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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職院校;測試系統;可行性;高等教學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4107(2012)10-0070-02
一、開發高等數學基本能力測試系統的必要性
隨著我國高職教育的迅猛發展,高職學生已經成為大學生群體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然而,高職學生是由高考最后批次的錄取生和三校生、中專3+2班的學生構成的,與普通本科院校相比,職業技術學院的高考錄取分數普遍較低,加上生源競爭及部分地區職業技術教育招生政策的影響,職業院校學生的文化基礎和行為習慣與本科院校的學生有著明顯差距。調查顯示,認為數學學習很重要的學生占36.63%,比較重要的學生占44.48%。但是,上數學課之前,只有12.97%的學生能提前預習,了解教師要講解的知識,不懂的地方做上記號,44.09%的學生從不預習,更有3.17%的學生常常找不到課本。在課堂上對教師提出的問題不愿意發言或無動于衷的學生占30.26%。問題的不斷積累,導致部分學生不知所措,喪失學習樂趣,無法正常學習高職數學課程,為此迫切需要提高教師的責任心,認真思考高職學生的學習現狀和改變對策,對高職學生給予更多的關懷和幫助。
縱觀高職學生的學習狀況,除了不可改變的個人數學基礎較差的因素,值得我們反思的是數學成績的考核體系。目前,許多高職院校對學生學習成績的評定方式,以期末考試成績為主,平時學習情況考核為輔。這種考核方式不能體現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也不能客觀、全面地反映出學生掌握知識的真實水平[1]。同時,由于利益的趨同性,學生獲得高分,教師也受歡迎和贊譽,學生給教師的評價也高,學生成績的客觀性已不復存在[2]。一些學生平時不努力,考前搞突擊,臨近考試,把主要精力和興趣集中于教師復習階段的提示上,背復習題,猜題、押題,甚至不擇手段套教師的考試題,從而滋生了學生在考試中的作弊行為[3]。由于成績考核基本是一卷定乾坤,導致50%以上的學生都會產生背叛誠信的沖動。考試結束后,一些感覺沒有考好的學生,會通過電話和人際關系請求教師拉分、送分,扭曲了高等學府的教育意義,助長了依靠旁門左道求得成功的歪風邪氣。教師出卷難易程度把握的不確定性、批卷過程中的不嚴格性、總評成績產生的隨意性,使得學習目標缺乏預見性,不但無法有效地促進學生學習和掌握數學思想和技能,反而降低了學生的品德素養,嚴重阻礙了合格高職人才的培養。
二、開發高等數學基本能力測試系統的可行性
當前,用計算機考核數學成績,已被逐步應用。在國外,GMAT,全稱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Test,即國外工商管理碩士MBA入學考試,由美國商學院研究所入學考試委員會委托新澤西州普林斯頓的教育測試中心(ETS)舉辦,在我國的主辦單位是中國國外考試協調處(CIECB)。 GMAT的改革來自兩方面,一是機考的改革,僅僅是考試硬件設施的改善;二是輔導教材的變化。自2006年1月1日起,GMAT考試的出題和管理機構將由ETS和Thomson Prometric轉移至ACT、Inc和Pearson VUE,第十一版《GMAT復習官方指南》(The Official Guide for GMAT Review,簡稱OG)也相應出版,第十一版OG由一本變為三本,包括《GMAT復習》、《數學復習(quantitative)》和《語文復習(verbal)》。按照難度順序編寫,幫助學生參加機考。在國內,全國高校網絡教育考試委員會于2008年11月20日[2008]01號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2009年考試工作計劃,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6]17號)的精神,全國高校網絡教育考試委員會將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現代信息技術條件下適合于成人繼續教育的統考組織模式,進一步加強統考信息化環境、信息管理系統以及標準化考點的建設。在2008年《計算機應用基礎》、《大學英語(A、B、C)》實施機考的基礎上、2009年在全國實施《大學語文(A、B)》和《高等數學(A、B)》統考課程的機考試點,全面推進統考管理和考試方式的信息化。
對高職院校學生的數學學習情況的考察,同樣可以實現微機考試。經過近幾年的發展,高等職業學院的辦學條件得到了很大改善,電腦機房、微機設備和網絡系統都形成規模,使得高職教育改革中信息技術與課程的整合成為可能。這種整合的實現,不僅僅是在日常的數學教學中,還可以體現在對學生學習數學的結果進行微機考核。以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為例,學院擁有公共機房6個,約300臺微機,再加上各系部配置的專業機房和微機,只要委托軟件開發公司的專業人員設計專門的測試系統軟件,完全具備學生上機考試的基礎設施條件。每年參加學習高等數學的學生約1400人,分4―5批進行上機,就可以完成對高職學生的高等數學基本能力的測試。
三、高職院校高等數學基本能力測試系統的初步設計
結合大綱要求,突出教學重點,立足高職院校的培養目標,積極調研各專業的數學要求和社會對人才的需求,理清各個專業的知識結構,結合在校學生的實際情況,重新評估數學課程的設置,明確數學教育“為專業課服務”和“提高學生職業核心能力”這兩大任務,以“能學夠用”為原則,總結各專業對高等數學知識的普遍要求,聯系生產和生活實際,捕獲學生感興趣的熱點,突出工程技術中常用的各種數學思想和方法,注重邏輯推理能力、基本運算能力和抽象概括能力。
高等數學基本能力測試軟件系統,內容包括函數與極限、一元函數微分學、一元函數積分學三大部分,為了方便學生操作和電腦計分,題型統一采用單項選擇題。通過科學合理分解數學問題,把高等數學的基本能力分解成100個節點,每個節點設立5個難易程度一致的同類型題,建立500個單項選擇題庫。電腦出卷時,每個節點中隨機選取1題,組成100個單項選擇題的機考試卷,每題1分,滿分100分。關于考題的設計,在傳統的題型中,除了原有的單項選擇題外,填空題和是非題很容易轉化為單項選擇題。對計算題、應用題和證明題,需要對解題過程進行細化,可以分解為對概念的理解、對性質的理解與運用以及一些常見的解題技巧,把其中一些重要的過程提煉出來,構成單項選擇題。
高等數學基本能力測試軟件系統的基本運行功能,要求具備存儲班級名稱,考試時讓學生進行選擇,避免學生不規范輸入班級名稱,防止出現成績無法歸類統計等問題。在測試系統自動出卷后,讓學生逐一答題。設置一個答題限時時間,在這個時間段內,應考學生可以隨時提交,超過考試限時時間,則系統自動提交。提交后,系統自動顯示本次測試的成績,并自動按班級和姓氏歸檔,以便教師和學生查詢。軟件系統的后臺操作功能,必須具有不同學期的班級名稱的更新、試題庫的改善和充實。
高職學生學習高等數學,一般是安排在一個學期內完成。在高等數學學習的下半學期,印發帶有照片的上機準考證,開始安排學生分批在機房參加高等數學基本能力測試。測試成績超過60分的,按實際得分計入機考成績;不足60分的為不合格,必須重新參加測試,并且下次的測試成績超過60分的,只能以60分計入機考成績。學生只有通過高等數學基本能力測試,才能參加期末數學考試。學生高等數學學習的最后成績評定,由機考成績、期末成績和平時成績綜合確定,所占比例可分別取50%、30%和20%。
四、開發高等數學基本能力測試系統的意義
開發“高等數學基本能力測試系統”,從培養應用型人才的角度來改革數學課程考核體系,客觀公正地評價學生的基本數學能力,結合其他方式的成績評估,綜合考查學生的數學掌握情況,讓每一個學生都能擁有成功的機會。這一嚴格的考試模式,迫使每個學生必須通過高等數學基本能力測試平臺,可以淡化期末考試,有效杜絕學生在期末考試中孤注一擲的做法,使學生認真對待數學課程,把精力轉移到平日的學習中。只有實施強有力的手段,用制度和體制來規范學生的思想和行為,讓學生體會“科學來不得半點虛假”的道理,才能顛覆學生的惰性心理,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喚醒學生本能的求知欲望,端正學生的學習態度,明確數學的學習方向,強化學生自我學習的意識,有效改變部分高職學生的投機心理,使學生化壓力為動力,認真學好高等數學課程,培養學生科學嚴謹的態度和作風,提升學生的數學素養,提高學生的數學水平,樹立高職教育良好的校風和學風,扭轉“要我學”為“不得不學”直至“我要學”,使學生具有比較熟練的基本運算能力、自學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去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初步抽象概括問題的能力以及一定的邏輯推理能力,為學生學習后繼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解決生產實際問題,提供必不可少的數學思想和方法,為培養“能學、會用”的高級技能人才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1]田曉卿.改進高職學生學習成績考核方式的思考與實踐[J].遼寧高職學報,2009,(1).
