騰飛的新起點。在改革探索階段,對于房地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作用、如何規范地發展房地產業以及如何實施住房改革等問題是這一階段的主要問題,學者的研究也多集中于這一方面;而在高速發展階段,由于房地產市場發展過快過熱,房價居高不下并已對社會經濟產生重要影響,房價高企的原因、市場特征、高房價的影響以及如何降低房價、實現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則自然成為這一階段有關房地產業發展問題研究的重點。縱觀國內學者對房地產業發展問題的研究動態,發現其與我國房地產業的發展軌跡、階段特征頗為契合,幾乎是一脈相承,這是社會科學研究來源于社會發展的客觀體現。
同時,從房地產業發展研究與房地產業發展階段特征的契合程度可以看出我國關于房地產業發展的研究不是一個簡單的、隨機發生的過程,而是沿著房地產業發展的脈絡,緊扣每個階段發展中的主要問題,雖然亦有不全面之處,但每一個子問題的研究都形成一個小的研究系統,這些子系統之間由于房地產業發展問題的系統性而相互關聯,存在強烈的耦合作用。
再則,房地產業發展問題的研究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一方面,隨著房地產業由低級階段逐漸向高級階段演進的過程,關于房地產業發展的研究重心隨之轉移;另一方面,通過分階段梳理文獻亦可發現在早期的研究多為定性分析,而隨著我國計算科學、計量經濟學等學科的發展,后期對房地產業發展問題的研究則多為定量計算,對現象的解釋力和說服力極大增強。可見,房地產業發展問題的研究是一個開放的、與外部環境交互信息并隨之變化而演進的復雜系統。
最后,在國家實現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保障民生的發展目標下,房地產業必將從現在的粗放型發展模式向集約型模式轉變,如何實現順利轉軌以及轉軌的制約因素等問題應該是下一階段房地產業發展研究的重點內容。從近階段來看,有關保障房的研究逐漸多起來,這也是隨著國家對住房政策的調整應運而生的。這說明對房地產業發展問題的研究將隨著房地產業的發展而發展,具有復雜系統學習、演進的特點。
四、小結
綜上所述,本文認為我國學者對房地產發展問題的研究是一個復雜系統,即便從表面看來數量極多、內容紛繁,但仍然具備復雜系統非簡單性、非隨機性、演進性、外部性的特點,其和房地產業發展一樣屬于復雜系統的典型特征。未來,隨著對房地產市場的深化調控和房地產業的轉軌,對房地產業發展問題的研究還將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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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一、成本會計的產生
成本會計是隨著商品經濟的形成而產生的。生產成本產生于資本主義的簡單協作和工場手工業時期,完善于資本主義大機器工業生產階段。隨著資本主義簡單協作的發展,引起了工場手工業的產生,這時各種勞動的結合表現為資本的生產力。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關系的完善,對生產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資本家為了獲取更多的剩余價值,對生產過程中的消耗和支出更加注意核算,因此生產成本核算提上議事日程。
二、成本會計的發展狀況
成本會計是隨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發展。20世紀初美國和西方國家的許多企業推行泰勒制度,不僅推動了生產的發展,也促進了管理和成本會計的發展,產生了用于成本控制和分析的標準成本法,使成本會計的職能從成本計算進而擴展到成本控制和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科學技術高速發展,生產力水平迅速提高,企業生產經營能力高漲,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促使企業成本會計不僅要精打細算,還要為降低產品成本而獻計獻策。
三、成本會計發展的階段
第一階段(1880-1920):原始的成本會計
原始的成本會計,起源于英國,當時認為成本會計就是匯集生產成本的一種制度,主要是用來計算和確定產品的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在這期間,英國會計學家已經設計出定單成本計算和分步成本計算的方法(當時應用的范圍只限用工業企業),后來傳往美國及其他國家。
第二階段(1921-1950):近代的成本會計
