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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對企業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范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及財務狀況,完善企業基礎管理,為科學評價和規范考核企業經營績效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提供依據,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清產核資,是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國家專項工作要求或者企業特定經濟行為需要,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組織企業進行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并依法認定企業的各項資產損溢,從而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價值和重新核定企業國有資本金的活動。
第三條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及其子企業或分支機構的清產核資,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企業清產核資包括賬務清理、資產清查、價值重估、損溢認定、資金核實和完善制度等內容。
第五條企業清產核資清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章清產核資的范圍
第七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業進行清產核資:
(一)企業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超過所有者權益,或者企業會計信息嚴重失真、賬實嚴重不符的;
(二)企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重大、緊急情況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造成嚴重資產損失的;
(三)企業賬務出現嚴重異常情況,或者國有資產出現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應當進行清產核資的情形。
第八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進行清產核資的,由企業提出申請,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一)企業分立、合并、重組、改制、撤銷等經濟行為涉及資產或產權結構重大變動情況的;
(二)企業會計政策發生重大更改,涉及資產核算方法發生重要變化情況的;
(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企業特定經濟行為必須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的。
第三章清產核資的內容
第九條賬務清理是指對企業的各種銀行賬戶、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等基本財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以及對企業的各項內部資金往來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以保證企業賬賬相符,賬證相符,促進企業賬務的全面、準確和真實。
第十條資產清查是指對企業的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在資產清查中把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結合起來,把清理資產同核查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結合起來,重點做好各類應收及預付賬款、各項對外投資、賬外資產的清理,以及做好企業有關抵押、擔保等事項的清理。
企業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和盤虧、報廢及壞賬等損失按照清產核資要求進行分類排隊,提出相關處理意見。
第十一條價值重估是對企業賬面價值和實際價值背離較大的主要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按照國家規定方法、標準進行重新估價。
企業在以前清產核資中已經進行資產價值重估或者因特定經濟行為需要已經進行資產評估的,可以不再進行價值重估。
第十二條損溢認定是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對企業申報的各項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進行認證。
企業資產損失認定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條資金核實是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企業上報的資產盤盈和資產損失、資金掛賬等清產核資工作結果,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組織進行審核并批復準予賬務處理,重新核定企業實際占用的國有資本金數額。
第十四條企業占用的國有資本金數額經重新核定后,應當作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評價企業經營績效及考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基數。
第四章清產核資的程序
第十五條企業清產核資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提出申請;
(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復同意立項;
(三)企業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賬務清理、資產清查等工作;
(四)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專項財務審計和對有關損溢提出鑒證證明;
(五)企業上報清產核資工作結果報告及社會中介機構專項審計報告;
(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損溢進行認定,對資金核實結果進行批復;
(七)企業根據清產核資資金核實結果批復調賬;
(八)企業辦理相關產權變更登記和工商變更登記;
(九)企業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所出資企業由于國有產權轉讓、出售等發生控股權轉移等產權重大變動需要開展清產核資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實施并負責委托社會中介機構。
第十七條子企業由于國有產權轉讓、出售等發生控股權轉移等重大產權變動的,可以由所出資企業自行組織開展清產核資工作。對有關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的處理,按規定程序申報批準。
第十八條企業清產核資申請報告應當說明清產核資的原因、范圍、組織和步驟及工作基準日。
對企業提出的清產核資申請,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經同意后批復企業開展清產核資工作。
第十九條企業實施清產核資按下列步驟進行:
(一)指定內設的財務管理機構、資產管理機構或者多個部門組成的清產核資臨時辦事機構,統稱為清產核資機構,負責具體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二)制定本企業的清產核資實施方案;
(三)聘請符合資質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
(四)按照清產核資工作的內容和要求具體組織實施各項工作;
(五)向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送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申報材料。
第二十條企業清產核資實施方案以及所聘社會中介機構的名單和資質情況應當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一條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申報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清產核資工作報告。主要反映本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清產核資的工作基準日、范圍、內容、結果,以及基準日資產及財務狀況;
(二)按規定表式和軟件填報的清產核資報表及相關材料;
(三)需申報處理的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等情況,相關材料應當單獨匯編成冊,并附有關原始憑證資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
(四)子企業是股份制企業的,還應當附送經該企業董事會或者股東會同意對清產核資損溢進行處理的書面證明材料;
(五)社會中介機構根據企業清產核資的結果,出具經注冊會計師簽字的清產核資專項財務審計報告并編制清產核資后的企業會計報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備查材料。
第二十二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收到企業報送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申報材料后,應當進行認真核實,在規定時限內出具清產核資資金核實的批復文件。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按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清產核資批復文件,對企業進行賬務處理,并將賬務處理結果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四條企業在接到清產核資的批復30個工作日內,應當到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辦理相應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涉及企業注冊資本變動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清產核資的組織
第二十五條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按照統一規范、分級管理的原則,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或者交辦的企業清產核資組織工作。
第二十七條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企業清產核資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全國企業清產核資規章、制度和辦法;
(二)負責所出資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對所出資企業的各項資產損溢進行認定,并對企業占用的國有資本進行核實;
(四)指導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企業清產核資工作。
第二十八條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在企業清產核資中履行下列監管職責:
(一)依據國家有關清產核資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的工作程序,負責本級人民政府所出資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對本級人民政府所出資企業的各項資產損溢進行認定,并對企業占用的國有資本進行核實;
(三)指導下一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企業清產核資工作;
(四)向上一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及時報告工作情況。
第二十九條企業清產核資機構負責組織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向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送相關資料,根據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清產核資批復組織企業本部及子企業進行調賬。
第三十條企業投資設立的各類多元投資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由實際控股或協議主管的上級企業負責組織,并將有關清產核資結果及時通知其他有關各方。
第六章清產核資的要求
第三十一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加強企業清產核資的組織領導,加強監督檢查,對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的審核和資產損失的認定,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清產核資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嚴格把關,依法辦事,嚴肅工作紀律。
第三十二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企業清產核資情況及相關社會中介機構清產核資審計情況進行監督,對社會中介機構所出具專項財務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進行檢查。
第三十三條企業進行清產核資應當做到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通過核實“家底”,找出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以便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堵塞漏洞。
第三十四條企業在清產核資工作中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存在問題,清查出來的問題應當及時申報,不得瞞報虛報。
企業清產核資申報處理的各項資產損失應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
第三十五條企業在清產核資中應當認真清理各項長期積壓的存貨,以及各種未使用、剩余、閑置或因技術落后淘汰的固定資產、工程物資,并組織力量進行處置,積極變現或者收回殘值。
第三十六條企業在完成清產核資后,應當全面總結,認真分析在資產及財務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強化內部財務控制,建立相關的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以及進一步完善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和企業負責人離任審計制度。
第三十七條企業清產核資中產權歸屬不清或者有爭議的資產,可以在清產核資工作結束后,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向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另行申報產權界定。
第三十八條企業對經批復同意核銷的各項不良債權、不良投資及實物資產損失,應當加強管理,建立賬銷案存管理制度,組織力量或成立專門機構積極清理和追索,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第三十九條企業應當在清產核資中認真清理各項賬外資產、負債,對經批準同意入賬的各項盤盈資產及同意賬務處理的有關負債,應當及時納入企業日常資產及財務管理的范圍。
第四十條企業對清產核資中反映出的各項管理問題應當認真總結經驗,分清工作責任,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并嚴格落實。應當建立健全不良資產管理機制,鞏固清產核資成果。
第四十一條除涉及國家安全的特殊企業以外,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結果須委托符合資質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社會中介機構應當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認真核實企業的各項清產核資材料,并按規定進行實物盤點和賬務核對。對企業資產損溢按照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損溢確定標準,在充分調查研究、論證的基礎上進行職業推斷和合規評判,提出經濟鑒證意見,并出具鑒證證明。
