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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優秀的傳統家庭倫理道德闡釋
(一)父慈子孝在傳統的家庭倫理中,親子倫理是最基本的倫理關系,甚至被視為比夫妻、兄弟關系更為重要的家庭關系。“父子兄弟夫婦,人倫之大。一家之中,惟此三親而已父子尤其本也。”(張履祥《訓子語))傳統家庭倫理強調的父慈子孝.既注重子女對長輩行“孝”。也強調長輩對子女的撫養、關心和愛護。“慈”德的內涵很豐富,主要包括養子、愛子、教子等方面。“孝”的內涵主要有孝養、孝敬、孝順等。孔子說:“為人父。止于慈。(《札記·大學>)一父慈就是父對子物質上的供養、滿足,精神上關愛,呵護,對子女承擔起撫養教育的責任。父母對子女施以“慈道”,子女對父母則要盡以“孝道”。正因為“父慈”。所以“子孝”,子女要贍養父母。是理所應當的責任與義務。百善孝為先.父慈子孝是優秀的傳統家庭倫理道德在儒家家庭倫理中。父慈子孝是對父子倫理的根本要求,它是家庭道德規范的最主要方面。只有在家庭道德中修以慈孝,才能真正建立起一個有序的和諧家庭。兄友弟悌。兄友弟悌是傳統家庭倫理的又一重要內容,它體現了兄弟問的手足深情。俗話說:“家和萬事興。”主要是指兄弟間的團結友愛。兄弟團結友愛是家庭和睦、家道昌盛的重要標志。顏之推說:“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婦.有夫婦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親,此三而已矣。自茲以往,至于九族,皆本于三親焉,故于人倫為重者也,不可不篤。兄弟者,分形連氣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絮,前襟后裾,食則同案,衣則傳服,學則連業,游則共方,隨有悖亂之人,不能不相愛也。”(《顏氏家訓·兄弟))兄弟姐妹乃手足同胞。是家庭重要的親緣關系。悌就是處理兄弟關系的行為規范,它的具體內容是指兄友弟恭。“友”是兄對弟的道德規范。它要求兄長要愛護、關系弟;“恭”是弟對兄的道德規范。它要求弟對兄敬從、恭順、謙恭而有禮。在傳統的家庭倫理道德中.相對于親子關系、夫妻關系而言,兄弟關系具有更多的平等因素,其道德規范包含著更多的合理因素,應在現代家庭以及社會中加以發揚。
(二)夫義婦順。在我國古代社會里,人們對于夫妻之間的道德關系是十分注重的。《禮記·婚義》中說:“婚禮者,將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后世矣。故君重之。”婚姻是家庭的基礎,沒有夫婦之間的婚姻便沒有后代的延續,夫妻關系是各種家庭關系的基礎。是家庭關系的核心。在我國古代社會的夫妻關系中,丈夫處于主導地位,妻子處于服從的地位,是~種主從關系,在現代社會對這樣的制度我們應該加以批判。當然在傳統的夫妻倫理中也有許多值得歌頌的倫理準則,比如夫妻之間互相尊重,相敬如賓,同干共苦等。這些合理的因素是值得我們肯定的。孑L子說:“父子篤,兄弟睦,夫婦和,家之肥。”(《札記·禮運》)傳統家庭倫理十分強調夫妻合義而順,男女婚配要考慮雙方的性情和修養是否般配,追求“夫婦和順,相敬如賓”,在現代社會我們更應注重夫妻雙方的互敬互愛,以求家庭和諧。
家庭倫理道德教育,是指以家庭倫理道德為內容,對廣大高中學生有組織、有目的、有計劃地施加系統影響的活動。高中語文蘊涵著豐富的家庭倫理道德教育資源,現行教材都不同程度地蘊藏著家庭倫理道德內容,而高中階段正是學生道德倫理化階段,所以在高中語文教學中滲透家庭倫理道德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2.家庭倫理道德教育與學校教育關系認識上的誤區
在學校教育中,家庭倫理道德教育并未引起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足夠的重視,他們還存在認識上的誤區:一些人認為,家庭倫理道德教育與高中教育無關。這種觀點不符合素質教育的要求。高中教育應該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包括家庭倫理道德素質。家庭倫理道德水平直接影響甚至決定整個社會道德水平。還有一些人認為家庭倫理道德,無非是“尊老愛幼”,這是小學生行為規范,內容淺薄,家庭倫理道德教育不應該在高中生思想中延續。這實際是對家庭倫理道德體系研究不足、認識片面造成的。因此,關鍵是我們要從更高層次認識家庭倫理道德,從更高起點開展家庭倫理道德教育工作。綜上原因,家庭倫理道德教育在高中語文教學中基本沒有展開,高中語文教學滲透倫理道德教育,勢在必行。
3.高中語文教學滲透家庭倫理道德教育舉例
3.1 注重暗示、發揮外部因素作用
在語文教學中,滲透倫理道德可采用暗示教育。首先,要充分發揮教師在語文教學中的主導作用,精心設計和控制各種暗示信息,使學生在暗示中潛移默化地進入“潤物細無聲”的教學境界。教師的言傳身教在語文家庭倫理道德教育教學中起著重要的示范作用,它具有很大的感染力、說服力,最易激勵學生模仿,教師應以知傳知、以情傳情、以行導行,取得育德的高效。其次,積極營建暗示教育環境,讓學生從教材資源和教學環境中獲得家庭倫理道德教育的信息。因為優美的暗示環境,能有效地作用于學生的心靈。比如教學《我與地壇》,可以充分利用多媒體教學手段進行暗示,讓學生聽《懂你》這首歌時,聯想到母親在史鐵生身后復雜而感人的畫面,使學生感受到母愛的深沉和偉大。
在語文教學中滲透家庭倫理道德教育,不是單純的政治灌輸或道德說教,它是一種人文陶冶,把家庭倫理道德教育的內容點化出來,呼喚出來,以撥動學生的心弦。
3.2 在體驗中催化情感,激發內部因素
體驗是一種情緒、情感的想象,強調人的自我內心感受。特別是學習者本人自己親歷的體驗,是他人無法替代的。通過體驗,可以幫助學生建立一個良好的情感反應模式,催化情感,使倫理道德生成。怎樣讓學生進行體驗呢?比如閱讀《我與地壇》一課,第一,讓學生獨立預習課文,在快樂、舒適的氣氛中感受個人非常強烈的肯定體驗。第二,精讀第二部分第一、二自然段,讓學生真切體味到母親給予作者焦灼而憂慮的關懷,聯想自己的母親主動進行追憶的體驗,通過想象記憶,把自己值得珍視的生活情感經驗重新提取出來,聯系課文進一步強化、鞏固、整理、挖掘其價值和意義。第三,設置特定的教學情境,品讀第二部分第三到第五自然段,接受庇護性體驗,感受到在家的那種溫馨與快樂,接受“那時她的兒子還太年輕,還來不及為母親想,他被命運擊昏了頭,一心以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個,不知道兒子的不幸在母親那兒總是要加倍的。她有一個長到二十歲上忽然截癱了的兒子,這是她唯一的兒子,她情愿截癱的是自己而不是兒子,可這事無法代替;她想,只要兒子能活下去哪怕自己去死也行的體驗。第四,深讀最后一自然段。整體感知母親對兒子的期待與希望背后的悲涼。對于兒子的未來,母親也有自己的設想:“她又確信一個人不僅僅是活著,兒子得有一條路走向自己的幸福”。兒子不幸福。母親也不幸福,兩個不幸福的人相依為命,惺惺相惜,用心用力地尋找幸福。什么才是母親心目中韻幸福之路呢?從文中描述不難看出。這條路不是鼓勵兒子搏取功名,光宗耀祖,也不是希望兒子榮華富貴,子貴母榮,母親用自己戰勝命運的堅實行動,關心兒子而毫不張揚的愛和對兒子出自內心的理解與尊重來暗示兒子,人生一世,要經受得住命運的千錘百煉,要煉就一副鋼鐵意志,要戰勝困厄苦痛,擺脫傷殘的羈絆,走出心靈的陰影,這樣才能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在接受新體驗中把課文蘊涵的精神財富和語言知識傳承給學生,通過情感的陶冶,使他們得以接受。最后,通過創造性體驗,讓學生把從課文總結中得到的綜合信息重新組織、調整、創造,與個人的情感體驗融合,形成自己獨特的行為方式,最終內化為個人的人格特征。這種體驗就是家庭倫理道德教育滲透于其中的表現。
3.3 和諧共振,雙邊互動
