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農業經營論文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一)健全的財政金融支農服務是新型主體發展壯大的助推器。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提出,農業勞動不只是農業范圍內剩余價值的自然基礎,并且是其他一切勞動部門之所以能夠獨立化的自然基礎,從而是各個部門所創造剩余價值的基礎。這一觀點為國家發展到一定階段后,實施農業保護和支持政策提供了理論依據。從固定資產角度看,當新型主體進入成長期后,其生產集約化、機械化程度不斷提高,對倉儲設施、信息化設備、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的投入要求增多,產生大量固定資產融資需求,而且融資期限還由周期性生產貸款向中長期延長,需要金融部門貸款支持。從發展層次來看,新型主體從低層次向高層次轉換的過程必然伴隨著新品種引入、新市場開拓以及高級人才引進等需求及其相應投資,而這些投資不是新型主體自我積累所能實現的,同樣需要金融部門貸款的鼎力相助。大多金融機構是盈利性組織,其金融支持都存在報酬問題。新型主體在獲得資金便利的同時,也要付出相應成本。鑒于涉農行業的微利特性,部分新型主體事實上成為了金融機構的“打工仔”,其發展步履艱難,此時,財政支農就尤顯重要了。財政通過涉農惠農補貼、稅收優惠、專項資金補貼等工具,直接或間接地為新型主體提供支持,使之獲得發展所需積累。因此,財政金融支農是新型主體發展壯大的助推器。
(二)健全的財政金融支農服務是新型主體開展國際化經營的加速器。從宏觀角度看,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市場開放領域的拓寬,我國農業經營活動已經擴展到國際范圍,新型主體不可避免地直接面臨來自國外的跨國公司、大農場主等農業經濟組織的競爭壓力。從微觀角度看,我國新型主體要取得長遠發展,必須在減少生產成本和開拓市場等方面有所作為,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資源和開拓市場也就成為其高級化發展的必然選擇。如果單靠新型主體憑自身力量去參與國際市場角逐,其立足過程將會極為漫長和曲折。財政金融服務支持將會從多方面加速新型主體國際化步伐。財政方面,可以安排專項資金,鼓勵新型主體建立外向型農產品生產基地,專門用于境外農產品生產;可以對新型主體農產品出口進行適當獎勵和安排出口檢驗檢疫費補貼;可以建立出口保護與救助機制,幫助新型主體應對技術壁壘、貿易磨擦等問題。金融方面,銀行可以通過專項貸款支持新型主體引進國外優良品種、先進技術甚至建立海外生產基地;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創新保險機制,發展新型主體出口農產品生產專項保險,增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在支持我國大宗和特色農產品出口方面成效顯著的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也可增加新型主體外向發展支持項目。
二、當前我國財政金融支農服務體系在支持新型主體構建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財政支農注重功利性,金融支農“形”重于“實”,新型主體所獲支持有限。近年來,我國財政支農資金總額雖然逐年遞增,但是其功利特性也相當明顯。一是許多財政支農資金被灑向一些徒有虛名的形象工程,這些工程大多脫離了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僅沒有提高農民福祉,反而擠占了本可用于新型主體建設的有限農用資源。二是財政支農資金大多被投入到見效快、收益高的農業項目中去,而一些見效慢但意義深遠的新型主體項目卻難以受到財政資金青睞。本質上講,這都體現了地方官員政績導向下的功利思維。金融支農主要是通過銀行貸款和保險機構承保來實現。銀行貸款方面,由于貸款條件過高、抵押物品不足、貸款責任追究制度、金融產品適應性較差等原因,新型主體實際上能獲得的貸款極為有限。如對新客戶的介入條件,農業銀行要求客戶有效凈資產要在1000萬元以上、資產負債率不超過60%、流動比率在120%以上,這種條件直接關閉了絕大部分新型主體貸款求助之路。農業保險方面,政策性農業保險在全國大多處于試點階段,其保險品種覆蓋范圍很小且只保成本不保收益,對新型主體尚無實質幫助;商業保險公司的偏好與新型主體業務特征基本沒有兼容性,前者難有興趣為后者承保,即使勉強參與也會盡量轉移風險,如限制賠償金額、嚴格賠償條件等。
(二)財政支農附有行政回報,金融支農強調有償性,新型主體獲得支持的成本過高。行政回報是指執行政府某項優惠政策的行政部門或行政人員,直接要求或暗示受支主體做出有利于執行部門或執行人的行動或獲取特定報酬,是政治動機和經濟動機的混合產物。在我國財政支農支出過程中形成的委托關系中的各層級政府官員都是有限理性的經濟人,其主觀上個人利益函數與國家財政支農支出最終目標存在差異,這很可能出現支農支出決策、執行行為扭曲。一些得到了財政支持的新型主體被迫按照執行者意愿進行生產經營、被迫建設樣板工程以供上級領導視察、被迫經常面對新聞媒體說好話甚至被迫“熱情招待”或“感謝”相關工作人員。這種行政報酬無疑加大了新型主體受支成本。金融資本具有與生俱來的逐利本性,其關注重點是利益回報。金融機構的貸款,不僅需要支付利息,也需要提供抵押或者擔保。抵押品和擔保品需要進行評估,這不僅會產生評估成本,還會花費較多時間成本。農業生產具有季節性,農業資金流動與需求也具有季節性,而金融機構的貸款品種并不一定與這種特征相吻合。新型主體需要季節性短期貸款時,因為貸款品種問題,有時被迫進行長期貸款,貸款成本被無形提高。追求最大利潤的商業保險公司,面對經營項目具有高風險特征的新型主體的投保,不可避免地要索取更高保費,新型主體的商業性投保成本同樣不低。
(三)財政支農結構呈分散性,金融支農方式具有求穩偏好,不利于全面發展新型主體。財政支農具有公共物品屬性,必須考慮倫理、民生、社會和政治等諸多因素。因此,我國財政支農資金的投入很分散,國家農業財政投入“橫向”被各職能部門分割,而在“縱向”被中央、省級、地級、縣級甚至鄉一級政府分割。具體而言,財政支農補貼名目眾多,如惠農補貼項目就有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超過20種,而且部分補貼是按承包戶頭直補,這種力求面面俱到的普惠式補貼方法,缺少重點和導向,也使得許多地方政府雖把新型主體作為重點扶植對象,但卻在財政資金幫扶方面力不從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具有流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多重要求,在安全性原則指導下,金融貸款不可避免地表現出求穩偏好。一方面,我國新型主體大多從事與農業有密切關系的經營項目,具有天生的高風險性;另一方面,我國新型主體處于培育和發展階段,很少有成功經驗可以借鑒,也具有高風險性。金融機構必將對貸款金額、貸款條件、貸款期限、貸款利息等方面做出有利于自身的風險規避。目前,由于自然災害頻發,我國涉農商業保險公司大多入不敷出,我國農業保險的現狀不容樂觀,基本處于停滯的狀態。金融支農求穩偏好與新型主體經營高風險特性間的矛盾,難以通過市場機制由雙方化解,這無疑不利于全面發展我國新型主體。
(四)財政支農與金融支農配合性較差,制約了支農政策效果。財政支農與金融支農雖然具有完全相同的目標,但我國財政支農資金運行與農村金融信貸、保險間的相互聯系并不緊密。從執行主體看,財政支農資金與各級計委、扶貧辦、財政局、農業綜合開發辦、林業局、農業局、水利局、畜牧局、農機局等十多個部門有關,而金融支農主體也涉及商業銀行、政策銀行、郵政儲蓄、農村信用社和政策性、商業性保險機構等。金融支農和財政支農的執行主體眾多,部門間協調難度加大各自為政在所難免。從政策制定過程看,財政部門在安排支農支出時很少尋求金融配合,沒有將財政資金與金融資金結合起來進行統籌規劃,使其在支農力度上顯得勢單力薄;金融部門在制訂信貸政策以及落實信貸投放時,往往不太考慮財政支農方面的政策,不能使農村金融資金發揮最大的作用。從政策執行角度看,財政支農與金融支農兩項政策協調配合橫跨多個部門,所牽扯的制度、政策文件較多,真正遇到有關新型主體的貼息、資助以及風險補償等需求時,相關政策依據的查找較為困難。財政支農與金融支農間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協調機制,導致兩項政策不能形成合力,影響了政策效果,這必將對新型主體的構建產生較大負面影響。
三、支持新型主體構建的財政金融支農創新
(一)加大財政支農傾斜力度,開展金融支農專項服務,提高新型主體的受支持力度。委托理論認為,委托關系中,由于委托人與人的效用函數不一樣,必然導致兩者利益沖突,而解決委托問題的關鍵是建立健全激勵和監督機制。財政支農目標是支持農業、農村的發展,提高農民福祉,而部分地方涉農官員的目標卻是富有功利性地博取民聲和彰顯政績。為此,地方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財政支農支出的激勵和監督機制,以此促使執行官員的主觀認識不產生偏離;確保其目標函數與政策初衷一致,通過監督機制改善信息不對稱進而減少成本并確?!靶略鲛r業補貼向新型主體傾斜”。任何組織的發展都需要資金呵護,具弱質性和高風險性于一體的新型主體更是如此。金融機構要將支農政策落到實處,建立和完善在“三農”服務大架構下的新型主體服務機構,積極開展針對新型主體的專項服務;要針對新型主體積極創新貸款擔保方式,發展訂單和保單類金融工具;要調整信貸審批流程,簡化審批手續,根據新型主體的金融需求特點來創新金融產品。只有金融機構改變了為“三農”服務流于形式和掛在口頭的傳統,真正提高了農村資金供給能力,金融支農才能成為新型主體發展壯大的助推器。
