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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 環境管理 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2)07(a)-0165-01
在我國工業化的過程中,工業企業排放的污染物已成為我國環境污染的主要源頭,其所帶來的環境問題也越來越突出,加強企業環境的科學管理,做好企業環境污染的綜合整治,對改善我國環境質量,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意義重大。然而目前我國企業的環境管理還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企業對環境管理認識不足,理念落后,仍然把追求近期利益放在第一位。(2)企業對環境保護不夠重視,環境管理工作執行不到位,“未批先建”、不執行環保“三同時”政策的現象時有發生。(3)企業環境管理的方式落后,仍在采用傳統的污染治理模式,即“先污染,后治理”的末端治理模式。
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特別是在加入WTO以后,企業越來越不能忽視環境給其帶來的巨大影響,一方面,國家對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政府對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管力度不斷加強。另一方面,社會公眾的環境意識逐漸增強,而且公眾對企業環境形象聲譽以及產品環境友好性的態度直接影響企業利益。種種變化都表明了我國企業已經處于環保壓力影響企業發展生存的新形勢,其關乎企業未來的生存與發展,因此在新形勢下企業更有必要加強內部環境管理要,以應對環境給企業所帶來的影響。筆者認為企業內部環境管理主要要做好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健全企業環保管理體系,細化環保管理制度
企業要適應新形勢下的環保壓力,必須要建立完善的企業環保管理體系及相關環保管理制度。企業的環境管理應建立由廠長(總經理)總負責,生產副廠長(副總經理)具體負責,職能機構為環保部,環保部的主要職責可以概括為規劃、管理、組織協調、監督、考核、統計。要設置監測機構,負責生產裝置的排放監測和廠區的環境監測。企業分廠的廠長兼管環保,車間設有專職或兼職環保員。此外,還要加強企業環保管理制度的建設,如企業排污的管理、企業污染物防治設施的管理、企業危險廢物的管理,企業職工的環保職責以及企業環保責任追究考核等等。企業還需要結合當地政府環保機構和企業自身特點制定企業近期或長期環保管理目標與計劃,由企業專門的監督檢查機構監管。通過企業完善的環保管理體系及管理制度,加強企業職工對環保的重視程度,增強職工的環保素質,規范企業的環保行為,達到最大限度生產經營活動給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
2 加強企業環境風險管理
近幾年,國家突發環境事件頻發,紫金礦業污水滲漏、大連海洋石油污染、吉林化工桶被沖入松花江、南京棲霞區化工廠爆炸等等,其不同于一般的污染事故,它總是突然發生,影響范圍廣,持續時間長,處置難度大。在這些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過程中不僅給地區環境帶來嚴重危害而且也給企業造成了經濟利益與信譽的巨大損失。因此,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顯得尤為重要,是現代企業環境管理的核心。
筆者認為加強企業環境風險管理,首先要做到對企業的突發環境事故正確處理。這就要求企業首先要按照突發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標準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并納入當地政府的應急管理體系。應急預案中要明確應急組織機構、報告方式、聯系組織方式等。其次,企業應急物資要儲備充足,有專人負責。對于應急物資的使用、應急處置、人員疏散要做好培訓,并定期組織演練。對突發環境應急事故要科學處置,在污染區域要設置警示標志,對在事故處置過程中產生的“三廢”要嚴格控制,并要加強對污染區域的監控,防止發生二次污染。另外,企業還要與當地環保部門加強信息的互通,及時披露相關情況。總之,企業要全面地考慮到由環保方面帶給企業發展的種種不確定性,并提出相應的預防和處理對策,進一步以較少的環境成本獲得更全面的安全保障。
3 持續推進清潔生產
現在企業管理者不理會環境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而由于我國環境管理的落后,大部分企業的環境管理仍然采用末端治理的方式,隨著國家污染減排與防治工作形式的日益嚴峻,末端治理的潛力已經非常有限,因此企業要積極開展進清潔生產工作,實現從源頭減少消耗,控制污染,保護環境的目的。通過清潔生產對企業的現狀進行一次全方位的診斷,了解企業目前所處的環境污染和資源利用的水平和狀況,找出企業存在的問題,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案,對本行業的各種技術進行一次全方位的搜索和論證,為企業的發展和技術升級指明方向,同時進行相應的技術方案的儲備,依靠改進工藝技術、實施精細管理、提高生產效率、杜絕各種浪費等措施,使企業降低成本,減少污染,從而未達到經濟與環境持續協調發展的“雙贏”模式。
4 加強同當地環保部門的聯系
地方政府環保部門是環保法規、方針政策的具體執行機構,它對企業的環保工作行使監督、檢查、指導和支持職能。企業的環境管理部門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做好環境保護工作。企業同地方政府環保部門加強聯系可以及時了解到當地省、市、地區的環保法規的最新動態,有利于企業較好的開展環保工作。地方政府環保部門對企業的例行監測數據為企業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可有針對性的解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環境風險隱患。另外,加強同地方政府環保部門的聯系,在其指導下進行政策扶持的環保工程項目建設,可申請環保項目專項補助資金,減輕企業的資金壓力。
環境保護是當今世界發展必然趨勢,企業也將會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面對更大的環保壓力,這就需要企業的環境管理工作與時俱進,不斷利用新的理論方法進行充實和完善,讓企業在新形勢下能夠更主動、更積極、更正面的應對環境所帶來的壓力,從而更好的促進企業發展。
參考文獻
[1] 趙榕.加強企業環境管理是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J].企業管理,2007,8:42-43.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環保優先方針,實施廢氣專項整治,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企業健康、規范發展。
二、整治范圍
全區范圍內的所有工藝廢氣排放企業。
三、整治目標
全區所有整治企業于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治任務并通過驗收;未完成整治任務或經驗收不合格的企業一律關停。
四、整治措施
(一)源頭控制到位。環境敏感區域或廢氣治理難度較大、整治難以到位的企業,要加快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從源頭上控制廢氣污染的產生。
(二)設施建設到位。無組織排放有毒有害廢氣應建設匹配的吸風裝置,經收集處理后有組織排放;有組織排放的工藝廢氣必須建設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廠區范圍內排放同類型的廢氣污染源,應歸并處理,原則上只設一個廢氣排放筒;若因距離較遠等原因難以歸并處理的,須報經區環保局審核。
(三)標準執行到位。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工藝應達到現有環保法律法規規定要求,廢氣排放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規定的標準;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規定的標準;生產車間的污染物濃度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廠界周邊的環境敏感點的廢氣污染因子濃度必須達到《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中規定的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限值。
(四)排污口規范到位。按照《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的要求,設置采樣平臺、采樣孔、排污口標志牌,排氣筒的高度必須達到相關規定的要求。
(五)管理措施到位。
1.嚴格執行環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環保管理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廢氣治理工作,并做到持證上崗,運行管理臺帳齊全。配備必要的監測、監控設備,達到自我監控要求的企業應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定期監測。在廢氣治理設施旁醒目處,繪制不少于2㎡的廢氣處理工藝圖。
2.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規定。企業必須依法建立健全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生產場地設立警示標志;配置符合規定的職業防護設施及用品。
3.嚴格執行突發性事故應急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環境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救援預案。明確快速反應、應急救援措施和程序等內容。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并定期組織演練。
