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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指環境污染糾紛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關于環境污染的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而產生的糾紛。
協商。這是由糾紛雙方針對已經發生的環境污染,自行協商,通過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因為許多污染者不愿主動承擔環境污染的責任,實踐中糾紛雙方很難達成和解協議。
調解。根據調解人的不同,分為民間調解和行政調解。行政調解是由環境行政機關主持,對環境污染糾紛雙方進行調解,以促成糾紛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活動。與之相對應,是民間調解。我國目前主要由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為民間調解人,也可由較權威的民間調解人居間調解,促成糾紛解決。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達成協議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請求環境行政部門處理,也可以向法院。
行政處理。環境污染糾紛的行政處理是指環境行政機關對社會成員(民事主體)之間發生的由于環境污染產生的糾紛進行處理的制度。“因環境污染引起的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屬于民事糾紛,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不能以作出處理決定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因而,我國環境污染糾紛的行政處理,性質上屬于行政調解,其處理決定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仲裁。仲裁是指環境污染糾紛的雙方自愿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進行裁決,解決糾紛。我國現行環境立法,缺乏關于環境污染糾紛仲裁的特別規定。實踐中通過仲裁解決環境糾紛的情況較少。
民事訴訟。即環境污染受害者依法向司法機關,請求法院判令污染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賠償損失。實踐中,環境污染糾紛的訴訟解決方法耗時長、取證難、費用高;由于現行法律對于環境污染糾紛的資格、因果關系的確定、污染損害賠償等問題都欠缺明確具體的規定,從而阻礙了污染受害者尋求司法訴訟的救濟途徑。
(二)環境污染糾紛行政處理制度的優勢
環境污染糾紛的復雜性、多樣性和損害性決定了解決環境污染糾紛的方法應當靈活、及時、專業。實踐中環境污染受害者選擇行政處理方式尋求救濟,與其他解決方法相比,行政處理環境污染糾紛的優勢在于:
專業性。環境污染糾紛涉及很強的技術性,因而對于污染損害的證明要求較強的專業性。環境污染事故一旦發生,環保部門負有監管和保護環境的法定職責,而且環保部門設有環境監測機構,這有助于及時、準確地確定污染責任。
及時性。環境污染發生后,環保部門負有及時有效地調查處理污染事故的法定職責,這有利于糾紛雙方在最短時間內澄清事實,明確責任;同時,鑒于環保部門對排污企業享有監管的權力,因而,排污企業對于環保部門的處理意見愿意采納并及時執行。這些因素都有助于環境污染糾紛的及時解決。
成本低。救濟費用的高低直接決定當事人對于救濟方式的選擇。由環保行政部門對環境污染糾紛進行處理,是環保部門在執行法定職責的過程所進行的。因而,相對于訴訟和仲裁,行政處理方法成本低廉,且效率較高。而國家也在環境污染糾紛的行政處理過程中實現了訴訟資源的節約。
完善西部環境保護行政處理制度的法律問題思考
作為一種權利救濟制度,其內部的具體救濟規范的安排應當統
一、協調,并且有相關的制度予以支持,才能實現對于缺損權利的有效救濟,進而最大可能地實現法律的公平、正義、效率等價值。環境污染糾紛行政處理制度至少應具有以下功能:及時、迅速地解決糾紛,救濟缺損權利;損害賠償制度的安排應當有利于提高污染削減的效果;能夠促進和加強環境行政管理,即發揮環境污染糾紛行政處理制度與環境行政管理的協同效應。
在環境污染糾紛行政處理領域,日、美等西方發達國家的理論和實踐都較成熟,我國應當呼應當前社會實踐對于行政處理制度的迫切需要,完善環境污染糾紛行政處理的相關立法。
(一)行政處理機構的設置
獨立且中立的環境污染糾紛處理機構是公正、有效地解決糾紛的前提。因而,首先應當設立在財政和人事上都能保持獨立性的糾紛行政處理機構,以保證有效、及時地處理環境污染糾紛。具體到西部地區,立法中則應當關注到跨行政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的行政處理機構的設置。
(二)完善行政處理程序
考察我國《環境保護法》和各環境污染單行法,對于環境污染糾紛的行政處理僅僅作了原則性的規定。不僅起不到解決紛爭的作用,而且會使環境行政部門由于缺乏具體的法律規定,而產生權責不清、權力濫用、等違法行政行為,從而起不到程序法應有的法律作用。環境污染糾紛的行政處理制度應當對于行政處理程序作出科學合理的安排。
1.環境污染糾紛的投訴制度。日本《公害糾紛處理法》中最有成效、最受關注的制度就是公害糾紛的投訴制度。該法規定都道府縣及市區町村的公害課設置公害意見調解員。其職責,作為公害意見投訴和咨詢的窗口,根據市民的意見,提供給當事人有關公害的知識和信息;調解員本人就公害的實情進行調查,給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出主意,進行中介調解和指導等工作。同時,把有關公害意見的信息迅速準確地向有關部門報告,協調和促進問題的解決。
污染糾紛行政處理制度應當設立一個促進公眾與環境行政部門之間的信息窗口:污染糾紛投訴機構。同時,該機構人員的配備應當是具備相當完善的環境法和環境科學的知識,并且行政能力較強,以切實保障環境污染受害者投訴有效。
2.污染糾紛的處理辦法。一個富有活力的救濟制度應包含一種合理、節儉利用救濟資源的機制,以保證所利用的救濟方式與特定救濟需要相符合;同時一個富有活力的救濟制度中所包含的權利救濟方式也必須能滿足不同缺損權利的救濟需要,并且相關主體有權選擇自己認為最“合算”的救濟方式(即各類救濟方式之間有替代性)。
我國現行法律關于環境行政部門的污染糾紛處理方法并沒有具體的規定;而且行政部門對于環境污染糾紛的處理實質上屬于行政調解,不具有法律強制力,從而使救濟結果處于不確定狀態。在徽縣血鉛事件中,當受害者尋求行政部門的救濟時,污染事件已呈嚴重化狀態,對于此類嚴重的、影響惡劣的企業違規排污行為,作為執法部門應當依法主動、強制進行調解,以充分發揮糾紛的行政處理方法的優勢。
據此,完善西部地區污染糾紛的行政處理辦法,應當明確規定多種行政處理方法,以供不同的權利缺損者選擇;比如,斡旋、調解、裁定等;應當賦予行政調解以法律強制力,使救濟結果確定,給當事人提供一個合理的預期;應當規定行政處理部門對于特定情形(比如嚴重違法排污事件、社會影響廣泛的污染事件等)的強制調解職能。
(三)建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制度
1.一種救濟制度如果得不到執行,其有效性是令人質疑的。權利人尋求救濟的最終目的就是使缺損的權利獲得補救。合理有效的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機制,應當至少對以下重要內容作出設計安排:
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歸責原則。目前,各國的立法和理論界都確立了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無過錯責任原則:不論環境污染者主觀上有無過錯,即無論是環境不當行為還是法律所不禁止的環境行為,只要其污染行為對他人客觀上造成了財產損害或人身損害,就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受害人群的確定。對于受害人群眾多的環境污染事件,比如大氣污染和水質污染事件等,首先應當規定確定受害人群的方法,即確定誰有權獲得損害賠償。比如日本的公健制度中關于公害患者的認定,就規定了認定條件的三要素和認定有效期限(根據指定疾病的種類分為2年和3年)。
賠償范圍的確定。即確定賠償金額。合理確定損害賠償范圍有利于有效救濟受害者,同時制裁排污企業,抑制排污行為。依我國現行立法及司法實踐,環境損害賠償范圍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可能造成的受害人精神損害。
賠償金額的來源。環境污染糾紛產生的巨額賠償金是污染糾紛案執行困難的根本原因。實踐中,我國許多企業經濟效益并不好,巨額的環境損害賠償金令企業無力負擔,嚴重者導致企業破產,社會失業人口增多,引起社會不穩定。
2.借鑒各發達國家在理論和立法上較成熟的經驗以及我國部分地區的試點性實踐,都可以為我國的相關立法提供經驗。
適用污染者負擔的原則。即污染環境造成的損害及治理污染的費用應當由排污者承擔。該原則能夠通過經濟手段,實現環境污染的外部費用(即環境污染損害及治理污染的費用)內部化,以實現污染削減。各國立法實踐證明了該原則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建立污染損害賠償基金。一般地,排污企業不愿意主動承擔污染賠償責任;同時,突發的、嚴重的污染損害所產生的巨額賠償金往往令排污企業難以維系正常的生產經營,企業衰落、破產帶來的眾多失業人口可能引起社會不穩定。鑒于此,美、日、歐等發達國家建立污染損害賠償基金,即通過對污染企業征收有關稅、費(如排污費/稅、自然資源開發費/稅、生態補償費/稅、石油稅等),構成污染損害賠償基金。我國可以充分考慮各地的經濟和環境條件,通過征收各種環境稅/費來建立各地的污染損害賠償基金,以分攤企業的部分污染損害賠償金額。
