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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業是基礎產業,農村經濟得到發展可以促進農業的發展,使得農民的生活質量得以保障。發展循環農業,有利于更高效地利用農村的資源;發展農村金融可以促進農村的現代化發展,加快農村金融的發展。但是,在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因此,本文就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解決策略。
關鍵詞:地區循環農業;政策性金融;法律問題;金融創新
農業是每個國家的基礎產業,農業提供了國民生活所必須的糧食、蔬菜等等,無論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必須要注重發展農業[1]。當今在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尤為重要,主要包括建設城市和鄉村兩個方面。那么,發展地區循環農業是建設生態文明鄉村的一個重要方面。一方面,發展地區循環農業可以有效地提升農村資源的利用效率,使農村固廢等排放量降低,從而有效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另一方面,發展地區循環經濟是發展農村金融的一種創新舉措,可以加快農村地區的經濟建設發展。在發展地區循環農業方面,應該得到國家以及政府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只有發展得到相應的政策支持以擁有發展的依據和大體的方向,并且,相應的法律也應該完善,使得農業發展的方方面面都可以有法可依、有相應的政策給予支撐。但到目前為止,有關農業發展的相關法律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包括法律不完善、法律約束范圍狹窄等等[2]。本文就地區循環經濟的概念以及重要性、政策性金融的概念以及必要性、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措施等方面展開論述。
一、地區循環農業經濟的重要性
(一)循環農業的概念
循環農業是使用物質多層次利用技術,將物質循環再生,使產出廢棄物減少,從而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農業生產方式[3]。循環農業是一種可持續型,環境友好型的農作方式。
(二)發展循環農業的重要性
一直以來,農業基礎設施、制度配備不完善等問題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因此,要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必須加強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發展農村經濟的制度規章,發展循環農業,提升農村資源的利用效率,建設生態農業,建設生態農村。發展循環農業的重要性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可以提升資源的利用率,實現較少廢棄物的排放。另一方面可以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促進農業的發展壯大。
二、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必要性
(一)政策性金融的概念
所謂政策性金融,意為處于國家政府部門保障下,國家信用作為根本,采取多樣化不尋常的融資方式,依法遵循國家律法允許的業務范圍、經營對象,以優惠性存貸利率,直接或間接的落實政府頒布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辦法,采取的區別于一般性資金融通的手段。一般的說,實施政策性金融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國家貧困落后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保證地區多種產業經濟的平穩發展,最終推進地區社會經濟的快速進步[4]。
(二)對農村進行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必要性
我國的農業發展長期處于落后地位。因此,對于發展比較落后的農業以及農村,必須給予農村發展、農村經濟發展以政策支持,根據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對農村金融進行指導和鼓勵,促進農村地區經濟的快速發展。由于農村經濟發展的局限性和落后性,國家必須根據相應的經濟政策,也制定農業方面的相關政策,特別是農村金融方面的政策,加快農村地區的建設[5]。制定相關的政策對農村金融給予扶持,為農村反貧困提供有利資金支持,引導更多資金走向農村,大力激發農村的活力,解決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問題。
三、地區循環農業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問題探討
(一)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方面存在的問題
政策性金融是國家加快資金融通的重要舉措,對農村采取政策性金融扶持是促進農村地區發展、加快農村地區建設的重要舉措。為了貫徹落實政策性金融支持策略,國家和政府制定了相應的政策、建立了有關的法律制度對農村的發展進行約束和指引。但是,由于政府職能的失靈、對相關的發展現狀考察不完善、財政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原因,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問題。
1.相關法律制度的欠缺以及不完善
