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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規范拖拉機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確保拖拉機駕駛培訓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業部負責全國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工作。
第三條拖拉機培訓實行社會化。農機主管部門及其安全監理機構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
國家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公平競爭、保證質量的原則,對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實行資格管理。
第四條拖拉機駕駛人員需提供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培訓記錄,方可參加拖拉機駕駛證考試。
第二章培訓機構條件
第五條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應當具備與其培訓活動相適應的場地、設備、人員、規章制度等條件,取得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拖拉機駕駛培訓許可證》,方可從事相關培訓活動。
第六條教學場所
(一)教室人均使用面積不少于1.2平方米,總面積不得低于120平方米,且采光、通風、照明和消防等條件符合有關標準;
(二)有單獨的辦公用房;
(三)有固定的教練場地,面積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
第七條教學設備
(一)有5臺以上檢驗合格的教練車輛,并配備相應的農機具,配套比例不低于1:2;
(二)有常用機型的教學掛圖、示教板和主要零部件實物;
(三)有必要的電教設備。
第八條教學人員
(一)教學負責人應當具有本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并從事拖拉機駕駛培訓工作三年以上;
(二)理論教員應當具有農機及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經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考核合格;
(三)教練員應當持有拖拉機駕駛中級以上技術等級證書和相應機型5年以上安全駕齡,經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考核合格。
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的教學人員不得少于5人。
第九條組織管理制度
(一)有完善的教學制度,包括學員學籍檔案管理制度、教員管理制度、教學設備及車輛管理制度。
(二)有健全的財務制度,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三)有科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許可程序
第十條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拖拉機駕駛培訓許可證》的,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提交《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班)申請表》,并附具以下材料: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教學場所使用權證明及其平面圖;
(三)教學設備清單;
(四)教學和財務人員身份及資質證明;
(五)組織管理制度;
(六)生源預測情況。
第十一條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內容符合要求的,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并出具書面憑證。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理由。
第十二條受理申請后,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應當在10日內完成書面審查。書面審查合格的,應當指派2名以上專家進行現場評審。
第十三條現場評審合格的,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應當在10日內做出準予許可的決定。
書面審查或現場評審不合格的,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教學場所的,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第四章培訓業務管理
第十五條拖拉機駕駛培訓包括:
(一)初學駕駛培訓;
(二)增駕車型培訓;
(三)與駕駛相關的其他培訓。
拖拉機駕駛培訓方式分為全日制和學時制,由學員選擇。
第十六條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應當嚴格執行農業部頒發的教學大綱,按照許可的范圍和規模培訓,保證培訓質量。
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的財務應當獨立。
第十七條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應當聘用經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教學人員。
第十八條申請參加拖拉機駕駛員培訓的人員應當符合拖拉機駕駛證管理的有關規定,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拖拉機駕駛員培訓申請表》,交驗身份證件。
第十九條完成規定課程并考試合格的學員,由培訓機構發給結業證書,并提供學員素質評價、培訓課時、教練員簽名等記錄。學員憑結業證書和培訓記錄參加拖拉機駕駛初考或增考。
第二十條教練車應當按拖拉機登記有關規定取得教練車牌證。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應當于每年12月10日前,填寫《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情況表》,報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應當對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反本辦法行為的,應當依照職權調查處理。需由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報請決定。
第二十三條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予以注銷,并收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拖拉機駕駛培訓許可證》:
(一)辦學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本辦法規定,在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規定的整改期限內仍未達到要求的;
(二)歇業一年以上的;
(三)申請終止的;
(四)連續兩年未按時報送《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情況表》,限期整改仍拒不報送的;