環境污染損害責任的社會化。建立環境污染損害責任保險制度,使環境污染損害的責任社會化,被各發達國家普遍采納并成為其通過社會化途徑解決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主要方式之一。發達國家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分為強制環境責任保險和自愿環境責任保險。在保險責任的適用范圍方面,承保的風險范圍經歷了由小到大的演變過程。
我國已經進入環境風險的高發期,部分地區曾通過試點推進自愿性環境污染賠償責任保險制度,但許多試點因無企業投保而處于停頓狀態。鑒于我國一些企業經營效益不良以及其為利潤所驅,不愿承擔污染損害風險的現實情況,我國應當通過立法,結合自愿與強制保險的方式建立我國環境污染賠償責任的保險制度。
論文內容摘要:隨著 經濟 的發展,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治理環境污染成為我國當下一個緊迫的問題。本文闡述了環境污染的現狀,試圖用經濟手段為我國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提出可行性對策。
環境資源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和基本條件。在我國發展經濟實現 工業 化和現代化的進程中,環境資源面臨著嚴峻的挑戰,極大地影響和制約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
人和環境之間的辯證關系
人類不僅是環境的產物,而且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必需條件。主要表現在,環境為人類提供生產和生活所必需的各種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環境能夠吸納生產和生活所排出的廢料(廢氣、廢水、廢渣)等;環境為人類生產和生活提供空間場所,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人類發展的好與壞,快與慢是與環境有著密切的聯系的。人在環境面前也不是消極被動的,而是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地利用和改造自然使之更加適合人類經濟 社會 發展的需要,促進人類文明進步。自從工業革命以后,人類為了發展經濟,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大量消耗環境資源,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使得現今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
用征稅或罰款的辦法來解決外部負效應是由英國 經濟 學 家庇古在20世紀20年代提出來的,也被稱為“庇古稅”。“庇古稅”主張的是,對產生外部負效應的企業或個人,課征相當于它所造成的外部邊際 成本 的 稅收 ,外部成本便成了當事企業或個人的內部成本,即實現外部負效應的內在化,從而迫使其考慮該成本,達到糾正外部負效應的目的。另一種手段就是對污染的企業征收排污費,即向污染物排放者根據排放量征收一定的費用。污染企業面對這些收費,一方面將縮減產量,另一方面也可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
對于污染性的企業,政府除了對其征收稅收和排污費之外,還可以向企業提出補貼,鼓勵其擴大投入采取消除污染的措施,改進生產工藝,從而達到糾正負外部性的目的。原則上補貼額應該等于污染治理的邊際 社會 收益。如果企業每減少一單位的污染物排放量,既可得到一份補貼,那么對企業來說,當治理污染的邊際成本大于補貼時,他會選擇放棄補貼而繼續排污;而當治理污染的邊際成本小于補貼時,他將選擇接受補貼而減少排污。
庇古稅和庇古補貼在解決 環境 污染方面是一種應用最廣泛、最典型的方法。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提出的污染者付費原則,oecd國家普遍實行了征收環境稅的政策,包括空氣污染、水污染、噪聲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等方面,征收排污費以及產品稅等。比如,對于汽車燃料,依據有鉛和無鉛,幾乎所有的oecd國家開征了有差別的稅收。在日本,還對下水道排污量的多少進行征稅,以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進入20世紀90年代,oecd國家開始綠化其稅制體系,比如,開征新的生態稅,實行對環境有害的產品全面征稅的政策。與前面的辦法相比,經濟學家和政府決策者更加偏愛庇古稅和庇古補貼,但是他們也存在較大的缺陷,要消除外部負效應,實現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優,其征稅和補貼數額應該等于該企業造成的外部成本或收益。然而,在實際中,很難衡量和掌握各企業的外部成本或收益,而且也很難避免政府尋租的出現。
排污權交易許可證制度
排污權交易許可證制度是科斯定理在治理環境污染問題的實際應用。科斯定理是美國經濟學家,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羅納德•科斯提出的。科斯定理認為,只要明確界定并切實保護產權,隨后產生的 市場 (產權)交易就能自然消除和解決外部性問題,使經濟實現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優狀態。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由于生產者和消費者不可能實現污染的零排放,所以排污權是一個實際存在的利用環境資源的問題。政府如何規定和限制排污權的大小以及如何在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分配這種權利,成為問題的關鍵。其實,政府在可接受的排污總量的限度內,將排污許可證分發給污染制造者,并允許排污量較低的企業將剩余的配額進行出售,也允許超標排放的企業從其他企業那里購買排放量。這一方法不僅沒有超出規定的排污總量,而且在企業間實現了資源的最優化配置,促進個人或企業改進控污技術,從而降低控污費用,最終達到減少污染改善環境的目的。利用市場機制,使得排污權交易許可證在企業之間實現最優配置,也會大大減少政府部門尋租的現象出現,最后實現雙贏。
美國是這一制度的最早實踐者。1979年,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epa)開始試點實行一項新的政策——“氣泡(bubble)政策”。即把一個工廠當作一個氣泡,只要該氣泡向外界排出的污染物總量符合政府按環境要求計算的排污量,并保持不變,不危害周圍的大氣質量,則允許氣泡內各排污源的自行調整。199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清潔空氣法》修正案,推出二氧化硫排污交易政策。該項政策實施的第四個年頭,已經產生了顯著的效果,二氧化硫排放消減量大大超過預定目標,許可證市場的價格遠遠低于預期水平,充分體現了排污權交易政策保護環境質量,降低交易費用的巨大優勢。
我國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的試點工作開始于1988年。首先考慮控制的是水污染物。1988年3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 管理 暫行辦法》。1988年6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確定在上海、北京、天津、沈陽等18個城市進行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的試點工作。1989年9月,在河南召開的“第二屆全國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提出,要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1990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開始選擇試行排放大氣污染物許可證制度的城市。1993年,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又在6個城市開始了大氣排污交易政策的試點工作。到1996年,全國地級以上城市普遍實行了排放水污染物許可證制度,共向42412個企業發放了41720個排污許可證。從1991年開始,包頭、開遠、柳州、太原、平頂山和貴陽等城市嘗試大氣污染物的排污權交易。在滿足大氣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通過排污許可證的買賣,運用市場刺激手段,鼓勵企業采用低費用、少污染的措施,并促使污染源的合理布局。
