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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處罰制度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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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處罰制度

第1篇:企業處罰制度范文

論文摘要:本文通過分析國內外有關公共企業公司治理的主要理論及相關法律制度,從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兩方面來具體探索適合我國公共企業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

一、前言

(一)研究公共企業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背景與意義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起源于西方發達國家,盡管此相關的很多研究早已存在,但對于這一理論的系統性研究是20世紀80年代的事。1984年,英國經濟學家Bob Tricker在《公司治理》中首先論述了現代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并首先提了公司治理這個概念。在我國,公司治理研究起步于20世紀90年代。近年來,伴隨著社會經濟和公司制企業的迅猛發展,公司治理理所當然的成為了我國理論界的一個重要課題。

公共企業是指持續存在的、以為社會提供具有公共性質的產品和服務為主要經營活動的、且具有一定盈利目標、受到政府特殊管制措施制約的組織化經濟實體。對公共企業公司治理來自于對公司治理的演繹。而我國公共企業治理結構產生的獨特的背景,決定了其采取的治理機制重點與西方國家一般意義上的公司治理有所不同。在西方國家,產生公司治理問題的背景是上市公司股權大規模分散的條件下,產生了兩權分離的要求,并在實施兩權分離的情況下;廣大中小股東與大股東需要解決如何監督和獎勵管理人員為股東的最大利益服務問題。而我國目前的主要問題是絕大多數公共企業上市公司是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仍然存在一股獨大的事實,即國有股作為具有絕對控制權的股東,仍在操縱上市公司。我國公司治理面臨的任務首先要解決通過金融市場向社會圈錢的問題,解決如何能使上市公司在市場上真正獨立,管理人員能獨立于大股東而為廣大的中小股東利益服務。市場經濟中公共企業的設立,是由于需要政府提供市場本身不能有效提供的、具有使用上“非排他性”的和利益上“非占有性”的公共產品,對市場供給不足或供給不夠有效的產品予以補充,由政府控制戰略性資源和為公眾提供服務。為了盡量減少公共財政資源浪費,就需要制定公共領域的具體法律來規范各種公共企業的組織結構和經營行為,并通過公共政策針對自然壟斷行業進行某些保護性和限制性的經濟規制,以保證社會目標的實現和保障公眾得到良好的服務并支付合理的價格;又要保證市場的公平競爭而不破壞市場經濟的效率。

(二)公共企業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邏樣框架

就我國公共企業的法律調整現狀看,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沒有進行公司制改造的或不是按公司制度設立的企業,主要由《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調整,本文論述的公共企業公司治理暫不涉及此類企業。第二類是已進行了公司制改造的或按照公司制度設立的企業,這一類企業由《公司法》調整。第三類是已進行公司制改造或按照公司制度設立并以上市的企業,這一類企業由《公司法》和《證券法》共同調整。因而,我國的公共企業目前呈現出由現行《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公司法》和((證券法》共同調整的狀況。然而這兩部企業法律都已不能適應我國公共企業公司治理的現狀,滿足我國公共企業企業公司治理發展的需求。

(三)本文的結構

“公司治理”一個內外相互彌補的系統工程,是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的有機統一。公司治理結構,就是基于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而形成的公司所有者、董事會和經理人員及公司相關利益者之間的一種權力和利益分配的制衡關系。治理機制主要包括激勵機制、監督機制和決策機制。公司治理過程按照公司治理權力是否來自公司出資者所有權與(公司法》直接賦予,可分為公司內部治理和公司外部治理。本文將簡單介紹目前關于公共企業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主要理論并從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兩方面來具體論述公共企業公司治理法律制度。

二、公共企業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理論

(一)政府有限理論

有限政府是指在規模、職能、權力和行為方式都受到法律明確規定和社會有效制約的政府。關于有限政府的理論在西方社會由來已久。荷蘭著名哲學家斯賓諾莎認為政府的權力源于自然法,并受自然法制約,這是權力應該受到束縛的較早闡述。洛克在《政府論》將有限政府的核心要素第一次提煉為一套知識傳統,認為政府的權力來源于人民權利的讓渡,并希望通過分權來限制政府的權力。有限政府論的經濟學淵源主要表現為經濟自由主義。亞當·斯密認為,市場是富有效率的,并且具有自我調劑的功能,政府不應當以自己的干涉行動來破壞自由市場機制的運行。這一思想逐漸從經濟領域被推廣到其他領域,由經濟理論變成了西方公家公共政策的基本指導原則。

國內學者對有限政府的冷靜的學理分析,主要的就包含在對自由主義的客觀分析中。李強的《自由主義》一書以專章討論了自由主義的國家學說,認為有限政府是自由主義理想的國家組織原則。臺灣學者張明貴的《自由論一西方自由主義的發展》把有限政府視為自由主義的基本觀念。施雪華在其博士論文基礎上發表的《政府權能理論》,主張政府的權力必須限定在某個界限內,不損害個人與社會的權力和利益。張賢明的博士論文《論政治責任一民主理論的一個視角》在論述政治責任的有限性時,也討論了政府權力的有限性問題。這些論述在公共企業公司治理領域依然值得借鑒。公共企業公司治理需要政府的干預和監督,但這種干預和監督不能是無限制的,而是合理的、有限度的。

(二)公共企業利潤合理化理論

從行為目的或動機來看,公司就是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組織,必然地是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一般微觀經濟學將公司看作是等價于“理性人”的組織,從“理性人”到企業的利潤最大化目標,就必然決定了公司的存在和所謂的“社會責任”相背離。公共企業是具有公共性的經濟實體,具有公共性與盈利性雙重特點,既不同于政府這樣公共組織,又不同于所謂的非營利組織,更有別于一般意義上的公司。文章設想,在政府的法律規制和企業自身的社會責任的雙重作用下,公共企業是否可以用一個全新的“利潤合理化”理論來取代傳統的追求“利潤最大化”原則。實現利潤合理化,首先要肯定公共企業是追求利潤的。如果不以盈利為目的,必然導致了公共產品經營的效率低,供應數量少、服務質量差、資源浪費大、官僚主義嚴重等許多弊端陰。其次要強調公共企業的社會責任。公共企業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占據了社會公共資源和公共政策的優勢,本來就應當承擔起比一般企業更多的社會責任和義務。強調公共企業的社會責任并不是否認企業的盈利性,而是企業利益、公共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基本平衡,這已是國際社會的共識。第三,要確定一個合理的價格。一般來說,商品的價格必須以社會的合理成本為最低經濟界限;上限是商品的價格不能高到消費者或使用單位不愿購買的水平。在我國,公共企業大多從事在國內或一定地域內具有壟斷性的行業,為防止公共企業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壟斷地位任意提價損害公眾的利益,政府保留定價權調價權是必要的。對公共企業產品和服務的價格不能定得太高,而應該使一般消費者都具有支付能力。當然,也不可過低,以免造成企業負債經營、資源浪費或其他社會問題。

(三)利益相關者理論

據考證,公司應當對利益相關者負責的觀念最早出現于1929年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由當時美國通用電器公司的歐文·D·揚((OwenD Young)經理在一份演說中反映出來。他認為,不僅股東而且雇員、顧客和廣大公眾都和公司存在利益聯系,公司經理層有義務保護這種利益。而有關利益相關者概念的經典著作是3年之后由伯利和米恩斯共同出版的《現代企業與私人財產》一書。戰略競爭之父邁克爾·波特也提出了應該給予主要顧客、供貨商、職工代表在董事會發言權的主張。

對于公共企業來說,由于其提供的產品都是關系到國計民生、與千家萬戶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產品,因此公共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包括企業職工、債權人和供貨商、具有壟斷性的公共產品的用戶、廣大納稅人等基于個體的利益要求,會更關心公共企業的經營狀況,所以引人利益相關者理論是公共企業公司治理的應然選擇。

三、公共企業公司治理內部法律制度

公司的內部治理主要包括內部治理結構和內部治理機制兩部分,分別構成了內部治理的靜態和動態兩個方面。本文關于公共企業公司治理內部法律制度也是從這兩方面來論述的。

(一)公共企業內部治理結構

公司治理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公司治理結構,公共企業治理作為公司治理的延伸,當然也不例外。公共企業的治理結構狹義上是指,在公共企業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條件下,投資者與企業之間的利益分配和控制關系;廣義上是指,關于公共企業組織方式、控制機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機構、文化和制度安排。我國政府2003年機構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成立了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其改革取向就是謀求解決我國公共企業的治理問題。其中,公共企業內部治理結構是指通過一種制度安排,合理地配置公共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權利與責任關系。公共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包含兩層制衡關系:一是企業內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三個主體的分權結構和內部制衡關系;二是董事會與總經理的經營決策權與執行權的分權結構和內部制衡關系。這兩層關系具體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第一個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委托受托經營關系;第二個是所有者和監事會的委托受托審計責任關系。第三個是監事會與經營者的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第四個是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經營決策與執行關系。

(二)公共企業內部治理機制

通說認為,公司治理機制主要包括激勵機制、監督機制和決策機制,但鑒于我國公共企業公司治理的特殊背景,其內部治理機制主要是指來自公司內部的監督,其大致可以通過以下兩大手段予以實現:(1)通過重構公司內部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要求企業管理者在享受決策權的同時,亦肩負勤勉義務和忠實義務,并在違反時承擔相對應的責任;(2)通過把獨立于企業管理者的主體,加人到公司管理層架構中,參與民主管理、決策和監督。例如:讓職工有更多的機會參加董事會和監事會,使董事會的決策在體現股東利益的同時,亦能兼顧職工的利益。