(五)其他應當注銷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省級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公告批準、變更和注銷的駕駛培訓機構。
第六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機主管部門按以下規定處罰:
(一)未取得培訓許可擅自從事拖拉機駕駛培訓業務的,責令停辦,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無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二)未按統一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規定教材進行培訓的,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關鍵詞:國際工程項目 委托培訓 多維度柔性化管理 “準時制”培訓
柔性化管理是現代企業為適應瞬息萬變的外部環境、激發員工的創造性、滿足柔性生產的需要應運而生的一種對“穩定和變化”進行管理的新方略。柔性化管理在國際工程項目委托培訓中的研究與應用基于對兩個命題的思考:一是國際工程項目委托培訓需要怎樣的培訓模式?二是該培訓模式需要怎樣的管理模式?
作者所在單位在承接國際電力工程項目的委托培訓中,適應其特殊性要求,創建了“準時制”培訓模式,并圍繞該模式,進行多維度柔性化管理的探索與實踐,為校企合作實施國家“走出去”戰略提供了新思路。
1.國際工程項目委托培訓的特殊性要求
1.1利益主體多元化
國際工程項目委托培訓至少涉及“三方四體”:工程項目承包方(即委托培訓的甲方)、培訓機構方、業主方以及業主方的學員。在共同的培訓目標下,各主體都有己方的既定目標,并希望己方的既得利益最大化。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必然造成各方在相互依賴的關系之中又存在錯綜復雜的利益沖突。尤其是學員,其個體利益呈松散表象,但這種個體利益的集合,極易形成群體利益乃至上升至組織最高層面,引發深層次的矛盾沖突。.學員個體屬于委托培訓合同中的第三方,學員生源的選拔不受甲乙任何一方左右,作為乙方的培訓機構則更在學員管理上缺乏組織權威性。
1.2行政體系復雜化
國際工程項目委托培訓在培訓教育、培訓安全、外事服務、外事安全、食宿衛生、醫療保障等諸多方面有專門規定且要求及時響應,涉及到教育培訓機構的上級主管部門以及外事部門、教育部門、公安部門等政府管理機關,行政體系復雜。
教育培訓機構的直線—職能型組織結構分工界限清晰,在各自分管領導下各司其職,確保了常規教育培訓工作的順利實施,但應對這種多方位的“快速響應”要求時,顯得彈性不足,反應遲鈍。
1.3培訓目標市場化
國際工程項目委托培訓具有“準時制”生產屬性特征,主要體現在:培訓目標由業主方或委托方主導,受委托方制定的培訓方案和培訓計劃必須緊密切合工程實際并得到其認可和批準。培訓各環節的時間節點必須服從工程進度,需要精細控制。業主方和培訓委托方具有極強的功利性,對培訓質量和進程的嚴格監控以及培訓目標,在合同中均有明確規定,培訓機構調整權小,必須嚴格履約。
1.4培訓對象差異化
培訓對象的差異主要體現在文化背景差異、學習習性差異和語言文字差異三個方面。各國教育環境以及對國民教育層次的規定不同,加之各國學員學習習性差異,學員的學習基礎和學習能力在培訓實施前為不確定因素,無成熟培訓大綱可借鑒,培訓質量和進程的精確控制成為難題。語言文字不通導致溝通障礙,交流過程中翻譯環節的存在造成信息的傳遞可能出現缺失或失真,容易產生歧義或誤解。因社會制度、、文化背景、風俗習慣等方面的差異帶來的價值觀、對于事物的認知態度和處理事物的思維方式不同,中外雙方會出現難以預知的、突發性的矛盾沖突。特別是,我國承建的涉外工程多在不發達國家或地區,多數學員來自于當地具有一定社會背景的家庭,在異國他鄉因優越感的消失而產生強烈的自卑,表象上卻呈現出強烈的自尊。外籍學員這種矛盾心理的集中體現是對剛性的規章制度管理有著“先天”的抵觸情緒。這些問題給培訓教學實施、教學管理、學員管理等帶來困難。
2.國際工程項目委托培訓的多維度柔性化管理
2.1多維度柔性化管理內涵
必須指出國際工程項目委托培訓與準時制生產的本質不同在于培訓對象不是冷冰冰的產品,而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活生生的人,需要把“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進一步延伸為“以學員為主體”,通過建立高度柔性的組織機構和建設高度認同的組織文化,將管理維度從自身團隊橫向擴大到戰略聯盟團隊,縱向延伸到培訓學員,提高組織協調的靈活性和響應的快速性,激發管理團隊和培訓學員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共同完成培訓任務、實現培訓目標。
2.2多維度柔性化管理前提
通過委托培訓的合作管理模式使甲乙雙方結成共同利益下的戰略同盟,是實施多維度柔性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礎。
中國公司在承接經濟不發達國家(地區)的工程項目時,因業主方缺乏工程技術人員導致項目建成投運數年后仍無法接管,而不得不長期派員代為運行維護及生產管理,隨之帶來了一系列的經濟和管理問題。基于國際工程項目開展委托培訓,是中國公司為解決這一問題所采取的具有戰略意義的舉措。通過培訓不僅有利于當前某項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移交,還可以培養信賴中國制造、中國技術的業主方工程技術管理人員隊伍,建立中國特色的技術標準體系,促進兩國在該領域的長期合作。因此,合作管理模式對于甲方的價值是有利于實時、全面、準確地監控培訓教學的進度和質量;根據工程需要對培訓及時提出調整意見;有效提高管理人員專業素養;尤其是有助于甲方與學員建立感情紐帶,以利于今后市場的鞏固和發展。
合作管理模式使乙方得以充分享用甲方的天然盟友資源輔助教學;充分利用甲方在學員管理方面的權威作用,并借助于甲方搭建與業主方的信息通道,必要時,由業主方對學員形成行政命令,從而緩解學員管理壓力。
2.3多維度柔性化管理目標
教育培訓機構當準確把握培訓委托方的戰略意圖,在多元化的利益主體中,找出各自利益中的共同價值,以多維度的柔性化管理,保障培訓的順利實施。通過實現培訓目標來服務于甲方戰略目標,從而實現培訓機構自身的戰略目標。國際工程項目培訓管理目標分析圖見圖1。
論文摘要:隨著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深入發展,知識產權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但是,目前我國國民的知識產權意識還比較淡薄,知識產權制度沒有在企業普遍建立起來。為了更好的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有必要建立知識產權托管制度。建立知識產權托管制度,正好的滿足了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需求。通過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托管制度,更好的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促進企業更快發展。
一、知識產權托管現狀
(一)知識產權托管的作用
知識產權托管是一種服務模式,是基于知識產權的法律界定性和長期持有、非貨幣性、創造經濟效益不穩定的無形資產特性,提出的一種新的服務模式。企業根據管理需求與托管服務商,在簽訂嚴格保守企業商業秘密的授權托管協議下,托管服務商在授權范圍內,代為管理知識產權相關的業務,其業務包括:對知識產權戰略與發展進行研究,提供專業方案;協助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逐步實現知識產權資本運營;協助企業開發自主知識產權,培訓企業人員;對知識產權注冊的各項事宜提供建議及注冊,協助完成日常法律事務;完善、監督、落實知識產權的各項管理制度;監測及侵權預警,調整創新方向和內容,對侵權及時進行調查、取證,有效保護企業知識產權;幫助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協助企業實現名牌的經濟價值等等。實行大企業大托管,小企業小托管。
