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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縣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促進農業產業發展,提高農村居民,特別是貧困戶收入,壯大村集體經濟,結合柏村城郊地理位置條件和縣委發展城郊經濟,特制訂本項目實施方案。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天壇鎮柏村二手車交易市場建設項目
2、項目實施單位:天壇鎮柏村村委會
3、項目法人:高記鴻
4、項目實施地點:浮山縣天壇鎮柏村
二、實施單位基本情況
柏村位于天壇鎮西北2.5公里處,共1個自然村,村支部書高平生,村委會主任高記鴻,共有村民623名,常住519人;貧困戶2戶2人,總面積2.3平方公里,耕地1500畝。
柏村是一個傳統農業村,主要以種植中藥材、玉米、小麥為主,核桃、草果為輔。少數農戶養羊、豬、為副業增收,受封山禁牧、技術限制,村養殖業發展受限。
三、項目概述
1.現有基礎:目前具有項目所需非耕地1300平方米,臨近道路,水電齊全,已實現“三通一平”。
2.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占地1300平方米,建設600平方米展廳一座、700平方米硬化地面的車輛存放區及相關附屬設施。
3、項目資金來源及用途:項目預算總投資22萬元,其中爭取市級財政資金20萬元,自籌資金2萬元。主要用于建設600平方米展廳1座(每平方米造價約200元)約12萬元,700平方米車輛存放區(每平方米造價約100元)約7萬元,相關附屬設施3萬元。
4、項目預計完成時間:項目預計于2021年10月完成并投入使用。
5、項目經濟效益:項目所建基礎設施及購置的設備全部歸村集體所有,預計項目年收益20000元。
6、收益分配方式:收益100%歸集體所有,優先用于防止本村居民致貧返貧。
四、項目可行性和社會效益分析
在新車銷售趨于飽和的形勢下,利潤越來越低。現階段利潤高的就是二手車銷售,利潤達到48%,在一個成熟的汽車市場,舊車交易量相當于新車交易量的1.5——3倍。我國目前成百上千萬輛新車走入千家萬戶,二手車交易的井噴即將到來,能夠先一步搶到商機,就能夠賺到錢。目前浮山縣還沒有專門的二手車交易市場,部份從事該行業的人員都是在城郊租個門面,把車輛放在馬路邊,即不規范,也給行車造成了安全隱患,還沒有知名度,造成二手車交易好多人跑臨汾市場。柏村即有城郊城理位置優勢,也有閑置地塊適合建造二手車交易市場,更符合縣委發展城郊經濟的總體思路。項目實施后,具有良好的經濟盜和社會效益,項目建設是必要的,經濟、市場方面論證是可行的。
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統籌城鄉發展,加大整村推進項目實施力度,全力保障XX鎮整村推進項目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各整村推進項目開展時須結合本方案,嚴格按經肥西縣人民政府批復的各整村推進項目集體土地上房屋征遷安置實施方案執行。
一、加強領導,成立組織
為確保XX鎮整村推進項目的順利實施,實現項目的高效、安全運行,成立XX鎮整村推進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領導組
政????委:XX????副政委:XX
指?揮?長:XX????常務副指揮長:XX??李志國
副指揮長:XX
成????員:XX
領導組下設五個村居工作組、監督組和后勤保障組
XX工作組
組長:XX????副組長:XX
成員:XX??XX村兩委成員
XX工作組
組長:XX????副組長:XX
成員:XX??XX社區兩委成員
XX工作組
組長:XX????副組長:XX
成員:XX??XX社區兩委成員
XX工作組
組長:XX????副組長:XX
成員:XX??XX社區兩委成員
XX工作組
組長:XX????副組長:XX
成員:XX??XX村兩委成員
監督組
組長:XX????副組長:XX
成員:XX
后勤保障組
組長:XX?????副組長:XX
成員:XX
二、項目運行流程
1.成立指揮部
項目立項后,及時組織精干人員,成立項目指揮部,制定詳細征遷方案,保障項目順利實施。
牽頭單位:拆安辦。
參與單位:黨政辦、國土分局、各工作組。
2.征地拆遷
項目開展初始,委托第三方進行進行項目風險評估及征遷丈量工作后,根據工作量成立拆遷工作組,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嚴格按照征遷方案開展征遷工作。征遷結束后,項目工作組會同村(社區)、國土、規劃部門落實安置點選址。
牽頭單位:各工作組。
參與單位:執法分局、拆安辦、國土分局、規劃辦。
3.規劃設計
具體參照《XX鎮大建設工作管理考評辦法》項目流程第2-16項流程實施。
牽頭單位:規劃辦。
參與單位:國土分局、建設辦、各工作組。
4.工程建設
按照《XX鎮大建設工作管理考評辦法》項目流程第21-36項流程實施。
牽頭單位:建設辦。
參與單位:國土分局、規劃辦、各工作組。
5.分房安置
制定明確的分房方案,確定具體的分房工作組成員名單及職責,確定分房時間、地點、戶型及標準、安置原則、安置步驟及流程等,并嚴格按照分房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分房。分房結束后將相應分房檔案及資料整理、歸檔,并上傳至縣征遷安置項目管理系統。
牽頭單位:各工作組。
參與單位:國土分局、規劃辦、建設辦、拆安辦、執法局、派出所。
三、工作保障機制
根據各工作組開展工作需要,為有力推動整村推進項目開展,制定如下工作保障機制:
1.集中征遷階段由指揮部統一指揮,開展復核、算賬、放號、搬遷工作,工作經費由鎮黨委會研究予以保障;
2.各工作組日常開展整村推進工作,每個工作組租賃1-2輛車輛予以交通保障;
3.各工作組日常開展整村推進工作,每個工作組在所負責村(社區)成立食堂,保障項目運行期間組員工作就餐;
4.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及設備,安排村委會、村空置房間作為辦公場所,協調辦公用品,確需購置辦公用品的,按采購程序辦理,確保整村推進一線堡壘穩固。
5.各工作組對征遷費用(含工作經費)、建設費用按報賬程序(工作組把關鎮國土分局簽字鎮財政分局簽字鎮長審核縣國土局審核縣財政局審核縣政府審批)積極履行手續,鎮國土分局、財政分局予以全力配合。
摘 要 財政支農工作的重點是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和支持現代農業生產發展,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的設立,是創新財政支農方式的重大舉措,是強農惠農的重大政策。本文首先闡述了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理論及意義,通過財政支農資金整合中面臨的問題,簡單分析了平湖市當湖街道錢家村社區服務中心,財政支出項目財政支農資金整合中,存在高估算情況。提出新時期發展現代農業的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 財政支農資金 整合 建議
一、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的現實意義