建立監督機制不僅是解決委托問題的重要途徑,同時,有效的監督將降低信息不對稱的程度,也有利于“內部人控制”問題的解決。監督機制有內部監督機制與外監督機制之分。其中內部監督機制主要應包括。

(1)組織監督。國有企業通過改制,建立現代公司制,成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構成權力相互分離制衡的法人治理機構,從而建立起對人行為進行監督、考察的組織體制。

(2)人自我監督。通過人個人持股,設立資產增值獎和人風險抵押金等措施使人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一致起來,促使人加強自我監督。

(3)高級管理人員監督。通過高級管理人員持股,促使他們積極主動地對人進行監督和相互監督。

(4)企業職工監督。通過職工個人持股,促使全體職工與企業同生死、共命運。同時,為保護其自身利益,他們會積極地監督人和高層管理人員。

(三)內部治理結構與內部機制的互動

公司的內部治理機制是通過公司內部結構發生作用的。完善的公共企業內部治理結構有利于發揮公司治理機制的作用。提高公共企業的績效.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從而實現股東財富的最大化。但是。由于委托沖突問題的存在。公共企業同樣存在企業管理者的目標往往與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相背離。是否能真正保護股東利益已成為衡量管理層業績的基準,也成為反映公共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程度的一個重要指標。但是在我國,公共企業內部監督與控制機制不完善。從我國公共企業現有的實際情況來看,董事會和監視會均不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第一,董事會獨立性不強。從形式上看,公共企業上市公司已經形成了“三會四權”的制衡機制,即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分別行使最終控制權、經營權、監督權和經營指揮權。但實際上,由于股權的高度集中,公眾股東的分散,董事會由大股東操縱或由“內部人”控制,比較難以形成獨立的董事會來保證健全的經營與決策機制。第二,監事會的作用有限。監事會作為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力量,在規范董事、經理行為,維護股東利益方面應具有特殊作用。相比之下,我國公共企業比較重視董事會的作用,而相對忽視了監事會的地位。在我國,與董事會平行的公司監事會僅有部分監督權,而無控制權和戰略決策權,無權任免董事會或經理層的成員,無權參與和否定董事會與經理班子的決策。第三,股東大會尚不足以成為股東行使權力、參與公司治理的場所。在股權結構不合理和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的情況下,我國公共企業的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很難得到足夠的保障。

四、公共企業公司治理外部法律制度

近年來,伴隨著全球化的浪潮,公司治理結構模式出現了一種新的趨勢,主要表現在:由“股東至上”向“共同治理”轉變。“共同治理”不僅要求企業有完善的內部治理結構,更重要的是突出了企業外部的利益相關者在企業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公共企業外部治理結構

上文已經談到,公共企業內部治理結構是指通過一種制度安排,合理地配置公共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權利與責任關系。相應地,公共企業的外部治理結構是指通過一種制度安排,實現企業職工、債權人和供貨商、具有壟斷性的公共產品的用戶、廣大納稅人等利益相關者的對公共企業的治理。以公共企業上市公司為例,我國公共企業的外部治理結構具有以下兩個特點:

第一,國有股一股獨大,流通股比例偏低。在我國,大多數公共企業上市公司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國家處于絕對或相對的控股地位。國有股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使得公共企業公司治理很容易出現以下幾個問題:首先在公司治理上形不成有效的權力制衡機制。其次,公共企業上市公司利用關聯交易操縱財務數據。第三,公共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不是以全體股東的利益為準,而是以本行業本企業的意志為準,嚴重損害了廣大中小股東和其他利害關系者的利益。在公司治理上體現不出權力制衡,更談不利公司決策的科學化。第四,公眾股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沒有其代表者,來自出資者的約束嚴重弱化,許多上市公司在公司決策、信息披露等重大公司治理問題上經常出現不正常行為。

第二,缺乏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共企業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從需求層次和受托責任上又可分為三個層次:一是經營者向董事會進行信息披露;二是董事會向股東大會進行信息披露或說明責任;三是公共企業向企業職工、債權人和供貨商、具有壟斷性的公共產品的用戶、廣大納稅人等利益相關者進行信息披露。

(二)公共企業外部治理機制

盡管公司內部治理機制在監督管理者方面已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這種機制仍有許多不足之處。比如,我國的獨立董事制度多半是流于形式而已,獨立董事無論在時間上或在薪水來源上都很困難認真地履行其保護小股東的職責。鑒于此,發展公司外部治理機制,將可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內部機制的不足。

與前文相對應,公共企業外部治理機制在這里主要論述來自公共企業外部的監督,其目的是為了防止企業管理者在執行公司職務時濫用其權利。長久以來,公司外部監督一直有許多渠道。有些公司的外部監督,較著重于公權力的行政監督,有些則比較強調市場監督,包括資本市場、控制權市場、產品市場、要素市場(例如經理人市場、勞動力市場)等。

有效的資本市場可以對管理階層施加壓力,以保證公共企業的決策過程有利于各利益相關者。在公司經營不利時可以采取“用腳投票”的辦法對公司管理實施制衡。

發達的經理人市場可以甄別有能力和盡取的經理與沒有能力和不盡職的經理。經理人之間的竟爭能夠約束在職經理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激勵他們為股東的利益服務。

競爭性的勞動力市場可以激勵經營者改善管理、提高公共企業的經營業績,充分發揮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桂,給予勞動者全面發展和潛能發揮的空間,留住人才。

由于公共企業大都是壟斷企業,產品市場通過替代產品供應商對企業施加壓力來實現的。

控制權市場主要是指通過收購兼并、資產重組等方式獲取公司控制權從而實施對公司的資產重組或董事會、經理層的改組變換,它是一個重要的外部激勵和約束因素。

(三)外部治理結構與外部機制的互動

與公共企業內部治理相對應,公共企業的外部治理機制也是通過其外部治理結構發生作用的。但是由于我國公共企業外部治理結構的種種缺陷,導致了其外部治理機制很難發揮作用。第一,流通股在公共企業上市公司總股本中所占比例有限,不流通的國家股粕法人股又高度集中,因此很難通過在二級市場購買流通殷獲得公司的控制權,收購和權爭奪沒有真正約束經理層。所以公共企業的控制權市場也難以形成。第二、我國目前的經理市場還十分落后,沒有有效地聘選機制,甚至沒有形成嚴格富有進取心、具備高素質的經理階層。這就導致了缺乏有效的經理人才市場。第三,作為大債權人的銀行由子受到種種限制,對公共企業實施的外部監控作用較小。而由于我國證券市場以散戶為主,新興市場不規范,機構投資者作用很有限。債權人對公司實施的監控作用小,機構投資者缺乏。這些就使通過資本市場對公共企業實行外部監督變得很難實現。最后,由于目前我國公共企業上市公司大股東、管理人員和董事的法律責任機制十分不健全,違規的私人成本很低。一旦出現大股東、管理人員和董事違規和違反公司章程的行為,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處罰不足以起到警戒作用,特別是對股東的民事賠償力度坯遠遠不夠。而新聞輿論和社會公眾在監督過程中常常處于被抑制狀態,這種情況無疑不利于公司外部監督機制發揮作用。這樣就出現了缺乏良好的法律責任機制,新聞輿論和社會公眾監督力量不足的困境。

五、我國公共企業公司治理的法治構架

(一)立法例、原則與路徑

1.立法例

對公共企業公司治理立法,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有三種做法。第一種是制訂統一的專門法律。如澳大利亞1994年頒布的《聯邦公營企業法》,該法將這類企業定義為政府擁有資本金、為了公眾的利益依據政府法令或有關條令設立的具有壟斷性質的企業,并通過嚴密的報告制度、審批公營企業發展計劃、委派公營企業管理人員并規范其行為、嚴格的財務管理和審計制度等對這類企業實行有別于其他企業的特別規范。第二種是“一對一”的立法。如日本對103個國有企業特殊法人分別制訂103個特殊法進行個別規范。第三種是特殊行業立法。這種做法在英美法系國家比較普遍。如美國在1976年至1982年先后頒布了《鐵路復興與鐵路管制改革法》、《航空貨運放松管制法》、《航空客運放松管制法》、《汽車運輸法》、《鐵路法》和《公共汽車管理改革法》等一系列法案,對美國的交通運輸產業的政府管制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1989年,英國在自來水產業制定《自來水法》,該法不僅規定了建立“自來水服務管制辦公室”,還建立了“國家注河管理局”,各自從不同方面對自來水產業實施管制。

2.立法原則

由于公共企業具有雙重性的特點,即公共性和企業性,在立法中應堅持以下四個基本原則:

第一,利益相關者治理企業原則:公共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如職工、債權人、具有壟斷性的公共產品的用戶、廣大納稅人等基于個體的利益要求,會更關心公共企業的經營狀況,他們比股東更真切的希望企業能維持正常的良好的經營。如果能讓利益相關者參與到公司治理中來,將更有利干預和監督經營者,防止權力濫用并失去監督,實現公共企業的良性發展。從這個角度來看,利益相關者治理企業原則是公共企業治理的應然選擇。

第二,監督原則:公共企業承擔著眾多的社會公益功能,必須對其實施有效的監管,公共企業的各利益相關人共同參與,可建立起統一高效的監管體系。具體途徑包括政府的監督,監事會的監督和社會的監督等。

第三,司法保護原則:眾多利益相關者作用的發揮很多時候受制子政府。所以要更好地規制公共企業,除了貫徹利益相關者治理企業原則和監督原則外,更重要的是通過司法保護利益相關者權益來實現對公共企業治理的監督。

