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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衛生改革的深化及衛生法制的健全,衛生類考試特別是衛生類資格考試的項目逐步增多且考生也逐年增加。在考試種類日益增加與考試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考試工作也面臨著嚴峻的安全隱患,考風考紀的問題日益突出,考場作弊現象越演越烈,作弊形式多樣,作弊手段日益先進,違紀作弊行為防范、認定和處理的難度增加。一些有關文件和法規的出臺,給考試管理部門對考生違規作弊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提供了依據,但從當前的狀況來看,仍存在一些問題。
1 衛生類考試違紀作弊行為認定處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1 依靠部門規章處理考試違規力度不夠
近年來考試主管部門為加強考試工作的管理,陸續出臺了一些部門規章和有關文件,如醫師資格考試制定有《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定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對違紀作弊行為的認定和處理作了規定,對考試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僅依靠這些部門規章和文件管理大規模考試,還存在著缺陷。如行政部門、考試機構、考場所在單位、考生單位各自責任、權利和義務規定得不夠清楚,法律效力較弱等。對考試違規的處理是一種行政行為,因無專門的考試法規,我們對考生的違規處理是參照衛生行政處罰的程序進行的,行政處罰的主體資格是衛生行政部門,而考試機構往往不是衛生行政部門,所以在考試執法過程中常常造成一些問題處理上的脫節。另在部門規章中雖然規定了可向違規考生所在單位建議對考生做出相應的處分,但法律效力較弱,處理缺乏力度,單位也難以真正將處分落實到位。而對出具假證明的單位及當事人的違規行為,目前尚缺乏一種有力的手段來制約,還有對于一些無業人員的考試作弊行為如替考者、作弊團伙目前沒有合適的機構和手段對他們加以處罰。
1.2 缺乏統一的衛生類考試違紀處理規定
全國一些行業的考試,制定有統一的考試違規處理法規,如教育系統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司法系統有《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衛生系統的考試目前尚無統一的考試法規。一些全國級別的考試,雖制定有相關違紀處理規定,如醫師資格考試制定有《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定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但同為國家級醫學統一考試,考試的制度也大體相當,但不同部門制定的違規處理規定對違規行為及處理程序、處理結果卻不一致,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規定考點即有本考點考生所有違紀行為的處理權,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則規定考點只有違紀行為較輕的處理權,較重的違紀行為須報上一級考試機構處理,另兩個規定中對考生相同違規行為的處罰結果也不完全一致,而其他一些不是國家級的衛生類考試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試、助產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因無專門的違規處理規定,故我們工作中均是參照著《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來執行,這些都不利于考試執法的統一。
1.3 對違紀行為界定不清
在衛生行業考試中,考試主管部門雖然也對考試違規行為認定及處理制定了規定,但規定得不夠全面和嚴謹,對一些違紀行為界定不清,使違紀處理難度加大。例如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制定的《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第五條第四款規定,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認定為考試作弊,應作出取消當年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并取消自下一年度起兩年內參加醫師資格考試資格的處理。此規定中對如何為“使用通訊設備”界定不清,有個案為考生攜帶了隱形耳機入考場,在考試過程中被監考人員用儀器監測出來,但考生辯稱當時并未使用其接聽答案信息,因監測儀器當時確未監測到傳輸答案信息故不能按上述規定執行,結果本應給予從重處罰的違規行為最終只能按“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給予另外從輕處理,對違規作弊者起不到嚴懲及警示作用。近期衛生部修訂了《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對原《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和《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一些未盡的事宜作了補充,加大了對考試違規作弊行為的處罰力度。《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修訂,對嚴肅醫師資格考試考風考紀,維護醫師資格考試的公平公正和廣大考生的利益,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對一些違紀行為仍然存在界定不清,如對“參與有組織作弊”及“在規定時間內不在答卷上填寫本人信息”等違規的行為和程度難以界定。
1.4 違規證據取證較難及處理程序不夠規范
認定違規行為一定要有充分的證據,必須作好細致的證據收集工作,證據的收集要求監考人員在監考過程中就要盡量地完成,但現實中普遍存在取證難的問題,如違規人員不承認違規或不愿意書面承認違規,其他應試人員不愿意作證或沒有看見,大量違規行為不一定存在書證或物證,一些物證不方便扣留等,因此我們在對違紀人員進行處理時,很多情況下都是單憑監考人員作的考場記錄為依據,說服力不夠強。另外部門規定及有關文件中對違規的處理程序雖然均有規定,但規定不夠完善,程序不夠分明,不能很好地指導實際工作。有些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違規處理時未注意保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 對策及建議
2.1 盡快出臺《考試法》
衛生類考試中,除了醫師資格考試制度及母嬰保健技術考試制度的制定依據是法律法規外,其他考試的組織實施都是依據部門規章制度或一般規范性文件,效階較低,導致法律效力有限,打擊違紀行為力度不夠,所以出臺一部國家考試法,規范考試行為,是非常必要的[1]。國家應盡快出臺覆蓋面廣的、更有針對性的專門的考試法,通過立法和司法手段,規范國家各級考試的設計及運作,提高考試的質量,維護考試的公平與公正。只有在考試法的保護下,考試才能更權威、更合法地解決內部和外部的問題,更有力地發揮社會管理作用。
2.2 衛生部門應統一制定衛生類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在國家出臺的考試大法的前提下,建議衛生部門針對不同級別的衛生類考試制定統一的違規處理辦法,明確各級考試機構的責任、權利、違規行為的界定及處理規定和處理程序等,有利于衛生行政執法的統一及考試的公平公正。
2.3 規范違規處理程序
違規處理程序的制定要步驟分明、內容嚴謹、依據充分,在執行時要注意考生權利的保護。根據違規處理規定及參照行政處罰程序,經過多年的考試工作實踐,我們摸索了一套較為合理的程序:發現違規行為;調查核實,收集有關證據:在取證方面,監考員如實填寫考場記錄,寫清違規作弊的事實和依據,并且由兩個以上在場的監考員或考試工作人員在考場記錄上簽字及考生本人簽字確認,這是最常用的證據。但注意除了準確地記錄考場情況外,也應注意其他如字條、書面資料、通訊工具、電子設備等證據的收集,不方便扣留的可采用相機拍攝留查的措施,盡可能不要僅憑考場記錄定案;考試管理部門開會研究,對作弊行為進行科學的認定及套用合適的處罰條款;下達事先告知書,告知作出處理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試人員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對違規人員提出的申辯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必要時開會研究,成立的應予采納;由考試主管部門下達正式處理決定書,并告知被處理人有向上一級考試主管部門申請復核或申請行政復議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幾年來通過認真執行以上程序,規范了考試違規認定處理工作,維護了考生的的權益,保證了執法的公平公正。
2.4 加大對考試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國家及考試有關部門要加大對考試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利用報紙、電臺、網絡、公告、版報等形式,廣泛宣傳嚴肅考風考紀的有關規定和辦法,讓廣大考試工作人員、用人部門以及社會各界了解考試法規和相關政策,提高對考試作弊危害性的認識,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使伺機作弊者望而卻步,讓全社會樹立誠信、守法的觀念[2]。考試機構及用人單位還應有針對性地加強對應試人員的考風考紀教育,利用報名、資格審查、考前廣播、張貼標語、考前培訓等環節,向他們宣傳考試的有關規則和規定,并簽定考試誠信承諾書,形成嚴肅莊重的考試氛圍。考試管理機構還要組織考務人員進行考試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提高考務人員對政策理解與執行水平,準確、充分地執行現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強法制觀念,規范管理行為,為考試的客觀公正提供堅強的保障。