政策性金融是國家用來保障弱勢群體金融發展權和金融平等權的[6],農村經濟發展速度和發展能力遠遠地落后于城市地區,因此,國家相關部門為了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加快農村地區的現代化建設,會制定相應的制度,頒布相應的法律以實現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目標。雖然國家相關部門注重農村地區經濟的發展建設,但是在實際制定相應的制度以及政策的時候,卻忽視了多角度的發展農村經濟,再加上對相關地區農村發展的現狀缺乏考察和實地的研究,對相關地區的現狀并沒有實際把握。所以,相應的政策制度不健全,沒有對發展的方方面面進行規定和扶持,導致農村經濟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單一化發展的問題。
2.法律約束的范圍狹窄
農村地區循環經濟的發展需要相關的法律約束,相應的法律制度約束是發展農村循環經濟的保障,因此,在發展農村循環經濟的過程中必須制定相應的法律制度以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但是,由于發展農村循環經濟并沒有經驗可循,再加上農村資源數量和質量的不可預測性,相應的法律制度就不能進行全面的約束。相關的制度政策對農村政策性金融支持的約束范圍狹窄,并不是農村金融各方面的發展都有制度可循。另一方面,法律在指引農村金融發展方面,也存在著法律制度體現不充分的問題,即沒有明確規定相關的發展政策和發展方向,法律政策模糊,并沒有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
3.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部分方面不合理
國家和政府通過進行政策性金融支持來扶持貧困農村和個體的發展,國家和政府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的發展特點制定不同的扶持政策[7]。但是,并不是制定的所有政策都是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特點制定的,也并不是所有的政策都是合理有效的,也就是存在著部分法律不合理的問題。這方面的問題還體現在相應的政策制度沒有考慮當前的局勢以及未來的發展趨勢,政府盲目根據其它的發展經驗制定的策略未必適合當地的發展,這就導致了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部分方面出現了不適宜的政策問題。
4.政府職能失靈
政府在促進一方地區發展的過程中,起到指引、鼓勵、監督的作用,政府應該對相應的管轄地區的經濟進行干預,但不能過分干預地區經濟的發展和建設。在建設現代化農村、發展農村金融方面,政府扮演的角色應該是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劃者,對農村的發展方向以及相應的發展策略進行規劃。政府在農村經濟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要求政府必須履行好自己的職能,不能過分的干預農村經濟的發展,并且在發展的過程中首先必須考察相應地區的發展現狀,根據相應地區的發展特點和現狀來制定整體的發展規劃策略。但是,在實際的規劃發展中,存在著政府職能失靈的問題,政府過度的干預農村經濟的發展,反而限制了農村地區的發展[8]。
5.財政政策支持力度不夠
在促進農村金融發展方面,國家的財政政策支持力度不夠,財政收入依然很低,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效果也不明顯,相關政府部門財力不足,并且,相應項目的審批程序比較復雜,政府的財政支持并沒有及時的落實到農村相關領域的發展以及相關設置的建設方面。因此,要想促進農村地區經濟的發展,必須得到國家、政府的財政支持,保證財政支農投入優先增長、穩定財政支農政策,使得穩定增長的財政支農政策落實到位。促進農業的發展,一定要加強財政政策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對農業財政撥款力度,以促進地區循環農業的發展[9]。
(二)改善政策性金融支持方面相應法律問題的建議
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長時間存在著問題必將制約農村地區的發展,解決這些問題是促進農村地區發展的關鍵。那么,如何解決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方面的問題?根據目前存在的問題給出了以下解決措施。
1.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
要想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必須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加強農村發展的法律制度建設。完善農村政策性金融的法律制度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首先了解相關地區農村發展的特點和發展現狀,通過對當地的村民進行詢問或者是進行實地考察、查詢歷年的發展現狀記錄資料,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總結之后,制定符合當地農村發展實際情況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支持以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和相應體制的建設。二是,相應的法律制度約束必須全面,即體現在法律制度滲透農村發展的方方面面,針對當地發展的各種產業進行制度的制定和政策的扶持。
2.以立法形式創新銀行的治理結構