五、整治步驟
整治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排查階段(2012年6月1日-6月15日)
區廢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全區范圍內有廢氣排放的企業進行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廢氣產生環節、廢氣治理現狀等方面情況,建立“一戶一檔”,擬訂出全區廢氣整治企業名單。
(二)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6月16日-6月30日)
制訂全區廢氣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部署廢氣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力量,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廣泛動員公眾參與監督。
(三)編制方案階段(2012年7月1日-7月15日)
各鎮根據全區廢氣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對轄區內廢氣排放企業逐個編制整治方案,并將各企業整治方案于2012年7月15日前上報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四)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7月16日-2012年9月15日)
各企業根據編制的整治方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在9月15日前完成整治。整治結束后,各企業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廢氣污染物排放進行監測,在達標的基礎上提出驗收申請,經所在鎮審核后報區廢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9月16日-2012年10月15日)
區廢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牽頭組織專項整治驗收。對未完成整治任務或經驗收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采取關停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區成立廢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區廢氣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環保局、衛生局等部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區經貿、安監、財政等有關部門分管領導任組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由區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鎮(開發區)要高度重視,及時成立相應的領導班子和工作班子,明確專人負責,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2.明確工作職責。各鎮(開發區)作為廢氣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要切實把廢氣整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扎實推進廢氣專項整治工作。區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的工作重點和工作方案,并做好指導和督查等工作。在整治工作結束后,區將組織對各單位整治工作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按照《應急方案》的要求,根據我局職能,認真做好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最大可能的改善我區空氣質量,保護群眾身體健康。
二、工作重點
(一)履行區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辦公室)職能,協調區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建立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保障應急聯動機制,協調各成員單位在持續出現重污染天氣時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落實相關應急措施;做好區指揮部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落實相關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以減少影響空氣質量指數的污染物排放為主線,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重點大氣污染源監管機制,監督重點大氣污染源落實限產限排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加強空氣質量的預測、監測工作;完善空氣質量信息報告機制;實時空氣質量數據及健康防護提示;協調有關部門在持續出現嚴重和極重污染天氣時,通過政務微博、手機短信等方式加強空氣質量及應急措施等信息的。
三、組織機構
為保證本方案的實施,區環保局設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為環境管理科、環境監察大隊、局辦公室、法規宣教科、生態科、計財科負責人。局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解決本方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境管理科,董志新擔任辦公室主任。
四、職責分工
環境管理科:負責協調區局各相關部門、科室建立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保障工作機制;組織協調各部門、科室及單位在出現重污染天氣時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工作;承擔區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同區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的聯絡工作。會同監察大隊制定限產限排企業名單及限產限排內容,并根據企業狀況,及時調整限產限排企業和限產限排內容;在出現持續重度污染、嚴重污染、極重污染天氣及時通知環境監察大隊采取應急監管措施;
辦公室:負責收集上級環保部門下發重污染天氣啟動和解除通知,及時向局領導小組組長匯報。
環境監察大隊:負責對燃煤鍋爐、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在持續出現極重污染天氣時向相關區控企業發送限產限排通知,并監督其落實;監督超標排放和不正常使用治污設施的企業進行停產整改;對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察。在出現持續極重污染天氣時下發企業限產限排通知。
法規宣教科:負責與區委宣傳部及新聞媒體的聯系協調,組織做好信息和新聞報道工作。
生態科:利用手機短信及時全區空氣質量、健康防護提示及應急措施等信息。
計財科:負責全局參加應急工作經費保障。
五、工作機制
根據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當全市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重度(201-300)及以上,同時未來48小時將持續出現重度污染天氣、嚴重污染天氣、極重污染天氣時,按以下程序開展工作。
(一)環境管理科在收到市環保局關于啟動持續重度污染、嚴重污染、極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的通知后,要立即向局領導小組報告;在局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要在半小時內向區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提出實施重度污染、嚴重污染、極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的建議。
(二)區指揮部同意采取應急措施后,環境管理科以區指揮部辦公室名義起草通知,經區指揮部審核后下發至區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通知其落實重度污染、嚴重污染、極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
(三)環境管理科與相關部門、科室確定重點大氣污染源企業,起草限產限排通知報局領導小組批準,監察大隊將限產限排通知送達相關企業。
(四)監察大隊加大對燃煤鍋爐、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檢查限產限排企業落實情況,監督未納入限產限排范圍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對檢查中發現的超標排放及不正常使用治污設施的企業要責令其整改或停產,并依法高限處罰。
(五)環境管理科接到市環保局關于解除重度污染、嚴重污染、極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的通知后,應立即向局領導小組報告;在局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要在1小時內向區指揮部提出解除重度污染、嚴重污染、極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的建議。