[論文關鍵詞]家庭暴力;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精神賠償
一、李陽家暴事件概述
2013年2月3日,歷經一年多的李陽家暴離婚案終于宣告終結了,法院判決李陽和Kim(李金)準予離婚,三個女兒的撫養權歸李金,李陽支付三個女兒的撫養費每年每人10萬元,并且由李陽向Kim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5萬元、財產折價款1200萬元。法院根據受害人Kim的申請,作出有效期為3個月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禁止李陽毆打、威脅Kim,這也是我國對新民事訴訟法的行為保全制度的首次適用。
李陽的家暴行為使得許多中國女性對其極為不滿,正如妻子李金所說,在中國的家庭當中存在著大量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大多數為女性)背著中國的倫理道德,“家丑不可外揚”,很少去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即使他們在法院主張自己的權利也未必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因為“誰主張,誰舉證”這是法院的一個硬性的舉證責任分配的規定。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沒有進行舉證,那么就認定其所主張的事實不成立,也就不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更為嚴厲的是,在暴力行為導致的離婚訴訟案件中,如果舉證方的主張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往往反而會遭到案件當中對方的報復,這樣便加劇了家庭暴力的存在及其惡性發展。
二、家庭暴力的概念、范圍及在我國的法律規定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家庭暴力在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為: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家庭暴力行為一般情況下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大多數為男性對女性施暴,也不排除女性針對男性施暴的現象。
(二)家庭暴力的范圍
家庭暴力不僅僅包括肉體上的施暴行為,還包括對被害人精神上的折磨,這也是屬于家庭暴力的一種。這在學界又被稱為“硬暴力”和“軟暴力”。
“硬暴力”通常會在受害人的身體上留下痕跡。受害人身上留下的痕跡是很容易舉證的,例如他們會向法院提交醫院的病歷、司法部門的傷情鑒定等,以此來證明自己遭受到的家庭暴力的侵害,作為解除婚姻關系的證據。但是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僅僅出具自己的傷害證明是遠遠不夠的,因為其還必須證明自己所受的傷害是由對方當事人所為,這種因果關系的舉證為訴訟離婚出了一個大難題。我們不可能在私密生活空間隨時隨地拍照或者安裝監控攝像頭,因此這是一個舉證難題。李陽家暴事件當中對妻子Kim的額頭、耳朵、膝蓋等多處暴力性傷害,就是屬于本文所述的硬暴力,但是Kim前幾次的訴訟或者控告失敗,也是由于因果關系證據的欠缺所導致的。
“軟暴力”,又名“精神暴力”,在離婚案件當中主要表現為夫妻之間冷淡對方,以及語言情感交流方面發生阻斷、用語言諷刺挖苦辱罵對方,或者在性生活方面對對方進行精神上的折磨。李陽曾經在大眾媒體面前說與Kim的結合完全是一個教育性實驗,自己的三個女兒則是實驗品,這使得Kim非常難以接受,因為在Kim看來,這是對其心靈的一種極大的傷害。精神暴力行為人對受害人心靈上和精神上進行侮辱或者其他方面的傷害,有時會直接導致受害人的精神抑郁。精神暴力由于看不見、摸不著,在法庭上很難舉證。
(三)家庭暴力在我國的法律規定
1.家庭暴力的民事規定
我國《婚姻法》在第三條第二款中規定:禁止家庭暴力。這就說明實施家庭暴力者可能會受到我國相關法律的制裁。我國婚姻法規定調解是離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一方提出離婚,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我國的婚姻法根據不同的情形針對不同的家庭暴力行為人給予不同的法律規定,不僅規定了相應的民事責任,即實施家庭暴力的人在離婚案件當中,根據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法院會支持對方當事人的離婚請求,并且在分割財產時,對實施家庭暴力的人進行了不分或者少分的規定;還規定了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對于實施家庭暴力的人可以處以行政處罰,進行行政拘留;對于構成刑事犯罪的,還需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李陽的離婚案件當中,根據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北京市法院發出了首個“人身保護令”,可見在現存的相關立法當中,會有愈來愈多的法律措施來禁止家庭暴力。
2.家庭暴力的刑事規定
家庭暴力在我國的刑事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即家庭暴力的刑事法律適用只能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適用不同的法律規定情形,主要是套用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以及虐待罪等相關的法律規定,但是這些法律規定對家庭暴力的規定都是較為籠統的,缺乏相應的程序性法律規定。但是刑事法律制裁的傷害后果一般須達到刑法關于傷情的規定,刑事法律的主要目的是預防犯罪,家庭暴力在我國當前的刑法規定中是空白。對家庭暴力的刑事制裁具有不確定性,因為按照現有刑法的規定,一旦被給予刑事制裁,那么受害人的受傷害程度一定會達到刑法的法定性標準。因此單獨對家庭暴力進行相關的刑事立法是很必要的。
三、家庭暴力在離婚案件當中的認定以及現存舉證責任分配的不利之處
(一)家庭暴力的侵權構成要件
按照相關的法理分析,家庭暴力實質上表現為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實施侵權行為,按照一般的法律規定,實施侵權行為須構成以下四個要件,我們根據李陽家暴案對家庭暴力的構成要件進行相關的分析:首先,損害事實的存在,即被害人的人身權利有著被其配偶所侵害存在的事實,并且達到法律應當出面補救的一定程度,正如李陽家暴案當中Kim的在微博上曝光其遭受身體損害的事實;其次,損害事實和侵權行為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即損害事實的存在是由侵權行為直接或者間接引起的,并且這種行為當中,Kim的身體上的損害和李陽的暴力行為存在著直接的聯系;再次,當事人的主觀過錯,造成受害人的損害事實的發生當事人時明知危害結果的發生,或者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李陽家暴案當中其造成的Kim的損害是出于自己的主觀故意;最后,損害行為存在違法性,即李陽的家暴行為在我國是絕對違法的,我國《婚姻法》以及相關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中明文規定禁止家暴行為。家庭暴力的認定還得具備非偶然性,夫妻生活中的偶爾打鬧行為并非暴力行為,須持續一定的時間,才能夠構成真正意義上的家庭暴力行為。
