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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并支付加班費。
(二)根據行業特點,經批準實行___________工作制。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具體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和乙方對繳納社會保險的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福利待遇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三)乙方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甲方按規定定期免費為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八條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三)雙方就本協議解除條件的約定: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解除本協議有關補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及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經審查,本協議符合國家法律和市政府規定,予以鑒證。
關鍵詞:勞務合同;工作方式模式;教育院校;應用
隨著教育院校辦學規模和辦學質量的逐步提高,編制外用工已經成為各類教育院校人力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編制外用工卻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能最大限度節約人力資本,將更多的事業編制用于專任教師等高級人才的引進,但另一方面也潛藏著巨大的用工風險。本文試圖通過引入勞務合同這一工作模式,在特定崗位和范圍內替代傳統的人事、勞務派遣等用工方式,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現有編制外用工形式的風險。
一、勞務合同模式下的工作方式與傳統編制外用工方式之比較
1.勞務合同的概念
勞務合同是指民事主體之間關于提供勞動服務而訂立的債權債務協議。勞務合同實際上就是雇傭合同,是指按照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在一定期間內,一方向他方提供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合同。勞務合同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簽訂的債權債務關系協議,屬于民事法律尤其是合同法的調整范圍。勞務合同具有合同主體平等、合同內容自治的特征。
2.兩者的本質區別
勞務合同建立的是一種勞務法律關系,而傳統編制外用工方式建立的是一種勞動法律關系,這種法律關系上的不同構成了勞務合同模式下的工作方式與傳統編制外用工方式的本質區別,其差異具體體現為:
(1)工作性質不同:勞務合同所形成的是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彼此無隸屬性;而傳統編制外用工形成的是勞動關系,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當中的一份子而存在,彼此之間具有從屬性。
(2)合同內容不同:勞務合同內容由雙方當事人自主約定,法律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自由意志;而傳統編制外用工方式下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對于勞動合同的內容以及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法律有嚴格要求,一旦違反便會受到法律制裁。(3)報酬性質不同:在勞務合同模式下,用工單位是以酬金的方式按照市場交易規則向勞動者進行支付,不享有其他待遇;而在傳統用工方式下,用工單位除工資外,勞動者還享有各項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
(4)承擔責任不同:勞務合同承擔的是民事責任,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以過錯責任為基礎,無過錯則無責任;傳統用工方式下,用人單位承擔的是勞動法上的責任,用人單位因此要承擔嚴格的雇主責任,這其中負擔最重的便是社保責任。2.勞務合同模式下工作方式的優勢
勞動合同模式下工作方式的優勢正是建立在上述與傳統用工方式的區別當中,主要體現為:
(1)規避法律風險:由于此種模式下,用工單位并未與勞動者建立勞動法律關系,因此用工單位可以不受勞動法律規范的限制,避免用工單位陷入沉重的勞動法律責任當中,從而極大限度的減少用工成本;
(2)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此種模式下,用工單位可以對勞動者所完成的勞動成果進行嚴格檢驗,一旦勞動者未完成工作任務便可以拒絕支付酬金,從而避免了勞動者的消極怠工,保障了勞動成果的高質高效。
二、勞務合同模式下的工作方式在教育院校的應用
1.應用范圍
在勞務合同模式下的工作方式在教育院校的適用范圍上,我們既要尊重此種方式自身的規律特點,又要與學校的工作實際相結合,具體來看,其適用范圍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以體力勞動為體現形式的后勤服務工作
此種工作的特征是即不可或缺又簡單繁復的體力勞動,此種工作既無必要占用寶貴的事業編制,又不必非要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我們完全可以通過與之簽訂勞務合同而獲得相應勞動成果。
(2)以智力成果為體現形式的項目開發工作
此種工作的特征是能夠以獨立項目方式存在的提升工作效率的高層次智力成果,此種工作一方面需求的是高層次專門性人才,另一方面一旦項目完成便不再需求,因此我們同樣沒有必要對這種薪酬成本高又無長期使用需求的工作占用正式編制,完全可以通過勞務合同的方式獲得滿足。
2.應用當中需注意的問題
(1)做好工作評估,完善合同內容
在無法律強行性規定的情況下,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完全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而定,因此合同內容便成為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核心依據。因此避免勞務合同工作方式所產生的風險的關鍵在于工作內容的科學評估和合同內容的明確完善。(2)注重過程管理,增強證據意識
由于勞務合同情況下,提供勞務一方與用工單位并無隸屬關系,其自主意識、責任意識相對較弱,因此要想獲得高質量的工作成果,加強對工作過程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另外工作過程中的糾紛并不能適用單位內部制度規定,一旦發生很可能要訴諸司法程序,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增強證據意識,為維護權益提供保障。
(3)強化安全規范,避免重大過失
勞務合同這一工作方式雖然能有效降低勞動法律所課以的嚴格的勞動法律責任,但隨之而來的契約責任卻是不可避免的。而契約責任通常以過失為歸責原則,這就需要我們強化安全規范,避免因我們的過失所帶來的危害。
一方面,由于各類學校辦學規模的擴大,由非正式編制人員承擔簡單而又繁重的后勤教輔工作是客觀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各類學校在教學硬件建設上普遍提速,學校運轉面臨巨額資金壓力,無法長期負擔編制外勞動合同用工所產生的巨大人力成本和用工風險,這也是我們必須面對的現實。而由于勞務合同模式下的工作方式具有傳統編制外用工所不具備的優勢,便自然成為解決目前困境的途徑之一,值得我們在今后的人力資源工作中不斷探索實踐。
參考文獻
[1]龔毅,劉穎.高校編制外勞動用工法律風險及控制措施[J].綿陽師范學院學報,2010(04):124-128.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用工約定:
1、乙方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后,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立即解除其勞務用工關系(試用期內按實際日工計酬);
2、勞務用工協議期滿,如甲方繼續留用乙方,可續簽協議。甲方不再留用,勞務用工協議即時終止;勞務用工合同范文節選!
3、勞務協議期內乙方要求辭職,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職責:
1、要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服從分配,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遵章守紀保證出勤;
3、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火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出現工傷事故,本人應負一定責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資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出于個人行為而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工作時間: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將按《勞動法》的規定予以支付相應報酬。