參考文獻
員工違規心得體會范文1
近二個月,在全縣信用社開展了《湖北省農村信用社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學習活動, 本人通過自學和集中學習,對《處理辦法》所涉及的共四章、十九節、二百二十七條行為的詳細介紹,使我進一步提高了對授權、人事、信貸、風險、會計出納、重要空白憑證、計算機、印證、安保等工作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使我對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意識得到加強,并時刻告誡自己嚴格遵守,達到了開展此次教育活動的預期目的。下面是我對這次《處理辦法》學習的體會:
省聯社確定在全省信用社系統開展《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學習活動后,我能從思想上高度重視,積極配合聯社機關搞好本次學習教育活動,認真學習有關規定,并做好筆記。通過學習,使我認識到加強規章制度的執行,是我們農村信用社各項業務快速發展的保證,也是防止各類案件和違規問題發生的基本前提。加強《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學習,是貫徹執行上級聯社各項規章制度的重要工作任務,也是我們每位員工的責任。
近年來,我縣信用社雖然沒有發生大的經濟案件和重大責任事故,但是一些違反規章制度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員工學習教育不夠深入、制度執行不夠到位、在各項業務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風險隱患。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很多案件的發生,都是因為在執行制度上不夠嚴格,違反了操作規程,從而釀成了案件的發生。因此,系統地進行學習教育顯得猶為重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強化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
通過這次《處理辦法》學習,對照各項規章制度、規定,查找本人在學習和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方面執行不夠細致。二是不善于總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三是對有些規章制度的理解不夠透徹。
針對本人存在的一些問題,采取如下改進措施:一是加強有關業務的學習、特別是規章制度的學習,熟悉和掌握規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分析能力。二是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三是要加大對基層信用社會出人員的管理和同事之間的監督力度,將各項制度落實到業務活動中去。四是強化責任意識,要求自己愛崗敬業,認真嚴肅對待自己的職業,忠于自己的事業,勤奮工作,深思慎行,將責任心融化于??,體現于行動,伴隨于身邊,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做一個實實在在的信合人。
員工違規心得體會范文2
自接到市分行關于認真學習《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的??后,按上級行要求制定了學習活動配檔表,要求廣大員工認真按照配檔表相關要求進行學習,并組織員工進行了集中學習。我利用工作之余,結合自身崗位,深入細致地學習了《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中的相關內容,包括總則、處理方式及規則、違規行為及處理及與自身業務相關的內容章節,并進行了深入思考,提高了思想認識,現將學習上的心得體會簡要匯報如下:
一、通過對《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的認真學習,我看到了上級行對違規行為進行懲戒的決心和力度,從內心更深刻的認識到,在我們從事日常工作的每一天、每一個環節,都必須在業務合規操作的要求下進行,決不能存在以感情代替制度,以相互信任代替約束監督,也不能單純從發展業務的角度去考慮問題。要做到令行禁止。 目前還是有一部分員工需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能一聽到投訴就緊張,要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決不能放棄制度來遷就客戶。
二、操作風險的人員因素主要是指因銀行員工發生內部欺詐、失職違規,以及因員工的知識、技能匱乏、核心員工流失、銀行違反用工法等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而引起的風險。為此,要以深入學習《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為契機,不斷進行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培訓。不僅要用規章制度約束員工,還要密切關注員工思想動態,針對員工的思想實際狀況,有針對性地做好防范教育,像抓經營工作一樣常抓不懈,只有這樣才能使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既不停留在書本上、墻壁上,也不停止于業務考核上,從而貫徹到每位干部員工的頭腦中去。
三、避免群體思維和習慣思維,養成在操作過程中,多問幾個為什么的習慣。工作中,由于個人知識、素養、成長環境、教育經歷、工作背景等因素影響,我們的思維會出現各種偏差,有感覺偏差、認知偏差、記憶偏差、環境偏差,可能會出現盲從、從眾等心理現象,認為別人都是這么做的,以前一直都這樣做,從沒出現過風險等。在工作中,自己意識不到缺乏必要的知識和溝通能力,按照自己認為正確而實際錯誤的方式工作。 四、要學以致用,通過學習《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切實提高我們在工作中的合規意識,杜絕自認為沒有風險,而對違規視而不見。其實許多案件都是從小事發展起來的。古人云,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就是這個道理。通過學習,將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如下改進措施:一是加強有關業務的學習、特別是規章制度的學習,熟悉和掌握規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分析能力。二是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三是從小處做起,將各項制度落實到業務活動中去。
員工違規心得體會范文3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我原本以為這些字眼離自己很遠,當我認真學習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以后,我意識到這些處分近在咫尺。做為一名基層柜員,承擔最大的是風險是操作風險,我結合自己的工作崗位談一下我的體會:
一、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我聯社為了學習宣傳貫徹《河南省農村信用社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使全員自覺遵守各項業務規章制度及操作流程,堅守合規底線,避免觸及高壓線的行為出現,再次掀起學習培訓《辦法》的新,促進新密市農信社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聯社在全轄開展員工合規知識競賽活動。作為大隗信用社一名基層員工,我積極報名參加了競賽活動,我在業余時間對本辦法認真學習并做好筆記,通過我們的努力學習,大隗代表隊在劉莉娟主任的代領下在聯社組織的競賽中榮獲了二等獎。
二、堅持合規操作,防范操作風險。做為一名基層柜員,承擔的最大風險就是操作風險。我們工作中辦理每一筆業務都要以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依據,堅持合規操作,堅決不能憑感覺、憑經驗、憑習慣。我們的每一步操作都需要我們謹慎,在我學習《辦法》時結合日常業務操作,我發現日常工作中有些我們看來很平常的操作都有潛在的風險,說明我們對制度的學習還是不夠透徹。通過本次深入學習員工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能夠有效防范
操作風險,因為它明確了什么不能做以及做了的后果。
三、加強學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近兩年,我聯社有些職工無視規章制度的存在,違規辦理業務現象偶有發生,有的已經嚴重影響到農信社的形象。這些現象的發生正是由于員工學習教育不夠深入、制度執行不夠到位。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很多案件的發生,都是因為在執行制度上不夠嚴格,違反了操作規程,從而釀成了案件的發生。因此,系統地進行學習教育顯得猶為重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強化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