總之,環境污染問題是外部負效應的典型表現。我國應該結合國情, 總結 和借鑒外國治理環境污染的寶貴經驗,在保持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有步驟、有措施地解決環境污染問題,實現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陶文達.發展經濟學[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
人類只有具備了科學的生活生存方式,才能更好的延續下去;環境污染的程度,直接與間接的與人類的生活生存方式是否科學有關,那么,人們現在的衣食住行、生產生活與思想思維等方式是否真的就很科學呢?就我看,還有許多不科學與不完全科學的地方,比如,人們任意燒掉垃圾、秸稈與樹葉,造成了嚴重的霧霾污染而不是用來發電;比如,人們吃喝玩樂過于講究,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有不少人是應該用的都用了,應該享受的都享受了,可是,到了應該節約的時候卻不節約,造成雙重浪費;比如,現在的教育方法還很不科學,造成大量的人才資源浪費;再比如,火葬就是不環保和不科學的生存方式,請看,尸體淋上汽油,一把火燒掉了,如同燒掉垃圾、秸稈與樹葉一樣,燒掉了許多有價值的東西,產生了污染物,產生了嚴重的霧霾,還使靈魂得不到回歸。
大自然中,所有的動植物死亡以后都是自然埋葬,只有人類用火去燒,這本身就是違反自然規則的行為,因為,土地需要營養成分和有機物成分,才能更好地延續生命,而所有的稻草、垃圾、秸稈與樹葉,以及一切動植物的遺體都是土地需要的營養成分和有機物,難道可以一把火燒掉么?我們要順應自然的發展規律前進,讓我們的遺體慢慢地風化,轉化為大地與生命所需要的營養成分和有機物,從而讓靈魂能夠自然的去回歸與輪回,讓生命能夠更好的代代相傳,健康發展。
最后,我仍然要再說一遍,強調一次,現在,整個中國與全世界城市的發展,尤其是中國北方城市的發展,僅僅靠現有的發展模式,是遠遠達不到環境保護的長遠要求的。中國與全世界若想長久地解決環境污染問題,還得在現有的基礎上,讓全中國,全世界每一座城市的所有的建筑物都披上綠裝,讓每一個城市與城市之間都形成一個個波濤洶涌的綠洲,到處是藍色的海洋,唯有如此,才能長遠地解決全球環境的污染問題,我們的地球家園才能真正的走向返璞歸真,這種方法不但可以讓所有城市的大氣污染都得到盡快的解決,而且還可以讓地球迅速的達到返璞歸真,這一點是肯定的。
1 現代中學化學教學與環境問題的聯系
環境污染的產生,說到底還是從化學知識方面尋找答案,這其中,大多數人都難以理解很多陌生、抽象的專業名詞,這就需要我國教育機構在中學階段剛剛開設的化學課程中,加大環境問題的知識內容,幫助人們加大對環境問題的理解。
1.1 化學課程可以幫助中學生對環境問題的理解
研究化學污染物在環境中的變化規律是中學化學課程的一項重要內容,即在原子、分子的水平上用物理化學等方法去研究環境中化學污染物的來源、遷移、轉化過程中的化學行為,以及反應機制、積累和歸宿等。這些內容的教學,可以在中學生群體中把環境問題從抽象概念演化為具體事物,學生通過觀察、分析、試驗等方式,初步明白一些污染問題的產生原因和危害程度,他們就可以加大對環境污染問題的重視和宣傳力度,進而為環保問題出一份力量。
1.2 化學課程可以為社會傳播相應的環保理念
從根源上說,污染問題的產生和危害,資深化學人士認識的最為全面,他們想到的預防措施和解決辦法最為全面,他們除了身體力行、提出解決方案之外,還可以通過教學與人的方式,把環保理念傳播給周邊人士,他們的學生就成為最忠實的聽眾和最主要的執行者。中學化學教師和每個學生在環保問題上人人都行動一小步,那么整個社會就會前進一大步。
2 環保教育對于現代中學化學教育的重要性
現代化學的教學,對教師和學生而言,存在一定的理論脫離實際的狀況,迫于一些實際情況的壓力與阻力,教師難以拓寬所需講授的知識面,學生的學習情況也比較枯燥。故此,把環保教育的內容納入到化學教學之中,是現代中學教學的一大進步。
2.1 有助于落實素質教育
素質教育是我國中小學階段教育改革的實施方向,我國各階段教育體系的發展綱要中,明確把實施素質教育放在首位,但現實教育生活中,一些學校迫于升學壓力,一時還難以擺脫應試教育的束縛,教師側重于講授書面知識,學生的主要精力在于應對考試,卷面成績就會決定一切。這種應試教育無疑有悖于素質教育的相關要求,急需要加以改革和適度調整。現階段中學教學中,把環保教育的理念和知識引入到化學課程之中,是落實素質教育的一個體現,學生可以通過針對性的學習來關心身邊的事情,嘗試尋找出一些解決問題的辦法,這些中學生可以在學習中了解到保護環境、愛護環境的重要性,做到了學習和日常生活相結合,緩慢告別那種脫離現實生活的學習方式。
2.2 可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化學是一門抽象學科,很多專業名詞比如分子、原子、離子等等,對剛開始學習這門課程的學生來說,顯得很抽象、深奧,這些看不見摸不著的內容難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有時教師雖然可以拿出模型來演示一番,但對學生來說,很多概念還是難以琢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污染現象比如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溫室效應、酸雨等等,對于還沒有走上社會的學生們來說,也是難以理解的事情。現在化學課程中,教師通過把一些污染情況的發生原因引導到課堂,比如酸雨的產生,就是由于工業上酸性氣體(如硫的氧化物、氮的氧化物等)、工業廢氣的大量排放所致,使學生明白,“酸雨”可使地表水質酸化、土壤酸化、農業減產、腐蝕建筑物、破壞名勝古跡等,我國農業因遭受酸雨侵蝕每年損失達15億元。教師可以通過講授這種情況的嚴重性,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讓他們從自我做起,讓每位學生都可以為保護環境盡一份力量。
3 環境問題在中學化學教學中的具體應用情況
中學生學習化學課程的意義,不在于是應對考試,而且通過對一些社會現象的了解,來尋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我國的環境污染情況已經到了必須徹底根治的階段,這就需要人人都應行動起來。中學生是祖國的未來群體之一,他們的親身見聞將會有助于他們身心的健康成長,這一階段內在化學課程中,教師積極講授環境問題的相關內容,就會有助于中學生群體對于環境污染的了解情況,教師可以通過一些有效授課辦法,把環保問題引入到化學課堂之中。
3.1 成立學習興趣小組,關注環保問題
教師可以引導學生建立學習興趣小組,讓學生利用課余時間,走出校門,到社會上親自調研環境污染的真實情況。教師組織學生利用雙休日、夏令營、節假日等空閑時間,去當地自然
保護區、生態保護區、水土保護區和環境污染區等進行實地考查,使學生認識到人與氣溫、氣候、空氣、谷物增產、水土流失、森林砍伐及環境保護等都存在著密切關系,鼓勵學生通過所見聞,結合自己所學的化學知識,嘗試分析一些污染情況比如酸雨、霧霾、廢水的成因,尋找出解決辦法,通過實踐活動做到理論聯系實際。
3.2 鼓勵學生加大對環保問題的宣傳力度
關鍵詞: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PPP模式
中圖分類號:D920.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5)35-0074-02
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國外生態環保實踐的先進經驗之一。目前第三方治理主要存在企企合作、院地合作、政企合作三種模式,其中企企合作是最大化利用社會資本的途徑,也是今后我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發展趨勢。“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引入第三方市場主體參與環境污染治理,排污方與第三方企業主體簽訂合同,由第三方企業根據合同有償提供污染治理和管理服務,使排污方完成減排或污染治理義務。
一、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可行性分析
(一)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支持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這是我國中央政府首次正式提出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標志著我國環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創新。隨后,國務院和發改委先后出臺《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關于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的意見》,其中都提到“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問題。直接推動“第三方治理”進入環保實踐的是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該意見就第三方治理機制、治理市場、政策支持、組織協調等方面提出了指導性意見。隨后,各省紛紛出臺實施意見,貫徹落實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
(二)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優勢