2、乙方必須規定的勞動日數出滿勤,缺勤者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業務(工作)主管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主管應在請假單上簽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報考勤計工資時備查。
3、凡缺勤者均扣發當日工資,但缺勤休假不得超過 天/月,凡超過者,按不勝任崗位工作予以解除勞務協議。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乙方調出時需將勞動工具歸還甲方。
六、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2、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工資 元。
七、保險福利:
甲方按照國家和勞動部門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和工傷保險。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職,給甲方利造成損失的;
3、不服從分配,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4、不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質量和安全防火責任事故者;
5、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并影響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根據情況給予經濟補償;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進行修訂和補充;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務用工合同范文節選!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業務需要,雇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視業務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現等可單方提前與乙方解除勞務關系或征得乙方同意與乙方續簽勞務合同。
第二條 勞務內容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 詳見《崗位職務說明書》,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的標準。
3、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現和能力等,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工作崗位發生變化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乙方的報酬,乙方應當服從。
第三條 勞務報酬
1、本合同期內乙方基本勞務報酬為每月人民幣____元(¥____)。
2、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一個月的勞務報酬。
3、前款所述勞務報酬中已包含基本勞務費用、加班費用等一切費用。甲方無需再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報酬。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承諾,能夠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勞務,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勤勉盡責地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上崗前,甲方可對乙方進行上崗安全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具備資質證書。
3、甲方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乙方提供勞務時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達到甲方的各項要求和標準,并接受甲方的工作考核。若因乙方違紀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同時為其他雇主提供勞務。
6、鑒于甲乙雙方為勞務關系,本合同期內乙方不享有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甲方也無需因此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
鑒于甲乙雙方為勞務關系,本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不享有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醫療期待遇,相關的醫藥、治療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事假、病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勞務報酬。
8、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已取得相應從業資格并持證上崗。
9、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可以根據公司安排為乙方購買一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若甲方為乙方投保,則保險期間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10、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在從事甲方安排的工作中致人損害的,乙方應自行承擔賠償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據實賠償。
11、在工作時間內,因乙方的過錯,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賠償的權利。
12、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財務數據、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期滿如雙方未續簽,則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有權視業務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現等行使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天給予乙方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除應當支付的勞務報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
3、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由于乙方健康原因無法繼續提供本合同項下勞務;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務報酬。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如乙方非因前款所述原因擅自提前解除本協議,如由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據實賠償。
5、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7日內,乙方應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甲方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 3日內結算應付乙方的勞務報酬。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工作交接,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的,應當按照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在提供勞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損失的金額據實賠償。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明確:本勞務合同的簽訂、履行、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等行為,并不能推定為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本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等行為是出于雙方的自愿,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2、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或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約定的有效送達地址。任何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需提前 3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前述變更對對方不發生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的需要,需聘請乙方從事勞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個月。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彈性工作時間制度,不必遵守甲方的上班打卡制度。
