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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監督,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增強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意見。
一、適用范圍
本意見適用于各鄉鎮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有關責任單位、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其相關工作人員。
二、森林防火職責
森林防火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制。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省、市、縣森林防火工作部署。
(二)建立鄉鎮及有關單位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明確專職干部負責日常工作。
(三)逐步建立森林防火基金制度,有計劃地進行林區森林防火設施建設,落實宣傳、撲救等有關森林防火經費。
(四)開展森林火災綜合治理,加大森林防火宣傳力度,落實森林防火防范措施,制定撲火預案,組織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五)堅持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及時發現森林火情,掌握火情動態,有效組織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
(六)建立義務森林撲火隊伍,加強撲火訓練,提高撲火人員素質,做到常備不懈。
(七)負責本轄區生產性用火的監督管理,嚴把生產性用火審核、審批關,落實防范措施。
(八)負責森林火災的組織撲救工作,轄區內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必須迅速組織隊伍上山撲救,主要領導必須親臨現場指揮。
(九)建立毗連地區護林聯防組織,做好聯防地區的森林防火工作,發現毗連地區森林火災及時通報。
(十)配合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
三、責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寫出書面檢查,限期整改。
1、未落實野外火源管理辦法的;
2、未建立護林防火組織和森林撲火隊伍的;
3、防火期內未落實巡山隊伍等防火措施的;
4、有森林火災隱患經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指出而不加以消除的;
5、森林防火資金沒有落實影響森林防火工作開展的;
6、轄區一年內累計發生森林火警5次的;
7、在森林防火期內不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無人接聽,值班人員擅自離崗的。
(二)因森林防火工作不到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在轄區內,森林火災受害面積一次性達100畝(含100畝)以上至500畝(不含500畝)以下或一年內累計達1000畝(含1000畝)以上的,視情節輕重,給予主要責任人通報批評或給予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處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2、在轄區內,森林火災受害面積一次性達500畝(含500畝)以上或一年內累計達1500畝(含1500畝)以上或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主要責任人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處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3、森林火災造成國家級風景區、特種用途林及國家重要設施嚴重破壞的,對主要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從嚴處分。
對責任人的通報批評及行政處分,由縣監察局會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調查核實后,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處理程序的規定辦理。
8月份以來,我鎮出現連晴高溫天氣,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面對如此嚴峻的森林防火形勢,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通過采取一系列管控防治措施,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度過了本階段火險高危期。但是,由于近幾天氣溫下降,部分村(社區)防火意識松懈,開始出現野外用火苗頭,村民從事開墾燒灰、燒稻草、燒秸稈等野外農事生產活動的人數增多,防火形勢依然嚴峻。為確保全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避免森林火災發生,各村(社區)要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理,認真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現根據云森防辦〔〕30號文件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視一切野外用火對森林防火工作造成的重大影響。目前氣溫下降,又正值秋收農忙季節,村民從事野外農事生產活動增多,極易因開墾燒灰、燒稻草及采摘柑桔時亂丟煙蒂、火柴等而引發森林火災,造成森林資源的嚴重破壞,影響我鎮社會安定。因此,各村要高度重視野外用火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防范措施,真正把野外生產用火管住、管好。
二、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用火意識。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面向群眾的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野外安全用火常識、森林火災典型案例等,切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責任意識、防范意識和安全用火意識。
三、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強野外生產性用火管理。
要積極引導農民改變燒荒燒灰、燒田坎草、造林煉山等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減少森林火災危害,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森林消防工作,適用本條例。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條例所稱森林消防,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
第三條森林消防工作貫徹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撲救、有效消災的方針。
第四條森林消防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森林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主管負責人是主要責任人。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森林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森林消防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分級分部門的森林消防責任制度,加強森林消防基礎設施、森林消防指揮體系和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做好森林消防宣傳教育和預防撲救工作,保障森林消防工作經費,及時處置森林火災。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是森林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消防監督管理工作。
