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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存在的問題
(一)保險資金運用投資各渠道面臨著不同程度的風險
雖然新《保險法》對保險資金運用渠道不斷放寬,但仍顯不足。對比歐美和日本等國,保險資金運用的法定渠道已經超過投資領域,進入傳統銀行的信貸業務。如美國和日本的保險公司可開展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不動產投資、股權投資業務,也可進行抵押貸款、保單放貸等信貸業務。在我國,保險資金大體用于銀行存款、政府和金融債券、指定的中央企業債券等,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狹窄,資金運用收益率偏低。而且,保險資金運用投資各渠道還面臨著不同程度的風險。表現在(1)保險資金主要用于銀行存款,但1997年以來,伴隨銀行利率多次下調,利差損問題嚴重,保險公司投資回報率一度下降。(2)債券市場發展滯后、規模太小,債券品種少,且多為中短期債券,缺乏長期品種,另外受貸款利率低的影響,債券的收益率也比較低。目前的債券市場遠遠不能滿足保險公司分散風險的要求。(3)現有的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是為了適應中小投資者的需要而設立的,不能適應保險資金投資的要求。另外,股票投資收益不穩定,因為股票是一種虛擬資本,其收益來自股息收入和資本利得,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而且我國股票市場還很不成熟,使得保險公司投資股票時面臨著很大的市場風險。(4)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期限過長;從投資風險來看,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收益較穩定、波動較少,比較符合保險資金安全穩健的宗旨。但是,由于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期限一般較長,從而利率風險和信用風險仍然是一個潛在的隱患。因此,如果保險公司不能很好地進行風險管理,保險資金投資風險可能成為公司整體經營發展的阻礙,會嚴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甚至使公司面臨危機。
(二)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能力還不強
我國保險公司投資從1984年開始,至今保險投資業務的歷史只有20年。通過多年的專業化建設,保險公司的投資管理水平有較大提升,但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能力還不強,表現在:(1)保險公司對資金運用的認識還存在不足;保險資金運用的目的往往被狹隘地理解為增加收益,因而在資金運用安排中沒有注意資產和負債的關系。其實,投保人繳納的保費是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負債,保險公司的主要風險也來自這些負債,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不應當僅僅考慮保險資金的贏利問題,而應當更加重視保險資金運用中資產和負債的匹配,實行資產負債管理以化解經營風險。我國保險公司雖然已經逐步認識到,但資金運用率和資金運用水平都比較低,還根源于這一認識不足的原因。(2)保險公司投資管理能力尚待提高;主要表現為部分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部門與資金運用部門沒有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風險管理技術和手段落后,使資金運用與保險公司的資產戰略配置要求相脫節,保險公司在資金運用方面尚未形成核心競爭優勢。(3)保險業理財人才缺乏;保險業人才管理體制受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影響較大,保險業人才本身就匱乏,由于保險資金運用在我國還是一項剛起步的業務,合格的專業理財人員嚴重缺乏。
(三)保險監管限制過多
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尚處于起步階段,存在著機構不全,力量不足,人員素質不高等諸多問題,監管水平相對低下,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保險投資業務的發展。此外,長期以來,我國嚴格型的監管體制下,對保險投資的限制過嚴,監管過多,大大限制了保險資金的有效運用。保險資金治理和運用的監管不完善,具體表現在:(1)監管側重點有偏差。現行的保險投資監管政策非常注重資金的安全性,把安全放在首位,強調保險投資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的原則,并保證資金的保值增值,這是從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方面來考慮的,是非常必要的。但監管的最終目的是促進市場的發展,嚴格的市場監管不應以犧牲市場效率為代價。(2)監管政策存在漏洞。在現行的保險投資監管法律法規中,沒有區別對待產險和壽險兩種不同的資金運用形式。實際上,產、壽險資金的性質和投向領域都是不同的:壽險資金的時限較長,適于長期穩定的投資,可以投向長期債券、抵押貸款、不動產投資等等;而產險資金的期限則短得多,要求有很強的投資流動性,可以投向股票、短期國債、信譽高的企業債券等等。這就要求制定監管政策時要分類治理,制定不同的投資政策和監管法規,保障保險資金運用的有效進行。
(四)金融市場的發展制約保險資金運用的發展
從保險資金運用的宏觀環境看,我國金融市場起步較晚、發展不完善,金融資產的數量與質量比較差,例如,購買國債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主要方式。但目前我國的國債市場存在著國債期限結構少、收益率低、二級市場不發達的問題,限制了保險公司利用國債市場來實現保險資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其他金融市場、房地產市場等發展緩慢,使保險資金運用缺乏良好的市場環境,沒有大量可供比較、選擇的投資對象,更缺乏資產靈活轉換的市場機制,限制了保險資金運用的深層次發展。此外,我國的資本市場尚不成熟;首先,資本市場上的投資工具相當匱乏。如果市場上沒有足夠的、可供選擇的投資工具,保險公司就無法搭建結構合理的投資組合。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上常見的投資方式主要有銀行存款、協議存款、票據、債券市場、股票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和信托。其次,證券市場上的“投機”氣氛濃厚,特別是一部分機構投資者利用資金優勢進行的惡意炒作行為大大加劇了證券市場的波動和投機性,保險資金的運用收益難以得到保障。
二、國外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成功經驗
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由于大量保險資金的運用,保險公司已經成為市場上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長期、穩定的巨額保險基金,為企業融資、國債投放、基礎設施建設等提供了可靠的資金來源,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其資金運用的成功經驗主要表現在:(1)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廣泛;國外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廣泛,投資環境寬松,除了銀行存款和國債以外,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保險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靈活選擇投資組合。比如英國保險公司投資品種包括各種有價證券、不動產、抵押貸款、期貨、期權等各類金融衍生品;(2)保險資金運用方面的監管寬松;國外在保險資金運用方面的監管比較寬松和溫和,一般只規定各類投資渠道的最高投資比例,并且在保證公司償付能力的基礎上,一再放松渠道限制,不斷提升高收益、高風險渠道的最高投資限制。在保險市場中,保險服務主體的運作都處于社會公眾和政府的監督中,其信息化程度及業務操作的透明度都非常高;寬松的投資環境為保險公司產生巨額的投資收益創造了條件,同時也為西方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
三、完善我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對策
(一)建立保險資金運用的有效監管制度
現有的保險資金運用監管模式,比較符合我國保險業發展歷史短、保險資金運用水平不高的現狀。但隨著國內保險業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和保險市場的穩步發展,要切實注重以下幾個方面:(1)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新保險法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保監會應在嚴控風險的前提下,可考慮對保險資金運用規定做出更詳盡的解釋細則和治理規定,從法律上切實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保障保險資金安全有效地運作。(2)堅持并逐步完善嚴格監管模式,有選擇的穩步放寬資金運用范圍,拓展資金運用渠道,規范產、壽險資金監管模式。總的原則就是,既要做到防范風險、確保資金保值增值,更要促進保險資金運用上一個新臺階。(3)健全資金運用的監管體系;一是加強監管信息化建設。保險資金運用領域不斷拓寬,必須加快保險資金監管系統建設和保險機構的信息化建設,并實現與監管信息系統的對接,使被監管對象和其他監管機構之間系統對接;積極推動保險資金監管系統與其他金融監管系統實現對接,監管信息互通,監管資源共享。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建立有效的反饋調整機制,通過溝通交流來減少監管信息和業務信息的不對稱現象。三是加強監管隊伍建設,著力提高監管者素質。目前,保險資金運用緊密貼近國內外各個金融市場,對監管隊伍要求很高,加強監管隊伍建設的著力點在于提高監管者的素質,重點是更新監管理念、提高業務技能。新晨
(二)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和范圍
近年來,國內保險投資渠道逐步拓寬,極大刺激了保險資金的投資熱情。為了更好的發展保險資本市場,應該根據國內保險市場的特點,以銀行基本利率為支點,積極進入資本與貨幣市場。(1)讓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證券市場。可考慮取消對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證券市場的禁令,鼓勵保險資金購入業績好、紅利豐厚并具有發展潛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嘗試購買金融衍生產品來擴大運用領域等。當然,考慮到國內證券市場尚處在發展時期,保監會應對各公司的投資比例和投資方向做出嚴格規定。(2)大力發展多種抵押貸款。為適應居民的各種消費需求,拓展保險服務范圍,應答應保險公司對信譽好的保戶提供抵押貸款,如開辦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子女教育助學貸款等,這些貸款具有明確的投資領域,風險較小、收益穩定。(3)豐富債券投資品種。目前,國際保險投資中債券處于重要地位,占到30%以上。可以考慮發行國內長期債券,適應壽險資金長期穩定的特點,這有利于壽險公司的資產負債匹配。(4)謹慎涉足不動產領域。國內的不動產市場具有周期性強的特點,可以選擇增值能力強、風險較小的項目小規模進入。由于不動產的變現能力差、風險較高,保監會要嚴格控制其比例和規模。
(三)提高我國保險公司經營水平
(1)強化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意識;
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治理是整個資金運用的核心,必須高度重視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控制,強化保險公司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意識。根據國內保險公司經營的實際情況,要充分加強財務指標的資產負債治理,謀求資產、負債的匹配性,達到控制風險、獲得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此外,保險公司為保障保險資金的安全,應健全保險資金風險投資組合,用風險的不同組合來規避可能的投資風險。
(2)加強保險公司的自身管理能力;應該從如下幾個方面來加強我國保險公司的自身管理能力:第一是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控制,提高保險公司的投資管理水平,樹立正確的經營投資理念和意識。第二是按照集中統一和專業化管理的要求,完善保險資金管理體制,做到保險業務與投資業務相分離,條件成熟時,可以單獨成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第三是完善保險資金投資的組織結構,建立健全分工明確的組織架構,制定嚴密的內控制度,建立資金運用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公司評估考核和風險預警體系。第四是培養和引進具有保險、金融方面知識的高素質專業人才,不斷積累資金運用經驗,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加強保險公司的內部管理。
(四)完善和發展金融市場
從保險資金運用的宏觀環境著,我國金融市場起步較晚、發展不完善,金融資產的數量與質量比較差,極大地影響了保險資金的保險值增值。為此,應當完善和發展與保險資金運用有關的金融市場,包括:(1)積極發展債券市場;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有步驟地增加可供交易的債券品種,并建立統一的債券市場。保險公司可以在遵守規則的前提下,根據需要自由地選擇交易場所和交易方式,資金可以自由地在不同的市場間流動。(2)增加資本市場上的投資工具;增加可供選擇的投資工具,保險公司可以搭建結構合理的投資組合。(3)規范證券市場,讓證券市場的“投機”氣氛減輕等。
參考文獻:
(1)截至2009年1月底全國保險公司總資產3.38萬億元2009年02月26日中國網