財政支農資金整合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財政支農資金整合是指對分散在各部門和各單位內部的、專用于支持“三農”某項事業或某些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進行清理歸并,統一規范管理、規劃項目、有序集中投入,形成統籌安排的投資機制;廣義的財政支農資金整合是指對現行“三農”工作的管理體制及其相應的財政資金分配制度的調整歸并。整合財政資金,就是將中央、省、地市財政部門預算安排下撥的支農資金與地方財政部門資金、農口部門安排的支農資金集中起來,以地方和產業發展為平臺,捆綁使用,集中財力辦大事。
本文通過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存在問題,簡單分析了平湖市當湖街道錢家村社區服務中心,財政支出項目財政支農資金整合中,項目預期設定的目標和依據均不充分,存在高估算的情況,使實際項目執行與預期計劃偏差較大,最后提出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的對策,希望進一步豐富自身關于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的有關知識,同時為我市開展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工作提供參考。
二、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存在問題
(一)支農資金支出缺乏必要論證,管理實施效果較差
財政支農資金管理主要集中在下指標、分資金,撥付渠道亂而多。支農專項資金依據一般是單位報告、領導批示等確定,至于項目的真實準確程度等, 缺乏必要的論證,沒有一套規范的各項支出執行標準。各渠道下撥的支農資金的執行由縣鄉政府或事業單位自行聯系設計、施工單位,項目設計、預算是否真實準確, 沒有經過專門機構審定施工單位是否有資質,致使項目執行中時常出現重撥輕管, 調整支出、頻繁追加等情況,預算缺乏科學依據,存在較大隨意性。影響了財政支農資金使用的規范、安全、有效, 導致實施效果較差, 不能在農業生產過程中發揮“導向”作用。
例如表1平湖市當湖街道錢家村社區服務中心財政支出項目報告該項目作為扶持經濟薄弱村、壯大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拓寬村集體經濟收入來源,促進村級經濟發展壯大,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實事項目。但對該項目財政支出來看,的確還存在諸多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項目計劃征地5.5畝、建筑面積5500平方,項目總投資653萬元,而實際項目總投資404.59萬元。二是在項目資金籌集方面,計劃市財政補助200萬元、街道財政補助150萬元、村自籌303萬元,而實際到位資金是市財政150萬元、街道財政150萬元、村自籌104.59萬元。三是項目支出預期計劃與實際支出相差很大,如:裝修費實際支出占預期支出的5.83%、水電及場地費實際支出占預期支出的15.02%等等。
(二)支農資金擠占挪用,削弱了支農效率
現行的支農資金撥付渠道有兩種, 一是財政部門渠道, 二是行業部門渠道, 不同資金來源的撥付渠道不一, 財政部門的撥付, 資金到位相對緩慢;行業部門的撥付, 資金在部門各環節內部運轉,滯留與滴漏問題突出。兩種渠道的資金運行存在過程長、環節多、管理成本高等問題, 致使管理監督機制難以有效形成。支農項目的選擇缺乏客觀標準, 撥付沒有明確的支出標準, 用款單位的支出隨意性較強, 一些農口國有事業單位受人員臃腫、運行經費不足, 再加上自利動機、地方保護主義現象等影響, 都熱衷于自己搞項目,上級部門對資金分配的截留資金越多,影響越大, 基層并用于農民的資金有限。
(三)支農資金使用分散難以形成合力
現行的財政支農是由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延續而來,科目分類、管理體制都是以部門塊塊為主。目前支持農業生產類資金、農業基本建設投資、水利建設基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良種補貼資金、農業科研推廣資金、糧食直補資金、病蟲害防治資金、農村救濟費、動植物疫情防治資金、農村水土保持補助費、農業產業化資金、農民培訓資金等, 分屬財政、發改委、國土、農業、科技、交通、民政、水利、教育等多個部門管理。各部門在資金分配上都面面俱到、自成體系, 對政策的具體理解、執行和資金使用要求各不相同,致使項目申報政出多門,各自為政,不同渠道撥付的支農資金在項目布局、建設內容、使用等方面存在多頭申報、交叉重復, 資金管理方式多樣等問題。
三、新時期發展現代農業的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對策
(一)頂層規劃,抓好規劃編制
一是按照有關要求,對項目建設內容、產業發展狀況、資金投入概算、支農資金整合方案、資金補助標準和具體用途、項目預期效益以及組織保證措施等項目實施方案內容與實際執行要一致。二是嚴格方案編制。對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工作的重要性要提高認識,按照“看得出、摸得著、有指標、能考核”的要求,合理、科學、細致、認真地編制好項目實施方案。規范方案編制內容。三是明確資金補助標準。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具體的補助標準要細化和明確。例如圖3-1平湖市當湖街道錢家村社區服務中心財政支出項目,在項目實際支出時超出預算。所以在以后的項目建設中,要加強項目的前期調研預測,并運用充分的目標依據來合理確定預期目標,使項目實際執行與項目預期目標一致。
(二)高端推動,搞好配合
召開整合支農資金支持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聯席會議和高層會議制度,進行全面安排和部署。一是整合支農資金預算環節。根據事業發展、履行職能的需要,對預算中的項目支出進行部門清理,對用途相似、性質相同的項目支出整合歸并,突出對重點現代農業發展的預算安排。現代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資金要在部門預算環節安排,用于現代農業發展和優勢特色農產品。二是與部門搞好配合,加大對涉農專項整合力度。三是對項目審批權限繼續下放。
(三)主體監管,開展績效評價
對資金運行各環節,要聯合相關部門,建立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在放權的同時對中期驗收和評估考核要加大力度。同時,紀檢、監察、審計部門聯合監督,推行“立體”監督模式,村民代表考核打分,委托中介機構開展“第三方”審計。強化績效考評,建立健全制度,是保障支農資金高效使用、安全運行的前提和條件。完善計劃統計等方面基礎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現代農業生產發展項目申報、績效考評、檢查驗收等方面制度。
(四)深度整合,突出糧食產業
調整預算編制,歸并預算專項,并逐步建立現代農業生產發展的專項資金支持體系。預算執行上,通過聯席會議制度,各項資金統籌協調,形成集中投入,向主導優勢項目區域投入機制。擴大現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投入,做大產業。特色農產品的發展根據優勢規劃重點扶持,形成規模。
參考文獻:
[1]胡振虎.財政支農資金整合:整和、政合與整壑.當代財經.2009(05).
