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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范圍:
新天美地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3.1**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3.2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于服裝、裝束
4.1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凈;
4.3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4.4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4.5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盡快申請補領;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4.7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4.8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五、關于上班時間
5.1時間為上午
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5.3雇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5.4嚴禁無故曠工;
5.5上、下班必須簽到;
5.6不許代別人簽到;
5.7不得涂改簽到表。
六、關于廠內設備和備件
6.1設備、備件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
6.2注意整理整頓;
6.3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6.4嚴禁對花園內的設備亂涂、張貼;
6.5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6.6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
6.7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6.8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七、其它
7.1服從上司的命令;
7.2發生事情必須立即上報、聯絡;
7.3嚴禁在花園內吐痰或丟垃圾;
7.4嚴禁在花園內吸煙;
7.5不準喧嘩、賭博;
7.6不準盜竊他人或公司內的東西;
**物業管理公司規章制度
1、工作時間不準睡覺或做出睡覺姿勢;
2、離開作業現場(崗位)時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離開;
3、嚴禁在辦公室私用電話;
4、除急事外不許接聽私人電話;
5、未經許可不準在公司內演說集會示威;
6、不許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
7、不許在公司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何原因,一律做無條件開除處理;
8、凡在被本公司開除的雇員,一律不準再招入公司,一經發現,即時開除并扣除所有工資;
違反以上規章制度將嚴肅處理,重者將嚴懲警告及罰款或送公安機關。
望各位雇員嚴格遵守。
關于上班時間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5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2天工資;
3、曠工連續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簽錯日期同樣罰款5元;
5、發現代人簽到,一律罰款20元;
6、擅自涂改簽到表,一律罰款20元。
(所罰款項存用于公司活動基金)
關于花園內設備和備件
1、弄臟設備和備件或粗魯使用物品情節較為嚴重者,則警告并罰款5元;
2、屢次不搞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部門全體人員給予罰款10元/人;
3、凡盜竊本公司設備、備件等財物,立即開除并扣當月工資20%;
4、凡故意損壞本公司設備等財物,按所購入價2倍賠償;
5、在公司或花園內張貼、亂涂,按警告處理并罰款5元;
6、設備引起故障擅動機器而導致設備損壞,則需等價賠償其修理費,并酌情加倍處罰。
其它
1、不服從上司的命令,按嚴重警告處理并罰款5—20元,屢次重犯則開除處理。
2、疏忽報告或聯絡而受到損害,則嚴重警告并罰款10元。
3、在公共場所或花園內吸煙,則罰款10元;
4、發現喧嘩、賭博,按嚴重警告且罰款20元處理,情節嚴懲者以開除處理;
5、凡盜竊他人的物品,立即開除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6、上班時間內怠工或打瞌睡,則嚴懲警告并罰款10元起。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7、不按時上交工作報表、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查到一次罰款10元。
8、內部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10元,并給予警告。
員工考勤和休假的規定
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為了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并考慮員工與家屬團聚的問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考勤
1.考勤內容
①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②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③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擅離職守;
④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①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應進行教育,數屢教不改的,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如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追究其責任。
②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討,并按下表計扣工資,扣發當月各項獎金,曠工二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年終獎10%。連續曠工10,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5天或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次數較多,情節嚴重,均應作除名處理。
表一
曠工天數0.51天1.5天2天一年累計10天一年累計15天
扣工資25%50%75%100%扣年終各項獎金除名
3.請假辦法
①公假
經公司批準脫產參加會議、學習、出差、從事社會活動均屬公假;經公司指定或批準休養、參觀、訪問的模范代表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公負傷人員在醫療期間,根據實際情況核給公假。
②調遣假
員工異地調動,因要處理個人瑣事給一天公假。
如有非經常性事務,需員工本人辦理或參加的,如遷居、開家長會等,各單位可考慮到工作安排及員工的需要,酌情處理,不計算假期。
4.因工作需要積累工時工休,一般應在當月補休,如確因工作一時不能安排補休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可適當推遲,可保留至當年底,但必須在本年度休完。如確因工作不能補休的,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補發加班費的形式予以補償。補償辦法:平日加班:工資÷26天×1.5×加班天數;法定假日加班費:工資÷26天×2×加班天數計算。
(二)休假
1.員工休假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并按規定逐級審批,報人事部批準,主任一級由部門經理安排休假,部門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休假。
2.員工申請休假須一個星期前填寫《請假申請表》送交部門主管審批。未通過審批的,不得擅自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委托別人或電話告假,回來上班后再補請假條。
3.婚假
員工申請結婚,需在本公司辦理結婚手續,并以領取結婚證為準,有薪婚假三天,晚婚者有薪假6天,(晚婚條件:女滿25周歲,男滿28周歲)。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在外地,不含旅行結婚)結婚的,根據在途往返時間核給路程假。
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領先本人供養的弟妹、養父母、岳父母、公婆)過世,給予有薪假3天,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給假。
5.產假、計劃生育假
①女員工產假按下列標準核給(發基本工資)
表二
假期內容假期天數說明
產假90天難產或雙胞胎加14天假
晚育假15天年滿25周歲生育為晚育
獨生子女假35天憑獨生子女證核給
②臨時工產假56天,發60%的工資。
③產婦如遇實妹困難,可請哺乳假,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75%發給,其他補貼照給。
④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生證明,分別給予以下假期: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手術后7天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
經計劃部門批準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2天;
懷孕不滿3個月人工流產的,休息7天,3個月以上的休息15天;
6.病假
①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負傷,經公司指定的醫療單位出具的證明確定不能堅持工作,可參考醫生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核給病假;
②有薪病期3天。4天以上按以下規定執行
表三
連續工齡不滿一年不滿二年滿二年不滿四年滿四年以上
三個月內病假工資50%60%80%100%
連續病假六個月以上建議離職并補發一個月基本工資。
7.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的,根據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實際需要酌情核給,請事假員工按無超過兩天者按無薪處理。
