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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的對外開放和快速發展,推動了社會的進步,在國民經濟運行
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保險業作為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穩定社會、保障民眾、資金融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保險業目前實行超常規發展,困擾其發展的瓶頸即投資問題.在保險資金投資渠道放寬后引起的效益問題、風險問題、資源有效配置等問題,對保險業的長期運營和社會穩定將產生深刻影響,應引起關注和重視。
一、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現狀
按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資金的運用,限于在銀行存款、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投資基金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有以下特點:
1.投資渠道狹窄,滿足不了保費快速增長的需求
據有關資料顯示,截止2003年底,各保險公司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為8739億元,其中:銀行存款為4550億元,占52.06%;購買國債1400億元,占16.1%;購買金融債券占9.48%;購買投資基金占5.23%;其他投資占17.13%。保險公司持有的企業債券已占債券總量的一半,持有的證券投資基金占封閉式基金的26.3%,保險公司正逐步成為資本市場主要的機構投資者。
2.投資收益降低,形成較大的利差損
保險資金投資收益逐年下降,2001年度為4.3%,2002年度為3.14%,與以前年度保單預定分紅率5%、6%相比,出現了較大的利差損。保守估計,保險公司以前年度累計利差損高達數百億元,已成為企業經營的歷史包袱,制約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
3.經營方式粗放
目前,保險投資還處在粗放經營階段,面對龐大的經營資產,沒有形成成熟的管理思想,憑經驗投資,靠天吃飯的情況比較普遍。國外比較普遍運用的資產負債管理、投資組合理論在國內保險投資領域還處在探討、摸索階段,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為空白,沒有避險工具,在股票市場對保險投資開放后可能出現的風險因素應引起足夠的關注。
粗放經營的結果是投資收益呈現大幅波動,不斷走低。首先是保險公司收益下降,有些公司甚至出現虧損,引起股東不滿,股東信心下降,對公司長期經營會產生不利影響;其次,客戶也不滿意,因為投資收益下降,造成投資連結保險客戶賬面價值降低,甚至出現較大虧損,購買分紅產品的客戶分不到預期紅利,出現部分客戶投訴保險公司誤導的情況;第三,由于保險公司效益下降,出于成本考慮,將會減少為客戶提供附加價值服務,對客戶服務的深度、廣度和質量也會降低等等。這些情況在社會上將造成不好的結果,既影響保險公司的信譽,對保險行業也是一種傷害,甚至還會影響社會的穩定,使保險失去保障民眾、造福社會的作用。
二、國外投資趨勢
1.發展趨勢
國外保險企業發展的趨勢之一是規模大型化、經營集團化,充分發揮資本并購、投資的積極作用,走上快速成長之路。1998年,美國花旗銀行和大型保險公司旅行者集團合并,成立新花旗集團,服務范圍涉及商業銀行、保險、投資銀行、資產管理、基金等金融業務;1999年,德意志銀行收購美國銀行家信托公司,形成了超大型金融集團;1999年,日本富士銀行、興業銀行和第一勸業銀行合并,成立了全球最大的金融集團—瑞穗金融集團;2000年,大通曼哈頓公司收購J.P摩根,成立摩根—大通公司等。歐洲發達國家的金融企業購并潮此起彼伏,特別是美國《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的實施,促進了金融的混業經營,形成了全球金融系統中具有重大影響的超大型跨國金融集團。保險業在這種繁榮的大背景下,迎來了良好的發展機遇。
2.盈利模式
國外保險業經營、承保利潤越來越低,而資金運用投資收益穩定,已成為保險企業彌補承保虧損、產生利潤的主要來源。例如在1975年-1992年間,美國、英國和瑞士三國的承保盈利率在—8%左右,而綜合盈利率還分別達到5.8%、4.5%和3%。在1996年-1999年間,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意大利的承保虧損率分別為6.5%、5.7%、7.9%、8.3%、14.1%,而由于投資收益率分別為7%、8.3%、9%、5.8%、7.8%,從而保證了保險公司的穩健經營。
從傳統的承保盈利模式向投資盈利模式的轉變,標志著保險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大量金融衍生產品的涌現,使金融投資具有廣闊的選擇范圍。新經濟浪潮的出現,特別是IT技術快速發展,突破了地域限制,使各種金融工具之間的轉換更加便利。保險業順應世界經濟發展潮流,實行管理創新的技術創新,改變了保險投資的作業方式,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國外保險業的發展趨勢對國內保險業的發展方向將產生深刻的影響。
三、我國保險投資方式的創新
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出臺,為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注入了強大活力,促進了金融業的改革開放,對保險投資將產生長期而深刻的影響。支持保險資金直接投資資本市場、提高人市比例,以機構投資者的身份成為資本市場的主導力量,明確了保險資金運用主渠道、經營方式和市場地位。
資本市場以其高流動、高收益、高風險的特性吸引了大量資金參與,融通大量資金支持了社會各產業的發展,同時為市場流通資金提供了盈利機會。保險投資深度參與資本市場,與其產生交互相關性,國外成熟的資本市場如此,國內新興的資本市場亦然。保險資金投資渠道放寬后,經營方式將發生重大改變,以下幾方面將成為重點選擇:
1.股票投資
截至2003年末,國內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1285家,數量逐年增加。目前,香港部分銀行開通了人民幣業務,在內地資金投資香港股市的政策明確后,保險資金還可以投資香港股市。股票市場容量擴大,投資品種增多,保險公司作為機構投資者,對股票選擇有了更大的空間。
在國外,股票是保險資金重要的選擇。在日本、歐洲等國家,股票投資占保險公司總資產的20%-30%,在美國甚止占保險公司總資產的50%,由此可見,股票市場是保險資金重要的投資場所,保險資金促進了股票市場的繁榮,同時,也提高了自身的經濟效益,不斷創造社會財富。
2.直接投資
按《保險法》規定,保險資金不能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于設立保險業以外的其他企業。全球金融混業經營的大趨勢,國外保險集團迅速進入我國保險市場,對我國保險業單一經營的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戰。我國保險公司目前正在經營轉型,保險資金的直接投資有了很快的發展。保險公司轉型方向有兩個方面:一種是建立保險、證券、銀行、信托等功能齊全的金融控股公司,發揮全能金融集團的規模優勢、范圍優勢,占領市場份額,以規模求效益、保數量促質量,如中國人壽、平安保險等建立了集團公司,部分發展迅速的保險公司也正在積極申請組建保險集團,拓展經營范圍,促進了企業效益的提高;另一種是建立專業化的保險公司,利用專業優勢,在行業細分市場上深耕細作,擴大其局部優勢,如中國再保險集團等。