(二)杜絕財政支農附帶行政報酬的現象,健全金融支農補貼機制,降低新型主體獲得支持的成本。新公共服務理論(TheNewPublicServiceTheory)認為,公共管理者的重要作用并不是體現在對社會的控制或駕馭,而是在于建立一些明顯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回應力的公共機構,幫助公民表達和實現他們的共同利益,承擔為公民服務職責。行政報酬的索取顯然違背了“為公民服務”宗旨,降低了社會資源使用效率。地方涉農政府部門及其官員要增強服務意識,不以部門利益或個人私欲控制和駕馭財政支農資金,不人為抬高新型主體受支成本。同時,地方政府要規范和公開財政支農辦事程序,增強資金透明度,明確新型主體的資金申報、審批環節,做到辦事制度化、程序化,從制度和流程上杜絕行政報酬的產生。從一定程度上講,金融支農是一種公共產品供給行為,富有特定公益性,政府理應對此給予一定的支持和補貼,避免金融機構將各類成本完全轉嫁給新型主體,抬高其貸款、保險成本。地方政府可建立新型主體貸款專項獎勵基金,對涉及成本高、收益低的金融業務給予一定財政獎勵,加大金融機構貸款的財政貼息力度,以降低利率、改善貸款條件,充分調動金融機構對新型主體發放貸款的積極性。地方政府要針對新型主體的現實困境,完善保險保費補貼制度,加大保費補貼投入力度,提高補貼比例,擴大覆蓋范圍,化解新型主體因擔保物稀少而被迫承擔高保費和接受不平等保約的困境。
(三)整合財政支農資金,完善金融支農擔保體系,為全面發展新型主體提供保障。不平衡增長理論(TheoryofUnbalancedGrowth)認為,因為落后地區資本有限,應集中有限資金和其他資源,對具有較強產業關聯度的產業部門進行重點投資,通過外部經濟和連鎖效應帶動其它產業和整個地區經濟的發展。根據上述觀點,在我國財政支農資金較為有限的背景下,集中資源辦好幾件意義深遠的事情可能更為現實。地方政府可根據本地發展規劃對現有資金進行適當歸并,以重點項目打造支農資金整合平臺,通過項目的實施帶動支農資金的集中使用。新型主體代表了我國農業未來發展方向,地方政府理應高度重視,科學整合支農資金,規范支農項目,將新型主體作為財政支農重點投向,通過其外部經濟和連鎖效應,帶動區域性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相對傳統農戶而言,新型主體的金融需求呈現出需求旺、抵押少、金額大等態勢。金融機構面對這一新局面,要創新經營理念,站在支持“三農”的高度,創新抵(質)押擔保方式,對新型主體的貸款金額、期限及利息等給予適當優惠或條件寬化。地方政府要探索設立或引入支持新型主體發展的擔保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為有潛力、守信用、風險可控的新型主體提供增信服務,為商業保險公司進行風險化解,以消除其后顧之憂,讓其放心圍繞新型主體全面研發新的保險項目。
(一)新型職業農民。
美國學者沃爾夫對職業農民的經典定義是:職業農民應充分地進入市場,將農業作為產業,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選擇使報酬最大化。新型職業農民首先是農民,從職業意義上看,所謂農民是指長期居住在農村社區,并以土地等農業生產資料長期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者。農民要符合以下四個條件:①占有(或長期使用)一定數量的生產性耕地;②大部分時間從事農業勞動;③經濟收入主要來源于農業生產和農業經營;④長期居住在農村社區。職業農民也必須符合這些條件,與非農民區分開來,新型職業農民是指將農業作為主要工作進行經營,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和經營規則獲取利潤,追求實現利潤最大化的農業經紀人。曾一春提出的:新型職業農民是擁有科學文化素質、掌握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能、有相當的經營管理能力,主要工作以農業生產、經營和服務為主,生活來源以農業收入為主,居住地以農村或集鎮為主的農業從業人員。胡小平認為從職業來看,新型職業農民必須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為核心工作;從素質來看,要求新型職業農民必須從文化、技術和經營管理上都具有一定水平。本文理解,新型職業農民首先是從事職業上看,產業化分工過程中,專門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把農業生產經營收入作為經濟主要來源,能夠根據市場變化做出報酬最大化決定,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生態環境意識,愿意把從事農業作為固定的職業;從新型來看,不在是從事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而是在市場環境下進行專業化、產業化、規模化生產經營,運用新的農業種植技術、生產技術、信息技術、經營管理技術求最大效益的市場經濟。
(二)經營管理能力。
美國企業管理協會用五年時間并從1882名成功的經理中總結出經營管理能力的十種重要基本能力:注重的工作效率,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較強的自信心,擁有準確的判斷力,樂觀進取,能幫助指導他人,主動果斷客觀,善于動員群眾,會利用交流做工作并善于建立親密關系,勤儉艱苦和具有靈活性。馮明俠對于農村經營管理人才這樣理解為適應現代農業建設和發展的需要,處在農村的,有一定經營管理知識或經驗的,通過自己的經營把土地、資本、技術、信息等要素組織起來,為社會提供需要的產品與服務,為農村經濟發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同時對農業生產和穩定農村環境做出貢獻的一些人。本文認為,經營管理能力主要體現以下方面:能夠運用現有的資源或者爭取更大的資源基礎上,面對市場競爭環境,做出遠景規劃與戰略制定,制定發展方向,獲取更大穩健的經濟效益;在制定發展方向指引下,對組織的采購、生產、市場開拓、勞動力、資金和人力優化管理,使目標得以實現,具體包括:(1)能夠建立科學的組織結構、管理部門和制度,選擇合適人員;(2)能夠掌握經濟信息,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市場信息,根據信息做好經營預測、經營目標;(3)能夠對土地合理利用、整頓、開發;(4)能夠最大開發和利用人力資源;(5)能夠開發出更好的產品,擁有良好的銷售渠道;(6)能夠很好進行機器設備、組織物質進行管理;(7)能夠管理好產品質量;(8)能夠運用技術來提高效率和效益;(9)能夠控制好財務、成本、效益,以及利潤分配;(10)善于交流和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二、新型職業農民經營管理能力構成
現代農業具有資源配置高市場化與國際化、農產品高商品率、農業發展深度開放等特征。美國學者愛德華•丹尼森認為:美國的農業高速增長,其中的30%依靠農民科技文化素質的提升,50%是農業技術與經營方式更新。這要求我國新型職業農民必須擁有一定的市場和產品經營管理能力。
(一)市場分析和預測能力。
新型職業農民需要適應未來農業的市場化、產業化、商品化,了解農產品市場運作過程,掌握農產品的供應鏈運作,樹立市場營銷的觀念,改變原來落后的小農經濟思想,參與市場競爭。新型職業農民能夠獨立進行農產品市場調查分析,多渠道收集農產品市場信息,能夠對農產品市場進行合理預測,分析市場供給變化的因素,運用科學的方法對農產品市場進行預測。只有做出正確的預測,才能減少決策中的失誤,降低農產品市場的風險,幫助決策目標更好實現。
(二)決策能力。
在市場環境不斷變化過程中,新型職業農民需要擺脫從眾心理,具有獨到的慧眼來發現一些規律。在做出決策時,必須擁有自信心,沒有自信就不可能有決策,主動思考問題,擁有責任感和事業感,經常探索農業發展的規律和發展趨勢,指導自己做出決斷。
(三)財務管理能力。
長期的家庭化農業生產過程中,農民的融資能力和財務管理能力都處于比較低下的水平。新型職業農民能根據自己的經營發展狀況、資金情況,做出決定是否融資,保證生產正常運轉。因此新型職業農民應該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識,了解金融市場,運用產品和資產進行融資,保證正常發展。在財務方面,能夠對成本進行控制和計算,能對生產期間發生的成本費用進行合理管控。
(四)生產管理能力。
在現代農業生產過程中,需要提高生產效率與效益。在經營決定目標下,根據農業規律與市場環境,依靠現有的各種資源,做好農業生產計劃,組織各種資源進行生產,協調生產各方的問題,對生產過程進行控制。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從種子、機器、勞動工具的采購,到組織與控制生產,農產品的收割存儲,做到科學管理。
(五)人力資源管理能力。
未來農業生產需要不同的農業分工,在進行農業生產過程中,需要對不同的農業人員進行合理分工,提高生產過程的協調性、合理性、科學性。這需要新型職業農民能夠選擇合適的人員,進行合理分工,并設置好不同的工作任務,對人員進行培訓,使其能勝任工作,并且能夠制定有效的薪酬體系,對員工進行激勵,提高每位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
(六)產品質量管控能力。
在農業生產過程中,為了能夠提供市場滿意的農產品、安全生態的農產品,防止產品不合格產生,浪費資源,因此必須做好農產品的質量控制。這需要產品質量管控意識,從采購源頭開始,到生產過程,直至存儲,進行全面質量控制。
(七)設備管理能力。
農業未來的發展是機械化、自動化,在農業生產過程運用大量農業機械,因此必須掌握些設備管理的知識,對設備的壽命過程中全面管理,從選取設備,安裝設備、科學操作設備、維護與保養設備、改進設備等過程全面管理,保證設備正常工作,提高設備的工作效率。