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環境污染治理的市場化途徑,并不違反環保法確立的“誰污染、誰治理”原則,相反,是對該原則的創新性實踐[1]。
第一,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以拓寬環境污染治理的資本籌集途徑。即使是在經濟高速發展的情況下,單純依賴政府獨自承擔環境污染治理,也會出現資金短缺的瓶頸,而且實踐表明,政府承擔環境治理也存在資金利用率低的弊端。可見,在經濟發展的新常態下,必須拓寬環境污染治理的資本籌集途徑,將社會資本引入環境污染治理,彌補政府單獨承擔環境污染治理責任的弊端。目前我國正大力推行的PPP機制是引入社會資本的極佳契機。通過引入社會資本,讓第三方企業參與環境污染治理,可以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也提高環保資金的融資水平。
第二,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利于提高治污效率和治污質量。營利性決定了企業并未將排污作為企業的生產核心環節,因此在資金、人力投入等方面都相對薄弱,也導致企業自身承擔排污責任的效果差。而如果實施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將會由專門從事排污的企業通過專門的資金、技術、設備投入實現排污,這樣就大大提高治污的效率和質量,提高應急處理污染事故的能力[2]。
第三,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以實現生態環保工作市場化。通過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實現排污效益最大化。并且,隨著排污權交易制度的完善,可以進一步實現生態環境治理的市場化。
二、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面臨的法律問題
目前,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我國還處于探索階段,還沒有完善的與其配套的法律制度,因此,在實施中必然會面臨許多法律問題。
(一)第三方治污企業的市場準入問題
以前,我國對環境服務類企業實行資質行政審批制度,但是,現在已經取消了國家的行政審批權,也導致治污企業的市場準入程序簡化,條件降低[3]。隨之而來的問題是治污市場中治污企業層次參差不齊,很多治污企業設施不完備、技術不先進、資金不到位、治污效果差、履約能力低。因此,亟須通過法律專門規范第三方治污企業的資質、確保第三方治污企業規范運行。
(二)第三方治污企業的融資擔保問題
第三方治污企業在融資中遇到的最大問題即擔保問題。治污企業可提供的擔保物有限。首先,治污企業沒有土地使用權可供抵押,因為治污所占用土地屬于污染企業;其次,治污企業的治污設施不能作為抵押物,因為治污設施與污染企業的生產設施附著在一起。因此,亟需通過法律為第三方治污企業融資擔保提供制度支持。
(三)污染責任的承擔主體問題
污染企業與第三方治污企業一般通過簽訂治污服務合同的途徑建立法律關系,將治污責任轉移給治污企業,但是,這僅僅是存在于污染企業與第三方治污企業之間的合同關系。除此之外,尚缺乏專門的法律規范第三方治污行為。現有的環保法僅僅規定了國家環保部門對排污企業的處罰權,而如果第三方治污企業存在超排等行為,尚無法律規定支持環保部門對第三方治污企業行使處罰權。因此,亟須通過法律專門規范第三方企業治污行為。
(四)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監管問題
通過環境服務合同將環境污染治理責任轉移給第三方治污企業,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環境污染治理監管的難度。如果沒有嚴格的環境污染治理監管制度,則第三方治污企業可能會傾向于不履行或不嚴格履行治污責任,進而影響環境污染治理效果。我國在環境監管方面仍然存在基礎設施和技術落后、體制不順暢、人員素質不高等缺陷。因此,亟須通過法律專門規定第三方治理的監管辦法、程序等問題[4]。
三、企業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問題的解決
(一)完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業的市場準入
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業的資金、設備、技術、人員等要素對污染治理效果起決定性作用,因此明確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業的市場準入條件,是規范環境污染第三方市場的重要基礎性制度,也是確保治污效果的重要制度性保障。使環境污染治理進入市場領域,必然會出現低價惡性競爭的現象,從而導致很多污染治理企業的設施、資金、技術不到位,進而影響治污效果。因此立法應當按照治污類型明確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業的市場準入標準,從源頭上為第三方治理市場規范化運行提供保障。
(二)拓展融資擔保渠道
針對從事污染治理業務的第三方治污企業,國家應當支持其通過債權、上市等方式融資。同時鼓勵銀行創新貸款模式,接受第三方治污企業提供的收費債權、應收賬債等權利作為質押標的物提供擔保貸款。
(三)立法明確相關主體法律關系
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主要是在污染企業與第三方排污企業之間存在環境服務合同關系,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分別享有和承擔一定的權利和義務。該環境服務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合同關系,合同履行的結果不僅僅只涉及雙方當事人,還涉及公共利益,是污染企業是否履行環境義務的標準。因此,環境監管部門要參與到污染企業與第三方排污企業履行環境服務合同的過程中,對合同雙方是否履行合同義務以及是否履行適當進行監管。綜上,亟須完善第三方治理立法,對三者的權力、權利和義務予以明確規定,以保證環境污染治理效果的實現。
尤其要明確污染治理責任主體。國務院出臺的《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也指出要明確環境污染治理相關各方的責任。因此,立法應當明確污染治理責任主體應當包括污染企業和第三方治污企業。就排污企業而言,其與第三方環境污染治理企業簽訂環境污染治理合同的目的即轉移治污責任。如果立法確定治污責任轉移給第三方企業,則污染企業將不再承擔監管責任,可能因為第三方企業的違約等行為不能達到預期合同目的;如果立法確定治污責任仍然由污染企業承擔,則污染企業可能不會選擇第三方治理,那么現有的污染企業自己治理污染的弊端將無法解決。因此要通過立法明確污染企業和第三方治污企業雙方同時為污染治理責任主體。雖然污染企業與第三方治污企業通過簽訂污染治理合同明確了第三方治污企業的治污責任,但這只是雙方合同的約定,在行政法律關系上,污染企業的治污責任仍然沒有解除,污染企業仍然要承擔環境污染治理的責任。如果第三方治污企業沒有履行環境污染治理的責任,則污染企業仍然要承擔環境污染治理的責任,這樣規定實際上是賦予污染企業對第三方環境污染治理的監管義務,以確保污染治理效果的實現。同時,第三方治理企業根據環境污染治理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合同責任。我國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也明確了排污企業的環境治理責任。根據該規定,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并不能解除排污企業的治污責任[5]。
(四)立法完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監管機制
建立專門性監管機制。為了確保第三方環境污染治理的模式的正常運作,政府部門應當建立專門性監管機制。根據第三方治污企業的經營狀況,由專門的政府監管部門對治污企業進行監控、評估,對沒有實現治污目標的企業做出警告處理并幫助改進治理方案,確定整改期限和措施,確保環境污染治理目標的實現。
成立第三方監測機構。由于污染治理具有高專業性,因此,單純依賴政府監管部門實現對第三方治污企業的監管并不現實。只有成立專業性強、技術性高的第三方監測機構,才能適應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場化運作形勢。對此,政府可以考慮聯合公眾、公益性組織、項目投資者等,形成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社會共治機制。
目前,全國有很多省市都已經啟動開展環境保護第三方治理試點工作。在這樣的背景下更需要解決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所面臨的法律問題,為企業參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掃清法律障礙并提供保障。
參考文獻:
[1]范占平.我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機制構建的困境及對策[J].鄭州大學學報,2015(2).
[2]駱建華.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發展與完善建議[J].環境保護,2014(20).
[3]第三方治理遭遇瓶頸[J].環境經濟,2015(4).