關鍵詞: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與控制
一、引言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問題是我國保險理論界近幾年來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課題,但是從現有的文獻和論著的研究成果來看,對保險資金運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以及擴大我國投資渠道等方面,而對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從風險管理的視角進行分析研究的還比較少。當前,我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面臨著多方面的壓力,譬如保費收入遞增的壓力、產品創新的壓力、行業競爭的壓力以及適當財務結構的壓力等,這些壓力都迫使保險公司越來越重視資金的運用,期望通過保險資產業務取得良好的投資收益,來緩解這些壓力。但是,我們還應該看到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中,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這些風險不僅包括有一般性資金運用的風險,還包括有基于保險資金自身特殊屬性而產生的區別于其他資金運用的風險。面對這些風險,保險資金的運用如何實現預期的目標,如何分散風險、選擇投資工具、如何進行投資組合、投資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樣的內部和外部風險控制方法就顯得更為重要了。增強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完善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體系,提高資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風險,是目前中國保險業面臨的緊迫任務。
二、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
保險資金在直接進入資本市場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資品種間進行資金配置,但在具體配置資產時,保險公司既要充分考慮保險資金的負債性質和期限結構因素、各類投資品種是否符合保險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還要考慮監管層對最低償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時應特別注意如下方面的問題。
第一,壽險和非壽險資金期限的差異將導致不同的投資選擇。財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未決賠款準備金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壽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人身險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可以長達20-30年。由于各類保險準備金均為保險公司的負債,因此在將這類資金進行投資時風險控制相當重要,而資金期限結構上的差別將導致財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流動性,壽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產生不同的投資選擇。
第二,國內保險市場快速增長產生的新增保費足以解決保險公司流動性需求。從保險公司現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對我國保險市場正處于一個快速增長時期的判斷,每年不斷增長的保費收入將能夠滿足當年保險賠付和給付的資金需求以及營運費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類準備金形式存在的保險資金需要尋找安全的增值空間,以應對保險金未來集中給付的高峰。
第三,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收益的要求從理論上分析,與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盈利的要求處于它們兩者之間,在進行資產配置的過程中會綜合考慮銀行存款、企業債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轉債等不同投資品種間的平衡。隨著投連險、分紅險和萬能保險等新型壽險產品銷售份額的不斷增長,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票市場的規模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廣大投保人和保險人對股票市場運行周期的判斷,保險資金的風險承受能力也將相應提高。
第四,保險資金的盈利模式將呈現多元化趨勢。在投資品種的選擇上,保險資金可介入的品種除了常規的流通A股、可轉債之外,還將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資,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投資品種的不斷豐富,可供保險資金選擇的余地仍將不斷擴大。目前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的相繼出臺,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的規定將成為這部法規的核心要點。
三、保險公司對資金運用風險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成立獨立的資產管理公司;二是委托專業機構運作;三是在保險公司內設資金運用部門。不論是采用哪種模式,保險公司都是資金運用的決策者和風險承擔者,也是進行風險防范的第一道防線。為保證資金的運作安全,應有效的安排組織結構、內控制度、管理系統與和風險預警體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確的組織架構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涉及的機構和部門包括董事會、總經理室、風險管理、內部審計、風險監督等諸多機構和部門。這些機構和部門職責分工不一樣,其協調運作是做出科學投資決策的機制保障。如董事會的職責有負責制定資金運用的總體政策,設定投資策略和投資目標,選擇投資模式,決定重大的投資交易,審查投資的組合,審定投資效益評估辦法等,總經理室的職責是根據董事會決定的總體政策,負責研究制定具體的經營規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種投資組合的數量和質量比例、制定風險管理人員守則和職責、風險管理評估辦法等,內部審計的職責是直接向董事會負責,獨立對所有的投資活動進行審計,及時發現并糾正公司內部控制和運營制度存在的問題,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責是分析市場情況和風險要素變化,對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風險的措施,風險監督部門的職責是通過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及時、全面、詳細地了解資金運用單位和部門對董事會的投資策略、目標達成與實施過程,投資人員的從業資格和整體素質以及勝任工作情況等。
2、制定嚴密的內控制度
資金運用的決策、管理、監督和操作程序復雜,環節多,涉及面廣,人員多,風險大。所以有必要沿著控制風險這條主線,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一方面,這些制度必須涵蓋所有的投資領域、投資品種、投資工具及運作的每個環節和崗位;另一方面,使每個人能清楚自己的職責權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確保所有的投資活動都得到有效的監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證公司董事會制定的投資策略和目標順利實現。
3、建立資金運用信息管理系統
信息管理是一種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公司要有發達的信息網絡,對外要與國內外各個資本、債券、貨幣市場連接,讓有關人員隨時了解市場變化情況;對內要與董事、總經理室成員、風險管理、審計、監督、財務、業務部門聯接,在系統中及時錄入各種業務發生情況。這些信息要足以為決策者提供第一手決策依據,為管理者提供及時詳實的分析數據,為監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資料,為投資操作者提供信息平臺,同時真實記錄交易情況,使準確信息在公司各個機構和部門之間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評估考核和風險預警體系
在資金運用的全過程中,有幾組指標評估辦法是保險公司必須關注和建立的,比如風險評估和
監控,資金流動性考核評估、資產負債匹配評估、風險要素評估、資金運用效益評估等。此外,還要健全投資風險預警體系,包括總體及各個投資領域、品種和工具的風險預警,使投資活動都納入風險管控制度框架內,使公司經營審慎和穩健。
四、加強保險資金運行的監管建議
1、為保險資金運用營造好的法制環境
一是修改《保險法》,進一步拓寬資金運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間。二是對業已批準辦理的業務,抓緊補充制定各項規章,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等。三是對保險投資高管人員、具體操作人員規定資格條件;對銀行、證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對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級標準;確定資產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職責和標準。四是在拓展投資模式,開放投資領域,增加投資品種和工具之前,要有較長時間的醞釀期,根據我國國情,借鑒外國經驗,反復討論、論證,必要時還可聽證,聽取多方面意見,制定監管法規規章。
2、對保險資金運用范圍的劃定
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并不意味著不限制范圍,全方位地放開。應該根據國際國內經濟金融運行環境,結合保險業經營風險的特殊性,按照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要求,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逐步放開保險資金運用領域和范圍。可考慮放寬以下限制:一是放寬現有投資品種的比例控制,可考慮進一步放寬購買企業債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資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國家重點基礎建設和實業投資方面有所突破,特別是對水、電、交通、通訊、能源等的投資。三是在適當的時候允許辦理貸款業務。四是放開與金融機構相互持股的限制,進行股權投資。五是適度允許投資金融衍生產品,使保險公司通過套期保值有效規避風險等。放開保險投資渠道要循序漸進,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成熟一點放開一點,避免以往那種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狀況出現。注意防范保險風險,堅決杜絕因投資不當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造成嚴重影響,切實維護被保險人利益。除此之外,對流動性差、風險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質押貸款應予禁止,同時還應禁止對衍生金融產品的投機性投資。
3、按投資比例監管
近年來,隨著社會和公眾對保險的需求加大,我國保險業迅猛發展,保險險種和產品急劇增多。這些產品因其性質、特點、責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樣,具體體現在承擔責任的時間有先有后,規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應地,用各種產品所形成的保費收入進行投資,其投資渠道、方式、期限等也應有所區別。我國保險業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市場機制不健全,營運欠規范,資本市場不成熟,資金運用渠道不暢。借鑒國外的監管經驗與運營慣例,應選擇謹慎經營和監管,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上進行具體的嚴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應對一些投資類別規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對企業債券現行規定不高于20%的投資;投資次級債不超過總資產的8%;直接投資流通股的資金不超過總資產(不含萬能和投連產品)的5%等。將來保險資金投資渠道進一步放開后,對項目投資、質押借款、投資金融衍生產品、境外投資等同樣也要進行比例監管。另一方面,對單項的投資也要有嚴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資一家銀行發行的次級債比例不超過總資產的1%;投資一期次級債的比例不得超過該期發行量的20%;投資單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價格計算不超過保險資金可投資股票的資產的10%;購買同一公司的債券,投資單個項目的比例,以及對個人貸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圍內;資金存放在單家銀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總之通過投資比例限制,可以調整高風險和低風險投資結構,選擇盈利性大、流動性強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資方式進行組合,使投資組合更趨優化。當然,投資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變的,可根據市場變化及需求對公司的運營情況進行調整。
【參考文獻】
[1]史錦華、賈香萍:保險資金入市的效應分析及其風險管理[J].保險世界,2006(1).