充分認識村級“三務公開”的重大意義。
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進一步健全完善村級“三務公開”管理制度,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基礎的必然要求;是協調農村不同群體和方面利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深化農村改革、促進農村發展的重要保障;是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有效途徑。各村要充分認識進一步實施村級“三務公開”的重要性、緊迫性,加快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努力形成組織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到位、責任落實、民意暢通的村級“三務公開”工作新局面,真正把這項事關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一、村務公開實施方案
村務公開內容: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項及村級重大事項都必須向村民公開。(1)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事項的實施情況;(2)村級財務收支、村集體債權債務情況;(3)水、電等費用的收繳情況;(4)村土地、集體企業和財產的承包、經營和租賃情況;(5)征用土地各項補償費分配和使用情況;(6)宅基地使用、村民建房審批情況;(7)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8)種糧直接補貼、生態公益林補償款兌現,以及國家其他補貼農民、資助村集體政策的落實情況;(9)最低生活保障和優撫、救災救濟慈善等款物的發放情況;(10)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情況;(1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情況;(12)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標執行和村干部報酬情況;(13)村公共設施建設項目的投資、承發包情況;(14)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村務公開方式:應當在便于群眾觀看的地方設立村務公開欄,及時向村民公布。有條件的村,要以“村務簡報”、“明白紙”等書面形式發放到戶,并積極通過村民代表會議等形式公開。一般村務按規定每季度公開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群眾關心的事項要及時公開。村級財務必須做到逐筆逐項公開明細賬目。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村,財務收支情況應每月公布一次。
村務公開程序:村民委員會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依照有關法規政策規定提出公開的具體方案;村民委員會通過村務公開欄等形式及時公布。同時,對公開的時間、地點和步驟、方法等重要環節及所公開的內容均應記錄在案,并裝訂成冊。
二、財務公開實施方案
(1)財務審批
①憑證取得:經村主要領導事先同意,經辦人在取得有效憑證后,注明資金用途并簽字;經相關證明人簽字證明后,提鄉財務審批。
②開支審批:a預算內未超定額和權限的開支,由村財務負責人一支筆審批;b預算外和預算內超定額或權限的開支,由社管會成員集體審批;c大額資金應事先通過資金聯系單征求經和站意見。
(2)財務審核
①財務審核;民主理財小組(財務監督小組或監察委員會)對開支進行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后由組長簽字(蓋章),并加蓋民主理財監督專用章。
(3)上報入帳
①上報入帳:出納上報鄉會計服務站審核記帳。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內容不完整的原始憑證。
(4)財務公開
①財務報告:由民主理財小組(財務監督小組或村務監督委員會)定期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村級財務監督情況,并回答村民代表的質詢。
②分歧處置:對于村三委會與民主理財小組有分歧的財務開支,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村民代表會議不能形成決定的,提交鄉聯村組協調解決。
③按照財務公開的規定,定期公開村級財務,接受村民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監督。
經濟合同管理流程
(1)合同擬訂
①合同起草:按照村務工作流程,對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經濟事務,由三委會草擬合同(或請司法所、法律顧問等代擬)。
②合同審核:由鄉司法所或法律顧問對合同的法律問題進行把關,并出具審核意見。
③條款審定:合同主要條款提效黨員、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審核后確定。④合同簽訂:由村集體經濟負責人代表村集體經濟組織與相關方簽訂
合同。
(2)合同履行
①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條款履行合同。
②情況公開:將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并通過公開欄等形式向全體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的質詢和監督。
(3)歸檔備案
①資料歸檔:將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法律審核意見和合同文本等資料歸檔。
②合同文本報鄉會計服務站備案。
建設工程實施流程
(1)項目前期
①按照村務工作流程,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決定項目方案,具體內容包括:a項目標的和工程概算;b承發包方式:50萬(含)以上項目進市招投標中心;2萬(含)-50萬項目進行鄉招投標分中心;2萬以下項目經三委會商定可邀請招標或直接發包;c確定招標標底、投標下浮區間;d推選3名以上村民代表組成專項監督小組;e指定工程管理具體負責人。
②項目報批:按照規定向鄉相關部門報批。
③項目備案: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和招標文件報鄉招投標分中心備案。(2)項目實施
①項目發包:a公示招標信息和招標結果;b合同初稿經鄉司法所或法律顧問審核后,與中標方簽訂合同,并報鄉招投標分中心備案。
②項目施工:a村負責人作為項目廉政責任;b資金專帳管理、分期撥付,撥付資金須由專項監督小組審核,擬付情況應公開;c造價增加0.3萬以上,由三委會討論決定,報鄉招投標分中心備案;造價增加10%以上,并且增加資金在2萬元以上的,須提交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報鄉招投標分中心備案。
③民主監督:專項監督小組對建設工程進行全程監督。
(3)項目決算。
①項目驗收:三委會、專項監督小組共同參與工程驗收;驗收結果公示,并報鄉招投標分中心備案。
②工程決算:工程決(結)算經專項監督小組復查后,報鄉招投標分中心,統一送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核。
③結果公開:將項目實施情況、建設資金來源和支出情況以及專項監督小組的監督意見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并通過公開欄等形式向全體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的質詢和監督。
(4)歸檔移交
①資料建檔:將工程項目從籌劃到竣工驗收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建立專門的項目檔案。
②檔案移交:按規定將建設工程檔案移交到有關部門。
三、黨務公開實施方案
(1)入黨積極分子培養
①接受申請:接受黨外群眾遞交的入黨申請書。
②民主測評:組織黨員、村民代表進行無記名測評,根據測評結果確定積極分子,報鄉備案。
③教育培養:填寫《積極分子考察表》,指定1-2名正式黨員作為聯系人,教育培養1年以上。
④發展對象:符合發展條件的,經支委會討論作為發展對象,報上級黨委。⑤黨委預審:上級黨委進行預審、政審和意見征求,并公示7天。⑥集中培訓:安排發展對象參加黨委組織的入黨積極分子集中培訓。
(2)預備黨員接收
①入黨票決:填寫《入黨志愿書》,召開支部大會進行票決,支部決議寫入《入黨志愿書》,并報上級審批。
②黨委談話:黨委指派專人與發展對象談話。
③黨委審批:黨委審批同意后簽發《入黨志愿書》,由支部召開大會向全體黨員宣布接收其為預備黨員。
(3)預備黨員轉正
①考察培養:預備黨員考察培養1年,期間無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②轉正票決:預備期滿1月內,預備黨員向支部提交轉正申請;支部大會票決后形成決議,寫入《入黨志愿書》,報上級審批。
③黨委審批:黨委審批同意后發放《轉正通知》,由支部召開大會向全體黨員宣布其轉為正式黨員。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農業綜合開發土地復墾項目管理,根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部門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業綜合開發土地復墾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是指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家農發辦”)用中央財政資金扶持,由國土資源部組織實施,對因各項生產建設造成挖損、塌陷、壓占等破壞的土地進行復墾的項目。