任務導向教學法又稱任務驅動教學法,是以任務為主要驅動力,引導學生完成學習過程的一種教學方法。教師要在教案設計和教學過程中,通過引導學生完成“任務”來達到教學目的。任務導向教學法與以講授為主的教學方法相比較,具有以下優勢。
1.可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任務導向教學法能夠使學生邊學邊用,把抽象的理論知識變為具體的事物,把單調的教學活動變為生動的學習過程,讓學生樂于嘗試、操作和掌握。教師通過設置一些具體、有趣的“任務型”,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每完成一項任務,都會產生成就感和自信心,為進行下一步學習增加動力。
2.有利于學生建構刑事科學技術知識體系。在任務導向理論的指導下,教師通過教學設計,使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始終面對著任務進行操作。基于能力培養和實踐性的知識學習,能夠使學生順利地建構比較完善的知識理論體系。3.有利于發揮學生學習的主導性。任務導向教學法,提倡學生在學習過程的自主性,學生的主體地位得到了充分的彰顯,而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由教學的主導者轉變為學生學習過程中的指導者和咨詢者,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獲得了更多的決策權和自由。
二、教師角色在任務導向教學模式中的轉變
任務導向教學模式中,教師與學生的角色發生了一定的變化:學生成為教學的主體,學習的自主性更明顯;而教師成為學生學習的引導者。學生從傳統教學中圍繞教師的講授開展思維活動轉變為學生通過自己的發現、學習、思考獲得知識和能力。在刑事科學技術實驗教學中,學生的這種自主性更突出。當教師確定了相關的實驗項目和任務后,學生通過一些理論知識的學習和觀看教師演示進行模仿。在模仿的過程中,學生會遇到許多問題和困難,在無法完成實驗任務的情況下,就會自己思考,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在任務導向教學模式中,教師減少了講授的時間,多觀察,多讓學生動手。在刑事科學技術實驗教學中,教師要側重于做好以下工作。
1.實驗項目和實驗任務的設計。這主要是強調在教學的準備階段,教師要認真設計實驗,實驗項目的開展必須依據公安實踐中刑事科學技術員所必須的技能進行,實驗內容和任務要注重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的開發。實驗要具有一定的難度,適合學生開展研究,但也不能讓學生無法完成實驗,應讓大部分學生通過努力,可以完成規定的所有實驗項目。實驗的設計還要考慮到學生的興趣,如果學生對所開展的實驗有濃厚的興趣,則可以保證實驗的順利開展,還可以為后續的實驗教學帶來便利。
2.注意在實驗過程中的組織和引導。刑事科學技術的大部分實驗是以小組形式進行的,小組合作是任務導向教學的基本組織形式。因此,在教學過程中,需要教師在對學生進行調查了解的基礎上,本著互補、協調的原則,對學生進行分組、整合,組織學生合理分工,明確各自的任務。其次,在解決問題的心理方面,教師要引導學生勇于探索,敢于面對挫折、迎接挑戰;在學習方法的指導方面,教師要負責引導學生與時俱進的對學習方案進行調整,隨時根據計劃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狀況進行微調;在學習價值方面,教師要引導學生感悟學習過程中的科學探究精神、社會責任感。
3.及時進行學習評價。學習評價可以及時幫助學生進行反思,發現學習過程中的不足,無論是對知識本身的學習、專業能力的培養,還是掌握學習方法,學會學習,都具有巨大的作用。學習評價形式的多樣化,內容的可選性,也可使同學能夠真正從評價中獲得收獲。
三、任務導向教學法的基本教學模式
應該說,任務導向教學法的教學模式是多種多樣的,沒有完全固定的,但從一般的教學規律出發,根據刑事科學技術實驗課教學的特點,我們可以按以下的步驟實施:課前準備—下達任務—完成任務—作品展示—總結回顧和學生提問。
1.課前設計和準備。教師首先要對教學的內容進行充分的準備,根據教學內容設計若干任務,并要對學生的知識水平、興趣愛好、學習能力、紀律情況、學生特點進行全面地了解。從已經設計好的眾多任務中挑出適合教學對象的學習任務,根據任務準備教學課件、學生分組設計、教學設備、教學材料等;學生在任務導向教學法中,也需要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包括相關知識的準備、協助教師分組、協助教師準備教學器材和材料等,學生參與準備工作,可以更有利于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優化學習過程。
2.布置實驗任務。學生進行正式實驗前,教師要把設計好的任務布置給學生,并講解實驗的內容、原理、具體任務。對于一些難度較大,學生不容易掌握的實驗,教師要先演示實驗的步驟和實驗的方法,演示過程中,教師可以穿插提問,引起學生思考;也可以教師演示后,讓個別學生再次演示實驗過程,其他同學進行點評,學生通過觀察,產生研究欲望。
3.指導學生進行實驗。教師在引導學生基本掌握了完成實驗任務的思路與方法后,根據學生情況對學生進行分組,指導學生完成教師下達的實驗任務。學生實驗過程中,教師要巡回指導,無論是取得好的實驗結果的同學,還是實驗有一定問題的,教師都要引導學生通過知識與實驗的聯系,對原理、方法融會貫通,使學生真正從實驗中受益。
4.成果展示。在各小組完成實驗任務以后,要每組選派一名成員將本組的學習成果進行交流、展示,其他小組可以就不同的觀點和結論進行討論甚至申辯,在思維火花的碰撞過程中,豐富學習的體驗。而后,教師對學生交流討論的結果進行歸納和總結,引導學生把個別的、零散的觀點整合、歸納,把對實驗的理解上升到理論認識的高度,教會學生如何透過現象看到問題的本質,做到理論與實踐的聯系。另外,教師還要引導學生對學習過程進行反思,以便對下一次的學習設計進行優化、改進。
關鍵詞:物證技術;綜合性高校;學科建設;發展策略
中圖分類號:G648.1;DF79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4853(2012)05-0105-04