8.探親假
①探親假是給予加入公司滿一年,在職期間沒有請過探親假、回家假等;
②員工需要回家探望父母,假期為15天,(包括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不包括路程,路程根據實際需要核給;
③探親假給予基本工資。(以提供路程票為準,否則以事假論)
④在本公司休過年假者,不再適用此條。
9.年假
①凡加入公司工作滿一年者,均有休年假規定。
②在本年度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工傷假超過3個月者,當年不再享受年假,曠工累計兩日者,當年不再享受年假。
③受過各種公司處分、警告者,當年不再享受年假。
第一條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規則。
第二條范圍:
(一)本公司員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關法令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二)本規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從業人員而言。
雇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單位如因業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新進人員任用事務處理流程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單位辦理考選事宜。
第四條新進人員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單位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3個月,作業員試用40天,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試用人員于報到時,應向人事科繳驗下列表件:
(一)全戶戶口本及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二)最后服務單位離職證明。
(三)保證書及最近三個月內半身脫帽照片一張。
(四)試用同意保證。
(五)人事資料。
(六)扶養親屬申報表。
(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書或證件等)。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況者,不得雇用:
(一)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受破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四)吸食鴉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五)虧欠公款受處罰有案者。
(六)患有神精病或傳染病者。
(七)品性惡劣,經公私營機關開除者。
(八)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九)未滿15歲者。
第八條員工一經正式雇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契約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級從業人員共分八職稱,其職稱與職位對照見表1.1。
(二)從業人員晉升辦法另訂。
保證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一律辦理保證手續。
第十條填寫保證書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保證書原則上要求殷實獨資或合伙行號(鋪保)。
(二)公司保無效。
(三)如個人保,限有不動產方有資格,并應詳列不動產明細(含地號)。
(四)行號保證應蓋方型印鑒始有效。
第十一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保證人:
(一)服務本公司員工。
(二)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同居共財親屬。
第十二條被保證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證人應負賠償及追繳責任,并愿放棄先訴抗辯權:
(一)營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為,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三)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四)懸欠帳款不清者。
第十三條保證人如欲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證人另覓得保證人,辦妥新保證手續后,始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保證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證人應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生后15天內,另行覓妥連帶保證人:
(一)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鋪保的工廠、商店宣告倒閉或解散者。
(四)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五)不欲繼續保證者。
第十五條被保人離職3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虧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證書即發還其本人。
服務
第十六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七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廳商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務須時常鍛煉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員工于工作時間內,未經核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核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六)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生產資料及影本)出廠。
(八)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危險。
(十一)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惟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為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得使用。
(十五)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八條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8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惟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以不超過4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超過46小時。
第十九條經理級(含)以下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工)一日論處。
第二十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事情,依下列規定處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
2.遲到每次扣100元,撥入福利金。
3.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4.超過15分鐘后,始打卡到工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報備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15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才視為不早退論。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議論。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6日或一年曠工達12日者,徑予解雇,不發給資遣費。
待遇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本著勞資兼顧互助互惠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辦法另訂)。
第二十二條員工待遇分為:
(一)本薪視從業人員學識、經歷、技能、體格及其工作性質而定(金額另訂),從業人員年度薪資調整方法由人事單位擬訂,呈總經理核定后調整。
(二)津貼(各項津貼支付標準另訂)
第二十三條員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二種,月薪人員,翌月5日發放一次;日薪人員每月發放二次,當月20日及翌月5日發放本月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津;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并按日計算。
第二十四條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待遇,另按“臨時、計件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辦理。
休假
第二十五條員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國定休假日。
第二十六條前條休假日薪資及津貼照給,如工作需要加班時,應征得員工同意,并加倍發給薪資,國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補假與否依政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員工連續工作滿一定期限,每年給予特別休假;其日數規定如下:
(一)服務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全年給7天特別休假。
(二)服務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全年給10天特別休假。
(三)服務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全年給14天特別休假。
(四)服務滿10年以上者其特別休假每增一年加給一天,但最多以30天為限。