第三條項目管理遵循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管理確定的以下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突出重點,規模建設,注重效益;
(二)按項目管理、按立項條件擇優選擇;
(三)實行“國家引導、配套投入、民辦公助、滾動開發”的投入機制;
(四)按項目確定資金,集中投入,不留缺口,獎優罰劣。
第四條項目建設遵循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有關方針、政策;堅持復墾利用被破壞土地,增加耕地和農用地,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因地制宜,綜合治理,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結合,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
第五條項目管理實行統一組織,分級管理。
在國家農發辦的統一組織協調下,國土資源部負責項目評估論證、立項審查、年度項目實施計劃下達、項目終驗等。
省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年度項目實施計劃編制、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監督檢查、項目初驗等。
二、項目申報
第六條國家實行項目年度申報與立項。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被破壞土地資源狀況,負責組織項目申報。
第七條項目申報單位為縣(市、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的項目須經地(市)級:上地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集中報國土資源部。
每年項目集中報國土資源部時間為6月1日至6月30日。
第八條申報項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二)待復墾土地為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破壞的土地,面積較大,相對集中連片,水土資源條件相對較好。通過復墾,能有效增加農用地特別是耕地面積。項目規劃建設面積原則上不小于200公頃(3000畝);
(三)地方財政具有資金配套能力和有償資金償還能力。當地政府和群眾土地復墾積極性較高。
對于已經安排項目建設的縣(市、區),在申報條件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應當優先組織項目申報。
第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報項目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立項報告;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與評估論證意見;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的審核意見;
(四)項目土地登記情況一覽表及項目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項目規劃圖與項目位置圖;
(五)其它有關材料(如有關影像資料等)。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區背景情況(包括自然、社會、經濟狀況);項目區被破壞土地與權屬狀況;項目區水土資源與環境評價;項目建設范圍、規模;項目建設工程量與主要工程、生物措施;土地權屬調整方案;投資概算及籌資方案;綜合效益評價;組織實施措施等。申報材料一式兩份。
三、立項審查與年度項目實施計劃下達
第十條國土資源部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查,符合規定要求的,納入部項目庫。其中,對項目規劃建設面積在600公頃(9000畝)以上的,由國土資源部組織項目立項評估論證。
第十一條國土資源部根據國家農發辦下達的年度中央財政資金項目投資汁劃控制指標,在部項目庫中選擇項目,并征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后,確定年度立項項目,編制年度項目投資計劃方案。
對于已經安排項目建設的縣(市、區)的項目,在項目申報符合要求與項目中期檢查合格的前提下,予以優先立項。
年度項目投資汁劃方案報國家農發辦,經認定后,國土資源部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王管部門下達年度中央財政資金項目投資計劃,通知組織編制項目規劃設計(或實施方案)與年度項目實施計劃;國家農發辦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下達國土資源部土地復墾項目中央財政投資控制指標,并通知落實地方財政配套資金。
第十二條項目規劃設計(或實施方案)與年度項目實施計劃由項目申報單位編制,并逐級(匯總)上報至省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省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項目規劃設計(或實施方案)進行審定;對年度項目實施計劃進行審核、匯總。年度項目實施計劃經審核、匯總后,由省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集中報國土資源部,并抄報國家農發辦。
上報(抄報)材料一式兩份。每年上報(抄報)材料時間截止日期為10月31日。
第十三條國土資源部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年度項目實施計劃基礎上,匯總編制全國年度項目實施計劃,于11月30日前報國家農發辦。全國年度項目實施計劃經國家農發辦審核批復后,由國土資源部會同國家農發辦共同下達給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抄送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
經審核批復的全國年度項目實施計劃予以公告。
第十四條項目規劃設計(或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總體設計,主要工程設計,配套設施設計,施工機械、設備購置計劃,主要工程概算等。
第十五條年度項目實施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項目實施計劃表(表格樣式由國家農發辦統一制定);
(二)計劃編制說明書。包括項目區基本情況,項目總投資規模及資金來源構成,項目區涉及的地(市)、縣(市、區)數及項目區范圍(鄉、鎮、村),復墾任務及畝投資情況,主要單項工程安排情況,預期效益目標,項目實施主要措施等;
(三)附件。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出具的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和按期足額償還中央財政有償資金的承諾書;農業銀行(經辦銀行)提供項目貸款的證明;年度項目實施計劃編制的軟盤數據;其他有關資料等。
四、資金籌措、使用與管理
第十六條項目建設資金包括中央財政資金、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單位集體和農民群眾自籌資金及其他資金。
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原則上按與中央財政資金1:1的比例進行配套,其中,省級財政配套資金占70%,地(市)、縣級財政配套資金占30%。地方財政配套資金應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專款專用。單位集體、農民群眾自籌資金(包括現金和實物折資)和投勞折資應分別達到中央財政資金投入的50%。
第十七條中央財政資金、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自籌資金用于土地復墾工程,不得用于多種經營項目。
資金使用范圍主要包括:土地平整;修建排灌渠系及配套建筑物;修建或新打機電井及配套的機、泵和10kv(含)以下的輸變電設備;新建、修建、改造總裝機在5000kw(含)以下泵站及35kw(含)以下配套輸變電工程;發展節水灌溉所需的建材、管材及噴滴灌設備;修建田間機耕路;改良土壤;購置農業機械及配套農機具、小型儀器設備;營造農田防護林、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科技推廣、技術培訓和項目前期工作費等。
項目前期工作費按財政投資的2%提取,并在地方財政配套資金中列支。由負責項目前期工作的單位提取,用于項目可行性研究、評估論證、規劃設計、計劃編制等。
第十八條中央財政資金采取無償與有償相結合的方式投入,其無償與有償的比例為70%:30%。無償資金通過財政部門逐級撥付,有償資金通過財政部門逐級承借,統借統還。中央財政資金有償投入部分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年開始償還,每年償還25%,第7年還清。
地方財政配套資金的使用方式,依照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項目資金應做到專人管理、專帳核算,保證專款專用,嚴禁挪用、截留和抵扣。具體管理監督辦法按照國家農發辦《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五、項目實施管理
第二十條項目建設期限為一年。項目申報單位應按期組織完成年度項目實施計劃,項目工程質量應達到項目規劃設計的標準和有關規定要求。
年度項目實施計劃一經下達,原則上不得調整。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須報原批準機關批準。
