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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廣泛,在調節社會收入分配和體現國家產業政策方面發揮著極大的作用。對于企業來說, 如何對營業說進行機收籌劃, 以擴大利潤空間將意味壽有效地減輕祝負和降低成本。因此,本文提出了營業稅稅務籌劃的幾種方法并進行了風險分析。
關鍵詞:稅務籌劃、營業稅、籌劃風險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7355(2012)03―0―02
一、引言
稅收籌劃的英文是tax planning,翻譯成中文可以稱為稅收計劃、稅收安排、稅務規劃、納稅籌劃或稅收籌劃等。稅收把一部分經濟資源由私人部門轉到公共部門,改變了市場對經濟資源的配置,一方面為政府部門籌集了稅收收入,另一方面,通過征與不征、征多征少來實現政府調節經濟的功能,因此政府的稅收政策的這種差異必然要對市場經濟主體包括企業和個人的納稅行為產生影響,從而使納稅多少成為企業和個人進行各種決策所應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稅收籌劃就是從市場經濟主體企業或個人角度來研究在合法的情況下如何科學合理地納稅。
目前國內比較普遍接受的定義為: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一國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事先合理地安排其經營、投資和財務活動,將其納稅義務籌劃在適當的時間和地點,以適當的形式發生,從而實現其稅后收益最大化或者謀取某種稅收利益行為的總稱。
稅收籌劃是一門納稅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安排其自身活動,減小稅負,增大稅后收益或謀取其它稅收利益的藝術。對于企業而言,稅收籌劃是其整個經營管理計劃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稅收籌劃的目的并非僅僅為了追求稅負最小化,納稅人如果純粹為追求稅負最小化,那么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從事任何活動,從而不用交任何稅,稅負為零,當然最小,但也沒有利潤,這顯然不符合稅收籌劃的本意。因此,企業稅收籌劃的目的正如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一樣,當然是追求稅后收益最大化,而不僅僅是納稅最小化。稅收籌劃有時也稱為稅收成本管理,企業上繳的各項稅收無論是直接稅還是間接稅,最終都要用企業的利潤來上繳,收減少了企業的利潤,減少的利潤也就大大降低了企業的競爭力,若企業能通過精心的稅收籌劃安排,來降低稅收負擔,則企業的競爭力可以得到大大提高。
營業稅作為流轉稅的主要稅種之一,是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營業稅是對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商品和勞務稅。包括境內提供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
二、營業稅的籌劃思路
(一)對營業稅征收范圍進行籌劃。
1.對勞務發生地點的籌劃。
營業稅的征收要求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發生地在境內,如果把發生地改在境外就不用繳納營業稅。例1,我國國內一施工單位到法國安裝機器設備所取得的收人, 就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2.對納稅人資格界定的籌劃。
營業稅的征收要求有償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坝袃敗钡臉藴适牵邯毩⒑怂銌挝恢g的行為或者非獨立核算單位之間發生結算行為就是有償行為,如果非獨立核算單位沒有發生結算行為就不能視為有償行為,就不符合納稅人資格,因此不征收營業稅。例2,大洋集團公司是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一家從事機械生產的企業,母公司主要從事機械生產,其下屬有大海,長江兩家子公司,分別從事遠洋捕撈和內河航運業務。大洋集團的子公司大海公司和長江公司所從事的遠洋捕撈業務和航運業務屬于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范圍,屬于營業稅的征收范圍,所以大洋的兩家子公司是營業稅的納稅人。籌劃安排:大洋的兩家子公司是營業稅的納稅人,應該通過合并的方式歸于大洋集團公司這樣一個母公司,兩家子公司互相提供服務的行為就屬于企業內部行為,從而不繳納營業稅。
(二)混合銷售和兼營行為的籌劃
1.混合銷售
對營業稅和增值稅征稅范圍劃分的籌劃。稅法中雖然明確規定了營業稅和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很難分清,經常會存在混合銷售行為,由于增值稅稅率和營業稅稅率各不相同,納稅人可以結合自身經營的情況,確定是以營業稅納稅人身份還是增值稅納稅人身份來繳稅,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例3,某商場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銷售空調,并且取得安裝調試和維護服務收入,那么該商場就應該按取得的銷售收入及安裝調試和維護服務收入繳納增值稅,如果該商場組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公司,在財務上實行獨立核算,業務上與商場配套服務。那么該商場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稅額不變,安裝調試及維護服務收入卻改為繳納營業稅,適用3%的營業稅稅額。
2.兼營行為
兼營業務的稅務處理要求兼營的不同項目分別核算。當納稅人有多種應稅行為時,一定要分別設立明細賬,分別核算營業額,分別計算稅額。這樣避免了沒有分別核算營業額的情況下從高征稅的情況。
3.計稅依據籌劃
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從事營業稅規定的應稅項目與從事增值稅、消費稅規定的應稅項目在價格的確定上是有所不同的。前者多是雙方面議的價格,后者多是明碼標價,這樣就為營業稅納稅義務人以較低的價格申報營業稅、少繳納營業稅提供了可能。
營業稅是以營業額為計稅依據,納稅人也可以通過分解營業額,縮小計稅依據,減少應納稅款。
對于境內提供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的勞務征收營業稅。
交通運輸企業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因此,從企業節稅角度考慮,應當考慮要求承運時擴大運費從而沖減總費用,降低應稅營業稅額,并尋求其他方式來回報外方高費用所帶來的損失。例4,鴻運空中客車公司,與香港巨無霸公司是貨運聯手企業,鴻運空中客車承擔運輸,總運費按總價值10%提取,國外部門,按總價值1%提取,且由鴻運委托并交付給巨無霸。這是一份由鴻運與客戶內部交易價格。若鴻運要求國內某企業在100萬元的運費中支付80萬元,且作為運費總額,另20萬元國內某企業用實物作價,境外巨無霸的10萬運費,在合同中是3%,作為回報,鴻運需長期與巨無霸合作。鴻運出于避稅的目的,一方面盡可能想方設法縮小境內外總運費;另一面,利用關聯企業便利,擴大非稅收管轄的巨無霸企業運輸費,從而縮小鴻運實際運輸費。
建筑安裝企業在從事安裝工程作業時,應盡量不將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可由建設單位提供機器設備,建筑安裝企業只負責安裝,取得的只是安裝費收入,使得營業額中不包括所安裝設備價款,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營業稅條例對金融保險業的營業額也作出了特殊的規定,對轉貸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轉貸是指將借入的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業務。將吸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存款或者自有資本金貸與他人使用的業務不在此范圍內。這樣,其結果有兩種避稅的可能:一是,縮小真正轉貸業務產生的營業額,采用提高借入資金利息,縮小轉貸資金利息,從而能達到轉貸利息收入減去借入利息后的余額最小化;二是,將非轉貸業務轉化為轉貸業務,以假轉貸業務達到縮小營業額的目的。
從事文化體育業的納稅人有時可能同時兼營不同稅目,如果應稅行為分別核算,應按不同的稅目分別核算營業額,再按不同稅目的相應稅率計算納稅額;如果應稅行為不分別核算營業額,按營業稅暫行條例及相關規定,從高適用稅率,即按最高稅率計算應納稅款。所以,文化體育業的節稅技巧一是盡量將收入費用化;二是分開核算,就低稅率。例5,某錄像廳既從事播映業務又經營卡拉OK業務,播映業務收入50萬元,經營卡拉OK業務收入40萬元,若該錄像廳未分別核算這兩種業務的營業額,則其應當從高適用稅率,即按10%的娛樂業稅率繳納營業稅,應繳納營業稅(50+40)*10%=9(萬元)。把這兩種業務分別核算營業額,播映業務按照文化體育業繳納營業稅,其稅率是3%,經營卡拉OK業務收入按照娛樂業繳納營業稅,其稅率是10%,所以應當繳納的營業稅為:50*3%+40*10%=5.5(萬元),通過分開核算,減少稅額3.5萬元。
娛樂業適用5~20%的幅度稅率。娛樂業的具體適用稅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娛樂業是營業稅中惟一使用幅度稅率的行業,也是惟一一個由省級政府決定稅率的行業。從全國范圍看,娛樂業在不同省份其稅率的規定不太相同,這給打算設立娛樂業的納稅人帶來了節稅的機會。納稅人可以根據所要經營的項目選擇在規定稅率低的地區設立娛樂業企業來達到節稅的目的。例6,杭州的一個保齡球館,計劃在外省開一個連鎖的分館,如果開在西安,高樂夫球、保齡球適用稅率為20%,則分館應納營業稅按照20%的稅率來征收。高樂夫球、保齡球在南京的稅率為15%,這樣,保齡球館可以選擇在南京開設分館,這樣就會減少繳納營業稅。
納稅人從事旅游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這樣,各旅游團之間通過配合就有了節稅可能,特別是在收費項目和門票費用上,旅游團與導游通過各種形式回扣節稅。例7, 深圳某旅行社在電視臺登一則廣告,以每人8000元人民幣組織赴泰國境內旅行,泰國境內的旅行社則委托我國波特外貿公司駐泰辦事處負責。為此,深圳旅行社將支付泰國巴堤學校服務社每人1000元,波特公司駐辦事處每人500元。泰國某學校服務社將組團來中國旅游,為此深圳施行社準備免費提供巴堤學校服務社引進旅游服務,而波特公司駐泰辦事處實際是通過家屬參加了該旅游團免費作交換條件,這樣一來,關聯雙方通過私下交易,擴大境外旅游費用的支付,從而避交了部分營業稅。本次組團旅游應繳營業稅計算:營業額:8000×500=400(萬元);應繳稅額:400×5%=20(萬元);擴大費用避稅后的實繳稅額的計算:營業額:(8000-1500)×500=325(萬元);實繳稅額:325×5%=16.25(萬元);實繳稅額與應繳稅額相差3.75(萬元)。
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的營業稅稅務籌劃主要是通過減少流轉環節,降低營業稅負。納稅人可以通過交易合同的法律安排,盡量減少流轉環節,以此來降低企業稅負。
4.營業稅稅率的籌劃
兼營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的不同經營行為,根據這些不同經營項目的經營行為的適用稅率的差異進行從高稅率向低稅率的轉化。
比如,根據工程承包與建設單位是否簽訂承包合同,將營業稅劃分成兩個不同的稅目。建筑業適用的稅率是3%,服務業適用的稅率是5%,通過建筑業和服務業得轉化達到節稅的目的。
又如,服務業與文化體育業稅目稅率轉換。文化體育也稅率是3%,通過把服務業轉化成文化體育業,降低稅率,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5.營業稅優惠政策籌劃
利用營業稅優惠政策進行稅務籌劃,通過充分的熟悉和掌握優惠政策的基本內容以及掌握獲得優惠必須具備的條件,進而在稅法的規定內達到節稅的目的。
三、營業稅稅務籌劃準備
作為納稅人必須要明白,目前稅法的不完善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性。隨著稅法和征收管理的不斷完善,一些靠利用稅收漏洞來進行籌劃的空間會越來越小,有的籌劃,雖然使企業的納稅減少了,但其他開支也增加了,那么這種籌劃也是沒有意義的。在進行籌劃前,一定要對相關知識有所了解。必須的知識準備有法律知識、納稅知識、以及會計知識。及時了解學習最新的稅收政策,提高稅務籌劃的風險意識。提高稅務籌劃人員的職業素質。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
營業稅是一個典型的流轉稅稅種,對營業額全額計稅,而且是道道征稅。針對營業稅的特點,有不同的營業稅納稅籌劃的方法。
參考文獻:
[1] 艾華:稅收籌劃研究[M].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
[2] 姜潔:營業稅籌劃方法解析. 商業經濟,2010
論文摘要:依法納稅是納稅人應盡的義務,但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加強財務管理,研究節稅方法,可以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從納稅籌劃的必要性和前提原則出發,針對壽險公司日常經費開支特點,就如何做好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工作提出了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見供大家參考。
1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企業要發展,就必須盡量節約成本、擴大收益,稅金也是企業的一項成本,通過合理、合法的納稅籌劃少繳點稅,實際上也就是增加了企業的收益。每個企業都可以通過對稅收法規的研究,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各種稅收優惠政策,選擇使用對企業更有利的稅法條款。