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發展改革、財政、監察、科技、農業、民政、建設、交通、教育、衛生、廣電、質量技術監督、旅游、鐵路、民航、氣象、電力、通信等部門和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做好森林消防相關工作。
第二章森林消防組織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森林消防指揮部和負責日常工作的森林消防辦公室。森林消防指揮部由負有森林消防職責的部門、當地駐軍、武裝警察部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組成,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擔任總指揮。森林消防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設在同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有森林消防任務的鄉(包括鎮、街道,下同)應當設立森林消防指揮所,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指揮,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工作人員。
有森林消防任務的村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林場、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等單位,應當按照森林消防責任制的要求,明確本單位森林消防工作的負責人。
第八條各級森林消防指揮部(所)組織、指揮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森林消防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并監督森林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措施的實施;
(二)組織開展森林消防宣傳和教育;
(三)組織制定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組織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警、應急準備等預防工作和森林消防安全檢查;
(五)統一指揮森林火災的撲救,督促有關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和責任追究;
(六)組建和培訓森林消防隊伍;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設區的市、有森林消防任務的縣(包括市、區,下同)、鄉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林場、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等單位,應當建立專業或者半專業森林消防隊。
有森林消防任務的村應當建立群眾性的森林消防組織或者成立義務森林消防隊。
第十條森林跨行政區域的,毗鄰的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森林消防聯防制度,做好聯防區域內的森林消防工作。
省際間的森林消防聯防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雙方協議執行。
第十一條鄉和村的護林員應當明確森林消防責任區域,履行以下森林消防工作職責:
(一)宣傳森林消防法律、法規、規章;
(二)巡護森林,制止違反規定用火和消除火災隱患;
(三)及時報告火情并就地撲救;
(四)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第三章森林火災的預防
第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揮部(所)以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消防宣傳工作,普及森林消防的法律法規知識和安全避險知識,提高全社會的森林防火意識。
第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揮部(所)以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消防安全檢查,做好全年森林消防預防和撲救工作。
第十四條全省森林防火期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公告提前或者推遲本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期,并報省森林消防指揮部備案。
森林防火期內,除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情形外,禁止其他野外用火。
本條例所稱野外用火,包括農業生產性用火、林業生產性用火、工程用火以及燒香、燒紙、燃放鞭炮、烤火、野炊、吸煙、火把照明、燒蜂窩、燒山狩獵、使用槍械狩獵等其他用火。
第十五條遇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以及春節、清明、冬至等火災高發時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森林禁火令,規定禁火期和禁火區。
對于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特別重要的區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劃定常年禁火區。
森林禁火期、禁火區應當設立標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第十六條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從事燒灰積肥、燒田坎草等農業生產性用火,用火個人應當向村民委員會報告,由村民委員會統一向縣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鄉人民政府申請辦理生產用火許可。經許可后,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用火。
有森林消防任務的村應當制定有關森林消防安全的村規民約,督促用火個人落實用火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森林消防安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工作。
第十七條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從事煉山造林、燒防火線等林業生產性用火以及進行爆破、勘察等工程用火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鄉人民政府申請辦理生產用火許可。經許可后,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用火。
第十八條經許可依法進行林業生產性用火和工程用火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森林火險等級在三級以下;
(二)有專人看護用火現場,并明確看護人員的責任;
(三)用火后必須徹底熄滅余火;
(四)落實其他相關的安全防范措施。
批準用火的許可機關應當及時將用火許可情況通報當地的鄉和村,檢查、督促用火單位和個人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九條在森林防火期、禁火期、禁火區內進行實彈演習的,組織演習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事前通報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并應當落實相關的森林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條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區,禁止攜帶火源、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森林。