第二十一條項目實施應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合同制、招標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項目的主要單項工程施工和主要設備、材料的采購實行公開招標。主要單項工程的施工,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監理。
第二十二條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經審定的項目規劃設計進行施工建設,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規模、標準和建設內容。
第二十三條國土資源部組織開展年度項目實施中期檢查,檢查合格的,作為下一年度項目所在縣(市、區)繼續立項的依據;中期檢查不合格的,責令改正。
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加強項目實施中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及時研究解決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每年2月29日前,將上一年度項目計劃完成情況報國土資源部。
第二十四條項目實施前應明確土地權屬關系,項目實施過程中一般不作權屬調整;項目竣工后,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土地權屬調整方案及時進行土地權屬調整、變更調查和登記發證工作。同時,明確項目運行管理主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確保工程正常運行和長期發揮效益。
六、竣工驗收與成果管理
第二十五條項目竣工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方針政策、有關規章制度和項目規劃設計(或實施方案)、年度項目實施計劃等及時進行項目驗收。
項目驗收內容主要包括:
(一)項目建設任務與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二)主要工程數量和質量建設情況;
(三)資金到位、使用和有償資金償還落實情況;
(四)土地使用與土地權屬管理情況;
(五)項目工程運行管護制度和文檔管理情況等。
第二十六條項目驗收采取自下而上方式進行。
(一)自驗。項目竣工后,縣(市、區)或和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自驗;自驗完成后,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并將自驗情況和有關材料一并上報。
(二)初驗。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驗收申請后,及時組織驗收組,對自驗成果進行初驗。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所有年度項目初驗合格后,將所有項目的建設與初驗情況進行匯總,報國土資源部并申請項目驗收。
(三)終驗。國土資源部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初驗情況,組織進行項目終驗。
第二十七條國土資源部對全國年度項目全面驗收合格后,形成驗收報告報國家農發辦,并申請國家農發辦抽查。抽查合格后,由國家農發辦發給項目驗收合格證書。對抽查不合格的,限期補建和糾正。逾期仍未補建和糾正的,停止安排項目所在縣(市、區)項目建設。
第二十八條國土資源部或國家農發辦驗收時,地方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提供所需材料。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材料:
(一)申請驗收報告與項目初驗情況;
(二)項目建設工作報告;
(三)財政資金到位、使用、管理情況報告;
(四)資金審計報告;
(五)項目計劃批復文件和資金撥借文件;
(六)驗收統計表;
(七)其他有關材料。
二、縣(市、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除提供前款相應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項目區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項目區位置圖、項目規劃設計圖和竣工圖;
(二)農民群眾自籌資金帳目及投工投勞統計;
(三)中央財政有償資金借款合同。
今年以來,XX鎮嚴格貫徹落實上級關于2019年度脫貧攻堅行動的決策部署,全面鞏固提升脫貧成果,聚焦貧困群眾“兩不愁三保障”、貧困村“五通十有”,確保所有貧困戶脫貧成果穩固、貧困村穩定摘帽。現將我鎮2019年度扶貧工作總結及2020年工作計劃總結如下。
一、總體工作情況
(一)扎實開展脫貧攻堅鞏固提升“回頭看”。
聚焦貧困戶“兩不愁三保障”,強弱項、補短板,圍繞“貧困戶識別退出是否精準、貧困村退出是否真實規范、產業項目實施是否規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是否安全高效、幫扶措施是否精準到位、扶貧政策是否應享盡享”等方面,逐村、逐戶進行“過篩子”,并建立問題臺賬,限期整改完畢,確保穩定提高脫貧攻堅質量,目前享受政策貧困戶XXXX戶、XXXX人全部穩定脫貧,XX個貧困村全部穩定摘帽。
(二)全面完成2019年度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工作。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落實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靠上抓,制定扶貧對象動態調整方案,組織包保干部嚴格按照時間、標準入戶采集信息,并組織專門人員審核貧困戶采集表、錄入扶貧開發系統,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前完成了信息錄入工作。同時按照上級反饋的疑似數據問題,逐條進行核實整改,并舉一反三,確保了系統數據質量。
(三)用好扶貧資金、抓好產業項目規范提升。
把打好脫貧攻堅戰和增加村集體收入有機結合,利用2019年度專項扶貧資金XXX萬元,分配到XX個行政村,委托XX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經營,收益XX萬元,受益人口
XXX戶、XXX人,切實增加村集體收入、貧困戶受益。加大對以往年度的扶貧項目分紅,2019年度累計發放效益XXX萬元,受益貧困戶XXX戶、XXXX人。同時按照項目規范要求,對2016-2019年度6個產業扶貧項目進行規范整理,對產業項目村級評議、鄉鎮審核、公示公告、縣級評審、批復、驗收報告、資金撥付、項目收益分配等全過程開展“回頭看”,對項目檔案資料進行完善,確保產業項目實施規范;完善資產移交協議,將扶貧資產納入“三資”管理平臺,在建好紙質資產管理臺賬的同時,完成“三資”管理平臺數據的錄入。
(四)持續發力,多渠道助力脫貧攻堅。
鎮團委積極發揮黨的后備軍和助手作用,扎實開展“青春扶貧——金暉助老”行動,組織青年志愿者對扶貧對象呂存社、林存夫、楊懷合、楊懷樹、孔祥莊、莊氏、秦清明、王桂祥等8位貧困獨居老人進行走訪慰問,并為老人送去棉被、米、油等價值200余元的生活用品;通過嚴格審核,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享受政策在校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的63名貧困學生發放雨露計劃金30.9萬元,扶持和幫助貧困學生增加就業發展機會和提高勞動收入的本領;為有部分勞動能力的23名貧困人口提供村環衛工一職,讓他有一定的工資性收入,切實解決其就業能力不強、收入不穩定、就業困難等問題;強化醫療政策落地,辦理發放特惠保險卡2036戶,辦理大病救助
105人,報銷29余萬元,切實減輕貧困戶看病負擔;發放富民生產貸59.8萬元,受益貧困戶598戶(每戶1000元);強化危房改造政策落地,實施危房改造8戶,修繕4戶,切實讓貧困戶住房安全,在“兩不愁三保障”標準上不掉隊。
二、存在的問題
(一)貧困群眾內生動力不足。
一些貧困戶思想封閉落后,擺脫貧困狀況、想過美好生活的動力嚴重不足,最關心的問題是“政府能給我多少錢”,而不是“我該怎么做才能脫貧”,貧困群眾內生動力明顯不足。
(二)社會扶貧力量依然薄弱。
社會各界人士、企業在參與扶貧開發工作上尚未形成合力,幫扶質量和水平有待提升,各種幫扶資源有待整合。
三、2020年工作計劃
(一)持續增強“造血”功能。
“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加大就業技能培訓,讓貧困戶有就業的本領,有穩定的生活來源,發揮鎮域內扶貧車間的聯動作用,讓貧困群眾不出遠門就能就業。同時與扶智、扶志相結合,鼓勵他們靠辛勤勞動改變貧困落后面貌的決心。
(二)持續鞏固脫貧成果。
加大脫貧攻堅問題的排查整改,聚焦“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各項政策落實,堅持“穩中求進”,確保脫貧質量穩固,全部達到驗收標準,全面決戰決勝。并建立長效機制,加大脫貧鞏固和即時幫扶力度,避免返貧和新發生貧困人口。
(三)持續做好產業項目監督,加大項目分紅力度。
嚴格按照產業項目實施方案推進項目分紅,提高項目和資金規范化管理水平,強力推進產業扶貧,保障貧困戶受益長效化、最大化。
(四)持續凝聚社會各方力量。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目標,積極探索建立“政府資助、農民參與、社會支持”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新機制。