隨著法制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物證作為一種科學證據在訴訟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然而,國內物證技術相關的系統課程主要在公安與政法院校中開設,在綜合性高校中的法學院系開設極少,至于其學科建設和發展更談不上,遠遠不能滿足司法實踐對復合型法學人才的需求。時展要求現代法學人才在具備法學理論知識的同時,必須具備基本的物證技術學知識,提升法律實務能力,以便更好地為司法實踐服務。
一、物證技術學及其在公安、政法院校的建設特點
物證技術學是研究物證技術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的學科,其目的是研究如何在物證技術基本理論的指導下,將現有的科學技術應用于解決訴訟中與物證有關的各種專門性問題,為司法活動提供科學依據。“從處理物證的一般流程來看,物證技術可以分為四類:發現物證的技術、記錄物證的技術、提取物證的技術、鑒定物證的技術。從橫向上看,即物證技術針對的具體對象看,物證技術可以分為形象痕跡技術、文書物證技術、化學物證技術、生物物證技術、物證攝影技術、音像物證技術、電子物證技術等。”[1]物證技術學是自然科學技術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運用,具有自然科學與法學的雙重屬性。[2-3]
在我國,物證技術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設置歷史較短,而且主要是在公安和政法院校中開設,如中國刑警學院刑事科學技術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刑事科學技術系、福建警察學院刑事科學技術系、西南政法大學刑事偵查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等。在公安院校的本科培養計劃中,物證技術學(刑事科學技術學)是公安技術類一級學科下設立的,課程的設置不僅注重物證技術學的理論教學,而且強調實驗教學的重要性,保證實驗教學在整個教學環節中占據相當大的比例。[4-5]同時,在理論研究和技術研究方面也不斷拓展,這體現在不僅在本科層次開設物證技術學相關課程和實驗,而且研究生層次有獨立的專業招生方向,如中國政法大學法庭科學研究生招生。另外,物證技術實驗室的建設已有一定的時間,很多院校實驗室已有30多年的歷史了,儀器的配置和管理相當完善,實驗類別和層次較完整。實驗室一般不僅配置了文件檢驗儀、靜電壓痕儀、三維體視顯微鏡等物證檢驗的專業化設備,而且會根據教學和科研水平和方向配置一些大型專用儀器,如高效液相色譜、掃描電鏡、拉曼光譜儀、薄層色譜儀。
就其建設和使用情況而言,可歸納出以下幾個特點。
1.物證技術學以一個二級學科為建設定位。由于該學科主要在理工院系中開設,學科定位層次較高,建設思路清晰,其建設目標、政策制定及配套機制等方面都有很大的發展優勢,加上其建設起步相對較早,在經歷了幾次社會大環境的推動下,發展步伐不斷加快,學科規模亦日趨完善。
2.集合全校的財力、物力、人力,以某一院系為主體建設物證技術學學科。物證技術學是自然科學學科和法學交叉的一門邊緣性學科,其建設、運行過程中涉及的財力、物力、人力規模相當大,尤其是建設資金,非一般法學學科相比。以西南政法大學為例,物證技術學(刑事科學技術)為刑事偵查學院下屬專業,分為理論教學體系和實驗教學體系,專職技術人員25人,還有大量兼職教師,教師隊伍涉及法學、化學、生物、醫學等多個學科領域,建設資金投入累計3000多萬,實驗教學用地5500m2,如此多的資源需求,絕非普通法學院系所能承受。
3.學科教學面向全校師生開放。學科自身性質及學科建設以學校投入為主,決定了物證技術學科所面向的學生不應僅是本專業學生,還應包括其他交叉學科的學生。在面向全校各專業開放過程中,針對各專業的特點,在教學理念、內容體系、教學內容的深度和廣度等環節進行不同的設計和區別處理,保證學科教學的合理性和實用性;在實驗儀器的管理和使用上,有針對性的區分基礎性實驗和開放性實驗,在保證基礎教學的正常運行下,盡可能地實行資源效率的最大化。
二、綜合性高校中物證技術學的建設規劃
綜合性高校與公安、政法院校相比,二者之間的差異較大。在物證技術學的學科建設過程中,如果簡單的搬用公安、政法院校的建設模式,那么在建設過程中不但造成大量的資源浪費,而且實際辦學成果亦會大打折扣,還容易影響到其他學科的正常運行。為此,綜合性高校的法學院系在建設物證技術學學科時,應重點關注自身辦學特點和校內外資源,合理定位,適當調整教學計劃和教學方案,把握好相關教學內容,并做好實驗室建設。
1.學科定位。關于物證技術學的學科定位,不應簡單的將其定位為二級學科或三級學科,而是應該根據其所處的建設環境和建設階段來規劃。就目前綜合性高校法學院系的辦學現狀來看,將物證技術學定位為一個二級學科,其可行性和實際價值不大。主要原因有:其一,綜合性高校中法學院系的學生培養目標不同于公安或政法院校。公安、政法院校在開設物證技術學時,要求學生不僅了解,而且能熟練掌握各種物證技術相關的實踐技能。而對綜合性高校的學生而言,如此要求顯然過高了,不符合當前綜合性高校畢業生的從業要求。其二,很難處理好一個新的二級學科對現有整個教學計劃帶來的影響。綜合性高校的法學院系現有其一套完善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安排,在保證不過多增加教學課時和學生負擔的基礎上,很難再增加一個如物證技術學這樣如此復雜的二級學科。其三,“軟硬件”條件不具備。法學院系學生的自然科學功底的嚴重不足、授課教師知識結構的缺陷以及相關科研成果的匱乏是制約物證技術學建設和發展的軟性因素,物證技術實驗室等配套設施的不完善是無法支撐一個二級學科的硬性因素。因此,在諸多條件不具備和物證的證據屬性及其在訴訟活動中的證據價值來看,在綜合性高校的法學院系中將物證技術學定位為訴訟法學之下的學科,更符合當前的實際情況,而且這個過程可能要持續較長一段時間。
2.課程定位。在課時有限的條件下,將講授物證技術相關的課程分為以下兩個方面:第一方面是物證技術學中涉及的一般理論和方法的論述,以及司法鑒定制度問題,講授該學科所涉及的相關概念、作用、體系和發展過程,物證技術檢驗基本原理和司法鑒定程序等問題。第二方面為不同類型物證技術的論述。可根據物證的應用情況和學生培養目標,將內容分為上下兩部分,即將物證照相、文書檢驗技術(包括筆跡檢驗、打印文書檢驗、聲像資料檢驗)、指紋檢驗技術整合為物證技術(上),將微量物證檢驗技術(包括生物物證檢驗、毒物檢驗)、工具痕跡、槍痕等作為物證技術(下),并在物證技術的講授過程中概述各類物證檢驗中運用的一般科學方法問題。通過這2~3門課程的內容講解和實踐,讓學生了解物證的發現、顯現、固定、提取、檢驗以及它在訴訟過程中的應用。
