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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街道本級的貫徹落實。以會議形式將《條例》納入培訓、研討范圍;發放《條例》到各居委會;利用宣傳欄、橫幅、標語、微信、網站等宣傳渠道進行宣傳。2、督促各居委會貫徹落實。各居委會要組織干部學習《條例》;要結合實際,利用宣傳欄、橫幅、標語、微信、網站等宣傳渠道進行宣傳。3、配合好縣應急辦對《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二、進一步充實完善應急管理組織機構。
根據領導變動及工作實際的需要,對照街道各項應急預案,調整充實街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居委會對照自己的實際工作需要,建立自己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并上報街道。街道和各居委會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上報縣應急辦,加強街道與縣應急辦的溝通聯絡。
三、進一步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
1、要繃緊應急值守“嚴防死守”這根發條,嚴格24小時值守紀律,做好應急值守排班工作。街道應急值班將以街道現有的值班安排為基礎,確保每天都有人值班。2、以“兩辦”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為依據,強化第一時間報送,杜絕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現象。建立信息報送的總結評估機制,在完成突發事件首報、續報后,要及時向縣應急辦報送總結,總結評估信息報送情況、存在問題以及改進措施;建立典型案例匯總分析制度,及時匯總、及時總結。今年至少向縣應急辦報送案例分析、工作調研等2—3篇。
四、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及演練。
1、開展《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學習,切實提高街道應急預案管理水平和運用水平。2、根據街道的實際工作情況,制定街道的各項應急預案;要求各居委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自己的各項應急預案。3、至少開展一次應急綜合演練,強化演練的針對性和實戰性,進一步規范應急演練程序,強化應急演練總結評估工作,提升應急演練質量。
五、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與建設。
以提升綜合應急救援能力為核心,安照“一隊多用、一專多能、多災種救援”的要求和思路,街道成立了一支應急救援隊伍,并儲備有各種應急救援物資。各居委會要依托基層警務室建設、組織一支不少于20人的兼職應急救援小分隊,發揮突發事件“第一時間、第一現場”救援處置作用。并將救援隊伍、信息員名單報送街道。
1.1編制目的
切實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甲型H1N1流感在我市的發生,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保障工作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密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1.4啟動條件
高密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
1.5工作原則
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有關分管局長任副組長,相關科室、監管隊負責人為成員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置應急事件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安全檢測信息,提出預警建議。
2.2應急組織機構的組成和職責
各鎮街、區要成立相應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在市政府的領導下,負責領導、指揮本轄區內發生的甲型H1N1流感防治藥械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突發事件的報告
3.1報告主體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藥械安全突發事件。各監管站獲悉有關疫情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3.2報告內容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態勢,應急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采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及時報告突發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采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根據突發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處置結果,對今后類似突發事件的防范和建議等。
3.3報告程序
各鎮街、區食品藥品監管站在獲悉有關疫情突發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不得隱瞞、緩報或謊報。
各鎮街、區食品藥品監管站在接到轄區內疫情突發信息或報告,應立即報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發生重大疫情可越級上報。
4、應急預案的啟動
4.1應急反應原則
接到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藥械安全突發時間報告后,立即啟動本預案。
4.2應急反應和處置工作流程
當疫情發生后,局立即組織討論分析,提出解決意見,指導辦公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將處置情況形成文字資料,于當日報市政府和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4.3應急反應預案
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的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后下達指令,同時報告市政府和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各監管隊要立即開展對防控用藥械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械及其證據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械進行抽樣檢驗。
局實行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有關人員都要服從所在單位的統一調度。
局及有關科室、隊,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局值班人員中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加強后勤保障工作,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它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4.4應急反應指令的下達
啟動預案由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同時報告高密市人民政府。
4.5應急反應的終止
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所規定的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緊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第三條在應對突發事件時申請使用和提供基礎測繪成果,應當遵守本辦法。
申請用于預防、監測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以及災后重建等所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按照《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基礎測繪成果應急提供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時效性:及時提供應對突發事件所需的各種基礎測繪成果;
(二)安全性:按照國家保密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提供基礎測繪成果,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三)可靠性:所提供基礎測繪成果的范圍、種類、數量等應當與所需一致,各種相關資料應當一致;