第四條:乙方認為,根據已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的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時間:每月________元,當月_______日通過銀行發放勞務費。
勞務報酬按照甲方對乙方的考勤每天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七條: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限屆滿;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本人認為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果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個即可。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勞務成果、勞務進展狀況,管理的甲方資產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有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萬元保險金的意外傷害保險。該意外傷害保障受益方為甲方。乙方在履行本協議義務過程中發生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的意外責任時,保險公司的賠款首先用來充抵甲方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若乙方不幸發生意外傷害,且甲方依法不應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時,甲方將保險公司的賠償款贈送給乙方。
第十二條乙方在履行本協議義務時發生應該由甲方承擔責任的意外事故涉及其他責任方時,甲方依法向乙方承擔了經濟賠償責任后,乙方應將該責任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甲方,移交一切必要的單證,并協助甲方向責任方追償。
第十三條甲方不負擔乙方的醫療費用。醫療期內甲方也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相不支付違約金,甲方也不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互不承擔本協議未書面明示的義務,也不享有書面未明示的權利。
第十六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約定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系,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 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 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 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后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 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秘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 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并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項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項目執行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見附表。
5.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后。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采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需要安裝設備和所有材料的采購供應。
6.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7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規定的應交的各種稅金,并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簽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企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JGJ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并提出改進意見。由于甲方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余5%以上,水泥按定額節余7%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費的結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簽認完成的合格作業量。
11.2按項目預算人員核準的作業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勞務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項目有關人員核定簽認,項目經理簽批后,于當月28日報送財務處審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現場臨設完成后可結算付款,基礎施工期間不付款,基礎工程完成,驗收后結帳,付款80%.主體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證金外,二個月不付款,從第三個月開始,結帳后付當月款項的70%~80%.工資中的優質價在工程質量評定后再付給。
13、環境和文物保護
13.1乙方應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于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3.2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并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并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
15.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后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17.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項目部一份,乙方二份;報送公司人力資源處、財務處、工程管理處三份備案。
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負責人:
法人代表: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工程管理處:
人力資源處:
經辦人:
年 月 日
(以下簡稱甲方)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分配乙方從事 工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用工約定:
1、乙方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后,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立即解除其勞務用工關系(試用期內按實際日工計酬);
2、勞務用工協議期滿,如甲方繼續留用乙方,可續簽協議。甲方不再留用,勞務用工協議即時終止;
3、勞務協議期內乙方要求辭職,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職責:
1、要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服從分配,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遵章守紀保證出勤;