(二)現行的舉證責任分配對于離婚案件當中家庭暴力舉證的不利之處
1.精神損害的舉證責任困難。我國現行的離婚案件的舉證責任分配,仍然是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來進行舉證責任分配的,法律并沒有對其使用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是十分難以舉證的,并且家暴行為的主要行為表現有性生活冷淡,語言上的諷刺、挖苦等比較隱蔽的手段。這些方面的問題在我國現存的離婚訴訟中的舉證不僅要證明自己的精神損害的存在,而且還要證明這些精神損害是由于對方配偶造成的,并且這些損害的發生不是偶爾的,這對于具有傳統思想的中國女性來說是很難啟齒的,證據很難取到的。法院在李陽離婚案件當中對Kim給予5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這對于離婚案件當中進行精神損害賠償也有著里程碑的意義。
2.人身損害與暴力行為的因果關系舉證困難。雖然受害人可以在法庭上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自己受害事實的存在,但是難以證明這些身體上的損害是由自己配偶的暴力行為實施所造成的,并且這些行為是發生在自己的私密空間,我們不可能每時每刻在自己的日常生活的私密空間進行無間隙的監控,所以家庭暴力的發生具有很大的隱蔽性。這也似乎成了我國法律上的一個漏洞。因為難以舉證,法律上也沒有特別的保護受害人的硬性規定,所以家庭暴力導致的訴訟離婚也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家庭暴力在離婚案件當中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有利之處
(一)有利于家庭穩定,保護女性
暴力行為導致的訴訟離婚案件當中的因果關系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即讓采取家庭暴力者證明自己沒有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證明受害人的傷害行為和自己的暴力行為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這樣就會使得處于弱勢地位的受害人得到一定的法律上的幫助,法律也會相應地制裁家庭暴力行為實施者,這樣暴力實施者或許會因為對法律的畏懼而不敢胡作非為。這樣也就不會導致現在這么高的離婚率,因為離婚當中的家庭暴力因素是一個很高的比率,離婚率降低了,那么相對來說,家庭的穩定性也就提高了。在家庭暴力的相關調查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家庭暴力當中受害人為女性的比例較高。我們古漢語“安”下面是一個女字,上邊是一個寶蓋頭。“家”如果抽離了下面那個女字,整個“家”就會掉在地上,說明一個家庭當中女性的重要性。
關鍵詞:留守兒童;人倫情感缺失;家庭疏離
中圖分類號:C61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9-4156(2011)11-025-D3
一、農村留守兒童與其獨特的家庭結構分析
(一)農村留守兒童與人倫情感
嚴格定義留守兒童需要確定三方面主要因素:外出父母數量、父母外出時間、子女年齡界定。目前國內外學者對上述三方面因素的界定標準尚不統一:一是大部分學者針對外出父母數量,認為父母雙方只要有一方外出打工,其子女就被界定為留守兒童;--是針對父母外出打工時間,大多數學者認為以半年為界限;三是針對子女年齡的界定,認為應該限定于義務教育年齡段。綜合現有文獻,筆者采用上述被大多數學者認同的界定標準,對農村留守兒童人倫情感缺失導致的家庭疏離問題進行了調查分析。
人倫情感主要是指子女與父母及其他長輩之間與生俱來的親情。農村留守兒童因父母或其中一方長期在外打工,無法像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樣體會父母的疼愛與家庭的溫暖,在父母長期缺位的生活環境中,其人倫情感明顯缺失。
(二)獨特的家庭結構分析
調查分析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類型共分為“隔代監護、單親監護、親屬監護、同輩監護、自我監護”五類。調查數據顯示:隔代監護最為普遍,所占比例為55.7%,子女大多與祖輩生活在一起;其次是單親監護(父母一方在家中照顧子女),所占比例為23.1%,且留在家中的大多為母親;親屬監護占比例為17.7%,同輩監護與自我監護比較少見。與正常家庭相比較,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無疑是比較特殊的,父母缺位造成的影響不僅僅表現在家庭結構方面,還表現在兒童人倫情感缺失導致的家庭疏離問題方面。
二、農村留守兒童人倫情感缺失導致的家庭疏離問題
(一)人倫情感缺失致使農村留守兒童價值觀出現差異
在家庭里,父母扮演著至關重要且無可替代的角色,子女從生理和心理上對家庭的依賴是非常強的,父母在日常生活中表現出的“文化教養、行為方式、觀念態度”都將給子女帶來潛移默化的影響,子女也是通過對父母的觀察模仿逐步形成與之類似的基本價值觀與行為態度。而農村留守兒童因父母外出打工,多數情況下是從身邊個體或群體的模仿中形成自己的價值觀,外出打工的父母無法完整、系統地將自身的生活知識和經驗傳遞給子女,更無法教化子女認同其價值觀與行為方式。隨著子女的成長,其人生觀、價值觀等已經基本形成,但這些貫穿于子女生命歷程中的重要思想理念卻是在人倫情感缺失的狀況下產生并形成的,子女通過模仿其他人所形成的社會價值觀與行為規范必然會與父母產生強烈的沖突。
個案:(小張,13歲,父母外出打工)我從小學習成績就好,在班級里擔任班長,我很重視這個職務,同學們都巴結我,因為我是老師眼前的紅人,像我村的人都巴結村干部小劉哥哥一樣。剛入初三時,我外出打工的媽媽怕這個職務影響我學習,就找班主任撤銷我班長的職務,因此,我特煩她,就算她是為我成績著想,可是她都不知道同學現在都很勢力,我自從不當班長后再也沒有人巴結、奉承我了,真討厭我媽媽什么都不懂還瞎操心。
從上述個案中明顯看出,農村留守兒童因父母外出打工、人倫情感缺失所形成的價值觀與父母不同,行為處事方面也存在很大差異,盡管礙于家長的權威聽從了父母的安排,但這種接受是被迫的,孩子“口服心不服”,對父母產生強烈反感。
(二)人倫情感缺失導致親子關系的失諧與道德情感的變異
良好的人倫情感關系伴隨著“深刻的情感體驗、彼此的親切接觸”,子女感受父母的愛能夠產生安全感與責任感。良好的人倫情感關系還能夠保障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相互信任與和諧。在子女成長過程中,父母的行為是子女模仿的對象,父母會以直接的形式向子女傳遞道德知識與價值觀,在社會交往中幫助子女形成正確的社會態度與良好的同伴關系,最終促成子女道德標準和行為規范的內化。家庭是個互動群體,家庭中每個成員既是施動者也是受動者,子女在互動中“身心的發展、品德、個性”都得以完成。然而在農村留守兒童家庭中,父母外出打工無法陪伴在子女身旁,不可能有這種互動。
個案:(一個外出打工的父親,39歲)我在外打工,妻子已經過世,有一個兒子在上初中,我把兒子寄養在父母那,因為是男孩子,父母都比較疼他。我平時因忙碌工作很少給他打電話,現在孩子和我也不像以前那么親了。過年回家的時候看到兒子吃飯挑食就說了他幾句,他就很不耐煩。看到兒子總是看電視卻不學習,我就讓他好好學習,他卻說:“你誰啊,有什么資格管我?”我聽了很傷心,長時間不與兒子在一起生活,我們之間感情越來越冷淡了,兒子對我外出打工一點都不理解。我也想好好與兒子相處,但是沒辦法啊,我總得出來賺錢養活他啊!
