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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內控制度建設重要性認識不足。
有的基層行管理人員錯誤地認為,建立內控制度就是建章立制,有了規章制度,就等于建立了內控制度,忽視了內控制度是一種業務運作過程中環環相扣的動態監督機制;也沒有意識到管理人員和相關業務部門在內部控制過程中應當承擔的職責,僅僅把內部控制當作上級對下級的管理手段;還有的人把內部控制與業務發展對立起來,片面追求業務擴張,忽視風險控制。
(二)內控制度制約范圍不夠全面。
內控制度的制約范圍應是農發行全體人員,而不僅僅是業務經辦人員。但是,目前基層行的內控制度,對業務經辦人員操作風險的風險點解析和控制十分詳盡,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內控相對缺乏,存在著盲點。
(三)內控制度執行力度不強。
有的基層行在實際業務操作中,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或者隨意變通,個別甚至根本不落實;有的基層行不組織學習規章制度,致使員工制度觀念淡薄;有的基層行員工視執行規章制度如兒戲,隨意簡化程序,違章操作;有的基層行員工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偶然的一次違規操作,不會被發現,也不會帶來任何風險。以贛州市分行開展的“2018年度內控綜合大檢查”為例,檢查出來的仍是一些老問題,如:未按規定周期對抵押物進行重評;未及時更新維護CM2006系統中客戶基本信息;重要物品未納入綜合業務系統錢箱管理;未建立和完善車輛管理檔案等等。
(四)部分內控制度建立相對滯后。
近幾年來,農發行業務發展較快,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但內控制度建設卻跟不上業務發展變化的步伐。2018年7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穩性債務風險的意見》后,除棚戶區改造和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外,依靠政府通過購買服務新增政府債務的融資模式已禁止。出現這一新情況后,舊的內控制度不能覆蓋所有的風險點,新的內控制度又沒能及時完善和補充,致使基層行內控管理出現盲點,形成一定的風險隱患。
(五)部門之間、崗位之間缺乏制約和監督機制。
二級分行各部門自成體系,缺乏協調、制約和監督機制。如:按內控要求計劃部門以通過報表、項目電報等監督制約信貸部門;會計部門以通過賬表監督制約計劃部門;同時,兩部門之間又可相互監督制約。但是,由于沒有相互協調的責任機制,相互間的監督作用沒有很好地發揮出來。更有甚者,部門之間發現問題不是督促改正,而是采取調整賬表、隱瞞問題的辦法任其發展。
(六)對違反內控制度責任追究不嚴、查處不力。
有的基層行對違法違紀行為見怪不怪,麻木不仁;有的基層行問題暴露之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查明原因,進行糾正,而是不聞不問,隱瞞不報,能捂則捂,能蓋則蓋,搞“內部消化”;有的基層行管理人員擔心把問題捅出去,會損害單位形象,影響個人政績等等。
二、加強基層行內控制度建設的幾點建議
(一)轉變觀念,充分認識內控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和嚴肅性。
當前,基層行業務發展加快,發展質量提升,業務經營步入了發展的“快車道”。在這種情況下,基層行要教育員工正確處理好業務發展與業務規范之間的關系,認識到既要發展業務,又必須規范經營,依法經營,從嚴治行。同時,要教育員工轉變經營理念,把以業務為中心向以“人”為中心的經營模式轉變,并推行以行長為第一責任人,全行員工人人實行問責的內控機制。
(二)整章建制,規范和完善內控制度。
一是基層行要按照銀保監會頒布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監督管理辦法》和總行印發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章程(2018年修訂)》要求,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對現有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業務規章、崗位設置、決策與管理系統、議事規程、民主決策程序等方面,進行一次認真檢查清理,找出問題和差距,加以嚴格規范。二是基層行要通過制度清理,依據總行相關內控制度,建立起一套切合基層行實際的責權分明、平衡制約、規章健全、運作有序的內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綜合類、人事監察類、信貸管理類、業務發展類、財務會計類、信息科技類、內控合規類、安保類、資金計劃類、外匯業務類等十大類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切實把經營風險和案件防控,從制度上、源頭上有效防范。三是二級分行要加強對機關各部門管理層的內控制度建設,改變過去“控下不控上”的狀況,避免管理人員游離于控制系統之外;特別要改變機關各部門對內控的制度答復標準不一,致使基層行操作層無所適從的問題;要將所有的人員都納入到內控體系中來,在內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化,保證內控制度全覆蓋。
(三)明確職責,強化內控隊伍建設。
一方面,二級分行要建立內控建設領導小組及相應的內控組織機構。統一領導,保證組織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選拔一些熟悉業務、有責任心、作風正派的骨干力量組成內控組織,專職負責內控工作。另一方面,縣支行要設置內控專(或兼)職崗位。主要負責支行事前宣傳教育、事中按規操作、事后檢查監督;重大事項報告、崗位定期輪換、工作考核考評等內控工作,完善內控隊伍建設。
(四)創新監管,發揮內控評價系統作用。
首先,二級分行要建立鍵全包括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內部監督、信息與溝通五大要素在內的內部控制評價系統。并運用評價系統,組織具有獨立地位、能夠運用適當的評價方法和專業技術的內控評價部門,對基層行開展內控評價,找出內控制度的不足和疏漏,研究和確定對策措施,不斷完善內控制度。其次,二級分行要充分借助外部評價機構,實施外部評價。重視社會中介機構對基層行內控制度的評價,聽取他們對內控制度建設、執行效果、改進措施的意見和建議,促進基層行內控制度建設健康發展。
(五)獎懲并舉,建立內控激勵約束機制。
第一,基層行要建立案件防控定期評估機制和內控管理重大違規行為報告制度。對各地案件防控工作組織、案件防控措施落實、內控執行力建設、案件責任追究與整改、員工行為管理五個方面進行定期評估;對內控合規重大、突發事件應報未報或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的,根據有關情節、不良影響程度等,按照上級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責任人主動報告違規行為或減少風險隱患的,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罰。第二,基層行要建立內控合規問責制。對內控合規工作做得好或對舉報、抵制違規有貢獻者要給予保護、表揚或獎勵;對存在違規問題、造成資金損失和經濟案件的,嚴格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第三,基層行要建立檢查人員的再監督制度。對各級管理人員、內控部門人員、監管人員在日常的內控合規管理工作中,該發現的問題未發現,該處罰的未處罰,該提出整改意見未提出的,要追究連帶責任,一并予以從嚴處罰。
(六)以人為本,加強內控合規文化建設。
一是基層行要加強內控合規教育與培訓。抓好員工思想教育,樹立良好職業道德風尚和愛崗敬業精神;加強員工對各種規章制度的學習,對各類案件的剖析;定期開展以業務操作、規章制度、新業務、新技能、新知識等為主要內容的多層次多渠道培訓,不斷提高員工風險控制能力。二是基層行要規范業務操作,依法合規經營。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控險是第一責任”的理念;工作中每個環節、每位員工都必須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嚴格按照業務流程和操作程序辦理業務,不能因為面子問題為熟人朋友開通所謂的“綠色通道”;堅持以制度為標準,事實為依據,維護合規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三是基層行要建立正向激勵機制,激發員工合規干事的動力。建設“正向激勵”的企業文化,對內控合規工作出色的,給予精神與物質獎勵。以贛州市分行為例,該行每年開展的“最美農發行人”活動,評選獎勵服務之星、優秀員工、優秀客戶經理等,實行正向激勵,有效調動了員工合規工作積極性。
作者:陳杰 單位:農發行江西省贛州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