3、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火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出現工傷事故, 房地產e網本人應負一定責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資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出于個人行為而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工作時間: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將按《勞動法》的規定予以支付相應報酬。
2、乙方必須規定的勞動日數出滿勤,缺勤者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業務(工作)主管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主管應在請假單上簽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報考勤計工資時備查。
3、凡缺勤者均扣發當日工資,但缺勤休假不得超過 天/月,凡超過者,按不勝任崗位工作予以解除勞務協議。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乙方調出時需將勞動工具歸還甲方。
六、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2、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工資 元。
七、保險福利:
甲方按照國家和勞動部門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和工傷保險。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職,給甲方利造成損失的;
3、不服從分配,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4、不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質量和安全防火責任事故者;
5、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并影響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根據情況給予經濟補償;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進行修訂和補充;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關鍵詞]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可行性
我國《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在勞務派遣中,有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勞動者三方當事人,但從《勞動合同法》第58條可以看出,我國僅認為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僅規定派遣單位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筆者認為用工單位也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至少,對此法律未禁止。
一、理論上的可行性探討――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原由
首先,勞動者被派遣到用工單位后,與用工單位的普通勞動者一樣的勞動,都受用工單位的監管與管理,都從其勞動創造的價值中分得一部分作為工資,其勞動都是用工單位業務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用工單位的普通勞動者作為參照,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其間的勞動過程、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內容都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加以規范。
其次,派遣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不能彌補用工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空白。具體來說,派遣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招聘之后,兩者簽訂的兩年以上規定期限合同,主要是明確派遣單位取得勞動力使用權,勞動者成為派遣單位的人,以及對應的兩者間的一些權利義務。第二部分主要涉及勞動者的被派遣的單位、崗位、期限等內容。一般情況下,這一部分通常會在第一部分合同之后簽訂,勞動者也會陸續在不同的用工單位工作。更重要的是,整個勞動過程都在用工單位發生,雙方不能對這一過程作出詳細規定。
第三,這一勞動合同也不能在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的派遣協議當中體現。用工單位通過向派遣單位支付管理費的費用和派遣協議,取得勞動者的勞動力使用權,但這并不意味著就取得了監督與管理權,勞動力是人身屬性與財產屬性的統一,用工單位要取得完整的監督管理權還必須征得勞動者的同意,派遣協議只是他們的交易,他們不能在這里面對勞動者設定各種各樣具體的、確定的義務。
當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也不能對此作出很好的規范。首先,隨著社會的發展,勞動過程越來越復雜,并且處于不斷變化的過程中,不同行業、不同單位、不同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法律只能從大的、原則性的共同方面做出規定,而不能對當事人之間具體權利義務作出規定。另一方面,我國法律設計的“告知”義務也可能存在漏洞。《勞動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派遣單位應將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勞動者,第六十二條規定,用工單位應告知勞動者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這里未明確“告知”是否為書面,還可能出現兩單位聯合起來蒙騙勞動者,在自身權益被侵犯時,勞動者被蒙在鼓里,怎么用各種手段來維護自身權益呢?
二、實踐中的困局與解脫――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優勢
如前文所述,在用工階段,基本上是由用工單位說了算,派遣協議不能對此進行有效規范,又沒有勞動合同的約束,極易造成用工單位權力濫用。因為,依派遣協議,派遣單位有義務向用工單位提供合格的勞動者,用工單位認為不滿意的,可以直接退回派遣單位,不用像解雇一樣要支付各種賠償金。甚至,在發生糾紛時,用工單位可能反咬派遣單位一口,認為派遣單位提供的勞動者不合格,要求派遣單位承擔違約責任。
另外,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有利于減少糾紛,有利于順利快速解決糾紛,符合經濟、效率的原則。由于勞務派遣的特殊性,中間共有三方主體參與,相比之下,勞動者處于弱勢地位。《勞動合同法》第92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35條,規定了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互相承擔連帶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了勞務派遣糾紛案件中,內容 用工單位的,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作為共同被告,也就是說,普通的甚至是細小的糾紛都可能會用工遣單位、用工單位、勞動者三方集合起來解決。這可能使糾紛進一步復雜化,又浪費時間、人力、物力。因此,筆者認為,甲勞動合同明確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權利、義務,把在用工階段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盡量在用工階段解決,這是符合各方利益的舉措。
此外,對于用工單位將原來的普通勞動者“掃地出門”,讓他們與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單位再以勞務派遣的形式招募使用的行為。除利用《勞動合同法》第66條進行規制外,筆者認為可以借鑒公司法“解開面紗”原則的相關理論,直接認定用工單位就是實質上的用人單位。如果此時有勞動合同,將大大有利于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三、結語
伴隨著社會的高速發展,社會分工的深入與細化,各種社會關系也會日趨復雜,需要法律去規范和調整。這是法律發展的機遇,也是挑戰。對此,法律應當也只能勇敢面對,適應社會的發展,理順各方關系,維護好各方利益。
勞務派遣在我國已經有近20年的發展,相比之下,其法律關系復雜,原本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一個法律關系,轉變為派遣單位與勞動者和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兩個法律關系。筆者認為可依據“化整為零”的方法,法律分別對其進行調整,并且又聯系為一個緊密的有機體,在盡可能的情況下,以“一對一”的、較為簡單的模式去規范勞務派遣三方之間的關系。勞動合同作為對法律的補充,有些無可替代的作用。強制規定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將對有利于保護各方利益、促進勞務派遣健康快速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