(六)區指揮部同意解除重度污染、嚴重污染、極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后,環境管理科以區指揮部辦公室名義起草通知,經區指揮部審核后下發至區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解除應急措施,恢復常態管理。
一、“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完成情況
(一)推進行政審批改革,提高環保審批效能。按照上級部門審批制度改革和權限下發的要求,制定了行政審批改革方案,成立了領導小組,對審批事項進行深入清理,取消了建設項目試生產和排污許可證年審,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和壓縮審批時限。成立環保綜合審批股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選派業務骨干常駐窗口。認真貫徹執行生態發展區產業指導目錄和環保準入政策,切實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既全力服務我縣招商引資項目,又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的排放。十二五期間,我縣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304項、竣工環保驗收78項、核發換發排污許可證115項。
(二)加大污染減排力度,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按照全市“十二五”污染減排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全縣的“十二五”污染減排實施方案,并每年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從工業、農業、生活、機動車等多方面抓好污染減排工作。
1、抓好縣城污水廠運行和污水管網改造,建成中心鎮污水廠。近年來,我縣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運行穩定,對污水處理效果明顯,在線監控數據有效穩定上傳到市環保監控平臺。污水管網改造與縣城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規劃合并施工建設,至2014年底完成10.49公里改造,目前正在實施的縣城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世行貸款項目),改造污水干管、支管約15公里,于今年8月動工,已完成5公里。污水廠進口濃度得到了明顯提高,化學需氧量進口濃度為133mg/L、氨氮進口濃度為11.7mg/L,提前完成了市下達的減排任務,減排結果得到國家環保部的核查認定。桂頭鎮和大橋鎮2個中心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截污管道建設現已投入調試運行,其中桂頭鎮污水處理廠規模2500噸/天,配套截污管道0.85公里,大橋鎮污水處理廠規模800噸/天,配套截污管道1.1公里。
2、推進規模化養殖場污染防治工程。按照農業源污染減排要求,我縣40家規模化養殖場列入減排名單,分年度逐步推進實施,通過實施雨污分流、人工清糞,建設堆糞場、沼氣池、廢水貯存池,廢水、豬糞返田綜合利用,改變了以往廢水、豬糞直排的情況,40家養殖場按要求完成了減排工程任務,其中20家養殖場在2014年以前通過國家環保部核查認定,其余20家待今年底核查認定。
3、落實“黃標車”限行機制,推進機動車污染減排。大力推進“黃標車”淘汰報廢工作,縣政府印發了《乳源瑤族自治縣“黃標車”限行方案》和《乳源瑤族自治縣關于機動車區域限行的通告》,將縣城大部分區域劃為限行區,在限行區域安裝了標識牌,對“黃標車”限行開展交通執法,促進“黃標車”淘汰,累計淘汰104輛。加強車輛環保定期檢測,轄區內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率達到80%以上,實行了專線聯網,檢測數據穩定上傳到市機動車環保檢測數據平臺。加強車輛環保標志發放工作,在縣車管所和行政服務中心各設置發放點,在車輛注冊登記、年審、換證時跟進標志辦理,目前我縣機動車環保標志發放率已達到95%以上。
4、工業減排得到有效落實。一是韶源水泥廠和民族水泥廠拆除立窯生產線,完成了淘汰落后產能任務。二是東陽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積極落實鍋爐整治工作任務,拆除了1臺4蒸噸/小時、2臺6蒸噸/小時的鏈條燃煤鍋爐,并拆除了煙囪。三是淘汰小造紙企業,交通造紙廠和新麗造紙廠拆除生產設備,并各自拆除了1臺2蒸噸/小時的燃煤鍋爐。四是淘汰鉛酸蓄電池企業,紅利蓄電池廠和創能蓄電池廠因為衛生防護距離不足,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實施了關閉淘汰了。工業減排項目得到了全面落實。
(三)加強飲用水源保護,開展鄉鎮飲用水源調查和保護區劃分。每年開展縣城飲用水源評估,收集調查水質監測數據和周邊農村生活污染源情況,對水庫進行綜合評估。為加強農村飲用水源的安全,有計劃有步驟開展了8個鄉鎮(除乳城鎮外其他所有鄉鎮)飲用水源和備用水源調查,進行了水質監測、周邊植被和污染物詳細調查,其中桂頭鎮劃定了飲用水源保護區,保護區面積9.16平方米公里,其他鄉鎮水源參照水源保護區管理。
(四)強化環保監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十二五”期間,我局始終堅持從保障群眾健康權益出發,多管齊下,切實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排污企業和違法建設項目,有效防范了企業環境風險。一是開展了環境風險源的排查。結合我縣實際,每年對南水水庫周邊、南水河流域及我縣涉重金屬企業、涉危險廢物企業、使用和生產化學品企業,展開了地毯式排查,做好重點行業企業風險源排查記錄,不放過排查死角,確保重點區域、敏感區域環境安全。二是開展節前環境安全大檢查。每次節假日前,組織重點檢查化工及危險化學品企業生產裝置、儲存裝置和應急設施設備配備情況,并配合安監、國土部門,加強排金屬、非煤礦山和選礦廠環境安全隱患。三是嚴打環境違法偷排行為。“十二五”期間,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了一麾公司酸性廢水偷排、華輝沙石加工廠污染水質、祥旺建材廢氣污染等一批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有效保障了全縣環境質量安全。四是依法、足額、全面征收排污費,扎實做好排污費的核算、征收、減免手續等工作流程,以點帶面,每年如期完成縣財政下達的征收任務。
(五)積極應急應對,妥善處置環境突發事件。因我縣境內公路交通網絡四通八達,易受大霧、冰凍、長坡及彎多等影響,交通事故頻繁,導致車輛裝載的油污、貨物(特別是液堿、濃酸等危險化學物品)泄漏,極易發生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十二五”期間,我局重點加強了突發環境應急事件應對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職工手機二十四小時開機,提前做好應急監測準備,隨時待命,接報后,由分管局領導迅速帶領監察監測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應對工作,要及時上報環境應急處理處置現場情況,供領導準確、快速、有效決策。幾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聯合相關部門妥善處理了“5·15”大橋冷卻場液堿泄漏環境污染事故、“8·4”國道323線桂頭路口紅綠燈硫酸泄漏環境污染事故、“9·19”京珠高速公路東田出口液堿車泄漏事故和“6﹒16”坪乳公路大橋加油站路段交通事故致部分農藥灑落突發環境應急事件,保護了當地生態環境和飲用水源,確保了我縣的環境安全。
(六)實施標準建設,認真開展環境監測。“十二五”期間,我局在環境監測標準化建設方面下大氣力,一方面積極向縣委、縣政府爭取環境監測編制和監測用房指標,環境監測站人員編制已從8名增加到20名,達到標準化驗收要求,一方面主動向省環境監測部門爭取支持部分緊缺的監測儀器設備,以填補我縣部分監測項目空白,提升環境監測硬件水平。同時,按照有關標準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重點加強了環境質量例行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特征污染物監測和應急監測涉及的項目監測能力。目前,已通過計量認證項目監測能力87項,已通過省質監局專家現場評審的8個擴項項目監測能力,監測技術水平排在在全市各縣(市、區)前列。此外,積極認真開展環境監測工作,除做好定期監測縣境內大氣、飲用水、聲環境質量和工業企業污染源監測的常規動作外,還時刻做好環境應急監測準備,以便在發生環境應急事件后能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二、“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思路
2015年初,我局于委托了市環科所結合全縣實際開展“十三五”環保規劃編制工作,經過收集資料、實地勘探等,目前已經完成初稿編制,形成《“十三五”乳源瑤族自治縣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規劃初稿》,按照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要求制定了綜合反映環境質量、治污減排、生態保護和環境管理建設的規劃目標與指標體系,提出了六大任務,以及一系列重點工程,并明確了相應的保障措施。“十三五”工作任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落實主體功能區劃,分區引導,促進協調可持續發展。落實縣委、縣政府制定的《乳源瑤族自治縣主體功能區規劃方案》,根據我縣的環境容量、生態狀況以及今后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進一步調整優化生態功能區劃,為符合生態發展區產業發展的項目在今后環評審批奠定基礎,同時嚴格落實禁止開發區的保護措施,促進全縣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轉變發展方式,加強結構減排,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構建生態產業體系。充分發揮我縣山區資源稟賦和后發優勢,積極承接產業轉移,推進適度工業化,突出發展生態、低碳經濟,建設現代生態工業體系。推動傳統優勢工業升級改造,淘汰落后產能,如鋼鐵、塑料制品行業,進一步推進落后產能污染減排,騰出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用于發展新項目。