保險公司在集團化經營時,要著重解決兩方面的問題。一是練好內功,在集團內部建立產險、壽險、健康險等門類齊全的保險子公司,并迅速擴充市場廣度、充分挖掘市場深度,把保險根基打牢,這是與其他金融企業、國外保險集團競爭的基礎。在保險業務沒做好的情況下,盲目建立綜合性集團,有舍本逐末之憂,根基不牢,難成大事,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二是要充分利用其他競爭企業的資源和優勢,在共同發展中求得保險業更快的發展。如各保險公司都在建立自己的資產管理公司,思路是對的,但要注意充分發揮基金、證券公司、銀行的委托理財作用。特別是基金公司,有長期經營的理念,有專業的市場、行業研究人員,有素質較高的基金經理,在2004年一季度的股市行情中,部分基金獲得了10%,甚至是20%以上的收益率。保險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基金公司的專業優勢,委托經營良好的基金公司進行理財。
四、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應關注的問題
保險公司經營目標、經營方式的轉變,給保險資金運用帶來了很大的挑戰。保險資金運用范圍的擴大,在提高效益的同時,也會出現相關問題。比較突出的問題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經營創新
經營創新表現在經營思路、投資工具創新。在保險集團內部,資金運用要制訂長期的經營目標,避免短期行為。一是保險是我國重點發展的金融服務業,國家支持其長期穩定發展,有利于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和國家改革開放政策的順利實施;二是保險資金以10年期、20年期的長期資金居多,從資金的性質來看,也要求保險公司資金以長期投資為主。
要樹立長期經營的思想,保險公司內部要調整相應的政策,如考核、評價政策等。目前,多數保險公司的考核、評價以短期考核為主,以一時一事的成敗論英雄,嚴重束縛了保險投資人員的經營思想,使他們不敢也不愿意去長期經營。從保險涉及的社會公眾來說,也應有長期經營思想,不要看到投資賬戶盈利就眉飛色舞,虧損了就不肯善罷甘休。其實保險投資也存在經營風險,但從長期來看,會有比較好的盈利機會與前景。保險資金長期經營對保險公司、社會公眾和其他利益相關者都有利。
投資工具創新是指針對新型的投資品種,選擇合理的證券、資產組合,完成獲取收益與控制風險的過程。由于保險公司不能直接投資保險業以外的企業,研究項目投資信托化就顯得很有必要,如電力、高速公路、城市供水、供氣等基礎設施項目,收益穩定、風險較小,非常適合保險資金投資。保險資金不能進行這些項目的股權投資,但如將資產證券化,變成一個個信托產品,保險資金就可購買。諸如此類的金融創新不僅可以解決項目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而且也開辟了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
2.資本經營
行業的發展過程就是業內公司不斷設立、消亡、兼并與資產重組的歷程。我國保險業發展至今,各保險公司發展不平衡,在業務規模、資產質量、經濟效益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本身存在兼并沖動。國外金融集團的進入,加快了兼并與重組的步法。20世紀90年代以來,保險業的兼并風起云涌,造成了德國安聯、荷蘭ING等大型保險集團的出現。我國保險業做大做強有兩個標準,一是保險市場規模足夠大,有很大的容量,在金融領域甚至在國民經濟體系中有較大的影響;二是保險集團公司的規模足夠大,造就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保險“巨無霸”,積極參與國際保險市場競爭,融人全球金融一體化發展進程。從發展的眼光看,規模是特別重要的,如果要保證競爭優勢,規模也是必須的。可以說保險業的兼并與重組是大勢所趨,是發展的必然。
保險業的兼并與重組的過程,也是錘煉保險投資能力的過程。保險投資除了有短期獲利能力外,出色的資本經營能力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面。資本市場的風風雨雨,更多的是股權的爭奪與喪失,資本在流通中變化,在變化中尋求增值機會。保險資本同樣具有逐利性以及與之相伴隨的風險性,這是保險資金投資時需面對的客觀現實。
3.風險控制
保險行業本來就是集聚風險、分散風險的,轉移風險、控制風險是保險公司的責任。保險投資作為風險高發區,對風險的控制就顯得尤其重要。保險投資風險控制程序分為風險預防、風險識別、風險發生、風險消除等。風險預防首先要建立風險預警系統,對投資品種進行指標評價,如設置證券購買的最大數量、最高價格等,進行諸如威廉指數、乘離率、AR指標等相關的技術指標分析,對風險進行跟蹤監控,預防風險發生。盡管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投資品種有數量監督、金額管制,那是監管性約束,是不能違反的,但企業應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風險控制金額,一旦超過,便是高風險區,必須降低倉位,作減壓處理。其他指標的控制也應做類似處置。
債券在保險投資中占有的比例較高,到2003年末,國內保險公司對國債和金融債的投資金額已達到2230億元,占保險資金運用總額的25.43%。2003年,交易所市場22只國債現券中,只有12只的年回報率為正數。2003年最后4個月內,絕大多數參與國債交易的機構都難逃賠錢的厄運。從票面上粗略計算,全行業的損失金額應在400億元—500億元之間。
保險資金參與國債交易,也遭受了巨大損失,因此,保險公司應進行利率風險管理研究,回避風險。2004年2月,中國銀監會頒布了《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為金融產品創新和利率風險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據。保險公司具有高超的利率風險管理水平,不僅能減少損失,還能為保險賺取可觀的收益。
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主要是償付能力風險,如保費費率確定不合理、承保責任超過其償付能力(資本金和總準備金之和)、公司賠付率過高和財務處理不當等業務因素,導致保險公司資不抵債。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的監管部門是中國保監會。
但如果保險合同涉及到外匯保費和外匯賠償的收支,保險公司經營這些外匯保險業務時還涉及到外匯管理,如保險公司外匯賬戶的開立和監管;收取外匯保費的對象和險種;人民幣保險向境外分保購匯支付分保費;購匯支付外匯理賠;以及考察咨詢等保險中介費的收支等。從監管職能的角度看,外匯保險監管可以分成兩個層次:一是對外匯保險的經營風險監管,二是對外匯保險項下外匯收支活動的監管。
本文主要探討第一層次問題。雖然,保險經營風險監管的職能部門是保監會,但是如果保險理賠金額比較集中且較大,可能會影響人民幣即期匯率,也可能會給國家外匯儲備帶來不良作用。從這個角度看,外匯局也應參與保險外匯經營風險的管理。在實踐中,就曾出現保險公司提出購匯支付分保費或賠償,當地銀行和外匯局難于辦理的情況。而且,隨著國內保險市場開放和國際再保險業務的發展,境內保險公司將人民幣的外匯保險向境外分保時,外匯管理部門也必然需要介入到保險公司本外幣資金風險分析和管理中來。
外匯保險的對外債權債務關系
按照國際收支統計,從交易雙方的屬性判定對外債權債務關系,那么在保險服務項下,保險公司提供外匯保險可能形成的對外債權債務關系,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保險的受益人是非居民,從而保險公司形成對外負債(財產保險引起的是或有債務,人壽保險引起的是必然發生的債務);保險公司承接非居民再保險分入業務,約定向非居民再保險公司給付資金,從而產生或有的對外負債;保險公司再保險分出業務,在約定得到非居民保險公司賠償,從而形成對外的或有債權。
可以說,保險公司進行每一項涉及外匯收付的保險活動,只要保費或賠償的收、支對方是非居民,就必然會產生上述三種債權債務關系中的一種。在單筆保險(再保險)行為中,這些債權債務是有對價的,其風險和收益對整個國家對外負債和資產的影響是均衡的。然而,這些債權債務關系的集中者保險公司,他們能否有效控制風險,從而對國家的對外資產負債產生均衡甚至良性影響,則是外匯管理選擇需要重視的內容。
保險公司的購匯需求