一、國內污染轉移法律及相關對策
目前在污染轉移控制方面,主要是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原國家經貿委于2000年發出的《關于禁止向西部轉移污染的緊急通知》,該通知對于一批已明令淘汰的15類嚴重污染環境的小企業、設備、工藝等做出了明確的管理規定,這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一部分惡性的污染轉移。同時,國務院有關部委制訂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前者對外商投資的領域作了相關分類,列出了鼓勵類、限制類和禁止類產業目錄,后者針對西部各省的實際情況,列出了適合于西部各省自身特點的鼓勵產業目錄,都對調整投資領域的產業與地區具有指導意義,有助于將投資轉向可持續發展的領域。在地方政府層面,尤其是西部熱衷于招商引資的地區,很少能意識到污染轉移將會帶來的嚴重后果。學者研究普遍認為,就控制污染轉移的法律政策完善方面,主要有:一是調整西部地區環境標準。目前在地方環境標準上,是環境質量差的地區制定和實施的是較高的環境標準,而環境狀況較好地區反而實施相對較低的環境標準,從而在制度上鼓勵經濟發達地區的污染產業大規模外遷。因此,應當有更嚴格的標準。二是強化政府環境責任。將綠色GDP核算指標納入地方官員考核體系,從思想根源上轉變發展經濟就要污染環境的想法,對于環境污染控制不力的要進行問責。但多數建議都將重點放在了污染轉移后環境污染的控制上,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轉移的問題,筆者認為,控制地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是解決污染西部轉移的有效方法,,將一個地區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一個合理的限度內,是防止其向區域外轉移的根本手段。
二、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算管理模式啟示
資金只有經過預算才能得到合理的適用,同樣,對環境容量及污染物排放量進行預算可以使環境資源得到合理利用而不至于加重環境污染。2011年,在污染減排任務目標下,河南省探索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預算管理模式,先后頒布實施了《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算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算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2012年進行了環境容量研究、總量預算指標分配、環境目標責任書簽訂等具體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預算管理實施的幾個月時間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筆者也從中看到了其在控制污染排放總量、控制污染轉移的借鑒意義。(一)設立了3個約束性指標,即控制排放量、總減排量、預支增量。《辦法》第三條規定“控制排放量”是一定時期內最大允許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總減排量”是一定時期內必須削減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存量和增量,“預支增量”是一定時期內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允許增加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這三個指標具有統一性、整體性,通過控制總量,目標是實現污染量減排,同時,完成減排任務又成為作為獲得預支增量指標的前提條件。對預支增量的嚴格控制就是對新污染企業增加的有條件阻斷,在確保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完成一定的減排任務的前提下考慮預支增量,可以使得環境狀況較好的西部地區合理使用環境資源,掌握控制環境容量,適度引進投資企業,在一定限度內給予環境優惠,達到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次優狀態。(二)區域預支增量與建設項目排放量雙頭控制。對地區預支增量進行約束性控制的同時,要對建設項目排放量核定予以規范,確保兩者之間相互銜接。建設項目的排放量須在預支增量總盤子下進行支出,所有建設項目的排放總量不得超過地區預支增量,已經沒有預支增量的地區不予核準新建項目。兩者結合,可以在該預算體系下自動調整新建項目的領域方向,那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企業可能在該體系下無法進入。(三)總量預算管理制度與環評制度合力發揮作用。《辦法》第14條規定,“未經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設項目,不得批復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將總量預算管理制度與建設項目環評制度緊密結合,加強了總量預算的實施力度。(四)建立總量指標動態管理體系。建立了一套網上申報管理系統,全省所有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必須通過網上管理系統核定、備案。通過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算動態管理體系,可以全面及時掌握全省建設項目新增污染物的排放量。(五)對預支增量的支持項目做了特別規定。《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預支增量優先支持高成長性產業、傳統優勢產業、先導產業等重點產業發展,優先支持省重點建設項目、進入產業集聚區的建設項目和污染排放輕度低的建設項目”,該規定具有對新建項目的領域導向作用,鼓勵引入高附加值、低污染的產業,在總量界限明確,預支增量明確的情況下,限制了高污染、高耗能,落后淘汰產業的進入。
作者:姚芳莉 單位:四川大學法學院
環境污染問題是一直都存在的問題,在古代由于影響較小,自然具有自身清潔的功能,因此相互抵消,但是現代生活中,工業的不斷發展,導致環境污染問題嚴重,產生的環境問題日益嚴重,而且都是那種直接影響到人類生活,地球生態平衡的大問題,因此對于環境光污染的風險我們應當明白,測量出環境污染的一系列指標,針對這些指標進行評估,是我們認識環境污染程度和指導社會合理發展的重要依據。
關鍵詞:
環境污染;模型;監測
本文描述了環境污染的危害,讓人們清楚地明白了環境之于人的關系是多么的密切,人們追求好的生活環境的意義是多么的重大。在現代生活中,科學技術的不斷提高,用當前先進的知識對這樣重要的問題應當進行干預,用合理的辦法提出解決和監管措施。
1環境污染的危害
人與環境的關系息息相關,環境影響著人類的經濟發展、社會生活、身體健康、交通安全等等,而環境污染就會制約著這一切的向前發展。當前社會,經濟發展迅猛,但隨之帶來的卻是大量的環境污染問題。在我們可以看到的社會問題中,霧霾問題尤其嚴重,他不僅會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還會導致交通堵塞,極大的影響著人們正常的社會生活。同時,環境污染問題影響著整個地球,在其他生物的生長過程中帶來危害,減少生物多樣性,更甚者,環境污染會導致冰川融化,間接影響整個地球的生態平衡。
2環境污染風險評估的方法
2.1環境污染評估模型的建立
環境污染評估模型就是基于長期的生產生活經驗制定出來的,在其中包括很多的測量指標,這些指標多數就是環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但是主要因素具有多樣性的問題,如果都進行測量,那么具有極高的難度,無法真正把控測量結果,因此在眾多測量指標中,應當選擇出主要的測量目標,通過這些目標可以有代表性的說明環境污染問題,這樣的做法更加的務實,針對得到的有限數據說明大多問題,但問題是不斷增長的,可以通過建立基本數據的情況之后,在不斷發展科學技術,再開發對于其他因素的測量與說明。
2.2建立科學的環境污染監測系統
當前科學技術水平的不斷加強,對于如何監測環境污染問題會有一個系統式的方案,同時也具有先進監測儀器,針對監測環境污染來說有十分有效。對于監測的樣本環境的選擇要進行針對性同時又具有代表性的選擇特點,對環境污染問題的識別,監測,計算,預防都具有提前的準備手段,在面對局部地區的廠房建設也會有指導性的建議,以避免環境污染。
2.3完善責任承包體系
在環境污染問題中,那些大的工廠對于環境污染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我們當下的科學技術是可以將工廠排泄的廢物進行整理加工使之達到不污染環境的程度,但是一些工廠并沒有完全的按照這樣的做法去做,這是一種知法犯法的行為,因此我們應當加強對于工廠排放物的監測,一旦發現局部污染是源于這些工廠,那么有關部門應當盡快的聯系這家工廠負責人進行處罰,并且監督完成處理儀器安裝工作。
2.4培養相應的技術員工
環境問題是多方面的問題,他的主要出現的原因就在于近代人類科學技術的不斷加強,大量化學制品的使用,這些化學制品對人類的身體具有明顯的傷害作用,同時對于環境也有很大的傷害性,但問題的根源是復雜的,需要專業的人員進行專業系統的學習才能夠明白其中的原理以及相對的應對手段,現在環境污染是多層次且大范圍的,培養一批具有現代化知識的技術員工勢在必行。
3環境污染風險評估仍存在的現實問題
3.1裝備落后
在監察環境污染問題的過程中,執法人員的裝備還處于落后階段,因為裝備的落后而導致的監察不利的情況時有發生。這是各級政府對于環境危害的不重視的結果,缺少資金的情況下不能較好地購買先進設備,對于執法人員的身體安全提供不了專業的保障,因為這些原因而延后了工作效率,不利于執法人員自身形象,為之后工作的開展也帶來了難度。
3.2判罰困難