(三)狠抓飲用水源保護,確保飲用水環境安全。強化南水水庫、橫溪水庫、鎮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等重要水源保護,嚴格控制水源保護區污染項目建設,取締水源保護區內排污項目和網箱養殖,規范建設水源保護區警示、標識設施,建立水源地水質監控預警系統,在一級水源保護區設置隔離防護設施,恢復種植以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為主的生態公益林。
(四)進一步提高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集中收集率,改善地表水環境質量。進一步推進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建設,在“十三五”期間繼續加強縣城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的建設,提高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加快推進工業廢集中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抓緊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實施進展,確保在2016年完成建設任務,統籌規劃化工基地廢水處理站建設,通過集中處理廠建設,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騰出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開展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實現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推動我縣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綜合整治、總量減排、環境安全、重點監控”等四項工程,完成48項整治和減排項目建設,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915噸以內、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707噸以內,確保我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城區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出境水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70%以上,完成省定、市定目標。
三、工作任務
(一)綜合整治工程
1、完成流域“*”規劃年度污染防治任務
深入開展污染綜合整治,完成18個治理項目,進一步提高整治水平。(見附件1)
按照環保部《黃河、海河流域污染防治規劃(20*-20*年)》、《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20*年)執行情況評估暫行辦法》和《*市轄海河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實施計劃(20*-20*年)》的有關要求,結合“*”出境斷面水質目標,對轄區內已經達標排放但不能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和出境斷面控制目標要求的排污企業依法實施限期深度治理;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排污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治理;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或生產線依法實施關閉;加強縣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管理,切實發揮治污減排效益。
2、認真執行國家新頒布污染物排放標準,繼續深入推進造紙、制藥、制革、合成氨等行業的綜合整治
對新標準涉及的造紙、制藥、合成氨、制革等企業,按照新的排放標準組織生產和環境管理,對環保設施進行改造完善或建設新的治理工程,實現污染物濃度和總量“雙達標”。
3、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進一步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認真落實《*市農村小康環保行動實施方案》及《*縣農村小康環保行動實施方案》,重點抓好3個生態文明村創建和5家規模養殖場治理工作,積極申報,努力爭創一個國家級環境優美小城鎮,一個國家級生態文明村,促進農村環境的進一步改善。
(二)總量減排工程
完成19項重點減排工程建設任務,強化對15家重點企業的減排設施監管,完成減排目標。
1、*縣污水處理廠
加強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的運行管理,建立完善污水處理廠運營監管體系,污泥全部進行安全處置,運營負荷率要達到75%以上,實現穩定規范運行;結合老蟒*平皋控制斷面水質目標要求,污水處理廠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一級B標準,COD排放濃度≤60mg/L,氨氮排放濃度≤8mg/L,充分發揮污水處理廠在總量減排中的作用,保證出境水斷面水質達到控制目標。
2、其他行業減排工程建設與監管
加快*市恒泰皮業有限公司、*市盛世康隆藥業有限公司廢水深度治理工程建設進度,及早投入運行,降低污染物排放濃度,減少噸產品廢水排放量,增加回用量,減少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大江化工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廢水末端治理工程要確保正常運行,加大廢水回用量,減少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充分發揮減排效益。
加快非電企業二氧化硫減排工程建設。重點對生產過程中排放二氧化硫的燃煤鍋爐、煅燒爐、窯爐以及其他產生二氧化硫的工段,配套建設脫硫設施,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總量。
加強對已建成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監管。對重點減排工程,嚴格落實《*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察系數考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每月開展2次以上現場環境監察,每季度開展1次以上監督性監測和現場減排核查,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對不能按時完成總量減排控制指標的排污企業,要采取媒體曝光、掛牌督辦、限產、停產等措施。通過嚴格監管提高設施運行率,通過嚴格監管降低污染物排放濃度和總量,通過嚴格監管落實減排指標。
3、加快淘汰落后產能,落實結構減排措施
關閉廢紙造紙生產線等落后產能。按照《*省節能減排實施方案》和《*市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方案》、《*市2009年環境污染整治方案》的有關要求,2009年9月底前,*縣福鑫造紙廠、*縣明興再生紙廠、*申龍紙品有限公司廢紙造紙生產線要依法關閉到位,縣政府將組織現場檢查驗收。環保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廢紙造紙生產線關閉前配套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穩定運行,確保外排廢水達到地方控制要求,若出現大幅度超標排污行為,提前進入關閉程序。對列入淘汰、關閉范圍的企業,工商部門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電力部門要依法停止供電。
4、對重點企業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在開展工業污染源普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污染源排放臺帳。對所有排放水、氣的重點監控企業,要根據不同情況逐企業明確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限制性指標,把總量控制指標分解落實到污染源,實施月報和季度通報制度,超過排放總量限制指標的,依法實施限產或停產措施。對沒有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來源的,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設項目。
(三)環境安全工程
完成19項環境安全工程建設任務,進一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環境安全。
1、加強對重點污染物的處理處置監管,防范污染事故發生
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及使用企業、工業固體廢物、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廢物、有毒物質以及其他危險廢物的處置監管,認真落實查排放量、查排放去向、查接受單位、查處置資質、查處置方式等“五查”措施。特別屬于第一類污染物排放情況的企業,每季度要監測一次,主動采取防范措施。企業要建設危險廢物、有毒有害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設施,完善處理處置和危險廢物轉移“五聯單”制度。*市恒泰皮業有限公司產生的含鉻廢水必須單獨處理,確保達標排放。