通過本次學習,我對規章制度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同時認識到學習制度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進一步加強規章制度學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勤奮工作,深思慎行,做一名合規的信合員工。
員工違規心得體會范文4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我原本以為這些字眼離自己很遠,當我認真學習完《中國建設銀行員工違規處理辦法》以后,我意識到這些處分近在咫尺。做為一名基層柜員,承擔最大的是風險是操作風險,我結合自己的工作崗位談一下我的體會:
一、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我行為了使全行員工自覺遵守各項業務規章制度及操作流程,堅守合規底線,避免觸及高壓線的行為出現,召開職工大會和利用晨會逐條學習《中國建設銀行員工違規處理辦法》,促進龍山建行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作為龍山建行一名基層員工,我積極學習、深刻領會。
二、堅持合規操作,防范操作風險。做為一名基層柜員,承擔的最大風險就是操作風險。我們工作中辦理每一筆業務都要以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依據,堅持合規操作,堅決不能憑感覺、憑經驗、憑習慣。我們的每一步操作都需要我們謹慎,在我學習《辦法》時結合日常業務操作,我發現日常工作中有些我們看來很平常的操作都有潛在的風險,說明我們對制度的學習還是不夠透徹。通過本次深入學習員工違規處理辦法,能夠有效防范操作風險,因為它明確了什么不能做以及做了的后果。
三、加強學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很多案件的發生,都是因為在執行制度上不夠嚴格,違反了操作規程,從而釀成了案件的發生。因此,系統地進行學習教育顯得猶為重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強化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
通過本次學習,我對規章制度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同時認識到學習制度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進一步加強規章制度學習,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勤奮工作,深思慎行,做一名合規的建行員工。
員工違規心得體會范文5
2017年10月29日,上級聯社關于《員工違規行為處罰辦法》培訓學習, 本人通過《處理辦法》所涉及的所有章節進行了詳細深入的學習理解,使我進一步提高了對員工違規行為處罰辦法的認識,每一章,每一節得到了深刻的體會,學習了違規行為處罰辦法的總則,學習了案例的分析,業務等操作方面的規則,對授權、人事、信貸、風險、會計出納、重要空白憑證、計算機、印證、安保等工作的進行了充分認識,使我對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意識得到加強,并時刻告誡自己嚴格遵守,達到了開展此次教育活動的預期目的。下面是我對這次《處罰辦法》學習的體會:
關于縣聯社開展關于《員工違規處罰辦法辦法》學習培訓后,我從思想上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社主任搞好本次學習教育活動,認真學習有關規定,并做好筆記。通過學習,使我認識到違規處罰辦法的執行,是我們山西省農村信用社對各項業務快速發展的保證,也是防止各類案件和違規問題發生的基本前提。加強《員工違規行為處罰辦法》學習,是貫徹執行上級各項規章制度的重要工作任務,也是我們每位員工的責任。
近年來,我社雖然沒有發生大的經濟案件和重大責任事故,但是一些違反規章制度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員工#from 本文來自高考資源網 end#學習教育不夠深入、制度執行不夠到位、在各項業務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風險隱患。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很多案件的發生,都是因為在執行制度上不夠嚴格,違反了操作規程,從而釀成了案件的發生。因此,《違規行為處罰辦法》學習教育顯得猶為重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強化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 通過這次《處理辦法》學習,對照各項規章制度、規定,查找本人在學習和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方面執行不夠細致。二是不善于總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三是對有些規章制度的理解不夠透徹。 針對本人存在的一些問題,采取如下改進措施:
一是加強有關業務的學習、特別是規章制度的學習,熟悉和掌握規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分析能力。
二是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認識到學習《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具體認識有如下幾點:
(一)通過學習活動,使我更加認識到制度建設和制度執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來看,《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是全行員工違規行為處理的基本依據。《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涵蓋了我行各業務條線、各業務品種的主要風險點,逐環節、逐崗位列舉了可能發生的違規行為,明確了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方式和尺度,量化和統一了全行的制度執行,這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的基礎環節,也為管理者提供了強有力的管理手段。同時,使廣大員工熟知各自崗位的違規行為及相應的處罰尺度,做到銘記于心,外化于行,令行禁止,遵守經營秩序。其次,開展學習活動是我行夯實管理基礎,從嚴治行,遏制案件發生的必然要求。《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是在全面總結和修訂原處理辦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新業務、新管理制度的出臺,完善、增加和調整了部分處理條款,明確了違規處理依據,為貫徹落實從嚴治行、從嚴執紀,持之以恒地堅持從嚴管理,必將打下堅實的基礎,對防范經營管理風險,遏制案件發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最后,《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是提高我行綜合實力,不斷增強我行競爭力的需要。日趨激烈的競爭,是XX銀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制度建設和執行,應當是XX銀行面對競爭,戰勝對手的看家本領。一個行的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能力,最根本的還是員工綜合素質軟實力。我行以開展《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學習活動為契機,引導員工樹立良好的職業操守,增強依法履職、合規經營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不斷增強合規經營意識、規范操作行為,培養員工良好職業道德和習慣,構筑XX銀行現代企業文化,是提升農業銀行綜合競爭力的根本要求。
(二)學習《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的幾個要點:
首先是學習要認真。要把《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落到實處,認真學習是前提。學習要認真,就是要按章按節按條按款全面學習《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的內容,對于和自己崗位、工作、所從事的業務活動有關的重點內容,要逐字逐句的認真學習,切實領會制度辦法的意圖和精神。事關重要的或把握不準的,還要尋找和學習源制度規定,學習操作規程和業務工作流程。其次是貫徹要到位。貫徹《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是開展這次學習活動的基本要求。貫徹要到位,就是要把《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要求的相關內容落實到自己崗位工作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落實到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時時刻刻提醒自己要按制度辦,要按流程走,要按要求作,防止不經意違反規章制度處罰辦法。最后,執行要有力。執行,不僅包括貫徹落實,而且更重要的是指管理者依照《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規定行使管理職責,對違反《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事件的處理,這是開展學習活動的關鍵。執行要有力,就是具有內部管理職責的干部要不折不扣地、嚴格地按《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規定及時準確地處理違反規章制度事項。要防止人情和不正當的權力干預,做到在制度目前人人平等,執行處罰時一視同仁。