各級森林消防指揮部(所)應當加強晝夜值班和應急力量,加大森林消防巡查密度,嚴格火源、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檢查落實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措施,及時消除森林火災隱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森林進出路口設立臨時森林消防檢查點,對進入森林的車輛和人員進行森林消防安全檢查,對違法攜帶的火源、火種、易燃易爆物品應當集中保管,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條開展森林旅游活動的景區景點經營單位,應當對旅游者進行森林消防安全教育,設置森林消防宣傳牌、警示牌,營建森林防火隔離帶,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并按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組織開展常規的森林火災撲救演練。
穿越林區的高壓電纜、電線,業主單位應當采取防火措施,并定期進行線路檢查。
途經林區的火車和公共汽車,司乘人員應當對旅客進行森林消防安全教育,嚴防旅客丟棄火種。
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森林消防標志、設施、器材,不得破壞防火隔離帶或者生物防火林帶,不得干擾當地無線電管理機構配備的森林消防專用電臺頻段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條對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負有監護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嚴格防止被監護人進入森林用火、玩火。
第四章森林火災的撲救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應當立即報警。禁止謊報森林火警。
任何單位、個人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
第二十五條森林消防指揮部(所)接到火災報警后,應當按照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組織力量撲救,并按照規定逐級上報。
第二十六條在撲救森林火災時,森林消防指揮部(所)根據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有權決定采取開辟隔離帶、清除障礙物、取水、實施人工增雨、實施局部交通管制、轉移人員等緊急措施。
執行撲救森林火災任務的消防車輛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主動讓行。
第二十七條森林火災撲滅后,森林消防指揮部(所)應當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清理,并留有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查驗無復燃可能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
第二十八條森林火災撲救實行以森林消防隊伍撲救為主,群眾撲救相結合的原則。
森林消防指揮部(所)統一組織、動員單位和個人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中小學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參加森林火災撲救;上述人員自發參加的,有關部門應當加以勸阻。
第二十九條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救治、撫恤。
對在撲救森林火災中英勇獻身,符合革命烈士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為革命烈士。
第三十條森林火災撲救費用按照下列規定承擔:
(一)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撲救本地、本單位森林火災的費用,由組建單位承擔;跨區域、跨單位撲救的,撲救費用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支付;
(二)村義務森林消防隊和群眾參加撲救的費用,由肇事者支付;肇事者不明的,由起火單位支付;肇事者或者起火單位確無能力支付的部分,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支付。
前款所稱撲救費用,包括撲救人員的誤工工資、誤餐補助、消防裝備和器材損耗等。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森林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列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有計劃地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建設:
(一)設置火險預警、火情監測和瞭望設施;
(二)在森林內部、森林邊緣以及林區內的村莊、工礦企業、倉庫、學校、部隊營房、重要設施、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等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或者營造生物防火林帶;
(三)在重要地區、特別重要地區以及其他重點消防地區,修筑消防道路,建立消防物資儲備倉庫;
(四)建立森林消防指揮和信息系統。
建設工程相配套的森林消防設施,應當與工程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森林消防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消防工作需要:
(一)森林消防指揮部(所)日常工作經費;
(二)森林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經費;
(三)森林消防宣傳教育經費;
(四)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裝備、訓練經費;
(五)義務森林消防隊的補助經費;
(六)森林火災的撲救經費。
上級人民政府以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安排森林消防經費時,應當按照統籌規劃、分級負擔的原則,向森林消防任務重、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傾斜。
第三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科研單位、企業開展森林消防的科學研究,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提高科學滅火能力。
科技部門應當把森林消防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和應用項目優先納入國家和地方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劃。
第三十四條各級森林消防指揮部(所)應當組織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為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的撲救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村義務消防隊員的保險費用,由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補助。
鼓勵單位和個人參加森林林木火災保險。
第三十五條交通等有關單位對執行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任務的森林消防專用車輛、專用電臺免征(收)車輛購置稅、養路費、車輛通行費、無線電通訊頻率占用費等有關稅費。