近代的成本會計,主要是美國會計學家提出了標準成本會計制度,在原有的成本積聚的基礎上增加了管理上的成本控制與分析的新職能。在這種情況下,成本會計就不僅是計算和確定產品的生產成本和銷售成本,還要事先制訂成本標準,并據以進行日常的成本控制與定期的成本分析。正因為成本會計擴大了管理職能,于是應用的范圍也從原來的工業企業擴大到商業企業、公用事業、以及其他服務性行業。
第三階段(1951年以后):現代成本會計
今天對于成本的定義已不再僅僅局限于產品成本的范疇,例如美國會計學會與標準委員會就如此定義成本:成本是為了一定目的而付出的(或可能付出的)用貨幣測定的價值犧牲。從這一定義看,成本的外延除了產品成本的概念與內容,它還可以包括:勞務成本、工程成本、開發成本、資產成本、資金成本、質量成本、環保成本等等。
除此之外由于成本管理的不同目的,則形成對成本信息的不同需求,使成本有各種各樣的組合。同時人們對它的認識也是日趨深化的。于是,目標成本、可控成本、責任成本、相關成本、可避免成本等新的成本概念源源不斷地涌現,形成了多元化的成本概念體系。
四、成本會計的內容、特征和職能
1、成本會計的內容
現代成本會計拓寬了傳統成本會計的內涵和外延,其涉及的內容廣泛,以我國會計界目前的共識來看,現代成本會計的基本內容是:成本預測、成本決策、成本計劃、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成本檢查。 2、成本會計的特征
(1)計算產品成本。
(2)有助于企業資源的詳細計劃和有效的控制利用。
企業如何安排、使用上述資源,必須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的任務來計劃資源的投入、使用以及測算這些資源投入使用后的效率和效益,這就需要細致地觀察分析企業周圍的環境和企業內部的狀況,充分掌握正確的信息,完善情報體系是制定成本計劃的基礎。同時改善企業素質,改善企業經營環境,是改善企業成本計劃的重要條件。要提高素質、改善環境,必須深化改革,根據市場經濟的要求,按照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和項目以及按生產經營期限,分別制定出生產經營各個環節和分期的費用預算及成本計劃,組成有機的成本計劃體系。
3、成本會計的職能
成本會計的職能,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在不斷地擴大。
(1)反映職能: 最初、最基本的職能。反映職能就是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耗費,運用專門的會計方法進行計量、記錄、歸集、分配、匯總,計算出各成本對象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通俗地講,這項職能就是進行實際成本的計算,把生產經營過程的實際消耗如實地反映出來,達到積聚成本的目的,并用積累的成本資料反映企業的實際生產耗費和補償價值的情況,從而判斷企業經營效果的好壞。
(2)計劃與預算職能。主要包括全部商品產品的成本計劃、主要產品單位成本計劃和生產費用預算。
(3)控制職能:包括投產前的成本控制和投產后的成本控制。
考慮到農業在國民經濟的基礎性作用以及農業的天然弱質性,從建國開始,我國政府就開始實施國內農業支持政策,一方面通過對農業扶持,促進農業的快速發展,另一方面為我國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積累。我國農業支持政策的選擇與我國政府重要的戰略決策以及我國經濟發展階段有關。為此,按照我國經濟發展經歷的主要轉折,可以將我國的農業扶持政策劃分為四個主要階段,分別是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改革開放以后、建立市場經濟以后、加入WTO以來至今。通過對我國農業扶持政策的回顧和梳理,可以更清晰地反映我國農業政策的發展路徑和規律,總結其經驗和教訓,為我國今后的農業發展提供必要的思路和啟示。
一、1949年建國——七十年代末:我國農業國內支持政策的萌芽階段
解放后的第一個五年計劃,中央政府一直把大力發展農業作為中央政府的主要目標,逐步發展互助合作組織和徹底進行,極大地解放了農業生產力,因此農業恢復和發展較快,并為工業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伴隨著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時期以及“”時期,這一階段的中央農業扶持政策的特點如下:
1.以農業信貸和財政支農為主要手段