[2]劉新立: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拓寬及風險管理[J].財經研究,2004(9).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問題是我國保險理論界近幾年來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課題,但是從現有的文獻和論著的研究成果來看,對保險資金運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以及擴大我國投資渠道等方面,而對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從風險管理的視角進行分析研究的還比較少。當前,我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面臨著多方面的壓力,譬如保費收入遞增的壓力、產品創新的壓力、行業競爭的壓力以及適當財務結構的壓力等,這些壓力都迫使保險公司越來越重視資金的運用,期望通過保險資產業務取得良好的投資收益,來緩解這些壓力。但是,我們還應該看到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中,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這些風險不僅包括有一般性資金運用的風險,還包括有基于保險資金自身特殊屬性而產生的區別于其他資金運用的風險。面對這些風險,保險資金的運用如何實現預期的目標,如何分散風險、選擇投資工具、如何進行投資組合、投資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樣的內部和外部風險控制方法就顯得更為重要了。增強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完善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體系,提高資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風險,是目前中國保險業面臨的緊迫任務。
二、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
保險資金在直接進入資本市場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資品種間進行資金配置,但在具體配置資產時,保險公司既要充分考慮保險資金的負債性質和期限結構因素、各類投資品種是否符合保險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還要考慮監管層對最低償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時應特別注意如下方面的問題。
第一,壽險和非壽險資金期限的差異將導致不同的投資選擇。財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未決賠款準備金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壽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人身險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可以長達20-30年。由于各類保險準備金均為保險公司的負債,因此在將這類資金進行投資時風險控制相當重要,而資金期限結構上的差別將導致財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流動性,壽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產生不同的投資選擇。
第二,國內保險市場快速增長產生的新增保費足以解決保險公司流動性需求。從保險公司現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對我國保險市場正處于一個快速增長時期的判斷,每年不斷增長的保費收入將能夠滿足當年保險賠付和給付的資金需求以及營運費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類準備金形式存在的保險資金需要尋找安全的增值空間,以應對保險金未來集中給付的高峰。
第三,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收益的要求從理論上分析,與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盈利的要求處于它們兩者之間,在進行資產配置的過程中會綜合考慮銀行存款、企業債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轉債等不同投資品種間的平衡。隨著投連險、分紅險和萬能保險等新型壽險產品銷售份額的不斷增長,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票市場的規模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廣大投保人和保險人對股票市場運行周期的判斷,保險資金的風險承受能力也將相應提高。
第四,保險資金的盈利模式將呈現多元化趨勢。在投資品種的選擇上,保險資金可介入的品種除了常規的流通A股、可轉債之外,還將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資,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投資品種的不斷豐富,可供保險資金選擇的余地仍將不斷擴大。目前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的相繼出臺,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的規定將成為這部法規的核心要點。
三、保險公司對資金運用風險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成立獨立的資產管理公司;二是委托專業機構運作;三是在保險公司內設資金運用部門。不論是采用哪種模式,保險公司都是資金運用的決策者和風險承擔者,也是進行風險防范的第一道防線。為保證資金的運作安全,應有效的安排組織結構、內控制度、管理系統與和風險預警體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確的組織架構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涉及的機構和部門包括董事會、總經理室、風險管理、內部審計、風險監督等諸多機構和部門。這些機構和部門職責分工不一樣,其協調運作是做出科學投資決策的機制保障。如董事會的職責有負責制定資金運用的總體政策,設定投資策略和投資目標,選擇投資模式,決定重大的投資交易,審查投資的組合,審定投資效益評估辦法等,總經理室的職責是根據董事會決定的總體政策,負責研究制定具體的經營規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種投資組合的數量和質量比例、制定風險管理人員守則和職責、風險管理評估辦法等,內部審計的職責是直接向董事會負責,獨立對所有的投資活動進行審計,及時發現并糾正公司內部控制和運營制度存在的問題,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責是分析市場情況和風險要素變化,對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風險的措施,風險監督部門的職責是通過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及時、全面、詳細地了解資金運用單位和部門對董事會的投資策略、目標達成與實施過程,投資人員的從業資格和整體素質以及勝任工作情況等。
2、制定嚴密的內控制度
資金運用的決策、管理、監督和操作程序復雜,環節多,涉及面廣,人員多,風險大。所以有必要沿著控制風險這條主線,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一方面,這些制度必須涵蓋所有的投資領域、投資品種、投資工具及運作的每個環節和崗位;另一方面,使每個人能清楚自己的職責權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確保所有的投資活動都得到有效的監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證公司董事會制定的投資策略和目標順利實現。
3、建立資金運用信息管理系統
信息管理是一種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公司要有發達的信息網絡,對外要與國內外各個資本、債券、貨幣市場連接,讓有關人員隨時了解市場變化情況;對內要與董事、總經理室成員、風險管理、審計、監督、財務、業務部門聯接,在系統中及時錄入各種業務發生情況。這些信息要足以為決策者提供第一手決策依據,為管理者提供及時詳實的分析數據,為監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資料,為投資操作者提供信息平臺,同時真實記錄交易情況,使準確信息在公司各個機構和部門之間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評估考核和風險預警體系
在資金運用的全過程中,有幾組指標評估辦法是保險公司必須關注和建立的,比如風險評估和監控,資金流動性考核評估、資產負債匹配評估、風險要素評估、資金運用效益評估等。此外,還要健全投資風險預警體系,包括總體及各個投資領域、品種和工具的風險預警,使投資活動都納入風險管控制度框架內,使公司經營審慎和穩健。
四、加強保險資金運行的監管建議
1、為保險資金運用營造好的法制環境
一是修改《保險法》,進一步拓寬資金運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間。二是對業已批準辦理的業務,抓緊補充制定各項規章,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等。三是對保險投資高管人員、具體操作人員規定資格條件;對銀行、證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對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級標準;確定資產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職責和標準。四是在拓展投資模式,開放投資領域,增加投資品種和工具之前,要有較長時間的醞釀期,根據我國國情,借鑒外國經驗,反復討論、論證,必要時還可聽證,聽取多方面意見,制定監管法規規章。
2、對保險資金運用范圍的劃定
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并不意味著不限制范圍,全方位地放開。應該根據國際國內經濟金融運行環境,結合保險業經營風險的特殊性,按照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要求,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逐步放開保險資金運用領域和范圍。可考慮放寬以下限制:一是放寬現有投資品種的比例控制,可考慮進一步放寬購買企業債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資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國家重點基礎建設和實業投資方面有所突破,特別是對水、電、交通、通訊、能源等的投資。三是在適當的時候允許辦理貸款業務。四是放開與金融機構相互持股的限制,進行股權投資。五是適度允許投資金融衍生產品,使保險公司通過套期保值有效規避風險等。放開保險投資渠道要循序漸進,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成熟一點放開一點,避免以往那種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狀況出現。注意防范保險風險,堅決杜絕因投資不當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造成嚴重影響,切實維護被保險人利益。除此之外,對流動性差、風險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質押貸款應予禁止,同時還應禁止對衍生金融產品的投機性投資。
3、按投資比例監管
近年來,隨著社會和公眾對保險的需求加大,我國保險業迅猛發展,保險險種和產品急劇增多。這些產品因其性質、特點、責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樣,具體體現在承擔責任的時間有先有后,規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應地,用各種產品所形成的保費收入進行投資,其投資渠道、方式、期限等也應有所區別。我國保險業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市場機制不健全,營運欠規范,資本市場不成熟,資金運用渠道不暢。借鑒國外的監管經驗與運營慣例,應選擇謹慎經營和監管,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上進行具體的嚴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應對一些投資類別規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對企業債券現行規定不高于20%的投資;投資次級債不超過總資產的8%;直接投資流通股的資金不超過總資產(不含萬能和投連產品)的5%等。將來保險資金投資渠道進一步放開后,對項目投資、質押借款、投資金融衍生產品、境外投資等同樣也要進行比例監管。另一方面,對單項的投資也要有嚴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資一家銀行發行的次級債比例不超過總資產的1%;投資一期次級債的比例不得超過該期發行量的20%;投資單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價格計算不超過保險資金可投資股票的資產的10%;購買同一公司的債券,投資單個項目的比例,以及對個人貸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圍內;資金存放在單家銀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總之通過投資比例限制,可以調整高風險和低風險投資結構,選擇盈利性大、流動性強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資方式進行組合,使投資組合更趨優化。當然,投資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變的,可根據市場變化及需求對公司的運營情況進行調整。
【論文關鍵詞】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與控制
【論文摘要】隨著中國保險業的迅速發展和保險業總資產的快速增長,保險資金的運用成為保險公司穩定發展的關鍵性因素。文章研究了保險資金在直接進入資本市場后資產配置時應特別注意的問題、為保證資金的運作安全,應有效安排組織結構、內控制度、管理系統與和風險預警體系以及加強保險資金運行的監管建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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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新立: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拓寬及風險管理[J].財經研究,2004(9).