(四)無償性:應對突發事件所需的基礎測繪成果無償提供使用。
第五條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應急服務能力建設,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應的基礎測繪成果的應急提供和使用審批。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快速響應,積極做好提供基礎測繪成果應急服務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申請基礎測繪成果應急服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發生突發事件;
(二)申請人為應對突發事件的相關部門或者單位。
第七條申請基礎測繪成果應急服務,采用簡化申請程序的方式辦理。
申請人可先電話向相應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要求,再以加蓋本部門印章的傳真形式如實提交應急申請材料,主要包括突發事件的概況以及所需測繪成果的范圍、種類、數量等。
第八條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4小時內完成基礎測繪成果應急服務申請的審核與批復,明確并及時通知相關測繪成果保管單位。
基礎測繪成果不能滿足應對突發事件需求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予以說明,并提出有關應急解決方案。
第九條基礎測繪成果應急提供時,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無償調用所缺的基礎測繪成果。被調用方接到調用方加蓋本機關印章的書面通知(傳真)后,應在8小時內(特殊情況不超過24小時)準備好相關基礎測繪成果,并及時通知調用方領取。無正當理由,被調用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或者延遲提供。
第十條測繪成果保管單位負責提供應對突發事件時所需的基礎測繪成果。
第十一條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根據相關批復或者調用通知(情況特別緊急時,可以依據相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電話通知),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基礎測繪成果應急提供,一般提供期限為8小時,特殊情況不超過24小時。
第十二條被許可使用人應當到指定的測繪成果保管單位領取應對突發事件所需的基礎測繪成果,并同時按照《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領用手續。
情況特別緊急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及時向有關部門送達所需的基礎測繪成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也可經網絡傳輸有關數據,以提高應急時效。
第十三條被許可使用人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按照《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向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有關申請材料,補齊基礎測繪成果使用審批手續。
第十四條被許可使用人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和知識產權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保管和使用基礎測繪成果,并向相應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反饋測繪成果應急服務的效用信息。
因應對突發事件領(調)用的基礎測繪成果,不得另作他用。
第十五條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有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拒絕或者延遲無償調用基礎測繪成果的,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立即改正;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河鴻書記、各位領導:
根據會議安排,受劉副市長委托,我簡要匯報今年由我牽頭負責的改革任務的完成情況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完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體制方面(第14項)。
為完善和規范我市突發事件現場應對處置工作,市應急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14〕1號)等規定,結合我市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實際,擬制了《從化區突發事件現場應對處置機制》的初稿,該稿主要從突發事件應對的責任區分、突發事件的分級響應、一般及以上級別突發事件現場處置的指揮與協調、一般以下(不含一般)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置指揮與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處置的督查反饋等方面,進一步完善我市應急指揮和防災減災救災的工作機制,落實統一指揮、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制。目前,市應急辦準備征求各有關單位對該稿的意見,并擬于正式撤市改區后以區政府名義發文執行。
二、嚴厲防范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方面(第15項)。
今年來,我市公安機關繼續以深化改革、完善機制帶動警務效能提升。一是因地制宜做實集情報、指揮、巡邏、視頻、卡口“五位一體”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于4月份已下發方案全面實施。二是組織開展了“破案會戰”、“六大專項”等打擊行動,以專項行動、專業隊伍主導打擊主線,提升打擊效能。三是完善公安內部警種合作機制,對團伙案件、系列案件,由刑偵、便衣、情報、網警、派出所實施合成作戰,形成打擊合力。此外,進一步夯實現場勘查、刑事技術、情報線索搜集等刑偵基礎工作,做到信息化手段與傳統手段相結合,提高精確打擊水平。據統計,1-8月份我市刑事治安案件類有效警情同比下降12.5%,其中刑事警情和“兩搶”、“兩盜”多發性警情同比分別下降17.9%、55.9%和21.6%,呈兩位數以上降幅。全市共破各類刑事案件817宗,同比上升39.4%,本市本年度案件破案率(15.8%)排名廣州市首位。其中命案破案率保持100%。
關鍵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對策
近年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頻發,面對危機,存在著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社會公德、善后等一系列問題,而這些問題的妥善解決與公共衛生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密切相關的。本文擬通過對我國我盟突發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現狀的分析,查找衛生應急體系中存在的問題,就建立完善、快速、有效的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做初步探討。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中存在的幾個問題
1.1整體投入嚴重不足,投入結構不合理。據統計,我國衛生投人占全民經濟總產值的2.7%,遠低于美國的13.7%和德國的10.5%,也明顯低于印度的5.2%’,占全國人口不到15.0%的城市人口享受2/3的醫療保障服務,而廣大農村人口僅能享受1/3的醫療保障服務,投人結構嚴重不合理。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和快速配送保障能力不足,衛生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管理系統尚未建立,現有應急物資缺乏統籌管理,物資儲備的更新、輪換、補償機制不健全。
1.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管理體系需進一步健全。國務院在2003年5月頒發了《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條例》,將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納入法制化管理。各地方政府,甚至部分企事業單位當時也制訂了各自的應急反應預案。但是,這些條例和規章制度基本上是從行政角度對如何協調、落實各部門之間的具體任務進行規定的。行政條例是一個綱領性的文件,它不能等同于一個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