3.物證技術實驗室建設定位。盡管綜合性高校已建立了分門別類的理工科實驗室,但這些實驗室并不能完全囊括物證技術學所涉及的實驗儀器,如文件檢驗儀、靜電壓痕儀、指紋熏顯箱、現場勘驗箱,因此,法學院系自身有必要在學校整體實驗室建設規劃體系下,開展標準化物證技術學專業實驗室建設,為物證技術學的實踐教學環節提供重要的訓練場所,為培養綜合素質的法學人才打下堅實的硬件基礎。一般來講,物證攝影實驗室、文書物證實驗室、形象痕跡物證實驗室(不包含槍彈痕跡實驗內容)可由法學院系獨立建設;音像物證技術和電子物證實驗室可與相關其他院系聯合建設,一方面提供儀器設備,另一方面提供師資力量,建立常規化協作關系;微量物證實驗室、槍彈痕跡實驗室等,依靠其他院系的師資和硬件條件等建立,建立常規化協作關系。利用模擬法庭,在案件模擬過程中訓練學生的物證意識,不僅使其重視物證的重要性,在案件過程中正確運用物證,而且能就物證本身提出專業性問題。
三、物證技術學的發展策略
針對目前綜合性高校法學教育的現狀及司法實踐的需要,結合物證技術學的學科特性,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實施改革:
1.重視物證和物證技術,重視物證技術學建設。隨著法制進程的不斷推進和法律法規的日益完善,物證作為一種科學證據在訴訟過程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現代法學教育所培養的法律人才將會面對一個以物證為中心的證據實務時代。”[6]物證技術的不斷發展,又不斷豐富、擴大物證的類別。在綜合性高校中,很多院校領導、教師及學生缺乏對物證技術學的了解,對法學院系建設物證技術學實驗室表示非常的不理解,片面地認為物證技術學應僅僅是公安院校的建設內容,沒有充分認識到當今司法實踐對物證技術學建設的急切需求,忽視了物證技術學建設對所有司法實踐活動的重要作用。重視物證技術學的學科建設,向全校各層次學生,甚至是校內外其他群體講解、宣傳物證和物證技術的知識,提高在校學生和社會大眾對物證和物證技術重要性的認識,十分有利于我國司法實踐活動的開展。
2.充分利用綜合學科優勢,建設特色的物證技術實驗室。綜合性高校有學科、人才、儀器優勢,因此,物證技術實驗室平臺不僅應包括文書檢驗技術、痕跡檢驗技術、物證照相技術等常規實驗類別,還應充分挖掘人才技術和儀器資源優勢,聯合校內外資源,合作建立和發展科學技術要求較高、代表物證發展方向的實驗類別,如與計算機學院共建電子物證實驗室,與化學學院共建毒物檢測實驗室,與生命科學學院共建DNA實驗室。充分利用了綜合高校的各種資源,不僅能讓學生更好地了解、熟悉不同類別的物證特性,而且可進一步推動自然科學在物證技術學中的更深層次的應用。
3.積極開放物證技術實驗室。物證技術實驗室的建設,不應只是為完成一些基礎性實驗項目提供實驗場所,而是應該能夠形成一個開放平臺,為法學專業及校內外其他專業的學生所共享。首先,針對學生層次的差異,可實行半開放和全開放式實驗教學,即在實驗場所、儀器設備、實驗耗材等資源的共享上,實施區別對待,盡可能充分、有效地調動有限的教學資源;其次,授課教師根據物證技術的研究內容和對象,引導學生積極探索相關技術問題,鼓勵學生自帶研究課題,引導學生探討交叉學科存在的理論和實驗技術問題,體現觀念創新和技術創新,培養學生的法律創新思維能力和綜合素養。[7]再次,利用物證技術實驗室這一開放平臺,在校內外積極開展技術交流、合作,尤其是與化學、物理、生物等自然科學學科的實驗室開展合作,解決物證技術學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同時吸收自然科學中的新科學、新技術,推動物證技術學不斷發展,深化物證技術與其他學科之間的相互滲透。
4.調整教學方式,由單一的講授式教學向開放式的實踐教學轉變。物證技術學自身特性決定了它的教學方式不應再是單一的講授式教學,單一的理論教學不能很好的詮釋物證技術在證據發現、固定、提取、檢驗、鑒定等過程中的應用,而應該是在充分利用實驗平臺的基礎上,將物證技術理論知識融入到實踐教學中去,在實踐教學中培養學生的實踐思維能力,并根據教學對象的差異,開設不同層次的實踐活動。例如,開設基礎性的實驗項目,讓學生了解物證技術的基本理論知識、證據提取和檢驗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更好地使用證據為訴訟活動服務;利用模擬法庭模擬實際案例或組織學生觀摩庭審,對案件中所涉及的技術性問題進行解釋說明,讓學生在實踐活動中學習、應用理論知識;借助“法律診所”平臺,讓學生直接參與法律活動,獲得第一手資料,引導、啟發學生對法律服務活動中的證據問題進行探討、研究,增強物證技術的實踐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5.加強物證技術師資隊伍的建設。加強物證技術學教學課程的設置,首先要解決的是物證技術學專業師資力量的建設,師資問題是能否建設好物證技術學學科的關鍵因素。作為一個三級學科,專門為物證技術學組建由化學、物理、生物、醫學、電子等多學科的專業師資隊伍在綜合性高校是不現實的,而且也沒有必要。考慮綜合性高校自身結構特點,法學院系一方面自身可培養或引進若干專業教師,從事刑事照相、文書檢驗、痕跡檢驗的理論教學和大部分實驗教學,另一方面可結合校內多學科的優勢,與化學、生物、物理等院系協作,聘請專業教師兼職物證技術的模塊教學或開設專題講座,組建成以法學自身為主體,其他院校兼職教師為補充的綜合性師資隊伍。其次,積極組織任課教師到政法、公安院校進修,增強物證技術的專業技能,吸收新的技術成果,從而有效提升教學過程中的技術含量。最后,聘請專家來校指導、交流,邀請他們為本院系及其他院系的學生開設專題講座,介紹當今物證技術的前沿動態,不僅可以提升辦學質量,而且擴大了物證技術在院校和社會的影響力。
總而言之,物證技術學學科的建設是當今法學教育不可或缺的一個部分,是拓展法學人才的知識結構體系,培養出具有較強綜合素質的法學專業人才的必要環節。綜合性高校法學院系應根據自身專業現狀,在學校總體建設規劃下,重視物證及物證技術的重要性,根據司法實踐的發展要求,適時調整自身的教學計劃和方案,積極建設物證技術實驗室,形成合理的物證技術師資隊伍,開展校內外技術合作,努力培養復合性法學人才,推動物證技術學學科的快速發展,進一步加強我國的法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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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視聽資料證據;偵查訊問;合法性;客觀性;關聯性