根據現行的外匯管理規定,從事外匯保險的保險公司擁有外匯資本金和限額外匯結算賬戶,這就是將保險公司作為一個金融機構進行管理。在實踐中,保險公司一般也不會要求購匯。基于管理政策和現實,可以形成以下判斷:保險公司通過賬戶發生收支屬于正常狀態;提出購匯需求,可以判斷保險公司的外匯資金情況出現異常狀態,管理者應該重點監管。此外,在銀行結售匯體制下,購匯行為會對外匯儲備和匯率產生最直接的影響。因此,本文重點分析保險公司購匯需求,包含調節性購匯需求和流動性購匯需求。
保監會在設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比率以監管保險經營風時,將公司本外幣資金統一計算,對保險公司外匯資金沒有提出單獨的要求。這樣,保險公司總體償付能力沒有超過保監會設定界限時,其外匯資金部分會出現局部償付能力不夠,需要用償付能力相對過剩的人民幣購匯抵償,從而產生保險公司調節結構需求。這種調節性購匯需求是保險公司正常經營中產生的,在需求產生的時點上,保險公司本外幣總體的償付能力沒有超標,只是保險公司人民幣資金和外匯資金之間償付能力的余缺抵補。典型的調節性購匯需求,就是保險公司將境內人民幣保險向境外分保時,要求用人民幣保費購匯支付分保費。此外,保險公司要求購匯增加外匯資本金,也屬于這一范疇。
具體到單筆保險,還會產生外匯資金流動性不足引起的流動性購匯需求。在實際操作中,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使得外匯資金產生結構上的流動性周期,這樣,即使外匯資金償付能力可以抵償賠付,也有可能在某個時點上由于流動性周期而產生外匯資金的支付缺口。對于這種缺口,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同業資金拆借解決,在拆借等資金融通手段不成立時,也會要求購匯,從而產生了流動性購匯需求。
外匯保險業務對外匯管理目標的影響
即期影響對國際收支產生即期影響的主要是保險公司的購匯行為。
從數量上看,保險公司購匯額具有不確定性。在大多數情況下,保險公司要求購匯總是為了履行特定保險合同的職責,這樣,購匯量和某一筆或某一批保險合同聯系在一起,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目前我國外匯市場每日主要交易對象是各外匯指定銀行結售匯限額下的長、短頭寸,匯率形成機制的基礎尚不夠廣泛,因此,人民幣即期匯率暴露于保險公司購匯的不確定性之下,存在較大的波動風險。
保險公司當期購匯量又具有可預測性。正如在上文所闡述的,保險公司購匯需求與他的償付能力緊密聯系在一起,無論是調節性購匯需求還是流動性購匯需求,購匯量均不會超過——定限度(按照《保險法》保險公司購匯的絕對量,不可能超過實收資本金和公積金總和的10%)。因此,經營者和管理者可以根據其賠償責任和償付能力的相互配比關系,合理地估測出下一時段的購匯量。
從性質上看,保險公司調節性購匯需求和流動性購匯需求對外匯儲備當期余額的影響略有不同。
流動性購匯需求的實質是保險公司外匯資金流動周期在賠償時點上出現的缺口。這種缺口在流動周期的其他階段會得到彌補。因此,滿足流動性購匯需求,就相當于外匯儲備“墊付”資金,減少了儲備的當期余額。如果保險公司在流動性周期其他階段能夠將等量資金結匯回吐儲備,則對外匯儲備總體沒有影響;如果這部分資金不及時結匯,等于保險公司“擠占”一部分外匯儲備。
對于調節性購匯需求,其對外匯儲備直接效用就是“擠占”。值得注意的是,隨著國內保險市場國際化步伐,國內保險公司有將人民幣償付能力轉化為外匯償付能力的偏好,其調節性購匯需求會進一步增加。上述將境內人民幣保險向境外分保、從而要求用人民幣保費購匯支付分保費的購匯活動,隨著中國保險市場的開放和國內保險公司的發展,已受到越來越多保險公司注意,有的公司己開始進行分保并提出購匯需求。
綜合效應
保險公司絕大多數外匯資金收付行為是通過其外匯賬戶進行的。購匯行為雖然在短期減少外匯儲備,但保險公司收取保費與支付賠償具有數理上的對價關系,一段時期后,與購匯賠償相對應的保費收入會進入公司的外匯賬戶中。這樣,考察保險活動對國際收支的綜合效應,就要拋開局部的購匯、結匯行為,從保險業本身進行分析。
國際收支平衡表中各欄目差額是不同行業的國內部門和國際部門比較優勢與競爭力的反映。保險服務項下收支差額也反映了國內保險公司和國際保險公司競爭力,以及雙方在提供保險服務方面的比較優勢。如對于再保險,國際保險公司具有較大優勢,因此支付境外分保費必然較大;對于境內中資企業和大多數國內自然人,中資保險公司具有較強競爭力;對于境內外資企業和駐華機構,外資保險公司具有較大優勢;對于——些多邊和數額巨大的國內保險合同,國際保險公司具有分保的競爭優勢。但國內保險公司擁有政策選擇等有利條件。
因此,對于保險服務差額應該有正確的認識。根據國際收支統計,經常項目下的保險服務項收支呈逆差不斷擴大的趨勢。1997年BOP保險服務逆差8.7億美元,1998年保險服務逆差13.7億美元,1999年逆差17.3億美元,2000年逆差23.6億美元,四年間逆差擴大了近3倍。這種逆差反映的是目前國內保險公司在提供保險服務方面的劣勢。由于國內保險行業發展還不成熟,再保險、保險中介、精算等尚處于起步階段,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中國,必然更多地依靠境外母公司完成有關保險服務,因此,估計保險服務項下逆差會進一步擴大。在國內保險行業發展成熟后,這種逆差狀況才會有所好轉。
從外匯管理角度看,國際收支保險服務項下逆差將是長期的,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對其變動的影響是次要和微弱的。
保險公“破產性”賠償對國際收支的沖擊
在上文分析保險公司“購匯需求”時,沒有包括一種最具破壞力的情況:保險責任產生的賠償已經超過了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保險公司本外幣償付資金不足以支付賠償。
此時,保險公司需要申請的第——樁事件是“破產”,在清理負債時,才有會涉及購匯的問題。對于這種購匯要求,外匯管理部門應該有以下認識:
一是這是公司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對國家帶來的風險,國家外匯儲備可以根據債務清償方案,支付賠償;二是這種風險是可以預測的,正如因為它在性質上與保險公司的調節性購匯需求相似;這種風險是可以預防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持審慎監管原則,保險公司在賠償責任和償付能力在每一個時點上均必須符合有關比率要求。
因此,對于“破產性”賠償,外匯管理可以借重行業管理,防范保險公司破產風險產生,并做好預警工作。
外匯保險業務風險的外匯管理政策選擇
政府部門對商業經營行為進行監管,應該對監管的成本和效益進行評判,這是管理學的一個重要原則。需要補充的是,在監管措施還沒有開始實行時,首先應該比較監管需求與監管成本。如果監管成本遠遠大于監管需求,那么實行監管就沒有意義。在監管過程中,還必須不斷比較監管成本和監管效益,以評價監管的效率。如果效率不高,就有必要修訂監管方式,甚至重新審視監管需求。對外匯保險進行管理決策時,也應該遵循上述原則。
根據外匯保險業務對國際收支平衡影響效應分析,可以得出的結論是:外匯保險業務風險監管應主要由行業監管部門進行,外匯管理部門參與管理。
保險業對國際收支的綜合效應是由國內保險行業競爭力等自身因素決定的,外匯管理政策對之影響不大。因此,外匯管理部門無需深入外匯保險風險監管,并對保險公司購匯行為實施限制。在我國已經承諾經常項目可兌換的前提下,對保險公司有關業務的外匯管理應該堅持謹慎和有理有利的原則。
第一,對保險公司外匯資金缺口進行監測預警。外匯局可以采取非現場監管手段,要求保險公司定期上報有關信息,與保監會定時、及時溝通,在合理的時段對保險公司的資金缺口進行監測。
1.1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籌集風險的出現主要是由于其征收形式所導致的,具體來講主要有以下四個因素:
1.1.1企業拖欠當前企業拖欠養老險、拒絕繳納養老保險的現象較為普遍,養老保險征收率得不到保障,風險應運而生。
1.1.2監管不力由于缺乏相應的監管措施與監管部門,因此企業繳費基數、瞞報、錯報、漏報養老金的現象較為普遍。
1.1.3覆蓋面小當前,養老保險在我國國民心中的重視程度明顯偏低,從而導致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率難以提升,單一的基金來源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造成了一定風險。