隨著市場發展,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渠道逐步拓寬,保險投資結構也進行了調整,銀行存款的占比逐漸下降,但仍占相當的比例;債券的比例歷年來都是最高的,其中國債與金融債的投資比例較高,企業債的比例較低;基金的投資比例逐年上升;股票、境外投資、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比例較小,且并不穩定。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在投資種類上還存在差異,對于銀行存款和債券的投資比例過高。
隨著我國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及金融市場的發展,保險投資渠道得以拓寬,同時我國保險公司積極借鑒國外保險公司先進的保險投資經驗以提高自身保險投資能力,這使得其保險投資收益不斷提高。但是我國保險資金的收益率表現出較大的不穩定性,并且長期平均收益率在3%-5%左右,遠低于成熟保險市場國家10%-20%的水平。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中存在的風險
1.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也稱違約風險,是指保險公司的投資對象或合作伙伴因某些原因不能履行投資合約,或者造假欺詐,造成保險公司不能如期收回投資收益,嚴重者甚至不能收回投資成本。信用風險對保險公司的投資運作影響重大,保險公司在進行投資時應該通過信用分析來防范違約風險,尤其是在債券投資及貸款中。保險公司可以采用主要信用評級機構的指標,例如穆迪或標普指數,對投資對象進行詳細分析,以此減少保險公司的違約風險。
2.流動性風險
保險投資流動性風險是指由于保險投資而導致的保險公司無力為其負債的減少或資產的增加支付足額現金的風險,它影響著保險公司的盈利水平。在極端水平下,流動性風險會使保險公司資不抵債。隨著新《保險法》的頒布施行,保險公司被允許將保險資金運用于不動產,投資渠道得以拓寬,這有利于提高保險投資收益,但是投資不動產周期長,占用資金量大,流動性差,一旦保險公司出現大額給付、賠償或退保事件,這就會使其面臨流動性風險,降低公司的償付能力。
3.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由于利率的變動給保險公司資產帶來損失的可能性。利率變動的影響之一是對資產負債價值的影響,資產負債價值相對變動,從而導致資產負債收益與成本的不匹配,也可能是損失擴大,可能是收益擴大,當然這與資產與負債的利率敏感性有關。利率變動的影響之二是對保險公司財務穩定性的影響,一般壽險保單都規定一個預定利率,是保險公司給客戶的回報率,當利率上升后,則保險資產的收益率可能高于保單預定利率,為保險公司帶來“利差益”,但是,保單貸款與保單解約率可能提高;利率下降時,保險資產的收益率可能低于保單利率,造成“利差損”,但是可以抑制保單貸款與保單解約率,從而造成財務現金流的變化。
4.投資決策風險
投資決策風險是指保險公司在面對多種投資方案進行抉擇時,由于投資管理層的判斷失誤等原因造成決策活動不能達到預期投資目標,造成公司資產損失的可能性,這里的損失不僅包括保險公司現實的投資價值損失,還包括因保險投資引起的潛在機會成本。保險投資決策是保險公司管理者在一定的市場經濟環境下,根據其自身的經營實力,按照一定的規章流程做出的投資選擇,它不僅涉及到投資決策機制等客觀因素,還涉及到保險投資管理者的價值判斷等主觀因素,但是隨著保險投資決策機制的不斷健全,保險投資管理者的投資決策能力逐漸成為其關鍵因素。因此提高保險投資管理層的風險防范意識和風險管理能力成為保險公司管理投資決策風險的重中之重。
完善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管理的建議
1.加強保險公司運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要加強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首先,應該確定保險資金投資決策準則。投資決策準則是保險資金在投資前要明確的指導原則。一個好的投資決策準則可以幫助保險資金管理部門明確投資理念、投資目的、盈利目標以及可能面臨的風險,使資金管理部門有的放矢;其次,要按照保險監管部門對于保險資金使用的政策規定,明確資金運用的范圍、限制條款等,為保險資金制定適合本公司利益的投資組合策略;最后,加強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保證資金運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把資金的運用和資金的來源、特點結合起來,按照什么樣的負債就要和什么樣的資產相匹配的原則制定投資方向,選擇投資工具。
2.加強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
近年來我國監管機構也逐漸重視償付能力的監管,我國現在的償付能力監管主要是償付能力比例監管,監管機構把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情況分為三個級別,分別采取監管措施。有關的條款規定,保險公司每年報送的償付能力報告中應該包含動態償付能力測試,但是測試結果并不作為監管當局采取措施的依據。在這里,我們可以借鑒美國的風險資本法,制定適合我國的風險資本標準。保監會可以通過這一最直接的標準來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業務進行監管。
1.歷史沿革。自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大致經歷了3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980~1987年,為無投資或忽視投資階段,保險公司的資金基本上進入了銀行,形成銀行存款。
第二階段從1987~1995年,為無序投資階段,房地產、有價證券、信托,甚至借貸,無所不及,從而形成大量不良資產。
第三階段始于1995年10月,為逐步規范階段。1995年以來先后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等有關金融法律法規。
2.存在問題。(1)資金運用渠道偏于狹窄。西方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法定渠道則較為廣泛,比如美國、日本就規定保險公司可進行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抵押放款、不動產、保單放貸等業務。1998年以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有4個方面的法定渠道: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近兩年我國對保險資金投資渠道有了新規定,如認購定向國債、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等,使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緩解,但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狹窄的局面仍然存在。(2)資金運用回報率過低,存在較大的支付風險。由于缺乏其他投資渠道,國內保險業的投資基本上都依法轉入存款和國債等固定性投資工具上,因此銀行存款、債券的利率以及國債的發行量決定著保險公司的投資回報率。近年來,伴隨著多次銀行利率下調,保險公司投資回報率每況愈下,規模收益持續遞減。如果不提高保險資金運用的效益,我國保險將會出現未來支付缺口較大的潛在風險。(3)投資環境不成熟,資產負債不匹配。保險公司的投資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投資市場的發育程度。債券市場、股票市場、投資基金和其他投資工具的不成熟、不完善嚴重地影響了保險公司選擇各種投資工具,參與投資市場的運作。另外,保險資金期限結構不合理,短期行為嚴重。從我國目前保險資金運用狀況來看,由于缺乏具有穩定回報率的中長期投資項目,致使不論其資金來源如何、期限長短與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資。這種資金來源和運用的不匹配,嚴重地影響了保險資金的良性循環和資金使用效果。(4)專業投資管理人才匱乏。保險投資是一項復雜的經濟活動。目前我國保險企業缺乏專業性、技術性的投資管理人才,這種人才的匱乏已經嚴重影響了保險投資的決策和經營管理,也加劇了監管部門對放開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擔憂。(5)不公平競爭問題。在資金運用上外資保險公司有明顯優勢,如《上海外資保險機構暫行管理辦法》規定,外資保險資金除可以人民幣和外幣存款、購買國債和金融債券外,還可購買企業債券、境內外匯委托放款以及股權投資。顯然,外資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明顯比內資保險資金投資渠道廣,導致不公平競爭,不利于國內保險業的發展。
二、保險資金運用現有渠道分析
根據我國《保險法》及有關規定,保險資金運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銀行存款。銀行存款是保險公司資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銀行存款具有安全性好,流通性強的特點,但其收益較差。特別是我國在經歷了1996年以來連續8次降息后,銀行存款利率已低于保單預定利率,距離壽險公司的實際平均資金成本則有較大差距。
2.國債。國債作為安全性最好的債券,具有流通性強,收益穩定的特點,是保險公司投資的主渠道。自1981年恢復發行國債以來,我國的國債發行規模逐漸擴大,尤其是近幾年,更呈幾何級數增長。在發行規模明顯增加的同時,我國國債的發行品種也逐漸豐富,期限設計日趨合理。
3.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金融債券是指銀行或其他機構發行的債券。金融機構一般都擁有雄厚的經濟實力,信用度較高,其發行的債券票面利率要高于同期銀行存款的利率,發行后可上市轉讓。目前金融債券主要有國家開發銀行和進出口銀行發行的債券。企業債券是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借債憑證。2003年6月,新的《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我國保險業投資范圍,由原來只允許投資鐵路、電力、三峽、電信、廣東核電、中信等AA以上的中央企業債券,擴大到自主選擇購買經監管部門批準發行,且經監管部門認可的信用等級在AA以上的企業債券,投資比例也由原來不得超過總資產的10%提高到20%。
4.證券投資基金。1999年10月,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公司向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投資比例上限為上年末總資產的15%,具體比例由保監會核定。與其他投資者不同,保險公司購買單只封閉式基金的比例可以占到該基金總規模的10%。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其他資金運用方式主要有股票投資、公司債券、不動產投資、抵押貸款、資金拆出、境外投資等,對這部分項目的投資,必須經國務院批準。目前,除國務院批準個別保險公司個別不動產項目投資外,尚未批準保險公司向這些方面投資。
三、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理
1.完善投資環境。投資環境即保險資金運用的政治經濟環境的總稱。證券、金融市場及金融機構構成了保險資金運用的投資環境。一些保險業高度發達的國家,如美國、英國、日本,其保險資金的運用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原因之一就在于它們具有適宜的保險投資環境。因此,首先,我國急需完善涉及保險投資的法規。投資法規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證投資市場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例如不動產交易法、證券交易法等,保證市場交易有據可依;其次,加快發展債券市場。國債市場應努力發展中長期國債或向保險公司特別是壽險公司發行特種國債,擴大和增加中央企業債券品種、數量,要使債券成為保險資金的最主要的投資工具;再次,規范股票市場,大力發展投資基金,培養機構投資者;最后,鼓勵和支持保險公司進行投資模式、投資渠道的創新。2.控制投資比例。保險投資必須絕對保證資金的安全性,這不僅關系到保險企業經營成果,還直接影響到國家的金融穩定乃至政治穩定。所以,既要選擇適當的投資方式,又要防范各種外部市場風險,世界各國在保險法中根據本國實際,在規定投資方式的同時,嚴格規定投資比例。針對我國保險投資結構的現狀,建議今后應重點投資國債、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投資比例由目前的不到30%,增加到50%左右;證券投資基金控制在10%以內(目前為5%左右);基礎設施等不動產投資比例在10%左右;保持20%~30%的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備賠款或給付。