1.3人才培養及后備人才不足。醫學生在校學習應全面兼顧。預防醫學生和醫療醫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在課程設置上給予充分的互補,預防醫學生應開設一些必要的臨床醫學課程,以補充其今后工作中的知識量不足;臨床醫學生也應該學習預防醫學相關課程,畢業后分配到醫院傳染科,可參與院內控制傳染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參與防止院內交叉感染等工作。就“非典”傳播來說,醫務人員感染率比較高,盡管到目前,我們對“非典”的認識仍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但該病是呼吸道傳染病,傳統的呼吸道傳染病預防措施完全可以預防其傳染,大量臨床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這充分說明,“非典”在一些醫院傳播,與臨床醫生普遍缺乏預防醫學知識,自我保護意識差,防護措施不到位密切相關。上述情況充分體現出疾病預防控制體系人員知識結構的不合理性。
1.4應急藥品、物品的生產能力和儲備不足。據調查個別省、市應急藥品的調撥和儲備情況,認為應急藥品儲備品種缺漏較多,藥品儲備品種和數量不足,針對性不強;藥品生產企業科研力量薄弱,沒有應急開發能力;藥品生產不均衡,藥品生產存在盲目性,沒有及時根據人群疾病種類和數量的改變調整藥品品種結構;我國雖然有中央、省級藥品儲備制度,但相互之間缺乏信息溝通,難以形成聯動;儲備資金不到位,承儲企業損失較大,加重了藥品儲備的匱乏。
1.5緊急醫療救援基地網絡和應急實驗室檢測網絡尚未有效建立。全國尚未建立起統一規劃、布局合理、功能明確、裝備完善的省區、地市盟、旗縣、鄉四、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基地網絡,尤其缺乏能夠承擔巨災等大規模人員傷亡事件醫療救援任務的區域性緊急醫療救援中心,難以滿足各類突發事件傷病員應急醫療救治的需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應急檢測功能還不到位,盟市級實驗室尚不完全具備“一錘定音”的檢測能力,旗縣級實驗室應急檢測能力尚不能滿足早期識別和初步鑒定的需要。
1.6衛生應急信息管理工作亟待加強應急工作。信息為先信息管理是做好應急工作的生命線。目前,各地衛生應急信息報送工作很不平衡,良莠不齊,信息報送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敏感性還有待提高。部分地區不能按照相關要求報送非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醫療衛生救援的工作信息,存在該類信息報告不及時,甚至不報告的現象。各類信息的分析利用和事件趨勢研究工作相對薄弱,在工作意識、專家隊伍和工作機制等方面都需要進一步加強。
2對策和建議
加強公共衛生防病體系的建設應著眼于目前已經存在的機構的調整、整合和人員職業培訓,加強危機管理的科學化和法制化建設。結合我國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發展現狀,提出以下幾點建議和對策:
2.1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調的應急聯動機制。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重視是根本保證,政府的主導地位不容忽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不可回避性以及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緊迫性,要求政府在事件發生后,在不同職能管理部門之間實現協同運作,明晰政府職能部門與機構的相關職能,優化整合各種社會資源,發揮整體功效,最大可能地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
2.2加大公共衛生經費投入,做好衛生應急儲備。合理優化的應急資源對提升應對突發事件的科學技術水平和應對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有研究指出,衛生指標與政府財政之間存在正相關系,而且對人均財政支出更為敏感。因而要加大各級政府對公共衛生事業的職責及經費投入比例,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區域衛生資源配置指標體系,針對公共衛生的重點領域,合理配置衛生資源,保證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公共衛生事業經費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人員經費、經常性公務費、業務費、重大疾病防治專項經費等,設立應急專用機動財政預算,保證應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需要。衛生行政部門要抓住機遇,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積極爭取政策支持,通過社會儲備與專業儲備的有機結合,切實增強衛生應急儲備能力。
2.3建立健全衛生應急管理體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建立有力的衛生應急綜合機制,大力推進衛生應急管理機構建設。設立衛生應急管理科室,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評估與觸發啟動,實現突發事件的統一指揮;專家組隨時跟進,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提供技術咨詢和指導,并對趨勢做出預測;建立基層信息檢測系統,完善縣、鄉、村三級疾病預防體系,準確掌握相關信息的最新進展;建立專業的應急隊伍,把握好現場救治、收容救治、隔離救治三個環節的有機銜接。
2.4公共衛生應急管理人員應具備應急管理的基本意識和協調能力。面對公共衛生人才不足的局面,首先要在現有基礎上,增加培訓頻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辦培訓及演練,提高現有人員的能力;其次要制訂人才引進計劃,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引進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隊。
2.5健全完善、落實應急預案體系和制度建設。預案編制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準備工作的核心內容。制度的建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規范有效的應急處置的根本保證。
2.6扎實推進衛生應急處置能力建設(1)重點加強突發急性傳染病、核輻射、中毒、反恐和自然災害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建設,明確各級各類專業隊伍功能定位,加強隊伍管理,有效保障運行,從而形成平時“無形”、戰時“有形”,“備之于常、召之即來、來則能戰、戰則能勝”的衛生應急專業技術網絡和隊伍;(2)研究制定衛生應急隊伍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應急隊伍的管理、保障和派出機制,確保衛生應急處置隊伍訓練有素、有效準備,快速反應;(3)按照衛生部《衛生應急隊伍裝備參考目錄》要求,配備衛生應急隊伍裝備,加快實現全盟衛生應急隊伍裝備規范化、標準化,不斷提高衛生應急隊伍機動性和自我保障能力;(4)加強應急實驗室建設,省區、盟市級要具備實驗室檢測和事件判定的“一錘定音”能力和高層次、高水平的咨詢指導能力,設旗縣要具備實驗室初步檢測鑒定、事件初步評估判定的能力和及時支援蘇木、鄉基層開展衛生應急調查處置的能力。縣、鄉兩級要具備發現、識別和及時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與及時開展初期的、一線的基本調查處置工作的能力,尤其要強化報告意識和能力條件建設。
2.7開創多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新格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加強衛生應急科普宣傳工作,擴大衛生應急知識與法規科普宣教工作覆蓋面,動員并爭取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和共同努力,開創全社會參與衛生應急工作的新格局。
關鍵詞:突發事件 應急管理 高校 應急管理文化
0 引言
隨著國家公共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快速發展,高校作為公共事業單位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方式和結果越來越受到相關部門以及社會團體的關注。近年來,高校突發事件不斷涌現,各高校也紛紛出臺相應的應急管理規則。但由于高校突發事件的特殊性,使得普通的管理手段和規則在應對高校突發事件時常常顯得力不從心。本文將從高校突發事件的特點出發,論證在高校管理范疇內單一管理規則的局限,從而從新的管理文化理念出發,力圖建立一種實用軟規則有力輔助高校應急管理體系的完善構建。
1 高校突發事件的特殊性
高校內由于人員的聚集度非常高,而且人群特殊,是知識或技能的高度密集體,加之高校一直以來是社會輿論關注的重點,其動向反映著新生代知識分子和學科前沿研究者的行為和心理。本文將高校突發事件的特殊性總結如下:
1.1 時段性 高校在上課期間人口高度密集,而且在一天中的某些時段或一年中的某些時段都會有人員聚集某處或人群集體流動的情況,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乃至社會熱點事件等在學校管轄范圍內或周邊區域發生都會對學校產生直接或者間接的影響。在這些人口密集的時間段極易傷害到在校學生和教職員工。而在放假期間,突發事件就明顯減少,其影響范圍和危害性也相應減小。
1.2 敏感性 高校是知識和人才的高度密集體,該群體對社會發展中的重大事件非常關注,而且能夠進行達到一定深度的分析和預測,尤其是當代大學生思維活躍、熱情敏感,對非常態的事物有天然的好奇心。而且高校內年輕人多,有社會參與的激情,同時情緒容易沖動,易被煽動,從眾心理很強,思想和行為容易相互傳染。在互聯網和信息籠罩的今日,突發事件一旦發生,會在極短的時間內波及整個校園,甚至快速傳至校外,影響社會的安定,如不及時加以控制則往往會造成難以收拾的局面。
1.3 連帶性 高校背后有復雜的相關聯的社會網絡,簡單的可以聯系到家長群體、校友群體、校董群體、友鄰單位、合作單位等等,在高校發生的突發事件常常會在這些群體中產生強大的反響。尤其是當學校自身成為突發事件的制造者或當事方時,通過這些社會網絡傳播而聚集起來的能量不容小覷。
1.4 原發性和伴發性并存 大部分社會上的突發事件多有一定原因引起,在某一特定范圍內發生,對周遭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但由于區域內環境和文化以及條件的改變其伴發性并不是很明顯。而高校內則不同,不僅存在突發事件的原發因素,還由于高校內聚集人群的高密度和高敏感性,常常會對社會中的突發事件做出一定的反應,可能小范圍內,也可能大范圍發生。尤其是非自然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對高校人員影響較大,伴發性明顯。
1.5 責任先定性 在高校內,學校管理人員與學生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在危機來臨的時候高校行政人員和教師有義務保護學生,領導學生擺脫危機,即在應對突發事件的時候教師預先設定了承擔有應對危機的責任。這種責任先定性是在高校這個特殊的公共事業機構實施應急管理需要特別重視的。在其他公共區域,如居民區、商業區、道路等,發生危機時在這些場所中的人群相互之間的先定義務一般是不存在的。
2 普通管理規則對高校應急管理的局限性
由于高校突發事件具有上述五個特殊性,所以在處理方式上如果采用普通的管理規則和方法對待,一般來說無法達到良好的效果。普通管理規則是通過制定一系列的對應措施和相應規則來達到有序管理的目的,這對于程序性的管理是比較適宜的,而應急管理是非程序性管理,其管理的難度和復雜度高。在應對高校突發事件的特殊性方面顯然有較大局限,主要體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2.1 管理范圍的狹隘性 管理范圍狹隘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空間上的狹隘:高校內部如果有突發事件發生,其控制和處理還在高校的管轄范圍之內,但高校是一個開放的社區,師生和管理人員可能在高校所在地方的任何地點活動,如此時有突發事件發生,則處置和管理都不在高校的管轄范圍內,給應急事件的處理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另一個是時間上的狹隘:高校的寒暑假期間,大部分學生都不在校園內,而如果此時有涉及高校的突發事件發生,或在校內或在校外,都給處置帶來極大的難度。而且,很明顯這是時間和空間的雙重障礙。
2.2 對突發事件控制和處理的滯后性 綜觀近些年來高校對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和方法,不難發現很多高校的管理和控制嚴重滯后,其主要表現在:第一,新聞的速度大大超過高校發言人的申明;第二,網絡上的流言得不到及時的控制;第三,調查速度遲緩,處理結果不對外公布。筆者認為:產生滯后的根源還是在于管理規則制定的程序性和突發事件處理的非程序之間的沖突。正因為高校突發事件性質特殊,其處理就更應該慎之又慎,僅憑幾張紙質規則和條例是無法達到妥善處理的目的。同時,還由于管理人員會按照高校制定的規則去對照處理,而固定的規則卻無法對照多變的突發事件,增加了處理的難度和決策的速度,使得對事件控制大大滯后,導致讓管理更為被動,困難重重。
2.3 處理規則在應用中的非程序性 由于我國大部分高校長期處于相對社會較為封閉的狀態,教學、科研、生活作息一切按常規程序進行。加上長期穩定的社會環境,使得高校整體對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缺乏防范意識,事故處理能力欠缺,自我保護能力較差。所以一旦危機發生,管理者和決策者由于處理危機的時間有限、人力有限、資源有限、信息有限,往往不能做出科學的判斷和有效的處置,從而陷于慌亂被動的局面,在非常情況下,規則不能派上用場,錯誤處理、不妥當處理時常出現。
3 建設高校應急管理文化的對策
針對前文的分析,可見高校突發事件的特殊性和常規處理的局限性讓當今高校管理人員不得不重新思考如何對應急情況進行有效的管控。筆者建議,在非常規問題的處理中,應該采取管理文化滲透的方法:即通過一段時期的應急管理文化建設,以達到對應急問題的提前預防、提前管控和妥善處理。因為文化經濟是社會生活中的軟實力,是一種習得行為,只要人在一個社會中、一個團體中活動就會遵從該社會、團體的文化習慣,而這種遵從不需要規則的束縛,是自然而然主動行動,在應對危急情況、突發事件時不需要翻閱所謂的“守則”而自動發揮作用。高校應急文化建設不是一兩天的行為,也不是簡單紙面說明的文字,與規則制定也有所不同,主要應該從如下幾個基本方面入手:
3.1 管理體系的注入 首先,應急管理文化的建設應該納入校園管理體系,并且作為一個重要的條款,書面明確下來。其具體明確方式可根據各個學校管理方式的不同而異,如寫入校園管理守則,確立為中高層領導日常管理重要方面均可。其次,在管理體系中不僅要將應急管理文化作為一個條款,更需要在日常校園管理中實踐,這類實踐應結合各個高校所處不同的地理環境、政治環境、社會環境以及校園文化等逐步有序展開。高校在將各類突況進行分類和分析的同時,根據自身所需結合管理體系中有關應急情況處理條款在每個學年、每個學期創造時間和空間開展相應突況的全校或部分人員的模擬演習,將注入管理體系的應急管理條款變成一種實踐中習得的行為,也就是說打造成為一種校園文化。
3.2 日常應急管理理念的文化輸入 一種文化的建立并非朝夕之間,它是人們在實踐中總結出的一套最適合當代和特定區域行為方式的不成文規矩,它的有效性常常比法律條文強。這是筆者強調在高校應急情況管理中運用文化滲透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面對突況的時刻,僅憑規則和條例不能主導人們的行為,但文化可以,它能夠最大限度的發揮每一個人的內在主動性,達到需要的效果。高校應急管理文化在建立過程當中不僅需要書面文字、口頭演說的強調,更需要通過培訓和實際事例展示來潛移默化的影響每一個員工。也就是說,不是單純的告訴校園內的行為者應該怎么做,而是通過實際的訓練或演習形成一種連鎖行為,即發生某情況,使用某規則,通過某途徑,達到某效果的連貫實際操作,使當事人明白具體的行為方式。同時也應該強調,如果在實際情況發生的時候,沒有按照這套規則行為,發生某后果應該由某具體部門或具體人來承擔,這樣在強調行為過程的同時也暗示了責任負責人,無形中增加了人們對應急處置規則的重視和責任的承擔感。
3.3 預警機制的建立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在高校突況管理中,只有做到未雨綢繆才能防患于未然。大量的事實告訴我們,突況并非是無端發生的,很多事故發生前都有其預兆,普通管理規則不能將這類預兆納入管理體系中,延誤了處理事情的最佳時機,而應急管理文化可以。只要在應急管理文化的指引下總結經驗,仔細觀察,做到見微知著,培養機警的危機意識,及時采取有力的控制措施,就可以把事故消滅于萌芽狀態,化險為夷。預警機制的建立主要在于三方面:第一,在高校中要培養全體師生的危機意識,如編制安全教育手冊,主辦相關講座,普及救險脫困嘗試,識別突發事件警訊進行相關演練等,提高廣大在校師生的防范意識。第二,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校園思想動態進行了解和預測,對在校師生的思想活動放到社會大背景中去考察和研究,從年齡、性別、政治面貌、知識結構和相關經歷等方面入手,分析研究他們之間思想活動的特點和差異,從中找出帶有規律性的東西。第三,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這是預防突發事件的關鍵環節。內容應該包括:指導思想、工作目標、決策機構、預警機制、應急響應、信息、安全措施、后勤保障、具體負責人等,做到一旦有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做到臨危不亂,沉著應對。而預警機制的建立,根植于應急文化的滲透,如果只是應急預案一紙空文,在突發事件真實發生的時候,是無法起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的。
3.4 中高層管理人員的重視 領導的重視是一種上層主導文化能否在一個區域內成功建立的最關鍵點,高校應急管理文化亦是如此。高校的中高層領導應該在這個時代中敏銳的意識到,校園突發事件的管理已經成為校園安全建設的重要議題,單純的應急管理體系并不能從根本上保證高校的校園環境的全然無憂,從更深層次中去看,應急管理的成功與否取決于高校日常管理工作的不斷優化,以及各級領導的重視和實踐,即堅持以人為本的辦校理念,堅持以德治校和依法治校的有機結合,克服只存在于文件中的,將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和個人,實行問責制。把應急管理文化落實到行動當中,形成文化和實踐相結合的軟實力,這樣才能建立起無形但有效的高校應急管理文化體系。
