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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縣農村信用社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會計統計部,負責信用社清償性、流動性等日常風險的預警、跟蹤、監測,在出現突發性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工作措施,確保處置效果,避免風險進一步擴大。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主任由×××同志擔任。
二、工作職責
1.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上級有關部門工作安排,對全縣農村信用社支付風險和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體領導及具體部署,妥善處理協調各方面關系,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情況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2.會計統計部負責統計分析、報表報送和資金調撥工作。統計監測并合理匡算、調配聯社準備金帳戶、聯行帳戶、同業存放帳戶資金余額,確保各帳戶均能保證正常支付;及時向各有關部門報送風險情況報表;做好突發性風險的預測預警工作,適時向聯社提出申請拆借資金或動用存款準備金建議;具體辦理緊急支付資金的調撥。
3.業務發展部負責全轄的資金的調劑工作,根據資金頭寸余缺狀況控制貸款發放,在處置支付風險和突發性事件時,要停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并適時向人民銀行申請緊急頭寸再貸款。
4.稽核監察部負責監督內控制度執行工作,稽核檢查工作要做到“橫查到邊,縱查到底”,落實制度,嚴防死守,防范經濟案件發生。
5.安全保衛部負責現金押運、調撥,履行并督促《防范暴力侵害預案》的實施,做好營業網點的安全保衛檢查督導工作,嚴防各類案件發生。
三、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原則
1.堅持依法、快速、高效、穩妥的原則。鑒于支付風險和突發性事件有波動性、擴散性的特點,要求信用社內部保持穩定,對外敞開兌付,絕不允許出現限付、拒付現象。
在處置某一信用社風險工作期間,其他信用社營業網點(包括被處置網點)必須保持正常營業,必要時可延長營業時間。
2.堅持保密原則。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要按照職業道德和組織紀律要求自己,嚴格保密,未經領導小組批準,不得向外界披露風險情況。
3.堅持統一口徑的原則。在處置突發性事件過程中,信用社各部門要統一口徑,做好對群眾的解釋、安撫工作,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力爭在風險初期,采取各種處置措施,盡快控制勢態發展,將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風險蔓延擴大。
4.堅持聯社自救,系統互救和外部救助相結合的原則。
四、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1.風險報告。信用社在發生支付風險和突發性事件時,要立即報告縣聯社。
2.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并核實情況后,要立即啟動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進行自救,同時向縣監管辦事處和縣人民銀行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所涉及的機構名稱、地點、時間;事件的發生原因、性質、等級、可能涉及的金額及人數、危害程序、影響范圍以及事件發生后的社會穩定情況;事態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損失及擬采取應對措施。
3.現場辦公。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立即趕赴現場了解情況,分析原因并妥善處置,盡快控制勢態發展。
4.處置突發性擠兌事件的應急資金的組織。
(1)縣聯社內部組織調劑、調撥資金。
(2)加強存款組織和貸款回籠工作。
(3)向兄弟聯社申請拆借資金。
(4)向人民銀行申請緊急頭寸再貸款。
(5)向縣人民銀行申請動用存款準備金。
5.總結報告。在突發性事件平息之后,聯社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對突發事件及處置工作進行評估與總結,內容包括發生突發性事件的情況和原因,造成的社會影響、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等,并將書面報告上報縣監管辦事處和縣人民銀行。
五、責任追究
農村信用社發生支付風險和突發性事件,相關責任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或紀律處分:
1.故意隱瞞風險情況造成風險蔓延擴大和形成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
2.發生支付風險和突發性事件后未及時向聯社報告的;
3.未經批準向外界泄漏風險情況釀成不良后果的;
當發生突發事件時,有關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局綜治辦和局領導,同時由綜治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突發事件發生后,全體人員要在“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集中人力、物力并根據工作方案及時處理,力爭將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針對不同性質的突發事件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緊緊圍繞保證生命財產、維護穩定安全這個中心,有條不紊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其處置原則是:遵循法律法規、依法處置的原則;疏導為主、講求方法的原則;情報信息通報原則。
二、組織領導
局成立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由鐘文達局長任總指揮,紀檢組、綜治辦、辦公室、法規股有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副局長為辦公室主任。
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組織、領導、協調各工作小組對局內發生的各種突發性事件進行有序處置,并及時將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