第四十三條進行清產核資的企業應當積極配合社會中介機構的工作,提供審計工作和經濟鑒證所必要的資料和線索。企業和個人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的正常執業行為。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工作和經濟鑒證工作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力,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四十四條企業及社會中介機構應當根據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關清產核資各項工作的底稿,以備檢查。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企業在清產核資中違反本辦法所規定程序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質量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其重新開展清產核資。
第四十六條企業在清產核資中有意瞞報情況,或者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對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
第四十七條企業負責人和有關工作人員在清產核資中,采取隱瞞不報、低價變賣、虛報損失等手段侵吞、轉移國有資產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企業負責人對申報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社會中介機構對企業清產核資審計報告的準確性、可靠性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社會中介機構及有關當事人在清產核資中與企業相互串通,弄虛作假、提供虛假鑒證材料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對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結果進行審核過程中,造成重大工作過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依據本辦法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實施辦法。
第五十二條各中央部門管理的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實施前的有關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規章制度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見》和市區社區“三資”監管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社區“三資”監管工作的實施方案》的要求,現制定永清路街道辦事處社區“三資”監管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社區“三資”是發展集體經濟、實現居民群眾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近年來,隨著全區加快城市化進程,社區居委會資源得到盤活、資產得到壯大、資金日益雄厚,“三資”間的流動轉換不斷加大
加快。加強社區“三資”監管,對于規范基層權力運行、強化源頭防治腐敗、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工作任務
2012年轄區的三個“村改居”社區、曉翁企業公司和八個城市社區將全面開展社區“三資”監管工作,摸清各社區“三資”情況,夯實社區“三資”監管工作基礎。大致分為清產核資、公開家底、規范
監管三個步驟進行。
(一)清產核資,摸清家底
社區“三資”監管的范圍:全區所有社區和改制、未改制企業中的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具體內容如下:
社區集體資金,包括社區原有積累、取得發包及上交收入、經營收入、租賃收入、投資收入、征用土地補償收入、集體資產變賣收入、上級撥入資金收入、借入資金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所形成
的貨幣資金及有價證券。
社區集體資產,包括社區所有或以投資、經營和勞動積累所形成的各類固定資產、財產物資、債權股權及無形資產等,包括建筑物、機械設備、電力設施、交通通訊工具、道路、設施、應收款、債權債
務、長短期投資、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包括社區投資興辦的集體所有制工業、商業、飲食服務業等其他形式的集體企業;以及收益形成的集體資產和參與改制社區、企業的集體資產;因各種經
濟行為而產生的各類經濟合同。
社區集體資源,包括依法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含宅基地)、林地、山嶺、灘涂、水面和荒地等各類自然資源。
依法屬社區所有的其他“三資”。
1、宣傳發動
街道辦事處召開動員大會,下發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強社區“三資”監管的意見文件,成立社區“三資”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分管領導、街道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成員、社區“兩委”成員、
社區財務負責人、社區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社區居民代表組成的社區“三資”清產核資工作小組,統一開展工作。街道召開由各社區書記、主任、工作人員、黨員、居民代表參加的清產核資工作動員會
。各社區要利用標語、宣傳欄、電子顯示屏、公開信等形式,向全體社區干部居民宣傳政策,為社區“三資”監管、規范化管理和順利推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制定工作計劃
街道辦事處制定工作程序,組織協調政府采購中標會計師、評估師、律師事務所參與“村改居”社區“三資”清產核資工作。設計社區“三資”清產核資登記表,開展業務培訓,做好清產核資的各項準
備工作。街道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與社區簽訂區社區“三資”監管委托服務協議書。
3、組織全面清理
在區社區“三資”監管領導小組的組織指導下,街道清產核資工作小組全面領導所轄社區開展“三資”清產核資工作,填寫統一印制的社區“三資”清產核資登記表,“村改居”社區采取街道為主,委
托會計師、評估師、律師事務所介入,社區配合、居民參與的方式;城市社區采取街道組織、社區為主、居民參與的方式進行。各社區清產核資工作方案由社區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上報街道社區“
三資”監管服務中心。工作方案內容如下:
一是社區資金管理?!按甯木印鄙鐓^由街道社區“三資”清產核資工作小組協調組織會計師、評估師、律師事務所,社區參與商談工作方案和價格以確定哪個事務所參與;城市社區由街道社區“三資”
清產核資工作小組、街道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負責,對各城市社區的資金情況組織自查核實,并與資產資源普查情況一并進行公告公示。
二是社區資產管理。對社區的所有資產,包括各類發(承)包、租賃、出讓合同等進行全面清查、評估、盤點;通過對資產的清查核實,將原已拆除、損毀、變賣的資產經社區“兩委”會及民主理財小
組討論通過并表決簽字,該核銷的核銷;對有關單位捐贈未入賬或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一律按現行價評估入賬,做到賬實相符;對各類發包、租賃、出讓等合同,查看價格是否與當時市場價相符,是否
按合同價如期如實結賬,拖欠的是否辦理欠款手續及是否入賬。
三是核查認定債權、債務,評估集體資產、資源。對債權、債務應查明是否有因種種原因造成的死賬呆賬;是否有人利用職權將集體資產、資源私自長期占用;資源承包應按承包名稱核準登記造冊。
4、界定資產權屬
對產權不清、存在糾紛的資產資源,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實事求是地做出權屬界定。
5、開展資產評估
根據實際情況,對集體所有的無原始憑證的非經營性資產進行估價;對經營性資產中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背離較大的主要固定資產進行價值重估并進行賬務處理。
6、開展合同清理
對現在仍在執行的經濟合同進行清理,查清合同期限、金額、履行情況;對合同進行規范,對違反政策法規和顯失公平的承包合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法定程序予以變更、撤銷或解除。
7、核實資產價值
對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資產,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重新核實資產的實際占用量,確定集體資產的價值總額。
8、實行產權登記
依法對集體所有的資產、資源進行所有權歸屬登記,并取得所有權證書。
9、調整會計賬目
街道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根據社區“三資”清產核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給社區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社區限期整改,并按規定進行賬目調整和問題處理,做到賬實相符。
10、建立明細臺賬
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登記、造冊、歸檔,全區所有獨立核算的社區的資金、資產、資源和經營項目,都要建立明細臺賬和檔案,實行動態管理,將資產增減和合同變動情況及時、準確進行登記并歸檔,
定期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11、檢查核定
街道辦事處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對各社區“三資”清產核資情況的上報資料進行檢查核定,做到賬實相符。
12、公示公告
各社區要通過召開黨員和居民代表會議公布、在居務公開欄張貼、電子屏滾動播出、印制公示手冊發放入戶等多種方式將經街道辦事處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核實的“三資”情況進行公示,向居民
征求意見,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對公示期間居民提出異議的公示內容,要重新履行登記核實程序;對經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規定要求由社區向街道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進行資金、資產、資源
資料移交,街道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全面接管社區“三資”監管工作。
13、移交工作
移交工作由街道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組織辦理移交手續,移交內容包括:社區“三資”清產核資公示報告,社區“三資”清產核資審計報告或審查報告,社區“三資”情況匯總資料,各類固定資
產登記卡片、電子臺賬、各類土地、廠房租賃合同(協議),經濟合同等檔案資料。
(二)陽光運作,公開家底
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全面公開社區“三資”核查過程、底數和運作情況,確保群眾知情,接受群眾監督。
1、核查過程公開
資產清查、資產估價與價值重估、產權界定、資產價值核實、合同清理以及清產核資后賬目調整、明細臺賬等清產核資的每個環節,都要及時通過社區公開欄等載體公開相關數據和情況。
2、資產底數公開
社區集體資金數量及資產資源的存量、種類、價值、分布和使用等情況,以及各項經濟合同的承包方、承包期限、承包金額、合同履行等情況,應在清產核資完成后向全體集體所有權人公開。
3、核算結果公開
街道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應于次月10日前在社區居務公開欄張貼公示上月的“三資”監管工作情況,每年2月10日前公開上一年度社區“三資”盤查的詳細情況。
4、多種形式公開
社區“三資”監管工作和清產核資工作的過程、結果等“三資”管理狀況要通過居務公開欄、廣播電視、電腦觸摸屏、電子顯示屏滾動播出、網絡、居民代表會議等形式進行公開,公開時間不少于30天
;社區要編制社區“三資”公開手冊,向居民印發公開。
(三)健全機制,規范監管
構建社區“三資”監管平臺,完善監管制度,強化監管措施,促進社區“三資”管理工作規范有序運行。
1、健全“三資”監管機構
(1)街道成立社區“三資”監管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各社區“三資”監管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每季度檢查一次工作進展情況。
(2)加強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建設。社區財務委托中心并入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同時規范社區報賬員任職條件,提高社區“三資”監管服務工作水平。
(3)加強社區工程招投標管理。全區建立統一的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按照《區社區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對社區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統一招投標管理,切實加強對工程發包過程的監督,推進社
區“三資”和工程建設的規范管理。
2、規范“三資”管理
全面清查登記后的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由社區居委會與街道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按規定程序簽訂委托協議書,納入街道“三資”監管服務中心進行統一監管。加強社區“三資”監管制度
建設,建立《社區“三資”監督管理規定》《社區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社區財務檢查及審計監督規定》、《社區“三資”規范管理考核辦法》等制度規定。認真落實社區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實施社區財務預決算制度,明確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加強財務收入管理和票據管理;加強對社區集體收入、資金來源的管理,防止集體收入資金“體外循環”,從源頭上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社
區建設項目資金、土地出讓金、轉移支付資金以及扶貧資金要及時入賬核算,嚴格管理使用;健全財務支出審批程序。認真落實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資產清查和評估,建立資產臺賬,實行
動態管理;規范資產承包、出租、出讓,強化資產經營,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認真落實社區集體資源管理制度,集體資源開發處置要引入市場機制,承包、租賃應當采取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并實
行合同管理;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嚴格實行專戶存儲、專賬管理、??顚S?、專項審計監督。
3、強化監督檢查
(1)進行檢查驗收。對社區已經公示確認的社區“三資”情況,報街道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并逐級匯總上報。辦事處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按照本方案組織對各社區各階段的工作進行檢查,對檢查
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到位。
(2)加強日常檢查。社區“三資”和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等業務主管部門和辦事處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每月組織開展一次檢查通報,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其限期整改。
(3)加強公開督查。街道每月20日前要組織對公示情況進行檢查,確保社區“三資”真公開、全公開。
(4)加強審計監督。按照《社區財務檢查及審計監督暫行規定》規定,由區審計部門牽頭組織,通過委托中介機構、街道內審機構參與等有效形式,每年定期對社區“三資”管理經營情況等進行審計監
督,審計結果應及時公開,并在街道社區“三資”監管服務中心備案,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抓好整改落實。
(5)加強網絡平臺建設。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打造社區“三資”網絡監管平臺,實現區、街、居三級網絡監管體系,為實現科技防腐奠定基礎。使社區“三資”監管工作通過網絡媒體在社會得到全面
展示,做到公開、透明、陽光運作。同時實行網絡系統監管能為街道和社區全面實現辦公現代化、辦公自動化、辦公信息化和辦公無紙化,從而實現人員及經費的節約。
4、健全居民民主監督