(八)信息技術處理能力。
農業的未來發展趨勢是信息化、智能化,這需要新型職業農民掌握好信息技術處理能力。農業信息技術是指運用信息技術,對農業生產、經營管理、戰略決策過程中的自然資源、經濟狀況和社會經濟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分析,為農業從業者提供數據、信息的查詢、咨詢、決策和調制等服務技術的總稱。新型的職業農民對大量的農業信息的獲取后,需要進行大量處理,在未來的經營中,必須掌握一定的信息技術處理能力。
(九)參與農業保險意識和能力。
未來農業生產中,農業會承受巨大的經濟風險、自然環境風險。為了分散風險、降低風險、減少損失,就產生農業保險。新型職業農民必須能夠發現農民收益和農業經濟處在不確定的狀態,參與農業保險幫助轉移和分散風險,利用保險賠償在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經濟損失。
三、新型職業農民的經營管理能力培訓
培訓是人力資源管理和開發的重要手段,受到社會各界的肯定,新型職業農民是未來農業發展產業化的重要資源,針對性的培訓工作必不可少,在未來的培訓工作中必須做到一下幾個方面:
(一)制定科學的培訓計劃。
培訓是多人參加的,這必須要求根據培訓對象、培訓內容、培訓環境,制定因地制宜的培訓計劃。培訓計劃的內容包括進行培訓需求分析,確定培訓課程與培訓內容、安排培訓的地點、時間、確定培訓教師、制定和發放開課時間表、安排后勤保障,最后對培訓效果進行登記。因此,在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訓,需要制定科學的培訓計劃,根據現有文化水平以及基礎,以及現在急需培訓的要求,開展經營管理知識培訓,有針對性的制定培訓計劃。
(二)調查培訓需求。
現有的農民培訓中,很多培訓內容是基礎的、太籠統沒有針對性,不符合農民的期望,即使農民參與培訓,對其幫助不大反到讓大家對培訓失去信心,這樣既浪費國家培訓資金,也浪費農民的時間。因此,就必須做好培訓需求調查、分析新型職業農民的對經營管理能力培訓的期望和需求,尊重其意愿,也遵循了人才培訓的規律。如果對某種產品市場比較感興趣,就培訓這方面知識。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達到新型職業農民需要培訓那些就培訓那些,什么能幫助農民致富就培訓什么。
(三)制定培訓內容。
在制定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訓內容過程中,需要以農民及市場需求來制定培訓內容,編寫培訓教材。例如為提高新型職業農民的經營管理能力,培訓內容就必須包含一下幾個方面:調查和了解農產品市場行情、如何掌握農業市場行情中的有用信息、農產品銷售渠道創新、農產品定價策略與技巧、農產品進超市流程與策略、監督保證農產品質量等方面內容。通過這些培訓,使新型職業農民具備一定的經營管理能力。
(四)培訓模式。
在對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模式上,必須因地制宜,根據不同培訓內容采用不同的培訓模式。在對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的模式上可以選擇自選模式、示范引導模式、典型案例模式、模塊式培訓模式、五天培訓模式等各種形式的培訓,提高培訓的參與度和培訓質量。
(五)培訓師資。
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能否達到好的成果,關鍵要看有經驗豐富素質過硬的教師培訓隊伍,這要求有一支知識實踐豐富的教師隊伍。在培訓老師隊伍中應該1/3是穩定的培訓老師,1/3是全國各地優秀培訓老師,1/3是成功農民企業家組成。要想成為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的教師,第一,他是個對農業非常了解,從事農業經營有三年;第二、必須具備深厚的經營管理知識和能力,只有這樣才能教授知識,指導學員的實踐。
(六)培訓資金。
當前新型職業農民培訓主要靠政府撥款,很多培訓機構要預先墊出進行培訓,培訓的設備比較成舊。這需要培訓資金來源多元化,可以聯合政府和農業企業,保證資金充足,做到培訓的連續性和及時性。
(七)培訓質量保證。
培訓的最終的目的提高職業農民的經營管理能力,這需要國家制定科學、系統、嚴格的考核方案,制定嚴格的質量考核方案,使培訓更有成效,使培訓價值得到更大呈現。
四、建議與總結
(一)盡快立法,確保培訓的實施。國外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經驗是,有完善的法律保障。美國在1862年的《莫里爾贈地法》,1887年的《哈奇法》,1914年的《饅密斯—利弗法案》,1929年的《喬治一里德法案》,1935年的《旺克黑德—瓊斯法案》,為美國職業農民提供培訓法律保證。通過政府立法,完善培訓法律體系,把提高新型職業農業的素質作為主要任務以法律的形式作為保證,納入法治管理的體系中,使新型職業農民的素質達到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
(二)整合資源,著力構建新型農民教育培訓體系。
把現行的各種農業培訓政策整合起來,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統一規劃。對一些教育培訓結構進行整合,比如農業院校、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業職業院校農等,同步合作,完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體系的多元化。
(三)建設新型職業農民的專業培訓課程,著力提高培訓質量。
新型職業農民與傳統觀念的農民有很大區別,不僅要接受專業的技能培訓,還必須認真學習關于創業理念、經營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知識。通過各種專業課程的交叉學習,全面提高新型職業農民的生產經營能力。
(四)加強農業培訓人員的培育和建設。
對于農業職業教育或技術培訓活動的教師,從農業生產經營能力和實際動手能力方面都要有嚴格的要求。除了要掌握相關的教育理論和方法,還要求具有靈活的教學能力。在這個方面需要國家相關部做出相應規定,嚴格限制農業培訓人員的準入機制,必須具有相當的資格,才能從事相關方面的培訓,建立專項基金對農業培訓教師定期進行技能強化培訓。
(五)加強培訓體系的監督評價。
建立和完整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體系監督控制體制。監督控制機制包括評價方、評價標準、評價內容、評價評判等內容。確保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訓順利開展,培訓更多的新型職業農民,滿足農業現代化生產的需要。
五、結語
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現已成為推動我國農村發展的核心力量,并表現出廣泛的社會適應性和強大的生命力。但與國外相比,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仍然存在著起步晚、規模小、農業市場機制不完善、農民組織化程度低、社會服務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在充分認識我國農業產業化的經營現狀及其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提供以下解決思路。
1.建設農業產業化基地,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規模。
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加快建設專業化的農業生產基地,形成產加銷一體化的經營產區,為農業產業化的可持續發展提供穩定的原料供給,提高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為農業產業化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物質保障。
2.提高農民自身認識,加強農業產業化意識。
各地政府應組織農業產業化培訓,讓農民在思想上對產業化經營有一定認識,逐漸改變落后的觀念,把農業真正作為一種產業來對待,以奠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思想基礎,這樣農業產業化經營才能進一步發展。
3.建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
農民組織化程度過低是制約我國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重要因素,政府和服務機構要引導農民建立起農民專業化合作組織,并由農民自發管理,實行民主決策制。同時鼓勵有能力的農民和組織跨區域經營,提高自身的競爭力。
4.完善市場服務機制,改善農村經濟融資環境。
我國農業與農村經濟長期發展滯后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得不到有效的金融支持,要解決農業產業化發展中的金融需求問題,應從三方面入手。第一,努力開拓融資渠道以擴大信貸資金的來源,同時政府加強統籌安排,保證劃撥的支農資金切實到位。第二,加強農業產業化資本運營管理。通過制度創新,建立農業投資基金,采取并購等手段發展股份制企業或上市公司,以提高資本運營效率。第三,創建完善的農業金融體系。整合農村信用社,使之成為農民參與的金融實體;同時發揮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的固有優勢,加大其支農范圍和力度。