三、工作要求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二)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
(四)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單位全體干職工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六)平戰結合、體制創新。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與人民防空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發揮人防資源(戰時防空、平時防災)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作用,通過體制創新,為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保障。
(七)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四、預案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函》以及《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制定本預案。
五、應急處置步驟
(一)信息報告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在規定時間內如實向上級報告,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同時通報有關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二)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的預案和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三)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或者需要其他單位部門協調處置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應向上級提出建議,安排相關部門給予協助,并經上級批準后啟動相關預案。
(四)指揮與協調
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由局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組織相關股室和人員根據上級的安排采取相應的行動,并堅決完成本單位在處置過程中的工作任務。
需要本單位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應積極配合由該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業務主管部門,予以協助。
(五)緊急狀態
發生或者即將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依照法定程序辦理。
火災安全專項應急預案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機制,明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程序、職責和措施,切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員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財產安全,及時、有效、正確地實施應急救援。根據國家的有關安生生產的法律法令,結合本公司實際,制訂本應急預案。
第一條、突發性事件的內容
1、預防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近期主要是預防火災安全;
2、預防疾病;
3、預防食物中毒;
4、突發性工傷事故。
第二條、突發性事件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余樵
副總指揮:
成員:
2、總指揮、副總指揮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全面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受傷人員現場搶救及護送轉院等工作;
3、保安人員負責現場滅火、警戒、道路管制、疏散引導、治安保衛、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等工作;
4、行政部負責指揮、組織人員現場救火和事后現場保護,協調政府有關部門調查了解事件發生的原因和事件結果評估,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5、生產部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一切安全事宜,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支援;
6、在緊急狀態下,各部門負責按制定的應急預案及時、準確地實施生產、電器等設備的緊急停用及相關事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盡量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7、浙CV3465、浙C0658、滬D56409、浙CV6782為應急救援指定用車,在接到指揮部救援指令后,必須火速趕赴現場集結待命。
第三條、應急保障措施
1、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快速反應、協調作戰、單位救援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配備、配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經常性地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長期處于良好狀態,當前重點是要定期檢查滅火設施,排查安全隱患,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常識教育,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能培訓,每年舉行一次安全救援演習,提高員工處置突發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確保公司各處消防通道暢通無阻,一旦發生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可以依法支配、統籌、調動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裝備、器材、物資等資源;
5、災害發生的部門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實施救助,并立即報告總指揮,同時報警:火警119、中毒疾病120、傷害事件110。