(1)建立健全社區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制定社區居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明確議事程序、范圍等內容。處置社區“三資”管理重大事項時,均應提交相應的社區居民代表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2)推行居民民主評議制度。每年組織社區“兩委”干部、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社區報賬員,就“三資”管理、監督等重大社區財務工作向黨員、居民代表述職,接受評議,評議結果與被評議對象的報
酬、年度考核等掛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實行街道黨政領導負責制。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要細化責任目標,完善工作流程,建立監管平臺,抓好工作落實。黨工委書記是社區“三資”監管工作第一責任人、辦事處
主任是主要責任人,切實負起主要領導責任,認真組織實施,抓好具體落實。街道紀工委書記要積極協助黨工委研究、部署、協調、督查,促進落實。
(二)加強調研,破解難題。各有關部門要深入實際,及時研究社區“三資”監管的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增強工作的預見性、針對性和主動性;要加強指導,妥善調處產權糾紛,正確處理國家和集體
的利益關系,正確處理加強社區“三資”監管與維護群眾民益和經濟發展的關系。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認真組織所轄社區自查自糾,抓住薄弱環節,強化工作措施,實事求是解決各種難題和歷史遺
留問題。
深入調查全面摸底
在推進產業改革改制和規范化建設工作之初,工作組遇到諸多困難和問題,首先是原有企業數量龐大,著手慢。
截至2005年6月底,學校共有各類投資或相關企業480余家,其中已關停、歇業企業47家。478家企業中:企業集團150家;后勤集團20家;科技園205家;新宇集團7家;院系企業55家;學校對外投資及其他企業43家(含杭嘉湖技術開發公司)。480家企業中,與浙江大學有資產關系的公司447家,總注冊資本金46.7億元,浙江大學所占股份額為6.9億元。其中學校直接投資的企業103家,浙江大學所占股份額為3.4億元。集體企業及杭嘉湖公司等與浙江大學沒有資產關系但有管理關系的公司33家,總注冊資本金4605萬元。
企業數量多,各項報批和組織實施花費時間很長。清產核資的立項、培訓、實施、核實剛結束,但報批后再審計與資產評估,才進入改制申報程序。另外,部分股權退出,資產處置難。關于冠名權的處理也是個問題,處理不當易留后遺癥。
加強領導周密安排
成立領導小組、制定有效方案
2005年11月30日,學校發文成立了浙江大學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統一規劃和領導本校的產業規范化建設,并以《浙江大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組建方案》的形式制定了本校產業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該方案對組建學校資產經營公司、學校經營性資產的規范管理、規范企業冠用校名行為、企業人事管理等都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該方案已經教育部批準,正在實施中。
成立經營公司
浙江大學于2005年7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改革校辦企業投資管理體制的通知》(浙大發產業[2005]3號),將浙江大學作為投資主體(除出版社和建筑設計院)的102家企業及企業股權分別無償劃轉到浙江大學企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浙江大學后勤投資控股總公司、浙江大學新宇物業發展有限公司4家企業。經上述劃轉后,浙江大學形成以上述4家企業為核心的四大集團。
2005年9月,教育部批復同意組建浙江大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浙大控股),即浙江大學國有獨資的資產經營公司。浙大控股成立后,與浙江大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浙大控股按帳面值協議受讓浙江大學持有4家企業的股權。浙大控股公司注冊資本為1.5億元。
通過以上產業管理模式的變革,浙江大學產業管理已從單純行政管理轉變為資產管理:浙江大學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作為浙江大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出資方代表,行使股東權利;浙江大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作為學校獨資的資產經營公司進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浙大控股下屬四個集團作為浙大控股的全資子公司分別承擔各自的資產保值增值任務;每個集團以投資收益等多種方式對下屬子企業進行資產管理。
全資企業清產核資
浙江大學制定了全資企業改制計劃:準備關停注銷一批企業,股權置換一批企業,轉制重組一批企業。關停注銷的企業正在辦理稅務審計等手續,股權置換(主要是股權退出)正在辦理評估報批等手續。同時,為了搞好改制,摸清家底,真實完整地反映企業資產、財務狀況,為科學評價和規范考核企業經營績效和企業改制提供依據,學校于2006年初向教育部、國務院國資委提出清產核資的立項申請。已經教育部、國資委批復同意。2006年3月學校發出《關于對我校所投資企業占有和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工作的通知》(浙大經資委[2006]2號),確定浙江大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屬浙江大學企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已改名為浙江浙大圓正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大學后勤投資控股總公司、浙江大學新宇物業發展有限公司、浙江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及其投資或管理的獨資、控股、有實際控制權的參股企業和全民所有制企業共計51家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工作基準日為2005年12月30日。聘請了浙江萬邦會計師事務所、浙江正一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上述企業進行帳務清理、資產清查、損溢認定,并寫出《企業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報告》。目前清產核資報告已上報教育部等有關部門確認。
截至5月底,該校已關停企業69家,正在辦理關停手續的企業38家。已改制企業24家,正在辦理改制手續的企業19家。
規范管理冠用校名
浙江大學企業中現有冠名“浙江大學”的全資企業67家,有限責任公司76家,集體企業24家。冠名“浙大”的企業206家。由于校名冠名權涉及到歷史遺留問題和一些法律問題,所以學校制定了兩步走的清理計劃:一是除控股公司、集團和個別企業外一律不再冠用“浙江大學”全稱,擬改為浙江“浙大”,杭州“浙大”作為過渡,此項工作在本年內完成。二是冠用浙江“浙大”、杭州“浙大”的企業,應在浙大名稱后跟隨企業字號并盡量縮短過渡期,盡快取消浙大冠名。2006年2月20日浙大控股發出《關于開展企業冠用校名整頓工作的通知》(浙大控股發[2006]01號),各集團正按照文件要求開展工作。
至2006年5月底已更名的企業18家,正在辦理更名手續的企業37家,承諾下半年更名的企業43家。
穩妥處理企業人事關系
浙大控股公司所屬產業系統共有職工7583人。浙大控股公司成立后,原學校人事處管理的企業人事工作將逐步轉由控股公司歸口統一管理:
企業工作的學校事業編制人員,保留事業編制,學校負責檔案工資的管理;企業工作的參加企業性質社會養老保險的職工,其人事檔案主要是委托校外人才服務機構;控股公司單獨組建產業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委,負責控股公司所屬產業系統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與推薦工作。
改制進展順利企業面貌一新
經過一番風雨,浙江大學校企改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為企業規范發展注入了生機和活力,浙大網新集團和浙江大學醫學儀器有限公司等重點企業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良好勢頭。
浙大網新集團是依托浙江大學應用學科綜合優勢,以“高端定位、服務主導、國際路線”為競爭策略而重組的高科技產業集團。業務領域涉及IT業務,機電工程總承包和企業投資并購等。
截至2005年底網新集團及成員企業年合同總額近100億元,年銷售收入接近60億元(含境外銷售收入)。成立五年來上繳稅收共計約8億元。集團旗下有兩家上市公司:網新科技(上海證交所 600797)是中國深滬 300 統一指數和上證50指數的樣本企業;網新蘭德(香港聯交所 8106)是香港聯交所創業板的電信績優四強企業之一。2005年度浙大網新列中國電子百強企業第 43位,中國軟件百強企業第 6 位(浙江第1名)。浙大網新是美國道富銀行、Intel、Microsoft、IBM、Sisco、Dell、Oracle、Siemens、GRAF-WULFF、NOKIA、NEC、M.K、3COM、富士電機、聯想、華為等國內外著名企業的戰略合作伙伴或重要業務伙伴。
關鍵詞:公交改制重組會計
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是指根據現代企業產權制度的要求,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為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建立產權清晰、權責分明、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公司制度。資產重組是指通過不同國有企業法人主體的法人財產權、出資人所有權及債權人債權進行符合資本最大增值目的的相互調整與改變,對實業資本、金融資本、產權資本和無形資本的重新組合。對于國有公交企業的改制重組來說,不但要在企業內部進行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造,相關工作流程也要遵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制度、法規要求。在改制、重組中,財務處置處于關鍵步驟、重中之重的地位,不但涉及資產產權界定、評估、財務重處理,也涉及企業人員安置、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等問題。
一、國有公交企業改制流程
根據《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財企〔2002〕313號)以及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相關法規要求,國有企業的改制必須經過產權界定、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資產處置等一系列程序。國有公交企業的改制、重組也不例外,必須遵照這些規定。
1、可行性方案論證
首先要進行改制可行性方案論證或前期論證,方可行性方案的主要內容為:企業現狀,改制的宗旨,股權構成(股權結構),改制后的經濟效益預測,企業發展規劃,措施以及改制的具體實施步驟以及改制預案等??尚行苑桨敢涍^公司內部論證、決策以及征求律師、會計等中介機構、職工意見后,向主管公司遞交申請報告和可行性方案后,經主管公司同意后報主管部門批準。
2、產權界定
從本質上說,市場經濟是產權經濟,市場經濟的根基是整個法律與經濟制度,特別是其中與產權的界定、交換、與保護直接相關的制度。產權界定,系指國家依法劃分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使用權等產權歸屬,明確各類產權主體行使權利的財產范圍及管理權限的一種法律行為。產權界定是企業改制、重組中面臨的首要問題,它直接關系到國家、合資方、集體和個人的利益。通過查閱賬簿、原始憑證以及到工商查檔等方法,了解企業的全面、詳細的歷史狀況,確定企業資產的來源與形成,確定投資人對企業投入的現金、銀行存款或實物等資本。同時,對于存在產權不清,存在糾紛的事項,要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認定。
3、清產核資
清產核資是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國家專項工作要求或者企業特定經濟行為需要,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組織企業進行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并依法認定企業的各項資產損益,從而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價值和重新核定企業國有資本金的活動。企業清產核資的目的是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及財務狀況,為科學評價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提供依據。企業清產核資的內容包括賬務清理、資產清查、價值重估、損益認定、資金核實和完善制度。
4、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和相關帳務銜接工作
國有企業改制,必須由直接持有該國有產權的單位決定聘請具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審計。凡改制為非國有的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企業法定代表人進行離任審計。并且,改制企業應委托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核損后的存量資產進行資產評估,并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準或者備案,確認國有資產價值量。此外,土地使用權的評估須由具有土地評估資質的評估事務所進行。按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定,企業改制中的財務審計、資產評估范圍及結果都應當進行公示。
5、改制方案指定、審批
在資產評估的基礎上,企業改制還必須制定《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镀髽I改制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資產和人員的基本情況、擬改革方式、債權債務的情況、人員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后企業發展規劃。《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應先提交企業決策層通過,有獨資企業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國有獨資公司經董事會通過;《職工安置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最后報主管部門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另外,《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等信息都應該向職工公示。
二、國有公交企業改制、重組中的相關資產與財務處置
國有公交企業改制、重組,資產和財務處置貫穿于整個改制過程始終,如線路經營權、職工住宅、站場、政府技改資金補貼的財務處理、職工安置、遺留事故費用等資產與財務處理,是公交企業改制、重組的核心問題。
1、線路經營權的處置
公交企業線路經營權屬于政府資源,企業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在公交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這部分資產的處置比較特殊。首先是線路經營權資產權屬問題,特別是對引入外部投資者的改制、重組模式,由于企業沒有所有權,并且政府可以根據公共管理需要隨時可以收回線路經營權,這就造成了這部分資產的權屬不清晰。在合資談判中,這部資產的處理就常常是合資雙方爭論的焦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認為這部分資產應該在合資中作價,不能由合資雙方無償使用,而另一方認為,既然所有權都不在企業,收益得不到保障,這部分資產不應該作價。鑒于線路經營權客觀存在的權屬不清問題,筆者建議可以采取線路經營權不作價入股,由改制、重組后的新公司向原公交企業的投資方承租的租賃模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其次是資產評估問題,由于公交要執行政府的公益事業職能,公交實行的是低票價,政府補貼的運營模式,若按無形資產收益法評估,線路經營權價值評估結果可能為負值,但這個結果這很難為公交企業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所接受。由于票價政策的調整與政府補貼的多少,在時間跨度上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從而對線路經營權的收益很難準確測定,筆者建議按照重置成本法評估者部分資產的收益。
2、政府技改資金補貼的財務處理