3月15日,2017年廣西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含選調生)公告正式。3月16日起網上報名,4月22日進行筆試,6月15―18日進行面試。今年全區各級機關共計劃面向社會考試錄用7189個職位、8857名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2017年,廣西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進一步加大向基層傾斜的力度。除^續采取降低學歷條件、放寬年齡限制、單獨劃定合格分數線、鄉鎮職位不限專業、拿出一定數量職位面向當地人考試錄用等措施外,進一步加大向基層傾斜的力度,努力解決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招人難”問題。據統計,縣、鄉兩級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7209名,占全區計劃總數的81.4%。積極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首次實施大學生村官與選調生銜接工作,實行選調生與大學生村官(選調生)切塊考試錄用。為了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的針對性,參照中央國家機關和大多數省、市的做法,在職公務員不再納入本次考試錄用范圍。
二是深入推進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制度改革。實行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和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單獨考試錄用兩種方式。改進考試內容和方法,對報考公安機關警務信息通信技術職位和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崗位面向社會考試錄用職位的人員分別進行專業科目筆試。在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考試錄用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考試中,首次開展計算機化考試試點工作。
三是進一步提高考試錄用規范化水平。修訂后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并將首次在全區考試錄用公務員中運用。修訂后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增加了雷同卷處理辦法,調整了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權限,完善了違紀違規處理程序。此外,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國家衛計委還組織專家修訂了《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試行)》及操作規程。
錄用機關、職位等相關信息可在廣西人事考試網(.cn)、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廣西公務員局網()、廣西人才網()上進行查詢。
關鍵詞:高校圖書館;讀者;違規行為;處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26-0008-03
隨著圖書館實行全開架借閱,全方位開放服務的實現和開放時間的延長,讀者在圖書館享受服務的自由權相應擴大、圖書利用率也相應提高的同時,各種違規行為也相應增加,給圖書館管理工作帶來了嚴重的困擾。如圖書亂架率、污損率和丟失率等明顯增加,但開放式的服務模式是發展的必然趨勢,圖書館只有高度重視、科學管理、努力營造和諧環境,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對讀者進行素質教育,強調讀者遵守規章制度的重大意義。
一、高校圖書館常見的違規行為
(一)讀者對圖書館信息資源的違規行為
最常見的違規行為是書刊被撕頁、開大窗、亂寫亂畫和逾期不還。被撕頁、開大窗、亂寫亂畫的書刊,其內容的完整性與形式的美觀度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逾期不還則表現為通過種種不當手段將書刊據為已有,如:本人所借書刊逾期不還,使用他人證件借閱書刊不還,對自己需要的書刊或珍貴圖書借出后長期不予歸還,借口遺失來辦理丟失手續。更有甚者,破壞書刊中的防盜磁條,未辦手續擅自將書刊帶出圖書館。
目前,高校圖書館都采用全開架或半開架的借閱方式,由于讀者可以自由選書,因此亂、錯架現象也隨之而來,有些讀者采取藏匿的辦法,以便自己下次再來閱讀,還有些讀者不管排架順序,隨手將書刊放在離自己最近的書架上,這種損人利己的行為雖然沒有直接造成文獻資源的損害,但是妨礙了其他讀者利用圖書館資源,影響書刊利用率,而且也會增加館員上架、整理的難度。
還有一種常見的違規現象是丟失或損壞圖書的隨書光盤。隨書光盤的出版與發行,它的作用既是為讀者增加一種閱讀方式,也是補充紙質版圖書無法表現的內容。借閱者由于各種原因將所借圖書光盤丟失或損壞,破壞了圖書的完整性,影響了其他讀者的借閱,特別是珍藏本圖書光盤,一旦丟失則無法補充。
(二)讀者對圖書館財產資源的違規行為
國內從小學到大學教育因長期著重于知識教育,而忽略了對學生的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致使一部分學生愛護公共財物的意識淡薄。這種違規行為主要表現在:在墻壁桌椅上亂涂亂畫;在桌椅上刻字;兩人擠坐一把椅子;關閉電腦時直接切斷電源;隨意拿走書庫內讀者免費紙筆等。這些行為致使圖書館公共財物遭到損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圖書館工作的正常運行。
(三)個別讀者公德缺失
個別讀者缺乏公共道德意識,凡事從個人的角度出發。這種違規行為表現在亂丟果皮紙屑、隨地吐痰、衣履不整入館、閱覽室內大聲聊天、嬉鬧,甚至吸煙等,破壞了其他讀者正常閱讀的公共環境。
二、高校圖書館對讀者違規行為的處理舉措及對策
(一)高校圖書館讀者違規處理的兩難處境
大學生的心理正處于全面成熟期,情緒波動性大,自尊心強,對其進行罰款等方式容易激發其逆反心理,不利于形成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健康的心態,必將對今后的人生造成不良的影響。高校圖書館的讀者大多數都是在校學生,沒有經濟來源,如對他們采取“圖書損壞罰款”、“圖書借閱超期罰款”、“圖書丟失罰款”等方式,將加重他們的經濟負擔,導致有些學生為了避免罰款而不再借閱圖書館的書籍。而對經濟條件較好的學生進行罰款,也起不到懲戒的作用,反而會在其內心形成金錢可以擺平一切的錯誤觀念。如果不采取罰款方式,只是口頭警告,卻又起不到有效的警示作用,難保違規者不再重犯。
(二)對讀者違規行為的處理舉措及對策
為了避免讀者違規現象的產生,各高校圖書館出臺了相關的規章制度,采取了相應措施,但是如果不加強讀者的道德觀念教育,不加強培養讀者自身素質,就算采取再多的防范措施也是枉然。正是基于此,高校圖書館必須堅持“讀者思想道德教育與有效管理的統一”,“堅持讀者自律與他律的統一”。
(1)加強讀者思想教育,提升讀者素質
高校圖書館是學校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的重要場所之一,圖書館應利用自身優勢,積極發揮教育職能的作用,主動配合學校,通過開展各類培訓與講座,提升讀者的思想道德水平,充分認識圖書館對其學習和生活的重要作用,引導讀者養成良好的閱覽習慣。圖書館加強對讀者教育和引導的形式有:一,對新生進行入館教育。除了講解如何充分利用圖書館資源外,還應該重點讓他們知曉圖書館的各項管理規定,知道怎樣去做一個文明讀者。充分利用宣傳欄、櫥窗,校報,圖書館網頁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讀者的道德風尚教育,塑造文明讀者形像。二,舉辦多種形式的服務活動,對讀者進行誠信教育。高校圖書館可以利用大學生的課余時間,聘請社會各界名流,舉辦以誠信為主題的講座、報告會、座談會及演講,大力宣傳現實生活中誠實守信的典型人物以及信用喪失的危害。對大學生進行面對面的誠信教育,不但能夠塑造大學生的美好心靈,還能進一步加強大學生誠信道德觀念,使他們受到直觀的誠信教育。三,將嚴重違規讀者的處理結果以匿名的方式公之于眾,充分利用反面教材教育讀者,警示讀者。四,在圖書館內張貼多種形式的標語,溫馨提醒,強化讀者的文明意識。
(2)借鑒銀行信用評價體系,建立讀者信用檔案,強化讀者誠信意識
為了減少讀者的違規現象,圖書館可通過圖書借閱證建立讀者信用評價體系,加強對讀者的管理。具體操作方法是在讀者圖書借閱證上增加讀者信用度信息,將讀者借閱過程中的信用情況記錄在案,對一貫遵守圖書館管理規定,表現突出的讀者給予獎勵,而對亂涂亂畫、開大窗、撕頁、藏匿圖書等違反圖書館借閱規定的讀者,根據具體情況處置,如口頭教育、縮短借閱時間、減少借閱量等。而對破壞防盜磁條,企圖將圖書非法據為己有的讀者,則可在一定時間內取消借閱資格。態度惡劣、情節嚴重的可向該讀者上級管理部門通報。此方法既可對學生進行教育,培養和強化讀者的誠信意識,也可使圖書館的管理質量得到顯著改善和提高。
(3)使用勤工儉學學生,建立學生基層管理員團隊
通過圖書館的勤工儉學機制,挑選一些優秀并且有意愿參與圖書館管理的學生。這些學生一定要具有責任心強、吃苦耐勞的品德,全心全意為讀者服務的精神。學生參與管理的工作主要是巡庫。學生根據巡視情況向館員匯報,館員根據反饋的巡視信息及時預防和處置。勤工儉學的學生還可以幫助館員及時整理書架,減少讀者藏匿圖書等違規行為。
(4)加強員工素質,提高服務質量