第三十六條各級氣象部門應當做好森林火險等級監測預報。報紙、廣播、電視等各類新聞媒體,應當無償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高火險警報。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有關單位遵守森林消防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以及有關單位的森林消防設施建設規劃、設計、施工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對監督檢查情況定期進行分析研究,及時排查火災隱患。
第三十八條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森林資源和火險區劃標準等,確定森林消防重點單位。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森林消防重點單位重點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九條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森林火災隱患的,應當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督促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限期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第四十條森林火災撲滅后,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火災事故調查,對起火原因、事故責任和火災損失進行認定。當事人對認定結論不服的,應當在接到認定結論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重新認定。重新認定機關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認定。
第四十一條各級森林消防指揮部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森林火災信息。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
第四十二條各級森林消防辦公室應當按照森林火災統計報告制度的規定,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統計部門。
第四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給予獎勵:
(一)嚴格執行森林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預防措施有力,連續多年未發生森林火災的;
(二)在撲救森林火災中起模范帶頭作用,有顯著成績的;
(三)發現森林火災及時報告,并盡力撲救,避免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發現縱火行為,及時制止或者檢舉報告的;
(五)在查處森林火災案件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六)在森林消防科學研究中有發明創造的;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森林防火期內有下列行為之一,但未引起森林火災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警告或者罰款的處罰:
(一)燒香、燒紙、燃放鞭炮、烤火、野炊、吸煙等野外用火的,處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
(二)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農業生產性用火的,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林業生產性用火和工程用火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區內野外用火,但未引起森林火災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警告,并可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賠償損失,并可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損壞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森林消防標志、設施、器材;
(二)破壞防火隔離帶或者生物防火林帶的。
第四十七條過失引起森林火災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賠償損失,限期更新造林,并可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應當給予拘留等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依法決定;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條件的鄉林業站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管理機構實施。
第四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森林消防辦公室、負有森林消防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貫徹國家和省的森林防火指示不力,敷衍塞責的;
(二)違法批準用火許可的;
(三)不重視火源管理,對林區違章用火不加制止的;
(四)對森林火災撲救行動遲緩,甚至見火不救的;
(五)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中小學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的或者發現后不加以勸阻的;
(六)對森林火災案件不追查處理,對事故責任者遷就姑息的;
(七)發生森林火災有意隱瞞不報或者謊報災情的;
(八)未依法履行職責或者履行職責不到位,發生重大森林火災,造成重大損失和傷亡事故的;
(九)其他、、貪贓枉法行為的。
今年以來,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級各有關部門緊緊圍繞“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和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的工作目標,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原創:積極落實各項預防撲救措施,主動克服各種困難,及時有效地遏制了火災多發的勢頭,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無重特大火災發生,無撲火人員傷亡事故,各項指標處在全省前列的良好成績。但是,我們也應當清醒地看到,我市今年的森林防火形勢十分嚴峻。一是上半年森林火災成倍增長。早春時期由于受干旱氣候影響,森林火災頻頻發生,1-9月份全市發生森林火災、火警計29起,受害森林面積1922畝,森林火災的發生率和受害率比去年同期成倍增長,確保全年森林防火各項控制目標的完成,任務十分艱巨。二是預防工作基礎較為薄弱。部分干部群眾森林防火思想有所松懈,存在著厭戰情緒,缺乏長期持續抗大災的準備;部分林區火源管理組織不健全,鄉鎮護林人員配備不到位,有的地方常年無護林人員,缺乏火源管理隊伍和有效的監督手段;少數地方森林防火宣傳教育還有盲區,特別是對老年人、癡呆人、小孩等這些弱勢人群的宣傳教育不到位,一些老年人上山勞動、上墳祭祖隨意用火和隨意吸煙的情況時有發生;個別林區森林火災搶險應急預案落實不到位,遇有火災以后就無所適從,手忙腳亂。三是森林火災發生的潛在危險大。我市已的近一個月沒有下雨,氣候十分干燥,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11月至明年2月,我市雨量偏少,氣溫偏高,火險等級較高;同時,我市目前森林植被資源較為豐富,森林火險隱患問題突出。