國有公交企業的改制、重組有的模式是引入外部投資者參與合資,財政資金的處置也是合資雙方談判的焦點。由于財政資金屬于政府公益投入,它的主要形包括支持企業運營的收入性補貼和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前者包括各類形式的成本收入補貼,如燃油補貼、成人月票補貼、學生月票補貼、免費人群乘車補貼等,對于這部分資金按照會計準則處理,反映在報表年度損益上,一般而言,合資雙方對此沒有爭議。后者包括各種資本性投入,例如車輛技改補貼、車輛更新補貼、站場建設資金補貼等,由于是國有資本性投入,且企業本身承擔了公益事業職能,這部分資金是由國有投資者獨享,還是由投資雙方共享,在合資公司成立談判的時候,合資雙方應達成一致。若等公司已經正式成立后,雙方再來處理這個問題,通常難度會較大。
3、員工安置
與其他行業的國有企業改制、重組一樣,國有公交企業的改制、重組中,職工安置也是核心問題,其改制成本一般包括職工經濟補償金、長病假和精神病及因工致殘等特殊人員費用、企業離退休職工費用、職工遺屬贍養等費用。
按照《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及其相關法規的規定,企業在改制時應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的經濟補償金,以及為移交社會保障機構管理的職工一次性繳付的社會保險費。這部分費用可從可從改建企業凈資產中扣除或者以改建企業剝離資產的出售收入優先支付。其中涉及的財務問題主要是支付方式、標準確定和資金來源。企業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規定標準的,按照規定執行;沒有規定標準的,按照原勞動部印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規定的標準執行。企業支付的社會保險費,按照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繳費比例執行。當然對于離退休職工改制成本的財務安排還不明確,一是標準如何確定,即對已經離退休職工應負擔哪些項目,醫療費等非固定支出如何預測,余命如何估計等問題還沒有一致認識。二是費用能否在改制中一次性從凈資產中計提也沒有明確規定。對于第一個問題,可以不降低離退休職工實際收入水平為基本原則,借鑒人壽保險計算方法確定。對于第二個問題,要考慮改制后由誰承接離退休職工并繼續支付。如果由改制企業承接,則需要從凈資產中計提,可使責任清晰,避免改制后企業凈資產還承擔隱性負債;如果由母體企業承接,可以不計提,并入母體企業的離退休職工,仍表現為一項隱性負債;如果由第三方承接,如信托、基金、保險等理財機構,則需要從凈資產中計提并建立一個規定特殊用途的償債基金。離退休社會化管理是趨勢,計提離退休基金可使改制各方財務關系清晰明確。對于企業內部退養人員應清理安置,其安置費用也應按現行規定計算。
4、職工住宅、站場等房產與土地是的處理
有些國有公交企業擁有一些歷史存量資產,如職工租住的住宅、宿舍,和其他單位混用的站場、土地等資產。對于這些資產的處理,首先應進行確權,然后設計處置方案,處置方案既要符合改制、重組各方的利益,有利于新公司的經營發展,也要符合法規的規定和實際情況,在改制談判中這也是一個重點、難點。這些資產的處置方式有多種方式,例如資產的出售、轉租、委托經營、聯合經營、租賃等。
5、改制重組后的賬務調整
公司改制重組經批準后,新公司在建賬基準日要進行賬務調整。首先應確立建賬基準日,建賬基準日應以公司成立日即營業執照簽發日或營業執照變更日為準,實際工作中,一般以公司成立當月月末或下月初為基準日。建立新賬的依據應以經合法中介機構審驗評估的審計報告、須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或備案的資產評估報告、驗資報告為基礎,通過評估調整(即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并經有關部門確認的資產評估基準日評估價值,與資產評估基準日的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以及有關部門批準的資產處置意見)和會計調整(即資產評估基準日與會計建賬基準日之間的會計賬項調整)后的財務賬項作為建賬依據。具體工作主要包括:期間損益調整、資產評估結果調整、會計政策變更調整等。這些會計處理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國有企業改制相關法規要求進行。
6、其他賬務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
國有公交企業的改制、重組有其行業特性。車輛使用權、線路經營權、土地房產、站場、職工住宅、職工安置等系列資產和財務處理既涉及到國有資產的保全,也涉及到職工的利益,合資方的利益。本文在遵循國家有關國有企業改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對國有公交企業的改制流程、改制方案、資產處置、賬務處理等方面進行了探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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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鞍山地方金融機構中最活躍的一支,成立于1988年的鞍山證券在過去的20年中輝煌過也瘋狂過。在1996年到2000年中國券商的日子比較好過的時候,鞍山證券自營業務如日中天,其上海、深圳、天津和沈陽的營業部均大大擴張,一時風頭占盡。鞍山證券一些高管人員也由此身價大漲,成了圈子里讓人側目的大人物。
可惜這一切只是表象。甚至在當時,巨大的赤字早已使這家公司失去了僅靠正常經營翻身的可能。此后,至遲到2001年春,在各種重組、救振方案未果之后,證券業內人士多數已經對鞍山證券回生無望心中了然。
剩下的需要回答的問題是怎么讓這家公司死去。當然,觀察者還希望在對這家死去的公司的解剖中理解昨天,透視明天。
“亂套了,沒法救了”
2000年底,對于挽救鞍山證券的成本,央行預期的上限是15億元。清產核資后,發現遠遠不夠
2000年底到2001年初之際,鞍山證券失去了最后一個生存的機會。
當時正是證券公司增資擴股的,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也有心清理一些在1997年銀證脫鉤過程中未完成脫鉤的證券公司――這些證券公司之所以未能真正完成脫鉤,主要是因為過去債務負擔沉重――原則是能救則救,整頓后,再移交中國證監會。通過人民銀行逾十億元再貸款補充資本金,江西證券(2001年7月獲準更名為世紀證券,以原江西省證券公司為殼,在吸收合并部分信托投資公司證券資產的基礎上組建)、汕頭證券(2001年7月獲準更名為中關村證券),都在此期間得以重生。
對于挽救鞍山證券的成本,央行預期的上限是15億元。清產核資后,發現遠遠不夠?!爱敃r(他們)來鞍山證券,發現實在是不行。幾乎每個營業部都挪用了保證金。違規操作太嚴重,亂套了,沒法救了?!币晃徊辉竿嘎缎彰脑吧阶C券中層經理告訴記者。
2001年3月,央行決定,原定注資挽救計劃取消,并要求當月底以前,鞍山證券的所有“資產”須就近并入直屬的營業部。
此一決定已將鞍山證券的命運確定無疑。在此前后,鞍山證券從高層到中層紛紛棄船逃生。關閉已成定局,問題只是何時。
今年3月以來,鞍山證券已經出現支付危機,難以兌付高息債券,曾經出現原承諾年利率3.15%的高息債券按照2.77%兌付的情況。中國證監會認為鞍山證券已經接近風險爆發的臨界點。7月中旬,證監會制定了鞍山證券風險處置方案,8月2日在京召開了處置工作會議,8月9日即了撤消鞍山證券公司的通知。
1988年成立的鞍山證券,就此成為中國第一家被撤消的證券公司。此時,上距央行放棄挽救鞍山證券,又是一年半。
8月9日,鞍山市召開了局級以上干部會議,市長張杰輝和市委書記胡曉華通報了鞍山證券的現況:挪用股民保證金10.18億元;截至今年5月底,所有者權益為負1.7億元,大量居民高息債券尚未兌付。
目前,在鞍山證券開戶的投資者有26萬余戶,而持有鞍山證券所發債券的投資者則有12.6萬余戶。
高息債券病根
高息債券發行者不止鞍山證券一家。在其進入清算之際,同城的鞍山市財政局下屬的五環證券還在發行類似的高息債券
中國人民銀行指派的清算組已經進駐鞍山證券及其鐵西、站前等營業部。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職權的,是清算組組長、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行長宋興國。遼寧省政府也成立了化解地方金融風險領導小組。公告之后,清算組一直在進行債券登記工作。
記者在現場看到,投資者拿著鞍山證券發行的高息債券轉讓單――這種債券到鞍山證券撤消之前都一直在發行――到指定的營業部登記之后,可以得到一張清算組蓋章的回執單,證明他們是該債券的所有者。兌付的時間則要等候通知。記者看到的高息債券轉讓單承諾的利率不等:2001年10月30日發行的一年期利率是3.15%,11月9日發行的是3%,2002年1月22日發行的又是3.15%。單據上只有鞍山證券的蓋章。上面標注了持有人的權利:“有價憑證,可掛失;可辦理抵押借款;可領取本息?!?/p>
老百姓手中持有債券的總額是多少?誰來埋單?這些問題只有在清算組逐筆登記核實,摸清底數后才有可能有準確答案。鞍山市局級干部會議提及高息居民債券時稱鞍山證券嚴重違規經營,造成“大量資產損失”而未能確指具體金額。另據說,償付辦法將“另行請示國務院”。不過,基本的思路已然確定,自然人債務的合法本金和合法利息將依法予以償付。而所謂合法利息,指的是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標準,鞍山證券承諾的超出此一利率的高息部分不在償付范圍之內。目前,一年期儲蓄存款利息為1.98%。
至于鞍山證券挪用的超過10億元股民保證金,將由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先墊支。有說法稱,未來可能由目前托管鞍山證券全部13個證券營業部的中國民族證券支付這10個億,以作為收購這些營業部的代價。
在妥善解決個人債務后,鞍山證券將依法宣告破產。
高息債券發行者不止鞍山證券一家。在其進入清算之際,同城的鞍山市財政局下屬的五環證券還在發行類似的高息債券,年利率為2.77%。五環證券尚未出現兌付問題,還能夠按照以前承諾的高息兌付。但是,鞍山市市長助理、鞍山市金融辦主任胡守章告訴《財經》,“五環證券的問題我們很清楚?!蔽瀛h證券早年通過發行高息債券融資,在武漢國債回購市場拆出資金,受到損失。五環證券最高發債余額達到22.7億元,現在是14.5億元,這幾年的目標是每年壓縮20%?!拔覀儨蕚湎蜇斦拷桢X來解決這個問題?!焙卣抡f。
在中國證監會網站(csrc.省略)上,可以查到“中國證券公司名錄”。截止日期為2001年6月15日的名錄上,101家證券公司中,并未有五環證券的名字。在該表上,鞍山證券被列入“未規范”一類?!敦斀洝钒l稿前從中國證監會機構監管部獲得了一張最新的124家證券公司名錄,五環證券與鞍山證券均不在其中。
失陷國債回購
鞍山市審計局審計報告顯示,鞍山證券自報1997年利潤總額為2615萬元,審計確認利潤為虧損19071萬;自報1997年度所有者權益總額40236萬,經審認確認為負11614萬,實際已資不抵債
鞍山證券不是一家無足輕重的小證券公司。
自1996年8月以來,鞍山證券交易額排名一直在全國券商前20名之列;1997年證券交易量達到222億元,債券交易額17億元,名列全國證券業643家會員單位第16位;1998年3月更躍居第12名,并以60多億元總資產居于全國券商第7名。
事實上,彼時的鞍山證券已是外強中干。
1997年人民銀行下發了《關于中國人民銀行各級分行與其投資入股的證券公司脫鉤問題的通知》,要求證券公司與原主辦單位人民銀行各級分行脫鉤。1998年,國家審計署對當時的86家證券公司進行了專項審計,幾家問題嚴重的公司情況上報國務院,并被重點調查,鞍山證券是被調查的重點之一。
鞍山市審計局是鞍山證券審計報告的執行者。其報告給出的結論非常嚴厲:“(鞍山證券)所提供的部分會計資料未能真實地反映年度財務收支情況,財務收支有違紀違規行為。”
據審計報告顯示,鞍山證券自報1997年利潤總額為2615萬元,審計確認利潤為虧損19071萬元;自報1997年度所有者權益總額40236萬元,經審認確認為負11614萬元,實際已資不抵債。
失陷于國債回購交易市場是鞍山證券巨額虧損的來源之一。
90年代初,由于資金有限,鞍山證券從鞍山市人民銀行借用資金,從武漢證券交易中心購買國債,回到鞍山把國債賣給老百姓,再用老百姓的錢去購買國債,如此循環運作。據一位鞍山證券的元老透露,最早從市人民銀行借2000萬元,最高時達到8000萬元,資金占用了一兩年。后國家要求人民銀行將拆借資金限期收回,為此鞍山市人民銀行還單獨批準鞍山證券向老百姓發行5000萬元左右的債券,以償還人民銀行的拆借資金。
據悉,當時,鞍山證券認為發行居民債券和做國債回購是一回事,不發債怎么能有資金來開展國債回購業務呢?老百姓也非常愿意購買這種高息債券,他們認為鞍山證券是國有的,相信其能按時付息,并不清楚亦不關心資金的去向,發債憑證大多是鞍山證券自己印的,也有部分采用鞍山市人民銀行統一印制的憑證。多年來,除鞍山證券外,鞍山還有數家金融機構持續發債。
在武漢證券交易中心,鞍山證券是資金融出方,將在本地發債募集的資金,通過交易市場拆借給其他會員,從中賺取利差,有時高達百分之二三十,一般是與拆借方簽訂一年期或者時間更長的合同。1993年,鞍山證券立山分公司因國債回購“做得好”,鞍山市人民銀行讓該公司“介紹經驗”,之后還下文讓其獨立行使職權,鞍山證券的國債回購業務自此更大規模地發展起來,1993~1994年國債回購規模比較大。1995年,隨著國債拆借市場出現大量買空賣空交易,拆借方無力償還的情況,國務院于8月下文關閉國債回購市場。鞍山證券像許多金融機構一樣繼續進行求生沖刺,而鞍山證券的代辦機構繼續違規操作。據鞍山市監察局和紀委所做的《關于遼寧省鞍山證券公司經營債券等問題的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截至1996年11月,鞍山證券本部做了5.8億元國債回購業務,其中場內交易2.5億元,場外交易3.3億元;鞍山證券的代辦機構做了1.8億元國債回購,均為場外交易。
據上述審計報告披露,截至1997年底,鞍山證券場外交易涉案或資金超過2億元,資金拆入方無力償還的有8000多萬元。前任總經理陳力亦因公司損失,而于2000年11月受記過處分,此處分發生在他離職四年之后。
地方金融泡沫:制造者與受害者
鞍山證券的問題遠不止于國債回購。其百孔千瘡的財務狀況,其實折射了上世紀90年代當地金融的混亂狀況。
追蹤鞍山證券巨額虧空的來源,又可看到當地金融混亂曾如何發揮作用。
20世紀90年代初,經鞍山市人民銀行和有關政府部門批準,鞍山市一些企、事業單位曾組建了一種“金融代辦機構”。受金融準入所限,這類代辦機構大量掛靠在鞍山證券名下。1991~1993年間,鞍證名下有10家代辦機構,如鞍山一工的靈山代辦處、鞍山市三產公司長大代辦處等。主辦單位出資、出人、出場地,鞍山證券與這些機構簽訂代辦協議,鞍山證券發行債券。
當時鞍山證券還成立了立山、海城、岫巖、臺安四家分公司,除立山分公司外,其他三家都是當地人民銀行出面設立,自負盈虧,自行管理。金融機構也加入到代辦隊伍中。1995年5月2日,中國工商銀行海城支行又成立了一家掛靠在鞍證名下的“中國人民銀行鞍山分行鞍山證券公司海城分公司工行經營處”,并委托給個人承包。這家經營處較為短命,僅存在了四個月?!墩{查報告》顯示,該機構在四個月中即吸收居民存款14220萬元,做了大量違規經營和賬外經營,有3946萬元未能收回。
代辦機構成群,失控違規幾乎是必然的后果。鞍山證券曾經向代辦機構派人監督檢查,但是無法看到原始賬目。代辦機構甚至能背著鞍山證券發行高息居民債券。直到1997年1月,鞍山證券與各代辦機構終止協議,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指示,代辦機構全部撤消,由鞍山證券接收所有的債權債務。鞍證的賬目上并入行債券總額14.7億元。
根據審計報告,這14.7億元發行債券中,真正上交給鞍山證券的只有63513萬元,代辦機構自營投資占用1億元,拆出資金占用24625萬元,投資設立代辦點的主辦單位還占用12680萬元,其中因經營虧損而無力償還者近億元。
鞍山企業債泡沫的破裂,也為鞍山證券造成重創。鞍山企業債發放最初由遼寧省計委統一掌握額度,后鞍山市計委亦獲得審批權。此后,鞍山市人民銀行也得以單獨審批發行不超過一年的短期融資券,用于補充企業流動資金不足。80年代末以來,鞍山企業債發行規模中,一家企業的發行規模從100萬~2000萬元不等,發行期限一般是一至三年。從1990年至1996年,總共發行30多筆,至1996年底余額達到21億。然而,多數債務無法收回。
鞍山市計委副主任樓榮秀說,風險顯現之后,1997年鞍山市政府和人民銀行、計委以及發行機構共同成立了債券辦,清理兩債問題(純企業債和融資券,因多次轉發混在一起,簡稱兩債),1997年之后就沒有新發企業債。
由于鞍山市政府每年編入預算的財政風險金只有3000萬~5000萬元,大量債務還要靠銀行、證券公司來共同承擔。所以,雖然企業債的發行經過正式審批,并不屬于違規經營,但鞍山證券作為承銷商也難逃厄運。從1990年8月到1996年10月,鞍山證券和鞍山證券海城分公司33家企業發行了企業債。首發金額為27430萬元,其中經遼寧省人民銀行批準發行的11家,經鞍山市人民銀行批準發行的22家,只有三家(發債1660萬)能收回,大部分企業處于停產或半停產狀態。作為承銷商,鞍山證券既而采取滾動發行的辦法,代付企業債本息。到1999年中尚有余額4.1億元。
飲鴆止渴不誤奢華
這些年來一直靠半違規發債引鳩止渴的鞍山證券,其管理層出手豪闊,甚至在比較奢華的證券業界也頗引人注目
如果在真正的市場經濟環境中,僅上述內在與外在的深重負擔,早可使鞍山證券走向終結。但特殊國情提供了特殊的機會。鞍證除了靠挪用客戶資金等違規手段維持生計,還有一種特殊的金融手段――發債。
早在1995年,中央就統一收緊了發債的口子,鞍山證券一類的小型金融機構極難拿到正式的發債額度。但鞍山證券為了生存,一直在堅持以本公司的名義發放債券,并得到當地人民銀行的首肯或是默許。據記者了解,鞍山證券在當地發債多為一年期,每年發新還舊。據《調查報告》,至1999年5月,不算4.1億元的企業債,鞍山證券的居民債券余額約為20億元。
債市輸血使鞍山證券獲得喘息之機。1996年至1997年的大牛市中,鞍山證券自營業務表現不俗,據稱也有相當利潤斬獲。當時鞍山證券曾有一種設想,通過發債及改善經營擺脫困境,在五到八年內實現資金的正循環。
當然,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這種設想都只是飲鴆止渴時的一種自欺欺人。不獨實際財務狀況和外部環境已經不可能使鞍證創造出任何奇跡,國有券商的特殊約束機制也只能加速情況惡化。鞍山證券一直出手豪闊,甚至在比較奢華的證券業界也頗令人稱奇,就從一個方面證明了這種體制性無奈。
