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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區會計監督檢查工作從5月開始至10月底結束,對第五中學、第十二中學、區街道中心小學、區環境保護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衛生院、區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市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區工業園管理委員會、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等10個單位2013年度的會計信息(包括財政資金獲得和使用等情況),必要時可檢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檢查至2014年。
二、檢查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財政檢查工作辦法》等相關規定,對會計核算是否真實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會計造假行為、是否騙取財政資金或未按規定使用使用資金等問題依法實施檢查。行政事業單位,還要重點檢查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情況(含“小金庫”治理,“三公”經費開支)。
三、組織實施和方法步驟
按照“統一布置、統一要求,統一匯總”的原則,制定“區財政局2014年度會計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按方案要求組織開展會計監督檢查工作。
(一)準備階段
1、確定重點,選取名單。按照我局大監督工作理念和建立縱橫聯動“全覆蓋”財政監督體系的要求,圍繞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財政重點扶持的領域,選取10個行政事業單位開展檢查。
2、明確分工,組織實施。檢查工作由監督檢查股及相關業務股室共同組織實施,按職責分工成立檢查組,實施檢查并進行處理。
3、加強學習,搞好調研。認真組織檢查人員學習《會計法》、有關檢查規則和檢查工作辦法以及有關財稅政策等法律法規,切實提高檢查人員業務技能;同時,要有針對性的組織查前調研,了解被查單位收支情況、會計核算情況等,做好進點檢查前的準備工作。
(二)實施階段
1、開具檢查通知書。由區財政局統一開具檢查通知書,并于檢查3個工作日前通知被檢查單位。
2、規范檢查程序。檢查工作中,檢查組要按區財政局統一部署,嚴格按照《財政局檢查工作規程》的要求,使用統一的監督檢查工作底稿、詢問筆錄等監督檢查文書進行檢查,并在此基礎上整理書面檢查情況,及時向被查單位征求意見等。
3、檢查組人員。檢查組長由區財政局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財政局干部及相關股室負責人組成。同時,通過購買服務方式,適當聘用注冊會計師等專業人員參與檢查。
4、檢查的處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檢查組實施監督檢查以區財政局名義對被檢查單位作出財政行政處理、行政處罰決定,并使用統一格式、統一編號的行政處理、處罰告知書和決定書;對查出不屬于區財政局管理職責內的違規問題,按照《財政監督檢查案件移送辦法》(財政部令第53號)移送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四、檢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為全面提高我區會計信息質量,切實履行財政部門會計監督職責,局各相關股(室)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把會計監督檢查作為切實解決綜合治理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的重要手段,切實履行財政監督職能,精心組織,統籌謀劃,落實責任,務求實效。
(二)整合檢查內容,避免重復檢查。首先要充分應用審計部門的審計結論,其次要充分利用好會計監督檢查這個平臺,將會計監督檢查工作與“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日常財政管理工作等有機結合,實現一站式檢查。形成一個檢查平臺,多種檢查輻射,既豐富監督內容,避免重復檢查,又提高監督效率。
(三)依法實施檢查,加大查處力度。檢查人員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嚴格遵守和執行《財政檢查工作辦法》(財政部令第32號)等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各項檢查、復核和處理處罰工作,合理把握處理處罰的尺度,作到定性準確、依據充分、處理恰當,確保檢查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
(四)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會計監督檢查工作的影響力。一是要充分利用市、區財政局門戶網、會計監督工作簡報、報紙等,宣傳會計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檢點、檢查內容、檢查信息等。二是建立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會計監督檢查前,區財政局檢查的7個單位,由區財政局在門戶網上統一公示檢查單位名單和檢點,在相關媒體上刊登開展會計監督檢查的信息;檢查結束后,將通過一定方式報告全區檢查的總體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處理處罰和整改落實情況。三是建立舉報制度。要通過宣傳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受理舉報信件,加大舉報的查處力度,從而提高會計監督檢查工作的影響力。
一、工作目標
通過檢查,進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水利建設任務完成情況,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具體政策落實情況,水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水資源管理情況,水利發展體制機制完善情況,水利工程項目實施情況,保證資金安全、工程優質、干部廉潔、群眾滿意,確保各項水利改革發展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二、檢查內容
(一)責任落實情況。檢查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決策部署中履行職責的情況,年度水利建設任務是否按照要求完成。
(二)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建立情況。檢查財政對水利投入的總量和增幅,水利建設基金、水資源費征收管理使用情況等。
(三)水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檢查水利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和資金利用效率。
(四)水資源管理情況。檢查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即用水總量控制、納污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是否得到落實。