2稅收籌劃的前提和原則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自身的經營或投資活動的適當安排,在不妨礙正常經營的前提下,達到稅賦最小化的目標。財務工作者要切實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必須深刻理解稅收籌劃的前提和原則,在掌握相關稅法知識和財經制度的基礎上,以守法、合規為前提,以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為目標,科學合理地進行納稅統籌。唯有如此納稅籌劃活動才安全可行、符合國家法規要求,否則就有可能與偷稅、漏稅混為一談。
2.1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扣除的前提
(1)真實性是納稅人稅前扣除的首要條件。真實性是指能夠提供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任何不是實際發生的費用,也就沒有繼續判斷其合法性與合理性的必要。
適當憑據的適當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根據《票據法》和《發票管理條例》的規定,必須提供發票的,發票就是適當的憑據;可以自制憑證的,如工資費用表、折舊費計提表等也是適當憑據。
(2)合法性是指符合國家稅收法規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準,即使費用實際發生,也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比如一些按照財會制度規定可以作為費用的支出項目。
2.2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扣除的原則
稅前扣除的確認應當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原則、相關性原則、確定性原則。
(1)權責發生制原則。即納稅人應在扣除項目發生時而不是實際支付時確認扣除。即凡在當期取得的收入或者當期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已經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或費用;凡不屬于當期的收入或應當負擔的費用,即使款項已經收到或已經當期支付,都不能作為當期的收入或費用。
(2)配比原則。①因果配比,即將收入與對應成本相配比;②時間配比,即將一定時期的收入與同期的費用相配比。
(3)相關性原則。指納稅人可扣除項目的內容必須與取得應稅收入直接相關。
(4)確定性原則。即納稅人可稅前扣除的項目,其金額必須是確定的。對于會計人員進行的職業判斷和估計稅收上是不認可的。
3如何做好壽險公司日常經營中納稅籌劃工作
目前,由于壽險公司的經營范圍主要局限于人壽保險業務經營和保險資金運用,而保險資金運用權限又集中在總部,各分支公司均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資金運用操作,故人壽保險公司納稅籌劃的重點應在于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3.1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籌劃
職工薪酬在現代企業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企業成本費用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按照規定,保險公司雖然不是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但卻是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稅法規定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款的義務。保險公司對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主要包括員工工資收入和人手續費、傭金收入。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籌劃:(1)盡可能平均地發放員工的每月工資,避免一次性的大額獎金發放,相對降低員工應納所得稅的稅率。(2)由公司提供相關費用,降低應納稅所得。按照現行稅法規定,不納入個人所得稅,可作為企業經營性費用在稅前扣除的項目主要包括撫恤金、救濟金,誤餐補貼,企業和個人按規定比例交納的住房公積金、社會統籌金,企業為某些無住房員工提供住宿,實報實銷交通費,電話費用據實憑票報銷,差旅費津貼等。3.2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重點一般包括準予從收入額中扣除的項目、免于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項目和減免稅優惠項目等三個主要方面。人壽保險公司同其它企業一樣,同樣可以采用成本、費用的充分列支減輕稅賦進行納稅籌劃。
合理開支日常經營費用,有效降低應納稅所得額,可以達到合理避稅之目的。
(1)經費計提規范準確,列支憑據真實有效?,F行稅法規定,職工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應分別按照計稅工資總額的2%和1.5%計算扣除,企業按規定提取向工會撥交的工會經費,必須附有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否則不可在稅前扣除。財務人員應充分理解其含義:工會經費計提除應附《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外,對超過計稅工資標準部分的工資、職工福利費、教育經費均要作為納稅調增項目繳稅。
(2)實行新的用人管理辦法,合理進行納稅籌劃。將公司保安、司機等人員采用與人力資源管理公司簽訂用工合同、保險公司支付用工費用、人員全部由人力資源管理公司負責管理,所需費用按政策規定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實現了用工方式的首次轉變。這個用工方式的轉變在全國其他地方商業銀行運用比較廣泛,如果壽險公司在試點的基礎上認真總結、大膽探索、穩步推進,加快人壽保險公司用工方式的轉變,尤其是對短期合同制員工的聘用,則企業所得稅籌劃工作將出現實質性轉變。
(3)準確區分業務招待費和會議費,降低業務招待費超標準列支現象。業務招待費是企業用于業務招待方面的支出,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繳清算政策規定,業務招待費扣除比例為: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1500萬元以下的為千分之五,超過1500萬元的部分為千分之三,超過規定比例列支的業務招待費不得在稅前扣除,必須作為應稅所得額的增加項加以調整。而會議費是核算企業召開會議所發生的文具、會議橫幅、標語、紙張、會議資料、名冊印刷、會議室租金、參會人員食宿費等支出。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對此沒有規定扣除比例,即只要是實際發生的會議費支出,可以全額在稅前列支。因此,日常工作中應加強業務招待費預算管理,積極開展會議費籌劃,根據業務實質合理開支會議費和招待費,減少調增應稅所得額。
(4)重視廣告費開支,確保入賬憑據合規有效,減少不必要的納稅調增。在實際執行中,各單位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日常業務宣傳時,必須取得稅務部門認可的廣告支出費用憑據,使正常經營性支出規避納稅調增處理,促進企業價值最大化發展目標的實現。
(5)加強贊助費和捐贈支出管理,用活捐贈稅前扣除政策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繳清算政策規定,各種贊助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金融保險企業用于公益、救濟性的捐贈支出在符合國家規定、且不超過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1.5%的標準以內可據實列支營業外支出,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需在年終進行納稅調整。必要從日?;A工作做起,重視捐贈活動籌劃管理:①要取得捐贈的正式發票;②盡可能地通過稅法認可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進行捐贈活動,確保各項捐贈支出可以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參考文獻
對于建筑企業來說,有效開展稅收籌劃風險防范能夠降低建筑企業稅收風險,在目前市場經濟體制的作用下,建筑企業在運作過程中其稅收籌劃風險的影響因素也逐漸變化,加之建筑企業稅收工作人員自身存在一些問題,導致稅收籌劃風險問題不斷出現。對于這一情況,建筑企業應當提高自身重視,完善相關防范對策,合理地控制稅收風險,促進建筑企業自身健康發展。
1 稅務籌劃情況分析
目前我國的建筑行業具有較大的開放性,并且同外部環境產生了非常緊密的聯系,而我國建筑行業的發展又同其他眾多領域息息相關,如設備制造、鋼鐵生產、混凝土生產等,還包括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眾多行業,因此建筑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已經受到了營改增政策的顯著影響。其因素不僅包括內在的,也包括復雜的外界因素。隨著營改增的落實,建筑企業在組織架構、運營模式及經營理念上都會受到極大影響。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建筑企業必須正確應對營改增問題,消除不利影響,抓住營改增在實施前后的機會,重新調整建筑企業經營體系,合理利用營改增方案,開源節流,降低建筑企業成本。
建筑企業的增值稅納稅籌劃涉及領域眾多,專業性和實用性較強,因此需要具有高素質、高職業素養的專業會計人員進行建筑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在營業稅體系下,建筑企業很少接觸增值稅,并且增值稅的政策同營業稅政策比較起來差異較大,其財務工作者也不了解增值稅政策,如果直接讓建筑企業內負責營業稅納稅籌劃的工作人員負責增值稅納稅籌劃,可能會出現一定偏差,從而對建筑企業的正常運營造成風險。
由于增值稅主要采用進銷相抵的計稅措施,因此根據建筑企業進項抵扣率的不同,各建筑企業的增值稅稅負也不相同。同時,當建筑企業完全實行營改增后,公司財務應分別計算收入和成本,這就會導致核算、預算及考核等工作需要改變原有口徑。增值稅的征收管理較為嚴格,限制了進項稅發票的抵扣時間和事項,因此在管理增值稅發票、稅額、申報及繳稅等方面都會比過去營業稅體系更為嚴格,管理的難度也更大。
為更好地開展稅務籌劃工作,首先,我國的建筑公司應針對增值稅特點總結出納稅籌劃的方案,我國建筑企業應平穩應對營改增政策,針對建筑企業的納稅做出合理籌劃,從自身的多個方面進行籌劃研究,拿出具體可行的方案。其次,營改增能夠顯著提升建筑行業的市場適應能力,在復雜激烈的市場競爭當中,建筑企業應開發對外經營的能力,強化市場地位,加強盈利能力并降低建筑企業成本,提升建筑企業的整體經營質量。最后,營改增對于豐富建筑企業的增值稅納稅籌劃研究具有重要意義,本次研究利用已有成果,針對建筑企業的納稅籌劃問題進行調研,并結合我國建筑企業的特點,提出科學的納稅籌劃策略。
2 建筑企業的業務特點及涉稅分析
2.1建筑企業的業務特點
建筑企業的營改增落實后,其稅務管理將產生較大的影響。首先建筑企業的稅務管理成本將出現大幅度提升的情況,營改增后,建筑企業要購買稅控裝置以滿足增值稅發票的管理要求,這是對財務成本提升的具體因素;其次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增值稅的專用發票需要由專人管理,而管理增值稅發票的難度較大,計算量也較多,因此建筑企業只能通過增設崗位的方式滿足這一需求,這也是增加財務管理成本的因素。此外,增值稅的管理還涉及到增值稅開票管理、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增值稅報稅繳納管理以及增值稅會計核算管理等多項內容,和原本的營業稅體系比較,增值稅的管理項目提升了復雜性,因此營改增會給建筑企業的稅務管理帶來一定的不利影響。
2.2建筑企業涉稅情況
我國建筑行業具有獨特之處,其財務管理系統也相對復雜。由于我國的建筑企業獨有的特點及其高度復雜性,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我國的建筑企業稅務管理具有較高復雜性,建筑企業的稅收管理難度較大,但這也是建筑企業實現增值稅納稅籌劃有效性體現的機遇。
2.3建筑企業的稅務籌劃
根據我國住建部的稅負增減摸底研究可以看出,建筑行業在營改增之后?會面臨比較高的稅負,致使建筑企業的運營成本較之前有大幅度提升,因此建筑企業必須進行合理的增值稅納稅籌劃,才能有效降低建筑企業的實際運行成本,以提升建筑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有利于長期發展。
3 建筑企業稅務籌劃方法
3.1合同方面
3.1.1拆分EPC合同
建筑企業的EPC合同通常包含了勘探、設計、采購、施工以及安裝等一系列內容,一般由具有總承包資質的建筑企業同業主簽訂合同。EPC合同沒有將設計、施工以及設備的款項分開表示,只列舉了合同總價,而某些EPC合同雖然列舉了各項清單,但沒有分別列示價款,只有總價信息。為避免因混業經營未分開核算導致從高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風險,EPC項目的總承包方應同業主拆分EPC合同,將單一的EPC合同按照不同的稅率業務拆分為設計合同、采購合同以及施工合同,通過具有總承包資質的建筑企業和業主分別簽訂。
3.1.2確定不同稅率業務價款