1997年,鞍山證券全部債務顯性化,該公司卻在各地投資大建營業部。在上海,鞍山證券投資3000萬元,購買上海證券交易所所在的證券大廈19樓1300平方米,建成“上海總部”。在深圳,鞍山證券建成6000平方米的“深圳總部”。鞍山證券天津營業部建設的投資為5000萬元,該營業部是當時天津規模最大、環境最好的營業部。其沈陽總部建設的投資更是近億元,面積達到1.2萬平方米。1997年4月27日,位于鞍山鐵西區的鐵西營業部開業,該營業部總營業面積1.3萬平方米,號稱亞洲之最。據稱,僅建此營業部即耗資近億元。
鞍山證券建營業部所用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客戶保證金及發債集資。截至1997年12月底,鞍山證券挪用客戶保證金7896萬元,其中擴大營業部用于固定資產裝修的就有5612萬元。1997年,鞍山證券自身的債券余額約為27億元。
脫鉤之名與實
對于鞍山證券來說,從1998年開始,就進入了一個模糊的“兩不管”階段。雖然證監會及央行均致力于消解問題,但作為最難解決的少數證券公司之一,鞍山證券問題的解決被一直拖到了今天
鞍山證券成立于1988年,是最早成立的證券公司之一。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中國證券業的起步階段,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和省級分行有權批準成立證券公司,很多省市的人民銀行、財政局或財政廳都一窩蜂地成立了證券公司,而初始資金非常少,有的是主管部門出資,有的是向主管部門借款,資金不過幾百萬元。到1996年底,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證券公司有94家,其中由中國人民銀行分行控股的有43家。
鞍山證券由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批準成立,隸屬于中國人民銀行鞍山市分行(現在稱為中國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鞍山證券的總部辦公室就在鞍山市人民銀行大樓的六層和七層,其三層的營業部與人民銀行大樓是聯體的,1994年鞍山市人民銀行建這個大樓時,鞍山證券還出資近千萬。據鞍山證券的元老說,當時鞍山證券就相當于市人民銀行的一個部門,和其他部門一樣向人民銀行領導匯報工作,也參加行長辦公會。
鞍山證券有兩任總經理陳力和王寶連來自原鞍山市人民銀行金融管理處。
鞍山證券的工商登記資料顯示,鞍山證券成立于1988年5月4日,注冊資本1000萬元。但實際上,據鞍證前總經理陳力介紹,鞍山證券早期的資金來自于鞍山市人民銀行員工的內部集資,集資額為13.8萬元,鞍山市人民銀行墊付了幾百萬元。
在成立之后的近10年時間里,當地的人民銀行一直擔任著鞍山證券的所有者、經營者和監管者三位一體的角色。這也是這段時間人民銀行各級分行與所辦的證券公司之間關系的一個縮影。
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于中國人民銀行各級分行與其投資入股的證券公司脫鉤問題的通知》,要求證券公司與各級分行脫鉤。隨后,從1997年11月起,證券公司的監管職責由央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司移交到中國證監會機構部。當時的央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司司長亦轉任中國證監會機構部主任一職。
1998年10月,鞍山證券“在清產核資基礎上”,與鞍山人民銀行就人、財、物等進行了清算;鞍山市人民銀行前任行長于文波更告訴《財經》,甚至在更早前,鞍山證券就已將鞍山市人民銀行的個人出資和墊付資金退還,完成了“脫鉤”。
但是,鞍山證券資產質量之差,其時已為審計報告所揭明。當時情形與鞍山證券相似的證券公司亦頗有其人,對于這類證券公司,中國證監會的態度是不予接收。
一位當時參與交接的前監管官員告訴記者,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證監會正式交接之時,還有20多家證券公司因債務比較重。證監會則堅持要脫鉤清楚了以后才接收。因為當時中央的脫鉤文件說的很清楚:“誰審批誰監管、誰發債誰還錢、誰擔保誰負責,誰家的孩子誰抱走?!彼f的這些精神,見諸1999年中辦發1號文《中央黨政機關金融類企業脫鉤的總體處理意見和具體實施方案》。證監會的主張亦頗有根據。
他說,中國證監會認為,證券公司的監管職能雖然由央行轉到了證監會,但央行作為主辦單位、股東、原行政主管部門,又具備處理的手段,對交接到證監會的證券公司應該處理好債務問題再交接。“所以當時就有20幾家一直沒有接?!彼终f,20多家公司一直在被慢慢消化,“到今天剩下的都是難啃的骨頭了”。到2000年底,最后剩下最難辦的七家,鞍山證券正是其中之一。
對于鞍山證券來說,從1998年開始,就進入了一個模糊的“兩不管”階段。雖然證監會及央行均致力于消解問題,但作為最難解決的少數證券公司之一,鞍山證券問題的解決被一直拖到了今天。在近四年間,鞍山證券發行高息債券仍未停止,反而成為茍延殘喘的理由。
出路似有還無
2000年底,在與華誠重組及運作華融集團計劃均告失敗之后,王寶連正式離開鞍山證券
就在央行1997年下發脫鉤通知前后,央行還同步組織各級人民銀行著手對所屬證券公司進行改制。全國多數同類地市級證券公司均在此過程中,通過增資擴股和股權轉讓,注冊為資本金一億元的有限責任公司。然而,鞍山證券因資產質量過差,難以很快獲得此類機會。此后,因監管體制的變遷,鞍山證券事實上成為“所有者缺位”的國有券商。
1998年末,尋求出路的鞍山證券準備與原紡織部旗下的華誠集團通過重組求生。1999年1月,鞍山證券在北京成立了北京華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華融投資),辦公地點設在華誠大廈。華融投資門口還特地放置了一座從鞍山運來的黑色玉牛,據說價值600萬元。
因為鞍山證券在北京設立營業部的申請一直未被證監會批準,北京華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成為鞍山證券北京投資的總部,當時的鞍山證券總經理王寶連也從鞍山遷至北京。據說,新成立的華融投資主要業務就是股票自營。
對于這一段時間的鞍山證券,一位鞍山證券中層經理如此作評:“1998年鞍證和人民銀行名義上脫鉤,但證監會不接收,鞍證成了沒人管的機構,更是胡亂花錢!”據說,當時每周二、五是報銷日,華融投資財務部每次都擠滿了從鞍山趕來報銷的人,報銷什么的都有,一次三五萬元的根本不算稀奇,“真是用花錢如流水來形容都不為過。”
華誠與鞍山證券的重組幾乎就要成功。當時華誠的財務狀況不佳,鞍山證券多次慷慨解囊,為其債務提供轉貸。2000年7月是華誠和鞍山證券重組的蜜月期,華誠內部曾發文宣布王寶連為華誠集團總裁,但這一任命最后在上報國務院大型企業工委時始終沒有獲得批準。待到當年9、10月間,兩公司合并重組之舉已不了了之。
事實證明,這是鞍山證券尋找出路的最后一次機會。數月之后,央行對1997年脫鉤未盡的數家證券公司進行清產核資,發現鞍山證券非十數億元資金所能挽救,于是注定了鞍山證券的關閉命運。
但是,細查北京華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相關公司的工商注冊資料,可以找到自華融成立起,及與華誠重組同時乃至以后,華融及相關公司有過一系列股權和資產運作,似乎存在著一條由當時鞍山證券總經理王寶連主持下的另一條出路。
華融投資成立于1999年1月,法定代表人為王寶連,注冊資本5000萬元。出資方為:天津市泰門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現金100萬元,實物出資900萬元) ,鞍山市正佳置業房屋開發有限公司(實物出資1000萬元),以及大連萬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鞍山市通達計算機網絡有限責任公司、鞍山市騰鰲特區正興實業公司、鞍山市富華典當有限公司、鞍山正元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均以價值600萬元的實物資產出資。其中,大連萬信的法定代表人亦為王寶連,而鞍山正興實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鞍證后來的總經理湯濤。
1999年上半年,鞍山正元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已將所持華融投資股權轉讓給天津市泰門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后者占32%的股權,股東實物出資全部變更為現金出資。
2000年中,華融投資更名為華融經貿(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還控股5家公司,持有北京中財華融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北京華融世紀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華融信達經貿有限公司80%股份,后三家公司的注冊資本均為100萬元,法定代表人均是王寶連。另持有深圳市世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75%股權,該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法定代表人是華融投資大股東天津泰門的法定代表人謝安峰。華融經貿還持有上海華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51%股權,后者注冊資本為4800萬元。華融經貿(集團)有限公司及五家控股公司注冊資本總和為1.21億元,共同組建華融經貿集團。
華融投資更名為華融經貿(集團)有限公司之后,2000年10月,又重新組建了北京華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新華融投資),注冊資本3000萬元,法定代表人是鞍山證券前任副總經理裴力。華融經貿(集團)有限公司出資2400萬元,天津市泰門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出資600萬元,而天津泰門的法定代表人此時已變更為裴力。
2000年秋冬之季,王寶連離開華誠集團。2001年8月,新華融投資召開股東會議,同意將華融經貿(集團)的股份以原價轉讓給王寶連和謝安峰,其中王付2000萬元,謝付400萬元;天津市泰門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出資的600萬元原價轉讓給謝安峰,同時免去裴力、湯濤等人的董事會成員職務,由王寶連任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謝安峰任監事。至此,股權轉至個人名下。
數月之后,2001年12月,股權又發生轉讓:王寶連將2000萬股金中的1600萬轉讓給新股東中國康利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中國康利),王寶連剩余的400萬和謝安峰的1000萬股金又轉回到華融經貿(集團)有限公司。至今,中國康利占53.33%股份,華融經貿(集團)有限公司占46.67%的股份。華融經貿(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也由王寶連換成李革(1996年9月~1999年10月任鞍山證券法律部主任,1999年11月~2000年10月任華誠集團法律部主任)。
不過,王寶連顯然并沒有離場。中國康利的董事長正是王寶連,總經理是宮魯巖(2000年底擔任鞍山證券董事長)。2001年7月6日,中國康利將注冊資本變更為1億元。股東依次為:上海征信投資有限公司出資4000萬元,遼寧國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出資3000萬元,華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出資2000萬元,華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出資1000萬元。其中,大股東上海征信的法人代表為當年的鞍證上海營業部經理顧維慶,其人現因涉嫌挪用公款正在被鞍山市人民檢察院調查。
2002年3月14日,中國康利投資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中國康利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2001年年檢報告,華融經貿(集團)有限公司凈資產總額為5233.97萬元,負債總額8136.02萬元。
以上資產及股權的轉手迅捷頻繁,令人眼花繚亂。但有識者告訴《財經》:鞍山證券在銀證脫鉤后,原來大股東的股權轉給了鞍山的一些“空殼公司”。在與華誠重組徹底無望后,2000年下半年,王寶連就積極運作,想把北京華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升格為集團,通過一系列運作控股鞍山證券。計劃尚在進行當中,工商登記等手續都沒有辦完,終被人民銀行2001年3月對鞍山證券的清產核資完全打亂。知情人說,“央行在發現問題嚴重之后,命令一切活動都停下來,所有人都回到鞍山?!?/p>
2000年底,在與華誠重組及運作華融集團計劃均告失敗之后,王寶連正式離開鞍山證券。王寶連現居北京東二環內一處豪宅。細心的門衛數過,他有三輛名車。
按照新《公司法》的規定,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定驗資業務沒有了(除個別行業外)。根據《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規定,從今年開始,企業的年度報告年檢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企業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企業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今年10月1日起,寧波市全市范圍開始實施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其中,余姚、寧海、鎮海三地將于8月中下旬起先行試點。按照此規定,我市今年3月1日起停止了對企業的年檢。會計師事務所的年報審計法定業務沒有了。
工商制度的改革導致了本行業的重大變故,但是對本行業未必不是一次洗牌的好機會。與其面臨淘汰、倒閉,不如借此契機,整合資源,搞好行業整頓,改善執業環境。對于那些只追求收入,違反獨立審計規則和程序,忽視職業道德,為客戶出具虛假偽證的,堅決予以嚴懲。努力改變CPA行業整體形象,提高事務所整體素質,使CPA能真正代表獨立、客觀、公正,成為一種可靠、可信賴的標志。適者生存,去掉不良之風,重換美好。
中小會計師事務所的轉型,總體來講就是要向做精做專做細方面發展,根據本所的業務專長及從業人員的特點去分析、研究適合本所的發展領域,進行深層次的研究、學習,不斷積累相關信息和執業經驗,并通過各種渠道對從業人員進行不斷的培訓學習提高,形成特定領域的領先水平。比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整體輔導(即從項目的立項、賬戶調整的輔導、審計報告的出具、整體材料的整理準備,均由事務所提供統服務)、政府項目的審計(績效評價審計、財政補助專項審計、土地成本審計等)、管理咨詢類業務等。
高新技術企業、政府項目等審計通常要受會計師事務所是否具有審計資質的限制,而管理咨詢類業務是每個會計師事務所都可以努力的方向。如何在管理咨詢類業務領域形成核心競爭力是會計師事務所是否能夠渡過“寒冬”成功轉型的關鍵。如何開展有效的管理咨詢服務業務的關鍵在于:
1.利用現有客戶資源發掘管理咨詢服務業務??蛻羰菚嫀熓聞账钣袃r值的資源,我們可以從客戶資源中挖掘出他們存在哪些潛在的需求。比如我們可以通過及時的了解國家相關政策的調整或者變化,然后站在客戶的角度去思考這些政策的變化將影響企業哪些方面的變革,要積極主動地去想客戶所想。意識到既有客戶有可能的需求或者服務時,適時得將有關信息傳遞給可能需要的客戶,借機發現并挖掘新的商機。
2.提供切實可行的管理咨詢建議。當我們發現了客戶有需求時,要與客戶進行有效的溝通,以爭取為他們提供服務的機會。我們要從他們的需求入手,進行仔細的調查分析,然后提出切實可行的具體的解決方案,幫助指導他們實施方案,以實現他們的咨詢目標。
3.與客戶做有效的溝通。有效的溝通有時候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為管理咨詢服務是個買方市場,我們要響應客戶的需求,所以我們必須要以正確的態度與客戶進行交流,要謙虛、自信,也要可以接受客戶的質疑。我們要擅于傾聽,也要擅于專業的表達,向客戶展示我們的專業水準,要有氣場。通過雙方不斷的有效的溝通,我們可以確切的了解客戶的需求,以及我們可以提供的增值服務的項目內容,同時也可以增進客戶對我們管理咨詢服務的了解、認可、信任。
4.與我們的客戶共同成長。對待我們的客戶要一視同仁,不可以因為對方現在目前狀態下的規模甚小而不屑,要與他們共同成長。若我們的客戶處在設立階段,那么我們可以幫助他們辦理一些工商稅務方面的事務,并為他們提供記賬、財務制度設計等服務;若我們的客戶已正常生產經營了,我們可以為他們提供內部控制評價等服務業務;若我們的客戶無意繼續經營了,我們還可以為他們提供清算、清產核資、工商稅務注銷等服務業務。若我們的客戶規模不斷壯大,想要兼并其他企業了,那我們可以為他們提供盡職調等服務業務。
會計師事務所向來是以人為本的,如果沒有優秀的、專業的從業人員何來開展有效的管理咨詢服務業務,形成強大的競爭力?所以我們必須在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發揮全體從業人員的主觀能動性,令他們能夠有效的利用已掌握的客戶信息、具有挖掘商機的意識與動力,利用執業的時機積極拓展或者延伸業務項目。
1.建立激勵機制。對于新拓展或延伸的項目增加的收費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給予獎勵。
2.加強培訓、學習。派出優秀的CPA系統的學習管理咨詢的理論和實務。
3.事務所股東制度改革。使優秀的CPA人人都有機會成為股東,提高積極性。
基本準則開創“雙軌制”先河
《中國會計報》:您對2014年底出臺的政府會計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怎么看?
