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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案件質量管理作為規范內部司法行為的監督手段,是強化內部監督、提升辦案質效的重要途徑。處于執法辦案最前沿的基層檢察機關如何做好案件質量管理、提升辦案質效,是當前面臨的重要課題。筆者基于基層案件質量管理工作實踐,就此問題予以探討,提出從規范案件受理、建立案例通報、完善工作機制、提升隊伍素能四個方面加強案件質量管理的措施,以保障檢察機關的案件質量,提升檢察機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滿意度。
【關鍵詞】案件質量;案件管理;監督
目前檢察機關案件質量管理形成了在檢察長和檢委會的領導下,以辦案部門和入額檢察官自我管理為基礎,以案件集中管理為樞紐,以紀檢監察監督管理為支撐的案件質量管理立體格局。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新形勢下,身處執法辦案最前沿的基層檢察機關,承辦的案件占整個檢察機關辦案數量的80%以上,其辦案質量和效率直接影響檢察機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滿意度。那么,基層檢察機關如何進一步強化案件質量管理,提高辦案質效,從供給側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優質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我們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規范案件受理,從源頭上把好案件質量關
當前,基層檢察機關案件受理環節的運轉操作主要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七章的案件受理規定進行,該環節核心內容空泛,可操作性不強,對案件受理的范圍、審查內容、審查后的處理方式等無明文規定。檢察機關應當制定詳細案件受理規范,使案件受理環節有章可依、有規可循。例如,在案件受理中規范案卡填錄。按照“誰辦案、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案件流轉過程中各部門的具體職責。案件受理與日常的流程監控、統計審核、案件信息公開、結案審核等業務相結合,明確錯填、漏填案卡責任,有效減少填錄差錯,同時明確受理案件范圍,使案件受理人員在對案件進行受理時能清楚地了解所需審查的內容,也能避免案件受理人員超越職權對案件進行不必要的審查。在新的司法體制改革中,檢察機關的案件受理職能出現了一些機制性的變化,導致工作開展出現問題。例如,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相關規定,偵查機關移送的案件應當即時進行登記并移送辦案部門辦理,然而,現實中增加了對案件實體審查的內容,要求審查卷宗材料是否齊備、移送的款項或者物品清單是否相符等問題,造成審查受理無法即時完成,尤其是在偵查機關大批量移送案件時更是無法做到即時受理。因此,可以與相關部門協商為審查起訴案件受理設定一個預審時間為1-3天,對審查逮捕以及其他對辦案時限要求較高的案件設定受理審查預審時間為1天,審查結果要及時通知偵查機關,并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案件受理規定做出相應處理。另外,對于走速裁程序認罪認罰案件,為提高辦案效率,在案件受理時即時審查即可。
二、建立案例通報,解決案件流程監督不力問題
根據《人民檢察院訴訟規則》規定,基層案件受理部門不僅管理案件,還負責對案件辦理質量進行監督。然而,實踐中缺乏對案件質量監督環節的考核,也尚未建立與獎懲、激勵掛鉤的流程監控責任機制,對辦案質量的監督往往流于形式。為解決這一難題要建立檢察機關和偵查機關之間案例講評通報制度,加大對偵察機關類案證據的取證指導。檢察機關各個業務部門定期對部分偵查機關取證質量不高的案件進行案例講評通報,特別是對新類型案件,疑難復雜案件,盜竊、故意傷害等多發型案件進行講評,加強對偵查機關類案證據指導,避免類案問題再次出現,提高訴訟效率。案件管理部門加強流程監控,對明顯屬于借期辦案的退回補充偵查案件及對簡單案件延長審查起訴期限的,及時發送流程監控予以糾正,以期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和效率。對于有重大社會影響、涉及敏感問題、當事人主體身份特殊等案件作為重點案件進行監控。在流程管理上,加強對案件材料受理移送、贓證物管理和職務犯罪查辦等重點環節、項目的管理監督,建立管理登記臺賬。隨著檢察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的升級和完善,使各個檢察官了解各自的業務質量,有針對性地提高業務水平,同時又能實現生成統計報表、查詢分析、數據錄報、自行制作統計分析報表等功能,用以全面處理檢察業務工作,及時掌握業務工作中的所有辦案信息;對重要法律問題進行匯總分析,指導本部門檢察業務實踐,提高檢察業務的規范化水平。