一些污染環境的企業往往都是當地較大的企業,他們具有各式各樣的關系,因此在執法隊員進行執法的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在發現環境污染時,想要取證產生了巨大的困難。當前處于法制社會,無法有效的進行證據取材,那是無法說明大的問題的,如果這些企業不能得到相應的懲罰,那對于長期執法環境問題是不利于建設工作的。
3.3缺少支持
環境污染問題往往就是伴隨社會生產,社會要取得大的生產,人們往往會認為污染一些環境是沒有問題的,更有甚者,一些人還認為環境污染的執法問題是給社會增加財富與價值的道路上存在的絆腳石,最嚴重的是一些領導干部竟然也是這樣認為,使得一些地方的環境監管部門成為了一個有名無實的國家機關,蠱惑著人民大眾不重視環境污染的問題。
3.4缺少宣傳
環境污染問題是一個長期的問題,不是在污染的過程中就能完全感受到危害的問題,因此人們不是很重視,這時,就需要政府進行大力的宣傳,讓人們在意識當中認識到環境污染長線的嚴重問題,但是這些活動往往都是缺少的,即使有,很多的地方也都是敷衍了事,根本不能起到宣傳環境污染危害,加深人們意識的作用。
4結語
環境污染問題是人們生產生活當中的大問題,很多人不能清楚地意識到,環境污染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并且不斷地殘害著我們現代的生活,也不斷地殘害著我們未來孩子們的幸福生活,只追求當前經濟的快速生長,那并不是可喜的現象,只有當在環境問題解決的情況下,人類生活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時候才是真正社會發展的好生活。
作者:鐘經 蔡曉生 單位:珠海力合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關于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之間的關系,國內外很多學者進行了大量研究。1992年,美國經濟學家G•Grossman和A•Kureger對此提出了一個環境Kuznets曲線(EnvironmentKuznetsCurve,EKC)的假設[1]。該假設試圖說明如果沒有一定的環境政策干預,一個國家的整體環境質量或污染水平是隨著經濟增長和經濟實力的積累呈先惡化后改善的趨勢。他們采用跨國數據說明了EKC的存在,即最初環境惡化程度隨著人均GDP的上升而上升,達到一個轉折點后,將隨著人均GDP的上升而下降。并把這種現象歸因于以下幾點:(1)當人們越富有時,對環境質量的要求越高;(2)人們越富有,越有能力降低環境惡化程度;(3)經濟增長有利于經濟結構向低污染型生產轉化;(4)經濟增長有利于加速降低環境污染強度的技術的進步。Beckerman(1992)甚至認為,“隨著人均國民收入的提高,環境惡化程度的下降可以由經濟增長來解決。”國外學者對這項研究的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在認為存在EKC的基礎上,采用橫截面數據和面板數據,通過擬合二次多項式或三次多項式模型進行估計,在此基礎上再來計算出拐點而進行的;另一種是利用一個國家的時間序列數據來進行分析的。但是,前一種研究方法目前受到了許多嚴厲的批評。批評者們認為,只有使用單一國家數據才能判別不同污染的真實EKC是否存在(如RobertsGrimes1997)。截面數據僅僅能反映發達國家的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之間所具有的負向關系,它在發展中國家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是呈正向關系的,因而,它不是一個適用于所有國家的單一關系。這一結論同樣也適用于一個國家內不同地區的截面數據。因為,采用截面數據等于暗含了所有國家(或地區)都有相同的發展路徑,而實際上這是不可能的。
ListGallet(1999)就曾用美國1929~1994年的數據對不同州的EKC進行了分析,他發現不同州的轉折點并不相同,即美國各州的污染路徑是不一致的,從而也印證了上面的結論。至于第二種方法,目前國外對這方面的研究并不是很多,結論也并不相同。一種認為存在EKC,如Carson等人(1997)利用美國1988~1994數據發現七種空氣污染物與經濟增長存在負向關系,并且轉折點明顯在用截面數據計算出來的轉折點之上,從而印證存在EKC。但是,大部分利用時間序列數據進行分析的研究卻表明EKC并不存在,如HannesEgli(2001)利用德國數據所作的研究就證明EKC并不存在[2]。KathleenM.day(2001)利用加拿大數據也正證明EKC并不存在[3]。國內對我國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之間的關系是否符合EKC的研究始于20世紀末,在方法上雖然大都是采用時間序列數據進行分析的,所不同的是有的是以我國不同年份作為樣本來進行研究的,如朱智(2004)就是利用我國1991~2001年的數據,采用指數回歸模型進行研究的,并認為我國水環境與水利經濟發展的關系位于EKC的上升階段[4]。有的則以省市數據作為樣本來進行研究的,如吳玉萍等(2002)利用北京市1985~1999數據[5]、高振寧等(2004)選取江蘇1988~2002數據[6]、陳華文等(2004)利用上海市1990~2001年數據[7]、劉耀彬等(2003)利用武漢市1985~2000年數據所作的研究[8]。但這些研究有一個共同點,首先,都是先假定EKC存在,然后,再通過直接運用時間序列數據擬合二次多項式或三次多項式,并據此再求出拐點來進行的。綜觀這些實證研究,他們存在一個共同的弊端,那就是對于時間序列數據,并沒有進行平穩性和協整性檢驗,因此,所得到的結論就有可能因為是虛假回歸而不能令人信服。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取得了很大的發展。“中國是地球上經濟變化最快的地方,也許在歷史上絕無僅有,英國用了差不多整個19世紀才使人均收入增長了2•5倍,美國在1870~1930年的60年間收入增加3•5倍,日本在1950~1970年增長了6倍,而中國卻比它們都快。自從1979年擺脫了經濟孤立后,中國的收入增長了7倍,如果中國經濟還將騰飛,這樣的轉變引起的全球效應將是戲劇化的”(JimRohwer,2001)。然而,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我國的環境污染情況不容樂觀:根據世界銀行的《世界發展報告》(1998)提供的資料,我國1995年單位美元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美國的5•5倍,日本的13•8倍,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的7•9倍,世界平均水平的4•6倍。根據世界銀行的《世界發展指標》(1998)提供的資料計算,我國1993年日水污染量是美國的2•2倍,日本的3•4倍,英國的7•8倍。由此可見,我國經濟發展付出了十分昂貴的資源和環境代價,這樣的發展是難以持續的。因此,對我國經濟增長與環境污染之間的關系到底是否符合EKC進行深入細致研究,這對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增長,避免和減少環境污染具有重要意義。
二、經濟增長和環境污染間關系的簡化模型
(一)簡化模型的設計
本文用來研究經濟增長和環境關系的指標是這樣設計的:用來反映經濟增長的指標是人均實際GDP(通過價格指數進行平減);反映環境污染程度的指標是用工業廢水排放量、工業廢氣排放量和工業廢物排放量三個指標,即通常所說的“三廢”指標。對環境污染程度之所以采用這三個指標,一是因為目前在我國普遍采用的都是以它們作為環境污染程度指標的;二是因為這三個指標具有長期值,便于進行統計分析,這三個指標中的任何一個上升都將意味著環境污染程度的加大。關于環境污染程度指標和人均GDP關系的EKC研究國際上常用如下兩種形式的簡化模型來進行:一是二次多項式;再一個是三次多項式,可以包括常數項或時間項。也有一些專家學者在此簡化模型中加入了其他一些變量,如貿易強度(Grossman和krueqer1995)、能源價格(deBrugn,vandenBergh和Opschoor1998)、經濟結構(surichapman1998)、經濟活動的空間密度(kaufmannetal1998)和收入的不平等性等(TorrasBoyce1998)。但是,添加這些附加的變量,由于其中一些隨著時間變化很少,因此,用在只有一個國家的利用時間序列數據進行估計的簡化模型中作為回歸量并不合適。此外,使用僅包含人均GDP作為變量的簡化模型有利于進行國際比較。因此,我們所采用的簡化模型中將不包含這些附加變量。本文采用的三次多項式簡化模型來進行的,模型表達式為:lnEi=α1+α2lnYi+α3lnY2i+α4lnY3+ui(1)其中,lnEi為環境污染指標的對數,lnYi為真實人均GDP的對數。
在上述模型中,如果α2>0,α3>0,且α4=0,則環境污染程度曲線將呈倒U型曲線;如果α2<0,α3=0,且α4=0,則環境污染程度曲線將直線下降;如果α2>0,α3<0,α4>0,則環境污染程度曲線將呈N型;如果α2<0,α3>0,且α4<0,并以人均GDP為橫坐標,環境污染程度指標為縱坐標,則環境污染程度也將呈現倒N型,這意味著一個令人滿意的人均GDP和環境污染的長期關系將存在。利用上述簡化模型,我們分別對我國的工業廢水(E1)、工業廢氣(E2)和工業廢物(E3)的EKC進行了估計,樣本數據區間為1986~2003年,資料來源為1987~2004各年的《中國統計年鑒》,估計結果如下:對工業廢水EKC的估計,采用三次多項式簡化模型,經檢驗lnY3的系數不顯著,采用二次多項式進行估計,結果如下:lnE1=4•368lnYi(18•21)-0•3253lnY2i(-9•80)R2=0•108DW=2•1F=0•85(Prob(F-statistic))=0•448769)(2)該估計方程雖然兩個系數顯著,但由于F檢驗的P值為0•448769,故回歸方程總體上并不顯著。對工業廢氣EKC的估計結果如下:lnE2=-328(-2•51)+142•746lnYi(2•64)-20•039(-2•69)lnY2i+0•94(2•75)α4lnY3(3)R2=0•98DW=2•28F=180•99(Prob(F-statistic)=0•000000)該估計方程系數均通過顯著性檢驗,回歸方程總體上也是顯著的(F檢驗的P值為0),模型擬合很好,且不存在序列相關,這說明模型的解釋力很強。對工業廢物EKC的估計結果如下:lnE3=2283•95(3•436)-936•3lnYi(-3•373)+128•21lnY2i(3•324)-5•84lnY3(-3•277)(4)R2=0•741DW=2•13F=13•364(Prob(F-statistic)=0•000215)該回歸方程系數均通過了顯著性檢驗,回歸方程總體上也是顯著的(F檢驗的P值為0•000215),模型擬合很好,且不存在序列相關,模型的解釋力較強。