〔二)知識產權托管的發展動態
目前已有一些城市開始提供知識產權托管服務,如北京、上海。實踐表明通過知識產權托管服務,企業專利經營意識大幅提高,開始嘗試將擁有的專利進行策略性的專利轉讓和許可,部分企業專利經營已經初見成效。
(三)知識產權托管的現狀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深入發展,知識產權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從國內形勢看,盡管我國的知識產權事業經過20多年的發展并取得了長足進步,但與發達國家相比,仍處于初期發展階段,還存在著一些函待解決的問題。國民的知識產權意識還比較淡薄,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普遍不高,知識產權制度沒有在企業普遍建立起來;企業的創新能力不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數量較少。
我國的中小企業數量多、技術新,但普遍缺乏信息、資金和專利人才。據調查,我國有超過65%的發明專利、超過80%的新產品都來自中小企業,但同時80.2%的中小企業沒有知識產權部門,88.5%的企業沒有專利交易。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的間題也不容樂觀。此外,部分企業在缺乏自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能力的同時,也在有意無意地侵犯著他人的知識產權。大型企業的情況相比中小企業要好一些,但綜合運用知識產權的能力還有待提高,需要通過知識產權顧問的服務,全面提升其知識產權水平。
二、建立知識產權托管制度的目的和意義
建立知識產權托管制度的目的在于激發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創新意識,引導越來越多的企業把生存發展和參與競爭的長遠目光投向掌握核心知識產權,實現多方共贏:政府有效推動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工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企業得到免費的知識產權方面咨詢、培訓服務,促進知識產權意識增強和申請量增長;中介機構拓展了業務范圍,培育潛在客戶。
知識產權托管制度具有如下特征:①預防性:托管制度能有效地防止知識產權糾紛的發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②便捷性:實行統一管理和全方位服務,克服了傳統知識產權保護的諸多弊病,起到方便快捷的作用。③經濟性:托管制度能有效地實現資源共享,節省大量人力、物力資源,極具經濟性。④保護力度大:托管系統把行政管理、檔案管理和司法管理三方面結合起來,進行宏觀管理,克服了單一司法保護的局限性,加強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⑤優化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環境:托管系統的建立將能有效地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提高市民的司法保護素質,對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環境起到優化的作用。⑥理論創新:托管概念超越了傳統知識產權保護的理論,因此具有重要的理論創新的意義。
實施知識產權托管制度,引人專利機構和專業人才,可以突破中小企業專利管理人才短缺的瓶頸,使企業獲得專業服務,并通過更有效地挖掘專利、進行專利布局促進企業發展。企業還可以獲取大量的產權和研發信息,并通過專利交易、維權等活動獲得更多經濟利益。同時,行業內稀缺的高水平專利人才一人服務多家企業,不僅使企業節省了人力成本,也提高了人才的利用效率。
三、知識產權托管制度的建設思路
1.建立健全的知識產權托管工作機制
配備專職知識產權托管人員,建立知識產權托管工作網絡;將知識產權托管工作納人工作目標管理之中,加強對知識產權托管的領導、協調、監督和服務。
2.強化知識產權托管的政策導向
把知識產權托管納人科技創新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在科技計劃的制定、項目評估審查、合同簽訂等各階段,強化知識產權托管。
3.有效開展知識產權托管的宣傳培訓工作
有計劃、分層次、分類型地組織開展宣傳培訓工作,重點在企業領導干部、項目負責人中開展知識產權托管內容和模式培訓,保證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充分理解托管的重要作用,為托管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4.建立知識產權托管平臺
充分利用政府資源和中介機構力量,建立企業托管信息網絡共享平臺,方便企業隨時查詢、跟蹤和監督托管事務的進度,提高中介服務機構托管工作的服務效率,指導企業充分利用專利信息資源,開展技術創新。
5.托管的重點是推動知識產權產業化
知識產權產業化是企業創新、發展和壯大的基礎,是企業市場競爭的助推器,托管工作的重點是協助企業推動知識產權的產業化,充分利用有關展覽會、博覽會、交易會以及網絡等渠道,提高知識產權交易的成功率,為企業發展持續不斷的增加動力。
四、知識產權托管制度的建設內容
(一)市場預期
通過社會調查了解到多數群眾希望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現狀有所變革。調研中,群眾對開展知識產權托管服務,給予了充分的肯定。知識產權托管服務在未來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二)服務對象
知識產權托管服務的對象,大體可分為三類:即國有大型企事業及合資或獨資企事業單位、中小型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三)資金的運用
資金主要用于托管機構籌建期和運營初期,包括幾個方面:租用辦公場地,購置基本設備,維持中心日常運行的經費等。
教育托管中心是專業提供學生學習輔導、1對1個性化輔導、孩子健康成長教育及上學放學接送、膳食提供、寄宿等為一體的個性化托管式教育連鎖機構。先進的教育管理理念和服務模式,專注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關注孩子學習、生活行為習慣培養,注重孩子健康人格塑造,從細節關注孩子的成長。同時托管班配有專業輔導老師和生活老師,專業的營養專家和心理健康教育專家。
項目特點
1.個性化。因材施教,采取一對一或小班制方式輔導,充分分析每位學生和家長的教育需求和實際情況,制定個性化輔導方案。通過高效地輔導策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尋求適合的教育發展定位。
2.全方位。充分滿足孩子和家長的需求,開設各類精品課程,促進孩子知識、習慣、能力、素質的全方位提高,為孩子提供專業、系統、完整、高品質的教育解決方案。
3.標準化。各分校均統一VI形象,統一分功能區域的學習環境布置,嚴謹規范的托管教育教學管理流程。
4.社區化。項目立足于社區,充分利用社區資源,做家長和孩子身邊的教育專家。
5.精品化。項目定位中高端群體,小班輔導,為每個客戶提供滿意的服務。
市場分析
教育培訓業是21世紀最朝陽產業之一,已成為越來越多人的共識。培訓市場的辦學主體也由最初的學校和行業企業辦班,開始逐步擴大到社會力量、培訓公司或個人辦學等。 在目前的中小學培訓教育產業中,小學生托管教育是課后輔導中新興的細分市場,正在走向專業化、規模化、品牌化。統計數據表明:一、中國擁有3億適齡兒童,數億望子成龍的父母;二、在一個中等規模、經濟發展一般的城市中3―6歲學前兒童有近3萬人,6―12 歲小學生約 5萬人,年人均業余教育支出約為 3000元,其中 90% 以上家庭需要課外培訓。因此,這是個潛力極其巨大的市場。