在信息時代,圖書館對館員的綜合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需要館員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更需要有高水平的業務素質。如借還處館員在借書前檢查圖書,做好有問題圖書標記;借書時告訴讀者還書時間,超期、污損、丟失等情況的處罰規定;還書時館員要仔細檢查圖書。對違規讀者真誠相待,注意處理問題的態度,如說話的方式和語氣,尊重和信任讀者,多從讀者的角度考慮,進行人性化處理,使讀者心悅誠服地接受教育。館員除了工作認真負責,及時把圖書排放整齊、準確,主動、及時巡庫等主要工作以外,還要定期接受業務培訓,只有具備過硬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敬業精神才能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有效的解決,這樣才能得到讀者的理解和支持,贏得讀者的尊重,從而減少違規行為的發生。
(5)建立人性化的閱讀環境
人性化的功能布局,現代化的服務設施,充分體現了圖書館以人為本、服務至上的精神。高校圖書館避免讀者違規行為的發生,建設和諧的環境是關鍵,圖書館的環境主要是人文環境和自然環境。體現在圖書館布局合理,功能齊全等方面。如在布局上,設有社科庫、自然庫、樣本庫、報刊閱覽室、典藏庫、過刊庫、電子閱覽室、報告廳等,書架兩側注上醒目的細分類標,有利于讀者和館員迅速準確地索取和歸架。大廳、走廊等地方可布置字畫、壁掛、雕塑等,在精神上、藝術上感染和熏陶讀者,培養他們求知欲望,自覺規范自己的言行舉止。為了有效降低污損率、丟失率和亂架率,圖書館全館業務和管理使用自動化集成系統,如安全監控系統、門禁系統等設施,還聘請一些勤工儉學的學生幫助庫內巡視。
(6)合理采購圖書,提高圖書館藏質量
在圖書館的日常管理中,我們發現這樣一種現象,許多讀者需要的文獻資料得不到,而有的文獻長期放著沒有利用。這種現象體現了資源文獻建設問題了,圖書館采購文獻只有邀請讀者參與,文獻資源才能最大程度地充分利用。讀者不可能都參與,我們可利用勤工儉學的學生及各學科館員。勤工儉學的學生來源于學生讀者群,了解學生讀者的閱讀需求,吸收勤工儉學的學生來圖書館工作,不僅可以彌補圖書館館員人數不足的問題,還可以把讀者的意見向圖書館反饋。采編人員根據需求合理采購文獻資源,不僅能夠提高圖書館的服務質量,還能有效地防止讀者藏匿圖書、到期不還等違規行為的發生。
誠實守信,是構建和諧校園、和諧社會的基礎。不管是高校圖書館的讀者還是工作人員都要誠實守信,只有大家都增強誠信意識,尊重自己的公德行為,圖書館的規章制度才能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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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C2C電子商務平臺誕生至今,使我們每一個消費者的交易形式發生了巨大的改變。網絡平臺的搭建,個人、企業的互動參與,交易量的直線上升,C2C電子商務日新月異的面貌向我們展示著其蓬勃的生命力。然而,一項事物的發展必然伴隨著問題的產生,C2C電子商務勢頭正旺,但也遭遇著傳統市場對它的沖擊以及傳統環境對它的約束。2007年,商務部頒發了《促進電子商務規范發展的意見》,2010年3月,中國商務部副部長蔣耀平透露,商務部正在研究起草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規范。這可能意味著淘寶、拍拍等C2C購物平臺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管。作為C2C電子商務的龍頭老大,淘寶開始進行全面的規則改革,帶領著C2C電子商務企業向更加規范的方向發展。
2010年11月10日,淘寶新規則全新上線。淘寶新規則是基于《大淘寶宣言》和《淘寶網服務協議》來制定的,其中《大淘寶宣言》明確了淘寶規則的核心思想和基礎原則,并確定了大淘寶參與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而《淘寶網服務協議》是淘寶網與會員明確服務關系的文件,所有淘寶網的會員在注冊時均需認可,具有合同效力,受法律保護。淘寶網為促進開放、透明、分享、責任的新商業文明,保障淘寶網用戶合法權益,維護淘寶網正常經營秩序,根據《大淘寶宣言》及《淘寶網服務協議》,制定了淘寶新規則。淘寶新規則的誕生事實上正象征著C2C電子商務的規范化發展,其制定的細則也為未來C2C電子商務平臺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C2C交易平臺的各項交易術語應當明晰含義,杜絕含糊字眼。網上交易過程中很多問題的產生都或多或少由于某些交易細節沒有達到清楚共識,某些術語沒有闡述其準確意義,所以,要避免這些不必要的沖突與糾紛,明晰各項交易術語的含義就尤為重要,也正是形成規范交易環境的最基本的條件和措施。在淘寶規則的第二條中,就對于淘寶網交易中的25項交易術語進行了詳細闡述,包括“下架”、“成交”、“關閉店鋪”、“商品數量”、“綁定”、“分銷商品”、“包郵”等等。例如,“包郵”的定義,是指賣家對所售商品承擔大陸地區首次發貨的運費。其中“大陸地區”具體是指除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以外的中國所有省、直轄市和自治區;“首次發貨”則是指包郵商品第一次發出所產生的運費由賣家承擔,如包郵商品因退、換貨產生的郵費,參照支付寶爭議處理規則處理;另外,首次不等于首重,無論商品重量是多少,包郵商品賣家均應承擔全部首次發貨的運費。
二、C2C交易平臺的各項交易細節應當嚴格制定其運行程序及問題解決方案,保證任何交易糾紛的解決都有章可循。在C2C交易過程中,消費者面對的是虛擬的賣家和商品,而賣家則面對的是虛擬的購買者,所以每一次交易都存在著一定的風險。那么,作為C2C交易平臺,就應當從各個方面規范買家和賣家的交易行為,盡量降低雙方的交易風險,保障雙方的應得權益。淘寶規則的第三條就對于交易的各項細節進行了規定,從淘寶賬戶、支付寶賬戶的建立、商品的如實描述、創建店鋪及商品的規則、買家確認收貨超時、買家申請退款超時、店鋪評分計分、信用評分計分等方面,一一進行了詳細而嚴謹的界定,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不規范交易行為的產生,從而保障了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降低交易風險。
轉貼于
三、C2C交易平臺應當對特殊商品進行合理劃分,保護其應有權益,避免侵權行為的產生。當今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正逐步加強,電子商務經營者也必須遵循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而作為C2C交易平臺則有義務對該平臺上的商家進行監督,阻止其侵犯知識產權的銷售行為。淘寶新規則中的第四條就規范了特殊市場及特殊商品的及銷售,其中包括音像、書籍這兩類受到知識產權保護的商品,要在淘寶上銷售音像、書籍必須提供相應的經營憑證才可上傳商品。另外,淘寶新規則中還規范了旅行類、彩票類、保險類商品及銷售,避免不法商家銷售該類商品所帶來的消費者權益的損害。
第一條為規范對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保障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人員(以下簡稱考生)、從事和參與國家教育考試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家教育考試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實施,由經批準的教育考試機構承辦,在全國范圍內統一舉行的教育考試。
第三條對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考生以及考試工作人員、其他相關人員,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適用本辦法。對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應當公開公平、合法適當。
第四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或者本地區國家教育考試組織工作的管理與監督。承辦國家教育考試的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負責有關考試的具體實施,依據本辦法,負責對考試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第二章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第五條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第六條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作弊行為。
第七條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后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第八條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九條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視情節輕重,可同時給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遲畢業時間一至三年的處理,停考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第十條考生有第八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考生以作弊行為獲得的考試成績并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入學資格的,由證書頒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其學籍。