從上述個案中能夠明顯看出,該父親長期在外打工,子女因人倫情感缺失導致親子關系的失諧與道德情感的變異。農村留守兒童因與父母長期分離而與父母的親情關系趨于淡漠,子女因父母外出打工、人倫情感缺失而無法在良好的親子關系中與父母進行正常的情感交流,從而很難形成健康良好的道德情感品質。調查發現,許多農村留守兒童因人倫情感缺失僅僅片面接受愛卻不施愛,缺乏同情心與社會責任感,一些孩子表現出“冷漠、自負”等情感障礙,甚至具有嚴重的攻擊。
(三)人倫情感缺失導致隔代撫養中的教育偏離
父母外出打工后,隔代監護是最為普遍的撫養方式。調查發現,目前我國60歲左右的人口中有40%沒有受過教育,而且這部分人中95%都聚集在農村。農村留守兒童的祖輩因自身成長環境、經歷、受教育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其價值觀與時代相去甚遠,祖輩的受教育程度從客觀上決定了對孫輩的監護撫養只能停留在溫飽式撫育的水平上。
個案:據新華網報道,小王,14歲,在上初中,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將其寄養在孩子的祖父母家中。小王花錢大手大腳并迷戀網絡游戲,兩位老人對其勸說,小王不僅不聽,并威脅說“再管我,我就離家出走”。兩位老人在與其父母通電話時總是報喜不報憂,對小王的變化遮遮掩掩,無形中縱容了小王的墮落。最后小王因沒錢去搶劫同校學生,最終落入法網。
祖輩對孫輩因天然的血緣關系對孫輩相對溺愛,在相處中對孫輩聽之任之,有的甚至偏袒孩子的不良行為,在監護和施教時偏重于對孩子物質生活上的滿足,缺乏道德與精神上的管束和引導。由于文化層次的差異,祖輩對孫輩不能科學合理輔導其功課并對其學習進行有效監督。這就容易使孩子的道德心理發展出現偏差,即以自我為中心,在道德認知上往往只考慮到自己的觀點,而不能將自己的觀
點與別人的觀點相協調。在農村,大多數祖輩的觀念與教育方式相對比較陳舊,祖孫之間的隔閡比較嚴重,話題大多是嘮叨生活瑣事,當孩子遇到一些情況時,在家庭中往往缺乏具有共同語言的交流對象(與祖輩交流困難且又無法及時與父母溝通),這就無法有效滿足子女成長中情感等方面的需求。加之老年人因身心的衰老與退化,在情緒上通常表現出明顯的“空虛感、孤獨感、焦慮感、懷舊感”等消極特征,這些消極特征通過日常生活潛移默化地傳染給兒童,并使之形成“沮喪、孤獨、焦慮”等不良情緒情感特征。
三、緩解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疏離問題的有效措施
(一)父母應為孩子提供相對熟悉、穩定的家庭環境
在兒童成長過程中,一旦父母離開子女,很容易導致子女對“父母角色認同”出現疑問,讓子女很難對父母產生依戀,加之叛逆期與父母意見不同,出現矛盾時因缺乏交流一時得不到解決會使其隔閡不斷加深,可以說任何撫養方式都無法完全替代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筆者認為,除非家庭發生重大突然變故等情況,否則父母應盡量在子女身邊進行撫養并為之提供相對熟悉、穩定的家庭環境。父母選擇外出打工并將子女留在家中,這本身對子女的成長就是不利的。父母外出打工應盡量選擇將子女帶在身邊。或者父母雙方留一方在家中陪伴子女,外出的另一方則需要經常與子女聯系,最大限度地減少一方外出對子女的成長帶來的不利影響。通過這種陪伴,能夠有效幫助子女建立穩定的“家庭認同意識”,避免子女因感情投向過于單一而將原本家庭中“父、母、子”三方共同分享的“家庭之愛”將外出打工的父母排除在子女的“家庭認同意識”之外,讓孩子出現“戀母”、“戀父”或對父母雙方都不依賴的情況。
盡管從某種程度上說,孩子去適應不斷變動的生活環境能夠提升孩子的適應能力,但是,如果孩子長期處于一個缺乏穩定的家庭中,對孩子的身心發展是不利的,孩子被頻繁寄養于不同的家庭中,很難建立穩定的“家庭認同意識”且家庭社會化功能也無法有效實現。農村一些父母外出打工時,選擇將子女寄養在親戚家中,這就要求父母盡量選擇讓孩子在相對熟悉、穩定且有一定感情基礎的家庭中(曾經共同生活過且保持著密切的交往的祖輩家庭或親戚家庭),家庭是子女“過渡時間最長、建立最持久、最有影響力關系”的環境,穩定且適當的環境對于子女的成長發展是非常重要的,子女對被寄養家庭的“生活習慣、成員間相處方式、管教期望值”比較熟悉,能夠保證子女較快融入并適應新的家庭生活,且寄養家庭也能較快適應其加入,可以有效防止與避免子女出現“寄人籬下”、“局外人”的不良情感感受。
(二)父母應增加與孩子生活家庭的交流機會
1.父母應增加與子女的交流
子女被寄養后,出于對父母的依戀與思念,使其對寄養家庭中的撫養者產生一定逆反心理,寄養兒童往往性格中存在“疑惑、過敏、世故”。一些父母外出打工后將孩子托付給父母或親戚照顧就不再理會,認為子女有人照顧就萬事大吉了,這類潛意識中將子女視為一種負擔并將與子女分離的期限模糊化將給子女帶來不可彌補的傷害,讓子女產生一種“被拋棄”的心理且親子之間極易產生隔閡。一旦子女在被托付的家庭中無法很好地適應,子女會很容易產生凄苦的感受。父母外出打工后,其家庭中與子女交流具有“時間上的長期間斷性、空間上的遠距離性、交往的非面對面性、互動頻率極低”四大特點,這就將父母對子女的教育與影響功效降低到最弱,也是形成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其家庭社會化不足的主要原因。對此,筆者認為父母外出打工后應通過各種方式及時了解子女的情況并加強與子女的溝通(例如電話),以幫助子女盡快適應新的家庭生活,且能夠有助于子女克服“寄人籬下”的心理,有條件的父母應通過各種方式增加與子女相處的時間(例如孩子放假時把孩子接到父母打工的地方或者回家看望孩子),通過與子女多溝通、多聯系,盡量縮短親子分離的時間并將親子分離的期限明確化。
2.父母應增加與子女寄養家庭的交流