1.1.4渠道狹窄養老保險基金的融資渠道較為狹窄,因此難以解決其資金問題。尤其是企業惡性循環式的拖欠、瞞報、拒繳等行為,都嚴重影響了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與管理。
1.2管理風險現行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問題在于其管理層次低,環節復雜,管理主體過多并且效率低下。養老保險基金運行難以達到預期目標,主要是由于以下三點原因所造成的:一是養老保險基金監管不力,導致養老保險基金被挪用、占用、擠占等問題非常嚴重,甚至在某些地方出現了作為貸款擔保、提前發放等現象;二是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主體過于分散,是的管理成本過高、效率偏低;三是養老保險管理制度較為落后,收支管理一直處于混亂狀態,難以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安全,政府職能作用也就無從談起。
1.3投資運行風險現行基金投資管理體制不順,經營主體的缺失導致無人承擔責任,也沒有對應的風險管理。社會保險局僅作為行政機構難以完成市場增值的目標。同時,雖然每年基金數量巨大,但因屬地管理分散于全國各地,投資難以形成規模效應,收支難以長期平衡。按我國規定,地方基金只能進行銀行存儲和國債購買,雖然降低了投資風險,但也會造成基金的保值增值無從實現。無法通過合理的投資組合在市場投資運營。
2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風險控制措施
2.1立足國情,合理選擇管理模式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體系尚未健全,制度處于轉型期。因此,為保障基金的可持續發展性,應選擇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原因如下:
2.1.1集中式的管理模式更符合我國國情,適應當下中國資本市場實際情況,也可適應未來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
2.1.2該模式明確投資管理職能和行政職能,實現分權而治,提高行政效率和投資營運效率;
2.1.3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可以有效增加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得到民眾的認同感,也可得到來自民眾的監督,增大民眾的信任度;
2.1.4該模式可以為當下并不發達的資本市場中的養老金實現部分保值增值,也給未來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提供了更多的選擇;
2.1.5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可以充分發揮養老保險制度對社會經濟的促進作用。健全的養老保險制度可以提高社會的儲蓄率,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長期收支平衡,促進資本市場的發展,實現社會經濟的進步。
2.2鞏固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風險防范機制現行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個人賬戶管理混亂,部分個人賬戶被用作為退休職工支付退休金,導致新進賬戶和已有賬戶的管理混亂,出現個人賬戶空賬的現象,造成養老基金的財務隱患。為此,相關部門不僅需要填補轉型期遺留的舊賬,還需要將個人賬戶進行合理分配,使其實現小補充向大補充的轉變,從而使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實現結構合理化。降低由制度轉變所帶來的隱患,提高養老保險體系應對風險的協調能力,為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制度的發展奠定基礎。而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也是養老保險風險防范控制的基礎所在。
2.3加強內外監督,切實強化運行管理監督在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模式方面,應建立起一套同我國現階段實際情況相適應、各部門權責制衡的監督管理模式。例如將養老保險基金交由社保部門監管、將其運營監督交由基金監管委員會負責。并加強制度建設,在法律層面上規范養老保險投資組合。必要時可以設立外部監督機構,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內外監管、全程管理。此外,養老保險基金準入與退出機制也要加以健全,并明確執行其相關標準與管理流程,只有通過加強監管、才能夠避免違規操控、投機倒把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現象,從而為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體系提供堅實有力的保障。
2.4法律法規制約,不斷完善相關法律保障針對我國基金業正處于發展的關鍵時期,政府部門應為此制定相關法律政策,完善相關法律保障。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形勢下,國外職業基金管理者、基金投資公司的進入必將會使我國現行基金管理制度、相關法律法規接受新的改變。而完善的法制是基金行業正常運營的基礎,這必會對我國養老基金的風險防范等相關制度提出更高的要求。相關部門應積極保證養老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確保適當的基金收益,提高公眾對養老基金的信任度,同時也給養老基金運營者造成一定的壓力,保障基金持有者的利益。
3結語
一、合同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合同風險的客觀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長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樣性、復雜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點決定。合同的客觀風險是法律法規、合同條件以及國際慣例規定,其風險責任是合同雙方無法回避的,例如FIDIC條款規定工程變更在15%的合同金額的,承包商得不到補償。索賠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承包商須提出索賠意向通知等,可歸類為工程變更風險,市場價格風險,時效風險等。雖然在示范文本中,從合同條件規定看,業主在合同中應承擔的風險較多,但在目前,業主利用有利的競爭地位和起草合同的便利條件,在合同中把相當一部分風險轉嫁給承包人,主要有合同存在單方面的約束性,不平衡的責權利條款,合同內缺少和有不完善的轉移風險的擔保、索賠、保險等條款,缺少因第三方造成工期延誤或經濟損失的賠償條款,缺少對發包人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工作效率低或發出錯誤指令的制約條款等。
二、合同風險防范的基本措施
首先,施工合同談判前,承包人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負責施工合同的訂閱,并實施監督、管理、控制。要深入了解發包人的資信,經營作風和訂閱合同應當具備的相應條件。了解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有權部門設計的施工圖紙,是否有計劃部門立項文件、土地、規劃、建設許可手續,應拆遷的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從側面調查了解發包人資信情況,特別是該工程的資金到位率,如果是開發單位應了解其主要業績。招標工程應在投標之前,對招標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吃透業主意圖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標人須知,詳細勘察現場,審查圖紙,復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條款,制定投標策略,以減少合同簽訂后的風險。