第四條、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職責
1、日常管理、一般突發性事件由行政部負責,其他各部門協助;
2、發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開展工作,行使工作職責;
3、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救援行動,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五條、任何員工都負有保護公司生產設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損壞的義務,嚴禁任何人亂用和損壞安全設施。
第六條、各部門都應積極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在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的第一時間內必須及時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并積極組織、實施救助,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實施救援,并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七條、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定期開展應急救災演習活動,提高全員自救、互救能力,為應急預案的實施打好基礎。
第八條、凡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肺結核、甲肝、乙肝等)的員工,應及時治療和休養。
第九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嚴格執行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應急救援的緊急指令,全力以赴參與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火災安全專項應急預案2
一、一般性火險
一、宿舍內發現起火,學生一方面組織滅火,一方面立即派人報告值班教師。
二、班教師立即趕往火險地點,利用滅火器火消防栓進行撲滅。
三、另一值班教師組織學生有序的撤離宿舍到安全地帶。
四、各宿舍長負責組織本宿舍成員按順序離開宿舍。
五、樓梯口對應宿舍的宿舍長負責本層及樓梯秩序,以免發生
人為擠壓造成人員傷亡。
六、全體住生心理要鎮定,不要發生恐慌。
七、值班教師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八、值班教師負責按宿舍清點人數。向有關領導匯報安全撤離人數。
九、撤出人員集合地點在籃球場。
二、嚴重性火險
一、一值班教師負責組織滅火隊及時滅火。
二、另一值教師負責報火警電話:119、及報急救電話:120。然后負責組織學生有序的撤出。
三、樓梯口對應宿舍的宿舍長負責本層及樓梯的秩序。
四、沒能及時撤離宿舍的宿舍長要穩定人心,組織本宿舍成員自救。高層的不能跳窗戶,要等待救援人員及時救援。
五、值班教師負責在籃球場按宿舍清點安全撤離人數。
六、值班教師及時向領導匯報并告之安全撤離人數。
火災安全專項應急預案3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教師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消防安全常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防范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救設備等物資準備工作,強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安全穩定。
2、滅火行動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利用學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關設施,全力進行撲救。
3、通訊聯絡組及職責
組長:江年杰
副組長:黃書斌張獻衛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迅速與學校保衛處或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引導人員和設施進入事件地;撥打119消防電話,聯絡有關部門、個人,組織調遣消防力量;負責對上、對外聯系及報告工作。
4、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引導有關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并負責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5、安全防護救護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利用現有器材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聯系有關醫院搶救。
二、應急行動
應急前準備:
領導小組依法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消防救護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應急任務。
應急過程行動:
1、領導小組得悉消防緊急情況后立即趕赴本級指揮所,各種救護隊伍迅速集結待命。
2、通訊組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疏散組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筑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3、滅火行動組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4、滅火行動組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供電輸電、保管室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5、安全救護組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災害。
6、安全救護組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并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7、滅火行動組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的發生。
三、火災后有關行動
1、加強對廣大師生的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家長的思想穩定工作。