根據“財稅(2016)36號”《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闡述: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EPC項目所包含的設計、采購及施工業務適用于不同的稅率,因此總承包方可以考慮通過稅率差異對增值稅進行合理納稅籌劃,也就是說,總承包方同業主通過談判確定了各類業務在EPC合同中的價款后,再將EPC合同總價款在設計、采購以及施工三部分業務間進行合理的劃分,以加大低稅率業務價款,同時降低高稅率業務價款,降低項目整體稅負。
3.2人工費用
人工費用在施工的成本當中差不多占據了百分之三十,由于人工費用一直在持續不斷的增加,因此在施工工程當中占據的比重也越來越大。怎樣才能夠抵扣人工費用,這是營改增政策全面推行之后,施工企業需要考慮的問題。在營業稅的條件下,我國有兩種人工費用稅務繳納的方式。第一種是根據某些勞務機制繳納的營業稅收,一般為百分之三的稅率。而第二種,假如人們提供的服務屬于勞務派遣,那么所繳納的營業稅收的稅率就是百分之五。營改增之后,假設企業按一般計稅繳納增值稅,稅率為百分之十一,那么按照簡易計稅,稅率為百分之三清包工的分包工程使企業的稅負增加。
3.3企業費用
由于營業稅屬于地方稅,相關人員在繳納營業稅的時候,需要到施工項目的地稅機關進行繳納,并且企業所繳納的稅額就要被地方財政的稅收所吸納。而繳納增值稅的時候,需要到當地的國稅機關進行預繳。中央財政收入的納稅稅額為百分之七十五,而地方財政收入的納稅金額為百分之二十五。這樣的現象將原本的稅收均衡打破,將原本的稅收收入劃分為三個部分,包括中央財政收入、施工企業所在地的財政收入以及工程所在地的財政收入。而這嚴重影響了地方政府的稅收,同時也增加了異地承接工程的難度系數,而且企業在經營的時候,也要投入更多的經營費用。
一般情形下,施工企業系異地作業。營改增政策推行之后,在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在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地稅機關對附加稅進行繳納,在機構所在地的國稅部門認證進項稅票,并清繳和匯算增值稅。再加上要傳遞和收集以及認證票據清算稅金、建立各種臺賬,而這龐大的工作量,就需要施工企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這大幅度增加了施工企業的整體管理費用,給施工企業造成了很大的經濟負擔。
3.4供應商選擇方面
3.4.1含稅報價相同的供應商選擇
第一,應選擇規模較大且具有良好信譽的供應商。在相同的含稅報價下,對同一類型供應商可提供具有適用性的發票類型,按照建筑企業經營的規模和商業信譽因素,建筑企業應選擇具有更好信譽的商家。
第二,如果選擇增值稅稅率高的供應商,在含稅報價相同的情況下,供應商所開具發票的增值稅稅率不同,就應該選擇稅率更高的商家。
3.4.2含稅報價不同的供應商選擇
在不同類型供應商報價不同的情況下,因含稅成本不同,而和成本有關的進項稅抵扣會對計入損益的城建稅及教育費用產生直接影響,最終影響建筑企業的利潤,因此在采購過程中可以通過計算不同類型供應商之間的報價平衡點選擇最佳供應商。
3.4.3考慮運輸費用的供應商選擇
建筑企業的采購合同通常都會含有一定的運輸費,運輸費是適用11%增值稅的、不同于采購的17%稅率,因此在采購材料及設備時,供應商有兩種提供發票的方式:第一,一票制,銷售方在銷售設備或材料時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中不僅包含采購價格也含有運輸費用;第二,兩票制,銷售方在銷售設備或材料時就采購的價格和運輸費用進行分開計算并開具增值稅發票。在采購大型設備的時候,供應商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和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就應采用一票制;如果供應商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就應該采取兩票制。
4 建筑企業稅務籌劃中的風險
4.4稅收政策的轉變
近幾年,隨著市場經濟進程的不斷推進,我國稅收政策為適應市場變化在不斷改變,稅收法規的不確定性極大地提高了建筑企業稅收籌劃的涉稅風險。一般來說,建筑企業稅收籌劃一般是在具體項目實施之前進行,而面臨國家稅收政策的多變性,很容易導致在項目未結束時,由于政策的轉變影響到項目開展前的原始稅收方案,導致稅收籌劃工作的不合理化,甚至違法。然而,大部分建筑企業未提高對于這一現狀的重視,不能實時掌握我國稅收政策的動態變化,未建設相關管理制度,導致稅收籌劃風險的不斷提高。
4.2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
稅收籌劃的根本目的是降低稅負,其基本手段與避稅、漏稅存在實質性差異,稅收籌劃是在屬于合法手段,需要取得稅收部門的批準,但是在實際的批準過程中,由于相?P稅務部門的不規范執法手段導致風險的產生,稅法無明確的執行政策,執法人員通常根據自身經驗判斷稅收籌劃的合理性,由于存在較大的主觀原因,加之稅務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不高,很容易導致建筑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失敗。
4.3相關工作人員素質不高
在建筑企業內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稅收籌劃的實施方案以及具體的實施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有建筑企業自身所決定,從目前的實際狀況來看,建筑企業內部的稅收籌劃工作主要由財務工作人員或者會計人員負責,但部分建筑企業的相關工作人員優于缺乏專業致使,難以提高稅收籌劃工作的效率,而部分工作人員相關職業道德素質有所欠缺,導致建筑企業稅收籌劃涉稅風險不斷提高。同時,有的工作人員由于自身信息局限性,無法實時了解國家稅收政策的轉變,故難以提出有效降低風險的應對措施。
5 建筑企業稅務籌劃風險解決措施
5.1加深理解稅收政策
在營業稅時代,很多建筑企業所涉及的增值稅業務量較少,建筑企業財務人員及建筑企業領導層并不了解增值稅政策的具體施行方法。為加深建筑企業財務人員及領導部門對營改增的了解程度,建筑企業應組織財務和稅收業務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圍繞現行的增值稅政策、實施方法以及營改增的試點行業和試點地區等。當營改增政策落實到建筑企業之后,建筑企業再針對這一政策和具體操作實施第二次培訓,最大限度地滿足建筑企業稅務工作人員對增值稅改革的知識需求,加深其理解程度。建筑企業的財務人員必須對新形勢下的增值稅政策和建筑企業自身的情況非常了解,同時加強同國家財政稅務部門的合作溝通,進一步加強對增值稅的了解程度,及時獲得新鮮資訊,積極商討納稅籌劃方案,確保方案的可行性。
5.2建立增值稅管理體系
我國建筑企業在營業稅時代沒有完善增值稅管理體系,建筑企業并不重視對增值稅的管理。增值稅管理主要涉及到增值稅發票開具管理、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增值稅申報繳納管理、發票管理以及會計審核等內容,因此應建立一套完整高效的增值稅管理體系,這也是為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不可或缺的一環。建筑企業需要在營改增之后,加強建筑企業對增值稅的管理,根據建筑企業的規模及增值稅的要求,設置專門的部門或崗位,安排專人負責此事宜,并根據增值稅的政策內容及要求建立完善的制度體系。
5.3建立稅收籌劃績效評估體系
稅收籌劃風險管理并非靜態過程,在實踐稅收籌劃的方案過后,企業應當歲籌方案的實踐水平以及風險控制管理水平進行評價,為稅收籌劃的二次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現階段,企業稅收籌劃的評價標準主要包括利潤、收入、資產以及成本等基本指標進行實踐,同時,這類評定指標也是稅務機關開展核查工作的重要體系,因此在評價稅收籌劃的實踐效果時,應當保障評價指標均處于合理范圍內。另外,稅收機關在進行稅收籌劃的工作時,應當了解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具體即為納稅人對稅收籌劃的風險控制能力以及納稅人對稅法的了解程度等,若 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較高,則可支持其進行稅收籌劃,并引導其采用合理的方案。
5.4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素質
(阜陽師范學院 信息工程學院,安徽 阜陽 236041)
摘 要:稅收政策與一國財政和金融密切相關,稅收政策的調節不僅影響到保險業的發展,而且影響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近年來,我國保險業,特別是財產保險業,保費收入飛快增長,幾乎以數倍于GDP增速的速度發展,保險規模也在不斷擴大.同時舊稅制在時間上暴露出很大的局限性,舊有的稅收政策已經不能適應財產保險業的發展,本文著重分析財產保險所得稅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合理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 :財產保險;企業所得稅;準備金
中圖分類號:F810.4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260X(2015)01-0106-02
1 引言
財產保險,是以各種財產物資和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以補償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為基本目的的一種社會化經濟補償制度.稅收制度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一個重要方面,其自身的優化對保險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舊稅制在時間上暴露出很大的局限性,舊有的稅收政策已經不能適應財產保險業的發展,稅制改革迫在眉睫.在此著重探討我國財產保險的所得稅的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分析,并給出合理的政策建議.
2 我國財產保險所得稅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2008年我國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稅率為25%,但實際上我國財產保險業所得稅稅負還是比較重,其稅制本身也存在著很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稅收征管和分享體制不均衡
我國保險企業所得稅通常實行公司總部所在地匯總繳納、分支機構就地預繳并受當地稅務機關管理檢查的模式.這種管轄體制使得稅務部門在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過程中,征收和管理極差分離.使得地方稅務機關并不重視稅收征管,造成稅收管理的疏忽,地方稅務機關玩忽職守、對稅源監督不利從而造成稅款流失的問題.
新《企業所得稅法》的頒布,地方政府不再分享外資保險公司所得稅,保險企業所得稅集中上繳中央國庫,地方政府沒有稅收分享,其利益減少,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其對保險企業經濟發展的關注,不利于保險企業提高經濟效益和長期發展.
2.2 成本不能完全扣除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扣除費用、工資薪金和各項支出時,險企手續費和傭金支出稅前不能完全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相關的手續費和傭金支出,不超過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計算限額.
傭金就是保險公司支付給保險營銷員的一部分成本.包括展業成本和營銷員勞務報酬.展業成本不作為公司稅前列支的項目,由營銷員承擔.營銷員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展業成本并未從應稅成本中扣除.
2.3 準備金計提的相關規定不完善
一般財產保險承保期限為一年,其收取保費的時間并不一定和會計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規定的第一天是一樣的,其取得保費的時間可以是一年中的任何一天,所以財產保險計算的年度就是收取保費的這一天到次年對應的一天.所以保險計提的數額、時間和歸屬,都將影響財產險公司當期的盈利.收取保費時間和稅款核算年度的不一樣,也給財產險公司稅前列支準備金造成一定的麻煩,年度會計結賬時,保費收入已經全部被確認,但實際上還有一些保險責任未到期,所以稅法上允許財產保險公司提取一定的準備金.
當前我國關于準備金的稅前列支還有很多不足,主要體現在:
2.3.1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扣除問題
財產險企業經營的性質區別于一般企業,它是屬于負債經營,業務收入在先,成本支出在后,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不是財產險公司發生的實際成本,也不是其利潤的一部分,而是未賺保費的部分,因而在征稅時應以已賺保費(已賺保費=保費收入-分出保費-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為稅基,而不是以實際保費為稅基來計征所得稅.
2.3.2 未決賠款責任準備金的扣除問題
稅法上對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已發生未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IBNR)計提的規定是不合理的,容易造成財產險公司低估準備金而使公司利潤虛高,使得公司超額納稅,加重公司負擔.
同時稅法對IBNR的計提也存在不合理之處,首先,以實際賠款支出為稅基有失妥當.在實踐中,財產險公司為了追求短期利潤,通常在一年最后一個季度以人為壓案或異常延遲立案的手段少記賠付支出,造成IBNR稅基較少.其次,8%的計提比例顯然偏低.根據2007年各家財產險公司財務報表計算,未決賠款準款準備金占賠款支出的比例非常高,幾乎達60%以上,甚至有些數倍于賠款支出,8%的IBNR的提取比例根本不能滿足保險公司準備金計提的需要,所以需要改進.