*大江化工有限公司、*縣雙龍紙業有限公司、*縣*鑫紙業有限公司、*市恒泰皮業有限公司等重點排水企業必須在6月底前配套建設應急事故池。*泉社會福利廠等15家危險化學品生產及使用企業必須在6月底前健全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建設應急處置設施,確保事故狀態下無外排廢水,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污染地下水和周邊環境。
2、加強飲用水源地和敏感區域水質監測監控
縣環境監測站要定期對飲用水源地水質開展常規環境監測分析,并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飲用水源地水質狀況,及時上報飲用水源質量信息。
要按照已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范圍,設置明確的界線標志和公告標志。對可能威脅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的污染源及排污口,要采取轉產、搬遷、關閉等措施,并建立應急預案,建立飲用水源的污染變化預警、水質安全應急處理和水廠應急處理三位一體的飲用水源應急保障體系。
3、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
加強縣級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加強人員培訓,2009年底環境監測機構、環境監察機構人員儀器設備配置要滿足環境安全監管和應急需要,具備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和飲用水常規因子監測能力,具備應急處置能力,為環境管理和決策提供必要支持。
4、開展企業決策層環保法律法規培訓
開展企業決策層和管理人員的環保法律法規培訓,強化企業環境安全意識和環境行為自律意識,引導企業完善環境安全應急預案和制度,實行污染治理設施定期檢修維護制度,消除環境安全隱患,確保治理設施的穩定運行,確保各類飲用水源水質安全和環境安全,杜絕污染事故發生。
(四)重點監控工程
1、以對國控、省控、市控等企業的監控為重點,提高達標排放能力和穩定性,控制排放總量
強化對8家國控、省控、市控等重點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達標狀況、自動監控設備和排放總量”等四個方面的監控,對每家企業都要明確監控任務和相關責任人。其中,企業法人代表為本企業環境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主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環境管理人員為具體責任人;環保部門主要領導為環境監管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環境監察機構負責人及現場監督人員為具體監管責任人。強化執法人員的現場監控和自動監控設備的在線監控,按要求開展現場監察和監測,提高重點企業的整體達標穩定性,充分發揮污染治理設施的環境效益。
2、以污水處理廠為重點,嚴格點源減排指標考核
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是總量減排的支撐措施和關鍵工程。環保部門要將污水處理廠和其它重點排污企業的年度減排指標逐家分解,對落實情況開展季度核查,嚴格考核。
3、強化自動監控系統建設,提高監管水平
按照省政府統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繼續在重點排污企業安裝和更新自動監控設備;在污水處理廠和國控、省控重點源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完善環境監控平臺,強化自動監控設備運行的監管和考核,切實發揮自動監控系統的科學、高效監管能力,為總量減排提供穩定、可靠的技術支撐。
4、深入推進市場化運營工作
在鞏固現有市場化運營成效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市場化運營的范圍,大力推進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和自動監控設備的市場化運營。特別是環保設施基礎較好,但運行穩定性差的企業,要積極通過開展市場化運營,進一步促進環保設施的專業運行、規范運行和高效運行,用市場機制解決環保設施運行中專業技術和人員缺乏的問題。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目標責任體系,強化組織領導
將污染整治任務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到各有關鄉(鎮)、有關部門和企業,建立環境污染整治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任務完成。各鄉(鎮)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污染整治和減排領導小組,加強對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制訂詳細的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完善督查體系,開展“后督察”,鞏固整治成果
縣政府對各項整治任務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定期通報,對問題比較突出、整治進度緩慢的鄉鎮和項目,實施掛牌督辦。要成立專業督查組,每月對全縣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建立臺帳,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整治工作,并及時將進展情況報告縣政府。
開展重點單位和企業、重點鄉鎮污染防治“回頭看”,對“*”以來列入整治的重點單位和企業、重點鄉鎮,開展污染整治“后督察”,著力解決整治標準不高、問題解決不徹底、環境質量改善不明顯問題。要以“群眾滿意不滿意、認同不認同”為標準,深化和鞏固重點區域的污染整治成效。
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污染整治和減排工作進行視察,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新聞部門要加大對污染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開辟專欄大力度宣傳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通過典型引導,營造污染整治和減排工作的良好氛圍。
(三)完善考核體系,強化獎懲,推進總量減排工作
建立月報和季度通報制度,強化重點企業排放情況的考核。在年終考核中,對綜合整治和減排工作成效較差的責任單位和企業,實施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對超過排污總量限制性指標的企業依法實施限產、停產等措施,對減排成效突出、自動監控設備市場化運營效果顯著的責任單位和企業給予獎勵。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進“藍天、碧水、寧靜、綠色、朝陽、安全”六大環境保護工程為重點,扎實開展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活動(以下簡稱“創模”),努力把我區建設成為最佳人居的生態城市。
二、創建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創模”活動,使我區“創模”基本條件及考核指標全部達到國家標準,力爭在“十一五”期間使全區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資源得到科學合理利用,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得到有效控制,所有工業污染源確保穩定達標排放,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
三、實施步驟
1、全面準備階段(1月1日—2月28日)
認真學習國家環保部《“十一五”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及其實施細則(修訂版)》,按照我市《“十一五”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規劃(修編版)》,明確二零零九年“創模”工作任務、措施和目標;積極開展靈活多樣的宣傳活動,營造“創模”氛圍。
2、大力實施“藍天工程”(3月1日—4月30日)
(1)制定市區重點大氣污染源整治方案,確定重點,強化措施,加大整治,不斷提高空氣質量。
(2)加大餐飲業油煙治理力度,提升清潔能源使用率。
(3)開展綠色文明示范單位創建活動。
3、重點流域、重點行業治理階段(5月1日—6月30日)
(1)制定全區工業污染源雙減排方案,落實到具體企業和鎮(辦)。
(2)切實抓好農村環境污染治理工作,抓好農作物秸桿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
(3)按照新的“創模”考核指標,收集和規范“創模”資料。
4、專項行動階段(7月1日—10月31日)
(1)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專項行動。
(2)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
(3)對“環評”和建設項目“三同時”執法進行專項檢查。
5、檢查驗收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嚴格按照二零零九年“創模”目標任務進行檢查評比,按照新的“創模”考核標準對資料收集情況逐項檢查,并做好迎接市上檢查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主要任務
1、配合市委、市政府提高城市市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集中供熱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都必須改為集中供熱或清潔能源采暖。嚴格控制新建、改建燃煤鍋爐,積極開展無煤區建設(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經濟發展局、區城建局配合)。