從工業廢水的EKC估計方程看,由于α2>0,α3<0,且α4=0可知,這似乎符合倒U形曲線存在的條件,但由于該回歸方程在總體上并不顯著,所以這種關系等于不存在;對于工業廢氣EKC估計方程,由于α2>0,α3<0,α4>0,故表明廢氣污染程度曲線是呈N型的,即最初廢氣污染程度是隨著人均GDP的上升而上升的,當達到一個轉折點后,將隨著人均GDP的上升而下降,再達到一個轉折點,又隨國民收入的上升而上升;對于工業固體廢物EKC估計方程,由于α2>0,α3<0,α4<0,故固體廢物污染程度曲線是呈N型的,它表明對于工業固體廢物而言,它是人均GDP與工業固體廢物環境污染之間有一個令人滿意的長期關系。上述分析結果表明:就中國而言,除了工業固體廢物以外,對環境質量有益的人均GDP與環境污染程度指標的EKC關系并不存在。上述分析過程雖然采用的是時間序列數據,但由于并沒有進行數據的平穩性檢驗,因此還很難肯定結論是正確的。因為如果數據非平穩,上述估計結果有可能是虛假回歸,所以還需要對數據作進一步統計分析。
(二)變量的平穩性檢驗和協整分析
在對EKC簡化模型估計過程中,為了避免可能出現虛假回歸,因此,首先需要對上述簡化模型中所涉及的時間序列變量進行平穩性檢驗,而后再對時間序列變量間是否存在協整關系進行檢驗。1•變量的平穩性檢驗。首先檢驗H0∶μ=β=δ=0,檢驗統計量為:F=(RSSR-RSSU)/JRSSU/(T-k)~F(j,T-k)(5)其中,RSSR和RSSU分別表示約束和無約束的殘差平方和,J為約束個數,T為用于估計的觀察值的個數,k為無約束的回歸因子的個數。當計算出來的F統計量的值大于臨界值時,則拒絕原假設,說明數據至少含有截距或時間趨勢。然后檢驗H0∶β=δ=0,仍然使用上面的F統計量。如果接受原假設,則說明數據不存在時間趨勢,類似的還可檢驗是否存在截距項。在上述檢驗過程中,滯后階數的選取,一般是采用AIC標準或SC標準,我們是選用AIC標準進行。按照上述檢驗方法,我們首先進行的是ADF檢驗,然后是PP檢驗。
從檢驗結果可以看出:對于估計方程1、2,由于被解釋變量lnE1和lnE2前者為平穩后者為二階單整,而解釋變量lnY、lnY2、lnY3卻皆是一階單整的,這表明,這兩個估計方程的被解釋變量和解釋變量間不存在協整關系,因此,前述關于工業廢水和工業廢氣所作的估計是“偽回歸”。而對于工業廢物估計方程,由于被解釋變量lnE3與解釋變量lnY、lnY2、lnY3皆是一階單整的,表明此方程的被解釋變量和解釋變量間存在協整關系,因此,前述由該估計方程所得出的結論可信。2•變量協整關系的檢驗。為了進一步驗證工業廢物估計方程工業廢物污染與人均GDP增長變量間的協整關系成立,對此我們又對模型中變量間的協整關系作了檢驗。對變量間協整關系的檢驗方法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單方程的最小二乘估計法,以E-G兩步法為代表;另一類是最大似然估計法。相對而言,最大似然估計檢驗的勢較E-G兩步法高。不論采用哪一種方法,都必須在大樣本下來進行才行。然而,我們所面臨的問題卻是樣本容量過少,當樣本較小時,單位根檢驗和協整檢驗將缺乏一定的可信性,因為漸近臨界值只有在大樣本下才比較精確。Maddalaandkim(1998)甚至認為樣本容量應超過100才行。為了克服樣本較小的問題,我們采用了類似單位根檢驗過程,分別采用了基于E-G兩步估計法下殘差的單位根檢驗和DW檢驗,基于最大似然估計法下的hohansen檢驗等三種不同方法進行協整檢驗,以彌補因樣本容量較小的不足,增加檢驗的可信性。
E-G兩步估計法是指第一步進行協整回歸,第二步對協整回歸的殘差進行平穩性檢驗,如果殘差是平穩的,則說明變量間存在協整關系,否則協整關系不成立,所以,E-G兩步估計法下的協整檢驗實質上就是對殘差的單整檢驗。但由于是對殘差進行單位根檢驗,故它的檢驗的臨界值和一般序列單位根檢驗的不同,它的臨界值更靠左。Engle-Yoo給出了這個檢驗的臨界值,稱為EG和AEG檢驗臨界值。由于在第二部分我們已經進行了協整回歸,所以可以直接對它的殘差進行單位根檢驗。經計算AEG臨界值(無截距、無時間趨勢、無滯后)為-4•2763,EG臨界值為4•11,這說明殘差是平穩的,存在協整關系。另一基于最小二乘估計的協整檢驗是對殘差作DW檢驗,由Sargan-Bhargava(1983)提出,稱為協整DW統計量,記為CRDW。其計算公式和通常用于序列相關檢驗的DW統計量的計算公式相同,即CRDW=∑Tt=2(^ut-^ut-1)2∑Tt=1u^2t(6)對于工業廢物估計方程,經計算CRDW=2•13,臨界值為0•89,說明殘差是平穩的,故表明上述工業廢物污染與人均GDP增長之間的協整關系是成立的。最大似然估計法下的hohansen協整檢驗是基于VAR來進行的。根據AIC準則,選擇滯后期為2。為了說明工業廢物是否隨人均GDP的增長而趨于減少,在檢驗時采用數據存在線性趨勢,并且協整方程存在截距項和趨勢項來進行。無論是1%的顯著性水平,還是5%的顯著性水平,其統計量的值都大于臨界值,故也表明上述工業廢物污染與人均GDP增長協整關系成立。綜合上述三種檢驗方法表明,工業固定廢物和人均GDP之間確實存在著一個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所以,關于工業固體廢物的估計方程可信。
三、結論
關鍵詞:新農村建設;環境;現狀;對策
中央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發展農村的重要戰略,也是破解三農問題的重要措施。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是“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其中“村容整潔”的要求,最主要的是為農村地區提供更好的生產、生活、生態條件。
近幾年來,隨著一系列有利農村發展政策的實施,特別是推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來,農村經濟有了較快發展,農民收入有了明顯提高,農民居住條件也得到不斷改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致使我國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尤為突出,制約了農業生產的可持續發展、農民收入的穩步增加、農村生態環境的妥善保護,因此,治理農村污染對于加快農村經濟建設的步伐,推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鑒于此,我們必須從戰略的高度認識和加強對我國農村環境污染的防治,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搞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
一、我國農村環境污染現狀
農村環境是指以農村居民為中心的鄉村區范圍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和。近年來,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鎮發展規模的不斷擴大,農村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農村的生態環境破壞日趨嚴重,農村的環境形勢十分嚴峻,農村環境的破壞和污染不僅嚴重影響農村居民的生活和身體健康,而且直接制約農村工業農業生產的發展后勁,最終將影響整個國家的經濟與社會的良性運行。當前突出的農村環境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類:
(一)化學品造成的污染
化學品污染主要是指由化肥、農藥、農用薄膜等對水體、土壤和產品造成的污染。相關研究表明,近20年來,我國化肥的畝使用量已經超過世界平均畝使用量的一倍多。目前,我國農業每年的化肥使用量已經超過4000萬噸,而利用率卻只有30%~40%。農藥的年使用量達120萬噸以上,其中10%~20%附在植物體上,其余都散落在土壤和水中。另據國家發改委的數據,目前我國平均每公頃農田施用化肥量已達360多公斤,分別是德國、美國的1.6倍和3.3倍,其中氮肥的利用率為25%~30%、磷肥利用率為10%~20%,比發達國家低20—30個百分點;平均每畝農田使用農藥量為150克左右,是歐盟國家的3倍,但平均利用率只有30%左右,僅相當于歐盟國家的一半。農藥化肥和地膜的使用量有逐年大幅提高的趨勢。農用化學品的大量使用、施肥結構不合理和施藥不當,化肥和農藥的利用效率低、流失率高,不僅嚴重污染土壤,通過農田徑流加重了水體的有機污染和富營養化,而且還通過受污染農產品的銷售直接威脅到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二)工業養殖業造成的污染
原來我們只是關注鄉鎮企業對農村環境造成的污染,但現在看來很多地方污染型企業有向農村地區轉移的趨勢,把污染嚴重的企業直接搬出城區建到農村,這是不容忽視的。據統計,目前工業“三廢”污染農田已達0.1億公頃,比1983年增加了2.5倍,約有15%的農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近幾年的調查顯示,我國因固體廢物堆存而被占用和毀損的農田面積已達13.3萬公頃以上,533.3萬公頃以上的耕地遭受不同程度的大氣污染,全國利用污水灌溉的面積已占全國總灌溉面積的7.3%,比20世紀80年代增加了1.6倍。由于環境污染,導致每年糧食減產100億公斤以上,直接損失達125億元。在鄉鎮企業中一些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接近或超過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量的一半以上。如此污染可想一些農村地區的污染狀況了。
