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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析目前的基層人才制度對農業科技創新人才的建設和創新活力的激發具有的作用。從農業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引進、激勵制度現狀入手,找出制約農業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的制度因素,提出調動農業科技人才創新積極性的制度建設建議:建立農業科技成果創新風險保障機制;引導培養自由寬容的集體文化,營造積極向上的科研氛圍;改革科研資源配置制度;完善創新成果的認證制度。
關鍵詞:農業;科技創新人才;制度建設
農業結構調整、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成為農業農村工作的首要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依靠農業科技革命[1]。解決我國農產品總需求和總供給的矛盾,根本辦法在于農業科技自主創新[2]。實現農業持續穩定發展,長期確保農產品有效供給,根本出路在科技,必須加快培養農業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3]。農業科技創新人才是農業科技創新團隊的組成“細胞”,農業科技人才的創新活力是農業科技創新活動開展的推動力。農業科技人才的創新活力需要浸潤在創新環境中激發出來,創新環境需要合理的政策和優秀的管理營造。各級政府一直以來不吝惜制訂激勵農業科技人才創新政策,設身處地站在創新型人才角度來開展管理工作。農業創新型人才的成長路徑一般為:教育階段的培養;工作階段的實踐鍛煉;職業生涯的知識再造;創新成果的取得;整體創新能力的提升[4]。第一階段是打基礎的,在學校里完成,從第二階段開始才是農業科技人才創新創造活力激發的主要平臺。合理的人才政策促進農業科技人才創新活力向創新生產力的飛躍,推動創新人才資源向創新人才資本的升華。人才政策與人才管理要“兩手抓、兩手硬,齊頭并進”,政策是管理的依據,管理是政策的實現,政策說明的是“是什么,為什么”的問題,管理落實的是“做什么,怎么做”。
1農業科技創新人才制度建設現狀
現行的農業科技人才政策是各級黨委、政府和具體的科研部門在多方調研、通盤考慮的基礎上制訂的,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各類農業科技人才的培養、引進與激勵的重視,又是當前農業科技發展存在的矛盾、急需解決的問題和產業發展需求的集中體現。總體說來,各級黨委、政府和科研部門是注重人才,注重人才開發與運用的,對各級各類農業科技人才政策貫徹落實到位,強有力地保證了農業科技人才的引進培養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在現行人才制度下,涌現出一大批農業科技創新型人才,取得了大量創新成果。上級管理部門的人才政策是綱領性、指向性條款,內容相對抽象、模糊、寬泛,在解讀上可以有多個維度,不具備具體執行的可操作性,需要基層管理部門細化人才政策,提高可操作性。基層人才政策必須考慮當地的經濟、社會、文化發展現狀和制訂者的眼界、水平的差異,真正落實的人才政策難免在內涵上和外延上有差異、有距離甚至出現失真的情況。例如常見的人才引進政策中,許諾或寫在協議里的可觀的科研啟動經費和安家費,到崗后卻是逐年撥發,常以8年、10年為限,不可否認如此管理是基于保護公共財產,最大化利用人才的考慮,但無疑讓被引入人才的積極性、情感受到重創,更談不上創新創造的激發?;鶎庸芾聿块T的人才政策制訂者在風險擔當、突破意識上保守,普遍存在“不敢冒進、過猶不及”思想,讓基層人才政策制訂過于局限,管理實踐過于拘泥?,F代農業的發展涉及維度之廣、專業之深是有目共睹的,宏觀的可以涉及大氣、生態等領域,微觀到基因、蛋白質研究;領域寬泛到除傳統的農業、生物、化學材料外,還包括信息、物理、工程、制造等領域,使得各類專業人才需求巨大。人才的引進培養中,“引什么,怎么引,引來怎么用”就是基層政策制訂、執行者亟待思考的問題??茖W研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結果無非成與敗,我們當然不能在冒進思路下“亂作為”,也不能在風險并存的面前畏懼,禁錮了人才創新創造機制的激發?;鶎尤瞬耪咧朴喤c實踐者,應該開拓眼界,提升知識儲備量,了解當下農業科技發展前沿,具備農業科研創新風險的預見、防控能力,才能有效激發人才的創造積極性。農業科技人才創新激勵政策的作用對象過于片面化。農業科技人才一般分為農業科技研究人才、農業科技服務推廣人才、農業科技實踐人才,他們堅守在農科院所、農技推廣站、農村農場、涉農企業奉獻自己的勞動力。品種技術好不好,不應是試驗田說了算,試驗數據說了算,而應是農民說了算,產量說了算,品質說了算。農業科技實踐人才是最能激發實用型創新創造技術的群體,然而有利的人才政策、資源配置卻很少能惠顧到他們,這與我國農村的自主經營現狀分不開,農業從業人員文化水平不高,不具備歸納總結能力,不能把實用的創新成果理論化是硬傷,而農科院所組織管理有序,成果便于量化評價,相應的人才政策更能突顯出效果。把“論文寫在田野里,技術留在農戶家”才是培養與激勵創新人才政策的宗旨與真諦。真正的人才政策不僅引得來人、能培養人,還讓人才能做事、有事做;不僅讓人才有成果、有獎勵,還讓技術能利用、能收益。