第十二條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國家教育考試,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其他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教育考試機構按照作弊行為記錄并向有關單位公開其個人基本信息。
第十三條考試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在考試管理、組織及評卷等工作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停止其參加當年及下一年度的國家教育考試工作,并由教育考試機構或者建議其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一)應回避考試工作卻隱瞞不報的;
(二)擅自變更考試時間、地點或者考試安排的;
(三)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題的;
(四)擅自將試題、答卷或者有關內容帶出考場或者傳遞給他人的;
(五)在評卷、統分中嚴重失職,造成明顯的錯評、漏評或者積分誤差的;
(六)在評卷中擅自更改評分細則或者不按評分細則進行評卷的;
(七)因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所負責考場出現雷同卷的;
(八)擅自泄露評卷、統分等應予保密的情況的;
(九)其他違反監考、評卷等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十四條考試工作人員有下列作弊行為之一的,應當停止其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工作,由教育考試機構或者其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并調離考試工作崗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為不具備參加國家教育考試條件的人員提供假證明、證件、檔案,使其取得考試資格或者考試工作人員資格的;
(二)因,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參加考試的或者使考試工作遭受重大損失的;
(三)利用監考或者從事考試工作之便,為考生作弊提供條件的;
(四)偽造、變造考生檔案(含電子檔案)的;
(五)在場外組織答卷、為考生提供答案的;
(六)指使、縱容或者伙同他人作弊的;
(七)偷換、涂改考生答卷、考試成績或者考場原始記錄材料的;
(八)擅自更改或者編造、虛報考試數據、信息的;
(九)利用考試工作便利,索賄、受賄、以權徇私的;
(十)誣陷、打擊報復考生的。
第十五條因教育考試機構管理混亂、考試工作人員,造成考點或者考場紀律混亂,作弊現象嚴重;或者同一考點同一時間的考試有五分之一(含五分之一)以上考場存在雷同卷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取消該考點當年及下一年度承辦國家教育考試的資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區內一個或者一個以上專業考試紀律混亂,作弊現象嚴重,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機構給予該考區警告或者停考該考區相應專業一至三年的處理。
對出現大規模作弊情況的考場、考點的相關責任人、負責人及所屬考區的負責人,有關部門應當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國家教育考試的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包括副題及其答案及評分參考,下同)丟失、泄密,或者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內發生重大事故的,由有關部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任人和有關負責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盜竊、損毀、傳播在保密期限內的國家教育考試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考生答卷、考試成績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在職人員及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由有關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指使、縱容、授意考試工作人員放松考試紀律,致使考場秩序混亂、作弊嚴重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由他人代替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
(三)參與或者組織他人進行考試作弊的;
(四)利用職權,包庇、掩蓋作弊行為或者脅迫他人作弊的;
(五)以打擊、報復、誣陷、威脅等手段侵犯考試工作人員、考生人身權利的;
(六)向考試工作人員行賄的;
(七)故意損壞考試設施的;
(八)擾亂、妨害考場、評卷點及有關考試工作場所秩序后果嚴重的。
第三章違規行為認定與處理程序
第十八條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發現考生實施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所列考試違紀、作弊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并如實記錄;對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應予暫扣。考生違規記錄作為認定考生違規事實的依據,應當由兩名以上(含兩名)監考員或者考場巡視員、督考員簽字確認。考試工作人員應當向違紀考生告知違規記錄的內容,對暫扣的考生物品應填寫收據。
第十九條教育考試機構發現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所列行為的,應當由兩名以上(含兩名)工作人員進行事實調查,收集、保存相應的證據材料,并在調查事實和證據的基礎上,對所涉及考生的違規行為進行認定。
第二十條考點匯總考生違規記錄,匯總情況經考點主考簽字認定后,報送上級教育考試機構依據本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考生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出現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的,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或者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做出處理決定,由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做出的處理決定應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備案;出現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的,由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簽署意見,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處理,省級教育考試機構也可以要求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報送材料及證據,直接進行處理;出現本辦法第八條所列擾亂考試秩序行為的,由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簽署意見,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按照前款規定處理,對考生及其他人員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由當地公安部門處理;評卷過程中發現考生有本辦法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的,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做出處理決定,并通知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參加其他國家教育考試考生違規行為的處理由承辦有關國家教育考試的考試機構參照前款規定具體確定。
第二十二條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在考點、考場出現大面積作弊情況或者需要對教育考試機構實施監督的情況下,應當直接介入調查和處理。發生第十四、十五、十六條所列案件,情節嚴重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處理,并及時報告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必要時,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參與或者直接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考試工作人員在考場、考點及評卷過程中有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的,考點主考、評卷點負責人應當暫停其工作,并報相應的教育考試機構處理。