(五)水利工程項目實施情況。以江河治理重點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飲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為重點,檢查立項審批、招標投標、合同履約、建設實施、資金使用、質量安全管理等情況。
三、組織實施
(一)檢查組組成。由市監察局、市水務局、市財政局組成聯合檢查組,市監察局副局長任組長,市紀委執法室主任、市水務局副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從市監察局、市水務局、市財政局抽調。
(二)檢查時間安排。檢查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進行,具體檢查時間由檢查組根據工作實際確定后另行通知。
(三)檢查方式方法。檢查組綜合運用聽取匯報、現場查看、查閱資料等方式對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建立情況、水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水資源管理情況、水利工程項目實施等情況開展檢查。
各縣(市、區)政府、市高新區管委會、市陶瓷工業園區管委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和監督檢查。
四、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是中央、省、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重大決策部署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并認真準備相關材料,做好迎檢準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拒絕、阻擾和拖延檢查工作。檢查組成員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自覺增強做好監督檢查工作的使命感和緊迫感,確保監督檢查工作扎實、高效。
為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和醫療服務市場秩序,維護廣大就醫者的健康權益,根據《執業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和《母嬰保健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醫療市場依法執業監督檢查,現就檢查方案安排如下:
一、檢查對象
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相關衛生單位。
二、檢查時間
2015年4月13日——6月30日。
三、檢查內容
(一)日常監督管理方面
1、傳染病防治管理情況:
(1)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的執行情況:對醫療機構重點檢查內科、兒科、檢驗科等科室的傳染病登記、報告情況;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重點檢查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及菌(毒)種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2)疫情信息網絡報告系統運行情況;
(3)疫情信息監測與分析情況;
(4)醫療機構感染性疾病科的設置(發熱門診、腸道門診等)及預檢分診工作開展情況;
(5)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疾病監測情況;
(6)傳染病收治規范情況;
(7)防護用品配備情況。
2、放射衛生管理情況:
(1)《放射診療許可證》辦理情況、放射工作人員健康體檢及法律法規培訓情況;
(2)放射診療設備行質量控制和放射防護檢測情況;
(3)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監護及工作人員和患者防護情況;
(4)輻射警示標志設置、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情況;
(5)放射衛生檔案建立情況;
(6)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技術服務開展情況。
3、采供血及臨床用血安全方面的情況:
(1)檢查采供血機構是否按照許可范圍開展工作;
(2)從業人員是否依照要求取得相應資格并注冊;
(3)對獻血者、供血漿者的身份核實、健康征詢和體檢是否依照規定執行,是否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耗材;
(4)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檢查人員設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相關制度,是否使用有資質的采供血機構供應的血液。
4、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
(1)醫院感染管理組織、專職人員及培訓情況;
(2)手術室、供應室、口腔科、注射室、檢驗科、內鏡室等重點科室醫院感染管理情況;
(3)醫療機構消毒產品使用情況:主要檢查醫療機構使用的消毒劑、消毒器械衛生許可批件及衛生安全評價報告索證情況,使用的消毒產品標識標簽(說明書)內容是否符合要求;
(4)消毒供應室和內鏡清洗消毒技術及管理檢查情況;
(5)開展消毒與滅菌效果監測情況。
5、醫療廢物處置情況:
(1)醫療廢物管理組織、制度及應急預案的制定;
(2)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情況;
(3)醫療廢物包裝物、運輸、處理是否符合規定;
(4)暫時貯存間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5)交接登記是否規范;
(6)個人防護及培訓情況。
(二)資質管理方面
1、開展診療活動的場所、設備不符合規范要求開展醫療執業活動的行為;
2、未按規定進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變更、校驗開展醫療執業活動的行為;
3、超出核準的診療科目從事診療活動的行為(醫院科室掛牌名稱是否超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定的科目);
4、聘用非衛技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無資質人員單獨執業的行為(特別是見習醫護人員、影像診斷和母嬰保健技術人員);
5、違反會診有關規定的行為;
6、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擅自開展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施行結扎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技術服務等的行為;利用B超等手段非法鑒別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的行為;
7、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放射工作人員未按時參加職業健康檢查開展放射診療的行為;
8、違規醫療廣告的行為;
9、其它違法醫療行為。
四、檢查方法
檢查方法采取查閱相關資料、詢問、現場檢查等方式。
五、檢查要求
(一)各醫療機構及相關衛生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監督檢查工作,要將其作為規范醫療市場管理,提升衛生系統形象的重要內容來抓,統籌安排,認真對待。