“利用視聽資料證據破案已成為繼刑事科學技術破案,行動技術破案,網絡偵查技術破案等三大常規破案方式之后又一大破案方式,其發展趨勢日益明顯”【1】。例如倫敦地鐵爆炸案,“艷照門事件”的處理都采用了視聽資料證據,怎么完善視聽資料證據,怎么更好在偵查訊問中運用視聽資料證據都是值得我們調查、研究的。
現狀與研究的目的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普及,人們對磁記錄技術進行了大量的研究、開發和運用,使案件中各種語音證據的獲取越來越容易,案件的數量日趨增加。由此產生了“通過以錄音、錄像、圖像、聲音、數碼信息,計算機儲存資料技術以及其它科技設備與手段所提供的有關案件語音特征信息來證明一定的法律事實和法律行為,這類證據統稱為視聽資料證據”【2】。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檢察機關貫徹刑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第三款中規定,“視聽資料是指以圖像和聲音形式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包括與案件事實、犯罪嫌疑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實施反偵查行為有關的錄音、錄像、照片、膠片、聲卡、視盤、電子計算機內存信息資料等”。《刑事訴訟法》四十二條第七款規定視聽資料證據經過查證屬實可以作為定案的證據。國外有些國家已經開始質疑數碼相機在證據收集中的使用,是否有篡改之嫌,其趨勢有再次回歸普通膠片相機的使用。
視聽資料證據在刑事案件的偵破、審判中所發揮的作用越顯重要。然而其在收集、提取、保全、運用、審判中存在這相當多的問題與不足,尤其在偵查訊問中,存在這相當多的問題!無論是視聽資料證據的收集、固定,還是在偵查訊問中的具體運用,以及犯罪嫌疑人對視聽資料證據的翻供,抵賴。至今很少有就視聽資料作為一種證據形式在偵查訊問中的具體運用形式進行探討和分析的!這樣在偵查訊問中就產生了許多問題,給偵查訊問工作帶來了相當大的被動,本文就視聽資料證據,作為一種證據形式怎么在偵查訊問中的具體運用,以及作為一種手段在偵查訊問中的具體運用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并就其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從而為公安機關在偵查訊問中更為完善的使用視聽資料證據進行破案提供相應的參考。
視聽資料證據在偵查訊問中的運用所存在的問題
(一)視聽資料證據完善中存在的問題
視聽資料證據作為一種證據形式,無論是從偵查中獲取的還是原告、被告提交的視聽資料都必須經過審查屬實的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也只有經過審查屬實才能在偵查訊問中運用。從一定的意義上說,“證據的可采性有時直接被稱為證據的合法性”【3】。存在的問題有偵查人員認為視聽資料作為一種證據形式在審判時,必須要查證屬實,但是在偵查訊問中,其真實性卻不太重視。這樣將導致視聽資料的收集缺少程序的合法性,來源與內容的真實性,以及與其他證據的相關聯性的審查。直接的后果就是在最終的司法審判中證據經不起質證,使證據喪失證據效力,更會產生刑訊逼供之嫌,從而致使整個司法審判陷入僵局,不利于偵查破案,影響正常的偵查訊問。
(二)在偵查訊問的具體運用中存在的問題
不善于創造和捕捉使用視聽資料證據的有利時機,使用過程中沒有事先做出相應的計劃。具體表現在偵查訊問中就是其使用不講究方法和技巧,比較盲目,出示隨意性較大,缺乏針對性。這樣很難達到所期望的效果,甚至有可能暴露我方掌握證據的底細。在實際審訊活動中,由于時問緊,任務重,有的審訊人員總想急于求成,速戰速決。在出示視聽資料證據的時候,隨手就拿出來了,而沒有相應的計劃,往往欲速則不達,從而導致偵查訊問工作的被動乃至失敗。“尤其是視聽資料證據,案件中的出現是比較少的,但往往其作用又是很大的”,對于視聽資料證據的使用必須謹慎,而現實當中偵查人員對視聽資料證據在偵查訊問中的重要性沒有足夠的認識,不能發揮視聽資料證據在偵查詢問中應有的作用。
視聽資料證據在偵查訊問中運用的措施
(一)在偵查訊問之前要對對視聽資料證據的合法性、客觀性、關聯性進行審查
1、視聽資料證據的合法性審查
審查視聽資料的合法性不僅包含證據本身的合法性,還包括證據取得程序是否合法,不僅要審查制作程序是否合法,還要審查搜集是否依法進行。
審查視聽資料中的聲音、圖像、數據等是否為客觀事實,有無偽造、夸大或篡改;視聽資料是原始證據,還是傳來證據,看所記錄的信息、反映的事件前后是否存在因果關系,有無剪輯痕跡;對司法機關錄制的視聽資料,要審查其是否在辦案人員刑訊逼供、誘供以及其他非法手段下制取的;對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視聽資料要審查是否在威脅、欺騙、或者引誘下錄制的。
2、視聽資料證據的客觀性審查
視聽資料證據的客觀性是視聽資料證據的核心,其審查包括一般性審查和鑒定性審查。一般性審查通常除應當審查發現、提供證據的證人與嫌疑人是否具有利害關系外,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還應該審查證據形成時的客觀環境,證據是否為原件、原物;證據是否有被篡改、刪節和損壞的痕跡;證據在形成、收集過程中是否存在誤操作、網絡故障、設備差錯;證據在運輸、保存過程中,措施是否嚴密、得當,是否有損壞。
3視聽資料證據的關聯性審查
視聽資料證據的關聯性,也即視聽資料證據和案件事實之間的聯系性。對這方面的審查,通常有以下幾種情形。
視聽資料證據和案件事實是否有聯系,要結合其他的證據進行審查。如銀行出具的視頻資料,要根據其顯示的交易時間,交易地點和嫌疑人或受害人的陳述及其他相關憑證進行對照審查,然后才能確定該視頻資料是否為所查案件的證據。很多有圖像、文字等視聽資料證據都需要用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相對照,或者由受害人、證人的辨認等方式進行審查,然后確定其和案件之間的聯系。
(二)對不符合合法性、客觀性、關聯性、要求的刑事視聽資料證據的認定,可以制定如下的排除規則及其措施
1、不符合合法性要求的刑事視聽資料證據的認定,可以制定如下的排除規則及其措施:
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視聽資料證據應予排除。在法學界有“一概排除說”的說法,強調視聽資料證據的“不合法性”,否認以非法或不正當手段取得的視聽資料作為證據使用,英美法系注重訴訟程序的合法性,視聽資料證據作為一種證據形式,偵查人員違法取得的視聽資料證據不能與其它合法取得的證據相互印證的,一般予以排除。
2、不符合客觀性、關聯性要求的刑事視聽資料證據的認定,可以制定如下的排除規則及其措施:
把視聽資料證據與案件中的其它證據結合起來考察,看是否矛盾,各自證明的結論是否一致,是否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與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等案件要素邏輯上是否統一。對于沒有其它證據印證的視聽資料證據來說,我們可以嘗試用同樣的設備、同樣的方法對視聽資料證據的生成、傳遞、存貯、保管等進行檢查、驗證,看其內容是否會發生變化。
(三) 公安機關使用視聽資料證據,創造和捕捉使用視聽資料證據的有利時機
1、在被審訊人心理發生動搖時使用,如果有其作案時的監控錄像,作為最有效的證據方式可以直接出示,對犯罪分子的心理將是致命的打擊,撕破其心理防線,使其當場交代犯罪事實。如果沒有其作案時的監控錄像,就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犯罪份子作案的現場及其進出作案現場的路段具備安裝監控設備的條件,即使沒有犯罪份子現場作案的監控錄像以及其進出現場的監控錄像,公安機關可以偽造其作案的監控錄像(只能作為一種訊問策略,而不能作為一種證據使用);犯罪份子作案的現場如果是農村偏遠地區,經濟不夠發達,而且經過先期的調查,犯罪份子進出現場的道路也沒有安裝監控錄像的可能,那么可以換一種方式,謊稱在其家里面安裝了監控設備。
2、在被審訊人的心理防線尚未形成時使用,當犯罪嫌疑人剛剛被拘捕時,心理壓力大,情緒處于極度的緊張、恐懼、焦慮之中,惶惶不可終日,度日如年,如坐針氈,思緒混亂,對于偵查人員所掌握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心中無數,心理防御體系尚未形成時,容易產生錯誤判斷,此時使用視聽資料證據具有其獨特的優點,公安機關可以偽造其同伙已經交代的監控錄像,利用相應的計算機技術偽造其同伙已經交代的既成事實,從而達到分化瓦解犯罪份子心理防線的目的。
3、在被審訊人的供述出現矛盾時,在被審訊人頑固抵賴罪行時,當犯罪嫌疑人死頂硬抗,拒不交待或胡攪蠻纏、無理狡辯時使用,這時候就可以利用訊問現場的監控錄像,直接揭穿犯罪嫌疑人供述中出現的矛盾,視聽資料具有“直觀形象性”,揭穿其矛盾的最直接,最簡潔的方法,更可以有效的打擊其囂張氣焰。
4、“用視聽證據資料,打破偵查訊問中“一對一”對峙的僵局”,制服犯罪。偵查訊問中常常會碰到對于同一案件事實的犯罪嫌疑人與證人之間各執一詞,相持不下,而除此之外再無其他任何證據證實的情況,在證據充分性上的欠缺,給我們偵查訊問帶來很大的困難,它常常使偵查人員在偵查訊問中處于定不死,放不掉,進退維谷境地。刑事訴訟法將視聽資料作為訴訟證據,為偵查詢問提供了有效手段。尤其是在貪污受賄案件里面,可以成功地運用視聽技術固定行賄人與受賄人的犯罪場面,從而獲取犯罪證據,就能打破偵查詢問中“一對一”的僵局,獲得偵查訊問的勝利。
5、有些偵查員錯誤地認為,“口供是最可靠的,是證據之王”,證明作用最大,沒有口供就不能定案,因而在訊問中不惜一切手段強取口供,甚至認為不動刑,就難以使犯罪嫌疑人如實招供。這樣做即便獲取了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由于取證手段的非法性,也難以確保口供的真實性,還會因此而影響該口供作為證據的可采性。在偵查訊問中進行現場錄像有利于防止刑訊逼供,以及固定證據,為將來在司法審判中提供有效幫助,以及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
參考文獻:
[1]郝洪奎,視聽資料證據的使用
一、色譜分析法
色譜分析是理化文書物證檢驗中常用的分析分離技術.近年來,由于氣相色譜法和高壓液相色譜法的不斷完善和發展,色譜分析技術已經廣泛應用于法庭科學,成為不可缺少的分析手段之一.
色譜分析法實質上是一種物理化學的分離方法,即利用不同物質在固定相和流動相中具有不同的分配系數這一原理而工作的.在兩相相對運動時,這些不同的物質在兩相中會反復多次分配,從而達到使不同的物質得到較完全的分離的目的.
在色譜技術中,流動相為氣體的稱作氣相色譜,流動相為液體的稱作液相色譜.固定相裝在管柱中的叫柱色譜,固定相作成薄層的則稱作薄層色譜.若利用濾紙做固定相,成做紙色譜.目前根據色譜法制成的色譜儀器,主要有氣相色譜儀和液相色譜儀.下面氣相色譜儀為例進行說明。
自從1955年氣相色譜儀投入市場后,最初幾年主要是用于易發揮性化學成分的分離和分析.隨著選擇性檢測器的發展和完善以及裂解器,程序升溫控制器等一系列附加功能部件的問世,使得氣相色譜法的用途更加廣泛.尤其是和其他手段的連用,不僅彌補了它本身的缺陷,而且向快速自動化方向發展.
1、原理.氣相色譜法又稱氣相層析法,是色譜法的一個分支,是重要的,有效的分離,分析方法之一.
2、特點.氣相色譜有其本身特有的優越性:高速度,高分離效率,高靈敏度,應用范圍廣等.
3、氣相色譜儀的主要部件.
(1)氣源.氣源是氣相色譜儀載氣和輔助氣的來源,可以是高壓氣體鋼瓶,也可以是氫氣,氮氣發生器以及空氣壓縮機。
(2)進樣系統.增充柱進樣系統有常壓氣體進樣,液體進樣,毛細管柱進樣系統有分流進樣系統,不分流進樣系統,柱頭進樣系統,其中熱烈解色譜是近幾年發展較快的.
(3)色譜柱.色譜柱是色譜儀的心臟,而固定相是色譜柱的關鍵.氣——固色譜柱常用的固定相不多,有分子篩,硅膠,高分子小球,碳分子篩等.
(4)檢測器.
(5)記錄和數據處理系統.句路和數據處理系統是記錄色譜保留值和峰高或峰面積的設備,一般常用的是記錄儀和色譜工作站.
(6)柱箱.柱箱控溫在氣相色譜系統中要求最高.
5、應用.氣相色譜儀在刑事案件偵破中有著重要作用,主要分析有機物,尤其是容易揮發的物質.例如:墨水,在墨水中的染料相同時,可以用氣相色譜法根據色譜圖的峰數,保留時間及相對峰高比等鑒別相同染料墨水的不同配方或不同廠家的墨水;紙張,將紙張中的餓植物纖維,膠料等高分子化合物裂解成易揮發的低分子碎片,再進行氣相色譜分析.一般可根據得到的紙張裂解色譜圖的峰數,保留時間,峰高比等進行紙張的比對檢驗.
二,光譜分析法
光譜分析是儀器分析中重要的分析方法之一.該法利用儀器分析物質產生的光譜波長與強度來確定物質所含的成分與含量.光譜分析是基于下列一些現象:光的發射,吸收,散射,熒光,磷光以及化學發光而進行工作的.