2、加強建筑工地管理,控制揚塵污染。加大對建筑施工、拆遷、道路施工揚塵的管理力度,建筑、道路施工、房屋拆遷做到文明施工、凈車出場,減少揚塵對環境的影響;運輸易產生揚塵的車輛應實行密閉運輸,避免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拋撒和泄漏,及時清理路面塵土和垃圾,綠化和硬化地面(此項工作由區城建局負責,區環衛局、區綜合執法大隊、區環保分局配合)。
3、加強餐飲業油煙治理工作。二零零九年底前營業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業全部進行油煙治理,并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營業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的餐飲業全部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全區所有燒烤業全部推廣使用環保燒烤爐,取締用煤或木炭、油作為燃料的燒烤爐(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公安分局、區工商分局、區衛生局配合)。
4、加強城市大氣工業污染源治理。按照二氧化硫減排的要求,二零零九年底前,全區的工業燃煤鍋爐和火電及熱電聯產業必須安裝除塵和脫硫設施,確保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經濟發展局、區環衛局配合)。加強露天儲煤場的治理,6月底前應對所有煤場進行治理,城市建成區內禁止新建和擴建營業性儲煤場(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
5、積極推廣秸稈還田和綜合利用技術。加強秸稈還田和綜合利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嚴禁農作物秸稈焚燒。大力實施秸稈粉碎還田,積極推廣養畜過腹還田,全區每年建成2-3個氣化站和青貯場,每年新增20-30臺機械收割農具,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農機管理中心、區農林局、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和各鎮辦具體落實)。
6、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及保護區(含自備井)環境管理。按照《咸陽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綜合整治,加強監督管理,徹底清理轄區內水源保護區的違章建筑,確保水源保護區內的垃圾日產日清(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水利局、區城建局配合)。
7、嚴格執行“三同時”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嚴禁建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十五小”企業和“新五小”企業,新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執行率要達到100%和90%。對環境污染嚴重、沒有環境容量的區域的建設項目不予審批,改、擴建項目必須做到“以新代老”,不欠新賬,全面完成年度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計劃(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經濟發展局配合)。
8、加強施工噪聲監督管理。對噪聲污染源建立檔案,嚴密監管,嚴格建筑施工申報審批制度,對施工噪音提出明確要求和施工時限。實行施工噪聲許可制度,嚴厲查處夜間違規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嚴禁在晚22:00時至次日早晨6:00時施工(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綜合執法大隊配合)。
9、加強社會生活噪聲管理。加強對社會噪聲污染的監督管理,制定相關的噪聲管理規定,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主要街道和轄區的歌舞廳、音像商店、高音喇叭及街頭叫賣等噪聲污染敏感區集中管制和綜合治理。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和高考期間,成立環境應急分隊,采取有效措施,以減少噪聲對居民的影響,確保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小于60分貝(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文體局、公安分局、區教育局配合)。
10、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開展生態示范鄉(鎮)村建設工作,二零零九年9月底前建成5個生態示范村。對全區規模以上的畜禽養殖企業進行治理,確保手續齊全,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農林局、區水利局、各鎮辦具體實施)。
11、加強城鎮綠化建設。切實保護各類綠地和生態用地,配合市委、市政府加強城市公園、綠化帶、草坪的建設和保護。大力推廣小區庭院、墻面、屋頂、殼體的綠化和美化,做到拆墻透綠、見縫插綠,確保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5%以上(此項工作由區城建局負責)。
12、實施創建綠色文明示范工程。繼續在學校、社區、村莊、企業、大學、醫院、家庭、商場、幼兒園、旅游景區、軍營等11個行業,開展創建綠色文明示范和創建綠色文明單位工作(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教育局、區文物旅游局等部門配合)。
13、大力開展綠色消費活動。推行綠色采購,倡導綠色消費,建設綠色通道,在全區餐飲、洗浴等行業推行綠色消費制度,逐步執行綠色飯店標準(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衛生局、區文體局、區工商分局等部門配合)。
14、加大“創模”宣傳教育力度。廣泛深入地開展“創模”宣傳活動,通過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不斷使“創模”深入人心,并成為全市人民的自覺行動,營造全社會關心環境、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充分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動員廣大人民群眾自覺投身到“創模”工作中來,提高人民群眾的環保意識,使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的滿意率達到85%以上(此項工作由區委宣傳部負責)。積極采取穿插滲透的方式,在中小學自然、地理、化學及課外活動中,重點加強對中小學生的環境教育,不斷使“創模”深入人心,營造全社會關心環境、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使中小學環境教育普及率達到85%以上(此項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區環保分局和區文體局等部門配合)。
15、積極推行循環經濟。積極推行循環經濟模式,構筑“資源—產品—再生資源”良性閉合的循環經濟系統,加強產業規劃指導和項目評定,優化經濟結構,鼓勵支持節能、節電、節地、節材、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完善和健全循環經濟行業體系和清潔生產模式(此項工作由區經濟發展局負責,區環保分局、區科技局等部門配合)。
16、落實節約用水措施。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相結合,對地表水和地下水統一調度,合理配置,優先利用地表水,限制開發地下水,鼓勵利用再生水。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應當制定節水方案,安裝使用節水設備,配合市委、市政府加快城鎮老舊供水管網的更新改造,積極開展創建節水型單位,推動全社會節約用水,使單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此項工作由區水利局負責,區城建局和各鎮辦配合)。
17、抓好固體廢物綜合利用。以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為原則,以防止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為重點,加強固體廢物的監督管理,加強粉煤灰、尾礦和冶金、化工廢渣綜合利用,保證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90%以上。加強報廢汽車、廢舊塑料及廢舊家電產品(特別是舊電池)回收處理的管理和配套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此項工作由區經濟發展局負責,區環保分局等部門配合)。
18、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和環境管理質量認證。引導鼓勵企業開展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環境標志產品和其它綠色認證。依法對污染物排放長期超標、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進行清潔生產強制審核,每年完成1-3個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此項工作由區經濟發展局負責,區環保分局、區科技局等部門配合)。
19、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完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構,配備和補充應急裝備,建立應急處理和運行機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經濟發展局、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及各鎮辦配合)。