2.3.3 理賠費用準備金和保費不足準備金在稅法上存在漏洞
理賠費用準備金是指為已經發生尚未結案的賠案可能發生的費用(律師費、訴訟費、損失檢驗費、相關理賠人員薪酬等)而提取的準備金.補提保費不足準備金是為了更加合理的確定財產險公司的實際利潤,并更加有效的填補了未來的風險損失.
這兩種準備金在稅法上存在漏洞,稅法沒有確定這兩種準備金在稅前是否應該扣除問題.在國內有兩種觀點:第一,不允許稅前扣除.本著稅法優先原則,一切以稅法規定為主,稅法上并未規定理賠費用準備金和保費不足準備金應該是稅前扣除,所以主張不能稅前扣除.第二,可以稅前扣除.理賠費用準備金和保費不足準備金是未決賠款準備金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組成部分,符合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所以這兩種應當稅前扣除.因此,由于稅法上規定的偏差和漏洞,造成不同財產險公司對同一問題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使得財產險公司在以后納稅年度可能會遭遇到稅務風險,不利于財產險公司的長遠發展.
2.3.4 巨災準備金的提取比例不合理
巨災準備金的提取比例很低,甚至有些險種還不能提取巨災準備金,對巨災保險缺乏稅收優惠.我國是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尤其是近幾年來,08年的汶川地震、09年玉樹地震以及幾乎每年都發生的山體滑坡、泥石流、洪水、雪災等給我國經濟造成了巨大的損失,2010年我國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達達到5340億元,保險索賠款額僅約為150億美元,保險賠款率非常之低.
3 我國財產保險所得稅存在的問題的原因分析
3.1 根本原因
政府職能問題,政府間財權事權關系不穩定.我國政府間財權和事權一致存在相分離的問題,中央政府掌握大部分財權,而大部分事權卻集中在地方政府,稅收是組織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1994年的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并未明確界定政府間事權和財權的劃分,因此中央政府掌握了稅收的財權,而地方政府只享受稅收征管權,沒有利益共享,這就造成了財產險稅收征管和分享機制的不平衡.
3.2 直接原因
第一,財產險公司手續費支出和傭金支出的特殊性是造成財產險稅前成本費用不能完全扣除的主要原因,在財產險業中,手續費和傭金支出占了很大的比重,傭金支出是按點提,跟業務提成很相似,不同險種提取的比例不同,有4%、8%、16%不等,所以財產險業的傭金支出是比較高的,因此規定手續費和傭金支出稅前只是按一定的比例扣除.
第二,準備金計提的問題.不同的扣除方法計算出的準備金的計提金額是不同的;準備金計提的時間與會計、稅法上確定的時間的不同,使得最后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扣除項目也是不同的.
4 對我國財產保險所得稅改革的政策研究
4.1 嚴格稅收征管
對于因為政府財權和事權不對稱所導致的稅收征管和分享不均衡的問題,要求明確政府間稅收收入權,保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相統一,一方面,適當的增加地方政府財產險征稅權,規范政府間稅收收入分配;另一方面,以法律的形式規范政府間的財力轉移,實現政府間財產險稅收利益均等化.
4.2 調整成本扣除標準
傭金包括展業成本和營銷員勞務報酬,前面我們已經分析了傭金成本稅前只能扣除一定的比例,主要是因為保險營銷員的傭金很高,但是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能作為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項目是不合理的,保險營銷員是保險公司開展新業務的主要成員,現實情況下,展業成本是要保險營銷員自己承擔的,這一方面加重了營銷員的負擔,另一方面又挫傷營銷員的積極性,即不利于財產險公司拓展新業務,又不利于財險業的長期發展,所以在此建議將展業成本納入公司的營業成本,作為公司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
4.3 充分列支準備金
現行的稅法規定財產保險公司提取各類準備金,并允許稅前扣除,巨災風險責任準備金一般在稅后利潤提取.
4.3.1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計提
首先,對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以已賺保費為稅基,合理確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應稅范圍.其次,關于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計提方法,財產險公司可以采用1/24法或1/365法,我們在提取在提取準備金前先比較在這兩種方法下的提取準備金的大小,取大者,因為提取的準備金越多,其稅前扣除就越大,繳納的所得稅就越小.
4.3.2 未決賠款準備金的計提
建議稅法允許按精算方法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稅前據實扣除,這樣我們才能根據科學有效的方法提取出與財產險公司實際需要相符的未決賠款準備金數額,避免財產險公司超額納稅.
4.3.3 完善理賠費用準備金和保費不足準備金
根據理賠費用準備進和保費不足準備金稅法上存在的問題,建議盡快明確和完善稅法上關于理賠費用準備金和保費不足準備金的稅前扣除政策,規范財產險公司的管理經營.
4.3.4 給予巨災風險責任準備金一定的稅收優惠
建議允許保險公司在稅前利潤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巨災風險責任準備金,并對承保巨災保險的險種免征稅收,如地震險、洪水險.這樣一方面分擔了財政負擔,一方面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減輕財產險公司承擔風險的損失,并鼓勵更過的保險公司參與到巨災險的承保中,這是一項有利于國計民生,并體現綜合國力的措施.
4.3.5 根據賠付情況提取準備金
目前我國財產險公司賠付率還是比較高的,賠款支出隨著保費收入的增加也在逐年增長,針對這一情況,稅法有必要根據保險公司賠付的實際情況,將準備金的提取調整在賠付率比較高的年度,以滿足保險公司發展的需要.
4.4 提取保險保障基金和預防性支出
在充分列支準備金的基礎上,提高保險保障基金和預防性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提升財產險公司預防風險事故的能力,保證其長期健康有序發展.對財產險的一些符合政策支持、非營利性的險種的保險保障基金不計入公司總所得納稅,如火險、洪水險、抵押保證保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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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增值稅納稅籌劃納稅負擔
一、增值稅的定義以及增值稅納稅籌劃的意義
1、增值稅的定義以及增值稅納稅籌劃的定義
按照我國增值稅法的規定,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就其貨物銷售或提供勞務的增值額和貨物進口金額為依據而課征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和流通各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稅款, 因此稱為“增值稅”。增值稅的主要的特點是實行稅款抵扣制。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依據現行稅法和國際稅收慣例,在稅法規定許可的范圍內,對企業組建、經營、投資、融資及理財等活動進行的旨在減輕稅負、有利于財務目標的謀劃、對策與安排,在不妨礙正常經營的前提下,達到稅負最小化,實現利潤最大化的行為。納稅籌劃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內容上都是合法的,而且國家鼓勵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增值稅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主體通過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事先合理安排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稅率、銷售方式、減免稅及出口退稅等,實現企業稅后利潤最大化。由于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兩者之間的差異很大,本文所述的納稅籌劃主要是針對一般納稅人的納稅籌劃。
2、增值稅納稅籌劃的意義
由于增值稅是以一種流轉稅,涉及到企業生產、經營、投資、銷售和管理的各個環節,企業通過行之有效的納稅籌劃,不僅可以降低企業當期繳納的增值稅及其相關的稅費(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而且由于納稅籌劃對企業的管理水平特別是財務管理水平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企業的管理水平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
二、增值稅籌劃的原則
1、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籌劃的時候,要注意一定要遵循合法、合規性的原則
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法律法規是納稅籌劃的前提條件,正是這些約束條件,為我們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機會。違背了相關法律法規的稅務籌劃,就成為了偷稅、逃稅等違法行為的一種,一方面會使企業遭受稅法的嚴懲,造成一部分經濟損失,更甚者會被吊銷營業執照;另一方面,也會對企業的公眾形象造成損壞。
2、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籌劃的時候,要注意一定要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則
納稅籌劃一定要在給企業帶來利益大于成本的基礎上,才能展開。這就要求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全面考慮稅收籌劃可能帶來的交易成本,對相關政策的變化要做到及時了解,并充分的理解,從而使可以快速的對企業的組織結構和經營進行調整,達到降低稅收負擔的目的。
3、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籌劃的時候,要注意一定要遵循系統性的原則
企業的增值稅并不是與其他的稅收沒有關系,我們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要考慮其他的稅收。例如,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在增值稅的基礎上,計算出來的,我們對于這種情況,能做的就是降低增值稅以降低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而營業稅和增值稅卻是并列的稅種,也就是企業在繳納營業稅和增值稅中,一般是其中之一為主要的稅種。系統性還要求企業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考慮企業納稅的時間因素。在納稅行為發生前就做好規劃和安排,注重稅收籌劃方案對企業的未來影響。
三、增值稅納稅籌劃的方法
我們知道,增值稅的計稅公式: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當期進項稅
=當期銷售額×適用稅率-當期進行稅
因此,對增值稅進行納稅籌劃主要是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減少當期銷項稅額,另一方面增加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而對增值稅的納稅籌劃,由于我國增值稅的實行時間比較短,籌劃空間比較大,不同人又有不同的出發點,下面簡單介紹幾種方法:
1、銷項稅額方面的籌劃
對于銷項稅額方面的籌劃,一方面我們可以充分利用稅率方面的優惠政策,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運用銷售額方面的優惠政策來進行納稅籌劃。
稅率方面的納稅籌劃,就是要充分利用增值稅的低稅率13%。稅法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按低稅率計征增值稅:糧食、食用植物油、鮮奶、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等。對于這一部分,我們能做的是自己銷售的產品,努力向這方面靠攏。
銷售額方面的籌劃比較多,我們主要說下混合銷售行為和兼營銷售的行為。
(1)混合銷售是指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這里面的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為了銷售貨物而提供的,二者之間具有從屬關系。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屬于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
例1: 某電視機的銷售企業本年銷售銷售額為5 001 元, 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提供額為4 999 元, 銷售電視同時提供運費的營業額為200 元,對于該企業的200元銷售額的處理,我們分析如下:(假定增值稅稅率為17%、營業稅稅率為3%, 忽略其他稅) 。
分析:① 首先,計算出貨物銷售額占合計數的比重=5 001 ÷( 5 001 +4 999 ) ×100%=50.01%,超過50%,從而認定其混合銷售行為應該繳納增值稅。
其次,計算混合銷售行為繳納的增值稅額=200×17%=34(元)。
②如果對于上例中,我們把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調整為5 001.1元。
首先,首先,計算出貨物銷售額占合計數的比重=5001 ÷( 5001 +5001.1 ) ×100%=49.99%,不超過50%,從而認定其混合銷售行為應該繳納營業稅。
其次,計算應繳納的營業稅額=200×3%=6(元) 。
對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納稅人在50%臨界點時,納稅額的微小變動對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就有較大的改變,因此,為納稅人的納稅籌劃,提供了巨大的空間。一般而言,營業稅的稅率相對于增值稅而言,還是偏小的,因此納稅人可以盡量調整其經營行為,使其本年混合銷售行為盡量符合繳納營業稅的標準,在臨界50%時候,可以考慮放棄一部分貨物的銷售額,從而使銷售額的比重下降,符合營業稅的納稅標準。