3.5 加強學生主體的參與意識 高校中,學生是學校的主體,學校內的任何活動只要能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就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對于高校應急管理文化的建設也應該從學生群體中找適合的切入點,快速、準確的將應急管理文化理念輸入學生群體,通過各類形式的校園活動、實際訓練、考察、講座等在學生建立對校園內部情況變動的敏感度;同時應該在有導向性的學生群體(如學生干部、高年級學生)中有計劃的總結學校處理應急情況的經驗和教訓,使學生能夠更深刻的理解應急文化管理的重要性,將這類文化的灌輸很快落入實際行動。加之高校學生行動能力強而且敏感度高,能夠敏銳覺察校園動向,自覺維護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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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應急管理的嚴峻形勢,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下,各地區、各部門把應急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把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與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緊密結合起來,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以深入推進“一案三制”為抓手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狠抓應急管理各項基礎能力建設,積極妥善處置近些年發生的各類各級突發事件,自治區的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公共安全保障水平不斷提高,社會公眾對應急管理工作的認同度和參與度不斷提高。
(一)注重應急管理體制建設,強化工作基礎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要求,著力加強全區應急管理機構的建設。2005年12月人民政府在總值班室的基礎上,成立了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與原有的政府總值班室合并,機構升格為辦公廳內設的正處級行政機構,主要職責包括應急管理工作和總值班工作。2011年4月,為加強自治區應急管理工作,自治區編委又批準成立了自治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服務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在此基礎上,12個盟(市)及2個單列市分別建立了專門的應急管理機構,部分旗縣也根據當地的實際,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應急管理辦事機構,進一步規范了各類機構的工作職責。
(二)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加強制度保障近些年按照“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要求,不斷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自治區黨委、政府在應急預警、信息報送和責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建立并嚴格執行主要領導現場組織指揮重特大突發事件制度,提高應急物資儲備、應急隊伍建設、災害監測網絡和預警系統建設水平,健全突發事件報送系統、廣泛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加強與周邊省市區的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建成自治區應急指揮平臺一期工程等。
(三)深入開展風險防控工作,強化預防準備工作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近些年針對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大力加強風險防控工作,不斷做實做細應急預案,應急預案體系從數量、質量各方面逐步深化。截至目前,全區共編制各類預案2.8萬余件,全面覆蓋了常見的各類突發事件。從2013年開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規定,各地區、各部門對正在實施的應急預案進行了進一步的修訂。注重突發事件監測預警體系建設,衛生、氣象、地震、水利、地質災害、環境、森林防火、傳染病疫情、農林病蟲害、煤礦瓦斯等專業監測預警系統基本建成。
二、完善應急管理體系的對策建議
自治區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2014年4月22日,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在自治區黨委九屆十一次全委(擴大)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強調,“要切實守好祖國邊疆要強化應急處突準備,按照實戰實用實效的原則細化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應急處置力量體系建設,完善應急指揮、聯動處置、輿論引導一體化的應急處突機制,強化綜合演練,確保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盡快平息事態,控制局面。”為自治區下一步做好應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們必須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底線思維與問題導向,不斷做實做細應急管理工作,不斷提高應急管理水平。
(一)要突出共同參與,加強應急處置力量體系建設通過政府與社會的良性互動,實現政府、社會、公民的共治,已成為當代重要的社會治理模式。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力量體系建設就是要加強頂層設計,注重系統推進,充分發揮各類主體和各層各級的作用,加快構建政府主導、軍地協同、條塊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要強化軍地協調機制,完善軍地共同應對突發事件的體系,加強物資儲備、信息共享、指揮體系、救援隊伍的軍地溝通協調機制,實現良好對接。要根據我區的實際,借鑒兄弟省市的成功模式,全面落實與強化政府在應急管理工作中的領導作用,理順應急委與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的關系,理順應急辦和各部門之間的關系,特別要適當提升辦事機構規格,增加應急管理人員編制和經費,提升應急管理辦事機構組織協調的力度。在大力整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同時,組織規范志愿者隊伍,鼓勵社會各類主體的參與。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慈善協會等社會組織應當結合各自工作特點,協助人民政府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二)要突出依法治理,著力提高應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現代治理的核心是依法治理,應急管理也要實現依法進行,下一步要將法律規定和地方民情相結合,對《突發事件應對法》條文中的原則性規定進一步明確并細化,加強該法的可操作性。應及時制定該法的實施細則或出臺相關條例,將應急法制落到實處。要更加明確權利主體、內容以及細化責任,要對突發事件應對的管理體制和機制做出明確規定,要明確應急處置和救助分工,要加強事后責任追究,要對應急處置和救助措施方面進行細化和完善,如細化突發事件的分類分級和風險評估的標準、應急資金的調配與使用、應急機構的設置與職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管理、應急責任的歸屬、信息報送的時限等。
(三)要構建一體化的應急處突機制,完善突發事件聯動處置機制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不是單兵做戰,要建立應急處置聯動機制,有效匯聚合力,力求快速高效做好現場處置工作。應急管理工作要進一步立足“大應急”,構建“大聯動”的工作格局,健全應急管理責任體系,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分析機制,實現預警預測工作常態化,對可能引發社會穩定的風險因素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要狠抓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加強應急信息報送網絡的建設,按照標準與規劃先行的原則加強應急信息平臺建設,明確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處置職責。要完善應急會商機制,提升合成作戰的能力。要以應急政務信息公開創新為要求,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尊重和保障公眾知情權,及時向公眾最大限度地提供各類真實可靠的信息。要立足地區聯動機制,實現突發事件的聯防聯控機制,在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通報、跨界處置、聯合演練、資源共享方面切實開展合作。