3.對產險、壽險公司的風險管理區別對待。產險公司通常都是短期的保險業務,保險基金在運用時對流動性要求較高。基于這一特點,產險公司投資風險管理應主要堅持回避風險型的風險選擇,主要選擇那些短期性的投資項目,以保證其對流動性的要求。同時,產險公司應堅持投資分散的原則,投資分散的重點在投資項目時間的分散上。需要強調,在保持投資項目整體流動性基礎上,也可以將一部分資金投資于流動性相對較弱,即變現能力較差的資產以獲取較高的收益。
壽險公司的保險業務期限一般都比較長,這部分資金對流動性的要求就較低,而對盈利性要求則比較高。同時,由于風險與投資收益、時間與風險一般呈正相關關系,要獲取較高的收益,就必須冒較大的風險或選擇期限較長的投資項目。同時,壽險公司在投資風險管理中也應堅持投資的分散性原則。另外,在保持投資項目整體具有一定盈利性的時提下,也應將一部分資金投資于期限短,風險小、收益低的投資項目,以保持一定的流動性。
4.建立內部風險投資監控體系。建立科學投資決策制度,一方面是使投資決策程序化和規范化,投資決策一般應由投資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程序進行;另一方面是投資決策的工作范圍,投資決策應當建立在專家和專業機構確定的投資風險評估和現金流量的基礎之上,同時對資金調度、投資策略、資產分配、資產管理采取專業化管理。比如,對投保保單,可分為一般帳戶和特別帳戶分類管理。根據保險給付情況決定的投資期限長短、公司償付能力和風險的承受力的不同,安排相應的投資策略和投資組合,并根據市場狀況適時調整資本結構。
5.加強保險投資行為監管。外部風險管理主要是行業監管部門,通過建立科學的監管制度,加強對保險投資行為的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是保監會最重要的監管目標。從國外情況來看,保險監管層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的監管也主要從定期檢查其償付能力來間接控制,通常不具體規定保險資金的投資方式和投資比例。因此,根據險種償付風險大小的不同,科學規定不同的償付能力標準,增強監管標準的可操作性,是風險控制最基礎的工作。
除實施保監會定期和臨時性檢查制度外,英國保險業實施的指定精算師監管方式,發揮精算師對保險公司的監管作用,對風險控制也很有意義。另外還可通過獨立的保險公司資產評估機構,對保險公司的資產狀況給出評價。這一方面能夠使信息更加公開化,便于監管層精簡職能,更公正地監管保險公司,另一方面也方便消費者對保險公司進行選擇,客觀上對保險公司形成方面的第三方約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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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償付能力和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關系分析
償付能力與保險資金運用具有內在的對立統一關系。對立的一面體現在,嚴格償付能力監管也就會嚴格保險公司的全面風險管理,必將會通過資產認可等規定限制保險資金對高風險、高收益資產的投資,從而降低資金運用的收益;反之,若要提高資金運用的收益,必將提高保險資產的風險,也勢必會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其統一的一面表現在,充足的償付能力需要建立在高效的資金運用基礎上,而高風險資金運用也必須以充足償付能力為前提。如何不斷地優化二者之間關系,尋找其最優的平衡點,是保險資金運用監管的重要任務。
二、中外償付能力和資產認可相關監管制度比較
(一)中外償付能力監管比較
1.美國風險資本(RBC)監管方法
RBC方法以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與風險資本的比率作為指標,通過指標值的變動,決定應采取的監管措施。其中,風險資本的衡量考慮了影響償付能力大小的主要風險類別,得到各類風險的大小之后,再通過一定的組合方式計算出最低風險資本要求的大小。影響償付能力大小的主要風險有:關聯企業風險、資產風險、定價風險、利率風險和經營風險,其中和資金運用最直接相關的風險就是資產風險。資產風險指保險公司持有的資產,包括對股票、債券、抵押貸款和房地產等資產的投資,所面臨的違約或市價下跌的風險,但不包括由于利率波動造成的資產損失。資產風險影響資產價值,但不影響負債,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各種投資風險的特性,將大部分資產投資于高質量證券以保持穩健的投資策略來控制資產風險。通過考慮各公司的具體風險構成,風險資本方法不再拘泥于對保險資產與盈余的固定要求,而是針對風險狀況確定最低資本要求。
2.英國償付能力額度監管方法
英國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體系屬于比較寬松的監管體系,它考慮的因素比較簡單,操作起來很簡便,但其保險監管對行業自律及保險公司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要求很高。英國對償付能力額度的監管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保險公司必須維持與其承擔的風險相一致的法定償付能力額度。二是壽險業務的風險由其準備金和風險保額來計量,非壽險業務的風險由其保費收入或賠款支出來度量,每類風險的系數通常在精算模型的基礎上,根據經驗修正確定。三是保險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額度為其認可資產與認可負債的差額。在英國,一方面,通過立法嚴格規定資產和負債的評估辦法,即規定最低法定責任準備金的計算和認可資產的估值;另一方面,對保險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進行科學謹慎的評估,以合理、科學、準確地評估保險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額度。
我國2003年頒布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在償付能力監管方法上,主要借鑒英國的最低償付能力額度方法,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監管作了具體規定。主要內容分為償付能力額度規定和償付能力額度管理兩大部分。
(二)中外資產認可標準比較
保險公司實際償付能力額度等于認可資產減去認可負債的差額。因此,保險資產認可是確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重要前提條件,也是保險資產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
1.應收保費資產認可標準的比較
美國紐約州對應收保費資產認可的標準是,非壽險公司沒有超過到期日90天的,扣除應付傭金后的收取過程中的保費。除壽險公司保費外,按有關規章規定的期交保費。英國和應收保費資產認可的相關規定是,應計利息和租金,其他應計收入和預付款。我國規定應收保費指長期人身險業務以外的保險業務,按保險合同規定應向投保人收取而暫時未收取的保費。賬齡小于1年的應收保費為認可資產,賬齡等于或大于1年的應收保費為非認可資產。
2.固定資產認可相關標準的比較
美國紐約州對固定資產認可的相關標準是,電子數據處理儀器及其相關設備構成的數據處理、記錄儲存或會計系統。前提條件是任何一個上述系統的成本大于或等于5萬美元,并且該項成本可以在不超過10年的時間里被攤銷。飛機,認可條件是事先批準已經得到監管者根據監管標準的確認。英國對固定資產認可的規定是,土地、建筑物和不動產所有權;有形固定資產,土地和建筑物除外。我國規定固定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凈值、在建工程和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余額。保險公司按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后的金額確認認可資產。固定資產確認為認可資產的最高金額為資產負債表中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三項之和的50%。
3.股票、股權投資資產認可標準比較
美國紐約州對股票、股權投資資產認可的相關規定是,已宣告并且未付的股票紅利,除非其金額已經在其他方面被允許作為認可資產。英國對股票、股權投資資產認可的規定是,股票和其他可變收益參股。我國規定股權投資指保險公司作為被投資單位的股東,以獲取股利收入或資本利得為目的所進行的權益資本投資。短期股權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計價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按歷史成本計價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股權投資為認可資產,但《保險法》或《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后違規持有的股權投資為非認可資產。
總之,我國認可資產在細節上與紐約州保險法和英國《保險業法規匯編》的認可資產有些區別,但是原則和設計思路是一致的。
三、國外保險資金運用相關監管制度啟示及政策建議
基于以上的比較分析,為進一步加強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工作,建議從以下三個方面完善我國資金運用監管。
(一)借鑒英國通過償付能力對保險資金運用監管的經驗,不斷完善保險資產認可標準,強化我國保險資金運用與償付能力間的聯動關系
英國主要通過嚴格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來保證保險資金運作的安全與效率。保險公司每年需向保險監管當局提交財務報告,保險監管當局也定期到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檢查。一旦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低于規定標準,則被禁止從事投資活動,并受到其他處罰。隨著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和資金運用比例的放寬,相應新增渠道的投資資產認可工作需要跟進和完善。并且,對資金運用比例放寬后的投資渠道,根據其風險變化,資產認可風險折扣比例做相應調整的問題也值得研究。例如,我國2010年8月31日起施行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新增的股權和不動產投資,其相關資產認可規定需要配套和完善;股票投資比例放寬后,是否需要根據風險變化情況調整其資產認可風險折扣率也值得研究。總之,這些資產認可工作可以將資金運用風險的變化在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上體現出來,并且也可以通過嚴格我國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來促進保險公司控制資金運用的各種風險資產的投資比例,從而有利于控制保險資金運用風險。
(二)借鑒美國RBC監管方法,建議我國逐步完善采用RBC監管方法所需基礎條件
我國要采用風險資本法,建議主要完善三個方面的基礎條件:一是探索確定我國資產風險的風險基礎資本系數。投資風險在國別之間的差別很大,我國不可直接套用美國對資產使用的風險基礎資產系數。探索我國資產風險的風險基礎資本系數要克服以下困難,一方面,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上的各種投資工具可能在未來發生較大的改變,這種變動的可能性為量化風險造成一定障礙;另一方面,我國保險行業內的評級機構和評級體系還有待完善,需要其為風險系數的確定提供可靠的、有價值的參考。二是逐步細化負債分類。風險資本法要求對負債進行細致而精確的分類,根據不同種類的負債的特征以及經驗數據確定不同的風險系數。我國需要細化對承保風險的識別、分類和計量工作。三是逐步完善資產負債管理技術。資產負債管理理念與技術在我國有待完善,資本與資產的分配需要進一步明確,以便于度量利率變動對于償付能力的影響。
(三)進一步細化根據償付能力充足率對保險資產投資分類監管的相關規定
保險投資在保險公司的經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是我國保險公司資金運作現狀并不盡如人意,保險公司作為一個商業,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潤的最大化,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保險公司利潤已不能單純依靠收取的保險費與一定概率下的保險賠付差額,而是越來越倚重于保險投資的有效運營。因為保險與給付之差,其利潤率是一定的,而且還有減少的趨勢,而保險投資的運營,其預期的利潤率卻是無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進行各種投資運營才能使保險資金獲得長期穩定的增長,使保險公司獲得較高的利潤。可見有效的資本運營是保險業的支柱,是保險經營的生命線。