投資條件
目前該項目有多種投資模式,社區店基本總投資6萬到15萬元的投資能力。輔導場所面積180―300平方米。項目招收區域和單校合作商。區域有權在區域內自行開設若干家小書童連鎖分校,單校合作方式可在授權區域內,有權自行經營一家教育托管班。投資者需選擇當地的好學校,必須是當地一二類小學學校。離學校越近越好,步行距離不超過10分鐘最佳。樓層不能太高,不能超過4樓。面積不能太小。不能有安全隱患。
一、存在問題
我所調查的是一所三線城市,通過對該城市學校周邊的托管班的調查與訪談,發現托管班的招生大部分面向的是小學低年級學生甚至是幼兒園的孩子,主要負責接孩子放學并照顧他們直至他們的父母下班來接走他們,期間負責午飯和輔導作業。針對每位家長不同的下班時間,托管班看護孩子的時間也會相對調整,具有一定的彈性。有些托管班還采取寄宿制方法,以一周或者一個月甚至一學期為單位,由托管班全權照顧孩子衣、食、住、行。當然,這樣的托管班費用高,適宜人群較為有限。考慮到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教學條件等不同,出現了各式各樣的問題,因此只能是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總體而言,現階段我國小學托管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托管班存在衛生隱患,缺少基本配套設施
鑒于各個托管班都位于小學周邊,考慮就近原則常設于學校周邊的學區房之內,因此托管班常開設于居民樓中。有的是開設在專門租用的一戶人家,有的甚至只占用現住房其中一間屋子。屋內是幾張簡陋的桌椅板凳供小學生吃飯使用,吃飯是用統一的餐盤。當看護人員接小學生放學回到托管班時,在托管班的另外一些看護人員已將飯菜做好。待他們到達即開餐,對于小學生餐前洗手不做統一要求。有些托管班屋內設有一臺電視,供小學生吃完飯可以觀看動畫片,直至下午上學。原本該午休的時間變成了看電視,該做法雖然有利于托管班的秩序維護,但是沒有考慮到小學生下午的聽課狀態。而且從小學生身心發展的水平上想此舉也是不值得提倡的。尤其現在小學生近視眼情況較為嚴重,長時間收看電視只會惡化這一現象。
2.看護人員素質有限,成分來源復雜
目前各個地區托管班主要經營者大致可分為三類:第一,是退休老教師看管,他們具有多年的教學和管理經驗,對小學生身心發展階段特點有一定的了解,同時還可以指小學生完成每日作業,這是托管班經營者的主要成分之一。第二,是各種補習班附帶的托管班,這樣小學生可以解決“溫飽”的同時,完成多種培訓。不僅減少了家長教育投資的部分費用,還縮短了往返各種補習班路途所花費的時間,一舉兩得。第三,是一些社會上的人員自己經營的托管班,專門針對小學生的各種需求,為家長提供方便。家長有個別緊急情況不能及時接孩子回家,托管班還可以彈性加班以配合家長。基于經營者成分不一,教育管理水平也是參差不齊的。沒有經過統一的培訓和管理,看護人員的專業化問題令人擔憂。
3.托管班收費高,缺少獨特創新的經營內容
雖然個別城市已經對托管班進行了統一的監管,但是絕大部分的托管班還是見招拆招,依舊我行我素。例如,有的托管班打著解決小學生午餐并輔導作業的旗號進行高收費,然而,實際上每天小學生下午放學在等待家長接回家這段時間都是玩耍打鬧,并沒有完成家庭作業。還有的托管班打著給還小學生進行特長班的幌子進行額外收費的想象。可是所謂的特長班可能只上過一兩節,或者是花錢買了教材或教學用品之后就再也沒有用過。更有甚者,在不確保質量的情況下對小學生進行輔導。這樣很容易對半知半解的小學生進行誤導,日后想糾正過來也是相當困難。托管班的規章制度尚未規范化、完善化時,各個托管班都極力地設法渾水摸魚,大打擦邊球。
二、原因分析
1.托管班缺少正規審批和監管
小學生的家長大多數處于剛入職或者職位較低的階段,需要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繁重的工作中,才能在工作壓力如此大的今天獲有自己的一席之地,進而就忽視了對孩子家庭教育的重視。算上小學生上、下午的接送,一天一共要四次。大多數家長會覺得過于辛苦,不愿意折騰家里的長輩和孩子,所以選擇了就臨近方便的托管班。而各種托管班正是看中了小學生家長的這種心理,進行“招兵買馬”,迅速成立起來,所以多為“無照駕駛”。在政府相關政策法規沒有涉及于此時,托管班作為一種小學生的新型棲息地進入大眾的視野。在方便家長、小學生的同時,收取一定的利益,作為一種特殊的服務業,其自身就具有很多問題。
2.看護人員沒有統一上崗培訓
眾多托管班間的激烈競爭,為了爭奪家長的目光,托管班打出了輔導小學生作業的標語,還聘請在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兼職。托管班的放學時間正好也符合在校大學生、研究生的下課時間,所以托管班成了他們兼職的新去處。而他們在校期間更多是積累理論知識,實踐的經驗匱乏,具有教師資格證書的也是少數。長期脫離小學教材的他們,對小學生的輔導也是在“摸著石頭過河”,仍處于探索的階段。他們輔導小學生完成家庭作業,為了省事選擇直接告訴學生答案。故使得小學生并不知其所以然,到真正考試時成績沒有提高。更嚴重的是,小學生由此產生依賴感,長此以往不利于小學生獨立性養成,導致小學生性格的缺陷。
一、對課后托管的界定
歐盟將“課后托管”界定為在義務教育范圍外,針對學齡兒童的、兒童定期使用的任何相關安排,以便他們的家長或看護者能夠參與就業、培訓或其他活動。課后托管開始于上學結束,結束于家長或看護者接走兒童,包括對身體的照顧,社會化活動,玩耍及教育活動,也包括假期的托管。課外托管包括學校組織的托管或由機構,組織、服務團體或注冊為保育員或兒童照顧者的個體提供的活動,或者以其他形式定期提供的托管。課外托管通常但不總是以學校設施或青年中心為基礎,并提供娛樂活動或輔導家庭作業。
二、歐洲國家重視“課后托管服務”的原因
托兒服務是歐洲的一項重要政策目標。對于托兒服務,歐洲國家的政策關注點逐漸從幼兒(尤其是不到義務教育年齡的兒童)轉向“上學兒童”的“課后托管服務”。
原因之一是因為支付得起的、優質的“課后托管服務”可以幫助家長在工作時間與孩子的上學時間之間找到更好平衡,因此有助于促進勞動力參與。例如在歐盟,提高勞動參與率(2020年歐洲75%的20~64歲人群參與勞動力市場)是一項重要的政策目標,因為提高勞動力參與可以消除貧困。其次,投資于優質的“課后托管服務”可以促進兒童發展。除了為兒童提供一個能夠放松的安全場所外,課外托管服務還可以促進兒童的社會及教育發展。因此,課后托管服務對于存在學習困難或來自處境不利家庭的兒童尤其有益。
三、歐洲國家擴大“課后托管服務”的政策舉措
歐洲國家正通過不同方式擴大針對上學兒童的課后托管服務。
1.首先通過立法和相關政策計劃增加課外托管服務供給
例如荷蘭,隨著2005年《兒童保育法》的出臺,上學兒童的課后托管服務學位數量增長迅速。兒童保育部門融資結構從資助供給轉向資助需求。在2007-2008學年,應家長要求,荷蘭政府規定小學必須為學生提供上學前和放學后托管服務。因此,課后托管服務的學位數量在2004-2009年翻了一番,平均兒童覆蓋率達到22%。
在盧森堡,課后托管服務在過去幾年增長迅速。尤其增長迅速的是一種被稱作“活動中心”的特殊托管服務形式。這種托管形式是2005年回應日益增長的兒童保育需求而產生,主要為18歲以下兒童提供托管服務。根據法律規定,“活動中心”必須每年提供至少200天,共500小時的托管服務。另外,為了延長這些托管機構的開放時間,教育部還鼓勵這些托管機構延長開放時間,以涵蓋以下時間段:從周一到周六,從早上7點到晚上7點。在 2005至2010年間,這類托管機構提供的學位數量從8000個增長到超過23700個,大部分學位都是由上學兒童占用。
自20世紀90年代后期以來,芬蘭年幼學齡兒童漫長的下午時間變成一個熱點問題。自那時起,參與課后托管服務的兒童數量不斷提高。在一年級學生中,參與比例從40.7% 提高到2011年48%,二年級學生參與比例從22.5%提高到 27.3%。未來比例還將繼續提高。政府還制定了“面向兒童、年輕人和家庭福利的政策計劃”,強調出臺措施,確保為所有年幼學齡兒童上學前放學后提供托管服務。
2.延長學校開放時間,重新組織目前存在的課后托管服務