第二十八條員工特別休假,應自屆滿規定時間后,由勞資雙方以不妨害生產或業務原則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實施,并按請假程序辦理。
第二十九條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的天數,雇主應發給薪資。
第三十條員工留職停薪不予特別休假。
請假
第三十一條員工請假分為八種
第三十二條員工請假,事假應于一日前覓妥職務人并填寫請假卡,照下列規定辦妥后方得離廠,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迅速向單位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單位主管或其人依下列規定代辦妥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論。
(一)請假1天(含)以內時,報請班長轉呈副廠長核準。
(二)請假2天(含)以上,報請主管轉呈經(副)理或廠(副)長核準。
(三)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送人事單位留存辦理。
第三十三條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一日,給假日期的計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職者,比例扣減。
獎懲
第三十四條員工獎勵分下列四種:
(一)嘉獎:每次加發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二)記功:每次加發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三)大功:每次加發1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發放。
(四)獎金:一次給予若干元獎金。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獎: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拾物不昧(價值300元以上)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工廠榮譽者。
(五)忍受勉為困難,骯臟難受的工作足為楷模者。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功: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四)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五)發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許者。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一)遇有毅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二)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獎金或晉級:
(一)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內記大功2次者。
(四)服務每滿5年,考績優良,未曾曠工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第三十九條員工懲罰分為五種:
(一)警告:每次減發3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二)記過:每次減發10天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三)大過:每次減發一個月獎金,并于年終獎金時一并減發。
(四)降級:除級使用,相應核減薪資。
(五)開除:予以解雇。
第四十條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經許可,擅自在廠內推銷物品者。
(二)上班時間,躲臥休息,擅離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生產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六)不按規定穿著服裝或佩掛規定標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二)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三)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經許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七)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二)在工作場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響生產、業務、事務等團體秩序者。
(三)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者。
(六)輪班制員工拒不接受輪班者。
(七)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玩弄樂器、下棋、閱讀、炊煮……等(干部連帶處分)。
(八)一個月內曠工達5日者。
(九)機器、車輛、儀器及具有技術性工具,非經常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損害并負賠償責任)。
(十)其他重大違規行為者(如違反安全規定措施,情節重大者……)。
第四十三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開除(不發資遣費):
(一)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毆打者。
(三)在公司廠區、宿舍內賭博者。
(四)偷竊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務,損失重大或第二次損毀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七)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八)一年中記大過滿2次功過無法平衡抵銷者。
(九)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6日或1年曠工達12日者。
(十)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一)吸食鴉片或其他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者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十三)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或危險品入廠(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喚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譽在外招搖撞騙,致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八)明示禁煙區內吸煙者。
(十九)參加非法組織者。
(二十)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十一)其他違反法令或勞基法或本規則規定情節重大者。
第四十四條員工功過抵銷規定
(一)嘉獎與警告抵銷。
(二)記功1次或嘉獎3次,抵銷記過1次或警告3次。
(三)記大功1次或記功3次,抵銷大過1次或記過3次,員工功過抵銷以發生于同一年度內者為限。考核
第四十五條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職員3個月,作業員40天)由試用單位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報經總經理核準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時考核:
1.各級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操行、學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隨時作嚴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人事單位應將員工假勤獎懲隨時記錄,以為辦理年度考核參考。
(三)年度考核:其辦法另訂。
第四十六條考核成績分為優、甲、乙、丙、丁五種。
第四十七條員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舉行,由直屬單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組核定。
第四十八條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貽誤。加班
第四十九條本公司如因生產或業務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事故經主管核準者外,不得拒絕,違者以不服從主管人員領導論處。
第五十條作業員加班,事先由單位主管代為申請,呈該廠(副)主管核準后方得加班,并須按規定打卡,否則不發給加班費。
第五十一條加班費計算,作業員依平日加班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給假日工資,但假日工作時間未滿8小時,按比例加給工資。
第五十二條作業員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發給加班費外,就其加班時數予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三條員工加班情況,由管理單位按月統計備查。
出差
第五十四條員工出差分“長程出差”與“短程出差”二種,凡當天能往返者,稱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稱為“長程出差”。
第五十五條長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辦法另訂)。
訓練
第五十六條本公司為陶冶員工品德,提高其素質及工作效率,應舉辦各種教育訓練,被指定參加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七條員工訓練分為:(一)職前訓練: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訓練,由人事單位統籌辦理,內容為:
1.公司簡介及人事管理規則的講解。
2.業務特性、機器性能、作業規定及工作要求說明。
3.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作業。
(二)在職訓練: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相互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三)專業訓練:視生產或業務需要,遴選優秀干部至各職業訓練機構相關班次,接受專業訓練,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作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學術技能,使利于任務的完成。