面對今年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嚴峻形勢,各級各部門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保持清醒的頭腦,居安思危,警鐘長鳴。要充分認識到,做好森林防火是保護森林資源,加強生態建設,維護生態平衡,實現人與自然和諧,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項基礎工作;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推動農村改革發展,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我市建設生態市和打造“平安湖州”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們必須要認真分析和研究當前我市森林防火工作面臨的困難和解決辦法,從實踐“三個代表”,貫徹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堅持科學發展觀,樹立正確政績觀和提高執政能力的高度,來充分認識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火災作為當前生態建設中最具威脅性的災害,認真做好、做實各項預防和撲救工作。
二、突出重點,強化預防,努力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任務非常艱巨。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火災,確保不出現人員傷亡事故,減少和降低火災損失的目標要求,堅持森林防火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突出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堅定不移地抓好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
一要加大火源管理力度。進入冬季防火期后,林區鄉鎮及村民自治組織,要全面開展巡查,加大火源管理力度。組織建立野外用火監督巡查隊伍,有條件的地方以鄉鎮為單位統一落實巡查人員、交通工具和經費,加強源頭管理力度。
二要加大重點火險預防力度。對上山人員集中易引發火災的重點地段、重點區域,要采取更加嚴密的防范措施,落實專人負責,實行死看死守,確保安全。
三要加大重點對象教育力度。對老年人、兒童、癡呆人等特殊人群,要組織開展專項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要對癡呆人員,鄉村要進行調查登記,同時也要落實專人監護對象,進行重點管理。同時,要加強對外來游客的防火教育工作。
四要加大輿論宣傳力度。林區各級各有關部門切實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廣播等宣傳工具,多形式、全方位地開展預防和撲救知識的宣傳教育。要把森林防火同生態市建設結合起來,同建設“平安湖州”結合起來,同“四城聯創”結合起來。在森林防火期間,林區各縣區、鄉鎮要組織宣傳車到各鄉村進行巡回宣傳,懸掛橫幅、張貼標語、通告到村,營造強大的聲勢和輿論氛圍,使森林防火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和責任意識。
五要加大撲救隊伍建設力度。近幾年來,隨著森林防火任務的越來越重,各級政府都普遍建立了森林消防隊伍,不斷完善了撲火裝備,這支隊伍的建立為我市森林火災的撲救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原創:但是,在一些鄉鎮也存在人員不落實、隊伍不穩定、設備保管不善、機器完好率較低、難于適應日趨嚴峻的森林防火形勢等問題。為此,各地要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認真抓好撲救人員的落實,確保隊伍穩定,加強業務訓練和安全知識教育,切實加強隊伍的規范化管理。對風力撲火機等設備要落實專人保管,全面進行一次維修保養,并配備好足夠的燃料。在高火險天氣,要確保人員和設備進入戒備狀態,確保一有火情能拉得出,打得響,力爭打早、打小、打了,努力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Abstract: The paper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prevention measures of forest fire, on the basis of the infrared light wave radi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imaging technology, according to the temperature of the fuel and terrain background in infrared image and radiation difference to catch the fireworks, so as to prevent fire hazard for transmission lines.
關鍵詞: 紅外探測;輸電線路;林火災
Key words: infrared detection;transmission line;forest fire
中圖分類號:TM726.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33-0305-02
0 引言
防林火災是保證架空輸電線路安全穩定運行的重要內容,特別是超、特高壓架空輸電線路,多數處于高山峻嶺的叢林密集區,且擔負著區域大負荷的傳輸任務,對整個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起著決定性因素。
1 林火災的特點
對于林火災,樹木燃燒時具有一定的規律。當樹木被加熱到著火點后才能被燃燒,燃燒后其中心溫度將會進一步提高,并逐漸將周圍沒有燃燒的部分加熱到著火點,引起火的蔓延,直到沒有新的樹木被引燃為止。因此,我們可以將林火災從正常狀態到火災階段分為四個階段,即正常初始狀態(AB)、溫度升高階段(BC)、燃燒初起階段(CD)、火災階段(DE),如圖1所示。
林火災各階段的現象及狀態如下:
①正常初始狀態,即物體處于正常情形下的狀態。
②溫度升高階段,即預熱階段。在外界火源的作用下,可燃物的溫度緩慢上升,蒸發大量水蒸汽,伴隨產生大量煙霧,部分可燃性氣體揮發,可燃物呈現收縮和干燥,處于燃燒前的狀態。
③燃燒初起階段,即氣體燃燒階段。隨著可燃物的溫度急驟增加,可燃性氣體被點燃,發出黃紅色火焰。
④火災階段,即木炭燃燒階段。
2 林火災的防范措施
感溫、感煙探測器探測的火災信號是對CD階段以后的火災信號進行探測,而BC階段出現異常情況但尚未發生火災的階段只能靠紅外探測技術。目前在用的架空輸電線路防林火災的措施有以下4種方式:
①地面巡護。把視頻監測裝置安裝在桿塔最高點上,監測林區四周,通過人工監視監測裝置傳輸畫面來發現林火發生的位置及狀況。
②望臺望。利用地理信息系統技術和數學方法,根據一定原則合理設置望臺并聯網,通過臺網之間觀察人員的監視進行相互驗證和互補。
③空中巡護。把多光譜掃描儀安裝在飛機上,利用傳感器接收林火信息。
④衛星監測。采用GIS對林區的各種數據進行分析,利用衛星遙感進行大面積林火監測,特別是對無人區、國界附近及鄰國的林火監測。
其中衛星監測受衛星過境次數及其分辨率的限制,僅適于對全國宏觀區域的林火發生面積和位置進行定期監測,跟蹤顯示重大林火的發展蔓延態勢;空中巡護具有機動靈活的優點,但是由于需要耗費較大的人力、物力,成本高,所以適合于發生森林火災時對林火的蔓延態勢進行有針對性的連續實時跟蹤監測;望臺望和地面巡護是以人工為主,雖然其覆蓋面積小,但是在日夜實時監測以及提供全面、準確、及時、詳盡的火災現場數據方面具有很大的優越性。
3 紅外探測技術原理
自然界中絕對零度以上的任何物體都要發射電磁輻射即紅外光,其發射紅外光波長與發射量關系如圖2所示。
從下圖可以看出,當物體溫度較低時,光譜輻射發射量較小,主要以不可見的紅外光進行輻射,其紅外輻射主要集中在長波紅外(8~12μm);當溫度升高時,光譜輻射發射量迅速變大,輻射的峰值波長會向短波方向移動,在中波紅外(3~5μm)的輻射會增強。
由此可知,樹木燃燒時,火焰中心溫度升高發出較強的中波紅外輻射,周圍隨著溫度的逐漸下降則發出大量的長波紅外,且遵從普朗克輻射定律:
S(λ)=■?■=■?■ (1)
式(1)中S(λ)為輻射度;λ為輻射波長;T為黑體溫度;h,c,k,c1,c2為常數。對式(1)的S(λ)求微商最大值,得到維恩位移定律:
T×λmax=2897.8Kμm (2)
黑體溫度T和輻射峰值波長λmax成反比,即溫度愈高,輻射峰值的波長愈小。由式(2)對式(1)求整個波譜區的積分,得到單位面積輻射通量S:
S=σT4 (3)
式(3)中σ=5.6693×10-3,即斯蒂芬-波爾茲曼定律。黑體的全波長輻射通量S與輻射溫度T的4次方成正比。也就是說即使地表的任一小塊面積的溫度升高,都會引起輻射的較大增加。根據不同火焰溫度與輻射強度的關系,建立對應關系如表1所示。
4 防林火災應用
超、特高壓架空輸電線路通常處于高山峻嶺的叢林密集區,林區燃燒時主要的輻射源是火焰和具有較高溫度的碳化物等,其產生的火焰溫度達500~1200℃,輻射的波長范圍為0.8~80μm,峰值波長為2~6μm,輻射能量約為1.43W/m2;而未發生燃燒的林區及地被物發出的輻射稱為背景輻射,其溫度一般在-40~+60℃,輻射波長在1.5~30μm,輻射能量約為0.0173W/m2。因此,架空輸電線路的防林火災能根據其背景和燃燒區的溫度差異與輻射差異,進行監控、識別、捕捉,起到事故前的災害預警作用。