歐洲國家擴大課后托管服務的另外一條重要政策線是重組目前的托管服務。在大多數國家,學校上學是部分時間。延長學校開放時間,實行“全天上學”在一些國家已經進入政策議程。
英國教育大臣邁克爾?戈夫表示,政府將幫助公立學校延長學生在校時間,像私立學校那樣延長到九、十個小時。這些延長的時間可以幫助那些成績下滑的學生,為他們提供一個安全、有人監督的寫作業場所,尤其要確保每個學生能很好掌握數學、英語、科學、語言、歷史和地理這些核心學科的知識。除了提高學生的學習成績外,還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安排戲劇、體育、管弦樂、辯論等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培養學生的品格、自信與活力。
而為了實現機會均等及支持具有特殊背景的家庭,德國政府積極促成“全日學校”的建立,該類學校屬于公立性質,就是在一般的教學時間之外,讓學生在學校里受到照應的一種輔導措施,尤其是針對小學生而言。德國目前正積極促進全日學校的規劃與正規學校密切結合,以期發揮最佳的輔導功能。
以柏林為例,小學的正規上學時間為7:30 - 13:30,若有特殊需求,家長可以在早上6點就先將孩子送到學校,或是放學之后讓孩子繼續留在學校。留在學校的學生不一定就是接受額外的課業輔導,更多時候是進行一些特殊的活動。
在希臘,“全日學校”自1998-199年起開始實施,開放時間從早上7:00至下午17:00。延長的時間安排包括強制時間和可選擇的早餐、午后時段。可選時段供學生選擇在教師監督下做作業。教師也可能提供額外課程,如文學,外語,計算機,體育,舞蹈和實用美術及音樂等。具體日程安排取決于參與的兒童數量, 例如,可選早晨時段(7:00-8:00),規定至少有5名兒童參與。2009-2010,有近80% 小學提供延長學校時間服務。
在葡萄牙,2006年起針對6~10歲兒童建立“全日學校”。所有小學現在必須在下午15:30至17:30時間段提供“課程提高活動”, 作為新模式部分,學校應該也為所有兒童提供午餐。
愛沙尼亞教育與研究部2007年啟動一項試驗項目,支持在54所學校建立“全日學校”,開放時間持續到下午18:00或19:00,旨在支持家長將工作與家庭結合 。該項目非常成功,學校參與興趣大(申請學校達到所有學校的23%)。
3.統籌各類課后托管服務
在西班牙,幾個市正共同努力協調由教育中心提供的課外托管服務和其他政府機構(如公共體育中心或公共藝術機構)提供課外活動。 盡管這些服務不是新的,但重新思考如何與教育中心協調這些的服務使用是一個新的命題。即使在大多數地方該努力還處于試驗階段,但似乎是一個促進兒童發展與社會融入的新戰略。
在保加利亞,由教育部提出一項建立“個人發展和創造中心”的計劃,旨在為兒童提供保育服務。在這些中心,為了制定跨部門的兒童保育政策,地方,地區和學區的努力都應該被統籌。政府要求目前的課外服務機構都轉為這樣的中心。
在列支敦士登,自2009年以來,“日托聯盟”(由私人創立)在5個市(共11市)為學前和小學兒童提供白天托管 (結合教學與日托服務)。參與小學和幼兒園與“日托聯盟”合作,由日托中心提供的服務包括上學前清晨的兒童托管、午餐托管,及下午托管(包括輔導作業)。目標是創造一個與學校形成補充日托機構體系,為4歲到中學開始年齡段的兒童提供托管服務。
四、歐洲國家“課外托管服務”政策關注重點
除了擴大課后托管服務的供給外,這些服務的質量與可支付性大多數歐洲國家的政策關注重點。
1.質量
課后托管服務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質量。高質量的托兒服務可能有助于兒童的社會、情感及認知發展。
課外托管服務的質量可能指不同方面,如衛生與安全,托管規模,兒童―工作人員,提供的活動及家長參與程度等。通常包括組織質量與過程質量兩個方面。過程質量指兒童玩耍、學習的托兒環境與體驗到的師生互動質量;組織質量指可以由地方政府管理的托兒機構特征,包括兒童工作人員比例,一個班最大托管規模,課程管理,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員學歷資格和服務時間長短等。
歐洲國家課后托管服務的質量目前還缺少明確的標準和相關信息。為了評價歐洲各國課后托管服務質量現狀,基于三個方面制定了質量評估標準――兒童工作人員比,一個班最大托管規模和工作人員的學歷資格。評價結果顯示:歐洲各國課后托管服務質量呈現多樣化,這與托兒服務的公眾形象、整個教育體系及社會政策的財政約束等有關。部分國家這三個指標方面的具體情況如下。
法國。兒童工作人員比為14∶1,沒有規定一個班的最多托管人數,活動組織者通常擁有相應執照和文憑。
英國。法律只規定了7歲以上兒童的托管要求(3~7歲兒童與工作人員比為13∶1),對于8歲以上兒童的托管立法規定兒童工作人員比,但是政府鼓勵托管服務提供者要確保最少有2名工作人員值班,建議兒童與工作人員比為10∶1;沒有規定一個班的最大托管規模;《國家托兒服務標準》規定了工作人員的最低學歷資格水平為中級(相當于接受過一年的基于現場系列模塊培訓)和高級(要求接受過兩年這樣的培訓)。
德國。兒童工作人員比平均為10.5∶1,一個班最大托管規模為23.6人,大多數工作人員都接受過職業培訓。
瑞典。兒童工作人員比為6~8歲兒童9∶1,9~11歲兒童21∶1,對于一個班的最大托管規模沒有相關規定,但平均一個班的托管人數為37人,工作人員獲得大學教育學學位的占60%,其他教育程度(高中學歷)占40%。
荷蘭。《兒童托管法》規定兒童與工作人員比例為10∶1,一個班最大托管規模為4~8歲年齡組20人,8~12歲年齡組30人,工作人員都接受過中級職業教育。
芬蘭。兒童與工作人員比平均為9.2∶1,沒有規定一個班的最大托管規模,工作人員有大學學歷或中等后職業教育文憑。
比利時(法語地區)。兒童工作人員比為14∶1,沒有規定一個班的最多托管人數,工作人員都接受過中等職業教育。
葡萄牙。兒童與教師助手的20∶1,兒童與教師的比為40∶1,一個班最大托管規模25人,如果兒童有特殊需求,則最大托管規模為20人,教師助手的學歷資格是接受過中等教育,而教師通常接受過四年碩士學歷教育,此外教學人員還獲得其他相關培訓。
保加利亞。兒童工作人員比為22∶1,一個班最多托管人數為30名兒童,規定工作人員的學歷為接受過中等或高等教育;拉脫維亞,兒童工作人員比為23∶1,一個班最多托管23人,工作人員是受過高等教學教育的專業人士。
克羅地亞。兒童工作人員比介于20~25:1之間,一個班最多托管人數為28,工作人員要求為接受過大學本科教育。
斯洛伐克。兒童工作人員比為25:1,一個班最大托管規模平均為23:1,工作人員學歷要求為中等教育學專業或高等教育。
斯洛文尼亞。兒童工作人員比沒有相關規定,平均為16:1,最大托管規模為28人,工作人員學歷資格,其中教師接受過高等教育或大學學歷的占50%,輔助人員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占50%。
2.可支付性
在大多數歐洲國家,課后托管后服務都獲得某種形式的政府補貼。但是各國的實際財政計劃存在巨大差異。在一些國家,如愛沙尼亞、立陶宛和希臘,課外托管服務費用不貴,因為這些服務是作為公立教育體系的一部分提供。而在其他國家,這些服務被視為私人責任,價格對于工薪家長而言非常高,最明顯的案例就是愛爾蘭和英國。
具體而言,歐洲國家課外托管服務收費包括以下幾種模式。
(1)免費或低收費
在愛沙尼亞,學校通過“日托小組”提供課外服務。大多“數日托小組”是免費的,只有第二頓餐的成本由家長支付。在立陶宛,由公立學校提供的課外托管服務,盡管機會相當有限,每周只開放2~3小時,但是是免費的。在希臘,全日制公立小學的選修課程都是免費的,大約90%的課外托管服務是在被稱為“創造性兒童職業中心”進行。這些中心收費較低,每月20~60歐不等。在丹麥,低收入群體可能免于付費。在芬蘭,家長可以申請低收費或免費;在挪威,部分課外服務免費。丹麥的課外托管服務價格相當昂貴,因為每天只涵蓋幾小時。但貧困家庭或需要額外社會政治需求的家庭可以獲得免費的托管服務。
匈牙利托兒成本主要由三個渠道進行資助: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與用戶付費。絕大多數課外托管服務是由地方政府提供,免收費用。家長只需支付餐費。這些成本不能高于家庭收入的20%,大多數兒童都有資格獲得某種形式的補貼。此外,私人提供的課外托管服務比例正日益提供,費用昂貴。