父母外出打工一般會選擇將子女寄養在祖輩家庭或親戚家庭中,當子女在與父母相處或回到自己原本的家庭生活時,已經不再適應父母對自己的管教方式。寄養在祖輩家庭中,祖輩對孫輩太過溺愛。寄養在親戚家庭中,寄養家長往往考慮到與孩子父母的關系,對其管教時存在多方面顧慮,畢竟管教的是別人家的孩子,擔心管教太嚴格孩子會有可能誤解并向其父母“告狀”,于是在管教過程中因無原則地遷就、順從而導致監管不力。對此,筆者認為外出打工的父母在寄養子女時應與寄養家庭的家長對子女的“管教、期望、教養方式”等多方面盡量達成一致,這樣不僅能夠有效減少子女面對新家庭的生活形態時產生心理沖突,還能讓子女在寄養家庭中較快地去融入、適應,保證子女在不同家庭生活中的前后一致性,避免子女對當前家庭生活與管理人因存在不滿情緒難以建立認同問題。父母在與子女寄養家庭的交流中要多關注子女的心理需要與情感需求。將子女的思想動態及其前因后果都了解清楚后,與寄養家庭家長進行溝通,幫助子女與寄養家庭家長之間建立良好的情感關系并進行最大限度的交流與理解,讓子女在新的家庭中感受家庭的溫暖。
(三)構建學校監護體系,加強留守兒童的學習與心理輔導
學校在留守兒童人校時應對其情況進行全面普查,并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庫。作為留守兒童最重要的活動場所――學校,應為留守兒童構建學校監護體系,通過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與健全相應配套措施,安排農村留守兒童盡量住在學校,設立“代管家長制”,實施“一對一”的幫扶機制,以保障“代管家長”真正有效擔負臨時家長的相應責任。強化教師的責任心,對留守兒童的學習與心理進行及時有效的相關輔導,以促進其生理與心理健康發展。通過電話、信件等聯系方式,加強與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的溝通,以及時了解學生學習與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難,并有針對性地采取幫扶措施。
(四)改革教育體制,有效加強社區對留守兒童的監管
作為農村留守兒童重要的生活場所――農村社區,應為其提供更多的支持與幫助。通過在農村社區建立“健康服務中心、撫養人支持小組、被撫養兒童心理治療小組、信息公告服務中心”等機構來改善農村留守兒童面臨的各類心理與健康問題,讓被撫養兒童能夠得到更好的照顧。同時應在社區中建立相應的“社會互助網絡、農村留守家庭互助組織”,呼吁社區各界志愿者結對幫助留守兒童,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以引導農村留守兒童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讓留守兒童感受到社會大家庭的溫暖與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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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國倫理道德;當代大學生;思想教育
隨著我國的社會發展越來越快,經濟發展也日漸加強,使我國對新時代的發展迎來了重大的挑戰,尤其是在思想道德的方面上,因為受到如今互聯網的影響,國外的一些思想進入我國,讓當代大學生的思想道德觀念受到了嚴重的碰撞[1]。大學生的思維方式、心理狀態和行為習慣都在明顯的發生變化,所以,大學生的思想觀念令家庭和學校堪憂,思想教育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和困境。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倫理道德也開始漸漸顯現。
1.中國倫理道德對個人的現實意義
1.1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政治品質
我國的傳統倫理思想博大精深,優秀的思想政治理念流傳到了至今。這種思想影響了我國一代代的大學生,對大學生的政治品質有著良好的指導作用。
①“以德治國”的思想。我國傳統的政治觀是講求要以仁義的原則治國領導統治者要有“以德治國”的理念。《論語·為政》記載:“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作為統治者想要讓自己的政治地位牢固,就必須要先以德治國。②“民貴君輕”思想。“以民為本”是我國優秀的政治思想。在《尚書》中記載:“民可近,不可下,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我國的墨家、道家、儒家都提出要有“民為邦本”的思想。③愛國主義思想。我國的儒家“舍生取義”和“忠孝觀”的思想就創造了大部分的民族英雄,如在戰末時期的屈原,他在沒有辦法去拯救自己的國家和挽救國家的思想政治下選擇了跳江自盡。還有我國漢代的司馬遷有著“嘗思奮不顧身,而殉國家之急”的人生名言[2]。傳統倫理道德的思想政治理念促進了我國當代大學生的思想教育,它為我國當代大學生的思想教育提供了豐富的資源,同時影響了當代大學生的良好思想道德品質,傳統的“以德治國”和“民為邦本”的思想讓大學生對思想政治理念有了明確的方向和堅定的政治理念。傳統的愛國主義思想也促進了對大學生愛國主義教育的發展。因此,傳統的倫理道德可以讓大學生改掉以個人思想為觀念的錯誤思想,形成正確的集體主義政治思想。
1.2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
在這個以經濟利益為主的新時代,人們都把所有的精力放在了對利益和物質的追求上,而比物質和利益更重要的思想品質卻被人們所淡忘,甚至丟棄,人們對思想品質的發展逐漸淡忘。而高校如果重視對大學生的倫理道德教育的話就可以有效的改變這一現象。首先,傳統的倫理道德可以改正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在當代社會,有些人之間的關系受到了影響就產生了一個隔閡,誰也不去理誰,兩個人老死不相往來的局面也是人之常情。還有表面上兩個人是很好的關系,但是在背后卻勾心斗角,誰也不放過誰。隨著現在的經濟發展,人與人之間缺少了誠信觀念,使得原本濃厚的感情變成了一個充滿謊言的感情。所以在發現這種人際關系的勢態時,要大力提倡倫理道德品質,它可以促進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尊重和相互理解,還可以利于促進一個平等、互助和團結的人際關系[3]。其次,實施傳統的倫理道德還可以讓學生們養成良好的價值觀。在利益面前要明辨是非,不能被利益蒙蔽,還要把義氣看的比利益重要。從而來樹立一個健康的人生價值觀,在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發生沖突時,要以集體利益為重。最后,傳統倫理道德還可以引導學生正確的個人思想。許多大學生都盼著有一天天上能掉餡餅,去參加一些選秀節目來讓自己出名,從而耽誤了自己的學習。倫理道德中就指出了人不能被自己的物質欲望蒙蔽了雙眼,在追求物質上要腳踏實地的走,不要想著能一步登天。