三、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提升案件質量實際效果
一是建章立制,加強案件質量管理的機制保障。針對個別干警出現的程序意識不強、司法不規范、辦案程序瑕疵等問題,在對大量辦案數據和案件評查結果客觀分析的基礎上,制定《案件質量管理制度》《案件質量管理方案》《檢察長定期抽查、檢察機制》,對案件質量評價標準進行細化和量化,制定不同的個案辦案質量考核標準。建立案件質量評查小組,篩選各業務部門業務精英及員額檢察官,建成一支“敢于監督、善于管理、協調有力”的案件管理隊伍。二是延伸案件質量管理深度,進行全覆蓋深層次的案件質量評查。針對不同業務部門的案件特點,采取突出重點、區別對待的方式予以評查。文書規范程度、說理分析等均納入案件質量管理包括程序和實體的各個方面,改變過去案件質量管理內容僅僅停留在文書格式、錯句別字、標點符號等淺表問題,突出對辦案程序、辦理期限、文書制作、權利保障、案卡填錄、社會效果等方面的質量管理,實現案件質量管理的深層次“全覆蓋”。三是依托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對案件質量進行線上線下同步管理。隨著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功能的日漸完善,案件卷宗中文書均由系統出具,且系統中對案件的辦案節點、文書出具日期等辦案信息全程留痕、動態可視,更能反映真實的辦案情況。因此,案件質量管理要線上線下統一進行,從“線上”評查案卡填錄、文書制作、業務流轉等方面與“線下”裝卷情況作對比,及時從中梳理節點評析、個案異情、具體辦案情況等督促糾正程序瑕疵、填錄不規范問題,多方位促進辦理案件質量提升。四是健全案件質量監管機制。通過跟蹤案件質量評查發現案件辦理過程中的漏洞,及時有針對性地調整督導思路,堵塞漏洞,強化薄弱環節,修訂、完善相關規定和制度,進一步健全案件質量監督管理機制,提高案件質量管理的科學性和針對性。將案件質量評查結果通過院全體會通報、承辦檢察官座談等形式進行公布,讓辦案質量低的檢察官“紅紅臉、出出汗”,充分引起辦案人對案件質量的重視,杜絕同類問題的再次出現。同時,探索將案件質量整改結果記入檢察官績效檔案,將結果作為檢察官績效獎金發放、等級晉升以及員額退出的依據,激勵約束檢察官履職盡責、規范辦案,促進司法責任制落實。
四、提升隊伍素能,打造案件質量管理精英團隊
我們判斷和評價一個案件的質量都必須考慮程序和實體兩個方面的因素,案件質量的好壞,取決于多種因素,除了要解決好程序的嚴密性問題外,還要解決好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的規范性問題,同時也要解決好案件辦理的能力性問題,三者兼顧,不可有失偏頗。案件受理是質量管理的第一道關口,而且內容涉及檢察執法辦案的各項業務,這就要求案件受理人員要熟悉各條線檢察業務工作的流程和相關技能,掌握各訴訟環節對證據、事實的不同要求,熟知各業務工作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這樣才能實現對案件的有效篩查,將不符合受理標準的案件擋在“進口”之外,發揮案件受理環節的功能,因此要堅持“在學習中監管,在監管中學習”,真正學懂、學細、學透,打造一支真正既有理論功底扎實、富于創新精神的年輕力量,又有經驗豐富、綜合能力強的資深檢察業務人員的精英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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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譽晗 王新淑 單位:上海師范大學哲學與法政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