20、加強放射源、輻射源的監督管理。加強放射源管理,建立有效的監管制度,規范放射源利用,消除安全隱患。調查摸底,建立臺帳,完善防護設施,規范和健全相關手續(環評、許可),妥善保管,設立標志,落實專人,專庫管理(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安監局、相關單位配合)。
21、繼續加大危險廢物處置力度。堅持對工業廢物和化學危險品進行登記和檢查,對全區生產、儲存有工業危險廢物的企業和單位,督促其進行正確處理和合理利用,對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實施監管(此項工作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嚴格執行《陜西省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定期進行教育和檢查,對市區醫療垃圾實行定點收集、密閉包裝,統一運輸,集中處置(此項工作由區衛生局負責,區經濟發展局、區安監局配合)。
22、堅持依法保護環境,嚴厲打擊破壞環境行為。認真執行國家、省上頒布的環保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加大環境保護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嚴重污染和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并依據國家監察部、環保總局《關于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分的暫行規定》對環境違法所涉及的人和事進行嚴肅查辦(此項工作由區監察局負責,區環保分局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今年是實現“創模”各項指標達標年,也是創建工作的關鍵之年,時間緊、任務重。各鎮辦、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創模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各自職責任務,結合“創模”工作標準,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親自安排部署,主管領導要親自抓落實,現場督辦,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創模”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按照創模工作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定人員、定目標、定任務、定進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創模”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特別是對尚未達到“創模”要求的指標,要加大力度,抓緊整改,確保我區“創模”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嚴格總量控制制度,強化減排措施,確保減排任務圓滿完成。高新區始終把污染物總量減排作為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手段,實施嚴格的總量控制制度,加強建設項目環評管理,嚴格把好項目準入關、環評關、驗收關,逐步減少能耗和污染源的存量,發展低碳經濟,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禁止高污染、高排放項目落地,從源頭上控制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在空氣質量改善和水污染治理方面,抓好工作落實,突出抓好工程減排,加強對濰坊特鋼集團、華電濰坊發電廠、匯勝集團等17家重點企業39個治污工程的調度管理,進一步加大治污減排力度,確保按期完成減排任務。
扎實落實百項重點環保工作,確保年度任務目標順利實現。高新區高度重視百項重點環保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切實抓好貫徹落實。根據《濰坊市人民政府關于下達2011年百項重點環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抓好高新區8項環保重點工作落實。成立了專門的領導小組并制定了落實方案,做到件件有責任單位、事事有標準要求,確保工作落實到位。通過建立完善考核制度,研究出臺了《濰坊高新區2011年百項重點環保工作考核細則》,促進工作的落實。進一步加強資金支持力度。2011年度“以獎代補”專項治污資金,優先支持列入濰坊市百項環保工作中的重點工程項目。
開展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空氣質量明顯改善。高新區加強對重點廢氣排放企業爐外脫硫設施的監管,確保煙氣達標排放。對具備集中供熱能力范圍內的燃煤小鍋爐進行關停拆除17臺,拆除鑄造沖天爐4臺。落實秸稈禁燒責任制,有關職能部門分片包靠,層層落實責任,減少秸稈焚燒現象。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建筑施工揚塵綜合整治工作,有效降低揚塵污染。組織安裝油煙凈化器100多套,餐飲行業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達95%以上。加強對日科新材料、蘭天紡織等異味產生企業的監督管理,確保異味治理設施穩定運行。
開展水污染綜合整治,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高新區實施“抓兩頭,管中間”治污戰略,加強對轄區內重點污水排放企業和污水處理廠的監管,持續對幾十家印染、機械、電子企業和污水排放大戶實施不間斷監督檢查,堅決杜絕超標排放、偷排、漏排現象。同時與有關部門配合,組織開展市政管網雨污混排專項整治工作。目前高新區污水處理廠全天候穩定運行、達標排放,浞河高新區段水質穩定達到恢復魚類生長目標。高新區污水處理廠被授予“山東省城市污水處理廠績效管理示范單位”。
創新制度措施,提高審批效率和管理水平。高新區適時研究出臺“五項制度”實施,大大提高了審批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了環保部門的社會形象。開展專項行動,有效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扎實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執法檢查,嚴格督促其落實整改,確保企業達標排放。積極開展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輻射工作專項檢查工作,研究制定“三項檢查”專項整治方案,確保醫療廢物管理、放射源使用管理及處置達到規范化標準。積極開展空氣質量綜合整治工作,采取點源治理與綜合整治相結合,進一步完善空氣質量改善長效監管機制。
一、調查評估的依據
(一)*省重點污染源調查評估方案
(二)《關于印發*省重點污染源全面達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省環境保護局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試行辦法》;
(四)《轉發省環保局關于打擊違法排污行為保障環境安全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明電〔*〕89號);
(五)《轉發市環保局關于*市重點污染源全面達標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關于印發*市重點污染源全面達標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汕府辦*109號);
(六)《轉發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市打擊違法排污行為保障環境安全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環〔*〕79號);
(七)《*市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暫行辦法》。
二、調查評估的范圍
(一)各市按照粵環*67號文“必須實現全面達標的重點源范圍”的要求,列入我市重點污染源全面達標工作的市控重點污染源及所有電鍍企業(以下簡稱“市定名單”);
《*省重點污染源調查評估方案》中列入省重點污染源調查評估范圍的48家企業(見附件3);
各區縣按照全因子等標污染負荷篩選出排放廢水和排放廢氣占本區縣污染負荷60%、50%的企業。
三、調查評估的任務
(一)摸清重點污染源的排污分布(行業分布)和排污狀況;
(二)編寫重點污染源調查評估報告;
(三)列出重點監管名錄,實行分級管理;
(四)提出加強污染源監管的舉措;
(五)逐步建立重點污染源信息動態管理系統和動態數據庫。
四、工作原則
各區縣應根據近年來污染防治工作的實際,結合重污染行業調查、環境統計、排污申請登記與核定工作,實事求是地對重點污染源進行全面摸底,在此基礎上編寫重點污染源調查評估報告,報市環保局。
五、企業調查評估
(一)執行標準和指標
1、排放標準
廢水和廢氣執行*省地方標準,省地方標準沒有的項目或行業標準中比省地方標準嚴格的項目則按行業標準的要求執行;噪聲執行國家《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90);固體廢物按照國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危險廢物從嚴管理。環保部門對特定企業規定了具體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或總量控制指標的,則按其規定執行。
2、指標
各地對有關污染物指標(特征污染物指標除外)進行摸底監測,確認某個污染物指標不存在或可以忽略(檢出限以內)的,該污染物指標可以不評估,但必須提交一次有效的該指標的監測數據(整個“*”期間及至評估時間都沒有監測過的,可缺,但必須說明原因)。