第五十八條本公司基于業務上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應予配合。
第五十九條各單位主管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六十條員工接到調職通知書后,單位主管應于7日內,一般員工應于5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六十一條員工調職,如駐地遠者,可比照出差規定支給差旅費,其隨行直系眷屬,可憑乘車證明支給交通費。
第六十二條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遣職務由原直屬主管指派適員暫行。
留職停薪
第六十三條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簽請留職停薪:
(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
(二)因特殊事故,呈請核準者。
第六十四條留職停薪期間以1年為限,但經公司總經理特準者除外。
第六十五條留職停薪期間年資不計,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六條留職停薪期滿后未辦理復職者,視為離職。
第六十七條員工于留職停薪期間擅就他職經查明屬實者,予以免職。
福利
第六十八條本公司為安定員工生活,增進員工福利,特設立員工福利委員會(規章另定),辦理有關員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九條員工婚喪、住院,致贈禮金、奠儀或慰問金,其給與標準另訂。
第七十條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發給員工年終獎金,員工在同一年度內所有功過經抵銷后,增減其年終獎金。
保險
第七十一條員工一律參加勞工保險,于雇用時由人事單位辦理。
第七十二條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后,除依法享受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賠償或補助。
撫恤
第七十三條員工因公而致殘廢或死亡時,依勞工保險條例向勞保局申請給付,始尚未參加勞保者,其津貼及輔助事宜悉依勞工保險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退休
第七十四條員工退休,依勞工基準法工人退休規則及有關規定辦理(辦法另訂)。
資遣
第七十五條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予資遣:
(一)停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勞工對于所擔任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七十六條員工資遣先后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核較低者。
(二)曾受懲誡者較未受懲誡者。
(三)工作效率低者。
第七十七條員工資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服務3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服務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八條員工接到前條通知后,為另謀工作可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2日工作時間,請假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如未能依照前條規定通知而即時終止雇用者,依前條規定預告期間工資及津貼照給,如經預告,發給預告期間工資。
第七十九條員工因受懲罰而開除或自行辭職者,不以資遣論。
第八十條員工資遣,依下列規定發給資遣費:
(一)在公司連續服務每滿1年者,發給相當于1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資滿3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發相當于10天本薪的資遣費,但剩余月數,或工作未滿1年者,以比例給予,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
安全與衛生
第1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4條
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公司部會計師。
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
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
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11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6條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三節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第18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19條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20條
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
第21條
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財務報表。
第22條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23條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第24條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第25條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26條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第27條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第28條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第29條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第30條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控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第31條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第32條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33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34條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
第35條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第四節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第36條計劃財務部和各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第37條
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第38條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39條
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經理私章和會計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40條
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各單位應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41條
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會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的(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貿易貨款的,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200萬元以上至300萬元的(含3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3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含5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自帶匯票的,10萬元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100萬元以上至200萬元的(含2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2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購置、維修固定資產的,3萬元以下的(含3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共同審批;3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含1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元至100萬元的(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屬房地產開發和工業項目的,按已批準的合同的規定付款。匯出境外的資金,外貿企業的經理、副經理和財務部部長可共同審批5萬美元的(含5萬美元)資金,其余:10萬美元以下的(含10萬美元
)由總會計師審批;10萬至20萬美元的(含20萬美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20萬至50萬美元的(含50萬美元)由總經理審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筆貿易)應按合計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
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42條