雖然該階段的中央政府財力有限,但是農業信貸余額和財政支農總額基本上是不斷增長的。據統計,支援農村生產支持和財政安排的農業事業費從“一五”的37.23億元增長到“五五”的345.73億元,占財政總支出的比例從“一五”的2.9%提高到“五五”的6.6%。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從“一五”的40.91億元增長到“五五”的238.03億元,占國家計劃內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的比重從“一五”的7.10%提高到“五五”的10.5%。同期,農業信貸資金余額也從82.1億元增長到616億元。
2.其主要目標是以農支工,為工業的發展提供支持
解放后,我國確立了優先發展重工業的建設思路,為此,必須依靠農業剩余的轉移來實施這一工業化戰略。1953年政府實施了以低價收購和銷售為主要特征的農產品統購統銷制度,通過“剪刀差”的方式為工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1953-1978年間,農民為國家工業化建設積累了高達3376億元的資金,平均每年達135億元,這筆資金是1953-1978年間全民所有制各行業基本建設新增固定資產總數3680億元的92%。從農業支持角度分析,該階段的農業政策實質是以農支工。1980年與1949年相比,農業增長了2.8倍,而輕工業增長了25倍,重工業增長了98倍。
3.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業生產的恢復性增長
解放后,農業發展是中央政府的工作重點,雖然國家的農業扶持力度不大,但依靠的強制“均平”機制,還是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農業發展的恢復性增長。糧食總產量和農業總產值雖有徘徊,但仍逐年增長。1949-1978年,我國糧食總產量由11320萬噸增加到30476.5萬噸,年均增產660.5萬噸,年遞增3.4%。在此期間,糧食增長率超過了人口增長率,為18%城市人口的低水平工業化提供了必要的資金支持。通過逐步發展互助合作組織和徹底地進行,極大地解放了農業生產力;農產品的統購統銷政策為農產品的銷售提供了基本保障,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農民的生產行為。
二、改革開放——九十年代初:我國農業國內支持政策的調整階段
改革開放后,我國經濟發展戰略從原有重點優化發展重工業轉變到產業協調平衡發展上來,重點是對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農村制度進行改革。這一時期的農業扶持支持往往和農村改革是密切相關的,農業政策的主要特點如下:
1.放開農產品價格
在農業生產向商品經濟的轉化中,作為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農產品統購統銷制度已經不再適應市場消費需求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弊端日益明顯。由于商品流通遇到阻礙、產量增加而質量不高、地區優勢不能發揮以及生產布局和產業結構不合理等原因,極大地影響了農村商品生產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為此,政府采用放開農產品價格的政策,陸續通過減少統購的數額、范圍,提高定購價格;除少數重要農產品,其余全部放開價格,由市場調節,讓農民在市場交換中受益,維護了農民的切身利益,保護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
2.加快體制制度創新
除了繼續加大財政支農和農業信貸外,政府開始重視通過體制建設和完善保護農民利益,保證農業和農村生產。1978年以后,國家開始試點推行以為核心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該制度的確立克服了集體經濟中長期存在的“吃大鍋飯”的弊病,是推動近年來我國農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基礎性支持政策,為我國農業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制度性政策支持,極大釋放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其經濟社會意義遠遠超過了農業集體化和。
3.開始矯正剝奪農業的方式
1979年開始,國家開始矯正原有計劃經濟體制下以農產品統購、派購制度為核心的農業政策。在部分農產品市場已經開放和農業生產連年增長的基礎上,逐步提高棉、油、糧等主要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并開始對農產品價格管理體制和流通體制進行改革,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對農業的支持。雖然從1978年到1990年間里,我國工農業產品“剪刀差”的絕對量仍呈不斷增加的趨勢,由1987年的261.2億元增加到1990年的726.1億元,但不論是工業品價格高于其價值的幅度還是農產品價格低于其價值的幅度,都呈逐步下降的趨勢,因此其決定的“剪刀差”的幅度也由1978年的54.5%下降到1990年的25.2%。