2、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學校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學校火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火災安全專項應急預案4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促進生態文明,根據《省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落實,建立機構
撲救森林火災要求指揮靈,隊伍精,組織機構健全。鑒于人動,經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調整鎮森林防火指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擔任組長,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副鎮長為副組長,指揮所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政府二樓,各村也應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做到組織機構落實,任務明確。
二、分片負責,明確任務
各村必須牢記自己的防火責任段和重要險段,村主要是楊家嶺山頭;村南至寶塔村,北至縣炸藥倉庫,全長2公里,此段為縣工業園風景山,防火極為重要;村從至山腳xx村林場全長3公里,主要險段在山腳和林場;村從至到,全長4公里,主要險情在和。
三、落實撲救隊伍,備足撲救器械
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組織撲火隊伍,備足撲火器械,落實車輛,服從鎮指揮所的統一調派。
1、鎮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各村務必組織一支30人的撲火應急分隊,花名冊及聯系電話報鎮指揮所。
2、各村落實汽車一輛,鎮落實汽車二輛,實行統一調配。
3、鎮人武部備好40套作訓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壺。
4、各支隊伍人員要求思想作風過硬,身體素質較好,有一定撲火經驗和技術,備好相應的撲火工具,達到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目的。
四、撲火預案,搶險措施
1、當火險等級進入四級,鎮指揮所進入24小時值班,三個村要派出護林員、防火員進行全天巡邏。
2、重要節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節、清明節期間,各村對林區墳地集中的地域要派專人看守,防止因上墳燒紙引發火災。
3、一旦發生火災,各村要迅速上報鎮指揮所,說明火災地點、方位,鎮上報縣防火指揮部,同時快速集結撲火隊伍,由各村書記、主任帶隊,按指定地點集中,服從鎮防火指揮所統一指揮。
4、各支隊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行動要快,撲救及時,方式方法得當。
火災安全專項應急預案5
一、安全應急預案指導方針是: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快速反應,聯動處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景區首要任務,層層落實責任,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對各種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二、建立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安全應急值班電話和安全應急救援分隊
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長:梁星(集團總經理)
副組長:楊宏兵(景區經理)
童光巖(景區總經理)
趙富軍(集團安保部經理)
成員:周志軍(景區主管)
童寧(景區安保部經理)
董志學(景區主管)
安全應急值班電話(24小時):03135151548
安全應急救援分隊組成人員:
楊宏兵(安全應急救援隊隊長)
全體安全應急救援分隊隊員(共11人,附名單)
三、應急處置程序:
1、發生情況和報告
一旦游客在景區內因道路交通事故、火災、強風、雷擊、冰雪災害或因滑跌、落水、疾并食物中毒造成人員傷亡,以及遇險、迷途走失等報警求助緊急情況,各工作點(崗位)員工要迅速報告本部門主管(負責人),部門主管(負責人)根據現場情況作緊急處置并迅即報告辦公室和應急領導小組當日值班領導。對報告已明確發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險情)和人員傷亡的,各級負責人應以最快速度報告集團領導以及相關的公安派出所、交警、旅游質監、安全生產監督、衛生防疫等政府部門。
2、出發救援
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值班領導接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各位成員根據分工做好車輛調度、組織相關人員、準備應急處置裝備(工具)、聯系有關單位等各項準備工作,集合待命。
安全應急分隊隊長以最快速度通知各位隊員。所有應急分隊隊員不論人在何處,無論白天黑夜,必須立即攜帶通訊、照明等應急裝備(工具)趕到指定地點,在應急領導小組值班領導和隊長帶領下,火速趕赴現場,開展救援處置工作。
3、現場處置
⑴情況報告
應急分隊到達現場后,迅速全面掌握了解情況,隨時向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事件性質、發生的時間和地點、人員傷亡損失、救援處置進展以及是否需要后繼人員和裝備支援等情況。
⑵搶救傷員
應急隊員利用攜帶的擔架、急救箱,盡快將傷員(患者)抬(攙扶)至安全地段,由受過醫療救護專業訓練的隊員進行基本情況檢查并進行精神安撫。根據傷員(患者)情況,或送山下景區游客中心休息康復,對重傷員(患者)直接送下花園區醫院診治。
⑶保護現場
設立警戒范圍,安排人員在現場警戒、守候(在搜救傷員和緊急排險時,對現場原始狀態應作好標記標號),等待有關部門來勘察現場。
⑷疏導游客盡快撤離危險地段。
⑸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
4、信息匯總
一、什么是“應急預案”?鐵路制定應急預案主要針對哪些事件?
本條例所稱應急預案,即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危及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的一些突發事件,事先制定的緊急應對處理方案、計劃、措施等。包括對事件的分類、分級,處理主體、原則、程序、措施,應急技術手段、隊伍組織、信息溝通等一整套制度體系。建立預案制度的目的是為加強重大突發危機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重大突發危機事件,將突發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目前我國鐵路制定的應急預案,主要針對以下五類突發事件:一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二是突發鐵路治安事件;三是重大自然災害及火災事故;四是重大鐵路交通安全事故;五是其他影響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的突發性事件。