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凡委托其他單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43條
各單位應建立資金回籠情況的跟蹤制度。凡付出款(物)5萬元以上的,各單位財務必須逐項跟蹤基1資金回籠情況,并按月匯總后上報計劃財務部、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對到期的應收資金,各單位應督促經辦人員及時催收;發現問題的,應及時上報請示處理。
第44條各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營來收入現金。
第45條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
第46條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嚴禁各單位私設小錢柜。
第47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第48條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
第49條各單位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第50條
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視金額大小按第六十四條審批規定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第51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驗收人簽外,經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后方能報銷付款。
第52條
商品運雜費、保管費、包裝費、介紹費、手續費等,必須注明商品批次及購銷發票號碼,經經理批準后才能報銷。其中對介紹費和手續費,經辦人還須另付合同書和
說明報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00元至1萬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1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
第53條業務費實行包干制,按實現利潤的比例提取,由經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提取后應專款專用,不得私分、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業務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1000元以下抒總會計師審批報銷,1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公司本部員工的差旅費,由各部、室部長(主任)審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會計師審批報銷,2000元以上的由總會計師簽署后報總經理審批報銷。
第54條探親旅費、醫療費等按國家的規定報銷。
第55條
非生產性的特殊開支,如贊助金、會費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屬公司、企業經理審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總會計師審批,5000元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第56條
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包括維修、租用),必須先立項、作出預算,報經批準后才能購置。其中,屬專控商品的,還必須報經專控部門批準后才能購置;非專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條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才能購置。
第57條
各單位對中、長期投資要選好投資項目,節約投資費用,縮短投資回收期,提高投資效益。各單位財務必須對投資的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并加強對投入產出資金的管理。任何投資,均須按第六十四條審批權限規定經批準后才能投入。
第58條
各單位所創的外匯限于進出中貿易使用。其他外匯買賣的價格由總會計師根據市場情況審定一個最低、最高價,所進行的外匯買賣均不得低于審定的最低價、最高價。
第59條
下屬公司、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資金原則上自行解決。其貸款需公司擔保的可報計劃財務部審查。金額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50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下屬公司、企業如資金周轉困難需向公司臨時借調的,應先報計劃財務部簽署意見后,50萬元以下的總會計師審批,50萬元以上的由部經理審批。借款按期參照銀行貸款計收本息。本系統內的相互借款均計收本息。
第60條嚴禁下屬公司、企業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第61條
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62條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臺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人代為審批。
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第五節工資及獎金
第43條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44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45條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定。
第46條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7條
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采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第48條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第六節稅收及利潤分配
第49條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第50條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七節利潤上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第51條
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第52條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第53條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盈虧表同時抄報上級財務部門。
第54條
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財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后處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后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批后處理。
第八節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55條
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發票,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56條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第57條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
【關鍵詞】財務管理;制度;促進作用
在生活和工作中,每個地方和組織都有各自的規章制度。國家、政府和公司企業有各種管理制度,部門有自己的執行制度,甚至是一個辦公室,或者個人都有一套自己的規定與標準。而對于公司和企業來說,在我看來最重要也最值得一提的是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是促進國家或企業經濟效益提高的內在性要素,它的實質是人們相互之間訂立的一種“契約關系”,是約束人與人之間關系的一套行為規則。
一、財務管理制度存在的意義
在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市場環境下,管理是決定企業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重的因素,無論是新興的企業還是成熟的企業,企業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都需要不斷的建立健全,其中財務管理制度尤其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財務管理是基于企業再生產過程中客觀存在的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而產生的,通過對資金運動和價值形態的管理,像血液一樣滲透貫通到企業的生產、經營等一切管理領域,是企業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與各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
“一個企業的管理混亂,首先是財務管理亂;一個企業的效益差,首先是財務管理差”。因為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將會引起財務管理混亂,造成了企業內部監督機制的欠缺,發生做假賬或賬外設賬。而財務管理制度是為保證公司供、產、銷、人力資源等公司各個部門在監督控制下規范運作,以確保財務安全及提高經營效率而設計的。一般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由三個部分組成的完整系統,分別是會計組織系統、會計業務處理系統和會計信息系統。會計組織系統主要包括會計崗位和職責劃分;會計業務處理系統則規定了各類業務會計處理程序;而會計信息系統符合現代化的要求,包括會計信息核算和報告的指標要求和會計信息收集到傳遞的載體要求。