廈門大學副教授李建發:一是明確提出政府會計的體系要由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組成。原來,預算會計與財務會計一直區分不清晰,現在明確了這個體系的內容是一個突破。下一步應該在這兩個體系比較完善、成熟的情況下,從強化政府財務責任,提高政府績效和對政府考核評價的需要出發,引入政府成本會計。
二是明確提出財務會計采用權責發生制,預算會計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這也符合大部分國家政府會計和政府預算會計確認的情況。
三是對整個會計要素重新做了定義,比較符合現在國際上的政府會計發展趨勢,對于下一步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來說,提供了很好的基礎。
四是明確提出財務報告跟預算決算報告的目標。這個目標比較符合編制一般財務報告的目標。
五是針對政府會計計量方法,提出了歷史成本、重置成本、現值、公允價值等。但公允價值和現值的實施要更加謹慎,因為使用這兩種方法,會給地方政府粉飾財報留下空間,比如地方債的確認。當然,對公允價值和現值的使用進行限定,可能更有利于下一步規范政府會計準則體系。
六是整個財務報告的內容有了比較大的突破。當然,還應規定政府管理部門對財務報告進行承諾,承諾財務報告的運行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等信息都沒有隱瞞。還應對此推出審計報告和審計意見,這樣整個報表體系就比較完善了。
下一步可以推出政府會計概念,在與基本準則更好協調的基礎上,定義概念的內涵、外延及其細分。比如資產的定義,對于政府來說,更多需要考慮的是提供公共服務的潛能。再如負債,要考慮到現實負債、潛在負債、或有負債等各種情況。
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總會計師徐元元:這次的征求意見稿的創新不少。一是建立了我國政府會計體系和核算基礎,明確政府會計由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構成,完善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政府會計,增加了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財務會計。政府預算會計準確完整反映政府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結余等預算執行信息,政府財務會計應全面準確反映政府的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費用等財務信息。適度分離政府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政府財務報告與決算報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財務信息和預算執行信息,為開展政府信用評級、加強資產負債管理、改進政府績效監督考核、防范財政風險等提供支持,促進政府財務管理水平、提高財政經濟可持續發展水平。
二是政府財務會計實行權責發生制,政府預算會計實行收付實現制,形成科學可行的“雙基礎制”。這在政府會計理論與實踐上是一個創舉。
三是征求意見稿還拓展了會計要素的內涵,嚴格界定了政府財務會計要素、政府預算會計要素,明確規定了有關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趙西卜:簡單地說,政府會計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的突出創新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
一是將原來由財政總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和事業單位會計分別規范、各項制度多達20多個的格局轉變為由政府會計準則統一規范。
二是建立了包括政府預算會計和政府財務會計兩大內容的政府會計體系。
三是在提供收付實現制為主的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基礎上,同時提供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財務報告,不僅要反映預算執行情況,而且反映政府財務狀況。
四是充分吸收近年來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改革的成果,建立了預算結轉結余概念,借鑒國際政府會計的成功做法,建立了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資產、負債、收入、費用和凈資產概念,為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加強預算績效管理、為財政經濟的健康發展及做出決策提供依據。
東北財經大學教授劉永澤:總的來看,政府會計準則已經離我國實際越來越近,也更加具體了。尤其是“雙軌并行”是一個創新,它是指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財務會計系統和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預算會計體系同時運行。這樣,在原來的會計數據庫里,形成兩套體系,而不是另搞一套。這既貼近了我國實際,又節省了人力物力。
《中國會計報》:作為一套從無到有的準則體系的基礎,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的出臺經歷了怎樣的歷程?
趙西卜:政府會計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出臺是我國政府會計改革進入實質性階段的重要標志。
早在1998年各項預算會計制度改革時期,我國就開始研究討論如何建立政府會計準則的問題。從那時起,財政部多方組織專家學者開始研究政府會計準則,隨著政府財務信息透明化需求不斷增加,專家學者參與公共部門會計準則制定過程不斷深入。
財政部科研所研究員石英華: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的出臺確實經歷了長期的醞釀和準備。2014年,財政部會計司牽頭,在征求專家意見并和部內相關司局討論之后,又征求各地方財政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意見,于2014年底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正是由于會計司在制定會計準則方面有比較成熟的經驗,此次征求意見稿的制訂比較科學,也比較全面地涵蓋了基本要素。
基本準則意義重大
《中國會計報》: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有哪些重要意義?
中國海洋大學教授姜宏青:基本準則按照會計邏輯以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為規范依據,制定了有關政府會計的基本準則,其意義體現在5個方面。
一是實現了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相互獨立又合作互補的信息框架,相比原有的預算會計系統是個突破。新準則將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適度分離,形成兩個相互獨立又內容相聯系的信息系統,改變了過去單一的信息體系,對于更全面地提供財政資金管理的信息和政府掌管資源的運營信息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明確了政府會計目標、會計假設、會計信息質量、會計要素和財務報告等基本理論,構建了較為完整的政府會計基本理論體系。按照現代財務會計的概念框架理論體系,全面梳理我國政府會計的特點,初步構建了我國政府會計基本理論體系。
三是分別規范了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的要素,實現了二元結構的信息框架,在滿足政府會計信息多元化需求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在政府會計整體框架內,分別設置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要素,不僅是兼顧不同利益相關者的信息需求,而且是在現代技術條件下對會計理論做出新探索。
四是新準則兼顧了會計觀念轉變和目前實行的可行性,特別是在編制權責發生制財務報告方面具有指導意義。對于預算會計系統仍然實行收付實現制,對財務會計系統實行權責發生制,一方面,保障制度變革時期信息的穩定性;另一方面,通過權責發生制的應用,可以全面反映政府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利于評價政府績效。同時,兩類信息的對比可以從不同側面反映政府財務狀況和運營成果。
五是借鑒企業會計概念框架,針對政府組織管理特征和會計目標制定的新準則,在實現不同組織之間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方面有現實意義。政府組織和企業組織、非營利組織一樣屬于社會組織的一部分,同樣面對參與市場交易和提供社會公共產品,因此,對不同組織相同事項的會計處理應該具備可比性,以便于在更為廣泛的意義上評價組織的運營能力,更利于宏觀意義上的經濟信息分析。
趙西卜:其實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的“雙軌制”模式,不僅可以按照預算口徑提供預算執行情況的真實信息,還可以同時提供預算執行對政府財務狀況影響的信息,比如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信息等。
收付實現制的會計信息與權責發生制的會計信息“各司其職”,從不同角度提供有助于報告讀者了解政府預算執行信息和財務狀況的信息。這對于全面了解政府財務信息具有重要意義。
盡快推行政府財務會計制度
《中國會計報》: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財務會計體系與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預算會計體系的并行,在實踐中要解決哪些障礙?
石英華:包括政府預算會計和政府財務會計兩大內容的政府會計體系,不僅要反映預算執行情況,還要反映政府財務狀況。預算會計主要體現預算資金的收支情況,生成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政府財務會計主要體現政府的運營情況、財務狀況,生成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財務報告。
為此,雙軌運行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對預算資金收支情況管理的同時,要做好政府運營情況的管理,體現收入與費用的配比,這是需要收付實現制的預算會計和權責發生制的政府財務會計共同執行的。
但在實際運行中可能會出現兩套數字,這需要做好解釋工作。對應數字要解釋關系,告訴大家差異是哪些,為什么會出現這些數字的差異。此外,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對于政府財務會計相對不熟悉,需要進行培訓,而財務管理的信息系統也需要更新,要運行兩套系統。
趙西卜:首先要解決的是政府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體系的銜接問題。
一是將所有業務按照應有的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的反映進行歸類,比如可以歸類為:屬于預算收入,同時也是收入的業務,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等;屬于預算收入,同時也是負債的業務,如債務收入等;屬于預算支出,同時也是費用的業務,如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等;屬于預算支出,同時形成資產的業務,如設備購置支出,投資等;屬于費用但不屬預算支出的業務,如折舊、攤銷等;屬于收入但不屬于預算收入的業務,如應收的收入等;屬于費用但不屬于支出業務,如未來養老金支付等。
二是建立預算報告與財務報告之間的勾稽關系說明表,將預算報告和財務報告之間的勾稽關系通過特定表格予以反映,以便于報告使用者閱讀和理解。
姜宏青:雙軌制的優勢在于可以全面反映現金流量和資源存量信息,全面反映債務存量信息,反映政府組織當年運營和持續運營能力,利于政府利用信息進行運營管理,利于評價組織績效和政府報告受托責任。
實際中需要解決的問題在于,一是轉變觀念,財政管理人員對預算收支信息的搜集與利用已經形成定式,轉變有關政府會計信息的搜集、轉換、披露和利用的觀念非常重要,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二是需要有完善有效的信息系統,能夠兼容不同會計基礎所形成的會計信息;三是應強化政府會計人員隊伍的建設,培訓與考核工作應該跟進。
《中國會計報》:在制度設計方面,考慮到我國的現實情況,如何更快更好地推行政府會計準則體系?
劉永澤:需要同時制定財務會計制度以及具體準則體系。這相當于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結構。最好準則和制度兩者并行,這對于政府會計體系的建立更有好處。我們還需要規范很多內容,如資產、負債如何確認?尤其是在政府會計中有很多復雜的問題,如社保等是否算負債?地方債更是大問題。這都需要很多具體準則進行配合,還需要做很多工作。
事實上,政府的財務報告也應該有3張表。一張是資產負債表,這是家底,一張是原來的收支表,即預算會計的,類似于企業的現金流量表。這主要說明一年中現金流入和流出,用到哪里去了,花到哪里去了。
還有一張表是行政成本表,而非利潤表,因為無需考慮收入和費用的配比關系。這張表和政府會計也非常吻合,將來的政府財務報告應該包括行政成本表。
石英華:制定財務會計制度很有必要。由于準則和制度的特點不同,制度確定性強、操作性強,財務人員可以直接依據制度進行核算,編制報表。而基本準則是整體性的基本原則,一個概念框架,在實務中需要依靠財務人員的職業判斷,經過專業判斷才能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制度相對更容易操作。
姜宏青:財務會計制度確實非常有必要。僅僅有基本準則遠遠不夠,不同事項的具體準則和財務會計制度都必須隨即跟進。這既能健全和完善政府會計規范體系,又能盡快和高效地指導政府會計實務,保障會計實務是保障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部分。
徐元元:財務會計制度的制定應主要考慮到維護政府財務安全,對公共資源的使用過程加以約束,反映財政資金的來龍去脈,加強財政資金的事前、事中及支付的控制和監督,防范貪污舞弊,保障公共財政資金的安全。
同時反映公共部門績效管理的要求,政府會計向“管理會計”過渡,在促進健全的公共部門財務管理和績效管理的基礎上,確保管理者對受托人的資源使用行為進行有效監管,保障政府受托人履行績效性行為責任,有效提高對受托資源的管理效率。
還要承擔信息公開的角色,通過對政府履行受托責任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從而使得對外財務報告成為政府和委托人交流的渠道,為委托人提供各種決策提供信息,幫助政府履行對外的報告受托責任。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張琦:目前,現有的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都在逐步修訂并推行,但主要側重于預算管理。考慮到未來,結合政府財務報告的改革方案,就需要建立能反映資產負債信息的內容,這非常需要與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同步進行財務會計制度的研究。
趙西卜:無論是政府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政府財務會計具體準則,都會對政府財務會計核算、報告和披露問題進行規范,目的都是為了對具體會計事項的處理做出統一規定。
這是因為政府財務會計是對政府各項業務以財務會計角度進行的反映,不僅涉及財政總會計,也涉及行政單位會計和事業單位會計,為確保政府財務會計信息的可比、一致,需要對不同單位同一事項的會計處理作出統一規定,減少甚至禁止方法選擇。
而財務會計信息在政府主體范圍內屬于新增內容,需要做出詳細規定以便會計人員操作。政府財務會計盡管有企業會計準則可以參考,但政府會計目標與企業不同,難以直接照搬企業會計準則的做法,需要結合政府財務會計目標在企業會計方法上做出恰當調整,而這些調整必須通過統一的規范得以實現。
另外,政府財務會計和政府預算會計作為政府會計的兩大并存內容,是相同業務在預算會計角度和財務會計角度的不同反映。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勾稽關系,為確保政府預算會計信息和財務會計信息的準確,便于政府會計報告使用者閱讀和理解政府會計信息,應該采用適當的方式建立政府預算會計信息和政府財務會計信息核對機制,這一內容應該采用適當方式加以規定。
財務會計制度應能讓政府編出資產負債表
《中國會計報》:在您看來,政府財務會計制度應如何設計呢?