紅外圖像信息火災識別技術,對具有動態變化特征的煙火圖像能進行撲捉。通過分析撲捉到的圖像中輻射強度、火焰溫度來提前預知是否發生火情;通過撲捉到的像素點所構成的區域統計該疑似火焰區域的面積,提前預知火災發生后可能影響到的面積。下圖3為全天候森林火情自動識別系統構架,其所使用的在線監測裝置就是基于這種原理。利用紅外探測技術,通過計算機對輸電線路的背景物的輻射能量進行監控、分析、識別、捕捉、預警,替代傳統的人工視覺識別與告警。
該系統主要是由視頻圖像采集部分、紅外測溫報警系統、智能數字轉臺、網絡圖像視頻編/解碼服務器、基站智能管控系統、圖像綜合分析單元和中央綜合控管平臺等構成,通過采用現有的可見光攝像機,不僅白天能拍攝到清晰的圖像,在應用紅外熱成像原理后,不受夜晚和惡劣天氣影響,也能拍攝到森林比較清晰的圖像,并結合可見光圖像和紅外熱圖像的觀測方式,達到全天候24小時監測森林火情,發出聲光報警。目前該系統已在部分城市的森林防火中開展應用。
5 結束語
根據紅外光波的輻射特性,在全天候森林火情自動識別系統的應用技術基礎上,結合輸電線路桿塔處于林區較高點的特點,可運用下面三種紅外探測技術來預防林火災對輸電線路造成災害:
①檢測高于正常環境溫度的火點,工作波段為1~3μm;②檢測相對背景的高溫點,工作波段為3~5μm或8~12μm;③檢測火災前期產生的煙霧,工作波段為可見光。
通過檢測不同波長對應的煙霧、高溫、火點,對出現異常情況但尚未發生火災的BC階段進行重點關注與現場排除,對燃燒初起階段的CD階段進行緊急撲救,對火災階段的DE階段進行火勢觀察,提前做好輸電線路負荷的轉移和電網系統的調配,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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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嚴格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
各村領導要進一步加強對秋季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允分發揮護林員職責,把森林防火工作當作一項關系社會穩定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大事來抓。各村要落實防火責任制,強化防火責任意識,對當前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并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地控制森林火災發生。
二、強化宣傳,努力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在秋冬季森森防火緊要期,要廣泛深入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各村在10月份要組織開展一次森林防火宣傳周,充分利用廣播、發放森林防火通知書等各種宣傳媒體,大張旗鼓地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并在進口路口、森林旅游區內,張貼標語,設置宣傳牌,努力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三、嚴管火源,清除火災隱患
在秋冬季森林防火緊要期內,各村要加強林區火源的監督管理,嚴格生產性用火審批。在高火險時段,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對違反用火規定的人員從嚴處罰。在農歷九月十九、二十九和冬至、元旦等關鍵時期,要組織力量巡山護林,對重點部位嚴防硬守,確保萬無一失。要組織力量認真進行火情隱患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各村護林員要加強護林巡山防火工作,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處理或報鄉、村領導查處,對工作責任不落實的護林員,將由林業站直接解聘并呈報林業主管部門存檔,重新配備責任心強的護林員。
四、嚴陣以待,做好撲火的準備工作
各村要結合實際,做好撲火預案。按照預案的要求認真做好指揮、人員調配、撲火工具、通訊聯絡和后勤保障等項工作,森林撲火隊伍要嚴陣以待,特別是在節假日、周六、周日各村要準備好撲火應急隊伍,一旦發現火情要迅速出動,切實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組織火災撲救中,要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組織”的原則,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要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關鍵詞】油庫;安全;防火工作
油品具有易燃、易爆等特點,在油品接卸、儲存、轉輸和設備檢維修作業過程中,須嚴格按規范化、標準化作業流程操作,作業中的“低標準、老毛病、壞習慣”和“三違”等現象,極易引發油品火災事故。故在安全管理上,必遵循HSE管理體系,牢固樹立設備的本質安全和消防的長效機制;在防范措施上,必須落實安全防火工作的責任,確保安全生產的平穩運行;在事故搶險上,必遵循“搶救生命優先、應急救援人員行動優先、防止事故擴散優先,”的原則,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一、影響罐區作業的安全因素
(一)人的不安全行為
罐區輸轉、計量、司閥、檢維修作業,未采取安全的防范措施,不按標準化、規范化操作,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極大。
(二)物的不安全狀態
罐區工藝設計、設備、保護措施、安全裝置的缺陷,未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或措施落實不到位,極有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
(三)森林火災
處于山區和森林環抱之中的油庫效多,周邊一旦出現森林火險,對油庫將形成極大的安全威脅,易引發罐區火災和爆炸事故。
(四)雷擊
雷電流發生的電動機械效應力,在雷擊點的高熱量下,可導致金屬熔化或氣化,使油罐和附件發生嚴重扭曲、解體、撕裂和爆炸現象。
二、罐區防火工作的管理措施
為有效的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油庫防火工作應從基礎工作開始、從設備設施維護著手、狠抓日常管理,采取多方面的防火應對措施,打造油庫安全生產的堅強后盾。
(一)注重長遠
加大對油罐設備、罐區設施的檢查,定期進行風險評價和危害分析,從員工安全教育入手,強化安全意識,規范標準化作業流程。
(二)嚴抓細管
切實做好油罐區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從精細化管理做起,落實設備“四定”,確保設備的完好率、隱患控制率達到100%。
(三)重點防范
從季節上加強森林防火工作,構筑有效的防火隔離帶和消防設施的配備,加強重點時段的巡檢、巡查,防止山火襲擊。
(四)落實責任
做好防雷電、防靜電設備的強制性檢測和雷雨多發期的自檢工作,確保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起到對油罐的安全保護作用。
三、罐區防火安全的管理體系
油庫的防火工作和應急管理體系,要從多方面、多角度、多措并舉中入手,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體系,減少事故的發生和財產的損失。
(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油庫應根據所處地理位置、季節變化、周邊情況等,制定和完善消防滅火、應急救援、搶修搶險等預案。體系建設中,一是協調各方力量、上下聯動、部門間的配合;二是健全隱患整改責任、應急信息傳遞、應急物資保障等制度;三是構筑統一指揮、協調有序的應急管理體系;四是不斷加強預案的演練和修訂工作,確保預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二)罐區的防火與救援
罐區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搶險,應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在目前油庫人員編制有限的情況下,加強義務消防組織與人防、安防和技防并舉的措施,在一旦出現突發性事故時,能最大限度地發揮油庫自身義務消防組織力量,啟動上下聯動機制,依托當地政府和消防單位的力量,共同處置和搶險救援。