(二)基本原則。一是民主決策,籌補結合。實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寶豐縣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以村民民主政策、自愿籌資籌勞為前提,政府給予獎勵補助,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資出勞相結合,共同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二是村民受益,注重實效。實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必須考慮村民、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受能力,重點支持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強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級公益事業項目,注重項目的實際效果,防止盲目攀比。三是全面推進,重點投入。各鄉鎮要因地制宜,搞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總體規劃,選擇工作基礎較好、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積極性高的村給予重點支持。四是加強管理,陽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確保籌資籌勞項目的方案制定、議事和審批過程、財政獎補資金的審報、資金和勞務的使用管理公開透明,實現管理的精細化和科學化,自覺接受村民監督。
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的范圍和標準
(一)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范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范圍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為基礎、目前支農資金沒有覆蓋的村內水渠(灌溉區支渠以下的斗渠、農渠)、堰塘、橋涵、機電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設施,村內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和居民點)和戶外村內安全飲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植樹造林以及村民認為需要興辦的其他集體生產生活等村內公益事業項目。對整合各類資金投入農村公益事業和列入扶貧開發整村推進村、新農村建設示范村等涉農資金支持范圍的項目,優先列入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范圍。對不符合《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范圍和程序、舉債等興辦的村內公益事業項目,不予獎補。
(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標準。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實行補助與獎勵相結合的方式。一是補助。政府按當地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總額的50%給予補助,補助金額由各級財政按比例承擔,其中:中央財政40%,省財政30%,市、縣財政30%。二是獎勵。對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工作成效顯著、“兩委”班子公信力強的行政村和村民積極參與籌資籌勞、所議項目是村民急需的公益事業項目,實行獎勵;同時,倡導社會各界捐贈、贊助、投資村內公益事業。
三、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程序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的申報實行自下而上、先批后建、先補后建、先建后補、獎補結合、分級負責的則。先補后建和先建后補是補助項目的兩種方式。先補后建項目是指行政村需要政府補助后才能建設的項目。先建后補項目是指建設前不需要政府支持即可自行建設的項目。
(一)項目審批。由擬開展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行政村通過所在鄉鎮政府向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農監辦)提出一事一議項目申請(對1次籌集2年資金的議事項目,報省農業、財政部門審核批準),項目申請應包括項目建設內容、民主決策過程、投資組成等,縣農監辦批準籌資籌勞方案后,対先建后補項目即可組織實施;對先補后建項目,應報上級部門批準補助資金后組織實施。
(二)設立資金專戶。縣財政部門設立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專戶,各鄉鎮財政所設立一事一議籌資專戶,分村核算,確保一事一議資金專款專用。
(三)資金監管。按照“村財鄉監”的原則,村民委員會根據縣農監辦批準的籌資籌勞方案,收繳籌資,組織籌勞等。村民委員會收繳村民的籌資要全額交存所在鄉鎮一事一議籌資專戶,由鄉鎮政府監督村使用管理。
(四)獎補資金申請
1.補助資金申請。先補后建項目的資金申請:以鄉鎮為單位向縣財政、農監辦提出補助申請,縣財政、農監辦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后逐級報省級財政、農業部門審批或備案。先建后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建成竣工并經縣財政、農監辦驗收合格后,可由縣財政、農監部門按上述程序申請補助資金。
2.獎勵資金申請。根據當地村內公益事業建設情況,由縣財政部門提出獎勵申請,經平頂山市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后報省級財政部門審批。省級財政部門將按每個縣(市、區)不超過3個行政村的范圍進行獎勵。
(五)資金撥付。各級財政部門按省級審定的一事一議獎補項目,將財政獎補資金按規定標準和程序逐級撥付到鄉鎮街道財政所。
(六)項目實施。對補助項目,村民委員會根據核定的數額,制定實施方案并進行公示;公示后的實施方案報鄉鎮政府。鄉鎮政府根據村民籌資、村集體投入、社會捐贈資金到賬情況等進行審核,審核同意后下達書面開工通知。對獎勵項目,村民委員會根據省審批的獎勵資金數額,按照民主議事程序,明確資金用途,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經鄉鎮政府核準后組織實施。
(七)資金支付。獎補資金的支付一律實行報賬制。鄉鎮財政所按工程進度,由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后支付資金。鄉鎮財稅所可按照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10%的比例預留質量保證金,待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四、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相關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議民主議事機制。各鄉鎮、街道開展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要按照《寶豐縣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實施意見》的要求,嚴格議事程序,嚴格籌資籌勞范圍,嚴格限額管理,規范籌資籌勞行為,切實做到民主議事、民主決策、民主管理,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達籌資籌勞任務,不得強行以資代勞,不得搭車收費,防止將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變成加重農民負擔的口子。
(二)實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公示制。全面公開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實施辦法、辦事程序和服務承諾,由村民代表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進行全程監督和管理。已建成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村民委員會要將籌資籌勞的數量、項目資金(實物)的安排使用等情況進行公示,得到村民認可,提高財政獎補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三)建立一事一議財政獎
項目建設監管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財務公開制度。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建設的內容、籌資籌勞的數量、獎補金額等應作為村級財務公開內容,及時向村民公布。建立檔案管理制度。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會議記錄、村民簽字、籌資籌勞方案、項目獎補資金申請、竣工驗收報告等相關原始材料要一式5份,縣財政、農監辦、鄉鎮政府辦事處、鄉鎮財政所和開展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建設的村各留存1份,實行檔案化管理。建立監督檢查制度。縣財政、農監、糾風等部門要定期組織對一事一議獎補項目及資金使用的合規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對違規操作、截留挪用、騙取村民籌資和獎補資金的,要責令糾正,追回資金,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四)建立村級公益事業設施管理和養護制度。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形成的資產歸該村(村民小組)村民集體所有,按照“誰議事、誰受益、誰所有、誰養護”的原則,落實管護責任,完善養護機制。可以成立相應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承擔項目的日常管理養護責任。鼓勵社會各界投資農村公益事業。對農村小型公益設施,可通過承包、租賃等形式實行市場化運作,提高項目的使用效率和養護水平,發揮資產的長期效用。