第二十四條在其他與考試相關的場所違反有關規定的考生,由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或者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做出處理決定;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做出的處理決定應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備案。在其他與考試相關的場所違反有關規定的考試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根據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或者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提出的處理意見,進行處理,處理結果應當向提出處理的教育考試機構通報。
第二十五條教育考試機構在對考試違規的個人或者單位做出處理決定前,應當復核違規事實和相關證據,告知被處理人或者單位做出處理決定的理由和依據;被處理人或者單位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認定存在異議的,應當給予其陳述和申辯的機會。被處理人受到停考處理的,可以要求舉行聽證。
第二十六條教育考試機構做出處理決定應制作考試違規處理決定書,載明被處理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處理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處理決定的內容、救濟途徑以及做出處理決定的機構名稱和做出處理決定的時間。考試違規處理決定書應當及時送達被處理人。
第二十七條考生或者考試工作人員對教育考試機構做出的違規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其上一級教育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對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或者承辦國家教育考試的機構做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也可以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授權承擔國家教育考試的主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
第二十八條受理復核申請的教育考試機構、教育行政部門應對處理決定所認定的違規事實和適用的依據等進行審查,并在受理后三十日內,按照下列規定作出復核決定:
(一)處理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二)處理決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決定撤銷或者變更:
1.違規事實認定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處理程序的。做出決定的教育考試機構對因錯誤的處理決定給考生造成的損失,應當予以補救。
第二十九條申請人對復核決定或者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據《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第三十條教育考試機構應當建立考生誠信檔案,記錄、保留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考生的相關信息。教育考試機構應當接受社會有關方面對考生誠信檔案的查詢,并及時向招生機構提供相關信息。
第三十一條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應當及時匯總本地區違反規定的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的處理情況,并向國家教育考試機構報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所稱考場是指實施考試的封閉空間;所稱考點是指設置若干考場獨立進行考務活動的特定場所;所稱考區是指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設置,由若干考點組成,進行國家教育考試實施工作的特定地區。
指導思想:以黨的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要求,以鉛鋅、金、錳、銅、銻、煤炭、硅石、砂石粘土等資源的整治為重點,嚴厲打擊無證勘查開發、超層越界開采、非法盜采礦產資源等違法行為,扎實推進的回頭看”行動,認真解決我市礦產資源管理中存在問題,全面完成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各項任務。
工作目標:通過開展“回頭看”行動,進一步全面清查礦產資源開發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問題的重點礦區進行專項整治,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案件,徹底清除整頓工作死角,規范勘查開采行為,維護正常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加快推進整合工作,促進礦山開發合理布局,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全面檢查礦產資源開發管理各項制度落實情況,清理各種規章制度,加強管理薄弱環節的規章制度建設,促進規范管理,形成長效機制,提升礦產資源開發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持續打擊無證勘查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查處無證或持過期失效許可證進行勘查開采、持勘查許可證采礦、開采礦種及開采方式與采礦許可證不符、嚴重超能力生產、停產整頓期間擅自采礦、已關閉礦山“死灰復燃”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正常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二)深入清理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所有礦山企業開采活動進行全面清查,特別是國有大礦周邊和小礦密集區,嚴肅查處超越批準礦區范圍采礦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采礦權人的開采活動。
三)全面查處非法轉讓礦業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年至年礦業權轉讓情況進行全面清查,嚴肅查處利用礦業權非法合作進行勘查開采、非法轉讓、倒賣探礦權、采礦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非法合作、非法轉讓礦業權造成的糾紛,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市場秩序。
四)嚴肅查處污染破壞礦山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情況進行檢查,堅決關閉在各類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的禁采區、飲用水源地內進行開采的礦山企業。對污染破壞環境、無安全產生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礦山企業,要責令其停產整頓;對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
五)嚴肅查處越權審批礦業權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探礦權、采礦權審批權限和出讓方式對照檢查,對部、省、市、縣四級發證的所有礦業權逐一進行清理登記,對越權審批頒發許可證、違規頒發許可證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
六)加快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對全市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實施方案確定的整合任務進行逐一檢查,大力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今年上半年要爭取大部分礦區的整合基本到位,年9月底確保全面完成整合任務。
三、工作安排
全市“回頭看”行動,按照政府組織、統一部署,部門聯動、整體推進,突出重點、全面清查,加強督導、確保實效的原則,分三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