二、我國保險投資的和現狀
(一)我國保險投資的歷史沿革
建國初期,我國保險企業的資金按規定只能存入銀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繳國家財政,無任何保險投資可言。經過20年的停辦以后,我國保險業隨著改革開放而獲得新生。人民保險公司1980年開始恢復辦理國內保險業務,并積極發展國外保險業務。
1984年11月,國務院批轉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關于加快發展我國保險事業的報告》中指出:“總、分公司收入的保險費扣除賠款、賠償準備金、費用開支和納稅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運用”。1985年3月國務院頒布的《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又從法規的角度明確了保險企業可以自主運用保險資金。這不僅是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強我國保險業活力的一項戰略性措施,對加快我國保險業發展產生了深遠的。我國保險企業投資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初步發展階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取得投資權后,從1984年下半年開始,總公司在北京、江蘇等地嘗試性地開展投資(包括貸款)業務,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繼開展保險投資業務。
在這一階段,中國人民銀行對保險企業的投資活動實行嚴格管理,一是對資金運用規模實行計劃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對人保下達2億元投資額度。二是對資金運用的方式與方向作了嚴格規定。1986年人保的資金運用被限定為投資地方自籌的固定資產項目。1987年批準試辦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和購買債券。這一階段的經營效益不大理想,資產運用率和投資收益水平都比較低。以1986年為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國內業務匯總的資產運用率只有9.23%,投資收益率僅為0.83%。
2、調整整頓階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臨治理整頓的環境和緊縮信貸規模的局面,加之保險業本身經營效益不佳,我國保險投資業務于1988年底進入調整整頓階段。其和措施有:前幾年資金運用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嚴格執行信貸計劃,嚴肅利率政策,把資金轉投到流動資金貸款方面,堅持“十不貸”和注意“重點傾斜”并采取了擔保和銀行承兌匯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資金運用的安全性與收益性。在這一階段,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工作除辦理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對原有投資貸款項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資金運用的范圍被限定為流動資金貸款、企業技術改造貸款、購買金融債券和銀行同業拆借。
3、進一步發展階段:1991年至1995年
經過兩年多的調整整頓,加之宏觀經濟形勢的好轉,保險投資業務于1991年開始進行新的發展階段。在這一階段,保險投資在保險界得到了普遍認同和重視。兩家新成立的全國性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險資金運用的行列。保險投資規模不斷擴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余額達109.46億元。保險投資的范圍有所拓寬,證券投資得到較大發展,保險投資收益得到提高。
4、規范階段:1995年至今
隨著1995年《保險法》的出臺和實施,各保險公司遵照《保險法》調整業務,以符合《保險法》的要求。《保險法》的實施,為我國保險投資業務的規范與健康發展奠定的基礎。
(二)我國保險公司保險投資現狀
1、決策機制薄弱
許多保險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規范有效的決策機制,人保財險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專門的保險投資公司。決策的盲目性、被動性、隨意性十分突出,在僅能投資債券的時期,這類決策機制不會體現任何危機,對于資產規模迅速壯大的保險公司來說,更是掩蓋了其決策的弊端:決策機制落后,決策反饋機制尚未建立,在保險公司進入基金市場后會充分暴露出來。
2、保險投資渠道狹窄
1998年以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渠道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實行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買賣保監會指定的中央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而西方國家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法定渠道則較廣泛。如美國、日本就規定保險公司可進行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抵押貸款、不動產、保單放貸等業務。
3、保險資金利用率低
保險資金的利用率,在國外基本上達到90%,而在我國還不到50%。有限的保險資金主要用于銀行存款。據統計,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險公司保險資金的40%—60%局限于現金和銀行存款,保險資金基本上無“運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率還不到20%。為了保證保險資金的安全,保險公司將大量資金存于銀行,由銀行進行專業的資金運用,而保險公司只能獲得固定的較低的存款利息,銀行存款的利息已經遠遠不能使保險資金保值、增值了,保險公司必須開拓出投資新領域來保證其資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險投資缺乏相應人才
保險投資涉及到存款、國債、證券等多個領域,因此保險投資人才必須對國家發展有遠見,對各行業發展有底數,才能有膽略,有靈活性,善于捕獲商機,在資本市場上獲得豐厚的回報。而我國保險公司由于原因,現有員工基本上由軍轉干部、金融機構及政府部門調入和正規大學畢業生三部分組成,且前兩部分約占公司員工的70%,年齡大都在40周歲以上。這樣的人力資源結構,呈現出明顯的弊端,即知識結構老化,缺乏創造力。保險公司要想從保險投資中獲益,就必須引進相應人才,同時注重公司內部年輕人才的培養。
5、保險公司管理水平落后,保險投資收益
由于我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管理體制落后,投資缺乏決策,許多公司在科學決策、內部約束機制方面比較薄弱。由此出現了許多領導項目貸款、人情貸款等。這些項目貸款很多無法收回投資本息,甚至成為呆賬、壞賬。管理水平的落后,影響了投資收益。
中國的保險公司要生存,保險事業要發展,客觀上要求保險資金實現有效運用,但是這并不是說中國馬上就完全放開對保險資金運用的限制,還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還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三、建立我國保險投資體制的構想
(一)保險投資客觀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資體制
所謂保險投資體制是指保險投資活動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的總稱。保險投資機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險投資的收益,降低投資風險。
保險公司的承保業務與投資業務是保險業的兩個重要特征,其中保險投資業務已經成為現代保險公司生存和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險投資業務的發展,將擴大保險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和經營和穩定性。同時,保險公司收入的增加,將使保險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險費率,減輕被保險人的負擔,提高保險公司的競爭能力。我國保險業如果沒有投資收益作為基礎,加入WTO后,在承保業務上很難與國外保險公司進行價格(費率)競爭。另一方面,保險投資業務的發展和獲利可以彌補業務上虧損,維持保險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如1987年英國兩大保險公司保險業務虧損分別為0.64億英鎊和1.08億英鎊,而投資利潤為2.04億英鎊和2.49英鎊,盈虧相抵后,還有不小的綜合盈利。從近期國際保險業的發展特點來看,保險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經從傳統的承保收益逐步轉移為投資收益,如美國產險業務自1978年以來連續21年出現承保虧損,主要收益來自于投資收益。
由于保險經營是一種負債經營,因而保險資金的運用除了考慮投資的收益外,還必須保證投資的安全性。因此,市場的開放,投資工具的增加和投資規模的不斷擴大,客觀上需要保險公司進一步加強投資機制的建設,提高化解風險的能力,保證保險資金實現安全性和投資收益的協調。
(二)保險業應盡快建立、健全保險的制度和規范
建立和完善保險投資體制是一個系統工程。只有保險公司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加強經營管理,才可能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險投資提供根本制度保證。如何加強經營管理,我個人認為可以包括以下:
第一、加大公司運作的透明度和輿論的監督作用,運用武器,嚴懲那些損害股東權益的行為,有效地維護股東的權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對經理層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徹底改變舊的用人機制,讓市場和競爭來決定經理的選拔,使經理的報酬與公司的業績直接掛鉤。
第三、加強管理創新,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摒棄舊的、傳統的管理模式及其相應的管理方工和,創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應的方式和方法。
(三)進一步拓寬資金運用渠道
保險資金運用是保險公司穩健經營的基礎,是關系到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國保險業起步較晚,加之其它種種原因,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存在的是證券投資基金規模太小;保險公司無法控制入市資金的風險;在目前封閉式基金占據主流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只能被動的分紅,其變現很難實現;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過窄;保險資金中短期性行為嚴重。
針對這些問題,必須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加快資金入市步伐,使我國保險業能夠持續快速發展。
1、保險資金入市
(1)保險資金入市可以增強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運用得當,還可有效解決保險公司所面臨的“利差損”問題。在《保險法》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投資,僅每年的利差損就有3至6個百分點,這為保險公司的長期發展埋下了巨大隱患。在銀行存款的利率為2.25%,國債的買賣收益最多不過6%-7%,在同業拆借市場上,因資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險公司投資證券基金的平均收益達12%。因此,保險資金入市,從長遠來看,對保險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決“利差損”具有重要的意義。