二、什么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為了及時有效地應對處理鐵路運輸領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條例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精神,要求鐵路運輸企業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三、什么是突發鐵路治安事件?
突發鐵路治安事件,主要是指在鐵路上發生的爆炸、涉槍、殺人、搶劫、重大盜竊等危害鐵路運輸安全的重大治安事件和沖擊鐵路、攔截列車、聚眾哄搶鐵路運輸物資等群體性治安事件。這類事件危害性大、影響惡劣,往往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直接威脅。必須事先做好應急準備,及時發現,果斷處置。
關鍵詞:電力系統;應急管理;安全
一、電力應急管理及其內容
所謂的電力應急管理具體是指在出現電力突發事件時,依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并按照應急處理預案對事件進行處理的過程,其最終目標是確保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縮小事件的影響范圍,保護國家財產和群眾利益不受損害。大體上可將電力應急管理的內容歸納為: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保證重點。首先,要始終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指導方針,強化電力運行的安全管理,并認真貫徹落實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避免各類重大電力生產事故的發生,積極開展停電救援和緊急處置演練,增強綜合處理能力。其次,在國家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通過應急指揮及電網調度機構,組織開展各項相關的應急工作,如電網恢復、事故搶險、應急救援等等。再次,根據分層分區的原則,構建電力事件應急處理體系和完善的恢復預案,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電網供電。最后,在恢復電網供電時,要以電廠電源、主干網架、輸變電設備為重點,并優先恢復重要用戶的供電。
二、電力應急管理的主要問題分析
(一)應急預案體系不健全
現階段,我國除了省一級和主要城市制定了電力應急預案之外,其他大部分地方市縣均存在沒有編制相應應急預案或應急預案編制不健全的問題,使得電力應急管理的可操作性和實戰性不強。地方政府在應對公共電力突發事件時仍然堅持以治理為主的守舊觀念,沒有形成防患于未然的意識,缺乏對電力應急管理的重視程度,一旦發生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極有可能造成災難性的后果。
(二)應急物資管理力度不足
應急基礎設施和應急資源儲備是電力應急管理的支持和保障,是突發事件得以有效應對的物質條件。然而當前,電力應急管理普遍存在應急基礎設施投入不足、救援設備缺乏維護、儲備物資結構不合理等問題,使得應急保障資源極為匱乏,嚴重影響電力應急能力的提升。同時,我國公共財政應急保障儲備資金不足,存在資金補償范圍單一、標準不明確等問題,使得我國在應急管理硬件上的經費資金投入較少,造成電力應急管理技術水平較低,影響應急管理工作的有序開展。此外,我國尚未健全應急管理綜合協調機制,沒有建立健全應急法規和相關政策,從而使得應急基礎設施建設和應急資源供應無法得到切實保障。
(三)應急隊伍建設不完善
電力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不完善,經常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才臨時組建隊伍,使得應急救援隊伍缺乏應急處理、協調聯動和安全防范能力,降低了應急管理的專業化水平。同時,電力企業沒有針對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專業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使得隊伍缺乏應急技能和實戰經驗,導致電力企業對突發事件的處理不及時。
(四)預警水平不高
在電力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過程中,存在著信息傳輸不暢通的情況,導致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信息網絡系統不完善,從而造成了事件應急預警水平較低。由于有些電力企業對突發性事故的預警監測能力較弱,加之對風險的預測分析水平不高,致使自然災害對電力系統的破壞愈發嚴重。此外,技術平臺的支持不到位,信息報送制度也不完善,這直接造成了事故應急預警水平低下。
三、電力應用管理的改進措施
(一)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
電力部門應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重視對工作人員的理論培訓,增強其公共安全和工作責任感。應急預案體系主要包括信息采集管理、應急值守、調度指揮、電子預案、預警辦法、訓練評估等保障系統,這些系統要為電力應急管理提供技術、信息、設施支持,通過優化配置應急管理各項資源,協調各部門工作,從而提高電力應急管理水平。在編制應急預案體系時,要確保應急預案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操作性,明確各類電力突發事件對各類用戶的危害,對重要用戶的突發事件預案進行重點管理。對應急預案實行閉環管理,以應急預案指導突發事件的處理,并以突發事件的處理效果指導應急預案的修訂,提高預案管理成效。電力部門要充分利用應急預案體系有效應對電力突發事件,將財產損失降至最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二)完善應急物資管理體系
電力企業和有關部門應當進一步完善應急物資管理體系,根據應急管理的實際需求優化物資儲備布局,做好物資調配工作,提高電力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處置效率,將電力突發事件對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的影響降至最低。同時,國家財政部門應出臺應急經費政策,給予電力企業在應急基礎設施建設和應急資源供應上的政策支持,促使各級財政部門落實應急資金撥付和使用制度。針對電力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技術密集和資金需求量大的特點,建立應急救災專項資金,使得電力突發公共事件得以有效應對。電力企業還應當在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積極探索電力應急救援市場化發展路徑,向社會提供有償應急救援服務。