【關鍵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地方政府;應急管理體系
危機事件是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必然產物。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作為危機事件的一種,其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的危害是直接的、重大的,甚至是無法消除的。近年來,三鹿奶粉事件、H7N9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爆發等突發事件,均屬于公共衛生事件的范疇,其造成的后果有目共睹。對于如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僅應該成為政府亟待解決的實際問題,也應該成為政府治理領域的一大學術研究課題。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理論闡釋
國內學術界對于政府應機管理的相關研究大致是從2003年“非典”疫情之后才開始,雖然起步相對于國外來說比較晚,但是發展速度也比較快,十年來,在這方面也取得了相當多的理論成果,對我國政府危機管理的實踐也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
美國學者羅森塔爾認為,危機是指對一個社會系統的基本價值和行為準則構架產生嚴重威脅,并在時間壓力和不確定性極高的情況下必須對其做出關鍵決策的事件。C.F.赫爾曼(Hermann,1972)基于危機所處的情境狀態這一維度來下的定義,“危機是威脅決策集團優先目標的一種形勢,是一種情景狀態,決策改變所獲得的反應時間非常有限,其形勢改變也往往出乎意料”。國內學者薛蘭、張強、鐘開斌從危機的諸多構成要素的角度來分析,認為危機通常是在決策者的核心價值觀念受到嚴重威脅或挑戰,有關信息很不充分,事態發展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和需要迅捷決策等不利情景的匯聚。綜合以上國內外學者的研究成果,危機事件具備內外兩方面的特征:內在面是指危機的發生會破壞社會系統的正常運行秩序,導致社會運行的停滯甚至倒退;外在面是指危機的發生具有突然性、破壞性。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嚴重損害公眾健康的危機事件。我國于2003年5月公布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機條例》,其中第二條明確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作為危機事件中的一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也具有危機事件的一般性特征,一是時間上的突然性和偶發性;二是空間上的波及面廣和破壞性大。共性之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也有某些個性特征:一是公眾健康成為主要的影響對象。二是政府聯動成為主要的應對方式。
二、地方政府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實證研究
之所以選擇地方政府作為實證研究的對象,是因為地方政府其相較于中央政府而言與民眾聯系聯系更加密切,且制定的決策更加具有微觀上的可操作性,因此,地方政府應該成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體。
(一)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狀分析
資料顯示,20世紀以來,國際上影響范圍較廣、后果較嚴重的200多起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中,核輻射10起、食品中毒32起、藥物中毒7起、化學品泄漏造成污染42起、毒氣泄漏和煤礦爆炸60起、有毒生物引發的29起、利用毒物制造的恐怖事件8起、利用毒物自殺或釋放毒氣傷害他人的8起。建國以來,我國地方政府在危機管理體系建設上作出了很多應有的工作,雖然迄今為止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但也取得了相應的成就。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呈現高發態勢,非典、豬流感、禽流感、霍亂等,一次次地威脅著社會公眾的身體健康,考驗著政府的危機管理能力。
1.流行性疾病爆發成為主要類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按照類型來劃分,可分為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自然災害導致的傷亡等等。重大傳染病疫情被列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首位。根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統計數據:2011年我國甲乙類法定報告傳染病發病數及死亡數為3237558例,報告死亡病例為15246例。傳染病發病數位居前五位的是病毒性肝炎、肺結核、梅毒、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和淋病,占總發病數的94.41%。位列死亡病例前五位的是艾滋病、肺結核、狂犬病、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熱,占總死亡病例的97.68%。
2.粗放型經濟增長成為根本原因。經濟的粗放型增長方式是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頻發的根本原因。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我國的主要經濟體制后,我國進入了經濟發展的快車道。但是,這種經濟的增長卻是以資源環境的過度消耗為代價,經濟高速增長的背后是資源的過度開采和環境狀況的極度惡化,工業生產排放的廢水、廢氣和廢渣等污染物,嚴重破壞了居民的生活環境,影響了人民的身體健康。
3.地方政府成為應對的唯一主體。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上,地方政府始終處于主體的地位。這客觀上是由突發事件的緊急性所致,若是應對主體多元,會造成協調上的困難和決策上的遲緩,不利于突發事件的及時解決;但是,應對主體的單一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政府和群眾之間的信息不完全和政府自身的自利傾向會使得政府憑借自身的公權力過濾和歪曲一些重要信息,以此來維護社會的“剛性穩定”,如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實際傷亡人數。
(二)我國地方政府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取得的主要成就
1.應急管理體系基本形成。我國目前已經形成了“一案三制”的應急管理體系。“一案”是指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三制”為應急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法制。應急管理體制主要指建立健全集中統一、堅強有力、政令暢通的指揮機構;運行機制主要指建立健全監測預警機制、應急信息報告機制、應急決策和協調機制;而法制建設方面,主要通過依法行政,努力使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軌道。
2.相關法律法規逐漸完善。我國的政府危機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屬于條塊結合、上下統一型。中央政府與各級地方政府(省、市、縣、鄉)形成的縱向管理體系和中央各部、委、司、局與地方各管理局形成的橫向管理縱橫結合形成的法律法規網絡治理體系。
3.公民應急能力明顯提高。危機事件的管理向來就不是政府一方的事,政府應該成為主導,但是仍需要公眾掌握相關的應急技能和知識,公眾能第一時間展開自救往往比政府救援更加及時和有效。在經歷了非典疫情、汶川強震等重大突發事件后,國家加大了對公眾的危機事件應急教育和培訓,安全教育也已經進入學校課堂和街道社區,我國公民的應急能力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4.社會參與程度持續加深。危機管理中的社會力量不僅包括作為個體的社會大眾的參與,還,需要有組織的公眾參與,因為個體之間自身能力和素質存在較大差異,組織化程度也不高,盲目地參與應急救援容易出現“幫倒忙”的情況,因此,一支組織化程度高、訓練有素的志愿者隊伍就可以彌補個體救援的劣勢,另外,民間組織也成為了危機管理的重要力量。
(三)我國地方政府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存在主要問題