二、企業建立財務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我國目前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現狀制約發展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入發展,一部分企業的財務監督與約束機制的建立相對滯后,已經跟不上企業發展的需要。其主要的表現有:企業輕視了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將目光放在產權改革上,部分經營管理者缺乏現財觀念和現財意識;由于監督制約機制的不到位,財務關系的缺乏,所有者、決策者、經營者和監督者不能各盡其責;部分企業設定的財務管理目標不明確,導致利潤最大化成為大部分企業的首要目標,但此目標的缺陷多多,只能淺層次的解決企業短期的問題。近幾年,我國財務管理水平還是有了一定的提升,會計體系也逐步趨向國際化,但一些中小型企業和新的企業還沒有意識到建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其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會嚴重影響到企業將來的發展。
2.建立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是加強財務管理工作的內在需求
每個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都是要通過企業選定的財務核算方法來反映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所以它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方面,并服務于每個環節,是企業一切管理活動的基礎,也是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同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也需要企業最好建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因此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謀求一個好的前途,就需要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規范財務行為,即根據市場經濟的要求籌措資金,加強對企業的資金活動實物形態的管理,以成本和資金管理為核心,并合理靈活的使用資金和分配收益,努力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從而實現企業經濟增長方式的轉換,以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
三、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對財務管理的促進作用
1.含蓄的體現企業財務文化
企業財務文化的觀念文化部分一般是內隱的,但有時它也能表露于外。財務管理制度就是被體現的一個隱藏內容,就如同組織機構被價值觀所體現一般。間接的宣傳企業的財務文化,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在企業財務的管理上加不少分。
2.有效規范人們的行為規范
財務管理制度能可以有效約束財務人員的行為,規范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促進會計工作人員提高自身素質,提高會計人員的政策水平,也是一種紀律的體現。財務管理人員多了解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可以主動提高本身在這方面的素質,同時適當的了解國家的最近出臺的產業和經濟政策能幫助人們更好的預測企業的未來走向。
3.降低財務管理行為中的費用
財務管理制度能適度降低市場活動的不確定性和財務管理行為中的交易費用,為企業日常經營生產和管理活動提供有效的服務。幫助企業經營養成勤儉節約,精打細算的習性,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和多余的信息成本,同時遏制鋪張浪費和腐敗的行為,實現逐步降低消耗的目的。
4.提供持續的制度化的激勵機制
人們的經濟關系通過有效的組織集成一種制度安排,通過建立制度化的規則,使得個人的經濟努力已經發展成一種社會性的活動,同時個人收益率不斷接近的社會回報率,聯系個人的經濟行為和服務所產生的成本和費用,從而最大限度地給予創新者獎勵,激勵創新活動。
5.細化并有效明確責任和懲處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能夠細化和明確金融機構和會計人員的職責,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使財務工作規范化,保證企業正確核算經營成果,維持公平、透明的利潤分配原則合理分配利潤,有利于保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利益,約束了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杜絕做假賬,偷稅漏稅,對獲得準確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管理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具有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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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現代企業制度 企業規章制度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how to establish a sound enterpris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ccording to the prefect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is a necessary condition to guarantee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The author will express some personal ideas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modern enterprise management system.
Key words: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enterprese rules and regulations
中圖分類號:C29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為適應生產經營管理需要而產生的,是現代企業內部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要形成一個比較系統完善、規范而又嚴密的體系,是管理現代企業的重要手段。
什么是現代企業,這個問題我們都或多或少有所學習,但對其內涵的理解恐怕不深。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產權清晰、權職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對我們來說,這是目標和方向。我們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也就是說我們距離建成現代企業還比較遠,但這是我們大家共識的方向,我們對此要有足夠的信心。
我認為,當前我們在目標方向確定的情況下,首先是進一步深化對現代企業特征的理解,其次是認清我們現在的差距,我們要做哪些基礎工作,第三是怎樣構架適合我們自身發展需要的企業規章制度。
一、進一步深化對現代企業特征的認識
現代企業主要有無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現代企業還要具有產權特征、法人治理結構、企業的發展方向戰略、組織制度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等等。本文討論的是現代企業的管理制度。我們建設現代企業任重道遠。
二、我們要做哪些基礎工作
我們當前的單位(企業)發展狀況,是經過幾十年的艱苦創業和經驗積累,也經歷了幾次大的變革。多少年來,在歷屆領導班子的創新和改革下,經營管理工作成績突出,建立了不少內部管理制度,管理機制也進一步成熟。按照科學發展的需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結合我們的實際,我們打基礎的工作很多,主要是:
(一)建立和完善單位的生產經營系統。首先是領導層在廣泛調研討論和征求員工的意見基礎上決策單位的展戰略和發展方向、組織規模、經濟規模。①建立健全上下(與基層單位)管理順暢的組織機制,培養扶持核心競爭力專業隊伍,配套服務協調部門或單位;②健全切實可行的基層(部門)職責,各司其職,互為補充;③健全決策下達、指揮、監督、檢查的綜合機制。
(二)堅持以人為本的企業管理,培育優秀的企業文化和團隊精神。①加強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引進與培養同步,引進高水平實力型技術和管理人才,加大培訓提高力度,鼓勵自學資格注冊;②培育企業文化,發掘員工的技藝潛能,提供平臺,搭建舞臺,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類活動,加強愛崗愛單位教育,凝聚人心,增強企業活力;③加大人與人之間的互助互學,加強部門間的互為補充,形成部門團隊建設和單位整體團隊能力的嶄新企業形象,提升競爭力。
(三)建立健全科學的勞動人事制度和有效的激勵機制。①按照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勞動人事法規制度,落實人員勞動工資和各類保險,使員工有安全感;②制定有效的激勵制度,給予對單位發展有重大貢獻的人員獎勵,在榮譽上、經濟上、物質上、培訓上兌現;③建立健全科學的用人機制,體現能者有用武之地,對暫不適應崗位工作的轉崗培訓,能力達到的適人適崗,仍不能適應工作的,根據《勞動法》和有關勞動人事規定,分別安排出路;④勞動人事和激勵機制要體現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一視同仁,有章可循。
(四)建立健全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現代企業生產運行要有企業全面質量管理制度,行政與后勤管理制度,技術創新管理制度,經濟法律事務管理制度,信息與網絡化管理制度等等。
①培訓學習非常必要。要對現有財務、審計人員進行規范的法律、法規和財務審計專業知識培訓,有計劃的逐年達到持證上崗;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及技術交流,不斷提高專業知識水平。②加強內部下屬單位間,系統內單位間的學習交流,取長補短;③不斷總結經驗,充實完善制度;三、怎樣構架適合我們發展需要的企業規章制度
①以各級領導的重視和有關人員的積極性為前提,組織學習和調研,重點解決什么是現代企業,現代企業制度有哪些,標準是什么;②回顧審視單位自身發展積累的經驗和教訓,組織專人編制現代企業發展規劃,組織專人就內部管理制度進行分析評價,確定當前急需建立或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有哪些;③有專兼職部門或崗位,負責企業制度建設工作;④有專兼職部門或崗位,負責企業制度的執行和監督檢查工作;⑤建立健全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要廣泛征求員工意見,執行制度要有力度和透明度。
主題詞:電力企業;外聘員工;管理;思考