(三)強化隊伍建設
想要提高電力應急管理水平就必須不斷加強隊伍建設,除了要引進綜合素質較高的人才之外,還要做好對在崗人員的培訓工作,具體培訓內容應當包括應急崗位管理能力培訓、應急通信能力培訓、裝備使用培訓、專業基礎知識培訓等等。通過培訓逐步提升人員的素質和技術水平,使其能夠更好地勝任崗位工作。
(四)建立完善的預警平臺
想要確保信息傳輸的暢通,就必須建立起完善的應急信息指揮平臺和應急通訊保障系統,在對系統進行建設的過程中,應當遵循標準統一、功能齊全、運行高效的原則,以此來實現監管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決策評估等功能。此外,應以國電應急指揮中心的基礎,建設區域應急指揮中心,以此來提升綜合應急指揮能力。
四、結論
電力應急管理是一項較為復雜且系統的工作,為了避免各種問題的發生,有必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應急管理水平。鑒于此,在電網事故處理的過程中,要將保障電網安全運行放在首位,通過采取各種有效的管理措施,縮小事故影響范圍,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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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時期鐵路警察由鐵路系統轉為公安系統以后,專職化的鐵路警務工作為提高鐵路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制創造了良好的條件,要求應急指揮機制能夠更加迅速的對各類突發事件作出應急反應,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本文主要從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制的一般要求結合鐵路警察的指揮特點,詳細論述新時期如何構建鐵路警務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制,以提高鐵路警察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防止因突發事件處理不當,引發的各類社會事件的發生。
關鍵詞:鐵路警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隨著我國鐵路旅客流量的迅速增長,在列車運行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如危重病人、犯罪行為、列車運行安全事故等等,這些突發事件處理不當不僅會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的損失,還直接影響到鐵路警察在人民群眾當中的威信,還可能影響到列車運營的安全。這就要求鐵路警察在身份轉變以后,更加注重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制的建設,建立完成的層級指揮機構,明確指揮機構的組織以及成員的主要職責,與鐵路系統建立暢通的指揮聯系和固定聯系渠道,確保各類指揮指令能夠及時的下達、接受和反饋,確保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得到及時妥善的處理。
一、鐵路警察應急指揮機制應解決的主要問題與建設要求
(一)鐵路警察應急指揮機制應解決的主要問題
從國內外應急事件的處理情況來看,要想正確處理各類突發事件,首先需要解決的就是指揮機制的問題,這是因為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要求各單位各部門將應急事項納入到統一的機制框架內,在一個平臺上進行溝通和聯系,以形成的指揮機制為基礎提高各單位、各部門之間的協同程度和反應速度。但是指揮機構應該與日常管理機構處理好相互之間的關系,否則很容易出現權責不一致、應急指揮信息不暢等問題,將會直接影響到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這是因為應急工作與日常工作存在明顯的不同,需要一些特殊的部門甚至是其它單位進行協同和配合,而這些單位和部門在日常工作中已經形成的習慣性的程序、資源的調配模式。因此,鐵路警務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制建設的需要確定應急指揮結構在現有的鐵路管理體系當中的地位,明確與現有管理機構的聯系,科學合理的確定鐵路警務應急工作的參與單位、部門之間的權利和責任,以保證應急工作的成效。
(二)鐵路警察應急指揮機制建設的一般要求
一個完善的鐵路警務應急指揮體系必須包括以下幾個基本的要求:第一,健全的指揮機構,明確的責任分工和職責要求。第二,指揮系統應該完整系統,符合應急指揮系統的一般要求,與鐵路和公安各級兩道機構有著密切的聯系和分工。第三,應急指揮系統比較簡化,能夠將指揮命令直接傳達到一線干警或者相關負責人的手中。第四,要有固定的、暢通的聯系渠道,使各部門能夠在接到名的時候第一時間做出反應。第五,應急指揮指令應該井然有序,內容應該具體明了,命令下達應該及時。第六,有著完整的接受、反饋、監督檢查的檔案記錄,記錄的內容應及時準確。這就要求鐵路警務應急指揮體系應該覆蓋全面,構成一個科學的完整的體系,包括指揮決策層的決策指揮、應急事項的智慧中邪、不同單位和部門之間的指揮協調機構等等。一般來說就是從各鐵路公安局、到鐵路局、到車站、到列車的指揮系統。
二、鐵路警務應急指揮系統的組成
(一)決策機構
鐵路警務應急指揮決策機構應該由鐵道部與鐵路公安直屬管理部門共同組成鐵路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應該由應急指揮部負責,應急指揮部成員包括鐵路警察系統負責人、鐵道部主要領導等組成。對于鐵路系統運行期間發生的各類突發性警務時間要承擔應急處理責任,由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應急職責。也就是由應急指揮部接到突發事件匯報以后,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具體負責預案的制定和日常應急管理,特別是對應急能力建設等應急管理工作。在應急指揮部下設立辦公室,由鐵路及公安部門運營安全主要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以及與相關單位之間的溝通與協調工作。應急指揮部具體的職責是:①決定突發警務事件應急的開始和終止;②確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原則和一般要求;③決定或批準報告、通報的范圍、時間、次數,負責人簽批報告或通報;④其它部門就重大突發性事件召開應急專題會議,⑤就列車運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令;⑥其它重大事項。
(二)各鐵路局應該承擔應急指揮分中心