第四,規制程序的透明和公開原則:“法律的含義是解決社會上不同利益集團的沖突,因而反映在立法程序上應是兼聽各方面的意見。在很多國家,法律由最高立法機構制定,法規及法規以下的行政規章雖然由行政機關制定,但制定的過程都采用公開的聽證程序,給管制相關人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以盡量避免管制政策的不公正。因此,在規則的制定過程中保證廣泛的公眾參與,能夠使各方面利益在立法中得以充分體現。特別是由于涉及廣泛的公共利益,公共企業的有關立法的制定過程更需要充分的公眾參與。在規則的實施過程中,完善的公眾參與能夠使各有關當事方在信息交流的過程中充分表明自己利益需求,同時理解其他各方的各種困難和理由。這樣能減少規制政策實施過程中的利益摩擦,確保規制政策的順利實施和公共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正常進行。這些目標的實現都仰賴于一個透明和公開的規制程序的建立,而這種程序必須要由明確和穩定的立法來確定。這是法律對政府經濟行為進行有效控制的重要方式。

3.路徑

建立和完善公共企業立法體系,具體包括一下三點:

第一,制定統一的《公共企業法》我國目前對于公共企業并無一部專門法律進行規制,對公共企業的治理大部分沿用《公司法》。然而,由于公共企業投資主體、經營行業以及社會責任的特殊性,注定了它有別于一般商事公司,因此不應將其與一般商事公司放在同一部私法性質的《公司法》中來規范,而應當對其另行立法。從我國現狀來看,公共企業數目較多,對其分別立法成本過高,因此,規制公共企業可以考慮制定統一的《公共企業法》。

第二,完善競爭法,突出競爭法的重要地位,確保公共企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可普遍獲得性和其他市場主體之公平利用。在這一點上,國外立法已有較為完善的規制,其核心思想便是:抑制強者,容忍和保護弱者,給擁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強加特殊的義務,以保護有效競爭和公共利益。因此,競爭法在公共企業的規制中需將這些歧視性的和強迫性的產品和服務的提供方式確認為非法,既授以消費者以私法救濟的權利,同時應設立相應的競爭法的實施機構予以公法上的救濟。

第三,完善特殊行業立法,確定政府作為公共企業的規制主體的法律地位,明確其規制目標和規制方式fuel。大量特殊行業立法是我國現行公共企業立法的主要形式。雖然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比如在立法的層次參差不齊,行政法規多于基本法律,同時在具體的立法內容安排方面也存在欠缺。但是,特殊行業立法在公共企業規制的立法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仍不容忽視。

(二)監管與執法

OECD的經驗證明,一個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是公共企業有效發展的先決條件。在對公共企業的監管與執法問題上,國外的很多經驗是值得我們借鑒的。

在法國,國家對公共企業的監督是全方位的,包括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和議會監督等多種方式及類型。其中的行政監督是由政府實施的監督,包括財政監督、技術監督和專門目標監督等具體形式,主要通過經濟和財政部、技術主管部門和各種專門委員會實施,以事前監督為主。司法監督即審計監督,由審計院負責,是對公共企業經營結果的稽核、檢查和評估,故在法國又稱之為事后監督。議會監督是由議會對公共企業所實施的一種監督,其監督的內容與途徑包括審核和表決企業財務預算任命報告員,負責關注和評價公共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成立調查或監督委員會,負責收集或檢查公共企業某個方面的情況事實聽取有關部門對公共企業經營活動所作出的說明或匯報,等等。

在新加坡,政府對公共企業的監控主要是通過對董事會及主要經理人員的任命來實施。董事會的職責是制定大的長期戰略方針,挑選管理人員,對下屬子公司的經營活動負有監督管理以保證資產增值的責任,若其職責不能有效履行,則會被政府罷免。公共企業還要定期向財政部報送財務報表,使財政部隨時了解公共企業的經營狀況。政府作為所有者或控股者,也可以隨時對公共企業進行檢查固。

依法治理公共企業是發達國家的共同特征。從我國公共企業治理現狀來看,強化法制是當務之急。借鑒國際經驗,結合中國國情,既制定對治理結構有強制性的法律規定,又制定與市場環境變化相適應的、具有非約束性和靈活性的公司治理原則。

(三)利益救濟機制

傳統的民法理論將的民事權利救濟方式分為自力救濟與公力救濟兩種。在現代文明社會,訴訟制度是公力救濟的最有效手段已得到了公眾的普遍認同。在公共企業治理中,對各種利益的救濟主要也是通過訴訟實現的。

公共企業出現任何狀況,都會對利益相關者造成最直接的影響。文章認為,應建立以利益相關者訴訟制度為核心的利益救濟機制,最大限度地擴大訴訟主體范圍,按照各訴訟主體與企業利益的相關度不同建立起相應的訴訟制度。包括:股東訴訟制度;職工、債權人、壟斷企業用戶等為主體的第三方訴訟制度;納稅人訴訟制度。

1.建立股東訴訟制度。公共企業由中央和(或)地方各級行政性國家投資機構投資,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明確規定了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以出資人身份對公共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故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和國有資產投資公司充當股東提起股東派生訴訟是當然選擇。

第2篇:企業處罰制度范文

[關鍵詞]投資性房地產 土地增值稅 股權轉讓 稅收籌劃

隨著金融危機頻現、通貨膨脹預期逐漸加劇,投資性房地產成為企業以賺取租金或資本保值增值的一個重要渠道。在投資前,做好投資性房地產的產權確定,對今后的合理避稅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案例:2000年,A公司持有B公司100%的股權,B公司以銀行存款2000萬元,購買一棟10000平方米的7層寫字樓,B公司的營業范圍為此寫字樓的出租、管理,兼有一些零星的咨詢服務業務。至2010年,該寫字樓的市場公允價值為1.5億元,有C公司愿意以1.5億元購買此物業。由于對房地產市場看跌,B公司決定售出該寫字樓。

從不同的產權角度出售該物業,會有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會涉及到不同的稅種,其稅負也有巨大的差異。

一、僅從B公司角度,出售該寫字樓

2000年,B公司以銀行存款2000萬元,購買一棟10000平方米的7層寫字樓,假定2001年開始提折舊,按照20年計提,無殘值,每年折舊費用100萬元。

2000年購入時,B公司分錄:

借:固定資產――S大廈 2000

貸:銀行存款 2000

根據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因此,將該物業在固定資產中進行重分類。

借:投資性房地產2000

貸:固定資產――S大廈 2000

投資性房地產可以采用成本模式計量,也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為了表述簡便,我們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建筑物的后續計量,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

2001-2009年每年折舊分錄:

借:營業成本 100

貸:累計折舊100

假設,2010年初,以B公司名義出售該寫字樓,銷售價格為1.5億。需要繳納的稅種會涉及到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企業所得稅( 假設無以前年度虧損可以抵免)

營業稅:稅率5%,營業稅為750萬

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按照全國統一稅率記):稅率10%,稅額為75萬

印花稅:稅率萬分之五,稅額為7.5萬

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指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根據此案例情況,扣除項目=購買原價及當時稅費2000萬元+以上各種稅金750+75+7.5萬元=2832.5萬元

銷售額1.5億元,增值額已遠遠超過扣除項目的200%。為此,按照超率累進稅率計算選擇最高檔。

土地增值稅=(15000-2832.5)*60%-2832.5*35%=6309.1萬元

B公司的會計分錄為:

1.相關稅費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 7141.6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750

―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75

―土地增值稅 6309.1

―印花稅7.5

2.資產轉讓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C公司 15000

累計折舊 900(2010年折舊忽略不計)

貸:投資性房地產2000

營業外收入13900

3.此項交易給B公司帶來的凈收益

稅前收益為營業外收入-繳納的稅費=13900-7141.6=6758.4萬元

所得稅后凈收益為6758.4*(1-25%)=5068.8萬元

4.此項交易給A公司帶來的凈收益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投資企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本準則規定的成本法核算。

假設2000年,A公司對B公司的投資為20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2000

貸:銀行存款 2000

假設寫字樓出售后,B公司全部利潤以現金形式劃入A公司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5068.8

貸:投資收益5068.8

根據企業所得稅相關規定,此項投資收益可不必再繳納所得稅,因此,A公司的凈收益5068.8萬元。

我們可以看到,由于國家對房地產價格的稅收調控目前主要體現在土地增值稅上,因此,B公司銷售寫字樓的收益大部分都用來繳納了土地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稅收,盡管稅前利潤有1.39億,但稅后凈利只有5000多萬元。所以,以產權轉讓的方式轉讓房地產,不正面觸及國家的房地產交易稅收,將是合理避稅的有效手段。

二、從A公司轉讓B公司股權的角度,轉讓寫字樓

B公司是A公司的全資子公司,B公司的主要資產就是這棟寫字樓,主要業務也是圍繞這棟寫字樓來開展的出租、物業管理工作。為此,C公司如果想得到這棟寫字樓,既可以從B手中直接購買,又可以通過A公司購得B公司100%股權,從而取得寫字樓的所有權。

B公司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簡表

寫字樓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異為15000-(2000-900)=13900萬元

B公司的公允價值因此也可以調增13900萬元,B公司的公允價值為1.64億元。

假設C公司以1.64億元的價格收購B公司,A公司需要繳納的稅費、分錄如下:

A公司需要交的稅費:印花稅(稅率萬分之五)和企業所得稅(稅率25%)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8.2

貸:應交稅費―印花稅8.2

A公司出售B公司股權的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C公司 164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2000

營業外收入14400

A公司的凈收益:

A公司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14400-8.2=14391.8萬元

A公司所得稅后凈收益=14391.8*(1-25%)=10793.85萬元

三、兩種運作方法的比較

方案一、B公司將寫字樓以1.5億元賣給C公司;

方案二、A公司將B公司100%股權,以1.64億元價格賣給C公司。

(一)公司A公司角度看

毋庸置疑,肯定是通過出售B公司股權的方法轉讓寫字樓,使得A公司的凈收益大,其凈收益為10793.85萬元,遠遠高于以B公司名義出售寫字樓的凈收益。其差異高達5000萬元。