劉永澤:整個財務會計都是圍繞著財務會計的要素如何計量展開的,政府會計也應該以綜合財務報告為核心設計這套制度。
先把報表里的要素確定下來,然后確定每個要素的涵義、核算的范圍和內容,一直延伸到賬戶的設計、科目的設置、科目表以及每個科目的核算內容,就相當于建立了一個政府會計賬套。最后,落實到復式記賬的原理上,做出一整套的賬簿體系。
將來,凡是有余額的賬目,都需要記入資產負債表,這樣才能保證報表的平衡和科學性。
另外,目前基本準則中只包括了政府部門的會計核算。事業單位,比如醫院和學校以及基金單位等,雖然不是完全的政府部門,但如果使用的也是公用資金,將來也應該被包括在政府會計體系中。它們也應該編制報表,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這就跟我們行政事業單位內控規范里的范圍差不多,即只要使用公共資金的都需要受到監督。
而通過深交委的內控推行實踐,我認為目前這套政府的賬戶體系即預算會計體系,還不能滿足財務會計的要求,比如現在預算項目的分類與財務會計的分類就不同。這需要兩個體系的對接。
比如現在基本沒有確認資產和負債,只體現了收支。沒有資產和負債的概念,也沒有相應的體系。要編資產負債表,就要從原始憑證和會計科目的設計等基礎開始。比如有的政府名下的大樓和土地,因為產權確定等復雜問題,使用十來年了也沒有確認為資產,依然停留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所以,要推行政府會計體系,就要從原始基礎上開始做。
分類的問題也很重要,比如收入和支出的分類。現在的分類太粗,就象很多人反映的一樣,政府財報看不清楚,很多收入和支出沒有相應的賬戶來計量。那就要先從基礎入手。
一要從最原始的會計科目設計開始動手,二要分類更細致。不過,做過內控制度建設的單位會好些,因為從管理的角度已經把原來的預算項目分解得很細了。
所以,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的推行可以以內控為基礎。
最起碼,要通過財務會計制度讓我國的政府部門能夠編制出資產負債表來。
趙西卜:我也認為出臺政府財務會計制度,至少應該在資產分類、內容及其計價,負債范圍、分類及其內容與計價,凈資產分類及其內容,收入分類、構成及其計價,費用分類、構成及其確認計量,政府財務會計信息與政府預算會計信息的調節內容與方法等方面下功夫。
石英華:財務會計制度和政府會計準則都是政府會計規范,上連預算法和會計法,下連各單位各部門的財務管理制度。如果要全面完善政府財務會計制度,需要把它放在一個整體的制度框架內研究改革和制定,避免片面性和制度的不連貫性。
張琦:我想可以像2001年那樣,以企業會計制度的形式出來。因為準則體系出臺是一個長期系統的過程,這不太現實,也不利于我們盡快推行,同步出臺一個實操性更強的制度去配合準則的研究和制定,是很必要的。
在內容方面,可以規范政府會計核算中需要的大部分科目,也可以對普通的業務如何處理做出說明。當然,制度不會是百分百地覆蓋到每一筆業務,因為這需要一套全面的準則體系。
在這個制度推行之后,起碼可以編制出資產負債表來了。配合現有的預算會計制度,相信能夠較快地出臺一個偏向財務會計的規范制度。
《中國會計報》:怎樣設計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的框架,更適合我國國情和未來的發展趨勢?
徐元元:在制定政府會計準則的路徑中,需要充分考慮我國的社會政治環境、改革起點、改革目標。
政府會計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為此需要明確政府會計的長期目標和近期目標。長期目標引導政府會計改革的最終方向,而近期目標是兼顧了當前的現狀和循序漸進的改進進程而制定的。
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的長期目標應該是履行公共受托責任和滿足決策有用性需求,實現資源約束下的可持續發展。近期目標可以設定為兩階段:第一階段,在當前預算會計信息的基礎上,增加財務會計信息,使財務會計信息與預算會計信息并重,既反映預算收支的合規性,又能適當反映政府財務狀況和績效管理水平;第二階段,隨著政府會計改革進程的推進和會計核算基礎的改進,擴大政府會計所提供信息的深度和廣度,提升成本信息和績效信息的含量,達到對于預算收支、政府財務狀況、運行績效、持續運營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的充分和綜合反映。
石英華:目前,很多國家都有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公開制度,我國需要從兩個方面來完善。
一是法律方面,公開的信息必須是權威的審計鑒證機構審計過的,信息公允性有保障,信息真實可靠。
二是會計信息要有可比性,從橫向和縱向都要有可比性。這需要在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設計上下功夫。
具體準則“面世”有先后
《中國會計報》:根據財政部會計司的2015年工作要點,2015年將開展政府會計具體準則的制定,請問哪些具體準則更應第一批出臺?
劉永澤:從具體準則來看,資產和負債這兩個準則是最重要的。最主要的還是資產負債表,要摸清家底?,F在最需要的是具體制度,先做起來,成熟了可以變成準則。現在還是缺乏實踐中的經驗。
張琦:基本準則出來之后,幾個會計要素的具體準則肯定要配合,資產、負債、成本以及政府財務報告和預算報告這幾個準則是要出來的,因為這幾個準則可以覆蓋政府部門大部分的業務活動。
徐元元:具體準則是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的主要構成部分,借鑒國際上不同政府會計準則以及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經驗,可以將具體準則分為財務報告類準則、會計要素類準則和特殊業務類準則三類。
財務報告類準則規定政府財務報告的目標、模式、核算基礎、內容和附注等。會計要素類準則主要是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的披露做出具體規定,包括資產類、負債類、凈資產類、收入類、費用類準則等。
特殊業務類會計準則主要是對政府某些特殊業務的確認、計量與報告做出規定,包括衍生金融工具、風險與債務減值準備、政府融資租賃等準則。
另外,政府會計還需要特別關注的是預算信息和基金信息的提供。鑒于預算信息的重要性及其與財務信息的本質區別,我國需要以準則形式對預算信息進行單獨規范,并對協調預算信息與財務信息之間差異的方法進行界定。
當然,不同政府基金涉及的計量焦點和會計要素可能不同,我國在對基金進行規范時,需要根據基金設置的目的和會計核算主體、報告主體的界定來明確政府不同基金的核算和報告。
《中國會計報》:您對資產具體準則的制定有何看法?
劉永澤:有關資產的具體準則確實很重要。比如,土地的計量就涉及到使用公允價值計量還是歷史成本。而摸清家底,一要確定數量,二要評估計價。政府部門就好一點。
而自然資源的計價肯定是要做的,這是比較難的。其中,企業資產如何分類,有沒有無形資產,都需要考慮。計價基礎也需要深入地研究。
在企業財務會計中,資產是可以計量的,是一種經濟資源,能給企業帶來現金流入。
那么,政府會計中資產的確認和計量條件是否會不同,這都需要深入探索。我覺得可以先分步進行,讓政府部門包括事業單位的綜合財務報告先行,報告出來之后,建立一個匯總制度。匯總所管部門的資產負債表,再加計本級的政府資產負債數據,就基本上可以得出政府一級的資產負債情況。
從實施角度來看,先在政府部門實施,理論研究可以同時進行,但實施層面還需要成熟。
張琦:基本準則最重要的是把最迫切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反映出來。而具體準則可以漸次推出,或者在我國實踐中完善之后再推出。
目前,在基本準則中,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是直線法,而不是像企業準則那樣有多種方法的選擇。自然,折舊方式是越完善越好,但也要看現在有沒有相關迫切的需求。目前,很多單位都沒有提折舊,在大家都沒有接受折舊觀點的時候,就使用復雜的折舊方法沒有太大的意義。其實,目前最大的資產問題是存量資產和增量資產之間的關系。比如,如果現在提折舊,已經使用過的舊資產怎么提、怎么追溯調整,新增的資產怎么提,這是更頭疼的問題。
對于資產類準則的制定,應該先做清產核資,全面摸底之后再向前推進。其實,現在財政部出的政府會計財報改革方案還是比較務實的,一方面準則要制定和設計,另一方面在準則出臺之前,通過制度去解決一些比較關鍵和重要的問題。
趙西卜:政府會計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所規范的內容和方法是框架性原則,并未涉及如何提及折舊、是否需要進行減值計提等具體問題。但從財務報告需要報告收入、費用等信息的基本要求看,資產折舊、資產攤銷以及是否需要進行減值計提的內容是不可回避的。相信未來時期制定與基本準則相配套的具體準則時會有詳細的規范出臺。
在這方面不能完全借用企業會計的做法,主要原因是政府目標與企業目標并不相同,會計方法的引用必須與主體目標相結合。
比如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政府對于那些可能出售或變現的資產是需要計提折舊的,一方面可以反映政府運行耗費,另一方面能夠提供資產價值,為政府資產價值管理提供基礎。而對于那些不需要變現或無法變現的資產,進行折舊計提并無太大意義。這類資產在管理上需要提供的是資產的服務潛能,可能更需要非財務指標信息加以判斷。
因此,未來制定相關的具體規定時需要對不同資產目的和不同性質的資產做出不同的規定。
《中國會計報》:您對負債具體準則的制定有何看法?
李建發:負債準則確實比較難。難在政府跟國有企業之間沒有分清職責和界限,比如政府常常通過融資平臺或者國有企業發債,那職責就沒法分清楚?,F在人們對負債的認識也有很大偏差,都只看到現實債務,對潛在的、或有的債務都沒有概念。這些方面都對負債準則的制定有較大阻礙。
姜宏青:應該專門建立地方政府債務會計,對于專門項目的長期債務專設會計主體進行全面核算和披露。
多措并舉推行更合國情
《中國會計報》:政府財務會計制度如何推行,更能適合我國國情,也更能為今后政府財務會計制度的完善奠定好基礎?