其次,合同談判或投標時,首先,施工企業在對發包人詳細了解后,認為可以承擔這項工程時,才能進行合同實質性談判。對投標工程要對合同條款認真研究,盡可能在投標書中在作出響應投標文件實持性條款的情況下,作出有利的選擇。根據發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條進行研究,再做出是否能夠承諾。盡可能采用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要依據通用條款,結合協議書和專用條款,逐條與發包人談判,部分發包人提供的非示范文本合同,往往條款不全、不完備、不具體、缺乏對業主的權利限制性條款和對承包商保護性條款,要盡可能地修改完善,這樣的合同一旦簽訂存在大量的隱含風險,最終將導致施工單位的巨大損失。減少合同簽訂過程中的漏洞,可以采用施工合同洽談權、審查權、批準權三權相對獨立,相互制約的辦法。在人員配備上,讓熟悉業主知識和精通合同的專業人員參加,大中型建設工程合同一般由業主負責起草,業主為了預防承包商的索賠,特意聘請有經驗的法律專家和工程技術顧問起草合同,一般質量較高,其中既隱含許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風險責任條款,又有業主的反索賠的條款。因而要求承包人的合同談判人員既要懂工程技術,又要懂法律、經營、管理、造價財務等,因此承包人必須有精干專業的合同談判小組。在談判策略上,承包人應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風險和轉移風險,達到風險在雙方中合理分配,這就要求承包商對于業主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免除責任的條款應研究透徹,做到心中有數,切忌盲目接受業主的某種免責條款。否則業主就有可以以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據為借口,對承包人造成的損害拒絕補償,并引用免責條款推卸法律責任。使承包人蒙受嚴重經濟損失,因此,對業主的風險責任條款一定要規定得具體明確。總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施工合同管理的具體規定,在合同談判過程中進行有利有節的談判尤為顯得重要。
第三,加強合同履行時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貫穿于施工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企業各項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經生效,企業的各個部門都要按照各自的職權,按施工合同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施工合同的圓滿實現,這就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個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對第一項工作,施工企業都要嚴格管理,妥善安排;記錄清楚,手續齊全,否則會造成差錯引起合同糾紛,給企業帶來不應有的損失。
摘要:針對近年來金融“脫媒”現象的出現以及投資基金能否替代商業銀行的爭論。傳統的金融機構理論已不足以解釋現代商業銀行的核心功能。從風險管理的視角指出,商業銀行的核心競爭力在于管理金融風險的過程中所采用的個性化工具和風險內化器的制度設計。加快風險管理技術的創新是新時期商業銀行的生命線。
關鍵詞:商業銀行;核心功能;風險管理;新視角
引言
金融機構在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的資源配置作用。長期以來,商業銀行一直是金融機構的主體,在各國經濟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隨著證券市場的蓬勃發展,商業銀行的總資產在所有金融機構總資產中所占比重不斷下降。尤其值得關注的是,自1868年世界上第一只投資基金——“海外和殖民地信托”在英國誕生以來,投資基金在西方發達國家取得長足的發展。20世紀90年代以來發展勢頭更為猛烈,并對商業銀行的生存空間形成持續壓力。新世紀以來,美國投資基金的資產規模更是超過了長期處于金融系統主導地位的商業銀行。由此引發了商業銀行是否會消失,轉而由投資基金所替代的廣泛爭論。
一、對傳統理論的簡要梳理
商業銀行的核心價值或者說功能究竟何在,理論界眾說紛紜。其中居于主流地位的有以下三種理論:
(一)“資產轉換”功能說
“資產轉換”功能是由格利和肖在1956年發表的論文《金融中介和儲蓄—投資過程》以及托賓在1963年發表的論文《作為貨幣創造者的商業銀行》中提出并作出論述的。他們認為各種金融中介都是為財富擁有者提供資金組合,并通過競爭獲得自身在市場中的發展空間,各種金融中介在開展金融業務時,都必須盡可能滿足儲蓄者與投資者的偏好,這種競爭的方式或滿足的方式就是進行資產轉換。不同的資產轉換方式造就了各種金融中介之間存在的差別,銀行主要是通過滿足支付要求而提供負債。
(二)“降低交易成本”功能說
1976年喬治·本斯頓和小柯利福德·斯密斯在發表的論文《金融中介理論中的交易成本》中提出交易成本應為金融中介理論分析的核心內容。他們認為,金融產品的制造取決于其未來銷售價格能否彌補該產品生產時的直接成本和機會成本。金融中介之所以能夠制造適應上述特殊要求的金融產品,是因為它有三大優勢:其一,專業化生產的規模經濟;其二,更容易以低成本獲得大量信息;其三,減少搜尋信息的成本。交易成本與金融產品種類、消費者偏好之間有一定的內在關系,技術和消費者偏好的變化將使成本發生變化,從而促使商業銀行調整產品,因此,降低交易成本將是商業銀行存在和發展的基礎。
(三)“信息處理”功能說
20世紀70年代,信息經濟學的產生與發展,對分析金融機構存在和功能的視角產生了很大影響。1977年勒蘭與佩勒的論文《信息不對稱、金融結構與金融中介》分析了事前信息不對稱的影響,認為借款人如何能夠獲得信貸,依賴于作為信號的企業內部投資信息非常困難。解決的辦法就是將搜集信息的人組成專門的金融中介,以使貸款的資產組合和投資充分吸收這些信息。戴蒙德在1984年發表的經典論文《金融中介與監督》中分析了事后信息不對稱問題,認為只有借款人能夠無成本地獲得投資的最終結果,才會使金融合同對具體借款人活動適用的約束降低。
二、對傳統商業銀行功能理論的重新認識
(一)對信用中介功能的再認識
信用中介功能是指促進資金融通的功能,即促使貨幣資金從盈余單位流向赤字單位,從而促進經濟的發展。資金融通過程中所涉及的金融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三大類。由于金融風險的投機性、市場主體風險偏好程度、風險承受能力的差異性、金融風險的可單獨交易性,以及學習成本和時間成本的上升超過信息成本的下降,市場主體對金融機構管理金融風險的需求是不斷增加的。
(二)對支付中介功能的再認識
支付中介功能是指銀行客戶進行現金收付或存款劃轉的功能。雖然支付中介功能對于整個社會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但它本身為商業銀行帶來的收入只占極小比例。美國所有商業銀行存款賬戶服務費收入占總收入的平均比例,雖然整體上處于不斷上升的趨勢之中,但其絕對水平仍然只有4%左右(Fed,2000)。支付中介本身仍然是銀行的一個成本中心,而不是利潤中心。銀行提供支付中介服務是因為它能使銀行增加存款,并從存貸款利差中獲得收入。
(三)對信用創造功能的再認識
信用創造功能是商業銀行通過其存款和貸款業務,創造出數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的功能。實際上,信用創造只是銀行從事存貸款業務的一種客觀結果,而不是其主動追求的一種目標。站在商業銀行的角度,也只是其管理金融風險這一核心功能從而尋求利潤過程中的的一種附屬功能。
(四)對金融服務功能的再認識