(二)從購買方C公司的角度看

從B公司手里直接買入寫字樓,出資1.5億元;從A公司購買B公司100%股權,間接控制寫字樓,出資1.64億元。表面上看起來,C公司肯定是要選擇方案一的,實際上,選擇方案二,對C公司來說是利弊兼有,甚至可以說是利大于弊。

1. 買價高,占用資金量大

表面上是這樣,但是,通過我們對A公司的利益分析,A公司會明顯偏好方案二,這樣,C公司變有了很大的議價空間,這個空間高達5000萬元。這無疑對C公司來說是重大利好。

2. 收購B公司股權,可能存在極大的不確定風險

在C公司對B公司的并購中,可能存在的風險主要是資產不實風險,由于并購雙方信息不對稱,可能給C公司帶來潛在的風險。C公司可以通過請權威中介機構審計B公司賬目、將即將收購消息對外公布等方式,盡量將風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這是采用方案二的最大缺陷。

3.產權結構延續,同樣利于將來C公司將寫字樓轉讓

C公司采取方案二的方式將收購了B公司股權,使A公司的收益達到了最大化,同樣,將來,一旦房產大幅增值,C公司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獲利。

四、建議

對于投資性房地產,公司最好將每一個投資性房地產單獨注冊一個子公司,這樣,便于對投資性房地產獨立經營運作,獨立核算,尤其對今后的處置時合理避稅產生有利的影響。由單獨的房地產轉讓變成100%子公司股權轉讓,對企業節稅作用很大。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2006――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經濟科出版社,2006;2

[2]劉文歡.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分析,《財會通訊(學術版)》,2007.11

第3篇:企業處罰制度范文

【關鍵詞】環境責任險 國際經驗 發展方向

引言:世界上許多國家在環境污染責任險方面都有相關的立法。如,美國的《資源保全與恢復法》、德國的《環境責任法》、法國的《法國環境法》、印度的《公共責任保險法》等。我國目前還沒有。在我國,環境污染事件頻繁,但立法方面存在著缺位。借鑒國際經驗,我們應該著手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污染責任險。

一、目前環境污染責任險發展面臨的問題

(一)公司投保的積極性不高。1999年至2008年的十年間,我國發生的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次數總量高達14256次,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達12.56億元,由此引起的賠、罰款總額高達31792.3萬元。相比于如此高頻的事故發生率和高額的損失及賠償,我國的環境責任險投保率卻格外的低。原因可能是費率高,保障范圍太小,賠付率低。

(二)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環境污染責任險方面的法律基本上都是原則性規定,往往是各地區根據自己的實際,出臺一下適合本地的條款,但因這些條款地位太低,沒起到什么作用,沒有形成一個全國上下系統性的法律規定。

(三)保險公司在多數情況下不愿意承保。環境污染處置起來非常麻煩,有時候對環境的影響等十幾年或幾十年才顯現,它的影響是長遠的。保險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環境污染責任險的賠付往往是巨大的,對保險公司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壓力,一個環境責任險的賠付可以使它利潤降低,償付能力不足。保險公司從自身利益考慮有時候不愿意承保。

(四)政府對污染企業的處罰力度不夠。國外政府對環境污染的企業處罰非常重,這一拳頭就會讓污染企業再也不敢這樣做了,起到積極的效果。而在我國,地方政府對污染企業處罰太輕,這些污染環境的企業靠犧牲環境來獲取經濟利益,由于政府處罰力度不夠,即使處罰了,他們也會從中獲得巨大的利益,這樣他們還會排污。

二、環境污染責任險國際經驗

(一)我國環境污染責任險的發展模式。從目前發達國家的環境污染責任險的實踐模式來看,主要有強制責任險和任意責任險。其中,美國、瑞典設立了強制責任保險;法國、英國以任意責任保險為原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實行強制責任保險;德國兼用強制責任保險與財務保證或擔保相結合的制度。從發展趨勢上看,許多國家有加強強制責任保險的趨勢。

(二)我國環境污染責任險發展的模式。在我國,人們對保險的認識還比較膚淺,一般情況下人們是不會自愿購買的。鑒于此,結合我國國情,我們應該這樣發展環境責任險。首先,政府規定,對污染環境嚴重的企業都要強制購買環境污染責任險,如造紙廠、印染廠、鋼鐵廠;對于污染較輕或只有輕微污染,則可以實行自愿購買。通過強制實施,可以提高投保人的保險意識;此外,企業通過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當他們排放出去的污染物對環境和周圍群眾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可以追究事故責任人,保險公司可以替你分擔損失。

(三)我國環境責任保險的承保。商業保險公司作為社會保障的一部分,有責任擔負起保持人民生活水平不被改變,擔負起社會管理重任。我覺得我們應該建立一個環境污染責任險共保組織。具體實施方案這樣;把所有經營該險種的保險公司組織起來,成立一個環境污染責任險共同組織,他們各自去開展業務,承保,從它們所收的保費中按一定比例計提,成立風險準備金,政府每年從財政撥付一部分給準備金,由政府成立專門的機構負責運營,使其增值,以壯大基金池子。如果不夠賠付,再從各保險公司計提再加上政府財政補貼。有的環境污染可能在往后的幾年中出現,國外一般是這樣做的,保險人往往在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單中使用“日落條款”。即保險合同雙方約定自保單失效之日起最長 30 年的時間為被保險人向保險人通知索賠的最長期限的條款。這會給保險人造成巨大經濟壓力。歐洲有些采用期內索賠式,但因為保險期限太短,起不了什么作用。鑒于這些情況,我個人認為可以索賠期限延后一年。

三、針對目前出現的問題,對促進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的幾點建議

第一,想方設法提高公司的投保積極性。保險公司可以加大廣告宣傳,向各家公司說明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好處;保險公司也要適當的拓寬它的承保范圍,適當提高賠付率,正如上文所說,保險公司可以將索賠期延后一年即合同終止后一年之年也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賠付。

第二,完善法律、法規。要想使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到更好的發展,必須完善相關法規,因為它是一個保障。只有了健全的法律,才能很好的規范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市場,使其有序健康的發展。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就是這個意思。

第三,政府要加大處罰力度。從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造成現在這個狀況,當地政府也脫離不了責任,因為他們處罰力度不夠,所以許多排污企業有侍無恐。可能排污企業是當地財政收入的一大來源,但那也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不能不為子孫后代考慮,要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政府加強處罰力度,很可能許多排污企業就轉向保險公司。

第四,保險公司要積極承保。保險公司要承擔起社會管理的重任,勇于承擔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揮在社會中應有的作用。同時,政府為鼓勵保險公司承保,可以給予保險人以政策優惠,如稅收減免。來提高他們的積極性。

參考文獻:

[1]丁智敏.論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建立

[2]詹洪波.王成元.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實施方式的探討

[3]閆艷.如何推行污染責任險

第4篇:企業處罰制度范文

一、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的意義

產品召回作為一個新的名詞,在我國尚未被人們所熟知。近年來,由于國外產品在中國屢次出現問題而被媒體炒作后,“產品召回”逐漸引起了人們的注意。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是指產品的生產商、銷售商、進口商在得知其生產、進口或銷售的產品存在可能引發消費者健康、安全問題的缺陷時,依法向職能部門報告,及時通知消費者,設法從市場上、消費者手中收回缺陷產品,并進行免費修理、更換的制度。我國與產品召回制度相類似的有售后服務制度。與其相比,產品召回的內涵及社會效果具有鮮明的公法色彩,而售后服務是商家為了維護自身的名譽,以合同條款,銷售聲明等形式向廣大消費者作出的承諾,是對正常使用其產品提供的一種保證。

二、我國建立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的價值分析

制度的建立都要有價值需要作為支撐,產品召回制度也不例外。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由于各市場主體利益不一致,受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驅使,就會出現產品質量低劣、不正當競爭、不公平交易行為等現象。同時,缺陷產品也就會出現。這些存在缺陷但還沒有造成實際損害的產品,如果不加以規范,Industrial&ScienceTribune臣圓圓將會使絕大多數誠實經營者、生產者、消費者的利益受損,而且這種損害一旦發生,影響會是大范圍的,甚至對公共安全造成損害。這一性質,使得產品缺陷中的風險分擔問題不可能由交易雙方按照市場經濟一般規則的要求加以約束,必須出現一種新的制度加以補救,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應運而生。具體而言,該制度主要有以下價值需要:

(一)保護消費者權益。在我國現實條件下,由于沒有完善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在一些缺陷產品安全事件發生時,沒有很好的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機制。消費者通常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但是由于我國司法效率不高,維權渠道不暢等原因,使消費者的維權成本過高。法律是正義的表現形式,如果社會不公不能得到法律的解決,法律的正義將難以實現。正如羅爾斯所說“所有的社會基本善、自由和機會,收人、財富及自尊的基礎都應平等地分配,除非對一些或所有社會基本善的一種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把潛在的危險解決在未發生之時,避免了損害擴大化,使消費者的利益得到保護。

(二)提升我國企業技術水平及產品競爭力。現在的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這就迫使許多企業不斷開發出新產品。在這個過程中,有些企業急功近利,生產出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但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在條件不成熟時就提前將產品推人市場。在產品召回制度實行后,這種情況將會得到改善。由于企業生產出缺陷產品要召回,他們就會改進技術,提高自己的生產能力,將隱患問題扼殺在生產過程中,等產品進入市場后已經成為沒有任何安全問題的放心產品。在此期間,企業的技術水平必然得到提高。同時,在產品責任制愈益統一的國際化趨勢下,特別是我國加人WTO后,產品售后的維修、服務、缺陷產品制度等都將構成產品市場的重要競爭因素。建立這樣的產品責任機制符合國際趨勢,有利于樹立我國產品的國際形象,有利于增強我國產品市場競爭力。