在波蘭基于學校的托管服務是免費的,除了一些輔助課程活動,短途旅行和用餐涉及的費用。在許多學校,家長委員會會捐贈部分經費(每學年從3至50歐元不等) 。
(2)由家長付費,但是費用根據家長收入浮動或進行價格控制
在德國,大多數城市根據家長收入對兒童托管進行補貼,但是差異很大。德國的“全日學校”可分為“開放式”與“條件式”兩種性質。“開放式”是在正規學校開放時間(7:30-13:30)之外由家長視情況讓孩子提前或延遲在校,前提是學生具有特殊的社會、家庭及教育背景,費用根據家長收入而定;“條件式”則是在一周內至少有四天8:00 - 16:00的正規上學時段,報名者有參加的義務,除了餐費之外,免付其他費用。若有提前或延后的需求,則視家長收入另加費用。
在法國,課后托管服務成本由地方政府規定,通常根據家庭規模和收入按比例增減 。在荷蘭,家庭收入最低的家長只需支付8%實際托管成本,最高收入群體則需支付40%的實際托管成本。在葡萄牙,家庭支付的服務費用與收入掛鉤。比利時2006年將托兒成本稅收折扣擴大到3~12歲兒童。
還有一些國家試圖通過設定收費上限對服務價格進行控制。2002年1月瑞典規定了針對學齡兒童的托管服務的最高收費限額。在捷克,立法規定了“學校俱樂部、娛樂性俱樂部以及藝術學校服務”的最高收費額度。因此,盡管收費不是與收入掛鉤,但價格非常低。另外,在斯洛伐克,為兒童提供托管服務的“學校俱樂部”是由市政府和公共機構建立,每月收費最多不超過兒童最低生活標準的15%。
(3)發放教育券
在盧森堡,2008年設計,2009年3月1日引入“教育券”。教育券發給0~12歲的所有兒童,不管其家長的收入狀況如何,每周為這些兒童至少提供3小時的家庭支持(可以在托兒所、日托中心等進行)。其他時間按照不同的價格收費。21小時托管服務可以獲得折扣價格(最多每小時3歐元)。超過21小時的托管服務每小時收費最多7.5歐元。每周超過60小時的托管服務,家長負全部費用。
德國2011年1月了實施了“教育補貼一攬子計劃”,目的是促進來自低收入家庭兒童的社會融入。這些家庭能夠獲得一張教育卡,用于不同的補貼項目,包括上學、日托和在學校或日托中心的午餐等。卡上沒有錢,只注明享受的服務種類。該計劃由地方當局負責實施。
(4)費用較高,同時沒有對價格進行限制
在波蘭,由私人運營的課外托管服務為家長提供大量收費選擇,可以按小時收費,按天、按月或年交費。對于最低工資收入者,每月參與私人提供的托管服務的成本負擔不起,占到有一個孩子家庭的毛收入的30%~50% 。對于一名平均工資收入者,私人托管服務更容易負擔,占有一個孩子家庭毛收入的12%~22% ,因此,家長收入及家庭需要托管的兒童數量影響私人提供的課外托管服務的可支付程度。
在保加利亞,學校是提供課外托管服務的機構之一。他們由州及市政府預算資助。其他托兒服務的提供者提供的服務價格不同;私立課外托管服務價格高于由學校或市政府提供的托管服務。課外托管服務形式的可支付性對于低收入家庭和有很多孩子的家庭是一個問題。
意大利要求家長支付上學時間之外的服務費用。在2009-2010學年,由家庭支付的課外托管服務平均成本為每年346歐元,北部地區家庭收費最高,每年372歐元,南部地區家庭收費最低,每年291歐元。
拉脫維亞沒有對課外托管服務價格進行規定。每所學校或其他提供托管服務的機構自行制定價格(獲得全額補貼的服務除外)。價格根據學校財務狀況、托管規模及放學后活動持續時間以及提供的服務類型,差異很大。
奧地利根據居住地補貼課外托管服務成本各異。低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比中等收入家庭(79歐元)花費更多,分別為126歐元和131歐元。因此,從絕對數和相對數來看,低收入家庭都支付了較高的成本。家長支付部分占到公立托兒機構成本的10%。
在羅馬尼亞,課外托管成本差異很大,從120歐元到500歐元不等。在2010年,每個家庭總的月平均收入為500歐元,這意味著相當多家庭無法支付課外托管服務 。
【關鍵詞】醫院;IT 運維管理;托管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我國的一些醫院陸續開始進行信息化建設,此后,醫院信息化建設在我國飛速發展,到目前為止,絕大部分醫院都已經建立了信息化管理系統(HIS)。但是,我國的醫院在信息化建設過程中還存在較大的問題,醫院的IT部門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IT系統的建設和應用方面,對IT系統的運行和維護工作則不予重視。但另一個事實是,IT系統的建設階段在IT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中,只占不到三分之一的時間和成本,另外超過三分之二的時間和成本都被運營階段所占據。可見,加強IT系統的運維管理是當前我國醫院信息化管理中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IT 運維服務托管類似于外包服務,它是組織將原本應該由自身提供的、但對于本組織來說屬于非核心業務的IT 業務以及與之相關聯的運維服務流程剝離出來,交給一些專業的外包服務商來完成的經濟活動。IT 運維服務托管的提出是基于將社會分工進一步細化的理念,通過服務托管,讓托管的一方將自己的主要精力用于自己最擅長的領域,而接受托管的一方在提供IT 運維服務方面又具有自己獨特的優勢,可以提供很專業的服務且賺取自己應得的利益。
下面,本文就來醫院如何利用IT 運維服務托管模式,來以較低的成本實現自己IT系統的運維管理。
1 醫院IT 運維服務托管的三種基本模式
目前,醫院IT維服務托管的模式主要有三種,即 IT 整體資源服務托管、IT 單項技術/服務托管和IT 運行維護服務托管。
1.1 IT 整體資源服務托管
這是指在一個雙方同意的價格水平下,在一個固定的時間內,在雙方同意認可的服務水平下,醫院將所有的IT 系統運維工作交與專業的IT 服務公司,后者提供全套專業的的IT 系統規劃、采購、實施、運行維護、咨詢和培訓的服務。這種模式適用于不想成立IT 部門或增加IT 工程師,并迫切希望降低運維成本的醫院。
1.2 IT 單項技術/服務托管
很多醫院將IT 建設中棘手的工作如物流建設、硬件設備維護、單項軟件開發等交給IT 外包業務公司, IT 外包業務公司按項目、時間、設備量等各種方式計費,提供服務。這種模式適用于只有少量IT 技術人員,難以應付日常各種繁雜事務的醫院。
1.3 IT 運行維護服務托管
當IT 系統已經初步建設好,醫院的IT 維護人員日常工作不多,有了問題又忙不過來時,醫院往往會尋找IT 服務外包公司提供維護服務以保障已建系統的正常運行。這種方式適用于IT 系統已經建設完成,且希望減少維護人員,提高服務效率的醫院。
2 醫院IT 運維服務托管的優勢
2.1 醫院降低了維護成本,節省了資源投入
醫院對于IT 服務的需求是復雜多樣的,如果所有需求都由自己解決必定會造成資源的增加,而服務提供商可以根據服務內容進行資源的配置,可以靈活地為醫院量身定制最佳性價比的特色服務,從而節約很大一部分系統管理費用、跟蹤新技術的成本等。
2.2 醫院獲得了持久的專業技術支持
醫院的技術人員往往非常了解醫院本身的業務邏輯,但對某一軟件產品、硬件系統或IT 技術并不精通,而IT 產品發展又非常迅速,當系統出現問題時,就特別需要服務提供商的專業技術人員支持,而這些專家又正好對這一類產品或系統精通,能夠很快地解決問題。
2.3 提高了信息系統的穩定性和先進性
與專業的服務提供商相比,醫院在信息系統的開發及管理水平上有限或僅局限于某些特定的領域,開發和維護過程常與軟件工程和項目管理的要求不符。而IT 服務提供商會不斷跟蹤本領域內最新技術,以保證他們的技術是有競爭力的。因此醫院通過托管服務使自己的醫院IT 與行業的發展同步,用最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帶來最便捷的服務,保證了信息系統的運行質量。
2.4 穩定了技術人員隊伍,解決了醫院信息人員緊缺的問題
長期從事維護工作,忙于處理各種瑣碎的技術問題,會導致醫院信息部門技術人員紛紛轉向IT、金融、咨詢等技術含量高、收入高行業,運維服務托管后,可以讓醫院的IT 人員精力轉移到輔助醫院使用信息、提煉有價值的信息等高級管理工作中來,更好地為醫院的運營服務,也由此穩定了IT 人員隊伍。
3 基于信息技術基礎構架庫的醫院IT 運維服務托管模式