(2)保險資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險公司資產結構。如果允許保險資金按嚴格的比例進入證券市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資金閑置的壓力。因為保險資金進入證券市場是進行股權的交易,在證券市場機制作用下,根據保險資金運用原則,保險公司必然將資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長性的企業中去,這樣客觀上就使保險資產得到了相應的改善。
(3)從長期來看,保險資金入市對于啟動保險消費將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保險資金入市無疑使國家找到一種對資金更有效的配置,從而使部分資金與證券市場之間形成紐帶。在這個紐帶的連接過程中,不但可以改變整個社會資金的結構,還可以使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國家、、個人以及保險公司更好的發展。
(4)保險資金入市,可以增強我國保險公司的國際競爭力。隨著我國加入WTO,保險業面臨著更大的沖擊,承受著更大的壓力。保險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務質量來爭取保單,擴大客戶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費收入如何獲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關鍵。在發達國家,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較我國暢通的多,除了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外,還可涉足證券市場甚至房地產業。所以,保險資金入市,可以增強我國保險公司與國外保險公司的競爭實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經濟基礎。
(5)保險資金入市可有效緩解證券市場中資金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有助于穩定證券市場。隨著保險業的不斷發展,可入市的保險資金的規模將越來越大,必將會改善證券市場的資金結構,它對證券市場的長期發展所起的作用也會越來越明顯。
2、保險資金進入短期拆借市場。
盡管保險公司都有較高的信譽,但上前還不能以信用方式進入短期拆借市場,而須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進入短期拆借市場,可以為保險公司提高資金運用效率提供方便。
3、擴大可投資的企業債券范圍。
保險資金只可購買鐵路債券、電力債券和三峽債券,應擴大到其他的企業債券。盡管企業債券質地有好有壞,或者說存在風險,但應相信保險公司有一定的鑒別能力。
4、進行資產委托管理。
資產委托就是保險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資金委托給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運作。它的最大好處是保險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親,同時由專業公司進行操作,也可確保較高回報。
(四)培育專門資金運用人才
我國加入WTO將使保險業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保險公司如何作好準備,采取措施,搞好投資收益,上面已經從體制和機制創新、拓寬資金運用渠道等多方面進行了探討,但要確保這些對策措施具有現實的針對性、決策的性和實施的可操作性,關鍵在人,關鍵取決于目前保險公司干部職工隊伍的素質。因此,首先要改變干部隊伍年齡老化問題,采取買斷工齡、提前內退等方式,分流一批年齡老化的人員,以保證隊伍的生機與活力;其次,要從管理入手,通過秘訣革,建設與國際接軌的一流化商業保險公司的高效精簡的機關管理體制,盡快與國際經濟接軌;再次,要注重人才的引進和使用,以及后備干部和后備人才的儲備。目前,當務之急是要圍繞加快效率的長遠目標,建立結構合理高素質的干部隊伍;以及培養選拔一批優秀的中青年干部,建立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后備干部隊伍,構建既有長期培養對象,又有近期可以上崗的人才儲備庫。
參考:
保險投資在保險公司的經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國保險公司資金運作現狀并不盡如人意,保險公司作為一個商業企業,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潤的最大化,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保險公司利潤已不能單純依靠收取的保險費與一定概率下的保險賠付差額,而是越來越倚重于保險投資的有效運營。因為保險與給付之差,其利潤率是一定的,而且還有減少的趨勢,而保險投資的運營,其預期的利潤率卻是無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進行各種投資運營才能使保險資金獲得長期穩定的增長,使保險公司獲得較高的利潤。可見有效的資本運營是現代保險業的支柱,是保險經營發展的生命線。
二、我國保險投資的歷史和現狀
(一)我國保險投資的歷史沿革
建國初期,我國保險企業的資金按規定只能存入銀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繳國家財政,無任何保險投資可言。經過20年的停辦以后,我國保險業隨著改革開放而獲得新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1980年開始恢復辦理國內保險業務,并積極發展國外保險業務。
1984年11月,國務院批轉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關于加快發展我國保險事業的報告》中指出:“總、分公司收入的保險費扣除賠款、賠償準備金、費用開支和納稅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運用”。1985年3月國務院頒布的《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又從法規的角度明確了保險企業可以自主運用保險資金。這不僅是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強我國保險業活力的一項戰略性措施,對加快我國保險業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我國保險企業投資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初步發展階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取得投資權后,從1984年下半年開始,總公司在北京、江蘇等地嘗試性地開展投資(包括貸款)業務,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繼開展保險投資業務。
在這一階段,中國人民銀行對保險企業的投資活動實行嚴格管理,一是對資金運用規模實行計劃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對人保下達2億元投資額度。二是對資金運用的方式與方向作了嚴格規定。1986年人保的資金運用被限定為投資地方自籌的固定資產項目。1987年批準試辦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和購買金融債券。這一階段的經營效益不大理想,資產運用率和投資收益水平都比較低。以1986年為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國內業務匯總的資產運用率只有9.23%,投資收益率僅為0.83%。
2、調整整頓階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臨治理整頓的經濟環境和緊縮信貸規模的局面,加之保險業本身經營效益不佳,我國保險投資業務于1988年底進入調整整頓階段。其內容和措施有:總結前幾年資金運用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嚴格執行信貸計劃,嚴肅利率政策,把資金轉投到流動資金貸款方面,堅持“十不貸”和注意“重點傾斜”并采取了擔保和銀行承兌匯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資金運用的安全性與收益性。在這一階段,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工作除辦理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對原有投資貸款項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資金運用的范圍被限定為流動資金貸款、企業技術改造貸款、購買金融債券和銀行同業拆借。
3、進一步發展階段:1991年至1995年
經過兩年多的調整整頓,加之宏觀經濟形勢的好轉,保險投資業務于1991年開始進行新的發展階段。在這一階段,保險投資在保險界得到了普遍認同和重視。兩家新成立的全國性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險資金運用的行列。保險投資規模不斷擴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余額達109.46億元。保險投資的范圍有所拓寬,證券投資得到較大發展,保險投資收益得到提高。
4、規范發展階段:1995年至今
隨著1995年《保險法》的出臺和實施,各保險公司遵照《保險法》調整業務,以符合《保險法》的要求。《保險法》的實施,為我國保險投資業務的規范與健康發展奠定的基礎。
(二)我國保險公司保險投資現狀
1、決策機制薄弱
目前許多保險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規范有效的決策機制,人保財險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專門的保險投資公司。決策的盲目性、被動性、隨意性十分突出,在僅能投資債券的時期,這類決策機制不會體現任何危機,對于資產規模迅速壯大的保險公司來說,更是掩蓋了其決策的弊端:決策機制落后,決策反饋機制尚未建立,在保險公司進入基金市場后會充分暴露出來。
2、保險投資渠道狹窄
1998年以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渠道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實行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買賣中國保監會指定的中央企業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而西方國家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法定渠道則較廣泛。如美國、日本就規定保險公司可進行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抵押貸款、不動產、保單放貸等業務。
3、保險資金利用率低
保險資金的利用率,在國外基本上達到90%,而在我國還不到50%。有限的保險資金主要用于銀行存款。據統計,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險公司保險資金的40%—60%局限于現金和銀行存款,保險資金基本上無“運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率還不到20%。為了保證保險資金的安全,保險公司將大量資金存于銀行,由銀行進行專業的資金運用,而保險公司只能獲得固定的較低的存款利息,銀行存款的利息已經遠遠不能使保險資金保值、增值了,保險公司必須開拓出投資新領域來保證其資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險投資缺乏相應人才
保險投資涉及到存款、國債、證券等多個領域,因此保險投資人才必須對國家經濟發展有遠見,
保險公司的承保業務與投資業務是現代保險業的兩個重要特征,其中保險投資業務已經成為現代保險公司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險投資業務的發展,將擴大保險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和經營和穩定性。同時,保險公司收入的增加,將使保險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險費率,減輕被保險人的負擔,提高保險公司的競爭能力。我國保險業如果沒有投資收益作為基礎,加入WTO后,在承保業務上很難與國外保險公司進行價格(費率)競爭。另一方面,保險投資業務的發展和獲利可以彌補業務上虧損,維持保險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如1987年英國兩大保險公司保險業務虧損分別為0.64億英鎊和1.08億英鎊,而投資利潤為2.04億英鎊和2.49英鎊,盈虧相抵后,還有不小的綜合盈利。從近期國際保險業的發展特點來看,保險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經從傳統的承保收益逐步轉移為投資收益,如美國產險業務自1978年以來連續21年出現承保虧損,主要收益來自于投資收益。