5.增強龍頭企業的帶動力,提高產業化的市場競爭力。
在農業產業化經營過程中,龍頭企業起著不可替代的推動作用,企業一頭連著市場,一頭連著農戶,有橋梁的作用,發展龍頭企業成為農業產業化的關鍵。政府應引導集中各類資本,發展優質龍頭企業,并加強農戶與龍頭企業之間的聯系,帶動農戶參與到農業產業化的經營過程中來。同時圍繞地區的特色產業開展系列產品的研發,擴充產業鏈,促進農村區域化產業經營的長期穩定發展,實現農戶、龍頭企業與市場經濟的聯動發展。
二、小結與展望
[關鍵詞]農業保險;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主體;財稅支持
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和農業的弱質性,決定了農業風險保障的重要性。而農業保險的“三高”(高風險性、高賠付率、高虧損率)特征決定了沒有政府的政策性支持就難以實現可持續經營。2007年以來在全國6個省區試點推行、現全國有近九成省份開展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是一種財政補貼型保險。其實質是政府通過在保費方面的補貼支出,并通過大面積的普及推廣,將可能出現的農業生產風險部分轉移到保險經營主體和未受災農戶,從而既達到保障農業生產的目的,又適當減輕政府巨額救災支出壓力。在這種保險模式下,能否調動農戶和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主體(商業保險公司、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農業互助保險公司、地方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外資或合資保險公司等)的積極性是政策性農業保險能不能搞起來、能不能搞好的關鍵。各地試點表明,保證并盡量提高政府的保費補貼支出對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起了重要作用,但如何提高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主體參與積極性,以確保政策性農業保險順利實施仍是值得探究的一個現實課題。
一、影響農業保險經營主體積極參與的障礙分析
盡管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中財政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減輕了農民付費的成本,提高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緩解了以往農業保險“農民保不起,保險公司賠不起”的尷尬局面,但政策性農業保險中的一些客觀障礙仍存在,影響了農業保險經營主體參與的積極性。
1農業保險的高風險使農業保險經營主體的綜合賠付率居高不下。農業產業是受自然災害影響較為嚴重的產業,農業保險承保的風險不僅發生頻率大,而且損失集中、覆蓋面廣,其賠付率要遠遠高于一般的財產保險。以許多國家的經驗,農業保險經營組織的綜合賠付率(即賠償與收入保費之比)一般都很高。以美國為例,1982~2004年只有6年賠付率低于1。在有的發展中國家,其賠付率經常達到2以上,甚至更多,均高于保險界公認的70%的臨界點。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哪個國家農業保險的保費收入能夠完全覆蓋災害賠償和管理費用。另外農業風險由于其時間和空間的高度相關性,一旦發生,可能會在短時間內使大面積范圍內的保險對象同時發生災害事故,遭受巨災損失,導致保險公司難以承擔起賠付額以致虧損嚴重。
2農業保險經營高成本可能造成保險公司的虧損而挫傷其參與積極性。農業保險業務不僅風險高,而且經營工作開展難:一是定損理賠難。保險標的發生損失后難以準確估計其損失;被保險人四處分散,標的分布四面八方,一旦受損,現場勘查定損、賠付兌現的工作量很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對時間的要求緊迫,加之有些地方交通不便,更是增加了理賠工作的難度。二是保費厘定難。由于農業生產的危險主要是自然災害,發生極不規則,各地在受災頻率、程度及災害種類上各不相同,而且自然災害往往具有伴發性,還可能引起其他災害的發生,加之農村中有關災害情況的統計資料不全,加大了對危險發生頻率測定的難度,使得保險經營主體對種養業等具體項目的損失進行費率厘定需要有專業的評估。這些困難增加了農業保險經營主體的經營成本。目前國內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在20%~30%之間,農險業務的經營成本更高,但部分試點地區政府認可的經營成本都在15%以下,有的甚至低至8%。而且由于農險業務的社會公益性,大部分地區的政府都不允許承辦者有利潤,這樣很可能造成保險公司的虧損而挫傷其參與積極性,不利于農險工作的持續良性開展。
3農業保險中委托方與受托方的信息不對稱使得農業保險經營主體的態度由過去的大力發展變為謹慎從事。由于保險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在農業保險的委托關系中,農業生產單位作為委托方處于信息優勢方,作為方的農業保險經營機構往往是處于信息劣勢的一方,導致農業保險中道德風險比較嚴重,受農業自身屬性、小農意識和文化素質的影響,特別是法律法規制度的缺乏,監督控制成本難以降低。據統計,道德風險給保險公司造成的損失占農作物保險賠償的20%。加上農業風險的地域差異性和個體差異性很大,管理難度大,有效監管成本高,農業保險的逆向選擇也很嚴重,使得農業保險經營者賠付率居高不下。
二、調動農業保險經營主體參與積極性的政策探討
農業保險經營管理上的特殊性決定了農業保險必須由政策扶持。當前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中政府保費補貼水平較低,在稅收上除了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免征收營業稅外,并沒有推出新的優惠政策,而且對保險企業經營管理費用沒有進行適當的補貼,從而使政府引導保險經營者積極主動開展農業保險的引導作用大打折扣。調動農業保險經營主體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積極性需要政府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1給予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主體所涉及的稅種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等。農業保險業務高成本、高風險、信息不對稱等特點造成農業保險經營機構難以獲得一定收益水平,所以許多國家政府對農業保險經營機構所承擔的稅負給予一定的優惠,以吸引各方資本參與到農業保險的經營領域。對農業保險業務的稅收優惠力度最大的是美國,美國《聯邦農作物保險法》規定,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一切財產,包括分支機構、資本、準備金、結余、收入、財產權和免賠款,免征一切現有和將來可能開征的稅收,包括國家所征稅種、各級地方政府所征稅種;私營農作物保險公司保險合同和向公司提供再保險的保險公司均免征一切稅收。聯邦到地方各級政府對農業保險的稅收優惠政策使農業保險經營機構除了其業務成本外不再有其他方面的負擔。日本政府財政為農業保險提供了力度很大的稅收優惠,《法人稅法》中將農業共濟組合、農業共濟組合聯合會納入公益法人的范圍,只對由收益事業所產生的所得進行課稅,對其他所得不課稅。在日本《農業災害補償法》中除規定農業保險的所得稅率為22%,營業稅率為5%~6.5%之外,免除征收其他一切賦稅。適當的優惠稅收政策也是我國大力倡導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必要措施。根據現行稅法,除免征種養兩業農業保險的營業稅,以營業稅為計征依據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也因營業稅免征而免征,同時對農業保險合同免征印花稅外,并無其他財稅優惠政策。針對這種稅收優惠力度小、范圍窄的情況,為了更好地提高農業保險經營主體的經營積極性,應擴大對農業保險業務的稅收優惠力度:一是對種植業、養殖業保險以外的其他農業險產品也免征營業稅,特別是將營業稅的免征范圍擴大到農村家財險、人身險和健康險等其他涉農保險業務。二是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主體,可在一定期間內免征或減征所得稅,增大保險費的返還比例,提高其對農民保險費的支付能力。三是允許農業保險經營主體從經營盈余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保險準備金,并在稅前扣除;甚至可規定對經營政策性種養兩業保險的經營主體,可以將其全部盈余作為農業保險特殊風險準備金提留出來,用作其農業巨災風險補償的積累,以增強其抵御農業保險風險的能力。