信息技術基礎構架庫(簡稱ITIL)是IT 服務管理的新方法和新理念,作為全球公認的IT 管理最佳實踐,已經在世界各國各類組織的IT 服務管理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基于ITIL 的醫院IT 運維服務托管也將改進IT 管理的效率和加強IT 與業務的溝通,提高IT 部門的營運效率。應用基于ITIL 的醫院IT 運維服務托管模式時,應做好以下兩點:
3.1 整合規范化的IT 運維服務托管流程,提供扎實的制度保障
基于ITIL 標準建立的IT 運維服務托管規范流程,可以整合原有的離散管理流程并使之得到優化,提高服務速度和成本效率,并且通過對IT 運維服務部門關鍵業務流程及各業務單元接口的嚴格控制,降低錯誤發生的可能性,消除維護中的未知量和不確定因數,提升IT 運維服務部門總體可用性和服務性,使工作更有效、工作人員更易于管理和培訓。應結合醫院管理和IT 系統建設的現狀,按照ITIL 的理論框架,整合并優化IT 系統運維服務托管流程,完善服務支持和服務提供等相關制度,清晰界定醫院IT 產品供應商的服務權限,實現權責一體化,有效合作和溝通,保持流程的持續改進,以充分體現服務托管流程規范和嚴謹的特性,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3.2 建立共享性的IT 運維服務托管支撐平臺,提供先進的技術保障
共享性的服務技術支撐平臺,可以有效消除傳統管理中的盲點和交叉點,理清數據的輸入和輸出接口,實現數據共享; 可以整合醫院現有的各類信息系統,使醫院多年的信息化成果得到持續利用,并提供高效的IT 系統維護信息,較好地推進信息化的應用。在服務技術支撐平臺開發前期,應充分了解客戶的需求和運維服務的業務流程,統籌平臺的兼容性、開放性和安全性,使不同IT 產品的提供商都能借助于這個平臺實現信息共享; 在服務技術支撐平臺實踐應用中,應以醫院各類信息系統為依托,實現維護信息全覆蓋和動態化管理,拓展醫院信息系統功能,做好信息利用,提高實用價值,并在此基礎上,挖掘IT 信息資源價值,作為醫院和上級主管部門決策的重要基礎數據庫,提供數據支持。
4 結束語
推行醫院IT 運維服務托管模式,將IT 運維工作交給外面的專業機構處理,可以讓醫院更加專注于自己本身的業務――醫療事業。同時也能使醫院以較低的成本,獲得高質量的服務,保證醫院IT系統的高效穩定運行,為醫院的正常運營提供必要的信息保障。本文介紹了醫院IT 運維服務托管的三種模式,醫院IT 運維服務托管的優勢,最后介紹了基于信息技術基礎構架庫的醫院IT 運維服務托管模式,對于醫院IT 運維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參考文獻:
朱義明
中信銀行總行資產托管部總經理助理
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博士后, 曾就職于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加入中信銀行總行以來, 主要負責中信銀行資產托管市場拓展領域的工作, 打造托管營銷體系, 構建托管業務品牌, 推動托管業務的市場發展。 業務涉及基金、 券商、 信托、 保險、 地方商行、 房地產基金、PE等多個領域, 先后為20余個項目進行過投融資業務設計與運作。
隨著國內外經濟形勢的復雜化加劇, 國內金融市場和資本市場的波動日趨頻繁, 中信銀行托管業務在過去的幾年里積極轉變業務發展思路, 延展業務運作空間, 拓展產品營銷渠道, 對市場進行了精細劃分, 不斷探索產品創新與服務升級, 實現了多元化的業務發展。
2012年, 中信銀行托管業務以整體發展、 制度建設、 產品開拓、平臺搭建、 培訓及客戶活動為基礎, 系統推動全行托管業務的開展,大幅超額完成全行計劃任務指標, 托管業務呈現高速增長。 其中, 地方商行托管業務位居行業前茅, PE托管業務獨具特色, 保險資產托管業務也取得了很大突破, 傳統的基金、 券商、 信托等托管業務穩步增長。
值得一提的是, 2012年中信托管本著行領導提出的 “跳出托管做托管, 搭建平臺促托管” 的業務指導思路, 使托管業務結構進一步優化, 業務自主性進一步加強, 專業化業務能力顯著提升, 整體業務呈現良性發展的格局, 全行托管規模實現大幅增長, 總規模翻了一番多, 達到目前的近9000億。
能實現這樣的增長離不開我們多元化的營銷之路, 而多元化的營銷之路又是以系統化的業務構建和專業化的業務建設為基礎。 從整體業務形態而言, 中信銀行力求從單一的托管業務向為客戶提供綜合解決方案延伸, 充分利用中信集團、 中信銀行和同業機構三大平臺資源, 從傳統的核算、 估值、 清算、 監督等服務, 向資源整合、 方案設計、 業務咨詢、 綜合運作等創新領域拓展, 從傳統的基金托管人向托管綜合金融服務商轉變, 在產品系統開發、 業務平臺搭建、 信息資源共享和市場業務開拓等領域展開全面的構建與推動, 逐步形成多元化、 專業化和系統化的業務營銷模式。
2013年, 中信銀行托管業務營銷目標是加大托管營銷力度, 注重對諸如信托資產 、 保險資產 、 地方商行、 產業基金、 基金券商及QD/FII等資產托管業務的開發與推動, 注重專業業務水平的加強和托管業務平臺的搭建, 全面提升托管市場份額, 努力成為托管業務的市場領先者, 逐步塑造中信托管的綜合品牌。
我觀點
國內托管行業在2013年將繼續向著業務多元化與縱深化的方向發展, 同業業務競爭將呈現加劇趨勢。 托管業務發展仍然以資金流向為導向, 各金融機構業務領域仍然是發展的主要增長點。 各大托管銀行要根據自身特點及發展理念, 進行差異化營銷, 避免出現銀行托管業務趨于同質化的現象。
我挑戰
盡管中信托管業務目前已經具備一定的規模,但要有效保持在此基礎上高速的業務增長態勢, 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何進一步完善中信托管業務的核心競爭力, 提升業務比較優勢, 形成可持續發展動力, 塑造中信托管的整體業務品牌, 需要我們進一步地拓展與強化。 此外,如何順應經濟與戰略發展的布局, 有效拓展海外托管市場,構建海外托管業務平臺,也是中信銀行目前關注和思考的問題。
Q&A
1998年,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核準,工行、農行、中行、建行和交行等五家銀行成為國內首批從事基金托管業務的商業銀行。2002年底,光大銀行和招商銀行也取得了基金托管資格。目前,國內10多家銀行都在開展開放式基金代銷業務。經過五年的發展,現階段商業銀行的基金業務已涵蓋封閉式基金托管、開放式基金托管及代銷、委托資產管理托管和QFII托管等領域。作為基金業的重要參與者,各大商業銀行正在以基金托管人、代銷人的身份全面介入基金業務,不斷拓寬業務范圍,在已托管發行規模達817億份基金單位的54只封閉式基金基礎上,正全力發展開放式基金的代銷及托管等業務,并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基金業務已成為商業銀行重點發展的中間業務之一。商業銀行通過開展基金業務,不但可以獲取托管費、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轉換費、過戶費等中間業務收入,而且由于代銷和托管基金所形成的低成本金融機構沉淀存款余額也非常可觀,這將有助于擴大銀行非利息收入規模,在風險小、投入少的情況下獲得穩定豐厚的收益,開辟出新的業務領域和贏利渠道。資料顯示,2002年商業銀行提取的基金托管費就高達2.41億元,比2001年增長約28%.同時,商業銀行還可以基金產品作為平臺,將其他與之相關的增值服務和銀行業務推銷給客戶,商業銀行托管證券投資基金情況一覽表(截至2003年4月18日)從而擴大銀行的綜合業務范圍。目前,發達國家的基金規模相當巨大,美國各類基金的發行總量就有7萬億美元,超過了商業銀行的存款總額。假設我國若干年后現有的10萬億元城鄉居民儲蓄存款的10%轉化為基金,則可能為商業銀行帶來的各種中間業務收入將達數百億元。因此,銀行基金業務作為新型的中間業務品種,必將成為未來商業銀行新的競爭焦點和利潤增長點。