當前我國的法人治理結構亟待升級。銀行的治理結構必須對應現代企業結構,面對當前商業銀行的狀況,理應制定如下兩個方面的措施。首先,健全各類有效機制,保證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分散化,并且適當吸引機構投資者,控制流入適量的產業資本,進一步提高農業銀行水平,豐富多元化的投資主題,確保農業發展銀行的管理責任清晰,控制流入適量的產業資本能夠確保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充足,還能夠降低風險,同時能夠借鑒其他行業的整治經驗,進一步不斷提高。時下最要緊的是產權實現多元化,中央財政起主要作用,配套地方政府的財政,充分把中央和地方結合起來,提高整體積極性。其次,實施組織架構,不斷完善監管監督機制,克服多重的委托矛盾,完善權力制約手段。實施股份制改革時,必須建立董事會、監事會,與此同時,要使得定位股東、董事會和經理的相互權利和義務層次分明,最終構建出平衡制約的關系。經營管理層應該有充分的自主決策權自主決策。核心內容是完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個人的能動性,特別是針對經理層,確保經理階層可以給農業發展注入全新的動力,同時使農業發展銀行進入全新的發展階段。
3.科學構建農業政策性保險法律制度
國家應該重視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立法,立法能夠保證農業保險的長期有效運行,還關系著農業保險的合理發展與長久利益。世界各國通常會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單獨立法,而且會在其剛開始建成的時候就逐漸實施,立法不僅能夠使農業政策性保險走向規范化、制度化,確保農業保險正常有序的運營,而且還是一種政策性優惠。首先,從政策性農業保險立法內容的視角出發,它不僅是機構組織法,而且還是業務活動法,進一步規范了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宗旨、性質任務、職能、機構設置、法律責任,而且提出了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業務活動原則、資金來源渠道和財政援助辦法,進一步保證了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依法開展,全方位增強了資產管理水平,還有利于國家部門對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有效管理。
4.對農業政策性銀行進行法律定位
根據當前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來看,農業發展銀行的職責就是提供特殊的金融服務,其特殊性體現為農業發展銀行宗旨和特征有別于一般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的宗旨是進一步健全農業金融服務體系,確保政府部門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能夠有效實施,合理促進農業和農業經濟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因此,農業發展銀行與普通商業銀行不存在競爭關系,其主要區別在于農業發展銀行的成立不以盈利為目的,這一特征不同于商業銀行。眼下,農發行的市場化經營表現在:對資本融通的環境進行進一步改進,特別是出現市場調節失效情況時,堅決實施政府部門的經濟調控政策,在國家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積極調節市場活動,降低市場風險,切實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
四、地區循環農業在改善政策性金融支持法律下的發展前景
農村地區的發展需要借助各方的力量,不僅僅需要國家和政府的支持,還需要農村居民自身的努力。為了促進地區循環農業的發展,國家會給予政策性金融支持,通過了解農村地區的發展現狀和特點進而通過不同的手段對農村金融進行管制和改善,那么,在相關的支持法律問題得到解決和改善之后,地區循環農業的發展前景如何?答案是肯定的、向好的。所以,未來農村的將是更加現代化、更加科技化,發展融入更多的工具和政策,建設現代化生態文明農村指日可待。通過金融創新的應用,各種新興的金融工具也逐漸地被應用到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方方面面,農民的觀念也將會改變,農村的經濟也會得到大幅的提升和改善。通過“互聯網+精準扶貧”的模式來改變傳統的農村經濟發展模式,農村經濟將會得到快速的發展。目前,在每一個國家和地區都面臨著通過促進農業的發展以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的問題。國家和政府在支持農村地區農業發展方面給予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促進了農業的發展,但依然存在著問題,在農業方面采取的政策性支持沒有完全覆蓋農業發展的方方面面,還存留著一定的弊端。因此,要實現地區循環農業的發展,必須要改善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法律問題,使得相關的法律問題更加全面、覆蓋范圍更加廣泛,并且制定根據當地的發展現狀。相信通過研究與落實改善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法律問題,地區循環農業可以得到很好地實施,農村經濟也會得到突飛猛進的發展。通過金融創新的實施和使用,越來越多的金融工具會投入到農村,農村經濟將會得到更加迅速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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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戎康 寧宋貞 單位:石家莊財經職業學院