李建發:一是全面考慮哪些主體的財務活動要納入到政府會計。比如代政府融資的融資平臺,算企業還是行政單位。所以,首先要區分清楚納入的主體。
二是對政府的資產、負債、收入等內容要界定清楚,否則內容就不完整。這兩方面都很重要,基本上可以很好地構建起政府會計體系。
而政府財務會計要推行,最好是自下而上,比如從縣級開始,逐步到地市和省一級。因為政府財務報告的基礎在基層,摸清基層的情況才能做好這一工作??梢韵葟男姓聵I單位開始推行。在推行政府會計準則之前,一定要進行清產核資,摸清政府的家底。
當然,這不僅僅是會計界自己的事。這是一個制度的重大改革,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特別是地方自行發債后,如果沒有健全的政府財務會計體系,沒有完整的財務報告,就會出現很多問題。
劉永澤:一是建立好內控制度。從實踐中來看,內控制度建設起來的行政部門,能更容易地推行政府會計準則體系。這是因為內控與政府會計關系很密切,通過細致的流程設計可以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二是需要清產核資。這就涉及到評估的問題了??峙乱幸惶着涮椎脑u估制度。比如自然資源的定價、無形資產的定價等,都需要清產核資,進行評估,否則資產的價值無法確定。三是人員培訓,因為現在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人員素質還達不到相關要求。
另外,要像企業一樣,年終必須有報表編制出來。需要建立一個監督機制,或者是引入審計制度。否則無法落實。在審計方面,是引入社會審計,還是國家審計,也需要思考。
而且,要能推行下去,必須要有制度的規定。有了制度,各部門才會積極主動地奠定基礎,才能向下推行。這需要多部門建立聯席機制才能強有力地推行下去。
石英華:這要從兩方面入手。
一是要做好頂層設計,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各有各的情況,差異大,較為復雜,因此準則和制度要設計好。
二是要選取試點,做好試行試編,先在財政管理和財會基礎好的地方和部門試運行,發現問題及時反饋、解決,再大范圍推廣。
徐元元:我也認為可以在部分城市試點,并逐步推廣。在現行政府會計制度的基礎上,暫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和相關報告標準,編制出反映一級政府整體財務狀況的財務報告,逐步按照準則要求進行核算和編制報告。
出臺相關具體準則及應用指南,完善報告體系,以便于指導實際工作。
張琦:聯席機制很重要。比如折舊的問題,會計部門只能優化會計規則,實際中涉及到很多部門。如果會計制度規定要計提折舊,資產管理部門就要配合進行資產的管理。這需要一個跨部門的機制來協調配合。現在我國遠還沒有達到這個地步,需要幾個部門建立一個聯席機制進行協調。
除了聯席機制和試點,前期還需要拿出一個簡易的方案來,一步步推進。在目前的實踐中,最需要考慮的是與預算會計體系的銜接問題。
一.基礎建設
200*年是我校各項改革迅速發展的一年,教學、科研、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為我們搞好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證。我們審計處認真貫徹落實審計廳、教育廳等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在做好審計工作的同時,積極配合其它各項工作的開展。堅持"完善自我,提高認識"的原則,努力完善審計制度,健全審計機構,調整人員結構。 3.調整人員的知識和年齡結構,新增專業審計人員xxxx(均為應屆本科畢業生),加強了審計隊伍建設,一名同志獲高級會計*資格。經驗豐富的老同志和積極上進的年輕人相互交流、相互學習、以老帶新、新老結合,形成了一支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較為合理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審計隊伍。
二.學習及培訓
強化措施,進一步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使我校每個內審人員都真正成為"思想領先、業務過硬、技能嫻熟、務實高效"的工作高手。
1.派一名同志隨同教育廳考察*赴法國等國外學習考察,獲取了大量審計工作信息及先進工作經驗。
2.與南京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河南大學等省內外高校相互交流,共同探討審計工作新思路。
3.加強自身業務素質的學習,積極進行學術研究和探討,公開發表專業學術論文4篇。
三.參與后勤改革
隨著高校后勤管理社會化改革的深入,我校后勤集*已逐步成為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我們參與制定了一系列后勤改革的規章和措施,同財務處、后勤管理處一道,對集*每個中心進行了成本核算,并結合外校經驗,根據本校實際,制定了各項定額標準,為推動學校的后勤改革和發展起到了應有的作用。
四.參與校辦產業改革
"科教興國"和"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這一戰略的提出,給以高科技為特征的高校校辦產業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但是由于校辦企業的利益和學校的利益并不完全是一致的,企業內某些同志往往會為了個人利益或小*體利益而致學校利益于不顧,很難保證學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面對這一現狀,我們會同財務處、企業管理處一道,參與制定了校辦產業改革工作的相關文件,對校辦每個企業進行了清產核資,摸清了企業家底,改善了經營環境,明確了經濟責任,提高了經濟效益,為領導提供了決策依據,為學校的改革和發展做出了貢獻。
五.參與各項招投標工程及政府采購
隨著學校改革的迅速發展,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內部監督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學校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是與市場緊密相聯的,要實現對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工作的有效控制,就必須用各項規章制度來規范和約束。我們參與制定招投標程序及學校物資采購工作的相關規定并監督實施。在招投標工作中真正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物資采購工作,審計處自始至終全過程參加,充分發揮了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的監督作用。一年來共參與招投標項目及物資采購項目11xxxx項,監督簽訂經濟合同5xxxx份,涉及金額近千萬元,為學校節約資金13xxxx萬元,規范了學校物資采購行為,維護了學校的經濟利益。
六.具體審計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搞好內審工作,按照審計署提出的"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原則,穩步推進審計工作深入的開展。 2.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4項,提出合理化建議2xxxx條,查處應交未交學校資金共計16xxxx元(其中家電公司107.xxxx元;機械廠29.9xxxx元;印刷廠16.2xxxx元;文體用品公司8.2xxxx元),現基本已全部追回。
3.經濟責任審計是為了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正確評價其經濟責任、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保障國有資產增值而實行的一種監督管理制度。一年來我們開展經濟責任審計4項,既澄清了廠長(經理)任期內的各項經濟責任,同時又為企業和學校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和措施,促進了企業的經營管理,為校領導提供了決策依據。
4.基建審計:隨著我校辦學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基礎建設項目資金的投入繼續增加,全處同志克服人員少,任務重,審計事項跨度長的困難,以我校自身的利益為出發點,緊抓工程項目審計,從工程的招標、施工到竣工驗收結算的每個環節,實行全面審計,從中發現存在虛列工程項目,多計工程量,高套定額和多結算工程款諸多問題,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糾正、整改。全年共審計基建、維修、裝飾工程項目34xxxx項,審計金額500xxxx萬元,審減金額16xxxx萬元。為學校挽回了經濟損失,維護了學校合法權益,有效地規范了工程項目的管理。
5.科研工作是高校發展的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我們集中力量加強對科研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使這些資金充分發揮作用和效益。一年來我們開展科研經費審簽11項,促進了科研工作的發展。
6.全面開展審計工作,對全校教職工關心的熱點、重點問題進行審計監督。開展住宅樓工程財務決算審計25項,糾正不合理費用支出xxxx多元,并在《后勤通訊》上加以公告,切實維護了廣大教職工的利益,開展專案審計1項,糾正違紀資金1xxxx萬元,建議并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嚴肅了黨紀國法,受到了全校教職工的好評。
7.積極開展對外聯系,經常性的和省內外高校合作,繼續保持與兄弟院校的友好往來,共與兄弟院校合作開展審計項目2項,既查清了問題,又達到了相互學習,相互交流的目的。樹立了我校形象,提高了我校知名度。
七.工作體會
1.領導的重視與支持是搞好內審工作的關鍵。領導的重視程度越高,內審工作就越有依靠,發揮的作用也就越大。我們在認真做好工作的同時,注重同上級領導的交流,不定期匯報工作情況,爭取領導的信任,取得了領導對內審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校領導對審計工作倍加關注,對審計的組織、人員的調配予以大力支持,對重大問題的定性與處理親自過問,對審計報告認真批閱,及時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具體要求,為審計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了有力保證。
2.健全的審計機構,合理的人員結構及知識結構是做好審計工作的基礎條件。在校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幫助下,審計機構不斷得到完善,辦公環境大大改觀,工作效率明顯提高。審計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專業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的工作?,F在我們審計處共有專業審計人員xxxx,其中高級會計*xxxx,高級審計*xxxx,會計*和工程*xxxx,今年又新引進應屆本科畢業生xxxx。合理的人員配置和人員結構便于工作的順利開展,為我校審計事業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3.內審要樹立服務意識。內審工作的性質決定了審計工作必須堅持監督與服務并重,寓監督與服務之中。內部審計歸根到底是一種內部管理行為,它的目標是為了加強內部管理,為管理者服務。結合學校實際,內審工作的監督、評價、控制職能都必須著眼于為學校經濟發展服務,把服務意識融于整個審計過程中,在做好監督的同時為領導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
一、倡導綠色會計核算,建立全方位環保體系
中國要構建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會,急需綠色會計核算與綠色審計監督(簡稱綠色核算監督)。在中國實施綠色核算監督,是實行綠色循環經濟的體系保障,是構建全方位環保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進行節能降耗的綠色核算,提高資源利用率,實施真實綠色財富的綠色審計監督,才能防止資源耗竭、環境污染,實現綠色GDP增長,才能確保我國循環經濟核算戰略的實施。綠色核算監督是以經濟與環境的和諧為目的而發展起來的一種全新的經濟核算監督,是一種循環經濟再生產和自然環境清潔生產有機結合的良性循環發展核算監督,是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產物。綠色核算監督內涵廣博,包括綠色統計、綠色GDP、綠色會計、綠色審計、綠色融資、綠色資本、綠色稅收……等核算監督。綠色核算監督已成為現今國內外經濟可持續發展理論研究的主流。中國總會計師雜志社劉麗君社長在《肩負媒體職責 倡導綠色核算》中指出,綠色GDP核算呼喚催生了我國綠色會計核算的發展,已在我國刮起了一股綠色會計風?!吨袊倳嫀煛冯s志作為中國一級財會類雜志,肩負媒體的光榮職責,早在2003年創刊第一期就推出了關于綠色會計的文章,介紹我國綠色GDP核算和綠色會計核算理念;倡議媒體進一步加強對綠色GDP核算和綠色會計的宣傳;普及綠色經濟知識;報道綠色核算和綠色會計的學術成果;探索綠色核算和綠色會計的發展方略。為綠色核算和綠色會計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提升全社會對綠色GDP核算和綠色會計的認同,推動中國綠色會計事業的發展。
二、自然資本核算觀
自然資本是認識環境和環境環保的一個新視角,環境是一種具有很大價值的資產,保護環境就是保護自然資本。將自然資本計價明確納入資源環境與綠色核算體系中是綠色核算監督的重點與難點。把自然資本納入資源環境與經濟核算體系的觀點,首先來自《中國21世紀議程》中的“自然資本”和環境是自然資本來源的觀點。世界銀行于1995年首次引用了“自然資本”概念,公布了“擴展的財富”指標,并以此作為衡量全球或區域發展的新指標。擴展的財富中包含了自然資本、生產資本、人力資本、社會資本四大要素。而由資源、生命系統和生態系統構成的自然資本的涵義共有三層意思:第一層是自然界給人類提供的可供開發利用的各種自然資源;第二層是由動植物、微生物構成的生命系統;第三層是自然資源和生命系統構成的能夠給人類和全部生命系統提供服務的生態系統。因此,自然資本核算觀也就是概括了為支持生命系統的生態系統的總和的綠色核算觀,也就說自然資本是有價值的,要把自然資本納入資源環境經濟核算觀。
三、“零排放”綠色GDP核算法
現行的GDP核算體系只反映了經濟活動的正面效應,沒有考慮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導致的經濟損失,因而無法真實地評價經濟增長趨勢及社會財富積累。該體系還助長了一些地區為追求GDP增長而破壞環境、過度使用自然資源的行為,并從根本上動搖了全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基礎。為克服傳統GDP核算體系的缺陷,應對目前日益嚴峻的資源與環境挑戰,利用全新的綠色GDP核算體系替代傳統GDP核算體系已經逐步成為一種共識。在中科院首席科學家牛文元教授綠色GDP扣減核算法的基礎上,環保專家鐘定勝提出了運用“可持續、效用衡量、橫向可比、數據采集”四大原則進行社會總效用衡量的“零排放”綠色GDP核算法,備受人們關注。該方法針對國民經濟生產中每個可能造成環境生態損害的環節都采取了虛擬環境修復措施進行彌補,因此它核算的是凈社會總效用的增加情況。由于引入了社會平均治理費用來計算虛擬環境修復部門的修復費用計量核算,因此,這個核算方法不僅操作上簡便易行,而且數值核算上相當穩定,基本滿足數據可獲得性原則和橫向可比性原則,同時它又能從整體上較為準確地反映全社會經濟福利的真實產出狀況,可稱謂真實可信的“零排放”綠色GDP核算法。
四、宏觀環境會計
宏觀環境會計是以國家為核算主體,利用會計核算的原理與環境經濟核算的結果,對一國經濟活動對資源與環境的影響(使用、消耗)進行貨幣(輔以實物)核算。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會計系耿建新教授與宏亮博士從宏觀環境會計概念出發提出自然資源耗減估價方法進行案例分析,使入耳目一新。他們用自然資產的價值,使用未來凈收入的現值估價的現值法、使用者成本補償視同資源耗減的使用者成本法、自然資產的租金凈價格法、推導出全新自然資源耗減的估價公式。把此公式運用于煤炭行業的上市公司“河南神火煤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神火股份”)及石油天然所行業上市公司“遼河金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遼河油田”),具體的資源耗減估價之中,這種對自然資源耗減估值方法的適用性與可行性進行探索性的實證研究在我國尚屬首例。
五、森林資產會計核算
多年來森林資源的長期無償使用亂砍濫伐造成森林銳減,生態失衡水土流失,物種減少洪水泛濫引人關注。實行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進行森林資產會計核算,是適應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林業內部改革的必然趨勢;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條件?!吧仲Y產管理”的實質就是實行森林資產會計核算管理,是細化林業分類經營管理體制、理順林業產權管理制
度、適應中國“國情”的對森林實行的科學管理。四川省林業廳財務處退休干部陶仁川的《森林資產會計》觀點鮮明務實,是對森林資產“公允價值”核算方法的重大突破,使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成為可能?!耙杂摴来龠M核算”的方法(即:市場價或公允價值核算),解決了森林綠色會計核算計量難題。其核心是以產權單位(即國有、非國有林業企事業)的森林資產,經首次評估確認其價值量(即清產核資),以后按森林的自然生長規律(即生長率)來計算增值額,該方法無論理論上、具體操作方法上都有了根本性突破。
六、綠色會計應用
隨著現代工業的迅猛發展,公司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不考慮自然資源的優化利用和自然環境的承受能力,致使人類的生存環境日益惡化,空氣污染日趨嚴重,自然災害頻繁發生,全球氣候遭到改變,將直接危及整個人類社會生存。對環境問題的關注必將引起了會計領域的一次綠色革命。通過對環境會計在公司環境管理中的應用分析,將環境活動納入公司會計核算體系,在傳統會計的基礎上利用會計手段來計量、反映和控制社會環境資源,披露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及公司環境責任的履行情況已成為大勢所趨。南開大學環境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郝冀認為,綠色會計核算應用能達到此目的:實現環境投資核算可以幫助其降低經營成本,避免未來的環境負債,提升公司綠色產品商譽,增加企業綠色利潤及社會環境效益。綠色會計應用是一門綜合性很強的邊緣學科,它所反映和控制的對象極其復雜,它的間接對象是環境資源的物流運動,即從環境資源的形成、獲取,到環境資源的開發創新的整個過程;它的直接對象是環境資源的價值運動,即環境資源價值、環境資源的耗費、環境資源損失、環境資源成本、環境資源的經營開發收入、綠色收入和綠色利潤等。
七、綠色核算研究倡議
“綠色”是生命之色,“綠色”是人類生命力的象征,“綠色”是21世紀信息知識經濟時代的代表色,“綠色”以生態及環境的代名詞深入人心,向一切舊傳統經濟觀念發起了綠色文明挑戰。為全面加強中國綠色核算與監督課題研究,特提出綠色核算研究倡議。
1.倡議在中國會計學會環境專業委員學會的領導下成立“環境會計研究課題組”,率先組織熱心于綠色核算與監督研究的專家學者,與環保專家密切合作,共同攜手開創中國綠色核算研究新局面。
2.倡議樹立綠色GDP科學發展觀,積極為會計法及注冊會計師法修改工作建言獻策,建議增加綠色會計及綠色審計內容。
3.倡議開展中國綠色核算與監督信息電算化研究。為嚴格執行環境評價法,開展企業IS014000環境認證、綠色會計核算、綠色審計監督工作服務,爭做構建中國和諧社會的促進派。
4.開展企業環境報告披露制度研究。將爭創資源低消耗、污染零排放的綠色企業的綠色核算調研列為首要研究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