一是政府內部管理不善。政府的內部管理主要是針對橫向各職能部門和縱向各層級政府之間的管理,目的是使政府組織的日常運行能做到條塊結合、形成合力。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主要采取的方式是成立臨時的專門工作小組,協調各個職能部門的運作,這種方式有助于整合各方面資源,比較靈動,節省經費開支,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二是政府預警能力不足。危機預警是指通過對收集到的相關情報信息、疫情監測等進行綜合分析,目的是對未來短期內或中長期可能發生的危機或災害的地域空間、程度大小、后果輕重等做出研判和預測,采取相應的預防和減災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災害發生對社會的影響程度。我國地方政府大多是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后才進行應急預案制定的,事前并未有相關工作的開展。由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有較強的傳播性特征,若不及時預防處置,傳染病病毒會隨著人員的流動而發生大面積的擴散。
三是政府信息溝通不暢。順暢的信息溝通渠道是政府應急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政府的信息流通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政府內部的信息交流,二是政府與外界社會之間的信息溝通。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在應急信息處理上存在三個問題:首先是政府內部橫向和縱向之間的條塊分割的現狀導致信息流通不暢;其次是應急工作缺乏專家智囊的專業信息作為指導;三是政府對外界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到位。
三、構建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體系的價值分析
在以“制度真空”和“道德失范”為主要特征的歷史轉型時期,構建起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體系,科學有效地處理好突發事件,對于我國的政府、市場和社會發展都將起到重大而深刻的作用。
首先,消弭危機影響,維持社會正常發展秩序。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有發生時間的突然性、影響范圍的廣泛性和造成后果的嚴重性等基本特征,它的出現會給社會正常發展帶來沉重的打擊,同時也會造成民眾情緒的極度恐慌。過渡時期,社會穩定是壓倒一切的工作重點。另外,從危機發生的周期上看,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有其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個階段。因此,構建起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體系可以有效地從源頭上降低危機事件發生的風險,危機事件發生后,又能在第一時間在最大限度上消弭其所帶來的社會危害,減少民眾心中的恐慌,同時也能在危機后調動一切社會資源來開展善后恢復工作。
其次,完善政府職能,推動構建服務型政府。服務型政府不僅要存在于常態社會下,同時,在非常態型社會――即出現突發事件導致社會發展的正常模式被打破這樣一種社會狀態――中也需要服務型政府。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體系的建構是對政府職能的進一步完善,同時也是對非常態社會下如何構建服務型政府的積極探索。
最后,減少經濟損失,確保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通常會造成一系列惡性連鎖反應,如禽流感發生后,有些地方政府大規模撲殺家禽,造成雞鴨類供需失衡,同時,也會導致部分商品物價上漲,比如,由于受到年初禽流感疫情的影響,造成2013年底羽絨服價格普遍上漲。構建起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體系可以有效地降低危機事件對宏觀經濟運行的影響。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體系建構的現實路徑探索
(一)完善政府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全過程管理系統
1.建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預警子系統。地方政府必須要強化對危機事件的預防和警示意識。預警子系統的建立需要先進的信息技術作為支撐。一方面,地方政府要依靠先進的網絡信息技術建立起預警子系統的硬件設施;另一方面,要建立一支能熟練操作和利用這一系統的人才隊伍。
2.建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決策子系統。決策是管理活動的核心環節,決策活動貫穿于整個管理工作的始終。一方面,從機構設置上看,地方政府要建立常態化的危機決策機構。橫向上,該機構行政級別應高于政府各職能部門,賦予其充分的調動各個部門的行政權威;縱向上,不僅要在省一級設立該機構,市、縣、鄉等基層政府也要相應地設置,因為危機事件大多發生在基層,基層政府對事件的信息掌握更加充分,要賦予基層政府更大的決策自來應對危機事件。另一方面,從人員配置上看,危機決策機構的人員編制應該要擴大專家學者的比例,因為危機應對工作的專業性較強,特別是公共衛生事件,涉及到的專業知識較多。讓更多的專家學者參與到危機應對的決策工作中來,可以使危機決策更加科學、合理。
3.建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善后子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善后工作,即在危機事件發生后,對受影響的公眾進行及時救治,對未受影響的群體及時保護,同時,盡可能消弭危機帶來的影響,使中斷了的社會生產和生活得以繼續。善后子系統是以充足的資源儲備為基礎的,資源包括資金、物資、技術等諸多方面,地方政府應針對該地區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做好相應的資源儲備。
(二)建立社會組織參與子系統
1.推進醫療體制改革進程。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一大目標,就是健全基層醫療體系。對于基層的醫療機構要予以一定的財政補貼,同時建立醫生的多點執業制度,鼓勵優秀的醫療人才跨區域流動,支援基層醫療機構的發展。醫療機構市場化改革的重點在城市,在農村則需要政府構建起公共衛生服務系統。只有基層的醫療體系完善了,才能增強抵御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2.發揮非政府組織的優勢。非政府組織是介于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非盈利機構,是政府、市場和社會三者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過程中,雖然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但是,來自社會的力量同樣不容忽視。非政府組織一方面可以起到發動、號召社會大眾參與到事件應對中來,另一方面,通過培養一支訓練有素的志愿者隊伍,可以分擔政府的救援處置工作,另外,還能增強整個社會的凝聚力、向心力,在無形之中也增加了社會財富。
3.運用新媒體完善溝通渠道。以社交媒體和移動終端為主的新媒體正在迅速發展,并一點一滴地改變著人們的生活。在政府危機管理工作中,新媒體的作用也不容小覷。政府要順應新媒體的發展趨勢,利用新媒體及時向社會突發事件的救援進展情況,以消除社會大眾的恐慌心理,并遏制謠言的傳播;另外,由于新媒體在社會中的受眾面較廣,地方政府可以將此作為宣傳、教育大眾的手段加以利用,對其宣傳疾病預防、控制的相關知識,提升民眾的自救能力。
(三)建立公民公共衛生知識普及教育子系統
社會大眾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最終受益者,是這一體系建設的根本之所在。因此,要想打牢這一防線,最重要的是依靠群眾的力量。第一是地方政府要加大對群眾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的力度,如《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條例》等;二是衛生部門、疾控部門、醫院等要加強對公眾健康方面的教育,讓他們掌握基本的急救常識,因為發生突發事件后,如果掌握了一定的急救技能,第一時間展開救援是最快速、最有效的辦法;三是發揮公眾的監督作用,對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日常工作,或是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的應對工作展開全面而深入的監督,督促政府更好地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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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疾控中心; 應對;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中圖分類號] R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5-0515(2011)-05-322-01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我們經歷了“非典”事件、禽流感事件、三鹿奶粉事件,大型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件還時有發生,慘痛的付出,震撼性的引起各級政府和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高度重視。