2.傳統倫理道德對家庭的現實意義
2.1有利于形成正確的婚戀觀
首先,良好的婚戀觀是要注重人的思想品質。古人說,成為一位稱職的妻子可以沒有文化,但是必須要有一個好的品質。其次,良好的婚戀觀也注重家教和家風。我國有禮儀之邦之稱,所以對家庭的家教和家風也非常嚴格,再到了結婚的年齡時,選擇對象也是很講究的,每個人都喜歡家教好的對象來組建家庭。最后,當代大學生的婚戀觀也沒有繼承良好的婚戀觀成分,大部分的大學生思想都是“寧愿一個人去享受榮華富貴,也不愿兩個人柴米油鹽。”思想品德也只是次要的原因,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過于的追求物質,傳統的婚戀觀注重人的品質和家教教風的優良傳統,很利于現在的婚戀觀念,可以有效促進人們正確的婚戀觀[4]。
2.2有利于弘揚家庭的美德
首先,伴侶之間的關系就是家庭倫理道德的核心。在一個家庭中要先有夫妻,再有父子和兒女子孫。在結婚以后,夫妻之間要和睦相處,雖然在傳統的觀念里有著“未嫁從父,即嫁從夫,夫死從子”的不好理念,但是它的本質卻是正確的,也值得我們去借鑒。其次,父慈子孝也是家庭倫理道德的特色。我國最重視的就是“孝”字。孝順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父母是生我們養育我們的人,所以孝順他們是天經地義的,但是現在有些家庭卻變成了孝敬兒子的觀念,使兒女們長大以后成為了啃老族。所以必須要注重傳統的孝親觀念,把這種觀念發揚光大[5]。最后,兄弟關系也是家庭倫理道德的重要部分。有血緣聯系的兄弟關系和諧是最重要的,可以有利于家庭的和諧發展,不能有偏袒的心理。
佤族歷史悠久,傳統文化資源豐富。由于佤族發展的相對滯后,沒有自己的傳統文字,主要依靠口耳相傳,而家庭是個人生活、成長的重要場所,為此,家庭教育成為佤族倫理道德世代相傳、延續至今的重要途徑。
一、佤族倫理道德家庭傳承的主體
佤族社會是一夫一妻制的小型家庭,其家庭成員一般包括夫婦和子女,或者包括夫婦、父母和子女。根據佤族的傳統習慣,如果只有一個兒子,便和父母同住,即使結婚也不再分家,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兒子,結婚后便分居,只選擇一個長子或幼子同父母同住。從這樣相對簡單的家庭結構便可以看出,佤族倫理道德家庭傳承的主要承擔者便是父母、祖父母。父母、祖父母具有對兒孫子女進行道德教育的重要責任。佤族有句諺語:“老人不講古,娃娃不識普”便是充分的證明。
二、佤族倫理道德家庭傳承的核心觀念
佤族在漫長的歷史演變中,在生產、生活、實踐中形成對道德各個方面的看法和認知,成為道德觀念,規范著人們的道德行為。在眾多的道德觀念中,總會有主與次、高與低、核心與邊緣之分,而處于主導、位高和統帥的觀念就成為核心觀念,它們集中地折射了佤族倫理的道德心理、道德理想、道德信念、道德風貌,并體現出佤族的獨特民族風格。那么所形成的佤族倫理道德觀念怎樣傳遞?那就是家庭教育。因為佤族本身的特殊性,沒有文字,依靠耳口相傳本民族文化,這就要求教育的隨時隨地性,家庭自然成為傳承倫理道德知識和理念的重要場所。
(一)尊老愛幼觀念的形成
1.尊老敬老的觀念。佤族家庭的尊老敬老習俗讓世人稱道,我們于2014年7月去云南省普洱市西盟縣岳宋鄉班帥村調研,也深有體會。在佤族家庭中的尊老敬老主要體現在物質方面和精神方面兩個層次。第一,物質方面就是盡力滿足老人的物質需求,讓其健康、快樂地享受生活。在平時生活中,只要有好吃的,就要把最好的單獨拿出來敬給老人,老人嘗了以后,家人和客人才能動手吃。第二,精神方面就是要尊重老人的地位,注重心靈的安慰,遵循敬老的禁忌,有什么事情都要征求老人的意見建議。
2.愛幼的觀念。佤族家庭對兒孫子女的愛主要體現在“啟靈教育”方面。“啟靈教育”即對出生的嬰兒進行加倍的呵護和正確的啟迪。嬰兒滿月要舉行正式儀式。選好日子,家人為嬰兒殺一只未下蛋的小母雞,等暖和的時候,嬰兒母親用籮筐背著嬰兒,挎上雞肉和米飯上自家的山地,讓嬰兒首次認識世界,認識自家的土地,以后成人了明白土地是人生存的根本,要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系,熱愛勞動,勤勞致富,擁有美好的生活。
(二)團結互助的觀念
佤族生產力低下,個人只有依靠群體的力量才能生存,為此,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是融為一體的,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中,他們深刻體會到:只有團結互助、依靠群眾才能生存和發展。這樣,佤族很看重團結互助在人際關系中的作用,團結互助成為佤族社會的核心觀念。
佤族團結互助的優良品質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體現,比如蓋房、婚喪嫁娶、砍柴、馱柴等都是家家互助、人人幫忙。特別是村民蓋房的時候表現得尤為突出。我們在西盟班帥村調研時,訪談對象也提到了蓋房時的壯觀場面,正所謂“眾人拾柴火焰高”。在寨子里,無論哪家蓋房,整個寨子都來幫忙,每家都出人力、物力,帶來茅草、木料、竹子、酒、菜、肉,在全村人的齊心協力下,用一天的時間就能建成房子,而主人家招待幫助者一頓飯。佤族的這種團結互助精神已經深入佤族家庭的每個成員的心田,并成為道德行為的自覺、自愿。
(三)善惡觀念
善惡是倫理道德的基本觀念,是人們道德行為的準繩,揚善抑惡人類共同追求的價值主旨。佤族同樣具有本民族特有的善惡觀念。
在佤族的思想意識中,鬼與神并沒有明確的區分,是混同的,但二者是有好、壞、善、惡之分的。這在我們對西盟班帥村的調研中得以證實。佤族在生活中往往用一些直觀的形式來表達善惡理念,比如用“好”“壞”“有利”“有害”這樣直觀的語詞來表達。我們在訪談中問道:“你們怎樣界定‘好鬼’與‘壞鬼’?”