三、我國建立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的建議

(一)對我國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完善。

第一,在法律規定上,中國目前與缺陷產品召回制度關系最密切的法規有《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但是這些法規在各自的實踐過程中卻都有各自的缺陷。現階段,制定一部統一的缺陷產品召回法并不合適,我認為應將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納入產品質量法體系當中,在《產品質量法》中新加入一章“缺陷產品召回制度”,主要由執法主體、召回標準、召回程序和法律責任等方面組成。當然,該章節的規定不宜過細,相關規定應由實施細則或司法解釋加以完善。第二,在檢測制度上,目前,大多數的檢測機構都是由企業建立運營的,這難免會影響檢測結果的公正。所以在完善召回程序的基礎上,應建立一個公正中立的檢測機構。在這方面,政府應當作為主導。《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第11條規定:“主管部門應當聘請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并由專家委員會實施對汽車產品缺陷的調查和認定。根據專家委員會的建議,主管部門可以委托國家認可的汽車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實施有關汽車產品缺陷的技術檢測。專家委員會對主管部門負責。”借鑒汽車召回的規定,我國缺陷檢測機構應建立類似于仲裁機構的設置。對缺陷進行檢測的專家委員會應中立于政府機關,其成員實行動態會員制。評定個案的專家委員會組成是從專家庫中針對不同類型產品隨機抽取組合的。

在避免企業利益的同時也最大可能的避免了政府部門的利益,以達到公正效果。第三,在對違反產品召回規定的處罰力度上,通過對《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考察我們可以知道,對違反規定的企業處罰過輕。對于違反產品召回責任的處罰,美國法律規定:如果缺陷是廠商惡意行為、放任行為致害的,還可以加罰懲罰性賠償金。在賠償數額方面,美國一般不封頂。而德國《產品責任法》則明確規定最高限額,人身傷害賠償為1.6億馬克。韓國規定,汽車企業隱瞞缺陷或縮小范圍,經查實可處以2,700萬美元罰款。一項好的法律制度要得到好的實施就必須輔以有效的法律制裁手段。我國對違反產品召·134·回規定行為的處罰過低必定會影響該制度有效發揮作用。所以應加大企業的違法成本,利用巨額的罰款或其他處罰機制對其產生威懾,使其自覺遵守法律規定,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明確政府的地位和作用。

第5篇:企業處罰制度范文

解決了群眾困難提升了政府形象

機關作風建設活動開展以來,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用實實在在的行動,扎實推進作風建設,解決了群眾困難,提升了政府部門形象。

出臺7項承諾,對行政許可受理、審批、發放以及行政處罰的程序進行了規范,共減少收費項目3項,簡化辦事項目5項,改善投資環境舉措1條,并嚴格執行行政許可申報材料一律由市審批辦證中心窗口統一受理。出臺便民利民服務舉措8條,如取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和特種工種操作人員作業證制作工本費,切實減輕了群眾負擔。

加強三級執法隊伍四級監管網絡建設,初步形成“鄉鎮設安監站、村居配安監員、工業經濟較發達的鄉鎮建安全生產執法中隊”的安全生產監管模式。從落實行政執法程序、證據、審理等各項規范制度著手,強化行政執法行為,打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促進了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的平穩。據悉,我市礦山安全監管、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等工作均已獲得國家安監總局肯定。

結合群眾來信來訪、投訴舉報案件辦理,通過跟蹤督查、深化“三見面”制度、建立周報反饋制度等方式,努力維護社會穩定。一次,湖城甘棠橋小區居民來信,反映某燃氣公司在該小區鋪設燃氣管道時設置的燃氣管道控制柜不符合安全標準,存在安全隱患。接到來信后,市安監局領導積極會同相關部門,督促該公司進行安全規范確認,及時將設置不符合安全規范的燃氣柜拆除,保障了居民安全。

第6篇:企業處罰制度范文

為切實加強鎮村環境衛生管理,徹底清除農村生活垃圾,努力消除臟亂差現象,不斷提升全鎮人居環境質量和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一、宣傳教育,轉變觀念。

1、各村委會要搞好本村環境衛生宣傳,充分發揮黑板報、宣傳欄、遠程教育等陣地作用,宣傳有關政策和衛生知識,努力提高群眾的衛生意識。

2、各村要經常組織發動群眾搞好區域內的衛生及家庭衛生,堅持門前三包責任制度,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并組織老黨員、老干部進行義務監督巡邏。

二、明確制度,抓好落實。

(一)清潔制度。各村要調整配足清掃保潔人員,劃分區域,包干到人,明確清掃、保潔地段和內容,做好清掃和保潔工作。為進一步做好環境衛生整治工作,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將原來周一、周三、周五清潔日調整為每日清潔,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打掃衛生時另行通知,清潔日具體時間為早上7點至9點,駐村干部和村干部要做好督促和考勤。

(二)牲畜管理。各村要督促村民管好自家牲畜,實行圈養,防止其到處亂跑,影響村容村貌。如發現一例,對其飼養農戶處以200元罰款。

(三)工作標準。具體要求各村做到村道、河道、公路及周邊無裸露垃圾和亂堆亂放,公共場所及垃圾堆放點干凈整潔,田間地頭無地膜垃圾,做到衛生無死角、轄域無垃圾。同時,每周周三、周六為垃圾拉運日,各村配合垃圾清運車清運垃圾收集點垃圾,統一清運到垃圾處理場處理。同時要做好村內綠化、美化管理工作。鎮域各單位、企業要做好本單位或企業周邊的生活及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確保環境衛生整潔。鎮環境衛生整治小組要做好隨時抽查整治工作。

三、嚴明獎罰,兌現承諾。

第7篇:企業處罰制度范文

一、外商投資企業違法比例居高不下,處罰力度欠佳

從已公布的數據來看,筆者所在省2008年被吊銷外資企業1175戶,占外商投資企業總數的6.3%,受處罰企業占實際違法企業總數約7成。其違法原因,基本上是企業出資未到位、未年檢、虛假注冊、虛報注冊資本等因素。外商投資企業違法率高而受處罰率低的成因有:

(一)幾部外資法的可操作性較差,某種程度上縱容了企業違法欠資

一是《外資企業法》第9條規定:“外資企業應當在審查批準機關核準的期限內在中國境內投資:逾期不投資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吊銷營業執照。”二是《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30條規定:“外國投資者未能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繳付第一期出資的,外資企業批準證書即自動失效。外資企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不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和繳銷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以上兩法條一是只規定了登記機關可行使吊銷職權,而不是應當行使吊銷職權,登記機關既可作出吊銷處罰決定,亦可不作出吊銷處罰決定:二是未規定登記機關做出處罰決定的期限,登記機關可在企業違法行為出現之日起一個月內作出處罰決定,亦可在一年內甚至更長時間作出處罰決定。假若登記機關未能及時對企業處罰,很難認定登記機關是否行政不作為。迫于地方保護主義的壓力或息事寧人的態度,工商登記機關可能行政不作為,客觀上縱容了企業違法欠資。

(二)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成本過低,易出現虛假注冊企業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設立登記費按注冊資本總額的0.8‰繳納。目前各地方政府招商引資項目以注冊資本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生產型企業為主,按照《條例》規定,注冊一家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至少需交納登記費800元人民幣。2004年起全國大部分地區為促進招商引資工作,降低企業注冊門檻,實施“按實收資本收取登記費”的地方政策。外資企業在設立之時,實收資本基本為零,因此只需暫交50元的登記費。低廉登記費為少數招商部門應付招商任務和虛假注冊公司打開了方便之門。筆者所在市從2004年1月至2007年12月,年均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81.75戶,是2003年的2.27倍。其間因欠資、虛假注冊而被吊銷執照106戶,占新設立總數的32.7%。

(三)利用“分期繳付”政策欠資或虛報注冊資本

同是有限責任公司。內資企業依照《公司法》設立,而外資企業則依照《公司法》和外資“三大法”設立。《公司法》與《外資法》對于注冊資本的繳納有不同的規定,內資企業設立之時依據《公司法》必須至少繳納注冊資本20%,余款必須在兩年內繳付,且登記費一次交清;外資企業則依據《外資法》具有更加寬松的“分期付款”方式,即首期15%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個月內繳付,余款可在2年內繳付,確有困難的經審批機關批準還可延期1年繳付,甚至一延再延。因為有法律法規的便利,企業通過“分期付款”,可以毫無顧慮的虛報注冊資本而不用付出任何代價。一些引資部門為提高招商引資工作業績,默許甚至慫恿企業虛報高額注冊資本。形成外資經濟的“虛火”。所以在外資企業種種“出格”行為中,欠資或虛報注冊資本行為最為普遍。隨著外資總量的快速增長。虛報注冊資本的畸形現象日趨突出,嚴重影響了地方經濟的健康發展。

(四)利用政策落差和人民幣升值造就大量空殼外商投資企業

由于外商投資企業在許多方面具有“超國民待遇”,加之注冊費用低廉。因此。國內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外國公司身份或以國外的親友作為“人頭戶”,注冊一家空殼外商投資企業,再利用內外資企業的政策落差。與內資企業勾結騙取稅款、囤積土地、走私設備等,形成典型的“假外資”。2007年3月國家實行“兩稅并軌”的稅收政策,海關也加強了緝私力度,不法分子發現預期目標不能實現,便逃之夭夭,留下一堆“查無地址”的空殼企業。同時,一些國外投機者趁著人民幣升值的機會,披著外商的“外衣”注冊空殼公司從事“熱錢”活動。至2008年底涌入我國“熱錢”數量達到最高峰,其進出的渠道之一就是注冊空殼外資企業,這類企業的違法行為隱蔽性大、取證難、查處難,極大地損害了國家利益,危及國家經濟安全。