由于保險經營是一種負債經營,因而保險資金的運用除了考慮投資的收益外,還必須保證投資的安全性。因此,市場的開放,投資工具的增加和投資規模的不斷擴大,客觀上需要保險公司進一步加強投資機制的建設,提高化解風險的能力,保證保險資金實現安全性和投資收益的協調。
(二)保險業應盡快建立、健全保險企業的制度和規范
建立和完善中國保險投資體制是一個系統工程。只有保險公司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加強經營管理,才可能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險投資提供根本制度保證。如何加強經營管理,我個人認為可以包括以下內容:
第
一、加大公司運作的透明度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運用法律武器,嚴懲那些損害股東權益的行為,有效地維護股東的權益。
第
二、建立和完善對經理層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徹底改變舊的用人機制,讓市場和競爭來決定經理的選拔,使經理的報酬與公司的業績直接掛鉤。
第
三、加強管理創新,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摒棄舊的、傳統的管理模式及其相應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創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應的方式和方法。
(三)進一步拓寬資金運用渠道
保險資金運用是保險公司穩健經營的基礎,是關系到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國保險業起步較晚,加之其它種種原因,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存在的問題是證券投資基金規模太小;保險公司無法控制入市資金的風險;在目前封閉式基金占據主流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只能被動的分紅,其變現很難實現;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過窄;保險資金中短期嚴重。
針對這些問題,必須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加快資金入市步伐,使我國保險業能夠持續快速發展。
1、保險資金入市
(1)保險資金入市可以增強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運用得當,還可有效解決保險公司所面臨的“利差損”問題。在《保險法》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投資,僅每年的利差損就有3至6個百分點,這為保險公司的長期發展埋下了巨大隱患。在銀行存款的利率為2.25%,國債的買賣收益最多不過6%-7%,在同業拆借市場上,因資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險公司投資證券基金的平均收益達12%。因此,保險資金入市,從長遠來看,對保險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決“利差損”具有重要的意義。
(2)保險資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險公司資產結構。如果允許保險資金按嚴格的比例進入證券市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資金閑置的壓力。因為保險資金進入證券市場是進行股權的交易,在證券市場機制作用下,根據保險資金運用原則,保險公司必然將資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長性的企業中去,這樣客觀上就使保險資產得到了相應的改善。
(3)從長期來看,保險資金入市對于啟動保險消費將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保險資金入市無疑使國家找到一種對資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從而使部分社會資金與證券市場之間形成紐帶。在這個紐帶的連接過程中,不但可以改變整個社會資金的結構,還可以使經濟發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國家、企業、個人以及保險公司更好的發展。
(4)保險資金入市,可以增強我國保險公司的國際競爭力。隨著我國加入WTO,保險業面臨著更大的沖擊,承受著更大的壓力。保險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務質量來爭取保單,擴大客戶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費收入如何獲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關鍵問題。在發達國家,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較我國暢通的多,除了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外,還可涉足證券市場甚至房地產業。所以,保險資金入市,可以增強我國保險公司與國外保險公司的競爭實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經濟基礎。
(5)保險資金入市可有效緩解證券市場中資金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有助于穩定證券市場。隨著保險業的不斷發展,可入市的保險資金的規模將越來越大,必將會改善證券市場的資金結構,它對證券市場的長期發展所起的作用也會越來越明顯。
2、保險資金進入短期拆借市場。
盡管保險公司都有較高的信譽,但上前還不能以信用方式進入短期拆借市場,而須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進入短期拆借市場,可以為保險公司提高資金運用效率提供方便。
3、擴大可投資的企業債券范圍。
目前保險資金只可購買鐵路債券、電力債券和三峽債券,應擴大到其他的企業債券。盡管企業債券質地有好有壞,或者說存在風險,但應相信保險公司有一定的鑒別能力。
4、進行資產委托管理。
資產委托就是保險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資金委托給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運作。它的最大好處是保險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親,同時由專業公司進行操作,也可確保較高回報。
【關鍵詞】保險資金;資產管理;投資
一、引言
入市十年來,中國保險業總資產由2001年的4591億元猛增至2011年6月末的5.75萬億元,增長了11倍有余,資金運用渠道亦大為拓寬。如此龐大的新增資金需要在現有渠道進行投資并取得理想的收益,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作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有其特別的對資金的管理要求,保險資金特別是壽險資金的長期性、償還性,要求保險公司在投資管理上具市場的一支重要力量,保險資金的投資運作除具有一般機構投資的特點以外,更需要注重資產與負債的有效匹配,使投資具有高安全性、高流動性以及穩健的收益,這對保險投資運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險資金運用收益水平統計資料顯示,2011年1-9月,保險公司實現資金運用收益1353.8億元,平均收益率2.7%。隨著壽險公司每年續期保費的大量增加,保險業總資產還將快速增長,保險公司面臨的投資壓力還將更大。
二、目前保險資產管理投資的國內外情況
目前,國內共有11家保險資管公司,從規模來看,3家保險上市公司占行業資產規模超過了6成。截至2010年底,國壽、平安、太保的投資資產規模合計達2.74萬億。保險資管公司主營業務包括打理集團內部資產,及管理不具有相應部分資質的中小險企的投資資產和企業年金業務。統觀幾大公司的資產分布情況可以看出,其主要資產還是集中在集團內部,相比之下,國外保險資管公司的第三方管理業務占比較高,主要為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共同基金等。
目前國際上保險公司普遍采用資產管理公司專業化運作的模式。在國外金融混業經營體制下,保險集團的資產管理公司被視作投資性公司,所從事的業務范圍十分廣泛。從委托對象看,不僅接受母公司委托從事資產管理業務,還為外部客戶服務,受托管理其他客戶資產。[1]從管理的資金性質看,除保險資金外,還涉及銀行、養老金、共同基金、不動產、私募等眾多領域。資產的載體基本都是各類信托產品,包括為公司養老金服務的產品;為大型機構委托理財服務的產品;公司型基金產品;零售基金產品;貨幣市場基金產品;直接投資產品;保險基金產品等。所轄保險基金的投資地區涵蓋了包括北美、歐洲、亞太地區以及拉丁美洲等。[2]
同時在投資理念上,國外的保險公司擁有完善的投資管理體系,投資理念和投資策略比較積極,可以說是兼顧了保險投資的收益性原則和安全性、流動性原則。在保險資金監管上國外的保險投資監管呈現出多樣化,多層次、嚴格型、綜合性的特點。以美國為例,在保險投資的比例限制方面,較為嚴格,如紐約州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在普通股、合伙股等股權方面的投資占其可運用資產的比例不能超過20%。
三、對于中國保險資金投資的部分想法
結合以上的情況,總結歸納了對于完善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初步的一些想法
(一)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的運用范圍,加大投資產品創新力度
只有創新才能走在同行的前面未來,加大對研究開發的投入,提高投資品種、投資方式的創新能力,運用創新方法提高產品本身防范各種風險的能力。在準備金充足、資產負債保持平衡的情況下謹慎選擇配置一些相對高風險的產品以提高投資收益,比如地產等基礎設施,也可以進入實業投資、期貨、甚至權證等領域。目前根據相關規定,已經對于保險資金運用有部分放開,保監會在《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中已明確鼓勵保險資金投資符合國家發展戰略計劃并且關系民生和社會效益的項目。保險公司可以借此契機以設立產業投資基金的方式參與不動產投資,如環保項目、基金設施建設等方面的投資,同時加快推出國債期貨等衍生產品,增加保險資金避險手段,同時完成向資產管理者的角度轉變,憑借在投資、精算等方面的人才與技術優勢,為社保基金、政府、機構代為管理資產,發起和設立基金,進行投資咨詢等。
(二)健全風險管控體系,提高資產管理水平
根據保監會2010年8月開始實行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保險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完善風險管控體系,審慎評估投資風險和人為操作風險,避免意外的資產損失。保險資金的風險管理主要依賴于建立和貫徹有效的總體風險管理制度和實施有力的各投資品種風險控制措施,強調獨立托管制度和保險投資體系的前后臺分開原則。規范保險資產管理運作流程,完善保險資金運用信息管理系統,構建涵蓋識別、測量、控制等環節的完整的信用風險管理框架。在放寬保險投資方式的同時,應審慎控制保險資金運用比例。建立健全保險資金運用監管指標體系,建立并采用資產負債匹配管理、風險資本要求、投資精算師制度等。加強資金運用監管信息的基礎建設,完善保險資金運用的信息披露制度,實行資金運用的分類監管。[3]
(三)完善保險投資運作管理架構
完善保險投資運作管理架構方面,一是要進一步實現承保業務與投資業務的分離,建立保險公司投資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相對獨立的投資管理架構,并實行業務前后臺分開、決策與操作分離、人財分離等制度;二是充分利用技術和保險公司人才、技術、信息管理方面的優勢,在完善保險業務系統的同時,建立投資管理系統,其中一個重要內容是開發對未來、資本市場、利率走勢等市場因素變化的敏感性分析工具;三是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投資管理人才隊伍,根據保險投資的要求和未來發展的需要,有計劃引進一批有基金管理、產業投資、債券交易以及其他金融背景的專業人士,給予特殊待遇;四是通過規模操作、監控、評估過程,建立科學的投資決策、風險控制、績效評估和投資運作流程。[4]
參考文獻:
[1]陳卓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如何持續發展[N].中國保險報,2011-04-26.
[2]鄂庭.我國保險資產管理現狀和發展趨勢[N].中國保險報,201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