養殖業造成的嚴重污染,據農業部的數據,我國農村僅豬、牛、雞三類畜禽糞便的年排放量就達30億噸左右,有30%直接排入了地表水體的污染。據調查,養殖一頭牛產生并排放的污水超過22個人生活產生的污水,養殖一只豬產生的污水相當于7個人生活產生的污水。還有養殖獺兔、狐等對當地的空氣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三)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
生活污染也不可小視,因為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和管理的缺失,致使無害化處理率低,生活垃圾一般都直接排入周邊環境。生活垃圾由可被降解的有機物質和大量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廢舊電池和玻璃瓶等,成分復雜,可利用率低。而大部分農村地區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不到位,致使環境污染加劇。還有由于農村城鎮規模的擴大,城鎮居民生活垃圾大量產生,受城鎮垃圾處理能力有限的影響,這些未經任何處理的廢棄物越來越多的被堆放到城鎮周邊的農村原野,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包括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十分令人擔憂。
(四)非環保的開發造成的污染
一些農村地區大量開礦、挖河取沙、毀墾殖、圍湖造田、毀林造成了對生態系統功能造成嚴重破壞。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追利益,以犧牲農村地價,對本地區的礦產開采,使得大量土地退化、水土地質量下降,每年流失的地表土超過50億噸。這不僅使得農地大量養份流失,同時,流失的地表土進入江河湖泊,造成嚴重的淤塞,也導致蓄洪能力的下降,從而導致自然災害越來越頻繁的發生;一些牧過度放縱,使得草原劇減,出現嚴重的沙進人退的局面,甘肅民勤和內蒙古的一些地區就是最好的例證。
二、對新農村建設環境保護的對策和建議
農村環境保護是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村環境的保護和建設,不僅關系到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農業現代化的實現,而且也關系到國家和社會的繁榮與穩定,一旦農民賴以生存的環境受到污染,農村經濟發展就會受到嚴重制約。因此,實現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必須做到農村經濟建設、生態建設同步規劃、同步發展,實現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的統一,為達到這一目的,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農村生態環境。
(一)加快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應是農村環境保護的重要措施。一是通過“改水、改廁、改廚、改圈”以及使用清潔能源,以減輕環境污染,提高生活衛生條件,另一方面在畜禽養殖污染較為嚴重的地方,應努力尋找“變廢為寶”的辦法,如用畜禽的糞便生產沼氣,制成有機肥等。二是加強環衛隊伍和相關機構建設,做到專人負責,專人管理。三是對地處農村地區的企業要建設和完善污染處理設備。四是基礎設施建設必須依靠科技,比如,通過測土配方施肥和對作物病蟲害的研究,開展合理有效的施肥用藥指導,防止農民濫施肥料和農藥;采用農牧結合的方式綜合處理畜禽糞便污水;通過技術改造和生產技術革新,推動鄉鎮企業升級換代,以降低物耗、能耗,減少污染排放,實現清潔生產。
(二)完善環境保護的法規和法制建設
一是完善法律法規。雖然我國已頒布實施了一些有關農村環境與資源保護的法律及地方法規,但對整體而言,農村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還很不完善,也缺乏可操作性。我國已頒發《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業生態建設技術規范》等法規,但尚未見到一個對生態農業的總體目標、發展規劃、保障機制有完備規定的綱領性文件。政府對各地農業生態建設也缺少嚴格的要求和有力的約束,應加大保護立法的力度,建村環境保護的政策體系,制定具有強制性防治農村環境污染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農村環境保護條例》、《農業廢棄物利用促進條例》、《地下水保護管理條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以及約束各級政府干擾環境執法行為等方面的法規。
二是要特別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執法監督,要在現行排污申報登記制度的基礎上,建立環境報告制度,要求有關地區和企業對排污的種類和數量以及污染的環節向公眾公開其環境行為、環境目標、環境計劃和生產過程中逐步減少污染的方案選擇,促進有關部門真正把環境管理和生產管理結合起來。
三是要建立問責制,切實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干擾環境執法的問題,對嚴重干擾正常環境執法的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發展環保的工農業
用循環經濟的理念解決農村環境問題。在工農業生產中大力倡導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注意技術路線創新。解決源污染問題主要應該依靠發展生態農業,我國的傳統和常規農業技術必須進行全面生態化改造。
首先,發展生態農業。一是農業本身要科學、合理地使用化肥、農藥、農膜等化學物質,通過采用生物防治病蟲害的辦法和大量增加農家肥、種植綠肥等辦法,減少化學物質的過量使用,實行有機肥和無機肥相結合,進而減少對土地、水源的污染,提高土壤肥力和農作物的產量和質量。二是強化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綜合治理,推廣畜禽養殖業糞便綜合利用和處理技術,鼓勵建設養殖業和種植業緊密結合的生態工程,積極發展農村沼氣,使畜禽糞便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同時,加強漁業資源和漁業水域生態保護,合理確定養殖容量和捕撈強度,并開展畜禽養殖污染的綜合防治示范教育。
其次,要發展環保工業。用發展工業的理論發展工農業對接產業。要跳出農業講農業,跳出農村講農村。農村環境問題表現在環境上,根源在于工業化、產業化、資源化程度不高。農牧業發達的地區,要圍繞其資源發展工業,積極發展農產品深加工和特色優勢產業,既解決環境問題,又能可持續利用資源,促進鄉鎮企業進園(工業園),就可以發展規模較大的企業對園區內的工業污染物進行綜合利用。
(四)切實提高公民環保意識
目前,我國人民整體環境意識不夠強烈,廣大農村地區尤其低。從某種意義上講,加強宣傳教育使更多的人了解環境污染的危害性,意識到保護自己生活環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是要充分利用宣傳、教育陣地,運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廣告牌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大力宣傳農村環境與資源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不僅應對農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教育,公開嚴重污染事件的信息污染帶來的危害,而且應強化農村基層干部的生態和環保意識。
二是應加大農村中小學生的環保教育,利用植樹節、地球日、世界環境日、人口日、世界動物日等紀念日開展環保教育,使環保宣傳教育活動走進校園,走進課堂,從娃娃抓起,把我們的下一代培養成環保衛士,他們不僅可以在今后自覺維護環境,而且還可以影響他們身邊的成人加深學生的環境意識。
三是政府要加強環境保護的經常性宣傳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深入農村,結合農村生產,對廣大農民開展環保知識講座、環保圖片展覽等,講解生產、生活中的污染以及危害,努力提高他們的環保意識。
四是加強對農民群村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環保部門、農業部門、出版部門應當充分運傳方式、教育形式、傳播媒體,向農民群眾廣泛宣傳農村環境污染的危害及要性,提高農民群眾的環保意識。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輿論宣傳和科普宣傳,積極引導廣大農民培養健康文明的生產、生活、消費方式。
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農村環境問題是三農問題的重要內涵”,農村環境問題應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契機,將農村環境問題與三農問題有機結合,深化改革,力爭為解決三農問題,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貢獻力量。
參考文獻:
[1]劉偉光.論中國農村的可持續發展[J].當代生態農業,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