1、從“人的不安全行為”上分析
在罐區搶維修過程中,有統計顯示,人的因素造成事故的發生率占67.8%,較常見的有設備搶修、跑冒漏、油罐清洗、油料回收等引發火災事故。故在罐區的防火工作中,一是要增強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發揮培訓庫的功能,以消防安全、專業知識、崗位技能等教育,將安全防火工作滲透到員工的腦海之中;二是強化應急管理措施,在罐區的防火工作中,制訂切合實際的、符合實情的、實戰實用的應急搶險預案;三是加強員工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援能力,結合季節性的變化,不定期的、有針對性的實施預案演練,尤其要加強企業上下聯動的救援機制,加強聯防單位間的應急管理措施,加強與當地政府和消防部門的密切配合,共同進行搶險和救援。
如:搶維修過程中出現火災事故,員工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在火災初起的那一刻,在第一時間、以最快的速度、就近取用移動式消防器材或石棉毯,控制火勢的蔓延,有序的進行初期火災的撲救;如險情惡化,火勢范圍和危害程度進一步擴大,現場救援人員,則應撤出救援現場,到指定的安全施救點,開啟著火罐及相鄰罐的消防滅火系統、開啟罐區固定消防炮、泡沫消防栓等設備,控制火勢向周邊蔓延,等待地方政府、消防單位和外援力量到達現場后共同剿滅。
2、從“物的不安全狀態”上分析
儲油罐的安全保護裝置有泡沫、清水消防系統,有防雷、防靜電保護系統、罐頂設有波紋式阻火器。在罐區的日常防火工作中,一是要加強設備專項檢查制度的落實,查找設備的薄弱環節,加強罐區安全工作的巡檢,消除設備隱患,使設備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二是要認真吸取事故案例中的經驗教訓,在“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上,加大技防設備在罐區上的應用;三是從設備的本質安全入手,注重員工在操作失誤時、在設備出現故障時,技防措施能夠發揮積極的作用,如罐區固定式消防炮、罐體噴淋冷卻保護等系統的投入。
如未認真履行崗位防火工作職責和設備“四定”的責任,設備疏以檢查、存在缺陷,在突發事故中,設備在本質安全上,發揮不了正常的作用,那么,事故勢必升級,釀成更大的災害性事故。若罐區安全防火工作嚴謹有序,安全保護裝置完好有效,遇儲油罐意外著火,在第一時間,啟動油罐滅火預案,配與罐體清水噴淋和罐區固定消防系統進行搶險,處置得當,油罐火災能在短時間內灰飛煙滅;若出現意外,同樣可以對火勢進行控制,等待地方政府、消防單位和外援力量到達后共同處置。 3、從“森林火災”上分析
南方油庫的建設,大多坐落于邊遠山區,依山而建,處于森林覆蓋之中,與山形成環抱之勢,其枯枝、落葉、枯草、叢林遍布整個油庫周邊,加之附近村民火燒田埂、稻草、清明祭祀等用火,季節的不同,火災的風險和危害程度則不同。故油庫在森林防火工作上,一是要加強與周邊單位、村民小組的防火聯防,制訂風險防范和應急救援措施;二是要加強周邊民眾的安全防范意識,加大宣傳和教育的力度;三是要加強與聯防單位和村民小組的聯系,開展森林火險的應急預案演練;四是要加強自身防范和救援能力的建設,充分利用應急物資在森林火險中運用。
如罐區周邊一旦出現森林火險,若防范措施空白,聯防機制癱瘓,安全間距不足,山火借助可燃物、風之勢,將給救援工作帶來不可預知的阻力,直接威脅著罐區的安全。故構筑油庫有效的防火隔離帶已勢在必行,以消防通道而定,距防火堤應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間距,以油庫圍墻劃分,內外必形成5﹕3米的防火壕溝,在發生山火時,能借助其人工屏障,一是阻隔火勢對油罐的直接威脅;二是出現山火氣旋、飛火時,有足夠的防火空間。所以,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防火隔離帶的設置十分必要,同時還應發揮油庫聯防組織作用,加強相互間的協調和配合,設置了望臺和監控系統,確立發現優于滅火的原則,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防范機制。
4、從“雷擊”的自然災害上分析
雷電有很大的破壞作用,建(構)筑物等設施和設備遭受雷擊時,會產生相當高的過電壓和過電流,造成設備和設施的破壞,導致火災和爆炸,甚至人員傷亡。而有效的防雷裝置,通過引下線和接地裝置把雷電泄入大地,使人員、設備和設施免遭雷擊,起到安全保護作用。所以,在罐區雷電的防火工作中,一是油罐防雷裝置同其他設備一樣,應定期檢查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和銹蝕情況;二是每年春秋兩季,氣象檢測部門應對油罐防雷、防靜電保護設施進行強制性檢測,使其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三是季節變更時,要加強油罐區季節性的防雷、防靜電自檢工作;四是加強防雷電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強化員工搶險救援能力。如油罐遭遇雷擊起火,未造成油罐撕裂爆炸,應立即停止作業,啟動火災應急救援預案,用泡沫消防系統,控制罐內液面火勢,同時施以著火罐、相鄰罐的罐體冷卻,配與地方政府、消防單位和外援力量的救援,從而達到對火勢的剿滅。
(三)強化應急預案演練
加強油庫員工應對突發事故的搶險能力,應在提高員工救援處置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制定符合實戰、切合實際的應急搶險和救援預案,運用HSE管理體系中PDCA管理模式,在演練中不斷地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二是罐區防火工作,應依靠當地政府的重視和消防警力的配合,從罐區火災的危害性和施救難度上著手,形成油庫義務消防組織與外部力量的救援整體;三是培養一支訓練有素、技術過硬的救援力量,從個體出發,以班為組,形成班組與班組間的配合,在應急搶險中發揮團隊力量;四是強化應急預案的演練,克服“練為看”的錯誤觀念,根據季節性的災害變化,制定相應的演練科目,使其具有實戰、實用、實際的效果;五是在救援能力上,加強對預案搶維修能力方面的訓練,在演練中把預案的搶維修與應急救援相結合,促進油庫員工應急處置能力提高。
一、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為全市森林防火期。本通告所指森林防火,是指全市區域內的一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
二、防火期內,嚴禁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山入林;嚴禁在山地、林區放牧牛羊;嚴禁在林區及林區周圍100米范圍內吸煙、玩火、野炊以及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等;嚴禁在農田、道路等防護林帶內焚燒農作物廢棄物。
三、防火期內,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審批制度。在林區或林區周圍必需的生產、生活用火,須經當地村委會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批準;在林區進行機械作業、電力及勘察施工、爆破等,必須經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領取用火許可證,并嚴格遵守森林防火的有關規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落實專人監管。
四、在森林防火區內實施祭祀、殯葬等活動的,必須在指定區域內進行,活動結束后自行熄滅全部余火。
五、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在校學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不得在林區和林區周圍玩火、野炊;對智障和精神異常人員要落實監護責任人,加強行為監管;要嚴厲查處制作、銷售和私自燃放孔明燈行為,嚴防森林火災發生。