召開全市整頓工作會議對整頓規范“回頭看”行動進行具體安排部署。各縣(區)要按照全國電視電話會議和《方案》要求,召開動員大會周密安排部署,抽調精兵強將,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等方式,按照“回頭看”行動六項重點任務,結合去年整頓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以及領導批示、媒體披露、群眾舉報的問題,認真開展對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的全面清查。對重點礦區、熱點礦區,及礦業秩序容易出現反復的礦區要進行重點清理,對清查出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處理到位;對無證勘查開采的要立即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的礦山企業、未按要求履行環境保護手續,擅自開工建設或擅自投產的礦山企業,要責令其停建或停產,補辦相關手續,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嚴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礦山企業,要依法責令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對限期不改、停而不整和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予以關閉;對符合立案標準的要堅決立案查處;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通過此次清理查處,有效遏制因非法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及生態環境破壞現象,鞏固礦業秩序整頓成果。
對資源開發整合工作,要按照實施方案中確定的任務和時限要求,全面檢查整合任務完成情況,對整合進度滯后的要查找原因,明確專人負責,落實各項工作機制,并督促加快整合進度,推動整合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督查整改階段
市政府將組織由國土資源、發展改革委、公安、監察、安監、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督查組,按照包干區域,月上旬分赴各縣區開展督查工作。省政府工作組將于月底對全省進行督查。主要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實地抽檢等方式進行。督查中,凡發現存在礦產資源違法違規問題嚴重、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未得到查處糾正、未按要求完成資源整合任務、應關閉礦山無正當理由未關閉、假借整合名義保留應予關閉的礦山、無正當理由未足額繳納規費等情形之一的縣(區)即視為“回頭看”行動不合格,必須認真及時地進行整改,要在月20號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檢查驗收階段
國務院九部門將在月份對全省整頓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檢查驗收各縣(區)要在自查工作的基礎上,對照檢查驗收標準,認真整理相關文件資料,扎扎實實做好各項工作,迎接國務院和省政府對我市整頓規范工作的檢查驗收。對未通過檢查驗收的縣(區)將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探礦權、采礦權審批。凡影響到全市驗收工作的縣(區)要追究有關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輿論宣傳。全市各縣(區)要認真學習國土資源部等九部門《關于開展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回頭看”行動的通知》國土資發[]0號)精神,從貫徹落實黨的精神的高度,充分認識“回頭看”行動的重要意義。各級領導、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克服厭戰情緒,振奮精神來抓好“回頭看”行動。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大力宣傳“回頭看”行動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和工作成效。要多渠道、多方式宣傳正面典型,曝光違法違規案件,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整頓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回頭看”行動,各縣(區)人民政府是整頓規范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對“回頭看”行動的組織領導,對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相關人員及時進行充實和調整,要抽調精兵強將組成工作班子,將充實調整后的人員組成名單報市礦整辦。按照“回頭看”行動的總體部署,結合實際,突出重點,制訂實施方案,明確具體的工作任務和措施。進一步明確并強化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社會參與、責任明確的工作機制,靠實目標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回頭看”工作取得實效。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清查勘查開采持證及越界開采情況,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涉及礦產資源開發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及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落實情況,工商部門負責清查礦山企業注冊登記情況,環保部門負責清查禁采區內采礦和礦山環保措施落實情況,安監部門負責清查礦山安全生產情況,公安部門負責清查礦山爆炸物品使用及管理情況,監察部門負責清查整頓規范工作中各種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理情況和對工作不落實、領導干部插手辦礦情況。
一、監控值班規定
1、設置專職的監控崗位,配置足額監控人員,實行24小時動態監控。監控人員具備相應的知識和能力,勝任監控工作,履行安全職責。
2、監控人員應輪班換崗,因故不能值班時,應提前申請調換。值班期間,監控人員不得脫崗、離崗、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監控人員對上級監控平臺發出的指令,應及時作出回應,同時匯報上級。
4、監控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填寫動態監控工作臺賬,包括上級下達的指令。
5、監控人員對車輛超速、駕駛員疲勞駕駛、車載終端失效現象,及時糾正駕駛員的違法違規行為,并登記臺賬。
6、監控人員應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提升監控業務水平。
7、監控人員應定期總結監控工作中出現的新現象、新問題,要報告安全科,一邊制定措施。
二、監控值班室職責
1、負責本公司衛星定位監控管理系統的日常監控及何磊監控信息數據的處理、登記、歸檔。
2、監控公司衛星定位監控設備運作情況,組織解決硬件、軟件方面在使用中出現的問題,保證衛星定位監控管理系統正常工作。
3、組織人員總結分析駕駛員(車輛)違規情況,掌握其規律,提出改進辦法。
4、每月對公司監控系統應用情況進行全面的總結分析,形成書面材料報告本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的領導,并在公司安全例會上做專題匯報。
三、監控管理
1、監控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認真履行衛星定位監管職責。
2、公司監管部門應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應設置專職監控人員對運營車輛實行24小時實施監控;應對監控到的每一次違章進行教育、處罰、處理到位。
3、監控人員應全面掌握衛星監控操作系統,并對各線路的基本運行條件和交通特點做到全面熟悉掌握。生產部門應加強與安全科的溝通。確保安全科及時掌握車輛運行作業計劃,保證監控效果。
4、公司應通過對衛星定位監控系統的開發利用,全過程跟蹤駕駛員安全行車行為,消除超速、疲勞駕駛等各類違章行為,提高安全生產過程預控能力。
5、公司使用自己的監控賬號登錄,密碼不得外泄,更改密碼需經本單位分管安全負責人同意。
6、對衛星定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應做到及時警告、及時制止、及時處理處罰,并將處理處罰的意見形成通報。以此警示其他駕駛員,消除各類違章。
7、嚴格把好對營運車輛衛星定位終端設備的安全例檢,強化生產和安全科的聯合監督檢查,消除各類違章。
8、應對駕押人員進行營運車輛衛星定位終端設備使用維護的培訓學習,使之能夠熟練掌握使用方法和設備的一般維護方法,正確處理安全指令。
9、對所有監控車輛視安全條件選擇性發送安全警示信息,遇有陰雨、冰雪、濃霧、臺風等惡劣天氣和突況,應隨時發送安全調度指令和安全警示信息。
10、監控時對行車過程中的報警及發現不安全行為,應立即發送指令或使用其他通訊方式進行糾正、責令整改并做好記錄。
11、監控人員應利用車輛跟蹤,位置查詢、車輛數據分析等功能對營運車輛進行抽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現象,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12、各單位每天對監控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對駕駛人員的違法、違紀、違章、違規行為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時進行教育處理。
13、監控人員對監控情況應做好各項值班記錄,記錄填寫應認真規范,內容詳實、準確。內容包括監控平臺狀態、上級指令信息、在線情況等。
14、在使用衛星定位系統過程中發現的系統問題及缺陷,應及時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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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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