(五)外資企業因其特殊地位,易成為工商監管的“盲醫”

相當部分外商投資企業是當地政府的引資項目。或者是重點企業,政府實行掛牌保護,給予特殊照顧。除了專項檢查以外,日常巡查都必須先報經政府分管領導批準。否則可能被扣上“破壞投資環境”的帽子,以致造成“門難進、臉難看”的尷尬境地。因此基層工商所亦對外資企業另眼相看。普遍存在一種“管不了”或“不屬于我們管”的態度,對外資企業的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市場退出等動態行為無法做到有效跟蹤監管,外資企業也就逐漸成為一些基層工商所的監管“盲區”。

二、進一步完善立法,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守法經營的幾點建議

大量外資企業違法違規,不僅造成我國外資經濟的虛假繁榮,給國家下達宏觀調控政策造成偏差,也對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形成挑戰。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已出現局部資本過剩、外匯儲備過大的狀況。為進一步引導規范外資經濟健康穩定發展,必須進一步完善外資監管制度。

(一)合并內外資企業登記制度,統一優惠政策

我國對內外資企業實行不同的公司登記制度,這種做法在改革開放初期,為我國經濟發展吸引到了大量寶貴外資,進而促進了整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但是。經濟全球化以及WTO規則要求每個經濟主體處在同一起跑線上,如果繼續對外資實行“超國民待遇”,實際是對內資企業的“逆向歧視”,其負面效應越來越明顯,合并內外資企業登記制度是順應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因此,建議整合《公司法》和外資“三大法”的關系,可由外資“三大法”依據WTO規則先行規范外資市場準入,其余則依照《公司法》,實行內外資統一登記標準,廢除“超國民待遇”政策,還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一個公平的競爭舞臺。同時。對部分操作性不強的法條進行修改,消除漏洞。此外。地方政府招商引

資時不應一味地引進外資,相比之下,當前一些境內資本的實力和可控性都比境外資本強,因此,招商引資的范圍也可向境內資本延伸。地方政府在制定優惠政策時亦應當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并保持優惠內外一致。

(二)加強對外資企業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企業不按期出資、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不僅制約了企業的自身發展,也妨礙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違背了我國吸引外資的初衷。外資企業作為我國企業形式中的一種,它既是外資企業。同時也是有限責任公司:既受外資企業法律法規的調整,也受具有普適性的公司法的調整。公司制外資企業的虛報注冊資本及虛假出資行為侵犯了公司登記管理制度,不僅應當承擔行政責任,還應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3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第3節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明確規定了虛報注冊資本和虛假出資的刑事責任。登記機關應當充分利用企業年度年檢的契機,嚴格審查企業是否存在上述違法問題。在查處上述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其行為達到刑事追溯標準的,應當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維護國家法律的嚴肅性。

(三)調整當前的登記管理制度,限制出資不足企業的部分民事行為能力

按照現行外資企業認繳注冊資本制度,首期注冊資本的出資期限為3個月。如果這期間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于企業的合約相關對象就具有較大交易風險。對此,我們可以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做一些變通。比如,僅給予3個月的經營期限,經營范圍欄加注“籌備”字樣,使其在首期注冊資本未到資之前,只能從事相關的籌備工作。只有在注冊資本驗資并辦理變更登記后,方能取得生產經營資格。這樣既可減少交易風險,也可督促企業及時出資。

(四)完善出資責任制度,引入股東失權機制

雖然《公司法》規定出資不實的股東應當對已出資的股東和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但實踐中已出資股東的權利難以得到保護。比如某股東擁有公司最高比例股權,但該大股東出資未到位,卻依據公司章程,行使公司控制權,使得誠實信用投資方的權益得不到保護。因此,在出資責任體系中應當賦予公司更多的救濟手段。比如將“以實際出資到位為先決條件獲得公司決策權,出資未到位即失去權利”作為公司章程的必備條款。

(五)完善登記法律法規,明確工商職能

增強幾部《外資法》的可操作性,將地方保護主義和行政機關不作為的幾率降到最低。一是將《外資企業法》第9條規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吊銷營業執照”修改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吊銷營業執照”;二是在《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30條補充工商機關作出吊銷營業執照處罰決定的期限,消除工商機關行政不作為現象,及時凈化市場,并產生法律威懾力。

第8篇:企業處罰制度范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改革和強化非煤礦山行業監管工作的實際出發,將安全管理、市場管理和稅費征繳管理有機結合,改進稅費征繳方式,強化依法監管措施,優化政府服務職能,促進非煤礦山行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總體目標和原則

(一)總體目標

通過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全面有序征繳非煤礦產品稅費,確保非煤礦產品稅費不流失、應收盡收,促進非煤礦產品有序開采、有序加工、有序經銷,打造礦產業良好的發展環境。

(二)實施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通過稅費征繳方式的改革,有效解決安全投入欠賬較多、監管力量配備不足和技術裝備短缺落后等問題,促進非煤礦山安全基礎建設,全面提升安全監管水平。

堅持依法監管的原則。通過稅費征繳方式的改革,嚴格按照國家、自治區、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實施環境保護、整合礦產資源、治理安全隱患、規范稅費征繳。

堅持優化服務的原則。通過稅費征繳方式的改革,將過去實行的“定額估算、分散征繳”方式,改為“設站管理、集中征繳”,并對非煤礦山行業的安全、生產、銷售、稅費征繳實施一體化管理,將部門的單純監管轉變為服務式監管,進一步優化政府對企業的服務功效。

堅持優化財政收入結構的原則。通過稅費征繳方式的改革,進一步優化財政收入結構,提高地方財政收入比重,壯大地方政府對企業的扶持力量。

堅持“三個統一”的原則。通過稅費征繳方式的改革,進一步協調企業利益關系,疏通市場供求渠道,增強企業競爭能力,均衡企業稅費負擔,規范企業經營行為,達到統一市場管理、統一稅費標準和統一票證核算的目標。

堅持資源保護合理開發利用原則。通過稅費征繳方式的改革,進一步提高企業自覺保護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的積極性,有效防止無證開采、盲目開采、違規開采行為。

三、實施對象

全區未納入集中征繳稅費的非煤礦山企業。主要礦種:石灰石、鐵礦石、硅石、石英石、高嶺土、砂石粘土、石膏等。

四、實施措施

(一)機構設置

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建并管理區非煤礦山管理站。管理站下設辦公室、安全監管股、規費征繳股、財務股、稽查隊,規費征繳先期設立10個征費站。

(二)非煤礦山管理站內設機構的職責分工

辦公室:負責站內的政務、事務、財務和后勤保障工作;

安全監管股: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以及組織、協調、指導、服務;

規費征收股:負責按照“一票制”的方式,按規定向企業發放票據;向下設的各征費站分發補差票據并對各站點進行管理,辦理結算和清繳手續;根據各企業所在位置進行分組,對未納入征費站監管的企業進行產量和銷量核算,并根據核算結果向這些企業開展征費業務。

財務股:負責非煤礦山管理站內部帳目,從上級部門領取票據以及向各業務部門分發票據。

稽查隊:負責規費稽查,以固定和流動相結合的方式負責對非煤礦產品銷售數量的核查,監督查處偷逃規費行為。

征費站:負責在各自站點按規定開展征費業務。

(三)非煤礦山管理站主要職能:一是負責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技術標準在管轄范圍內的宣傳貫徹;二是配合協調非煤礦山行業的市場管理、經營秩序整頓、采礦秩序整頓、環境污染治理、資源整合和開發利用;三是負責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四是配合有關部門對非煤礦山企業實施行政管理,為政府指導企業提供決策依據;五是協調非煤礦山企業外部關系,具體負責政府對企業的指導服務。

五、具體工作方法

非煤礦山管理站采用設站征費與核查定額征費相結合方式。

(一)將盡可能多的企業納入站點征費范圍內,因地理位置和交通因素確實無法納入站點征費范圍的由規費征收股負責,對企業進行定額征費。定額征費的方法采取企業自己申報和到企業核算相結合的方法,核準企業的產量和外銷量,然后對該企業實行定額征費。實行定額征費的企業在運輸非煤礦山產品時須隨車攜帶由區安監局出具的銷售證明書,以備查驗。區內合法非煤礦山企業要向非煤礦山管理站申領“銷售證明書”,作為礦產品運輸依據。核算的定額將根據市場情況和企業經營狀況不定期進行調整,企業需要調整的也可以向非煤礦管理站規費征收股提出申請,征費股對提出申請的企業進行重新核算后作出調整決定并上報非煤礦山管理站領導班子批準。

(二)納入征費站范圍企業的征費辦法

非煤礦山管理站對所有規費征繳項目均通過“一票制”的方式核準數量。由區財政部門統一監制或印制票據;非煤礦山管理站按照票面數量和收費標準將票據發放給符合管理要求的企業,并向各稽查分站分發補差票據;凡達不到安全生產基礎條件、未按有關規定實施環境治理、資源整合、技術改造的企業,不予發放票據,其產品不準銷售或向外拉運;達到管理要求的企業,按照實際發貨量計算,向產品購買方或使用方出具票據后,由稽查分站復磅、驗票,對復磅后發現數量不足的,由稽查分站當即予以補差。