在鐵道部和公安部一級的之外,在各地方鐵路局和鐵道公安部門還應該成立突發警務事件的應急指揮分中心,分中心具體負責實施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各類應急指揮命令,并協調路段內的與地方政府應急反應機制之間的聯系,全面負責實施鐵路警務各項應急處理措施。分中心應該由個鐵路派出所及各鐵路局的調度部門負責人,應急指揮分中心主要起到的是一種上傳抵達的作用,也就是及時將運營過程中的突發性事件上報到鐵道部應急處理中心,同時負責具體實施下達的各項指揮命令。在命令達到之前,還要組織人員對突發性事件做應急處理,制定初步的應對方案,并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命令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并及時向鐵道路的應急指揮中心反饋處理的情況。
三、鐵路警務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聯動機制
現在鐵路運營過程中的一些突發事件牽扯面比較廣,單純依靠鐵路及公安力量很難解決,必須需要地方政府和單位的密切配合才能對突發事件做出正確的處理。
(一)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指揮聯動機制
為了彌補應急指揮指揮中小心和鐵路警力在處理突發性事件上的不足,應急指揮中心應該與地方政府之間建立起應急聯動機制,就鐵路突發性事件明確彼此之間的分工與責任,充分動員地方性力量應對突發性事件的影響。一旦發生突發性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應該及時與地方政府取得聯系,按照實現約定的措施履行各自的職責,保證突發性事件能夠得到及時的處理。地方政府的職責主要包括提供警力幫助、協調與地方政府各部門的之間的處理關系、疏散群眾、正面宣傳、安撫社會情緒、負責通報處理緊張等等。在對外消息上,地方政府與應急指揮中心的消息應該保持一直,避免消息差異引起社會的猜疑,防止突發事件影響的擴大。
(二)與地方醫院建立起救援聯動機制
在列車運行期間發生的各類突發性事件,必須要有醫院部門的緊密配合,這是因為很多突發性事件當中經常會發生人員受傷的問題,一些突發性事件甚至會威脅到乘客的生命安全。因此,醫院及時介入突發性事件是必須的。這就需要鐵路部門與沿線的周邊醫院就突發性事件的處理機制達成一致意見,醫院必須安排好突發性事件的具體負責部門與負責人,安排具體的醫護人員,并根據突發性事件實際要求對醫護人員進行增加與調配。而鐵路警察應該就突發事件的近戰情況,與醫院進行及時的溝通與聯系,對救援工作傳達對醫院的具體要求,使醫院能夠及時組織醫務力量安排好相應的救援組織工作。
總之,新時期構建鐵路警務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制應該體現出應急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時要考慮鐵路警力的現狀,制定出科學、完善的應急指揮制度,明確參與單位的具體職責與救援措施,形成自上而下的縱向聯動和由內到外的衡向聯動機制,使各類突發性事件都能得到及時妥善的處理,維護鐵路運輸的運營安全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及學校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類別劃分:
學校安全緊急情況是指由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發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較大經濟損失、破壞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社會穩定的嚴重危害和影響的事故、事件和災害,學校安全緊急情況,主要分為事故、事件和災害三大類。
(一)事故:主要有教學事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校舍倒塌事故及其它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惡性群眾事件、影響重大的社會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破壞學校和社會穩定的突發性事件。
(三)災害:主要有暴雨、洪水、臺風、雷擊、地質性災害、破壞性地震、火災等。
四、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學校醫療室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2、迅速向教育局、鎮政府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二)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后,應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搶救。
2、迅速報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門。
3、組織保護好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4、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
5、積極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處理。
(三)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社會人員到校對學生造成傷害時,信息報告員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其他同學要采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學校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并撥打“110”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
4、及時上報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四)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的同時,立即報告教育局和鎮政府。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搶險救災小組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救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五、報告程序:
學校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學校發生安全緊急情況,應立即報告市教育局和鎮政府,重大以上緊急情況發生后,學校立即報告鎮政府、市教育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善后處理:
1、學校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
2、對傷亡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七、調查與結案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關鍵詞】 城市公共設施 應急管理 體系建設