中圖分類號:TM7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由于歷史原因和用工制度的深化發展,電力企業員工身份多種多樣,有全民員工、集體員工、社會聘用員工、勞務派遣員工。其中社會聘用員工和勞務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限較短,本文對這兩種用工模式的員工統稱為外聘員工。目前,外聘員工成為電力企業隊伍的重要補充,電力企業如何進一步加強外聘員工管理,構筑和諧勞動關系,有效防止勞動爭議的發生,對電力企業的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電力企業外聘員工現狀分析
思想不穩定,缺乏主人翁意識
由于電力企業外聘員工勞動合同期限較短,以及身份的差異,使得他們心理落差很大,普遍存在自卑、不平衡、消極、焦慮等心理問題。工作敷衍了事,常常抱著“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想法和一副“得過且過”的工作態度,很難做到同企業“榮辱與共”、“風雨同舟”,員工潛力未得到進一步挖掘。
薪酬待遇偏低,同工不同酬現象仍然存在
由于員工身份的多元化,電力企業同工不同酬現象普遍存在,外聘員工工資一般與當地勞動力市場工資水平相當,企業從降低勞動力成本考慮,即使不同身份的人員在同一崗位工作,外聘員工的工資收入和福利待遇明顯低于其他身份員工,沒有做到“同工同酬”,造成企業內部公平性失衡,影響外聘員工的工作狀態和工作績效。同時,外聘員工無法獲得同其他身份員工的外出培訓的機會,不能加入企業工會組織,企業的各類業務競賽和文體活動對外聘員工都會有一定的限制。家中主要經濟來源的員工,難以養家糊口,生存壓力很大。
員工素質偏低,勞動效率不高
電力企業由于外聘用工的崗位技能低,晉升機會少,在社會上招聘的外聘員工以初中畢業居多,整體素質偏低,文化基礎薄弱,接受專業知識和新事務的能力不強,思維方式守舊、封閉,工作方法簡單,培訓效果差,整體技能水平偏低。另外,由于員工身份和薪酬待遇的影響,外聘員工專研業務、主動學習積極性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工作績效差,勞動效率不高。在外聘員工看來,即使干不好,或工作出了什么差錯,最多就是丟掉這份工作,造成的損失不是很大。
職業前景不明,人員流動性大
電力企業外聘員工由于職業前景不明,就業穩定性不高,沒有晉升機會,造成外聘員工隊伍不穩定,人員流動性大。大部分外聘員工工作不安心,常常是簽了三年勞動合同,但干不了一、二個月就不辭而別,同一個崗位人員變更十分頻繁,離職率高。另外,外聘員工公平競爭機制和激勵機制不健全,發展空間小,稍有工作經驗或有一定技能的外聘員工,一旦找到更有職業前途、更好待遇的職位,隨時都會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跳槽到另外單位去,用工隨意性很大,給企業用工管理帶來很多不便,并增加企業用工成本,影響企業正常工作秩序。
改進電力企業外聘用工管理的建議
修訂完善規章制度,維護員工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電力企業要做好外聘員工管理的重點之一是建立和完善企業的外聘員工管理制度,如:外聘員工招聘管理制度、入職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培訓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管理制度、離職管理制度等。通過規章制度來管理、約束和激勵外聘員工。企業外聘員工管理制度的制定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從外聘員工招聘、入職到離職等關鍵環節對企業和員工的行為、權利和義務作出具體的、明確的規定,使外聘員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結果,激勵他們工作的積極性。企業外聘員工規章制度不僅要求外聘員工自覺履行規章制度中責任和義務,企業中的職能部門和用工部門,都應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執行,對外聘員工進行規范化管理,維護外聘員工合法權益。
提高員工薪酬待遇,增強企業吸引力
電力企業產生同工不同酬的原因有傳統用工制度遺留的問題,更大一部分原因是企業為降低人工成本考慮。企業能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外聘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企業獲得更大經濟效益,關鍵是外聘員工薪酬設置是否合理、科學和適應企業發展的要求。企業在對待外聘員工的薪酬待遇問題上,不僅要考慮企業的經營效益、人工成本,同時還要考慮外聘員工的發展空間,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打破員工身份界限,做到“同工同酬”。對于技術過硬、成績突出的優秀員工,必須要在薪酬價位上給予充分體現,讓外聘員工充分感受到企業發展的成果,從精神上和物質上都能真真實實感受到自己是企業的一分子,并能真心實意為企業付出,為企業效勞。同時,企業優越的薪酬待遇還能吸引社會上優秀的有技術特長的人員加入外聘員工隊伍,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
加強勞動關系管理,構筑和諧勞動關系
電力企業為留住優秀的外聘員工,必須加強企業勞動關系管理。首先,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加強與外聘員工的溝通,建立雙方都認同的合同條款,對企業規章制度的執行,應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如:員工應遵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由于員工違反規章制度造成的后果由員工負責。其次,要處理好員工的離職問題,員工的離職對企業來講面臨著相應的法律風險和成本,無論是解除勞動合同,還是勞動合同自行終止,都應按程序履行相關手續,如:工作交接、辦理離職手續、支付補償金等,預防員工離職管理中的法律風險,降低員工離職成本。
注重人性化管理,增強企業凝聚力
電力企業實行以人為本的人性化管理是激發外聘員工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的有效途徑之一。首先,企業應為外聘員工創造良好工作生活環境、創造豐富業余文化生活,安排休假旅游。另外注重精神的培養和引導。其次給予員工關懷和尊重,讓他們在一個充滿溫情、關愛和積極向上的氛圍中,充分發揮和展示其特長和才干。
總之,電力企業對外聘員工管理要適應新形式的要求,認真貫徹《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以人為本,構筑和諧勞動關系,預防勞動爭議的發生,促進電力企業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制度化 工程項目 施工管理 規章制度
眾所周知,推進規章制度的體系建設和完善是任何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核心步驟和內容。新時期,隨著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的復雜性日益增強,以及面臨的挑戰和問題日益增多,對這類問題的研究和投入也應該加大。實際上,只有在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理中健全制度,形成制度化管理模式,工程項目施工才有穩固的基礎,工程施工的質量才能得到堅實的保障,這一點應該成為共識。
一、健全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與質量制度,提升安全效益與質量水平
安全和質量問題是工程項目施工的兩大核心議題,而開展安全制度與質量制度的建設則是工程項目施工的基本需要。其中,施工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要嚴格而開明,獎懲結合,雷厲風行。對于違法管理制度的人員,不論級別、地位如何,要堅決的給予處理和懲罰,讓所有人都明確管理制度的嚴明[1]。在工程項目施工的現場,安全工作時刻不能放松,要設立施工現場安全區域,對于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排除,定期進行現場檢查,保障安全制度的落實。同時,制定和實施完善的質量管理制度,以制度力量來約束施工行為,這是確保工程項目施工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
由此可見,加強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與質量制度建設是極為必要和重要的,首先安全管理工作能夠最先限度的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頻率,甚至規避某些制度性安全管理和控制的缺失,形成施工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圍,進而促進工程施工在安全、有序的環境下持續推進。其次,以周密的質量管理制度作為依托,工程施工的質量管理可以實現“有規可依,執行必嚴”。對于違反質量管理制度的部門和個人,要根據細則要求嚴肅處理,彰顯質量管理制度的權威。要全面推進工程項目施工中安全與質量管理機制的創新,施工單位下轄的安全及質量管理小組,同時配合工程監理部門的管理小組,將二者的工作緊密協調,共同構成制度管理的體系,提升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水平。
二、完善工程項目施工的風險管控制度,降低工程項目施工的隱患
當前,國內現有的工程項目施工企業和單位對于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不高,施工企業內部關于風險管理的制度制定以及項目部門的安置等都缺乏專業的定位。專職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的缺乏導致項目風險的預測和防范沒有明確的指揮決策者,無形中加大了項目施工的管理風險。工程項目施工風險的存在其中一個核心的因素就是“風險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風險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歸根結底,制度的缺失是當前工程項目施工風險始終存在的核心因素之一[2]。包括對施工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制度,施工人員的管理與培訓制度等,這些制度的缺失和執行不力使得工程項目施工風險難以完全得到規避。
因此,對于工程施工工作來說,完善的風險防范控制體系和制度可以為施工工作提供堅實的保障系統。結合現有施工項目管理中出現的工作秩序混亂、管理職能不明確、管理目標不到位等現狀,可以根據改革創新的方式,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風險防控體系和規章制度,比如建立專業的風險防范部門,制定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施工組織內部的風險保證基金等,通過合理有效的事前預防措施,杜絕一切風險的誕生,提高工程施工工作的質量和經濟效益。要深入研討成本控制和規章制度不完善的根源,然后進一步制定科學、合理的解決方案,以制度化的手段加以解Q。從工程施工的科學性、安全性等考量,必須充分加以控制,即在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要最大限度的控制風險,以風險制度的完善來提高管理水平,從而推動工程項目施工的穩定、健康發展。