(2)兼營行為。 兼營銷售行為: 兼營是企業經營范圍多元化所產生, 是指增值稅納稅人在從事應稅貨物銷售或提供應稅勞務的同時,還從事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且所從事的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與某一項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并無直接聯系和從屬關系?!稌盒袟l例》:納稅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對貨物和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按各自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對非增值稅(即營業額)按適用的稅率征收營業稅,如不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是指納稅人生產或銷售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銷售貨物又提供應稅勞務。如供銷社既銷售稅率為17%的產品電視機, 同時又銷售稅率為13%的化肥、農藥等農產品, 若不單獨核算, 就應一并從高原則按17%的高稅率繳納增值稅。對于納稅人經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該對于其經營額進行單獨核算,未單獨核算的, 不得減、免稅。
2、進項稅額方面的籌劃
對于納稅人的進行稅額,我們當然是希望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越大越好,增加進項稅額具體可以采取以下辦法:
(1)在一般情況下,我們從小規模納稅人取得銷售額,是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從而這一部分的銷售額的進行稅額就不能抵扣,我們可以選擇從能夠出具增值稅合法憑證的企業采購,這樣可以獲得一部分利潤,但是小規模納稅人能夠提供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除外。
(2)對于企業需要購入的用于非應稅和免稅項目的貨物且又要用于產品的
生產時,為了使企業購進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在購入時可以選擇按照生產用料來處理,將來即使用在不課稅,免稅項目上,我們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時候,在這段時間我們也獲得了資金使用的時間價值上的好處。
參考文獻:
[1]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2011.稅法[M].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關鍵詞:企業并購;所得稅;納稅籌劃;目標企業
0引言
2008年世界金融危機引起了新一輪企業并購的熱潮,2008年至今,國內并購重組迭起,不少企業選擇收購海外品牌。2008年1月1日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正式實施,以及2009年5月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聯合的《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都對企業并購中納稅籌劃的格局有深遠的影響。因此,在新形勢下研究如何做好企業并購中納稅籌劃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價值。論文百事通目標企業的選擇是企業并購的起點,因此企業如何選擇目標企業作為并購對象,是企業并購要解決的首要問題。在對目標企業進行選擇時,結合現行的稅收政策進行有效的納稅籌劃,不僅可以降低并購成本,而且對企業并購的后續工作有很大的幫助。本文結合現行稅收政策,從并購目標企業所在行業選擇、所在地域選擇、所處經營狀況選擇等方面對企業并購中目標企業選擇的納稅籌劃進行探討。
1企業并購與納稅籌劃相關理論
企業并購(mergersandacquisitions)是兼并(Mergers)與收購(Acquisitions)的合稱,在西方,兩者慣于聯用為一個專業術語—MergerandAcquisition,可縮寫為“M&A”在我國稱為并購。企業并購通常指一家企業以現金、債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等通過各種手段來取得對另一家或幾家獨立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和全部或部分資產所有權的產權交易行為。
納稅籌劃,即納稅人在既定的稅法和稅制框架內,從多種納稅方案中進行科學、合理的事前預測和規劃,使企業稅負減輕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各項稅收法規逐步趨于完善。納稅人往往面臨納稅方案的選擇,不同的方案稅負輕重程度不同,而稅收負擔的輕重往往關系到納稅人實得利益的多寡。節稅是激發并購產生的一個重要動因,而稅收籌劃又是企業并購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對于在并購決策中達到預期目標起著重要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并購中的稅收籌劃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
2企業并購中對目標企業選擇的納稅籌劃研究
2.1目標企業所在行業選擇的納稅籌劃根據目標企業所處行業不同可分為橫向并購、縱向并購和混合并購。橫向并購可以達到消除競爭、擴大市場份額、增加壟斷實力、形成規模效應的目標,但從稅收角度看,由于并購后企業的經營行業不變,橫向并購一般不改變并購企業的納稅稅種與納稅環節的多少??v向并購是指企業若選擇與企業的供應廠商或客戶等上下游企業合并,以達到加強各生產環節的配合進行協作化生產的目的。對并購企業來說,由于原來向供應商購貨或向客戶銷貨變成企業內部購銷行為,其增值稅納稅環節減少。另外由于目標企業的產品與并購企業的產品不同,縱向并購還可能會改變其納稅主體屬性,改變其納稅稅種與納稅環節。并購企業若選擇與自己沒有任何聯系的行業中的企業作為目標企業,則是混合合并。這種并購將視目標企業所在行業的情況,對并購企業的納稅主體屬性、納稅稅種、納稅環節產生影響。
新企業所得稅法的重大變化之一就是重視行業優惠,實施條例對行業優惠的范圍等做了進一步明確:①明確了對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免征和減半征收的具體范圍。②明確了企業從事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電力、水利等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給予三免三減半的優惠。③明確了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給予三免三減半的優惠。④明確了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以及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等[1]。所以,企業在選擇并購的目標企業,應充分重視行業優惠因素,在最大范圍內選擇并購這種類型的企業可以充分享受稅收優惠。
例1:A公司的核心產品為某品牌中藥洗發水,現有機會合并從事中藥種植的B企業或從事香料作物種植的C企業,假設兩家企業資產、負債情況相當,平均每年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均為600萬元,A企業現有財力只能合并其中的一家,請問合并哪家更為合適?
分析:由題意,B、C兩家企業的合并成本相當。且B、C兩家企業均為A企業的上游企業,合并行為均屬于縱向并購,可達到減少增值稅納稅環節的目的。另外根據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從事
中藥材種植免征企業所得稅;企業從事花卉、茶及其它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彼?,若兼并B企業每年享受所得稅優惠為:600×25%=150萬元,若兼并C企業每年享受所得稅優惠為:600×25%×50%=75萬元。顯然合并B企業更有利。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208號)以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5]36號)的規定,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興辦的經濟實體(以下除外: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服務型企業中的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商貿企業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企業),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免征3年企業所得稅:①安置原企業富余人員30%以上的;②利用原企業的非主業資產、閑置資產或關閉破產企業的有效資產;③獨立核算、產權清晰并逐步實行產權主體多元化。所以,根據以上法規規定,企業可以選擇并購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出的企業,安置該企業的富余人員和接受資產,就可以享受到免除3年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2.2目標企業所在地區選擇的納稅籌劃稅收優惠政策在地區之間的差異,決定了在并購不同地區相同性質和經營狀況的目標企業時,可獲得不同的收益。新企業所得稅法雖然相對淡化了地區性優惠,但突出了對西部大開發和民族自治地區的稅收優惠。國家對西部地區和民族自治地區的優惠政策有: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在西部地區新辦的交通、電力、水利、郵政、廣播電視企業,上述項目收人占企業總收人70%以上的,自開始生產經營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民族自治地方的內資企業可以定期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等[2]。由于存在地區之間的差異,并購企業可選擇在這些特殊地區的企業作為并購對象,從而降低企業的整體稅收負擔,使并購后的納稅主體能夠享受到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稅收收益。
2.3目標企業經營狀況選擇的納稅籌劃企業并購時如果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能承繼目標企業經營的虧損,將目標企業經營中符合彌補年限的虧損合并到并購后的企業,通過盈利與虧損的相互抵消,可以達到節約所得稅的目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5月8日新的《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以下簡稱《通知》)中重新規定了新時期對于企業并購中相關虧損企業所得稅事項的處理。根據規定企業重組的稅務處理區分不同條件,分別適用一般性稅務處理規定和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特殊性稅務處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免稅政策。若企業合并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規定,并且企業股東在該企業合并發生時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企業合并,可以選擇按以下規定處理:①合并企業接受被合并企業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以被合并企業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②被合并企業合并前的相關所得稅事項由合并企業承繼。③可由合并企業彌補的被合并企業虧損的限額=被合并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截至合并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④被合并企業股東取得合并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確定。[3]
例2:長江(集團)股份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來持續盈利,股價穩中有升,預計未來兩年內盈利率將持續增加。2009年6月為了擴大經營,長江公司決定合并同行業的向東公司,合并后不改變向東公司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假設向東公司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均為1000萬元(其中實收資本300萬元、資本公積200萬元、盈余公積500萬元)。向東公司有500萬的虧損尚未彌補,其稅前彌補期限為四年。長江公司管理層通過分析,決定全部用股權支付合并款項,并同時向向東公司股東約定合并后的12個月內不轉讓所取得的股權。(假設截至合并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為4%)
分析:長江公司的合并符合企業重組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規定,根據《通知》規定,可由長江公司彌補的虧損限額為1000×4%=400萬元,由此長江公司可節省所得稅400×25%=100萬元。對于向東公司的股東來說,由于長江公司發展勢頭良好,預計在12個月后出售股權不會造成損失,而且可以延緩納稅。
由以上分析可得:①企業并購中在符合企業長遠發展戰略的前提下選擇有經營虧損的企業作為并購對象可能對企業較有利。②并購時應盡量符合特殊性并購的條件,因為特殊性并購在一定條件下意味著節稅。③被并購企業凈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低直接關系到可由合并企業彌補的被合并企業虧損的限額。
總之,企業并購中目標企業選擇的納稅籌劃是企業并購納稅籌劃的重要方面。在并購中,企業應結合具體情況,對目標企業所在行業、所處地區以及經營狀況進行具體分析,做出合理有效的納稅籌劃,以服務于并購中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參考文獻:
[1]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稅法[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331-340.