1 引言
城市公共設施作為城市不可缺少的元素,對保障城市良好運行、社會的穩定發展、市民正常的生產生活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北京市作為我國首都,城市公共設施的發展水映著國家的整體經濟實力、規劃建設能力,是體現國家良好投資環境、生活環境的重要指標之一。隨著北京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城市公共設施的建設日益加快,數量不斷增加,導致各類突發事件頻發,給北京市帶來不同程度的損失,北京城市公共設施的應急管理形勢變得異常嚴峻,因此為進一步提高經濟水平、保障生活正常運行,應加強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應急管理體系。
2 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應急管理工作現狀及問題
2.1 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應急管理工作現狀
目前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總體說來在“一案三制”即機制、法制、體制和應急預案方面得到完善。
在預案方面,建立了供熱、燃氣、地下管線事故等專項應急預案并形成應急預案體系;在體制方面,形成了“橫到邊”的成員單位責任制度和“縱到底”的區縣市政管委及相關企業責任制度;在機制方面,與市有關部門、區縣政府、相關專業企業、相關建設單位之間分別建立了“應急搶險聯動協調機制”、“應急搶險占道掘路配合機制”等,為及時、高效地處置突發事故、開展分析工作奠定了基礎;在法制方面,積極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印發了《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應急管理暫行辦法》等系列文件,為不斷促進、完善指揮部應急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礎。
2.2 存在的問題
隨著突發事件的出現,城市公共設施的應急管理也表現出了存在的一些問題。
(1)基礎數據不全、不準,基礎管理薄弱:由于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發展的歷史時期不同,公共設施基礎資料管理未予以足夠重視,政府部門缺乏有效手段對城市公共設施權屬單位進行約束,同時由于法規不健全,管理意識淡漠,缺少科技手段,未能及時歸檔。
(2)主體責任不夠清晰: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中,由于經濟社會的巨大轉型,城市的快速發展,以及政府機構改革和企業改制過程中移交管理不充分等原因,造成城市公共設施出現部分權屬不清問題。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主體大幅度的調整,原由政府投資、建設、管理的城市公共設施現在經過調整,大部分已經移轉專業企業進行經營和管理,但一些老舊小區產權單位的拆分合并或破產重組,導致部分小區城市公共設施長期無人維護管理等現象依然存在,造成城市公共設施權屬不明。
(3)法律法規基礎薄弱:行業法制不健全,城市公共設施應急管理方面的各項規范均分散在各專項法規之中,現有法律法規缺乏對城市公共設施危機共同規律的總結,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缺乏、規范、監督的依據和保證,缺少專門的工作機構對危機管理進行研究、立法、規劃和監督。
(4)預警領域較窄,綜合性風險評估薄弱:目前的應急管理工作主要著眼于事故發生之后的應對上,對城市公共設施的預測預警較為薄弱,綜合性的風險評估和趨勢預測有所不足,缺乏科學的風險評估指標體系。
3 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3.1 加強法律建設
至今未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城市公共設施的綜合運行管理,因此應進一步加強城市公共設施應急管理立法工作,加快綜合性、應急性救災法規制定完善工作,明確各級政府部門對應急管理應負的法律責任,科學定位不同政府部門應急響應和實施管理分工與合作職責、任務等,由其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不同種類突發事件的應對和處置,用完善的法規體系來確保應急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2]。
3.2 健全應急預案體系
目前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應急預案的框架體系已經確立,但在仍存在預案在編制過程中相互脫節,各類預案之間存在矛盾或者重復等問題,因此應進一步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在對本地區城市公共設施突發性事件進行預測和監測基礎上,制訂各級各類城市公共設施突發性事件的應急預案。要加強應急預案管理的科學性,預案的編制應制度化,預案的內容應具體詳細,有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并定期組織對預案的修訂完善及進行必要的演習,以檢驗和評估預案的可行性及其效果[3]。
3.3 建立城市公共設施信息數據庫
由于目前我國部分城市公共設施仍然存在產權不清,權屬不明的問題,為更好地對城市公共設施進行管理和維護,應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經驗,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設施信息數據庫,建立城市公共設施基礎數據庫、專業數據庫、業務數據庫、服務支撐庫和決策信息庫等,以全面了解城市公共設施安全與應急管理現狀。
3.4 實現全民參與
西方國家在城市公共設施的安全與應急管理中,不僅政府積極參與,民眾也通過非政府組織介入管理,形成政府、非政府組織、民眾責任共擔的應急管理體系,應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充分發揮企業及非政府組織的作用,同時整合應急救援物資和應急隊伍,鼓勵社區和志愿者在公共設施應急管理中的作用,實現全民參與。
4 結語
城市公共設施隨著北京市經濟水平的增加在人們日常生活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應提高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應急管理水平,通過建立應急管理體系以保障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的正常運行,從而保證公眾的正常生活和城市的繼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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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