關鍵詞:農村;土地整理;創新方式
中圖分類號:F321.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7-5194(2011)03-0108-04
2005年我國全面啟動實施“金土地工程”以來,農村土地整理在服務“三農”、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現行農村土地整理的實施方式存在著明顯的缺陷,需要通過進一步創新來改進。
一、現行土地整理實施方式面臨的三重矛盾
現行的土地整理實施方式是,項目的實施主體為縣(市、區)國土資源局,項目的勘測、設計和預算編制等前期工作,是通過嚴格的公開比選程序產生有相關資質的單位來完成,項目工程施工也是通過嚴格的公開招投標產生有相關資質的單位承擔,項目竣工后由國土資源部門會同農業、水利等相關部門對項目工程及其新增耕地進行驗收。這種實施方式,無論從產權激勵的角度來講,還是從項目管理的角度來講,都存在較為嚴重的缺陷:
1.從土地整理的對象來看,土地整理的需求主體與土地整理所在地的產權主體不一致。
土地整理的對象是農用地和農村建設用地中有整理潛力的土地。土地整理項目主要是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上進行,農村土地是土地整理項目的承載主體。從土地整理的結果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上開墾的耕地,不改變土地所有權”。也就是說,從土地整理項目實施地來看,農村土地整治凈增的耕地,仍歸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由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發包給村民,或由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質量被提高的耕地也歸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因此,土地整理項目的產權主體是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這里,土地整理項目的承載主體與產權主體是一致的。
另一方面,土地整理的需求主體是政府,實施整理的經費來自于政府,土地整理任務的下達也是政府。保護耕地是政府的責任。為了保護耕地,中央實施了耕地占補平衡、“增減指標掛鉤”等項政策,政府進行土地整理的目的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
這樣,項目實施主體與項目承載主體(產權主體)是分離的,兩個主體之間的利益有一致性,同時,也有差異性甚至矛盾性。從土地整理項目的實施結果來看,新增加了耕地面積,提高了原有耕地的質量、改善了土地整理實施區域的基礎設施和農村發展的條件。在這一點上,兩者的利益是一致的。但在耕地占補平衡、“增減指標掛鉤”框架下,政府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獲得了更多的新增耕地指標和建設用地指標,從實質來看,保護耕地不是某一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農民家庭的責任。因此,農民的需求與政府的需求相背離。例如,延伸的問題有:一是土地整理工程項目實施對所在地農民帶來損失時,無法避免當地農民的阻撓。土地整理項目施工工期一般為6個月,若遇陰雨天,工期更短。從土地整理項目施工情況看,土地平整任務較重的項目在計劃施工工期內都難以完成。尤其是2004年以后,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農業生產收益得到大幅度提升,農民惜地意識增強,種田積極性提高。在這樣的政策背景下,農民不希望土地平整影響農業生產時機,因而有時產生了對土地整理的抵制情緒。二是村民普遍知道,土地整理是政府為民眾辦實事。但他們對項目建設標準期望值過高,期待土地整理能解決他們目前生產與生活中的所有問題。由于土地整理項目本身投資有限,施工單位只能按設計施工,不可能滿足項目區所有農民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部分村民以施工沒有達到標準為由對施工方產生不滿情緒,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村民擾工、阻工現象。為此項目管理部門不得不花費大量人力、財力進行協調,增大了項目投資,拉長了項目建設工期。
2.從土地整理的過程來看,土地整理項目具體
實施主體與土地整理所在地的產權主體不一致。
土地整理項目的具體實施單位是具有法人資質的公司。公司與土地整理項目承載主體是兩個主體,這兩個主體之間的利益不一致,承攬土地整理項目的公司,主要目的是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工期要求完成工程施工,賺取利潤。項目實施所地的居民,不僅希望得到項目設計所載明的新增耕地、原有土地質量的改善以及公共設施的改善,而且,也希望從土地整理項目中獲得更多的利益,包括家庭勞務收入的增加、更多的就業機會。很明顯,兩者的利益是有巨大的區別。
但在現行實施方式下,無法避免土地整理具體實施單位出現以下行為:一是為了節約成本,多使用勞動力特別是當地勞動力,盡管這樣做,可以增加當地居民從土地整理項目中獲得更多的利益,包括家庭勞務收入的增加、更多的就業機會;二是在利益驅動下,施工單位采取“偷工減料”,“以次充好”,騙取政府資金等不當或者犯罪行為;三是不愿意多考慮當地的長遠發展,做“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工程上突出外形的“美觀”,對工程的功能考慮較少。
3.從土地整理中的土地權屬調整看,不同權屬主體協調困難,協調成本很大。
要實現土地整理目的,滿足土地整理要求,必須對項目區內溝、渠、田、林、路、村進行統一規劃,綜合整治。現行的土地所有權事實上是以組為基本單元,承包經營權是以戶為基本單元的。一般說來,一個土地整理項目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會將上述兩類界線全面打破。由于現行項目比較大,往往超過農村經濟組織的地域,同時,由于農村現行的是農民家庭承包經營,因此,土地整理必然要打破原有土地所有權界線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界線。《土地承包法》第九條規定:“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顯然土地整理后的權屬調整在貫徹《土地承包法》時遇到眾多矛盾。
這些矛盾使得土地整理項目施工過程必然是困難重重;竣工驗收后土地所有權、承包經營權的調整和重劃存在許多難以預料的困難,延誤了土地整理項目實施進度,耽誤了農時,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在這種背景下,不同權屬主體協調困難,協調成本很大。
二、土地整理實施方式創新的基本設想與優勢分析
1.土地整理實施方式創新的基本設想
一是以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戶多戶聯合體為項目實施主體。在國土資源部門和鄉鎮政府的指導下,充分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的主體作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戶多戶聯合,結合本地資源實際,民主決策農村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自主 實施或者招標引入投資者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理項目。
二是綜合考慮城鎮建設用地需求、土地市場平衡、保護農民權益等因素,建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指標和占補平衡指標的市場交易機制。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戶多戶聯合體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指標和占補平衡指標的初始供應者。各級政府或或者其他項目業主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指標和占補平衡指標的需求者。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指標和占補平衡指標在共同的交易平臺進行公平交易。
三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戶多戶聯合體通過交易獲得的收益,由其內部按照民主決策機制,自主實施分配。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戶多戶聯合體利用外源,按照市場化原則,分割相應的收益或者支付勞務費、資源占用(使用)費、管理費等。
四是國土資源部門等部門對土地整理項目的規劃、設計、立項、實施等各個環節,制定相應的辦法。國土資源部門和鄉鎮政府負責指導土地整理工作,國土資源對土地整理的技術標準、指標平衡等方面進行協調。
五是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可設立隸屬于本級的土地綜合整治中心(公司),承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戶聯合體無法自行實施的、需要動用大型機械的或者較為復雜的局部工程。承包費用由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戶多戶聯合體與該中心(公司)遵循市場原則協商。屬于中心(公司)的資金,一律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接受審計,結余資金滾動納入后續的土地綜合整治工程。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戶多戶聯合體更多實行服務外包。
2.新的實施方式的產權激勵優勢