關鍵詞:“營改增”;企業;財務管理;影響
一、引言
“營改增”的實質性內容就是將企業以前應該繳納營業稅的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以此消除重復增稅的弊端,“營改增”就是一種針對稅種的變化。“營改增”首先在我國現代服務業和交通運輸業中進行試運行,取得了較好的效果,隨即推廣到國民經濟的各行各業。從目前的試點情況來看,“營改增”對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有著較為明顯的影響,尤其對中小企業影響很大。以廣告行業為例,在“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前,我國小規模廣告企業適用的營業稅稅率是5%,而“營改增”政策推行之后,其適用稅率下降為3%,由此可以明顯看出:“營改增”有助于小規模納稅人減輕實際稅負。隨著“營改增”推行范圍的逐步擴大,試點企業數量也在快速增加,其意義也逐步凸顯。首先,“營改增”對促進我國產業結構調整有著積極意義。“營改增”實施之前,我國服務業需全額進行營業稅征收,企業實際稅負較重。“營改增”之后,由于我國從扶持第三產業發展的角度來制定相關的稅收政策,我國的第三產業尤其是新興服務業,將會有一個廣闊的發展前景。其次,“營改增”有助于提升我國貨物、勞務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力。如果征收營業稅,那么企業出口便不能享受退稅政策,直接提高了我國貨物和勞務的輸出成本,對出口企業的發展十分不利?!盃I改增”后,我國稅收制度開始與國際接軌,有助于我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中取得價格優勢,從而提高整體競爭力。
二、“營改增”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影響
(一)對企業銷售情況的影響
“營改增”會對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情況產生顯著的影響。增值稅是價外稅,營業稅是價內稅。改革之前,企業在確認收入時包含營業稅,而改革之后,企業則需要按照不包含增值稅的價格來確認收入。如果企業的銷售價格不進行調整,那么只要銷售價格保持不變,改革之后企業的整體銷售收入將會明顯下降,從而對企業的會計利潤產生較大的影響。另外,“營改增”還會對企業所需核算的銷售稅金產生直接影響。通常,企業通過“營業稅金及附加”來對銷售稅金進行核算,該科目會直接減少企業的營業利潤,從而減少企業的利潤總額。由于增值稅不會被計入成本費用,因此企業的利潤總額不會產生影響。由此可見,“營改增”后,不僅企業的稅收金額會發生改變,企業的利潤金額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影響。
(二)對企業資產負債結構的影響
眾所周知,固定資產是企業的重要資產,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動將會對企業總體資產的內部結構產生較為明顯的影響,會引起企業資產負債表上應繳稅費、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等會計科目的變動?!盃I改增”后,由于購進固定資產的金額能夠進行抵扣,企業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會明顯減少,累計折舊也會隨之減少,消除了應交營業稅,那么期末余額也將減少。從長期來看,改革之后,伴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和利潤的增加,不論是資產總額還是負債總額,都會有一定程度上的提升。從短期來看,由于企業資產、負債數額的下降,企業的流動比率會有所提升,即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值將增大。
(三)對企業現金流量的影響
企業的現金流量主要包括籌資活動、投資活動和經營活動三個大類?!盃I改增”后,企業的現金流量表將受到多種因素的共同影響。首先,從籌資活動的角度來看,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一定會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融資力度和投資力度。從長期來看,企業融資的階段性特點和由于融資帶來的利息壓力將導致籌資活動給企業帶來大量的現金流出,企業的償債壓力增大。從短期來看,由于借入資本及籌集的股權能快速地充盈企業的現金流,融資的現金流量將顯著增大。其次,從投資活動的角度來看,有些企業為了滿足自身日常經營活動的需要,往往會有計劃地購進一些大型的設備、儀器等固定資產,由于增值稅具有可抵扣的特點,雖然在企業的現金流量表上仍舊會顯示現金流出,但是同改革之前相比,企業的現金流出量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最后,從經營活動的角度來看,“營改增”后,由于消除了重復增稅,企業的實際稅負降低,成本費用也因此降低,企業的營業稅額減少,經營活動的現金流由此會出現上升趨勢。
(四)對企業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影響
目前,我國“營改增”政策主要是在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中進行試點,但是我們必須看到,交通運輸業中不包含鐵路運輸業務,服務業中也不包含保險業務,并且交通運輸業中發生的路橋費也不能夠進行抵扣。這樣的現狀使得我國物流企業雖然發生了大量的上述費用,卻難以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進行抵扣,這種情況在勞動密集型的物流企業當中最為明顯。物流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人工成本、差旅費等項目基本占到總成本的55%以上,再加上能夠取得增值稅進項稅專用發票的成本支出十分有限,因此從目前的現狀來看,物流企業的稅負其實難以從根本上降低,很多物流企業甚至出現了稅負加重的狀況。隨著越來越多的企業加入到“營改增”當中,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將會大量增加,企業的稅負將獲得較大的下降空間。
三、企業在經營管理方面應該采取的措施
[關鍵詞]總部企業 總部經濟 稅源特點
總部經濟作為世界經濟的新亮點,在我國也已成為發展區域經濟的一種新思路、新視角,目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青島、西安、武漢等中心城市都在吸引總部企業,發展總部經濟,其主要原因在于總部經濟作為發展區域經濟的一種新的經濟形態,不僅可以促進區域經濟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續發展,還能對區域稅收做出貢獻,同時,一個區域的稅收規模又會對該區域的經濟產生影響。正因為如此,各中心城市在發展總部經濟的同時,特別關注總部經濟對區域稅收的貢獻,這也使得分析總部經濟模式下的稅源特點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總部企業與總部經濟
(一)總部企業及其分類
總部經濟是因總部企業在某一區域聚集,并帶動該區域相關產業的發展而形成的一種區域經濟形態,目前對總部企業存在諸多的界定,尚無統一的定義,筆者認為總部企業是指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所在的機構,是一個企業或集團的戰略決策中心、投融資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偛砍袚鷳鹇孕詻Q策并直接控制投資、融資、財務、人事、法律等經營活動,同時在企業或集團內部統一配置研發、銷售、采購、廣告等業務。總部企業可以是一個功能中心,也可以是多個功能中心的不同組合,可以說,非制造業的功能中心就是總部企業。
總部企業可按不同的分類標準劃分為多種類型,諸如:(1)按管轄的區域范圍分類,可分為區域性總部和全球性總部;(2)按資金控制權分類,可分為戰略導向性總部、資產導向性總部和操作導向性總部; (3)按價值鏈分工分類,可分為管理總部、投融資總部、研發總部、營銷總部、采購總部和生產總部等,或者是以上各種功能總部的排序組合;(4)按企業縱向管理結構分類,可分為一級總部、二級總部、三級總部等;(5)按企業橫向管理結構分類,可分為行政總部、投資總部、融資總部、研發總部、銷售總部、采購中心、(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辦事處、代表處等。
(二)總部經濟形成的原因
總部經濟是伴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以及經濟市場化程度的不斷加深而出現的一種新的經濟理念,是中心城市由于其獨特的資源優勢吸引企業將總部在該區域集結,而將其加工制造基地向具有一般資源比較優勢的區域集中,使得企業內部不同組織結構與區域資源實現最優空間組合,它不僅會降低企業的成本,增加企業的競爭力,同時還會對區域經濟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企業將其總部和加工制造基地實現空間上的分離,是企業內部組織結構合理、有效配置的結果,這是因為企業可以同時利用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各自的比較優勢資源,實現稅后利潤的最大化。發達地區擁有信息廣泛、靠近政策決策中心、高級人才大量聚集等企業發展的戰略性資源,欠發達地區擁有土地、能源、一般加工工人等常規性資源。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資源的稟賦差異較大,通常在發達的中心城市,戰略資源密集成本低,常規資源稀缺成本高;在欠發達地區,常規資源密集成本低,戰略資源稀缺成本高。如果企業將總部布局在發達的中心城市,而將加工制造基地布局在欠發達地區,可以使企業以較低的成本價格同時取得中心城市的戰略資源和欠發達地區的常規資源,實現兩個不同區域的優勢資源在同一個企業的重新配置。多個總部企業聚集在中心城市,并由此衍生出金融、保險、戰略咨詢等一系列知識型服務業集群,知識型服務業集群又進一步帶動了一般服務業的發展,由此形成總部經濟。
總部經濟形成的理論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價值鏈分工理論、比較優勢理論、企業戰略理論、企業組織理論、產業集群理論、區域發展理論、中心效應理論等,其中價值鏈分工理論構成了總部經濟理論的重要基礎。從價值鏈分工理論的角度看,總部經濟是在知識經濟條件下誕生的,經濟的全球化演化為市場的全球化,市場的全球化又明顯地表現為價值鏈的重組。企業價值鏈的形成過程,也是邊際利潤的形成過程,這是因為企業價值鏈上的每一項價值增值活動,都會對企業最終實現的利潤產生影響。價值鏈分為企業內部價值鏈與企業外部價值鏈,內部價值鏈是指企業在提供其所經營的產品和服務時,研發產品、制造產品、市場營銷和提供服務等的各個環節。企業集團內部的各項經營活動分別處于價值鏈的各個環節,而各個環節的價值增值活動所需要投入的資源是不同的。比如技術開發環節和售后服務環節是知識密集型或者是技術密集型的價值創造過程,在這些環節中,企業更多投入的是人力資本,即企業經營中所需要的戰略性資源。而產品的加工制造環節是資源密集型和勞動密集型的價值創造過程,在這一環節中,企業更多投入的是土地、能源、機器設備和一般加工工人等資本,即企業經營中所需要的常規性資源。企業(集團)為了追求價值的最大化,就必須提高價值鏈各環節的邊際利潤,而價值鏈各環節邊際利潤的提高,是以降低價值鏈各環節投入的資源成本為前提的。因此,按照價值鏈分工理論,企業(集團)將高級人才資本投入多的環節安排在戰略資源密集的中心城市,將土地、能源、機器設備和一般加工工人等資本投入多的環節,安排在常規資源密集的欠發達地區,就可以使總部企業和加工制造基地分別獲取到各自所需的較低的資源成本,實現價值鏈各環節的最大增值。
二、總部經濟對區域稅收的貢獻
從經濟到稅源再到稅收,是組織稅收收入的基本路徑,所以談及總部經濟對區域稅收的貢獻,就不能不談及經濟和稅源。在總部經濟模式下,總部經濟對區域稅收的貢獻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總部經濟對區域經濟增長做出的貢獻。總部經濟對區域經濟增長的貢獻主要表現在總部企業在自身直接創造GDP的同時,還通過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間接創造GDP,這也是一個區域根據本地資源優勢發展總部經濟的重要依據之一。我們知道,未來在國家和地區之間展開的經濟競爭,不是僅僅發生在孤立的產業之間,更多的是發生在產業集聚上,總部經濟就可以實現產業集聚效應,總部企業作為產業集聚的初端,它可以導致相關產業的新生和集聚,從而實現該區域GDP的乘數增長,珠三角、長三角兩大經濟區域的產業集聚就充分證實了這一點。經過改革開放20多年的發展,珠三角已形成了主要以輕工制造業、交通運輸業、與貿易相關的服務業和物流業組成的產業集群,長三角也已經形成了包括集成電路產業、電腦制造業、重化學工業等一系列產業聚集群。廣州、上海作為這兩大經濟區域吸引總部企業的中心城市,其產業集聚的乘數效應對GDP的貢獻是不庸置疑的??偛拷洕漠a業集聚效應不僅表現在某一產業對GDP的貢獻,更表現在產業集聚的乘數效應對GDP的貢獻。因為,隨著總部經濟的發展,會帶來第三產業與第一、第二產業的高效鏈接與融合,使第三產業得以大力發展,同時,第三產業的內部結構也會得到調整,新興第三產業在第三產業中將居于主導地位,一般服務業會受到新興第三產業的進一步推動??偛拷洕鷮⑼ㄟ^總部企業自身創造的GDP及其帶動的相關產業創造的GDP,共同推動區域GDP的快速增長。
經濟增長為稅收增長提供源泉和動力,經濟增長對稅收增長的影響最為直接,也最為顯著。一定時期三次產業的增加值之和等于同期的GDP,同樣,一定時期的稅收主要來源于該時期三次產業的增加值或GDP.有關研究資料表明,在正常的經濟運行狀況下,經濟稅源提供的稅收收入應占到稅收收入總額的70-80%或以上;稅收收入增長應當與經濟增長基本保持同步。有的學者在對我國1998-2001年四年間稅收增收情況進行量化分析后認為,四年間稅收收入的增收有55.2%來自經濟發展的因素。由此可以推斷,總部經濟的發展作為區域經濟發展中新的經濟增長點,其發展必然會對所在區域的稅收做出貢獻。以廣州市東山區為例,2002年占該區企業總數2%的總部企業,其自身直接創造的利潤總額達10億元,占全區企業利潤的70%左右;總部企業繳納的稅收占全區地稅總收入的80%,成為該區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同時,由于總部企業的聚集,使得同期東山區第三產業的增加值占全區GDP的90%多,三產的從業人員超過全區從業人員的80%.