委托資產管理托管等新型業務將成為新亮點。近年來,委托資產管理托管業務已成為國外大銀行的一項重要業務,托管資產的規模十分龐大,如大通銀行2000年底托管的全球資產就高達6萬億美元。在委托資產管理中引入托管模式,其基本原理是使管理人不能持有資產,而持有資產的托管人無法運作資產,從而大大降低客戶資金被挪用、為獲取傭金進行虛假交易等損害委托人利益的種種風險。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委托資產管理已成為機構超大額資金運作的主要模式,巨大的委托理財市場需求也就為商業銀行開展委托資產管理托管業務提供了良好的基礎。目前,證券公司正在運作的委托理財資產規模很大,2002年上市公司涉及委托理財的金額就達數百億元,如果按基金年托管費率2.5%o計算,年托管費就有近億元。此外,我國于2002年底推出了QFII制度,目前獲得QFII境內證券投資托管人資格的多家國內商業銀行就可以為QFII投資中國證券市場提供開立賬戶、資產保管、資金清算、信息咨詢等全方位服務。
商業銀行基金業務前景廣闊。我國商業銀行的基金業務作為銀行業中一個極具發展前途的領域,伴隨著基金規模的快速擴張,擁有良好的發展前景,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證券市場的發展為基金業奠定了牢固的基礎。開放式基金的不斷推出,社保基金的適時人市,委托管理資產的托管,都為商業銀行提供了源源不斷的業務。(2)基金產品及其交易方式的不斷創新,從單純的證券投資基金發展到社保基金、保險基金、債券基金、中外合作基金、保本基金、風險資本基金乃至外匯或掉期基金等,都將推動商業銀行基金業務所處理產品與服務種類的更加多樣化。(3)目前在商業銀行基金業中尚定位于附屬產品和服務的項目,將會逐步占據主導地位,托管業務有可能從原來的被動執行客戶指令來處理基金交易,轉變為更加主動地為客戶從事基金交易提供咨詢,超越最初的安全保管和記賬等形式,更類似于信托業務。(4)商業銀行托管業務的功能在基金交易的整個過程中,將從成交后的處理這一最低層次向交易中乃至交易前的層次上升,從而真正成為基金業務的主要參與者之一。(5)與上述發展趨勢相適應,商業銀行基金業務除了傳統的基礎業務(如清算、記賬等)之外,將要面臨客戶更加多樣化、復雜化的需求,這就對托管銀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能提供高質量、具有高附加值與差別優勢的產品和服務。
商業銀行基金業務發展策略探討
面對在新一輪飛速發展浪潮中迅速做大的基金這塊“蛋糕”,伴隨著我國基金業務和產品的日益復雜化和多樣化,各大商業銀行應致力于擴大基金市場份額,開拓新的利潤增長點,從最初的單一基金托管和代銷業務,發展到一系列與基金處理相關的附加服務,即突破交易后基金的處理范圍,逐漸拓展到為基金交易提供全套服務。而要實現這個目標,各大商業銀行一方面要不斷擴展自身的基金產品和業務,推進多元化進程,實現規模經濟效應;另一方面又要根據基金市場和自身特點,形成在某些領域內的優勢,集中精力發展收益率更高的核心業務品種。
全力增加托管業務份額是商業銀行拓展基金業務的重中之重,獲取穩定增長的托管收入才能推動基金業務的可持續發展。目前我國僅有七家商業銀行有資格開展基金托管業務,基金托管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逐日計算、定期提取,現行的基金托管費年費率一般為基金資產凈值的2.5%0,目前1400多億元基金的年托管費收入可達3.5億元,這相對于商業銀行專業基金從業人員的投入來說是相當巨大的,而且當托管份額大量增加時,投入基本可以不追加,這就使得各大托管銀行在基金托管領域的營銷爭奪達到了白熱化的程度。為此,商業銀行應通過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務、開展深層次的合作和全方位的營銷、展示自身的科技優勢和優質的客戶資源等多種方式,努力擴大托管基金的份額。此外,商業銀行要致力于業務創新,拓展委托資產管理、私募基金及QFII的托管業務,力爭開拓更多的托管業務收入來源。為此,一要重點向目標客戶營銷推廣委托資產管理業務和托管業務,并與具有受托人資格的資產管理人一道,為之設計和量身定做切實可行的委托資產管理和托管方案,在此基礎上與客戶開展全面的業務合作。二要通過加強與信托公司的業務合作,托管陸續成立的各種信托私募基金。三要把握目前實行QFII制度的時機,在外資銀行爭奪國內托管市場的競爭壓力下,積極與國外戰略投資者聯系,開拓新的合作伙伴,同時保持與國內基金管理公司的密切溝通,爭取拓展QFII制度帶來的新的托管業務。
以做好開放式基金代銷業務為拓展托管業務的突破口,這已成為當前商業銀行基金業務激烈競爭的焦點所在。由于市場競爭的加劇,近期新發行的基金品種僅限于開放式基金,而各基金管理公司在選擇合作的托管銀行時,重點考慮的是其銷售能力,這就迫使商業銀行想方設法地加大拓展代銷業務的力度。而要做好這項工作,首先,必須明確代銷的目標市場和營銷重點。當前,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已突破10萬億元,商業銀行應將代銷的主戰場定位于廣大的零售客戶,使投資者接受開放式基金的投資理念,從而在市場營銷方面取得突破。同時,也要與機構投資者進行廣泛的接觸,甚至是“一對一”的交流與溝通,其中,持有大額可入市資金的保險公司應成為主要營銷目標。其次,應強化主管部門的營銷管理職能,策劃切實可行的營銷工作方案。主管部門應對包括營銷宣傳、業務培訓、任務分解、激勵方案、系統建設在內的各項工作進行周密安排,并對落實過程實施動態管理,強調客戶關系管理(CBM)在代銷業務領域應用的重要意義,重視對優質客戶的發展和維系,建立較為完善的重點客戶檔案和跟蹤服務體系,提升客戶的滿意度和忠誠度。再者,積極探索并及時總結經驗,解決基金代銷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通過探索合理的基金代銷組織架構,進一步明確各代銷部門的職責分工,制定符合商業銀行長遠發展要求的代銷業務管理辦法和激勵機制,完善代銷系統的交易和服務功能,將基金納入為客戶提供的綜合理財體系,盡早開發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流動銀行等支持渠道,提升商業銀行基金服務的層次,創造出商業銀行基金服務的特色。
以科技領先帶動業務領先,為廣大投資者和基金管理公司提供高效、快捷和個性化的服務。基金業務發展的基本要求是業務品種、計劃安排、服務手段和內部管理等方面都必須踏準市場的節奏并滿足客戶的需求,核心是提高銀行的工作效率,尤其是要求以整體合力作后盾的信息系統和技術支撐體系作為保障,能對市場的迅速變化作出靈敏的反應。因此,商業銀行必須重視對信息科技的投資,形成以城市為中心的綜合化、網絡化、多樣化的銀行電子化系統框架,并提供完善的網上銀行服務。同時,為更好地適應未來基金業務發展的要求,商業銀行應對基金托管、銷售等業務和信息數據統計處理的軟硬件設備加大人、財、物方面的投入力度,所開發的系統應具有充分的穩定性、先進性、安全性、可操作性和可拓展性,以客戶至上、數據集成、參數化設計為基本原則,分為總行運行中心、分行集中點和前臺三個層次,擁有完整的基金交易、清算結算、資金管理等功能,并通過多種途徑宣傳在基金托管、代銷等業務方面的高科技含量,向社會展示其優勢。
建立高素質的基金專業從業隊伍,通過創新來完善組織體系。當前,各大商業銀行在產品技術、硬件設施、服務水平等方面差異性越來越小,要在有限的市場空間占據更多的份額,營銷力量的強大與否就成為競爭取勝的關鍵。因此,商業銀行應加強對員工基金業務和營銷素質的培訓,對有關業務人員開展分業務、分崗位、分層次、分級別的全方位、多層次、階梯型、立體式培訓,為基金業務的發展做好充分的人才儲備。此外,商業銀行發展基金業務的關鍵在于其所擁有的創新能力,而這就需要依靠一支結構合理的分層次的專業人員隊伍:信息系統人員和專業分析人員相結合組成創新產品的基礎層,作為后臺支撐保障;研究設計人員和業務操作人員相結合組成金融創新層,作為產品的開發主力;通曉存貸款和結算業務,投資銀行融資和理財業務,以及信托、基金、租賃、保險等非銀行金融業務的客戶經理,既是面向客戶推銷銀行中間業務創新品種的執行者,又是市場信息、客戶需求和執行過程中問題的反饋者。培養并打造出基金專業從業隊伍所形成的創新組織體系,將有助于商業銀行拓展創新基金業務品種,向經營品種市場化、服務手段多樣化和內部管理規范化的方向發展,使商業銀行在資本市場成長的過程中得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