2提供經營業務費用補貼。國外政府對農業保險經營者的補貼主要用于補貼經營管理費用。如美國政府從1995年開始,為開辦農業保險的19個公司提供相當于其農業保險費31%的補貼;日本在這方面的補貼也高達50%~60%。針對我國農業保險業務經營成本高的特點,參考國際上許多國家的經驗,并考慮我國具體的財力狀況和實踐經驗,政府應為各種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主體提供一定比例的業務費用補貼,以提高其經營農業保險的積極性。2006年《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就特別提出要“對保險公司經營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適當給予經營管理費補貼”。具體到操作中,應遵循分級負擔、區別對待的原則,即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全部經營管理費用由中央政府承擔;地方性的農業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經營管理費用由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承擔;對商業保險公司則根據其年經營農業保險的業務量按保費收入的10%~20%左右向其提供經營費用補貼。對于比較偏遠、農戶保險意識薄弱、農業保險業務開展比較困難的地區,政府財政適當加大補貼,鼓勵保險公司積極拓展農村保險市場,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
3提供再保險支持和建立巨災風險基金。農業保險巨災風險比較多,大面積干早、洪水、臺風等風險事故往往會給直接保險人帶來超過責任準備金數十倍的損失,從而導致經營機構破產。為保證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主體的財務穩定,提高其經營農險的積極性,需要政府財政作為農業保險發展的后盾,通過再保險機制和風險基金來分散風險。由于商業性再保險機構在一般情況下不愿承接農業保險的再保險,可考慮由中央政府統一組建政策性的全國農業再保險公司,采取中央財政控股、省級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參股的模式組建,其注冊資本金可來源于中央財政注資、地方參股、農村救濟費分流、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節流部分等。另外,中央和省級政府還應通過適當機制籌措資金建立巨災風險基金,例如從保戶繳納的保費中列支部分資金共同建立農業保險風險基金,用于彌補保險公司巨災之年的虧損,借以平衡農業保險的經營。根據實踐經驗數據,一般以保費收入的10%計提巨災風險基金比較合適。就全國而言,如果巨災風險基金只提供60%的財政支持,在70%參保情況下,則每年需要財政預算安排5~6億元。
4創新農業保險支持機制——以險養險。在提高保險公司積極性方面還有一點值得特別指出,那就是大多數地區在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開展農險時都會提出“以險養險”這一措施,并把它當作解決政策性農業保險虧損問題的最重要手段之一。“以險養險”是一種對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公司中部分商業保險險種提供相關政策支持,并通過這些險種的收益來彌補政策性農業保險虧損的方法。從上海等地的實踐經驗看,把以政府資源配置為主的保險與農險捆綁式結合,是彌補農險虧損的重要途徑。為保證這一做法的順利實施,在推行時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第一,要通過多少商業性財產和人身保險項目養得起農險。第二,保險公司的政策性和商業性兩類保險業務的盈虧如何核定。第三,在“以險養險”中如何維護商業保險市場的平衡性和公平性。只有上述三個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以險養險”才能真正成為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強力助推器”。
三、政策支持農業保險經營主體參與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主體的政策支持要與政府的財政能力相適應。農業保險過高的賠付率與過高的管理成本,需要政府的財稅政策支持。但近年來,以美國為代表的一些國家,在政府進一步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和補貼力度的情況下,農業保險并沒有按照政府的意愿取得更快更好的發展,相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發展使政府陷入沉重的財政負擔。如美國,1980~1999年政府舉辦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總成本是150億美元,僅1999年一年政府給農作物保險的財政補貼就達22.4億美元,其中保費補貼13.53億美元。以此為教訓,在我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中,對農民的保費補貼和對農業保險經營主體的經營費用補貼水平及稅收減免優惠的力度一定要考慮國家的財力,既要促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順利開展,又不能給財政帶來太大壓力。
(一)積極提升技術以降低干旱災害的影響
一是要致力于發展節水型農業,從而提升農田的灌溉率。要努力推行各類新型節水技術,不斷提升節水的力度。其重點要應當不斷推進灌區節水改造以及多種新型節水技術的推廣,從而強化對灌區的全面管理,以提升水的合理利用效率。節水技術的主要內容是積極推廣包括噴灌、滴灌、微灌以及灌區推廣渠道防滲等技術。當前,在生產過程中的管道節水技術已得到較為妥善的解決,但是存在問題較為顯著的則是大田作物如何節水。如今,在小麥灌溉中比較常用的為噴灌,但是對于玉米之類的高稈作物灌溉則應當采用微灌的形式。微灌不但能夠提升水的利用效率,讓農作物不斷增產,且對于不同的土質均具有相當理想的灌溉成效。全球各國的節水實踐已經證明了微灌是一種最為省水而且效果最為突出的一種先進灌溉技術。在我國干旱地區,十分迫切地需要發展這一技術。應當以保障當地農產品有所增產的基礎上,全面應用所有具有成效的節水技術以及更加先進的現代灌溉技術,更加合理地開發與改進水資源的配置情況,不斷提升目前灌溉工程所具有的灌溉效率,從而合理地推廣包括管灌、噴灌以及滴灌等技術在內的新型節水技術,從而在最大的限度上降低農業生產對于當地水資源之消耗,從而實現節水以及增產等雙個方面的目的。二是要強化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積極推廣避災和減災等技術。要制定出更加適用、更為可行、更加行之有效的我國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方案,通過將改造中、低產田作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以高新節水技術的建設為中心,大力強化我國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要針對當前我國防災減災發展中技術的推廣極為落后的現實難題,由國家積極加大資金投入的額度,在工程技術研發、農業基礎設施科技人才的培育等各個方面進行大力支持,并且在干旱災害頻繁發生的地區建立起防災減災工程建設體系,從而在最大限度上提升應對干旱災害之能力。三是要積極運用各類高新技術以全面提升當地的防災抗旱等能力。要致力于提升抗旱工作的現代信息化工作水平,積極引入遠程自動遙測技術、3S技術、通信網絡技術以及數值預報、數據庫技術等先進技術手段,從而為當前的抗旱工作提供最新技術的保障。同時,還可考慮引入現代生物技術,創建農作物抗旱栽培新型體系,主要包括了使用科學的方法來選育各類高產抗旱作物以及耐旱作物品種,這樣一來還能顯著提升農作物的抗旱能力和水資源之利用率,這對于全面提升干旱地區農業生產的長期可持續發展,進而全面提升抗旱能力來說意義十分重大。
(二)不斷改進完善抗擊干旱災害的制度體系
一是要深入健全完善我國的抗旱法律法規制度,從而保障抗旱工作能夠高效而又有序地開展起來。如今,在法制保障上,中國已經形成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為中心,以河道管理條例等進行配套的抗旱防災法律法規體系。在此基礎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開始陸陸續續地實施了一大批關于抗旱工作的配套性法規。健全完善的抗旱法規體系可以說是相關部門實施好抗旱工作的十分重要的基礎以及前提條件。通過強化抗旱法規制度建設的力度,能夠讓各地區以及各個部門在抗旱工作之職責以及行為規范變得更為明確,進而保障我國抗旱工作能夠高效、協調、有序地運轉起來。二是要健全完善社會化的抗旱服務機制,不斷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防災抗災意識??购捣战M織理所當然地要成為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中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要強化對各類抗旱服務組織的規范化管理,盡可能地發揮出長期可持續的抗旱效應。在此基礎上,還需要進一步強化我國全民抗旱減災教育,不斷提升全體社會成員的抗擊干旱的風險意識,以來來做好應對旱災的充分準備。
(三)運用經濟手段來抗擊干旱災害以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