該區總部經濟直接創造的企業利潤達10億元,占全區企業利潤的七成多。雖然總部企業數量僅占全區企業總數的2%,但其繳納的稅額卻占了全區地稅總收入的八成,成為該區稅收的主要來源。同期東山區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九成多,從業人員比重超過八成。廣州東山區的上述數據還表明,在總部經濟模式下,總部經濟對區域稅收的貢獻,不僅包括總部企業自身創造的直接稅收,而且還包括其帶動的相關產業創造的間接稅收。
三、總部經濟稅源特點分析
(一)總部企業自身稅源特點分析
總部企業對所在區域貢獻的主要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契稅、資源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和印花稅等,從這些稅種對區域稅收的貢獻上看,有的稅種表現為不確定性和流動性,有的稅種則表現為相對穩定性。
1.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稅源具有不確定性和流動性
在總部經濟模式下,總部企業貢獻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源具有不確定性和流動性。這是因為,企業可以將企業(集團)創造的大部分稅收,這里主要是指設在總部企業所在區域以外地區(以下簡稱“其他地區”)的子公司、分公司創造的稅收轉移至總部企業,也可以將總部企業自身創造的稅收轉移至其他地區的子公司、分公司,這完全取決于企業(集團)的整體經營發展戰略,但無論哪種方式的選擇都會對總部企業所在區域的稅收產生影響。上述稅種的稅源不確定和流動的具體表現為:
(1)與總部企業地域上形成分離的子公司、分公司貢獻的稅收可以通過一定的方式轉移到企業總部,形成總部企業對其所在區域的稅收貢獻。稅源轉移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轉移收入,即總部企業通過建立銷售控制體系(銷售總部),將設在其他地區的子公司、分公司的產品以低于市場價、成本價,甚至低于成本價銷售給母公司或總公司,將銷售收入轉移到總部企業,形成總部企業的收入,進而形成總部企業貢獻的增值稅等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二是合并納稅,此方法不通過轉移銷售收入,而直接通過匯總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方式,將其他地區的子公司、分公司的利潤匯總至企業總部,形成總部企業向其所在區域貢獻的企業所得稅。這兩種稅源轉移方式的運用,會使總部企業對其所在區域稅收的貢獻超過其自身創造的稅收。
(2)總部企業可以通過資金的控制權、通過轉移定價等方式,將總部企業自身創造的稅收,從總部企業轉移至其他地區的子公司、分公司。比如,總部企業將研發成果低價銷售給其他地區的子公司、分公司,將其應繳納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中的一部分稅收轉移給子公司、分公司,形成子公司、分公司向其所在地貢獻的稅收。在這種情況下,總部企業對其所在區域稅收的貢獻可能會低于其自身創造的稅收。
造成總部企業貢獻的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稅源不確定和流動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業是“經濟人”,即每個企業都有其各自的經濟利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企業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都是為了獲取自身稅后利潤的最大化,稅后利潤的最大化就意味著企業成本的最小化。為了降低企業的整體稅負,企業會通過各種方式將稅收轉移到低稅地區,同時我國各地區適用稅收政策的差異、非稅政策的差異以及企業自身組織結構的調整等,也都使這種稅源轉移成為可能。具體原因表現在:一是稅收優惠政策及優惠期限的產業??偛科髽I與設在其他地區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常設機構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優惠期限存在差異,總部企業可以通過改變與子公司、分公司的收入結算方式,將利潤轉移到低稅地區。二是企業在不同經營周期所做的動態稅收籌劃。企業的經營周期包括初創、成長、繁榮和衰退四個周期,企業在這四個周期的獲利能力是不同的,創造的稅收也是不同的,為了降低稅負,企業必須進行動態稅收籌劃。以從屬機構不同形式的選擇為例,總部企業是經過成長期走向成熟期的企業,在初創時期,企業可以選擇設立分公司的形式,因為企業在設立初期,其產生虧損的可能性很大,運用分公司這種形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可以用其產生的虧損沖減總公司的利潤,從而減少總公司的應納稅額。當企業進入成熟期后,企業可以選擇設立子公司的形式,這樣可以充分利用國家對新建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籌劃。三是企業整體經營發展戰略的實施。為了實施整體經營發展戰略,企業可以根據需要進行逆向避稅籌劃,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不僅不減少稅收負擔,反而會加重稅收負擔。納稅人在運用這種方法時,減輕稅負已不是其主要目的,而尋求企業整體經營策略等其他目的則成為運用此方法的決定因素。比如,企業為了擴大規模和占領市場,或為了滿足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以及上級部門的考核指標,往往要實施一些特定的經營管理戰略,采用逆向避稅可以促使戰略的成功實施,由此會形成稅源向高稅地區流動。例如某總部企業設在中心城市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本應享受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但在采用逆向避稅籌劃時,總部企業創造的一部分稅收也可能轉移至其他地區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形成對其他地區的稅收貢獻。總部經濟的特點,就是企業的總部與其從事加工制造的子公司、分公司形成地域上的分離,這就使得企業(集團)創造的稅收,會在企業總部與設在其他地區的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區域之間進行流動??偛科髽I對其所在區域貢獻稅收的大小,取決于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市場經濟行為,而我國各地區間稅收政策的差異又會為這種稅源的流動提供可能。
2.個人所得稅和其他各稅稅源具有相對穩定性
總部企業從功能上看,可以有管理型總部、投資和融資型總部、產品研發型總部、市場營銷型總部、采購型總部和生產型總部等,總部企業也可以是上述不同功能型總部企業的不同排列組合。這些總部企業從人員構成來看,主要是由大量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高級營銷人員等組成。有資料表明,這些高級人才的平均工資水平大約高出全國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這對于我國個人所得稅近一半的收入來自工資、薪金所得來說,這些高級人才的工資、薪金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無疑對區域稅收貢獻是較大的。此外總部企業的一些高管人員還會有股息、紅利所得,而根據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無論是工資、薪金所得還是股息、紅利所得,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都應由總部企業代扣稅款,并向總部企業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代為繳納。總部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對區域稅收來說,不僅是一筆可觀的稅收收入,而且稅源穩定,即總部企業代扣的個人所得稅,不會像總部企業創造的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那樣,有可能轉移到其他地區的子公司、分公司,形成對其他區域的稅收貢獻。
總部企業繳納的其他各稅,如房產稅、契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和印花稅等,雖然與主體稅種相比,這些稅種稅額較少,但它們通常不會受到總部企業經濟效益好壞的影響,也不會像主體稅種那樣具有不確定性和流動性??偛科髽I創造的這些稅收,稅源穩定,可以全部表現為對總部企業所在區域稅收的貢獻。
(二)總部企業帶動的相關產業稅源特點分析
總部企業在某區域的聚集會帶動該區域相關產業的發展,特別是第三產業的發展。帶動的第三產業具體包括:由銀行、證券、信托、保險、租賃等組成的金融服務業;由通信、網絡、傳媒、咨詢等組成的信息服務業;由會計、審計、評估、法律服務等組成的中介服務業;由教育、培訓、會議展覽、國際商務、現代物流等組成的新型服務業等,此外還包括房地產業、交通運輸業、餐飲業、娛樂健身業等。
這些相關產業創造的稅收包括營業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房產稅、契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和印花稅等稅種,這些稅種的稅源對總部企業所在區域的貢獻是相對穩定的,但不同行業也有其不同的特點。
1.金融保險業稅源特點
金融保險業繳納的主要稅種是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其中營業稅的納稅人是指:(1)銀行,包括人民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2)信用合作社;(3)證券公司;(4)金融租賃公司、證券基金管理公司、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證券投資基金;(5)保險公司。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稅率為5%,其計稅依據則根據金融保險企業提供的服務項目不同分別進行規定。金融保險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為33%,其納稅地點為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商業性銀行系統,分別以獨立核算的總行、分行為納稅人;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系統的所得稅,分別以獨立核算的總公司、分公司為納稅人;地方銀行和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及城市信用社等非銀行金融企業,均以獨立核算的企業為納稅人。總部企業衍生的金融保險企業,其創造的營業稅通常可以貢獻給總部企業所在區域,但企業所得稅則視衍生的金融保險企業是否是獨立核算的總行、分行或總公司、分公司而定,只有獨立核算的總行、分行或總公司、分公司,其創造的企業所得稅,才能貢獻給總部企業所在區域。
2.信息服務業、中介服務業、新型服務業(除現代物流業)稅源特點
信息服務業、中介服務業、新型服務業(除現代物流業)以及房地產業、交通運輸業、餐飲業、娛樂健身業等企業繳納的主要稅種是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其中5%的營業稅均貢獻給總部企業所在區域,而企業所得稅在通常情況下,也會貢獻給總部企業所在區域。但一些規模較大的企業在總部企業所在區域設立的是分公司,如果分公司不是獨立核算的納稅人,且總公司設在其他地區,則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要匯總到總公司,不體現為對總部企業所在區域的稅收貢獻。
3.現代物流業的稅源特點
現代物流業繳納的主要稅種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其中按17%的稅率征收的增值稅,通常會貢獻給總部企業所在區域,而企業所得稅則根據該物流企業是否是獨立核算的納稅人,如果是獨立核算的納稅人,則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應貢獻給總部企業所在區域。
現代物流業繳納的主要稅種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其中按17%的稅率征收的增值稅,通常會貢獻給總部企業所在區域,而企業所得稅則根據該物流企業是否是獨立核算的納稅人,如果是獨立核算的納稅人,則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應貢獻給總部企業所在區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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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趙弘 總部經濟[M] 中國經濟出版社,2004
[3]中國稅收報告編委會編 中國稅收報告(2003-2004)[M] 中國財經出版社,2003
一、個人經營性投資稅務籌劃
個人投資的一個重要渠道就是參加生產經營活動。由于個人投資在資金、技術、勞動力及生產規模等方面都與其它形式的企業投資有很大的差異,所以日常經營活動中的稅務籌劃就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需要充分利用個體經營者的優勢和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使稅后合法收益最大化。
(一)選擇企業組織形式企業組織形式不同,其組織規模、經營方式、盈利能力及稅收負擔就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對企業組織形式進行合理規劃,進行企業設立時的稅務籌劃。
(1)公司制企業與個體工商戶的選擇。我國稅法規定,公司制企業適用企業所得稅法,除小型微利企業外一律采用25%的所得稅率;個體工商戶采用個人所得稅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因此,在年應納稅所得額比較少時,同等盈利水平下,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稅負相對較輕。但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比較高時,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會適用較高的邊際稅率,稅負將會高于公司制企業。因此,僅僅從所得稅角度來看,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比公司制企業更具有優勢。但是,個人投資時需要充分認識不同企業組織形式其它方面的利弊,基于自己投資的盈利狀況和發展前景進行預測,綜合權衡做出有利于自身的選擇。
(2)公司制企業與合伙企業的選擇。公司制企業的營業利潤在企業環節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后利潤作為股息分配給個人投資者,個人投資者還要繳納一次個人所得稅。而合伙企業則不作為公司看待,營業利潤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按合伙人分得的收益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合伙企業稅收負擔一般都要低于公司制企業。
[例1]甲乙兩人合伙經營一個工廠,兩人各自投資比例為50%(該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2010年盈利200 000元。
如果設立公司制企業:
企業所得稅:200000×20%=40000(元)
稅后利潤:200000-40000=160000(元)
個人所得稅:160000×20%=32000 (元)
純收益:200000-40000-32000=128000 (元)
如果設立合伙制企業:
個人所得稅:(200000÷2×35%-6750)×2=56500 (元)
純收益:200000-56500=143500 (元)
(3)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選擇。就稅收負擔而言,公司形式應該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為佳,因為在這種公司組織形式下股東個人所持資本轉增資本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因此,站在稅務籌劃角度上,當其它條件相同時,公司組織形式應選擇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理利用起征點我國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規定采用未達到起征點則免稅的方式。增值稅起征點為: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提供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營業稅的起征點為: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因此,個人進行生產經營投資時,有必要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進行籌劃。適當的時候拆分企業,采用以家庭成員他人的名義設立(如夫妻二人分別設立一個企業)等方式,使每個企業都處于起征點之下,減輕稅收負擔。