新的實施方式,能夠實現“三大主體”的重合,將利益沖突,轉化為政府與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戶多戶聯合體的一次易。
一是土地整理的實施主體與受益主體完全重合。受益(這里的受益,既包括土地整理項目本身對產權主體的受益,也包括項目實施過程中,農民得到的就業機會、勞務收入、勞動技能的提高等)主體這是項目承載主體,也是產權主體。這種制度安排具有最大的激勵效果。土地整理的后期管理問題也得到很大程度的解決,因為土地整理的實施者會按照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進行,后期的問題就在土地利用中得到解決。
二是解決了土地整理資金投入定額標準問題。在新的實施方式下,土地整理的實施者與政府之間是一種競價過程:作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指標和占補平衡指標的初始供應者來講,它會將資金投入推進到邊際收入等于邊際成本的水平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指標和占補平衡指標的需求者也把出價等于其機會成本的水平上。競價的過程,就是市場機制解決長期困擾政府的投資定額問題。
三是土地權屬由村民內部調整。在一定社區范圍內,村民對權屬調整很敏感,對土地整理后受益預期也比較準確,同時,村民內部一般有很好的利益調整機制,要優于外部強行調整的機制。因此,土地整理內部的權屬調整機制優于外部的權屬調整機制。原有實施方式無法實現這一點。
三、土地整理實施方式創新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銜接
1.統籌安排使用土地整理項目和新農村建設中各種涉地、涉農資金。
政府各級財政的支農資金近年來不斷增加,但由于涉及的部門及農業項目多,資金投入分散,造成大量的重復建設。農村土地整理項目與新農村建設在村莊整治,基礎設施等方面內容是重合的,因此,應將資金統籌安排使用。按照“資金性質不變、管理渠道不變,統籌使用”的原則,把土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中小水利、以工代賑、農村扶貧、退耕還林、中低產田改造等各類涉地、涉農資金打捆起來,綜合安排,集中使用。將各種涉農資金整合使用,土地整理項目不僅是單純的土地整理和新居建設,內涵已有所擴展,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將村莊整治作為新實施方式下土地整理項目的重要內容。新農村建設主要以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為指導,但由于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區域內農業發展建設缺乏通盤考慮,無法確定中心村、自然村的選址、布局、規模、數量等指標,使得村莊整治難度加大,難以達到“村容整潔”的目標。因此,新的土地實施方式應與新農村結合起來,將村莊整治作為土地整理項目的重要內容,因地制宜制定標準,以農民集體組織或農戶多戶聯合體為主體,以改善他們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為主要目標,實現村容整潔。
二是在新模式下應將土地整理與扶貧工作更好地結合起來。貧困的農村土地由于經濟的限制,在新模式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戶多戶聯合體很難開展農村土地整治項目,積極性也不高。故新模式在運行過程中,鄉鎮政府要特別注意項目在貧困地區的宣傳帶動工作,通過積極的宣傳,讓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戶多戶聯合體充分認識到土地整理的積極效益,提高自主整治的積極性;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應制定相關的如補貼、稅收優惠以及金融信貸等相關的優惠政策來促進和支持貧困地區的土地整理。
三是在新居建設過程中,還應構建相關的配套公共服務體系,如圖書館、文化活動室、體育中心、醫療站、公共廁所、垃圾處理站等等,使得農民的生活環境、生活習慣都得到改善,提高農民的思想素質。
2.新方式在收益分享中切實保障農民的利益,促進農民增收。
新農村建設的根本目的是促進農民增收,體現在土地整理上就是農民要真正地得到土地整理項目的經濟利益。新的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式在收益分配與成本分攤上,應以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戶多戶聯合體的利益為前提,以市場原則、民主方式來進行成本與收益的分配,讓農戶真正直接獲得土地整理項目的收益;在土地整理后的權屬調整中,應充分利用市場機制而不是行政命令來實現土地的規模集中,已利于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這樣,一部分農民就可通過土地的規模化經營增加收益,而另一部分農民則可擺脫土地的束縛,流轉到城市務工而實現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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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目的
大力發展水稻集中育秧,創新水稻發展模式,杜絕水稻直播,穩定發展雙季稻面積,不斷提高產量,確保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實施規模
選擇有代表性袁家村、金和村、新南村、新華村、友愛村、城南村、名山村、明勝村,發展成片集中育秧拋栽面積5000余畝,即:袁家村750畝,金和村512畝,新南村525畝,城南村1226畝,名山村484畝,友愛411畝,名勝570畝,新華村813畝。其余各村以控制直播和一季稻為主,杜絕拋荒,確保所有水田面積都種植雙季稻且都是拋秧或水育秧。
三、實施步驟
1、加強組織領導,搞好技術對接。齊抓共管,共同做好集中育秧項目實施中的各項工作。
2、狠抓宣傳發動,推進工作局面。集中育秧一項最突出的優點就是便于推廣應用先進的實用技術,提高技術含量。為了發揮這一優勢,要求各村開好黨員骨干、組長和種糧大戶會議,張貼集中育秧的宣傳畫冊,刷永久性的墻體石灰標語,加大宣傳力度,確保集中育秧宣傳工作要做在先、走在前,并搞好年早稻集中育秧到戶情況摸底表及早稻集中育秧到戶臺賬表的登記(請包村干部及支部書記在3月6日之前將集中育秧面積落實到丘塊,并搞好面積、種子、軟盤、篾根、育秧主體的登記造冊)。
3、確定集中育秧方案,提供自主選擇平臺。為了擴大集中育秧面積,我鎮集中育秧方案初步確定以下三種集中育秧方式供農戶選擇。(1)以大戶為主體的有償性集中育秧。由種糧大戶與周邊農戶簽訂育秧訂單,將秧田集中連片和集中管理,以適中的價格出售合格秧苗。(2)以集體組織為主體的公益性集中育秧。由村委會召集,以村或村民小組為單位開展集中育秧,集體組織確定專人管護并負擔管護人員工資,農戶只承擔物化成本費用。(3)以散戶為主體的協同性集中育秧。由村干部或有較強組織能力且懂技術的農戶牽頭,遵循農戶自愿的原則,將各家各戶的秧田集中到一塊,統一接受培訓、統一種植品種、統一播種時間、統一秧田管理和病蟲防治。以沿線村為主,以點帶面的搞好袁家鋪鎮“集中育秧示范片工作”確保糧食高產創建。湘長公路沿線各村集中育秧面積必須在5畝以上,以每畝1000元的秧田面積補助給育秧主體,必須確保湘長路兩邊視線范圍之內無直播、無一季稻,更不能出現拋荒,其余三個村集中育秧補助標準為500元一畝秧田。沿路兩邊不能出現直播、一季稻、更不能出現拋荒,拋秧面積要占總水田面積的99%以上。
4、采取打樁定位,責任到人的原則各行政包村干部是糧食生產集中育秧的主要負責人,各村支部書記是直接責任人。具體分工如下表
注:各包村負責干部、村支部書記針對本村有苗頭的對象(直播、一季稻,可能拋荒的田)必須責任到人,落實到丘塊,做到有備無患,確保雙季稻種植面積達到100%。
四、實施進度
年11月。成立了糧食生產控直播、擴雙季稻、集中育秧領導小組和專家技術組,制定了實施方案,確定了實施地點,確定了辦點技術干部。
年12月:召開專題會議,部署糧食生產控直播、擴雙季稻、集中育秧各項工作。
年1月:搞好早稻雜交種子的訂購和常規稻種子的摸底與調種工作。
年2月:搞好早稻集中育秧到戶的臺賬表及早稻集中育秧到戶情況摸底表的登記,抓好集中育秧的秧田集中調劑和農戶的座談走訪工作。
年3月:開展了水稻集中育秧技術培訓工作,搞好早稻集中育秧的秧田翻耕、浸種催芽、播種等關鍵性工作。
年4-5月:加強早稻秧田管理和早稻拋栽工作,開展早稻集中育秧現場觀摩和經驗交流。
年6-7月:早稻田間管理和晚稻集中育秧工作,重點抓好晚稻秧田的翻耕平整質量和晚稻的浸種,播種時間以及晚稻秧田的管理和大田拋栽工作。
年8-9月:加強晚稻大田管理和病蟲害綜合防治工作。
年9-10月:組織開展晚稻集中育秧高產現場觀摩活動和經驗交流會議。
年11-12月:搞好全年集中育秧工作總結及匯報,包括工作總結、成本核算、技術總結、運行機制總結、經驗總結,為下年糧食生產工作計劃的制定打下基礎。
五、獎懲考核辦法
1、鎮糧食生產工作小組辦公室于3月初開始對全鎮各村不定期進行糧食生產專項督查,督查到田間丘塊,并及時通報督查情況。
2、鎮糧食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將于6月底根據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對各村上半年糧食生產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種植面積、種植方式、“雙改單”、拋荒、示范片建設、優良品種推廣、領導重視等工作情況,并予以通報。第二次考核在9月下旬到10月中旬進行,重點考核各村全年糧食生產情況,同時核實其它情況并予以通報。
3、堅持以督查考核情況與農戶隨機調查情況相結合,督查考核的結果納入各村的目標管理,與評先評優,一事一議,水利項目等掛鉤。
4、凡未完成年度糧食生產工作目標任務,特別是在集中育秧、控制直播、遏制“雙改單”等方面工作不力、落實不力、效果不佳的村,對直接責任人進行問責,全村本年度不參與工作評先評優,不予安排農業項目,并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追究行政包村干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