一是通過經濟手來加強節水工作,推動節水型農業經濟的發展。面對我國北方地區水資源愈來愈短缺的實際狀況,應當逐漸形成與完善水權制度。強化以取水許可以及水資源的有償使用機制為主體的用水管理制度體系,依據市場經濟的規律來制定與落實更加合理的水價確定機制。與此同時,還應當形成農業產業節水激勵體系,運用經濟杠桿的突出作用,有效地杜絕各類水資源的浪費,實現更加合理地用水。二是創建新型農村金融制度以應對各類旱災。要積極拓展農發行的業務范圍,更好地發揮出政策性銀行所具有的積極導向性作用;要強化我國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步伐,為“三農”發展提供更為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要致力于深化農業銀行服務農業經濟之力度,推動對我國農村市場急需的金融需求服務,讓其能夠在積極支持我國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創建,大力扶持優質糧食工程與商品糧基地建設,大力開發新技術農業等,從而妥善應對好旱災等方面發揮更加突出的作用。三是健全完善和推廣我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切實有效地防范與化解我國的農業生產風險。干旱災害屬于頻發性的自然災害,一旦依據商業化保險費率來核算保費的話,不管對于農民,還是對于保險公司,均為非常大的負擔。所以,一直以來,干旱災海始終游離在我國的農業保險責任范圍以外。所以,自從2007年開始,我國就開始實施中央財政大力支持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政策,明確了保險金額是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以及農戶個人三方共同加以承擔。然而,因為財政等方面的因素,我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推廣不夠順利,在制度上亟待不斷健全完善賠付率,而且在承保的品種以及創建巨災基金等各個方面也和西方發達國家具有相當大的差距。因為政策性的農業保險事業往往能夠在預防干旱災害等農業自然災害之中發揮出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國家理應高度重視對農業政策性保險實施政策上的扶持,切實增加當地財政對于農業保險所給予的補貼額度,從而盡快地形成全國性農業巨災風險基金。與此同時,還應當積極鼓勵目前已有的商業保險企業參與到農村以及農業保險業務之中,并且向西方發達國家學習寶貴的經驗,從而持續推動我國的農業保險體系更加趨向于完善。
(四)落實農業干旱災害風險管理體系
要通過完善農業干旱災害風險管理體系,統籌協調做好抗旱救災工作。就經濟管理的視角而言,對于旱災所進行的管理應當從控制旱災往災害管理加以轉變,并且切實提升系統化意識、風險意識以及農業資源意識。要形成富有成效的干旱災害風險管理體系,合理運用各類舉措來加強災害風險管理。具體而言,就是要建立健全干旱災害的風險管理咨詢機構,從而為旱災風險管理的主體提供各類咨詢服務。
(五)健全農村農田水利管理工作
干旱災害的巨大沖擊將直接推動節水灌溉事業的發展,并且加速水利工程建設的進程。面對著當前我國農田水利建設之現狀,全面總結各類經驗教訓,認真修訂符合我國農村水利工作實際的各項規劃,從而建立起政府引導的新機制,從而實現政府大力扶持、群眾積極投資、用戶參與管理的新機制。要通過強化我國的基本農田建設與水利設施建設,能夠持續提升自身抗擊旱災的能力。
(六)推進生態建設以實現生態平衡
筆者覺得,推進生態建設之根本目的并非只是簡簡單單的植樹造林,也不是單一地追求所謂的森林覆蓋率,而是要在實現避免旱災的基礎上進一步促進當地的生態平衡。我國北方地方旱區的干旱氣候條件就決定了這一地區所具備的生物特點。所以,致力于強化該地區生態建設,就一定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全面分析各方影響,從而探索出一條不僅能夠確保生態平衡,而且還能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的新路。
二、結束語
在合作社發展中扮演著主要角色,但是農村經濟精英是在農業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下、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經營決策,執行的是家庭利益為核心的行動邏輯(賀雪峰,2008)。因此由多個具有獨立利益的農戶家庭構成的合作經濟組織,在人員管理、資產經營、市場開拓等方面的能力要求還有很大差距,面臨著新的能力考驗和決策轉型。
一、產權激勵
社員由于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稟賦差異而呈現異質性,體現在出資結構中少數出資大戶與多數一般農戶并存,甚至一兩家出資額占去了出資總額的90%以上。合作社與所有者企業性質不同在于“股份公司的目的就是為股東的資本增值服務,最大限度地追逐利潤;而合作社則是為以小生產者為主體的成員的營利服務,為成員服務是合作社的目標,在組織內部,合作社不賺取其交易對象、服務對象——成員的錢”。既然出資額多少并不能直接獲取不同的報酬,那么比其他社員多出資的動機是什么?一個可能原因是回報社會、先富帶后富的奉獻精神驅動,具有這種奉獻精神的農業大戶真正是為鄉親著想謀求利益,解決農民“真窮”的問題。關鍵問題是奉獻能夠可持續下去嗎?如果奉獻者由于年齡問題而不能參與經營會不會還有新的奉獻者可替代呢?奉獻者的巨大付出如果得不到社員認同會不會堅持下去?所以說具有奉獻精神的企業家人才是稀缺的,也是寶貴的,從長期來看,我們不能寄望于某個人的先知先覺、奉獻精神作為合作社的長期發展的支柱,必須以制度來保障合作社的健康運行,給予合作社經營人才合適的產權上的制度激勵。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國際合作社的原則作了一定的修正,針對我國農村生產要素供給不足的現實,在控制權、收益權等方面鼓勵資本投入,如擴大合作社按股分紅的比例,最高可以達到40%等。為進一步明晰界定合作社產權,第五章第三十五條規定;合作社“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照章程規定量化為每個成員的份額”;第三十六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為每個成員設立成員賬戶”,成員退社時合作社應“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因產權制度模糊而導致的“搭便車”問題。
[關鍵詞]農業經濟;管理學科;因素;發展態勢
新時期加強農業經濟管理學的合理使用,注重該學科的可持續發展,可以為我國現代農業經濟發展提供保障,確保相關農業生產活動的順利開展,提高農業經濟發展中存在問題的處理效率。實現這樣的發展目標,應結合當前農業經濟管理學科的應用狀況,對其未來發展進行思考,從而制定出相關的發展舉措,擴大該學科的實際應用范圍。
一、確定發展方向,注重農業結構調整
結合當前我國農業經濟的實際發展現狀,可知其中存在著農業人口多、經營方式落后、機械設施不完善等問題,影響著良好農業形態的形成。同時,農業經濟需要朝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不斷縮小與國際間的距離。這些內容體現了傳統農業與現代農業發展中存在的矛盾,應采取必要的措施緩解這種矛盾。因此,新時期農業經濟管理中需要確定具體的發展方向,以科技為先導,結合可持續發展理念及相關要求,加強農業經濟管理,優化資源配置,注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不斷提升整體的生產經營水平;提高對既有資源的利用效率,增強農產品可靠性,通過科學的管理方法及有效的調整措施,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滿足使用者的實際需求;確定農業發展方向后,應給予更多的人力資源及先進技術支持,制定出完善的問題處理方案,促進農業經濟發展。
二、突出農業管理特色,實現農業生產多樣化
在農業經濟管理學科的作用下,可以為農業經濟活動開展給予專業指導,豐富其理論依據,實現農業生產中經濟學與管理學的有效結合。因此,需要提高對農業經濟管理學科的正確認識,最大限度地滿足農業經濟管理的實際需求。當前我國的“三農”問題十分突出,如何更好地實現農業、農村、農民間的相互依存,將農業推向集約化、城市化、現代化,使農業更好、更快的發展,需要更加深入的探究。>>>>推薦閱讀:如何把控好公共管理學博士論文
三、打造出專業能力突出的農業團隊,保持良好的農業技術水平
促進新時期農業經濟管理學科發展,應確保專業團隊綜合素質良好性,在加強他們基本素質培養的同時也需要提升他們的專業技術水平,滿足農業經濟管理學科發展的實際需求。因此,需要打造出專業能力突出的農業團隊,通過他們實際作用的充分發揮,確保農業技術水平良好性,為相關農業生產活動的順利開展打下基礎。結合當前農業經濟管理學科的發展概況,可知其學術隊伍組成包括這些方面:一是受計劃經濟影響,接受傳統農業經濟學理論的學者;二是改革開放后接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中教育理論的學者;三是當前形勢下留學歸來的青年學者。針對這些不同的學者,在發展農業經濟管理學科的過程中應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向他們闡述實際的發展現狀,充分發揮他們的專業優勢,豐富農業經濟管理實踐經驗,促進農業經濟管理學科的快速發展。
四、重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突出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的重要地位
為了促進農業經濟管理學科發展,也需要注重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保證糧食安全的基礎上重視市場需求變化,給農民們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確?,F代農業整體發展態勢良好性,增強農業供給質量可靠性;對農業的農業產業體系、經營體系等進行必要的優化,提高各種資源的利用效率,促進不同地區農村發展,在滿足物質需要的同時重視綠色生態可持續發展;注重傳統農業生產方式轉變,加強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與此同時,需要突出農業經濟管理中綠色優質產品供給的重要地位,結合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將更多的綠色優質產品推向市場,提升這些綠色、無污染農產品的潛在價值,為人們生活質量提高提供保障,逐漸改變人們傳統的消費理念,擴大農業經濟管理學科的實際影響范圍。