(三)變通運輸費用 企業的運輸可以自己購置車輛運輸,也可以把運輸外包出去或者單獨設立運輸子公司來運輸。如果自己運輸,則購買車輛的開支只能通過折舊計入企業生產經營成本,而不能扣除增值稅進項稅。車輛運行中的燃料、配件支出及修理修配支出可以抵扣17%的進項增值稅。假設運費價格中可以扣除的物資消耗比例為R,則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為17%R。如果企業選擇專門的運輸公司運輸的方式,需要支付運費,假設可以抵扣7%的進項稅,同時運輸公司支付3%的營業稅。因此,建立運輸費用的扣稅平衡方程17%R=7%-3%,得到R=4/17。即企業要做出適當的選擇,但運輸中所耗費的材料及修理修配支出比例較大是,采用自己運輸的方式,當耗用比例比較小時,外包運輸業務方式比較有利。但是在具體籌劃中還應該綜合考慮支付的運費高低及自己運輸的人員工資等問題,才能取得稅務籌劃的較好效果。
[例2]甲先生建立了興旺實業有限公司,公司內部運輸運輸費用為400萬,耗油、配件及正常修理費用為40萬元(不含增值稅),則運費中物料可抵扣的進項稅為400萬×17%=6.8萬
稅務籌劃思路:興旺實業有限公司將內設的運輸隊獨立出去。
運輸公司應納營業稅12萬(400×3%=12)。
興旺實業公司向單獨的運輸公司索取運費普通發票,則可以抵扣進項稅額28萬(400×7%=28)。
公司實際抵扣的稅額為16萬(28-12=16)。
公司節稅:9.2萬(16-6.8=9.2)。
(四)合理增加成本費用開支按照稅法規定,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計稅時可以扣除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成本、合理的費用和損失。因此,合理擴大成本費用的開支,降低應納稅所得額是個體工商戶稅務籌劃的主要方法??梢赃x擇的稅前列支費用主要有:自有房屋投入使用,并計算租金。自由房屋投入生產經營并收取租金,則需要繳納營業稅、房產稅,會增加營業的成本,減少營業所得,進而降低所得稅的邊際稅率,減少經營所得的應納稅額;支付家庭成員工資。稅法規定個體工商戶支付給工作人員的工資,在確定計稅基礎時可以按照規定的標準從應稅所得中扣除,因此,對于大多數個體戶中存在的家庭成員參與經營的情況,應支付相應的工資,企業借以增加扣除項目,減少納稅負擔;生活費用與經營費用的合理變通。把水電費、電話費、房產維修保養費用等列入經營費用,此外一些其它的費用(如培訓費、差旅支出、信息費支出、業務招待費等)也應該計入企業的賬目;雇傭殘疾人員從業,企業雇傭員工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人職工的100%加計扣除;職工福利。私營企業應該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并盡量提足三項費用。另外,可以為職工提供住宿、工作餐、交通、培訓、旅游等方法,加大企業費用成本,減少企業所得稅支出,這樣職工的個人所得稅也可以得到減輕,一舉兩得。
(五)平均實現利潤由于我國對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說得采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因此,當某年利潤波動很大時會出現該年稅負大幅增加的情況。要控制這種情況,可以從與客戶協商要求分期付款等方式調整收入,或者在盈利年度多攤銷費用、虧損年度少攤銷費用、稅收優惠年份內少攤銷費用的方式調整費用期間,改變捐贈時間,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等方式來推遲或提前利潤,實現利潤的平均化,平衡稅負。
[例3]A先生從事玻璃制品加工業的生產活動,2010年下半年,預測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3萬元,同時,預計2011年產品銷量會大幅度降低,利潤也會受到極大影響。預計2011年應納稅所得額為3.6萬元。
如果不做任何調整,A先生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010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30000×35%-6750=38750(元)。
2010年稅后利潤:130000-38750=91250(元)。
2011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6000×30%-4250=6550(元)。
2011年稅后利潤:36000-6550=29450(元)。
如果A先生將2010年的一部分收入(假設為3萬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推遲到2011年實現,則2010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0萬元,2011年應納稅所得額6.6萬元,借此縮小兩年利潤差額。則:
2010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000×35%-6750=28250(元)。
2010年稅后利潤:130000-28250=71750(元)。
2011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66000×30%-6750=16350(元)。
2011年稅后利潤:66000-16350=49650(元)。
兩年減少繳納個人所得稅:(38750+6550)-(28250+16350)= 700(元)。
二、個人房地產投資稅務籌劃
個人房地產的投資通常包括直接購房、以租代購、以租養貸等形式,房地產投資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經濟活動,因此投資者應充分考慮稅收政策做出稅后利潤最大化的選擇。
(一)購買時的稅務籌劃通常情況下,個人購房應繳納契稅,并就書立的購房合同繳納印花稅。其中,契稅指的是土地和房屋所有權轉讓過程中向取得方征收的稅,因此個人購買住房,應就取得的房屋繳納契稅。對于個人購房行為,以房屋成交價格作為契稅計稅依據。成交價格指的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價格,包括承受方支付的貨幣及其它非貨幣性資產。其次,對購銷合同,應按照“購銷合同”稅目,按合同記載的金額繳納0.3‰的印花稅。為此,個人購買房產的時候,可以與銷售方協議,適當地減少合同上名義銷售額,以減少個人需繳納的契稅和印花稅。
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可以被加以利用來少繳稅款。其一: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免征契稅;其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置的,酌情減免;其三: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和占用或,重新受讓土地、房屋權屬的,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是否減免;其四: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經濟適用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征收契稅。其中,普通住宅指的是: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此外,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統一下調至1%,免征印花稅。
(二)出租時的稅務籌劃我國稅法規定:個人出租住房所得按10%稅率減征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按4%征收房產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個人住房出租者可以充分利用這些稅收優惠。
租金收入的變化對房產稅和營業稅的影響很大,做好稅務籌劃可以做到以下兩個方面著手:首先,減少名義租金。對一些不屬于自己實際收入的代收項目,例如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和網絡服務費等,要注意分離;其次,對房屋附屬設施單獨出租或者回購。房屋出租中不可避免的會有家具、家電的租用,對于這些房屋附屬設施的收入不應該記入租金收入,否則會虛增稅基增加納稅負擔。對這類設施個人可以采用與房屋出租分離,單獨出租的方式來取得收入,或者與租房者另外簽訂合同約定承租人先行購買該部分附屬設施,在租約期滿后由出租人以稍低的價格自行回購。
[例4]王先生有一套房屋出租,年租金為40000元。出租的房屋中有一臺彩電、一臺洗衣機、一臺冰箱、一套廚房用品、一個寫字臺、兩臺空調及雙人床一張等家具?,F王先生找到一個承租人,雙方簽約一年,租金一次付清。計算王先生應繳納的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提出稅務籌劃方案。
普通納稅方案。具體如下:
王先生應繳納房產稅:40000×4%=1600(元)。
營業稅及其附加:40000×3%×50%×(1+7%+3%)=660 (元)。
個人所得稅:(40000÷12-1600÷12-660÷12-800)×10%×12=2814(元)。
出租房屋的純所得:40000-1600-660-2814=34 926(元)。
稅務籌劃:王先生與承租人約定,將房屋內的家具和家電以30 000元的價格出售給承租人,另外每個月收取租金1 000元,租賃期滿后王先生以2 000元的價格購回家具與家電(承租人所付租金為:1 000×12+30 000-2 000=40 000(元),并未增加其租金負擔)。
王先生應繳納房產稅:1000×12×4%=480(元)。
營業稅及其附加:1000×12×3%×50%×(1+7%+3%)=198(元)。
個人所得稅:(1000-480÷12-198÷2-800)×10%×12=172.2(元)。
由于家具家電的原價為30 000元,所以王先生原價出售時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和增值稅。一年之后,王先生回購家具家電同樣不需要繳納任何稅款。
出租房屋的純所得:1000×12+30000-2 000-480-198-172.2=
39149.8(元)。
稅務籌劃使得王先生增加的稅后收益為:39 149.8-34 926=4 223.8(元)。
(三)出售時的稅務籌劃個人房屋轉讓環節主要涉及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下面就主要稅種的稅收優惠政策做出介紹。一是營業稅。個人所購的住房是商品房時,如果購買時間不足5年,則按銷售時取得的全部售房收入征收營業稅;如果銷售商品房購買時間超過5年(包括5年),但屬于非普通住宅,銷售時按買賣價差征收營業稅;如果銷售商品房購買時間超過5年(包括5年),且屬于普通住宅,則免征營業稅。二是個人所得稅。如果個人所售住房為售房者自用5年以上,且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可免征個人所得稅。三是土地增值稅。個人因工作需要或改善住宿條件轉讓原自有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準,凡居住時間超過5年(包括5年)則免征土地增值稅;若居住時間為3~5年,者按銷售收入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若居住時間小于3年,則應該全額征收土地增值稅。四是印花稅。個人銷售自有住房免征印花稅。
基于個人銷售住房的稅法規定的研究,可以看出對房產銷售環節稅務籌劃有必要著力于三個方面:首先,延長置業期。房產的流通環節開征的稅費都與投資年限有關,5年以上和5年以下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征收方法都有所不同。面對稅費的調整,投資者應該改變投資模式,由短期投資轉向5年以上的中長期投資。其次,選擇普通住宅標準。是否為普通住宅對房產銷售環節的營業稅稅費差異很大,因此,在購房之初投資者就有必要選擇標準普通住宅。最后,適當地減少名義成交價格,將房屋附屬設施及服務項目分離出去單獨出售,減少計稅基礎從而減輕住房銷售環節的納稅負擔。
[例5]張先生于2006年1月1日購置一套商品房,屬于普通住宅,購買價格為70萬元,包括各種稅費。2010年1月1日,張先生決定將房產轉讓給李先生,轉讓價格為100萬元。
普通納稅方案。具體如下:
張先生應納營業稅及附加:(100-70)×5.5%=1.65(萬元)。
張先生個人所得稅:(100-70-1.65)×20%=5.67(萬元)。
張先生稅后收入:100-7.32=92.68(萬元)。
李先生應繳納契稅:100×1.5%=1.5(萬元)。
李先生實際支付價稅:100+1.5=101.5(萬元)。
稅務籌劃:張先生可以多持有該房屋一年,享受免稅待遇。如果張先生必須出售該套房屋,可以考慮雙方先簽訂借款抵押合同,即張先生以該套房產作為抵押向李先生借款100萬,期限為一年,抵押期內李先生可以居住該房屋,期滿后李先生以100萬債券取得該套房屋的所有權。假設雙方在2011年1月1日按抵押合同約定轉讓了該房屋,價格為100萬,辦理了產權過戶手續。
張先生應納個人所得稅:(100-70)×20%=6(萬元)。
張先生稅后收入:100-6=94(萬元)。
張先生多獲得收入:94-92.68=1.32(萬元)。
李先生應繳納契稅:100×1.5%=1.5(萬元)。
李先生實際支付價稅:100+1.5=101.5(萬元)。
三、個人金融投資稅務籌劃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不斷完善,個人金融投資的品種越來越豐富,投資渠道也越來越多樣化。主要的品種有:儲蓄、基金、股票、債券、外匯、黃金、保險、個人信托及收藏等。個人投資決策最重要的考慮因素是投資凈收益,投資者應該審時度勢,兼顧考慮收益、支出及稅費因素,做出合理的投資組合。
(一)個人金融投資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包括:其一,個人儲蓄存款滋生利息免稅。儲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孳生的利息,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存款利息及財政部規定的其它專項存款或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其二,個人購買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免征個人所得稅。其三,個人購買在我國境內債券市場上市的公司股票的價差收益暫免征個人所得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對盈余公積派發紅股或股票紅利要計征個人所得稅,對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買賣基金價差收入和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國債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其四,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
(二)個人金融投資的稅務籌劃首先,選擇投資方向,盡可能地利用穩定的免稅儲蓄、債券政策;稅法對不同的儲蓄和債券利息征免稅的規定可以看出,有些免稅政策市穩定的,有些則是階段性的。個人進行儲蓄和債券時,應充分考慮穩定性免稅投資的品種,以便充分享受稅收優惠;其次,股票投資時充分考慮上市公司的分配方式。股票投資的股息紅利的分配方式不同則稅收處理也不同,個人投資者需要充分考慮上市公司的分配方式,在某些時候應盡可能地選擇轉增資本而不是分派現金或股票股利的公司股票;最后,適當選擇品種,分散投資。由于稅收政策的不斷更新,所以一些投資方式的稅收優惠政策也會發生改變,因此,有必要適當地選擇投資品種,分散化投資,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
[例6]趙先生擁有10000元的剩余資金,想進行金融投資,基于市場收益率狀況有三個不錯的選擇:購買國債,國債預期收益率為3.8%;購買A公司股票,預期股息率為4.2%,出售價格為12 000元,公司分派現金股利;購買B公司股票,預期股息率為4.0%,公司利潤轉增資本不分派現金股利。請代趙先生做出選擇。
購買國債:應納個人所得稅:0(元)。純收益:10000×3.8%=380(元)。
購買A公司股票。應納個人所得稅:10000×4.2%×20%×50%=42(元)。
純收益:12000-10000-42=1958(元)。
購買B公司股票。應納個人所得稅:0(元)。純收益:10000×4.0%=400(元)。
由此,雖然購買A公司股票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趙先生還是應該選擇投資于收益最高的A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