(三)對企業交費的監管

非煤礦山管理站稽查隊對納入征費范圍的非煤礦山企業的交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對未納入征費站的定額交費企業主要是對企業的銷售發票進行核查,并在我市通往市外的主要公路上進行巡查。企業在向非煤礦山征費站申報外銷時,必須如實申報,不得弄虛作假或隱瞞不報。企業運往市以外的運輸車輛必須隨車攜帶該企業的外銷證明和銷售發票。稽查隊在對企業進行發票核查或公路巡查時,一經發現違規行為將對該企業進行銷售收入1—3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停銷產品3個月,直至上報區人民政府對該企業處以責令停產的處罰,并通知公安部門停發火工品。在公路巡查中若發現無企業證明的運輸車輛,即行暫扣并對委托該車輛運輸的非煤礦山企業進行處罰。

2、對納入征費站征費的企業主要通過各征費站進行監督。企業的運輸車輛必須隨車攜帶外銷證明書。銷往市內的必須出具銷售企業的發票或相關證明,持有外銷證明書的車輛各征費站通過對運輸產品的稱量,防止企業少開多拉等行為。發現超出銷售證明書所載的噸位的,現場補齊差價后放行,非煤礦山管理站稽查隊發現跑車或偷逃規費等違規行為,除對稽查分站當班業務人員追究責任,按規定實施處罰外,還將對發貨企業酌情予以銷售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將停銷產品3個月,直至上報區人民政府對該企業處以責令停產的處罰,并通知公安部門停發火工品。對不按規定接受驗票計重、不服從管理、聚眾鬧事,人為損壞監控系統、計量設備和辦公用具,或侮辱、誹謗、毆打征管人員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稽查隊將對納入征費站的企業進行核查,從源頭上監管企業的銷售行為。

3、對非煤礦山管理站工作人員的管理。非煤礦山管理站制定嚴格完善的管理制度,一經發現貪贓枉法、的工作人員將依據制度作出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報區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六、稅費征收部門、項目、依據及標準

(一)收取稅費部門、項目、標準

1、國家稅務局

項目:增值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標準:銷售收入的6%。

2、地方稅務局

項目:資源稅、所得稅、水利建設基金、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暫行條例》、《自治區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自治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國務院《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

標準:

A.資源稅:砂石:3元/立方米;磚瓦粘土:3元/立方米;硅石:3元/噸;石灰石:1元/噸;鐵礦石9.9元/噸。

B.所得稅、水利建設基金:

上述礦產品全部按銷售價格的2%計算征收所得稅;按銷售價格的0.1%計算征收水利建設基金。

C.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城建稅按應納增值稅的5%計算征收;教育費附加按應納增值稅的3%計算征收;地方教育費附加按應納增值稅的1%計算征收。

D.印花稅:

銷售收入和購進金額的80%合并計算按0.03征收印花稅。

3、國土資源局

項目:礦山資源補償費。

依據:《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

標準:產值的2%。

4、水務局

項目:水土流失防治費。

依據:《自治區水土流失防治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標準:產值的5%-10%。

5、環保局

項目:排污費。

依據:國務院《排污費征收管理辦法》。

標準:每年由市環保局統一核定費用。

6、林業局

項目:育林基金。

依據:《自治區地方煤礦造林費用提取及使用管理辦法》。

標準:每噸0.1元。

7、殘聯

項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依據:《自治區地方稅務機關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辦法》。

標準: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上年末在職職工總人數×1.5%-單位已安置殘疾人數)×單位所在地統計部門公布的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額(保留兩位小數)。

8、林技站

項目:草原養護費。

依據:《自治區草原養護費征收管理辦法》。

標準:每立方米2元。

(二)按礦種分類核定的境內銷售礦產品稅費征收參考標準

根據我區目前尚未納入集中征繳稅費的非煤礦山企業經營狀況,以及近期市場運營情況,對部分非煤礦產品暫定下列征收參考標準,隨著物價和政策變動將及時對征收項目和標準作出調整。

1、鐵礦石44.23元/噸。其中:國稅15元/噸、地稅11.63元/噸、資源補償費4元/噸、排污費3元/噸、水土流失防治費8元/噸、育林基金0.1元/噸、草原養護費2元/噸、殘疾人就業保障金0.5元/噸。

2、磁鐵礦料24.653元/噸。其中:國稅7.2元/噸、地稅6.453元/噸、資源補償費2.4元/噸、排污費1.5元/噸、水土流失防治費6元/噸、育林基金0.1元/噸、草原養護費0.5元/噸、殘疾人就業保障金0.5元/噸。

3、石灰石(不含石灰銷售額中的其它工廠成本)8.222元/噸。其中:國稅1.8元/噸、地稅1.822元/噸、資源補償費0.6元/噸、排污費1.5元/噸、水土流失防治費2元/噸、育林基金0.1元/噸、草原養護費0.3元/噸、殘疾人就業保障金0.1元/噸。

4、石英石12.286元/噸。其中:國稅2.4元/噸、地稅4.086元/噸、資源補償費0.8元/噸、排污費1.5元/噸、水土流失防治費3元/噸、育林資金0.1元/噸、草原養護費0.3元/噸、殘疾人就業保障金0.1元/噸。

5、高嶺土16.046元/噸。其中:國稅3.9元/噸、地稅4.746元/噸、資源補償費1.3元/噸、排污費1.5元/噸、水土流失防治費4元/噸、育林基金0.1元/噸、草原養護費0.3元/噸、殘疾人就業保障金0.2元/噸。

第9篇:企業處罰制度范文

[關鍵詞]負外部性;排污權;管制

[中圖分類號]F2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283(2012)01-0102-03

一、排污權的經濟學理論及研究現狀

(一)關于排污問題的經濟學理論

不負責任的排污行為存在著嚴重的負外部性,而這種負外部性雖然給排污者以外的企業、個人及環境帶來了不可估量的危害,但是對于排污者來說,這是在短期內實現污染治理成本的最小化,同時有利于實現短期生產利益最大化的捷徑。經濟學針對外部性問題提出了以下幾方面的理論:

1.管制

薩米爾森認為,管制是政府以命令的方式改變或控制企業的經營活動而頒布的規章或法律,以控制企業的價格、銷售或生產決策。管制作為經濟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同時兼具合理性和不足。作為市場的替代,政府在發揮資源配置作用的時候,一方面會產生額外成本;另一方面,作為一項制度,它可以促使外部性問題的內部化。由于管制具有強制性,它的優點是對被管制方具有一定的威懾力,可以比較有效地抑制負外部性問題的發生。它的不足是作為政府干預經濟的行為,對于“適度”干預的掌控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2.庇古稅

英國經濟學家庇古認為要想克服外部性問題,實現環境外部不經濟性的內部化,需要通過政府管制之外的方法進行干預,來糾正市場失效。通過對污染者征稅,用稅收來解決環境的外部性。但是,利用庇古稅解決外部性問題時也存在幾點不足:首先,作為激勵性質的收費制度,由于稅率一般是固定的,經常低于治污的邊際成本,難以控制社會整體的排污總量。其次,作為政府實施的稅收制度,缺乏監督必然會導致政府尋租機率的增加。但是庇古稅作為排污權交易制度完善之前的環境治理手段,其作用是不可忽視的。

3.排污權

1968年,美國學者戴爾斯(J.H.Dales)排污權的交易思想提出,使排污權的環境外部性問題研究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排污權的最大特點是能夠比較好地控制排污總量避免超過環境自我更新的最大負荷。目前該問題研究的重點主要集中在排污權的初始分配,如何設立交易市場進行交易,以及如何通過交易市場使得整個污染控制達到成本最小化三個方面。

按照科斯定理,排污的外部性通過排污權交易制度,即以市場為基礎,通過買賣排污權,使得出讓方通過出售剩余排污權而獲得經濟回報,實現對于有利于環境的外部經濟性的補償,從而實現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優狀態。問題的關鍵是因為交易費用的存在,不同的權利界定和分配則會帶來不同效益的資源配置,所以產權制度的設置是優化資源配置的基礎。

雖然經濟學家更傾向于具有“激勵”特征的后兩者作為治理污染的主要方法,但是經濟“激勵”方法的實施,必須有強有力的管制措施支撐。

(二)研究現狀

二戰以后隨著世界經濟的快速復蘇,主流經濟學開始逐漸從強調政府主導的經濟模式向強調市場主導的放任自由模式傾斜。針對經濟外部性的理論也由政府主導的“管制”理論向激勵性質的庇古稅和市場主導的排污權理論方向發展,社會的著眼點基本上都聚焦到排污權的實施和交易市場的構建方面。

國內學者針對排污權的初始分配和分配方式問題,高鑫(2010)提出了排污權人均分配的觀點,并對其優越性進行了論證。鄒偉進(2009)在遵循免費分配與有償分配相結合才能體現環境資源的價值基礎上,提出了累進性價格機制。從而使得排污權的價格下降幅度低于治理污染的邊際成本下降的幅度,以刺激鼓勵企業進行污染投資。

而關于排污權交易市場機制建設方面,王小軍(2008)通過對美國排污權交易制度建設和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的研究,從排污權發放的總量控制、交易費用和排污權交易成本這三方面,對我國相關制度建設提出了建議。甄杰(2009)等從認識排污權的實質,完善交易市場和強化政府作用三個方面對如何構建交易市場做了研究。蔡翡燕(2010)以嘉興市的排污權交易為研究對象,針對排污權交易市場的經營問題提出了排污權供求平衡和尋租這兩大問題。

綜上,國內現有研究存在兩點不足:首先,過于專注于排污權的相關理論,而忽略了經濟學對于負外部性問題的相關理論和經驗。其次,對于排污權市場化在我國多城市試點卻難以推廣的根源問題缺乏深入的研究。所以要想有效地、有針對性地解決目前我國排污權推廣中存在的問題,就必須針對排污權沒有順利推廣的根源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研究。