(二)對監督檢查中發現不良行為的醫療機構,將嚴格按照《江蘇省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予以記錄相應不良執業行為分數;對需要整改的醫療機構,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完成整改工作,并將整改報告及時交由市衛生監督所。如發現醫療機構有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違規醫療廣告、違規使用非衛技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等情形,將按相應法律法規予以立案查處。
附件:醫療機構檢查日程安排表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方位深入細致地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和相關敗訴案件分析,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責任體制。
二、檢點
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行政執法委托、行政敗訴、采取行政強制、行政執法(含許可、收費)案卷、行政執法相關制度制定情況。
三、具體內容
(一)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落實情況。
(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和學法記錄情況。
(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行政執法證件使用和管理、適用法律、執法程序、執法文書、罰沒票據使用、行政執法著裝、行政執法車輛標識等情況。
(四)對違法行為的查處情況;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備案情況。
(五)各部門(含省直和市直部門)執法工作中存在的交叉執法問題。
(六)未經市政府授權和部門委托,違法執法問題。
四、檢查方法
(一)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聽取行政執法部門對有關情況的匯報。
(二)調閱處罰案卷、許可案卷、征收案卷等有關資料,審查行政執法的合法性。
(三)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征求各部門對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并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四)對公眾舉報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現場檢查和暗訪。
(五)市政府法制機構組織年終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開展對行政執法單位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是加強和規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徑,是政府法制部門監督行政執法活動的經常性和基礎性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應提高認識,從加強法治文明建設、促進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強化內部監督的高度來對待本年度檢查,組織和配合好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二)各有關部門要制定自查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自查結束后,本年度11月中旬前向市政府法制辦報送自查報告。
為進一步加強計量監督管理,整頓和規范市場計量秩序,有效推進民生計量工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全面履行職能職責,建立計量器具監管的長效機制,根據廣西自治區以及玉林市計量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民生計量、能源計量為重點,通過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模式,著力強化企業計量主體意識,主責意識和主動意識,自覺加大計量工作投入力度,進一步提升企業計量管理水平;強化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審查;加強重點民生領域在用計量器具的監管。使經營者的守法、誠信意識顯著提升,使市場計量環境得到明顯改觀,使利用計量器具作弊,銷售商品量短斤缺兩坑害消費者的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建立起誠信、守法、公正、和諧的市場經濟秩序。
二、組織領導
為開展2020年計量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我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
縣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XX
縣市場監管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XX
縣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XX
縣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XX
縣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由計量股、各市場監管所負責人和縣計量檢定測試中心全體人員及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局計量股,辦公室主任由XX副局長擔任,負責計量監督管理檢查的監察、協調、推進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檢查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
檢查范圍:本縣轄區內計量器具使用單位,集貿市場。
檢查內容:計量器具的配備、檢定和管理情況,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監督。
檢查方式:以企業自查自糾為主,縣局監察工作組開展全面排查,確保檢查到位,全面客觀,務求實效。
四、工作內容
(一)計量器具檢定情況。
主要檢查企業配備使用的強檢計量器具是否依法申請了強制檢定;是否具有有效期內的計量檢定證書;是否有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者超過檢定周期繼續使用的情況;其他非強檢計量器具是否自行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檢定等。
(二)計量器具管理情況。
主要檢查企業是否建立了相應的計量器具周期檢定制度;計量器具報廢、更新制度各種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配備專(兼)職計量管理人員。
(三)開展能源計量審查工作。
對企業能源計量器具數據進行分析、指導生產。根據不同企業的實際,指導企業從實測能源數據入手,從以下不同角度展開分析:(1)能源計量數據測量及采集的準確性分析、如何通過提高能源計量檢測體系的有效性實現能源計量數據準確度的提高。(2)能源計量數據的平衡分析(可選擇局部車間、分廠或某類具體能源),并通過平衡分析指導實際生產活動。(3)當前能源計量數據管理存在的缺陷分析及改進方式研究。
(四)嚴厲打擊缺斤少兩現象,規范市場計量行為。