對于火電廠的氮氧化物,因標準頒布時間不長,此次可暫不評估。
對于正在進行改建或脫硫設施改造、建設的發電機組,暫不列入本次調查評估的范圍。
(二)數據來源
污染源排放數據主要采用各級環境監測站的監測數據。所采用數據需說明來源和達標情況。
(三)調查內容
結合環境保護信用管理試行辦法,企業調查評估內容如下:
1、廢氣達標情況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廢水達標情況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3、噪聲達標情況(在城鎮區域范圍內或者廠界外有環境敏感點的企業必須監測環境噪聲);
4、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是否按規定得到妥善處理處置;
5、是否依法及時足額交納排污費;
6、有無環境事件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引發的除外);
7、有無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行為;
8、有無虛報、瞞報或者拒報排放污染物情況;
9、有無因環境污染行為被環保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0、有無經查實的環境污染投訴案件;
11、排污口規范化設置情況;省控重點污染源是否按規定安裝了在線監控系統;
12、對化工、石化和含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是否有完善的環境風險事故防范和應急預案,以及有效的防范和應急措施。
環保部門建立企業調查評估檔案,實行一企一檔,檔案包括上述十二項內容,建立企業檔案是為建立重點污染源信息動態管理系統和動態數據庫作好準備工作。
六、具體要求
(一)各區縣根據確定的重點污染源評估范圍,組織開展調查評估工作,建立各企業調查評估檔案。按照屬地管理規定,省控重點污染源和市控重點污染源的調查評估工作,由所在地的區縣級環保部門負責。
(二)組織對企業排污口進行規范化整治。配合省局做好省控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的安裝與聯網工作。
(三)在完成重點污染源調查評估的基礎上,及時進行工作總結,編寫重點污染源調查評估報告。評估報告重點包括以下內容:
1、對本轄區“*”期間以及*年度的污染源排污分布和排污狀況進行全面摸底;
2、列出本區縣重點污染源監管名錄,提出分級管理名錄;
3、對于不達標的企業根據行業特點等分析原因,找出污染源監管的薄弱環節(如監測能力方面等);
4、結合重點污染源環保信用管理和環境安全專項行動開展十大重點行業污染調查工作成果,提出“*”期間重點污染源監管的舉措。
5、填寫重點污染源調查評估表(詳見附件1),與*年環境統計綜合報表一起提交電子版)。
七、時間安排
(一)調查摸底階段(*年10月20日前)
各縣、區*年10月20日前完成對各個企業的調查評估,并將結果匯總報市環保局。
(二)提交調查評估報告(*年11月)
市環保局在*年11月底前,向省局提交重點污染源調查評估報告。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黨的政治建設工作
一是強化黨員示范引領作用。疫情發生后,局班子第一時間落實省州縣會議精神,安排部署醫療廢物管理和人口密集區域環境管控工作,黨員干部帶頭做好疫情監察監測、社區卡點值班、高速路口值守等工作,確保24小時在崗,并積極組織為疫情捐款活動。二是加大宣傳報道力度。開通局微信公眾號、微博賬號,積極同縣內各大媒體對接,實時和向州局報送重點工作動態,目前累計信息70余條;結合“藍天保衛戰、我是行動者”主題,組織開展“六五”環境日宣傳活動,印發宣傳手冊150份;通過秸稈禁燒宣傳活動,印發宣傳環保袋500個,宣傳單2000份,確保全縣秸稈禁燒區“零火點”。三是提升干部隊伍整體形象。加強干部隊伍管理,尤其是疫情期間,所有工作穩步有序推進,在年后召開的全縣工作推進會上,我局被評為全縣模范單位,兩名干部在掃黑除惡和駐村幫扶上受到全縣表彰,績效考核也被評定為一檔。
(二)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加強秸稈防控,組織執法人員對重點區域進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制定《縣秸稈焚燒應急預案》,確定11192個包保網格,并層層簽訂責任書。在電視臺秸稈露天焚燒管控工作的通告,制作宣傳條幅200個,宣傳單20000張,宣傳手兜2000個。向6個鄉鎮秸稈離田補助資金78萬元;按照《落實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初步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與公安交管部門聯合開采柴油貨車路檢工作。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協調住建局、水利局處置應對、水質斷面超標問題;推動完成羅子溝鎮,鎮,鎮4個入河排污口整改;開展水功能區溯源工作,完成5個養殖場重點流域劣五類水體專項治理和水質提升工程項目建設;修改調整“千噸萬人”水源區劃。三是行政審批方面:年初以來審批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項目15個、報告書2個,網上備案109個。完成第二階段排污許可核發工作,完成登記企業211家,發證企業9家。組織全縣14家重點工業企業開展2019年環境統計填報工作。
(三)生態環境治理工作
一是推進我縣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運用。配合農業農村部門完成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和安全利用工作,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任務,確保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準入、重金屬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等工作力度,積極謀劃工業污染地塊土壤污染修復、農用地污染治理項目,建立完善本地生態環保項目庫。二是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實施方案)。指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有效實施,完成農業農村人居環境三年計劃,開展《縣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方案)》編制,繪制有關圖件等工作。同時編寫縣“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三是積極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結合農村環境現狀、問題及整治目標,從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統籌謀劃全縣農村環境整治項目,提前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作,積極爭取省級和中央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資金支持。積極整合各部門農村環境整治相關項目,對已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項目村,繼續監督項目的運行情況。四是加大問題自查力度。督促各自然保護區開展“綠盾”及“侵占破壞生態環境問題”專項自查,確保各類問題不再反彈。
(四)環境監察執法工作
一是開展各項環保專項執法檢查。持續深入推進重點環境問題排查整治等專項執法檢查,開展污染源達標排放等各項環保專項執法檢查,切實推進各行業領域企業環境問題排查整治。二是化解環境安全隱患。密切關注不穩定環境安全隱患,抓早抓小,及時查處群眾的投訴,高度關注網絡、媒體反映的涉及環保的各類民生問題,在矛盾糾紛初始階段積極主動開展化解工作。三是提升環境應急處置能力。持續開展縣環境風險隱患排查與整治,強化企業應急預案備案管理,開展環境應急演練,提升環境應急現場處置能力,努力防范各類環境突發事件。四是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工作。按期完成排污登記,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對排污單位開展日常生態環境監管執法。五是抓好環保督察整改。扎實做好中央、省環保督察及“回頭看”等上級移交問題查處整改、投訴、環境安全和重點時期環境監管等執法檢查工作及銷號工作,確保問題不反彈。
(五)環境監測工作
一是加強環境監測質量控制。嚴格按照質量體系文件《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進行質量管理,按照檢驗監測機構資質認定的要求,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檢定和維護。定期采取在實際樣品監測中加做空白實驗、平行雙樣實驗、加標回收實驗以及發放標準樣品,加強實驗室質量控制工作。定期做管理評審和內部審核工作,對質量方針和各部門工作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審核,及時發現不符合項。二是提高監測人員整體素質。結合實際工作,開展監測人員的學習教育活動,以環保監測工作為主線,積極參加省州組織的技術培訓,加強人員素質培訓。三是抓好縣域生態考核工作。根據省生態環境廳對國家縣域生態考核工作的具體要求,在現有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2020年度縣域生態考核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快專項資金安排使用進度。積極向上級部門爭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統籌合理使用,科學有效整合各部門同類型項目,努力推進全縣農村環境整治項目建設發展。
(二)強化監察執法工作。加強監督管理,密切關注不穩定環境安全隱患,及時查處群眾的投訴,高度關注網絡、媒體反映的涉及環保的各類民生問題,在矛盾糾紛初始階段積極主動開展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