金融服務功能是商業銀行提供除存貸款業務、支付結算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的功能。大部分金融服務業務,如收付、基金銷售、保險銷售、基金托管等等,與支付中介業務一樣,不是單獨的盈利中心。是銀行利用其在存貸款等風險管理業務中形成的已有優勢,投入少量的變動成本所增設的盈利業務??梢钥吹?,互聯網的廣泛應用,使得社會對銀行提供這類服務的需求處于不斷下降的趨勢之中。三、商業銀行管理風險的特點——與投資基金的對比分析框架
(一)商業銀行管理風險的個性化工具
1.與投資基金相比,商業銀行管理風險的突出特征是它所使用的工具——貸款是個性化的。嚴格說,銀行所發放的每一筆貸款都是根據借款人的具體需要所設計的,無論是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發放貸款時的信息依據、調查、審查、發放、回收過程,還是其提款安排和償還安排,都與借款人獨特的未來現金流相對應。這種非標準化的特征使得貸款這種工具適合于所有規模、所有類型的企業和消費者。然而,有價證券的標準化與銀行貸款的非標準化形成鮮明對照。證券的標準化存在巨額固定成本,且必須要使社會公眾普遍認可,這使得證券融資只適用于大企業的巨額融資項目和成熟產品的融資。
2.銀行資產證券化的實踐使我們能更深入地理解銀行在資金融通中的核心作用。貸款證券化的過程,實質上就是將非標準化貸款轉化成為標準化證券的過程。在貸款證券化后,銀行實際上已經基本完成了其以非標準化方式管理風險的全部工作。銀行所需要的只是資金以及相應的風險。這實際上是社會分工進一步深化的表現:銀行提供的是管理金融風險的服務,資金本身只是銀行管理風險的一種工具一個載體,提供資金本身并不是銀行服務的目的。
(二)商業銀行“風險的內化器”的制度設計
1.從對風險的吸收方式來看。投資基金的機制設計就是要由基金持有人分享所有風險收益,同時直接分擔所有風險損失,而基金管理人只能收取固定的管理費。商業銀行的機制設計要求銀行本身承擔風險。首先,銀行以到期無條件還本并按約定支付利息的承諾從存款人處吸收資金,然后按約定條件將資金貸放給貸款人,其后若貸款人違約,銀行不能以此為借口對存款人違約,從而承擔了資金融通過程中的信用風險。其次,銀行按約定要保證存款人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卻不能因此向貸款人收回未到期貸款,這樣銀行就承擔了資金融通過程中的流動性風險。
2.從商業銀行承擔“風險內化器”這一角色的合宜性上看,商業銀行風險內化器的制度安排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銀行和基金經理與資金盈余單位之間的關系,都是一種委托關系,委托關系的核心是激勵機制問題。只有在委托人能夠低成本地觀察到人的努力程度,從而對其進行有效監督的情況下,才能采取向人支付固定報酬的激勵機制。在不能低成本地觀察到人的努力程度的情況下,將人的收益與其努力程度完全掛鉤,是一種最有效的激勵機制。由于銀行的主要資產是非標準化、不透明的貸款。所以,風險內部化是銀行與其資金盈余單位之間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種委托安排。
3.因為沒有考慮風險處理因素,商業銀行的資產規模和地位其實是被低估了。大部分商業銀行管理風險功能的業務,都沒有反映在其資產負債表上。例如,貸款證券化的發展使得銀行已經通過調查、審查、設計等方式管理過風險的貸款,不再保留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如果仍然運用資產規模來作為衡量商業銀行在金融體系中重要性的標準,必然會低估商業銀行應該有的地位。也是近些年商業銀行功能弱化說法的一個重要原因。
結論與啟示
商業銀行的核心價值在于管理資金融通過程中的金融風險。通過商業銀行制度與投資基金制度的對比分析可以發現,商業銀行的獨特之處在于其管理金融風險的個性化方式和風險內化器的制度設計。商業銀行的未來,歸根結底取決于其管理金融風險的能力,尤其是以貸款方式管理風險的能力。盡管迄今為止商業銀行制度并不完美,商業銀行體系依然具有明顯的脆弱性,但這只能通過金融改革與創新來加以修正和完善。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學者通過對投資基金制度與商業銀行制度的比較分析,得出二者有交叉與融合發展趨勢的結論(何德旭,2004;曾康林,2002)。對研究新時期商業銀行的發展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結合中國的具體國情,我們可以在發展投資基金的同時積極發展商業銀行,不斷地進行金融創新,不斷地提高其風險管理的能力,做到二者兼顧。可以預見,在一個不太短的時期內,仍將把商業銀行的改革和發展放在一個突出和重要的地位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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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德旭.商業銀行制度與投資基金制度:一個比較分析框架[J].經濟研究,2002,(9).
【論文關鍵詞】:銀行不良資產;成因分析;風險管理;法律規制
一、金觸不良資產之現狀與成因
(一)金觸不良資產現狀
1999年底,國家成立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華融、信達、長城和東方,目的在于協助消化四大國有銀行(
(三)確立風險防范理念
學習和借鑒西方商業銀行管理經驗,牢固樹立風險防范理念。金融風險防范應是整個國家、銀行系統和銀行全體職員共同的事業。風險管理、風險防范、風險控制的觀念和意識,應根植于整個銀行系統內的每個部門、每個崗位、每位職員的靈魂深處。正如巴塞爾委員會頒布的“銀行內控制度的基本原則”的報告所要求的,董事會、管理層與全體員工應該在銀行內部營造一種“內控文化”。銀行的所有職員都應該了解各自在內控制度中的作用,全面投人內控制度建設。
(四)建立完善風險管理機制
借鑒巴塞爾委員會頒布的原則、規則、標準和建議,汲取西方發達國家商業銀行行之有效的管理經驗,建立和完善我國銀行系統的風險管理機制·,應是我國商業銀行防范金融風險,減少、避免金融不良資產的系統性工程。巴塞爾內控基本原則強調,內部控制是需要董事會、高級管理以及全體職員不懈努力而實現的過程,是一個能夠不斷進行風險控制信息反饋并能進行自我調整的動態過程。巴塞爾委員會在《有效監管核心原則》中指出,在有效銀行監管體系中,監管者必須具備操作上的獨立性和實施監管的能力和手段,必須全面了解各類銀行業務性質,并盡可能確保銀行自身適當風險管理,使各個銀行的風險水平得以評估,確保銀行具有充足的資源承擔風險。有效的銀行監管體系,必須具有統一、明確的責任和目標,必須具有銀行監管的適當法律框架,包括銀行機構的許可規則和持續性監管規則,監管者實施法律和執行審慎監管權的規定以及對監管者的法律保護,還應建立監管信息分享安排及信息保密制度等。根據巴塞爾委員會上述有關原則及其精神,健全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應是有效的銀行監管與銀行內控制度的有機結合。
(五)健全銀行內控制度
從銀行內控制度而言,首先應建立決策科學化、管理規范化、運作現代化的風險管理機構。建立由董事會直接領導的、監控全面風險的、相對獨立的風險管理決策機構,決定銀行風險管理原則和風險管理程序,制定風險管理政策,監督評估執行管理層控制風險的管理狀態,提出風險管理的改進建議并監督其在限期內完成改進任務。風險管理決策機構下設獨立于銀行業務部門的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跟蹤監督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執行,開發風險管理技術,監管授信業務的授權和受信決策程序,識別評估銀行風險,分析確定可控性風險與不可控性風險,并對可控風險提出相應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向有關業務部門提出;對不可控風險,要及時報告風險決策機構,以便迅速采取相應對策。。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信用風險、管理風險、經營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等所有各種風險的防范和控制制度。實現制度化、流程化、規范化的管理,杜絕任何一個不受制度約束的職員,避免任何一項不受規范監控的業務。