六、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或者個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責任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對個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七、未經批準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用火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八、進入森林防火區實施作業的機動車輛未安裝森林防火裝置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九、進入森林防火區內的有關單位或個人拒絕接受森林防火檢查,或接到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十、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情,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或110、119指揮中心報警。當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或公安消防部門接到報警后,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
十一、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制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制。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和市森林防火工作會議精神,全面提高森林火災的綜合防控能力,切實做好我鎮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杜絕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現將2021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工作方針,以提高全社會森林防火意識為主線,以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為關鍵點,以強化野外用火管理為重點,以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機制為突破口,加強森林撲火隊伍和設施建設,扎實開展森林火險區綜合治理,嚴厲查處違規用火行為和火災肇事者,為建設生態文明新提供良好的生態保障。
二、目標任務
全鎮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2‰以內,不發生一起人員傷亡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領導,層層落實森林防火責任。
各村、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嚴格落實部門分工協作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狀,使防火工作始終處于強有力的政府推動和目標責任體系管理下,形成權責分明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和齊抓共管的組織領導體系。鎮政府要按照《市森林防火管理辦法》及《市人民政府關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若干規定》的要求,嚴格森林防火屬地管理和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防火責任。必須與轄區內機關、村組、農戶、學校等機構和“癡、呆、傻”監護人的防火責任書簽訂率達100%。要按照《市處置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一旦發生森林火災,相關人員要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對因失職、瞞報、遲報、責任不明、撲救不力等行為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或其它重大損失的,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各村、各單位要提前做好各項防范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以求真務實的作風,抓實、抓細、抓出成效。進一步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
(二)加強宣傳,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各村、各單位要立足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護林防火常識和法律法規,做到進企業、進村、入戶,不留盲區;切實加大宣傳教育工作的力度,進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增強法治觀念,依法治火;針對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勢、新特點、新動向,采取定期宣傳與不定期宣傳相結合。一是要堅持做好傳統形式的宣傳教育。從現在開始到五月份,在全鎮范圍內開展聲勢浩大的森林防火宣傳活動,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標語、黑板報、設立宣傳牌、組裝宣傳車、印發傳單等形式進行宣傳;全鎮各中小學校堅持每月安排一節防火課,對中小學生進行經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學生嚴禁野外玩火和隨意燃放鞭炮,從小培養他們的防火意識。二是要做好重點時段的宣傳教育。加大森林防火關鍵時段的宣傳力度,在重點林區和高火險區開展宣傳,組織宣傳隊,走鄉串村,遇會趕集,深入宣傳上的“死角”,開展扎實有效的宣傳活動。警示廣大群眾養成自覺防范火災和消除火災隱患習慣。三是發放各種森林防火傳單、制作宣傳標語和牌版、利用村組大喇叭、微信公眾號、工作群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使我鎮的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有深度,有廣度,有特色。四是各村要全面刷新設在主要地段的防火警示標語,設立永久性宣傳標語和警示牌。要做到每村一條宣傳標語,每戶一份責任明白卡;要采取各種形式,深入開展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三)采取措施,切實加強火源管理
認真落實《森林防火條例》的各項規定,樹立防范為主,管控為要,撲救為重的思想,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審批制度,有效監管野外火源,積極倡導文明祭奠。各村要加強對轄區“三位一體”管護隊員和村級護林隊員的領導和管理,及時調整補缺,在防火關鍵時段,必須到崗到位,不得缺崗,在森林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春耕農事生產開始后,要在重點時段、重點地段、重點部位,一定要派專人嚴看死守,確保安全,嚴防發生森林火災。
(四)加強森林消防隊伍建設,提高撲救森林火災應急能力
各村“三位一體”管護隊務必及時調整充實撲火隊伍,并將人員名單和管理辦法報市防火辦。一旦發生森林火情,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火災現場,科學處置及時開展撲救,實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切實提高火情當日撲滅率。全鎮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組建后,要堅持體能訓練,進行防火基礎知識和撲火技能培訓,開展實戰演練,巡查糾正野外用火,開展森林防火宣傳。一定要達到紀律嚴明,作風過硬,快速反應。在防火關鍵時段,各單位、村必須留足8—10人撲火隊員值班,確保出現火情能及時組織撲救。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五)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推進防火稽查制度
各村要認真開展森林防火檢查活動,并在重點時段、關鍵部位要進行反復檢查。鎮指揮部將及時組織事業性強、作風過硬、業務熟練的人員開展森林防火專門稽查工作,不定期了解各村、各單位防火值班帶班、堅守崗位情況和火情動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