如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國家有針對性陸續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方針、政策和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頒布實施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調查處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軌道。在工作實踐中我們明確了工作職責,制定了相關工作制度、流程和預案,但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由于受到物質條件和人力資源限制難以收到預期效果,本文結合工作實際提出一些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與同行們商榷。
1 現狀 我們梅河口市地處長白山腹地,位于吉林省中西部,半山區,人口62萬,交通比較便利,是省內經濟較發達的縣級市,商貿和人口流動比較活躍,與我國東西部許多省份基層疾控中心一樣,幾年來,在應對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中明顯暴露出諸多嚴重缺陷,引起筆者關注,表現為:
1.1 基礎條件差,事業發展受限 近幾年,國家雖然加大了中西部衛生事業的投入,但由于基礎條件太差,地方經濟嚴重滯后,僅僅改善了房舍和水、電、氣等基本條件,臨近市縣大多與我們一樣在房屋建設后都存在負債情況,地方財政難以提供除工資外的經濟支持和保證。微薄的有償收入難以解決經費的不足,導致事業發展舉步維艱。這種情況嚴重制約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全面可持續發展。
1.2 人力資源匱乏,業務水平不高 由于政策和體制的原因 ,人員相對臃腫,且學歷和專業水平偏低,從事日常工作尚可,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和經驗明顯不足,短期內亟待提高。外出學習的機會少,范圍窄,費用高,使人員能力建設受限。
1.3 儀器設備短缺,檢測手段滯后 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需要現場快速檢測儀器設備和裝備。基層疾控中心現有的技術裝備和檢驗條件與國家推薦標準存在相當大的距離,硬件設施嚴重缺乏,雖然近幾年國家予以調整和補充,但仍然存在設備陳舊,方法手段落后,無法保證在出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快速反應,并使事件得到快速妥善處理,極易造成事態擴大。
1.4 專項物質儲備不足,應對突發事件兩手空空 應對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需要儲備防控各種生物、化學、放射等因素所需的人員防護、現場處理的裝備和藥品,這些物質品種繁雜,數量不好掌握,購入和保管需要一定的財力和房舍條件,基層疾控中心目前尚不具備。
1.5 缺乏完善的信息網絡平臺,應急反應速度慢 先進技術的應用必將提高和完善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效果和速度,方便快捷的網絡信息技術的應用在發達國家和其他行業已經得到了驗證。在應對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也需要完善的信息網絡管理系統,基層疾控中心也多與上級業務部門建立了疫情報告網,但與行政部門之間,與疾控中心之間,與醫療機構之間缺少溝通交流平臺,使疫情預警報告不及時,信息資源不能共享。率先應用網絡技術進行信息報告、疫情監測和信息,并建立完善的事件處理指揮信息系統是當務之急,也是勢在必行。
2 對策 盡快扭轉當前基層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上存在滯后的局面,迅速提高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反應速度和應急處理能力,擔負起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職責,提出如下建議:
2.1 立足當前,考慮長遠,依法推行基層疾控中心建設 把加強基層控制中心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建設納入依法、科學、規范的軌道。《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規定了政府及有關部門應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提供必要的物質和人員保障的原則和要求,但沒有具體的標準。基層疾控中心承擔著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要責任,國家和各級政府應制定短期和中長期投入和建設規劃,確定人員和裝備等方面配置標準和要求,制定和落實考核考評措施。使基層疾控中心應急能力建設穩步推進。
2.2 應對突發事件推行規范化運作,確定統一標準和規范 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因人、因地相同的事件采取的措施和方法不盡相同,政府重視程度,相關部門之間配合都會給事件處理帶來較大影響。“非典”的經驗告訴我們,政府的支持和部門之間的密切協作,規范化的運作等都是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成敗的關鍵,因此,國家和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工作規范。
2.3 應急物質實行國家或省內區域儲備制、調配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應急物質數量大、質量高、品種雜,以縣區為單位儲備極易造成人力、物力和才力的巨大浪費,又難以把握備品的種類、數量和質量,實行國家或省內區域儲備、調配制度,可以節約資源,保證質量,避免浪費,周轉應對及時,同時也有利于資金的合理有效利用。
2.4 加強專項培訓工作,打造一流應急隊伍
2.4.1 培訓方式多樣,培訓內容實用 狹小的視野和空間,難以造就一支精練的隊伍,尤其是少見和新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基層缺乏經驗難以應對處理,上級相關部門應將培訓和演練工作下移,借鑒消防工作作法,示范和演練經常搞,把新技術、新方法推廣到基層,開展演練練兵活動,不斷總結推廣工作經驗,使基層疾控中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能力和水平得到快速提高,發揮其應有作用。
2.4.2 強化培訓考評機制,培養專家型人才 基層疾控人員專業化水平較低,在強化整體培訓的基礎上,宜注重重點人才的培養,成立專家庫(組),對這些人提高待遇,送上級業務部門進行相關知識培訓,定期進行考評和優化選擇,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隊伍,讓有限的人力資源取得效益最大化。
2.5 注重信息化建設,構筑完善網絡系統 加強信息網絡建設,快速獲取疫情信息資料和快速反應是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得到妥善處理的前提,實施網上溝通是交流經驗共享有限資源的佳徑。在衛生行政部門,疾控部門之間,與醫療部門之間建立疫情監測報告系統、公共衛生服務溝通系統、實驗室檢測網絡服務系統、現場調查處理信息系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系統等,在相關部門之間設置統一快速聯系方式方法,構筑完善的網絡化平臺是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
基層疾控中心始終處于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第一線,擔負著流行病學調查和疫區處理工作,其應對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不僅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危,也關系到自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基層疾控中心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建設關系到國計民生,意義深遠。
參考文獻
[1]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S].國務院,2003,5,9.
[2] 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S].國務院,200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