訪談對象答:“比如人死后,家庭經濟條件好了,表示會觀照家里,是‘好鬼’,反之是‘壞鬼’。”
三、佤族倫理道德家庭傳承的方法
佤族沒有自己的文字,世世代代都由長輩向晚輩采用言傳身教的方式對青少年進行生產勞動、生活知識、倫理道德的教育,讓本民族的文化得以延續。所以,佤族的教育主要由家庭來承載,主要的教育方式就是口頭教育和行動教育。
(一)口頭教育
口頭教育就是用口傳、口授的教育。口頭教育可以靈活多樣,新穎豐富、效果顯著。佤族沒有文字,其自身豐富、獨有的文化保存在了民間口頭文學和話語之中。為此,佤族的民間口頭文學是相當豐富的,有佤族神話、民間傳說、民間故事、歌謠、舞蹈、祝辭、頌辭、謎語、格言等。長輩就是利用如此豐富的資源對晚輩苦口婆心地教育,啟發心智,延續文化。
為了從小培養孩子尊敬老人的觀念,父母最喜歡采用的就是寓意性的說教。比如通過講故事――《孝敬父母的傳說》、祝詞――敬老宴、飲食禁忌:“不要搶吃雞頭,雞頭是老人和長輩享用的,若你硬搶來吃,以后你就容易受傷、生病或者遇難”[1]。這種方式具有啟發性,感染性,容易習得。
培養愛幼觀念主要是規勸式地說教。教育子女一定要悉心呵護孩子,不能打孩子,因為打孩子會使孩子身心受到傷害,更關鍵的是會使孩子的魂嚇跑,這事關一個人的生死存亡,絕對不能這樣做。
培養子女團結互助的觀念,父母用得最多的方式是唱歌。如:深入佤族人們心間的歌曲《拉木鼓歌》,唱道:“只要多系幾股繩,木鼓再大也牢靠,只要萬眾一心,團結起來力量大。……眾人拾柴火才旺,萬眾一心力量強,團結友愛阿瓦理,一代一代永相傳。”[2]這樣的方式振奮人心,易于吸收。
培養子女的善惡觀,父母用得最多的方式是講故事,佤族流傳了許多關于善惡斗爭的故事,比如后母虐待子女的《兩姊妹》《兩兄弟的遭遇》;哥哥苛待弟弟的《兩兄弟》《黑心腸的老大》;姐姐謀害妹妹的《七妹與蛇狼》等,這些故事現在都還在佤族地區流傳。這種方式能觸動人心,警示后人。
(二)行動教育
行動教育就是長輩身體力行、以身作則,讓子女在長輩的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效仿和習得本民族的“阿瓦理”。在家庭中,子女無時無刻不在受父母為人處事方式的影響,如佤族老人說:“我們民族說話要少,做事要多。做某件事就是在執行某個道理,如果某事丟了,就是丟了某個道理。子孫不絕,道理莫丟,這就是我們的傳統。我們對自己孩子的教育,不僅給他們講什么,更主要的是給他們做什么。”[3]
行動教育最主要的做法是,帶孩子參加各種社交活動,這成了大家共同遵循的規則,只要有活動,必然帶孩子,理由就是兩方面:第一,就是讓孩子在愛和融洽的氛圍中健康快樂成長,參加社交活動的孩子都會分到好吃的,比如雞大腿、雞胸、雞肝、糖果等;第二,帶孩子參加社交活動主要是讓孩子在具體的交往情境中學會人際禮節,傳統習俗,學習為人處事的技巧,長大后能把本民族的文化傳統代代相傳。比如帶孩子參加婚禮,就可以看到尊敬老人的“洗腳禮儀”這樣感人的一幕:“新郎、新娘結婚之日,晚上大家聚在一起交流感情的時候,新郎、新娘便會燒一大鍋溫度適合的洗腳水,開始給老人們挨個洗腳。給老人洗腳時,新郎、新娘都恭敬地跪在老人面前,各扶住老人的一只腳,兩手在老人的腳背、腳干上輕柔地搓洗。洗完之后,用毛巾將腳擦干,再為老人穿上干凈的鞋襪。洗腳水倒了一盆又一盆,老人們輪流洗了一個又一個。”[4]想必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會為之動容,在以后的生活中發自內心地去敬愛自己的長輩,這比空口說幾百遍如何敬老愛老來得更有實效。
因此,研究我國傳統文化中的中國倫理道德文化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進程中的作用,尤為重要。
倫理道德做為社會的上層建筑和意識形態,在人類社會的歷史發展長河中,不僅有階級性,而且具有歷史性和共同性。在反映統治階級意識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著人類共同肯具有的某些社會生活道德規范和道德觀念,具有歷只的繼承性,中國的傳統倫理道德在剔除其封建糟粕的同時,是可以吸取其許多寶貴的精華,具有重大的現代價值的如:1、整體主義和愛國精神。2。“仁愛”精神。3、重視家庭的地位和家庭倫理。4、積極的人生哲理。5、“天人合一”的環境道德觀。
1、在加強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中注意繼承和發揚集體主義精神和愛國主義傳統。2、在加強青少年人生價值觀教育中,注意繼承和發揚“剛健有力”、“自強不息”等積極進取的人生價值哲學,培養育少年獨立自主的人格精神。3、在加強愛人民的教育中,注意繼承和發揚“仁愛”精神。4、在加強社會主義家庭觀念教育中繼承和發揚“重氛庭倫理”的道德風尚。5、在加強熱愛大自然環保教育中,繼承和發揚“天人合一”的傳統思想。
總之,在貫徹實施中小學德育大綱,中小學日常行為規范的條例,圍繞著我們規定的德育目標和內容,應本著古為今用的原則,大膽繼承和發揚我國古代優秀倫理道德傳統,大膽借鑒、選取我國古圣先賢闡述的許多深刻的倫理、格言和人格典范,特別是那種通俗易懂、生動形象的宣傳教育形式。在美國,林肯步行三英里退還人家六分錢的故事可以家喻戶曉,為什么我們的孔夫子、孟夫予以及成千上萬的古代先賢的那么多崇高的道德言行,不可以向兒童青少年廣為宣傳呢?