(一)x射線分析法
X射線是一種電磁波.是研究分析鑒定物質尤其是固態物質結構和元素組成的最普遍,最有用的電磁波.X射線分析法的真正發展是20世紀50年代以后開始的.由于電子技術,高真空技術的發展,x射線熒光分析,x射線衍射分析等到了廣泛的發展和應用.下面將介紹x射線熒光分析和x射線衍射分析.
1、原理
X射線熒光分析:進行x射線分析,首先要有x射線發射源,獲得x射線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x射線管.
X射線衍射分析:晶體內原子,離子或分子有規則的排列在三度空間,晶體中原子間距離與x射線的波長屬于同一數量級,因此晶體可作為x射線的光柵產生衍射現象.
2、儀器結構
(1)x射線熒光光譜儀
x射線照射樣品時,樣品激發出各種波長的熒光x射線,必須將它們按波長分開,分別測量不同波長的x射線強度,來進行定性,定量分析.根據分光原理,x射線熒光光譜儀有兩種類型:一類是波長色散型;另異類是能量色散型。
(2)x射線衍射儀
x射線衍射儀由x射線源,樣品,衍射線接收測量系統和衍射圖處理分析系統等幾部分組成。
3、x射線的安全防護
x射線對人體組織會造成傷害.人體受x射線輻射損傷的程度與輻射量及部位有關,眼睛和頭部容易受傷害.對x射線的防護是有關工作人員必須牢記的。
4、應用
x射線熒光分析和x射線衍射分析在法庭科學中有重要的應用.例如,印泥成分的分析.利用質子誘導x射線分析法能非破壞的鑒定附著在紙上的印泥樣品,日本科學警察研究所黑木健郎分析7種印泥的x射線熒光光譜,檢測出10種元素.以所有樣品中都檢出的Pb的特性x射線強度作為文書物證檢驗學基準,比較其他各元素的特性x射線強度,結果能鑒別這7種印泥。
(二)拉曼光譜法
拉曼光譜屬于分子的振動和轉動光譜,通常簡稱為分子光譜.早在1923年,斯邁克爾等著名物理學家就預言了單色光被物質散射時可能有頻率改變的散射光,印度物理學家拉曼于1928年在實驗室中發現了這種散射,因而以拉曼的名字命名為拉曼散射,相應的散射光譜亦稱為拉曼光譜。
目前拉曼光譜技術以其光譜信息豐富,樣品不需制備,可進行微量,微區,非破壞性,原位分析等的優點,在法庭科學文書物證檢驗領域顯示出獨特的應用前景。
1、基本原理
激光拉曼光譜分析,是利用激光來照射被檢物質時發生散射現象而產生與入射光頻率不同的散射光譜所進行的分析方法。
拉曼散射效應.一單色光射入透明介質,在透射和發射方向以外所出現的光稱散射光,分子引起的拉曼散射就是散射光之一,它可用量子理論來解釋。
拉曼光譜與紅外光譜的關系.兩種光譜同屬分子光譜,都能夠提供分子振動頻率的信息,但產生兩種光譜的機理有本質區別.拉曼光譜是分子對單色光的散射所產生的光譜,紅外光譜是吸收光譜,即分子對紅外光源的吸收所產生的光譜。
2、儀器
由于拉曼散射光十分微弱,它的強度知識瑞利散射線強度的百萬分之一,所以拉曼光譜儀必須以盡可能強的光照射式樣,或提高檢測器的靈敏度.然而在發現拉曼散射效應后的30多年時間里,這是難以達到的,使得拉曼光譜儀發展非常緩慢.
(1)色散型激光拉曼光譜儀.傳統的色散型激光拉曼光譜儀使用的是可見輻射,故它與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結構基本類似,主要包括激光光源,樣品室,單色器和檢測器四個部分。
A、激光光源.對光源最主要的要求是應該具有高單色性,并且其照射在樣品上時候能產生足夠強度的散射光,激光是拉曼光譜儀的理想光源.
B、樣品室.樣品室的功能是使激光聚焦在樣品上,產生拉曼散射,并使其聚焦在單色器的入射狹縫上.
C、單色器.激光照射到樣品上后,除了產生所需要的拉曼光外,還有頻率十分接近于拉曼光的瑞利散射以及其他一些雜散光,特別是瑞利散射,它的強度十分大,相比之下拉曼散射就非常弱,對拉曼光譜構成嚴重的干擾.
D、檢測器.拉曼光譜儀的檢測器作用是把它檢測到的光信號轉變成電信號,由于拉曼散射光信號非常弱,因此要求檢測器具有較高的靈敏度。
E、特殊附件.激光拉曼光譜儀可以通過配置顯微鏡,光纖探針等特殊附件,對一些微量,或者不均勻樣品,不便直接取樣的樣品進行檢測分析。
(2)傅立葉變換拉曼光譜儀
傅立葉變化拉曼光譜儀以近紅外激光為激發光源,并引進了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儀中常用的傅立葉變化技術,是從90年代前后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的拉曼光譜測試儀器。
A、光源。
B、樣品室.傅立葉變換拉曼光譜儀有一系列適用于不同需要的樣品池,所有樣品池豆科被置于一標準樣品板中。
C、邁克爾遜干涉儀.邁克爾遜干涉儀是傅立葉變換拉曼光譜儀的重要組成之一.
D、特殊的濾光器.拉曼光譜的特點是拉曼效應極其微弱,拉曼散射的強度僅為激發光強度的109分之一左右,樣品在激光的照射后所產生的拉曼散射處于強大的激光背景噪音之中。
E,檢測器.