三、構建完整的工程項目施工監督制度,確保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理效益
眾所周知,各種各樣的建筑工程項目是我國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支撐,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參與者,也是關聯到千家萬戶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機構。所以,工程施工項目的地位是十分顯著的,其施工管理的表現形式也必然受到關注。針對工程項目施工內部管理、控制的一些風險因素,要通過制度化手段加以治理,確保各項規章制度的建設和完善,最終實現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水平的飛躍。如,制定《工程項目施工操作制度》、《項目施工日常操作安全規章》、《施工操作處罰制度》、《日常建筑設備運行操作與維護制度》等,以這些具體的規章制度條文來構建完整的施工監督與管理機制。
此外,在施工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制定、完善的進程中,企業和施工單位要及時開始內部的評估、審查與糾錯,對制度化實施過程進行監管。要防止規章制度成為“一紙空文”,要確保制度不僅要制定得當,更要實施到位,力求各項制度貫徹落實,真正收到成效。目前,很多施工企業也制定了不少內部管理的制度和條例,但是真正的實施和反饋卻存在問題,導致制度化建設的效果不佳。據此,要力求內部管控制度真正執行到位,通過人員督查、日常抽查、定期評估等手段,提升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制度的效力[3]。要加強各項施工管控制度的宣傳、教育和引導,讓施工職工掌握各項管理制度的要義、規定和細則,切實的遵循規章制度的要求開展各項工作,將人為操作風險、施工風險等風險撲滅在萌芽階段,確保監督制度得到完整的執行,確保施工的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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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廳黨組工作部署和有關要求,我公司嚴肅認真地對,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制度建設情況
我公司于20xx年對原有規章制度進行分類整理、補充、修改、完善,形成包含黨政管理類、人力資源管理類、企業發展類、財務管理類、工會工作類、資產后勤管理類六個方面42項制度,并匯編成冊制定《管理制度匯編》,于20xx年1月1日起開始試行。
在試行的一年中,公司開展征求對落實規章制度的意見建議工作,收集反饋到6個方面共42條意見建議,根據意見建議對《管理制度匯編》修訂完善。2020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管理制度匯編》正式實施。目前我公司《管理制度匯編》共包含六個方面44項制度,基本涵蓋經營管理工作各個方面,為推進企業規范管理、科學管理提供依據。今年,我公司將繼續做好規章制度的修訂、增補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體系。
出臺《管理制度匯編》,是我公司走“以規治企”之路的第一步,對進一步明確職能、簡化程序、提高效率,逐步建立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規范行為的長效管理機制具有重要意義。
二、扎實推動制度落實
20xx年是我公司的“制度落實年”,公司采取多項措施強力推動《管理制度匯編》落實。一是制定實施方案。公司印發“制度落實年”活動實施方案,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活動步驟,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活動穩步推進、取得成效。二是印制“口袋書”。
為加強干部職工對各項規章制度內容的學習,我公司編印規章制度應知應會手冊,整理核心要點412條,強化制度的學習和執行,重點規范業務審批、財務報銷、績效管理等工作流程。三是開展制度知識競賽。20xx年12月,公司舉辦“制度落實年”知識競賽活動,在活動開展過程中,各部門認真組織,參賽人員積極備賽,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競賽活動圓滿結束,進一步強化制度落實。四是嚴格處理違紀行為。公司在20xx年對個別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要求其他部門汲取教訓,進一步強化人員規矩意識。
2020年,我公司將持續開展“制度落實年”活動,督促全體干部職工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決樹牢人人懂規矩、人人守規矩、事事依規矩的意識,使遵規守紀在公司蔚然成風,使規章制度在公司落地生根。
三、自查自糾情況
我公司按照廳黨組要求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從各部門自查反饋結果上看,各項規章制度落實情況整體較好,《管理制度匯編》也已成為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但是從自查過程及以往反饋的情況來看,在制度執行上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個別干部職工對規章制度的嚴肅性認識不足。在20xx年處理了個別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員,起到了警示作用,但是仍有個別干部職工對規章制度的敬畏意識不強,規矩意識樹立的不夠牢固。
二是需要與時俱進修訂個別規章制度。我公司身處完全市場化競爭的行業,市場環境變化快,需要根據行業形勢和公司發展需要及時對個別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三是需要加強制度細節落實。個別部門對制度細節落實的不夠好,一些干部職工對制度中的范圍、流程、標準、時限、權限、格式等內容沒有做到真正熟悉,如個別部門的會計基礎工作和人事管理流程不夠規范,請休假制度執行得不夠好,影響工作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制度的權威性。
四、改進措施
一是筑牢遵規守紀意識。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下級學上級、職工看干部”的現象,因此執行好、落實好制度,關鍵在領導干部。要以領導干部為重點,要求帶頭學習、帶頭遵守,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通過以上率下,為廣大職工作出示范,帶動樹牢遵規守紀意識。
施工現場的從業人員多由企業內部職工、新分大學生及農民工組成,一般內部職工及新分大學生知識水平較高,接受能力較強,所以他們的安全意識較高,能夠自覺遵守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但是作為施工現場的農民工,首先是知識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接受能力較差,其次是在施工現場作業面的流動性較大。因此安全教育要有針對性、實用性,符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工種做不同的教育方案,使員工快速的接收安全教育知識。
2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
中國有句俗話說得好“無規矩不成方圓”,因此建立規章制度也能有效控制員工在工作中的不安全行為。要將安全生產事故降到最低需建立以下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承諾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風險評價控制制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用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進洞掛牌制度、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管理制度、倉庫管理規定、巡回檢查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防塵防毒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及動火作業管理制度、禁火禁煙管理規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規定、生產專項應急預案、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績效考核制度。安全管理要做到落實責任,強化管理;要做到用規章制度來約束員工不安全行為;要做到對危險源的控制管理;要做到有獎有罰來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和防范意識。
3加強職業病的防治管理
企業內所有人員包括:職工及協議工上崗前都應該持有體檢證明,證明職工及協議工上崗前身體是健康的。在洞內施工可能引起矽肺、水泥塵肺、電焊塵肺、電光性眼炎、有害氣體中毒、噪聲聾、手臂振動病等職業病危害,所以想要保證員工不受到這些職業病的危害,加強洞內通風排塵工作,防止有害氣體和粉塵積聚。在噪聲較大的場所應佩戴防護耳塞、耳罩;振動作業應佩戴防振手套;在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時應佩戴防毒面具,不可時間過長。對可能產生職業病的作業崗位,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施工中應優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職工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勞動保護用品齊全,
4加強施工現場安全巡查管理
安全管理人員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查,如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頓;對施工現場的施工材料、工具及設備進行檢查,杜絕使用不合格材料、工具,發現施工設備存在異常的應立即停機修理。對高處作業人員檢查安全帶是否佩戴,杜絕有高處作業佩戴安全帶不掛現象發生,對起重設備吊裝、重點工序施工進行旁站監督等。安全巡查是一種安全動態管理,它涉及到施工現場的全部工作內容,這種管理可以很好的管理施工現場,把安全隱患扼制在搖籃中。
5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職安全人員每周應定期對洞內進行隱患排查,排查應按照不漏環節、不留死角、不漏點、不漏面的原則,嚴格排查;查出隱患必須登記在隱患檢查記錄臺帳上,針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在整改的過程中應有專門的安全人員監督。同時對發現的隱患作出通報,提醒員工做好自身安全防護工作。定期對整改過的隱患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