一、青少年生態倫理道德意識的培育是新時展的需要
將生態倫理道德意識引入青少年倫理道德教育是時展的必然性。一直以來,生態倫理道德觀念未被以專門的課程引入學校教育,尤其是青少年道德教育,致使生態倫理道德教育受到很大的制約。青少年的倫理道德教育的內容也多僅局限于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20世紀以來,工業進入鼎盛時期,先進科學技術和電子信息也以前所未有的勢頭不斷涌現及世界經濟的迅猛增長,為人類社會帶來了巨大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以此,足以證明了人類的偉大,但這種偉大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一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也遭到了亙古未有的創傷,出現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生態危機:人口急劇增長、資源的過度開采、污染物的大量排放,造成了全球性的資源短缺,旱澇的連年發生、土地不斷擴大的沙漠化、環境污染和生態惡化,自然災害接連不斷,等等。30年的改革開放,使我國的科學經濟快速增長,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我們只一味地追求經濟的發展一味地向大自然貪婪地索取,而忽略了對自然環境的科學合理的保護,同時又受錯誤生態觀的影響,我國的環境污染和生態失調正變得日益嚴重,使人與自然的關系惡化,同樣出現了倍受全世界關注的生態失衡問題,我國目前已被列入世界上生態環境遭到破壞較嚴重的國家的行列。正如我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齊建國提出的:近20多年來,我國經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持續的高速的增長,但是,由于資源開發的迅速擴大和能源消耗的迅猛增長,我國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已經達到了十分嚴重的程度。據有關研究機構計算20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每年由生態和環境破壞帶來的損失占GDP的比重達到8%以上。這說明,我國的經濟增長是以生態環境成本為代價的。作為一個占世界人口20%以上的大國,協調好人與自然的關系,促進經濟、社會、環境的和諧發展,是對整個人類的巨大貢獻。加強對青少年進行生態倫理道德意識的培育,是我國解決這一世界難題、完成歷史使命的重要途徑之一。
長期以來,我國學校倫理道德教育主要是圍繞如何處理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系來組織倫理道德教育內容,忽略了如何處理人與自然,包括人與其他生物體的關系。雖然從20世紀80年代起我國的生態倫理道德教育就已經起步,但成效甚微。當代青少年普遍缺乏生態道德意識,他們對待生態環境的價值觀念,思維形式、行為習慣和生活方式都與生態倫理道德的基本要求不協調,對生態環境在個人和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地位尚未形成應有的知識。因此,對青少年進行系統的生態倫理道德意識的培育既是新時期的呼喚,又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更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
二、青少年生態倫理道德意識的培育是當代青少年道德教育發展的需要
學校教育的宗旨是為社會培養合格的人才。在校時,青少年是黨和國家的寶貴人力資源,是社會、民族的希望、祖國的未來。當他們最終走向社會后會成為國家的棟梁,改造社會的主要生力軍,他們會占領社會的各個崗位和各個階層,他們既是一線的生產者,也會成為高層的管理人員,成為將來社會的主宰者,生態環境的呵護者。他們的價值取向可以影響到將來的整個社會的價值取向。青少年的倫理道德如何,將直接關系到未來社會的風氣,公民的整體素質,關系到能否接好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班,關系到國家的前途和命運的重大問題。
對青少年進行生態倫理道德意識的培育也可以增強他們作為社會將來主人的責任感。青少年教育授給青少年的不僅僅是建設、改造社會、自然的知識技能,而且也要讓他們懂得他們也是人類生存環境的護衛者。從中國的歷史發展來看,中國古代的傳統思想中一直蘊含著大量的生態倫理道德觀念,“天人合一”、“民胞物與”等思想,不僅使華夏5000年的文明得以繁衍生息,而且表明了中國在人類的懵懂時期就萌芽了對人類發展至關重要的生態倫理道德觀念。但由于中國古代特殊的政治體制和國情,使生態倫理道德觀念一直很難取得主流意識形態中的一席之地。和“五四”運動后,這些寶貴的思想又被等同于封建糟柏遭到了拋棄。
優秀的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蘊藏著豐富的思想內涵和道德哲理。“天人合一”的思想,就是強調人與自然的和合,它要求我們在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時候,既不是順從,等待大自然的恩賜;也不是制服,與自然對立起來,把人作為衡量萬物的尺度,一味地加以索取和破壞;而是采取和諧的態度,即人與整個環境融為一體,我們在對青少年進行生態道德教育中,要加強這些優秀傳統文化的教育,使他們認識到要解決生態危機,人類必須把自己融入整個生態系統之中,維護人與自然的和諧,尊重所有生命的自然界,轉變以人為中心的價值取向,克服凌駕于自然之上的無知、傲慢與偏見和竭澤而魚式掠奪自然的野蠻行為,這就要求人類必須把生態倫理道德教育放在當代道德教育的重要范疇之中,只有這樣,才能實現人的發展和自然發展的協調一致。
隨著科學技術在現代社會發展中作用的突出,產生了所謂技術決定論者,技術決定論者認為,依靠智力以及外化即科學技術就可以解決人類的一切問題。然而,20世紀發生的兩次世界大戰,以及戰后的全球問題,卻用事實告訴我們:單純的科技教育并不能保證人們能夠把科技成果運用到增進人類幸福的途徑上來;原子彈的誕生就是典型的一例。正確的運用它可以造福人類,而原子彈的最初運用卻是以給人類帶來刻骨銘心的傷害為開端。正如愛因斯坦所告誡,只教給人一種專門知識、技術是不夠的,專門知識和技能雖然使人成為有用的機器,但不能給他一個和諧的人格。鑒于以上認識,我們必須在生態倫理道德教育中,對青少年進行“科學技術一人一環境一生態和諧”關系的教育,即開展科技價值觀念的生態倫理道德意識培育,向他們講解科技發展所引起的以及可能導致的社會及環境后果,摒棄科技至上的價值觀念,在未來的工作實踐中善用科技成果。因此,對青少年進行生態倫理道德意識的培育是當今青少年道德教育發展的必然要求。
三、青少年生態倫理道德意識的培育是當代學校教育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可持續發展”(SustaiiableDevelpnm)一語源于“可持續性”這一概念。最早是《布倫特蘭報告》(TheBrundtlandReport)提出的。該報告中對“可持續性”概念作了簡短而明確的解釋,即“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子孫后代滿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也就是說,所謂“可持續發展”既要以滿足當代人的需要為目的,同時也要以不損害后代為滿足其自身需要而進行發展的能力為原則。人類的每一次進步都是在向文明的不斷邁進,但在進步的同時也給生態、環境帶來巨大的傷害。人類一次次遭到由于生態失衡而產生的災害證明,人類必須要以可持續發展的觀念與自然和諧相處。因此,人類的任何生產和生活行為不得超出環境的承載能力,不得破壞自然界的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的穩定性,當代人必須承擔起為子孫后代保護好地球的義務和責任。給予子孫后代以道德關懷,這也是可持續的生態倫理所特別關注的領域。自然系統對人類傷害的“報復”通常具有滯后性,而人類對自然傷害的后果往往是要由子孫后代來承擔。必須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實現經濟發展和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堅持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可持續發展是一種新型發展戰略和發展觀。現已成為全人類的共識。因此,可持續發展觀的教育理念在當今學校教育中也成為必然要求。
在新的歷史時期,面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給婚姻家庭關系所帶來的巨大變化,如何進行規范和調節成為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焦點。
新修訂的婚姻法,集中了全民智慧,填補了婚姻立法的某些空白,是我國立法民主化、科學化的又一集中體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新婚姻法不僅增設了諸多法律責任規定,在法律上具有嚴格的規范性,而且亦包含與立法宗旨相一致的倫理道德觀念,在道德上具有明顯的引導作用,可謂是一部倫理道德性很強的法律。
忠實、尊重:婚姻家庭存在的前提
什么樣的愛情是道德的愛情?什么樣的婚姻是道德的婚姻?婚姻法中必須有一個基本的立場。對此,新婚姻法在總則中增加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
“忠實”并不是封建社會那種“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似的“從一而終”的倫理道德觀念,而是雙方在彼此平等、彼此信任基礎上愛戀的專一不二。這一要求的決定因素不僅是在生理方面,而且更主要的是在精神、情感、心理、道德等方面。因此,從深層來看,它意味著一種責任承擔,既是對本人負責,也是對對方負責。
“尊重”則賦予了夫妻雙方平等的人格地位。夫妻雙方雖然在體質、容貌、才能、收入、家庭背景等方面存在實際的差別,但在婚姻家庭關系中卻是人格獨立、意志自由的。因此,夫妻雙方應該樹立強烈的家庭整體觀念,做到彼此相互尊重,相互依存,各自承擔應有的責任和義務,而絕對不可在精神上或肉體上傷害對方。
“忠實”和“尊重”是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的前提,是提高 婚姻家庭生活質量的重要保障。新婚姻法明確規定的“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等內容,都是愛情的忠實性、專一性、排他性以及婚姻家庭關系的平等性等倫理道德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如果違反了這些原則,不僅要受到道德良知和社會輿論的譴責,而且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公正、人道:調節婚姻家庭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