2制約農業科技人才創新活力的制度因素
2.1職稱評定實行終身制
職稱評定實行終身制。職稱評聘關系到從業人員在行業中、在組織中的榮譽與利益,是最能激發創造性的原動力之一。盡管在政策中已經明確了評聘分開、聘用退出機制,但在實踐中少有中高級職稱降檔次聘用的事例,除了業績以外,論資排輩、群眾打分也占了較大比重,使得人才聘用摻雜了許多“人情世故”等非理性因素。創新型人才通常工作繁忙、業務繁重,不善于人際交往,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科研中,這些或將成為其考評時的短板。不以成果業績為根據的主觀聘用政策,無疑打擊了創新創造的積極性。聘用的另一硬性指標——職稱卻沒有同步走入退出機制,為聘用的不合理增加了更多可能性。解決職稱評定實行終身制的短板,建議引入職稱注冊機制,給職稱資格加上一個時效,以一定時期內的工作業績作為評判標準,才能理順評、聘關系,避免有些人依靠過去的業績混日子。
2.2人才評價制度注重過往成績
對人才的評價基于歷史,不注重現在,更不放眼未來。人才評不好、評不準,就會錯失人才,打擊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人才評價要特別重視未來,而不是停留在過去業績,然而現行的農業科技人才評價還沿用傳統的干部考核辦法,更多注重人才既往的知識、業績和貢獻,關注更多的是過去而不是未來。關注過去的人才評價制度可能在實踐上更簡便,眼下更能讓人信服,但也不利于農業科技創新的激發。
2.3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制度不完善
科技創新成果的轉化與應用,是科技創新的目的,也是激勵科研工作創新的動力。成果的實現與收益,比證書和獎勵更能證明創新的意義?,F有的科技成果轉化,大多在政府主導推動下完成,只有培育完善的科技成果交易流轉市場,才能推動創新活動自發開展。由于農業科技創新成果的特殊性,無法得到合理的產權保護或者保護成本過高,成果復制過快,例如農民在生產過程中對新品種自主留種繁殖并且擴散,讓科技創新成果成為公益性質的無償供給,打擊了創新積極性。
3調動農業科技人才創新積極性的制度建設
3.1建立農業科技成果創新風險保障機制
建立農業科技成果創新風險保障機制。農業科技成果風險保障機制應該成為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與成長保障機制的重要內容。農業科技成果,特別是高新農業科技的開發,涉及因素眾多、情況復雜、面臨風險巨大,整個農業技術創新過程還可能面對社會輿論的壓力,因此需要在政策層面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保障機制,減小農業科技創新風險,保障創新工作順利開展。
3.2引導培養自由寬容的集體文化,營造積極向上的科研氛圍
培養創新科技人才,激發創新活力,還需要在政策輿論上引導培養自由寬容的集體文化,營造積極向上的科研氛圍。自由、民主氛圍是創新活動必須具備的,因為創新活動是復雜的社會實踐活動,需要多位專業人才組建團隊,分工協作,創新活動群體智慧結晶,需要營造一個自由民主的氛圍,理解求異思維,展現寬容態度??蒲械谋举|就在于創造,創造意味著打破常規和標新立異,可能被冷落或奚落,尤其是失敗以后,因此亟需在創新領域打造一種提倡爭鳴的求異文化和寬容理解的行業風氣。
3.3改革科研資源配置制度
改革科研資源配置制度。現行的科研經費基本上是財政供給,少有市場配置參與,這就決定了經費申請、項目支持不完全是需求說了算,而是管理者說了算??蒲泄芾碚邔κ袌龅念A測與科研工作者對研究方向的判斷,肯定存在差異,資源怎么配置才能讓科研工作者心服口服,才能讓成果真正滿足市場需求,公平、公正、公開,不攜帶私貨,不摻雜人際關系,杜絕創新研究中“亂創新、偽創新”的無意義活動,造成資源浪費。
3.4完善創新成果的認證制度
完善創新成果的認證制度,對新技術、新品種、新專利的認證,要保證公正、公開、擇優、實用的原則,制訂科學合理的認證方法,不以專家為準,不以權威為準,而是以實實在在的產量、品質、效益為準。對于有瑕疵的認證成果要開展糾錯與清退工作。
參考文獻:
[1]王法坤.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與對策探究[J].中國校外教育,2008(6):57.
[2]王洪清.人才是農業科技發展的決定因素[J].經濟與社會發展,2012(4):20-22.
[3]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EB/OL],2012-02-01.
[4]劉川寧,閆祥林,劉志民.創新型農業人才的成長環境分析[J].高等農業教育,2013(3):62-64.
作者:周勁松 李芹 單位:云南省紅河熱帶農業科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