第三,要不斷創新風險管理措施,積極借鑒西方商業銀行風險規避、風險分數、風險轉嫁、風險補償等風險處置策略和經驗,建立健全配套規范的風險處置制度。第四,要造就整體優化的員工隊伍。1995年1月,巴林銀行因資不抵債,被荷蘭國際集團以1美元的價格收購。幾代人為之努力了200多年的一座金融大廈,被一個普通操盤手毀于頃刻之間。因此,“當銀行行長就像坐在火山口上。任何一個普通員工的一個違規操作,都可能誘發火山爆發而導致災難性后果”的說法不無道理。這正是金融企業不同于其他企業的特別之處:企業安危不僅僅系于管理層面,而且系于每個普通員工的手里。因此,商業銀行的員工隊伍務必整體優化。首先要創新隊伍建設理念,確立“員工為主人為本”、“我與企業共長久”的隊伍建設戰略,促使企業與員工目標一致、員工與企業同步發展。著力營造了解員工、理解員工、關心員工、尊重員工的人文氛圍,給予員工自我發展的空間,滿足員工施展才能的需求。每一位員工均有成就感和歸屬感之時,也就是商業銀行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形成之日。其次要有完善的員工培訓機制。通過有計劃、有步驟、分層次、分業務持續性地對不同崗位的職員進行系統性地培訓,以全面提高全體員工的綜合素質,日益增強每一位員工的風險防范意識和廉潔敬業意識,不斷提升員工的職業道德素養。第三要建立合理規范的工資福利制度。通過對不同崗位績效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確定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輔助以獎勵機制。第四要創立科學的業績測評和職務晉升制度。針對不同的崗位和不同的層次以及不同的類別,分別確定相應業績質和量的指標,定期對每位員工的業績和潛能進行客觀全面的測評。確立科學的人才觀念,建立公平競爭、因材施用的人事制度,拓寬晉升渠道,從而形成良性循環的激勵機制。
摘要] 國有商業銀行是中國金融體系的主導力量,也是經濟轉型過程中的改革重點和難點。隨著我國加入WTO以后宏觀經濟環境及其調控格局的變化,隨著我國2006年全面開放銀行業的日期日益臨近,國有商業銀行面臨的競爭環境日趨加劇。國有商業銀行如何更快更強發展,如何進一步深化改革,已是關系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重大問題。
[關鍵詞] 國有商業銀行; 銀行改革
一、 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破”與“立”兩大難題
長期以來,金融改革在我國整個經濟體制改革中相對滯后,而金融改革中又以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最為滯后,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產權結構單一,管理體制落后、僵化。改革開放20多年來,雖然我國國有銀行在商業化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其基本的產權結構和治理結構并沒有發生根本的改變。其特征表現為:一是產權結構單一化。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到目前為止,均是國家獨資的單一產權結構。盡管目前國家已派出監事會進駐國有商業銀行,但仍然難以發揮理想的監督效果。二是治理結構落后。行政化管理是長期以來國有商業銀行治理結構的一大特征,其機構設置均是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其內部也是按行政級別進行管理,形成了一套牢不可破的“官本位”制度。這種落后的治理結構,使其運作效率大大低于公司型治理結構的效率。導致其服務優質客戶的積極性大打折扣,金融產品創新動力減弱,從而使國有商業銀行運作效率低下。
(四)服務功能趨同,缺乏金融創新優勢。多年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不斷擴寬自己的業務服務范圍,改善服務功能,無疑相比于過去的專業銀行前進了一大步。但是,與跨國銀行集團,國際銀行業相比,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服務的主要內容,表外業務服務空間狹窄,占業務收入較小。據測算中間業務收入在銀行全部收入中的比重仍然不到10%,與國外銀行40%~50%比例相差甚遠。國際銀行也不全單純是經營傳統理念上的銀行業務,而實質上是混業經營的金融集團公司,銀行、證券、保險等業務幾乎是合三為一,其業務服務功能齊全。這對于我國國有商業銀行而言,當然是望塵莫及,且受到自身的體制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限制,金融創新能力不強。
(五)機構龐大,經營戰線過長,管理乏力。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是在計劃經濟時代的專業銀行演變而來,機構基本上是按行政區劃分設置,工行、中行、建行機構延伸至縣城,少數延伸至鄉鎮,農行幾乎將機構都設立到了鄉鎮。盡管近幾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采取了一些縮減機構、裁撤冗員的積極步驟,但仍未改變經營戰線過長、管理乏力的境況。這暴露在因宏觀經濟的改變,區域經濟發展的差異性越來越大,貧困落后的地方經濟發展緩慢,而沿海經濟發達的地方,經濟快速增長,這勢必要求對金融資源的調整分配。
(六)科技服務手段落后,資源配置低下。伴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趨勢,對現代信息管理手段的革命,是世界市場經濟各國共同重視的發展戰略。我國商業銀行的電子化、網絡化水平還處于一個低水平發展階段,這主要表現為分散化、小型化、重復化、短期化和單一化等特點。各國有銀行的網絡優勢、規模優勢、資源優勢、信息優勢等還未真正發揮占領市場的作用。至今,國內還沒有完善的企業征信評價系統、個人征信系統等,許多寶貴的客戶信息資源流失到外資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配置資源方面也顯得落后,如重復購建計算機硬件,在機型、網絡技術等方面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不能形成總行、一級分行、二級分行、支行等“四統一”。
(七)負債過于依賴公眾存款,經營受宏觀經濟政策影響大。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負債)于公眾存款占比重仍在80%左右,且居民儲蓄存款呈迅猛增長勢頭,據統計,2003年底,全國居民儲蓄存款達到11.07萬億元,同比增長17.38%。這一方面反映居民投資渠道不多,對股票證券市場投資信心不足,選擇商業銀行確保安全;另一方面反映我國商業銀行依然把吸收公眾存款作為融資的主渠道。國有商業銀行對資金的運用主要是貸款,業務收入主要是存貸利差,深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影響。雖然近年來混業經營的呼聲很高,但短期內實行混業經營的可能性較小。
身于危機之外,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公允價值計量的缺陷。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幾點完善公允價值計量的對策。
關鍵詞:金融危機 公允價值 市場
Abstract:The paper analyz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ir value and the financial crisis, pointed out Fair value is not prime criminal of financial crisis, However, the accountant should not pay attention to crisis, should clearly recognize the deficiencies in the fair value measurement. And bring forward several measures to perfect it.