五、結束語
重視新時期農業經濟管理學科發展,提高該學科的實際利用效率,有利于擴大我國農業產業規模,增強農業經濟管理有效性,確保農業經濟管理能夠達到時代的發展要求,增加國民經濟收入的同時提升相關行業的整體生產水平,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多樣化需求。因此,未來農業經濟生產計劃實施中,應提高對其管理學科發展的正確認識,并在相關措施的支持下加快其發展速度。
[管理學博士論文參考文獻]
論文關鍵詞:勞動力轉移,土地流轉,調研報告
呼蘭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密圍繞農民增收這個核心,健全完善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土地流轉互動機制,為提升農村經濟運行質量,發展現代農業創造條件。通過勞動力轉移牽動土地流轉,從而帶動資金、技術、人才、信息等要素增加投入,促進了農業集約化、規?;洜I,探索出了一條統籌推進協調發展的新路子。全區采取多種模式加速土地“依法、自愿、有償”流轉,促進了土地的合理有序流動和農業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不僅使外出務工農民獲得土地承包權益,穩步推進了勞動力轉移,而且使留守農民實現了規模效益。截止目前,全區轉移農村勞動力13.8萬人,占農村勞動力總數的61%,創勞務收入14億元,農業人口人均勞務收入3107元,勞務收入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38%。全區通過轉包、轉讓、租賃和入股等形式,引導轉移就業的農民流轉土地38.9萬畝,占轉移就業農民承包土地面積的52%。
一、多種途徑流轉土地,解放農村勞動力
呼蘭區建立“政府引導、市場調節、農民自愿、依法有償”的土地流轉機制,為推動大規模的勞動力轉移創造條件。一是創新發展合作經濟組織,推進土地流轉,釋放農村勞動力。在不改變土地承包權的基礎上行政管理畢業論文,以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依托,鼓勵農民以土地轉包、租賃的方式,積極參與農業合作經營,從而加速土地流轉,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目前,全區組建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300余家,流轉土地面積達6.1萬畝,吸納農村勞動力1.2萬名。二是引進現代農業資本,促進農村集約化經營,釋放農村勞動力。呼蘭區注重在農業領域招商引資,發展龍頭企業,通過市場化運作,借助企業自身資金、設備、技術和管理優勢,讓農民以土地入股、轉包和互換,發展訂單農業,建立企業與農民的利益聯結機制,助推了土地流轉規模。實現了基地建設和農民的互惠雙贏。在抓招商引資發展龍頭企業的同時,還注重扶持各類專業大戶,按市場規則引導土地向種養殖業大戶流轉。三是建設園區,流轉土地,釋放農村勞動力。為提高農業科技含量,加快現代農業發展,呼蘭區加快了農業示范園區建設,并以此為契機,加快推進土地流轉和勞動力轉移輸出步伐。以沈家、雙井等鄉鎮設施農業示范園區為依托,打造哈肇路設施農業示范帶。采取承包地互換轉包、租賃、入股等方式,引導外出農民把土地向園區集中,實現集約化經營,釋放了農村勞動力,加快了農民向城鎮和非農產業轉移的步伐。雙井示范園區在300畝土地上建溫室大棚20個,每個大棚年純收入1.2萬元。
二、多渠道轉移農村勞動力,推動土地穩定流轉
農村勞動力轉移加速了農村土地流轉,土地流轉促進了農業要素的優化組合,又進一步推動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呼蘭區近年來采取多種渠道大規模轉移農村勞動力,建立和完善了“政府推動、市場運作、政策引導、流動有序、管理規范、服務完善”的勞務經濟發展新機制,做大做強勞務經濟這篇文章,推動了農村土地的穩定流轉。一是提高培訓質量,促進勞動力轉移,穩定土地流轉。呼蘭充分利用國家“陽光工程”培訓資金,發揮陽光工程培訓的牽動作用,通過整合教育資源,采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聯合辦學方式,提高培訓質量。根據市場需求,堅持定向培訓、定向輸出。目前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全區已形成了數控、電焊、計算機、建筑、服裝等專業品牌。區勞動力轉移培訓中心與省農業經濟職業學院合作培養的數控專業學員分配到中糧集團、青島海信等知名企業;黑龍江省農業機械研究所培訓電焊工叫響大連造船廠。近年來,全區共開展技能性培訓農村勞動力2.1萬人,實現了穩定就業。區勞動力轉移辦公室還與200余家企業確立了勞務協作關系,每年可提供1萬余個就業崗位,為學員提供輸出、維權保障一條龍服務,促進了穩定轉移,也促進了農村土地的穩定流轉論文格式。二是成建制舉家遷移,穩定土地流轉。農戶成建制舉家向城鎮遷移是加速農村勞動力轉移和穩定土地流轉的重要因素,也是從區域范圍實現農工、農商轉化,實現減少農民、富裕農民的戰略舉措。全區已有7669戶舉家外遷,轉移農村勞動力13875人,流轉土地11.4萬畝,不僅提高了土地流轉的總量,而且增加了穩定性,提高了農業規?;洜I水平。三是創新發展合作組織,穩定土地流轉。發展農村新型專業合作組織,構筑新的載體,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是穩定土地流轉的重要保證。許卜鄉蒲井村農民合作社利用外出農民流轉出來的土地建設設施齊全的蔬菜生產基地,發展無公害蔬菜3500畝,并吸納本村勞動力110名在生產基地常年出勞務,每個農民年獲得工資性收入1.5萬元。蒲井村五個鋼筋隊輸出勞動力310人,年創收496萬元。新型合作組織建設對穩定農村土地流轉,加快農村勞動力分工分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三、規范管理,配套服務,為土地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創造條件
為保護外出務工農民的合法權益,呼蘭區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基礎上,在法律和政策層面加大力度,為推進勞動力轉移穩定土地流轉提供保障。一是提供法律服務保障。區政府出臺了《呼蘭區進一步穩定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文件,確定了“土地流轉形式多樣化,運作方式市場化,實施程序合法化,流轉合同規范化”的原則。由區政府統一發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在承包期內,允許承包人租賃、入股、轉包,增加土地收益。鄉鎮農經中心普遍建立了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對土地流轉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強化區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職能,加大調處和仲裁工作力度。各鄉鎮農經管理中心及時向農民提供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土地檔案。區級建立土地流轉信息庫,鄉鎮成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及時開展土地流轉供求登記、信息、土地評估、政策咨詢等服務工作,為外出務工農民和務農職工提供了土地權益的制度保障。二是提供社保政策保障。把已經放棄經營土地、進入城市就業的農民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實現與城鎮社保的對接,避免再次返鄉與民爭地。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力度,進一步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覆蓋范圍行政管理畢業論文,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對于已經流轉土地的農民,引導他們從土地流轉收益中拿出部分資金,參照城鎮居民建立個人基本醫療和養老保險,提高自我保障能力,增強外出就業的穩定性。三是提供生產經營保障。對于規模經營土地的種植大戶和專業合作組織,呼蘭區組織涉農部門,全力給予資金、技術和物質支持,使其快速發展。2010年,區政府協調金融部門發放支農貸款7億元,扶持農戶7.2萬戶,為土地規模經營提供資金保障。加快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并與大專學校、科研院所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步伐,為科學種田提供指導服務。實施優質糧食、測土配方施肥、玉米豐產、科技入戶、農業技術標志性工程等,積極推廣先進實用技術,為土地連片經營提供技術支持。建立村民互助小組,幫助外出勞務留守人員春播、夏鋤、秋收。同時,認真貫徹落實農機補貼政策,更新農機具140多臺(套),綜合機械化程度達到87%,使新型大型農機具得到很好地應用,提升了作業效率,降低了農業生產成本,提高了農產品生產質量。