共焦激光拉曼光譜儀
(3)共焦激光拉曼光譜儀也是拉曼光譜儀的新發展,它具有三維分辨能力,即可對一些樣品做光學切片,其縱向分辨能力獨具優越性。
3.應用
拉曼光譜結束被用在法庭科學中的時間并不長,在我國也是近年才開始利用拉曼光譜儀開展理化物證文書檢驗工作.該技術具有準確性高,信息量大,譜圖容易辨認,差異性區分明顯,分析速度快,且對樣品無需制備,可進行微量,微區,原位的非破壞性檢驗的特點。
以文書檢驗的種屬認定為例,在文書材料檢驗中,大量遇到的是要對文書上的墨水,油墨,印泥,印油等進行比對檢驗,以鑒別文書是否被篡改.檢驗時,只要將檢材或樣本直接放在拉曼光譜儀的載物臺上,通過顯微鏡找準被測物質,即可測試其拉曼光譜,最后對所獲得的拉曼光譜進行比較分析.檢驗程序簡單,儀器操作方便。
三,其他儀器分析法
分析測試技術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而飛速發展.除了上述常用的儀器分析方法外,原理與其相異的質譜分析法,熱分析法,中子活化分析法,核磁共振法等儀器分析方法應用也非常廣泛。
下面以顯微分光光度儀為例:
顯微分光光度儀是20世紀60年代中期出現的光電分析儀器.它是集分光光度儀與顯微鏡的功能于一身,顯微鏡部分為分光光度儀部分提供了放大的樣品圖象,使得被分析的樣品的尺寸可以非常小,而分光光度儀部分本身就是一種可以測量光強度變化的光學儀器.因此:"顯微分光光度儀"成為無損的檢驗微量物證的有效儀器。
(一)原理
從顯微分光光度儀測量樣品的吸收光譜,可以了解樣品的化學結構根據光學原理,照射在不透明的涂料表面的光,受到了表面材料的影響.具體的情況有如下兩方面:
1、一部分入射光還沒有進入材料的表面,就被反射掉,這種表面反射的光的波長成分與入射光波長的成分接近,幾乎沒有變化。
2、這部分入射光透過物體的表面,在穿過色料顆粒時,一部分被色料選擇吸收,而另一部分則向四周散射.當然還會有一小部分被涂料表面散射掉的散射光。
(二)顯微分光光度儀的結構
目前使用的顯微分光光度儀絕大部分是國外生產的,盡管各廠家的儀器性能有差異,但是其主要構造不外乎有四個部分組成.即:顯微鏡部分,分光光度儀部分,計算機控制系統,輸出系統有打印機,彩色照相機,彩色tv顯示器。
(三)顯微分光光度儀應用的特點
1、顯微分光光度儀測量技術是一項無損,微量的測量技術用顯微分光光度儀測量微量物證,不需要對檢材進行任何預處理.這一特點是很優秀的.因為保護從現場或嫌疑人處提取的微量物證不被破壞,在刑事科學檢驗中十分重要.因為現代刑事物證鑒定都是采用系統檢驗.即對于一個物證要采用多種方法進行檢驗,要按照先無損,后破壞;先宏觀,后微觀;先物理,后化學的原則,進行系統檢驗.顯微分光光度檢驗方法是無損檢驗方法,同時又是物理檢驗方法.因此應該最先進行顯微分光光度檢驗.例如:在對文檢案件的檢驗中,運用顯微分光光度測量技術可以直接的將可疑文書或書證等放在顯微鏡的載物臺上,然后就可以對可疑字跡的筆畫及可疑點進行測量.這樣就可以不破壞檢材,又可以得到客觀,準確的結果。
2、顯微分光光度測量技術是一項靈敏度高,準確的,客觀的檢驗技術因為人眼分辨顏色的主觀性很強,在不同觀察者之間,或在不同的條件下,即使由同一個人得到的認定顏色的結論也不一文書物證檢驗學致這是因為人眼看顏色是由人的視覺細胞對顏色刺激在大腦中引起的一種感覺。
(四)應用
把顯微分光光度儀應用到文書真偽的檢驗中,可以說是傳統文書檢驗技術的一次分躍.世界上從70年代末開始,先后有美國,瑞士,俄羅斯,日本,中國,以色列等國家的文檢工作者應用顯微分光光度測量技術對各類有問題的文書進行了檢驗.在國內,由于近年來國內的經濟糾紛案件數量急劇地增加,涉及到的金額越來越大,作案手段也越來越隱蔽,越來越智能化,給國家,企業和個人帶來了巨額的損失有許多疑難案件,如不采用新的先進技術,而依賴傳統的文書檢驗技術是很難解決的.通過多年的研究發現了圓珠筆字跡的始筆點具有獨特的光譜特性.應用這一特性,可以準確的檢驗利用同一支圓珠筆進行的添改字跡.另外應用顯微分光光度儀,通過測量可疑文書上的公章的印文印泥的成分,然后與標準樣本上相同印文的印泥成分進行比對,從而可以判斷待檢文書上公章的蓋印時間.這樣就解決了檢驗文書制成時間這一長期另人棘手的難題。
(五)具體分析
1、用顯微分光光度儀檢驗添加字跡因為在原文書上添加字跡是一種常見的犯罪手段.一般多見于變造,偽造借據,收據,合同,發票等.特別多見是在原文書上的金額樹木字的前后添加幾個阿拉伯數目字.這種案件的特點是作案方法簡單,方便,而且危害性大,欺騙性大,不容易檢驗.送案人對于這類案件,往往要求檢驗可疑文字是否是后添加字跡.以及要求確定添加筆畫的先后順序.對于這類案件,利用顯微分光光度儀檢驗是非常有效的.其測量方法簡稱為三字測量法.即對可疑文字及在它前后緊挨著的兩個非可疑字跡共三個字筆畫墨水的光譜和顏色參數進行測量,然后對結果進行比對,如果發現可疑文字筆畫的各光譜曲線及顏色參數與兩個非可疑字跡的光譜曲線和顏色參數差別明顯,而兩個非可疑字跡筆畫的各種參數和光譜曲線基本一致,就可以認定可疑字跡是后添加字跡.其檢驗原理是因為如果用同一支筆,按正常順序連續書寫的字跡,是在同樣的書寫條件下書寫的,所以筆跡的力度,筆尖的運動速度及運動方式等基本保持一致.所以測得的光譜參數和顏色參數及光譜曲線等也基本一致.但是如果是在事后隔了一段時間后添加的字跡,或用了不同的筆添加了字跡,這時的書寫條件很難保證與原文書書寫條件一致.即使是用同一支筆,由同一個添加字跡,由于添加字跡往往是在原文書的金額數字前后或日期或在文書的結尾,開頭等處添加.所以一定要受到原文書書寫條件的限制,使得被添加字跡排列得過密,而使整個文書的布局發生了異常的變化,破壞了原文書的書寫格式.連字跡的筆順有改變了.此外,罪犯為了添加字跡,只能改變原來的書寫習慣和風格,在緊張的心態下,其運筆的力度和方式上也發生了變化.因此字跡的書寫連續性往往被破壞.對于添加字跡的異常表現,可以通過顯微分光光度儀對字跡筆畫的測量揭示出可疑文字是否是后添加字跡。
2、顯微分光光度儀檢驗涂改字跡有效因為利用涂改原文書上的某些字跡,企圖獲得某些私利的案件,也是一種常見的犯罪手段.這類案件的特點是改寫后字跡的筆畫顯得很生硬,不流暢.這是因為罪犯為了借用原文書上某些字的筆畫,改寫成自己需要的字,所以難免生硬.其相應的筆畫順序和運筆都有了異常.這些異常有時用肉眼也可以發現,但是如何證明是添改字跡,這時使用顯微分光光度儀檢驗是一個非常有效的科學方法。
3、顯微分光光度儀檢驗印章印文的蓋印時間,因為形成印章印文的材料,諸如印泥,印油等的成分和顏色以濃度的經時變化過程是一個連續變化的過程,中間不應該出現跳躍.在不更換印泥或印油時,印泥,印油中的不穩定成分的變化是不可逆的.眾所周知,一個單位的公章是一個單位權利的象征,通常要有專人的保管使用所以我們認為一個單位的公章的印泥,印油成分隨時間的變化規律是可信的所以利用顯微分光光度儀測量單位公章的印泥,印油成分的變化規律,可以間接的確定其蓋印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