Key word:Financial crisisfair valuemarket
2008年9月在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之后,美國金融形勢驟然惡化,世界各大銀行相繼出現不同程度的危機。曾被稱為“代表未來計量方向”的公允價值,一夜之間成為世人關注的焦點。因此分析金融危機與公允價值的關系,尋找危機爆發的主因,以便更好地化解金融危機成為當務之急。
一、公允價值不是金融危機的元兇
會計是對過去的交易或事項進行反映,事實在前、反映在后這是無法顛倒的,作為反映經濟活動的會計不可能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等活動具有防范于未然的能力,而最多只有亡羊補牢的本領。公允價值決不是金融危機的元兇,對于這一結論我們可從2008年11月召開的20國集團峰會發表的聲明中得到證實,[1]聲明列舉了導致金融危機的根本原因,這些原因包括追逐高收益、缺乏適度的風險評估和監管缺失;脆弱的保險業標準、不健全的風險管理行為;日益復雜和不透明的金融產品以及由此引發的過度負債;決策者、機構監管者沒有充分地意識到并且采取措施應對金融市場正在擴大的風險,未能及時實施金融革新或者未能考慮本國監管不力所產生的后果??梢妼е陆鹑谖C的主因中并沒有提及公允價值,這是對以公允價值計量提供會計信息的一種肯定。公允價值計量的優勢有:
1. 公允價值計量更支持決策有用觀
在現行的經濟環境下,有些金融資產和負債的價值與最初確認時發生了很大改變, 如果仍采用歷史成本計量, 就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的價值,提供的信息對決策者是沒有用的。會計信息最重要的特征是決策有用性,只有對決策人有用的信息才是決策者最關注的,而以公允價值計量,能真實的反映企業價值的提高和有效避免掩飾投資失敗造成的損失[2]。例如,當某些金融產品的市場價格已經大幅下降時,金融機構及其交易人員仍使用歷史成本計量,就會誤導投資者。因此公允價值比歷史成本能更加透明及時的讓信息使用者了解企業的時務狀況。
2. 公允價值計量更支持“配比原則”
配比原則是指收入與成本、費用的配比,在歷史成本法下計算利潤時, 收入按公允價值計量,費用則按歷史成本計量,雖然計量單位都是貨幣,但計量口徑卻完全不同。從而出現收益超分配、虛利實虧的現象。而采用公允價值這種現象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解決,收入和成本費用均按照公允價值計量,經營成果是管理當局真正的經營業績,從而有利于正確評價企業的經營成果。
3. 公允價值計量面向未來
歷史成本屬于過去時態,只能用于初始計量并供以后各期進行攤銷和分配,不存在后續計量問題,對企業的預測性比較差。而公允價值計量是一種面向未來的計量方式,在對一些新的交易活動或事項進行核算時,能為會計信息的全面性與可靠性提供保障。
二、公允價值雖不是金融危機的元兇但也并非無責
雖然G20并未將公允價值列為金融危機的主因,但作為會計界不能因此而置身于危機之外,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公允價值并非完美無缺,它所呈現的也并非資產或負債的真實價值而是價格,而價格肯定會經常背離價值的。當金融危機發生后市場被扭曲,價格與價值相背離,在這種情況下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無疑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金融危機的影響,其缺陷表現如下:
1. 公允價值的順周期性加劇了資產、負債的擴張和收縮速度
公允價值具有順周期性,即在經濟繁榮、資金流動性較強的環境下,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其價格將不斷上漲,此時企業的資產、利潤會被高估,由此會促使其信用的過度擴張和財務杠桿的過度使用[3]。伴隨著巨大的收益,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將會進一步放大,影響金融機構抵御和化解風險的能力。而一旦經濟不景氣市場看空,公允價值計量便會使資產大幅縮水,利潤大幅下降甚至出現嚴重虧損,從而需要計提減值準備和減少所有者權益,為規避由此帶來的不利影響,管理者就會加大對資產的拋售力度,與此同時投資者的信心將會受到打擊從而引起恐慌性拋售,造成其價格新一輪下跌。因此,公允價值計量會加劇資產、負債的擴張或收縮速度。
2. 估值風險的存在無法保障公允價值的可靠性
公允價值要求在公平的市場中存在著熟悉情況的雙方,也就是說要有一個完全充分的競爭市場,在這在現實中是不存在的。為此準則規定分三個級次來進行確認即:市價法、類似項目法和估價技術法,具體情況如圖1。當存在活躍市場時以市場價格作為其價值;不存在活躍市場時參考類似項目確定其價值;當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場價格信息時,則采用估價技術。估價的方法就是借助各種模型,而不同模型及所設置的變量是不相同的,從而使估值結果不可避免地會帶有較強的主觀性,從而產生了估值風險。有研究表明,對于風險特征相似的金融資產,根據不同的假設使用不同的模型,其公允價值及對損益的影響是不可比的,這就無法保障公允價值的可靠性。
三、金融危機對完善公允價值計量的啟示
1. 活躍的市場只是公平市場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
公允價值的第一層次,是以市場價格作為判斷資產和負債價值的,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對符合條件的市場進行明確限定,即什么樣的市場是公平市場,危機前僅以交易是否活躍作為唯一判斷標準,這次金融危機給我們的啟示是:第一,活躍的市場只是公平市場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公平市場至少還應包括每一產品都應有眾多的生產者和消費者,每一項產品和服務都應是同質的,交易雙方信息充分對稱,市場的進入和退出沒有成本。
2. 重視特定主體的信息
當活躍的市場已不復存在時,即公允價值計量賴以存在的前提發生崩潰時,要改變基于市場的信息比基于特定主體的信息更可靠的認識,回歸到一種更能反映資產實際價值的估價方法[5]。例如,在金融危機下市場流動性不足時,投資者非理性的出售金融產品,造成市場資產價格與價值出現嚴重偏差時,此時基于市場上的數據往往不能反映出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在這一情況下,利用特定主體的信息得出的公允價值會比利用市場上數據得出的公允價值會更加公允。另外由于不同地區、不同時間可能存在不同的符合公平市場條件的價格,為了避免管理層出于自身利益動機進行選擇從而影響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此時應由外部獨立的資產評估機構于每一會計期間發表某地區公允價值的權威文件作為計量的依據。
3. 增加公允價值信息的披露
在日趨復雜的經濟社會中,公允價值試圖把復雜的經濟業務轉變為一個公允的值是十分困難的,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不僅公允價值其他任何單一的計量屬性都是無法做到的。因此,增加公允價值計量中信息披露是很有必要的。例如,根據公允價值計量準則,處于第一層次的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往往是市場中的交易價格,這樣一種價格往往掩蓋了不確定的市場狀況和經濟環境(例如本次金融危機)。因此,僅僅披露公允價值的數值是不夠的,還要披露該項資產的潛在風險、估價的方法與市場價格的波動性等因素,必須說明公允價值是通過活躍市場報價確定、還是采用計價技術估算得出。
4. 成立公允價值治理委會員
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對于衡量其經營狀況、利潤分配、納稅等方面來說,盈余是最為重要的財務指標。因此,企業的利益相關者都比較重視企業的盈余。隨著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和負債在財務報告中的比例不斷上升,對盈余的影響越來越大。因此公允價值計量不僅僅是會計人員的事情,生產門、銷售門、技術門,甚至是外聘家的意見都是非常重要的。為了保證公允價值的準確與可靠,就必須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公允價值治理結構。成立公允價值治理委會員便顯得尤為重要。公允價值委員會應屬于企業的治理層,其主要職責是評價內部模型的合理性以及外部估值信息的可靠性,以定期驗證模型的準確性。
參考文獻
[1]譚天明,公允價值資產價格泡沫與次貸危機問題研究[J].中國集體經濟,2009.1.
[2]侯彬彬,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對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影響分析.碩士學位論文,2007. [3]高麗陽,公允價值的功與過--源于次貸危機的感想[J].經濟論壇,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