對各鎮集貿市場固定攤點貿易結算衡器實施監督管理,重點區域為各鎮市場、各大超市、各攤點等,規范集貿市場的計量行為,如發現有缺斤少兩行為,責令立即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幫助企業建立健全計量管理體系,形成相應的計量管理制度,引導企業按需要配備計量器具,督促企業按時做好計量器具的送檢工作,確保計量器具的準確可靠。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強化依法行政,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強化依法行政進一步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區水利廳、南寧市水利局關于開展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武鳴城區2021年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監督檢查職責。切實加強對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實施情況的跟蹤檢查,采取各種檢查方式實現監督檢查全覆蓋,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只批不查”、“不批不查”等行政不作為和監管不到位行為。
(二)推進監督檢查規范化管理。制定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印發檢查方案,明確監督檢查項目清單、檢查方式和重點檢查內容。嚴格規范監督檢查程序和行為,做到檢查前有明確通知、現場檢查時規范記錄、檢查后及時印發檢查意見,并跟蹤落實,確保有序監管、有據監督、有跡可尋。
(三)促生產建設單位落實水土流失防治主體責任。要依法依規明確生產建設單位在水保方案編報、方案變更報批、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落實防治措施、保障水保設施安全運行、落實水保監測、定期報告方案實施情況、組織水保設施自驗、履行驗收申請等工作中的主體責任,通過加強監管督促生產建設單位自覺履行法定職責。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檢查生產建設項目水保方案落實情況。對武鳴城區區域內2020年以來已審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產建設項目水保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實現監督檢查全覆蓋。
(二)嚴格查處水土保持違法行為。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嚴肅查處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擅自開工建設、水土保持設施未驗收報備擅自投產使用、拒不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在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專門存放地以外的區域傾倒棄土棄渣等違法行為。
三、檢查方式
監督檢查采取現場檢查
四、檢查內容
(一)方案管理:水土保持方案編報情況,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后續設計情況,主體工程布局、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和防治措施變更情況。
(二)組織管理: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的水土保持管理機構和人員設置情況、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實情況。
(三)方案實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臨時措施落實情況和實施進度;水土保持監測、水土保持監理工作開展情況;各級水利(水保)部門檢查整改意見落實情況。重點對大型棄渣場和取土場、高陡邊坡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進行檢查。
(四)規費征繳:水土保持補償費繳納情況。
五、時間安排
檢查工作從2021年2月開始,至11月底結束。
六、現場檢查程序
(一)準備階段
1.制定年度監督檢查工作方案,明確全年監督檢查計劃安排、檢查項目及檢查方式。
2.印發檢查通知,明確具體時間、檢查內容、檢查人員等,提前7天告知參檢各方。
3.督促生產建設單位做好迎檢工作。生產建設單位對水土保持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自查,準備書面匯報、設計文件等材料,并通知水土保持施工、監測、監理單位等參建單位做好迎檢準備工作。
(二)檢查階段
1.檢查項目建設現場。對照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續設計,檢查水土保持工程、植物、臨時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包括建設項目用地的表土剝離和利用情況,棄渣是否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位置等,對大型棄渣場、取土場和高陡邊坡應重點檢查。現場檢查應詳細記錄檢查地點(如標段、樁號)、措施類型、設計要求、實施情況、存在問題等,并拍攝現場照片(照片上應顯示日期)。
2.檢查內業資料。查閱生產建設單位水土保持管理機構、人員安排和工作制度等資料,水土保持工程后續設計及招投標工作資料,水土保持監理機構組建和人員組成文件以及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報告(月報、季報、總結報告)、監理日志,水土保持監測機構組建和人員組成文件以及監測實施方案、監測報告(季報、年度報告),水土保持措施重大變更報批資料,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監督檢查意見和整改落實資料等。
3.交換意見。檢查組在現場檢查結束后,應與建設單位現場交換意見,做好現場筆錄。
(三)整改落實階段
1.印發監督檢查意見。在現場檢查結束后,及時核實檢查情況,填寫《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檢查情況登記表》,并在10個工作日內印發監督檢查意見送達生產建設單位,限期整改。
2.督促整改落實。生產建設單位根據監督檢查意見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要求,并在收到監督檢查意見20日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反饋。應督促生產建設單位及時整改,并提供技術指導和工作咨詢。
3.跟蹤落實問效。對生產建設單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對不能及時落實整改要求的生產建設單位,根據違法事實和情節輕重,按照立案、調查取證、內部審議、告知聽證、處罰決定、送達、執行要求,啟動行政處罰程序。
七、廉政建設
水土保持監督檢查人員要強化廉政意識,杜絕腐敗行為。檢查過程中,監督檢查人員不得索取或收受生產建設單位、水土保持監測單位或相關人員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等,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向生產建設單位指定或推薦水土保持中介服務機構,或參與有償中介活動。水土保持監測、評估、方案編制等單位應當堅持廉潔、客觀、公正的原則,認真開展本職工作,不得瞞報、漏報、編造數據。
街道機關各部門、各社區:
為深入推進作風建設深化年活動,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全力保障街道重大決策和重點工作落實,現制訂街道作風建設深化年督查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中央、省市有關作風建設新規定和全區“作風建設深化年”工作部署要求,聚焦中心任務,強化監督檢查,嚴格執紀問責,扎實推進作風效能提升,為街道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作風保障。
二、組織實施
按照區《2014年作風建設深化年明查暗訪工作方案》部署和街道黨工委的要求,街道成立作風建設督查小組,在街道黨工委領導下,紀工委牽頭組織,街道相關部門、社區紀檢委員共同參與。監督檢查以明查、暗訪、交叉檢查等為主要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查,具體實施中結合工作實際確定,督查情況納入街道年度考核。
三、督查工作重點
1、執行“八項規定”情況。重點檢查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情況,結合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問題“四查四治”情況,社區臺帳清減規范工作情況,以及上級部署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執行落實情況等。
2、作風效能建設情況。重點檢查工作部署推進情況,工作紀律執行情況,請假制度落實情況,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窗口單位服務態度、辦公秩序、服務標準化建設情況,行政權力網上透明運行和政務公開情況等。
3、街道(社區)考勤情況。重點開展對街道項目建設、征地拆遷等重點工作考勤情況的跟蹤督查,推動街道全年目標任務的完成。
四、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在街道黨工委統一領導下,街道紀工委牽頭負責督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做好資料收集和匯總,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一、加強調度和督查,確保及時準確掌握工作進展
縣教育局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五個督導檢查組。督導檢查組將依據《縣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縣教育局應對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工作方案》,采取定期調度和隨機實地督查等方式,全面督查各學校(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進展和任務落實情況,對任務完成進展緩慢、防控措施不力的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進行重點跟蹤督查。督查的重點包括:各學校(幼兒園)和培訓機構建立聯防聯控機制情況;領導堅守崗位和落實值班值宿要求情況;在校師生疫情防控和在外師生排查工作要求落實情況;延遲開學安排和開學前防控準備工作情況;工作進展日報及疫情零報告制度執行情況等。
二、實行領導包保制度,確保工作責任全覆蓋
縣教育局領導班子成員每人負責包保一個組。包保人要經常聯系包保單位和部門,及時跟蹤防控工作進展情況,幫助所包保單位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所包保單位的防控工作給予指導(局領導包保責任分工具體見附件)。
三、進行實地督導檢查,確保工作責任和任務落地落實
包保工作組實地督導檢查的重點內容:
1.落實中央、省、市、縣有關要求情況;
2.落實市教育局和縣教育局工作要求情況;
3.領導在崗情況,對疫情防控的掌握情況;
4.延遲開學工作預案制定情況;
5.各學校、各級各類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醫務室對師生發生疫情防控情況;
6.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制定情況,防控物資準備情況;
7.各學校、各級各類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食堂、宿舍及公共場所消毒和環境衛生整治情況;
8.對師生外出,特別是經停重點疫情地區排查工作情況,外出師生居家隔離情況;
9.通過各種形式、通訊渠道對師生和家長宣傳教育情況。
四、有關要求
1.各學校、各級各類幼兒園、校外培訓也要建立疫情防控包保制度,強化教育系統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導檢查,確保工作責任和任務層層落地落實。
一、督查時間
督查工作的開展時間為200年9月27日至10月7日。具體對各個地區的督查時間,以各督查小組的通知為準。
二、督點
此次督查主要是檢查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國慶節前及節日期間對各項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部署、落實情況和開展排查的情況,重點督查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一)貫徹落實市政府和建設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會議精神情況;
(二)建筑工地旱后防汛工作開展情況;
(三)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情況;
(四)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
(五)保障建筑農民工職業健康安全工作開展情況;
(六)對違反安全規定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查處情況;
(七)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控制五項強制性規定的落實情況。
三、督查分組及督查范圍
市建委牽頭成立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督查領導小組。市建委副主任叢鋼任督查領導小組組長,市建委助理巡視員林建任副組長,市國土房管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市政委相關處室負責人,市建委建管處、安全總站有關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市范圍內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督查工作的領導、協調和督促。督查領導小組下設4個督查小組。
(一)第一督查小組
組長:
成員:
督查范圍:
(二)第二督查小組
組長:
成員:
督查范圍:市
(三)第三督查小組
組長:
成員:
督查范圍:
(四)第四督查小組
組長:
成員:
督查范圍: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此次督查主要采取明查與暗訪、聽取匯報與抽查施工現場相結合的方式。督查工作要深入一線,親臨現場,切實履行督查責任。
(二)要抓住節日和旱后防汛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找出各地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實事求是地查找事故隱患。
(三)對一般性安全隱患和施工揚塵控制不力等問題要當場責令整改。對較嚴重的隱患和問題,要正式發出整改通知,責令停工整頓,并要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督促有關單位建立隱患整改責任制,切實落實整改措施,隱患不排除,不能恢復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