論文摘要:近幾年,黑龍江墾區的農業經營體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實現了多方面的突破但在所有制結構、經濟結構、經營方式等方面仍有很多弊端。如何采取有力措施,推進農業經濟體制機制創新,加快農業經營方式轉變,本文進行了分析并提出相應對策。
黑龍江農墾現已是我國耕地規模最大、機械化水平最高、綜合生產能力最強的國家重要商品糧基地。目前,墾區農業綜合機械化率已達93%,基本實現了農業機械化;職工人均生產糧食34噸,高于15個發達國家人均生產糧食25噸的水平;糧食生產能力達到226億斤,提供商品糧超過200億斤,商品率近90%。黑龍江墾區被譽為國家抓得住、調得動、費用少、能夠應對突發事件和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的國家“直屬糧倉”。 進入新世紀以來,墾區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加快結構優化和產業升級,推進社會事業協調發展,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2005年在中國企業500強中位列第149位,居農業行業首位,2007年北大荒集團已經進入中國企業500強前百名行列。在新的歷史時期,黑龍江農墾仍然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農業先進生產力的代表。因此研究新時期黑龍江農墾的農業經營體制對于其今后的更好、更快發展意義重大,對于其他農墾及農村的農業經濟體制創新也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一、黑龍江農墾農業經營體制的發展及現狀
以黨的為轉折點,墾區經濟社會進入了改革發展時期。1979年,開始變革經營管理體制,實行“財務包干”,突破統收統支制度,打破了農場吃國家“大鍋飯”的問題,從1981年開始,農場對生產隊實行“整體承包,統一核算,利潤分成,虧損受罰”的承包責任制。
1984年,借鑒農村改革成功經驗,墾區開始興辦職工家庭農場。經過20多年的探索和實踐,墾區農業改革完成了第一個飛躍,興辦了近20萬個家庭農場,逐步建立起以職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以“兩自理”(生產費自理,生活費自理)和“四到戶”(土地到戶,農機到戶,核算到戶,盈虧到戶)為標志,大農場套小農場、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徹底打破了“國家出錢,職工種地,負盈不負虧”的傳統經營機制。
1997年,以九三分局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和共青農場頒發規范的《職工家庭農場證書》為標志,墾區拉開了農業實現第二個飛躍的序幕,使農業改革由家庭承包階段走向規范的、規模適度的家庭農場新階段。
2006年墾區開始實行“兩田制”,并作為土地承包經營基本制度,長期堅持。2006年,綏化分局農場對管理區體制進行了創新,即管理區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并實現管理區辦公司的公司化改革。這一輪改革的開先河者為綏棱農場第八管理區,后在全場乃至全分局推廣。管理區辦公司是農場雙層經營體制的進一步細化與延伸,是農場基層組織的一次擴大開放和與市場的全面對接,是農業經營體制改革的深化與擴大。
二、黑龍江農墾農業經營體制存在的問題
雖然墾區的農業經營體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實現了多方面的突破,但在所有制結構、經濟結構、經營方式等方面仍有很多弊端。
(一)所有制結構單一
雖然墾區已經改變了原來的單一國有的所有制結構,形成了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新格局,但所有制結構單一的問題仍沒有徹底解決,一股獨大的現象仍很嚴重。多數墾區企業集團的改革還沒有完全到位,法人治理結構還不完善。
(二)經濟結構單一
經過三十年的改革發展,墾區已經打破了單一糧食種植結構,發展高效經濟作物種植;打破了“原字號”農業經營方式,發展農產品加工;打破了“小而全”的自我服務體系,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初步形成了比較健全的農業產業體系。但產業發展不平衡、不協調的結構性矛盾仍然存在。在三次產業結構中,二三產業的比重仍然偏低,發達國家的二三產業的比重已占國內生產總值的90%以上,農墾不足60%。
(三)仍以粗放經營為主
1947年-1996年是墾區的粗放經營階段。從1996年農業大跨躍開始的,墾區在耕地基本沒有增加的條件下,靠科技進步、內涵挖潛,糧食比上年猛增40%,單產突破500斤/畝,標志著墾區進入了高速高效發展時期和集約經營的初級階段。但是受技術、人員素質、管理水平等多因素制約墾區的經營仍以粗放經營為主。
三、主要對策
(一)進一步完善集團母子公司體制
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推進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加快農業經營方式轉變”,“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著力提高組織化程度。”發揮墾區農業資源優勢,按照農業產業化經營方式,在墾區層面組建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使之成為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是推進國有農場體制改革的必然選擇。北大荒農墾集團是以北大荒農墾集團總公司為核心企業,以墾區國有農場為基礎,以國有及國有控股工商運建服企業為骨干,以資產為主要聯結紐帶,集農業生產資料供應、農產品生產、收購、儲運、加工、銷售等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為一體的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要加快北大荒農墾集團的構建步伐,適時推進集團改制。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完善母子公司體制和相應的法人治理結構,強化集團的戰略規劃、融資投資、資本運營、市場營銷、外經外貿、信息服務與科技開發等功能,提高集團的市場競爭能力。根據系統管理、內部分開的原則,逐步實現政企分開。盡快把北大荒集團建設成跨系統、跨省區乃至跨國的特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
(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調整,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
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科技創新為手段、以質量效益為目標,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努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這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戰略舉措之一。墾區應該以發展質量效益農業為中心,穩定增加糧食產量,著重提高農產品質量,形成糧經飼種四元結構。大力發展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積極開發花卉、棚菜、藥材等特色產品生產,以名優特新產品占領大市場,取得好效益。要大力采用高科技發展以奶肉牛為重點的畜牧業。按照農業產業化要求,突出發展農畜產品精深加工業,重點構建米、面、油、乳、藥、酒、麥芽、飼料等產業鏈,提高農業綜合效益。
(三)努力推行適度規模經營,集約化經營
墾區推行適度規模經營具備的兩個優勢:一是墾區種植業生產的集約化程度較高,有較強的機械化生產能力和較高的勞動生產率,有能力實行適度規模經營;二是有以家庭農場為主體的新型經營組織,它們已具有一定的自我積累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有條件實行適度規模經營。所以墾區應該繼續努力推行適度規模經營,集約化經營,尤其是技術集約以此來完善現有的農業經營體制。
(四)完善創新支撐體系,增強墾區核心競爭力
新形勢下推進墾區改革發展,靠創新體系支撐,要進一步加強科技、人才、管理和文化等創新支撐體系建設,堅定不移地把創新理念融入到墾區科學發展實踐中,不斷完善適應科學發展要求的創新機制。尤其是針對人力資源的開發,要依托各級培訓機構、大專院校和科研基地,多形式、多渠道培訓一批農業專業技術人才,為提高農場主素質、農業增產增效提供人才智力支持。要積極招賢引智,充分利用北大荒博士后工作站等引智機構,引進國內外高層次智力和人才,特別是企業高管人才,以適應墾區集團化發展的需要。繼續實施“管理區千名大學生”和“農牧場百名研究生”引進工程,努力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環境。
參考文獻:
[1]韓乃寅,逄金明.北大荒全書—農業卷[M].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7
[2]萬寶瑞.中國農村經濟管理與研究[M].中國農業出版社.2002
[3]林善浪,張國.中國農業發展問題報告[M].中國發展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