4.投入農業的資金支持有限
雖然國家提高了對農業的資金支持規模,然而1978年以前的20多年時間里,農業基建投資平均占基建投資總額的11%,而1980年到1987年的7年時間里,則下降到5.3%,1988年更低,僅為2.9%。雖然從1989年以來,中央和地方對農業的投入比以前有所增長,還建立了農業發展基金,但實際上農業生產所需要的諸如柴油、化肥等也不充足,其真正投入的資金不到30%。農業資金的匱乏,加劇了農業的脆弱程度,阻礙了農業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影響了農業勞動生產率與農民收入的提高。
三、1992年——2001年:我國農業國內支持政策的改革階段#p#分頁標題#e#
前一階段,通過“剪刀差”,從農業中拿走了大量的“原始資本積累”,但這一階段狀況開始改善,農業從為國民經濟“納稅”開始變為接受保護和扶持。90年代以后。這一階段我國農業支持政策有如下特點:
1.以價格補貼為主要措施
這一階段的農業扶持政策以價格補貼為主要形式,大部分用于降低支農服務的收費標準,降低農用生產資料的價格以及農產品購銷環節的補貼。雖然這項政策反映了政府對農業和農民生產的保護,但是,價格補貼是給國有農產品流通部門,不是直接補貼給農民,導致農民收益有限,補貼收益大部分落入國有商業部門。據測算,國家每補貼1元,農民只能得到0.14元。
2.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國家通過自上而下的政策傳遞方式,將減輕農民負擔作為保護農民利益和農民生產積極的首要目標。由于長期農業資金大量流向工業部門,導致農民利益受到剝奪,負擔過重。90年代以來,農業資金非農化流失仍在繼續。1991-1996年,通過賦稅流失的農業資金為2750億元,以農業信貸方式流失的農業資金為4177億元。為了保證農業與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國家開始強調減輕農民負擔問題。一方面國家大幅度提高農副產品收購價格,另一方面,國家連續大幅度增加了農業投資。政府堅持多予少取的支持政策,賦予農民更多的實惠,切實保護農民的利益。
四、加入WTO——至今:我國農業國內支持政策的完善階段
長期以來,我國出臺的農業政策涉及農業生產的,但是隨著加入WTO,我國逐漸認識到:要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農業問題不只是農業生產方面,還必須重視農村經濟的綜合發展和農民利益。這一階段我國農業支持政策有如下特點:
1.財政支農的絕對數量增加迅速
中國財政支農的絕對數量呈現出迅速增加的趨勢。財政支農總數從2001年的1456.73億元上升到2009年的2900.87億元,每年以13.76%的速度增長。這種支持水平的迅速上升,說明自從加入WTO之后,我國越來越重視利用國內支持的方式來促進我國農業的發展。尤其是2004年,由于我國政府提出“工業反哺農業”的政策,當年財政支農的增長速度達到了33.24%。
2.國內支持的結構有待完善
在微量標準之內,我國對于黃箱支持利用不充分。根據我國對WTO的承諾,我國的微量免除水平為8.5%。但是據統計,我國現在的微量支持水平只用2%左右。在WTO規則允許的12種綠箱政策措施中,我國只使用了6種,包括政府的一般服務支出、食物安全儲備、國內食物援助、自然災害救助、生態環境保護和地區發展援助,其余6種我國還未涉及。
3.將增加農民收入作為主要政策目標
由于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環境不寬松、農村非農產業發展速度減緩,有的地方農民負擔還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等原因,農民收入增長困難問題越來越突出,嚴重挫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針對此問題,增加農民收入成了各級政府處于每年工作的中心位置,并制定了具體措施。其中包括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支持糧食主產區發展糧食產業、發展農村二、三產業、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搞活農產品流通、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深化農村改革、加強農村基礎建設和做好扶貧開發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