二、排污權市場化難以推廣的主要問題以及根源分析

(一)企業方面

1.缺乏嚴格管制措施的環境下,企業有維持原狀的意愿

到目前為止,各種排污權制度的嘗試,都是在缺乏嚴格“管制”制度的前提下進行的。在排污治理責任和收益不確定的情況下,且此前逃避排污治理責任的結果是大多數企業從中獲益,于是企業都存有逃避責任的潛在沖動。對于缺乏嚴格排污管制的情況,可以構建如下模型來說明(見表1):

假設企業處理排污問題的獲利為X萬元,完全按照要求治理排污并合格的費用是1000萬元,這時不會受到任何處罰,企業不會因為治理污染增加收益,也就是說虧損1000萬元。在原有技術條件下,由于偷工減料的治理污染會產生“治理不合格”的情況,此時企業受到0~500萬元的處罰,再加上治理污染花費的0~1000萬元的費用,企業的損失在0~1500萬元之間。“不治理污染”可節約治理費用1000萬元,政府相關機構將治理額度定在0~500萬元時,企業將獲利500萬~1000萬元,如果“不治理污染”也不被處罰的企業獲利則是1000萬元。由于缺乏嚴格的管制措施,停業整頓類的處罰大多效果甚微,這里予以忽略。

顯然,企業“不治理污染”比“治理污染”時的各種情況下獲利都大,因此企業缺乏對污染進行治理的主觀能動性。

出現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就是管制制度中對于污染的處罰力度不夠,“管制”的剛性沒有充分體現出來。即便采取處罰措施,也比主動治理污染的成本要低,不會對排污企業產生足夠的威懾力,造成排污企業寧可被處罰也不愿意主動治理污染。康菲公司在渤海污染海域面積840km2(后來面積進一步擴大),只罰款20萬元人民幣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另一方面,由于大型企事業單位對社會經濟發展的貢獻較大,以及與各級政府之間的密切關系,使得“管制”措施的“剛性”無法體現,對中小企業比較“嚴”,對大型企業的排污大戶反倒比較“松”。再加上相關法規和措施沒有隨社會發展進行必要的更新修訂,造成難以有效地抑制和解決排污問題。由于排污管理不完善,大多數企業有足夠的空間逃避排污責任并從中獲利,因此企業沒有主動參與排污制度建設的意愿。

2.企業對排污權制度的預期較低

排污權的實施要點是希望通過產權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激勵企業主動去采用新技術,達到治理排污的目的。一般來講,企業在沒有確定能夠從排污權的制度當中獲得足夠“收益”預期之前,都不會主動參與到排污權的推廣普及活動中。

在不考慮管制處罰的情況下,排污權交易的激勵主要是通過企業節能減排等排污治理把節約下來的排污權用于交易,從而獲得排污權交易的收益。假設治理排污的費用是1000萬元,治理后企業賣出剩余排污權的最大收益是500萬元,而購買排污權的費用也在500萬元之內(因為排污權的額度是考慮到企業的實際情況設計的,不會大幅度偏離企業正常生產排污量)。而如果治理成功,有剩余的排污權可供交易,則企業的收益是在-1000萬元<X<-500萬元之間。如果治理不合格,則需要購買排放權,企業獲利空間在-1500萬元<X<-500萬元之間。如果不治理則節約1000萬元治理費,同時把拿到手的初始排污權賣掉,則獲利范圍是1000萬元<X<1500萬元之間。

由于治理污染必然帶來經濟上的投入,同時對生產管理水平也要求相應地提高,而污染治理的預期獲利卻不是很明顯,特別是治理合格后的預期收益不會很大,使得排污權原本的激勵作用很難有效地發揮出來。而如果考慮管制的處罰,相當于以上情況中,在違規的部分獲利范圍向下浮動500萬元的范圍而已。

對于任何存在不確定收益預期的排污制度面前,每個企業都存有逃避責任的潛在沖動。同時企業針對排污權制度的推行,有觀望和尋找排污權制度缺陷,從而逃避排污責任的動機。目前,排污權的交易制度并沒有給多數企業帶來直接且明顯的經濟效益,因此企業主動進行污染治理的獲利預期也不明朗,在沒有足夠威懾力的“管制”條件下,企業為了盈利采取各種生產、經營、管理的方法手段時,不會把排污權交易制度作為重要的考量內容。

(二)社會環境方面

由于一些大型排污企業往往因為對社會的經濟貢獻巨大,常常受到政府各級機關的特殊關照,使得社會輿論很難起到必要的監督作用。而對于大多的中小企業和老百姓來講,由于處在弱勢的社會環境中,已形成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思維定式,致使即便是面對嚴重的污染問題,也難以形成足夠的壓力。

另一方面,即便有強烈的保護環境的公共意識的企業和個人,也很難有足夠的社會資源和渠道來限制和處罰違規大企業。在這種社會環境下,形成了對大型企業排污無可奈何的默許,這種默許會“激勵”企業的排污行為,使企業忘卻自身對于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

(三)政府方面

排污是一種典型的負外部,而在生產管理中不斷地投入人財物力采用新技術、新方法減少和治理排污是典型的正外部。作為政府部門及相關機構,治理排污是義不容辭的責任。除了應該主導排污權制度的推行外,還應該在排污權制度以外,通過積極的財政稅收(例如庇古稅或補貼)政策,使排污的外部性內在化,并形成一種良好的機制貫徹下去。沒有形成這一機制的主要原因如下:

1.政績評估體系的誤導

現在,衡量各級政府政績的指標體系主要是圍繞著經濟發展水平來制定的。由于污染是經濟活動的伴生品,經濟要發展,排污量的增加也就成為不可避免的事情。如果政績評價體系沒有把環境保護作為一個重要的指標來考核,那么政府部門很容易在環境和經濟發展的權衡取舍中以犧牲環保來換取經濟發展。

2.政府在法律制度制定上的缺位

首先是對于環境“管制”法規制度的不完善。其次是在法律上沒有對排污權性質作出明確的界定,使得排污權的市場化運行缺少了保駕護航的根本和依據。同時,也為排污權交易制度市場化過程留下了可以投機的漏洞。第三,缺乏與排污權交易制度配套的相關法律。1989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沿用至今,沒有隨著經濟的發展作出及時的修訂。再加上環境法本身過于粗略,可操作性不強,對于排污權交易制度的推廣和普及難以起到促進作用。

三、對策和建議

(一)完善管制體系,加強激勵作用

1.在完善“管制”體系的前提下,加強排污權制度自身的“管制”能力

沒有強有力和震懾力的“管制”體系作為后盾,很難有效遏制經濟生活中一些嚴重的負外部性問題的發生。對于社會成本遠大于私人成本的負外部性問題,僅僅依靠經濟杠桿的調節很難達到目的,必須通過強有力的“管制”體系作為保障基礎,再考慮實施排污權等經濟措施,才能有效發揮經濟杠桿調節作用。

另外,排污權作為經濟調節和總量控制相結合的一種制度模式,雖然具備一定的“管制”能力,在沒有其他“管制”法規的輔助下,顯然其“管制”能力有限。因此,在排污權制度的建設上,要加強排污權制度自身的“管制”能力,要讓違規企業感受到違規處罰的嚴重性。同時,對于企業“管制”要一視同仁,避免“一手松一手嚴”情況發生。

2.加強排污權制度自身的激勵作用

由于排污權制度最初設想的出發點更多還是著眼于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因此加強經濟杠桿的調節力度是調動企業積極參與排污權最有效的方法。要讓節能減排達標的企業獲得大于他們在節能減排上的成本投入,并為企業今后的發展提供更多的便利條件。具體到排污權的操作上,對于完成污染治理任務后剩余排放權賣出要采取一定的財政補貼,使得實現節能減排的企業獲得足夠大的收益。同時對于不能完成任務,需要買入排污權的企業,在價格之上還應該加收一定的超排處罰,拉大節能與耗能兩者之間的經濟收益差距,真正發揮激勵的功效,引導企業走污染治理和節能減排之路。

(二)普及環境保護教育,加強對各級企業的輿論監督

一個時期以來,我國沒有很好地重視環保教育,缺乏對環境問題的足夠重視,僅僅通過排污權制度的試點和實踐推廣很難全面地解決排污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因此只有長期持久地對全社會成員進行適時適宜的環保教育,才能有效地形成重視環保的社會氛圍。同時在此基礎上,輿論監督體系應形成對排污企業監督激勵作用,這樣才能有效地抑制企業為營利隨意排污的行為。

(三)強化政府在排污權制度建設上的職能作用

應把環境保護作為政績評價的重要指標體現在各級政府和各級官員的政績評價體系中,促使各級政府及相關人員認真對待當地的環境保護問題,避免為了提高政績而犧牲環境換取經濟發展。由政府牽頭,制定排污權制度和法規并認真實施,加以監督。只有這樣才能為排污權制度的有效推廣提供必要保障。

[參考文獻]

[1]保羅•薩米爾森,威廉•諾德豪斯.經濟學[M].高鴻業譯.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1992:864-865.

[2]劉力,周維.廣東SO2排污權交易的初始分配與動態糾正機制[J].科技管理研究,2010(7):14-17.

[3]高鑫,潘磊.從社會資本角度探索創新排污權初始分配模式[J].生態經濟,2010(9):34-37.

[4]甄杰,任浩.排污權交易市場構建中的問題與對策研究[J].科學進步與對策,2009,26(13):42-44.

[5]王小軍.美國排污權交易實踐對我國的啟示[J].科學進步與對策,2008,25(5):142-145.

[6]蔡翡燕,金興華.嘉興市排污權交易實踐及改進建議[J].水利經濟,2010,28(2):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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